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平:我不当密探——被迫离开北京的声明 今年二月中旬,刚刚回到北京,市国保警察就来找我,要求我与他们“合作”,当民运密探,否则不允许我继续呆在北京。以前,他们也曾提过同样要求,但这次完全不同,明确进行要挟。我感到他们认真了,于是将此事告知了几位朋友。但我仍希望他们只是说说而已。 文革史专家徐友渔先生答问录——揭示文革真相 防止灾难重演徐友渔先生是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着名公共知识分子,中国自由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他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深入研究,出版了专着《形形色色的造反》,发表了数十万字论文,主持编辑出版了《1966——我们那一代的回忆》、撰写和发表了《蓦然回首》、《直面历史》等书,并与其他学者一道整理出版了遇罗克遗文,提倡认识文革,反思文革,严防文革灾难在新时期重演。 今年是文革发动四十周年,也是文革结束三十周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文革在人们眼中越来越模糊,在一部分人那里甚至产生了朦胧美。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段并不遥远的历史,带着一系列疑问,笔者近日有幸采访了徐友渔先生。 问:文革发生时,您做什么工作? 问:您是造反派吗? 问:您那一派是受李井泉支持还是打击? 问:您当时主要都做了些什么?1967年初文革运动的情况怎么样? 问:您是什么时候看透文革,清醒过来的? 问:您是否用那套玩意与同学辩论过? 问:您是在“9.13”事件后清醒的? 这个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实际上建立在一系列近代史政治神话之上:1840年鸦片战争,使中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中,所有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都是失效的,惟一正确的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的马克思主义,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才找到了富强的道路;共产党内部又有各种各样的坏蛋,如陈独秀、瞿秋白、王明,惟一正确的是毛泽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赫鲁晓夫又叛变,中国成为世界革命的圣地。但下到农村使我们有机会重新思考这一切,学习了解到的事实否定了“中国的制度最优越,中国人民生活最幸福”的神话。尽管我比其他人更正统,但我思考问题比他们都多,经过一番紧张的探索,对这些神话一步步进行清理,“9.13”之前,我便完全清醒了。我的改变不仅仅是对文革本身,而是思想上的全面颠覆。 问:您是独自探索,还是与朋友一起? 问:文革在世界政治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十足的中国特色,为什么它发生在中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毛泽东发动文革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反修防修,还是纯粹为了权力? 问:您是哲学学者,怎么会去研究文革史? 问:如果此时有人站出来呼吁,要大家一起为社会公正做些什么,是不是有可能重蹈覆辙? 问:三月份,摄影家李晓斌先生的文革摄影展被迫关张,我本来已与李先生约好,进行相关采访,但在有关方面的压力下,李先生退却了。当局为什么要想方设法迫使人们遗忘文革? 问:他们为什么不愿意通过研究文革进行反思?这对他们大有好处呐! 问:他们到底怕什么? 问:他们大概是怕民众将矛头对准共产党? 问:如果文革再临的话,您会采取什么行动? 问:那时候可是暴民政治,您忤逆他们的意志,可能会尸骨无存呢?! 问:您对刘国凯的“人民文革”说怎么看? 问:谢谢您接受我采访。 2006年5月1日星期一于北京香山 张祖桦:制止无耻的“圈地运动”—-还给农民土地财产权 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财产,衣食之所出,生存之所系。若失去了土地,农民将无所依靠。因此,土地问题可以说是农民问题的核心。近些年来,中国农村发生的官民冲突事件,大多数是由土地征收征用所引发的。 中国农民虽然在全国人口中占大多数,但是在国家政治体系中却处在无权利、无组织、无代表的弱势地位,他们的土地遂成为权势集团予取予夺的“大肥肉”。考察由权势集团发起的疯狂而又血腥的“圈地运动”(本文借指权势集团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掠夺农民土地的集体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遍及全国。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无论是沿海地带还是内陆省份,无论是黄河领域还是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圈地运动”一往无前,如火如荼,所谓地无分东西南北,只要有利可图就概不放过。 据官方统计,新《土地管理法》实施7 年来,全国共发现100多万个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近500多万亩。这个数字,比2004年全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402万亩)还要多出近100 万亩。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的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在某地对其已撤销的部分开发区调查时发现,有将近一半的用地是租用的集体土地,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没有办。 