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欧梵:人间四月“残酷”天----重读《爱眉小札》

1、爱与死

久不看徐志摩的作品。上次看,还是30年前写博士论文的时候,竟然着了迷。为了研究他的欧游经历,还不惜申请奖学金,一个人到欧洲流浪了半年。后来还写了一篇《康桥踏寻徐志摩踪迹》的文章,自比当年的徐志摩,真是浪漫得不知天高地厚。

这次重读徐志摩的《爱眉小札》中的情书和日记,感觉全然不同,几乎不忍卒读,觉得他浪漫得太不成熟了。难道是因为我自己年事已长,世故太深,已无浪漫余情?如果属实,为什么我还会不自觉地和吾妻玉莹在写我们的爱情宝鉴?为什么听说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轰动台湾和内地以后,马上买来全套影碟回来观看?然而勉强看了前十集,陆小曼出场后,再也看不下去。为什么现在——我自己再婚后——仍要长篇大论地谈徐志摩?

也许,正好像我重读早年自己的作品一样,总觉得徐志摩的真挚文笔表现的是一个过度透明的自我,但这种”真挚”本身是否就是真爱?”真、善、美”这三个字是徐志摩那”浪漫的一代”的座右铭,我也曾在书中(也叫作《浪漫的一代》)肯定它的价值,记得当年我在书中最喜欢引用的一句徐志摩的话就是:

“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没有别的能耐,只是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

说得够真,当年令我感动万分。然而,徐志摩并没有把爱的潜力发挥到艺术上的至美和心理上的至善。在他的情书和日记中偶而会发现他把爱和死联在一起——甚至在巴黎还看了一场描写爱与死的华格纳歌剧:《崔斯坦与依索德》,觉得”伟大极了,猖狂极了,真是’惊天动地’的概念,’惊心动魄’的音乐”,然而毕竟没有将之深化,写出自己的”惊天动地”的诗篇,就英才早逝,因飞机失事而死了。惋惜之余,我并不认为他是为爱而死的,反而觉得对他未尝不是一个解脱,否则他和陆小曼的婚姻真会变得不可收拾,也不堪设想。

说穿了,简单得很,徐志摩在感情的归宿上所遇非人。他有几分崔斯坦的激情,但小曼绝对绝对作不到依索德的那种高贵的passion.在《爱眉小札》中徐志摩也数次用Passion这个字(有时作形容词或副词),譬如这一段英文写下的告白:

O May! Love me;give me all your love, let us become one;try to live into my love for you,Let my love fill you,nourish you,caress your daring body and hug your daring soul too;let my love stream over you,merge you thoroughly;let me rest happy and confident in your passion for me!

这几句话,虽出自真情,现在读来,不免有点肉麻,也许情人的语言都是如此,志摩用英文写出来给小曼看,不知是否顾及到小曼的英文程度有限,用字遣词都似乎有点”浅薄”.也许此言太过刻薄,但以志摩留学康桥后的英文造诣,似乎应该写出较此更婉转典雅的句子来。文中用了几个简单的助词:fill(填满)、nourish(滋养)、caress(抚摸)、hug(拥抱)、stream over(流遍)、merge(溶化),似乎有点”做爱”的意味,所以当我们读到最后一行——let me rest happy and confident in your passion for me——的时候,passion这个字就不仅仅是love的同义字了,可能还带点做爱似的感情意义在内。也许这种解释太过吹毛求疵,因为徐志摩的情书中一向灵肉合一,而更突出的是精神的一面,所以很少学者从”身体”的角度来探讨他的爱情观。在我看来,虽然缺乏足够的证据,这正是徐志摩心理上的一个症结。

每一个人年轻时候都有性的欲望,弗洛依德称作Eros,也可译作”欲望的爱”.重读徐志摩的作品,表现得最露骨的可能是《翡冷翠的一夜》那首长诗。我们可以读到下列名句:

  爱,我气都喘不过来了, 
  别亲我了;我受不住这烈火似的活, 
  这阵子我的灵魂就像是砖火上的 
  熟铁,在爱的槌子下,砸、砸、火  
  花四散的飞溅……我晕了,抱着我, 
  爱,就让我在这儿清净的园内, 
  闭着眼,死在你的胸前,多美! 

