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被曝找枪手已三年

 

不久前,海岩被爆找枪手代写引起文坛哗然,不过海岩最终用厚厚的一沓手稿证明自己的清白。昨天(25日) ,80后作家的领军人物韩寒也被爆从《长安乱》之后所有的作品都是找枪手所写,这位枪手则是韩寒的好友马日拉。

网友爆料

韩寒找枪手已经三年

“在他出了三本书后,已经写不出任何东西,于是滋生了《毒》这本怪胎。从2004年的《长安乱》便开始雇枪手写书赚钱。而这个枪手正是韩寒的好友‘马日拉’同学。”昨日,一位名为“梦七上4”的网友在某论坛爆出这一猛料,文中写道:“首先从马日拉的文风来说与韩寒甚像,让人难分真伪;马日拉辞去高薪的IT界工作,在家专心为韩寒写小说。”而第三点,据该网友分析则是最关键的一点,文章中称《长安乱》虽然保持了韩寒的风格,但是不难看出与《三重门》仍有较大的差距。除了以上原因,该网友还列出了自己发现的一些“蛛丝马迹”。他表示虽然马日拉辞职为韩寒当枪手,但他并不甘心做韩寒背后的男人。于是频频在博客里提到韩寒,而且要求韩寒把他列为好友。“梦七上4”称这不仅仅是好友关系这么简单,而是存在利益关系,“韩寒怕马日拉为了出名把丑闻说出来不得不对马日拉百依百顺。”

前段时间,韩寒与某公司的合约纠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韩寒也在自己博客上详细解释了前因后果,不过这位网友却称真正的原因是那家公司看过韩寒的稿子觉得跟以前有很大差距,怕冒风险不敢出版。“而那些稿子正是枪手马日拉所写。虽然马日拉与韩寒文笔很像,但仍与韩寒有一定差距。”此外,文章中还爆出当年马日拉写完《长安乱》想自己出版,结果被别人退稿,只好又转交给韩寒,然后出版。

这位爆料人在爆料韩寒找枪手的同时,还顺带“爆光”了郭敬明:“郭敬明在出版《岛》系列书的时候,他很多文章都是他工作团队的人写的,为了销量,署名为郭敬明。”

友人回应

路金波:

马日拉水平不够做枪手

韩寒的新书依旧是著名的图书策划人路金波一手“操持”的。在听到“枪手”一说后,惊讶地哈哈大笑说:“现在‘作家’是越来越多了,都想象力十足啊!再说,以马日拉的水平,恐怕还够不上当韩寒的枪手吧!”至于马日拉其人,路金波说:“马日拉、韩寒和我经常一起踢球,没什么神秘的!又不是什么名人,怎么会出来亮相。”据路金波说,韩寒的《光荣日》和以前作品相比,融入了更多的矛盾与冲突,文笔显得十分老到。

郭敬明:

我从没遇上什么“枪手”

面对网友爆料自己“很多文章都是他工作团队的人写的,为了销量,署名为郭敬明”。郭敬明显得不屑一顾。当记者联系上他时,他说:“我从来没遇上有关‘枪手’的事情。”对于“老对头”韩寒遭遇的“枪手”说,郭敬明语气十分冷淡地回答,“不知道。”

 

谢  泳:高考最大的受益者是谁

 

记得三十年前,在我们山西县级中学里随处可见一条标语:“同学,记住你的身份是农民。”这条标语现在想起来仍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

今年是中国恢复高考制度三十周年,因为这一举措开启了“文革”后中国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刚性制度,特别是废止了以出身和成分约束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习惯,所以高考制度的恢复,几乎是近三十年来惟一没有争议而得到社会各阶层认可的改革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由举孝廉、重门阀再到科举制度的成型和完善,社会精英间的流动秩序本来早已形成,特别是科举制度的完善,为社会下层人士向上流动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潘光旦、费孝通和何柄棣等人关于科举的研究都证明,至少明清以来,社会下层通过科举上升的渠道基本是畅通的,历朝平民出身的进士比例相对较高。晚清新学制度建立后,现代精英的出身以学校毕业(包括留学)为基本标志,新学校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但因为新学校制度以现代多学科制度为基本教育目标,事实上加大了教育的成本,反而使教育的普及程度受到了影响。科举时代,读书人承担的教育成本在城乡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相对单一。也就是说,在科举时代,中国的读书人大体是平等的,或者说读书的基本条件没有本质差异。但新学校制度建立后,城乡间读书人的差别立刻显现,而且越往后越大。到了1949年后,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形成和完善,中国农村和城市间的鸿沟,对于平民来说,基本不可逾越。所以在“文革”前十七年的教育制度中,虽然农民和市民在表面的高考制度前享有同等权利,但事实上,农民和市民的不平等非常明显,一个基本事实是改革开放前,中国县级以下基本没有高中,这一现状至今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也就是说,中国的农民在享受教育资源方面和市民完全不在一个层面,基本没有公平可言。对中国农民来说,高考从来都是以改变身份为第一追求目标,追求知识是次要的。那时山西县级中学里随处可见的那条标语,就是借以鼓励乡村学生用功高考改变命运。

1966年高考制度停止后,社会阶层间的上升渠道,在出身和成分为基本确定前提下,一般是通过参军、劳模(各阶层间的杰出代表)为基本上升通道,特别是对于出身和成分居于劣势者(地富反坏右)更是如此,有成分论但不唯成分论基本是一个口号,在事实和经验中只有特例,没有常例。

高考制度的恢复,至少在初期,其实并没有更多考虑农民的利益,这一制度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城里人,对农民来说,只不过是在死路中多少有了一点点活路。就是在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一年内,北京考生的录取比例就不是一般地方能相比的,林乎加主政北京时期,还特别在落选北京考生中招收了一批走读生,这一制度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市民。

恢复高考制度,无疑迈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但对于这一制度恢复初期的历史事实还需要进一步清理。

首发南方周末

鄢烈山:哪是“基层政权治理危机”这么简单

 

对于山西洪洞县曹生村的黑砖窑事件,一些论者说,它凸现了我国社会的基层政权治理危机。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与“非法用工”之类令人愤慨的掩饰性辞令完全不同,但是也太简单太幼稚太年轻了。

所谓“基层治理危机”,通常是指乡镇与村两级。这个问题确实存在,而且相当严重,这是一个社会转型的问题。一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公社体制转向市场经济时代,过去那一套由户籍限制和集体生产管理的模式失效了,怎样用自愿合作和村民自治来取代;二是从农业经济向城市化、工业化过渡,青壮年出外打工,村庄“空洞化”,加上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财政支持出现问题,基层政权治理的人财物各方面都遇到新挑战。这是历史的必然,是一个探索与发展的问题,不是道义与秩序危机。

现在一些人讲的基层治理危机,实际上说的是基层社会黑恶化,有些地方无法无天,以致出现了黑砖窑这样伤天害理严重践踏人权的惨剧。如果以黑恶化、邪恶化为治理危机的标志,那么,显然不是基层政权才是如此。

洪洞县黑砖窑事件的真相已逐步揭开,窑主王兵兵的后台不只是他当村支书和县人大代表的老爹。县国土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派出所的警察都难逃干系,是利益链上的环节。6月20日,许多权威媒体报道称,山西洪洞县纪委已开展大规模调查官员,渎职的公务员将都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记者却“碰”见负责办案的县纪委干部上班时间不办案,而在关门打牌“放松”。这已是县级部门了。很自然,人们会问,县级党政机关的许多干部怎么这样没良心呢?

