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安永报告放而又收,中国银行坏帐再惹关注

5月25日是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挂牌海外上市的预定日期,而著名国际会计公司安永公司(Ernst & Young)于5月4日发布了一份年度报告,称中国银行坏帐高达9,110多亿美元,招致中国政府严重抗议。而由这份报告引起的一系列争议再次将中国银行系统的巨额坏帐带入传媒话题,更是给中国银行上市蒙上了一层阴影。

安永的报告与中国政府的反驳

安永公司发表的这份年度报告称,全世界的不良贷款去年达到20年来的最高峰,总额达到1万3千亿美元,中国金融系统拥有的坏帐在世界各国中首屈一指,可能高达9110亿美元,约占全世界不良贷款75%.仅中行、建行、商行及农行等四家最大金融机构的呆帐就达3,580亿美元之巨。这个数字是中国政府公布的坏帐数字的2倍多,总额超过了中国的外汇储备8,536亿美元。

安永会计公司每年都对世界各国的不良贷款进行调查,该公司在2002年估计,中国的不良贷款总额为4,800亿美元,3年多来增加近1倍。报告说,这一次估计的数字升高是因为该公司能更多地接触不良贷款数据,中国贷款的迅速增长导致可能出现新的坏帐。现在的新数字是信息交流改善、新一波大规模借贷以及对这一问题涉及更多的金融机构的认识的结果。

安永报告发布之时,正值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在香港99亿美元首次公开发行的路演前夕,而且中国工商银行的上市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因此之故,中国政府对安永这一报告立即做出强烈反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高调发话,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曾长期在中国从事有关金融机构的会计审计业务,“而其发表的这份所谓研究报告不仅严重扭曲了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现状,而且与它对中国多家金融机构的审计结论严重不符,其结论荒唐,令人不解。”

谁能免受“浮士德契约”的限制?

按照这位官员公布的数字,截至2005年底,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41%、3.84%、4.69%和2.37%.而今年一季度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为13124.7亿元人民币(约合1,330多亿美元),比年初下降13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比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

由于中国官方统计数据造假蔚然成风,这位负责人公布的数据未必让人相信。但有趣的却是安永态度的改变。安永全球首席运营官鲍尔。 奥斯林 (Paul Ostling)已经下令,对这份引起中国政府严重不满的报告进行内部调查,并表示这份研究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坏账的报告“缺乏事实依据……,该数据估计有误”,而且在公布之前没有通过安永正规的审核程序。

毫无疑问,安永被中国政府抓住了“痛脚”,这“痛脚”就是这份报告与安永对中国工商银行的审计结果自相矛盾。由于此前这项业务,安永陷入了两难困境:如果坚持坏帐报告公布的数据是真的,那么它为中国工商银行等几家银行所做的审计就不真实,它的职业信誉将面临极大损失;如果坚持此前审计报告的真实可靠,那么这个坏帐报告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两害相权取其轻,安永只能选择它自己认为损失最小的一项。

而事实是:安永撤回报告,信誉损失亦相当巨大。此前安永曾经发布了成百上千份报告,并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而安永这份报告得出的结论,与其它考察中国不良贷款的独立顾问机构(其中包括普华永道)得出的结论并无不同。英国《金融时报》一篇文章指出,“微软(Microsoft)和谷歌(Google)等科技公司已在中国签订了”浮士德契约“(浮士德是德国大诗人歌德长诗剧本《浮士德》的主角,曾与魔鬼签订契约出卖灵魂)。如果顾问公司感到他们也不得不这样做的话,那就太令人遗憾了。”

银行巨额坏帐──中国经济的软肋

安永虽然已经撤回报告,但中国政府扼制干预独立报告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使中国银行系统的巨额坏帐问题再次引起国际社会关注。

为了抵销安永报告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为了给中国银行5月25日香港上市壮行,中国银监会(CBRC)于5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一项通知,该通知有两条主要内容,一是要求国内5家最大银行在财务重组之后,应将不良贷款比例持续控制在5%以下;二是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财务重组后应将资金充足率保持在8%以上──中国所有国有银行过去正是因这两项记录不佳备受指责。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银行系统的坏帐到底有多少?由于中国银行系统的财务处于极不透明状态,坏帐数目简直成了一个难解的斯芬克斯之谜。所有的研究者都只能估计大致数目。

这里且列举近三年来有关中国银行系统坏帐数目的一些估计:

于国际金融界而言,中国坏帐比率一直是个谜,有关它的讨论由来已久。据笔者此前搜集到的各种数据,至少有三种说法:

先介绍中国政府的说法:截至2004年3月底,中国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达到1万8,900亿人民币,约占贷款总额的19%.此后,中国政府于这一年11月22日宣布,截至9月末,中银集团(由四大国有银行改组而来)不良贷款比率降至5.16%──但中国政府并未说明使用什么方法,使得坏帐比率在半年之内迅速下降了近14个百分点,因此让那些为了降低一两个百分点而苦苦奋斗数年的外国同行看了迷惑不解。

国际评级公司标准普尔2003年10月发布的报告称中国坏帐高达44-45%;

而中国学者巴曙松、高辉清等人撰写的《中国金融风险评估报告》(2004年)估计,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高达35%。

瑞银集团对坏帐的估计

安永的报告并非空穴来风。报告中安永指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的坏账高达3,580亿美元,远高于1,330亿美元的官方统计数字。这多出的2,250亿美元坏账与早先瑞银集团(UBS)一份研究报告公布的估计数据相同,这份报告公布了自2002至2004年中国贷款激增导致的新增不良贷款额估算额度。而瑞银集团(UBS)董事总经理和亚洲首席经济学家乔纳森。安德森(Jonathan Anderson)公开撰文谈过这一估算数额。

安德森指出,准确估算中国不良贷款的数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有三个基本数字可以反映大致状况:第一,中国政府在1998年确认国有商业银行有1,700亿美元不良贷款正待清理;第二,21世纪之初,国际金融业界独立估算数据指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还有4,500亿美元左右的不良“遗留”贷款;第三,2002-2004年这段经济过热期间产生了一批新的不良贷款,据估算可能高达2,250亿美元。如果把这些数字加在一起,中国的银行体系在过去15年里形成了近8,500亿美元不良贷款,约占同期信贷净额的40%左右。

安德森对中国银行坏帐数量的估计与安永差不了多少。但他的聪明之处在于两点:首先是他“认为”中国政府已经清理掉了4,000亿美元坏帐,其次是他并未有类似安永那样的“痛脚”抓在中国政府手里。也许是上述两个原因使得中国政府未便找瑞银的麻烦。

不过,安德森的看法与许多金融业行内的观察人士不同,这些观察人士的看法是:在2005年底前从商业银行清理的4,000亿美元不良贷款中,实际上只有一小部份出售给了国内外的专门资产回收机构,另有90%划到了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的帐面上,而AMC基本未对资产做任何处理。也就是说,中国政府只不过把呆账问题从国家财务报表的某一栏目转到了另一栏目,并未真正解决烂帐问题。

安德森还有一段话更像是专门说给中国政府听的表态。他评论说:“这是个令人不解的矛盾:在大多数国家,大量的呆账是经济阵痛来临前的预兆。相比之下在中国,呆账更像是经历经济阵痛之后的残留信号。”

银行的巨额坏帐到哪里去了?

尽管中国政府未曾向外界透露它们迅速降低银行高坏帐比率的秘诀,但会看的看门道,国际业界都很清楚这秘诀的法门。

从1998年开始,中国政府最初确曾戳力清理银行坏帐,仅仅是处理最初剥离的1,700亿美元中的1,400亿美元,就用了长达六年以上的时间──其中 900亿美元通过直接回收和出售,500亿美元通过债转股。无奈中国银行系统宛如得了败血症,输进去的是健康血液(大量资金),而流出来的却是坏血(大量新形成的坏帐),用中国金融系统的行话来说,就是“前清后欠”,清理了部份旧的坏帐,又形成了更多的新的坏帐。

这些银行系统永远也清理不完的坏帐,使得中国银行海外上市受到严重阻滞。中国政府干脆采用了一个“聪明”办法,成立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这些坏帐划到这些公司的帐面上,总之,只要这些坏帐不留在银行的帐面上就行。

外国银行难道不清楚这点?答案是否定的,他们非常清楚。尤其是近几年参与审计中国银行业务的评估机构,如安永等──为了到美国上市,能够通过美国证券市场的“萨奥法案” (全称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法案,美国国会2002年7月通过),中国不得不雇请好几家声誉很好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帮助审计,这些公司除了获得巨额酬金之外,还真是掌握了不少中国金融系统的内部财务机密,只是出于种种原因不能外泄。

国际金融业钜子们也无一不清楚中国金融系统的不良状况,但为了到中国金融市场抢滩,获得中国政府的市场准入,大多数都只能装糊涂。因为一谈到巨额坏帐,不但得罪中国政府,还得面对自己银行股东的质询:这样的劣质银行,买它干什么?

中国银行坏帐的源头到底在哪里?