实际情况远远超过官方的统计,一些地方政府在无规划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协议,擅自承诺向开发商提供大量土地进行成片开发,有的一个协议就提供四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据报道,中国社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人员表示,东部地区的土地在上一轮建设高潮已经基本被圈占完毕,“圈地运动”正在迅速向中西部地区推演。 二是数量巨大。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1亿亩。也就是说,离“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未来5年耕地保有量18亿亩的约束性指标仅剩3100万亩。与此相关的是,“十五”期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9240万亩。 看到后边这个数据,令我非常震惊!过去五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了9240万亩。须知许多地方人均耕地还不到一亩,即使按人均耕地三亩计算,也意味着3000多万农民失去了土地。这还不够疯狂吗?中国历史上哪朝哪代有过如此“业绩”?怪不得他们不敢搞民主! 三是政府主导。有关专家指出,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的旗帜下开始的新一轮非法圈占违规批用土地,可能成为最后疯狂。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认为,在当下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地方政府成为主导因素。执法部门发现,在目前的土地使用中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政府或相关领导”;同时这种违法常常是以经济发展为单向度指标,政府在受查处时也惯用“发展是硬道理”来应对。 在城市化、工业化的社会浪潮中,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迎风大旗下,土地交易日益频繁,土地征用量大面广,积累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已经成为引起土地腐败和土地掠夺案件的主要原因。而且,地方政府主导的违法征用,几乎全都以侵犯农民利益为主要表现,地方政府或相关领导追求钱财与政绩的私利从这一掠夺行为中获得满足。 农地转为工业用地,特别是城市建筑用地,地价飞升,动辄数十倍,乃至上百倍。无论是出于金钱目的,还是政绩目的,地方政府都有十分充足的违法占地的动能。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与制造政绩工程,拼命设立开发区,上项目,掠夺土地资源,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竭泽而渔、民怨沸腾的地步。 四是强取豪夺。张新宝指出“有的地方政府手中的钱不多,又互相攀比低价出让土地,怎么办?那就对农民实行多拿少给。”国土资源部通报的“安徽休宁案”就颇有代表性。该县政府未经省政府批准,多次非法实施征地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还擅自同意采矿单位自行征地。该县国土资源局为沙石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造成非法占用和毁坏近300亩土地,其中耕地170多亩。 更多的则是和政策法规打擦边球。据张新宝介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有的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调整基本农田成了一件十分随意的事情,“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成了一句空话。 五是充满血腥。面对农民的不满与抗争,自称“三个代表”的中共政权竟效法十九世纪普鲁士宰相俾斯麦的“铁血政策”,一再出动全付武装的武警部队,毫不留情地进行血醒镇压,制造了一个又一个震惊世界的血案。 例如:2003 年3月到2004年10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三岔湾村的农民,为了捍卫自己的土地财产,也为了获得公正的补偿,与榆林市政府的强制开发进行了长达一年半的维权抗争;而榆林市市政府高举着“收回国有土地”的尚方宝剑,依仗着手中握有的行政权力和镇压机器,对农民的土地进行非法征用,在遭遇农民的合法抵制之后,自2003年3月强行夺地以来,该市政府居然“执法违法”,近乎疯狂地开动镇压机器,先后五次出动大批警察对徒手维权的农民进行公开镇压,少则出动 400多名警察,多则出动3000多名警察,前后抓捕维权农民近百人次,并向徒手村民开枪,致使5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7人。 另据博闻社转发的消息,河南省郑州市师家河村村长强行卖地,并将所卖地款项中饱私囊,金额多达4000 多万,村民的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引发群众不满,多次逐级上访无效,在上访过程中还发生了一起车祸,造成1死6伤。村民表示要告到中央,结果遭到政府武力压制,2004年7月31日凌晨2:30左右,600多名防暴警察、50余辆车在半夜包围村庄,抓捕上访带头人遭到村民拦截,警察面对手无寸铁的村民惨无人道的使用了催泪瓦斯、霰弹枪、警犬、电棒在内的各种武器,造成30多人中弹,6人重伤。 2004年10—11月,四川省汉源县的数万名失地农民因不满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工程被迫搬迁条件低差举行大规模静坐示威抗议。当局竟出动了200多辆车、约6000人的武警部队进行镇压。武警对抗议的农民施放了催泪弹和烟雾弹。冲突中大批农民受伤,还有多名农民被抓捕。 2005年4月,浙江省东阳市画溪镇失地农民因不满化工企业污染环境,在历经五年五级上访无效后,愤而维权,在当地化工区进出的路口设竹棚,由老人看守,检查过往“毒车”;当地政府为排除路障,于4 月10日凌晨4时出动3000余干警强力拆除;当地村民放鞭炮为号,聚3万余众,与警方对峙。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据事后报道说逾百人(有说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上百部。 