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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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序言
比我年轻得多的老友任东来博士同陈伟等先生合作撰写了这部《美国宪政历程》,命我作序。本来是不想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发表议论的,因为东来的学识、学历
今年除夕夜,所谓的艳俗的“盛世春晚”,无论包装得多么花枝招展、媚态万千,也可以不看不听,但开禁后的爆竹声那么肆无忌惮,恍如北京城除夕夜得灰濛濛天空突然爆炸,不由你不听。
春晚主持人照例要送上春节祝福,给十三亿国人,给港澳台同胞,给海外华人拜年;晚会也照例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拜年,来自驻外使馆,来自留学生,来自海外华侨。今年春晚的高潮之一,是为胡温政权的对台政策造势,拿着“国宝”向台湾卖嗲,揭晓统战熊猫的命名,最后胜出者毫无悬念,自然是“团团”、“圆圆”。
然而,就算假定台湾有些人会欣然接受“团圆”的善意,但正如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给胡锦涛的公开信所言:“请用文明来说服我。”言外之意,只要大陆的政治制度仍然与文明为敌,送给台湾再珍贵的国宝,两岸的“团圆”也只能是一厢情愿。因为,台湾人大都清楚,中共政权拿出憨态熊猫,仅仅用于对外统战,而对内却是狰狞的狼牙!
在本该阖家团圆的除夕夜,大陆政权反文明的醒目标志,就是制造了太多破碎的家庭,毁掉了太多母亲、妻子和儿女的幸福。
已经熬过了十六个令人心碎的除夕之夜的六四难属们,这些失去亲人的母亲们,在这个阖家团圆的除夕,她们却要含泪祭奠仍然不得瞑目的冤魂。
在这个野蛮政权的治下,那些遭到残酷迫害的法轮功信徒的家庭,那些被高墙隔绝的异见者家庭,那些死于矿难的矿工家庭,汕尾血案中被罪恶子弹击碎的家庭,这个除夕也不会为他们带来团圆的欢乐,而只有怨恨、委屈、眼泪、孤独、甚至绝望。
师涛被判十年,他的老母亲高琴声,仅仅为了方便探监,她把自己的家从千里之外的银川搬到师涛服刑地的长沙。已经有两个除夕之夜,别人家的欢声笑语和响彻夜空的鞭炮,愈发凸现出老人家中那无声的凄凉。
被判二十年重刑的喻东岳和胡石根的家庭,杨子立等新青年学会四君子的家庭,何德普、许万平、郑贻春、张林、杨天水、赵岩、杨建利、郑恩宠等人的家庭,皆被高墙分割成两半,一边是有形监狱里煎熬,一边是无形心狱中煎熬,特别是对于狱中人的妻子和年迈的母亲而言,这样的除夕,不是节日,而是梦魇。
和几乎拥有所有有形的权力、财富和专政机器的中共政权相比,这些人除了拥有自己的信仰和言论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却仅仅因为坚守自己的信念和发表不同的政见而被这个庞大的政权视为敌人。在中共高官表演与民同乐的政治秀之时,在央视的盛大化装舞会热播之时,在其他人都可以阖家团圆之时,他们却深陷牢狱,他们的亲人也在狱外承受着恐怖政治的威逼,忍受着家庭破碎的凄苦。
现政权企图用经济高增长和虚构出的盛世幻觉,来掩盖了当下中国的巨大裂痕,一边是塞满所有媒体“和谐社会”的舆论泡沫,一边是恐怖政治不断地制造着破碎家庭。专政机器把人投进大狱还不算,更要一年年地碾压着来自破碎家庭的抗议。
同时,不同于毛泽东时代为中国建立的革命监狱,邓小平发明的跛足改革,把毛式监狱改造为邓式猪圈,用自上而下的恩赐换取自下而上的感恩戴德,实质上是在权贵们被喂得脑满肠肥之后,用残羹败叶来温饱百姓。邓式猪圈养育着惟利是图且冷漠麻木的人群,一代代地旁观着同胞的受难和制度的罪恶。
这样的太平盛世,正在被高科技春晚包装成流行甜点。每年除夕,那些被主旋律导演的笑容和掌声,操控着一场别无选择的狂欢。
然而,无论是手握重权还是腰缠万贯,也无论是学富五车还是时尚明星,更无论是基于怎样的理由,谁自觉幸运地赶上了盛世,谁就是在用出卖人性来参与了邪恶制度的共谋。
相反,无权无势也罢,一贫如洗也好,谁在阖家团员之际还惦记着那些破碎的家庭,哪怕只是默默地为受难者祈祷,谁就是在坚守人性的底线。
2006年1月29日于北京家中
大纪元首发
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许万平先生做出“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的判决长达半个多月之后,一直羞答答做贼心虚般不敢示人的 《〔2005〕渝一中刑初字第382号刑事判决书》近日终于与当事人许万平先生的亲属见面,笔者也有幸从网上一睹这份洋洋万余言的判决书的“尊容”。
笔者费了半天功夫详细研读了这份重庆市第一中院的长篇判决书,老实说我不得不佩服有关办案方的“勤力”、“敬业”!相较于以往类似的政治性案件判决书的粗略草率、捉襟见肘与破绽百出,许案判决书充分显示出办案的重庆市有关公、检、法部门强大的“执政能力”,他们对此案可谓“做足了功夫”:在长达一万六千余字的判决书中,分三大系列罗列了许万平先生多达 68项“经庭审质证、认证”的“罪证”及若干最终被法院“不予采信”的“罪证”。其中判决书列举的证据4显示:为提取许万平先生有关的电子数据作为 “物证”,重庆市公安局煞费苦心,对许先生被扣押的电脑、主机、软盘进行了如下复杂的操作:“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提取人进行了以下操作:(1)对封条 完全的计算机折封,取下计算机的 IDE硬盘接到计算机犯罪取证勘察箱的只读接口上,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2)提取硬盘已被格式化,为提取数据,使用了取证软件ENCASE对目标硬盘进行全盘数据恢复,将恢复出的数据整理,打印出来。(3)对封装完整的电脑软盘折封,将软盘中的文字打印出来。(4)完毕,提取人分装提取的文字数据,封装原始证物。”可见其 “用心良苦”。
那么,是否因判决书罗列的许案“罪证”的繁复与庞杂,我们就能得出许先生“罪名成立”、被判12年重刑“罪有应得”的结论?在对照有关现行法律规定,详细研读这份判决书后,笔者所能得出的结论却恰恰相反。
首先,此案侦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判决书所列举的证据1——4,仅仅说明重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捉获”许万平以及搜查、扣押有关“物证”的经过和物证的形式要件,并不能说明许先生的任何“罪名”,相反却暴露出侦查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非法操作。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侦查中对于侦查对象可采取传唤、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对侦查对象的住宅和办公场所可以搜查,但须持有相关的法律手续。虽然对正在实施犯罪或通缉在逃人员,公安部门有权即时抓捕,但对一个正常在自己家中、并未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公民,执法部门根本无权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就将其“捉获”剥夺人身自由——判决书中出现的这一非法律术语,恰恰揭示了重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非法办案的事实。而据许万平先生家人证实,2005年4月30日警方闯进许家带走许万平先生并搜家查抄扣留物品和拍照录像时,没有出具过任何身份 证件或法律手续,仅口头通知家属说是“口头传唤”——整个过程完全是在非法执法!其后许万平妻陈贤英女士曾多次打电话询问并数次前往重庆市公安局和国安局询问许万平先生下落,均未得到任何答复,迟至2005年5月25日,家属才收到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
结合判决书展示的其他证据,不难看出,重庆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在“捉获”许万平先生之前,并无任何合法证据可以认定许万平先生涉嫌进行“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当然许万平先生的私人电话遭非法窃听和日常行止被非法监视跟踪,这又是“地 球人都知道的秘密”,即便如此,他们所能获得的,至多是一些电子信息及许万平先生与何人来往、与何人有电话联系之类,并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重庆市有关办案方通过非法“捉获”许万平,并非法搜查许万平的住宅获取电脑、主机、软盘、手稿等物证,然后形成证据链条,从而确定许万平“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这一过程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定案的证据须具备“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其中“合法性”是指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证据,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如非法搜查、非法窃听或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即便具备了真实性、关联性,也不能被法庭采信。许万平案从非法抓捕、非法侦查开始,所有证据皆建立在非法操作的基础之上,显示出重庆有关办案方“非法执政”的能力固然强大,其“执政水平”却完 全背离了现代政治文明所确立的“程序正义”基本司法原则,因此,其所有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均不能采信。
