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超:三个男人一台戏--郑恩宠周正毅和陈良宇

 

周正毅和郑恩宠是一对冤家。在法庭上,他们两个分属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在监牢里,他们又是狱友,判了相同的刑期,坐着同一座牢。用一首流行歌曲来打比喻,他们唱的是“同一首歌”。再后来,良宇也参加了这首歌的合唱。这首歌抑扬顿挫,颇为动人。因此,判析一下这三个男人不同的命运,欣赏一下这“同一首歌”,可能有一点社会学的意义,有一点思想上的启示。

周正毅是中国第二富翁,是在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伟大号召下迅速致富的样板。他从黄河路上与妻子买鸡鸭血汤开始,白手起家,苦心经营,短短几年内,三混两混,就成了中国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从买鸡鸭血汤的个体户到搞房产的大老板,从上海滩发展到香港铜子湾,周正毅真是今非昔比,走过了一条辉煌的道路。他致富的过程中,受到良宇同志和其他领导同志的青睐和支持。良宇同志的弟弟良军同志就屈身来到他的企业里,当起了他的助手,帮助他创业,协助他攻关,配合他把关。如果不是他好不容易弄到手的一块着名地段的居民一再上访、干扰他发展房地产事业的伟大鸿图,要不是香港特区的法院不合事宜地认定他犯罪,要不是那个多事的律师郑恩宠狗咬耗子瞎起劲,他在良军同志的切实帮助、指导下,在三个代表伟大思想阳光的照耀下,不仅可以源源不断地挣来白花花的银子,不久的将来还可以加入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还可以当个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因为在他的身上,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充分体现了“发展是硬道理”的英明正确。很可惜,小平同志走得太早了一点,如果他看到周正毅如此典型地体现了他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指示的无比威力,他老人家一定会感到莫大的欣慰。

郑恩宠是个小律师。这个人是个傻瓜蛋。他不打别的官司,专门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弱小民众诉讼,因此受到动迁居民们的信任,受到普通百姓的好评,这其实是“收买民心,别有用心”。郑恩宠什么官司不好打,偏偏要帮助动迁居民打官司。他什么官司不好打,偏偏要与发展房地产事业有贡献的周正毅打官司。他应该知道,房地产业是上海GDP高速增长的龙头产业。影响了开发商的利益,就要影响上海的发展速度,就要影响领导的政绩。古语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却一点也“拎不清”。上海有关领导开始对他是信任的,好几次在动迁居民协调会议上硬生生地拉着他坐上主席台,这可是领导对他的莫大的信任啊。可惜,郑恩宠一点也不领情,敬酒不吃吃罚酒,一个劲地帮助动迁居民说话。郑恩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为动迁居民打官司,不该与上海首富周正毅打官司。他难道一点也不知道周正毅的背景吗?这不是自讨没趣,自找苦吃吗?正如新闻晨报上的一个作者的文章所说的,你帮助居民与政府打官司,是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这话果然被这个作者说对了。

郑恩宠和周正毅的官司打来打去,谁都没有吃到好果子。结果是鹤蚌相争,两败俱伤。不过,也许是前世修来的缘分,没有想到,周郑双方从此形影不离,走上了一条相似的道路,他们的命运竟紧紧地关连在一起。他们一个是走红的企业家,一个是为小民辩护的律师。两个人都被上海的大法官们判定有罪,两人各自被判了有期徒刑。周正毅三年,郑恩宠也是三年。法庭上的控辩双方从此成了难兄难弟。他们不仅在法庭上是庭友,在庭上相见;而且成了牢友,在监牢里相见。中国古代说不打不成相识,又说 “十世修来同船渡,百世修来共枕眠。”郑恩宠和周正毅能修来在同一场官司中相遇,能修来同时被判三年徒刑,能修来在同一个监狱服刑,这是多么不容易啊。也许冥冥之中,他们俩曾经修了几十世呢!要不,怎么会有这样深的缘份啊!

有人也许会问,如果周正毅和郑恩宠在牢里相遇,如果他们可以自由交谈,两人会谈些什么呢?各自的心里会想些什么呢?这是个意味深长的问题。中国人喜欢说,相逢一笑氓恩冤,这一对不是冤家不碰头的人儿能不能相逢一笑呢?我又想,如果郑恩宠当年为周正毅辩护,郑恩宠会不会在律师年审中不被通过呢?他会不会坐牢呢?

