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天:圆明园(剧本·节选)

 

圆明园(剧本·节选)

张广天   

 

 

 [维克多·雨果上。

  维克多·雨果:

  上帝在一切的后面,但是一切遮住了上帝。东西是黑的,人是不透明的。爱一个人,便是要使他透明。一个人活着,不论是通过情感的、智慧的、物理的、生理的手段,都能看见他发光发亮;而一个人死了,即使上帝也无法以神力洞穿幽暗。

  如果你是石头,便应当做磁石;如果你是植物,便应当做含羞草;如果你是人,便应当做意中人。

  在一个早早就摆脱神的看护的国家,神的到来,往往也是以意中人的面目出现的。


  [雨果下。音乐起。音乐之后,歌队出场。

  [歌队的合唱。

  歌队(唱):

  歌曲《圆明》

  圆明圆明,体圆光明,

  一袖春风,满园啼莺。

  新月凌云,隔窗见骨,

  即声即色,声色无影。
  

  [歌队隐,圆明出现,述说经历。

  圆明的独白:

  我的名字叫圆明,就是体圆光明的意思。我的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希望我体貌周正,心灵光明。我常常出现在你的梦中,在月光清冷的夜晚,在寒露浸润草木的时分;有时候,我也会在云淡风轻的晌午随着花絮和阳光的芒刺棲落在光滑的窗台……我带来一片片远如青黛的山眉,我领你去听残荷雨声,朝夕之间灿若明霞、沉如暮霭,在勾连九曲长廊和青竹幽径的石矶上我一直坐等你的到来,一等就是两千年;我在书画和雕刻的线条里抓紧了山水和人物的神态,不让它们散落到喧闹的街市和饕餮的餐桌;我通俗却不庸俗,我高尚却不高雅;你平常时候并见不到我的美,你一想起我就忘记了,可是你的心却被打动了;我珍藏着蝴蝶逗留花枝和蜻蜓点水的瞬间,我把你在童年、离乱、荣辱成败间的短暂飞翔凝固。我对你不离不弃,象一个永恒的情人守护你的来世今生。

  可是,一百四十多年前,我被一伙强人从家中的园子里赶了出来,流离失所,走投无路。我荦荦而孤孑的身影飘荡在茫茫中国的黑夜里,大雪漫天,残月如钩,密布交叉的街巷如同永远冲不破的罗网把我团团围住。

  一天,我在皇城灰暗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走到一扇摆着一对石狮子的大门前。这里住着一位君王。

  君王:你走吧,不要再来了。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君王,我已经被他们从皇宫里赶出来了,我连祖宗的坟墓和自己的女人都没法保护,我还算什么人君?昨天,北方的亲戚来信催促我回老家去,在那里他们希望重新复国,但我想,到了那个地方,恐怕我连自己都保不住了,哪还能顾得上你?你还是快点走吧。走吧,走吧……

  圆明的独白:我又到了第二条街道,在那里我敲开了诗人的门。

  诗人:已经没有什么诗歌了,他们把书面语文抛弃了,现在方块字和字母一样只记录人的读音。当然,我知道那些用拼写字母交流的人民也有壮丽的诗篇,只是眼下我们新语言的环境还比较破落,你娇生惯养的,兴许不习惯呢。比方说,我现在只能靠给广告公司撰稿为生,“舒爱得内衣穿在身,潇洒浪漫又温馨!!”瞧瞧,这哪里有你的影子?

  圆明:你们不是敬惜字纸的吗?我的要求不高,给我一个方块字就足够了。

  诗人:没有的,没有的,一个字都没有。所有的字都被简化过了,都被重新定义了。只有词汇,没有单字,每个字都是别的字的附庸,拆开来就没有意义了。

  圆明:那书法呢?如果书法还在,我可以向您乞讨一个偏旁或者一个笔画来遮挡风雨吗?

  诗人:书法被称做模仿的艺术,已经被扫地出门了。如今这墨汁都用化学炭素制造,闻起来是臭的。

  圆明:那么,雅部和花部呢?

  诗人:噢,那叫做戏曲艺术,都用来作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计划生育了。(诗人唱起一段“计划生育就是好就是好”的快板)

  圆明的独白:于是,从诗人那里离开后,我准备去找武士。

  武士:我的刀剑枪戟都已经生锈了,都拿到古玩市场去拍卖了。我不用什么武器,改用道具了。看!(武士拿出拍戏的道具比画舞弄一番)眼下大家无心恋战,都喜欢看武打小说,看武侠电视剧,拿这些个东西快餐一下,安慰自己战败的心理。

  圆明:你的功夫呢?

  武士:哪还有什么功夫?全是花拳绣腿,不是用来防身强身的,是用来跳舞拍大片蒙洋人的。

  圆明:那战马呢?

  武士:都卖给游乐场和马戏团挣门票去了。

  [圆明离去,武士在后面唱《中国功夫》。

  [歌队的合唱起,承接本幕前《圆明》第一段。

  歌队(唱)

  荦荦圆明,无亲无靠,

  举目四顾,霜剑风刀。

  寒雀抱树,冷暖自知,

  秋虫偎栏,盼天破晓。

  圆明:没有人愿意收留我,他们在白天和黑夜已经不再做梦。梦想的大门紧闭着,我即使想透过门缝朝里张望一下都不可能。可是,我并没有死,我在雨水浇湿的滚烫身体下涌动着激情。我伤心欲绝,可不知为什么泪水和欲望会同时到来。子夜,我在喇嘛庙门前的广场上和弃儿、流浪汉、暗娼、残废人拥抱在一起取暖,我听到了令我惊怵令我悲愤的话语——

  [弃儿、流浪汉、暗娼、残废人的议论。

  ——姑娘,你怎么能说你一无所有呢?你不是叫圆明吗?圆的意思就是你长得漂亮,绝色美人呗。你跟我们挤在一起算什么?沦落风尘和公主落难看起来都在受苦,实际上是两码事。你可以去当大明星呀,那也算得上是高雅艺术了;要不,去当模特也行,全世界所有的杂志封面上都印着你的头像,印着你的身材,这可是个很挣钱的职业呀;再不济,你也可以去做品牌形象,给那些当官的有钱的做二奶,没听说“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可以征服世界”的话吗?你做什么不行,非要跟我们挤一块儿!

  ——你不是叫圆明吗?明的意思就是你心里有光彩啊。为什么要把光彩藏在心里呢?你应该拿出来到处给人看,这可是上好的一颗深海明珠啊,你知道现在珠宝市场很活跃吗?真正的天然明珠可是价值连城的。你心地那么善良,为什么就不学学蜡烛,燃烧自己点亮别人呢?你把你那颗大珠子卖了,我们这些受苦受难的人不就有救了?我们跟着你鞍前马后,做你的奴才,你就可以活得象个真正的公主了。

  圆明:不不不,不圆不明了,我就死了,怎么可以行不周正、心不明亮呢?

  ——死了怕什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你不懂吗?你要是真的是圆明,你还怕赴汤蹈火?

  ——再说,你死了也不是具尸体。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吃仙女的肉还不寿比南山?

  ——你不觉得,今天晚上我们收留你,也是一种代价吗?知恩不报,可不象君子所为啊!

  ——那些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不都把你推出门外吗?别看我们穷得叮当响,住在社会最底层,我们可是把我们的所有都奉献给你了。你难道连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你难道忍心看着我们这些可怜无助、毫无出路的人永远在地狱里煎熬下去吗?

  圆明:可是我叫圆明,只是一个梦,我什么都可以想,却什么都做不了。

  ——那就把那个梦破了!

  ——那就把梦当东西变卖!

  ——别忘了我们世世代代用劳动的血汗供奉你,我们做牛做马省吃俭用一点一点从嘴里抠出来才有了你。

  ——你倒是又圆又明,凭什么我们又歪又黑?

  ——我们再也不要做梦了,我们只要荣华富贵。

  ——把本该属于我们的还给我们!

  [他们开始抢夺
,忽然,霹雳一声。

  圆明的独白:

  这个时候,天上打了一个雷,刹那间,暴雨四注,我趁着大家慌乱逃跑了。

  [歌队的合唱,承接《圆明》第二段。

  歌队(唱):

  孑孑圆明,越岭涉水,

  雁飞成行,行行如泪。

  餐露饮风,眠天宿地,

  去兮来兮,何处是归?
  

  圆明的独白:

  我还是继续流落,从黄河到长江,从南洋到美洲,凡是世界上有中国人的地方我都去了。我的衣衫越来越单薄,我的袜履也已渐渐磨破,但是,仇恨、战乱、出卖、猜嫉、瘟疫和屈辱让我比以往在园子里的时候更加坚强。我习惯了野生野长,我熟悉了江湖山林,我在圆明的身心之外新又获得了丰富和力量。

  我没有忘记那些思念亡灵和祝祷春生秋收的节日,我没有遗落盛唐强汉的诗文和圣人先哲的语录,我没有在巉岩遍布的荆蛮旷野与孤魂野鬼出没为伍;我常常在走累的时候靠着古松苍柏遥望头顶的那轮明月,它曾经无数次涌动如血的浓情顺着大江流向汪洋;我听到了悲怆的鼓角、看见了昂扬的旌旗,我发现了一缕炊烟从鏖战的沙场袅袅升起……我用长时间的耐心等待回家,我用我的足迹做下了未来收种的印记,我歌唱,我舞蹈,我慢慢从婆娑和飞扬中学会了树根和翅膀的姿态。我变得欢快起来,我变得朴素起来,我变得与天地山水浑然一体。

  如今,当你在森林里看见挣扎吐丝的蜘蛛时,请你不要踩死它。因为,那就是我。

  如果你在夜幕降临的街头隔着饭店的玻璃窗看见一个手持鲜花央求你买一株的小女孩,请善待她,给她一点零钱。因为,那就是我。

  还有那些一心一意用一生的年月等待情郎归来的老婆婆,你看见她飘满胸襟的眼泪花儿了吗?请在旅行的途中歇歇脚,静心听她唱一曲情歌。因为,那就是我。

  还有那些娇脆的孩童的啼哭,还有千树万树挂满欢心却总是到头落空的桃花梨花,还有碎裂的瓷器上一抹婀娜的柳叶,还有垂如弯月的手上美丽的镯子,还有那句回肠荡气一唱三叹的戏文,还有离家求学的游子回首一瞥家乡的心酸……那些,都是我,都是我。

  但假如,你这么一路看来仍然没有发现我的踪影,那么,请抬起你的头来,朝你的头顶上望去,你看见了吗?

  (唱)

  歌曲《魂魄》

  天边高悬的那轮明月,

  是否还记得曾经相约?

  那年你我形影不分,

  一路上洒满飘零落叶。

  天边西下的那轮明月,

  是否还记得战旗摇曳?

  当年你我一样肝胆,

  并肩沙场好不壮烈!

  是谁的魂魄在这个晚上那么明亮?

  照得我心中的悲伤化作力量;

  是谁的魂魄在这个节日那么美丽?

  指引那离散的脚步都走回家乡。

  天边清冽的那轮明月,

  是否还记得边关大雪?

  那天晚上很阴很冷,

  心中篝火不明不灭。

  天边通红的那轮明月,

  秀丽河山夺走你热血。

  我看你的脸越来越苍白,

  化作头顶上那轮明月。

  是谁的魂魄在这个晚上那么明亮?

  照得我心中的悲伤化作力量;

  是谁的魂魄在这个节日那么美丽?

  指引那离散的脚步都走回家乡。

         ——《圆明园》第三幕“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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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逸    

 

从葬礼回来,她暂时换了一个人,开始温柔和善地安慰丈夫,声音悲伤而坚定——她必须如此,但愿这样能让丈夫平静下来。其实她也同样地因为老太的死而受伤了,老太死了,谁都没来得及去顾及她的感受。她明白,假以时日她也死了,躺倒殡仪馆的时候她就成为主角了 ,用不着自己去争取什么,往往一日之长短,需要耗费一生去计较。

“世界上哪里有不会死的人呐,虽然说老太去的时候才六十一岁,早是早了点,然而人生谁能预料呢,大家都有心理准备吧?”

“老太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你这样,叫她怎么安息?”

“你说话好么?你吃饭好么?你总算还是活人哪!”

“难道就没有其他值得你在乎的人了?哪天我也死了,你会这么伤痛不?”

说到后来她便沉默了,沈唯或者感动于妻子言语里的真诚,或剖析出妻子温柔里的虚伪,用哭得发肿的眼睛看了她一眼,半天以后颤抖着双唇说了一句话:“我过几天会去上班,给我一点时间好不?我接受不了,还真有阴间的话,说明还有因果,那么这算哪门子的因果?娘一辈子吃尽苦头念经拜佛,怎么可能死得那么早?”说完眼泪又簌簌地掉下来。

那算是对她安慰唯一的反馈吧,她不敢接茬,一接又勾起他的痛来了,于是她伸手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不久后便睡着了。醒来先得给老太上香,然后呆呆地看着床上的沈唯出神,她知道他是个至孝的男人,老太寡居二十多年,为了抚养他成人,在一家食品厂里剥核桃剥了差不多十年年自己都不舍得买一件衣裳,每到变天气的时候手就会因风湿痛得彻夜难眠……母亲的死是他成年以后面临的最大的悲痛。

孝顺的男人通常也善良,这也是她看中他的地方,脾性温和,恋家,传统保守,尽管也有点懦弱和木纳,但是她深信这样的男人才可以给她带来幸福。那时候要考虑的是结婚不结婚,什么时候结婚和是否有经济条件结婚,根本就考虑不到婆媳问题上去。哪怕是细腻如绣花,也是先考虑用什么稿底,颜色,买布料跟线,谁会去想针原来那么难磨?后来她们婆媳矛盾不少,摩擦不断,真正能好好相处的日子屈指可数。可老太的死毕竟是件不愉快的事情,欲找点愉快的又找不出多少来,正因如此,她需要借用回忆来凭吊她。

历史告诉我们俩个强悍的人是无法一起相辅相成的,老太不喜欢陈心蕊的理由很多,她告诉过沈唯:“这女人一看就是个利害的角色,儿啊,我担心你以后吃亏。”

又说:“看这女人穿戴就知道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你能赚得够她败家么?”