其次,稍具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根据刑法理论,某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具备了主观故意性、客观危害性和行为的违法程度严重到应承担刑事责任等要件,缺一不可。具体到本案,指控许万平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需构建如下证据体系 :1、有直接证据表明许万平有“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 2、有充分、客观的证据证明许万平“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行为;3、有充分、客观的证据证明许万平“组织、策划、实施 ”的行为给国家造成了具体的、客观的危害,且危害程度严重到足以构成犯罪;4、以上证据来源均须合法,其真实性须经法庭的质证得到确认;5 、只有完成上述证明体系,才可得出许万平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结论,否则不 能定罪。
笔者在前述文字里,已经充分论证了许案证据来源的“非法”——姑且暂时撇开这一点,我们再来看看这些构建在非法来源基础之上的证据体系,又是如何得出许万平先生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结论的。
查判决书所罗列的许万平先生多达六七十项“罪证”中,涉及反映许先生“主观意图”的,唯有第一部分证据6:“许万平撰写的文章两篇(1)许万平在2000年2月31日撰写的手稿《致海内外致力于关注从事中国民主人权运动早日实现人士的呼吁书》……(2)许万平在2005年3月18日撰写并在互联网公开发表的文章《面对抓捕我不怪当局》。判决书列举的上述两篇文章引文部分,只表明许万平先生希望“有与当局站在同一个平台对话的可能” ,“去影响并打破中国的政治格局”,“结束专制统治”,何以显示许万平先生有用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
退一步而言,即便许万平先生对中共的“专制”、“恐怖统治”有所不满,这也只是思想领域的认识问题,许万平“组织、策划、实施”了哪些“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行为?又给国家造成了怎样具体的、客观的危害?
判决书中列举了大量的“证据 ”——主要是私人电子邮件通信和许万平先生发表在网上的文章,试图证明: “(一)被告人许万平曾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组织反革命集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2001年以来,被告人许万平通过在互联网上投递稿件等方式,与境外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及其负责人徐文立、王希哲、 黄华等人密切联系,攻击人民民主政权。2003年7月,王希哲向被告人许万平提供了5,000元人民币,以购置电脑加强与境外联络及开展活动。200
4年11月,许万平在互联网上策划、组织了为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人员申请“魏京生中国民主斗士奖”的活动,并征求各地“中国民主党”成员的意见。许万平还参与发起了所谓“年度杰出民运人士评选”的活动,并提名参评人员。另外,被告人许万平通过撰写手稿呼吁在海外建立国内“民运分子”的联络拨款机构,还提出培养新人的方法。(二)2003年初,被告人许万平得知自己被确定为“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成员后,即印制了“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 成员的名片,并以“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成员的身份,积极开展活动。 2004年初,被告人许万平为筹建“中国民主党”西南地区协调中心,与国内“民运 分子”李运生等人进行了交流,并通过李运生与徐文立在互联网上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徐对此表示支持。随后,被告人许万平积极着手组建“中国民主党 ”西南地区协调中心。2004年4月,被告人许万平借婚庆为名,召集了四川、湖北、湖南等地“中国民主党”成员以及重庆市部分“民运分子”在重庆市大渡口区聚会,商议组建协调中心。2005年3月,被告人许万平又前往甘肃、陕西两省,向甘肃省“中国民主党”成员王凤山及陕西省西安市的马晓明,提出整合西北“中国民主党”以及重新组建“中国民主党”。2005年3月被告人许万平就召开“中国民主党”的“一大”之事与“中国民主党”的其他成员进行探讨。(三)被告人许万平通过互联网与徐文立、王希哲等人就“中国民主党 ”的活动进行讨论,并接受指令。2003年9月19日,被告人许万平接受王希哲发 出的“要鼓动民众自己起来斗争”的指令后,于2004年初利用重庆市大渡口区居民苏某因房屋拆迁对政府不满一事,向苏某索取了上访的相关资料。2004年 7月被告人许万平又与重庆市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的杜某之妻李某取得联系,并获得了杜某的相关情况,意图提供给境外的敌对组织,用于污蔑,攻击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权。2004年8月,被告人许万平接到徐文立等人指示后,负责四川、甘肃两省“中国民主党”被判刑成员的资助活动。同年10月,被告人许万平在互联网上发起了所谓“紧急救援受难民运战友”的活动。2005年 1月,被告人许万平将黄华向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中国民主党”成员王森的家属提供的400英镑(兑现人民币6,217.69元)资助中的2,300元人 民币交给了王森之妻魏某某,还通过境外敌对分子唐柏桥为国内“民运分子” 何兵、蒋世华等人的子女筹办了400美元的 资助。此外,被告人许万平还向李必丰等人提供 了金钱资助。”
透过以上资料,笔者并没有得出许万平先生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结论,却看到了一位仁心侠骨的大丈夫,一位鲁迅先生笔下“中国的脊梁”。
许万平先生即便参与“中国民主党”的活动,也只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结社自由”,判决书中所列举“事实”,有哪一项构成许万平先生“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行为?许万平先生在自身处境艰危情况下,甘冒风险将境外的人道援助款转给被专制统治制造冤狱的难友亲属,体现出其古道热肠、乐于助人的大义情怀——这些援助款只是解决那些被专制迫害者的基本生存和子女教育问题,丝毫没有危害到 “国家安全”;许先生帮助为动迁、冤狱问题上访者,客观上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与中央宣称的“建设和谐社会”执政目标完全一致;许先生通过网络向境外媒体投稿,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发表个人见解,同样完全没有危害到“国家安全”,没有任何“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和后果。
行为后果是否严重,应考察行为所造成的客观效果——判决书所罗列的许万平先生一系列行为造成了哪些严重后果?是杀人放火危害到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是侵占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还是严重妨碍社会秩序与经济秩序?显然都不成立。有什么理由重判12年?除了暴露出统治者无法容忍不同意见的专横和对自由派知识分子莫名的恐惧、仇恨与疯狂报复,还能有别的解释吗?