6月19日《人民日报》“政治新闻”版刊载了比洪洞县黑砖窑更大规模更高级别的草菅民命的案例。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去年11月25日,云南曲靖一煤矿发生爆炸,造成32人死亡。这家煤矿早被列入关闭名单。县里竟然弄虚作假,搞“置换关闭”,用另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矿充数。这种现象有多少?一查,全县竟有25个!——这就是古人所谓的“灭门知县”吧,而且“灭”的不是一家两家。这些丧尽天良目无法纪的家伙是怎么当上县官的,难道不应该追问一下吗?这么一问,显然就不是“基层治理危机”了。

事实上,这些年仅我们知道的“凸现”治理危机的案例,早就不限于基层政权了。比如,沈阳的“慕马”案、安徽省的王怀忠、肖作新案,都是市级省级的;湖南郴州的住房公积金和上海的社保基金,这些所谓“惊天大案”……无不令人扼腕,哪是什么基层的问题?

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直言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谁都知道腐败在当下几乎是弥漫性地无孔不入,哪个领域敢说没有?至于黑恶化,省级高官雇凶杀人也出现了。这就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严峻现实!

正视这一点,我们才能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政治文明的危机感和使命感。

方向其实已十分明确,这就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观。最急迫和重要的我想就是,真正依法保障人权,真正去搞“四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而首先的首先,是不遮丑不隐恶,让正义得到伸张,以正压邪。比如,这次山西的黑砖窑事件如果不是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与受害人家长一起暗访并曝光,还不知有多少奴工要继续受煎熬!

和菜头:给谣言时间就是给真相时间

 

和菜头  知名网友

6月24日再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立法机构为了保证突发事件中的消息准确真实,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法规条款有多大操作性却很可疑。

法规之所以是法规,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应该人人都能遵守。如果法规设立出来,却无人遵从,无从遵守,那么反而伤害了法律的威严。从技术上来说,中国有超过4亿部移动电话,8亿部座机电话和1亿以上的网民。任何一部电话,任何一个网站,任何一个博客都是独立的信息源。如何可能对它们全部进行控制和筛选?更别说拥有上亿用户的聊天工具QQ和IM(即时信息)了,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在上面即时传播讯息。

以新型网络电视Joost为例,它以邮件邀请作为发展用户的方式。不到72小时,全球的各大邮件服务器上的主要内容都是Joost邀请函,如同巨浪洪涛。而Joost的服务器立即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并在全球用户的访问下崩溃。这可以看成是网络信息传播的典型例子—由于每个人都是独立信息源和接收源,因此,今天的信息传播类似病毒传播,爆发性地在极短时间内遍及全球。

我们已经身在这样一个时代里,世易法移,立法者应该去适应世事,而不是闭门造车,甚至是逆潮流而动。现在,没有那么多“单位”,没有那么强有力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监控每一个公民的所有行为,从上班喝什么茶到下班吃什么饭。我们说今天是“信息时代”,那么多少应该理解信息时代的内涵和特点,针对时代特点更换理念,以跟上人类社会的发展。

自上而下的禁止已经在技术上成为不可能,那么明智的做法是变一下思路。谣言之所以能得到广泛传播,因为它需要小声,需要耳语。人们总是对禁忌之事充满了好奇,这是人性使然。禁绝只能使得禁绝之事更为猖獗,历史上已经有无数事件证明了这一点。试问:历史上的哪一本禁书真的再也看不到了?如果这种方法真有效,那么哥白尼的日心说我们今天应该并不知道才对。

反过来,如果任何信息都可以暴露于阳光之下,接受众人的评判,那么谣言就没有藏身之地。因为求真也是人的本性,在真和假之间,人们毫不犹豫地会选择前者,人们对任何愚弄欺骗的尝试都充满了愤怒。任何信息出笼之时,它们都有一样的重量。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众人会去反复称量,改变了信息的重要性,让真实的信息沉淀下来,把飘浮在上面的谰言剔除,并且迅速遗忘。大家需要这点时间,给谣言时间就是给真相时间。

有了这种选择和甄别的机会,那么大众才会把这种信息当成是“自己的”,因为里面有他自己的判断和研读,并且会自觉地去维护这种真实。有了真假在阳光下的对决,人们才会珍惜真相,印象深刻。不站在擂台上做过生死之搏,那么活下来的真相也就没有任何生命力。正如疫苗本身是病毒一样,我们无法一下子全部消灭所有的病毒,那么不妨用疫苗来激发肌体的免疫能力。

禁言是谣言滋长的温床,而公开则是谣言的末日。这个道理从古到今有无数人说过,也有无数例证,但是,越是浅显的道理,似乎也越是容易被人遗忘。

熊培云:为什么七成贪官“后院起火”

 

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政治学家哈里·波蒂(Harry Boyte)曾经写过一本书,书名就叫《后院革命》(The Backyard Revolution)。在这里,“后院”指的是生长“公民思维”与“公民权利”的家庭场院与邻里街区,而“后院革命”指的则是社区居民通过自组织把握自己生活的朴素革命,一场缔结公民共同体的新公民运动。

几十年后,中国人也多在政治层面谈论“后院”,但是人们谈的不是“革命”,而是“起火”以及如何动用“道德灭火器”做好官场上的消防。

6月23日,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重庆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总结对官员的监督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问题,并称去年官员贪污受贿七成由家眷甚至情妇经手。舆论一时哗然。

“都是女人惹的祸”。有人沿袭以往的经验给后院做卫生,认为那些搞“曲线救国”的行贿者长于迂回包抄打入后院,一旦官员“防火”意识薄弱,就难免功败垂成,引火上身。所谓一位廉洁的干部背后有个“廉内助”,而贪官背后有一批“贪内助”,长期以来,在总结如何反腐败时,人们总免不了要画出几张“夫人反腐”的路线图。比如,邀请一些官员的妻子参观监狱,或者让她们与“另一半”签订防腐协议。

然而,在这个“成也后院,败也后院”的简约逻辑中,我们却吊诡地发现“问题转移了”——原本法律和制度层面要解决的问题,却变成了枕头上“妇吹夫随”的家庭伦理问题,变成了如何相夫教子的道德问题。我们曾经反对的万恶的“糖衣炮弹”,到今天原来多半是从“后院”里偷着运进来的。

一些人认为,在这“两院制”的腐败格局中,似乎是后院首先禁不住院外的诱惑,最终导致前院沦陷;或者说后院对前院有否决权,可以做出献身腐败的终极决定,而前院只能举着公章惟命是从。然而,一个浅显的事实是,如果前院不“纵人放火”,后院又如何烧得起来?

