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详谈会见郭飞雄 张青紧急求助呼声

 

【2007年1月15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07,01,13/


胡啸律师看守所会见郭飞雄 

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委托的胡啸律师和另一位律师,1月11日下午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郭飞雄先生。
曾经参与太石村维权事件和营救高智晟律师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2006年9月14日在广州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9月30日,又以同样涉嫌罪名被广州市公安局逮捕。
胡啸律师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谈他会见郭飞雄的经过。

问:“会见一共多长时间?”
答:“两点四十到三点半。”

会见环境与法律规定不符 

问:“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见面?”
答:“一般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比较宽松,律师递交手续后,警方把犯罪嫌疑人带出来,不在警察陪同下,可以单独在会见室,在一张桌子前(双方各坐一边),可以面对面充分沟通,没有任何人去旁听。
而我们这次就比较奇怪了,仍然像在侦察阶段一样,中间隔着很厚的玻璃,如果说话,必须通过‘麦克’,这是侦察阶段的会见环境。”

郭飞雄常有笑容 

问:“您看到的郭飞雄,看上去状态怎么样。”
答:“我感觉精神状态比较好,很自信,而且经常冲我们笑一笑。我就把‘起诉意见书’的全文给他读了一遍。因为他‘涉嫌非法经营罪’,我首先把这个罪名给他解释了一下,然后把他所处的诉讼环境给他讲解了一下。接下来问他对起诉意见书对他的指控,有什么辩解没有?他就作了一些自我辩解。”

郭飞雄的自我辩解 

问:“主要在哪几点上?”
答:“首先他强调,他对这本书(起诉书中说的‘涉嫌非法经营’的出版物’《沈阳政坛地震》)所做的仅是一百余字的编辑工作。而对于出版发行复制,以及印刷,整个没有任何物证可以证实。仅有的物证就是他对一百余字的编辑和校对。
所以,他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他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没有向他出示过任何物证和书证,仅仅是七、八个人的口供,就是对他的指认。他表示,是非常不合理、不合法的。
同时数额方面他也有异议,因为这个案发是在2001年,数额方面有疑问。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这个非法经营罪里的从事非法出版物,是按照已售出书的实际价格定罪的。例如,卖一本书,如果这本书的标价是十元钱,可是我只按三元钱卖给了书商或批发商,那在计算犯罪数额的时候,应该按照三元钱计算。
《沈阳政坛地震》这本书已经(按三元)卖给了书商,应该按照三元钱计算,这样下来只有八万元,可是起诉意见书里,是按照标价十元钱去计算,这样,数额就成了二十万元以上。

胡啸律师的说明与郭飞雄的‘零口供’

在中国法律上,这就是两个档了。第一个档,情节严重(量刑)是在五年以下;第二个档是情节非常严重,在五年以上的。
郭飞雄自始至终没有签过一个字,自己没有对侦察机关作辩解。”

问:“按原来的说法,郭飞雄以前在看守所是‘零口供’,他仍然是保持‘零口供’状态吗?”
答:“对,对。我当时看起诉意见书,就很注意,没有犯罪嫌疑人作的我辩解和供诉。在一般中国的刑事案件中,都具有这种重要证据,他这儿没有。”

郭飞雄自述被刑讯逼供 

问:“接下来你们又谈什么?”
答:“按照一般思路,就会问他‘有什么需要转达给家属以及朋友的话’,他就向我说了一些他在被羁押期间的遭遇,还有一些跟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
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有关高智晟律师的一些情况,第二是有关他自己认为他是遭受了刑讯逼供。”

问:“关于被刑讯逼供他是怎么讲的?”
答:“他原话是这样说的‘在预审阶段,就是侦察阶段,他们对我进行了肢体上的接触’。我具体问‘接触你哪儿,身上是否有明显的伤?’他表示‘他们只是打我头,对我进行的就是尽可能不会留下伤的那种肢体接触。’对此,他表示了抗议,向看管他监所的人进行控告,被预审进行了报复性的。。。再次受到了肢体上的接触。作为抵抗,他连续绝食绝水二十五天,(连同初进看守所绝食绝水十五天)一共绝水绝水四十天。
第一次绝食绝水,他的原话是‘为了(抗议)政府对北京维权运动的打压’;而这次绝食绝水是对预审人员对他这种刑讯逼供(抗议)。
有关刑讯逼供方面他还说,他被双手双脚绑在木板床上长达四十天。
我当时问‘是不是二十四小时都这样绑着?’他说是。”

问:“那大小便和吃饭怎么样?”
答:“吃饭的时候会解开他的链子,但手和脚还是被绑着的,他当时给我表述了一下,是蜷缩着吃饭,双手铐在一起,用双手捧着碗。如果去卫生间,狱所里都有,肯定会给他稍微松一下。”

问:“他说绝水绝水持续到什么时候?”
答:“他说是在预审阶段,就是正式移送检察院之前,12月26日。他还说预审人员有个叫罗伟国的,对他进行了肢体性接触,有推搡、拍打他头的情节。他对此表示抗议,说要控告这个人,这个人然后就用手掐住自己的血管,掐出淤青,叫来看管他的狱警,反诬郭飞雄打了他。这都是郭飞雄的原话。
他还说,把他的书全部没收了,不让他看书。
一共讯问了他九十六次,这个频率是比较高的。”

