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梁漱溟:“我不懂什么叫哲学”

 

梁漱溟被誉为“最后一个儒家”,熟悉他的美国人马歇尔、司徒雷登称之为“中国的甘地”,他对东西文化的认识,他从事的乡村建设运动,他为抗日救国奔走的热忱,他参与创建中国民主同盟、致力于推动国共和谈等言行都在历史上留下了痕迹。关于他已经有无数人写过无数的文字了,包括大部头的传记、评传,然而重点都放在他1949年或者1953年之前的思想、活动上,也就是他的后半生,对其晚年的人生和命运语焉不详。刘克敌先生曾研究过陈寅恪,但他对梁漱溟一直有着特殊的情怀,他的故乡山东邹平就是当年梁漱溟搞过乡村建设的地方,早在20多年前他就读过梁自费出版的著作《人心与人生》,当时这位中国文化史上的象征性人物还健在呢。20多年后,他终于执笔完成了《梁漱溟的最后39年》。

1949年的梁漱溟其实只有56岁,对于未来还有着一肚子的雄心和大志,他在当年8月19日的日记中自负地说:“我于当前中国建国问题及世界文化转变问题,自觉有其责任,更无第二人代得”。类似的话抗战时期、香港沦陷、正在那里办《光明报》的梁漱溟脱险归来时也说过:“‘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此正是我一生的使命。……我不能死。我若死,天地将为之变色,历史将为之改辙”。自始至终,他都认为自己是问题中人,而非学问中人,知行合一,重视实践,目光向下,身上有一种宗教徒一般虔诚的理想主义。所以直到生命之灯即将熄灭时,他面对“哲学家”的称号,在1987年的一次哲学史学术讨论会上诚恳地说:“我与哲学无缘。我不懂什么叫哲学。……我不喜欢哲学,我喜欢从事的是救国运动。……我一生的实践,都是搞事功,主要是乡村运动。”他的这番自白让与会的文人雅士大跌眼镜,也让那些吃哲学饭的专家学者不无尴尬。

不过,严格地讲他的事功都只是前半生的事,说“一生的实践”并不准确。从1950年进京之后,他一生的事业实际上已结束,他不可能再去从事乡村运动,在以农民运动起家的执政党面前班门弄斧。特别是1953年他在政协会上发言为农民仗义执言:“生活之差,工人九天,农民九地,农民往城里跑,不许他跑。”并因此与十几年的旧交、同龄人毛泽东发生公开的“雅量”冲突,从此他由昔日的座上沦为批判对象,开始过起闭门不出的生活。

半个多世纪后,梁漱溟的儿子梁培宽对作者说,毛泽东1953年为什么会对梁漱溟大发雷霆有两个原因,一是毛一直希望其父亲参加政府工作,并以他在民主人士中的影响发挥作用,帮助推行各项政策,而他当时却有看看再说的念头,多次表现不积极,毛失望。二是民主人士对中共的政策不是那么服气,毛认为有必要给予警示。他的发言正好提供了一个机会,加上众所周知的毛、梁关系,毛认为拿梁漱溟开刀、进行批判可以产生杀鸡儆猴的效果。这个解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比较有说服力。

不过也因为梁漱溟早在四年前就中箭落马,所以平安地避过了1957年,和他当年一同发起民盟的同伴几乎无一幸免。然而他照样没有躲过“文革”,他的家被红卫兵占领,罚跪、游街、批斗,古稀老人忍受了一切人身侮辱,但当他视同性命的手稿几乎不保时,他受不了了。就是在这样恶劣的处境下,没有参考书,凭着记忆,他以每天一千多字的速度,写出了《儒佛异同论》、《东方学术概观》,完成了《人心与人生》,多年后正是这本书感动了年轻的刘克敌。还有一件世人熟悉的事,1974年,当声势浩大、人人表态的“批林批孔”运动时,八十高龄梁漱溟终于说出了内心真实的想法,以两个半天的时间侃侃而谈《今天我们应当如何评价孔子》,公开直言“林彪没有路线,……刘少奇、彭德怀有路线,他们有自己为国家、民族前途设想的公开主张,他们的错误只是所见不同或所见不对”。这些话放在今天稀松平常,在当时却是危言耸听,迅速招来了小会、大会连续不断的批判。但他始终不屈,而且留下了“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的回答。

《梁漱溟的最后39年》提供了一个曾叱咤风云的知识分子漫长的后半生中许多重要的细节,从那些细节中窥见他的性格和时代的冲突、性格和命运的联系,其实更重要的还不是性格,而是时代的因素,当然,从思想观念层面上看,与顾准、林昭等相比,他对时代的认识并不是那么洞若观火,但不能否认他身上的凛然风骨,那种“浩然之气”,他对接续中国文化的自觉更让后人感叹,“文革”风雨中,他面对浩劫,写信向毛泽东求助时,关心的却不是人身的安危,钱财、衣物的得失,而是手稿。他说抄家时被收去的书稿如不发还,就无法续写,这无异于宣告他的死刑,在他看来人生一日必工作一日,失去意义的生活,虽生犹死,生不如死。

陈破空:从胡温的忧患,联想崇祯皇帝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举行记者会,坦承自己“脑子里充满了忧患”。观其形状表情,也确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温家宝公开而痛苦地承认,中共“腐败越来越严重”。胡锦涛则在“两会”上提出“三种意识”论,期望中共干部具有“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

对中共本身而言,这种针对性不言而喻。当“中国崛起”、“大国崛起”甚嚣尘上,中共大小官僚尽显自满自得之时,哪里还有“忧患意识”?当中共官僚集团把持了国家权力、财富、和资源,而恣意作威作福之日,哪来的“公仆意识”?当官场腐败泛滥、官员奢淫成风之际,又岂有“节俭意识”?

