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笔者来说,这些美丽动听的词汇就像金苍蝇一样,整天在耳边飞来飞去,挥之不去,早就看腻了听烦了。
最近,笔者在调查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时,听到某贫困市农业部门的官员吹嘘,他们那里的农民合作组织搞得非常好,今年一个上半的,就发展了好几十家。后来,笔者到实地一调查,发现这些由官方发起成立、被报告包装得堂而皇之,带动了无数农民致富,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农民组织,无一不是徒有虚名的空壳子。在让该市最引以为豪的六个省级试点中,创立的最初动因就是为了接纳当时国家的一笔政策扶持资金,所有的会员都是在懵懵懂懂的状态被官员强拉进去的,而满足了这个需要后,这些所谓的协会一直都未按照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模式去运作,哪里来的带动农户,而所谓的成绩无非就是与当地原来的产业发展强拉关系,搞假汇报。如果上级官员识不破基层的障眼法,必然会被这些虚假的成绩所蒙骗,而喜出望外。
长期躲在办公室里边足不出户,光是翻阅书报和浏览新闻,哪知道社会充斥着如此之多富丽堂皇、虚无缥缈的概念!因为对于只喜欢闭门造车而不喜欢实地调查的人来说,他们获取信息和资料的渠道非常单一,根本无法利用其它的方法去加以对照和核实。特别是在高尺度的言论自由不被政府所倡导的时候,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表现得越发明显。所以,他们每天都在扮演着被骗的角色,沉迷于官员恩赐的美梦中不可自拔。这样一来,不诚信的公共承诺和政策安排就找到了生存的土壤,官员对概念治国的依赖习惯也便慢慢形成了。
地方政府随便搞个空架子,挂上个某某协会的牌子,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农民合作组织,利用官方组织的特权,套取国家一笔又一笔的政策扶持资金。类似的把戏被某些地方官员玩得滚瓜烂熟,百试百灵。正由于只要手中有权,任何的组织怪胎都可以打着农民合作组织的旗号向上级要钱,因而,农民合作组织作为政府在制度建设上的一个概念,就具有了无限的解释力。何况,官方的话语体系在民间历来处于绝对的霸权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学者正确的理论解释在民间社会几无立锥之地,特别是对那些文化素质不高、政治阅历尚浅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只要一次被误导,以后想要再纠正过来,简直是难如登天。这就是地方政府利用一个虚伪的标本去欺上瞒下所造成的极为恶劣的反向示范。
乍看之下,这案例似乎跟笔者所说的主题无甚关联,实际却大有干系。农民合作组织是中央在人民公社解体后,面对越来越多的农民组织,在制度上离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实际上农民合作组织在历史并不鲜见),特别是近两年来的官方文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要扶持和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经过无数次的政策上的鼓与吹,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政策上的概念逐渐进入老百姓的视野。然而,客观来说,此时老百姓只不过是从名字上认识了这一新事物,对于农民合作组织的运作模式、制度理念等内涵并没有深入理解,即便农民在以前的生产生活中,早就有过类似的合作实践,但是在他们的头脑中,从来就没有一个对应的概念去跟他们的这些经验对接过,因此“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概念性的工具,在现实中真正的投影是什么,他们是不知道的。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了这样一种制度的政府,其实验标本在农民的认识活动中所带来的示范作用就可想而知的。如果政府有意误导农民(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农民在心理上产生拒绝和恐惧也是很正常的事了。谁让官员不诚信!
在制度上,一种概念不是指代特殊的事物,而是代表着种类无限广泛的事物,谁只要贴上了这个标签,就可以平等而没有分别地分享到所有的政策好处,这不啻于为社会建立起一套李鬼向李逵逆淘汰的规则,由此造成的在政策导向上的谬误不道自明。这便是笔者所说的概念把戏,这类把戏如果被地方政府的官员玩多了,损害的当然便是政府的诚信。政府没有了诚信,又怎么去治理国家?而政府无能,对国民来说,那又是多大的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