在讨论坏帐根源时,国际社会将之归结于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对此,笔者只能说,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仅仅只是形成银行坏帐的原因之一,而且已经成为历史。导致银行产生巨额坏帐的主要根源,在于中国金融系统的严重腐败。

银行系统的问题到底有多严重?据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称,仅2005年审计署发现的1,000多起案子,就有一半以上来自国有银行,涉案金额大都在亿元以上──如果要为中国经济领域的腐败排队,近年中国土地审批中的腐败可列为冠军,而亚军则非金融腐败莫属。

与中国其他部门的腐败一样,金融腐败也有一条完整的食物链,处于最低端的是各种类型的金融客户,比如贷款者等。由于金融资源的垄断,处于食物链低端者被迫向食物链上端者提供贿赂,形成了贷款者贿赂银行负责人与信贷人员的局面;而金融机构也需要将部份租金上供,为的是从金融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那里获得商业机会或换取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放纵、赦免。这种一环套一环的腐败就构成了中国金融腐败的食物链。

那么,这些客户需要支付多少好处呢?据《中国金融腐败研究》的调查显示,企业一次性直接支付的“融资费用”大约占本金的4%,而农户与个体工商户支付的“好处费”约占6%。客户平时为了与金融机构维持良好关系,还需要不断地花钱打点,培养“感情”。据估计,用于“感情投资”的钱占整个贷款总额的比例,企业约为5%,农户约为3%──在中国的企业里,“融资费用”被堂而皇之地列入企业正常帐目。

两项相加,借贷者为了获得贷款必须付出的“融资费用”,竟然相当于支付9%的年利率!“融资费用”再加上正常的贷款利率,则企业和农户拿到贷款的实际利率高达15%~16%,跟民间私下拆借的贷款利率大体相当。也就是说,从贷款成本看,对于企业和农民来说,国有金融机构跟民间借贷差别不大。

那么,为何企业和商人仍然选择到国有银行贷款?原因很简单:民间借贷,一是借款数量有限,二是到期就得还钱,否则,借款人就有人身安全之虞,因为放高利贷的人一般都为黑道人物,对借贷逾期不还者往往以暴力威胁。而从国有银行借钱,只要打点周到,不仅可以借到巨额资金,甚至可以拖欠不还。众多贷款者正是看上了这一点,才愿意行贿贷款。如此一来,中国各银行周围形成了一大群劣质客户,善于与银行做不正当交易。这些善于作假者往往更容易得到贷款优先权。

中国金融系统的巨额坏账就是这样积累起来的。只要产生腐败的制度不改,产生坏帐的根源就永远存在。

完稿于2006年5月21日

不要说谎:一个在大陆被淡忘的普遍常识

最近大陆媒体有一篇报道,标题是《“高考枪手”广告贴进了北大》
(见5月13日《北京娱乐信报》)。据报道:这份堂而皇之贴到北大
三角地的广告,要找“一名河南籍、上北大或清华大一或大二的女生
替人参加高考”。贴广告的“姓徐的男子”也够胆大的,在光天化日
找女大学生参与恶劣的欺诈行为,且以重金诱之。对于这种事,难道
没有人兴起义愤?难道相关部门也不管?这也难怪,在大陆说大谎、
说小谎早已见怪不怪了。这名贴广告者对找到“枪手”很有信心,还
认为有充足的挑选余地。果然,不久就“有几名女生打来电话询
问”。

参与欺诈,等于是严重的说谎。古今中外的普遍常识告诉人们,说谎
是不对的,诚实则是一个美德。经常说谎,本身就是没有诚实品德的
表现,说谎还能败坏人的其他品德。但在这一点上,大陆似乎已成颠
倒之相。中国有一句古语:“上梁不正下梁歪”。大陆普遍存在的状
况,与中共的行为密切相关。

前不久,有一个中共说谎的典型事例。中共发言人秦刚,不仅否认海
外媒体报道的活摘人体器官之事,还否认了一个事实,信誓旦旦地表
白没有摘取死囚器官。但是,曾几何时,中共卫生部副部长却在马尼
拉坦然表白,中国大陆的确摘取死囚器官用于器官移植。这里,面对
全世界,秦刚代表中共至少撒了一个谎。既然是谎言,往往就这样不
攻自破,当然,这还只是谎言的冰山一角。

中共有一个庞大的专职说谎机构组合,中宣部和网警只是其中的一
部。为了维持这样有百害无一益的机构,每天都在消耗大量的金钱,
这些钱都来自于受监控、受欺骗的老百姓。其实,中共的每一个机
构,都是惯于说谎的,这些机构互相影响、共同合作,形成说谎的狂
澜。更有甚者,中共还有逮捕和镇压说真话人的习惯。而中共说谎,
首先败坏了各专制机构中人员的道德,这些人员又借助中共各机构的
协同作用,败坏整个大陆的人们,形成道德沦丧、假话盛行的山河日
下之势。

几年以前,德国选举将要开始,有该国媒体报道说,想竞选连任的施
罗德总理染了一头乌发。这立即在德国政坛引起轩然大波,有的议员
甚至推断:既然施罗德总理染发,那么也有可能在政府统计数据上作
假。由于事关自己的诚信,施罗德急忙站出来连声否认染发。德国政
界对诚信的审视,竟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对照中共的政治局常委
们,有几个不染发的?萨达姆的宣传部长萨哈夫,被指说谎成性,成
为国际笑柄。比较而言,中共的宣传部和那些新闻发言人,又能强到
哪里去呢?

封网是另一个例子。那些封网人员通过夜以继日的封网,达到颠倒黑
白的目的。封网也是一种隐瞒,目的是抹杀事实。有些事实,对老百
姓很重要,也是当事人所急于了解的。这时的隐瞒,就是严重的说谎
和欺骗。

有人也许会说,秦刚是替中共政权说谎,这是政府说谎。难道政府说
谎就没有问题了吗?实际上,政府说谎更不应该,一是抛掉了政府应
诚信公义的合法性基础,二则起到不良示范作用,影响很不好,后果
是严重的。说谎是为了欺瞒,但欺瞒无法解决问题,只会使事情变得
更糟。欺瞒表示心虚,亏心事太多。有道是“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
敲门心不惊”,如果没有做亏心事,自然不需欺瞒。如果历年积累的
亏心事太多,不如用真言予以清理,不然就会越积越多。将事实隐瞒
下来,只能是以新债增添旧债。政府的合法性有赖于公正,这就需要
说真话和言论自由。

有一种说法,将现实世界描写成由人随意虚构的东西,这种观点实际
上为中共所认同,如获至宝。其实,事实是存在的,蒙上眼睛它也存
在,是就是是、非就是非,这是常识。模糊的事实,在言论自由之
下,会越辩越清。古往今来的人们,都从内心相信以这种或那种方式
表达的现实实在。撇开形而上的东西不谈,国家与社会必须建立在真
实的基础上,否则,这个政权本身也成了虚构的东西,天下必然会走
向大乱,谎言流行、道德沦丧。谎言当然不能长久维系一个政权的统
治,靠欺瞒维持的政权也没有正当性和合法性。

在说谎的大环境下,由于缺少对事实的认识,知情权也被剥夺,造成
了越来越多被欺骗而上当的人。做这恶事者,等于欠了很多的债,不
排除将来有哪一天,人们会严厉追究那些掩盖真相、编造谎言、封锁
网络者。有一句古语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
书》“泰誓中”)。剥夺人民“视”、“听”的自由,在古人看来,
也是逆“天”的事,必须改弦更张才是正途。

秦耕:陈水扁会选择主动辞职吗?

   今天有人问我:陈水扁会辞职吗?我的回答是一定会的。
   
   原因很简单,他是经过全民直接普选上台的“总统”,如果失去民意支持,也就丧失了继续执政的合法性。当然,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种合法性需要经过法定的罢免、弹劾程序所确认。虽然现在台湾的立法会尚未启动弹劾程序,但5.8%这个全世界范围恐怕也再找不来来第二个的最低支持率,已经足以使陈水扁明白自己还有没有执政的基础。只要陈水扁本人内心确信他已经失去了民意支持,就应该自动宣布辞职,交出“总统”职权。这正是民主的本质,权为民所授,无民意支持则下台。
   
   其次,作为一个民选“总统”,他有最起码的道德羞耻,5.8%的民意支持率已经为他在世界范围内的民选领导人中创造了一项最低记录。在自己执政期间,身边最亲近的人制造了连串丑闻之后,任何一个民选的总统,也无法面对铺天盖地的民意批评指责狂潮。如果继续执政下去,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辞职下台,是这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权力也许充满魅力,使人甘之如饴爱不释手,但当权力成为无休止的抽打自己的荆杖时,再坚强的人也会选择自己的退路,选择逃离权力的火坑。只有在独裁体制下的当权者,他们才不会在乎丑闻带来的心理压力,因为他们的权力本来不是来自民授,因此才无所谓民间批评指责。
   
   再次,陈水扁必须对台湾民进党的政治未来负责任,他只有辞职下台,平息民怨,才有可能挽救今年年底的台北、高雄市长选举和2008年的“总统”大选,也就是挽救民进党的未来和政治前途。如果他不肯辞职下台,继续把持“总统”职位不放,他就会始终成为民意之箭射击的标靶,所谓众矢之的,也连带把整个民进党放在标靶底座的位置,被狂风暴雨一般的民意之箭射击,伤痕累累,体无完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陈水扁的个人欲望和道德水准如何,他都必须选择辞职。
   
   究竟我的预测如何,且让我和大家一起拭目以待。
   
   2006-5-25

卫子游:论中国人应该主动竞选人民代表——《论人民代表》之一

写在前面的话

2006年下半年,中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将同时铺开。这是在中国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订之后,基层两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第一次同步换届选举,同时也是自 1992 年下半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之后,时隔14年又一次同步换届选举。从法律的层面讲,这届选举关系国家政权的基础,对人民努力争取当家作主则是一次机会。从1953 年建立多层间接选举制度以来,中国的选举一直是共产党的囊中之物,但从1980 年代开始,随着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宪政等观念的西风东渐,民间独立人士自主参选基层人民代表渐渐多起来。这其间,既出现多起成功的范例,也产生了不少失败的教训,对这些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将是极有意义的工作。从宪政层面讲,中国公民参选人大代表,既合宪又合法,公民对国家要实现”民有,民治,民享”,要摆脱命运被少数权贵所摆布,就必须把人民代表的任命权、监督权、罢免权掌握在手中,自己亲自或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从民主运动的策略层面讲,当选人民代表,参预公共事务听证,介入维护人权个案,宗教结社,新闻出版和网络评议时政等是体制外自由人士在当前能打的少数几个擦边球。这其中,当人民代表居于维护人权的源头位置,自然应该备受重视。

放眼21世纪初页的中国,我们仿佛回到了”民主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百年前的 1990 年代初期。胡锦涛上台后,面对国际国内汹涌澎湃的民权潮流,为了回应民意对执政党永续执政的权力合法性的质疑,提出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所谓”新三民主义”。然而,这个”新三民主义”非常显然地遗漏了最为关键的一条,给这个”新三民主义”补上”权为民所授”,目前基本已成海内外华人共识。胡温两人都在国际媒体面前公开谈论推进直接选举就是最好证明。所以,即使为肉食者谋,民众广泛参与选举,也不失为解决政权来源合法性问题的一条可行之道。

