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六四的赔偿正义——六四十七年祭

 十七年了,六四冤魂还只能在黑暗中呻吟,我也只能在没有自由的黑暗中独自等待,等待着时针指向六四凌晨,等待着祭日降临。

  十七年了,丁子霖老师的儿子蒋捷连被罪恶的子弹射杀时,正好十七岁。每当祭日,天安门母亲们都要祭拜儿子的亡灵,香港的维多利亚公园都会亮起烛光,世界各地也点燃烛火。

  十七年来,天安门母亲遭遇到种种不公正的对待,但她们却为见证历史和讨还公正始终没有停止过抗争。

  今年六四,不能不提周国聪的名字。这位年仅十五岁少年,在1989年6月6日被逮捕,关押在成都市宁夏街派出所内,第二天就满身伤痕地死于看守所内并被火化。在我看来,他不是死于街头而是被活活打死在派出所内,如此暴行甚至比死于戒严部队的枪口下更为残忍。

  尽管,直到十七年后的今天,我才知道这个十五岁少年,但周国聪的名字已经刻在历史墓碑上。

  17年来,周国聪的母亲唐德英女士从未停止过上访,在黄琦先生和他创办的中国第一家人权维权网站《天网》的帮助下,今年4月25日,她终于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一笔七万元的“困难补助”。

  这个个案,既是唐女士的持之以恒所取得的有限实效,也凸现了政府在六四问题上的投石问路。

一、对民间维权的意义

  1在民间维权上,低调坚持和高调抗争可以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但最重要的是持之以恒,韧性的抗争比一时的慷慨更艰难、也更有效。难属们的人道维权可以低调,但必须具有足够的耐心和坚忍,天安门母亲如此,唐女士亦如此。

  2维权要注重实效。比如,在六四问题上,从人道角度而非政治角度切入维权活动,既具有更广泛的道义涵盖面,又可以降低政治敏感性,因而能取得一定的实效,未尝不是一条先易后难的道路。对于更广义的民间维权而言,维权者既要坚持不畏风险的道义伦理,也要信守注重实效的责任伦理。固然,当下中国的民间维权,要想取得点可见的成效很不容易,但这并不是只重道义而不重效果的理由。

  3多方协同的个案维权。近年来,大陆民间维权的主要模式,是围绕着个案的民间动员、舆论救济和法律援助。其中,各界知名人士、体制内外的媒体和维权律师的参与,助力尤大。刘狄案、孙志刚案、杜导斌案、孙大午案、程益中案、李柏光案、朱久虎案、冰点案等,皆是证明。

  4在官方的意识形态衰落和民间权利意识觉醒、统治效力下降和民间维权高涨的今天,官权镇压的残暴性也随之大幅度下降。所以,“勇敢竞赛”是相对容易的维权,而“实效竞赛”才是最有难度的维权。实效的取得不仅需要个人勇敢,还需要群体合作,需要操作智慧、协调能力和韧性。基于民间维权的长远发展的大局考虑,唯有不断地取得实效和成功案例的点滴累积,民间维权方能持续地增强感召力和凝聚力,吸引更多的人加入维权;也才能带来维权经验的累积,推动民间维权走向成熟。

二、政权无法绕过六四问题

  从政权的角度讲,无论谁当政,六四问题都是躲不过去的,拖得越久、欠债越多,十七年的拖延已经足够漫长,难道还要一拖再拖?!现在,制造六四大屠杀的两个元凶,邓小平已经死了九年,李鹏也已经下台。现政权高层与六四没有直接瓜葛,只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必定会考虑着手解决六四问题。谁能主动而稳妥地解开六四之结,谁就会赢得国内外的尊敬,在历史上留下美誉。

  在此意义上,周国聪案的解决方式颇有点投石问路的意味——如何以最小的政权代价换取最大的政权收益。因为,在六四这个高度敏感的政治问题上,如果没有得到高层的允许或授意,四川地方当局是断断不敢为的。在此个案中,我理解并尊重唐女士的选择,但我无法容忍官权对冤魂的亵渎和对难属的胁迫!