2005年6月11日,河北省定州市开元镇绳油村的农民遭300多名“全副武装”的青年男子暴力袭击,造成6名村民死亡,40多名村民受伤,血流遍地。起因是国华定州电厂征用绳油村土地用以建设煤灰厂,村民不满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公开征地补偿方案及合同,一直没有得到政府方面回应。愤怒的村民在地头搭建窝棚守候,拒绝施工方进入工地。此前的4月20日凌晨,该村的数名村民就曾被20名手持钢管的青年男子袭击。 2005年12月6日,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出动大批武装警察镇压东洲依法维权的农民。当局先是出动了配备有警用装甲车、消防车及机关枪、微型冲锋枪和火焰喷射器等武器的大约1500以上的武装警察和防暴警察陆续在村民设置的路障前百米以外集结布置。之后于当天晚上20时30分左右至21时前后,警方在探照灯的照耀下动用机关枪和微型冲锋枪等武器实弹密集扫射村民,造成至少3名村民死亡,多名村民受伤,30多名村民失踪。 六是民权无助。中国农民在土地问题上没有任何自主权,政府说要占用哪块土地,就强行占用。虽然有土地规划,但是很难按照土地规划走,农民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农民抱怨说:政府说征就征,征地费给多少算多少,征地费是否能发放到农民手中也没有人管。 福建省莆田市农民黄维忠案就是一个典型例证。今年3 月20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地农民黄维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被告黄维忠现年46岁,家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延寿村。三年前因为对地方政府强行征地而补偿标准过低的行为不服,黄维忠被当地十个村676户村民委托为诉讼代表,走上用法律维权、解决纠纷的道路。从 2003年开始,黄维忠根据《行政复议法》向福建各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又依据《行政诉讼法》向福建各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最后又到北京试图向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最后的结果仍然是 “不予受理”。(参见《财经》2005年第7期 “不予受理”)据到看守所会见黄维忠的陆光律师介绍,当事人从亲身经历得出感慨万千,归根结底却只冒出一句话:“被法律欺骗了”。 著名法学家季卫东先生评论道:黄维忠之所以发出如此感慨,盖因他本来是原告,他依法要求行政复议、提起诉讼、进行上访,都是想通过正当程序在体制内合理解决征地补偿的争议。这样的行为不仅应该得到法律上的承认,而且还应该受到国家机关的支持和鼓励。因为从法治的观点来看,正如德国法学家鲁道夫耶林所言, “法即永无止境的行动,不仅是国家权力的行动,也是全体公民的行动”:“为权利而斗争正是权利者自己对自己的义务”。即使是在求告无门之后,黄维忠等转而申请游行示威,同样是一种与程序可兼容的权利斗争,所作所为不仅完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也有助于维护现行制度和秩序。对此决不应该以“不予受理”的方式拒之于大门外,更不可以对坚持办理申请手续的维权者妄加逮捕。令人惊诧不已的是:依法诉求的原告最终却被推到审判的被告席,如此行径,法治何以立信? 其实还应进一步发问: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当农民的权利受到政府的侵害时,何以得到救济?又何以得到保障? 问题的实质在于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遭受了制度化地剥夺,由此造成了农民大众的悲惨命运。 魏天安先生在对中国古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进行了相当深入的研究之后得出结论,指出中国古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经过了一个从模糊到明晰的过程。 在春秋战国时代,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王”或“天子”,对土地享有名义上的最高所有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小雅。北山》,是土地国有属性的概括;另一方面,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又是很不完全、很不充分的。“古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邑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礼记。礼运》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天子与下级贵族共同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秦始皇统一中国,“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承认了私有土地的合法性。土地产权不再由国家授给,标志着以村社小共同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多级所有制向单级所有制转化的过程已基本完成,从此以后,“官田”、“公田”与“民田”、“私田”有了明确的区别。 秦汉时期,土地单级所有制结构虽已建立,但国家对土地产权的保护却软弱无力,地权的流动呈现出强烈的法外色彩。地主兼并土地与国家反兼并的斗争常常采取暴力对抗形式,无论是国有公田还是私有民田,都受到政治强权甚至公私武装的强力干预,说明单级土地所有权尚未受到法律应有的尊重,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的重要表现。汉魏之际,社会动乱不已,在两汉时期业已形成的豪族地主经济更加发展,许多地主以宗族为骨干,拥兵自重,“大者连郡国,中者婴城邑,小者聚阡陌。” 唐两税法之后,国家不再设置私家扩田置产的数额限制,并一般不再向民户授受土地。土地买卖的兴盛与法制化,土地所有人对财产处分权力的扩大,租佃关系从前代的佃奴制转变为佃农制,以及官田地租收入与私田田税的分离,官田租佃方式的多样化等等,说明官田与私田土地所有权的经济权威日益受到尊重。