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笔会狱委会呼吁释放郭飞雄 *
6月13日,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表示,对中国异议作家郭飞雄先生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所述遭受酷刑逼供感到震惊。
“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的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5月28日在看守所会见他委托的胡啸律师时,谈到他在沈阳秘密地点遭刑讯逼供。
胡啸律师说:“郭飞雄说在辽宁省看守所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用高压电棒电击男性生殖器,是他不能容忍的,也是要坚持抗争到底的。”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呼吁――表达对报道所说的使用酷刑逼取杨茂东口供将要作法庭证据的愤怒;谴责违反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使用酷刑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对付系狱者;寻求中国当局确保杨茂东在被拘中受到人道对待;根据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九条,立即无条件释放杨茂东。
* 郭飞雄和郭案简况 *
维权人士郭飞雄2005年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事件,年底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
2006年八、九月间,郭飞雄参与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
2006年 9月14日,郭飞雄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9月30日,以同样涉嫌罪名被逮捕。涉案经营的出版物是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沈阳政坛地震》,经向胡啸律师证实这是一种杂志。
据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说,郭飞雄是作家兼独立出版商,他的作品包括两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还发表了许多散文、诗歌和文章。
据郭飞雄的亲友说,郭飞雄早在被捕前五年已经停止了所有经营活动。
今年1 月20日郭飞雄被由广州移送转押到沈阳的辽宁省看守所。
郭飞雄被转押沈阳之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他在会见律师的时候曾经自述,在此被连续审讯七天七夜,被殴打、刑讯逼供,还曾经被双手双脚绑在木板床上四十天。
郭飞雄案送交检察院后,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3月30日第三次移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郭飞雄也被换押回广州,关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5月14日,郭飞雄案移至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原定6月15日开庭。
6月11日上午,张青接到该法院案件承办人之一张法官电话,告知她开庭延期,日期待定。按
* 香港中国律师关注组致信胡温,谴责殴打拘禁法律维权人士*
6月22日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致信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要求中央关注地方公安人员殴打和拘禁维权律师及法律维权人士。
当天,我采访了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香港何俊仁律师。他说:“希望
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先生能够知道这封信的内容,立刻采取有效行动。
我们对最近内地不同的地方政府和公安人员对好几位著名维权律师的迫害行为感到非常愤怒,我们提出公开谴责。主要提出四位维权律师、法律工作者――陈光诚、高智晟、郑恩宠、郭飞雄。”
* 访北京江天勇律师 *
江天勇:“我相信郭飞雄说的是真的”――
近日,我采访了几位中国大陆关注郭飞雄案和郭飞雄处境的律师和独立作家。
江天勇律师说:“我现在特别关注他们到底如何处理郭飞雄案,我希望郭飞雄早日被无罪释放。
现在已经关押他九个多月了,我觉得这对郭飞雄本人、对他家人都是不人道的折磨。”
江天勇律师谈到郭飞雄自述受到刑讯逼供,说:“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这种情况,在大陆的刑事案件中并不罕见。其它案子里也出现这类情况。
对郭飞雄的刑讯逼供,从网上材料看,不仅仅是对他肉体的折磨,而且有污辱性刑讯,我觉得他们的目的是想摧毁郭飞雄的意志,从而使其屈服。
不管怎么说,这是严重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也是极不人道的。国际上有反酷刑的相关条约,中国应该严格遵守这类条约。
郭飞雄受到这种对待,在中国并不罕见。”
江天勇:“郭飞雄案是政治案件,欲加之罪。。。”――
江天勇律师谈他对郭飞雄案的看法。他说:“我觉得郭飞雄的案子,不管办案机关、司法机关如何去定,明眼人一眼都能看出这是个政治案件。虽说是以‘非法经营’罪名立案侦查起诉,实际上是欲加之罪。
如果说中国还希望在世界面前树立一个法制国家的形象,那么,郭飞雄案显然不应当这样处理,郭飞雄应该被无罪释放。”
* 访上海作家李剑虹(小乔)女士*
2005郭飞雄看守所绝食,友人担心,欲探未果――
现在在上海的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李剑虹,笔名小乔,一直关注着郭飞雄案和郭飞雄的处境。