所以,我们宁愿相信有关“贪内助”的表述仍不过是传统的“祸水论”的某种延续。显而易见的是,在这根贪腐链条中,真正起火的是不受约束、不被充分监督的权力,而不是代收贿赂的家眷或情妇——在更多时候,她们不过是腐败官员的隐形钱包,或者说是腐败高速公路上的收款员。

后院起火了,而且后院起火的八卦让大家都知道了,事已至此,有些腐败官员觉得自己挺无辜,很委屈,觉得自己原本是进步青年,却被“反动女人”拉下了水。可叹这些人不恨自己曾经一手遮天、无拘无束的权力,只知痛恨附庸其上的女人。如山东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矫智仁所抱怨:“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的妻子一半。”言下之意,自己是被老婆拉下水的。然而,如果官员不将公章带到自己卧室里招财进宝,官太太又如何能和行贿者“私通”有无?显然,这里的“后院起火”,不是官太太给官员戴绿帽子,而是官夫妇给公章戴绿帽子,是他们里应外合背叛了本应公正无私的权力。

谈到“巡视组”的作用,刘锡荣说,“巡抚的素质很重要。如果巡抚是海瑞,下面的人自然不敢造次,但如果是和珅,那就很难确保地方政府的清廉了。”此话不假。然而有目共睹的是,在官场上能像海瑞那样临死连棺材都买不起的官员毕竟是少数,当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恐怕多数人还是要争当和珅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

70%后院起火,使如何打造“阳光后院”再次被人们提起。然而面对种种“前腐后继”的制度性腐败,眼下最重要的显然就是让阳光能够照耀到权力,让权力不在黑暗中操弄。当权力不再被乌云笼罩,当乌云不再遮遮掩掩官家的后院,其实后院从来就是阳光的。从这方面说,如果我们需要一场中国式的“后院革命”,仍是要从规范权力开始。

邵  建:走出老太太式的爱国主义

 

素无兴趣关注娱乐圈的是非,但最近网上两件性质类似的事,便不免让我饶舌几句。一件事有关刘德华,说他拒绝参加《同一首歌》正在策划的“英雄母亲”特别节目,因为刘的拒绝,很多人感到“太意外,也太让人失望了”,因此声讨“刘德华,你凭什么对英雄母亲说不?”另一件事是章子怡要去美国拍戏和为京剧《梅兰芳》培训,因而表示自己无法出席已经答应过的上海电影节。于是,一位上海市民吴老太致电新民网表示自己“感到非常愤怒”,并指责章子怡“不爱国”。

我当然不知道这两件事的个中原委,我所针对的只是以上对这两位明星的指责。也许这两人的确有其该指责的地方,但我反感这种道德高调的指责。刘的不参加和章的不出席,首先是他和她的个人权利,他和她至少有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自由。如果这种选择并没有伤害其他人的利益,我们只能尊重,哪怕我们不满意。如果确实有利益上的伤害,那么,批评就在这个层面展开,也不必道德升华。道德批评的不公正在于,当你居高临下地批评对方时,你已先把自己放在了某个道德制高点上。

像以上对刘德华的指责,好像就你《同一首歌》懂得爱,甚或你自己就成了爱的化身,以致别人还不能不应和你。爱固然是一种善,但不能因为对方没有做到你要求的善,就可以扣帽子。至于“刘德华,你凭什么对英雄母亲说不”,这就如同绑架“英雄母亲”对刘德华进行道德胁迫。善是一种价值,但善不能置于权利之前,除了你这样要求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权要求别人放弃他自己的权利来服从某一种善。古人有句很好的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有时更要强调的是:己所欲亦勿施于人。这句话说白了:好事可以自己做,但不能逼着人家做。

下面的章子怡性质类同。你可以自己爱国,但不必逼人爱国,因为爱国不是逼出来的。何况出席不出席一个电影节跟爱国不爱国有什么关系,为何要提升到这个高度?多年前作家谌容虚构过一个“马列主义的老太太”,今天却出现了一个真实的“爱国主义老太太”。两者的相同点是,前一个老太太不懂什么是马列,后一个也未必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以是否出席电影节作爱国的衡量,既无道理又很狭隘(媒体居然如获珍宝,广为报道)。章是一个演员,如果她能在国际影坛上树立自己的形象,这就是她的爱国表现。按照老太太式的爱国主义,假如章又表示参加电影节,她立刻就爱国了?爱国如果这么好糊弄也未免太廉价。事实上,这就是一种廉价的爱国主义,它充斥着我们的市井,也反映了我们的爱国水平。

走出老太太式的爱国主义,首先就要走出这种表态式的爱国。以指责别人不爱国来表示自己爱国,我不妨就把它称为“表态式爱国”。无疑,吴老太是爱国的,但她的爱国是通过对别人的无端指责实现的。我很惊讶这位老太太在表达自己的愤怒时,怎么这么方便就抡起了“不爱国”的大棒。细想之下,也不奇怪。这几十年来,国人给同胞扣帽子打棒子的事情还少吗。这样的文化惯性还保留在吴老太的身上。所以,我不是和这位老太过不去,我是把她视为个案。个案的意义在于它的典型性和普遍性,吴老太式的爱国主义绝不是孤例。不信走到网上看看,骂别人汉奸由此表示自己的爱国,我想我们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吧。前段时间我在南方都市报有过一篇《骂人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因而我也被骂为汉奸。这种以伤害别人为快的爱国真的只是市井水平。因此,我们需要提升这种吴老太式的爱国,让爱国成为每个人的自律,而不要成为打人的棍棒。

中国儒家有所谓“忠恕”之说,朱熹的解释是“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爱心也好,爱国也罢,在这两点上,我们每个人要做到的是“尽己”。尽己之外,还要推己及人,亦即替别人设身处地而宽待之。这也是一种善,而且善莫大焉。

陈奎德:中国自由主义在文革中的萌芽

 

本文所探讨的文革中萌芽的自由主义,与人们常说的文革中出现的异端思想,二者的概念应当有所厘清和区隔。文革中的异端思想,宋永毅与孙大进已有专书研究,同时也有其他研究者的一些文章对此作了论列,这里不再赘述。

笔者想强调指出,当年在中国大陆,即使是异端思想,绝大多数也属于一般政治光谱的左半部分,即,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它们多数应被归类于左翼思想的范畴。这一点应当不难理解,思想的出现有其精神土壤,它与其时代的精神氛围相关,具体在六十年代的中国,它与当年官方马列毛主义的意识形态一统天下有关,也与那个时代全球性的社会主义思潮泛滥有关。有鉴于此,中国的思想者很难从非左翼的思想库中攫取思想养料。在这方面,当时中国人赖以思索的精神资源是极为单一和贫乏的。

有鉴于此,应客观看到,即使是当年中国的那些勇敢的异端思想,如湖南的“省无联”思潮(代表作是杨曦光的《中国向何处去》)、武汉“北、决、扬”、北农大附中伊林?涤西的思想、五一六思潮、清华四一四、北京中学的四三派人物,大学中的“极左派”,上海反对张春桥和周恩来的红革会和支联站,山东鲁大主义兵派中的“十月革命小组”等等,基本上都没有逸出左翼思想的范畴,大多不属于自由主义的范畴。

即,在当时的中国,自由主义固然是异端,但多数异端却并非自由主义。

自由萌动

本文要强调的是,即便在上述极为艰难贫困的精神环境中,自由主义的幼苗仍然在文革中的大陆萌动了。这是一桩精神的奇迹,也是自由主义赋有超绝顽强生命力的见证。

文革中自由主义萌动这一精神事件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连接毛氏中国与后毛时代之间的鸿沟的精神枢纽。它是催化中国近二十多年来的变迁以及即将降临的更大变迁的精神动力。它是跨越1976年四五事件到1989年六 四事件到九十年代自由派新左派之争直到21世纪中国转型的隐形桥梁。它是中国纳入世界主流文明的精神轨道。

