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戏说的美国最高法院史

 

或许是觉得板着面孔讲历史的年代已经过去,再加上电视这种工具的作祟,我们这个时代几乎完全成了一个戏说的时代。任何稍微严肃的学术著作都叫好不叫座,出版难销售亦难,所以学者们都悄悄地走出书斋,而戏说起自己的学问来了,读者(观众)被忽悠得颠三倒四,而演员们则红得发紫,名利双收,从前两年的戏说潮到今天的百家讲坛,莫不如此。这种选择本身或许并没有正错之分,这的确不是一个可以不考虑受众而自言自语的时代。

在一定程度上来看,任东来、胡晓进诸人推出的《在宪政舞台上: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轨迹》也算得上是一部戏说美国宪政之作。不过与那些忽悠人的书和节目不同,这部著作如同它的姊妹篇——任东来、陈伟诸人于2004年推出的《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一样,以案说法,既注意学术性,又注意可读性,叫好又叫座。我想这也是出版社在《美国宪政历程》面世三年并重印之后,才在第二部《在宪政舞台上》隆重打出“美国宪政三部曲”广告的重大原因。而且按照这样的写作和出版节奏,恐怕读者还有好长一段时间才能看到第三部《美国宪政的守护神》。

为什么说《在宪政舞台上》具有三分戏说的特征呢?最主要的原因即在于作者们对于可读性的特别注意。在前言中任东来先生特别强调,“在写作上,本书作者试图继续《美国宪政历程》的风格,在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尽可能突出可读性和故事性。”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能够把汉语写得像汉语,读起来不至于如坠云雾,无疑是莫大的福分。在正文中,这种特意为中国读者理解正文而加的语句比比皆是,比如“尽管治安法官的职责大体相当于中国社区的‘片儿警’,但马伯里偏偏对他情有独钟”。除了这种语言上的中国特色化之外,作者们在表述中亦尽可能按照中国人所习惯的思维方式去表述,诸如很多位总统提名时除了考虑候选大法官的职业素养之外,亦过多地考虑自己竞选时的功劳而投桃报李,潜在地告诉读者,美国宪政中亦有不少人情因素。诸如此类,对于读者理解该书都起了相对正面的作用。

与《美国宪政历程》“以案说法”的形式不同,《在宪政舞台上》更多是以高院说法,说穿了这只是一部美国的最高法院史,作者在其中所用的框架体系亦采用纵向断代法,这一点从这本书的目录即不难发现。与同行学者们的同类著作(如作者们在书中引用过的罗伯特·麦克洛斯基的《美国最高法院》)相比,这在方法上并无太多的新意。在笔者看来,对于美国宪政尤其是最高法院史全面讲述的中文译作已经不少见,恐怕在英语世界中这样的著作就更多了,因此就内容的深度而言,类似霍维茨《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这样,具体就美国最高法院某一段的历史能够扎扎实实钻研的著作或许对于我们来说更有价值,尽管这样不可避免会对作者的研究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著名法学家耶林有过一句名言,“为权利而斗争”。其实我想化用一下这句话,改为“为权力而斗争”,就此来概括整个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可以说一点都不为过。两百余年来,从美国最高法院早期的默默无闻,再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启动违宪审查,初次尝到权力的滋味,最终到权力如日中天,连总统选举的结果都可以判决。然而这种有利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变化,却不是一种自发自在的变化,而是110名大法官,尤其是其中的首席大法官们,动用自己的司法智慧而争取来的。在《在宪政舞台上》一书中,作者屡次提到美国最高法院的办公地点,从最早的借用地下室再到现在的最高法院大楼,这不也正是最高法院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嘛?

这本书的附录部分值得注意。细心点的读者也许能够留意到,这本《在宪政舞台上》参考资料部分作者花了较多的心血。并不像通常见到的著作那样,只是简单地列举征引书目,作者在《在宪政舞台上》对于引用过的数据库、工具书以及学术著作都做了详细的介绍和点评,所有数据库并附上相关的网址。这一点对于初涉美国宪政的读者,势必能够按图索骥了解更多的信息。附录二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任职表,包括籍贯、任命总统、前任、任职时间等等都有清晰表述,这对于中文读者来说也是值得放在手边的资料。

□ 延伸阅读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任东来、陈伟、白雪峰等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6月版,35.00元。
《在宪政舞台上: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轨迹》,任东来、胡晓进等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5月版,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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