  1政府选择成都死难者而不是北京死难者,选择死于派出所的周国聪而不是戒严部队枪口下的死者,显然是精心选择后才抛出的试探气球。因为,周国聪之死与大多数六四死难者具有微妙的差别,周之死不属于当街屠杀的罪恶而属于警察机关的罪过。

  2政府选择个体性的影响小的唐德英女士,而不选择群体性的影响大的天安门母亲中的某位难属,显然是为了降低这次投石问路的舆论效应。虽然,唐德英女士的诉求与六四难属群体大同小异,但她的人道维权毕竟是个体抗争而不是天安门母亲的群体抗争;虽然,唐女士与天安门母亲一样,也坚持了长达十七年的抗争,但她的曝光率远远低于天安门母亲。在她与当地政府达成此项协议之前,她本人和她的冤死儿子并没有进入公共舆论,也就没有广泛的国内外影响。

  3政府在投石问路的方式上也颇为狡猾,七万元的付出,不是以“补偿”或“赔偿”的名义而是以“困难补助”的名义,显然是为了避免“补偿”和“赔偿”所蕴含的罪错意义。而“困难补助”的名义,意在凸现这笔钱的“救济性质”,而非政府因犯有罪错而必须给予受害者的赔偿。

  4政府开出了给钱的先决条件——“立据保证息诉”,显然是为了花钱封口。这种签署正式协议的方式,就是为了让唐女士保证不再进行任何意义上的追诉。

  综合以上四点,政府选择以“困难补助”的方式了结周国聪案,可以大大弱化此案的政治象征意义;如果试探的连锁效应是许多六四难属的跟进,政府很可能私下里推广这一模式。因为,这一模式最符合现政权六四以来形成的危机处理方式:花钱买稳定、以经济代价换取政治利益。而且,如果这一模式作为六四问题的第一步能够推广开来,也就达到了“以最小的政权代价换取最大的政权收益”的目的。

三、六四问题上的赔偿正义 

  在我看来,政权处理周国聪案的方式太不人道、太不公正。因为,采取这种方式,是企图利用自身的绝对强势地位来投机取巧,既不公布周国聪的死亡真相,也没有向难属公开认错和表达歉意,反而仅以七万元“困难补助”换取难属的签字画押保证不再追诉,等于要难属放弃依法索赔权,也就是用金钱来“封口”。所以,政府这次投石问路,根本的出发点与正义无关,而仅仅基于政权利益。如果政府只想以周国聪模式来解决六四问题,而没有基于普世道义的政治性和法律性的解决方案,那么,这一模式的意义,也就仅止于投石问路而已,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难属和社会舆论的认同,也就无法作为解决六四问题和达成官民和解的最初步骤。

  1太廉价的经济付出。即便从六四难属的最低要求——只求经济赔偿而不求罪责追究——来讲,七万元买断一个冤魂也是过于便宜,绝大多数难属决不会接受。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已经拖延了17年的六四赔偿,即便放弃十七年追诉所付出的物质的和精神的赔偿,起码应该按照今天的工资标准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2006年第3号公布: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赔偿费是36万元。即便再降低标准,比照矿难死者的国赔偿标准,政府现在已经把矿难死者的赔偿标准提高到了20万元。而一个冤死于政府屠杀下的生命却只值七万元,未免太不公平了。

  2封口费全无正义。假定政府具有解决六四问题的诚意,而且是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采取先易后难的处理方式,那么,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对难属进行经济补偿,政府都不应该附加任何先决条件。静悄悄的赔偿可以接受,但把“立据保证息诉”作为给予补偿的先决条件,完全有违起码的赔偿正义。中共政权至今还维持对八九运动的错误定性,已经是错上加错和罪上加罪。如果政府连迟到了十七年的赔偿正义都不准备兑现,那么就根本谈不上六四问题的公正解决。

  3生命无价,特别是被政府屠杀的生命,只要政府不公开承担罪责并还死者以公正,那么,经济补偿无论多高,哪怕大大高于七万元,六四问题也不可能以“金钱换真相,补偿换正义”的私了方式解决。因为,六四作为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巨大公共灾难,受害者对真相和公正的诉求高于对经济补偿的诉求。