探索中国文革期间萌芽状态的自由主义,受限于两个基本困难,一是此类思想深埋于地下,未曾公开化,原始资料严重匮乏;二是在当时的资讯以及精神条件下,浮出水面的此类思想往往隐藏在官方话语之中,殊难剥离、梳理与整合,大多是只鳞片爪,漫无系统。但是,即便如此,有心人倘若仔细抽丝剥茧,寻绎踪迹,仍然可以看到一条时隐时现的自由思想潜行的脉络。

文革里萌芽的自由主义,渊源于自由主义与基本人性的契合,渊源于对中国当年物质与精神恶劣状况的反应,渊源于外部思想的闪电击中精神荒原产生的激荡。具体而言,是由于两大基本因素的刺激,一是自发的因素,二是来自历史的精神传承和域外零星思想的传入激发。

自发的因素,植根于对苦难现状的怀疑和否定,植根于在人人自危的政治环境下的个人利益的直觉,植根于在普遍恐惧下的换位思考,导出妥协的需求和权利的觉醒。简言之,源于人性本能的反弹。

历史的精神传承和域外零星思想的传入,则因为以外来思想资源对照现实,引发了深度的心智共鸣,扩展为广泛的理性思考,从而得出了自由主义或近似自由主义的思想成果。

本文限于篇幅,不可能全面讨论文革中自由主义萌动的全貌,只拟从如下几个关键性的脉络和人物切入,描绘并阐述其概貌。

1)对等级制和血统论的反弹:人的尊严与众生平等——“个人”的发现——人道主义、人性论的破土而出——人权理念——遇罗克《出身论》[1]的核心。

2)对失败的公有经济的反弹:触目惊心的懒人社会和赤贫状况——从命令经济到市场经济、《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2]——顾准的思考——杨小凯等(关于产权)的思考。

3)对秩序失范、对国家恐怖主义的反弹:从革命民主主义到法治主义——法治观念的萌动——李一哲大字报[3].

4)对政治迫害泛化的反弹:人人自危——囚徒困境——权利法案(含产权问题)——宪政思想——普遍宽容——从杨曦光到杨小凯的心路历程[4].

一、《出身论》:文革中国的人权论

众所周知的遇罗克《出身论》,虽然使用了一些当时流行的语言,但他与当时那些洋洋大观的“理论体系”都不相同,它们之间在根本上毫无关系,他的思考带有根本的性质,即:人道的性质,人权的性质,平等的性质,自由的性质。他思考的出发点与当时时髦的思想根本上不在一条轨迹上。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拨开其文章表面的文辞,拨开他自称的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出身论》就是当年中国的人权论,就是赤色烈焰遍地炙烤的中国大地底下喷薄而出的清凉自然的自由主义言说。因此,虽然缺乏严谨的自由主义的学术语言包装,但遇罗克,在思想上是当之无愧的应归属于1957年以及1949年之前的中国自由主义脉络之中,他是他们的毫不逊色的精神传人。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国流行的两幅对联,被称为“血统论”。

在中国大陆,自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九年整整三十年间,共产党实行着一种堂而皇之公然宣告的等级贱民制度——成分论:国家政权以阶级出身对国民进行等级式划类。“出身”,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人们头上,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在人们心上,阴霾、流血永无止期。中国人,无论长幼,都在阶级路线的名义下被分成了三、六、九等。而那些先天的“贱民”,从识字开始,就对填写各种与出身有关的表格,有一种天生的抗拒与恐惧。在一生中,他们遭遇了无数障碍:参军、招工、“提干”、求偶、进大学……一代又一代,像一群吃草的动物,天性驯良、柔弱,离群索居。在众人面前,他们总是保守沈默,不愿谈说自己的亲人,甚至回避自己。渗透一切的国家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强力灌输下的日常生活,学校、单位,街坊…点点滴滴,早已教会了他们认明自己的身份:即,异类,卑贱者,准专政对象的下等身份。等到文化大革命起来,就又多出了一个称谓:“狗崽子”。他们的一生无所期待:没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没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没有写作发表的权利,没有发展自己兴趣和施展自己才能的权利,……只有绝望,只有看不到头的黑暗的隧道,漫长无尽。正义、平等、自由、良知、爱情,事业,幸福,对他们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这一划分及其造成的社会氛围,从50年代至60年代逐步强化,至文化大革命初期达到顶点。从半遮半掩的档案内部划类,走向赤裸裸的“红五类(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和麻五类”等公开的侮辱性分类。这种出身歧视导致的最极端后果,则是发生在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的对黑五类及其家族进行的大屠杀,甚至吃人。

在这种恐怖和高压的氛围下,遇罗克的长篇文章《出身论》破门而出,笔锋犀利,逻辑谨严,情感充沛,严正抗议并激烈批判出身歧视,激起了广泛的反响。激发出了被压在社会底层的“贱民”们的权利意识。

遇罗克在《出身论》中指出:“在表现面前,所有的青都是平等的。”“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利,我们一概不承认。”在他的另一文章《谈鸿沟》中,他更是明确宣称“无论什么出身的青年,都应该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虽然在其文章中,他所使用的术语还难免带有时代烙印和马克思主义痕迹,但其文的核心宗旨,清晰明确,是呼唤平等与尊严,是吁求基本的人权。这在当时的中国显然是离经叛道的。作为一个意识形态笼罩一切的极权国家,统治者是以(无产)阶级的名义进行统治的。阶级路线、阶级斗争是他们窃取政权的理论基地,也是他们在统治权术上“一抓就灵”的通灵宝玉,万万动摇不得的。由于这个根本原因,“血统论”虽然遭到中央文革的批判,但那只是层权力搏斗中的权宜之计。有鉴于此,人们注意到,到后来,“血统论”的始作俑者,一律无事,全部豁免。但《出身论》的遭遇就完全不同了,文章很快被中央文革打成了“大毒草”,而作者遇罗克也终于因此而以身殉道。

在对待《出身论》的根本立场上,当时中共内部激烈权斗的两派——文革派与反文革派——实际上并无二致。

遇罗克最主要的思想贡献,就是在铁桶一般的封闭中国大陆内部,开启了当年的异端思想——人权意识,这是自由主义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当大批的黑五类及其子女,仅仅因为出身而死于无妄之灾时,当遇罗克自己也饮弹死去时,《出身论》的出现和传播,在中国历史上践踏人权最黑暗的年代,竖立起了中国人权意识的里程碑。

二、顾准:私有产权与市场经济观念之兴

经济学家和思想史学者顾准的思想贡献,首先是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神圣不可侵犯的条笼罩一切的时代第一个在中国提出实施市场经济,今天看来,也许是卑之无甚高论,然而在四十年前的毛泽东中国,在毁弃私有制的信条笼罩一切的氛围下,却是石破天惊之言。此外,他也是第一个在中国提出市场经济必须要有上层建筑法律体系相配套的人。他在研究葡萄牙、西班牙现代化起步早于英美,却被英美远远抛后的历史教训时,已经内含现在人们常论及的“要好市场经济,不要坏市场经济”这一重要主张。换言之,对顾准而言,首先是一个市场经济有与无的问题,其次还有一个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的问题。他的思想之触角,不仅涉及了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私有产权的问题,同时也模糊的意识到了英美的普通法体系与欧洲大陆法律体系、拉丁语系法律体系对市场经济的不同作用。