正是从上述考虑出发,我决定写作这个《论人民代表》系列,对人民、人民代表、代议制、选举等各种被中国党校教科书误导的概念作正本清源式的重视梳理,一一驳斥阻碍中国实行高层直接选举的诸种谬论,系统介绍选举制度、选举运行及管理,探讨独立的人民代表当选后的如何更好地行使职权,希望对民间独立人士自主参选人民代表和所有当选上的人民代表有所帮助,并借此对我的国家走上文明富裕的坦途和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强国贡献一丝微薄的力量。

凭空想象的写作我们已经见得太多,为了尽量避免凭想象写作和即时性写作的各种弊端,把基础扎在科学和前人成就的沃土里,争取获得一种具有历时性的高度是十分必要和富有价值的。基于这些方法论层面的考虑,我放弃了那种借助于机智、理趣、锐利的锋芒取悦于读者的批判性政论体裁的写作方式,选择了学术研究的严肃体裁。对于某些习惯于追求刺激、急于求成和缺乏耐心的读者来说,体裁的因素可能成为间隔作者与读者的一道雾障,但真正的有志之士肯定懂得,理性地从学术论文中获得收益,与感性地从情绪化满足中所得,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由于本人居住偏僻,在查阅资料方面受到很多局限,加之学力有限,错误必定在所难免,尚请方家和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论中国人应该主动竞选人民代表

——《论人民代表》之一

既然打算以学术研究的严肃态度对待即将展开的主题,那么,就让我们从科学开始。

动物学家观察到,一只黑猩猩求另一只同伴挠痒痒,另一只便有权利要求前者提供同样的服务,如果被它挠过的黑猩猩拒绝给予对等回报,整个黑猩猩群都会给激起愤怒,其它不相干的黑猩猩会对忘恩负义者群起而攻之。实验经济学的创始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Vernon L.Smith 从动物的这种现象中发现了贸易的起源,Vernon L.Smith 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负面”对等性”( reciprocity ),也就是我跟你合作,你就得跟我合作,如果不跟我合作,我可能就要惩罚你。他认为,这个负面对等性,就是人类贸易的起源。(注1 )

贸易是不是这样子起源的我们可以不管,此处提起 Vernon L.Smith ,主要是因为接下来的”最后通牒博弈”是他的研究成果。要把”最后通牒博弈”叙述完整,是件非常费力的事。所以只好简单点。简单点的意思就是只保留过程,忽略他的讲解和结论。反正他的讨论是经济学的,跟我们即将在后面讨论的主题关系不大。游戏是这样进行的,在一群学生中随机选出些人来,两两配对,无偿地给两人共同分配 10 美元,然后以甲乙双方的分配权限为变量,也就是将每一组的两人中由谁来决定这10 美元怎么个分法区分为五种。所以”最后通牒博弈”实验分五组进行:

第一组,甲乙的身份随机决定,当甲者有分配权,乙则有否决权,但乙如果把甲的决定给否决了,这 10 美元就会被没收走,两个人谁也得不到一分钱,实验结果,甲分给乙的最少也有3 元,但无论 3 、7 开,还是 4 、6 开,都有被乙否决的,只有对半分时没有出现乙行使否决权的情况。

第二组,给第一组的基本条件不变,但有所不同的是,让甲乙两方参加智力测验,谁得的分高,谁是甲方,实验的结果是,不管分给乙 2 美元,还是3 、4 、5 美元,都没有被否决的。

第三组,这一组是在第二组的基础上,即在智力测验决定了甲乙之后,允许甲将分配权公开拍卖,由买得分配权者再来分配,这样进行的最后通牒实验,当分给乙 2 美元时有人拒绝,3 、 4 美元的则都认命。

第四组,其它的与第一组相同,只是把乙的否决权给取消掉,也就是一切由甲方说了算,分配在甲乙双方面对面的情况下进行,实验的结果是,有相当多的甲独吞 10 美元,一分钱也不给乙,有差不多同样比例的方案是给乙1 美元,给 2 、3 、 4 、5 美元的都有一些, 6 美元的居然也有。

第五组,其它条件与第四组相同,乙也没有否决权,但又加了一个条件,甲乙双方互不认识,实验中彼此也看不到对方,甲乙双方都不知道对方是谁,不论怎么个分法,受试者不会有任何良心谴责,结果,所有的甲方都不给乙方一分钱。所以这一组,以及第四组,又叫作独裁者实验。

现在我们谈到了一个科学观察,一个科学实验,也许有人会问,你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论中国人应该主动竞选人民代表》,怎么扯到动物学观察和经济学实验上去了?这些跟竞选人民代表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了?不!有关系的!

从上面的动物学观察中,我们可以推出一个结论(注 2):互惠互利( reciprocity) 是营群居性生活动物之间的一条最原始最根本的法则,合作不互利互惠,背叛者就应当受到惩罚。这个道理反过来也成立:也就是服务如果只是单向性的,如果某一方(人)可以拒绝向他人提供对等服务的义务而不受惩罚,双方关系就不是互利互惠的。因此可以说,对等的互利互惠是一条最根本的自然正义法则。只要存在社会生活的地方,这条法则就应该得到遵守。

细心的读者可能注意到,在上面所述的五组实验中,都没有出现掌握分配权的甲方给自己分配 0 美元或1 美元等极端情况,最不利己者也只给了对方 6 美元,为自己留下4 美元,而且出现这种反向分配的情况很少(注 3 ),与此同时,却存在大量的给没有决策权的乙方分配很少或不分的情况。从这一点,我们同样可以推出一个对后面的讨论有价值的观点:事关双方共同利益的决策,如果决策权只交给其中一方,那么结果必定不可能不利于掌握权力者。我们可以把这个观点往前推一步,对于事关多方,事关国家社会共同利益的决策,如果决策权只交给其中一方,即使另一方有监督权,那么结果也必定不可能不利于掌握决策权力者。从第四组和第五组的独裁者实验中,我们还可以推出一个结论,如果把公共博弈中的决策权完全交给某一方独裁,另一方连监督权都没有,那么,可能性最大的结果是,这一方趋向于获得最大利益或全部利益,与此对应,丧失决策权和监督权的一方或多方,则获得最少利益或干脆什么也得不到。把这两个结论联结起来,我们还可以得到一个新的论点,即,没有决策权只有监督权是不好的,而完全无权者的处境,比之无决策权但保留有监督权者更加不利,其利益完全得不到保障。由此可见,在公共博弈中决策权和监督权非常重要,放弃不得。

现在我们把上面的结论与题目所示的讨论领域联系起来思考。一是合作应当互利互惠,二是没有决策权和监督权利益便得不到保障,把这两个道理的外延扩大到人民与人民代表(注 4 )的关系上,将会发现也适用。第一,人民选举某人作代议士,给代议士授予了政治决策权,代议士以为选民说话办事作为回报,如果代议士不为自己的选民说话办事,就该受到惩罚,比如被罢免或被选下去,如果代议士不为选举自己的人说话办事还能免受惩罚,人民与代议士之间的关系就违反了正义规则,这样的关系和维护这种非正义关系的制度就该改变。第二,人民如果任由代议士对法律和公共政策进行决策,不把决策权和监督权保留在手中,代议士们制定出来的法律和政策就会变得单纯对代议士有利,对人民不利。当然,在作这种延伸时也要注意,把人民与其代表之间的关系界定为负面对等性并不十分确切。显而易见,代议士与人民并不对等,任何代议士都不能说如果你人民不跟我合作,我就要惩罚你,这个话只有给代议士授权的人民这方面才有权利讲。虽然在我们周围的现实中,代议士有权惩罚人民而人民无权惩罚不合意代议士的却处处存在,但显而易见,这是非正常现象。对解决这种非正常现象的探讨放在选举运行和管理部分中,在此先绕开这个问题。

自从 1953年举行第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以来,中国的人民代表至今已选了十届。持中而论,这十届人大代表们多多少少干了点有益的事情,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的法制体系,从恶法强于无法无天的角度讲,这无疑是一种成绩。不过,看重实际表现的民间舆论对他们多是不满意的。因为他们制定了宪法,却没赋予这宪法以司法效力,他们制定的《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恶法把宪法中许诺给人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剥夺或限制了,由这些人选出的政府,在应该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议士们的眼皮底下积极推行”户籍制度管理办法”、”收容谴送条例”、”三提五统””剪刀差”、”国企低价出卖工人下岗算断”
等一系列剥夺人民的政策。五十多年来,中国的 法律名为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实际上反映出来的却主要是执政党千秋万代一统江山的利益,受压制的正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优先保障执政党权贵们的予取予求,政府权力也在人大的”监督”下无限制膨胀,而在人民代表嘴里,全国形势永远一片大好,共产党及其领袖永远伟大光荣正确。听人大代表辩论国事,几乎就等于把良心送给他们欺骗。正是因为这样,人民给予这样的人民代表所组成的全国人大及地方人大的常用称呼是”橡皮图章”。用二百年前柏克描述法国议会的一句话来表述今天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感觉仍然很合适: “他们的这个议会机构就在他们的面前既不自由又不体面地扮演了一出深思熟虑的滑稽剧。”(注 5)有人 说全国人大会议是全球最大的Party (注 6 ),感觉也挺合意。今天的中国,人民代表不如党代表吃香,人大常委不如党委常委有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为最高权力机关,但假设今天天塌了下来,顶着的却肯定不是它,而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因为人民代表们睁着眼睛把决策权和监督权拱手让给了没有法律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例会即使取消掉,除了给纳税人减少负担,国家不会有大的麻烦,一切照常运转——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迹似可有可无的赘瘤。