如果当年郑恩宠不为动迁居民辩护,而为周正毅作无罪辩护,我想周正谊会非常高兴,良宇同志也会是高兴的,司法主管部门也是高兴的。他们会不会通过他的律师年审呢?我想会的。即使郑恩宠真有某些不检点的地方,我想良宇同志和别的有关部门的同志,也会加以关照的。中国古语说,识事务者为俊杰,郑恩宠为什么俊杰不做,偏要做犯人呢?中国古代又说,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郑恩宠律师太不识事务,如果他早一点能从于丹教授那里学一点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他不仅可以避免牢狱之灾,而且可能前途无量。不过,这都是事后的空话了。

如果郑恩宠真的成了周正毅的辩护律师,那革命的形势一定会很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第一,周正毅也许就不必要被判有罪,也就不必在牢里遥控指挥和管理,他可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光荣任务,他的公司一定更加兴旺发达。如果郑恩宠不为500来个小老百姓辩护,他们可能老老实实地走路,腾出地皮来让周正毅们开发,发财。国家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税收,领导可以留下更大的政绩。你看,没有郑恩宠瞎掺和,周正毅的事业会更美好,郑恩宠的未来会更美好,良宇同志的前程也可能更美好。你看,一步之差,给周正毅一生造成重大损害,也给郑恩宠自己的一生造成重大损失,给良宇同志造成了损失。而且还影响了上海的发展大业。如果他们当年能携手合作,共同建设和谐社会,那有多好啊,那一定可以皆大欢喜。看来,和谐发展,实在是太重要了。

不过,两人虽然都成了罪犯,也都判了三年徒刑,但两人的罪名是不同的。周正毅犯的是“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郑恩宠先是说他犯“无照冒充律师罪”,后来又改成了“泄露国家机密罪。” 这个罪不合适,就改成另一个罪。郑恩宠有十多年的律师执业资格,有较高的律师水平;而且,他是为老百姓打维权官司,是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小老百姓打官司,照道理来讲,这是站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一边,是非常符合三个代表伟大思想的。天天在电视里嚷嚷要高举三个代表伟大思想的良宇同志本来是应该很高兴、很支持的,但是,良宇同志就是不支持,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也不支持,郑恩宠的律师资格在律师年审时偏偏就不给他通过。这一步棋只有高手才下得出。就这样,一个合格的律师就不明不白地成了一个没有律师资格的黑律师。

不过,就凭没有律师资格办案这一点判三年,似乎有量刑过重的嫌疑,不予通过律师年审而问罪,也有逼良为娼的味道。后来,聪明的法官们又拟定他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泄露了什么国家机密呢,是新华社的关于动拆迁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文章的机密。这篇新华社的内参选编中的文章题目是《强行拆迁引起冲突,记者采访遇围攻》。动拆迁算是什么机密?新华社记者写的文章算是什么机密呢?不过
,这可是内部文章啊,你怎么可以传来传去呢?但是,正如郑恩宠律师的律师在辩护时所说的,所谓国家机密是有严格规定的,不是谁认为是机密就是机密了。这些新华社记者写的文章从国家法律看,根本构不成国家机密。犯罪学上有一条罪行法定原则。规定只有触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条,才算得上犯罪。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新华社的文章是国家机密,没有规定传播新华社文章就是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因此不能算是犯罪。再说,传播过这些文章的人很多,为什么偏偏只有郑恩宠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呢?可见,判你郑恩宠犯罪,打开天窗说亮话,是因为你不识事务造成的。

根据中外刑法,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一定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又分为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等。客观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等等。那么,郑恩宠的犯罪是什么动机呢?是想得到什么好处呢?没有。他只是想为他的合法利益受损的客户们获得合法的利益,这似乎还算不上犯罪动机;他的犯罪产生了什么严重的社会后果呢?也没有。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揭露开发商违反国家关于土地和动迁的相关规定,揭露他们侵害动迁居民的利益,这在客观上帮助党和国家揭露了社会弊端,中国的刑法并不认为这是犯罪。他支持弱势群体的维权行为,是符合三个代表的伟大思想的,他以实际行动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个社会后果不能算太坏。既没有犯罪的主观要件,又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郑律师是犯了中国特色的罪了。

周郑两人的罪行不同,坐牢的原因不同,在牢中的待遇自然也有所区别。周老板是个领导们不想判罪又不得不判罪的犯人,自然应该法外开恩,特殊照顾。而郑恩宠是个非判不可、又不易判罪的犯人,自然要公事公办,从严处理。果不其然,周老板虽然人在大牢,但是依然潇洒走一回。据说他在牢中自由自在。为了处理经济事务,周在狱中仍然遥控指挥其公司的运作,甚至还在狱中召开管理会议。似乎他的坐牢,只是大公司的办公室挪动了一个地方而已。也许周正毅三个代表的思想学得比较好,他在牢里仍然努力为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房地产事业贡献着力量。诗经上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有关领导被他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怕他在牢里受委屈,特地安排了一个老同志照顾他。为了让这个行将退休的老同志能尽心尽力地照顾好周老板,使他愉快地度过三年特殊生涯,在牢里不致影响发展他的宏伟事业,有关部门还特地安排这个老同志升了级,加了薪,让他安心照顾好周正毅。这可是一项特殊的革命任务啊!毛泽东时代干革命,需要依靠工人、贫农和下中农,现在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需要依靠那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家。周正毅对开发上海的房地产业是有贡献的,对发展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是有贡献的,我们可不能过河拆桥,千万不能亏待了正谊同志啊!而且,周老板在坐牢的同时,仍然念念不忘小平同志发展是硬道理的指示,身体力行,也几乎可以算可以鞠躬尽瘁了。派专人照顾是十分必要的,非常合适的。

