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普:一党专制下没有解——评胡锦涛的反贪大动作

近几个月以来,胡锦涛上演了一场反贪治腐的重头戏。上海第一把手陈良宇中箭落马,北京、天津和其他各地涉贪的一把手们杯弓蛇影,人人自危。这场反贪大戏的主角是手持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中纪委、中组部组成的中央巡视组。据熟悉内情的人士说,中央巡视组去年到上海巡视,从一些干部的谈话中,了解到陈良宇等人的腐败内情。这些内情\x{7232}直接查处陈良宇等人提供了重要线索。

从陈良宇一案来看,胡锦涛近期推出的反贪大战,是做足了Home work的。他不仅在组织上有准备,在理论上也有准备。组织准备就是他的已有三年组龄的中央巡视组实力迅速扩张。三年前,中央巡视组只有45人,而要监督的省部级干部却有2000多人。现在,他们在上海反贪战役中动用了二百来人,在北京一役中则用了三百多人。其力量之雄厚,与三年前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而这些钦差们也确实为胡锦涛横扫京津沪的贪官立下了汗马功劳。

至于理论准备,胡锦涛于2005年1月的中纪委会议上,提出了从源头反腐的思路,并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胡锦涛说,反腐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要“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胡锦涛的首席钦差吴官正也在今年的多次讲话中,阐述了胡锦涛的从源头反腐的思路。这个思路归纳成十六个字,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胡和吴钦差提到,要从源头防腐,就要形成防止腐败的有效机制,要制度管人。

胡锦涛反贪的组织准备和理论准备管不管用呢?平心而论,他的反贪大举措确实有新意,有魄力,但在几个关键问题上,却有致命的缺失。

第一,腐败的源头是什么?胡锦涛大谈特谈源头,却从来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吴官正倒是把一些腐败现象归于“制度上的漏洞和手中的权力”。这就等于间接承认权力产生腐败。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权力产生腐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连民主国家都有因官权而产生的腐败现象,中共何必羞于承认?不过,中共的要害是,普遍的大规模的腐败来自于绝对的无限的党的权力。这是中共腐败的源头。对于这个要命的源头,胡锦涛和吴官正都予以回避。他们说,防腐的关键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就回避了对权力本身的制约和监督,把腐败源头的要害问题弱化为操作问题。于是,反腐就又回到了治标不治本的原点。

第二,谁定制度?谁管制度?胡锦涛和吴官正提到中共要制定反腐制度,要用制度管人。中共最近确实颁布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还通过了《监督法》。其基本思路是党定制度,党管制度,党管党。问题是,在一党专制下,自己定规则,自己管规则,自己用自己定的、自己管的规则,来监督自己人。用这样的办法自编自演,难道不是自娱自乐,自欺欺人吗?

第三,谁来监督钦差们?巡视钦差们监督各地一把手,有生杀予夺大权。制度在他们手里,可方可扁可园。他们修理贪腐官员,可以根据政治需要,可以选择时机,选择地点,选择对象,选择政治气候。谁来监督他们?如果他们游离于制度之外、淩驾于制度之上,他们手中的整人权力就比其他权力,更易产生腐败。湖南郴州纪委书记就是利用手中的整人权力,和市委书记沆瀣一气、合夥贪腐。

胡锦涛反贪治腐,雄心万丈,雷霆万钧。不过,他的组织准备和理论准备恐怕难以奏效。其根本弊端,仍然是治标不治本,仍然是人治不是法治,仍然是自己监督自己,民\x{8846}和媒体照样没有监督权。在这样的一党专制下,反腐怎么会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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