作为思想者,在文革的艰困条件下,顾准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过自己独立思考而获致的见解。这些见地,在今天也许并不那么惊世骇俗,也许其中还有其不确切不规范之处,但是,在他那个时代封闭的中国,可谓石破天惊,言人所未言。这些问题,诸如中国为什么没有如同希腊罗马那样,发展出来作为欧洲文明滥觞的城邦共和制度,而是形成了几乎牢不可破的东方专制主义传统?中国的“史官文化”传统是怎样形成的?什么是“史官文化”的本质以及应当怎样对待“史官文化”?在革命胜利以前生气蓬勃的革命理想主义为什么会演化为庸俗的教条主义?中国共 产党夺取政权的革命取得成功、“娜拉出走以后”要采取什么样的政治经济体制才能避免失误和赢得真正的进步?……等等。所有这些,都是长期困扰中国知识份子的问题。顾准抓住了它们,陷入长期的孤独的思考,并对它们一一做出了自己的解答。

顾准暗夜中的独立探索,其思想特质带有明显的自由主义色彩,以致不能为当时中国绝大多数人所理解。他是一位孤寂的先行者。然而,不容否认,他的思路,却为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的经济体制变革开掘了思想的先河。

三、李一哲大字报:法治主义的滥觞

“李一哲大字”是文革中第一农业篇对民主与法制的探讨,在实质上,它主要涉及了自由主义关于法治的一些基本思想。这一思想成果,是在批判了中国共 产党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观念后获得的。

李一哲大字报是批极左的,虽然其术语还带有中共话语系统的特点,但其核心,是从西方民主法治观念出发的。李一哲大字报是文革后期对纷纷乱世、对运动无休无止、对人人自危的社会状况的厌倦情绪的反映,在当时颇得人心,流传甚广,影响很大。它为结束文革作了思想准备,也开启了随后的“四五运动”、“民主墙运动”的先声。

七十年代是中国社会变化最关键的转折时期。经历了六十年代后期的政治社会动乱和经济萧条,特别是一九七一年震惊全国的林彪事件,许多当初文革的热情参与者对现行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大规模的抗议行动和独立的民主思潮实在是自那一时期产生。七九到八一年的民主墙运动不过是七十年代的运动从地下走向公开的结果。

下层人民政治反抗与上层领导政治斗争之间的关系是个非常微妙但又非常重要的问题。个中妙处,存乎一心,局外人极难体会。尤其是在七十年代,共 产党高层有意于改革或比较温和的一派经常将下层人民的不满情绪作为自己的政治筹码,而下层运动的活跃分子在经历过文革之后总能通过某种方式与上层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系,同时也不断地利用上层之间的矛盾来争取更多的活动空间。“李一哲事件”是个典型的例子。王希哲描述了当时主政广东的赵紫 阳如何采取了迂回的方式,以开展大规模批判李一哲的方式,使大字报广为流传,使作者们获得意料之外的影响力。直至今日,这种上下层间的微妙关系,仍然在中国的民主运动的策略及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人们对文化革命中大规模的政治迫害的愤怒以及对当时社会分配不公平的不满,成为了七十年代民主和抗议的基础。这也是将“李一哲集团”结合在一起的因素。在七九年获得平反之后,随着共 产党上层路线的变化、改革的开展,“李一哲集团”便也出现了无法挽回的分裂,大字报的三位作者也各自走上了不同的人生之途。

然而,李一哲大字报所激起的思想波澜,它对中国法治主义崛起的贡献,将长久留在二十世纪中国的政治思想史上,成为该世纪中国人的精神遗产之一。

四、从杨曦光到杨小凯:从革命民主主义到自由主义

1968年,杨小凯的《中国向何处去》,横空出世,风行全国,震动京华。不胫而走的异类文章,使他遭受了十年的牢狱之灾。《中国向何处去》带有南斯拉夫理论家吉拉斯(Milovan Djilas)的《新阶级》的思想烙印,也混杂有马克思早期思想以及马关于巴黎公社的原则等因素。是文革中革命民主主义的代表作。

但是,随着他对文革反思的深入以及其他思想资源的影响,随着杨曦光更名为杨小凯后,他后来写道:“我在文革时写的‘中国向何处去?’中推崇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包括直接选举官员、取消常备军、取消高薪等等。而实现这种民主的手段却是激进的革命手段——‘推翻中国的新特权阶级,砸烂旧的国家机器。’”然而他经过长期苦思力索,成年后,他已认识到“革命民主主义与现代民主政治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对立的东西”了。他的思想基地已然转换到自由主义了。如果粗略地说,当年他关注的价值核心是社会平等和大众民主的话,那么,后来他的价值重心则变成个人自由,变成权力平衡了,换言之,如何实现宪政成为他政治思考的中心。这一转折与他对西方政治史、中国历史以及对文革的长期思考有关,同时,也与他对经济学的研究有关。

作为一个文革的亲历者,他认为文革把“人民”的土匪本性一面暴露无疑,因此中国社会才在文革后期有一种“油然而生的反革命情绪”。

文革中社会秩序荡然无存,各种派别“你方唱罢我登场”,走马灯似的崛起和衰落,恐怖气氛蔓延全国,人人不能自保,任何人都无法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最后就连写进党章宪法的毛的接班人天天被祝祷“身体永远健康”的林彪也死于非命。这使绝大多数人醒悟到:反对对他人施加政治迫害,同时也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保障。于是,对制度性的人身权利保障成为健在的强有力的社会心理。这二者,只有宪政制度,只有法治,才可能办到。在这方面,杨小凯领悟很早,他是倡导中国宪政最早也是最力者之一。他赞扬英国的光荣革命,强调权力分立与制衡,提出设立人身保护法案,取消反革命罪,禁止任何政治迫害,修改宪法,实现政教分离;他十分关心中国的政治改革,指出后发国家不应该只学先发国家的技术,也应该学习制度。杨小凯提倡宪政的两大理由是,第一,为了经济改革,为了好的资本主义、避免坏的资本主义。第二是,专制制度是建立在不断的政治迫害之上的,唯有实行宪政才能结束政治迫害。

杨小凯在以后谈到政治秩序的重要性时,已经是典型的自由主义口吻了:“从中国孔子的学说到当代政治学都指出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比生产力发展的确更重要。英国的发达是因为自光荣革命建立代议制、两党制,内阁制后三百多年没有政治动乱,美国的发达也是因为她有民主制度保证其二百年长治久安。中国不要有二百年不断政治动荡而中断,不要任何政治家去强调经济为中心,经济一定会世界第一的。但政治不动荡非有结社自由,政党自由,自由选举这一套民主制度不可。从这里而言,唯生产力论是极端错误的。而建立一个公正和禁止任何政治迫害的法治和民主的社会才是长治久安和经济发达的根本大计。”

他后来指出:“一九六六年八月到一九六八年的文化革命是一种政治学中所说的革命,它的特点是,原有的社会秩序完全崩溃,原有的政府和共 产党瘫痪,社会处于半无政府状态。政治是在军队,各派政治派别之间玩出来。由于共 产党的政治控制已处于半瘫痪状态(除了军队以外),自由结社自然会发展出自由的意识形态。