毛泽东老人家曾经号召我们的同志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创造性地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全心全意地为坐了牢的周正毅这样的企业家服务,而且不是一般的服务,而是非常周到、非常特殊的服务。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据说外国对犯人讲究人权,罪犯在牢里打电话时,监管人员不能偷听他的电话,因为这是他的隐私,他的自由。更不能虐待犯人,不能体罚。过去这方面我们做得不太够,就是对国家主席刘少奇,中宣部长陆定一,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国防部长彭德怀,也使用过有文革特色和中国特色的不属于“文斗”的方式。这当然是出于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和反修防修的需要,,也是因为“林彪和四人帮对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干扰”。发生这些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么。前几年发生的孙志刚事件,也是极少数同志工作的疏忽么。至于现在,我们开始高度重视罪犯人员的基本人权,在周正毅的身上达到和超过了美国罪犯的人权水平,这充分说明,我们现在真的开始与国际接轨了。前几年,有个被小平同志领导的反右运动“扩大化一点”而被“化”了进去了前右派分子胡宏达先生,专门研究中国监狱的人权问题,外国有些人也嚷嚷中国人权如何如何。从周正毅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的人权有了巨大的进步,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世界先进水平。无论美国如何讲人权,美国监牢里的犯人能享受到周正毅这样的人权么?你胡宏达如果在美国犯了罪,坐上了美国特色的大牢,你也许在牢中可以读书写作,能吃到牛排牛奶,也能散步洗澡,但是,你能像周正毅那样在牢中召开管理会议么?你能有一个处长级的干部无微不至地关心你么?周正毅的经历是驳斥胡宏达先生关于中国缺少或者漠视人权的有力证据。如果不信,请世界人权组织向周正毅进行详细调查。在这方面,周正毅对维护中国尊重人权的形象是作出了贡献的。

毛泽东老人家说过,世界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决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良宇同志和有些领导同志,为什么对周正毅如此关爱呢?他们如果能将对周正毅的关爱拿出一点点给予被强行拆迁、求告无门的人们,那该有多好啊!在周正毅那里,党的阳光太过明亮,太过温暖,他被照得太多、太热了呀!分一缕阳光照一下给那两口乌鲁木齐路上因为拒绝拆迁而被活活烧死的老人,那该有多好啊。分一点给那些被黑帮们连哄带吓不得不迁的弱势群体,那该有多好啊!良宇等同志给周正毅的爱太多了,给老百姓的爱太少了。虽然他们口口声声说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次,他们最关心的,是周老板的利益;最能代表的,也是周老板这样的开发商。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缠绵绯恻的爱情时说,“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现代诗人也可以写诗说,“提蓝桥里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看来,周正毅财运既好,监运也不错。

