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书摊上的十年如一日热卖,电视节目里的刀光剑影,校园和街头孩子们嘴里的“嗨、嗨”声……我何尝不知道金庸是现代某些人的偶像?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再给别人的心里添堵,当然是让人十分生气的。所以,这次我说金庸,请他的“粉丝”朋友们放心,本人乃一介平民,再怎么“诋毁”他,也丝毫不损“大师”的形象,就像当年列夫。托尔斯泰那样斥责莎士比亚“极端荒唐”,也没有改变人们对莎士比亚的推崇。金庸固然不足以与莎翁比肩,本人又哪里敢望托翁的项背?再说,虽然中国文人向来自诩“以笔代刀”,如果没有政客的暗示,就算是所谓的“口诛笔伐”,也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断然没有任何影响力。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捡别人的剩饭吃,对于金庸,讨厌他就不读他,完全没有必要加入“声讨”他的行列。只是拙文《由王朔骂俗说开去》(《南风》杂志)发表后,激怒了一些“金丝”(时髦用语)。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了我的邮箱,曾经连续几天收到很多“大侠”的来信,可谓铺天盖地。他们谩骂声讨,即便中国的大使馆被炸、看街头杀人强奸,都没有见过谁这样歇斯底里,那劲头似乎被人掘了祖坟一样。又知道我不过是介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一个个杀气腾腾。他们不能容忍别人对自己的“掌门人”发表不同的观点,言语中的“侠义”口吻,让我怀疑他们和金庸的小说一样是不是搞错了年代。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武侠向来崇尚天马行空、独来独往,他们既不委身豪门,也不结交官府,讲的是“仗义疏财、与世无争”,此为所谓的“江湖”。不过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到底有没有,连金庸也说不清楚,在北大授课时,被人问的一脸尴尬。倒是“金丝”们有创意,动辄把那些对武侠小说不感兴趣的人说成“不够江湖”,似乎只有从金庸的小说中才能悟出为人之道,才能找出匡扶正义的办法,才能体验出那些大侠们的侠肝义胆,否则就是冥顽不化。
不否认自己曾经说金庸的小说“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关系”,因为我知道,中国有一种强盗就是江湖好汉,追溯他们的祖宗,就是所谓的武侠。近代以来,他们跻身于官府,与社会上的流氓、土匪合流,不过是从小说里走到了明处。我最恨的正是这样的强盗——他们靠强取豪夺、盘剥平民发家,却以执法防暴、红顶商人之名掩盖,直到现在仍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横行霸道。
众所周知,金庸是位叫査良镛的文人,“金庸”是他写小说用的笔名。人们习惯于叫他金庸,可见其小说影响力之大。既然他是人,自当有人的习性,不管他的作品多么凛然大义,也不管他有多么大的知名度,我们要明白的是,他本人也无非是希望从中得到更多的名利,这本与“江湖侠义”没有任何瓜葛,至于后来被谁看出了“价值”,也和查良镛没有多少关系。但中国自古有“文如其人”之说,所以论及金庸就不能不谈查良镛。
大概是1996年,我到杭州参加一个“报刊副刊言论研讨会”,曾经到西湖风景区游览,导游见我们都是“文人”,便兴致勃勃特地带我们去一个写着“游客止步”的地方,告诉我们这里将是金庸(查府)的私家地皮,占地面积共4亩地。说金庸要在这样的寸土寸金的地方建造一处休闲的别墅,居然被当地政府批准了。有同行慨叹:“谁让人家是金庸呢?”
我当时惊讶莫名,作为国家一级风景区,是全国纳税人的血汗供养之地,国家有明文规定是不允许建筑私宅的。当然,有地方大员“厚爱”他,我也没有资格责备他们不维护国法的尊严,况且中国这些年的现实状况也与武侠小说里的“江湖”相似——强者大于国法。他们即便杀人也和捻死个臭虫一样简单,又何况区区几亩地皮?我只是不明白,天天红口白牙说自己淡泊明志,到北大、浙大授课都以佛教徒自居的金庸,怎么也像他笔下的武侠一样如此蔑视法律呢?
“既聚积财富,言行不一,岂不伪善?”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台湾作家李敖当面问金庸的,据说金庸当时顾左右而言他。(参见《李敖作品精选》第四辑153页)依仗着自己的名气,肆意盘剥中国大陆纳税人的钱财,他有什么颜面标榜自己“淡泊明志”?我在这里怎么也看不出他自己标榜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精神,倒是看到他的圆滑乖巧、阿谀权贵。一个如此伪善的人,再怎么翻云覆雨,也只能骗骗小孩子,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仍有那么多成年人陶醉其中并乐此不疲!
我坚持自己的观点:金庸的小说作为一种艺术作品流行无可厚非,谁喜欢谁就去读,本人无权干涉。消极遁世也罢,张扬侠义也罢,就算把它吹捧得天花乱坠也不过是小说,再让人拥趸也无非是业余消遣之物。退一万步说,就算把谁麻醉到不谙世事,又与我何干?但是,现代文明毕竟不会接纳什么江湖义气,崇尚法理、推进民主、反对个人复仇等已成为这个世界不可逆转的潮流。至于有人把社会的公平寄希望于“侠义”,甚至想借此来实现自己的“英雄梦”,并口口声声说什么是“人间正道”,这正如有些人到现在还把政治清明的希望寄托在某些“清官”身上一样荒唐之极,而历史却无情地告诉我们,无论成王的刘邦还是成寇的李自成,“清官”都没有挽救他们因腐败而灭亡的命运。
我讨厌金庸,是因为他逆社会文明潮流而行,用所谓的“侠义”作掩护,骨子里却是对生命的无情蔑视和对法律的肆意践踏;我讨厌金庸,是因为他表里不一,玷污了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正义哲学;我讨厌金庸,是因为他用伪善养大了一批“白眼狼”,他们天天咒骂自己国家的孱弱和国民性的堕落,却从来无视社会公德。也许,大部分读他作品的人是动机是单纯的,但可曾想过另一些人却是别有用心?他们以“江湖”为教化,让人们沉溺在花红柳绿、情爱恩仇的虚幻空间里,自己却时时处处和武侠一样,蔑视和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和话语权。
金庸为什么这么红?是谁让他这么红?如果说这是大众的需求,那么,“文革”时期浩然的《金光大道》是不是也算大众需求?谁又敢说当年的人们不是为了消遣?但是,当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这所谓的“消遣”背后,又哪个不是掩盖着愚弄麻痹,让人们失去对大是大非的判别力,所演绎出来的都是倚强凌弱、民怨沸腾、怨声载道……这难道仅仅是个“俗”字能概括的吗?
我觉得好滑稽,揭露贪污腐化没人应和,痛斥愚民教育无人理会,仅仅说了句金庸俗,就惹来了“金丝”们的“无影掌”,并正告我“没有读过金庸就没资格对金庸指手划脚”。对此,我仍然是那句话:难道必须去吃完一颗腐烂的桃子后才能说它是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