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河北省原省委书记、曾残酷打击举报人郭光允的程维高爆料了,但是,靠诚实劳动、经营致富的进步企业家孙大午被逮捕法办了,理由是孙大午非法集资了。与垄断行业比起来,孙大午的集资太文明、太合法了!行政垄断是非常粗暴的,例如中国电信收取的巨额费用,连集资都不肯算,这是赤裸裸的掠夺。
“剥削”这一经济学范畴,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1980年代我思考了整整十年。这涉及到“价值”如何折算成现实的价格,这样的折算能够依靠怎样的权威,劳资双方可能不可能平等面对各自成本与利润的计算结果。我思考的结果是:这不是一个经济学、财会学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学问题。也就是说,经济剥削仅仅与政治压迫相联系。即便是雇佣关系,只要工人的人权与公民权(包括通过平等的谈判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等)得到充分的尊重,有没有剥削就只能交给个人的选择来处理。
也就是说没有了政治压迫有无剥削人们会有个人感受,但只要有政治压迫就必然有经济剥削——经济剥削、性垄断、舒适生活,是人类压迫的最原始的目的。这里不详论。
毛泽东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剥削体现在特权享受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不顾人民生活的生产扩张)上。邓小平时代以来共产党对人民的剥削体现得更广泛,可以说人类的剥削社会所有过的全部罪恶,共产党在不同程度上(例如精神统治还有但已经减弱)于今都有。
共产党剥削首推垄断性行业。有几种情况,一种是行业整体的侵权,以电信为典型;一种是有的地方搞土政策侵权;还有一种是公然违规犯法侵权。而垄断性行业即使有公然违法侵权之嫌,往往也能仗着国家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大行其道。
中国是一个“土政策”泛滥的国家。一般说来,人们对“土政策”的理解仅限于县、乡、村,其实,上到国务院下到乡村都有很土的乱七八糟一大堆土政策。土政策的要害是亵渎公正,违反宪法,违反联合国的人权公约和一些国际文明通则。
少量的“土政策”确有一时的必需,如当初深圳特区的建立。大量的“土政策”呢?是在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意义上出现的。一个小小的湖北省利川市,竟曾有2200多项乱收费项目(记者说据该市物价局局长介绍,这还是不完全统计——记者采访时统计工作还正在进行)。南方某省曾发生同一房地产项目的同一测量环节,城建部门收取了“规划红线费”、“测量放线费”,土地部门还要收取“地籍测量费”;即使在同一个部门内部,也是层层重复收费。城建部门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后,又收取“城市综合开发费”;土地部门收取“土地使用费”后,又收取“建设用地附加费”,摊入商品房价格的收费项目共135项,其中89项不合理!该省物价局对98个企业的调查,1996年各种收费、“捐资”、“赞助”金额高达6900万元,占企业当年利润的38.2%,相当于纳税总额的15.6%。这还仅是对部分企业的调查。
1999年春节前,我在南京街上看到装满自行车的卡车又多了起来。有市民说,管交通的一到年底,罚款就来突击。有的不准入市区的摩托车在边缘上绕一个圆盘,即被逮住,而且通知你“过些天”去取,为什么?放一天有一天的保管费。1999年3月初记者报道说,南京市1998年底开展对非机动车整治活动后,共查处违章16.9万起,暂扣车辆9.8万辆。3月1日下午4点钟左右,记者在南京市白下路与太平南路路口,见到一位姓张的女士向交警询问被暂扣自行车的去向。据她说,当天上午9点多,她们三人从住处骑车去新街口,到这儿,看见是红灯停了下来,值勤的交警认为有两辆自行车已越过了停车线,便处以每辆50元的罚款,并且暂扣一辆车子。下午她们交了罚款回来后,被暂扣的自行车已经被送到停车场去了。(取自1999年3月6日《法制日报》明磊 文)
1990年代,最有趣的现象就是各类证件频频更换,工本、手续费无疑是动力,否则,能连续使用的证件根本就没必要换。难怪有的城市换一次身份证、户口本要花几百元,银行办理购房按揭有的要花几千元工本手续费!