判决书中一再提到“境外敌对组织 ”、“境外敌对分子”,指称“许万平与境外敌对组织、个人相勾结”,这种自我树敌的“阶级斗争”式思维完全是文革遗风,是司法专横政治不文明的产物——试问“境外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和“境外敌对分子”唐柏桥等人有否策划过针对中国现政权、危害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活动?迄今为 止笔者未曾听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许万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此案在程序上存在严重违法,在证据体系上不合逻辑难以自圆其说,是重庆市司法当局制造的又一起惊天冤案!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冤狱在中国大陆并非绝无仅有,此前诸如黄琦案、欧阳懿案、徐伟、杨子立“四君子”案、杜导斌案、罗永忠案、蔡陆军案、师涛案、张林案、郑贻春案等等,均存在程度不同的司法的程序违法与实质专 横,如同一位我所敬重的朋友指出的:在中国专制统治者每时每刻都在制造着新的“德累福斯”!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下一个会轮到谁?”的惶恐和战兢之中——正被江苏省当局非法关押并禁止律师会见的杨天水先生便是近在咫尺的“下一个”。我不知道我何时会成为下一个许万平或杨天水,我只知道在这一刻来临之前,在我尚比许万平和杨天水们拥有着“有限自由”的今天,我有义务为正在受难的许万平、杨天水们发出呐喊!我也提醒违法制造冤案的重庆司法当局及其上上下下的同仁们:历史会记住这一切的。“所有这一切都是要偿还的”(狄更斯《双城记》)!希望你们能有一点点起码的理性,不要继续“以法律的名义”,任意践踏司法尊严和强暴“和谐社会”,立即释放师涛、张林、郑贻春、许万平、杨天水等所有无辜受难者!让 社会能拥有真正的“和谐”,让国人能生活在有尊严感和安全的国度。
2006年1月21日于上海写在许万平先生被非法判刑一个月之际
作者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居中国大陆
──《观察》首发
伴随着新世纪的钟声,“90年代”已被匆匆地划上了句号,但对于都市、对于女性生存的探讨还远未完结。在这不可逆转的都市化进程中,我们期待着女性书写者们不断审视经验和思维的前提,努力寻求合理的价值依凭,在对女性特殊性别遭遇的关注中肩负起对现实世界的评判,为都市女性话语注入更具活力的新质。 俄国的历史是不断扩张与移民的历史,开拓疆域的亢奋与俄罗斯文学创作中崇尚“边缘化”有一定的联系,首都不在中心而在边界,与文学创作中的“力求极端”有相同内在冲动。激情既是创作的原动力也是“极端”的最好的催化剂。因而俄罗斯人性格外向,浪漫精神有余,理性精神不足,导致文学史上群星灿烂,享誉世界,却罕有伟大的哲学家。俄国人一直认为,当写作成为一种商业活动时,作家遵循的便不再是内心的呼唤,而是读者的需求与庸俗的标准,这种人充其量只能算作“写手”而不是真正的“作家”。俄国恰好是一个鄙视商业、漠视物质的民族,崇尚内在的精神自由和宗教情感,这使他们先天具有一种理想主义的冲动。 从修道院隐修士创立罗斯古典文学开始,文学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17世纪宗教“分裂运动”后,民间出现了一批不认同官方思想的人,他们认为沙皇代表的俄国不是真正的东正教国家,而是一股假宗教之名控制国家的恶势力,他们有义务有责任在民间寻找真理,寻找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基杰什城(蒙古入侵时一个虔诚的东正教城市,为了不被蒙古铁蹄践踏,全城沉入湖底,以后每当国家危难之时,湖底都会传来卫彻大钟的响声),寻找纯净的东正教王朝。这批“真理的寻觅者”,是一种“思想体系”的群体,用别尔嘉耶夫的话说,“他们把不认同现存制度、质疑官方教义作为终身目标,就注定了必然是悲剧命运的承担者”。他们特有的“分裂”气质与周围的环境和人群格格不入,往往持一种极端偏执的行为方式,在文学创作中则流行极端的表达方式。当然,也只有依赖于思想的狂热和自我沉醉,他们才能经受住迫害,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生存下来。由此俄国人特别崇拜“怪人”、漂泊者和虔诚的教徒,“平凡的人因为流浪而不平凡”,流浪也是一种对现实的反抗。 由于俄国文学的艺术力量与道德价值紧密相连,“文学不断的干预生活,生活又不断地干预文学,从而使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 东正教是基督教中最原始最少规范的一种形式,它远离推理演绎、远离逻辑论证。正教学说向来对经院繁琐理论没有好感,它认为不需要制定形式、不需要思辨理性,只需要深思默想内在的信念和灵魂的感悟。他们的很多结论都是通过东正教哲学的着魔般的“感悟”思维方式推导出来的。在古俄语中“苦难的人”和“罪人”是同义词,“罪”和“罪行”是同义词,对“犯罪”简称为“罪”,而“罪犯”就是“罪人”,“罪人”也就是“不幸的人”,“不幸的人”就是“苦难的人”,这一连串链接是俄国人特有的条段和逻辑转换。东正教教义认为,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没有必要用虚伪的自尊来掩盖自身的污点,只有挖掘出“藏在记忆深处”、“心灵地下室”的丑恶的一面,才能净化灵魂、拿到通往天堂的钥匙。从这种观念中,产生了知识分子的忏悔意识和赎罪感。 俄国社会是矛盾的,一方面是顺从与沉默的人民拥戴好沙皇,但同时又存在着官方与民间、上层与下层、知识界与人民的割裂。俄国知识分子的成长历程与痛苦、流放、苦役和牺牲相伴,在官方的强权压迫下,他们像异教徒一样在社会的边缘冷眼旁观,强烈感觉到社会的病态和不公平。不满现状、厌恶政权和同情“小人物”便成为俄国文学的基本特点。苏联时期的20世纪70年代,有人提出要在莫斯科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建立雕像,政府答复说,他笔下没有一个正面人物,怎么能为他树碑呢?作家协会的答复说,在一个病态的社会下心理正常的人又怎么能生活下去呢?——俄国文化中重体验不重理论的特点,使他们具有“实践的世界观”。既然现实是“丑恶”的,“真理”来自底层,反叛在现实中的表达顺序为:首先对旧世界的“恨”先要表现为“自责”、“忏悔”与“赎罪”,其次表现为“人民崇拜”、“苦难崇拜”,最后达到走向破坏现实。 俄国知识分子的忏悔不是悄声向神父一人的忏悔,必须是大声当众忏悔,越是追求完美的人就越要承认在人民面前有罪,忏悔自己不同于“人民”的地位,于是惟有“体验苦难”、“体验孤独”、抛去浮华的物欲,才能获得解脱。教义问答上说,“卑躬者必昂扬”,就是指把丑恶公布于众、悔悟罪过就能得到精神的升华。这些思想在俄国的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身上都可以体现出来。格林卡的音乐以及以列宾为首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巡回画派”都反映着同一主题。1993年索尔任尼琴回国面对欢迎他的人群发表了这样一番讲话:“忏悔是俄国人最重要的思想反省过程,”这70多年的灾难就在于丢掉了这个传统,“每个人都必须悔过,说清罪孽,说出你自己怎样参与了欺骗和暴政,必须从现在开始。不必指责谁和定谁的罪,我不能替你们进行忏悔,你们也不能替我忏悔,因为进行宽恕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每个人,因为上帝。” 忏悔过后的第二步是崇拜大地、崇拜苦难和底层意识。俄罗斯平原的广袤无垠与苍茫无形形成了“知识分子”特有的“大地母亲”情怀。他们认为,只有投身到大自然中去感受到生命的源泉,才有立足之本,才不会被城市的污泥浊水所吞没。俄国历来认为作家要有圣徒的情操,受难者的形象,要关心“小人物的价值”,惩罚社会的罪恶。 体验痛苦从隐修士开始就是一种美德。