李剑虹女士说:“从私人角度来说,我还是郭飞雄的校友,他算是我师兄,我们都是华东师大毕业的。
2005年我在深圳的时候,郭飞雄因为太石村的事情,被抓进去。国庆长假时,因为他被关在广州市番禺看守所,我就跟另外几位朋友,去看守所申请探望他。当时听说他在无限期绝食,朋友们都很担心。
到看守所,问门卫,值班的说,这样的案子,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是不允许任何人探视的。我们留下买的食物和书,请看守所转给郭飞雄。郭飞雄出来后说,什么也没收到。”
李剑虹:“这个案子是他们硬整出来的”――
谈到郭飞雄案目前进展,李剑虹女士说:“我认为他们推迟开庭,说明证据之类还是没有做完备,这个案子本来也是他们硬整出来的。
律师去见他的时候,他控诉办案人员对他刑讯逼供,尽管他们动用了一系列可以说很残忍、令人不齿的非法手段,但是我感觉可能证据什么的还是没有做到位,所以开庭推迟。
希望当局能够考虑他们自己也提倡所谓‘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郭飞雄案件,按照我的看法,应该无罪释放他。”
李剑虹:“当局无法无天,呼吁国内外施压 ”——
问:“您怎么看目前国内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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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答:“国内司法环境我看暂时还是蛮严酷的,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像郭飞雄案、郭会见律师时披露受到大量非人虐待。
我们国内也在尽量呼吁,希望公检法系统能够依法办事。但我感觉,因为当局一向这么无法无天,我行我素,国内可以施加的压力,对他们影响不太大。所以,类似的案子希望国际上民主国家正义力量施加更大压力。”
* 访海南作家秦耕先生 *
秦耕:“‘非法经营罪’是借口,触怒当局是维权”——
关注郭飞雄案的海南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秦耕先生说:“关于郭飞雄案,要说的话还真不少。
首先,郭飞雄这次被抓进监狱、罗织罪名,绝对不是因为他的所谓‘非法经营’罪,套用一句古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认识郭飞雄的人,都知道郭飞雄真正触怒当局的原因是他从事公益维权活动,使当局下定决心不择手段、想尽办法也要治他以罪,而给他安在头上的‘非法经营罪’不过是一个借口。
秦耕:“郭飞雄案可能已过追诉期”――
第二,即便是给他罗织一个‘非法经营罪’罪名,按照我目前有限渠道了解到的信息,这是相当轻的一个罪,追诉时效就是法定最高刑期的期限。
他是五年前所做的事情,即便把‘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安到他头上,我相信那个‘非法经营罪’也绝不可能判郭飞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只要五年内没有追究,也就视为追诉期已经过了。
秦耕:“对郭飞雄酷刑逼供,‘司法’回到原始状态”――
第三个问题是,郭飞雄把他在羁押期间受到的酷刑虐待,通过律师披露出来,令我非常震惊。中国司法好像回到原始状态,当局用这种方法对待郭飞雄,其实对自己也是一种不尊重。你不尊重对手,同时也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如果你觉得郭飞雄真正犯了罪,那你就以他所犯的罪名来处置他,如果通过公正的程序审理,让郭飞雄本人心服口服,也让其他人心里服气。”
秦耕:“摧残郭飞雄,是想阻遏恐吓其他人”――
秦耕先生认为:“一个人的权利被侵犯、权利得不到保护,也就意味着其他所有人的权利被侵犯、得不到保护。那么,惩罚郭飞雄,甚至以酷刑来侮辱、摧残郭飞雄,那肯定也就是想阻遏、恐吓其他人。”
秦耕:“维权界、知识界有责任关注郭飞雄案”――
问:“在这种时候其他人能做些什么呢?”
答:“我觉得国内维权界、知识界应该对郭飞雄给以更多关注,发出更多、更大的声音。通过更多渠道关注郭飞雄案件,有责任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
国际社会,尤其是民主国家,和中国之间有正常外交途径的国家,应该把它作为一个人权问题提出来,这样可能对郭飞雄先生有更大的帮助。”
* 访杭州作家温克坚先生 *
温克坚:“要求独立调查核实郭飞雄受虐待事件”――
在杭州的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温克坚先生就郭飞雄案和郭飞雄会见律师所谈遭酷刑情况发表他的看法。
温克坚先生说:“第一点,我觉得这个情况非常严重,我们都非常关注。希望广东有关方面立即允许独立的第三方对事件进行核实调查,可以邀请独立媒体、人权机构,比如说联合国的反酷刑专员或者其他人权机构工作人员,对这个事件立即尽快进行核实,如果核实,要对相关侵害者予以严惩,我想这一点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坚持。
像郭飞雄这样坚持理性、非暴力地进行公民维权的人,居然在监狱里受到这种非人道虐待,我觉得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温克坚:“要求无条件释放郭飞雄”――
第二点,我觉得应当立即无条件释放郭飞雄。因为郭飞雄先生从去年9月份被羁押以后,所有可用程序已经走完,检察院一而再再而三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这么长时间的调查,他们也找不到郭飞雄违法的证据。
整个世界都在关注这个事情,他们的表演已经够了,再表演下去的话,我想太丑陋了。非常简单,快速地了结就是立即还郭飞雄以自由。”
* 访深圳作家赵达功先生*
赵达功:“典型的‘政治问题非政治处理’”――
在深圳的作家、独立中文笔会理事赵达功先生说:“郭飞雄的情况我们大家都很清楚了,他在狱中受到很多酷刑,传了很多消息出来,大家都感到非常愤怒。
对郭飞雄治罪,是一个典型的‘政治问题非政治处理’,搞了几年前的一个所谓‘非法经营罪’,以这个名堂对一个维权人士和政治异见人士进行迫害,非常卑鄙。
遭受酷刑的问题,我们非常愤怒。
对郭飞雄先生进行刑讯逼供,我知道他在狱中比较坚强。”
赵达功:“有‘奥运’、搞‘和谐’,希望尽快释放郭飞雄”――
问:“您见过郭飞雄吗?”