在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1998年3月份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税务局的税收之外,全市有27家单位收费,收费项目达77种。而经湘潭市政府批准的执收部门仅为13个,收费项目33个。不仅一些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卷土重来,而且一些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打黄扫非保证金、法制培训费、文化场所治安管理费等等。
事实上,不仅中国乡村、城市多土政策,中国的政府也就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也有“土政策”。我还想十分平静地说一句:相对于共产党党章而言,允许私企老板进入共产党,无论是早已发生的事实,还是新近所谓重要讲话中宣布的,都是没有游戏规则可言的“土政策”。世上的顽固有多种,不上路子、不讲任何规矩的顽固最可怕。高度“滑头刁蛮”,就让人无话可说。 “土政策”即反规则的胡作非为。作为中国政府,“土”的涵义有:⑴违背法律(在侵害公民“合法收入”的意义上,必然是违背宪法的);⑵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⑶与国际社会的文明主流相冲突。由于这方面的土政策都以严肃的红头文件、法规条文出现,能看出其不合理性的公民就很少。他们以为是在执行国家政策,却未曾想到并非国家政策都是合理合法的政策。但是,国家主义下的国民性决定了人们在这方面的“逆来顺受”习惯成自然。倒是一些官员有时讲得坦率。例如1998年年初朱总理、1999年年初财政部长项怀诚都坦诚讲到费大于税,民怨沸腾。再如朱总理电视上公开讲到的却被无赖中宣部删改了的“电信收费还要成倍地降!”垄断部门公然依靠垄断地位乱提价的脏事太多了!这就是“土”。小学生用“土”字也是可以造出好多词来的。大概“土包子政府”可以说,“土匪政府”是不作兴说的。
中国各级各地政府的财政有合法与非法两块,是公开的秘密。足见最在乎面子的政府恰恰又最不在乎脸皮。预算内的财政是小财政,这个财政是一直过着紧日子、缺少钱的,但各级各地几倍于预算外的大财政就有钱了——国务院各部委动不动就被查出小金库几十亿、上百亿元!各种越权收费、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多见于诸如铁路、邮电、电力、城市公交、供水等垄断性行业。如铁路货运中的货票工本费、联营服务费、分流附加费、赞助费、路外伤害宣传费等,这类乱收费、乱加价,名目繁多,货主敢怒不敢言。一些中介服务也存在着收费行为不规范、收费标准明显偏高问题。如受行政机关委托,对企业进行年检、年审、咨询、评估,其费用本应由委托单位支付,但实际操作中却是向企业收取。收费规模也日益膨胀,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极其沉重的负担。国家计委曾有一项调查显示,各地在汽车购买、落籍和使用过程中的收费项目有5大类50多项,收费有交通、财政、公安、工商、城建、技术监督、环保、教育、环卫等十几个部门,一辆非营业性车辆从购买到上路行驶,一次性交纳的费用,最多的地方竟然占了车价的43%,营业性车辆交费更多,车主反映十分强烈。上海市多年来实行的车号高价出售,直到行政许可法将要实行的2004年5月,才终于受到多方谴责,但能否改变还难预料——上海的权力树大根深啊!
中国老百姓长期管铁路叫铁老大。应该说对中国铁路情况比较了解的,在中国最高级领导人中要数丁关根,因为他曾经出任过铁道部部长。这两年由于公路、民航的迅猛发展,铁老大的架子拉下了不小,但再拉下还没有下到一般企业的程度,九五之尊没有,八五之尊还是有的。1998年7月13日14时,大连市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辉持沈阳至大连空调硬座客票(票价60元),乘坐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段值乘的K234次特快旅客列车返回大连,由于铁路自身原因,造成列车晚点2小时18分。张辉认为K234次所以比同区段其他普通快车票价高出33元,主要是因为提速,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晚点负违约责任。因此,张辉于1998年7月28日诉讼到大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30元,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结果一审、二审原告均败诉。审判长张胜奎说:关于旅客列车晚点铁路企业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并不是立法上的疏漏,在制定铁路法时对于旅客列车晚点应承担赔偿责任曾有过考虑,但考虑到中国的国情、铁路企业的双重属性和现实状况,取消了此条规定。(取自1999年1月15日《法制日报》丁一 等文)
“国情”二字我们是颇熟悉的。“中国有中国国情;××省有××省的省情;……×××官员有×××官员的性情。”这情那情,且常假以从实际出发的美名!世人凡非傻瓜,从实际出发乃理性的本能,可是因为国情而故意取消有关保护人权的规定,这逆于法的情就不该容了。再说交通管理。新车上路难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有关部门曾作专项调查,以西安市为例,按照西安市车辆管理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大型车(牌照费100元、安全费50元、二环费1200元、道口费40元、其它费8元);小型车(牌照费100元、安全费50元、二环费800元、道口费30元、其它费8元)。购车者除缴纳以上费用外,还须缴纳12%的车辆购置附加费(以8万元夏利车为例,大约需要交纳9600元)和最低在3000~4000元的强制保险费以及4桶抗磨剂产品(每桶抗磨剂大约130元)费,共计520元。属于公款购车,缴纳数千元的购车控制费仍然在实行。这还是“有关部门”的调查及“西安市车辆管理所公布”的“标准”项目。城市交通中若为环保和优先发展公交计倒也罢了,但往往与地产车的营销情况、管理部门的利益相连。有的地方荒唐到只要愿意多交钱,不经考试驾驶证也照发!对一些私车拥有者来说,每年年检都得“掉层皮”……
几年过去,邪恶的“抗磨剂”又在宁夏银川市出现了!因为要在银川举行中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中国的民间体育不怎么样,但各类大规模运动会却开得不厌其烦),经费不足怎么办?就在老百姓头上千方百计捞呗!于是强制推销起几百元不抗磨反倒能够卡死活塞的“耐磨剂”来,真个是劳民伤财!
垄断部门是中国社会无处不在的乱收费的始作俑者。据权威部门统计,1996年全国年收费总额就达4000亿元,其后并以年均20%的速度递增。但这数字中显然不包括电信行业的垄断乱收费。最大的乱收费在中国反而不是乱收费了,这很有点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例如毛泽东)犯罪就不是犯罪而至多只是错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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