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家伟:曹聚仁的道德底线何在?

 

1957年正当中国的广大知识份子,在反右运动中,遭到历史上空前未有的打击迫害时,当时身居海外以学人兼记者自居的曹聚仁先生,在中共高干的陪伴下,来到大陆访向。他以“不反共,不亲共,力求知共”自我标榜,以所谓“客观,中立,公正”的态度对当时的反右运动及右派人士进行了报导与评论。笔者在此只想就他对吴祖光先生所作的苛责,发一点感言。

曹聚仁首先说吴祖光先生有“取剧协领导而代之的野心”。这与毛泽东所谓右派份子就是要否定和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已是异曲同工,不过换个说词而已。亲共,媚毛之姿已跃然纸上。不过曹先生毕竟是才高八斗的文士,深知这样说下去,不仅自诩的客观,中立,公正难以使人相信,而且也未必能把对方“批倒,批臭”。于是笔锋一转,改变策略,把攻击之剑直指对方道德的“软肋”。“他在私人生活上翻了筋斗,他收藏了很丰富的淫书淫画,已见之于公开的文件。”用这种似是而非含混不清的话,是最易引起误解,中伤他人的。所谓“私人生活上翻了筋斗”,按常识理解,就是干了些道德败坏的事,而“收藏了很丰富的淫书淫画“,则是个含混不清的诛语。什么书叫”淫“?不但《金瓶梅》,就是《红楼梦》也被道学先生称为“淫书”的。至于画,那就更多,甚至维纳斯或其它人体模特画,按“无产阶级”的“标准”都可说成是“资产阶级”的“淫”。更重要的是吴祖光先生只是把这些曹称之为“淫”的书,画存放于家中,既未公开展示,更未拿去营利,作为文学艺术家的吴先生,难道不可以进行一定的学术研究与鉴赏吗?这能是什么道德败坏的事吗?能叫什么“生活上翻了筋斗”?既然曹聚仁先生对道德的要求如此“高标准”,则言传不如身教,想必曹先生在这方面肯定会有不少懿德懿行垂范于世,堪作楷模的。下面就请大家来看一个曹先生自已讲的故事吧。

那是在上世纪抗日烽火连天的岁月里,当时曹先生担任战地记者。1937年我国首都南京沦陷后,曹先生为了追上部队,途经皖南一个名叫深渡的小镇,天已晚,欲投宿。镇小而无旅舍只一家饭铺。店家告诉曹聚仁只有楼上一间房,还得与别人共同住。无奈之下他只好同意。住进房后才发现,原来屋内住的是一位妇人和她十六岁的女儿。据曹说睡到半夜,那妇人就叫她十六岁的女儿来与曹同睡一床,那姑娘不作声响就到了曹的床上,据曹回忆说他就“糊里糊涂”与姑娘同赴巫山云雨了。原来这母女俩在逃难中已身无分文,还欠了店家六元大洋。商人重利,于是店家便巧布此局,母女俩无奈只得接受。由此看来,姑娘母女俩并非敬仰你曹先生是才子,当然更谈不上什么两情相悦,男欢女爱,而是赤裸裸地金钱买肉体的嫖宿行为。母女俩是可怜的无奈之举。曹先生却是不折不扣的乘人之危夺人清白。如果说当时曹先生因青春年少,干柴就烈火之际,不能自已,还有一丝可原谅之处的话,那么到了曹先生年过古稀,在他的回忆录《我与我的世界(下)》(北岳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里,又是怎么来审视自已的呢?

曹先生在回忆录中,以不无得意的口气写道:“第二天早晨,我便替他俩付了房钱,还叫了一辆独轮车,送他俩上路,还送了十块钱。她俩就那么谢了又谢,把我看作是恩人似的。”真没想到干了亏心事,侮辱,糕踏了姑娘的曹先生,几十年后,自己功成名就,儿孙绕膝时,忆及往事,不但心无半点歉疚之意,竟还以“恩人”自居,暗示读者好象他干了一件什么大好事,成了“救苦救难的大善人”似的加以炫耀。这是不是也太低估了人们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了。更令人齿冷的是,曹先生对此番“艳遇”似乎还意犹未尽,笔锋一转,又再增加一点“精彩”的“花絮”以饷读者:“临别时,那妇人暗中塞给我一方手帕,我偷偷地看了,原来是腥红血迹的白手帕,我当然明白是什么了。”我想读者们也“当然明白是什么”了,但感受却会完全不一样。当事人的感受,好似扒手窃得钱包后,发现内有大量现款的惊喜;读者感受到的则是对姑娘不幸的同情和一个文人堕落的悲哀。尤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曹聚仁在得了便宜又卖乖之后,竟然不忘来一段关于道德的说教:“希望读者不必用道学家的尺度来衡量这一类的课题,;在战时道德是放了假的……”,原来“道德”在“战时”是可以“放假”的,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只不知曹先生此语出于何典。所以接下来曹先生便进一步发挥阐述道:“在战时,如雷马克《西线无战事》中写的,一位手拿两只面包凫水过河去的德军,彼岸的法国少女便投向他的怀抱中来了。所以,吃饱了饭的道学家,在边上说说风凉话,实在太可笑了吧!”恕我不恭,曹先生在这里展示给读者的,不仅是一个巧舌如簧,文过饰非的“辩才”,而且其道德标准竟同一个德国兵痞“高度保持一致”,如此让良心,道德一起“放假”,实在叫人不敢恭维。尤有甚者,更向可能对他的行为提出批评的人,以“道德家的尺度”,“吃饱了饭说说风凉话”,“太可笑”等预先设防,先发制人,以堵住别人的嘴巴,一副恶少之姿,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尊容,哪还有半点斯文的风度?

想当年曹先生在向吴祖光等遭受迫害打击的知识份子伤口上撒盐的时候,自已就站在比道德家还高的高度,用的是比道德家还严厉,甚至吹毛求疵的尺度去审视别人。别人家中收藏了被人认为是“淫”的书,画,就叫“在私人生活上翻了筋头”。而他自已在“私人生活上”做出如此出格,离谱的事,反恬不为耻,还以别人的“恩人”自居。如此双重的道德标准,如此可移动的道德底线,难道是一个被称为文章泰斗,著作等身的人应有的吗?如果吴祖光先生因为几本书,画,都可以叫“私人生活上翻了筋斗”,那么曹先生的这一“筋斗”恐怕应象孙悟空大圣一样,翻出道德底线十万零八千里了吧!

2007年5月12日于宜宾家中

作者为57年的右派,至今未获”改正”的”顽固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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