或是:“我白养了个儿子那么大,娶了媳妇就成了人家的啦。”

又或是:“我们是老式家庭,那里有结婚7年了都还不生孩子的道理?她是存心要我们沈家绝后了?”

诸如此类的话,沈唯从来就不曾对陈心蕊说,他在结婚一事上第一次忤逆了母亲的意思,获得母亲的原谅以后唯唯诺诺地夹在两个女强人当中过日子,既要安抚枕边风又要平息榻前雨,那里还敢透露半分?然而偶有口角,这些意思总不难从老太口中揣测出来,陈心蕊觉得自己是受够了委屈了,利害是老太给她的评价,也不想想自己的儿子若没有一个利害的老婆持家,岂不全无出息?花钱是否大手大脚的,相比老太近10年不舍得为自己买件衣服,世界上还有谁不败家?何况她自己也不是没有上班赚钱养家。老太白养了个儿子27岁娶她做妻子,她陈心蕊的母亲难道不曾养了个女儿25岁嫁了给别人?至于生不生孩子,一来自己跟沈唯都想趁年轻打好事业基础,二来两人性生活协调,她都觉得生个孩子很碍事,精力时间都不想浪费在这上面,打算晚点生又不是不生,凭什么就要她独自背上绝后的罪名?

能搬得上盘台的理由她不是没拿出来替自己申诉过,偏偏老太又不是一般的农村妇女,人家还曾经上过日本人办的学堂呢,口才不在她之下。数落起来全是她的不是,老太一生正直不阿,竟然全无破绽可寻。屡次向丈夫哀告,发现丈夫根本就泥菩萨过江,只会一味劝她迁就,其委屈跟她相比仿佛犹过之而无不及。客观上老太对她的看法或许全都中肯,但又有谁愿意接受这等批评?她总觉得是因为自己太爱丈夫了,为了不使他为难,那么多年来一直在忍让老太。

更有许多小事情让她无法容忍的,一是宗教问题,老太太是念佛的,一年去庙里静修,吩咐她记得初一十五买水果给观音上香,她自己偏又因上班忘记了。一是经济问题,老太发现她买了件三千多块的衣服,心疼得不行,想想夫妻两工资加起来虽然过得挺滋润,但三千多的衣服相对来说还是太奢侈了些。还有她平时穿得睡衣太单薄了之类的导致老太对她的不满因此升级到了极致,口角之后,她愤然回了娘家,并给沈唯发了通告:要么跟我回我家住,要么你回家抱你娘去,限一小时内决定!

沈唯一小时之后做了决定,跟着她搬到了娘家。随后的几个月里,沈唯下班先回去看母亲,听训和挨骂,然后回来温言细语,把道理一条条摊给陈心蕊听,哄她一起搬回去:家族中闲话不少,老太也放出风声,再此下去,她干脆自己搬去老人院度日。如果真的搬去老人院了人家会怎么评价他们?母亲的观念或许陈旧,言语或许过分,然则没有母亲又何来沈唯?何况长辈是长辈,外头评价起来,理字上她这个做媳妇的已经亏了一截了。净冲着这些,也不要跟她计较了吧……

最后她同意了,仿佛爱情是她最大的收获和安慰。

这一仗她觉得自己赢了,搬回去住的时候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成就感,老太吃了闷亏,和气了许多,两人相安无事相处了一段时间。于是她明白过来,只有笼络住丈夫的心,自己往后才能稳操胜券,这便不得不在表面上多下点功夫,逢老太生日或母亲节送上一点礼物,陪老太太去一两次庙里。过去她承认自己始终不喜欢老太,却也没多少不是,起码自己已经尽力去讨她的欢心了。事实上,老太对她的殷勤受之无愧,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付出什么。如今人已经死了,她回忆起来,自己或许做得远远还不够,横竖跟孝顺不沾边。

这一年是老太61岁,她自己向沈唯提出给老太摆酒贺寿,沈家并不富裕,但亲戚还是很多并且往来密切。摆酒一来给老太挣点面子,二来也可以借此一尽孝道。沈唯当然极力赞成,跟母亲说起来的时候也特别说了那是陈心蕊的意思,老太不置可否,任凭他们去安排。谁知道那寿宴成了老太“最后的晚餐”。

寿宴上老太戴着滚圆的珍珠项链,祖母绿戒指和耳环,特地定做的暗紫色提花锻旗袍,样样都得体大方,亲戚赞口不绝,问起来竟然都是媳妇打点的行头,更是脸上增光,老太细想至此,也觉得这媳妇其实不是那么糟糕,言语少不免和善了许多,对她说:“别只顾着招呼客人,肚子里面先填点东西。”

客人里有一位是老太的亲妹妹,人称莲姨,终生未嫁而且吃长素的,或许因为老处女脾气本身怪癖,或许是因为跟姐姐敌忾同仇,一向对她就没有好颜色,她按辈分又得叫莲姨婆,还特地吩咐酒楼给莲姨婆准备了几样素菜。莲姨婆把她拉到一边轻声说:“今天我去庙里问先生,说老太是属猪的,今天是虎日,会相冲。之前怎么不先跟我说说?”

她心里结了老大一个疙瘩,心想你自己的姐姐生日自己不记得倒也罢了,还拿这些迷信的东西来责问我?摆酒之前邀请你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这么说?碍着是长辈,她只好回答

“应该不会吧,外国人年年庆祝生日,怎么就没听说有谁相冲了?她老人家高兴就好了嘛。大寿又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什么叫大寿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我姐姐一定长命百岁,年年都是大寿呐,你这话听起来象是诅咒她了?”

她一听肚子里更是火起,忍了忍对莲姨婆说:“您老请上座吧,我还要招呼其他客人,恕我招待不周了。”说完转身走开了。

后来吃着吃着,老太说肚子不舒服,跑了几次洗手间便突然晕倒了,脸色煞白,当下送客的,叫救护车的慌成一片,到了医院医生问了情况说要仔细检查,初步观察的症状不象是食物中毒,应该没什么大碍。大家在等候检查结果的时候都猜测是因为老太平时饮食清淡,一下子受不了那么油腻的晚餐所以闹肚子,估计很快就没事了。莲姨婆白了陈心蕊一眼冷冷地说:“只怕还有人担心我姐不死呢。”

正说完,医生走出来问:“谁是直系亲属,病人已经去世了。”

验证结果是:因急性肠胃炎引发了心脏功能的衰竭。但在大家哭成一片的时候谁都没有去理会这个科学结果,总的来说老太死的蹊跷死的突然。莲姨婆的话听起很有可能。亲戚们更是对她“另眼相看”了。

然则人总是死了,她忙着安顿亲属安排葬礼安慰丈夫,直到现在才有时间去回忆往事种种,对老太的死她很罪过地竟然看成是解脱了,又很后悔自己没有在老太活着的时候孝顺过多少。是与非原来大不过生老病死……

沈唯已经醒了,他有点惊诧于陈心蕊的冷静,这么多天来不曾看见她掉过一滴眼泪。哪怕是再多恩怨,人既已死,怎么能这么无情?母亲在他眼中是最值得尊重的人,对妻子如此不尊重他尊重的人,他觉得闹心。母亲死得那么突然,竟然来不及跟他说上两句,如果有机会,母亲会说些什么?跟陈心蕊有关系么?最遗憾的更是子欲养而亲不在,他此时认真而执著地忏悔着经常违背母亲的意愿害她生气,忏悔着自己不够长进害她操心,忏悔着母亲的身体生病了他这做儿子的竟然一无所知,反正所有的罪名他都愿意往自己身上招揽,越想越无法原谅自己。

几天后沈唯跟她都上班了,日子走回了正常的轨道,正常中带着异样。沈唯变得阴郁沉默,有时候说起母亲的事情来眼圈还是不由自主地发红,也不再事事依顺她了,她知道他还沉溺在老太的死的悲痛上,不怎么在意。

但她天生是个缺乏耐性的人,对他安慰多了,她自己也觉得烦躁,这天她忍不住脾气说了一声:“喂,你娘去世了而已,我可还活着呐,你是不是想连我一起也气死了才好安心?每天都见你这么不阴不阳的面孔,可知道我多难受?”

“对不起。”他低地地说,他生性温柔谦谨,不懂得如何表达抱怨与不满,千言万语都囊括在这三个字里面了,于是这三个字便带着抵触的使命,听起来硬梆梆地。

“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又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她太了解丈夫了,听出语气的不对头了,“单位里出问题了?”

“今天去大伯家,伯娘他们都说不应该给娘贺寿。”他略想了想,过去这种话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告诉妻子的,“我想,或许我们要是没有给娘摆酒,她就不会死……”

“连你也信这些东西?你觉得我是故意的?我明知道老太的生日冲虎还给她冲喜?”她惊呆了,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看着沈唯,“他们怎么不说我早就画符下蛊要谋害老太?”

“不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心蕊,你听我说,我不信那些迷信的东西,可是娘是在寿宴上吃了东西引起急性肠胃炎的,这一点都不假吧?我只是听了他们这些话,心里难受,要是我们没有给她摆酒,娘或许就不会死。”沈唯想到这里,眼眶里又噙满泪水。

她倒抽了一口冷气,沈唯的意思,就是他为此内疚地无法自己,连她也怪罪上了。她试图帮他把不敢说出口的话说出来:“你甚至想过,要是当初娶一个百顺千依的妻子,把老太照顾得安安稳稳,她也不至于这么早就去了?要是我没有经常跟老太怄气,她也不至于这么早就去了?要是……还有么?”

沈唯哀痛地望着她,一句话也不曾回答。他终生是个失败的男人,他一直被别人安排着过日子,面对妻子,他就无法面对母亲。

当初结婚的时候老太表示过反对,陈心蕊替自己申辩的时候只问了沈唯一句:“你是为了自己结婚还是为了人家结婚?”沈唯一样没有回答,后来他们还是结婚了,她以为那时候他已经明白了结婚的真正含义。老太死了她暗中觉得痛快,现在才发现老太没有死,而且根本不会死!三千年前她活着代表礼教,三千年后她活着代表爱情!

两个月后他们离婚了,陈心蕊在一个早上起来,平静地对丈夫说:“如果你觉得娶我本身就是错误,那就……认错吧。”

她没有告诉沈唯自己已经怀孕了,老太死后她曾想过生个孩子以慰老太在天之灵,因此停止了避孕。如今她想:但愿生下来的不是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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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  朵:年少轻狂(短篇小说)

 

年少轻狂(短篇小说)

朵  朵  

 


之一:嫁人

 

我自此学会了一个人闲逛。从中午一直逛到天黑,直到发现自己没地方可以去了,才被迫回家。

周末,一大早爬起来。无端被妈训了一顿,她问我是否昨天黄昏把坤伯伯晾在外面的裤子剪烂了?我支支吾吾,没反驳不是,也不敢承认是。坤伯伯是妈生意上的朋友,他和他的家人经常到我家仓库里喝茶,谈论买卖上的事情,我自小对那些事情没兴趣,因此,对她的朋友也不感兴趣。坤伯伯个子矮小,眼睛贼亮,就一副生意人的精明相。

有一天,坤伯伯趁妈不在的时候对我说:

“你老是这么调皮捣蛋,长大了就给我们家当孙媳妇吧!我们家平平喜欢你。我稍后就给你妈下聘礼……”看着坤伯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生气了。

“我才不要嫁给你们家当孙媳妇呢!我不喜欢平平!他在我们班里的成绩老是倒数第二。”这下好了,坤伯伯笑得更起劲儿。

“不喜欢也得喜欢!我们家和你们家是世交好友,你一定得喜欢平平的!”

“我偏不!我干嘛非得嫁给他呢!”一个只有九岁的小孩其实不懂什么是嫁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儿长大了非得嫁给一个男孩儿不可。其实,到现在一把年纪了也没弄懂那个道理。但是,心里就是不愿意嫁给一个成绩差的男生,我觉得那是耻辱。

“你想得美了!我妈不会答应的!我妈要我长大了当科学家的!”我委屈极了。想哭但不敢在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软弱。我想,一个未来的科学家怎么能嫁给一个书读得这么差的人呢?

“我跟你妈说好了的,你没的选择了。”坤伯伯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我就真害怕了。

“你胡说!”