这段描写的当然是passion,到底是肉体或灵魂上的爱?那就要看我们如何分析这首诗了。还有一个问题是:诗中的”我”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如就通常采用的传记式解读法,这首诗既然徐志摩题为”六月十一日,一九二五翡冷翠山中”,应该是当时他自己的”热情”写照。那么,他是否在字里行间无意中流露出经不起激情(passion)的刺激?”别亲我了;我受不住这烈火似的活”,但下一句他却把爱的极致用”灵魂”来承担,在爱的槌子下,火花四散。火花又代表了什么?一阵狂爱,竟然使他头晕,然后就”闭着眼,死在你胸前”——男人死在女人的怀抱里——多美!但似乎又像一个孱弱的孩子,死在母亲的怀抱里,如此则未免不够激情吧。这首诗的后半部提到二人要相伴成双而死,以达到”爱死”的理想。这个”爱死”的观念,可能就是从《崔斯坦和依索德》而来,(徐志摩信中提到这个概念是在1925年6月25日,较此诗写作只晚了两个礼拜),如果有关系的话,徐志摩当然知道:华格纳歌剧中的”Lie tesfod”绝对是肉体上的passion,然后发挥到”惊天动地”的精神程度;相较之下,徐志摩的这首诗无此”强度”和”深度”,他处处把死的美感放在一种自然的惟美意象上(白杨树上的风声,沙沙的/算是我的丧歌,这一阵清风,/橄榄林里吹来的,带着石榴花香),于是很自然地就从肉体”升华”到灵魂;有了这些意象,诗后提到的天堂和地狱也就没有什么可怕了。

值得注意的是,诗中的你和我,一直是处于对话的位置。全诗虽以”我”为叙述主体,但”你”的声音越来越强,在诗的后半段被”我”引了进来:

  你伴着我死? 
  什么,不成双就不是完全的”爱死”, 
  要飞升也得两对翅膀儿打伙, 
  进了天堂还不是一样的照顾, 
  我少不了你,你也不能没有我; 
  要是地狱,我单身去你更不放心, 
  你说地狱不定比这世界文明 
  (虽则我不信,)像我这娇嫩的花朵, 
  难保不再遭风暴,不叫雨打, 
  那时候我喊你,你也听不分明– 

这一段”我”和”你”的关系就更加蹊跷了。到底是谁照顾谁?谁单身去谁不放心?从字面上看,”我”似乎是男性,”你”是”我”爱的女性对象。如果如此,则这个男性的”我”未免太过娇嫩,像一枝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娇嫩花朵;如果把”性别”倒过来,这个”我”的花朵是女性的话,那么男人的”你”又是谁?既然全诗白话的成份很浓,这个女人的自白,如果不是作者自我投射的话,只能说是中国旧诗中”闺怨”传统中的新版。但像徐志摩这样的五四文人又怎么会写闺怨?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饶有趣味却无法明显解决的问题:徐志摩一生以爱为准则和目的,然而是否经得起排山倒海式的激情的爱——passion?如果他自己的爱是像他描述的那么passionate,为什么在”肉欲”(esros)的层次上反而不够浓烈?即使和他同时代的作家相比,鲁迅的《野草》中的”复仇”就更能正视爱和死,而徐的好友邵洵美的诗(如《蛇》、《牡丹》)在肉欲的意象上也更大胆。

或者我们可以为徐志摩辩解:他的爱和真情,本来就和肉体无大关系,是一种精神上的理想价值。如果作精神上的恋爱,林徽音无疑是他的最佳对象,但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却把这一段渲染得太离谱了。年轻时代的林徽音不是电视剧中哭哭啼啼的木讷人物,她聪慧善道,很有主见,也不一定把徐志摩视为她的理想爱情对象。徐如有单恋,也显然是”未果”的。也许,徐志摩的悲剧就在于此,他这一腔真情没有找到发泄的对象,最后却碰到了一个颇为俗气的陆小曼,他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把自己的感情毫不保留地倾泻了出来。然而却找错了对象。我们知道他们婚后的生活并不愉快,而且越来越坏。读他给陆小曼的信,最感人的反而是最后一年(1931年)他坐机失事前的几封。他又写一段英文,但读来凄凉得很:

I may not love you so passionately as before,but I love all the more sincerely and truly for all these years.And may this brief separation bring about auother push of passiounate love from both sides so that each of us will be willing to sacrifice to the sake of the other!