人民代表,宪法规定的代替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人——宪法是没有给党代表任何地位的,何以沦落至此呢?应该说,原因有很多方面,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教义方面的,有中国专制主义传统方面的,有共产党不愿意让权方面的,也许还有”曲木”人性(注 7 )方面的,等等。总之,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对这些因素作全方位的研究,是有价值的。然而,经验告诉我们,任何对社会问题作整体性全面改变的计划都蕴藏有巨大的危险性,反之,采取一种”零星社会工程学”的方法,一点一滴的改良,结果不仅更为稳妥,而且往往效果更佳。既是从一种方法论的”零星社会工程学”观念出发,也是为了研究和论述的需要,我们把即将展开的讨论的范围缩小到一点上来,这一点就是,人民没有主动积极地去争取实现各种权利。

如果说五十多年来我们有过十届人大代表的选举,那么,这些选举也无一例外全由共产党一党包办。共产党把这种一党操纵的选举宣传为”有中国特色的选举”。其实,这种多层间接的所谓中国特色的选举,只不过是苏联 1918 年至1936 年间选举制度的翻版,并无中国特色可言。中国几千年的特色都是根本没有人民代表。多层间接选举的实质,乃是共产党办选举,选举共产党的人——绝少例外。选举中人民应有的两大选择权利,对政党和候选人的选择权利,在这种制度下都落了空。执政党永远是共产党一家,别无分店,候选人绝大多数由执政党在暗箱中分赃。选举出来的人名为公仆,实为公父,其政治生命被掌握在操纵选举之手的手心里,与选民无关。代议士们既不需靠代表的职位谋生,也就没有动力为选民说话,通常也不必担心会遭到选民的罢免。总之, 人民代表与选民间不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代议士们即不为选民说话办事,还可以不受任何惩罚。在中国的公共博弈中,人民既没有决策权,也丧失了任何监督权。 如前所述,这种状况是非正义的,当然,必须予以改变。

独裁者实验中甲方的绝对分配权力是由实验组织者授予的,乙方的绝对无权也是由外在力量强加的,现实中中国共产党一党包办决策权监督权的权力由谁授予呢?人民无权又是谁强加的呢?至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是找不到这个外在强制性意志的。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十四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 第三条规定,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人仅限于”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虽然宪法是虚的,宪法条文作不得数,但终究可理直气壮地拿来作法律依据,反过来,违反宪法的,就既不能理直,也不能气壮。更关键的是,翻遍《刑法》,找不到把公民行使被选举权作为罪行施加惩罚的规定。既有宪法的肯定性条款,又没有刑法的否定性规定,这说明,只要公民愿意站出来,主动参加人民代表的选举,不仅参选行为完全合理合法,而且,就是共产党看你不顺眼,却也不能拿你怎么样。由此可见,公民主动竞选人民代表,既是合法的,也是无风险的。

想一想,现在全国有全国人大代表 2988人,原则上讲, 2988人首先必须是直接选举出来的县级人民代表,如果这 2988 人全是民主人士,或者其中半数以上是民主人士,或者那些其个人历史证明一贯顽固地不能代表人民的人在县级就被独立人士挤下去,那会是怎么样一个局面?相信没有人会不知道答案。对!国家会非常自然地走向民主。可见,公民主动竞选人民代表的行为,对中国民主是有促进作用的。特别是如果选上后真正为选民说话办事,那就更有价值了。

现在很多人喜欢埋怨,埋怨共产党不松手,不肯放弃一手包办国政的大权。其实共产党之所以不让权,一半原因是它抢到了独裁分配权,还有一半原因,则是人民没有去争权。你自己不争取,不保持自己的存在,决策时根本看不到你,你以为坐在家里,等掌握决策大权的人发善心,以为他们不至于把事情做绝,那么,就像独裁者实验结果那样,掌权者必定将永远把最大最多的利益收为己有,并且还永远不会把被选举权分配给你。

现状既是必须予以改变的非正义状态,改变又是合法的和无风险的,改变的行为又有利于国家人民,一旦真的实现了改变,人民的利益得到实质改善的愿景就能得到兑现,那么,为什么还不主动去竞选?

注释:

1、汪丁丁,《人类合作的起源》,载于《三联学术沙龙纪念特刊》

2、按方法论的唯名论观点,从这个动物学观察结果中能得出的结论当然可以不止一个。

3、因为地处偏僻,手头的资料极为有限,找不到 Vernon L.Smith 的原文,因此只好根据汪丁丁教授引用过的二手资料。汪教授原文中没有说明出现这种现象的概率是多少,也就不好杜撰,只能通过汪教授征引的文字的文意推测出很少。

4、为了避免人民与人民代表两个”人民”发生搅合,以下将人民代表用代议士代替。在后面的论证中,代议士与人民代表也被视为一个概念的两种表达方式。

5、柏克,《法国革命论》,商务 1998 年版,第91 页。

6、新闻周刊:北京的派对时刻 (Party Time in Beijing)

7、语出休谟名言,”人性这根曲木,永远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

──《观察》首发

孙文广:六四 韩国518与奥运会——纪念六四17周年

中国六四与韩国518,很相似,都是民主运动、当局开枪。韩国借1988年汉城奥运机会,迫独裁者下台,推进民主。我们也应利用2008北京奥运机遇,推进自由、民主。中共当局害怕海内外抵制北京奥运,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真要和谐,必须停止政治迫害、信仰迫害,平反冤案,实行民主,才能顺理成章。

(一)韩国518光州学生民主运动

1980年5月18日韩国爆发学生运动,光州市30万学生上街,抗议镇压民主运动。结果遭到残酷镇压,史称“518”运动或“光州事件”,据韩国官方报导当时造成群众191人死亡,122人重伤,期间,逮捕了几千名运动参加者,700多名新闻工作者被迫退休,连续六年每年都有很多大学生因为政治诉求被学校开除。

(二)美国干预,金大中死刑改无期

民主运动的领袖人物金大中,被加以“内乱阴谋罪”和“光州事件的幕后操纵者”的罪名,判处死刑。

“美国政府对金大中被判处死刑做出了有效的反应,即将卸任的卡特总统把金大中事件向即将上任的里根总统作了交代,里根总统的国家安全助理立即告诉全斗焕,里根总统反对处死金大中。如果全斗焕政权想要取得美国政府的支持,就必须免除金大中的死刑,最后全斗焕与里根总统达成协议,以免除金大中死刑为条件,换取访问美国的机会,与里根总统举行首脑会晤。

1981年2月,金大中被宣布免除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宣布改判的第二天,全斗焕就飞赴美国与里根总统会晤。” (注1:《韩国四总统合传》何牧着P295)

以后“518运动”平反正名后,金大中1997年当选为韩国总统。

(三)1988汉城奥运成韩国民主契机

1988年举行汉城奥运会在这之前,韩国民众利用时机再次发动民主运动。

当时韩国政治斗争的焦点是民主派要求总统直接选举,迫使独裁者全斗焕下台,当局则坚决反对。1987年4月13日,全斗焕发表搁置改宪的特别谈话。

1987年6月百万民众走上汉城街头,表达政治诉求,要求修改宪法,实行总统直选,政府惧怕国外制裁抵制汉城奥运,也为了改变自己的政治形象,迫于国内外的压力和世界潮流,不敢贸然镇压。

(四)美国支持韩国民主化,全斗焕下台

当时美国“明确表示反对韩国当局采取军事行动。1987年6月27日,美国参议院以七十四对零票一致通过促进韩国民主化决议案,支持韩国人民的民主化运动,要求韩国当局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1987年7月1日,美国众议院以四百二十一对零票一致通过促进韩国民主化民决议案。并且此时韩国如果朝野对抗,政局不稳,到手的奥运会主办权就可能丧失,这对韩国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这样全斗焕当局在对抗不利,镇压不能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全面妥协。于是全斗焕当局通过民主改革,给予政治反对派以合法的地位,韩国终于实现了从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型。” (注2:《领袖悲剧教训集》桑玉成主编P163)

韩国军人独裁总统全斗焕下台,韩国初步实现民主体制,这既是民众示威游行奋起抗争的结果,也是美国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

(五)518运动最后平反正名

1988年,光州518事件被国会重提,1993年第一位非军人总统金泳三上台,承诺为518运动死难者建立国家公墓,1997年签署518特殊法令,正式为518运动平反正名,为死难者家属支付赔偿金。镇压518事件的前总统全斗焕,被以内乱罪判处重刑。

韩国518运动敲响了军人独裁统治的丧钟,推进了韩国的民主化运动。

(六)学习韩国借奥运争民主、平反六四

中国的六四晚于韩国的518事件9年发生,回顾历史,纪念六四,不忘中国民主化。

韩国518与中国六四尽管背景有差别,但总体上有很多相似,都是民主运动,都是当局开枪镇压。韩国的民主派借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机会,迫使军人独裁者下台,推进了民主。我们也应该利用2008北京奥运的机会,推进中国的自由、民主,中共当局惧于海内外可能抵制北京奥运的压力,提出建立“和谐社会”,为此必须停止政治迫害、信仰迫害,平反冤案,实行民主,这才顺理成章。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詹小洪先生,利用2003——2004年到光州的朝鲜大学讲学的机会,对518光州事件进行了实地考察、座谈,写了文章,“韩国光州518事件25年祭”(《炎黄春秋》2005年第七期)该文值得一读,现摘录附后。

2006年5月24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

韩国光州518事件25周年祭(作者詹小洪)

(一 ) “518”事件来龙去脉

1980年5月18日,韩国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光州事件”。……

1980年4月中旬,全国爆发了工人及学生示威浪潮,要求民主。5月初全斗焕政府公布了戒严令,宣布在汉城取消一切政治活动,禁止集会游行。但民众示威浪潮随之更扩大,要求撤销戒严令和全斗焕下台。5月15日,约10万名大学生在汉城集会,向军政府示威。5月6日光州也有3万名学生与市民示威。……

1980年5月18日凌晨,全斗焕调数万军队组成戒严军分六路包围了韩国全罗南道(相当于中国的省)首府光州市,……戒严军与学生发生了第一次冲突,军队打死学生数人、逮捕多人。激动的光州学生和市民奋起抗争,聚集于全罗南道道厅(相当于我们国家的省政府)前广场,拉开了“光州518抗争”序幕。……