胡温的忧患,为党还是为国?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是为国,何不赶紧改造制度,开放言论、新闻、和选举,落实他们口中念叨的“民主监督”?将权力和责任交还给民众,如此,所忧之事,如“腐败越来越严重”等,都可解套,且事半功倍;胡温自己,也可青史留名。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是近来中共官方媒体一再引用的古语。听上去,胡温的忧患,更像是为党,生怕共产党在安乐中死亡。如果是为党,邓小平的所作所为,就是前车之鉴。

毛泽东的阶级斗争,把个泱泱大国,折腾得千疮百孔,天怒人怨。邓小平掌权后,竟以为,仅仅依靠发展经济,就能抹煞中共在政治上的劣迹。岂料,单纯的经济改革,而不触及旧有政治体制,权力被垄断,经济也被垄断。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社会贫富分化,强弱对立,仇恨弥漫。之前,血腥的阶级斗争,已经令中共在历史上留下铁证如山的罪孽,如今,大规模的官场腐败,不仅将中共发展经济的“功劳”完全抵消,还让中共再度于历史上留下难以洗脱的恶名。

温家宝终于找到了一个比喻、一个说法:“决定一个舰队速度快慢的,不是那个航行最快的船只,而是那个航行最慢的船只。”在这里,温家宝似乎要表明其心志,将转而服务人口众多的“困难群体”或者“弱势群体”,而不是特殊利益集团。温家宝的提法,直接否定了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也颠覆了在此之前,中共御用经济学家们津津乐道的“主流经济学”:以牺牲广大弱势群体为代价,换取中国的“发展速度”,实际是换取官僚集团的利益膨胀。

看上去,胡温想改变一些东西,但因特殊利益集团的迅速崛起,已经成为整个中国前进的障碍,言改变,谈何容易?看上去,胡温想吸取胡耀邦、赵紫阳的教训,在尽量不触犯权贵的前提下,小心行事,以免如胡赵那般“出师未捷身先死”。然而,形势比人强,时间又岂能等人?

让我们联想明末的崇祯皇帝,该君继位时,明王朝已经腐败透顶,民众抗争,烽烟四起,尽管崇祯皇帝兢兢业业、励精图治,却未能避免明王室覆灭的命运,自己也落得个吊死煤山的结局;让我们再联想晚清王室,虽积极推进改革开放(洋务运动),却百般拖延政治改革(君主立宪),意图王室“中兴”,却最终为革命洪流所埋葬。

不将民众利益置顶,不把国家安危优先,而专为王室、即统治者的权力和利益打拼,正是明王朝和清王朝必然败亡的历史逻辑。

在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面前,做何选择?无疑是胡温当前面对的最大课题。举棋不定,概在于此。邓小平的基本路线,为党不为国,必然地,治标不治本;如果胡温的“和谐社会论”,也是为党不为国,也必然治标不治本,结果就只能重蹈邓小平之覆辙,既不能救国,也不能救党,白忙一场。

首发自由亚洲电台

焦国标:温总理应告诉安首相:“俺支持您入常!”

 

温家宝总理要访日了。有记者问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希望与温家宝总理交流日本申请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问题,并希望得到中国的支持,中方对此有何看法?

秦刚回答说:安理会改革问题,涉及联合国今后的发展以及联合国各个成员国的利益,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需要联合国各个成员国之间充分发挥民主,进行耐心、广泛地协商,才能达成最广泛的一致。

一听就是最低级的外交辞令。日本官方听到这话,心里肯定就下判语了:“在我们日本入常这事上,压根儿甭指望中国下好蛆。中国只会下歪蛆,歪着尾巴乱拱,直到给我们拱黄为止。”

我劝温家宝总理别象秦发言人这样小家子气,应一斧头一个橛儿地回答:“我们中国支持你们日本的入常!”