这就是一九六八年初一种被称为‘新思潮’的非官方意识形态发展的背景。这种新思潮的代表人物有北京中学的四三派人物,大学中的‘极左派’,上海反对张春桥和周恩来的红革会和支联站的人物,武汉三钢派中的北斗星学社,山东鲁大主义兵派中的‘十月革命小组’,湖南省无联等等。这些新思潮的代表人物虽还没完全摆脱中共意识形态垄断权的阴影,但他们宣称中国的政体不民主,形成了特权阶层。山东十月革命小组一位人物指出‘炮打司令部’应该形成一种制度,群众组织应该容许反对司令部,不论其是无产阶级的还是资产阶级的。这种新思潮的发展说明,只要结社自由成了事实,思想和言论自由就不可扼止。如果不是中共一九六八年用残酷的暴力把造反派镇压下去,自由的思想就会从自由的结社发展出来。我认为结社和政党自由比言论自由重要得多。一旦结社自由,就会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有了一个独立于共 产党而共 产党又吃不下的政治组织,共 产党的专制政治就不可能存在了。“

五、突破时空的精神交流

1966年以前,中共当局出版了大约1,041本专供高干阅读的图书。这些“内部发行”的图书分为两类:一类是灰皮书,大都属于政治、法律和文化的范畴,主要是西方作者或苏联东欧各国的“修正主义者”所写;另一类是黄皮书,主要是文学读物。由于这两类书有特定的封面颜色,因此人们简单地称之为“灰皮书”和“黄皮书”。

在“文革”的动乱岁月里,大量这样的图书散落到普通人手里,它们很快就在学生中间成了“抢手货”,这些书籍给地下读书运动的兴旺增添了素材。

下面列出的书是一份十分独特的书目,不仅中国现在的大学生未必知道其中的书名,当时西方国家的知识份子也未必全都读过,但“文革”时期中国地下读书运动的活跃成员们却十分熟悉它们。

“灰皮书”中有10到20本在地下读书活动中特别受欢迎。其中包括威廉?夏伊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纳粹德国史》,特加?古纳瓦达纳的《赫鲁晓夫主义》,安娜?路易丝?斯特朗的《斯大林时代》,托洛茨基的《被背叛了的革命:苏联的现状与未来》,米洛万?吉拉斯的《新阶级:共产主义制度分析》,弗里德利希?A?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亚当?沙夫的《人的哲学: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马迪厄的《法国大革命史》,尼基塔?赫鲁晓夫的《没有武器的世界:没有战争的世界》,拉扎尔?皮斯特腊的《大策略家:赫鲁晓夫发迹史》等。“黄皮书”中最流行的有爱伦堡的《人?岁月?生活:1891-1917年回忆录》和《解冻》,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的《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让?保罗?萨特的《厌恶及其他》,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约翰?奥斯本的《愤怒的回顾》,萨谬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等。

仔细分析一下这个书目即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书的大多数作者,如托洛茨基、吉拉斯、赫鲁晓夫、爱伦坡、西蒙诺夫、萨特和索尔仁尼琴,实际上都是曾被共产主义运动称为“革命的叛徒”或“修正主义者”的人。他们曾经是激进的革命派,觉醒之后又开始反对革命。这种转变,在二十世纪思想史上,是一桩相当普遍的现象。

作为自由主义的精神源头,上述精神养料中,以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影响最深,夏伊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纳粹德国史》传布最广。它们促成了中国当年的少数先知先觉者对共产极权制度的深度批判以及对现代民主宪政的基本认同。

笔者作为一个中国人,记得自己在中国大陆看到《通向奴役的道路》的中文版时是1969年,其时正是“文化大革命”开始走向“复辟”的阶段。当时的一批“内部发行”的所谓“灰皮书”、“白皮书”和“黄皮书”在极小的圈子内流传,当然要靠极高的直觉极大的精力极广的联系网路才能搜寻到此类书籍。一获此书,笔者竟然废寝忘食,反复研读,浮想联翩;对照当时中国之社会状况,惊叹作者预见力之惊人;同时在猜测中国共 产党高层何人有此眼力和胆魄,竟然敢于在六十年代批准(在内部)出版此书?

这些书籍的传布,像野火蔓延,影响了整整一代敏感、痛苦、寻找出路的年轻人。这些影响对于激发或强化中国这一两代人的自由主义萌芽,有着不容低估的催化作用。这些人在1977年之后恢复高考制度后,相当一部分进入大学深造。八十年代以来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变迁中,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成为思想、学术和社会政商界的中坚力量,成为中国汇入世界主流文明的主要推动力。

因此,在文革“瓦釜雷鸣”的时代,自由主义的声音,虽然若隐若现,纤细微弱,不成交响篇章,不为时流看重,然而,从后来的演变看,说它是历史的先声,是未来中国的精神种子,是绝不夸张的。

注释:

[1]遇罗克:《出身论》,载1967年1月18日《中学文革报》第1期;

[2]顾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亦凡书库,1992年出版;

[3]“李一哲大字报”:指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在广州街头出现的署名李一哲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的大字报。李一哲是三位作者李正天、陈一阳和王希哲的合名;

[4]杨小凯:《中国宪政的发展》,是杨小凯1999年11月18日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举办的中国宪政发展研讨会上的发言。

参考文献:

1.宋永毅、孙大进:《文化大革命和它的异端思潮》,香港,田园书屋,1997年;

2.徐友渔:《形形色色的造反》,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年;

3.杨建利编:《红色革命与黑色造反》,美国,二十一世纪基金会出版,1997年;

4.周伦佐:《“文革”造反派真相》,香港,田园书屋,2006年。

5. 原载《文化大革命:历史真相和集体记忆》,香港,田园书屋,2007年

杨宽兴:“廉政风暴”倒计时 为最后十天的好奇

 

低调并不等同于务实,也可能意味着炉火纯青的“闷声发大财”手段。高调也好,低调也罢,除了反映掌权者的性格特点,更多地是与客观情势相关。如今,除了几个有望进入党章和宪法的新词组,就连持续高调了几十年的主旋律都高调不起来了,所谓主旋律很多时候已经只剩下对“非主旋律”的排斥和打压,而打压当然是不喜声张的。

但这次“廉政风暴”的调子却低得有点奇怪。政府既没有发动媒体造势,也没有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比政府的低调更低落的是社会的反应,除了少数媒体的简单报道,人们甚至都没留意到中纪委的通知,于是,既没有“拥护中央决定”的欢呼,也少有相关的评论。坦白地说,政府的低调是明智的,至少不会过分招致人们的注意,从而也就减少了人们的反感,自胡耀邦时代的整党算起,反腐行动已不记得搞过多少次,事实是:高调太多,收效太少。