5月20日晚,20万人在道厅集会、示威。市民组织了200多辆出租车、公共巴士突破戒严军封锁线到道厅助威。戒严军切断了光州与外界的联系,担心失控,21日凌晨向示威人群开火,造成54人死亡。21日,多达30万的老百姓来到道厅。……愤怒的市民成立了“民众抗争本部”,进行长达一周的有组织有系统的对抗活动:

组织市民军,与戒严军武装对抗。

他们从警察局和军队那里抢夺了部份武器,与军队开展了街垒战,占领了道厅。市民军迫使戒严军一度撤回到郊外。整个抗争期间,还训练市民使用枪械。由于有武装冲突,所以后来也有历史学家称作“518暴动”或“518起义”。

成立市民收拾对策委员会。与政府当局谈判:让死者家属认领抗争者尸体、戒严军释放被捕的民众并撤出道厅及市中心、市民军交出武器。

组织救援、发动募捐、提供后勤保障。

为抗争人士提供食物及日常补给。医生、护士全力抢救受伤者,连娼妓都为伤者献血。

23、24、25日连续三天晚上数万市民在道厅广场召开“守护民主市民大会”,决心与军政府对抗到最后一刻。

突破军政府新闻封锁,向全国说明光州事件真相。

政府控制的光州各媒体不仅不客观报导事件的进展,还歪曲事实。市民纵火焚烧几家电台和报社,并自己编发了《民主市民会报》,向全国发布光州抗争消息,如实地揭露戒严军的暴行。……

值得一提的是,韩国教会在整个“518”运动中起了积极的作用。正是5月18日这一天,学生们在天主教会大楼前举行了首次静坐示威。整个抗争期间,天主教会设立了广播站,向全国揭露了戒严军滥杀无辜的暴行,颂扬了市民们的正义行动。光州事件被镇压后,持续报导“光州五月事件”。光州基督教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教会医院组织了对受伤者最及时的救助。

据官方报导,光州事件造成了191人死亡,122名重伤,730名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为2200万美元。但间接损失无法统计,导致了韩国战争结束后,政府实施经济增长计划以来的第一个负增长年。

光州518事件平息后,全斗焕政府在全国疯狂地镇压民主运动,白色恐怖笼罩着韩国。5月28日逮捕了几千名参与民主运动的市民,并以“光州事件的幕后操纵者”的罪名判处金大中死刑。1980年——1983年,有700多名新闻工作者因要求新闻自由而被政府勒令退休。1980——1986 年,每年都有相当多的大学生因政治诉求被开除。

“518”运动的正名。

“518”运动被镇压后,摄于政府高压,韩国新闻媒体只得选择沉默。政府在提到这个事件时,只轻描淡写说是“光州事件”或“光州暴乱”。韩国争得1988年汉城奥运会举办权,大大推动了民主化进程,为“518”正名迎来了曙光。这时,反对党的改宪运动如火如荼,特别是1987年6月,百万人走上汉城街头要求改宪。军队已经无法再压制民主运动。韩国军政府在内外压力下,也为了改变世人对自己的政治形象,被近接受宪改方案,采用总统直接选举制,独裁统治在韩国终结。全斗焕下台后,紧接着,1988年,光州“518”事件很快就被国会重提。1993年第一位非军人总统,金泳三上台,承诺为518运动死难者建立国家公墓。1997年,他签署“518”运动特殊法令,正式为“518”运动正名,为死难者家属支付赔偿金。对镇压“518”事件的元凶两位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以内乱罪课以重刑。不过后来又对他们实行了赦免。

可以说,是光州“518”运动敲响了韩国军人独裁统治的丧钟,加速了民主政治的到来。

(二)“518”运动对韩国社会的深远影响

笔者于2003年至2004年来到光州这座韩国人引以自豪的“民主之城”的朝鲜大学讲学一年,在这期间,得以寻访“518”事件发生地,多次上“518”国家公墓凭吊死难烈士,与当年518运动的参加者、现在我的同事、朝鲜大学的教授们座谈“518”运动的意义。……

光州城有许多地方以“518”命名:如“518”民主广场(就是全罗南道道厅门前的广场)、“518”纪念公园,“518”自由公园,“518”陵园,“518”公墓等。“518”公墓是1997年落成的,那时才得以将分葬在几处的烈士遗体归葬一处。每年的“518”这天,韩国总统都要来这里发表讲演,缅怀长眠此地的烈士们对韩国政治民主化的贡献。

2004年5月18日下午,两个学生驾车陪我到达墓地,公墓坐落在光州的东南角,占地数百亩。最引人注目的是其主体建筑,位于墓地中央的是“518”民众抗争追思塔。下面数百座坟墓的碑文上写着死难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大多数是1960年前后出生的大学生,死时仅20岁上下。公墓内还有一座“遗影奉安所”,供奉着“518”事件中死难者的遗像灵位。更使人震憾的是公墓内还有一个资料馆,周而复始不停地播放着“518真相”的录像片,长达一个多小时。几乎是原汁原味地再现了那段血淋淋、惨不忍睹的历史。可惜我一句也听不懂解说词。因为这些录像中不时有英语、日语的解说,显然是当时在现场的外国记者摄录下来的。那天的公墓现场,被数不清的花圈、挽联覆盖着。前来悼念的人络绎不绝。2004年5月18日上午卢武铉总统来发表了重要的讲演。笔者目睹了许多死难者亲属跪在坟头悲痛欲绝的惨景。听一个韩国朋友说,从市中心通往墓地的一条主路被称作“眼泪之路”,每年来此扫墓的市民没有不痛哭流泪的。

每年的“518”前一周,整个韩国都在纪念“518”运动:电视有专门报导,报纸有专栏。大学校园内满是五一八主题的各种报告会。光州市中心的道厅门前广场(现在叫“518”民主广场)连续几天有纪念“518”运动的大型晚会。整个锦南大街(正对道厅,是光州最繁华的大街)都布置成当年“518”的场景。马路的两边挂满了当年的照片;有随着坦克开进城的头戴钢盔的士兵、有士兵闯进当年学生运动中心全南大学搜捕学生会领袖的恐怖、有市民支援学生的场面,有市民军与戒严军对峙的场面。大街上扔满了被践踏的小幅美国星条旗,市民以示抗议在1980年“518”事件中,美国充当独裁军政府帮凶,镇压了这次学生民主运动。

当年“518”运动的参加者很多今天已经是韩国政坛的核心人物。近几年,韩国政坛有个“386世代”的说法。“3”指的是他们的岁数,这个群体大都三四十岁年龄,“8”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正是这个群体的人上大学时期韩国独裁统治转向民主政治的动荡年代。“6”指的是20世纪60年代,他们是这个时期出生的。“386”人士大多积极参加了当年的“518”运动。他们思想左倾、主张社会正义,代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与亲美的保守势力针锋相对。卢武铉说“386一代人是改革的核心力量”。在2003年卢武铉上台时,总统的参谋班子(指青瓦台的秘书们)大多数是“386”世代人。而卢武铉总统、李海瓒总理及政府很多部长在“518”运动时期多是激进民主运动的律师、劳工运动专家、民主运动领袖人物。他们当年正是为被捕入狱的学生(后来的“386”世代人)辩护而名声大噪,或与“386”世代人有师生之情。他们上台后重用“386”人士也很正常。不过,金融危机后,韩国经济一直不太景气,保守派批评道,这与金大中、卢武铉两届左翼政府重用“386”世代人不无关系,他们只会玩政治,不会弄经济。攻击他们这些运动圈人士,只会搞革命,不会搞建设。

许万平家人无法与其见面

 

【2006年5月26日狱委讯】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重庆著名民主人权活动人士许万平先生自去年12月23日被中共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以来,一直被关押于重庆市看守所,家人至今未能见上一面。

许万平妻子陈贤英今天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强烈呼吁外界关注许万平现状。她说,他已经被判刑快半年了,为什么还不让见面?!

她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询问,皆被告知:还未收到上面的执行命令,因此不能送入监狱。而只有送入监狱之后,家属才能见面。

重庆国安头目李明多次恐吓陈贤英说,“不许对外面乱说”,“不要找事”,“不要像许万平那样执迷不悟,否则没有好下场”。

陈贤英表示,他们就是不想我们见面,想要把许万平彻底打垮,才一直把他关在看守所。

重庆著名民主人士邓焕武先生指出,当局这种作法完全是不合乎法律程序的,整个过程都是非法的。

今年以来,陈贤英从未收到许万平任何来信。她说,他肯定写了信的,一定是被当局拿去了,现在什么消息都没有。

她悲切的说,“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他的身体,以前坐牢留下了后遗症,怎么经得起这么多折磨和打击?!……我经常梦见他好瘦好冷,不知道他在里面能不能吃饱穿暖……儿子天天喊着要爸爸,喊得人心痛……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

陈贤英目前生活极度困难,儿子生病没钱做手术,也因外来户口需要缴纳高额学费而暂时无法上学,因此她已回到湖南父母家中勉强度日。她表示,下个月将会返回重庆,继续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以期尽快见到许万平,并和他商讨儿子上学事宜。

许万平被判刑后近一个月,陈贤英几经周折才获得判决书,然而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拿到起诉书、辩护书等相关法律材料。

记者致电许万平辩护律师刘洋,他表示,案涉国家机密,因此不能透露任何事情。

陈贤英去年曾委托高智晟律师及其助手辩护,但被重庆当局以“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取而代之的是重庆市丰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洋。陈贤英表示,我从未聘请过他,很可能是由当局指定的。整个过程都是当局黑箱操作。

许万平先生捐款帐户

西联汇款:WESTUNION
收款人:陈贤英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技光村141-1号,400084

许万平先生简介

许万平1989年因参与“六.四”民主运动及之后准备组建“中国行动党”,被当局迫害入狱八年并失去工作。98年因筹组“中国民主党”再次被劳教3年,共入狱11年。

2001年再次出狱后,许万平继续积极从事推动实现中国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社会活动。