在俄国知识分子看来,痛苦不仅是人本质所有的,而是产生思想最重要的动力,因此必须深入检验自己“感受苦难的能力”,“惟有如此,知识分子才能最强烈、最准确的把握生活的脉搏”。他们认为,知识分子的职责在于“体验苦难,把被侮辱与被凌辱的感觉表现出来”,“把狼吞噬羊和羊被狼吞噬的感觉表现出来”,就会有一种“快乐感”。人民崇拜是知识分子感到自己生活略高于人民是有罪的,赎去自己的罪过只有一个办法——献身于“人民”,只有这样才意味着脱离了“空谈的人、双手沾血的人”。人民经历了最多的苦,人民生活在底层,“真理”就蕴藏在人民当中,“体验苦难”结果就是“人民崇拜”。这种推理必然导致“人民的神圣化”、“人民的抽象化”,“人民就是上帝”,那知识分子又不能同时服务于“两个上帝”,其他的“上帝”就成了伪“上帝”。要为这个“上帝”献身,就必须有利他精神(这是后来“战斗民粹主义”、“革命民粹主义”发展的必然逻辑)。 最后一步是付诸行动——“破坏的合理性”。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给他们建立“天堂”,把“群氓”领出黑暗,拒绝做到这一点的任何人和事都是“恶”,都应当无情地消灭。“破坏”现实就是扫除“恶”。建立天堂的激情和破坏现实的冲动,在俄国人看来是一种和谐的自然状态——甚至不要求创造和建设,只要求破坏,破坏是创造的手段之一。新的社会制度当然要有物资保证,但它是通过破坏来达到的,只要从少数占有财富的人手中剥夺这些财富,还给另一部分人,自然就获得了物资保证。这一点被后来“民意党”和布尔什维克领会得最深刻。在这个过程中有反文化和对财富恐惧的倾向。19世纪官方宫廷的“法国化”和下层知识分子的“草根化”分离以后,民间便对“文化”有一种心理的疏离和行而上思维的敌视。文化和不能容忍的贵族习气缠绕在一起,于是就走向了与14世纪传播文化完全不同的道路,摒弃文化、厌恶财富,理想状态是所有的人都成为“纯朴的穷人”。民粹派有一句名言:“只有一种状态比贫穷更坏,那就是富有”。他们认为,富人都是恶棍,财富是腐蚀人灵魂的东西。他们从心底里向往一种贫穷和朴实无华的社会模式。 总之可以看出:对“人民的爱”可以转换成对“个人的恨”;建立天堂可以转换成破坏现实;利他精神可以转换成战斗激情;禁欲的个人实践可以转换成普遍道德;大公无私的献身和不择手段的马基亚维利行为都可以是相通的。这种转换还有一种崇高感,还有俄国特有的思想性和道德性的外衣包裹。这是俄国知识分子行为的推理链条,它可能在逻辑上缺乏根据,在心理上却是紧紧衔接的。 所以,俄国知识分子“坚定有余、宽容不够”。文学界喜欢的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布洛留波夫)如果掌了权,可以轻易成为“新沙皇”。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话说,“革命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再造一个沙皇”。托尔斯泰倡导的宽容是个例外,因此他为整个俄国知识界所不容,而被开除教籍。另外,从党派、思想史的角度看,斯拉夫派和西方派之间的跨度过大,缺乏兼顾二者的温和的中间层面。因此,“俄国人很容易从一种完整的信仰转向另一种完整的信仰”。1990年时认为俄国属于“西方文明”的人有70%,10年以后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有13%。“要么全部,要么全不!”是俄国人习惯的思维模式,妥协的中间路线往往两头不讨好。19世纪后半叶民粹派“恐怖主义”在俄国盛行,1874-1880年的6年间沙皇流放的“民粹派恐怖分子”就达1.7万人,他们宣扬“破坏的合理性”而不屑于做“温文尔雅”的理论家,“干革命”比“宣传革命”要重要得多。仅在1905-1907年革命的两年半时间里,社会革命党就搞了200多次恐怖活动,以至于这一时期沙俄的政治苦役犯与流放者中,该党成员占了大部分。而二月革命后带有温和色彩的孟什维克和“社民党化”的社会革命党都难成气候。就孟什维克的思想渊源来说,是最接近马克思主义原本思想的一批人,它可以说是一直没有“本土化”、“民粹化”的马克思主义派别,但是在俄国也是最吃不开的人,到如今都没有恢复他们应有的历史地位。 正是这种好极端化的思维模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专制管理形式、对世俗化资产阶级社会的对抗以及自由资产阶级软弱无力等特点。因此在俄国历史上,西化与反西化、革命与反革命、改革与反改革,都是用激进的方式进行的。与此同时,妥协、渐进、温和、宽容等特征为社会所不容,经常遭到左、右两端的夹击,陷入“两头茫茫不到岸”的境地。激情导致的冲动可以产生很大的力量,但是激情消退后又会造成蔓延社会的失望与颓废。 俄国人有一种不怕流血怕流汗、革命容易改革难的传统。苏东剧变以后,“社会民主主义”浪潮席卷了整个东欧,惟独在俄国运气不佳,俄国社会民主运动的老资格活动家卡加尔利茨基悲观地认为,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在俄国一开始就是乌托邦式的,在很多情况下它只是一种形似而质异的假象。叶利钦在1990年代后半叶曾人造中左、中右,注定无法取得成功,而戈尔巴乔夫社会民主联合阵营只有1%的选民,俄共中的社会民主派也难成主流。卡加利茨基则在《俄国左派:希望、失败与斗争》写到,在俄国,社会民主党只能是知识分子的小团体,而“俄国的群众运动永远都不会成为社会民主运动,哪怕是‘带有俄国特色的’。俄国左派若想成为有影响的力量,他们肯定是激进的”。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文学院教授,俄罗斯与东欧研究专家) ——读马卡宁《审讯桌》 中国人一谈起苏俄文学,就是从普希金到索尔仁尼琴一路数下来,偏偏当代部分是一个空缺。而要走进当代俄罗斯文学,从一九九二年开始设置的最重要的文学奖项——“俄语布克奖”是一扇重要的窗口。一九九三年第二届俄语布克奖得主马卡宁,是少数的在苏联解体前后均保持了旺盛的创作热情的优秀作家之一。马卡宁对解体前后苏俄社会的批判与揭露,直接继承了俄罗斯文学中从果戈里到契诃夫的伟大传统,也就是将人性的解剖与制度的解剖结合起来,具有了一种入木三分的力度,因而他被誉为是“当代的果戈里”。 一九九三年,马卡宁以中篇小说《审讯桌》一举击败了其他几部大部头的长篇而夺魁。这部分量并不重的作品,究竟有什么魅力让评委们一致投票给它呢?这部小说就像是一幕布景极其简单的话剧——在舞台的中央,除了一张铺着呢子、中央摆放着长颈玻璃瓶的桌子以外,什么也没有。但是,单单靠着这张桌子,就足以让所有“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苏联人心惊胆战了——这种摆设的桌子,通常是克格勃审讯所谓的“犯人”时候使用的桌子,谁被抓到这张桌子前面,谁就如同进入了地狱一般。这张桌子上虽然没有任何令人毛骨悚然的刑具,但这张设置不乏温情的桌子本身就是一件最可怕的刑具。这张桌子是一种象征,象征着那个将大部分奉公守法的公民都当作敌人来监视、防范和迫害的时代,象征着那个信奉“契卡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时代,象征着那个人权和人格尊严受到肆无忌惮的侮辱的时代。马卡宁从这张桌子开始写起,也就牢牢抓住了那个逝去不久的时代的魂魄。换言之,那张桌子就是庞大的苏联帝国“稳定”的根源,不过这种“稳定”乃是牺牲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公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稳定,也就是一种“停滞的稳定”——它只是适宜于少数已经过上“共产主义”生活的高级官员而已。最后一任克格勃主席巴京卡在回忆录《摆脱克格勃》中指出,克格勃是专制制度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这个制度简直就不可能存在。它一直是一个国中之国,它曾试图强迫人们相信他们并不相信的东西……它把恐怖行为提高到国策的地步。”马卡宁的中篇小说《审讯桌》正是以高度浓缩的艺术表现手法,形象地揭示了旧制度的不合理性和非人性。 坐在被审讯者位置上的是一个无名的老年公民。