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10元报刊费之祸(《1989后的中国》之三七)

 

中国的各级妇联按说担子还是不轻的,不仅要顾及到政治上需要的“半边天”,还肩负着维护儿童权益的诺言。幸亏由党直接领导,像任何其他官办“社团”一样,主要起些党与群众间的“桥梁”作用。联合国有关组织曾对中国在儿童权益维护方面,多次给予表扬和肯定,例如联合国儿基会专家、英国伦敦大学亚洲和非洲东方研究学院发展学系教授伊丽沙白·克劳尔教授“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教育重视的提高,在改变对男童和女童的传统态度方面进展显著。中国妇联干部们看到这样的话,自然是会喜出望外的;北京世妇会上的气氛也会让妇女官员们放松些。但官员就会哼哼哈哈的一套,而国际民间妇幼维权组织却常犯“傻劲”,来到东方礼仪之邦,不过是在重警保护的“样板”场所活动活动而已。伊丽沙白·克劳尔教授或许还是沉默着为好,这更接近真理。

1998年中国卫生部曾首次(1949年以来)公布该年1至10月食物中毒情况通报──近两年来,全国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仅学生集体用餐中毒1997年就有2307人。而1998年1至10月卫生部收到的48起中毒报告中,学生集体用餐中毒人数高达3003人。其中12起是由集体用餐引起,6起发生在9月份开学以后,发生中毒人数最多的是学生集体食堂。中国1995年公布了食品卫生法,1996年又出台了《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而食物中毒的事件却不断发生,并且愈演愈烈。(引自1998年11月7日《中国青年报》苏敏 文)

人们在总结教训时,总是说到食品生产者见利忘义。但是,所谓“经济利益的驱动”只说出了食物中毒的半个秘密!还有半个公开的秘密是:政府及其官员的品质才是真正的毒源!

钱这个东西真是一定要拆穿堂皇的仪式、迷人的高调的。是钱,让几岁的孩子从国旗下校长的爱国主义高调中听到了别的声音;是钱,让几岁的孩子看到了老师不仅有丑陋的面孔……

在广州市消委会收到的投诉中,一位家长反映,他两岁孩子就读的黄沙大道铁路系统办的一所幼儿园,每学期要收150元的兴趣费,学些剪纸、贴纸之类,每月50元的游泳费,冬天到了还照收不误。女儿在某艺术幼儿园的张姨算了一笔账:每月600的保教费,88元伙食费,另有500元赞助费,花在女儿身上的收费就占了她月收入的一半,这还不包括一入园时缴的18万元的储备金。(取自1998年2月20日《羊城晚报》梁爱娜 子剑 文)

湖南某小学学前班原准备评9名“好孩子”,只因孩子们都按老师的要求交了5元钱,结果全班31个人全“评”上了。不过,“三好学生”可就没这么便宜了。据《法制日报》披露,有个学校,在入学收费表上,一股劲儿地开列了报名费、学费、书费、资料费、实验费、辅导费、住宿费、课桌费、体检费、保险费、集资费、押金费等20余种“费”以后,又在说明栏内说,凡多缴30元者,期末均可评为“三好学生”,并由校长亲自颁奖。表面上,该校“三好学生”30元钱一个。但如果把多收、重复收的“费”加进去,绝对不止30元。(取自1998年9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聂神佑 文)

“行贿”是中国儿童教育的一大必修课程,不是吗?什么是好学生呢?被动“行贿”乖的就是!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锋小学,按照颍州区文峰办事处的文件精神,全校师生共认购自行车税牌1303个,而该校实际骑车的师生不足300人。为了完成任务,学校将指标分解到各班,由班主任发动学生缴税,不管是否骑自行车。结果有的学生在表扬声中购买了多个税牌。(取自1998年2月28日《经济参考报》默言 文)

