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蹉跎”了文学岁月 赔偿了九万“孽债”

 从“文抄公”一词可以看出,文人抄袭现象古已有之。但“文贼四起”之风,好像是近年来才愈演愈烈的。老也抄、少也抄;官也抄、民也抄;师也抄、生也抄,甚至师生合伙抄。而且,抄袭者不断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手段之恶劣,气焰之嚣张,实乃前所未有。

  人们把文人抄袭比作偷儿盗窃,但从道义上看,文人抄袭实际上比一般盗窃还要恶劣。偷儿盗窃,有不少是因为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而当下文人好像还没有困顿至此境地者。至于作协主席,大学教授、博导这一类的角色,他们显然是属于上流社会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许多人的高位本就是“窃据”的,再来抄袭,那就是“双重盗窃”了。

  另一方面,一般偷儿盗窃之后,总是要将赃物尽量藏匿,以免被人察觉,所谓“做贼心虚”。但“文贼”们则不然,他们对赃物非但没有藏匿之意,相反,还要拿出去公开发表,攫取名声。偷儿被捉之后,为千夫所指,脸面尽无,而从最近被捉拿的几个“文贼”的表现来看,他们非但没有羞惭心虚之意,反而表现得比谁都理直气壮。这种捏住了手腕还要抵赖的厚颜无耻,恐怕连偷儿都会自叹不如罢。

  在法律上,文学和学术的抄袭、剽窃,比一般盗窃更容易取证、甄别,而在互联网时代,这一类事件也更容易被披露。在舆论和法律高强度的监督下,依然不能阻遏一些人的抄袭冲动,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不过,郭敬明抄袭案在一定程度上透露了“文贼”们的胆大妄为的心理基础。作为“80一代”偶像的郭敬明,其抄袭行径被披露之后,尽管受到了法律上的处罚,却很少受到道德上的谴责,相反,他的年轻的拥趸们反而为其剽窃行径叫好,把以抄袭出名看作是一种不俗的“本领”。文化上的“笑贫不笑娼”的道德风气,为“文贼”们的胆大妄为,提供了强大的心理动力。在此心理动力的驱动下,作家、学者们即使不以抄袭剽窃为荣,至少,他们对此早已没有了羞耻心。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郭敬明案出现之后,公众尚且可以将此视作所谓“80一代”人的堕落的表征,并借此来撇清自己一代人与堕落之间的关系。然而,随着叶辛抄袭案和某大学著名法学教授抄袭案的出现,情况变得更加严重起来。

  作为中国作协副主席的叶辛涉嫌抄袭,这一消息刚刚传出,这就好比听有人告诉你一个千万富翁在超市偷手纸被抓了一样,谁都不相信是真的。但随着事件真相的披露,人们不得不相信这一天方夜谭式的传闻是真的。刚刚下达的法院判决结果表明,该事件已从法律上做出了判决。但这还仅仅是法律上的一个结果。真正令人感兴趣的是作家们对这一事件的态度。

  叶辛本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自己喊冤,他不希望媒体再炒作这件事情。而对于被指控的剽窃行为,他只是说“我很遗憾,整个过程我是上当了。”并称自己最大的错误在于自己没有看清合同,抄袭责任本不该由他来承担。至于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那是法律上的事情。但从叶辛的这一番表白却可以看出,叶辛实际上早就预知自己的行为有侵权抄袭之嫌,而他所想要做的,并非回避抄袭,而是想着怎样有效地逃避抄袭行为的责任。他后悔的不是自己的抄袭,而是抄袭了却没有成功地逃避责任。这就好比贪官被揭露之后,后悔自己没把赃款都挥霍掉。可见,作家的道德底线已经没有了,他后悔的只是没有在输了官司。如果官司赢了,看来他是不会有任何愧疚的。至于将事态的扩大归咎为媒体的“炒作”,这一说法更是掩耳盗铃。

  叶辛还进一步提醒他的同行们,今后在从事影视改编和人物传记改编时,一定要处理好著作权问题,要形成书面文字,避免有后遗症。这位副主席的谆谆教导,确实值得作家们好好学习。而且,作家们确实也能够立竿见影地领会其精神。据报道,一伙在九寨沟参加中国当代名家九寨笔会的知名作家,在游山玩水之余,也没有忘记交流叶辛案的心得体会,互相传授抄袭、剽窃经验。他们通过记者得到了中国作协副主席叶辛涉嫌剽窃案败诉的消息,表示不相信叶辛会剽窃他人作品。另一位作协副主席称,他的直觉告诉自己,叶辛不会有剽窃行为。他应该带着他的直觉去起诉法院。一位年轻作家则提醒同行,“作为一个编剧,我觉得应该和影视公司签好合同,合同里面一定要说明所借用资料的版权由公司承担,否则出了问题,官司必输无疑。”这是一篇多么绝妙的“文贼”的自白书啊!他们最担心的是自己在事情败露之后,会输掉官司,而丝毫没有觉得抄袭行为是可耻的。他们只是希望能够合法抄袭。

  看来,“合法地无耻”已经是主流作家们的共识。既然作家们依然普遍抱有这种想法,可见他们早已无耻成性。他们无非是一些潜在的“文贼”。即便没有作案,却早已存了贼心。既然如此,我敢料定在叶辛之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要以身试法,而且,他们会做得更加隐蔽和更加具有“合法性”。

  差不多与此同时,也有另外的学术腐败案被披露,却是另一种局面。号称韩国“民族英雄”的科学家黄禹锡由于涉嫌在科研成果上弄虚作假,被学术和司法机关调查。黄被迫公开向国民道歉,并辞去自己所担任的一切职务。黄禹锡的结局自然是咎由自取,但他依然保持了知识分子最后的道德底线。他知道在学术上弄虚作假不仅是违法的,同时更是不道德的。一个既违法又背德的人,是不配担当知识分子这一称号的,更别说是一个民族的科学英雄了。黄以辞职和公开谢罪,在最后的关头保住了自己作为知识分子和公民的最基本的尊严,也表达了他对国民和知识的尊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用在黄禹锡身上,应该是恰当的。但用在中国的“文贼”们身上,就不那么恰当了。前些年,公众对于“文贼”现象往往痛心疾首。因为那时,知识分子、学者、作家这一类人,在公众心目中还扮演着社会良知和道德楷模的角色。现在,公众对他们早已不抱这种希望了。公众的愤怒也就如同面对一个刚刚捉倒的普通窃贼时所表现出来的愤怒差不多,只因为“文贼”们连基本公民道德都不遵守,而且触犯了法律。

  凭我对当下中国的作家、学者们的了解和对文化腐败现状的估量,我丝毫奢望这些作家和学者们能够成为公众的道德楷模,甚至不奢望他们能够洁身自好,我只希望媒体能够更及时和更充分地关注和披露种种抄袭、剽窃的现象,希望相关的法律更完善,并能更有效地介入这一类事件。看来,要遏制文化腐败的“病毒”的肆意蔓延,通过道德规训的途径已经难以奏效,只能依靠腐败惩治制度的建设来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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