他本来是一个如履薄冰地在极权制度下生活的老实人,这样的人物曾经多次出现在果戈里和契诃夫的作品之中——在沙皇统治下,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或者是“谄媚的大多数”,是守财奴,是套中人,是谨谨慎慎的小公务员;但是,在斯大林体制下,他们连沉默的权利都不能保有,而必须成为党的忠心耿耿的“螺丝钉”。这位老人和他的大部分同龄人一样,一生中接受过无数次审讯,他最熟悉的家具,不是自己每天晚上睡觉的床,而是那张克格勃审讯室里的普普通通的桌子。一天晚上,老人接到了一个电话,命令他第二天清晨到那个让所有人都心惊胆战的部门去接受审讯。老人虽然没有像比他更胆小的某些人那样立即就跳楼自尽,但也吓得夜不成眠。他回忆起了自己一生中曾经接受过的一百四十二次审讯,而明天的审讯将是第一百四十三次。 老人还回忆起了那些审问过他的人,那些人全都是些没有名字的人,他们只有属于那个庞大部门的“番号”。但是,老人依稀记得其中一些人的特征,比如最凶狠的那个审讯员就是“有危险的年轻的狼”——他可是《狼图腾》中所宣扬的生存守则的忠实实践者,“他随时随地都想咬人一口。他一点也不考虑为了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自己的油水而审时度势。因为他的抓捕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像本能似的,已经是他的本质。倘若你精疲力竭,倒了下来,你的随便什么就该被咬掉。”与“凶狠的狼”互相搭配着出现的,必然有一位仁慈的老人。他们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扮演红脸,一个扮演白脸,配合得天衣无缝,老人会这样对待被审讯者:“当他们把你鞭打够了,折磨够了,他会把你抱起,像抱着个孩子,表示心疼。他会表示怜悯。别人折磨你,侮辱你,而他却会抱起你,说:‘你太遭罪了,孩子。这是必要的,孩子。我没有别的法子……’”审讯者中还会有一个爱提问题的家伙,他微笑着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地问,问的大都是似乎微不足道的问题,比如你喜欢看足球吗,比如你的妻子的生日,比如你的孩子的家庭作业,然后再突然来将你的军。审讯者中还会有一个典型的“党员”,他是一副养尊处优、悠闲安宁的样子,有病的心脏藏在脂肪的褶皱之中,他会和蔼地对你说:“朋友,我可不是法官,我是党派来帮助你的,我只是想知道你的思想历程,对,你的思想历程……”他的发言就像是在作政治报告。在审讯中出现过的,还会有一个永远都不苟言笑的书记员,有时偶尔还会出现一两位美丽或者不美丽的女性。总之,对于被审讯者来说,他们都像神一样高不可攀,因为你的命运掌握在他们的手上。 明天的审讯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老人的心头。老人的精神崩溃了,他恍恍忽忽地走上街头,走向那栋熟悉的大楼。他骗过守门人,走进那个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房间——“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我只有一个想法,既不是作为审问者,也不是作为受审者坐在那里,而只是平等地坐坐,沉默无语,继续在半昏半暗中看着他们全体,并猜想谁是谁。”然后,老人打开灯,他在完全满足于桌子和椅子的摆法的同时,轻声地笑了起来。“我感受到一股非同寻常的冲动:心中充溢着各种感情,我的手掌已经放在桌子上,我仿佛在用手掌压挤呢子和桌子的表面,引起旧桌子的反抗。在某种激动中,我甚至轻轻地用拳头敲它……”以前,桌子是他的主人,现在他是桌子的主人了。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有资格伸手去拿桌子上放着的长颈玻璃瓶,他可以来喝玻璃瓶中的水了。玻璃瓶放得很远,他努力去够它,就在他用力的那一瞬间,多年来饱受压榨和恐惧的心脏终于迸裂了…… 主人公倒在了桌子上,桌子成了他在世界上最后一刻的朋友,成了他的一口棺材。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据说故事的原型来自于对公众开放的克格勃档案馆中的一份短短的报告。任何一个作家的想象力都无法超过那个时代的荒谬与黑暗,马卡宁所做的仅仅是像历史学家那样记录真实的时代而已。包括小说的主人公在内的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所有人,都已经被异化了,被桌子所异化了——他们的生活离不开桌子,尽管桌子代表着恐惧,但恐惧本身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巴京卡敏锐地指出,苏联社会存在的秘诀便是不断地制造恐惧气氛:“以人民的名义‘保护’人民,与人民的‘敌人’斗争,这种从人民那里篡夺来的权力,是由不得人民作主的。不是由人民,而是由党来确定,谁是敌人,敌人是永远需要的。没有敌人的话,这种体系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契卡主义’,这就是根据一个臆造出来的方便公式,经常不断地寻找敌人:‘谁不跟我们一道,谁就是我们的敌人。’‘契卡主义’,就是经常不断、不受任何限制地侦察和以暴力镇压每一个人,只要他不能纳入布尔什维克党思想体系那个僵硬的模式。特工机关的思想体系不是与法律,而是与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完全融合,这就是‘契卡主义’。”可以说,短短的《审讯桌》与宏大的《古拉格群岛》一样,都是对“契卡主义”的血泪控诉。与索尔仁尼琴直截了当地谴责和批判不同,马卡宁以一种极其内敛的方式,不动声色地讲述了这个苦涩而冷峻的故事,从而凸现出那个时代最真实的冰山一角。 苏联的统治者们过于迷恋克格勃的力量,也就是“审讯桌”的价值,他们认为可以利用“审讯桌”来实现长治久安,利用“审讯桌”来禁止老百姓思考和言说。著名的异议知识分子罗伊·麦德维杰夫在《人们所不知道的安德罗波夫》一书中披露,长期担任克格勃头子、后来登基成为苏共总书记的安德罗波夫,曾经建议在地方和中央建立一个克格勃的独立部门,其任务是“组织反间谍工作去与境外的思想颠覆活动作斗争”。以勃列日涅夫为首的政治局赞成此建议,一九六七年底克格勃就建立起一个新的部门——第五局。麦氏分析说,虽然“思想颠覆”这个概念让人很难、或者根本无法下一个单一的定义,但是在苏联仍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存在“思想罪”。在苏联的法律文献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的说明文字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话:“思想颠覆是指那些作用于人们的思想感情的手段,其目的在于破坏、损害和削弱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影响,在于削弱或分裂革命运动、民主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制度,并且是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途径利用诽谤性的、伪造的、或者有倾向性的材料去实现,以造成意识形态方面的损失。”这是什么法律呢——公然说“合法”的手段也可以定罪,只要你表达的观念跟“上面”不一样!对此,麦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可以看出,这些论断与六十年代苏联社会的性质有密切关系。那个时期的苏联社会可以说是强制控制思想的专制社会,而不是民主社会。”正是这样的法律,让克格勃成为苏联社会的“无冕之王”,让“审讯桌”成为苏联人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象征物,让无数像小说中的无辜老人一样的公民背着“敌人”的罪名耻辱地死去。 然而,一个靠着“审讯桌”维持稳定的社会,一个将公民当作“敌人”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能长治久安的社会——当苏联解体、苏共解散的时候,巴京卡发现:“苏共已经威信扫地,就连几乎人人都是党员的克格勃的工作人员也不肯出来保卫它了”。