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孩子们无法小心(《1989后的中国》之三六)

 

孩子们是最容易被各种伤害击中的!

2001年江西芳林小学爆炸和南昌一幼儿园火灾死去众多孩子的恶性事故,全世界都知道了,但是,如我下面所转述的鲜为人知的故事正是屡见不鲜,它们无不向世人证明着:那些孩子们的真正死因是——这个社会的制度本质上就是敌视童心、人道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孩子们无法小心,防不胜防,一如童心未泯、童贞未去的道义人士一样——罪恶、黑暗时刻煽动着你的愤怒、正义感,于是你抗议、呐喊,再抗议、再呐喊,于是迫害、歧视、折磨便扑上身来。

让我们将目光移到校园外面去吧!

1999年这个元旦,对于家住杭州清吟巷三号的严锡刚一家来说,是个伤心欲绝的日子。这天下午,严锡刚7岁的独子严浩不见了。夫妻俩在四处寻找未果的情况下拨打了“110”。第二天,他们在杭州发布了不下100条寻人启事,但等到的却是被人从窨井里打捞上来的儿子的尸体。警方的验尸结果是:严浩掉入无盖窨井后溺水而亡。……(取自1999年1月9日《检察日报》金一超 文)                      

在我看来,及时发现窨井盖未安、被盗并及时补齐并不难,例如谁发现了缺盖窨井及时报告了有奖,建立举报有奖制,对废金属回收点实行严格管理,谁偷了窨井盖总不能吃到肚里或者运回家垫猪圈吧。怕就怕政府电话老占线,老没有人接,接了也迟迟不处理。此外,例如马路巡警的责任是否也该规定得全面细致些?权力沉湎于自身、包围于腐恶,只是成天琢磨着如何防民、如何治“士”、如何制御政敌,如何翻新地说漂亮话,如何上下左右地“红黑诈骗”、“恩威并重”、“软硬兼施”、“包装糊弄”,必然昏昏,必然无暇做好一些举手之劳而已的事。在不断看到有窨井“吃人”的报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大人们总喜欢吩咐孩子们小心些。可孩子们的小心总是有限的,甚至孩子们就是不会小心的──不小心是孩子们的天性。正因为这一点,孩子们才需要监护,才需要国家与社会格外小心的呵护。

但是,“老吾老”、“幼吾幼”中的“吾”,权力的注释是最为反人道的,权力只关心少数权贵的乐园。1998年1月20日,昆明市第一中学学生程逸群、宝石中学学生陈麒、财贸学校学生杨晶一行8人,来到由该市宏达集团公司负责开发经营的风景区之一的轿子雪山(买了门票并接受了有关旅游服务)游玩,程等三学生因在山上迷路而死于严寒与饥饿。死难学生的家长以旅游景点缺乏应有的路标为由,控告宏达公司负有经营管理不善的赔偿责任。我固然关心此案最后的法院判决,但更想追问的是:开发经营旅游风景区(点)理应有相关的标准、要求,那么,是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官们(办企业不是一般要盖100多个官章么)使得“投资不到位,开发未达标”的宏达公司能够草草进入运营?

1999年2月26日下午2时左右,河南省光山县北向店乡徐斗塘村小学的大门倒了。在事故现场,记者发现倒塌的大门垛从底部完全断裂,砖缝间没有水泥,整个基础没有一根钢筋。倾倒的大门垛底下散落着孩子们的书包、雨靴。据一位目击者介绍,开学的第二天,学生陆续来报名,一伙孩子攀在大铁门上荡来荡去,把大门垛给摇垮了,共砸倒5个孩子。死亡学生有:陈登胜11岁、陈东11岁、金刚8岁。

据村支书介绍,大门垛、传达室的承包人杨世富系村长王洪升的舅舅。目前,承包人在逃。村长和分管基建的副村长下落不明。(取自1999年3月12日《南方周末》余刘文 文)

《南方周末》曾有一片“豆腐块”引起了我的注意。内容是:交警叔叔教过路孩子守法、自己却不守法。在权力与民众的关系上,这不正是一个缩影吗?

1999年1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清俗中学初三学生陈金艳班上的一位女生过生日。她邀请了陈等四五位同学一块到三松体能训练营玩,陈金艳的钥匙不小心掉进河里,学生们请保安帮忙打捞,遭到拒绝。陈金艳只好自己下水捞钥匙,没想到,她一下去就没了顶。同去的几位同学吓坏了,围观的群众有水性好的想进场帮忙,却被保安拦住说,先掏10块钱买票,才能进去。据了解,陈的尸体2个小时左右才被打捞出水。

