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博科夫的蝴蝶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这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其久负声明的小说《洛丽塔》中开头的几句话,一直让我印象牢固。纳博科夫曾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颜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

对这篇文章的开头,我曾想写得更花哨一些,以博得各位读者朋友的欢心和一笑。比如,我一度打算这样开头:“终其一生,纳博科夫都在不断地提到蝴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我还是划掉了。事实上,纳博科夫的确喜欢蝴蝶,他这辈子除了写作就是捉蝴蝶,捉完之后制成标本,然后自我陶醉,总想把自己称为生物学家。

1899年,纳博科夫生于沙俄首都圣彼得堡。

早在帝俄时代,纳博科夫的家族富有却不保守,其父曾因反抗皇室而入狱。从幼年起,他就轮流居住于圣彼得堡、巴黎等地,也是从幼年起,他开始学习英语和法语。在其父影响下,纳博科夫7岁开始收集蝴蝶,16岁出版第一本诗集,大约17岁,继承了一个大庄园和200万美金的财产。但是,纳博科夫只对蝴蝶、一个叫塔玛拉的女孩、诗与网球感兴趣。显然,塔玛拉最终并未成为他的妻子,但是诗歌和蝴蝶,却都成为他的终身之爱。

十月革命以后,纳氏家族在粉盒中装了一些钻石,先逃到克里米亚,然后离开俄国。纳博科夫也一度辗转居住于德国、法国,并曾在剑桥就读法文和俄文。整个二战期间直至去世,纳博科夫先后在美国和瑞士居住,主要以教书、写作、翻译和研究蝴蝶谋生。自此以后纳博科夫从未再返故乡。

他不仅相继在斯坦福大学和康奈尔大学讲授文学,还一直担任昆虫研究员的职位——制作蝴蝶标本以及从事以蝴蝶为对象的鳞翅昆虫研究。1942年,纳博科夫写信给埃德蒙•威尔逊道:“真是好玩,我单凭手上的一只蝴蝶就进了哈佛大学。”那一年纳博科夫43岁,进的是哈佛比较动物学博物馆,担任研究员,直到1945年康奈尔大学聘他去教语言文学。

在自传《说吧,记忆》里,纳博科夫曾不无得意地说,1905年夏天,六岁多的时候,他就开始捕捉蝴蝶了。其时日俄开战,并以俄国可怜的水兵在远东的覆灭而告终,纳博科夫的父亲,老纳博科夫是个不太走运的政治家,在自己儿子刚刚学会捉蝴蝶的当儿,到处奔走拉选票,1922年在柏林被白俄右翼分子暗杀——是年纳博科夫刚从剑桥大学毕业,正值年少春衫薄。他的生活经历颇富于戏剧性,但换在别人那里,甚至会产生悲怆的感受。

1925年在柏林,纳博科夫同薇拉•斯隆结婚,这位离奇的女子1902年出生于圣彼德堡一个富裕的犹太人家庭。她经历过俄国革命和四次流亡(德国、法国、美国、瑞士)。有几年,她手包里总是放着手枪,想一有机会就干掉托洛茨基。但是历史、贫穷和荣誉似乎都难以惊扰她。早她14年而去的纳博科夫死的时候,她对儿子说:“我们去租一架飞机掉下来吧。”她像是度完了假。不过,薇拉终于还是决定料理丈夫留下的文学遗产。这是题外话。

此后多年,为了搜集蝴蝶标本,以及躲避日渐蔓延的纳粹祸乱,纳博科夫辗转于柏林和巴黎之间,直至1940年携全家赴美。在美期间,纳博科夫先后在纽约博物馆、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以及威尔斯利学院就职,并于1945年加入美国国籍。

1953年的夏天,纳博科夫来到美国的亚利桑那波特利的一座农场,在俄勒冈州阿什兰的一幢租来的房子里,在西部与中部的各个汽车旅馆之间,一边写作《罗丽塔》与《普宁》,一边不断地捕捉蝴蝶——还是跟蝴蝶搅在一起,他的小说创作和捕捉蝴蝶交替进行,就像两条颜色不同的绞线,编织出他的生活图景里的点点滴滴。

在语言的意义上,“蝴蝶”真是一个美丽的词语,无论是放在中文里还是在西文里,都显得那么扑朔迷离,既美丽又神秘,多少带有某种泛灵的色彩,就像纳博科夫笔下的那个男主人公以及他本人所喜欢的那些年轻美丽的女学生一样娇艳可爱。

穿过美国西部的荒漠,嶙峋多姿的圣胡安山脉绵延不绝。如尘的积雪沉积于山脊的皱纹里,点缀得斯奈佛尔斯山十分壮丽,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它是全州54座超过14000英尺的高山之一,距此山不远处,则是安静的小城特柳赖德。1875年以前,特柳赖德并不存在,后来因西部淘金风刮到山中,人们在此发现矿脉,一座小城遂因矿而生。