为了躲避坤伯伯的聘礼,我左右想不出办法反对他,我急死了,而且还哭得很凄惨。因为,据老人说接受了聘礼就得嫁给那个人了。

最后,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观望对面繁闹的街市,人群中我看到一个人背着背囊向着一个方向走远了,这才突然使我想到可以离家出走。我兴奋啊,立即把书包背在肩上,还从瓷罐里倒出我所有的财产,卖酱油瓶挣得的四角钱来。这是我离家出走所有的盘缠了。也许不够,但是,足够买一张去东莞的火车票,学生半价。不过,东莞没有亲戚也没有同学,人在应急之下,什么顾虑都管不着了。

正好那天是小镇上的墟日。很多东莞婆挑着香蕉啊菠萝啊乘坐小火车到这里来卖。我家距离街市和学校只有几步之遥,我被拥挤的人群推来推去,终于控制不住,被一阵喧嚷的叫卖声和讨价声推挤到人群当中去。长长的马路两旁都摆满了箩筐和地摊。还有一些人家将米店里的米也弄出来卖。也许那是小镇最热闹的日子了。

我和那些买卖的人群肩膀挨着肩膀,简直是零距离接触。我天生喜爱热闹,一时头脑发热,把离家出走的计划都忘记了。

这里的女人头上都戴着客家凉帽,说着像唱客家山歌一样的客家话。我在那个移民城市里,什么稀奇古怪的语言都能听懂一些。我远远地就被一摊卖小人书和旧钱币的摊子吸引了去。

没上学之前翻阅过连环画,我非常喜欢书里的插图,以前读不懂字,就看那些生动的插图来理解整个故事。现在,懂字儿了,就不再想看插图了。不过,那浑身被涂上泥土的古代钱币更让我着迷。

我琢磨了许久,那真是古代留下来的钱币吗?

“叔叔,这是什么年代的钱币啊?”

“周朝。还刚出土不久的,你看看,它身上还带着泥巴呢。”小贩叔叔正儿八经地解释道,还真把我当回事儿。

“周朝是什么朝啊?有多长时间了?”我对古代充满了好奇。

“几千年了,这鬼东西留得越久就越值钱。想买吗?”

“想。那就是说,留到我长大了就可以卖很多钱啦?”我像个小财迷那样计算着以后如何把旧钱币卖出去,卖很多钱,然后就可以到处去玩了。

“哇,几千年了呀。”我问他一枚周朝的钱币要卖多少钱。

“四毛钱。”他毫不客气地说。

“那,这枚呢?能便宜点儿吗?”我举起一枚圆形的钱币问道。

“那是乾隆年间的东西,三毛。”

“你说周朝距离清朝也有几千年,那为什么只差一毛钱呢?真没意思!”我感到无比失落,一个这么远久的时代,距离另一个远久的时代,他的差价竟然只有一毛钱。半瓶百事可乐也得一毛五分。但我始终没弄明白,对一个时代的认识究竟意义在哪里。周朝发生了什么事情?清朝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只是知道,我对一切和我有距离的事情都感到好奇。

最后,小贩以两角五分出售了那枚周朝刀形的钱币。

我把钱币放在书包里,一直不停地看地摊上的不同货物。连大头菜也不放过。我从街头走到街尾,不断地问人家价钱,问那是什么东西。有的小贩一开始对我还算客气,都一一告诉我。但是,有的就看穿了我的无聊,甚至赶我走。

身上还有一角五分的银两。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不应该买钱币。但是,我又不怎么后悔买下了。可是,没钱怎么离家出走啊?

我沮丧地坐在路旁的石板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发呆。偶尔会遇上一两个同学手缠着母亲一起逛街,没等她们看到我,我就赶紧躲在小贩的背后,假装没看见。

就那样无所事事地重复着熟悉的街道。几个来回又碰上卖钱币的小贩。

“叔叔,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几千年前的钱币不会烂掉?”

“你这孩子咋这么罗嗦呀?刚才不是问过了吗?!那是青铜制造的钱币,怎么会烂掉呢?”他不耐烦地说道。

“哦。”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聊。

“还不回家去?做功课毛?(客家话:没有)?”隔壁那个卖旧小说的小贩叔叔跟我答腔。

“毛啊。明天做嘛。”我也说客家话。

不过,卖钱币的小贩这次却赶我走了,他叫我别老是兜来兜去,应该回家。我真想说,我不能回家,但又不能跟他说,我打算离家出走,不够钱乘小火车去东莞。我一直对小镇上的小火车充满了幻想,也对来卖东西的东莞婆们充满了幻想。我相信,火车能把人载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又绕了几个来回。我没再到小贩那儿问青铜钱币的事情了。看到他的时候,我就露齿而笑,赶快走开。我知道我惹他烦了。很快天黑了下来,街上卖东西的贩子都走光了。连东莞婆们也赶末班火车回去了。

我傻站在路中间,茫然极了。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在饥渴交迫之际,我幻想自己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一个没亲人可以投靠的孩子。我再次哭了,我突然想到,妈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我的爸爸老早就不要我了。越想越真,也就越哭越感凄凉。暮色中,火车的汽鸣长长地划过天空,我昂首看了一眼,我希望有朝一日,我能离开这里,到一个遥远得没人认识的地方独居。

我被迫硬着头皮回到我害怕的家。还有等待我的令人恐惧的未来。我一生对婚姻的恐惧,就从那天开始。并且,成了永恒的拒绝。

妈什么也不知道,我在家里也没看到坤伯伯送来的聘礼。可是,第二天下午,坤伯伯就带着被剪坏了的裤子来我家了。
我当时还想,明天上学,平平如果还背诵不出课文,我就把他留到天黑才放他走。

 

之二:初恋

 

村子被大片大片的菜地包围着,我们这些小孩每天从田垄间经过,泥地里总是踩了许多脚印。菜田的尽头就是我们的学校了。

他第一次递给我一张写满字的纸条。上面是今晚约会的地点。

我脸红了,明显,我因为他喜爱我而大受感动。他比我低一个年级,成绩不出众。但是,他是学校里的乒乓球手,参加全市比赛得了第一名。我爱慕虚荣,我接受了他送给我的奖牌。

他说,他为了表现给我看,才得冠军的。我自然相信了。并且,奖牌就是我成为他的女朋友的最好的开始。

他在我耳边说,今晚约会别让阿牛知道,因为,阿牛跟他说,他也喜欢我。但是,宜喜欢阿牛,所以,宜老是妒忌我。我每次见到宜,总是躲避她的眼光。

其实,我也有点喜欢阿牛,他人憨厚,做事主动。我喜欢主动的男生。我当时心真乱,究竟选择谁做我男朋友好呢?不过,没多久我就知道答案了。虽然,阿牛故意说,他下学期会去加拿大读书。我们不知道有没有未来,可是他承诺,长大了会回来娶我。

我也大受感动。一个将要远离家国的人,没放弃对我的爱恋。

夏天的风真凉,我穿着红夹蓝条格子短裙,到油菜地去见他。天上的星星似有似无,不是很明亮,但稍微能看清田埂。我远远地站在田埂的一头,他已经站在那里等我了。为了表示我的矜持,我不再向前走动了。我等他向我走过来

没想到,他却飞跑起来。然后一个急刹。

“喜欢吗?”他问。

“喜欢什么?哦,喜欢。恭喜你得了冠军。你真棒!”我赞赏地看着眼前轮廓不清的面孔。

“只要你喜欢,我就会开心的。”他向前了一步,我们之间还是有距离,风可以从彼此的手指间穿过。我们都感觉到了寒凉。

“真的吗?”我明知故问。

“真的。你知道我怎么喜欢上你的吗?你记得吗,去年冬天,你参加朗诵比赛的时候,我坐在礼堂的最前面,哇,当时我简直呆了,原来你朗诵诗歌是那么好听的!听着听着就喜欢上你了。还有一次,在你们班的走廊上,我看到你捧着一大叠作业本进教室,好美的裙子,在风中飘起来……”他像在写作文。

“尽骗人!”我假装不高兴,其实,我心里甜死了。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话。

“骗你是狗!”他举起双手在自己的头上比划着。

“你想的美,你有狗那么可爱吗?!”我故意后退了一步。

这时候,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让我坐下来。草地上有点儿湿,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当时德国出产的最洋气的TEMPLE纸巾。他掀开一张帮我铺在草地上,此时,我闻到了一股薄荷的清香,从他低着的眉际间散发过来。

“好香啊。”我说。

“是啊。像你头发上的香味。”他轻轻凑前我的头发,闻了闻。

“不像。”

“像。”

“不像。”

“像。”

我们都笑了。这时候,他把他的尾指和我的尾指扣在一起。

他说:“我知道我一定能把你从阿牛那里争夺过来的。他比不上我喜欢你。他也比不上我勇敢。对吗?”

“嗯。”他一说起阿牛,我的心有点儿难过。毕竟我喜欢过阿牛,虽然只是一点点喜欢。

突然,一只青蛙跳到草丛里。我吓了一大跳。他把我的手指扣得更紧了。

很快,一切恢复平静。“你说,青蛙是不是在偷听我们说话?”

“I LOVE YOU , MY DEAR!”青蛙大概不会听英文了吧?

“嘻嘻……”

“你也说一句类似于这样的英文给青蛙听嘛。”他催促我。

“嘿,我不会说啊。它肯定听得懂的。它听懂了会告诉其他的青蛙,然后青蛙就告诉别的昆虫,一传十,十传百。不好,不好……”我不愿意说“我爱你。”我觉得如果说了这句话就得永远永远爱这个人,不可以改变。但是,每次阿牛站在我楼下等我上学的时候,他的眼神总让我很感动。

“哦,你从来没爱过我!”他生气了。

“不是,怎么会呢。如果不喜欢你,我就不来了。”我也生气了。

“真的哦。”他的身体渐渐挪过我这边来,他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我们的身体开始碰触到一起了。他的手臂很温暖。

我认为那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因为,除此之外,我再也没试过在这样浪漫的氛围里,和一个真心喜欢的男孩子近距离接触。他说:

“我现在只是亲你的额头,以后,再过几年,我才亲你的脸,之后……可以吗?”

“哦。”我羞涩地应答着。

不过,我们很快就得分开了。我六年级毕业了,而他才升读六年级。

“你一定要考上我读的那家中学哦。否则,我就不要你。”

“你敢不要我,我就……”

“怎样?”我焦虑地追问道。

“自杀!”他笑着说。

“变态佬!”

 

“其实青蛙是在草丛里做梦。”我们头枕着自己的手臂,看天空上面蒙蒙胧胧的星星。大家都沉默了,似乎对于即将到来的分别倍受伤感。晚上的风越来越凉,八月中了,意味着我们新的学期快开始了。

“你以后一定要嫁给我,好吗?”他把手缩了回去,放在自己的裤兜里。

“嗯,我一定嫁给一个我喜欢的人,那个人就是你了。”我突然哭了。我对未来唯一的恐惧就是有一天,我会嫁给一个男人,很快,我会从一个女孩儿变成一个女人,从年轻变成年老,之后,变成黄脸婆。像所有的妈妈一样。但是,我又是如此的甜蜜,我们有未来,可以等待。

时间不知道怎么溜走的。天在两个幸福的少年身上开始变晚了。

当他送我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发现一个人影傻傻地站立在那里。但很快就躲开了。

过了好些天,阿牛真的要去加拿大了。和他的哥哥一起去。宜很伤心,在他离开之前,阿牛都没说过喜欢宜的话。宜说,她一辈子都会恨我的。

但是,初中三年之后,阿牛和他的哥哥回来探亲。他第一时间就到我家里找我,还放了一份很贵重的礼物在我家里。当时,我去了别的地方。

我一直很懊悔没能再见阿牛一面。不知道当年那个英俊的少年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之三:黑社会玫瑰党

 

这些小“玫瑰党”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我的难民兼难友。我是小玫瑰党中的佼佼者,一个从事文差的“师爷”。所谓师爷者,古代称谓是“大状”的助手,而大状就是现今的律师。好玩的是,我却不是这个小玫瑰党的成员,因为这个党派仅仅是几个初中一年级的坏女生组合而成的小黑社会团体。专门从事偷讹拐骗,逃学,打架等活动。我因为和一个同村里的女孩儿琼雪自小不打不相识,就被迫捱义气帮这些小兔崽子们做功课以此来欺骗学校和她们的家长。每份功课她们给我2块钱劳务费。你们别看我小小年纪挣了不少钱,这比去死还难受。也就是,我每天得完成最少十份功课(包括中英数地理历史等),有时候还把自己的给忘了。吓死人的体力劳动,我当时还是校篮球队员,每天训练得死去活来还要被她们呼来唤去。

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竟然沦落到如此境地,怎不叫家长心寒?