因为审讯者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自己随时随地就被安排坐上了被审讯者的位置上。对于马卡宁和绝大多数俄罗斯人来说,今天的俄罗斯社会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毕竟再也没有了那无所不在的“审讯桌”,以及深夜让人心惊肉跳的敲门声,这就是俄罗斯社会最大的进步吧——这样的进步怎么赞美都不过分。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 — 抗议非法逮捕杨天水、李元龙 并请布什与胡景涛就此各自表述 在美国,你若生病了,打个报警电话“911”,救护车就来了,车上下来的是警察,他们送你去医院,形同家庭保姆。在中国,警察不请自来,登门入室,在私人生活空间横冲直闯,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在你屋里东翻西找,为的是搜查你写的什么,一旦发现你个人写的文字,有什么“敏感”内容,就视为“犯罪证据”。平日里警察即使不来,也不会停止对思想和言论自由的监控,包括窃听电话、检查邮件(特别是国外邮件)、盯梢和跟踪什么的。警察本来是一种公益职业、且应具有公德,但这种警察不但没有公德、反而缺德。在这个意义上,一度对法轮功学员尤甚。 中国警察制度的建立,本应是出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但在专制社会的条件下,中国的警察就变成了“专制警察”,兼有了维护专制社会“思想治安”和“精神秩序”的特殊职能。这样的警察成了思想杀手和畸形的社会公害,扮演的是一种极不光彩的令人羞耻的角色,成了社会精神多元并健全发展的名符其实的社会公敌。他们的所作所为,美其名曰“维护国家安全”,其实质却是出于巩固极权体制和维护特权阶层的利益。当代人、特别是曾深受其害者,提到这种专司“专制职能”的特殊警察,心理上都难免厌恶,不知这些人的妻室儿女是否会以他们为荣?!在正常的健全的文明社会中,这种警察形象是一种畸形的、扭曲的变态形象。当然,警察中也有真正为社会和群众做好事的,这类人理应受到社会尊敬。但肩负维护专制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专职进行社会思想和精神谋杀者,却不在此列。 思想专制是现代社会人类的天敌,这也无异于说,共产极权制度是人类自由精神的杀手,也是社会公害和全民的死敌。这类针对人类的思想和精神施暴的国家,全球只残存中国、北韩、古巴、越南,其中以倡导“和谐社会”的当下中国为最。 共产专制国家的残暴历史和现实,早已尽人皆知,需要人们从各方面来谴责,需要各个国家及其政要一致来谴责;而在中国,特别需要和首先需要中国知识分子摆脱群体依附状态起而谴责,象近期“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非法停刊,其主编李大同勇于起而责问和谴责一样。而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其中坚力量之“作家”、“诗人”、“艺术家”、编辑和记者中,需要更多的象李大同一样具有文化品质和职业道德的人。知识分子应该是具有自由魂的特立独行者的先锋群体而不是适得其反。不是那种自古至今唯功利是图、患得患失的腐儒群体,那种眼光只盯着职称、俸禄、高级住宅和出访机会的人,在专制夹缝中苟且求存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自鸣得意和沾沾自喜的人,天生胆怯、以假当真、假话“真”说、假戏真唱的人,对社会黑暗和民生疾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人,甚至与邪恶和腐败同谋、直接参与、跻身其中的出卖天良而恬不知耻的混蛋!!!不,这不是真正的社会精英、不是知识分子!今天的知识分子,是凡事都要面对胡景涛、面对现政权问个一明二白的人!决不由谁“孤家寡人”一人说了算、自个儿面隅而泣、自己对自己生闷气、任人日死不吭声! 由此,我想到华人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高行健,这是一位进入世界文学殿堂的人。我以为,面对共产公害和警察国家对言论自由的践踏,每位自由行使言论表达权利者,都应该站出来帮助精神弱者和丧失言论自由的人说话!不要把政治和文学截然分开,更不要以诗人、作家等文人知识分子干预政治没有用,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逃避人生的态度,任凭世界上的精神暴虐泛滥成灾、任意横行!公开谴责共产邪恶和精神暴虐是一个当代自由作家的天职!一个作家要创作并出版文学作品,并以此面对社会和公众,就理应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和全人类的美德和公德,使一代一代的人更清晰地区别善恶、全民惩恶扬善!在这个意义上,诺贝尔文学奖和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一样,都应是人类公益的关注者、人道精神的象征和不失伟大人格力量的人。文学奖获奖作家与和平奖获奖者达赖、昂山素姬和卡特一样,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关注人类和世界,因而获得举世公认和举世尊敬! 共产主义与纳粹主义是同一性质,但在对人类危害的惨烈程度上,中国和前苏联比后者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近读到瑞典国会议员、瑞典驻欧洲委员会代表团的林德布劳德(GORAN LINDBLAD)先生的文章,标题是《没有共产党的新中国会更好》,这是朴实的大实话,这话本应该由有良知和血性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由共产党体制内幡然醒悟或宣布退党者来说。同时也应该由各个国家的议员和政要来说,如布什就应该挺身站出来这样说话。在关注人权和全球范围内的和平问题上,布什应该向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前美国总统卡特学习,特别是在中国人权问题上,布什应把对中国人权现状的关注提高到美国与中国的经贸往来及其利益之上。布什应该关注一个叫杨天水的中国人,我之所以这样说,是意味着公众人物应关注未引起公众关注的弱势者和小人物,名闻遐尔的人应注意默默无闻的人,而不是只限于那些大名鼎鼎的人彼此之间互行注目礼。杨天水是一个不同于胡景涛的人,却未必不比胡景涛更具有人文视野和仁义之心。这个人温文尔雅、知书达理、不人云亦云、唯唯诺诺。软中包含着最硬的东西,那就是他的骨头!还有,此人看待世界和判断人间是非,绝不自囿于“党团”意识,受其人为束缚和先验设限。在这个意义上,“大人物”未必见其果然“大”,“小人物”也未必天生注定“小”。在我的眼睛里,类似杨天水、张林、许万平、高智晟和郑贻春这样的人绝非庸常之辈,而是应受人礼赞的大丈夫、真君子!这样的人在以往中国的异议者中不乏先例、但他们的后继者如今却越来越多,并且在知识界人士中也频频涌现。他曾住在中国南京一间简陋的出租房里,生活极其简朴,却始终不忘对社会公正和挣扎于底层者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八九“六四”运动中,他曾因“反革命罪”被判处十年长刑,2000年出狱后,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附加刑至2004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他仍未终止在政治高压下的一系列公民维权活动,为受到专制者打压的异议人士呼吁和救援。为此,他在度过十年漫漫刑期后又再次被捕。他是在南京街头被十多名便衣将他和他的朋友团团围住强行带走的,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其家属更不知情。杨天水是一位基督徒,其一言一行、包括参与和介入维权和社会活动,都纯属于对社会的深层关爱。