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外族入侵时,一些人觉得做一个汉人没有生活出路,为了生存,被迫成为汉奸,背离了自己的种族自己和国家,成为汉奸卖国贼。
我们要思考的是,国家为什么没有保护他们,为什么使他们失去家园,并因生活生存所迫而出卖自己的良知。他们得到了生活与生存权甚至发展权,但永远失去了他们的国家民族。
汉奸的出现,首先是国家的责任。
当然还有汪精卫式的汉奸,就是以曲线救国的方式与敌国合作,希望通过某种方式与敌方媾和,并使自己获得政治利益,也同时为民族国家画出一个长远利益的馅儿饼。
还有就是陈独秀式的”汉奸”,就是被自己的党派或同胞诬陷为汉奸,通过各种媒介各种方式广为宣传,让你跳进黄河洗不清,一顶帽子被戴了半个世纪,这种置民族伟人于汉奸死地的团体与个人又是什么样的奸呢?
二、
言者无罪。
汉奸言论亦无罪,因为它只是一种言论,而不是行动,出卖国家的秘密、权益、领土的人,并有着具体行为,这样的人才是卖国者,才是汉奸。
三、
和平时期,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出卖人民权益的人与团体、甚至是政府。
我们为什么反对外族外国入侵?
因为它们来了,就会占有我们的土地,奴役我们的人民,我们就成了被征服者被奴役者,没有人身自由与权力。
而如果我们自己的政府不能保障人民的参政权、言论权、土地权、选举权,我们的政府与外族侵略者征服者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种殖民是通过征服外族外国而形成的,而另一种殖民,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内部,一部分人征服另一部分人,并通过向人民推销一种乌托邦思想,使人民丧失土地、人权、自由,这种殖民方式最为隐蔽,它往往打着人民的旗帜,剥夺人民的正当权力,洗人民的脑子、愚昧人民。
卖国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条件都有机会都有资格,但出卖人民的利益,却是时时都可以发生都可以出现。
任何不民主的国家,都是殖民地国家。
任何不自由的人民,都不是真正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