我为什么这样建议呢?是基于法国与德国的关系。法德世仇有1,000年,从东西法兰克王国时代就没消停过。二次世界大战中,法国甚至亡于德国。可是二次大战后,在德国和英国的作合下,法德两国建立和平友好关系,彼此再不互相敌视,国际社会再不互相使绊子。近年德国象日本一样,想加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你瞧人家法国什么态度,是不是象秦刚这样虚情假意?不是。

中国也应该向法国学习,对日本大度一些,不要陷于历史恩怨里不能自拔。睚眦必报,令人不齿。我相信,如果日本入常了,中日关系只会改善,决不会养虎遗患。中国若能在对日关系上一改小人的诡计,堂皇做成人之美的邻居,就一定能在对台关系,对美关系,对自己国内人民的关系上,有大长进。

胡主席说要建和谐社会,可是坏得象流氓恶棍一样的中国政府,却整天骂日本,骂美国,骂民进党,骂陈水扁,骂民主自由,敌视自己的人民,这样的中国有和谐吗?不可能有。这样的中国象人吗?不象。

和谐待日本,和谐待美国,和谐待台湾,谐和待自己的人民,这才是和谐社会。只与黑非洲那些制造人权灾难的野蛮政府和谐能叫和谐吗?不叫。

所以我提请温总理谁的话都不要听,就听焦国标一句话:到日本,一口答应安倍首相,“俺支持你们入常!”

(2007-03-27柏林)

民主论坛

胡适不是理性的动物

 

  唐德刚为《“高陶事件”始末》作序,对抗战时期的“低调俱乐部”大致奚落。所谓“低调俱乐部”,盖谓抗战初期,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高宗武诸人常聚谈于南京西琉湾八号周宅,皆以呼吁对日作战的言论为不负责任的“唱高调”,逆时而动,倡议“立即停止战斗行为,实现中日和平”。于是,曾经参与聚会的胡适,为周宅“题名”,曰“低调俱乐部”。数年以后,局势丕变,“俱乐部”会员有继续“低调”以至“失声”做了汉奸者,如周佛海;有不再“低调”转唱“高调”者,如陶希圣;而“白面书生”胡适则稍作“变调”,念诵六字真言,云:“战难和亦不易”。唐德刚称胡适的态度是“消极中的积极,悲观中的乐观”,被“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历史证明”云云,谈何容易!且胡适在抗战初期的态度,业因新史料的发见,令人改观。唐德刚撰序之时,或未之思,或未及见,因此,亟应替他的判语做个补充说明。

  国史上,战与和的选择成为大问题,出现于南宋以后。此前,能战即战,当和则和,皆以敌我实力对比作为定策依据;故以汉、唐之盛,不免缔盟称臣之事,而时人不以为病。“南宋以来,以战为名高”(郭嵩焘语),主战者不论结果如何,皆是英雄;议和者降志辱身、“苦撑待变”,仍逃不脱“汉奸”的恶谥,其尤者,则是数百年来不得翻案之秦桧。近代学者吕思勉慨乎有言,南宋与金议和,“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清代学者赵翼总结:“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不和议而亡”(《廿二史箚记》卷二十六);即是“必不能免”一语的注脚——“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在吕氏看来,秦桧压根不是什么“汉奸”,而是一个“有识力”、“肯负责任”、“眼力过人”、“手段过人”的“爱国”者。“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白话本国史》第三篇第一章)。吕思勉是无征不信的学者,也是坚持原则的爱国者——抗战期间,他“决不向日本人低头”。他说秦桧“爱国”,乃自“详考史事,求其真相”得来,绝非时尚“翻案”者比。可见,“历史证明”秦桧是“汉奸”,固然不虚;但是,考证历史,发见秦桧“爱国”的苦心,也不荒唐。综而论之,不得不感叹“历史的吊诡”。鄙人前谓“历史证明”谈何容易,即是此意。

  1936年2月17日,胡适在北平兄弟会发表英文演说。这份讲稿一直“禁止公开发表”,秘藏于日本YMCA同盟资料室,直至2005年7月,方由日本学者转交中国社科院近史所闻黎明研究员,再经翻译发表,已是2006年10月。胡适在演讲中谈到了秦桧,说,“他与金人和谈成功,给国家带来了一百年的和平”,但是,“七百五十年来,秦桧从来没有得到原谅”。因为,“他与敌人达成了屈辱的和平”。胡适也谈到吕思勉的著作,因欲为秦桧“所受到的谤毁作辩护”而被政府查禁。以史为鉴,胡适对当时局势作了一个语义微妙的判断:“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战争总归比和平更容易一些。目前与日本进行和谈,需要远远超过淞沪战役期间十九路军将领所表现出来的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非凡的勇气”。以此为背景,再看看“战难和亦不易”的六字真言,吾人或能明白胡适的心曲。然而,这句话是胡适对当局的建言,他个人对时局的态度又如何呢?演讲最后一段是这么说的:

  “人们说:‘屈辱的和平总比破坏性的战争好一些’;这是真的。但我们不是理性的动物。甚至于我这个二十年来的和平主义者也认为,如果发生战争,我将全力支持”。

中国革命时代的旁观者

 

  1940年代,一个名叫Rittenberg的美国人因为不愿去日本而放弃学日文选择了中文,他因此加入到被派往中国云南的军队中。他看到了国民党军队的腐败、草菅人命,看到了战乱中的中国人民的苦难。这些经历让他对老百姓口中传诵的“朱毛”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并因此促使他与“朱毛”所代表的一个“神秘组织”走到了一起。

  一个昆明书店老板为他取了一个中国名字叫李敦白,他从此留在了这个国家。从延安到北京,他与后来建立新中国的那些重要人物一直生活在一起,并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目睹了这个苦难深重的国家所发生的一波又一波的悲剧。而他自己,就是悲剧的一部分。