2004年“六四”前夕,警方以“藏有海洛因”为借口,将许万平拷打后,捆绑在椅子上长达48小时,之后无罪释放。

2005年4月30日重庆警方将许万平从家中带走,并搜走了许万平的电脑、文件、个人存折和书籍书信等等。之后,其家属一直未能与他取得直接的联系。

5月24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一直被关押于重庆市看守所。

11月3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审理,12月23日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许万平上诉。

今年2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对许万平的上诉作出决定,维持原判。

杨同彦(杨天水)刑事判决书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同彦(杨天水)刑事判决书 

 

【2006年5月26日狱委讯】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镇刑一初字第12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同彦,男,1962年2月21日出生于江苏省泗阳县,汉族,大学文化,无业,户籍在: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慧园街9号201室,暂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太平花苑10幢2单元203室。1991年7月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0年5月3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5年12月23日被监视居住,2006年1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镇江市丹徒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建强、兰芳,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镇检刑诉(2006)0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同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6年4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遵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5月16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董建新、检察员陈东、代理检察员金庆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同彦及其辩护人李建强、兰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5月至2005年12月,被告人杨同彦以“杨天水”、“中华泪”的网名在境外《大纪元》、《博讯》等网站上发表《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敦劝中共的当权派》等大量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称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是“专制政权”,意图推翻现行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中在《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中称:“十月一日,中共命之为国庆节日。这是专制中国的国庆,十一应该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在《敦劝中共的当权派》中称:“赤贫、落后、野蛮、暴虐笼罩了大陆。专制是人性的公敌!”《在人人有权反对专制》中称:“专制制度本身是一种绝对的独夫民贼。这样的独夫民贼,人人得而诛之。”在《我们对民主大党的期待》中称:“我们认为目前威胁中国国民幸福生活的主要势力不是台独,而是大陆的专制势力。”在《反思中国民运》中称:“中共共产主义运动,本质是暴民运动”,“眼前的旧体制,将彻底走向它的坟墓。”

2005年3月,被告人杨同彦在境外人员发起的“中国天鹅绒行动”网上投票选举“民主中国过渡政府”的活动中,被告人杨同彦当选为“民主中国第一届临时过渡政府”秘书处成员和各省市政权和平交接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接受成员,并在《大纪元网》网站发表《划时代的天鹅绒行动》一文,鼓吹“‘天鹅绒行动’是划时代的,其以一个新式的民运方式,在网络上通过自由民主的选举来产生的‘民主中国过渡政府’是合法的政府。”

2005年4月,被告人杨同彦遵循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的纲领、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并发展组织成员。

2005年2月,被告人杨同彦接受境外“民主中国阵线”副主席盛雪等人的资金500欧元。同年12月,接受澳大利亚孙立勇的资金500澳元。所接受的资金部分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王文江等人及其近亲属。

为了证实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询问了被告人,宣读了证人证言、提取证据记录、现场勘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并出示了物证照片、书证、现场摄影照片等证据。据此,公司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同彦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这会主义制度的活动,罪行重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同彦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从重处罚。被告人杨同彦曾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再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以累犯论处,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杨同彦对起诉书指控其在境外网站上发表文章以及参加“天鹅绒行动”和接受境外资金后部分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王文江等人及其近亲属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1、撰写文章在境外网站发表自己的见解,是自己追求民主的一种表达方式,因而不构成犯罪;2、起诉书指控自己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的事实证据不充分,自己仅有组党的意图,仅写了《中国民主党苏皖筹备组宣言》,并没有发展组织成员;3、自己接受境外资金,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的人及近亲属,属于人道主义救济。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杨同彦撰写文章批评、攻击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而是思想表达的一种方式,其不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2、被告人杨同彦发表文章支持“天鹅绒行动”以及与中国民主党毫无关系的准备组党活动,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3、被告人杨同彦接受海外资金部分用于资助他人的人道主义行为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经审理查明: 2002年5月至2005年12月,被告人杨同彦以“杨天水”、“中华泪”的网名在境外《大纪元》、《博讯》等网站上发表大量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意图推翻现行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005年3月,被告人杨同彦在境外人员发起的“中国天鹅绒行动”网上投票选举“民主中国过渡政府”的活动中,被告人杨同彦当选为“民主中国第一届临时过渡政府”秘书处成员和各省市政权和平交接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接受成员,并在《大纪元网》站发表文章,鼓吹“‘天鹅绒行动’是划时代,其以一个新式的民运方式,在网络上通过自由民主的选举来产生的‘民主中国过渡政府’是合法的政府”等。

2005年4月,被告人杨同彦遵循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的纲领、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并发展组织成员。

2005年2月,被告人杨同彦接受境外“民主中国阵线”副主席盛雪等人的资金500欧元。同年12月,接受澳大利亚孙立勇的资金500澳元。所接受的资金部分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王文江等人及其近亲属。

认定以上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安部确认“中国民主党”为敌对组织的说明,证实“中国民主党”在国内外设有分支机构,该组织敌视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组织策划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镇江市公安局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数据提取、固定记录,并经被告人杨同彦辨认、签字认可,证实被告人杨同彦以“杨天水”、“中华泪”的网名分别在境外《大纪元》、《博讯》等网站发表的《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敦劝中共的当权派》、《人人有权反对专制》、《我们对民主大党的期待》、《反思中国民运》、《铁窗思考录之五<组建新党,扩大联合,增强海外民运的战斗力>》等大量文章。

3、镇江是公安局电子数据提取、固定记录,并经被告人杨同彦辨认、签字认可的《划时代的天鹅绒行动》文章,证实被告人杨同彦参与了“中国天鹅绒行动”。

4、重庆市公安局对罪犯许万平的电脑及电脑软盘进行数据提取、固定记录,证实被告人杨同彦在“中国天鹅绒行动”中,被当选为“民主中国第一届临时过渡政府”秘书处成员和各省市政权和平交接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接受成员。

5、镇江市公安局从被告人杨同彦的电脑进行电子数据提取、固定记录,并经杨同彦辨认、签字认可,由其撰写的《中国民主党苏皖筹备组宣言》,该宣言证实被告人杨同彦遵循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的纲领、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并发展组织成员。

6、镇江市公安局从被告人杨同彦的电脑进行电子数据提取、固定记录,并经被告人杨同彦辨认、签字认可,由赵昕撰写的网络文章即《为知行合一的杨天水鼓与呼》,证实2005年4月,被告人杨同彦和陶士季在南京市中山陵与赵昕见面时,曾将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的计划告知过赵昕。

7、未到庭证人林小卫的证言:证实2005年3月上旬,林小卫听陶士季讲,杨同彦负责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的筹备工作,具体情况杨同彦会找林面谈。隔了一个星期,杨同彦约林,与其在南京市中央门外王塘村苏果超市门口见面时,杨同彦讲,林小卫和陶士季都是中国民主党成员,他自己负责江苏省范围内的中国民主党筹备工作,成立了筹备小组,由他担任筹备小组组长,考虑到林的身份没有暴露,暂时没有将林放入五人小组。

8、未到庭证人陶士季证言,证实2005年4月,杨同彦决定成立“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同年5月,杨同彦亲自起草了一个纲领性文件,纲领性文件中列了筹委会5人名单。杨同彦曾就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的事征求过陶士季的意见,陶是筹委会成员之一。其证言还证实:被告人杨同彦和陶士季曾在南京市中山陵与赵昕见面时,商量过有关中国民主党的事。

9、镇江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提取、固定记录,并经被告人杨同彦辨认、签字认可的其与盛雪往来的电子邮件,证实了杨同彦接受境外“民主中国阵线”副主席盛雪委托他人从德国汇出500欧元的情况。

10、中国农业银行西联汇单及中国农业银行泗阳县支行贷方传票,证实2005年2月1日,潘文忠在德国汇给杨同彦600.91美元(折合500欧元)。

11、泗阳县中国邮政储蓄存款凭单、辽宁省鞍山市邮政局储汇分局查询单及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证实2005年3月6日,被告人杨同彦通过邮政储蓄转汇方式将人民币500元汇给曾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的王文江。

12、中国农业银行西联汇单及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凭证证实,2005年12月23日,在澳大利亚的孙立勇汇给被告人杨同彦500澳元。

13、中国银行境内汇款申请书、辽宁省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证实2005年12月23日,被告人杨同彦将人民币2918.60元汇给郑贻春的弟弟郑晓春,而郑贻春曾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14、现场勘查笔录及摄影照片、物证照片、扣押物品清单,证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杨同彦暂住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太平花苑10幢2单元203室扣押IBM600手提电脑及兼容机、打印机各一台。照片中的电脑、打印机,经被告人杨同彦当庭辨认,确认是其作案的工具。

15、被告人杨同彦在侦查期间及当庭的供述,除其否认在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中,发展组织成员外,对其余事实均作了供述,并能与上述证据互相认证。

此外,认定本案的证据还有: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刑字第027号刑事判决书及江苏省龙潭监狱出具的证明,证实1991年7月,被告人杨同彦曾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0年5月31日刑满释放。

在庭审中,辩护人当庭提交了二份证据:

1、加拿大籍华人即“民主中国阵线”副主席盛雪的证言,以证实盛雪汇给杨同彦的500欧元,是资助杨的律师费用。

2、《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以证实被告人杨同彦及其秘密组建的“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与中国民主党无任何组织联系。

对上述两份证据,经质证,控方对辩护人搜集该二份证据程序的合法性提出了异议。本院审查认为,辩护人当庭提交的两份证据,在搜集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同彦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依法应予惩处。其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上述犯罪,依法应予从重惩处;其又曾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被释放后,再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应当从重惩处。对被告人杨同彦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言论、结社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但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政治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安全,被告人杨同彦在境外网站发表大量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并遵循中国民主党的纲领、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并发展组织成员,阴谋颠覆我国国家政权的证据充分;同时,被告人杨同彦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接受境外资金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的人及其近亲属,在主客观两个方面均证明了被告人杨同彦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和行为,故对被告人杨同彦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同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本院予以支持。为维护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本院根据被告人杨同彦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同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5年12月23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二、作案工具IBM600手提电脑、兼容机各一台,HP打印机一台,诺基亚手机二部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 判 长:杨 荣