琼雪是玫瑰党里的大姐大,其他几个都是同年级里的差班生。我在一班,精英班。她们因为仰慕我的“才华”,所以,被咱们的琼雪老大招兵买马去当了做功课的“师爷”,一个活帮凶。其实,她们之所以考不上高中,多少都是我的罪过。我当时,虽然不乐意和她们为伍,但是,看到她们三更半夜手里拿着水管和水果刀在操场外打群架的情景,不禁使我这个对什么事情都好奇的人大开眼界。我刚上任的时候,就目睹了琼雪一声令下:

“给我上!看她们是什么quali?!(这个词大概就是英文的quality,意思是什么料,或者什么东西)。敢跟我挣仔?!(仔:男孩儿)”

接着,很多十二三岁的小女生蜂拥而至,把另一个学校里的女生们打得牙血直流,我吓死了,捂住双眼,躲在茂密的茉莉花丛里直发抖。不过,警车一响,我是第一个逃跑的人。说到跑,她们怎么说也不是我的对手。

庆幸琼雪念在我和她自小一起玩的份上,没强迫我加入她们的党派。否则,我早就完了。不过,得说回来,她们那些小的也不喜欢我,嫌弃我“四眼斯文”,会碍着她们的大事。

放学后,我除了参加体能训练,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耗在做功课上。有时候把她们的功课带回去做,有时候干脆跟着她们在外面做。这些小黑社会连走在街上,都让那些大人指手划脚,说:

“你们看看,那些是‘飞女’,穿的鬼五马六的,哪一个像人?!”飞女就是香港人常说的女黑社会。我们距离香港,只有一座罗湖桥。

飞女是有样子看的,正如古语有云:相由心生也。她们的衣着打扮就与一般的女生不一样。白天穿校服,放学了就穿一些古灵精怪的服装,即使是当时最流行的名牌T恤,牛仔裤,也挑最大码的穿。或者还有一种灯笼裤,就是上腿宽大,下脚紧缩的那种款式的裤子。我最讨厌那种裤子了。

通常穿那种衣服的小孩都几乎是小黑社会出身。因为,以此为鉴,其他的小女生小男生们就特意不敢穿那样的服装。我这人就不愿意跟风,尽管我和玫瑰党员们是沾了边儿,可是,我还是喜欢穿有花边的裙子,和有花边的小衬衫。所以,我是注定长不大的。也许我这一生只经历童稚和年老。

我就常常跟在她们屁股后面,像个傀儡。最令我不能忘怀的是,她们几乎每天都带我进入高级西餐厅,喝咖啡和用刀叉吃饭。那时候我觉得吃西餐的人太酷了,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弄来的那么多钱。后来,琼雪跟她们说,明天得去其他村里的中学收“保护费”,我才弄懂“保护费”就是一种不交就得挨打的费用。其实,等于抢劫。

每个学校都有那样的小黑社会团体,只是,琼雪的威严了得,使得其他学校的黑社会甘愿在她旗下俯首称臣。我就成了“大师爷”了。总之,她们是这样称呼我的。很多玫瑰党员都不知道我的名字,就干脆叫我大师爷算了。我总是战战兢兢地应答着。每每在街上,我和妈一起去逛街,她们会在一些小卖部外面摆设的桌边喝汽水,一边大声叫我。

我的初中一年级,是在恐吓和狂放中度过的。她们因为我英文好,强迫我教她们说英文四字成语,我说:

“我不懂,老师没教。”

她们就骂我:“你怎么这么笨啊?!老师当然不会教英文粗话了!”

我哪受得了她们骂我,我就跟琼雪说,我得离开你们了。我也对那些骂我笨的女玫瑰党员们说:

“你们竟敢骂李白笨?!”因为,我已经开始学习写诗了,也在背诵唐诗三百首。

后来,渐渐地我就疏远了这个玫瑰党。偶尔也会遇上咱们的大姐大,她会在周末三更半夜到我家楼下吹口哨,叫我出去西餐厅吃宵夜。我也碍着义气,就偷偷从洗手间的窗户里爬出去,沿着高高的水管柱子,像猴子那样溜下去。现在想起来,不禁毛骨悚然。虽然楼房只有两层高,但是,水管柱子很滑,而且是晚上,稍不留神会摔死的。如果是现在,给我一百万美元我也不会去冒这个险。

贪玩,使得我身上多了几分野性,少了家传的温文尔雅。我妈知道我自小只对赝品古玩、邮票等东西感兴趣,她也就放松了我的任性。没怎么管制我。这更加重了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有一次,我勉强又被她们几个叫去一家小士(SOTRE)里喝汽水,大概有五六个小女孩,喝着喝着人就跑掉了。那个老板娘在我们背后破口大骂,说我们是野兽。

我也觉得我们真的坏到没有人样。我为什么把自己跟她们混为一谈呢?我本来就对理科没兴趣,最后闹到全部加起来才及格。自那时开始,我只对文学狂热。当然,我的历史地理和音乐美术体育都一支棒。我妈就不饶我了,动不动就限制我出去,还花大量时间跟踪我,看我和谁来往。

我告诉妈,如果你再跟踪我,我就离家出走了。妈说,你自从三岁开始就想着离家出走了,怎么到现在还没走成?

我一气之下就真走了,到妈的店里,骗了小表姐八十块钱。不记得在老晋家里住了多少天才回去。

 

 

《自由写作》首发

 

张慧敏:语言在洞穴里穿行(影评)

 

语言在洞穴里穿行(影评)

——也谈《鹅毛笔》

张慧敏   

 

(电影:鹅毛笔

导演:菲利普·考夫曼(Philip Kaufman)   

主演:乔弗瑞·拉什(Geoffrey Rush)      

   凯特·温斯莱特(Kate Winslet)      

   迈克尔·凯恩(Michael Caine)      

   乔奎因·费尼克斯(Joaquin Phoenix)   

发行:Fox Searchlight Pictures 

这是一个描写法国大革命后,情爱作家马奎斯·莎德侯爵被关押在查宁顿精神病院的故事。)

从没有想到语言的创造会带来如此的震撼。当语言与生命同构时,我们说我们进入了现代,因为哲学家将现代的生命融于了语言。影片《鹅毛笔》(下简称《鹅》)的历史契点恰是置于神性时代进入现代的转捩,其表达的不是强调从信仰进入算计,而是让生命以语言的形式从禁锢与僵死进入蓬勃。特别让我感动的是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女性与创造是如此得合二为一放射出炫目的光芒,就好比神之救赎之子耶稣孕育于女性的盆腔,穿过女性身体的洞穴而来拯救人间。而《鹅》却是一道彻底的悲剧,逼真地揭示了人类进入现代之后的黑暗以及最后沦落至今的粪便复制时代;那语言与生命同构的前现代拟想性光辉只是流星瞬光,朝气蓬勃的集知识、智慧与理想为一身的孩子在还没有落地就同母亲一起被谋杀于临盆间。斩断的不只是未来还有孕育的可能。

也许有人在《鹅》中看到的是淫秽,而我却看到作者或者说导演对女性的至高无上的推崇。特别是在当下遍地都是消费女性的群魔乱舞的时代,影片几乎可以在这样的映衬里如清风将道德风范重新吹拂于上帝双目出血后的盲盲大地。当代表政治权力与科技医术合谋的邪恶医生在残害他人生命的背后自己强占一个可以为孙女的修道院里成长的女孩时(后简称修女),街头巷尾传播着有辱风化的民间批判,也就是说,在那个年代,还是存有道德评判的;而今这蒙羞的事实却可以成为媒体铺天盖地的渲染,似乎当下已不知廉耻,名人手携孙女般大的娇妻淫乐于酒店、泳池可以被泛化为享乐与艳羡。当下是一个除了消费就别无其他的时代;是一个由媒体领头不断让语言犯贱的时代;语言就像生命一样平面而萎缩了。而影片中的语言却是雄壮而威力倔强的。医生的不道德很快变成了戏剧,在台上的表演折服了受害的少女。少女走出修道院时,有一嬷嬷祝福上帝保佑,似乎在现代之初的世界里,上帝似乎已试图融会于语言。这里影片用了两个细节特写来印证我的读解:一是当少女在睡床上被奸污时,泪流满面凄楚地望着沉默的圣母雕像;而当接触到语言戏剧家的语言时,却露出了动人的微笑,那是生命找到曙光、得救的希望。少女是寻着语言的经脉,如片中剧作家萨德所言,穿过丑恶走向美好。那个时代的少女没有因为医生的权势而倾倒、也没有因为漂亮的豪宅而甘愿出售自己;那个时代拥有追求自由弃绝囚禁的浪漫,携少女私奔的是那个浪漫时代的骑士。骑士的勇猛与豪迈同生命萌动的初蕾少女搭配成的结构,恰是那个时候的爱情。影片始终如一的洋溢在这样抒情的结构中,就像其以街头孩子的童谣作为全片的主题曲一样,每当剧作家举笔之时,哼唱的都是这个童谣,它暗示着书写出淫荡的故事目的在于净化这污浊的现实人间。剧作家、神父、还有铁门外的黑衣人,三位一体,与处女美黛莲的结构搭配构成影片主体;而建筑师与修道院少女的搭配却是影片整个中心故事的融缩,似乎是主题曲中的副和弦,烘托映衬深化着主题。片中有一个极其煽情的情节,是从神父与美黛莲在圣职的纪律下人性欲为而不敢为的情感触礁片断骤然反切到这个修道院熏陶长大的女孩与爱人的一场性爱描写。这场戏导演全部采用近焦,似乎为了揭示这场性爱的淋漓与真实。从神父扭住白床单遮羞镜头直接切过来的是建筑师在阅读修女私奔的宣昭书,当阅读在一种快感的呻吟中中断时,修女缓缓从建筑师的下体位上升,然后是修女说:告诉他我们将如何为。镜头随着叙述语气缓缓推移,直至建筑师的手指插入修女的红唇。也许这样的镜头在色情片里是常物,司空见怪,但在这里我们难以忽略的是性爱同时伴随着的语言诞生;于是这个食指与红唇的特写就是语言在洞穴里穿行创造的形象表述,而这正是影片要表达的主旨。可以说影片中这个修道院女孩的细节是一个由神的世界进入现代的极好隐喻,它警醒于世,当神权被现实政治玷污之后,上帝努力而为的是让生命重归于生命,让鲜活逃脱于僵死的囚禁。修女的宣言是:告诉他,不要以为我那么蠢,囚禁就是囚禁,无论是中国丝绸还是意大利的罗缎装点,都无法更改监狱的事实。但是,尽管这个女孩的出逃影片没有追究其结果似乎给与成功,而导演在实质上是悲观型的,这副插曲拯救的成功可能性在主题曲中,以主人翁莎德活生生望着神父没收他的写作资源、禁止其写作时哀叹道:这个游戏是你让它开始的, 而现在你要终止,因为你丧失了勇气。有一个人的权力远远超过了上帝,我为上帝蒙羞。影片在结构叙述上基本分两节,前部是神父拯救灵魂之际,神父自己建议莎德举起手中的笔;而影片的后部是以医生进驻,上帝的世界被彻底捣毁,在淫虐、杀戮、肮脏直至神父被囚禁渴望书写为终止。

监狱,也许是上帝死了之后的现代最恰当的象征。今日的我几乎否定了历史上所有关于现代的言说,什么自由与民主;其实,走过中世纪之后,人性解放最不自觉地就是跌进了自我营造的理性囚笼,从神性走向算计,自然人就必然转化成僵死的机器人,挣脱神权的灵魂被政治与科技合谋的霸权裁制到残碎不可收拾。我坚信神权的规则里有其神明,如影片中的神父,即使自己被以邪恶为化身的医生折磨到几尽崩溃,可始终不乏善良。在神权里还有以耶稣之血为象征的和善,她洗劫病痛,这是为什么在影片之初由神父作院长管辖下的病院几乎犹如世外桃源,那里面有歌声、音乐和戏剧,即使那里有疯狂,疯狂也在上帝祝福里化为了平静;而这宁静的美好自集现代为一身的医生带着他折磨病人的洗脑仪进入之后,正常人像神父也被逼走向疯狂。所有的美好以美黛莲处女的贞操遭谋杀作为隐喻,正是这个现代美其名曰“救死扶伤”的医生将谋杀现场的门紧闭,影片中这个邪物不仅关闭上门让求救的呼声逝于旷寂,而且引开救护人群,以至于谋杀在医生一手封闭的空间里肆意横为。有人说,皇权更改了立即枪毙作者的念头而让医生来修理是法国大革命疯狂之后民主表现;甚觉悲哀的是百多年来,这个世界营造了多少谎言,在谎言的遮蔽下,几乎忽略了我们魂灵的被囚禁。一个浅显的比喻,集权统治下都有专门关押政治犯的牢房,难道言论自由被集权定为杀头后改为终身监禁,或者更美其名曰为“软禁”,就可以被认为沐浴了民主的春风?现代因了科技给了集权于伪善,正如影片中有两个场景聚焦于医生用洗脑仪折磨犯人。这并不是一部反集权的影片,却如此凌厉的将集权的酷刑表达的这样形象生动。百年前对现代的展望里叫得最响的一个谎言是:科学能够救国,就像医生可以治病一样。写到这里,重新想起鲁迅的伟大,他那样早就看穿了医生这个职业救不了国,于是要弃医从文,首要救的是人的灵魂。最可怕的其实还不是医生这个职业是否能救国,而是当科学沦为政权的工具,医生成为了爪牙,合谋要医治人类的灵魂,戕害与谋杀才如影片的残酷。神父本是以救赎人类灵魂为天职,但在科技被视为万能的现代,特别是权力成为背后阴谋时,神赋予的天职现代的医生也敢取代,就像影片中连修女也敢强奸一样。无所不能的嚣张。 