然而,低调的反腐背后,却有一个30天的限期,这才是最令人不解之处。

“廉政风暴”并非官方的正式说法,而是几近过期的民间期待,那么,这一次,廉政风暴真会悄然降临吗?就在中央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的通知》之后不久,中纪委紧随其后发出了《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自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除了30天的硬性期限,此《规定》可以说了无新意,但我们不能不在意这个30天的期限规定。记忆中,这样的规定还有过一次,那是在1989年的6?4过后。当时,被八九民运吓个半死的最高当局似乎明白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训,为落实十三届四中全会“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做好几件人民普遍关心的事情”的会议精神,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发布通告:《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随后,8月19日监察部也发布了《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期限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要求上述人员必须在《通告》限定的时间内(8月15日10月20日)主动交代问题。从8月15日到10月20日,65天时间里,据说全国共有18030名犯罪分子自首,其中县处级干部401个,司局级干部14人,反腐运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一般民众眼中,1989年恰恰是新一轮腐败运动升级的开始,十多年前曾经发生一起轰动全国的胡建学案,涉案的泰安市委秘书长卢胶青出身高干家庭,据说他在挖掘自己的犯罪心理时就坦白地承认:六四之后,感觉这个党没前途了,也不会真的反腐败了,什么秘书长不秘书长的,不如趁着有权抓紧捞点钱。胡建学则说:到了我们这个级别,做什么都不会有人监督。

也就是说,18030个犯罪分子自首以后,后起之秀的腐败分子却放开了胆子大捞特捞。无论从数额还是普遍程度上,经验和曝光的案例都会支持1989年之后“腐败升级”的结论,否则,哪里用得到18年后再一次发出限期通告。

其实人们对腐败和反腐已经基本失去兴趣,所以,即使30天的最后通牒突然降临,也很难引起人们的关注。十八年间,一个又一个的规定和通知,一个又一个的官员落马,通知和落马官员的数量,恐怕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了,可实际效果如何,尽人皆知,反腐的承诺象一次次“狼来了”的惊呼,终于把人们的神经折磨得彻底失去了反应能力。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十八年前,很多人还相信包公能压制贪官,现在几乎没人信了,不仅如此,人们连“包公”都不再相信。

当一个在岗人员只有33人的湖北省监利县纪委年度开支就超过了310万(其中仅招待费就有100万),人们对“包公”的怀疑是有理由的。只要反腐是由权力体系自上而下的“通知”和“指示”发起,而不是赖于权力制衡制度的建立、不是赖于民间社会的参与,生活经验和政治常识都会支持我们对权力反腐效果的怀疑,实际上,政府权力的自我膨胀正是导致腐化的主要原因,因在果在,看不到制度性反腐的任何乐观迹象。

但我不能不认真看待这三十天的期限。原因是:假设我身处最高决策层,我绝不敢规定这样的期限。当我们置身这样的环境,从一张营业执照的领取、到一个孩子入学的名额,从一次研究生入学考试、到一份勉强糊口的“正式工作”,均无例外地需要求助有关人员的“职务便利”,这样的最后期限几乎意味着向整个官僚阶层宣战。一旦失败,腐败之势必将再次升级。所以,不借助民主化制度尝试和民间力量,我不会有这种规定限期的勇气。

而借助民主化和民间力量反腐的可能性,似已被厦门市政府针对PX散步的煞气腾腾的通告和山西当局有关奴工问题“非法用工”的定性所排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就算建立一套类似廉政公署的机构又能如何,就算真地启动“党内民主”又能如何?李慎之先生早就给党内民主下过断言:“党内民主,一钱不值。”民主的概念,只在国家政体范畴内才有意义。国家之下,司法制度和反对党的存在使权力制约成为可能,而在这个党的内部,目前既不可能有几个帮派、几个总书记候选人,又何谈民主?!

通路似乎已被生活经验和政治常识彻底堵死。但这是否过于武断?如果结论注定如此悲观,决策者真会拿拥有7600万党员的党的脸面开这样一个巨大的玩笑?毕竟,人们已经接受了几乎无官不贪的现实,腐败,反亦可,不反亦可,对以权力反权力的前景,人心已经麻木,何苦主动给自己找一个30天大限的不自在?据说目前的领导批示已形成一种潜规则,没有有限期办理的批示差不多等同于可以不办理,其实,反腐败问题也是这样,只要定期喊两嗓子,不定期抓几个不听话的官员,姿态也就有了,面子上也就过得去了,模糊学不正是一种长期形成的官场智慧吗?反正民众也没对执政者提出30天期限的要求,这30天期限的规定,自是一把双刃剑,到期兑现不了,可就连最后一点脸面都丢尽了,比如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厅发言人“只要有人举报就立案侦查”的大话,就被作家王朔针对“退休老同志和艺术家”组成的电视节目审查组的举报弄得很没面子。

我不愿意相信当政者真如我想象中一样颟顸,我批评政府,却总希望政府的实际判断能力高于我的假设。所以,我觉得不解。作家笑蜀似乎也有些不解:“人们对廉政风暴如望甘霖,但当廉政风暴真的扑面而来,为何却没有马上引来热切关注,没有马上成为焦点话题?”

官方和民间的共同低调中,2007年6月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已经过去的20天内颇不平静:厦门市民反PX的“散步”、无锡臭水的城市危机、印花税上调造成的股市暴跌、六?四十八周年的到来、广东九江大桥的坍塌、山西黑窑奴工的逃亡。。。。这些更冲淡了30天低调大限的被关注程度。

作为具有基本现代政治学常识的观察者,我对30天大限的第一反应只能是怀疑,并本能地打算置之不理。但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好奇心却又占了上风。如果承认既有经验和知识的局限性,承认实际运作较一般理论更复杂多变,那就没有理由对这言之凿凿的30天期限视而不见。出于对一个大国政府和屡屡作态的政治人物的尊重,似乎不应将此当作一个愚蠢的玩笑看待。理论上说,低调可能意味着一开始就缺乏自信,也可能是真正出手前的沉静,咬人的狗从不喜欢大叫。我实在不相信目前的政府还敢在反腐问题上随便开玩笑,或许,世界上总会有奇迹发生的。于是,对大限过后可能的动作与结局,就不能不妄加揣测:单纯的权争需要,还是政府手里掌握了反腐的最新式绝密武器?一个雄心勃勃的错误决定,还是危机忧患中的绝地反攻?仅靠郑筱萸和宋平顺等的人头示众息怒,还是着手建立哪怕最低限度的长效制度保障?面对民间维权的痛定思痛,还是仅仅为十七大的召开打扫场地?

也许,政府同样意识到:腐败实在是不反不行了。但更重要的是:这一次的反腐之举会见效吗?在野者未必就比当权者聪明,当政者看到的腐败问题应比在野者更多;在野者对社会管理之复杂性的认识无法与当政者相提并论,可历史却又一次次证实过“肉食者鄙”的断言。究竟是我过于武断,还是当政者的颟顸或无奈超出了我的想象?