1997年底,南京市江宁县禄口小学要求学生每人缴200元的养老保险金,缴的学生可加50分,不缴的学生则要扣50分。这50分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学生的紧张自不在这50分,而在于:虽说这养老保险要等到50年后才兑现,但眼下却有“三好生”要评、有考试成绩所牵连的“童心”尊严、有“学生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第”的“标准”、有能否当上干部的“一票否决制”、有升留级的悬剑……于是一个个回家要钱。一位家长有两个孩子“命”系禄小,孩子们哭着跪求,他就心软了,于是,先交了一份;可另一个孩子哭得更惨、跪得更认真了,这回心软也不顶用,因为确实拿不出钱了。家长哪有不疼孩子的;但疼归疼,200元钱对农民来说确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最主要的还在这钱缴得顺不顺。怎么办?多年来南京交通台“听众热线”的主持人东升成了市民、农民心中的“编外市长”,一个个电话便到了东升那里。区区一个主持人有何能耐?便将电话打到学校。校领导回答说是镇政府让搞的,工资捏在政府手里,只有执行。于是问镇政府,镇政府回答说是县民政局让收的。于是东升又将电话打到江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答复说是市民政局让收的。结果呢?市民政局说谁也没有让收。东升就在节目里将情况反馈给了听众。我猜,最后的处理往好处想,大概只能是“根据自愿原则,缴不缴听便。”果然,过了两天看到记者王为的报道:已缴30%,且缴了的已兑现“政策”。可既然有了强迫在先,后来的“自愿”恐怕还会罩在强迫的阴影里。而这阴影又会给孩子们的学习、生活、人格等等,带来什么影响,我则无法想象了。

禄小的事情节简单,喜欢复杂的读者会认为我把“社会”弄成了枯燥的“线描”。这里借不畏烦难的记者满足一下这些读者的阅读兴趣,尽管我转述时一点也不觉得有趣味。

事情是由哈尔滨市安和小学四年级小姑娘谢卓左腿上的肿瘤引起的。1997年暑假,肿瘤只有指甲大的时候,医生就要求谢卓手术。可校医张蓓说,找不到公章没法办《保险给付金证书》,就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等等再说。一等就是一年。等到1998年暑假,谢卓腿上的肿瘤已经长到蛋黄那么大,疼痛难忍。医生说,肿瘤已经开始压迫神经,必须马上手术。谢宝林只好先安排女儿手术,再继续找张蓓交涉。张搪塞推诿的态度,让失去耐心的谢自己闯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名单则让谢宝林大吃一惊:从二年级开始,他的女儿就没有参加保险!更让他吃惊的是,安和小学400名学生,在保险公司名单上的,只有180多名。

无独有偶。1月份因急性肾炎住院的安宝峰的爸爸,拿着各种手续和票据找张蓓,也被张蓓推来推去,直到9月份也没跟保险公司联系上。找到学校时,却得到了校长冯胜家这样的回答:他的儿子1997年没有保上险,要赔只有让校医张蓓个人来赔。这样一来,家长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学校里有200多名学生的1万多元保险费下落不明了!

安和小学的保险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先交到教委再由教委交给保险公司,家长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任何手续。所以,索赔向来由校医与保险公司联系。即使家长急得团团转,也得找校医再说。1996年有的家长已为孩子投了3年期儿童保险,可安和小学却不承认,仍然硬性要求参加学校的保险。

这是怎么回事?夹在家长和张蓓之间的是班主任老师。据安宝峰的班主任介绍,1997年,全班57人中,开始有33人参加了保险。按学校的要求,她又收取了9名学生的保险费450元交给校医张蓓。四年级2班班主任的记事本上,则记录着23个孩子的保险费已经交给张蓓,可保险公司的名单上只有6人……

张蓓说:“1997年11月17日,六年级3班一名学生生病,家长要求索赔,我害怕事情被人发现,赶紧回家拿钱给家长‘报销’。又用1565元按学校475人全额保险提成10%的‘规定’分别给校领导和老师提成,校长冯胜家收了300元,总务主任王国忠收了100元。后来,索赔者越来越多,那笔钱已经‘贴’进去7000多元了。”

记者赶到安和小学时,校长冯胜家说最近特别忙,正要去谈一个项目。保险费的问题,找总务主任王国忠谈。说起学校领导也拿了代办费的事,王主任说:“我不能说,我也不知道,你们问教委去吧。”记者赶到哈市道里区教委的时候,刘英贤主任说她也忙着要去开会,车在楼下等着呢,“安和保险费的事,跟我们教委没有关系。”记者问:“既然安和校的事与教委没有关系,区教委为什么就此事提出5点处理意见呢?”主任说:“我没时间,了解得也不那么详细,让纪检书记马新庭和你们谈吧,她负责处理违纪的事,最清楚。”

11月10日,记者终于电话采访到了马书记。可惜,马书记说她“刚刚上任,许多问题不清楚。”看来,可能是刘主任记错了。马书记是这样说的,8月中旬,教委接到家长举报,安和校保险费出了问题。20日就在全区校长大会上点名批评了安和校。区教委十分重视此事,并开始逐级上报,直至移交区反贪局。不过,10月27日,区教委已经公开发表了对安和小学保险费一事的处理意见,认定此事是“张蓓个人行为”。谈到道里区教委对此事的调查进展情况,马书记说:“到现在,张蓓到底截留了多少学生的保险费,还不清楚。”

“那么,学校领导和教师提取的代办费呢?”