郭飞雄自述警方让他看高智晟案卷 

胡啸律师说:“他突然提到一个情节,我比较惊讶,他说预审人员在讯问他的时候,向他出示了高智晟律师的案卷让他看。这个我就比较奇怪,也是感到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就强调反复问他是不是这样。他说是这样子的。
因为高智晟的案子跟他这个‘涉嫌非法经营’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是没有任何联系。没有必要从北京运(案卷)到广州去,向他出示。
预审人员拿给他。。。他给我比划了一下,大约有十厘米厚的卷,让他看。他就说,翻到后头,他看到高智晟律师向政府表示配合政府工作,但是没有看到检举揭发我(郭飞雄)的言论。
可能那卷也不是全部的卷,但是说让他看了一些卷,肯定有‘配合政府’这样的话,郭飞雄说,他认为高智晟是善良的、也是理智的,他对政府的妥协是聪明的,也是磊落的。希望媒体能够宽待对待高智晟这件事。”

访莫少平律师 

受郭飞雄家属委托的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律师,就1月11日胡啸律师会见郭飞雄的情况,谈了一些他的看法。
莫少平律师说:“郭飞雄在狱中认为他受到刑讯逼供,以及他看到警方给他看的有关高智晟的一些讯问笔录。。。这个是我的助手会见他之后,向我的汇报。
当然,这只是郭飞雄说,我们没有向警方核实。另外一方面,确实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碰到这种情况也比较多
,就是被告人说‘我受到刑讯逼供了’,而最终向公安机关去核实的时候,公安机关对此是否认的。甚至作为律师或者当事人亲属或他本人,因为他在狱中受到刑讯逼供,通过向检察机关投诉,检察机关再向公安机关调查的时候,往往公安机关也是对此予以否认。
因为刑讯逼供在中国是被法律严厉禁止的,如果刑讯逼供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要追究刑讯逼供人的刑事责任。
作为郭飞雄本人,他又很难能够找到其他人为他去作证。
所以,对于郭飞雄在狱中。。。据他本人讲,确实公安机关通过一些不留下伤痕的方式,来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当然,我们作为律师,只能是如实记录下来,必要的时候,我们会向检察机关投诉,向公安机关的警务监督部门投诉。希望他们核实、调查这个事情,如果确实属实的话,那么当然应该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这些刑讯逼供的人进行严处。

第二,至于郭飞雄说警方给他看过高智晟的讯问笔录,至于这个东西是不是属实,我们没有其它途径来进行核实。所以我也不好过多发表评论。
因为这个事情严格来讲,高智晟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跟郭飞雄被指控涉嫌的犯罪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问:“那么下一步。。。
答:“下一步按照法律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本身检察机关就有那么一个程序,要征询郭飞雄聘请的律师的意见。审查起诉,决定是起诉到法院,还是决定应该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察。
所以,我们下一步律师的工作就是再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作必要的调查之后,我们会出具一份书面的律师意见,交给检察机关。”

郭飞雄太太张青紧急求助


痛彻心肺――

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和去会见郭飞雄的律师一起到看守所,她在门前等候。张青谈她怎样得知会见情况和她的心情。
张青说:“我跟胡啸还有另外一位律师去看守所。他们出来以后,走了一会儿,胡啸律师跟我讲的第一句话就是‘被绑在床上四十天’,哎呀,我当时刚刚听到这句话,简直难以相信,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马上就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他那种艰难程度!
监狱里的人就这麽把郭飞雄脚镣手铐的绑在床上四十天,摧残他的身体和精神,做得真是非常过分!
我听说又有二十五天的绝食绝水,加上上一次与律师见面前绝食绝水十五天,总共有四十天。听到这些,我真的很难受。
他的身体状况因为这两年来,一直都是在跟公安机关、国安机关打交道,三次被抓、三次挨打、三次绝食绝水,所以,我听说这样事情,觉得很心疼!
他的身体怎么受得过来!
上次去年9月29日律师会见,律师说郭飞雄绝食绝水十五天,28日就停了,我们都松一口气,觉得他在监狱里比较危急的事情好像已经过去了,但是没有想到,他在监狱里日日夜夜受到煎熬,我感到痛彻心肺!”

紧急吁请援救郭飞雄――

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向外界发出求助的呼声!
张青说:“我作为郭飞雄的妻子,在此向全球社会、向社会各界发出紧急呼吁。在这个危急的时刻,请发出正义的呼声、作出一些有意义的行为来声援郭飞雄!呼吁媒体的关注、社会各界关注!
在文明走进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上,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有正义感、有良知的学者作家,维权人士受到如此惨无人道的法西斯式的摧残而坐视不管,也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蒙受不白之冤。
良心不允许人类对这样的兽行和制造假案保持沉默。我希望社会各界一伸援手,大力营救郭飞雄!
我觉得现在是很关键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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