  六四作为转型时期中国无法摆脱的重负,也越来越构成中共政权的沉重包袱,太需要基于和解善意和政治远见的渐进而务实的解决。只要政府具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谁也不会天真地要求一步到位的解决。比如,天安门母亲的长期抗争,完全是本着爱的善意和法治精神,本着温和、渐进、宽容,她们从未采取过激进的行动,从未提出过激的要求,也从未使用过咬牙切齿的言词,而是以文明驯服野蛮。所以,解决六四问题,无论如何渐进、务实和灵活,政府最终也绕不过下列公开程序:

  A,与六四受害者推选的代表进行平等的对话;

  B,独立调查并公布六四真相;

  C,公开表达知错认罪和道歉正名;

  D,依法追究罪责和进行国家赔偿。

  十七年了,每年的这个日子,中国都会陷于恐怖政治的笼罩之下,六四难属无法公开祭奠亲人的亡灵,类似我这样的“敏感人士”都会被警察站岗;全中国的所有媒体都会禁止“六四”一词的出现。在此意义上,中共政权一直处在六四的阴影之下。所以,与其在每年的六四祭日里陷于严加防范的恐惧之中,延续老罪恶并制造新罪恶,不如通过尽快解决六四问题的明智决策,解脱恐惧,打破僵局,开创历史——开启社会和解的局面,进而让世界看到一个消除了恐怖的中国。

2006年5月29日于北京家中 民主中国首发

刘晓波:六四暗夜中的百合花—-六四十七周年祭

已经十七年了

又是六四祭日

又是恐怖黑夜降临

 

一个年轻的生命

活生生的

瞬间变成枯叶

挂在初露的霞光上

 

压抑了太久

秘密的预谋和残忍的屠杀

仍然被禁闭在堂皇的黑洞中

看不见的伤口

突然被撕裂的思想

讲述坟墓中的故事

 

我的目光伤痕累累

无法笔直地注视

无数曲折之后

在黑暗里偶尔闪亮

洞彻荒芜

 

感谢妻子刘霞

每年六月四日

她都会带一束白色百合回家

今年她带回十七枝百合

 

黑夜中的百合花

点缀着亡灵的原野

白色的百合亮着

绽开的花瓣亮着

挺拔的绿叶亮着

淡淡的花香亮着

是祭奠也是忏悔

 

死不瞑目的眼睛

唯一的洁白和闪亮

刺穿整个民族的精神黑暗

 

被禁闭在黑暗中的百合花

是亡灵之光

打开我的灵魂

看见母亲们

看见维多利亚公园里

看到世界各地

为亡灵们点燃的烛火

 

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

百合花陷入黑暗

犹如时间与亡灵们对话

洁白 为亡灵点燃的祈祷之火

凝视 灼热并照亮我

 

渴望自由的人死去

亡灵却活在反抗中

逃避自由的人活着

灵魂却死于恐惧中

 

面对绝对空无

面对野蛮的劫掠

有一种坚韧

巍然不动

犹如从内心取走一束光

照亮一条路

 

2006年5月24日于北京家中(《观察》首发2006530日)

井蛙:儿童节献礼:《阿巫》

   童诗系列:
   
   阿巫 井蛙
   ――献给所有不会老去的小孩
   
   阿巫是个怪老人
   白天长得很漂亮
   晚上很丑
   
   以前她有两个怪怪的邻居
   一个是大树癞格格喜欢做意大利面包
   一个是大狗熊拉拉什么事儿都不做
   
   阿巫白天穿着华丽的衣裙到镇上
   看望孤儿院里的孩子
   带上格格做的麦包
   孩子们的牙齿黑黑的
   阿巫说不要紧
   吃完了面包就可以进入智慧的格格城堡
   