自宋出现的永佃权及佃权转让,是土地产权结构复杂化的体现,也是土地所有权进一步深化的结果。 “唐宋以降,大地主的土地拥有量一直都在下降,无地农户也随之同步减少,据各方面的统计,截止二十世纪初,全国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农田都由业主自耕。” (康正果) 五代后周“遣使均括诸州民田”,宋初因循其法,“命官诣诸道均田”《宋史。食货上一》。此后,北宋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南宋李椿年的“经界法”元朝的 “经理”土地,至明朝编制“鱼鳞图册”,张居正在全国“科田”,颁布土地清丈条例,清朝的“更名地”和“摊丁入亩”,都是国家通过确认土地产权以保证税入之源的行为。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按“耕者有其田”设计的土地改革方案是:“归纳起来,其程序即是:规定地价,照价收税,然后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民国时代的1930年,政府搞了大规模的土地和人口普查,推出了中国第一部《土地法》。该法规定,国家依法征收之地属全体国民所有;政府占用私地须收买;矿藏道路江河湖泊风景古迹不得私有;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的土地仍属私有。 中共在与国民党争夺政权的时候,为了争取广大农民,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中共在建立了政权的“解放区”曾经施行了将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据一位朋友回忆,他的家乡因离延安很近,所以在上世纪40年代中期,他们那个地区的农民就分得了土地,拿到了土地证。之后,随着“解放区”的扩大,愈来愈多的农民分到土地,愈来愈多的农民子弟参加了“解放军” ,愈来愈多的农村资源被中共动员与集结到一起。结果,共军很快就打败了国军,将国民党赶到台湾去了。谁曾想共产党一取得政权,立即就开始“共产”,将土地收归国有。有的地区的农民才分到土地2、3个月就被收走了。 著名作家莫言坦言:“我爷爷那一代农民,地是自己的地,不但今年要种,明年还要种,把地当作宠物一样,像养一个自己的亲人一样,好好保养它爱护它,让它永远贡献粮食,这种感情是很真的。就像艾青讲的一样,为什么我们泪流满面,因为爱这土地爱得深沉。到了我们这一代,对土地恨得要命,一方面因为偷奸使滑的行为使得它产出的粮食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土地把我们牢牢牵制住,使我们不能离开它,使我们不能施展个人的才能,无法保持个人的个性。我们这一代不是土地的主人,我们是土地的奴隶。”(《南方周末》2006年4月20日) 1949年前,共产党已经在部分地区推行消灭地主、富农经济的土地改革。然而,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全国土地的50%至80%仍然为地主所有,另有10%至15%为富农所有。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该法实施不久,到1952年冬,地主、富农经济便被完全消灭了。例如,占全国人口4%的“原来的地主”到1952年冬仅仅拥有全国土地的4%. 《开放》杂志执行主编蔡咏梅女士指出:“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不仅土地得而复失,而且被牢牢地拴在土地上,逐渐变为一种新式农奴,国家则变成新的唯一农奴主。” 中共政权通过国有化与集体化将已归属于农民的土地悉数没收。农村土地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是政府所有,所以政府可以用任何名目征收征用,而农民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只有有限的使用权。国有土地可以批租给市场,集体土地却只能由地方政府“代理”———当前,农地要转为非农业用途,合法通道只有“国家征用”,实际上也就是地方政府的征用。因为农民以及农民集体是没有转让或出租土地权利的,虽然他们是该土地的所有者。换言之,农地已经被法律置为砧板上的“待宰羔羊”,“所有者”的财产处置权只能任由法定的唯一“代理者”随意行使,而没有任何反抗或主张的能力。由于权利和信息的不对等,完全主动的地方政府掌握了对 “公共使用”、“公平补偿”和“法律程序”的“最终解释权”———“代理者”越权轻而易举,傀儡“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自然得不到保障。这就是农村土地违法现象日趋严重、“圈地运动”肆意横行的症结所在。 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在其遗作《权力与繁荣:超越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专制》中反复论证道,经济成功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存在可靠且明确的财产权利和公正的契约执行权利;第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离开这两个条件,社会经济不可能持续稳定地增长与繁荣。 因此,要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权益,就必须尽早从政策上和法律上确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与处置权),将原本就属于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还给农民。 2006年5月 焦国标:邓小平两句话误国三十年自其诞生至文革,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是不断变化的。早年,国民党指控共产党共产共妻,绝大部分中国人不明就里,遂按国民党中宣部的节拍起舞,视其为共匪。可是海上不存在对所有船只都有利的风,共产共妻的妖魔化宣传适足以打动青年男女追求性浪漫、性幻想的芳心,于是大上海的许多知识青年争相投奔延安。往往性的利比多越旺盛的人,其创造力也越强。得青年者得天下,得利比多丰沛的青年人的人尤其要得天下,所以兔子不拉屎的延安一步步打败人使用抽水马桶拉屎的上海、重庆、南京,直到最后把南京赶到台北,把杨家岭搬到中南海。 