在这段话中,志摩直认已经没有激情,不再passionately地爱小曼,但他依然爱得忠诚(sincerely and truly),但为时已晚,以”小别”的方法希望再重拾热爱是不大可能的。妙的是徐志摩用了英文push这个字,非常恰当,像一阵潮水的迸出,汹涌得很,但潮退了以后又怎么办?他们在这一年竟然连”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出去吃一餐饭,或同看一次电影”的机会也没有,陆小曼对徐志摩的冷落可想而知。在这一封信中(3月19日)他又说,”你没有一天不是engaged的,我们从没有privacy过”,已经够惨了。到了5月12日,他信中向小曼责问:”前三年我去欧美印度时,那90多封信都到哪里去了?……你总得改良改良脾气才好,我的太太,否则将来竟许连老爷都会被你放丢了的。”如果他还活下去的话,恐怕这迟早会成为事实。到了此处,已是绝境,所以当年在7月8日信中写道:”你不记得我们的’翡冷翠的一夜’在松树7号墙角里亲别的时候?我就不懂何以做了夫妻,形迹反而得往疏里去!那是一个错误。”

然而错误已经造成,徐志摩一失足竟成千古恨。

2、养爱和情趣

“恋爱是生命的中心与精华:恋爱的成功是生命的成功,恋爱的失败,是生命的失败,这是不容疑议的。”

如果照徐志摩的这句座右铭来看,他的生命应该是成功的,因为他和陆小曼的恋爱毕竟是成功了。但是恋爱成功了,婚姻又如何?是否印证了俗套:婚姻是恋爱的坟墓?徐志摩在他婚前的日记中,对于婚姻生活,并没有十分浪漫的憧憬,在记述他们婚姻的《眉轩琐语》的开端(9月10日),他也只稍微流露一点自我庆贺之意:”身边从此有了一个人——究竟是一件大事情,一个大分别……回身看看, 挨着你坐着的是你这辈子的成绩,归宿。这该你得意,也该你出眼泪,——前途是自由吧?为什么不?”这段话的最后一句在语气上显得不太肯定,句子中”我”改成了”你”,是一种修辞式的自我诘问,属于英语中常用的语法,如果我们把它译成英文,效果就更清楚了:For this you should be pleased,but you should shed tears——the future is free?Why not?英文中的假设语法,加上最后两个问号,使得全段读来更不稳定。中文中的”该”字的效果亦是如此,整个句子的背后似乎有股疑虑:有了归宿,你本该得意的,你本该快乐地流下眼泪;婚姻的前途应该还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吧,为什么不?但事实上他并不得意,并没有浪漫,对于婚姻的前途,也不见得乐观。我的细读可能过分,但徐志摩字里行间所流露的绝不是真正的快乐。在5月19日的日记中,他的想法更冷静:

“蜜月已经过去,此后是做人家的日子了。回家去没有别的希冀,除了清闲,译书来还债是第一件事,此外就是做到一个养字,在上养父母(精神的,不是物质的),与眉养我们的爱,自己养我的身与心。”