1989年“6·4”镇压之后,中国的保安首先在大学校园里出现。说是保安,其实就是防范大学生的编外警察,制服、警棍等等一应俱全。不几年,各地各单位都配上了保安。中国的保安队伍成了警察的一线代理、各级官员的手脚,专政的遗风在保安中得到同样充分的保存。看看吧,救孩子得先买票,这跟全社会申张正义先得下跪的体制不是如出一辙吗?江西省峡江县戈评乡邮电所、财政所、希望小学曾连续发生3起盗窃案件,求功心切的林业派出所所长帅建业,为快速破获此案,就以该乡中学学生陈勇、陈林(均未满14周岁)两兄弟曾在乡邮电所借住过为理由,主观武断地采取指供、诱供、逼迫下跪等非法手段以及“不承认就不让读书”相威胁,迫使陈勇、陈林两个年幼无知的小孩编造了随其残疾父母陈绍辉、胡美莲一家四口共同参与上述3起盗窃案件的情况。帅建业仅凭两个未成年人的口供,赶紧将受害人胡美莲、陈绍辉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帅建业将胡美莲铐在派出所铁门上进行示众、逼供长达18小时之久。在胡本人及其亲属三番五次的乞求下,帅建业才勉强同意让胡回家换衣服吃饭,而将陈绍辉铐至派出所厨房窗户上,时间长达21个小时。被害人胡美莲因无端受屈,回家不久便服毒身亡。(取自1998年11月3日《法制日报》李承才 文)

再来说京城北京的故事。

1998年12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盖利普公共关系学校的高二(2)班内,13名女生及校外男生共15人,将一名来自密云山区的女同学史伟反锁在教室里,对她进行围攻、殴打、灌肥皂水及搜身等流氓报复行为近两个小时。理由很简单:身为宿舍长的史伟看不惯女生宿舍中的男女混居行为。

北京医科大学三院的医生诊断为:“患者被人打伤,右手、左小腿、颈部、背部肿胀”,“颈部、背部、右肩、右小腿外伤”等。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和刺激的史伟,经北医大六院精神研究所接诊,诊断为:“患者因被人殴打、恐吓,出现严重紧张、恐惧不安,失眠……,为严重心因性反应。”

事发后,学校并未对打人者作出任何处理。在家长的多次催促恳求下,校方才带了其中两名打人者来给躺在亲戚家的史伟“赔礼”。

史伟的父亲、密云县十里堡中学教师史庆勇和史伟的姨父侯嘉,曾多次找到盖利普公共关系学校交涉此事。校长不屑地讲:“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要他们“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对孩子上学没好处”,他甚至还说:“不是没打死吗?打死了我去坐牢!”……(取自1999年1月23日《中国妇女报》叶林 文)

有道是外交是内政的延伸,这话不仅适用于一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中国的单位,例如学校。兰州轴承厂技工学校的10名十六七岁的女学生,几个月以来伤心不已,精神上受到损害至今未能平复。因为她们心目中最尊敬的老师竟威逼着她们去陪领导跳舞,其间这些“人民公仆”们使她们备受羞辱。

1998年,刚满17岁的兰州轴承厂技工学校的女生S见到记者时,两行泪水夺眶而出。她说,5月26日晚8时许,学校的女老师孙惠青来到女生宿舍对大家说,今晚学校在泰生宾馆宴请上级领导。她催促同学们化一下妆,穿得漂亮些,之后将10名女生带到泰生宾馆11楼舞厅,说是陪劳动厅、机械厅、教委及某厂长等领导跳舞。这些同学大都来自地州县,初中刚毕业,好多人都从未进过舞厅。当一些同学明确表示不会跳舞时,几位教师竟以“不发毕业证,不分配工作”相威逼。每只舞曲开始,教师们即拽起女生往领导面前推。舞间,这些领导紧紧搂住女同学,有些人甚至动手动脚……几位女生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羞辱欲走时,孙惠青和另一位女教师堵在舞厅门口说:“你们怎么没有一点眼色,这些领导都掌握着给你们发毕业证、分配工作的权力!”

16岁的女生Y对记者说,那天晚上她被带到舞厅后,陶俊杰副校长给她介绍一位胖子说:“马处长是管毕业分配的,你把他陪高兴了,会对你有好处。”陪舞期间,这位马处长“关切地”凑到女学生耳边,悄声问她毕业后想不想留在兰州工作, 还将她抱住紧紧地顶在柱子上乱摸,并将其拉到灯光昏暗的柱子后面留电话号码,约她出去玩保龄球……更让同学们难以理解的是,往日显得十分斯文、被她们视作父兄的男教师李某、刘某、詹某,此时也不知疲倦地将女学生紧紧抱在怀中摇晃……直至深夜零点,不堪忍受的10名“陪舞”女生一个个哭着跑出舞厅。就连“见多识广”的舞厅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这种情景,纷纷指责轴承厂技工学校老师的这种做法。事后,这10名女生彻夜趴在床上哭泣,并经常饮酒发泄不满,其中两名同学愤然退学。6月初,该校校长等人到女生宿舍给同学们做“工作”说:“当时是校方工作安排不当,希望陪过舞的女同学不要闹事,闹下去受害的还是学生。”(取自1998年8月13日《中国青年报》郭月明 柴用君 文)