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时期,共产党的形象越来越高大堂皇,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心目中的希望之星。可是正如《红楼梦》中的一句话——”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中共辛辛苦苦几十年打造的光辉形象,建国之后迅速开始一块块地坍塌。它对哪个行业发功动手术,其形象就在哪个行业坍塌。土改,在农村富裕群体中坍塌;工商业改造,在城市工厂主、店主阶层中坍塌;反右,在知识群体中坍塌;大跃进,在整个农村坍塌;至文革,地无南北东西,人无行业老少,共产党的形象全面彻底坍塌。 文革浮世,茫如烟海,举国皆乱,但有一点,即崇毛拥共始终不乱。人莫予毒的红卫兵“踢开党委闹革命”,却连想都没敢想过踢开共产党闹革命。孙猴子敢闹凌霄殿,红卫兵断不敢闹毛泽东。因而文革期间的任何灾难都是在毛主席、共产党的名义下制造出来的;只要奉毛主席、共产党之名,就可以光明堂皇地无恶不作。这个逻辑甚至至今依然未变,中国大陆无量数的人渣躲在毛泽东、共产党的庇护下,贪贿腐败、横行霸道。只要你尊我为大,你就做什么都不犯法。这是比黑社会还黑的黑规则。 文革及其之后,共党恐怖(共恐)和对共党的恐惧(恐共)犹如天穹一般笼盖着中国的每个角落。“共产党什么都干得出来!”“共产党坏得很,别招惹它!”这已经成为大陆、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乃至全人类的共识。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努力改善共产党的形象。可是猴子总会露出尾巴,到了六四,一切努力全打水漂,共恐和恐共又回来了,直到如今。 忏悔能把堕落的因素赶出灵魂( Repentance drives from the soul the elements of corruption )。如今文革虽然过去三十年了,至今却没有得到人性层面的清算,没有人忏悔,没有人反省。除了邓小平个人报了一剑之仇,以国家的名义审判了他的政治对手 “四人帮”之外,其他无数的害人者并没有得到正义的惩罚,无数的受害者没有得到公正的平复和申雪,国族未从如此巨大的创痛中总结出足够的经验教训,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浓度丝毫没有稀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依然是不可动摇的官方意识形态,专政机器、阶级压迫依然是他们不变的信条。 旧账未了,又欠新债。六四杀人、愈演愈烈的上访悲剧、疯狂的土地掠夺、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共党恐怖一次又一次地上演。政府不是政府,是匪帮,是黑帮。那些虐待人民的“人民警察”,都是二、三十的年纪,属于文革后的一代。他们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可是在灭绝人性方面与他们野蛮的前辈相比没有两样,奴性和党性一如既往地把人性践踏在地。 邓小平是文革时期的受难者,同时又是文革灾难的最大受益人,还是后文革时代中国政治文明之所以停滞不前的第一责任人。他的一句对待历史问题“易粗不宜细”,轻松挡开了关于共产党继续执政合法性的考问,中国从而坐失改革政治、提升人性的最佳历史机遇。如果人性高贵的一面得不到张扬,就绝不可能有健康良好的政治文明和适合人类生存的社会人文环境。 邓小平之所以于文革之后回避提升人性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旨在为自己日后的一系列反人性、反普世价值的罪恶动作留下逻辑空间。他从文革之后复出那一天就很清楚,有朝一日,他不得不再次以灭绝人性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力。高贵的人性是一束杀菌的阳光,邓小平的人性深处属于霉菌的世界,他本能地要把阳光关闭在门外。由于及早铺垫,当于六四时期他释放出阴狠的人性的时候,果然不曾遭遇杀菌的阳光。 邓小平两句话误国数十年。第一句是前述的对历史问题“易粗不宜细”,第二句则是对现行政策“不争论”,其中自然也包括对待历史问题方面的政策。如果说第一话从历史的角度挡开了射向共产党继续执政合法性的箭簇,第二句则从现实的角度挡开了同一个问题。一旦挡开这两个问题,共产党就可以不思进取却继续执政。 到江泽民、丁关根时代,中宣部在“易粗不宜细”和“不争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清晰的宣传方针——为文革讳。这不仅是官方掌控意识形态的指针,也是学界必须奉行的圭臬。至此,文革成为从学术研究到文艺创作的全面禁区,学者、作家几乎全员堕落。历史和现实问题不断积累,致使共产党遗产的首席继承人胡锦涛也成为柳宗元笔下可怜的蝜蝂. 世人皆知巴金呼吁建立文革博物馆的创意,如今中国遍地是博物馆,可是文革博物馆安在哉?据媒体报道,在遥远的边陲之地汕头已经创建一家文革博物馆。可它基本上是个人之功,就像过去和尚化缘修庙。修建文革博物馆应该是国家的责任。文革博物馆遥遥无期,而国家大剧院已经接近完工,这是江泽民不可饶恕的一大罪过。 孙文广: 劳教 酷刑与信仰迫害——兼记废劳教签名中国众多劳教所关押着大量法轮功学员,那里成了信仰迫害的集中营,施行各种酷刑;劳教制度践踏人权,无视人道,背离人性,必须扫入历史垃圾堆,尽早废除。 劳教所骇人听闻的酷刑 从1999年开始,众多劳教所成了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信仰法轮功的人,在这里遭受洗脑之苦和非人的待遇。劳教所存在多种酷刑;前不久一个刚从劳教所放出来的学员,向我描述她的各种遭遇,包括:被四肢拉直, 捆绑在“死人床”上,人呈“大”字形,连续几天几夜,不准下床大小便;为了阻止抗议,还把嘴和头发一起用胶带粘起来,解开时会把大片头发撕下来。她多次进入劳教所,2005年她被判劳教一年六个月,因为不肯转变信仰,被双手拉直捆绑在暖气上,二个月,大小便不准上厕所,下身全部变成紫黑色,体重由150斤减至100斤,在绝食濒临死亡时才被放了出来。当时人已经变形,家人说这样长期关押下去必死无疑。 有的学员还告诉我他们遇到的迫害,包括:寒冬季节冷水浇身、几个人围着他几天几夜不准躺下、不准合眼、不准睡觉,不服从非打即骂,进行精神折磨。 北京的高智晟律师,与朋友一起到东北去做过调查,根据他公布的记录,劳教所酷刑花样极其繁多,书本描写的历代酷刑,如老虎凳都用上了,现在还增加了高科技手段,如:施用电刑,用高压电棍上刑;有的还强迫女学员脱光衣服,伤害她们的阴部;高律师还报道多起酷刑致死法轮功学员的事例。 (二)劳教所中的信仰迫害 现在劳教所中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都是为了强迫转变信仰。一旦被关押者承诺不再信仰法轮功,写出放弃信仰的三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酷刑就可以马上停止,还会提前释放。为了折磨被关押者,也为了使酷刑真相不被世所知,对坚持信仰的人,实行全封闭的关押,不准和外界接触,通信、电话,不准亲友探视。 山东济南律师刘如平,因为在海外发表文章,要求制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结果被判劳教一年三个月,关进山东王村劳教所。我曾和李昌玉老师写文 “声援济南律师刘如平”,他的妻子告诉我,几次到劳教所探望丈夫,管理人员都说因为 “表现不好”,不准见面,不准通信、打电话,说只要刘如平不再支持、信仰法轮功,就可以接见亲人、给家人写信。 看守所对法轮功信仰者施用酷刑,剥夺人身自由、通信自由是为了强制转变信仰,这些都是信仰迫害的暴行。 (三)非法的劳教制度必须废除 中国的劳教制度,建立于1957年,当时主要是关押右派分子,后来也关押了不少宗教信徒和“没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 按照有关劳教制度,送人进劳教所根本不需要法律程序,既不要检察院起诉,也不要法院判决,公安机关的 “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甚至派出所做了决定,就能让人进劳教所,剥夺人身自由。在过去的近50年时间里,被囚者达350多万人。 1999年,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在这之后,法轮功学员,就成了劳教所中主要的关押对象。今年春天,一个刚从劳教所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告诉我,他被关押的劳教所中,关押了30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法轮功学员,像这样的劳教所在中国不知有多少,实际上是些集中营 1957年建立的劳教制度,延续到今天已经成了信仰迫害的工具,劳教所成了践踏人权的集中营。有良心的中国人,应该采取各种可能的方式,促成废除劳教制度。 (四)废劳教签名信的发起 2006年2月,我起草了一份建议废除劳教制度的签名信,原打算在全国人大开会(3月5日)前公布出去。因为征集发起人时,遇到一些麻烦,所以拖到会议闭幕那天(3月12日)才公开发表。 在这之前我用电话、电邮等方式征求发起人;高智晟律师,不但同意发起,而且很重视信的内容,因为他家已无法上网,应他的要求,我在电话中把内容读给他听,好在签名信并不长;高智晟先生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我逐字记下,修改后打印出来,在电话中又念给他听。 北京余杰接电话时正忙着会客人,第二天上午他表示同意签名,四川王怡,虽然没有收到电邮,但他听说有关废劳教的内容,立刻答应签名,同意签名的还有我们学校的两位老师,一位是80岁的史若平老师,57年是山大校报主编,还有一位是72岁的李昌玉老师,他们都是57年的“右派”;赵达功在电邮中答应签名;刘荻没有收到电邮,半夜十一点,我给她打电话,把她从睡梦中吵醒,听说是废劳教的内容,急忙说:“我签名!我签名!”,广西的人权律师杨在新,是到济南来为被劳教的刘如平律师做代理,看到签名信当即表示签名,山东青岛牟传珩是电话中答应签名。美国的胡平、张伟国是在电邮中答应签名的。因为网络故障,收到比较晚,没有放倒发起人之中。 为了能使更多的人支持废除劳教制度的建议,一些有心人、法轮功学员,拿着打印的签名信,分别去征求签名,以后又通过各种途径,将名单返回,我为他们的精神感动。 签名信发表后,至今已有600多人的签名,还有很多人在信后留言,令人感动。 现将签名信附在后面。 2006年5月17日于山东大学 高智晟孙文广等呼吁废劳教制度(征求签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 我们呼吁:1957年 “反右”期间制定的劳教制度,与我国现行宪法抵触,应该废除。 2005年1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有关“程序”,规定公民可以提出“违宪审查”,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几项理由,请审查: 1)我国的劳教制度规定,不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可以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这项制度与我国宪法抵触;构成了对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违反,在劳教的执行过程中公民几乎被剥夺了所有的法律救济权利。 2)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五条,第五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多年来,中国的劳教制度实际上成了压制公民信仰自由、表达、集会、结社自由权利的一种工具,从“反右”开始已有350万人以上被劳教。 4)很多作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两会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劳教制度都提出过废止的意见;建议人大常委会收集整理,尽快废除劳教制度。 5)执行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必须结束,这是救赎国家宪法尊严、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需要,同时也使得中国的道德形象得以救赎。 2005年3月12日 发起人: 北京高智晟,山东孙文广(执笔人0531-88365021,),四川王怡,北京余杰,山东史若平(250100济南山东大学老干部活动室),山东李昌玉([email protected]),深圳赵达功,北京刘荻,广西杨在新,山东牟传珩。 签名可到《议报》签名网或通过发起人之网址、信箱、电话;签名者可以使用真名或笔名,姓名前请注明所在省市、地区、国别。(以上见《大纪元》)。 签名: (5/17/2006 13:53) 秦耕:“卡拉可希的判决”——评杨天水案 “卡拉可希的判决”是一句埃及民间谚语,意指某个案件的判决结果特别荒谬离奇,其间的法律逻辑荒诞得令人无法想象。