1951年,当最后的几家居民搬离特柳赖德之前,山谷中特有的Uncompahgre豹纹蝴蝶吸引了一个人,这个人后来在英语文学史上浓墨重彩地书写了一笔,他就是纳博科夫。

那是1951年7月,纳博科夫和妻子薇拉各持一只捕蝶网,在白桦树跳跃光影之中攀山路而上,希望找到一种罕见的雌性蝴蝶。可惜,在他们出发的一个多小时之后,事情就起了变化。纳博科夫写道:“到了7时半,第一片无害的薄云飞奔而至。大约9时,那些挺着黑肚子的大块云朵开始戏弄太阳。”那正是他刚刚离开悬崖和树影,到达捕蝶的山谷的时候。“大约10点,伴随着最令人愤怒的闪电,我从未在落基山中见过这样的闪电,雷阵雨到了。随后是一整天的乌云和大雨。”出师并不顺利,甚至还有一点险恶。

自1951年7月3日至29日,几乎每一天,沿着陡峭的山路,纳博科夫和妻子薇拉都要从9000英尺的山脚攀上12000英尺的山坡。其间,他们只搭乘过一两次吉普。为了研究蝴蝶,纳博科夫必须暂时杀害自己写小说的最爱。

半个多世纪之前,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个蝶痴每天都要攀上这样的高度。可命运又怎么能保证他一定能够享受到发现之刻的狂喜?不过,抑或是人的命运的神秘巧合,也许是温柔的鬼魂动了怜悯的恻隐之心,就在那一片山坡上,纳博科夫终于发现了一只壮观的雌蝶。在1951年的7月间,他一共捉住了60只这类蝴蝶。

此时,他是一个极为冷静、条理分明、注重细节的科学家。

无论在课堂上、研究中还是写作里,纳博科夫都深谙细节之重要,他说:“风格和结构是一部书的精华,伟大的思想不过是空洞的废话。”因此在其著名的《文学讲稿》的题记上,纳博科夫也明确表示:我的课程是对神秘的文学结构的一种侦察。

看一看纳博科夫为其学生出的考试题吧,或许这样,我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关于细节的那些重要意义!关于小说《包法利夫人》,纳博科夫曾有如下题目:“《包法利夫人》中有诸多条主线,例如”马“、”石膏牧师“、”声音“、”三个医生“等,简要描述一下这四个主题:讨论福楼拜对”以及“(and)这个词的使用。

描述爱玛的眼睛、头发、手及皮肤。

爱玛读过什么书?最少举出四部作品及其作者……“

“文学,真正的文学,并不能像某种对心脏或头脑——灵魂之胃或许有益的药剂那样让人一口吞下。文学应该拿来给掰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你才会在手掌中闻到它那可爱的味道,把它放到嘴里津津有味地细细咀嚼;于是,也只有在这时,它那稀有的香味才会让你真正有价值地品尝到,它那些碎片也就会在你的头脑中重新组合起来,显露出一个统一体,而你对那种美也已经付出了不少自己的精力。”纳博科夫如是说。

一直到今天,我丝毫也不怀疑,正是出于对蝴蝶的特殊爱好,出于科学家冷静的观察,以及由于长期密切观察所形成的那种独特的敏感、细致和精微,甚至是穷凶极恶式的追寻,才能诞生一个足以发现洛丽塔蜜色的手臂、长腿和脚趾具有非凡之美的纳博科夫。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有关蝴蝶的那些细节成就了纳博科夫,也似乎并不怎么过分。

著名蝶类学家亚历山大•科鲁特曾赞誉,纳博科夫的工作“完全重新分类了北美蝶种”。然而,纳博科夫不仅是一个冷静的科学家,他对蝴蝶的痴迷还充满了激情、诗意甚至是宿命。在诗歌和小说中,他曾多次抒发对蝴蝶的痴情,在特柳赖德阴雨绵绵的白天,在那些无处可去的夜晚,洛丽塔变成了一只蝴蝶,不仅承担了纳博科夫巨大的痴迷和激情,或许也舒缓了他偶尔的沮丧和无奈。

当初,在一所味道难闻的小旅馆里,纳博科夫开始写作《洛丽塔》。单薄的旅馆墙壁无法隔音,而作家在写作时要求绝对的安静。于是纳博科夫回到汽车上,将《洛丽塔》写在一叠硬卡片上,那些卡片组成了一张微型书桌。回到旅馆,如果他不想游荡在漫无边际的失眠之中,他就戴上耳塞继续写作。

洛丽塔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某个沉睡的山谷,那里的秋天也布满了红叶,然而,那山谷小镇的风景却取自特柳赖德。当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首次见到洛丽塔时,正是洛丽塔——这个“同样的孩子——同样的少女,同样的蜂蜜色的肩膀,同样的绸子般柔嫩的脊背,同样的一头栗色头发,一条圆点花纹头巾系在她的胸间……”令亨伯特改变了主意,成为洛丽塔母亲的房客。圆点花纹是蝶翅上最常见的图案。从此,如做科学观察一样,亨伯特详细地记下每日的阴晴,洛丽塔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记载,观察,冥想美丽的洛丽塔,似乎是亨伯特生命的所有的意义。