审 判 员:吴金尧

代理审判员:张 云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院章)

书记员: 刘 静

 

这是一代知识分子的伤痛

 看到刘再复先生的《一个年青学者之死》,久久不能平静,那是深藏在我心中的一个结,这个结我不想轻易打开,因为关在闸门后面的是汹涌的心潮。

  沈元,这使近代史所大喜大悲的年青学者已经离世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足有两代人之遥,现在所里的人大多不知道他,认识他的人也极少谈到他,有谁知道这被遗忘三十年的人,曾经在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中掀起一阵阵风波。

  我与沈元并非同事,也与他没有交往,但我比他的同事更早地接触到他的问题。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身哲学社会科学部学术处工作,协助领导处理学术事务。沈元是他的姑母推荐给学部负责人刘导生的,刘导生主管近代史所,就把沈元推荐到黎澍的门下。按那时的人事常规,一个从北京大学历史系三年级被开除的右派学生,即使摘了帽子,也不可能调进最高学府,有幸的是,刘导生和黎澍都是有胆识而爱惜人才的领导,那时又正值三年困难的调整时期,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相对宽松,沈元才得以走进近代史所的大门。

  风波起自1963年第3 期《历史研究》发表沈元的《<急就篇>研究》一文,这是一篇对汉代儿童启蒙读物《急救篇》进行社会文化研究的学术论文,文章展现了作者对史学、文字学和音韵学的深厚功底和新颖的视角,这在言必称阶级斗争的论调中是一缕春风,使人耳目一新;该文从经济生活来分析社会思想,也颇具历史唯物主义的特色。无论从国学或马克思主义史学来考察都是一篇佳作,尤其是一些老学者对该文备加称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老师周予同先生,他一说起沈元就眉飞色舞,兴奋不已;郭沫若甚至赞叹说:“ 这样的文章我也写不出”;在年青学者和大学生中也有议论,议论最多的是沈元成了右派才有时间读书,写文章,尽管这是人们的妄加揣测,更不了解右派的辛酸,却把当右派看成可以赢得时间读书的机会,而对自己疲于运动,没有时间读书的经历非常感慨,甚至为此愤愤不平。

  在大学或研究所没有时间读书! 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却是这一代人的由衷之言,试看从1956年入学,1957年就投入整风和反右派运动,如火如荼;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铁,不间断地下乡下厂劳动,热火朝天;1959年的交心运动,拔白旗,反右倾,接踵而来,人人如坐针毡。我所在的复旦大学历史系连毕业论文也甭做了,就草草毕了业。五年制的大学真正埋头读书的时间又能有几何? 研究所也不例外,虽说它以著书为本职工作,可都是集体撰写,个人若背着集体私下写作,称为“地下工厂”,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批判,更甭说有独立思考了。几十万字的一本书,十多人参与,相互扯皮,多年不能定稿,成为马拉松。有一年近代史所上报一年的成果统计,全所上百名研究人员却只发表二、三篇了无影响的文章。为此哲学社会科学部曾经进行“近代史所为什么出成果少”的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出了个沈元,怎能不引人注目!

  沈元来所不久,1963年第1 期《历史研究》又发表他《洪秀全和太平天国革命》长篇文章,同年2 月12日《人民日报》用一整版刊载他《论洪秀全》一文,建国后《人民日报》从未以这样大的版面刊载学术文章,沈元得此优遇,再次博得满堂喝彩,一时间从南到北的学者,人人争说沈元,由此而派生出“沈元道路”一说。这“沈元道路”的说法据说是来自北京大学,其时北京大学历史系有人向中宣部控告,沈元是右派,报刊这样发表他的文章,公然宣扬白专道路,对抗党的教育方针,这对担任党团工作的学生干部是严重打击。可这“沈元道路”的说法一传开,反响强烈,复旦大学的周予同在课堂上声称“我举双手赞成沈元道路”,先生的本意无非是强调学生要有时间读书,别无深文大义。可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引发舆论大哗。沈元问题有人控告,有人赞叹,沸沸扬扬,这一下引起主管宣传部门的注意,为此也要有个说法,周扬亲自发话要学部就此问题进行调查,就这样我参与了这项工作。

  被调查的对象是近代史所的老中青研究人员对沈元的反映,凡被调查的对象对沈元的为人和治学都有所称道。黎澍喜滋滋地说:“ 近代史研究要有十个沈元,面貌就能根本改观。”对一个小辈作出如此高度的评价,实在是前所未有,而且此人又曾是右派分子,此言一出所引起的震撼可想而知。调查结果认为,对沈元的使用完全符合党的政策,本人努力改造,积极工作,在街道监督劳动期间表现良好,在来所前已摘掉右派帽子,那就不应该以右派论处,文章的检查也没有发现政治错误。其实这一调查仅限于沈元个人,而对社会反响最激烈、最尖锐的“沈元道路”避而不谈,在当时情况下这是保护沈元,息事宁人的唯一办法,这也是从中央宣传部科学处到哲学社会科学部学术处的默契,作为参预调查工作的成员,也乐于保护一个难得的人才。其时沈元又写成《马克思主义与阶级分析方法》一文,但已不用本名而用“张玉楼”的笔名在《历史研究》发表,《人民日报》并加以全文转载。改用笔名也是有关领导在调查后的建议,可这一举措并未完全平息风波,有些人在得知沈元还用笔名发文后,又再次告状,甚至告到毛主席那里,不依不饶,一直到田家英向黎澍打招呼,再也不让沈元发表文章为止。

  其实,以笔名发表的这篇文章,仍是响应党的号召的奉命之作,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完全符合主旋律的,告状的信也绕开文章的本身,直指他脱帽右派的身份。按当时的政策,“右派”这顶帽子,是敌我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特殊称谓,摘掉右派帽子,是矛盾性质转化的标志,这就意味着从敌我阵营,回归到人民队伍,理应享受人民的待遇,再也不应受到歧视。然而这在当时被誉为毛泽东思想一大创造的政策,并非如实奉行,在极左思想的引领下,对这批人依然是冷眼相对,若有对此心存疑虑的,一句话,脱帽右派还不是因为是右派,就驳得你哑口无言,更何况帽子还在别人手中,随时可以再抛过来。所以一旦当了右派,脱帽不脱帽,都是档案中永远抹不去的“污点”,背负终身,政治运动一来,又会陷入千人踩、万人踏的境地。从这里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对摘帽右派紧抓不放,为什么顾准直至临终也要拒绝脱帽。问题是,沈元被追堵时并非是运动时期,他是一个出身书香门第,腼腆少语,循规蹈矩的书生,从来没有得罪任何人,也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默默地做一份应职的工作。一些知识分子也与他无仇无怨,又何以这样咄咄逼人 ?置人于绝路! 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份尚属圆满的报告是由范楚玉执笔起草,文革前她已调离。当风暴来临之际,我担心这份报告会给一些人带来灾难,就私自销毁了,尔后在翻江倒海的查抄中,再也没有了它的踪影,但这记忆却永远埋在我的心中。

  事实上“沈元道路”,也就是当右派才有时间读书的道路,是无法作出结论的伪问题。沈元骄人的成绩,是他的才华和努力的结果,作为右派成为另类,有可能被某些运动排除在外,省
下参加运动的时间,但代之而起的是惩罚性的劳动和精神折磨,同样要耗去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所以“沈元道路”,并非是赢得读书时间的出路,实际上这是知识分子对政治运动厌倦不满而又无奈的臆想,长年被剥夺研究时间的抑郁,无法作出研究成果而又无处诉说的痛楚,都借助“沈元道路”的发挥,一吐为快,这是知识分子被扭曲的心态,强加给沈元的声名,谁又知道这在文革中加重了沈元多少灾难?!

  文革到了,为沈元问题多少人遭受折磨! 周予同被打得跪在地上认罪,刘导生、黎澍不知挨了多少批斗,沈元可想而知。

  文革结束后我调到近代史所,那时沈元已按投靠苏修的罪名处死有年了,到所后我从人事处处长陈恕那里得知,沈元之所以出逃苏联大使馆,实在是被逼无奈,文革中他已经结婚,寄居在亲戚家,红卫兵运动一来,将他们一家扫地出门,迫使他们到处躲藏,走到哪里红卫兵就追到哪里,所里也根本不可能接纳他,两个年青人连栖身之地也找不到。他曾向住在杭州的姐姐求救,姐姐早已自顾不暇,又哪能再接受一个“反革命”? 现在的年青人可能很难理解,那种被亲朋故旧抛弃的痛苦,那呼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的绝望,蝼蚁尚且要惜生,又何况是一个有灵性的年青生命! 1956年在他还是北京大学历史系一名学生时,凭着他的聪慧和好奇心,翻译了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岂知就是这样一个幼稚、鲁莽的举动,触犯天条,遭受灭顶之灾。反苏本是划右派的重要根据,他竟然在火中取栗,不是极右分子是什么? 为此被开除、劳教,流落社会。当初对苏联奉为老大哥,人人都要一边倒,稍有异议的就以右派惩处。殊不知到60年代就已乾坤颠倒,老大哥成为罪大恶极的修正主义,人人都要斥而诛之。又怎能为了一已的生路,潜逃到苏联大使馆要求政治避难? 当初为伊沦落到地狱,今朝又梦想伊能救他于水火,殊不知愚蠢的他,又一次犯了幼稚、鲁莽的错误。他用鞋油涂黑面孔,化装成黑人潜逃,以为可混过大使馆的门卫,却被轻而易举地揭露,在两国交詈中,这是投奔敌国的行为,毫无疑问,这是叛国,犯了重罪。然而要重判,至少要有出卖情报之类的证据,这是司法常识,可他身处社会的最低层,没有任何情报可出卖,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只是为保命逃到苏联大使馆,岂能被收留? 可这丝毫也没有减轻他的罪过。

  在狼烟四起,遍地烽火的文革年代,一个右派叛国投敌的案例,是进行阶级斗争教育的最佳教材,文革中的领导岂可放过这一机会,公安部门很快就把这一案例交给近代史所的群众进行讨论,名为征求民意,谁又敢说个“不”字! 在磨刀霍霍的逼视下,人人都不能不表态,就这样全所一致同意从重从快处以极刑,沈元因此被枪决,终年30岁。