不过,世界上的事有时比戏剧还要戏剧。世界总是在静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周正毅和郑恩宠几乎在同时坐牢,又几乎在同时释放。郑恩宠自然是不会再让他干律师了。他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只许规规矩矩,不能乱说乱动。而周正毅自然兴高采烈,准备继续大干一番,为发展上海的房地产事业再立新功。出狱时,有关同志嘱托他低调一些,领导有领导的难处么。周正毅很懂事,静悄悄地不大张扬。周正谊本来以为背靠大树好乘凉,自己一定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不测吉凶。不久,很突然地,良军同志的哥哥、政治局委员兼上海市委书记良宇同志被安排“双规”。原先的日子里,上海市民每天打开电视,都能看到良宇同志亲切的笑脸,都能听到他关于三个代表思想的亲切指示。现在则长久地看不到他的笑脸,长久地听不到他的指示了。得知他被双规的消息,周正毅心中不免暗暗吃惊。又不久,周正毅再次被逮捕。这一次是否还会再安排那个老同志来照顾他,现在还难说,似乎听说那个老同志受到了
处分,看来他不会再来照顾周老板了。是不是领导上会另派别的同志来照顾他,现在似乎还不清楚。他能不能像上次一样,在那个特殊的岗位上再次召开管理会议,现在似乎也不清楚。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九九归一。意思是指不同的事物沿着各自的轨迹发展,最后又一起回到了相似状态或原始状态。如今,周正毅、郑恩宠、陈良宇确实又回到了“同一根起跑线上”。周正毅虽然有领导批示,有良宇同志的悉心关照,却又一次旧地重游,又一次失去了自由。上一次的罪名是虚假注册资金罪,这一次的罪名还没有公布。他可能再也不能在那个特殊的地方推动上海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了。郑恩宠虽然走出了大墙,但是,他还处在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剥夺期间,这一期间,不能发表文章,不能参加选举,也没有被选举权。而且,出于某种需要,例如出于稳定压倒一切的需要,他的行动还不能完全自由,更不要说再度担任律师、再次出庭为动拆迁民众辩护了。在自由度上,他与周老板相差无几。良宇同志的情况也并不理想。正如孔雀东南飞中兰芝所说的:“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他竟匆匆地离开了十分重要的市委书记的岗位,离开了政治局委员的岗位,享受了双规的待遇,并且三迁其居。双规不是徒刑,照样住得很好,吃得很好,有人保护,有人照顾,但是,毕竟没有当市委书记和政治局委员那样风光了,也不能到西郊宾馆潇洒走一回,更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天晚上享受一下坐在电视机前看自己视察、讲话的愉悦心情。据说他为此很痛苦,三次想见马克思,三次都没有见成。可见他的境况比周郑两位好不到那里。这不是三个人基本上站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了吗?中国俗语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三个男人也是一台戏,并且这台戏比三个女人的一台戏更精彩。如果江青同志健在,也许会带领她的样板剧组写出第九部革命样板戏。

听说三个同志都不甚服气。特别是郑宠恩还有点情绪,还要求平反,要求赔偿。其实,你郑恩宠也不要要求太高了。我倒觉得,对你已经相当不错了。当年国家主席刘少奇可远远没有享受到你的待遇啊。你可以请律师为你辩护,可以要求开庭审理,你可以提出这个要求、那个要求,当年国家主席刘少奇在任上倒霉的时候,你享受到的待遇,他半点也没有享受到。你出来以后,享受到的也是党的总书记享受的待遇。那位全国党代表大会郑重选出来的总书记,在他的住宅里孤独地待了十五年。你只是个小小的律师,对国家的贡献远没有国家主席大,远没有党的总书记大。当年四川的人民唱,“要吃粮,靠紫阳。要吃米,找万里。”可见总书记对改革是立了功的。你身无尺寸之功,享受的是超国家主席的待遇,获得的是与党的总书记相似的权利,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劝恩宠老弟,可以知足了。周正毅也不太服气。其实,周正毅此生也算得上色彩斑斓。你富甲一方,全国名列第二,要不是小平同志的政策好,你能富得流油么。你还有良宇同志这样的高级干部为你撑腰,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你也算是青史留名了。良宇同志据说火气也不小,怨气也很大。不要这样么,更不要寻死觅活,生命高于一切么!你要多向希同同志学习,他就比你旷达得多。车到山前必有路,即使没有大路,你这辈子也足以自豪了。中国之大,有几个政治局委员呢?中国之大,有几个人能像你那样潇洒呢?你这样一想,还有什么想不通的。你也要反思自己,你的讲话那么张扬,那么伤人,那里像一个政治局委员在说话?你这不是自己在自己树敌、自己与自己过不去么?

据说,有关方面为了实现和谐发展的伟大目标,私下同意以500万元的巨资让他停止申诉,并将批准他出国。如果情况属实,计算下来,郑恩宠坐一年牢净赚160多万,平均每月14万,而且不要交个人所得税,这可是一桩不错的买卖。如果照此推算下来,只要他坐满6年牢,郑律师就是一个千万富翁了。周正毅的财富最初是靠烧一碗一碗鸡鸭血汤赚来的。郑恩宠轻轻松松挣一千万,周正毅要烧多少碗鸡鸭血汤啊。西方谚语说,条条大路通罗马,看来,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途径真是多种多样。周正毅可以在商海发财,郑恩宠则可以在牢中致富。你有你的阳关道,他有他的独木桥。改革开放中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这也是其中之一。

这三个男人的一台大戏,戏的结局禁不住有点悲哀,三个人的命运令人感叹。红楼梦上有个疯疯道人唱过一首“好了歌”,甄士隐又作了一首“好了歌解”,诗是这样的: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篷窗上。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莽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上又说,“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三个男人的结局好像部分地应验了曹雪芹的预言。世界上有多少人,“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然而,等到想回头时,却往往晚了。现在的有些人,是否都是在忙忙地谱写着、演出着一部新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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