纳博科夫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颜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蝶翼两面的颜色各异,穿着泳衣的“洛”也被亨伯特一再正反两面地检视。读《洛丽塔》,热爱自然和文学的人,很容易从女子名Vanessa(又为昆虫词汇侠蝶)、城市名Schmetterling(在德语中即是蝴蝶)联想到蝴蝶,而纳博科夫自造的nymphet,其词意虽为仙女般早熟、放荡的少女,但nymph也有未蜕变的幼虫之意。

看过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洛丽塔》的人,一定会对洛丽塔涂红指甲那一幕印象至为深刻。亨伯特小心翼翼地捧起洛丽塔的小脚,极为耐心地将棉花球夹在脚趾之间,细致有序地为每个趾甲涂上颜色。不过在我看来,那并非性爱,甚至不是情爱,而是一种对美的痴迷。美原本是主观的,而痴迷于某种美的人,审美更为主观,并具有不可抗拒的命运色彩。

洛丽塔如蝴蝶一样美丽迷人,也如稀有的蝴蝶一样,翩然而至,又翩然而往,心思行踪难以捉摸,也很难被捕获。当亨伯特终于“捉住”洛丽塔,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美妙。亨伯特要时刻提防他人怀疑的目光,还得应付日益成长、要求独立的洛丽塔,她潜在的男友,她的物质欲望,面对自己良心和洛丽塔的谴责。如洛丽塔这样的介于少妇和小女孩之间的少女,既天真无邪又早熟放荡,既可怜不幸又自私冷酷。即便捕获她们,也无法永远占据她们的心。当一个人痴迷于这种美丽的时候,道德法则、良心谴责都已失效。当然,在这样的痴迷中,亨伯特是不会注意到魁提——那个有恋童癖并将儿童引入色情媒体的戏剧家,那个让洛丽塔惟一动心的中年男人,那个一直在监视着他们,并最终将亨伯特最心爱之人诱拐而去的混蛋。

洛丽塔对亨伯特说:“你毁了我的生活,而魁提让我心碎。”而真正心碎人的应该是谁?

在12000多英尺的高峰上,寒气逼人,地衣苔藓覆盖着Tomboy废墟,破旧的木牌记述了此镇的简短历史。1890年代,那里曾因出产黄金而繁荣过几年。漫天雪花如白色的蝴蝶,落地即融,犹如那爱美的蝴蝶,在衰老之前,为了永远的美丽,她们一定躲到了什么地方,去自行了断,那或许就是为什么人们从未见过衰老的蝴蝶。蝴蝶的美丽来自蝶翅上的粉末,如粉末般的美丽是脆弱的,如果不经特别处理,她们的美丽便即刻褪去。

洛丽塔的美丽也是脆弱的,如洛丽塔那样的美少女,其美丽也不过几年。在她与魁提私奔之前,她已经老了、粗糙了,已不再迷人。惟一永恒的nymphet是艺术之美,是大自然之美。这美永恒地令纳博科夫痴迷——他将自传的第六章献给了蝴蝶,又让洛丽塔化成一只蝴蝶,颤动双翼,传递着他对美的痴迷。在痴迷地寻找美的当中,纳博科夫获得了极度的狂喜。他说:“当我站在一群珍稀的蝴蝶和它们的食物之前,那种享受是最高的,永恒的。那是一种狂喜,在狂喜中,有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这时它吞食了我所有的爱。”

对于蝴蝶那层鲜艳的保护色,纳博科夫有过极为精彩的描述:“它不付出任何代价而达到一种微妙的模仿程度,令食虫动物无从捉摸。我曾在艺术中寻找一些没有任何功利性的娱悦,如今却在自然界中找到了。自然与艺术,这两者都具有魔力的形式,都是一种凭借错综复杂的魅力与障眼法来玩的游戏。”的确,纳博科夫的创作可堪称一种蝴蝶的艺术,他不是一个被动的记录者和似是而非的思想家,而是一个作为出色魔术师的作家。

在痴迷地寻找美的时刻当中,纳博科夫将自己也将我们都带入了美的极至。可最终,亨伯特迟迟不愿放手的那只蝴蝶还是飞走了,他也为自己的痴迷,抑或是孽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终,纳博科夫的蝴蝶,那些历尽艰辛,翻山越岭寻来的蝴蝶,被收入了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而最终也只不过是刚装满一个小小的抽屉的蝴蝶。唉,这个蝶痴,他本身何尝不就是一个传奇,不是一连串解读不尽的谜语?他,他的蝴蝶,他的洛丽塔,还有他的小说,早就像蝴蝶嫣然百媚的色彩一样突兀,没有道理地把我们每一个人迷了个颠三倒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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