我们的公民不能没有打狗棒

中国推翻帝制快百年了,可是中国社会的民主权利怎么样?为什么这样?我个人以为关键是公民不能合法拥有打狗棒。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社会有没有足够的安全保证。二,公民可不可以拥有打狗棒,能不能自主的使用打狗棒。
先说第一个问题——我们的安全感问题。
民主、自由、人权并不伴生高犯罪,为何在民主自由呼声甚高的今天,中国社会出现了高犯罪率、高腐败呢?为什么在一定程度还有激化的可能呢?
民主社会人的生命被空前重视,守法公民不用说,即便是违法犯罪分子也被当人看待,享有法律赋予的相应权利和自由,过去那种野蛮执法,打“杀威棒”,给“下马威”的强制形式,越来越少。但随着社会进步,犯罪行为并没有减少。
按美国学者亨廷顿的理论,动荡不一定出现在最落后的国家,一般都发生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中。中国现在是改革的年代,其实就是社会转型的时期,当然也是危险的时期。从这种意义上讲,出现腐败猖獗,犯罪升级是必然的阵痛。关键在于尽快诞生“新婴儿”,完成这种过度。
然而中国社会民主意识先天不足。渴望民主的人民饥不择食,法学家在封建文化的根基上,没有全面深刻分析人类历史经验,只是简单机械搬抄外国理论,抓点皮毛,然后象寓言故事《盲人摸象》中的那些睁眼瞎子一般,高声叫喊,肆意卖弄,掀起“法学”领域的洋务运动。
言论比过去自由了,思想比过去开放了,权利比过去增加了,甚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能感觉到了,监督权不再仅仅是概念了。对这些进步,我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赞赏在交流中。但隐约也有一点很担忧,总觉得,当我们跑步时,身子已经向前倾斜,而双脚却没有怎么移动。市场经济已经生根发芽,不可逆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是加快了这种脚步,而政治文明却步履蹒跚,困难重重。这样的社会实践,又怎么年不摔交呢。
中国社会已经出现要摔交的迹象,我绝不是危言耸听。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离谱,本来就很可怕。再加上社会中不正常的潜规则流行,公平正义受到嘲弄,社会财富通过腐败等不正常手段向“掌勺人”口袋里转移,因腐败而发财,因当官而致富,因巴结权贵而升迁,成为这个社会公开的秘密。小偷遍地走,强盗天天闻,贪污腐难如同家常便饭,整个社会冰火两重天。
遵纪守法,辛勤劳作的社会大众,挣扎在温饱线上,不平衡的愤怒孳生在心头,通过仇富心态,沿着网络迅速传播。不满现状,铤而走险的暴力犯罪活动有增无减。
权势者可以动用国家力量加强警卫。开防弹车,开戒严会,住豪华别墅,贴身保镖的前呼后拥。小老百姓上不了档次,没有财政拨款,就只好将就了。安防盗网,装防盗门,骑辆自行车都记得带几把大连锁,临出门还不忘告诉孩子,有事就打110。于是中国社会锁业空前繁荣,带动了钢铁业,及相关产业大发展,真是笑话。防盗技术开始畸形发展,防盗设施举世无双,然而越是这样我们中国人越是越感到不安全。
余秋雨曾经在《一个王朝的背后》中,对明王朝用修万里长城来追求自身安全的做法,大加嘲讽。而今,中国人不修长城,都改装防盗网了,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小区,整个中国大地,各种铁笼子,特别扎眼,也许现在中国人真的比古代中国人进步了 。
西方也崇尚自由,民主,和谐,为什么没有大面积防盗网繁荣呢?安定团结是如何实现的?
用中国人素质低来搪塞,是很低级的伎俩。直到现在,虽然有些官员还是没有提高政治素养,做到与时俱进,更新先进的驾驭技术,仍靠这些 “硬道理”来愚弄百姓,但效果太差,只会丢人现眼,闹笑话而已。
再看第二个问题。
从法律上讲,就是要保证公民拥有充分的自卫权和自卫手段。没有天赋人权,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人;没有维护自卫权的必要手段,自卫权就是空话。强盗打劫,如果受害人有一把手枪,强盗是不是得付出很大代价?可是,现在老百姓不准持有武器,那么遇见强盗,怎么抵抗?打电话报警,是不是来得及,大家自己说。所以,每当我看到网上那些类似《还是被村长强奸了好》的文章,我心入刀绞,义愤填膺。
问题就在这里!公民应拥有充分的自卫权,有必要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个人以为,中国社会在法律上缺乏天赋人权,没有授予或者剥夺公民必要的自卫权,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从自由民主等人权角度讲,司法上的新洋务运动同以前一样,治标不治本,从而造成中国社会的人权不彻底不完善,并进而导致其它社会问题的出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无恒产者无恒心。自由民主对应的应该是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资产归个人所有,由自己支配,是个人自由平等的根本所在,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什么样的手段是合法的,在中国法律是要么没有明确规定,要么限制太多,大大束缚了公民自卫的手脚。中国的法律,给人的感觉,虽然名义上公民拥有自卫权,但只能赤手空拳的去自卫。政府收缴了一切民间的武器,包括猎枪,猎刀等可以自卫的高致命武器。遵纪守法的公民被剥夺了用枪械自卫的可能,而无视法律的犯罪分子却可以持械行凶。于是,遵纪守法者在犯罪分子面前处于劣势,除了以死相拼,就是束手待毙,任由宰割,在这险恶的环境中,可怜的人,除自求多福外,就是修长城,装防盗设施了。
曾经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美好日子好象只能残存在记忆里,随风而逝。“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革命的激情早已不在燃烧,好日子只有回忆了。见义勇为,打抱不平这些传统美德,虽然在宣传教育媒体中还闪现,而现实生活中似乎象濒危的东北虎一样,成为珍惜动物。真是历史在嘲笑中国人。
反观西方国家,天赋人权成为法律的核心,老百姓有不可让渡的权利,在自卫权方面,《民法典》确保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律赋予公民私有空间的不可侵犯性,不仅公民享有自由民主等权利,而且拥有正当防卫的一切必要手段,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武器,合法使用武器,不管是恐怖分子还是毛贼草寇,亦或江洋大盗只要他们敢侵犯公民合法权利,公民就可以,也能够依法自卫。赤手空拳打不过强盗,但有现代化武器,还怕谁呀,任何想践踏人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人都要三思而后行,获利如果小于投入谁还去做刻本的生意?
相互制约,相互威慑,纵然几个神经病人,几个犯罪基因携带者,想恶意犯罪,也会很快被爱好和平人士所制服,世界末日并没有到来,连腐败也鲜有出现。
这就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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