  他1943年在斯坦福大学学习中文时的想法是“去中国走一圈,然后在战后回到美国”。到中国后的所见所闻,却使他决心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中国生活了35年,其中的16年是在囚禁中度过。他在1968年走进秦城监狱的那一刻起,就告诉自己,“有朝一日出狱,要原原本本地讲述这些真实的故事”。

  在《红幕后的洋人:李敦白回忆录》一书中,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记录了他在中国从国共内战一直到“文革”结束的漫长旅程。这段旅程包括他的延安之行、两次幽禁以及“文革”期间成为洋红卫兵的经历。

  当年像李敦白这样被中国革命所吸引的外国人非常之多,为人所熟知的包括美国的斯诺、史沫特莱、斯特朗,英国的克鲁克夫妇,印度的柯棣华等等。说到回忆录,和李敦白一样在“文革”中被关进秦城监狱的爱泼斯坦的《见证中国》在2004年出版。但和上述这些外国人相比,李敦白在中国经历了更多政治风波,其命运更为曲折,尤其是他狂热参与“文革”的那段故事,更是绝无仅有。

  如果你想知道这个美国人为什么会在中国生活了35年之久,书中给出的答案是:同情心、梦想和见证历史的欲望。

  他最初决心留在中国是因为一个名叫“木仙”的黄包车夫的女儿。她死于美国军车的轮下。这个家庭的悲剧让处理这次事故的李敦白印象深刻,他曾加入美国共产党并组织过劳工运动,对底层人民有着强烈的同情心,他希望能留在中国帮助更多像木仙一样的中国人。

  在后来经宋庆龄介绍而为联合国救济组织工作时,他对国民党军队和军阀的腐败和贪婪更加失望,并意识到无法依靠他们去拯救中国。在这一点上,很多当时在华的外国记者都和他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时代》杂志记者特迪·怀特曾不惜与坚决支持蒋介石的老板卢斯翻脸,写出了《中国的惊雷》一书。

  李敦白在1946年到达延安,并成为新华社对外广播的顾问。他陆续见到了王震、李先念、朱德、周恩来、毛泽东等一批中共领导人,尽管后来两次入狱,但他仍然在书中对这些传奇人物不吝赞美之辞。当时,他确实为这些人的魅力所折服,并梦想着自己能成为见证历史的人物,与中国共产党人一起去“创造一个更新更好的世界”。

  另一个原因是他对美国已经毫无留恋。如果他回到美国,他只可能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同时失去见证历史的机会。

  李敦白将这本回忆录三分之二的篇幅留给了建国后的经历。很多从“文革”中走过来的中国人可能还记得他的名字,并为一个洋人如此热情高涨地参与“文革”而感到奇怪。

  李敦白在书中为此解释说,当时他是听从毛泽东的看法——“坚持为自己的真理奋斗,不要听从错误的领导,要自己去检测和判断每件事,不要盲从。”在疯狂的“文化大革命”拉开序幕时,他将那些红卫兵们视为民主斗士,认为在共产党原有的管理体制被推翻之后,每个组织都能进化成真正的民主团体。即便在他看到那些红卫兵的残暴举动后,他仍然认为“这是解放从未经历自由的人民所要付出的代价”。

  但如今85岁的李敦白却在书中承认,自己“在这场绚丽的权力角逐中迷失了”。如果不是无法舍弃在广播事业局的权势地位,他本应该早点退出。他总结说:在中国没有几个人能真正明白民主的含义,即并不只是多数人执政,还在于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还有一个答案与他1948年第一次入狱有关。他从此感到恐惧,认为“如果能够‘红’得彻底,就能避免再次遭到怀疑和攻击。”

  爱泼斯坦在《见证中国》一书中更多引用了自己作为记者时的笔记,也更为严谨。李敦白这本回忆录则部分取自自己的日记,生动有趣,充满了内心的矛盾和斗争。有很多细节说明他在写作时是多么诚实。他写自己在延安没能拒绝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的投怀送抱,犯下了道德错误;在敌机轰炸延安时,他吓得一口气跑了15里路,被一帮手拿各种武器的青年农民押回了部队。

  如果有读者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解密”的功能,那他可能会感到失望。虽然李敦白在书中对毛泽东、周恩来、江青等人都有精彩的描述,但他毕竟只是个旁观者,并从未真正洞察党内变幻不定的权力争斗。他所做的只是为半个多世纪来的动荡中国提供了一份珍贵的个人历史记录。

  其实李敦白的故事在书中并没有写完。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年代,他成为外商投资中国的咨询顾问,并促成邓小平接受美国《60分钟》主持人迈克·华莱士的专访。这些故事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变成另一本书。

  《红幕后的洋人:李敦白回忆录》,(美)李敦白、阿曼达·贝内特著,丁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版,38.00元。

张爱玲出版物中的“良币”

 