马书记说,也不清楚。

“那么,保险费为什么要各个学校统一交到教委再交给保险公司呢?教委和保险公司有什么关系呢?”

马书记很快说出了第三个“不清楚”。

记者专程来到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章洪湖和市场信息处副处长李雪庭接受了采访。

记者:对安和保险费事件,作为保险公司你们怎么看?

李副处长:我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因为对方是教育部门,是育人的,在我看来老师是非常高尚的。这件事对我们保险公司是有促动的,给我们很多启示。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印制手册,以后学生投保都会有一本小册子,这样就不会出现学生交了保险费还不知道是否真的入了保的现象。

记者:保险合同应该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签约,学校又不是投保人,你们保险公司与学校签约有法律效力吗?是否可以理解成非法?

李答:那不能这么说。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我们与学校属于集体保险,这样签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记者:据我了解,集体保险大都是某集体为其成员出资投保,是一种福利性的,而安和校学生的保险费是家长出资,属于福利性质吗?

李答:应该说也有福利性。因为学生有病及意外事故,一旦发生,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费用,家长就没有经济负担了,学校组织保险是对学生的爱护,为家长解除了后顾之忧。

11月10日,一些家长又找到记者,对哈尔滨市道里区教委和安和小学对此事的处理表示不满意。他们说,现在,一切都说成是张蓓的个人行为,那学校的代办费怎么解释?保险费先交到教委,再统一交给保险公司又怎么解释?一句“不清楚”,是个答案吗?至于为何出现以上现象,有的家长脱口而出,还不是“提成”闹的。他们举例,张蓓私吞的1.14万余元保险费中,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提成”竟高达2356元,能说不是有利可图?据了解,安和小学并不是唯一这样签约保险的学校,只不过出了事罢了。(取自1998年12月15日《中国经济时报》尚志新 董时 文)

中国保险业的违规操作、黑箱操作与中国金融业的基本品质是相一致的,我曾说过一句气话:“最保险的办法是不买保险!”有人说了,都怪中国的保险乱来,保险还是需要的。需要的东西太多了,只是一到中国就成了祸害!

1998年6月11日,湖南省株洲市教委监察科在株洲市第二中学高中961班和964班就1998年以来补课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救救我吧!老师强迫+家长希望=无可奈何”,补课“束缚身心,好比笼中鸟,园中兽,苦不堪言”,一些同学在问卷中这样写道。同学们反映最为强烈的是语文资料多,质量差,价格贵,收费高。“语文资料,错误百出,有些是盗版的。”有同学反映,有一份语文资料收费高达25元。在填“共收取补课费金额”一栏时,绝大部分同学填的数字在150元至200元之间。除补课费外,资料费、模拟考试费、毕业会考费,名目繁多。有的同学反映,1998年上学期各种资料费、试卷费就达一两百元。有一同学在补课费“收取方式”一栏这样写道:“软硬兼施”;在“收取补课费时是否有发票”一栏填的是“一无所有”。

株洲二中从高一到高三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现象,尤以95级高三最严重。95级高三学生不但寒暑假要补课,星期天、每天的第八节课也要补课,有一段时间甚至晚上也要补课。短短的一学年内,95级年级组向学生统一收取的补课费、资料费、模拟考试费达700多元。8月31日,几个96级同学在清扫95级年级组办公室时,发现一捆捆95级高三遗留下来的各种资料,有的还未拆包。他们不寒而栗。

有人算了一笔帐,95级高三有学生390人,年级组一学年的“进项”就近30万元。

株洲市教委曾经发文,允许高三年级补课,严格按物价局的标准(高中每节0.55元)收费,其他年级一律不准补课、收费。但这一收费项目1997年12月23日株洲市物价局曾发文予以取消。而株洲二中95级、96级年级组收取的补课费大大高于这一标准约一倍。资料是按明码标价推销给学生的,成批购买资料有数额可观的“回扣”,这是公开的秘密。有部分教师反映说,各年级组都热衷于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观旅游,南岳衡山、韶山、安源、井冈山、桂林都组织去过,因为这也能“创收”。