   那里是个没有夜晚的大树癞王国
   人们从来不用浪费时间睡觉
   小树癞们不上学也不做功课
   
   他们每天开心地吃啊玩啊
   终于有一天
   天上的太阳累了掉到地上
   把格格的大树癞王国压得扁扁的
   
   现在,没有白天了
   只有24小时的夜晚
   大狗熊拉拉可高兴啦
   他身上的毛毛就是黑色的
   
   人们从来看不清他的样子
   但他是黑夜里最高的魔法师
   
   夏天来了
   阿巫艰难地走在路上
   她不知道自己穿了什么衣服
   格格伤心极了
   从此他做不了麦包也失去了智慧
   
   孤儿院里的孩子没东西吃
   拉拉让所有的孩子免除饥饿
   但是,必须在黑夜学习睡眠
   
   从早睡到晚再从晚睡到早
   
   阿巫本来是个漂亮的老人
   
   这些日子里
   她被折磨够了
   她猜想自己已经变成很难看很难看的怪人
   
   拉拉的王国里没有镜子也没有书本
   孩子们渐渐习惯了没有游戏的生活
   可是,可怜的阿巫
   她受不了了
   她想立刻离开两个怪邻居
   不要每天都是黑夜
   也不要每天都是白天
   
   孩子们已经不知道怎么玩耍了
   
   大狗熊拉拉把整个国家都睡掉了
   
   现在轮到阿巫掌管日夜
   
   孤儿院里的孩子半天跟大树癞格格做面包
   晚上睡觉
   拉拉变得越来越黑
   月亮不在的时候
   谁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
   
   2006-5-31
   SAND BEACH

刘水于今日凌晨近3时平安返回

 

【2006年5月31日狱委讯】据署名“一公民”在网上所载,刘水已于30日凌晨近3时,在小区一位保安的陪同下平安返回。

据刘水说,在派出所里,警方主要询问了有否殴打刘水,及收教所内有无处女卖淫等。警方要求刘水3日内离开深圳,并让刘水写了承诺书。于凌晨1时多释放了刘水。

 

转型至死

  今天在一些博客上流浪,突然发现“转型”一词的出镜率非常之高,不由引起了好奇之心,就仔细看了几篇,于是得出了一个结论:“转型”这个词是一个很好的词,就好像“真善美”这些词一样。我的意思是说,这个词不独是一个用于事实判断的词,更是一个如“真善美”一样包蕴着极其“真善美”的价值定位的词。说一个社会处于转型期,就好像是说这个社会正在尽最大的努力追求人类真善美的理想;就好像是在说这个社会正在朝着民主自由平等法制的伟大方向迈进;就好像是在说这个社会的决策主体们是一群极其有政治良知与社会责任感的人,而且,不言而喻的,人民,无论你多么水深火热,都应理性的给予他们支持与尊敬;就好像是在说这个社会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的曲折只不过是对人民理性的耐心限度与执政者及社会精英能力与智慧的考验……
   事实是怎么样的呢?事实是我们已经转型很多年了,我们走过的道路已经太长了,曲折的长路上倒毙着无数的冤魂;无数绝望的人们在这条路上挣扎着,呼告着;无数麻木的人们在这条路上沉默的见证着生命本身莫可预测的忍耐力与难以估量的卑微;不独如此,这条路上还爬满了大自然的累累创伤。而且,这一切还将继续下去,一如没有尽头的转型!
   然而,一个词就将所有这些苦难、不公、压迫、罪恶全部删刈了,赢得的却是所有这些已死将死的人们的拥戴与支持。我不能不佩服汉字的邪恶力量。我明白这样的汉语不只是毁灭一切苦难的现场与生命,更可怕的是他毁灭的也是这个民族的真正的希望。
   为什么“转型”这个词有如此可怕的力量呢?因为人们在运用他的时候自觉不自觉的都给了他以极光荣的价值判断。转型说明我们在改革,政权在我的手里,我本来可以不改革的,但我却改革了,你还能不说我是好的吗?更何况,改革不本来就是好的吗?转型这个词无疑充分说明了改革者无庸置疑的执政合法性。转型说明改革者是有一个理想国蓝图的,这个蓝图是我们的美妙历史必然,历史必然性决定了转型是必经之路,一切苦难都是值得的,一切罪恶也都只是印证了“恶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必然动力”这句话的真理性。
   既然转型能获得合法性与历史必然性,转型自然就占有了先验的道义优势与全能霸权。那么,转型之路自然是越长越好了!没有人想过,“转型”把美好的未来预约给了后来的人,难道我们这些此时此刻的生命就因为没有身在未来而是末等生命,只能为后来的人牺牲吗?更何况,当一切资源都被无休止的转型消耗一空后,未来的人就真的有美好的未来吗?有没有人想过,所有这一切不过只是一种文字的狡黠,用未来合情合理合法的取消了我们的现在,然后又用现在的合理合法合情消灭了未来人的未来呢?有没有人想过,所谓转型其实不过就是一场少数人的“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疯狂抢劫与享乐呢?
   其实,何独“转型”一词如此呢?“改革”一词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在受了三十年的毁灭与摧残之后才能认识到改革的结果只是一个绝大多数人被抢夺一空后彻底被抛弃的断裂型的社会。我们还要被“转型”到什么可怕的社会才能质疑“转型”的先验合法性合理性与道义性呢?我们什么时候才能面对一切汉语保持清醒的事实判断而后再去给予其价值判断而不是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精神按摩下直接给予其价值判断呢?
   汉语是怎样可怕的语言,他总是将一切的事实判断一笔勾消,然后在乐观的价值判断中“转型”至死!