  “张爱玲热”带动了张爱玲出版热,从1984年到现在,各种选本层出不穷。版权的混乱提供了方便,众多出版社抢着到她这儿来分一杯羹也是意料中事。尽管从选目到名目,书出得五花八门,论质量论规模,像模像样的也不是没有,我还是敢肯定,眼前的《张爱玲集》(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是可以从粉头堆里跳出来的一部。书评不比论文,用不着“关键词”之类,如果有必要,我倒可以用上两个(这是就我手边的这一册《郁金香》而论),一是“打捞”,二是“版本”。

  先说“打捞”。1995年张爱玲去世,“张腔”新作再也不可能出现,张迷只好于旧作的重温中找满足。当然,如果“旧作”中又添了“新”,比如发现了散佚的作品,也还是喜出望外。对张氏旧作的发掘,在海外早已开始,当年批张的急先锋唐文标,因批判需要而研究,因研究而发现张氏未收入集子的《连环套》等作,阴差阳错成为张爱玲集佚的先行者。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降,海外的张爱玲热愈演愈烈,大陆也由冷趋热,发掘旧作的工作亦随之进入新阶段。迄于今日,不仅是小说,张爱玲向不以为意的电影剧本亦搜罗殆尽;不仅是“旧作”,“少作”(中学校刊上的习作)、画作也打捞一空。在大陆,张爱玲作为新文学作家是地道的出土人物,在不算长的时间内,打捞旧作能有此规模有此成绩,恐怕是绝无仅有,这也就见出“张爱玲热”的一端。

  所谓“旧作”,其实当中还有新旧之分:早先发表未收入集子的,乃是百分百的旧作;早已写就而压在箱底不肯拿出发表的,就写作时间而论,是旧作(不是新鲜出炉,反倒是尘封已久),就读者这一面看去,却是十足的“新作”。比如《同学少年都不贱》一篇,前两年首次面世,写作则在七十年代,发表时张已去世多年,应叫做“遗作”,而即在去世之前,张爱玲于小说也是多年少作,或尽可以说是不作了,所以也只能看做是向她旧作(或旧稿)的发掘。向张爱玲遗作的发掘,我们还可以有所期待,说不定何时皇冠出版社又在什么时机理出一篇来;至于十足的旧作,发掘的工作我想已是近乎“山穷水尽”了。“旧作”的总量是一定的,打捞出一点,亮出一点,就少一点,而且此种资源危机没有任何形式的弥补。唯其如此,发掘出来的点点滴滴,都显得弥足珍贵。

  《张爱玲集·郁金香》并非尽是新近“出土”之作,却可以看做是“旧作”的集中展览,《连环套》、《殷宝滟送花楼会》、《小艾》等都曾是张氏“悔其少作”不肯收集、“曝光”之后才半推半就编入皇冠版文集中,《同学少年都不贱》是从“故纸”堆里挑出,《郁金香》则是最新成果,“出土”尚不及一年。以量而论,电影剧本的发掘在张爱玲出土文物中应居大宗,不过我一直认为,张的第一身份是小说家,电影剧本乃是小说之馀,或是稻粱谋的性质,所以《张爱玲集·郁金香》一册应该说是汇集了张氏作品集佚中最重要的成果。值得称道的是,这里收入的篇什虽均非首见,编校者的态度却不是收在一处便算了事。比如《小艾》,这小说早已被发现,1987年4月江苏文艺出版社就出过,而且就是从《亦报》辑录下来,编者拿掉了发表时的目次,令其“一气呵成”,这里编校者则一仍发表时的旧观(全篇八十一节,每节字数大体相等,应该就是在《亦报》上连载了八十一天),其意义倒不是让小说眉目清楚,而在于我们即此可知道每日连载的情形,进而研究者还可居此去寻思连载这种形式对张爱玲创作以及读者的阅读有无影响。

  话说至此,已然及于“版本”的问题了。前面“粉头堆里跳出来”云云,似乎有些不敬。所谓“粉头堆”当然不是指张氏作品,而是指坊间诸多不良版本。1984年至今,大陆出现的张爱玲版本不计其数,真正具有权威性的,此前还未出现。上海书店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参考资料”影印出版的《传奇》、《流言》,原汁原味,当然是好的,却不适于一般读者,且影印只可“推陈”,不能“出新”。其他大多数本子,往往是拼凑而成,看不出编选的思路,装帧设计则媚俗得厉害,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各种版本的张爱玲的确也就混迹于通俗文学读物之中。指为“粉头堆”,不能算是酷评。这与张爱玲在大陆的暧昧身份倒也相符:很长一个时期,她的定位恰好就是徘徊于经典与通俗之间。好的版本不是没有,比如浙江文艺的《张爱玲散文全编》,惜乎限于散文,难窥全豹。安徽文艺的四卷本《张爱玲文集》一度相当流行,现在看来,不论就规模,就质量而言,只能说是差强人意。至于哈尔滨出版社推出的《张爱玲典藏全集》,收入作品是大陆最全的,质量和品位却实在不敢恭维,虽说是有授权,也只能说皇冠出版社所托非人吧?