答:“我见过郭飞雄两次,知道他精神上非常坚强。令当局最愤怒的就是他参加太石村村民维权活动,他在被捕之前也经常受到骚扰、跟踪,甚至挨打。
对于一个作家、维权者进行这样的迫害,引起全世界公愤。我希望当局能够认清当前的形势。因为你有2008奥运会,你也搞什么‘和谐社会’,但是你非要迫害这一作家、异议人士、维权者,这对当局自己也不好。
希望当局尽快无条件释放郭飞雄。”
* 访北京李和平律师 *
李和平:“‘性酷刑’在中国时有发生”――
在北京的李和平律师表示:“郭飞雄向律师陈述,其中遭受性酷刑方面,我在网上看到,非常气愤,简直骇人听闻。
当然,这种事情在中国发生,不能说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现在已经是时有发生了。
我在东北办的一个很大的案子,就是‘三班仆人’案,叫徐圣光的,行刑人员用铜丝绕在男人的生殖器上,用电棒过电打,行刑人员对他讲‘你交待不交待?不交待就按着三个小时来’,那是很惨无人道的。徐圣光后来被枪毙了,后来(执行前没安排)我没跟他见面。
对郭飞雄的作法好像还没到这个程度,也有点儿接近
了。”
李和平:“‘性酷刑’在世界上、历史上不多见”――
问:“关于郭飞雄案,您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认为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答:“郭飞雄案有过几次退回补充侦查,对郭飞雄的这种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我觉得真是有一种欲加之罪的感觉,明眼人一看就不是法律问题,是迫害。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上明确规定,不能对被告、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刑讯逼供是普遍存在的。像殴打、不让睡觉,这是很常见的,但是进行性酷刑这种模式,在中国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实实在在很超乎人想象。
这种方式,我觉得在世界上、酷刑史上,也不是很多见的。在中国司法界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作律师的感到十分担心。”
李和平:“新闻不自由,表达意见没渠道”――
问:“您看现在有什么渠道能表达你们的一些要求,有关方面和社会各方面能做些什么?”
答:“在中国,公民表达意见的渠道很窄很窄,也可以说一般民众表达意见基本上没有渠道,因为新闻不自由。
再说互联网,类似的文章,包括郭飞雄的名字,你根本贴不上去,所以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渠道的。也就靠一些国际媒体,另外就是朋友在一块儿聚,口传、邮箱里发点电子邮件之类,而和政府的这些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正式渠道完全堵塞,所以在中国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处理。
原先网上还有人签名,发一个联名信、公开信之类的东西,现在公开的论坛都被堵死光了,这样的信也越来越少。
李和平:“刑讯逼供不曝光,还会升级”
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悲惨的。如果按照这样持续下去,也许这种刑讯逼供的情况还会越来越升级。因为他再怎么作恶,再怎么侵犯人权,也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给他曝光,他更加有恃无恐。
特别是像高智晟、郭飞雄、陈光诚这样的,他们是为了维护别人的权利,为了推进社会法制,秉持着一种和平、理性的法律渠道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果政府对这样的人动辄关押、迫害,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李和平:“应妥善处理郭飞雄案,不要激化矛盾”――
这样做只能使矛盾更为激化,只能使那些更为极端的人采取更为激烈的方式来对抗,这种方式我觉得对中国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郭飞雄这个案件,在国内很多人非常关注,中国政府的有关人员如果能够听到这个节目,应该妥善处理郭飞雄案件,不能再把一些理性、和平、法制渠道上的人,一个一个逼上梁山,逼成极端分子。没有必要。
我希望郭飞雄案件能够有个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