王蒙自传的低劣炒作

抛弃王蒙先生过去的一切不谈,王蒙自传的炒作足以让文学界人士大跌眼镜,起先是王蒙自传获得首付金200万元,然后是关于王蒙先生尊父的汉奸问题。这接续的炒作,令人看到的是王蒙先生疾速沉沦的抛弧线。

于王蒙先生尊父的汉奸问题,我不觉得拿先人说事为有趣,是不是都与王蒙先生无关,搁置不论。因为网络已有文反击,说那是一多事网友断章取义,臆断而论,但是另外一个消息,却是绝非网友所为,那就是中华读书报载文王蒙先生《半生多事》的定金高达200万元。

“本报讯 近悉,广州花城出版社以200万元稿酬签下近40万字的《王蒙自传》,该书首部定于5月中旬上市。记者从图书经销商处获悉,定价为39.8元的《王蒙自传》第一部《半生多事》以30万册起印,目前出版社已向全国图书经销商撒出了‘征订单’。据王蒙的儿子王山透露,父亲自传第二部《大块文章》、第三部《九命七羊》仍在创作中,估计还得写一年左右。 ……出版方确认他们为《王蒙自传》开出了200万元的首付金,则王蒙成为继韩寒、安妮宝贝之后,第三个以200万元天价签约的中国作家。”

从中华读书报的报道看,王蒙先生的自传《半生多事》出版社已经开出了200万元的首付金,鉴于现在的通汇能力,王蒙先生应该是已经拿到了这笔首付金,然而一本定价39·8元的图书,在今日图书市场的萧条环境下,能首次就付出200万元定金,我是抱十分怀疑态度的,如果不是为了文宣而假作200万定金,王蒙先生是否可以出示税务单据来作一个证明?如果王蒙先生不能出示税务证明,则说明税务部门的严重失职,这样大的一笔稿酬未予征税,相关的税务部门的负责人士则该引咎辞职,你总不能因为王蒙先生是全国政协常委而网开一面吧?

说一点糙话,吹牛是要上税的,如果相关税务部门还算称职的话。不仅是王蒙先生,新近新书炒作,都喜欢拿天文数字的稿酬说事,除了韩寒,还有安妮宝贝,税务部门大可以一并查访。问题是,王蒙先生不是新出道的文学新人,也拣起这样的低劣炒作,令人大为不解。据说,在王蒙先生尊父汉奸说在网络上出笼以后,成批的“王迷”已经奋起反击,那么,关于《半生多事》的天文稿酬问题,是不是也一并澄清一下?如果王蒙先生真的拿到了200万元定金,并且还照章纳了税,我们也为王蒙先生高兴,作家能在图书市场不甚景气的今天,仍能有此红利,实属光荣,如果收益远远不到200万元,且在媒体上开吹,误导公众前往购买,那就实属不该了。再说,王蒙先生这是一本自传,写历史的,如果一本书的现实稿酬含了巨大水份,那自传的可信成度也将大打折扣。从这个角度看,王蒙先生也有必要对此有一个交待。

