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日前给全市50强企业发了50个小轿车特别车牌,并颁发了特别通行证。这些特别牌号车可以免查进入市委、市政府及市内党政机关,便捷办事。除此之外,挂这些车牌的小汽车还享有多项免费特权和违规豁免特权(《燕赵都市报》报道)。
把特权当奖励,在我们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大概是君王觉得这些特权自己享受起来很过瘾,于是就恩赐给自己看得起的人一同享用,如御赐黄马褂、带刀上殿、紫禁城跑马等等,不一而足。不过细细想来,这些所谓的特权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穿穿黄衣服、拿把刀、骑个马而已,但正是因为大多数人不能够这样做,才成全了能够这样做的少数人的优越感。有禁忌、有限制才会有特权。而“小牌号车可以免查进入市委、市政府及市内党政机关”这样的规定,看起来还真像是现代版的“赏紫禁城跑马”——市政府大楼本来就是纳税人出钱盖的,“去政府大院转一转”这个权利本来就是人人都享有的,只不过通过特殊的政府规定,才成了“紫禁城跑马”一类的特权,然后少数能够这样做的人就觉得很荣耀。所以特权真正的本义不是“少数人拥有比别人更多的东西”,而是“多数人本该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
至于有人认为像上述这些特权没有什么危害,伤害不到自己的利益,这很明显是错误的认识。什么叫特权?就是有少数人可以侵犯别人、侵犯公共利益而不受惩罚。少数人有了特权,其他人就不可能有人权。如在邯郸市的政府规定里,这些小牌号车“除高速公路外,其它各类收费站免收通行费;各停车场(点)免收停车费;非严重违章行驶,不罚款,不扣车,不扣执照;不经批准,不得封车、吊销专用车牌照;免费审验车,随到随审”。这看起来没伤害到其他人,但问题是,法律的执行也是需要成本的,所谓“收费减免”,无非是慷人民之慨、慷纳税人之慨。可以想见,如果这部分费用没有收,而收费的指标又要完成,以保证地方发展资金或者是偿还贷款,那么解决的办法无非是提升费率,把少数人享受特权所带来的损失转嫁到社会公众头上。
最要命的是,“小特权”是来自上面“大特权”的赏赐,有无特权全凭人家“老佛爷”高兴与否。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破坏正常的秩序和规则,还会培育出恶劣的政府文化和恶劣的企业文化。甚至当有的城市要求取消特殊牌号时,却遭到了交警的反对,原因是“特殊号牌最好还是保留,因为这给我们执法带来很大方便,一眼就明白对方的身份,免了很多麻烦”。正因为特权本身是超越法律的,法律规则不行,则政府行为、官员道德皆会没落。
同时,享有特权对企业家来说也不一定是好事。在很多情况下,“违规而不受处罚”的特权几乎可以肯定会纵容持有车牌者更多地违规、违章。也许这些企业家本来是诚实守法的人,但“人上人”的感觉感受得多了,自己就会对自己有不正确的判断,可能就这样从一个好公民一步步地变成一个恶棍,到时候恐怕要为特权的享有付出更大的代价。当年雍正赐年羹尧紫禁城跑马,备极殊荣,后来却连贬年羹尧18级,最后一刀杀却。这世界上本来没有暴君,特权享用得多了,也就成了暴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绝非国家之福,也非企业之福。
当然,所谓特权也不是一概就要否定的。就算是在号称最民主、最平等的国家里,其部分人员、机构、车辆也是享有特权的,特别是在执行救火、警务、领导人出行等特殊任务时。但不同的是,这些特权是由人民所同意的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如果人民不同意这种特权的设置,那么这种特权就一天也存在不下去。所以问题的关键好像又不在于有没有特权,而在于这种特权是否得到了“被特权者”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