  时至今日,张爱玲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座次依然众说纷纭,然而说张爱玲的经典化已告完成,大概不会有异议。张爱玲著作的出版,也该是良币驱逐劣币的时候了。十月版《张爱玲集》显然就是冲着“权威”二字而来:不仅有“张学”专家主其事,有“编”,而且有“校”,思路亦有出新之处,其最著者即是所收作品多保持初发表时的原貌,令其具有了真正版本学的意义,与海峡那边的“权威”皇冠版《张爱玲全集》恰可互补。“权威”还体现于这套书的装帧设计,这显然是定位于“经典”的设计,典雅、厚重自不待言,然这“经典”不是那“经典”,张爱玲向居于主流之外,与其他的大师相比,气味各别,厚重到近乎“道貌岸然”,也不对头。现在的设计于开本、图案、色调的选择搭配上均颇见匠心,达成了典重与温润之间的某种平衡,或者说,它于“经典”之中,另有一种张氏的“华丽”。

  遗憾也不是没有,明摆着的是,张爱玲很重要的两部作品未见收入。“非不为也,是不能也”——这也是明摆着的。

暴力史,政治史

  《集体暴力的政治》,(美)查尔斯·蒂利著,谢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版,24.00元。

  查尔斯·蒂利对集体暴力的研究来自于他对发生在世界各地暴力事件的观察,或者说,当我们在试图了解那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暴力事件时,查尔斯·蒂利的这本《集体暴力的政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读的窗口,从18世纪的法国到21世纪的9·11,从西方的政治大亨到东方的印度警察,从种族屠杀到上街游行。

  在西方后现代主义中,暴力与性同样被视为权力结构的最重要组成。围绕这两者展开的是对整个文明体系的反思。不过查尔斯·蒂利不是哲学家,而是政治学家:他希望说明集体暴力是一种政治形式,因为迄今为止的政治史,实际上从来都与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暴力的确是一种政治,但任何一种政治秩序的成功取决于它不以暴力方式适应变化的程度。汉娜·阿伦特在《论暴力》中提醒我们:“暴力与非暴力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一意孤行地想要毁灭旧事物,而后者关心的主要是如何创造新事物。”对于我们这个新的世纪来说,最重要的政治正是创造新事物。

  本书回答了五个问题:

  为何集体暴力会集中爆发然后进入低潮?

  为何非直接伤害互动的人会迅速转变为集体暴力,又回复到相对平和关系?

  为何合作多年的人会彼此攻击?为何不同政治制度在集体暴力的水平和形式上有巨大差异?

  为何维和人员会在暴力与非暴力之间迅速转换?

  查尔斯·蒂利撰写和主编了大量有关政治过程、不平等以及欧洲史等方面的论文和作品,出版过20多部学术著作,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多伦多大学,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客座教授。

  政治的暴力表达

  就像很多最常见的词一样,“暴力”也是极难被定义的。英文中“暴力”一词(violence),与在拉丁文中一样,本来指的是“强烈、热烈”,一种无法抑制和驾驭的情绪或企图。它本来并不带有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贬义色彩。实际上我们所有人都有可能迸发出这种冲动,武侠小说/黑帮故事的流行,就说明很多人内心都潜伏着一种对“快意恩仇”的向往,而江湖社会正是一种非法暴力泛滥的社会。

  因此,要理解集体暴力,首先要意识到:它并非只是一小撮无法无天者的专利,而是大众心理互动的结果。我们不要忘记,在“文革”中第一例动手打死老师的是北师大附中的一群女学生: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她们单个人不可能做出这样可怕的事,但在一种集体的狂热气氛中,她们却做出了这样令自己也感觉不可思议的事。发泄攻击欲,有时会使人感到一种隐秘的快感。暴力犹如吸烟,在女权主义者看来是男子气概的基本必需品。

  蒂利从政治意义上区分了各种暴力行为,在他看来,这些行为都是一种强烈的政治表达方式。的确,在很多不公正的秩序下,暴力常被描述为受压迫者最后的选择和必要的抵抗,它成了无权的人表达怨恨的方式和实现正义的手段。

  一般来说,人民对暴力是低容忍的,因为公众对文明社会的印象不是别的,正是一个没有暴力的社会。所以一个容忍甚至尊重暴力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有问题的社会。美国历史上公众对暴力最肯容忍的时期就是经济大萧条的1930年代,当时的强盗约翰·迪林杰死后反倒成了传奇英雄,令政府头痛不已。当时各种人都主张直接采取行动,相信只有干脆有力的行为(其意味是不言而喻的)才能挽救局势。这样的心理在一个危难局势中尤其容易被人接受,就像日剧《麻辣教师》中也推崇直接甚至粗鲁的行动,暗示着这个民族深陷经济危机后的绝望情绪。

  即使暴力的极端形式:恐怖主义,也是一种政治策略。因为恐怖主义要的“是许许多多的人们看到、许许多多的人们听到,而不是许许多多的人们死掉”(布赖恩·詹金斯语)。在蒂利看来,恐怖主义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此,他实际上含蓄地批评了美军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军事冒险。虽然阿富汗游击队的暴力行为一贯如此,但在其抗击苏联入侵时被称为“自由战士”,现在抗击美军则被定义为“恐怖分子”;而在这些“恐怖分子”本人看来,前后本来是同一件事:反对西方。如果意识到这是一个政治问题,美国或许本可以避免当初在蒋介石及越南那里曾犯下的同样的错误:虽然这些问题的核心都是政治性的,但美国给的却是军事援助,结果越搞越糟。