现代除了科技理性的张扬之外,在人文思想方面更强调的是以语言叙述存在的形态来展示生命。男主人翁莎德便成了这样的叙述英雄。不是因为他写了肉欲,就成了身体写作,更不是因了他是男人,有了阴茎就有了笔的驰骋;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语言与生命同构。他要揭示的是现实真实存在的丑恶,并认为现实比他的写作要淫秽、邪恶得多。而女主人翁美黛莲说得更好:我就是那写作的一部分。如果在书写里我是一个坏女人,我愿意在生活中做一个好女人。在这里我岔开一笔来谈评述“身体写作”的误区;似乎不少批评者认为疯狂地描绘性行为就叫身体写作,甚至不少实战家将性工作的场所就直接当成了写作工作间,而批评界一以惯之的美誉其为“作家”,并不惜余力的阐释那些并不如偷窥镜头拍下的媾合实景更刺激的作品为“身体写作”,似乎胆敢用了下半身来写作就是英雄,就是革了从亚当、夏娃吃了智慧果之后懂得用树叶遮住阴私这历史陈腐的命。无论是这些低级的写作者、还是算不上作品的垃圾本身、抑或批评,身体与写作指向的都是纯物质。而《鹅》片始终洋溢着一种跳出物质层的沉着,叙述者、主人翁可以说都是现实丑恶的冷眼旁观者,导演使用的镜头叙述有时极冷。当医生囚禁的女孩出逃之后,紧接上的情节是莎德被捆绑在洗脑仪上受酷刑,然后一个反切是空镜头的布满锁链的牢房门特写。影片在前部曾多次聚焦美黛莲开门的权力,而故事发展到这时自由已完全丧失了,于是空镜头的门却不是像往常那样也封闭的,而是留有一洞口,镜头缓缓从洞口推进,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莎德一丝不挂的卷缩在空空荡荡的房间一角,他紧紧抱住自己,镜头始终使用长焦高位倾斜拍摄,也许正是要突出人类受伤害的整体运命。莎德转过头对空镜头的门洞发问:是否从未见过人如此赤裸的?这是天问,而上帝却沉默了。这个镜头是现代意识人与权力结构的经典叙述。然后出现的是美黛莲泪眼汪汪地映衬于牢房的门洞,祈求莎德最后给一个故事与她。这里找不到当下号称“身体写作”热衷者迷恋的一双女人的眼在窥裸露的男体的疯狂,片中的他和她都没有因为阴私的无疑展露就兴奋于有了身体写作,尽管阴私没有任何遮掩的呈露,却因无条件真正书写而带来在暴政淫威之下的无尽忧伤,莎德说:我们丧失了,丧失了说故事的时空!简短的语言划破长空般凄楚,正是这份哀恸的悲壮让莎德获得灵感,后来才有了以舌头代笔,其幻想语言可以承载于天使的翅膀穿行牢房墙壁隐秘洞穴,最后抵达洞穴的盆腔处美黛莲的笔端。

《鹅》在我看来是颂扬女性孕育创造力的凯歌,隧洞正是生命诞生的必经通道;影片的象征物是床单,洁白细长,绵绵从监狱的这段沿向、伸展向广阔的时空,而这个通道就是美黛莲,她既是孕育本身,更是通道运输,将语言秘密地、安全地送往广阔天地。每次当她获得故事时,镜头总特写于她兴奋、敏捷地将故事揣于怀中,那闪烁的美犹如大地般充满母性摄人的光辉。被囚禁的莎德,特别是他们自行娱乐的戏院被强行关闭后,每部作品都得通过美黛莲这个通道才能鲜活起来,才可以在险境中不被强行谋杀。要知道那个时候谋杀随时可能发生,莎德的作品在每次通过洞穴走向光明的途中很像在计划生育里的婴孩,在诞生的渴望中随时都有可能遭遇政治与医术合伙的谋杀,有的是胎死腹中,有的是夭折于阴道的爬行里,有的甚至仅在啼哭的同时,被活生生的掐死。被夺去纸和笔的莎德,在吃饭时,红葡萄酒突然给了他灵感,于是用烧鹅的骨头将故事写满床单;当美黛莲抄录床单上的文字,欲将语言转换为永恒时,观众如我也突然地好像怀胎8月却被强迫要引产而不得不出逃的孕妇,在四面楚歌的谋杀声中,诚惶诚恐。而当美黛莲的手书终于安全地抵达铁门外黑衣骑士的手中时,就好比那被千军万马追杀的婴孩终于安全落地一样,我同片中的主人一样欣慰地舒了一口气,尽管紧接着的镜头就是床单事件被小人告密,美黛莲受到责难,英雄莎德被抄了所有的家什。原来为了语言,人可以如此地顽强,这是我从前不知道的。当林昭用血写满牢房的墙壁时,当我含着眼泪写那血字的影评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是语言给了生命如此的辉煌。莎德在一无所有之后,击碎玻璃,划破十个手指,用鲜血写满了全身。于是他被强暴扒光了衣服,而镜头由赤裸的莎德切到美黛莲在受鞭刑,红色的血染鞭条道道印在一个处女纤细的洁白上,这伤痕的特写几乎是后来神父在美黛莲被谋杀现场发现的带血稿纸的伏笔,纯净在淫威里是如何遭蹂躏。美黛莲像一首凯歌,死于语言的临盆际;莎德用舌头代笔的语言没有耶稣般的神灵保佑,尽管都有处女的孕育,如玛里亚一般的处女美黛莲却在生产时死了。她再也不能把她的孩子送到铁门外自由了,白纸黑字浸满了母亲的鲜血,这带血的创伤文字后来却沦落到魔鬼的手中成了其挣钱的工具。这是一个隐喻,现代后的语言,尽管创造他们的父母用尽了自己的生命,但毕竟是神性之后的产物,是在折磨戕杀之后的孤儿,理想死了,浪漫死了,而只有堕落的机械复制。

莎德在痛哭中说 ,这肮脏的世界不配安葬美黛莲。影片中这个受尽磨难只为语言的猛汉哭过两回,在淫威的任何折磨中他没有泪水只有愤恨,尽管他洞穿的眸子里的冷漠与蔑视将痛苦深邃如海洋,却只是为女人倾注了两次泪水。除了为美黛莲的死痛哭之外,另一次是在他妻子探监时,在他被剥夺了写作权最需要鹅毛笔写作的时候,妻子送来的巧克力以及对性的渴望,让他留下了失望的泪水,在哭声中否决了这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也许在他的意念里“妻”是可以孕育语言的,失去了这样一个合作,他、她、它们都是与莎德不共戴天的仇敌。只有美黛莲,莎德的每个文字几乎都是与她的鱼水合欢,这是为什么为性而来的女人会被莎德否决,而为故事而痴迷的美黛莲却被莎德要求一个吻一张纸的讲价。那是影片开头风暴来临之前的一个细节,似乎是莎德在调情与美黛莲,将故事当诱饵的性爱描写,但是倘若将这故事当成语言的生产来阅读,这个刺激的场景就是一个珠联璧合的孕育,像每一对花好月圆的夫妻孕育新生命。只是影片揭示的却是一个亘古悲剧,无法把它当成色情片来看,恰在于人的生命遭遇现代后的悲剧性。蕴育面临谋杀的顽强,于是方有了此恨绵绵无绝期之叹。应该说在莎德是以抵抗与反击来展示生命,似乎要在恶中来坚持美,这是遭遇现代之初的魂灵,还充满了菱角,充满了锋芒;而美黛莲却纯净地犹如语言的古典美,这正是她的悲剧,她在莎德以吻索故事之价时,最后给了他一个耳光,说到:有些事是可以写不可以做的。在一个奸淫、污浊、什么坏事可以干尽干绝,可以偷窃、可以谋杀、可以坑害,只要人不知鬼不觉就可以照样威武的时代,这个一心想在生活中做一个好女人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死;她的美是这个世界容不下的,她的美好导致了她的死亡,或者说招惹上了被谋杀。她是叙述中的抒情,只为语言而痴迷。教她识字的神父奇怪没有教过她小说,为何她会如此为叙述而癫狂?就像神父不敢正视自己的爱情一样,沉重的黑衣钳制了他难以面对鲜活、灵气、性情的生命。在目睹莎德用血书满全身时,这个圣洁如玛里亚的女人献上了自己热情的吻。她当不属于现代的,她只属于信仰,尽管她并没有身披十字架;倘若她蕴育的语言没有遭遇临盆时的谋杀,现代生命之在也许是别样的。可以说她是现代的另一条路经,与人类擦肩而过的美好,一个人类永远失去了的假设,倘若现代没有离纯美如此遥远,是不是我们这些后代们就可以不如此失血如此苟活?美黛莲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拯救方式,莎德靠的是书写,而她自己在阅读中投身于创造。因了这样一点小小心愿的满足,即使服务于疯人院,也可以感受到生命春风的吹拂。

美黛莲,即使是在她受鞭刑、以及鲜血洒满大地之时,那份高贵都决定了她的灵魂是伤害不了的。相对这样坚贞的不可伤害性,莎德是被现代深深伤害了的魂灵。我还从来不知道人可以被如此盘剥,没有谁的一无所有可以如莎德这般彻底、这样撼人!被割去了舌头,连最后与语言有创造关联的舌头也被强暴夺去之后,影片展示与我们的是他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链昏迷在地窖牢房;而牢房高森的墙壁却金碧辉煌如远古的皇宫,因为创造者最后用生命仅有之物粪便将故事写满了墙壁,他用了最后的努力与顽强来羞辱这个一钱不值的世界。从此后这个世界的语言只配由排泄物为原料来延续,而集权力与伪善为一身的医生成了粪便文字的发行家,医院改为了印刷厂,真是粪土乃黄金也。只是死去的莎德不会知道自己的粪便可以刺激现代的印刷如此蓬勃。就像这个世界以如此怪诞的方式接纳他遗留的文字一样,他却奇迹般地偕同十字架走向天边,只是我难以确定那天边是否是圣极?影片中神父为莎德做临终的祷告,弥留的他却咽下了让他亲吻的十字架;在粪便充斥的世界,十字架可以安放何方?咽下它,不是神子钉于其上就拯救了人间,而是人将其吞于腹内,与永远失去了的希望、永远不会实现的期待,一起走向极处。是不是在莎德意念里会觉得拥有了十字架就获得了寻找美黛莲的通行证?是不是他腹中的十字架可以引领他走向曾誉为美黛莲的圣光 ?《圣经》说耶稣是光、是路,而影片中的神父,却是一个实质性参与迫害的刽子手,甚至他奴颜在内委屈于外的把莎德的舌头呈交与暴君医生时,医生犹如把玩古物或者女人小脚的淫癖者一样啧啧之声是对走狗超级功劳的赞赏。当十字架从神父的手中夺进莎德的腹内,影片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在现代,谁配拥有这个受难与拯救的象征?整个影片神父形象有三级跳跃,开始是带来和平与宁静的指挥。当优美的圣歌被权力指派的医生中断之后,神父就沦为了一个傀儡,医生的所有制裁都是通过神父来实施的。这是一个描述神权遭遇现代之后所产生何等迷狂的隐喻,服务于神来造福人间的神父在人的权力横行霸道中完全迷失了方向,甚至搞不懂哪个更有威力、哪个更加正义。当他脱下圣服要替美黛莲承受医生的鞭刑时,不是如医生的邪恶之言圣体该侍奉上帝而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当神父也屈从于人之淫威的态度足可以让我们完全丧失了依赖神曾经承诺的信用。最后,耶稣眼中流出了血水,神父自己走向了疯狂,被囚禁在自己本来职责于拯救灵魂的监牢里。这个情节如此深刻地表达了宗教的由信而得以拯救的言说在遭遇现代之后有着何等迷茫性困难,面对恶,只靠祈祷是不够的!甘愿献出的牺牲要在现代人间里施以拯救也很难;从鞭刑下救下的美黛莲并没有逃开死亡,当医生,这人间的权力将生的门紧紧关闭之后,拯救之说就以圣洁的死亡而作了彻底的否决。当宗教也沦为政权的傀儡,这个世界真的就只有魔鬼的猖獗了。

可以说这部影片是一道对现代发展走向的诅咒,其促发我们不仅要问:人类倘若没有现代是不是会更加美好?本来伸张人的权力是现代的基本理念,可事实上人却是在现代魔术似的权力操控里,人的权力丧失殆尽。也就是说从神权走出并没有归于人权,而是走向了无影无形、却又无处不在的囚笼。

本篇的读解当然是倾向于女性视角,语言的生产与洞穴及隧道概念的隐喻相系;但是,这样解释的理由当不是写作者自己的身份使然,更多的还是电影文本本身,特别是导演镜头主题呈现阴性特质。不仅是对女性蕴育能力的赞美,而且是将语言进入现代以后被各方权力支离阉割、以至完全丧失勃发生命力的事实揭示得淋漓。从语言可以通过地下通道秘密输出的兴奋到遭打压后的公开抗争、再到语言落地的临盆之死,以至直逼语言勃起之象征物舌头被阉割,最后落笔于金壁辉煌、只有排泄物为创作之源的遗文。一曲现代语言、抑或说是现代生命从期望到死亡的哀歌,撼人心魄、回旋幽婉。

 

《自由写作》首发

 

李  劼:子虚乌有的思想者俱乐部宣言 (外一篇)

 

子虚乌有的思想者俱乐部宣言 (外一篇)

李  劼   

 


我们是一群思想者。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是我们的宗旨。想象力和创造力,是我们的标帜。我们因为思想而孤独。我们因为思想而颠沛流离。我们意识到,思想的本质是孤独,思想者的命运是流浪。我们不会因为共同的写作而不再孤独。我们不会因为思想的成果而不再流浪。 

精神上的高贵,使我们变得谦卑。思想上的富足,使我们始终自信。生存的艰辛,无法使阻挡存在的敞开。我们是微不足道的存在者,我们也是构成祖国一词的幸存者。无论我们走到哪里,祖国始终在我们的脚下。 

我们挚爱异语文化的所有精华,我们担负着重建我们母语文化的使命。当我们面对人类的时候,我们想要知道的不过是,人和人口的区别。 

我们也许无法拥有自己的房间,但我们始终有着自己的思想空间。我们全都经历过没有思想的年代,我们知道思想是多么的高贵。主义不要紧,只要思想真。我们看重的不是有没有主义,而是有没有思想。 

1872年,一批以哈佛大学为中心的年轻学子,在波士顿成立了一个”形而上学俱乐部 “,从中诞生了美国的实用主义思想。 

今天,我们这批来自异国他乡的思想者,将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创造不实用的思想。我们因此而从一个实用的时代,走向一个形而上的世界。 