这句埃及民间谚语是从一个民间故事中产生的。那个故事很长,我这里只能介绍一个梗概:某个小偷在入室盗窃时,不慎从窗户上跌下来摔伤了腿,他非常气愤,到法院控告房屋主人的窗户不结实,要求赔偿他一笔药费。受理案件的正好是法官卡拉可希,他马上传讯房屋主人到庭讯问,主人一看是这么一个糊涂法官,只好推说自己已经足额支付了工钱,窗户质量不好是木匠的问题,法官马上又传讯那个木匠到庭审讯,木匠一看这情形,也只好说主人确实足额支付了工钱,自己的做工也没有任何问题,但那天安装窗户时,不巧有一个穿红色衣服的漂亮女子从街道路过,自己一时分神,可能把一颗钉子钉歪了,法官马上让人找到那个当天穿红衣服的漂亮女子,红衣女子到法院来,说她长得漂亮,这要感谢真主的恩赐,至于红色耀眼的衣服,那是裁缝印染的,与她没有关系,于是法官让人把裁缝抓来审问,这个可怜的裁缝是个手巧嘴笨的人,可以制作漂亮衣服,但不擅长说漂亮的话语,他这时见了法官只知道害怕,一句话也答不出来,最后被卡拉可希判处绞刑。读者其实不必为这个可怜的裁缝叫屈,真正倒霉的还是另一个裁缝。因为卡拉可希判完案子,刚退庭不久,士兵前来报告说无法执行绞刑,原因是城门太矮,而裁缝正好是一个高个子。卡拉可希呵斥说:你们为什么这么笨,干吗不去另外找一个裁缝来?于是不久,一个正好在街上行走的裁缝被拉到城门口绞死了。从此以后,埃及人就把荒唐的判决叫“卡拉可希的判决”。 残雪:中国“新实验”小说著名作家。本名邓小华,1953年生于长沙。小学毕业(即“文革”开始)即失学,做过铣工、装配工、赤脚医生、代课教师等等与文学无关的工作,历时10年,后又自学缝纫,和丈夫一起成为个体裁缝。1985年1月首次发表小说,至今已有近400万字作品,代表作有《山上的小屋》《黄泥街》《苍老的浮云》《痕》《五香街》等。被美国和日本文学界认为是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文学最具创造性的作家之一。残雪是作品在国外被翻译、出版最多的中国作家之一,她的小说成为美国哈佛、康乃尔、哥伦比亚等大学及日本东京中央大学、国学院的文学教材,作品被美国和日本等国收入世界优秀小说选集。 我是写实验小说的,我的这种小说的门类,在世界上那些文学发达的国家里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其功能是探索人的心灵,找出精神发展的规律。这种小说虽然不能畅销,但也绝不会灭绝,从古代到如今,它一直作为一个特殊的品种发展着。这两年来,我重点研究了国内的三位文学同仁的作品,并写下了多篇评论文章在内地和香港发表。刚好这三位都在去年和今年出版了新书,我想在这里介绍一下他们的作品。 老愤青的可爱牢骚 田中芳树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常常令国内的读者感到惊奇和亲切。 《创龙传》(1-4) 版本:接力出版社2006年4月 定价:15.00元/册 《银河英雄传说》,即将引进出版。 最了解中国的流行小说家 《创龙传》的作者田中芳树,是日本知名的幻想小说家。虽然都喜欢写历史题材小说,但是他在日本文坛的水准和地位还远远及不上吉川英治、司马辽太郎和井上靖等人,所做的小说也是偏流行的。然而他的小说却因为能构筑宏大壮丽的幻想世界而在青少年当中受到欢迎。也因为田中的著作当中对中国的文化和历史相当推重,所以他也颇受中国年轻人的喜爱。早在这次的正式引进之前,《银河英雄传说》、《创龙传》、《亚尔斯兰战记》等书就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进入国内,并且引起了“田中热”。甚至每年的六月一日,都会有许多网友发表纪念杨提督的文章(那是《银河英雄传说》一书主角杨威利的忌日)。 或许是因为学业的影响,田中对中国历史的了解相当深入,他可以不费力地阅读中国古文,对古汉语的表现力相当赞赏。他提出希望日本出版《汉书》、《反三国演义》。也写过以花木兰、梁红玉等名人为主角的历史小说《凤翔万里》、《奔流》、《红尘》,写过品评中国历代名将的《中国武将列传》,编译过《隋唐演义》和《岳飞传》。在他的《银河英雄传说》和《亚尔斯兰战记》还有《铁达尼亚》当中,都有着《三国》、《水浒》、《隋唐》之中英雄人物的身影。他常常在自己的著作当中反驳一些人对中国的诬蔑,赞赏和肯定中国人,实在是日本小说界最大的亲中派。有许多田中的中国读者起初发现一个日本人竟然如此了解中国历史而感到惊讶和惭愧,继而引发了对本国历史的兴趣,这实在是田中的一项意外功德。对于现在网上小说的作者来说,田中是两个最被效仿的人之一(另一个是黄易)。 田中并未将自己定位于严肃的小说家,并不以传道为写作宗旨。他自己这么说过:“处世教训意味太浓的作品———这样的东西对我来说也觉得是很难吸收的———大多会将民众心中,希望能够见到英雄出现的心情忽视,因此我认为左翼的历史观一定很难获得多数人的认同。”因此他的小说往往以表现富于魅力的人物为中心,充斥大量对话,剧情则相对淡化。这一风格受到了广泛欢迎,他的小说在商业上取得了很大成功,在写作《创龙传》时的某个情人节田中甚至收到了五十个纸箱之多的巧克力。不过他的商业化写作也不等于庸俗化和快餐化,他将自己对于历史和政治的理解融于书中,对读者来说也是很好的教益。 流程化的情节和人物 《创龙传》是田中所有小说中最富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一部。其主角是中国神话当中四海龙王转世的龙堂家四兄弟,他们的能力如此强悍,往往使得敌人的攻击如同蚍蜉撼树一般。这就跟田中其他小说很不一样,田中的其他主角们,就算是强大也只是像《银河英雄传说》的杨威利和《奔流》的陈庆之那样强大在智慧方面,体力方面至多不过是像《药师寺凉子怪奇事件簿》的泉田那样能徒手应付三两个人的普通程度的厉害,而个性更几乎都是温和善良低调的。反观《创龙传》的主角,实际上是四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看似无害,一旦被惹到却会实行“恩报双倍,仇还十倍”的家训,造成巨大破坏。这种风格上的差异,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创龙传》是田中高中时代所构思的小说的关系。当时的田中并不是职业作家,所以创作的意图与其说是要让读者读起来愉快,还不如说是为了自己写起来愉快———对于想成为小说家的人来说,这是常有的情况。至于快意恩仇的剧情,那是年轻所留下的印记吧。 在前几卷当中,一旦发生战斗就会演变成龙堂兄弟对丑陋卑下的敌人的单方面虐杀,因此打斗剧情的可看性变得相当之低下。更糟糕的是每一卷中的战斗模式都如出一辙———遇敌、缠斗、遇险、变身———一旦读者习惯了这个流程,就只能厌倦,何况战斗的结局早就已经在龙堂兄弟的强悍下失去了悬念。 虽然田中擅长塑造个性人物,他的小说当中都能找出一批耳熟能详的经典人物。