  作为一种政治表达方式的暴力,往往是因为在体制内无法找到可表达的空间。在作者看来,减少此类暴力的药方就是:容忍公开表达以提供非暴力的选择机会,通过制度化的谈判妥协来解决政治冲突。否则谈判破裂就易于导致双方的激进化。无论如何,如果暴力是政治表达的最后手段,那么暴力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后选择。
  
  选边站

  并非所有的暴力都是政治不满的合理诉求,如果说群众性的暴力往往是集体无意识的结果,蒂利也警惕地注意到了其中政治家的巨大能动性。他用一个政治学术语“边界激活”来表述这种悲剧性的“伤害性互动”政治。简单地说,各群体中的政治家通过划定边界固定“我们-他们”的敌对性边界,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不断通过攻击对方来强化己方的归属感,另一方面也不断遭受对方的攻击;在此过程中,彼此的边界越来越鲜明,而代价则是彼此的伤害。

  这一论说精辟地概括了许多政治悲剧。最为我们所熟知的就是台湾的族群政治:一些政治煽动家通过将民众划分为“本省人”和“外省人”,制造族群分裂、操弄/挑拨,互相伤害,通过这种程序,他可以使自己所属的集体紧密地团结靠拢在自己周围。

  自民族国家在西欧诞生以来,类似的事已上演了无数起。其结果是:人们越来越清晰地将自己划属非此即彼的某个集团,而敌视其余。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有确定性位置的世界里,以往跨文化的、左右逢源的群体就落入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在这个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悲剧就是犹太人遭受大屠杀:在一个只能有一个身份的透明世界里,没有他们的位置。在南北战争中,李将军不赞成蓄奴,但他痛苦考虑再三,还是决定为南方而战,因为在这一局势下,“南方人”的身份压倒了其他。的确,这种选边站对个人来说往往非常痛苦,而操弄这种权谋来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务的煽动家则是极不道德的。

  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边界的塑造,常常从历史中寻找证据。王明珂在《华夏边缘》中曾说,基于传统史学的“历史真相”争论,“正是当前世界各民族内外冲突与暴力的渊薮”。因为这类争论越来越强地将“我们-他们”的边界固定下来,彼此隔阂加深,也就越加无法融合。有时邻近的两组人差异极少,但通过政治家不断制造差异、掏空中间立场,最终就出现具有讥讽意味的悲剧性结果:所谓“细小差别的自我陶醉”,就像台湾某些政客通过“二·二八”起义来制造出“本省人”与“外省人”的差异,并不断地强调这种毒害性的差异。

  毫不奇怪的是:这种追求确定性的努力也导
致了种族主义的高涨。作为政治上强化边界的必然结果,就会有人相信:人就是他行动前的样子;无论他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他的本质。而这就是种族主义的哲学本质。在台湾,也有人信奉“外省人”哪怕过了五十年,也还是“外省人”。用苏珊·桑塔格的话说,对好战分子而言,身份即是一切。
  
  非暴力

  大多数现代社会都已实现对暴力的成功控制,随着国家政治力量的集中化,那种水浒式的古典暴力场景越来越少见,但它并非完全退出公众视野,相反,暴力幻想和虚拟游戏现在已成为一种寻常的消遣。

  没有人愿意回到江湖险恶的古代,但另一方面,我们却又特别喜欢看乱世中发生的故事。原因之一可能是:集体暴力能引发一种快意恩仇的男子气概,并且有助于人们想象自己是在“正确地”使用暴力。孙隆基说,施展暴力在美国文化中总是伸张个体权利的不二法门。然而和平最终还是要取决于融解人我界线,否则最多只是和平对峙而已。

  倡导非暴力的甘地曾声称,暴力对印度文化来说是外来因素。不过他自己也不曾想到,印度独立进程却导致了分裂,和平相处了几个世纪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纷纷选边站,最终圣雄之死也不足以挽回这一局面。就此而言,我们决不能低估人性中这复杂难测的一面——用蒂利的话说,暴力就好像天气。