如今,省级党委换届结束,未来几年的权力格局已定,左右摇摆又左右逢源的局面恐怕已无法继续,再美的语言都需要以行动来验证。人治传统下的社会,许多人仍在观望和等待,这无可厚非,毕竟,权力与民间的和解是通向未来的最佳途径,民间的批评与等待最终需要通过与权力相关的行动来落实,我实在不愿把当政者的水准想象得过于低劣。

十八年前,邓小平说:“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但他庇荫下的官员,却只顾忙于抓钱,而且越捞越狠;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厅的发言人在中央电视台公开承诺对贪污渎职行为“只要有人举报就立案侦查”,却被“公民王朔”的举报信堵得哑口无言。所以我无法克服自己一贯的怀疑。但我承认现实社会变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细致的过程,因此,愿以好奇之心接受另外一种戏路的演绎。好在6月即将过去,在对一个个的焦点话题的关注中,20天已经过去,如今只剩下10天时间,短短的10天之后,谜底即将揭晓,哪怕被视为蠢不可及,我也愿用可笑的善意将最后的好奇心投入对这最后期限的关注,10天以后,要么我相信自己对政府的判断长期以来有所偏颇,要么,全中国人都会和我一样笑翻过去:原来大戏到了最后仍然可以这样来演。

只剩下最后十天,倒计时可以开始了:期待大限过后的积极路向,或者,十天之后,腐败指数开始一轮新的上涨,再不给踏空的官员任何犹疑的死角。假如30天期限的反腐一如房市和股市上的宏观调控心态,既不敢让指数迅速上升,却又不想过分打压,那么,非理性的上涨最终是无法避免的,直到一起冲向最后的临界点位??????也许,这才是当政者真实而无奈的处境吧。

时间是无尽的,机会却不会一次次留给空口白牙的所谓“最后期限”。如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最后期限”,反而很可能是最后的赌注了。

2007年6月20日

首发民主中国

陈子明驳邓小平女儿六四言论

 

邓小平女儿邓林说,六四事件应该“领导人集体负责”,“既然来了,就要应对”,“历史要过一段时间来看”。但六四后被判重刑的北京学者陈子明说,邓林这些观点他一个都不同意。

*邓林:集体负责 决策正确*

邓林是邓小平的大女儿,是位画家。她到香港参加庆祝回归十周年活动,星期天参加了香港电台的“旧日的足迹”节目。在这个历时两小时的专访中,邓林被问到了六四问题,邓林说,这是全世界都很关注的一件事。

邓林说,借着六四,邓小平认清了一些东西,但是“坚持改革开放的道路、坚持一国两制、坚持香港回归,从没动摇过”。

至于天安门“清场”的决定到底是谁做出的,邓林说,应该是集体负责。她说:“我想,应该是他们领导人决定。这个不应该说哪一个人来具体负责,而是整个。但我觉得是对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么一场决定,那么,中国如果给比如像吾尔开希等等这样的人来掌握中国的命运,那中国哪里有改革开放?社会是乱的啊!”

*陈子明:政治局常委多不赞成*

北京学者陈子明
北京学者陈子明

不过,因89民运被判重刑的“六四黑手”、北京学者陈子明说,邓林说的完全不符合事实。他说:“这是睁眼说瞎话。为什么?因为中共当时有组织机构,有党章。有规定要怎么做事。好像‘戒严法’、‘国务院组织法’规定李鹏应该怎么做事一样。根据当时的党的组织机构,最高层政治局常委五人,我们知道至少有两人不赞成镇压的,有一个人起初也是不赞成,一共有三个人不赞成。只有李鹏姚依林赞成,那是少数。”

陈子明说,共产党当时还有一个处理日常事务的书记处,有总书记和几个书记,具体事情应该由书记处来承担,当时的总书记赵紫阳和几个书记阎明复、芮杏文、胡启立后来都被撤职,包括乔石,全都不赞成镇压。

陈子明说:“如果说不是邓小平决定镇压的,是哪些领导人决定的?如果说邓小平不下决心镇压的话,我觉得根本不存在出现一个吾尔开希掌权的问题。”

*邓的改革思想和专政思想*

邓小平大女儿邓林在香港电台节目上还提到了六四的必然性以及邓小平解决问题的“决心”:“六四不是你想有就有、你想没有就没有的。当时一股势力要来,你有什么办法?邓小平也不希望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但事情来了,要应对。应该坚定地用自己的意志,用改革开放思想来应对它。”

北京学者陈子明说,邓小平实际有两种思想,发展到后来是无法同时并存的。他说:“邓小平有两面。一面是改革开放,或者说是片面的经济改革思想。另外一面是政治改革,他也说过一些,但他没有真正实行过。他说“坚定的思想”,这是改革开放思想吗?我觉得她所谓坚定思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改革开放思想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发展到一定程度是不能并驾齐驱的。”

*留待历史判断还是已有公论?*

邓林在香港还说,看历史还是要回过头来看,“距离产生美感”。她说:“看历史要过一段时间来看,看是对还是不对,不以当时的具体的一些事情来判断。当然有些人可能思想转不过来,这个没有关系。我们只要坚持改革开放,包括这些人,他们能发财,我们都很高兴。”

北京学者陈子明说,1966年和1976年,邓小平都因为是‘大走资派’而被打倒,另外苏联解体,当时经济似乎很差,而到了现在,这些问题都应该重新看待和分析,但六四则不一样。他说:“六四这样的事件,不可能由于时间的推逝而改变性质。就像希特勒干的这样的事情,再过100年,甚至再过1000年,也不会改变对其性质的判断。”

陈子明说,邓林是艺术家,不是官员,讲话比较自由,有艺术家气质,而她两个妹妹邓楠和邓榕都是副部级官员,就不一样了。陈子明说,无论如何,欢迎邓小平家里人讲话,不管对错,有真实想法应该说出来,别人也有个跟她讨论的机会。

朱虞夫父子被当局正式起诉

 

【2007年6月26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采访报道/

在今年五月份被杭州市公安局正式逮捕的中国民主党成员朱虞夫和儿子,上星期四已被当局起诉到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据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上星期六的消息,朱虞夫的辩护人莫少平律师和朱昂的辩护人丁锡奎律师向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提出了《律师意见书》,认为朱虞夫父子涉嫌“妨害公务”情节显着轻微,建议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上城区检察院仍将案子起诉到了法院。对此,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我们这里有很多妨碍公务,他们有时都是故意地打警察但都是拘留了几天。而目前这个案子是他们到我们家来,就小孩当时没配合他们发生了一点点冲突。他们纯粹就是冲着朱虞夫来的,一般这么点小事是绝对不可能的,我问了很多人都说是不可能的。”

现年五十三岁的朱虞夫,是中国民主党创办人之一,曾经在一九九九年,被当局以煽动颠覆罪被重判入狱七年,去年才刑满获释回家。在上月中,十几名杭州市公安前往他儿子朱昂的住所,搜捕另一位中国民主党成员胡俊雄时,与朱昂以及赶到现场的朱虞夫发生冲突,朱昂在冲突中头部受伤,事后朱虞夫和朱昂都被拘捕。

朱虞夫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则向本台表示:“当然,按照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真正能够做出不起诉的话,是有个严格程序的,也就是应该透过检委会才能做出决定,而且还要集体讨论,所以也不排除在过程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但当然朱虞夫这案子也是他本身有一个较特殊的背景,虽然我认为我们在法律上是有充份法律依据的,也有事实依据,但基于朱虞夫的特殊背景,那可能检察机关就是考虑这个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就单单不是法律问题,所以最后还是被通知正式起诉了。” 记者于是打电话到上城区检察院去查询,但对方表示并不清楚:“我不知道那案子在公安或在哪里我们也不清楚。”记者于是再打到公安局查询,但电话一直不通。

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对于父子两人被正式起诉表示不满,认为当局的决定是政治影响,因为朱虞夫是中国民主党成员:“你想想看就这么一点小事,就不是给他们很重的伤害,只不过是一个轻微伤,我们小孩也受了伤,都没去验伤,这太过份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