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中国古代的两次学生运动及六四新议

引言: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政治抗议责任

在古代中国,“读书人”基本上就是现代“知识分子”的同义语,至少来说他们被赋予了政治抗议责任。这种责任不仅是基于儒学的道德观(后来发展成经学神学),而且也基于墨家潜移默化的影响即可以为信仰而放弃行政职务,以及道学中悲天怜人的基本人权意识。

这里的“道学”,并不是指十二世纪中后期对儒学的贬斥用语,而是从李耳哲学(宗教革命)流变而来的学问。

中国官方确认的正统史书中记载的两次重大的学生运动,分别发生在东汉政治最腐败的桓帝(刘志)时期、北宋行将灭亡之际。此外,还有一次具有现代群体事件意义上的“亚运动”发生在曹魏末期,即着名思想家嵇康将被处决时——“康将刑东市,有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这次群体事件虽未能保住嵇康的性命,但它至少说明:(一)知识分子的良知没有泯灭,政治风险与思想创新的选择两相比较,后者占了上风;(二)作为东汉学生运动与北宋学生运动的隐型桥梁,确实具有参照意义。

一、要求政治刷新:东汉学生运动的诱因

对中国历史大概谱系有所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东汉的“桓灵政治”是那个伟大王朝最可耻的记录,其腐败程度为此前历史之未见。少数正真的官员不惜以身家性命为代价进行抗争,或者自标道德以别于外戚梁冀集团,仅仅荀氏贵族就“八龙”之称的8人如此激励世风。几乎与此同时,一位叫崔寔的官员于公元152年即桓帝当政的第6个年头,写了《政论》一文要求政治改革或曰刷新政治。

反腐败政治斗争引入学生参与的爆发点,是桓帝永兴元年(公元153年)正直的官员朱穆被判刑问题。

朱穆被任命为冀州刺史,面对黄河泛滥、数十万户流亡的天灾状况,他决定采取了(上任前声言)坚定的反腐败措施。在东汉经学神学的背景下,知识分子们大都认为天灾是由人祸引起来的。措施尚未实行,就有40余名有问题县级官员,解印而逃;上任之后,他纠劾犯有贪腐行为的官员,迫使一些人畏罪自杀。反腐败在地方而不是中央全面展开之时,宦官赵忠的父亲的尸体由首都洛阳运回家乡安葬;由于使用的玉匣棺材超越了身份,朱穆下令将掘开坟墓,进行检验。

宦官集团本来就受桓帝重用,并且掘人坟墓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这用违法执法的行为自然受到皇帝惩处。朱穆被免职罚到左校营作苦工。

太学生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在一名叫刘陶的学生带领下,有数千人到皇宫门前聚集、上书,估计率为30000万太学生的1/10到1/6之间。他们在写给皇帝的抗议书中直指宦官集团把持政柄的后果是“让伊尹、颜回变成夏桀、盗路”,并声称愿以“额头刺字、脚戴铁索”的刑罚换得朱穆无罪。

这次抗争,学生们胜利了,朱穆获释,但是,腐败未见丝毫敛迹。

在学生运动实质失败之后,学生们直接以与正直官员合作的方式,参与政治斗争,比如30000太学生中出现了郭泰、贾彪那样的二位杰出领袖。在这二位领袖的操纵下,形成了强大的政治舆论压力,即学生们对官员的评价标准成为当时唯一的真理标准,以致于有公卿大臣到二位领袖的住宅去交结后者。

在学生们广场(宫门)抗议与建立官学联盟过程中,也制造出过“亚群体事件”。公元161年,郭泰由洛阳返回老家太原,到黄河渡口送行的人(估计)超过了万人,因为史称送行车辆有数千人。

二、民族主义情绪:北宋亡国之际的血价抗争

中国历史上有两大对称的政治奇观,前者是东汉的“桓灵政治”,后者是北宋“徽钦政治”。这两对四人的政治虽有权力集团干预,但终究不是幼主当位而且皇帝个体素质并不是愚昧,只是在纷乱内政中措施失当或者说个人能力对政治惯性无权能作用,才使王朝政治崩溃。

桓灵政治,结束于一个具有体制内身份的军事强人董卓的介入;徽钦政治,则结束于一个完全“异种”的军事力量的打击。

公元1126年春天,面对北方的军事进攻,太学生千余人在其领袖陈东的带领下,到皇宫宣德门外广场抗议,要求重新启用主战派官员李纲。在写给皇帝的抗议信中,他们指名道姓地批评李邦彦等重要官员,并称李邦彦等七人为“社稷之贼” (——用现在的话来说是痛骂“在职老干部”)。附和千余学生的民众也达到了数万人,其规模远超过了东汉那次学生运动。学生们也再次如东汉时那样,获得了表面胜利——李纲及主战派得以重任。并且,在钦宗赵桓最危难时机,太学生和主战的草根人士给了前者以最大的鼓励——在皇帝亲往金营交涉回来的路上,后者在道路上拜迎,以致皇帝对他说出了实情:“宰相误我父子。”并流出了悲感的热泪。

在一年后(1127年)的事变中,太学生还是积极扞卫皇室利益的:一个叫徐揆的太学生给金国人写信,严辞要求放还被掳皇族中的钦宗皇帝,结果被杀害。这次正义之举,也激发了马伸、秦桧等人的抗议情绪,他们也联名要求保护赵宋皇统并反对张邦昌代行中原皇帝职权的金国决议。虽然所有的对金人的抗争都失败了,但太学生的民族主义情绪对草根社会与官僚阶层都产生了正面刺激作用。后来岳飞强硬的主战政策,也来源于这“知识精英——草根传导——上层感动”的伦理合法性。