余世存:北京的出租司机

  北京的出租司机可能是世界上最有见识的人群了。在能说会道方面,他们跟中共最能言善辩的团干部或乡镇长、村长一类的官吏不相上下,至于在言之有物方面,他们肯定强于官吏。可惜,这些口头文学一直咳风唾地,无能现身为文字,很少成为当代汉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坐车的机会少,每一次坐车后,都后悔没有带上录音机。那么多鲜活的词语、句子、段子,可惜了。虽然我多次说过,民众受上层污染,已经败落,今天的“礼失求诸野”之野在更大程度上指异域文明;但是,在民间仍然有活生生的人情表达、人性创造、仍有民生日用的真相,如果我们能把这些普通人的话语进行收集、整理,我们的当代汉语产品一定不会如目前表现的那样卑劣、自恋、骄傲……它一定会有趣的多,精彩的多,它一定平实、靠谱、朴素、深刻。

  我在“今天怎样读历史”的演讲里甚至举例北京的司机:“比如半个月前,我晚上坐出租车回家,司机突然问我知道不知道王丹、陈子明,我说我不仅知道,也在最近几年见过两人;司机一下子显得很激动,他滔滔不绝地跟我说他的生活,他听法广、BBC,对社会细节的了解比我还要多。他说像他那样的人这么多年生活得太苦了,知道很多事说不出来。他还跟我说,他是胆小,怕事,他知道特务满城走,但司机中也有了不起的汉子。有一个司机,玩世不恭,有一次拉活拉了一个胖子,胖子牛哄哄的,说是主席的孙子;司机就说,中国的事就是你爷爷搞坏了。孙子不服,要教育司机,最后司机把孙子赶下车了。我遇到的这个司机跟我说了一路,最后分别的时候,真的像是舍不得,他也不愿要我的钱。我知道,他不晓得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理。他其实是以自己的生活证实了我们中国人历史感的存在。”

  有人怀疑我编造。但我愿意向毛主席发誓,这是真的。

  今天跟人一起坐车,遇到的出租司机是一个严肃的中年汉子。我以为他会沉默寡言,谁知道朋友们说得不假:“他们个个精彩!”当同车人问起他的计价怎么还是一块六时,他说,排队换,还没到他这儿。同车人笑着说,黑车司机高兴了吧。出租司机说是。我说不是报道说已经有力打击了黑车吗?出租司机:屁,你信他?到现在也就几百辆而已,北京有多少黑车,小十万辆啊。我说,报道说已经登记了上万辆啊。出租司机:你信,有几千几百辆是什么?你知道吗,平板车、摩的,都算上啊。报个数、造个表,小学生都会干的活儿?你以为警察真的愿意傻干啊,谁不想清闲?谁不想安全?你查黑车,你查到一板儿砖怎么办?

  我们都笑了。出租司机:你们别笑,他们真的是很怂的,别指望他们维护治安,除非他们人多势众,估计遇到你们这样的会牛得多。我们沉默,我在想“合群的大”和便衣警察中间的孤胆英雄。出租司机:你们还别不信,我的一亲戚就是里面的,你别以为当官的坐在办公室整一个事儿,下面就给办了。谁傻啊。就发那点儿钱,还要让他们当恶人,谁干?现在都有定位了,巡街警察被办公室里监控,你要是在街边车里睡觉,半天不动窝儿,头儿会打电话,在哪儿呢,干嘛呢……那又怎么着,不行,那好,就一人睡觉一人开车兜风:看你的傻屏幕吧,我们在干活呢,满街转……

阿海:大会侧记:国际笔会通过支持马里语族语言权力的决议案

国际笔会翻译和语言权利委员会523日全票通过一项提案,支持俄罗斯境内的马里语族人享有其民族的语言权利。第72届国际笔会代表大会于527日通过了这项提案,因此形成了一个决议案。

