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国际新闻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发表了年度报告,据其统计,中国目前至少还有三十二名记者被监禁,中国已经连续八年成为世界上监禁记者人数最多的国家。这其中除了一部分官方媒体的记者之外,超过半数的人是网络记者或网络作家。当然,有关部门对他们的判决虽然都振振有词,但基本上都是暗箱操作,从这些案例的事实看,中共当局对自己的行为违背法律和道义尚存“自知之明”,否则他们就不会害怕媒体披露。纵观近年来的因言治罪案例,虽然在案件的性质上都同属冤案,但在量刑上仍然有所区别。下面针对具体案例加以分析。
现年46岁的高勤荣,原是《山西青年报》记者,因为写文章揭露山西运城地区渗灌搞假工程浪费巨额资金的丑闻而遭到当地官员的打击报复,被判有期徒刑12年,外界普遍认为这是一起冤案,并给与高度关注。进行舆论监督本是媒体和记者的天职,是新闻人员的根本职业要求,然而在官权依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中国,真实报道却可以让记者失去自由、身败名裂。假如高勤荣所揭露的不是山西当地的腐败黑幕,他极有可能不会遭遇这种悲惨命运。原《中国产经新闻报》社记者阳小青案和高勤荣案如出一辙。阳小青从2001年起就开始关注隆回县的一些不法现象,并发表了几篇深度调查报道,在作了两篇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报道后,他便遭到有关部门的悬赏通缉,并开始了东躲西藏的生活,最后仍然难逃被抓捕的命运。有很多异议人士和记者所写的东西不太触及地方权力机关,所以相对而言要安全些。
现年53岁的秦永敏曾在1998年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秦永敏先前曾在海外媒体发表了一系列针砭时弊的文章,并发行刊物——《中国人权观察》,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就是中国民主党党员,而且负责申请注册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备委员会。中共当局不仅忌讳异议人士对他们的批评,更忌讳异议人士组党和有组织的活动,中国民主党一经取缔,作为该党骨干的秦永敏自然不会得到轻判。还有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杨天水,平时的活动主要是写作政论,虽然有依法组党的意向,但并无颠覆国家政权之行为,判他12年的理由竟是从他电脑中搜查到的一份有关“天鹅绒行动”的名单,荒唐的是他并未参与这件事。1979年10月28日出生于山东省邹城市的热血青年任自元被判重刑12年,就因为在他的电子邮件中发现有关讨论成立”大陆民主阵线”的内容。可以想见,如果他没有讨论成立”大陆民主阵线”,而仅仅只写文章,不会获刑如此之重。当然,按照《宪法》的规定,任自元的所作所为并不违法,但草木皆兵的中共当局却将其视为反动力量加以打压。
笔者的一位朋友曾在2004年因为自由写作而锒铛入狱。与其他异议人士有所不同的是,他被判决后,新华社发布了消息,表示他认了错。因此,他能被轻判,且能和家人团聚。当然仅仅认错并不能换取当局的从轻发落,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海外媒体的关注和各界的声援。但他的认错态度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如果不认错,对他的处罚会更重。和我这位朋友的案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小宁案。令外界颇感震惊的是,现年56岁的王小宁虽然早在2003年就被有关部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0年有期徒刑,但外界获知此事却在2005年岁末。由此可见,对于和外界没有联系的异议人士,当局正好暗箱操作、秘密审判,而且判得很重。以王小宁为例,如果在当时外界对他有较大力度的声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没前科,充其量是5年刑期。
因此,从事民主活动的人与外界保持联系非常重要。警察在办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的时候,一般都会对异议人士较其他刑事犯照顾,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属于文明”犯罪”,而且有些警察也并非我们想象中那样的坏,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可能只是为了在体制内混一碗饭吃,养家糊口,良知并未完全泯灭。所以,异议人士一旦入狱,不必视办案人员为仇敌,而应该给与他们一些理解,这样对双方都比较有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是制度的受害者。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任何时候重犯都算累犯。因此,出狱后的异议人士如果继续从事民主活动,其被抓捕的可能性要比一般人大得多。现年43岁的作家张林在1989年学潮期间曾积极参与学生运动,后来陷狱。获释以后,他仍然坚持宣扬民主理念和批评当局,包括对蚌埠地方政府的揭露。他的文章并不如很多没有入狱的异议人士激烈,但却在2005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作家刘水也曾在”六四”前积极参与学生运动,他因此而被劳教,获释后的他仍然不改追求民主的初衷,在媒体做记者和编辑期间继续揭露当局的腐败黑幕,他的言行再度遭到当局的嫉恨,于是将他屡屡投进劳教所劳教。诸如张林和刘水这样的异议人士,当局似乎已经给他们贴上了反动的标签,即使他们所发表的是善意的批评,都会被当成是反动言论。
现年38岁的异议人士罗永忠身残志坚,他对社会黑暗的切身感受使得他萌发了自由写作的热情,时值江泽民所谓”三个代表”在媒体宣传得如火如荼的时期,他在网上发表了8篇批评”三个代表”的文章,2003年,他被有关部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中国官场,溜须拍马已经成为升官发财的捷径,虽然江泽民不大可能直接指示下面的人抓捕罗永忠,但有关部门却把抓捕罗永忠当成是讨好江泽民的礼物。所以说,罗永忠被判刑并不奇怪,假若在江泽民已经卸任后的今天,他再写批评江泽民或者”三个代表”的文章,失去自由的可能性将很小,而且在对上海帮人人喊打的大环境下,很多团派官员高兴都来不及。
异议群体中有的人没有写几篇东西就被抓,而有的人三天两头地发表批评中共当局的文章却能够安然无事,这让很多局外人感到费解。刘晓波先生不但因为参与当年的学潮而被判刑,而且在1996年因为和王希哲一道发表反对中共对台湾动武、主张国家和平民主统一的《双十宣言》而再度入狱。在中共当局的眼中,刘晓波先生可谓是”罪行累累”。然而,刘晓波先生虽然屡遭监禁,但他却是愈挫愈勇,出狱之后所写的批评当局的文章言辞更为激烈。在异议群体里面,他已然成为中国作家追求社会民主化的旗帜,举世关注。假如当局仅仅因为他写文章而对他实施抓捕,其舆论压力可想而知,加上他现为隶属国际笔会的独立中文笔会的会长,只要不把独立中文笔会定为非法或者反动组织,当局就不会轻易对他下手,因为这会带来国际舆论反弹和政治后果。
笔者曾经在去年因为写了几篇批评当局的文章和小诗而被深圳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比较幸运的是,在经过了整整81天的炼狱之后,我终于获得了释放。出来以后,很多朋友都对我的遭遇感到不解,认为仅仅凭借那几篇文章抓我实在是小题大作。很明显,警察在抓每一个异议人士之前都会进行风险评估。当时,我不但名不见经传,而且和外界几乎没有联系,再加上年轻气盛,写的几篇东西言辞过于激烈,所以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逮捕我。
当然,影响异议人士命运和判决结果的还远远不止以上这些,在政治气候依然恶劣的现阶段,异议人士在依法进行自由言说的同时,应该尽量避免步入监狱的高墙之内。但是,为了促进中国的民主和社会的进步,也不能太过于畏首畏尾,在一些原则问题上,绝对不能让步,更不能为了保全自己而做出有悖于民主的事情。高喊”和谐社会”的今天,因言治罪者仍然接二连三,就在昨天,海外媒体又传来民主人士朱虞夫和异议作家吕耿松被抓捕的消息,这无疑是对民主力量的又一次沉重打击。可以预计,要实现中国的民主,我们任重而道远。
首发人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