但是要在《创龙传》中找出主角们的特点,除了俊美强大和毒舌外,就再说不出什么来了。 的确田中是给四兄弟分别作了设定,大哥是温文的学者和领导者、二哥是多智的军师、三哥是冲动好斗的……但是在小说当中,田中只是如此直接讲述出来,而靠角色本人的言行来表现人物显得不够。说到底,将主角设定为四个人就是相当失败的,简单的剧情本就留下空间不多,又有四个主角分散了戏份,四兄弟发言风格的相似性也令人难于区分彼此。这一切都使得主角们表现个性的空间变得狭隘,反倒是后期出场的主要的反派小早川奈津子由于极具鲜明色彩的个人风格显得非常抢眼,是惟一可能在将来成为经典的角色。 老愤青的可爱牢骚 虽然有这些不足,但这也不妨碍《创龙传》成为一部有意思的小说,事实上田中的读者们很少冲着上面那些部分去阅读它,对田中的老毛病他们多半也有数。《创龙传》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当中所存在的大量田中式格言警句:“世界上有两种可恶的诈欺者。一种是说这个投资一定安全又赚钱的人,一种是大声宣传自己非常爱国的人。”“规则是为了不增加别人的麻烦而存在的东西。”“对支配者而言,民众越无知越好。”在田中的其他作品当中也有类似风格的对话和评论,但是(除了《药师寺凉子怪奇事件簿》外)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密集程度和讽刺的深刻尖锐上,都不能与之相比(《创龙传》的讽刺太厉害了,以至于有自称是文部省官员的人写信给田中,说“请作者以后多描写日本是一个最棒的国家,政治家也都是完美的人”)。田中借此来发表自己对历史、政治、制度、文化等的思考和批判。虽然有些想法的偏激程度跟国内某位郑氏儿童文学作家不相上下,不过因为那些观点披着幽默的外衣而现身,所以不会被当作是说教而招人反感,更像是一个老愤青所发的可爱牢骚。对于阅读田中作品的年轻人来说田中是一个好老师,他能够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让他们了解到历史、政治那些好像离自己平常生活相当遥远的东西的有意思之处。对于被学弟问到为什么不写论文跑去写小说时回答说“因为那样不会有女孩子写信给我啊”的风趣人物田中来说,写出这样有趣的东西实在得心应手。 对于田中本人来说,《创龙传》由于是他青年时代所构思的,所以是一部特别的作品。素有喜欢挖坑(就是指写了小说不写完)习惯的田中,一旦一部小说写久了就容易丧失热情,然后抛荒。至今为止他正经写完的长篇小说也不过是成名作《银河英雄传说》一部而已。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将《创龙传》一写就是十几年,实属不易。不过《创龙传》的最近一卷第十三卷也是在2003年出版之后便没了动静。而同期他写的另一部小说《药师寺凉子怪奇事件簿》却写得红红火火不断出新,实在是令人对《创龙传》的前途产生疑问了。 图赛:政治摇摆人的政治摇摆语言
法国极右翼参议员推出新书直言不讳力图“去极端化”
法国参议员让·弗朗索瓦·图赛 《如接受使命时的心情》 让·弗朗索瓦·图赛著 DETERNA出版社2006年2月版 定价:20.00欧元
“如今政府的所作所为无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总是草率地推出一项事关千万人生计的法案,行不通后又不断修改、裁剪甚至取消,政府威信却在这一来一去中日渐削弱,甚至荡然无存。”习惯了法国政治“左、右”思维定式的人乍见这番言论,很难想象其会出自极右的法国国民阵线主管选举事务全国秘书、法国参议员让·弗朗索瓦·图赛的新书《如接受使命时的心情》。 这是一本萃集图赛数年来发表于《右翼月刊》和他本人博客上政论的文选。这些辩论性的文字充满了火药味,用不重修饰、甚至有些俚俗的文笔,对执政的希拉克-德维尔潘政府在诸如欧盟宪法公决、移民、青年和就业问题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尖锐抨击。 在书中,作者一反国民阵线及其臭名昭著的主席勒庞为人诋病的法西斯口吻和种族主义声调,试图为自己和极右翼打造“民众传声筒”的新形象,这也让一些读者暂时忘记了对极右翼的反感。正如一个自称“非极右翼选民”的南锡读者所指出的,这本书所能引起读者共鸣的,在于其朴实坦率的风格和对当前法国社会弊端的具体剖析。换言之,政府的不受欢迎,是此书受欢迎的原因。 极右翼国民阵线所谓“法国人优先”的极端排外主义和法西斯色彩,固然吸引了一些对传统左、右翼政党不满的选民,但主流舆论却也因此对国民阵线嗤之以鼻。2002年总统大选中,勒庞虽在首轮出人意料地击败左翼候选人若斯潘进入决选,却在决选中遭到选民一边倒的抵制而惨败,在选举过程中后来获胜的希拉克甚至不屑与勒庞对面辩论。 正鉴于此,图赛才在新书中煞费苦心地做了这番“去极端化”的政治摇摆。 事实上,作者本人就是法国政坛罕见的“政治摇摆人”。他1980年加入国民阵线,12年后脱党自组“国民联盟”,并加盟以希拉克为首的传统右翼,在毫无资金支持、仅有四个骨干成员的情况下赢得1993年议员选举,一时间被传统右翼推为对抗勒庞的法宝。但仅仅数年后,因传统右翼拒绝推举他为候选人,他竟重新“摇摆”回勒庞身边,成为极右翼干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在“摇摆”前称赞希拉克的话“我相信他有能力为祖国带来真正活力”,后来竟成为希拉克2002总统竞选的推广语,并以此击败了图赛所支持的勒庞。 对于这些不光彩记录,作者并无掩饰之意,他在书中这样说:“政治生活中总有需要撕破脸皮的时候,让所谓‘温良恭俭让’见鬼去罢!那只不过是所有伪君子的一块遮羞布罢了”。这本书意在为2007年总统选举造势,虽然国民阵线的候选人仍是勒庞,但号称“臭嘴”的勒庞近来一反常态地低调,任由图赛这位53岁的“摇摆人”大出风头,无疑是害怕其一向极端的言论刺激广大选民,重蹈2002年覆辙。对此,自称“政治上诚实” 的摇摆人图赛同样直言不讳,在罗列剖析了现政权的种种无能软弱表现后,作者用充满激情的语言说道:“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证明自己和其他政治人物的不同,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勾画一个全新法兰西政治蓝图的轮廓。选择我们,没错。” 批评家永远比建设者好当,这本书的热卖证明图赛的确是出色的批评家,却难以证明他将会是个同样出色的建设者。也许法国选民根本不会给他以证实自己的机会,因为许多人都看到,在这本216页的政论集里,作者虽闪转腾挪,极尽摇摆之能事,却终究没能说明,他和勒庞之间,或者今天的勒庞与当年那个令人厌恶的勒庞,今天的国民阵线和2002年那个国民阵线之间,究竟有什么根本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