思想是一种旋律,如同莫扎特在《安魂曲》里的飞翔,如同贝多芬《第九交响乐》第三乐章里的飘渺和悠远。 

我们因为思想而彼此相望。我们因为思想而心照不宣。君子群而不党,思想独立不群。我们为“我”而骄傲。“我”是实在的,“们”是虚无的。 

因为“我”的存在,于是我们开始写作。我们把 “我”播种在各自的文字里,不是为了彰显,而是为了消失。

我”在消失中进入永恒。从孤独开始,到孤独结束。告别人世之际,我们能够说的只是:我们曾经相聚。这不是为了告别的聚会,而是因为聚会的告别。我们不带走一片云彩,我们留下一个无限的空间。 

这就是我们,一群思想者(的),俱乐部。 

当我写这个宣言,环顾四周,空空荡荡。也许是为了寻找知音,也许是为了寻找同道,也许仅仅是为了自娱自乐。既然是孤独的,就不必俱乐部。

汉语写作的尴尬,使思想一再被悬置。假如真有一个思想者俱乐部,从里面走出来的,全是作古的人们。老子,达摩,禅宗六祖,曹雪芹,王国维,陈寅恪。他们证明了,汉语也能思想,汉语也能表达思想。假如生命好比修炼,那么思想好比体操。精神的体操。思想者俱乐部,其实是精神的体操房。天马行空的思想者,是一个精神的舞蹈家。学术可以有规范,思想却不能被羁缚。 

在一个没有思想的年代,很想有个思想者俱乐部。可是,思想一旦启程,港湾的有无就不再重要了。假如没有当年的形而上学俱乐部,哈佛大学岂能成为美国人文精神的摇篮?然而,一旦精神消失了,那么再名牌的大学,也不过是一具世俗的躯壳而已。思想会在校园里起飞。没有了思想的校园,如同一个精神的墓地。 

俱乐部需要宣言,思想者不需要。思想有时是无言的。思想被诉诸语言,一如少女成了新嫁娘。思想的最高境界,不是言说,而是沉默。一如真正的思想者,必定孤独。 

 

2006年6月-7 月写于纽约

《商周春秋》代后记:一个思想者的自言自语

 

1

老子在讲说自己的思想时,充满无可奈何的神情。

孟子宣讲仁政,不仅理直气壮,而且滔滔不绝,气势磅礴。

韩非子讲说权术,带有一种赌徒在赌桌上的冲动和焦灼。

庄子是个诗人,却开创了中国的散文传统,自由,空灵。庄子散文是自言自语,不干预他人,不干预生活。庄子散文最精彩的段落,有类于婴儿的呢喃。

孔子从一开始就注定要成为学问家,不断地教导别人,却忘记了自己所知道的乃是毋需赘言的常识。
为了将孔子所说的常识提拔为唯一的思想,后来的帝王索性废黜百家,独尊儒家。为了抬着孔子吓唬他人,后来的学者没完没了地填补孔子当年留下的语言空隙,把孔子的话说到了不需要再思考也无法再思考的地步,从而在没有思想家的年代里扮演思想家。

孔子由地平线变成高山,是因为历史地表的下沉,是因为人心的不断沦落。中国人的不断堕落,使孔子终于成为圣人。

2

《山海经》里的人物,乃是最为本真的中国人。就像《尼伯龙根的指环》,照见了最纯真的日耳曼人一样。古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则是西方人的民族原型。

中国的演义,满目疮夷。《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还有《水浒传》之类,十分生动地呈现了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创伤。

《红楼梦》是对《山海经》的回归,天然浑成。

《山海经》故事间杂在山水地理的记载当中,就好比一幅幅壁画,镶嵌在乱石嶙峋的悬崖峭壁上。神话就是如此的天然无饰。

禅宗的崛起,让人回忆起孔子以前的年代,追溯到《山海经》的苍茫和混沌。禅,在中国人是对自由的回忆和回归。禅宗开启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中国式文艺复兴,一直到《红楼梦》的问世,才使人蓦然回首,发现那人真的站在灯火阑珊处。

那人是混沌,被孔子开窍,然后由禅宗修复。所以我说,禅宗开启了中国式的文艺复兴。

3

老子的无为而治和小国寡民,并不是在讲说一种不存在的理想政治,而是对周以前历代政治方式的回忆。必须联系《尚书》,才能看出老子政治思想的针对性。周王朝建立之后,周公和召公,主要是周公,发布了一系列的诰文,由此开始了中国政治有为而治的历史。仔细对比一下,所有这些诰文,与老子的政治思想刚好相反。周公在诰文中不仅有为而治,把治国比作“梓材”,而且禁酒,禁娱乐,给民众规定这个,规定那个,一步一步地剥夺民众自由生活的权利。从《尚书》中的这些官方文件亦即诰文来看,周公确实奠定了几千年的中央集权专制政治。

老子的无为而治,乃是对天赋人权的认可;而老子的小国寡民,则是对中央集权的不认同。

中国政治的联邦制思想,应该追溯到老子。

4

老子的修身养性,以回归婴儿,返回自然为原则;而周公的所谓德政,则要求人们以服从国家需要和社会秩序为道德准则。

老子的自然观,恰好是对从周公到孔子的非自然道德观的不以为然。这也是历史记载和传说中所描述的,孔子拜访老子时,老子不认同孔子的关键所在。

从《尚书》读到老子《道德经》,可以看出周室的症结所在;从《道德经》读到《尚书》,便可读出《道德经》对周公建制的批判意味。

由于老子的不争原则,人们读《道德经》似乎看不出其具体的批判性;但一对照《尚书》,其批判性便一目了然了

5

《尚书》中的《召诰》,虽然记载了召公的诰令,但主要体现的依然是周公的政治思想。

周公的政治思想和后来孔子的道德要求,建构出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国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

《召诰》中,召公对殷商的批判自相矛盾。以否定纣王一朝推翻整个殷商,同时又承认殷商大多数王者,“兹殷多先哲王在天”。既然殷商多先哲王,那么周室为什么不照这些殷商先哲王的无为而治而治天下呢?召公不敢否定整个殷商,于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从而制作纣王无道,周灭殷商有道的弥天大谎。

6

召公谏弥谤,是召公圣明呢?还是周公所建立的专制政治出了问题?周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弥谤问题。言论不自由的根源,不在于周厉王的个人品质,而在于周公(连同召公自己)建立的专制集权。

周公召公建立的专制政治,必然会剥夺言论自由。召公在规劝周厉王的同时,却想不到反省自己做了些什么。

倘若摆脱了孔子的阴影读《尚书》,周公建立周王朝的实质,便可一目了然。周公的专制政治,需要孔子的道德谎言作补充;反过来说,孔子也正是为了维护周公的专制政治而撒谎。

孔子成为教条,成为意识形态,似乎就不需要弥谤了,因为言论有了标准,言论自由被一个最大的谎言在无形中给剥夺了。所谓的罢黜百家,独尊儒家,乃是周公—孔子政治和思想模式的必然要求。

当周公和孔子一步步地剥夺人们的自由时,可将老子的《道德经》归结为四个字,还我自由。

7

所以,老子强调,天下出现所谓的圣人,表明社会出了问题。真正的圣人,或者说历史上的圣人,大都是无言的。这也是为什么老子被人逼着才写下了《道德经》的缘由。

但也正是因为圣人的无言,造成了孔子的有言和有理,谎言成真,庸人成圣。

爱,是毋须言说的。老子《道德经》通篇不见一个爱字,但爱在其中。而孔子的所谓仁者爱人,并非以慈悲为怀,而是以爱治人。

8

司马迁写《史记》,号称愤发著述。写诗歌,散文,小说尚且不可意气用事,更何况写历史呢?

遭受冤屈,发愤著书,虽然精神可嘉,却史识庸常,没有越出孔子的雷池半步。

可能也因为是愤而著述,结果把老子和韩非子混在了一起。此错实在离谱,难以原谅。

汉武帝给司马迁动了宫刑,司马迁的《史记》给中国历史做了同样的手术,只是,那把手术刀,是孔子提供的。

9

司马迁写到秦始皇的暴政时,就没想到,羸政所做的一切,几乎都可以在周公召公的一系列诰书里,看到青萍之末。

当然,当年孔子在热烈赞颂周公时,也根本不会想到那样的武力统一,最后必然会导致秦始皇式的暴政。

相比于秦始皇,周武王确实明智和仁慈,他不仅恭恭敬敬地请教箕子,还知道马放南山,刀枪入库,更知道把人家的国家还给人家,并且还明白不能还给微子启那种抱着祭器前来投降的家伙,而是还给了骨子里依然是个殷商人的纣王之子,武庚。如此等等。相对于秦始皇的暴虐,周武王的圣明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司马迁有没有想过,周武王为什么能够如此圣明?或者说,相对于被周灭掉的殷商,周武王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圣明呢,还是一种忏悔的表示?假如是忏悔,那么周武王又在忏悔什么?为什么会如此忏悔?

司马迁一叶障目,而那张叶子,就是孔子。

秦始皇把姬姓周室对殷商的那场战争,推到了极端,从而以十分暴虐的暴力统一方式,彻底根绝了以和平协议达成联邦的历史可能性。

书同文,少数民族不在内,所以他们得以保留了能歌善舞的天性。

车同轨,没见得道路因此如何的四通八达,倒是同样的马车,走了几千年。

量同衡,欧洲直到今天才统一货币,人家没有秦始皇的后代发达么?

10

周以前的中国,是个诸侯联邦,殷商王室,不过是诸侯长而已。殷商的政制方式,便是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当年禹帝制定的洪范九畴,乃是这种无为而治的政治纲领,或者说政治模式。我想,这就是箕子为什么要耳提面命般地告诉周武王洪范九畴的根本原因。

箕子的劝告,或者说警告也行,周武王可能听进去了,可是他一年之后便郁郁而终,来不及把洪范九畴,也即是无为而治,定为周朝的政治体制。当然,也可能他一直犹犹豫豫,不知如何办才好。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听进去。但不管怎么说,周武王一死,周公便为所欲为了,下了一系列的诰令,完全违背洪范九畴的政治传统,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有为而治时代。

这就是老子提出无为而治的历史背景。遗憾的是,司马迁看不懂这样的历史奥秘。可悲的是,由于司马迁没有看懂,以后的中国人似乎就永远看不懂了。

中国历史之所以会不断地循环,中国人之所以几千年不见长进,人心之所以会沦落到黑暗的地步,秘密起始于商周之交,孔子修史,司马迁写史等等这一连串的事情上面。在孔子和司马迁的阴影笼罩之下,后来的中国人还怎么读得懂老子的《道德经》呢?

11

老子就是韩非子,人人都那么说。尤其是那些学者教授,所谓的文化人。

无为而治,小国寡民,这与其说是老子的政治理想,不如说就是周朝以前的政治现实。无为而治,相对于周公的种种诰令;而小国寡民,则相对于中央集权大一统。

司马迁看不清这些,所以我说,《史记》对中国历史动了宫刑。

12

文学境界,有大乘小乘之分。独善其身,孤芳自赏,张扬个性,追求自由,小乘也。大乘者,或者慈悲,悲悯,或者谦卑,无我,也可说淡出自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雨果,托尔斯泰,如卡夫卡,如曹雪芹。

托尔斯泰从对娜塔莎受引诱的谴责,想到了对安娜卡列尼娜偷情的道德审判,结果一写却写成了对她的同情,最后写出了对她的悲悯。但这依然只停留在小乘境界。直到《复活》,托尔斯泰终于写出了伟大的悲悯情怀,从而十分谦卑地请求妇女原谅他的罪过。

写作《吴越春秋》时流的是眼泪,写作《商周春秋》时流的是心头的血。

或说,走到天边,说话也要口对着心。写作也一样,以心为基准。

二00二年十月


 

《自由写作》首发

 

胡  俊:八十年代的老同学(散文)

 

八十年代的老同学(散文)

胡 俊    


藏獒

早就听说过被誉为东方神犬——藏獒的种种故事。比如,一个主人开车带藏獒出去,把它脖子拷上大铁链,车开到一半和另一辆车碰上了,双方下车吵了起来,对方竟然动手,结果那只藏獒疯了似的冲出来把对方扑倒,主人过来才制止。回家后,主人发现它的脖子上有一道血印。另一个故事是,一个主人上班,下午突然狂风暴雨,家里的藏獒才2岁,没见过这么大的雨,它硬是咬破了两层铁丝网,站在路边等主人回来,怕这么大的雨主人出事。晚上9点主人才到家,邻居说它已经等了4个多小时了。

年初,笔者和家人去南方一游,在老同学家幸睹了有藏獒中的极品之称的——雪獒。

那天,刚一进门,嚯,就见一大家伙在门口晃来晃去。我们还在被它的健壮、威猛、高大震撼之余,这家伙已警觉地把鼻子凑到了我们的腰间,嗅了又嗅。或许是我们以前养过它的同类,身上多少还残留着它们的气味,这就成为我们进门的“通行证”了。老同学轻轻地摸了摸雪獒的头,示意朋友来访,它马上让道,并绽开漂亮的菊花尾巴,左右摇晃,以表欢迎。