完全可以这样说,中国的政治制度首先就是:纵容官员为非作歹的制度!为什么受害人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打击迫害起正直、道义人士来往往都是雷厉风行,执行命令不过夜,且无比凶猛),罪犯却常常能够得到庇护?既然人妖颠倒,正邪反置,各类渣子也就能有恃无恐地放肆践踏法律与人权。于是,发生了15岁少女半年间竟被老板胁迫接客数百人次(有时一天多达10次);于是,跳楼致残、死亡的“烈女事件”频频出现……

在学校里,李丽是一个公认的好学生。在家里,李丽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据乡亲们对记者说,导致李丽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她那水灵灵的容貌(李丽是该乡公认的狮子坪“第一美人”)。据知情人反映,李丽出事之前,派出所长蔡留社就经常到李家的门市部转悠,有意无意对李讲一些下流话,有几次甚至半夜里以查户口为名敲李丽的门。当地群众还向记者反映说,蔡留社喜欢喝酒进舞厅,尤其喜欢和年轻姑娘来往,生活作风极不检点。

1997年5月31日,对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狮子坪乡村民李来治一家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上午8时许,李来治17岁的二女儿李丽刚刚在街道上自家所开的食用菌门市部把饭做好,还没来得及吃,狮子坪乡派出所所长蔡留社一行两人突然来到门市部里,声称有件事需要李丽跟他们到派出所“询问”一下。李丽这一去就是整整一天。

下午5时许,李丽从派出所回到了家中,脸色苍白,一见到父亲李来治马上就“哇”的一声放声大哭起来:“我被蔡留社二人带到派出所后,马上就被关进了狮子坪乡政府厕所旁的一间民警住室内。蔡进屋后说有人举报我和李会斌有关系,硬逼我承认,还要罚款5000元。我说我和李会斌没有什么关系,但蔡不但不让我走,还拿着手铐在我前面晃着说要把我铐在乡政府院内的树上,让我上街示众。我听后很害怕,但又不想冤枉好人,为了早点被放出来,我就编造了一个官坡乡庙台一位姓李的表哥和我好的瞎话(后经卢氏县人大常委会调查,该村并无此人),蔡听后很高兴,就让我回来赶快拿钱。”蔡留社在派出所里还把她脖子上的项链扯了下来,一看不是金的又甩给了她。

父亲出门了,李丽端起家里用来喷治蔬菜病虫的乐果农药一饮而尽……在农药下肚后肝肠欲断的最后一刻,李丽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厨房,对正在做饭的母亲任彩荣说:“以前我在门市部看门时,蔡留社他经常半夜敲门纠缠……我不想死,我也没办法。今天他把我关在厕所旁的黑屋里……”

狮子坪乡医院接诊后,马上抛开所有入院手续,立即组织最好的大夫,对李丽进行紧急抢救,但在经过了整整一天的紧急抢救后,次日下午3时,李丽──这位才17岁的花季少女终因所服药量太大而含恨离开了人世。

愤怒的群众抬着李丽的尸体向派出所涌去。10个小后,接到报告的卢氏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赶到了现场,但他们对此事的解释却是:李丽到派出所所接受的询问是因为有个人举报她有“犯罪行为”,她的死是“畏罪自杀”。在场的群众还强烈要求公安局拿出所谓的举报信当场鉴定,却被办案人员当场拒绝。

胡震杰先生愤怒地发问道:李丽犯了什么罪?即使她与李会斌谈恋爱,又犯了哪一家的王法?退一万步讲,就算她真的与李会斌有“性关系”,只要不是卖淫,又何罪之有?

几天后,李丽的身躯就像其灵魂一样带着“畏罪自杀”的罪名到了另一个世界,人们所能见到的只是两个极度伤悲的憔悴的老人,听到的是那每日从旷野坟场上日夜不断传出的哭声。于是乡亲们再次看不下去了,他们纷纷找证言、证据,搞调查,鼓励李来治夫妇上访告状。于是从1997年9月开始,两位老人开始了他们的漫漫上访之路……

令人不解的是,尽管两位老人衰迈的双脚几乎走遍了卢氏县、三门峡市等有关部门,时间跨度也整整一年之久,并且为此耗尽了所有家财,蔡留社却并未因此事而受到任何处理,受害者的家属也从未得到有关部门的丝毫抚慰。当地一家报纸披露此事后,卢氏县检察院曾把李来治找去,当着县政法委某位领导的面,表示可以赔偿他两万元,条件是要他在一份材料上签字,这分材料的大致内容是:李来治诉状上反映的情况不能成立,有关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取自1998年10月16日《周末》胡震杰 文)而首先披露此案的记者却被辞退了。

这就是中国的残酷!这就是中国的所谓“人权”!

--YS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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