他一生中已经两度在圣诞节前夕被捕,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短暂的一生中,他在“不平安”中先后两次失去了十次以上的人生的“平安夜”。杨天水先生请保重!并请接受一个素昧平生者和所有关注你的命运的人向你遥致祝福! 布什先生,你已经读过毛泽东传记,并且正同他的又一轮后继者胡景涛打交道,在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和毛泽东的残暴历史后,相信你更清醒地看清了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和人权状况。面对中国和美国两种不同的社会体制,我再次提醒你,希望你象开创中美人权外交的卡特先生一样,始终关注越来越恶劣的中国人权现状,同所有正直的中国人站在一起,呼吁中国当局无罪释放新近入狱的中国异议知识分子杨天水先生!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传闻中国大陆要大抓一批人,主要对象就是在网络上行使言论自由的维权人士和民运人士。在杨天水被非法逮捕之际,重庆知名的资深异议者许万平先生竟被重判十二年!维权律师高智晟被䧟入警车和便衣的追踪和包围中,每天无从得以脱身并险遭预谋杀害!身陷囹圄的诗人师涛、独立作家张林、诗人兼政论家郑贻春等人仍然还在狱中度过漫长的铁窗生涯!与此同时,边远贵州又传出消息,《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其被捕理由就是以“夜狼”的笔名在国际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其中问题“最严重”的文章之一竟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藉》。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藉有罪吗?!在这里,我首先要问布什。它构成“犯罪”、“逮捕”和“判刑”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吗?!我同时也要问胡景涛。也就是说,这个近乎天大的笑话问题,要请布什和胡景涛就此各自表述。不仅要由布什先生来回答,也要由承传毛泽东式的专制衣钵并由“毛泽东思想”武装到牙齿的我的同代人和近龄人胡景涛来回答!一个千年文明古国发展到今天,竟会发生这种咄咄怪事、闹出这种“国际玩笑”,不仅有违人类社会公正、道义和律法,也有损一个大国的声誉和尊严!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尊重吗?这是肆无忌惮地公然侵犯和践踏人权!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人是否还要继续生活在丧失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中?!中国是不是还要继续自外于“政治和文化”多元兼容的现代社会之外?!中国人是不是还要继续不能享有结社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和包括组建反对党的权利,十几亿公众的社会头脑是否还要继续受到精神强暴、限制和操控?!是否要把全民当傻逼、继续信奉“伟大、光荣、正确”,让“革命文化”的“文化大革命”卷土重来,让全民再次䧟人空前绝后的“思想战”、“心理战”和“神经战”之中永无宁日?!是否每个中国人都要象警察那样去思想、与警察的思想同步、同调、与警察的思想保持同一性质?!是否每一个人的精神生命都要置于权力划定的“警察式的宇宙时空”内、同警察一言一行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这个“和谐社会”不被颠覆?!而每一个行使言论自由的人、包括文弱书生才可免于“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追究?! 诚如端典议员、瑞典驻欧洲委员会代表团的林德布劳德先生所指出的:“为了强制对公众的控制,共产党政权扩张警力到了一种非常疯狂的程度。”而其对人权的侵犯,已达到“很可能因为明天有人要一颗心脏,今天就会处决一个犯人”的程度!中国究竟要追求真正的社会和谐,还是要把自己强化为一个超级“警察国家”?!是否全民都要受到警察监控甚至每个人都成为变相警察互为监控?!作家是“警察作家”、诗人是“警察诗人”、艺术家是“警察艺术表演”者,而所有大学都是灌输“警察意识”的“警察教授”?!而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领导人不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而只是一个“警察头子”?!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而且必然是,最后激起全民族精神上揭竿而起的灵魂起义!巨大的“警察国家”随时有可能在全民的声讨浪朝中,面临灭顶之灾!!这绝非危言耸听!!! 已经是什么年代、什么世纪了,人们还有什么理由依然还要置身恐惧和害怕暴力?!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百家争鸣”的春秋时代,难道时至今日在偌大的中国大地上,只允许共产党“一家独鸣”,并以一党窃取一国、使其成为全民族的思想和精神的象征?!不仅如此,还要以精神施暴的方式强迫每一个当代中国人接受并承认这一荒谬的事实?!博大、兼容才能唤起普遍的尊敬,狭隘、专横只能引发厌恶和轻蔑。今天的人们拒绝“罢黜百家”的一党“文化”独裁,需要的是容纳百川的民族精神胸襟和博大的时代情怀。你共产党可以作声,别人又不是哑巴?有话大家说,有屁人人放,岂容谁独家堵住别人的嘴巴和屁眼?!《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被捕后,他的妻子表示:“他未完成的事情,我会继续做下去!”这就是受害者及其家属,面对专制暴虐的令人肃然起敬的姿态和声音!人活着,就要活出一份精神、一份正气来,绝不向邪恶俯首低就并沆瀣一气! 李元龙无罪!杨天水无罪!天底下所有思者、言者皆无罪!人是生而自由的,无论思想和言说,都是每个投生人世者与生俱来的天经地义的权利! 边远贵州毕节地区的李元龙,名不见经传,但是现在人们知晓了他,这位无端受害者成了一个亮点。对李元龙的“法律”指控不仅毫无根据,而且荒谬已极!这本身就是以执法的名义“违法犯罪”!如果不立即撤消对李元龙的指控并立即无罪释放李元龙,相信早晚必激起举世公愤!如果“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藉”就等同“犯罪”,那么,无异于指控上千万侨居美国的华人都成了“罪犯”,都是“叛国者”,都是中国警察眼中的“敌人”!都必须以“法律”的名义对之实施逮捕、起诉、关押和判刑!因为这些人不仅在思想上加入了美国国藉,而且在行为上加入了美国国藉,并且宣誓效忠美国、成了货真价实的美国公民。按照中国警察对李元龙的指控逻辑,上千万的美藉华人的“罪行”不比李元龙更严重吗?中国警察是否要按照中国“法律”对他们发出通缉令并施行集体追杀呢?!是否要求美国政府合作将他们递解出境、交回中国实施“法律制裁”呢?! 这个问题有必要再次向布什、也向胡景涛强调并大声询问:你们对此将如何作答、各自作出何种解释?! 一个李元龙蒙冤受害,就会有居住在美国和世界各地的数千万“李元龙”站出来!!! 中国和美国不应貌合神离,应是友好国家,不能由警察奉命或为了迎合上头,盲目在民间煽动反美、仇美情绪。久居美国并深入美国的普通人中,没有谁发现一般美国人对中国无端持有敌意;相反的,在中美民间文化交流中,真正的中国文化和东方人文精神受到美国人普遍的热爱和认同。我甚至在美国和意大利都同时感到一种中国热,发现人们对中国充满文化意义上的美好而神秘的向往。中国就是中国,华夏就是华夏,并不等同于一个执政党,更不等同于警察化的狰狞面目和在专制制约下的黑暗、邪恶、暴虐的中国社会现实。 听说中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而在“意识形态”问题上却仍然万变不离其中。