怎么也看不出,眼前这只毛色如雪、头峰如狮,彰显王者气派的家伙出生才3个月!老同学让我们想象一下它长大后那“体大如驴,吼声如狮”的雄姿,并滔滔不绝地丢起了藏獒的书袋子。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西藏高原巨型古犬演变而来的,是犬类世界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以血统的纯正、性格的勇猛,尤以对主人的忠心耿耿著称于世。北方某军区一位司令员病故后,他饲养的四条藏獒接连几天不吃不喝,最后人们没办法,只好把先前司令员身边的、也曾喂养过它们的炊事员从老家请回来。

老同学花巨资买下的这只长毛狮型獒,在雪獒家族里已经较为稀少了,与其配种,费用就高达万元。据说,藏獒售价的一个最高记录是三千万元人民币。

为了继承先辈们横行四方的野性,老同学每天要带雪獒外出溜沓二、三个小时,日前他还请了一位蒙古兽医对雪獒的脚指做了整型手术,以保证它长大后的奔跑速度。

我们坐在黄花梨制作的罗汉床上,一边喝着功夫茶,一边谈狗说事。

老同学大学毕业,分配在一家法院,因不能忍受沉闷、刻板的机关生活,去南方办工厂,经过几年摸爬滚打,开发出了独具匠心的电子产品,事业蒸蒸日上。但是,面对滚滚而来的财富,那句“同患难容易,共富贵难”的老话在老同学身边应验了。先是自己的保镖见利忘义,忘恩负义,勾结竞争对手,吃起了“窝边草”,令老同学防不胜防,深感人心叵测;接着,自己的太太利令智混,忘乎所以,唯我独尊,演绎起现代版《农夫与金鱼》中的那个渔妇,还雇用黑社会分子来挟迫自己的丈夫,轰动一时,最后夫妻俩闹上法庭,各奔东西。

现在,老同学独自一人,心平如镜,带着爱犬雪獒住在公寓里。

世象万千,人事险恶。西语道: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老同学决定改行,离开光怪陆离的城市,去云南香格里拉开办养殖场,一边培养纯种藏獒,一边欢度余生。他说,藏獒的最大特点就是精忠报主,见义勇为,英勇无畏。人的一生都在为自己而战,而藏獒的一生却为别人而战;藏獒以道为天,它们的战斗是为忠诚,为道义,为职责。

分手的时候,雪獒毫不迟疑地放下正在津津乐道啃着的骨头,摇晃着粗壮的尾巴,随主人一起送我们至电梯口,眼神中流露出惜别之情,那幅景象甚为温馨感人。我情不自禁地弯腰把脸凑过去,雪獒伸出湿润而柔软的舌头,在我脸上轻舔几下,以示吻别。

尽管我们相处短短几小时,玩耍了片刻,但因着是它主人的同窗,它似乎和我们一样,格外珍惜彼此的相识和友情。

 

落住香格里拉

 

佛说:人应该学会放手,放下的越多,越觉得拥有的更多。

五月的某一天,微风和煦,老同学带着爱犬雪獒,放下了数十万元的罗汉床,放下了高档的公寓,放下了创办的企业,驾车离开了喧闹、华丽的城市,前往离天很近的地方、也是离心很近的地方——香格里拉,开始了他平静、单纯的生活。

不久,我就陆陆续续地收到了老同学发来的短信,字里行间流露出投入自然怀抱所表现出的适意自在的美好感觉。

“路边,大排档式小店,别样的藏式小桌上,花瓶里插满了各种颜色的不知名的野山花,清香阵阵;一碟牦牛干巴,一杯啤酒,望着瓦蓝的天空,飘拂的白云,心灵顿觉洗濯一新。”

“入夜,所有的房屋全被掩蔽,只有黑魆魆的山的剪影。躺在小凳拼成的‘床’上,睁眼望去,几抹闲云在深蓝的天幕下淡扫烟云,点点繁星似刚沐浴一般,清新而洁净。我试图寻找一颗最明亮的星星,儿时的光景仿佛又回来了。”

“雨后,没了电,四周尤显空旷,蛙声此起彼伏,‘青草池塘独听蛙’的闲适油然而生;偶尔有人从门前经过,几条敏感的藏獒立即就吼了起来。”

“不知不觉来了两个多月了,看着一对燕子来筑巢,现在却已成六口之家。院里的李子也已结满树枝,一时童心起,爬上树,不管能否吃,摘了满满的两大袋子。”

红尘中的我,读着老同学的来信,如盛夏里沐浴在沁凉入心的清泉中,神清气爽。

我打开记忆之门,努力搜寻老同学的心路历程。印象中,老同学是我们班级的第一任班长,加上“老三届”的年龄,所以同学们都喜欢用“老班长”来称呼他。老班长兴趣广泛,读书之余,拉拉小提琴,搞搞摄影。大学刚毕业,我们几个年小的同学还延续着书生之气,时常躲进某位同学家的亭子间或阁楼上,一边吃着涮羊肉,一边探讨诸如文化、制度、异化、生命等不着边际的问题,而聚会中都有老班长的身影和他的高见。

“当要解释大城市不呆来这高原的目的时,我总说蓝天白云星星月亮对我现在很重要。尽管我极尽诚恳,但得到的总是怀疑的目光。” 

“看到藏民转山(祈求神灵赐予福祉的方式),收获了够吃的青稞酥油,就虔诚地感谢卡瓦博格爷爷(神山),让人感动!而我们却无止境地追求物质消费,有了还想有,多了想更多。我现在觉得,在追求物质消费过程中,我们不是被异化了,就是失去了善良、纯朴、快乐等这些生命中更重要的东西。回想起来,我从未在是是非非、利欲熏心的城市生活中找到真正的乐趣。”

“今天和藏民朋友去了海拔4000米的高山草原,在木楞房里喝牦牛奶酥油茶,吃奶酪。虽然还听不懂他们的话,但并不影响我体会纯粹的藏民高山放牧:劳动与歌唱、鲜花与生活的完美结合。”

老同学来信说:“香格里拉的空气令生命欢欣鼓舞。你一定会喜欢这里的,我等你!”

我想起了一位刚从法国巴黎布列塔尼乡下旅游回来的朋友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人的一生,上半生在城市生活,下半生应选择在乡村。

禅语说:运水搬柴,吃饭睡觉。我想,这一定是掌握了单纯生活的某种秘密的喜悦。

这个夏天,去香格里拉欢度余生的念头,似一只无形的舌头在舔噬啃咬着自己的灵魂。

 

《自由写作》首发

 

张桂华:西汉太学生运动考(文论·一)

 

西汉太学生运动考(文论·一)

张桂华   

 

西汉哀帝之时,发生了一次太学生聚众千余,阻挡丞相车马,又守阙上书请愿的“太学生运动”,是为“我国历史上太学生干涉政治的最早记录”[1],也就是中国历史上发生的第一次学生运动。

此后,每遇文人士大夫群体指斥时事、干预朝政,往往就以此为由、以此为据,明代的东林党人如此,清末的革命党人也莫不如此。进入现代以后,随着内忧外患,社会动荡,中国的学生运动风起云涌,无有稍歇,从“五四”、“一二九”,直到八十年代的北京“六四”悲剧,这每一次运动,仍时见有人提说此事,将学生运动的历史渊源上溯至西汉。

尽管如此,西汉这一次“太学生运动”缘起、发展过程和结局,至今却少有研究。而究其实,汉代“太学生运动”与中国现代学生运动之间,虽有形式上的承继,但在基本目标、诉求对象和社会影响方面,还是有许多根本不同之处的。

 

一、事件始末

 

这一事件的始末,见载于《汉书》:

“丞相孔光四时行园陵,官属以令行驰道中,宣出逢之,使吏钩止丞相掾史,没入其车马,摧辱宰相。事下御史中丞,侍御史至司隶官,欲捕从事,闭门不肯内。宣坐距闭使者,亡人臣礼,大不敬,不道,下适尉狱。博士弟子济南王咸举幡太学下,曰:‘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下。’诸生会者千余人。朝日,遮丞相孔光自言,丞相车不得行,又守阙上书。上遂抵宣罪减死一等,髡钳。宣既被刑,乃徙之上党,以为其地宜田牧,又少豪俊,易长雄,遂家于长子。”[2]

这是《汉书》中有关此事的唯一记载。

这一事件发生于哀帝之时,不见于哀帝传,这不奇怪,对鲍宣是大事,对帝王算不上什么事;有点奇怪的是,此事却也不见于另一当事人孔光传,这只能说明鲍宣的人微言轻行亦轻了。

事件的起因其实很简单,丞相孔光去皇家陵园办事,手下的随从任由车马在驰道上行走。恰逢鲍宣出巡碰上,于是让下属“从事”扣下了孔光一行的车马,并“钩止”即拘留了丞相手下的掾史。

鲍宣的理由很正大,按秦汉制,驰道专供皇帝使用[3],孔光车马行走驰道就是僭越名分。其时对这一制度的遵守与否,很为看重,上至帝王,下至各级朝廷官员,无不如此。

汉武帝有一候姓乳母,武帝即位后,对其赏赐有加,“乳母所言,未尝不听。有诏得令乳母乘车行驰道中”[4]。也是武帝时,公主行驰道,被官吏阻拦,公主言奉太后旨,官吏道:公主可行,车马不行,将车马没入充公[5]。汉成帝为太子时,有一次父皇元帝急召,他不敢穿越驰道,绕道而往,结果迟到了。可当元帝问明原因后,非但不责备,反是大加赞赏,而且特别下昭令,今后容许太子可穿越驰道[6]。成帝时的丞相翟方进,在任丞相司直时,曾行车马于驰道,被司隶阻截,没入车马充公[7]。幸得翟方进抓住了对方把柄,反退为进,才免于追究。

所有这些礼法制度、这些有关驰道的故事,鲍宣不会不熟悉,此时他虽然官阶不高,只是个“官比司直”、比司直还要低一级的司隶,但其主要职责却是辅佐丞相“举不法”。孔光的车马行走驰道正是不法,于是,鲍宣乃有此举。

可这件事有点类似二十多年前翟方进行驰道事的重演,事情起因的是非不问,纠执违法的反被问罪。翟方进的事是翟方进自己用手段反退为进而化解,鲍宣此事似乎不是因为孔光自己的活动,却不知什么缘故被朝廷上下认作是“摧辱宰相”。因这一罪名,于是原是问罪别人的反被别人所问罪,事情也就转到了专事司法执法的御史中丞那里,御史中丞派出侍御史到鲍宣处,不过,不是直接问罪鲍宣,只是指名要拘捕其下属中那直接“钩止”丞相掾史的“从事”。事情至此,可说理在鲍宣,但孔光或御史中丞也不出格。孔光车马乱行驰道确是僭越名分,但鲍宣就出手“钩止”丞相掾史,可能也同样不合礼法。既然鲍宣“钩止”的是丞相掾史,御史中丞也只是要拘捕鲍宣下属的“从事”,可以说采取的只是官场中通常所见的那种由下属替罪的息事宁人的方式,是很顾及鲍宣体面的了,因为鲍宣除了那篇“七亡”上书有点名声之外,其地位与孔光还是完全不可比拟的。

出人意料,鲍宣却对御史中丞派出的官方使者竟然闭门不纳,不让侍御史拘捕自己的“从事”,鲍宣如此,或是自认无错或是爱护下属更可能是两者兼而有之,由此可看出鲍宣的愚直和敢于担当的品性,他以前已经有过罢官的经历,显然他没有消极地接受教训,仍是自行素我。

事情到这一地步已发生了变化,现在已不是“钩止”丞相掾史对错的问题,也不是“摧辱宰相”真假的问题,而是鲍宣直接阻拦对抗朝廷使者司法执法的问题了,这一出格之举,已构成“亡人臣礼,大不敬,不道”的罪名。于是,他想掩护的下属自不待说,鲍宣自己也被拘捕,抓进了朝廷大牢,接受法律处置。

这才引出了太学生的举幡闹事。

博士弟子济南人王咸在太学举旗呐喊,为鲍宣遭遇鸣不平,公开号召太学生,愿意援救鲍宣的在旗下会合,太学生中立时响应,人数多达千余人。他们酝酿后采取行动,一则,乘孔光上朝之时,阻拦孔光的车马,为鲍宣申说和抗议,再则到宫殿向皇帝直接上书。

太学生的集体抗议和上书,震动了朝廷。事情闹得如此之大,最后由哀帝作出了对鲍宣的裁决,“减死一等,髡钳”。髡钳,为去发锁项的五年刑,本为死罪,太学生这一闹,即改为仅仅是剃去头发、戴上枷锁的五年刑,出入何其大也。难怪后人评价西汉法政,“汉代用刑之宽严,视乎时主之好尚”[8],这是一般的总体评价,但以鲍宣这件事来看,确也如此。

鲍宣逃过一死,自此离开了宫廷政治。

 

二、当事者诸人

 

此一事件中有名姓的当事者凡三人,王咸、鲍宣和孔光。

事由孔光而起,鲍宣初因“摧辱宰相”,又为“亡人臣礼,大不敬,不道”,被系下狱,再由王咸为鲍宣鸣不平,唤起千余太学生闹起了“学生运动”。事件的顺序由孔光而鲍宣再王咸,与三人的地位及声望正相符。下面反其道,由微及著地依次介绍三人,以更具体地了解这一事件的背景。

1,王咸

王咸,济南人,太学生。西汉太学生称作“博士弟子”或简称“弟子”,所以《汉书·鲍宣传》中称其为“博士弟子济南王咸”。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于建元五年(公元前136 年)专置五经博士,将儒家的诗、书、礼、春秋、易尊崇为经;为集中、系统地培养儒学人才,元朔五年(公元前124 年),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公孙弘的建议,置博士弟子员即太学学生五十人,正式成立太学。