“小金库”的钱花到哪里去了呢?有人算了这样一笔帐,96级高二全年级7个班,共收34000多元,全年级总共补课735节,平均每节课40多元,而发给教师的津贴每节只有20元。有一部分钱用于教师旅游。还有一部分用于教师福利。

据了解,一些在“收费”方面很有“作为”的年级组组长反而被提拔了。就在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96级年级组依然我行我素,1998年暑假、周一到周五的第八节课、星期日依然组织学生补课。10月1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96级年级组主任刘振元老师,他说:“全国没有哪一个地方不补课的,二中是做得最好的,我们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补课,按每节0.55元的标准收费的。”有家长举报,从7月初到9月初,年级组共收取补课费270元,他肯定地说:“不属实”,但他又说不出一个具体数额。大部分同学在问卷中不约而同地反映,从7月初到9月初一共收取补课费270元。而且都没有开收据。(取自1998年10月16日《中国青年报》吴湘韩 罗旭辉 文)

多少年了!一些重点和名牌中小学,公然违反义务教育法,以办民营班和民助班等等名义,高收费办学。对此,各级主管部门都只是满足于发文件,查处禁止者则少见,叫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治从来就是如此的!

校园的拜物教乃源于校外,而且校内外的铜臭气味很相似。诸如200元保险费的事情,人们可以作多种推测,决不会像加减50分那么简单。放到整个社会链条中看,学校首先是受害者。而受伤害最大的自然是我们的孩子。

若干年来,除了获取回扣和赚点贴补,一些学校也干了些诸如替商家、厂家强行推销商品、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等丑事,其它乱收费则大多迫于校外权力的压力。

9月1日是全国中小学新学期的开始日。但是,在河南省卢氏县范里乡,部分中小学生因家长交不齐税费而被拒之门外。据东寨村村民反映,1998年8月,乡里给各村下达了“一税两费”的征收任务。农林特产税是按人头摊派的,不符合政策规定;“两费”是按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元摊派的,实际上根本没有那么高。群众反映负担过重,交不起。因此乡领导决定,凡是“一税两费”没有交齐的学生家长,其子女不准在新学期入学。乡政府还以村民代表大会的名义,给各村印制了“入学便条”,学校须凭村民代表大会会长和村民组长开具的税费已清的便条才能接纳学生入学。(取自1998年10月12日《报刊文摘》)

济南市桓台县一些学生家长反映,他们的子女在考上县一中时,一入学学校就要求借款1000元,三年后毕业时再归还,不给利息。据了解,这所中学共有30多个高中班,共有学生2000多人。这些学生分为两种,一种是统招生,一种是自费生,两者的界址就是一年一度的中考分数线。像1998年,超过580分的为统招生,入校时一般要借给学校1000元;580分以下的为自费生,需交3900元学费,此外还要借给学校500元。记者采访了三个年级的几十名学生,他们均称学校向他们借了款。几位农村学生说他们的家长有病,交这钱有困难,个别同学干脆退了学。该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李副校长说,1991年桓台一中进行了校舍改造,县里为此投资180万元,余下的380万元欠款由一中自己解决。学校迫不得已,只好从1992年开始向学生借钱,三届学生借款额130万元左右。这些借款基本用来还了欠款,而380万元欠款目前也已基本还清。但他表示学生的借款没有停下来,因为不借后面学生的款,前面学生的款就还不上。(取自1998年10月19日《生活日报》刘建波 赵志祥 文)

完全可以说:中国的儿童已经成为权力通过学校压迫剥削父母们的人质!于是自然有压死孩子的最后一块石子!吉林省公主岭市四道岗乡中心校有12个分校,3000多名学生,184名教职工。9月下旬以来,省、市和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订阅10余种指令性报刊。于是学校让每个学生交10元报刊费,这也只能完成订阅任务的50%。10月29日,黄花村小学6年级学生赵月因取不来这10元报刊费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神志恢复后,赵月哭着说:“老师说,谁取不来钱就不让上学,要挨收拾,没办法才自杀。”乡中心校校长盖如宽对记者说:出现这样的事我们十分痛心,不该向学生摊派报刊费,可6万多元报刊费,我们无法承受。学校每年最多只能拿出3000元。眼下企业不景气,乡里唯一姓“公”的就是学校,各方面都管着我们。他们不知道,我们目前连教师工资都拖欠,上哪儿去弄6万元的报刊费!记者见到乡中心校的校长室墙上挂着一排杂志,还订有十几种报刊,其中竟无一份和教育及孩子有直接关系。(取自1998年12月24日《文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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