不幸的是,赵宋皇族的继承者(南宋建立者)赵构却一反其兄钦宗对太学生的宽容与认可的政策,以杀害其领袖陈东及民意代表欧阳澈为镇压手段,彻底否定了学生运动。

陈东之死存在巨大的变数:赵构当初(1127年秋)要起用这位知识精英,但是战局已经决定性地不利于宋朝,并且由于战乱而起的匪盗现象已经无法遏止,赵构决定采取弱势和平路线。赵构在罢免了主战派李纲之后,很快杀了陈东。从江西抚州(今抚州)徒步到皇帝暂驻的应天府(今南京)上书的平民欧阳澈,也被同时处决。

三、两次学生运动的政治审视

学生运动为传统文化与政治中的道德重振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动力,同时,也为政治权力结构的变迁提供了可能,如东汉政治由皇权传承到(董操两大集团的)僭主政治。之于东汉案例,我们可以看到:

(一)少数正直官员的激烈抗争,发生了党锢之祸,即遭受政治指控的正直官员终身不得复出为官。这项政策虽然后来由来自社会底层的骚乱(黄巾军起义)而取消,毕竟它为中国的腐败政治确立了一个遗传基因——镇压异议的同时,必然伴随着不可遏制的腐败。

(二)底层社会不再对中央权力抱有幻想,因为他们与这个权力的交易链条发生了断裂。太学生中大量的成分不来自贵族,而是来自对底层社会品格好的青年人的举荐(所谓举孝廉制度)。太学生的失望,其实就是底层的失败。

(三)反腐败的典型案例不再有教育作用,只不过是腐败方式的转换。比如桓帝的继承者灵帝在除掉外戚梁氏集团后,反而将腐败的机会掌握在自己手里,皇帝公开出卖官价与爵位换取货币收入。

(四)为体制内的“野心人士”提供夺权的义理合法性和重大事变契机,袁绍集团与曹操集团均在此背景下兴起。
< BR>就北宋末年危亡之际的学生运动看,虽然运动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双方冲突”的街头政治,但是毕竟是一种大规模的知识分子抗议活动。它比东汉末年的抗议又进了一步,即动员或影响了低层社会的参加。这成了中国历史上的一笔宝贵财富,纵观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的学生运动,都是与草根社会紧紧结合在一起的。

最为重要的是:无论东汉还是北宋,政府一方都没采取清理广场式的大屠杀,也没事后进行大规模追捕即“秋后算账”。虽然说少数领袖人物付出了身家性命代价(东汉时杀了几位与太学生关系密切的官员),总算没有在体制内引发“镇压过度——政权义理”或隐或现的不休论战。

结语:六四新议——对现执政集团有利的资源

不管以后的历史是否把最后“理性升值”的六四运动——从反腐败到民主政治诉求——这样变化作如何评价,无论如何也应该知道六四运动具有中国文化与历史的合法性:

(一)基于知识分子的历史道义担当,他们要做出群体性反应,至于这个反应是一场广场(宫门)之请还是舆论散播,只是手段问题;

(二)起初的政治诉求仍在体制内可以实行,如内阁职位的变动、党的精神领袖的变换,不成其为推翻政权的运动;

(三)解决问题的政治合法性与历史合法性,最后都握在学生手中。

第三个性状是由于政府方面惩罚过度造成了的。比之东汉与北宋,特别是北宋国破家亡之际,政府都没采取“清场”与“大追捕”,仅仅杀了一个学生领袖与一个民意代表。如果我们以经济学的简单模型来计算,结果是:北宋政府杀人的学生比例为千分之一;等而下之,杀平民的比例是万分之一到三万分之一之间。虽然至今政治学术界与历史学界没确切的1989年六四事件的“杀人数据”,但可以估计其比例远在北宋亡国之际以上,至少绝对值是高于北宋的!

六四事件的民间悲愤情绪正在淡化,国内政治的主要矛盾也不再是执政的精英集团与知识分子(不是“读书人”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的矛盾;经十七年之积聚,渐变为中共与自己宪法确定的阶级基础即工农(草根)社会的矛盾。所以,才有胡温新政要让“改革成果”普遍福利化的政策。

应当说,从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看,解决“社会——政府”之间的矛盾,有赖于一个有弹性的中间社会。这个中间社会的“隐型存在”,其相当一部分道义资源仍然掌握在六四一代人手中,既便是民间知识精英如1970年代出生者也有意识地向这个资源中心靠近。那么一个讲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胡锦涛政治,就应该明白:与六四政治资源中心谋求一种互谅与妥协,为彻底的平反作好前引工作,实在是“利益与战略”的谋求。

本文没有任何借机“煽惑”的打算,因为:(一)倘使胡锦涛政治的“和谐与人本”得以循序实现,日后(比如纷议的“30年之限”)的社会实质民主化转型之成本必然缩小;(二)现在,不是六四资源一方“强烈要求”平反,反而是执政精英一方需要利用这个资源;(三)体制内外自由知识分子很少要求“现在就改”,但是由体制内开明分子确认六四义理合法性的强大道德力量已经大幅度升值。

简言之,本文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在传统的边际上,向“一向缺乏史鉴观念”的执政集团提出一项忠告;在现代文明的开端之际,为民间优秀的道德精英提供一个“借助历史创造民主”的全新视角。

2006年10月23-24日构思于为郭起真上诉的奔波中,25日完稿于绵逸书房。

首发议报第2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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