自武帝至西汉末年,虽然只有百余年的时间,太学的规模却有了很快的发展,太学生人数也急剧增加,昭帝时太学生增至百人,宣帝时增至二百人,元帝时增至一千人,成帝时增至三千人。到平帝王莽辅政时,元始四年(公元4年)为太学生建筑校舍,规模是可容纳万人。

王咸举幡为哀帝时,哀帝在成帝之后,平帝之前,此时的太学生可推断在五千人上下,济南王咸就是这五千太学生中的一个。

尽管博士是朝廷命官,尽管博士弟子作为候补官僚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可五千个之一,毕竟微末不足道,所以,王咸尽管有此一举幡的壮举,成为这一场自发援救鲍宣的太学生运动的领袖人物,却还是无法入记入传,《汉书》中没有他的传记的地位,无从知道他的来历。不过,他的归宿《汉书》中倒有交代,见于“王莽传”中有关与北方匈奴的一段记载:

“单于咸既和亲,求其子登尸,莽欲遣使送致,恐咸怨恨害使者,乃收前言当诛侍子者故将军陈钦,以他罪系狱。钦曰:“是欲以我为说于匈奴也。”遂自杀。莽选儒生能颛对者济南王咸为大使,五威将琅邪伏黯等为帅,使送登尸。敕令掘单于知墓,棘鞭其尸。又令匈奴却塞于漠北,责单于马万争,牛三万头,羊十万头,及稍所略边民生口在者皆还之。莽好为大言如此。咸到单于庭,陈莽威德,责单于背畔之罪,应敌从横,单于不能诎,遂致命而还之。入塞,咸病死,封其子为伯,伏黯等皆为子。” 

济南王咸之所以能被王莽选为出使匈奴的“大使”,并认为其“能颛对者”,显然与其十余年前的“举幡”壮举不无关系,这才可能使他从五千个之一中脱颖而出,为王莽所记取。可不幸的是,他没能凯旋而归,竟然病死在异国他乡。总算王莽念其出使有功,将其子封为伯作为回报。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王咸是在王莽新朝任职,并被王莽亲选为出使匈奴的大使,而且还为此而送了命。这与鲍宣与王莽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反对的,虽然王咸的名声是因举幡援救鲍宣而获得。

2,鲍宣

鲍宣,曾做过多种低级官吏,两度因病去职。哀帝初,为大司空何武提拔,推荐宣为谏大夫,以后平调为“豫州牧”。一年后,为丞相司直郭钦劾奏为政“举错烦苛”,行为不合礼法,被免职。“归家数月,复征为谏大夫”。 

是时,外戚擅权已有显现,哀帝祖母傅太后和成帝母亲丁太后不仅自己俱称尊号,而且封爵亲属子弟。丞相孔光、大司空师丹、何武、大司马傅喜等有异议,招致傅太后恶感,皆被免官,丁、傅两姓子弟在宫廷中越加得意进位。哀帝是个昏君,不问政事,私幸董贤。

如此种种,引得鲍宣不满,同时也是谏大夫的职责,于是慷慨进谏,此上谏书就是著名的“七亡七死”书,书中痛陈百姓有“七亡”、“七死”的苦楚,同时具体要求“急征”傅喜、何武、师丹、孔光、彭宣等人,更为大胆地是,书中直斥哀帝:“奈何独私养外亲与幸臣董贤,多赏赐一大万数”?

“七亡七死”书,取的是“七体”文,自枚乘《七发》而后,成为当时一种流行的文体,其他著名的“七体”文有傅毅的《七激》、刘广的《七兴》、曹植的《七启》、张协的《七命》等。此文无甚特色,但文中“七亡七死”的尖锐指陈和对哀帝的大胆指斥,此文为鲍宣当时以及后世赢得了广泛持久的名声。

哀帝因鲍宣是名儒,总算格外优容,没作理会,对其上书也同样置诸高阁,不加理睬。第二年哀帝重召孔光并免孙宠、息夫躬等人,那应该不是因为鲍宣的上书,而是因发生地震和日蚀。鲍宣却乘热而进,又上书,对此“天人感应”现象大作文章,除了没提百姓的“七亡七死”外,其他内容仍照旧。 

因有“天象”摆在面前,哀帝也不得不从天而动,于是接纳鲍宣所言,召回何武、彭宣,并任鲍宣为司隶。哀帝之时,将以往的司隶校尉改为司隶,官阶比照专为“举不法”的司直,但事实上还是要比司直低[9]。

“摧辱宰相”事,就发生在鲍宣任司隶之后。

因太学生一闹,鲍宣逃过一死,带刑举家迁徙至上党长子,就此结束了从政生涯。

鲍宣远离了宫廷政治,宫廷政治的变化却没有放过他,几年后王莽执政,“诛诸豪桀及汉忠直臣不附己者”,何武和鲍宣等人皆遇害。鲍宣不是直接被杀,而是被捕系狱,在狱中自杀的[10]。

鲍宣本不是权臣,只是言官,何况早已因罪迁徙远离了朝廷政治,为何王莽还要追杀?因为鲍宣虽平民虽在野,可仍心念念于宫廷,而且他是大儒,有师承家传,有门徒弟子,这样就既能以舆论影响,又能通过自己的弟子干预实际政治,他的声望已在太学生闹事时显现,这应该就是王莽不放过他的原因。

对鲍宣的评价如何?

班固:“春秋列国卿大夫及至汉兴将相名臣,怀禄耽宠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节之士于是为贵,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王、贡之材,优于龚、鲍。守死善道,胜实蹈焉”。显然,在班固看来,鲍宣是“清节之士”,但“能自治而不能治人”,能自善其身却不是经国治世之才。所谓“实蹈”,也就是举措多少有点迂的。

然而,鲍宣在后世的名声却很大,这不仅来自子承父业、孙继祖业,所谓“三代司隶”,更由于鲍宣妻子的德行而使其增光。鲍妻在历史上的名声,可说不小于鲍宣,在民间的声誉更且超过之。鲍宣有传,鲍妻也同样有传在《后汉书》,而且列于“列女传”中的第一位[10]。

鲍宣妻桓少君是其老师的女儿,这位儒师可能出于爱弟子之心,见鲍宣清苦,特别以女儿嫁鲍,而且送嫁妆厚礼。鲍宣为此而不悦,怕生于富骄的妻子无法在自己的贫贱之家习惯。鲍妻却能欣赏丈夫修德守约之心志,于是退还自家华美服饰,短布粗衣,与丈夫“共挽鹿车”回家,“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因此,在历史上,鲍宣妻并不比鲍宣的名声低,在民间,鲍宣妻更是摆脱了依附而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可以说,已不是妻以夫贵,反是鲍宣父子因其而得以名传[11]。鲍宣的历史地位,是因为上书直谏的忠直和那份著名的为民请命的“七亡七死”的上书,是因为以后的不为王莽所用反为王莽所害。不过,对后者,我们今天不会再囿于汉家立场,对王莽还需要重新评价,如此,在这一点上以往对鲍宣的赞扬就要打折扣了,而鲍宣妻桓少君的赞誉却是稳定的。

3,孔光

孔光字子夏,孔子十四世之孙。曾伯祖孔安国、祖父孔延年皆以治《尚书》为武帝博士,父亲孔霸亦治《尚书》,昭帝末年为博士,宣帝时为太中大夫,为皇太子讲经。孔霸为人谦退,不好权势,辞让宰相位,元帝由是对其更为敬重,赏赐甚厚。孔霸去世,元帝两次临吊,谥称号“烈君”。 

孔光是孔霸四子,也是其最小的儿子,年少时即通经学,成帝初举为博士,平冤狱,正风俗,救济流民,由是知名。以后先后出任尚书、仆射、尚书令、光禄大夫,在朝廷中枢十余年,深得汉成帝的器重。孔光是个会做官的人,也有自己的为官处世原则。对上不希指苟合,但也不强谏争,外有流言,则尽人臣责尽量掩盖。荐举他人,则唯恐其人知道。在家与兄弟妻子闲话,从不谈及朝内政事,甚至家人问及宫廷中长什么树木,孔光也不回答。孔光虽贵为帝师之子,又少时通经,做官多年,却不结党友,自守自律。孔光历成帝、哀帝和平帝三世,两度为御史大夫和丞相,以后又高居大司徒、太傅和太师,本为大儒,其弟子中多博士、大夫,见老师居高位,都想依靠其助力,可孔光始终无所荐举,弟子中不少人怨望。

多年为宦,孔光也有过挫折,一次是选太子,孔光与丞相翟方进、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等人意见不合,特别是与两位太皇后和成帝的意向不合,结果去位,被贬为廷尉。 为时不久,孔光又被起用,并在成帝临死前受任丞相,受封博山侯。哀帝即位之初,君臣相处尚好,孔光还受封千户。其时外戚势力渐长,为哀帝祖母傅太后干政事,孔光多持异议,为傅太后所忌,不久哀帝下旨,罢其丞相、博山侯位归家。这一次孔光算是彻底去官回老家了。 鲍宣上“七亡七死”书,也就在这以后的事。

孔光以后的复出,与鲍宣的上书可能有关,但即便有关,关系也不会很大,更重要的是,孔光去后替代其任职的三任丞相或死或因数度谏争,都为傅太后和哀帝所不满,朝廷中的一般议论也以为不及孔光。这样的局面之下,于是孔光又被起用,先光禄大夫,复御史大夫,最后官复原职,复为丞相和博山侯,又为大司徒。

哀帝死后,王莽为大司马,立幼年的中山王为平帝,由其执掌一切。王莽因孔光是旧相名儒,广有名声,加上太后又敬重,对孔光甚为礼待。可眼见着王莽权势日盛,孔光忧惧万分不知所措,于是上书乞求还乡,王莽却不接受,非但没辞去官,反而又升迁孔光为太傅,这是孔光父亲孔霸曾做任过的荣职。第二年,王莽又加诸孔光为太师,而自己也任太傅。孔光诚惶诚恐,不敢与王莽并称,常称病居家。到王莽“称宰衡”,统百官之时,孔光更为惊恐,决意称疾辞位,这才得到太后的恩准,“归老于第,官属按职如故。” 孔光七十去世,丧葬隆盛。王莽篡位后,起用孔光哥哥的儿子孔永为大司马,封侯赐爵孔家子弟多人[12]。

孔光位极人臣,生贵哀荣,可在后世的评价却不高,《汉书》本身就在孔光等人的合传后评道:“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语,其酝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虽有以“古人”之高标衡量,难以胜任的感叹,但这只是客气的含蓄,真正的要点却是,这些“服儒衣冠,传先王语”的大儒为相,只是一批“持禄保位”的阿谀之徒,从孔光一生行迹来看,这一讥刺孔光是难以逃避的。

《汉书》孔光传的含蓄,还表现在对事主的多扬少贬,或干脆只扬不贬,这是中国史书的史德传统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传统是“秉笔直书”,这就表现在写法上的“另见一章”了,事主的劣迹往往写在其他有关的任务事件上。《汉书》对孔光也同样如此处理。孔光最为人垢病的,是折节屈辱身分,礼遇哀帝的同性恋对象董贤。

后人如王夫之的评价就更低了。明清以降的通俗演义也同样如此。

 

[1] 毛礼锐、瞿菊农、邵鹤亭编《中国古代教育史》,第184页,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4月第1版

[2] 《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之鲍宣传。

[3] 《礼记·曲礼》:“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麝卵。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 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君无故,玉不去身; 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

“驰道”,孔颖达《礼记正义》疏:“驰道,正道,如今御路也。是君驰走车马之处,故曰驰道也。”

[4] 《史记·滑稽列传》

[5] 事见,《汉书·卷四十五》“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中的江充传:

“太充出,逢馆陶长公主行驰道中。充呵问之,公主曰:‘有太后诏。’充曰:‘独公主得行,车骑皆不得。’尽劾没入宫。”

[6] 《汉书·成帝纪》中,可说开篇就记述了此事: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为太子。壮好经书,宽博谨慎。初居桂宫,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

颜师古注:“绝,横度也。”

[7] 《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威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数年,迁朔方刺史,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辄举,甚有威名。再三奏事,迁为丞相司直。从上甘泉,行驰道中,司隶校尉陈庆劾奏方进,没入车马。既至甘泉宫,会殿中,庆与廷尉范延寿语,时庆有章劾,自道:“行事以赎论,今尚书持我事来,当于此决。前我为尚书时,尝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余。”方进于是举劾庆曰:“案庆奉使刺举大臣,故为尚书,知机事周密一统,明主躬亲不解。庆有罪未伏诛,无恐惧心,豫自设不坐之比。又暴扬尚书事,言迟疾无所在,亏损圣德之聪明,奉诏不谨,皆不敬,臣谨以劾。”庆坐免官。”

[8]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第十七章“刑法”,第815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5月第1版

[9] 以上所引所述鲍宣事均见《汉书·鲍宣传》

[10] 见《后汉书》卷八十七:“列女传”

[11] 如唐诗中有以鲍宣妻为题的(周昙的“后汉门·鲍宣妻”),明以后的儿童启蒙读本《幼学琼林》中列有鲍宣妻事迹,现代编撰的《东方小故事》丛书中编入了“鲍宣娶妻”故事,《红楼梦》第九十二回中也提到了“孟光的荆钗布裙,鲍宣妻的提瓮出汲”,宋代或元代曾有戏剧《鲍宣少君》,可惜剧本已失传。

[12] 见《前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中的孔光传

 

《自由写作》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