  文革后我来到近代史所,悄悄问过一些人,没有一个认为他是该当死罪的,言谈中都有深深的同情,有的还为当时的违心之论怀有内疚,可在当初就没有一个人敢于站出来帮他说一句话,哪怕说一句死刑缓办的也没有,一个也没有! 假如能缓刑,那就可能保住他的一条命,一个少有的才华横溢的年青生命。可这只是后来人的一厢情愿,是天真的幻想,岂不知,文革中无端丧命的都难以计数,何况还是有端的沈元! 以征求民意为名要所在单位讨论,实际上是狠抓阶级斗争教育,甚或是在钓鱼,考验每个人的态度,这是文革中的常事,此种行动说它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不为过。由公安人员坐阵,形势之逼人,气氛之严酷,绝不可能有人站出来为他说情,包括最欣赏他,在学术界勇于提出独立见解的黎澍,对他的死刑也没有表示异议。在黑云压城,万马齐喑的氛围中,有异议的也只能深藏内心,而不敢有任何表示。

  黎澍是个有良知的学者,当初对处死沈元没有异议,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沈元被揪,更加重他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的罪名,他在1964年曾发表《让青春发出光辉》一文,列举一系列的思想家和科学家在青年时期就勇于探索,作出贡献,鼓励年青人及早成才。就是这样一篇好评如潮,与沈元并无关系的短文,也被斥责为沈元张目,对年青人的热情期望被无情地践踏,有何天理可言! 沈元之死他也遭受刺心之痛,否则何以在文革结束后,是他,首先提出为沈元平反的问题。要知道这在改革开放初期,也不是没有风险的,事关“叛国”,谁又胆敢染指这一重大案件! 有幸的是,刘导生已调任北京市委文教书记,黎澍的建议很快得到刘导生的理解和支持。真是机缘巧合啊! 是他俩赏识沈元,把他引进学术界,成就了沈元的声名。沈元在盛名之下遭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厄运,招惹是非,身遭文革浩劫,为避难而引颈就擒,如今也在他俩的努力下,力图放松沈元颈上的绳索,促使北京市公安局重新审定,作出罪不当死的结论,给予平反,了却这一冤案。

  如今沈元早已成为枯骨,再也听不到为他不平,为他流泪的亲友的呼唤,但这一结论对他的家人,对所有为他负疚的同仁,是一种解脱。这也只能是对后人的一种象征性的安慰,在文革暴政挤压下的人性,只能容有这一丝余地,留待他日重申,不可弥补的是,沈元永不归来了。

  这已是远去的历史了,沈元也早已被人们淡忘,他的后事,家属的下落,也沓无音讯。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是一代知识分子的伤痛。因为像他这样被迫逃亡到海外而葆有爱国心的不乏其人。傅雷被错划右派,导致傅聪的出逃,而傅聪的出逃又加重了傅雷的罪名,父子之间的恶性牵连,祸端四起,肇成傅雷夫妇双双自杀,这是傅雷抑或傅聪之过? 都不是,叶永烈在《傅聪缘何避走海外》一文中,袒露傅聪出逃的心情说:“ 1958年12月,我留学毕业,如果我回来,势必是‘父亲揭发儿子,儿子揭发父亲。’可是我和父亲都不会这样做。当时我是被逼上梁山的。当然,对我的走我永远是内疚的。”(1) 德国汉堡大学著名教授关愚谦也遭遇被迫逃亡的命运,文革中他冒充日本人避难西方,殃及妻儿亲友,被视为十恶不赦,可他也有一颗爱吾中华的心,多年来致力于中德友好工作,并成为德中友好协会的负责人。他们都为当初的行为有深深的自责,可都以赤诚之心努力补救遗憾,续写了流亡后的下文,用实际行动表明,他们并不失为一名爱国者,为此也获得国家的谅解。1978年邓小平批示:“ 傅(聪)探亲回国工作都可以同意,由文化部办理。”(2)关愚谦的探亲归来也得到高层领导的同意,并受到国家的礼遇。

  时至今日不禁要反思,多年实践而证明的爱国者们,在当年何以要冒“叛逃”的罪名远走他乡? 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好人也会被暴政逼得无奈,甘冒人言之大不讳而自救救人,对此只能予以公道的评说。如今他们都已有了完满的结局,这不禁令人联想到沈元,可叹的是,他已永远没有下文了,生命的戛然终止,使他再无机会表现对国家的忠忱,留下的是一代知识分子的刺心之痛,长留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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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见《报刊文摘》2006年 1月23日。又《上海采风》2006年,第1 期。

  原载《炎黄春秋》2006年第5期。

北村:缅怀艺术

1、典籍与乌托邦

    似乎好久没有读书了,不是当今没有好书,自觉是心灵出了问题。在大学里告别托尔斯泰之后,心灵似乎没有再安宁过,直到最近重温托翁,他告诉我们:如果这世上的恶人能结成同盟的话,那么善良的人们也应该这么做。于是,某种朴素的古典的道德理想的召回,把我领回到一个故地。如此漫长的旅途中,曾陆续出现了一些黑暗天才的姓氏:尼采、卡夫卡、毕加索、萨特和加缪,他们在典籍中向我出示了一种新的阅读方式:歌唱的寂灾和梦呓的实现。这种黑暗的阅读体验概括了一个空心的事实,对缅怀的背弃和凭吊使得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事实变得冷漠,道德负担被轻松地代替了,成了阅读的负担。

    我必须为自己选择了作家的职业负起道德责任。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拒绝阅读,我想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真到今天,这种恐惧再度出现,它产生于十年前我读陀斯妥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和屠格涅夫的《罗亭》之际,此后,阅读的黑暗随之而来,铺天盖地。

    词语的欢愉是再也解决不了问题了,当阅读的仿梦欲望逐渐衰微时,美文也消失了,这导致我写出了一连串可供结构主义批评家解析的坚硬的小说,他们无视我的存在,更不对心灵负责任。在作家和批评家相互触摸的空间里一度黑暗,就像艺术和人之间一样,这种危险的关系近期使我震惊:美从艺术中的退出,爱从婚姻中的退出,艺术从圣殿中的退出,组成了三位一体的可怕境遇。这时,读书的乌托邦拟想也消逝了。

    这个事实太严重了。如果我们还相信公义、美和善良的圣洁立场,就必须恢复虔敬之心,面对源头。这使我想起暴躁的毕加索,这个黑暗天才在制造一系列立体主义的凄厉风景之后,面对美丽的妻子,他的手发抖了,于是,妻子和情人在他笔下恢复了宁静、圣洁和实在的景像。

 

2、日常生活隐痛和美的艺术

    日常行为实在是有一些隐痛的,否则就不会出现一批名曰“新写实”的小说,有人称之为“过日子”小说。作家在这种小说中羞涩而辛酸地讲述着经历,并保持了与价值判断的适度距离。很显然,这些小说中没有美,只有日常性。每当我听完柴可夫斯基时,我就会自然地对这种日常性保持一种警惕的关系,因为生活不是这样的。

   我还能记起机缘派画家把颜料随意涂洒在画布上的情景,他们把颜料桶悬挂在天花板上加以击打,在这种行为艺术家心中没有尺度,更没有美,他们相信机缘所暗示的生存境遇,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事实:连这种颜料的泼洒都代表了一种秩序。生活不是这样的。

    我还能记起偶然音乐和它的代表作《四分三十三秒》,音乐家面对钢琴迟疑不决,四分三十三秒之中,只有寂静和观众 骚动的轻微反应,当这盘空空如也的磁带上市后,购买者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买它。更有音乐家指挥乐队时,选择了两个指挥,致使乐手们无所适从。艺术和人类这种危险的关系中,尺度消失了,这四分三十三秒是残酷的,艺术家对此应负的责任现在到了作结之时。因为生活不是这样的。

    安东尼奥对请他说戏的演员说:不要问我该怎么演,因为我也不知道。

    谁也不知道。

    但生活不是这样的,在生活的日常性中,生命中心灵的重要性超过了我们想像力。正如圣经载:神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神看着是好的。

    好的就是美的,美的艺术和纯洁的生命源于一个有位格的绝对尺度,在忧伤之中,让我们赞美它。

 

3、爱情在望

 

    生活的确不如我们想像的那么容易,“杭育派”艺术发生论者已经阐明了这个立场。这种论调定下了日后艺术作为心灵代偿的苍凉基调。

    当达·芬奇在那个幽暗小屋里解剖人尸时,他觉得人太伟大了,只有人能洞察奥秘。这种清醒的理性立场有了大卫像作为代表,人性的光辉把人自身迷住了。直到基尔凯戈和雅斯贝斯,这束光芒才暗淡下来,最后尼采喊道:××死了。尼采已经意识到这句话的严重后果,他在把那个叫查拉图斯特拉的人赶下山之后,疯了。

   眼前的世界变得模糊了,在印像派画家手中诞生了本世纪艺术的最初原则,可是到了毕卡索和达利的画布上,苦楚和凄厉的风景已随处可见。而那个三十六岁即暴亡的导演法斯宾德只能靠药物致幻才能工作。

   艺术对存在(being)的确认在理性和非理性的两条道上都异常地困难起来,人们似乎在艺术中无法去爱,也不敢出示这个来自人类源头的基本情感态度,这种忧郁和不信任感造就了西方现代艺术的苦楚面貌。

    今天我们有必要和有权利选择一种新的艺术态度,就像选择一个安置灵魂的国,使这个新的国度里充溢着神圣的光辉,朝圣者会使它成为这个时代的伊甸园。

    从人文主义到今天,无数黑暗天才和光明天才揭悉了这个世界的真相,然而,真正的福音是信仰、盼望和爱,它是艺术的源头。

在我们曾经崇仰的艺术中,爱情被赋予了广阔的意图,艺术背离源头是本世纪人类一次最彻底的失恋,在一个全面的恢复时代来临之际,它将重视它本来的神圣面貌。为此祈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