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图书大厦音像部日前发现假爆炸物和恐吓信,嫌疑人是某民办大学20岁学生小新,他的目的是为了消除中国动漫市场存在的文化歧视。不久前,该学生因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在海淀区法院受审。据该学生母亲讲,他喜欢日本动画。他曾经在报上看到17时至20时间禁播外国动画片的规定,当时就气愤地将报纸摔到地上。这也是诱发他投放恐吓信的主要原因(《北京晚报》7月3日)。
这一事件分为两层。一是针对这个大学生的行为,一些民调以他的行为“对不对”在提问。二是讨论诱发他行为的事件,这个事件和后面的事情可以说并没有太大关系。
据报道,“经司法鉴定,嫌疑人临床符合分裂型障碍,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刑法中,对于精神疾病患者,只有在他发作间隙“无任何后遗症状;或者患者病情完全缓解,病程完全平息”,“患者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才应评定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他精神病患者的判定,一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这名大学生的情况,即“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就案件本身来说,社会首先需要再次对精神心理疾病关注警醒。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枪杀事件之后,美国国会反应是一个最实质性的立法,就是今后售枪除了对顾客要有犯罪前科的核查,还增加一项对精神异常、精神疾病的核查。因为作案的学生其实是一个自闭症患者。也就是说,不论教育方式、外部环境等如何改变,这名患者仍然可能突发失控行凶。精神疾病往往受精神症状支配,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可能出现伤害、凶杀、强奸、放火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就这个大学生来说,他的思维方式是独特的,难以自己掌控。
我们国家心理的研究和教学,曾经强行中断几十年,精神问题大多归于“思想问题”,精神病患者长期无法免于刑事责任。就在17年前,我还看到一个精神病患者被起诉纵火而判处死刑。虽然近年来情况有很大改变,可观念意识仍然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而社会本身又有许多议题无法直接表达,也倾向于借助一些耸动事件来发挥自己平时想发挥的议论。这就遮掩了很大一块社会危机的隐患,对大量症状并不明显、还能够在社会中大致正常生活的精神病患,因为周围人经常无法分辨异常和失控是不是病患表现,也就无法得到足够的关心和帮助。所以,千万不要在法律上把他划出“完全刑事责任”范畴之外,媒体还以“对不对”去误导一个道德评判。这是一个需要治疗和帮助的病人,没有“对不对”的问题。我一再强调这个议题,是因为它实在被忽略偏差太久,伤害太大。
中国动漫市场文化歧视,因这名病患大学生的失控行为被牵到前台,也是应该认真去想的。据报道,《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时至20时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实行已经将近一年,来由是“中国动漫影视的收支目前极大不平衡,中国原创动漫影视每集制作费远远高于电视剧,发行收入则远远低于电视剧,中国原创动漫要生存”,要“靠国家政策扶持”,发展衍生品,建立中国原创动漫品牌。在广电总局规定刚刚出来的时候,据说网上大部分反应表示支持政府出台规定扶持国产动画。
换作常识表述,道理很简单。假如自家菜做得不好吃,外来菜色香味俱全,家长向全家宣布,以后强行规定,只准吃家里难吃的,不准吃外人做的好菜。这算不算一种“扶持”?
韩国有过先例,一方面充分开放,一方面以超乎异常的优惠奖励艺术家,使得韩国动漫突飞猛进。这种做法是让厨师和观赏者都有机会提高口味,然后再重金鼓励好厨师。卡通杂志《漫动作》曾经统计,中国小朋友最喜爱的20个动漫形象,19个来自日本。我们成年人是不是都在失去了自己天真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常识判断能力和艺术欣赏直觉。真正争气的做法,是我们如当年日本人学中国一样,敢于学习,有自信,自己的菜做得名满天下,打出去。
我们常常就事论事,不知道一件事情后面,有一个巨大的制度和文化背景在支撑。动漫、艺术都是最需要创造力的,也需要交流的刺激。如若一个制度和文化能够提供这样的背景,它自然而然会蓬蓬勃勃发展起来,假如大背景在抑制扼杀创造力,再怎么唱爱国高调也没有用,效果会适得其反。这样的教训已经不少了。
更何况,一个孩子迷恋动画片,可能也就几年时间,我们凭什么剥夺他们看自己喜爱的动画片的权利?又有谁能肯定,今天的孩子中间就没有未来的动漫高手,灵感和兴趣就在这一刻萌发。一个《规定》可能就扼杀了一批未来的天才。
救救孩子之前,我们大概先要拯救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