 

马里族语是芬兰-乌戈尔语的一个分支,现在基本上生活在俄罗斯联邦的鞑靼斯坦共和国,至今仍有约六十几万人口使用这种语言。但是随着俄罗斯族对该民族的歧视不断加深,该民族享有其民族语言的权利遭到了严重的践踏。今年二月,马里语主要报纸《

Kudo+Kudo》主编科兹洛夫,及该族“全民俄罗斯”运动领袖卡纳什,同时遭到暴徒攻击,身受重伤。但是当局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追捕凶犯。

 

与此同时,俄罗斯联邦也关闭了许多马里语的学校,并调整和关闭马里语的电视频道和电台。

 

为此,经芬兰笔会提议,国际笔会通过决议案,谴责俄罗斯联邦相关政府机构,剥夺马里族人享有其民族语言的权利,并要求相关机构,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促进和改善少数民族语言的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本决议案获得了所有国际笔会翻译和语言权利委员会成员笔会的一致通过。包括俄罗斯笔会,最终也在会议气氛的感召之下,毅然和芬兰笔会联署,支持本项提案。

 

中国独立作家笔会至今尚未成为国际笔会翻译和语言权利委员会的成员

綦彦臣:割股而啖,竟甘其味!

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法条、越积越厚的法典似乎意味着长她越来越走向法制化,但是,这个社会离“法治”却还有河汉之路。

“法制”与“法治”之不同,早为专家学者所反复讨论,自不必我这门外汉再来说三道四。但是有一点,我认为:在法律生产不透明尤其议员(人大代表)非普选状况下,“法制”即为没有检验手段的手工作坊式或夫妻店式的生产。“法制”之生产如此,“治法”的道德意义就自然被放在了一边。于是就有了两种情况:一是,认为道德与法律绝对二元对立;二是,法律也成了道德情绪的渲泄口。这样,法律的产生就相当于从腿上割肉以充腹肌,结果自然会更加可怕。

早在 1994年,我就写过一篇“著名”论文[先刊于《比较》,后来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理论经济学》全文转载],在制度分析层面上引秦隋两个短命的强大王朝为例,指出法律道德基础不良,法愈多愈苛,则社会崩盘概率越大。秦法不可为不严,从“偶语诗书者弃市”到“失期法皆斩”,令草民闻之股栗;而一向以减刑省法而自诩的隋文帝竟然出过“盗一文钱以上者斩”的恶律,竟有三人共盗一瓜判了死刑的案例。多亏办案小吏实在看不下去,奋而抗争,才免使“三条命等于一个瓜”的特大历史悲剧的发生。隋朝的“严打”措施终于造就了内部贵族“借助民意”造反的契机,如李密、杨玄感之叛,接着就是(如后来评书《隋唐演义》上所讲的)多少个山寨的平民武装割据。唐朝开基后,第二代君主李世民大感于隋家之亡,云:“割股而啖,腹饱身毙。”(见《贞观政要》)——当然,他主要是针对隋炀帝大兴土木、好大事功之方面的表现而发的感慨,而用于法律的繁苛方面,亦当不用其过!

乱(滥)法治国,又贸然自称为“法制”乃至“法治”,不可不谓“割股而啖,竟甘其味!”

在滥法如此的情况下,百姓则晕晕然地拿法律当道德情绪的渲泄口。比如从 2004年10月一直到今天才有结局的济宁“裸死”案,一经判决原副市长L无罪,网民一片乱骂: 归根到底是,法律偏袒了L,而没给“裸死”在L 床上的女播音员M伸冤。

公平地说,这次判决从技术上是无可挑剔的,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由于 L的暴力乃至性行为导致了M的“裸死”,双方连性关系都没发生。倒是有一个可反推的情节,L已经后悔这种持续已久的权与性的交易,拒绝再做,而致 M使出最后手段。最后手段不成,则引发情绪剧烈波动,以致猝死。这不是仿模福尔摩斯的探案,只是一种推测!在这个“推测”之外,更可寻找的背景倒是《水浒传》。 L更像“乐善好施”的宋江,用善行换来婚外性供给,只不过施舍的来源不是自家的田产而是公家的权力;M则更像“以色求利”的阎婆惜,用性服务谋得了对方的帮助(如办理母亲等人的赴港证件),只不过她没拿到足以要了 L性命的其他证据( 五百两黄金的感谢信)而已。

好在,离梁山泊并不远的今日济宁并没发生现代版的“宋江怒杀阎婆惜”,只不过是气死人而已。气死人不偿命(尽管并不成文)是古来民间的一个贯例,类似英国社会学家汤普森所说的 Customs  in  Common.