池建伟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池建伟:男,1962年4月13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无业,住本市上城区叶家弄5幢2单元402室,2006年10月1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杭州市上城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建强,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本案不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07)上刑初字第73号刑事判决。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散发117张法轮功内容的光盘,证据严重不足
第一、从光盘数量上看,这一指控仅有奚蜀娟一人的供词,证明上诉人拿了117张光盘,其他人的说法合并起来也不到117张,更严重的是,公诉人没有当庭出示物证,证明存在117张光盘。所以,数量的认定没有客观性。
第二、从光盘内容看,奚蜀娟本人并没有说全部是法轮功内容的光盘。其他人也没有这样说。公安机关也没有对全部117张光盘的内容都进行鉴定,认定117张全部是散布法轮功内容的光盘根本没有证据支持。
第三、本案涉及的《纪念六四》、《现代化的陷阱》、《辛灏年系列》等光盘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将这些最低30张光盘也列入散布法轮功内容的光盘,实在是荒唐之极。
第四、公安机关只对其中57张光盘作出了鉴定,另外的光盘因为没有收缴到而没有做出鉴定。原审法院认为“查扣的50张为5套,每套10张不同内容的光盘,结合池建伟散发11套的事实,已经形成证据锁链,可以认定池建伟散发了110张含有法轮功内容的光盘”。
上诉人认为,这种推算方法是荒谬的。
其一、上诉人散发了11套光盘,没有物证,只有证人证言,是不可采信的孤证。如何可以作为推论的基础事实呢?
其二、根据卷宗材料记载,很多光盘(大约50张左右)都没有经过观看就被接受人扔掉,根据证人证言,有些甚至根本不能播放,这些没有发生“社会危害效果”的根本不能作为物证呈现的“光盘”,怎么能够充作定罪的数额呢?
其三、法律要求传播邪教100张光盘才可以定罪,这里的题中应有之意显然是能够被正常放映,否则规定数量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即便110张光盘都是法轮功内容的,没有全部进行鉴定也不能肯定110张光盘都能有效观看。原审判决不进行鉴定,如何排除这些光盘不存在无效光盘呢?
二、原审判决审判程序严重违法
1、原审认定上诉人散发了117张法轮功内容的光盘,根据法律规定公诉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光盘,但是公诉人没有出示,辩护律师要求出示物证,并作为影象资料在法庭上播放,被法庭无理拒绝。将作为定罪依据的最重要的物证——光盘隐藏,拒绝在法庭上向上诉人出示并播放,如何让上诉人信服存在涉案并可以定罪的光盘?
2、根据法律规定,音像资料应该由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却由杭州市公安局反邪教中心出具一份所谓的“认定书”代替鉴定结论,已经严重违反了程序要求,辩护律师提出质疑后,法庭本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但却违法使用这样的非法文件作为定案的依据,岂不严重违法?
三、原判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原审开庭时辩护律师出具公安部文件,该文件规定:“根据邪教组织活动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认定。
在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活动的邪教组织,经公安部核准后,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认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活动的邪教组织,由公安部认定。”
公安部文件是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而认定邪教组织是行政权利,司法权利不能侵凌行政权利是法律常识。原审法院居然置生效的法律文件于不顾,不惜侵凌公安部对于邪教的认定权,自行依据司法解释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   原审法院还认为“法轮功属于邪教组织在司法实践中早已毋庸置疑”,这个结论更让上诉人无法接受。
上诉人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只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违背法律规定的“司法实践”不但可以置疑,而且必须纠正,原审“毋庸置疑”的说法无疑是一种践踏法律的司法专横。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诸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判决上诉人有罪并处刑三年,极为不公。为此,特提起上诉,请依法改判。

               此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池建伟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郭敬明《悲伤逆流成河》未出又被指抄袭

 

“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已经在博客上消失了一个多月的郭敬明,前天高调发帖,为即将出版的新长篇《悲伤逆流成河》做广告。郭敬明自称该小说是他蛰伏3年之后的“宝刀未老”之作,还印了66666套的限量盒装版本,在网上公开拍卖。然而就在这个当口,却有网友在“郭敬明吧”里发帖称,《悲伤逆流成河》怎么和落落的《年华是无效信》这么像呢?

郭敬明显然对《悲伤逆流成河》的出版很看重,前天的博客他写得非常用力,不仅连用5张图片,写了1000多字,还高调宣称66666套的限量盒装版本将附送各种精美礼物,绝对“物有所值”。此前的宣传称,《悲伤逆流成河》是郭敬明的转型之作,写惯了青春小说的他,第一次写起了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该小说的部分章节已在郭敬明担任执行主编的《最小说》上连载。郭敬明不愿透露小说的首印数,因为不愿意“被拿来和某些印100万的人比较”。

这次被指抄袭,用郭敬明昨天的话说“又遭遇了有人故意找茬”。就在郭敬明为新作出版精心准备的时候,一个叫“落殿万岁”的网友在百度“郭敬明吧”中发帖,帖名很直接地就叫《小四不要再抄落落了好吗?》,矛头直指《悲伤逆流成河》的情节模仿青春写手落落的《年华是无效信》。“落殿万岁”的帖子一发,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不长的时间内,跟帖就有近300条。

落落是郭敬明“岛”工作室的重要成员,天下竟有老板模仿职员的事?为了让人信服,“落殿万岁”从两书中各引用了两段进行比较。一段是关于男生不相信女生的,一段是关于女生哭着报复男生的,不少网友细细读来,觉得确有相似之处。“小四和落落的关系很好,借鉴一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啊。”网友以萧留言说。“关系很好就可以模仿啊?那这个‘关系很好’不是很居心不良么?”另一位网友ToysMaster这样回帖。

“抄袭案”刚刚尘埃落定,新书再次遭遇相同的指责,郭敬明面对记者竭力否认:“每次我出书,都会有人来故意找茬,真的好的东西是经得起检验的。而且落落的《年华是无效信》是我亲手策划出版的,我怎么可能去抄袭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