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当局不准朱春柳为严正学聘请律师

 

 

【2006年11月11日狱委讯】今天下午19点,六四天网与严正学先生的夫人朱春柳取得联系,朱春柳告诉我们:下午4点半,她接台州国保的通知,前往台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领取《不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该通知书如下:

朱春柳:

因你丈夫严正学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暂不批准你为严正学聘请律师。

特此通知

2006年11月10日

台州市公安局

据悉,严正学目前被秘密关押在台州市路桥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朱春柳告诉我们,他们这样做,不仅剥夺了我为丈夫聘请律师的权利,也剥夺了严正学得到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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