与网民晕晕然的破口大骂相联系,另外一种对法律的道德诉求更加高涨,那就是对贪官尽可能地判死刑。比如说,按引渡条例遣返的贪官如广东开平余振东若按协约不判死刑,则引来铺天盖地的痛骂。问题是,中国早该废除死刑了。其间,更有愤青人士以捍卫国家的法律主权为由,大骂外国人“欺中国软弱”。倘使真是欺中国软弱,何不动一颗原子弹教训对方一下呢?根本问题还是中国的“法制”道德基础出了大毛病。“严打”的后遗症现在已经逐步显现,但是,国内还少有发言,只是香港的《凤凰周刊》有特权,以封面故事的形式专在一期上讨论。

废除死刑在全世界法律学术中是个重大争议的问题,在法律实践上世界各国也各不相同。在美国,各州的情况也不相同。但是,人们普遍认识到死刑是不人道的。由于死刑不人道而派生出来的行刑手段更成了公众讨论的焦点:为什么大贪官可以获注射刑的优待遇,而普通的杀人犯则要枪决呢?

等死,其遇何其殊乎!

这不就是包青天式(文学表达)的行刑办法吗?皇子王孙,死罪执行用龙头铡;高官巨卿,死罪执行用虎头铡;平民百姓,死罪执行用狗头铡。结果,同样是铡脑袋,那个法律图腾的等级就不一样!结果,今日同样是对贪官与杀人犯执行死刑,一个留了全尸,一个被敲碎了脑壳(——少数民族者,打心脏)。

简单地说,注射刑是虎头铡,枪子儿则是狗头铡。

闹了半年六个月,这文明的改进不过是嫌人眼泪、骗人感情的包青天式封建主义翻版而已。

在晕晕然间,我们似乎该相信:哪怕现在只对大贪官行注射刑,等一段时间后,就该使平民杀人犯们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了;还有,只要先实行了对经济犯罪的免于死刑即最高格为无期徒刑,那么对于废除死刑这个人道主义目标也总不失为一种进步。

在中国文化中,割股而啖的不只是秦隋那样的昏悖王朝,平常百姓亦沉醉其中,所以在现实中也就有百姓等大贪官、大奸臣被执行死刑时,“争剐其肉”的现象。那场面,尤如大批蝗虫吃庄稼,称为“须臾尸尽”。

何时避免法律上的“暴民主义”已经成了中国民主化的一个大课题,这个课题的基础当然在于逐步寻求法治的道德化基础,比如废除死刑,比如废除现有刑法 105条第2款。民主社会的建立也是需要民间精英付出成本的过程,比如减少自己的仇恨情绪。尽管这需要的不仅是道德勇气而更多的是“无可奈何”的隐忍,但的确,中国民主化的过程也是人性改善的过程。仇恨、嫉妒、狂暴的宣泄、无端的挑事,早晚会成为“民主的垃圾”。

目前,最现实的一个问题则是:全国头号走私犯赖昌星回来后,也能享受余振东先生的待遇——免于一死!

刘路:十四行:致南朵

    多少次,我站在长江边上
    看着这亘古的眼泪
    从心底流过

    
    我曾经百身莫赎
    我的悔恨,就如这浩淼的烟波
    烟波的源头
    有关于阳光和爱的传说
    
    共产党,我向你投降
    我愿意交出自由和名节
    只要你放过南朵
    她不是我的同志,不是
    她是上帝的女儿
    她只是同情自由
    只是爱我,和我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