这段话不像是一个五四文人的宣言,反而有点传统儒家的味道,而且出奇的不浪漫。婚姻变成了日常生活——”做人家的日子”——还要还债——婚姻生活还须要”养”,除了父母和其身以外,还要”养”他们夫妇的爱。这个观念,有点不寻常,就徐所用的词汇来看,养应该是nourish,这在他向小曼示爱的英文句子中就已用过 :let my love fill you,nourish you——这个养是恋爱时候的养,和充满(fill)与抚摸(caress)放在一起,几乎和珍惜(cherish)差不多,像是一对恋人捧着对方身体所讲的话。后来的这个”养”字,和父母与自我身心放在一起,就颇不相同了,至少它须要努力,而不是那么自然的真情宣泄。在这方面,徐志摩是彻底失败了,婚后非但养不得父母(他母亲未几过世,父亲对陆小曼甚不谅解),也没有养得婚后的爱情,甚至弄得自己身心俱疲,最后粉身碎骨而死。相较之下,沈三白最成功的地方,反而就是这一个养字,《浮生六记》的前二卷,说的都是养;他和芸娘婚姻生活的情趣,是互相培养出来的,虽然最后终归失败——而且我认为沈三白难辞其咎——但两人毕竟过了23年恩爱夫妻的生活。换言之,他们二人的爱情,是在结婚以后”养”出来的,所以”年愈久而情愈密”,令人羡慕。如何养法?沈三白在”闺房记乐”和”闲情记趣”中描写得非常细腻,而种种细节皆是植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衣住行之上。以现代生活的立场来看,这种乐趣愈来愈难,因为它必须有不愁衣食、无后顾之忧的经济基础,一旦沦入贫贱夫妻生活就百事哀了。另一个要素当然是闲暇(leisure),三白夫妇将之发扬光大,变成一种闲情式的生活艺术。难怪林语堂喜欢,甚至在他本人所著的英文书中也大加吹擂,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对我来说,这古典的闲情,如果发挥到了极致,未免失去了动力和无情,这反而是徐志摩的爱情观最注重的特点,并以之变成一种新的个人价值。

然而,当我们进入科技和商品经济挂帅的”后现代”的时候,两者——沈三白的闲情和徐志摩的热情——都成了幻影空谈,甚至拍成电视连续剧以后,也很难使观众得到真正的启蒙。其实,启蒙时代早已过去,一切对于爱情的憧憬都已被包装成商品以后,”世故”变成了生活的日常态度,甚至婚姻制度本身——不论是新是旧,是中是西——都在逐渐变质。沈三白和徐志摩这两位情圣,对今世又有什么意义?

我和玉莹既然甘冒商品化的风险,把我们的婚姻生活写成一本小书出版,自然希望对于这两位文人的感情遗产有所回应(但谈不上继承)。也许,我们可以把沈三白笔下的”乐趣”这两个字重新思索一次,如果现代生活已经没有闲暇,其”乐”和”趣”又要从何寻求?究竟应该解作happiness或是pleasure?近年来西方文化理论,从罗兰巴特以降,谈的都是pleasure,从不谈happiness,而后者只有在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中被人引述,美国宪章上开宗名义就提到:Life,Liberty,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但也是一种界定新的”想像社群”的抽象话语。至于婚姻,在西方本来就是近世纪中产阶级的产物,早已成了文学和艺术上的俗套,但仍然为西方文士提供用之不竭的资源。且不谈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或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美国名小说家John Updike几乎靠描写婚姻生活起家出名,甚至致富。即使像英格丽。褒曼这位电影界的大师,最后竟然也拍了一部电视连续剧:《Scenes from marriage》(一个婚姻的各面),把一对自传式的男女婚姻解剖得体无完肤,不留情面,反而大受欢迎,据说当此剧在电视上播出的当晚瑞典城市街道上冷冷清清,人们都回家看电视去了。其引人之处可能与Updike相似,两人都是以暴露婚姻的”阴暗面”为前题,夫妻之间互不守节成了家常便饭。我们可以说这是西方现代艺术家对于这个布尔乔亚生活基础的彻底批判,愈批判得无情,愈入木三分,也愈受人欢迎。说得好听一点,自有其”集体反思”的意义。

然而,如果沈三白和徐志摩再世,又会作何看法?他们当然会拂袖而去,作别西天云彩。然而,他们毕竟留下另一种和西方大异其趣的文化遗产!这份遗产,已经不值得全然歌颂(因为林语堂的时代也过去了),但是否已寿终正寝?

我和玉莹在前年——20世纪最后一年抑或是21世纪的第一年?——结婚,两人都过了中年,但婚后却体会到不少乐趣。遂使我们对婚姻这个制度重拾信心(虽然两人都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甚至还发怀古的幽思,想感受一点前人的启示。遂把沈三白的《浮生六记》和徐志摩的《爱眉小札》拿来重读,感受很深,但和第一次读的感觉全然不同。爰记于此,也算是一种心情写照,不是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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