或者说其性质根本毫无变化,反而朝相反的方面倒退,特别在精神文化层面上。这种与世脱轨而不是接轨的精神走向,究竟要如何为中国现代文化定位并将它引向哪里去?! 李元龙一案,使我想起我自己。曾有过一个公安局兼国安局的局长随心所欲地对我说:“我们抓你,并不需要你犯罪,而是根据我们的需要。”此人名叫樊儒林,曾因涉及被判死缓的原贵州省公安厅长郭政民一案一度入狱。他的话使我记忆犹新,至今不寒而栗。这就是中国的法律。近年旅居海外,也许因为思想的自由表达,而引起官方的某些人注意,据朋友暗示,这些人竟视我为什么“反华大合唱首席男高音”。这种思维和语言至今流毒未清,使我想起“文化大革命”,甚至想起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漫延的“土地改革”年代中的“打土豪、分田地”式的赤化思维,“镇压反革命”时期的愚民思维。中国人在美国,相信没有谁要反华,因为自己本身就是华人,而海外的华人比“专制警察”更热爱那片土地、人群和文化。相反,“专制警察”对那片土地和国家带来的是蹂躏,他们效忠和信奉的不是“华夏”而是“权力”。他们也不热爱这个国家曾经有过的灿烂的文化,这些精神“文盲”只能有认同和读懂“党文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承传、弘扬和拓展中华文化的却不是“党”,而是一代一代饱受摧残和凌辱的自由的精灵。这个“党”不仅从来与民族文化无缘,反而与民族文化为敌,他们一会“打倒孔家店”、一会“批判孔老二”、一会又出于统战的需要或借复古主义以加固皇权的目的而重尊“儒学”。翻来覆去、反复无常,至使警察无所适从,文化认知上晕头转向。这些纯属工具的警察,连起码的常识都不具备,他们把“反专制”和所谓“反华”混为一谈,对两者根本无从区分。而“党”和“华”对他们来说却是一个性质、等同于一回事。 如果警察的职能只是监控思想和逮捕思想者,那么这个职业就是社会公害。“警察”这个名称在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现实和历史记忆中,就是一种很“臭”的称谓。作为一个正常的未被扭曲和异化的人,都不会心甘情愿去做专职摧毁“思想”的警察。在清醒的海外华人心中,中国是文化的中国,不是极权政治的中国。文化是自由的文化,不是一党专制的文化。千年文明的古老中国,曾有过诗经、楚辞,也有过唐诗、宋词,无论诸子蜂起的春秋,还是诗人辈出的盛唐,没有哪一个“文化中国”的历史阶段,为视“言论自由者”为敌人的“警察”留下一个位置。任何执法者,都应以保护自由言论为荣,以打击言论自由为耻! 中国正面对一场伟大的人文复兴,这场复兴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上个世亿1978—1979年民主启蒙运动、也即被受到专制者取缔和镇压的民主墙自由精神运动。八九“六四”运动促成社会意识的普遍觉醒,是它在更大的范围内的历史性延伸。法轮功修炼者群体的出现,可视为民族道德意义上的净化和升华。一批新型律师的出现并身体力行地维护法制,是法学意义上的精神复兴。而大批维权者和民运人士以网络为阵地抨击时弊、推进社会历史进程,体现了全社会政治民主意识日趋成熟、民主精神日趋凝聚。这场伟大的文化复兴运动,不仅是人们心灵的期许,而是一股早已存在的历史潜流。它正从地下涌上地面,它的波涛全程涌流之日,就是历史大转折完成之时。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生活中的其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有新人如浪花持续涌现,任何顽石都不足以抗拒和堵塞! 最后我呼吁,立即撤消对杨天水、李元龙的非法指控,恢复他们的人身自由,并释放所有因行使公民合法权利而遭受警察迫害的人们!杨天水、李元龙等言论自由表达者,其言行是否需要警察以“执法”的名义强行介入并兴师问罪?其言行的精神价值和是非功过,是否应由警察以“执法者”的资格横加干预、并按“警察标准”对精神事物作出评估和判断?!警察是人类精神世界及其创造活动的审判官吗?!人类世界的文明演变及其历史进程,是由警察来掌舵和导航吗?!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还能容忍我们伟大的文明之邦成为一个现代“警察国家”吗?! 特邀请布什就此问题自由发言,也恭请胡景涛先生给海内外所有华人并整个国际社会一个透明的说法!!! 共产主义和纳粹主义是挛生兄第,思想专制是全球的公敌!全民起来讨伐“警察国家”!全社会总动员一致唾弃“警察专制”!人类绝不能容忍政治和文化专制的双重阴影悬垂在我们的头顶!也不能继续承受一个庞大的历史垃圾堆存在于我们美丽的星球上,占据我们血肉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全部时空!!! 2006年1月24日夜即兴 2006年1月28日夜改定 ――-首发《民主论坛》 我被从老家绑回应城市的经过 杜导斌 【2006年1月30日狱委讯】回老家看望父亲的要求,很早我就提出来了,国保答应到时候会考虑。到了腊月,回到家里的侄女在电话中跟我说,爹爹身体今年大不如往年,不爱走动,不爱说话,常常一个人闷坐。父亲已经高龄八十二岁,又住在医疗救护条件极为有限的乡下,随时都有可能离我而去。我坚定了回家一趟的决心。腊月二十七是年前上班的最后一天,但因为快过年,这几天各机关上班基本上都不正规,多少年来一向如此。清早,几位应城朋友请我喝酒——应城这儿有喝早酒的习俗,大约十点左右,单位里打我手机,说有人找。我知道国保的麻烦又来了。不过,这一次他们来,我倒是有点希望。我希望自己能正大光明地回老家,希望在回家过程中顺利,不会受到什么骚扰,不想把晦气带回去。因为酒正在进行中,不便撇下朋友们独自走掉。十一点过后,大伙一散,我就回到单位里。国保的人明确告诉我,我回老家的要求上面不予批准。我说,这一次我回去定了,除非用手拷把我拷住。国保回答:后果自负。然后详细问我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哪天回来。我一一如实告之。 应城直达黄陂只有7:40的一趟车,腊月二十八清晨,我和孩子坐上了回老家的车子。没人阻拦,我隐约之间感到有点出乎意料。果然,约九点钟,当车开出很远一段路之后,妻子来电话了,说国保的已经批准我回家,只是必须履行一个手续,打个请假条。我想,已经放假了,还请什么假?再说,车开出这么远,如何回去得了?还有,回去了他们真的会放行吗?我决定任其自然。车到杨店,一辆警车呼啸而过,我就以为是来阻拦的。从黄陂顺利转车后约十二点,终于回到了两年多不得一见的父亲的家中。 父亲兄嫂侄儿侄女们见到我们回来,高兴不已。父亲脸上挂上笑容。村里的乡亲们得知我回后,也过来叙话。在与父亲谈话时,父亲讲,这一段不大高兴,主要是担心我的事。父亲的话让我内疚。过一天就是大年了,我在心里合计着,大年清早在家里吃个团圆饭,然后赶到数里外的叔父家,见见多久不见的叔父和堂兄堂弟,正月初一赶往姚集镇,给舅舅二姨五姨们拜个年。下午16:20,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是国保的,询问我具体在哪。心里升起一种预感,刚刚团聚可能马上就得分离。五点多钟,应城国保的人又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到了姚集,要我到姚集镇上去,说是只需要过去办个手续。我回答,不可能!天已经快黑了,即使我想过去,也没有交通工具。他们询问了详细方位,我知道,不告诉也没用,这么远跟来了,实在找不到,他们还不会找本地警察?那样将更复杂,给父兄们带来的负效应更多。我对家人说呆不长了,马上得走。父亲没有作声,兄长和乡亲们不理解。我想,瞒也没用,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讲清楚。 我说,秘密警察找上门来了。他们不懂秘密警察是什么。我打了个比喻说,就是电影里放的戴笠的部下那样的。我说,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天地良心的事,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家乡父老的事,请大家放心!此前几年回来,我跟乡亲们讲过很多关于农民待遇不公的事,讲过农民不应该交税,不应该不如城里人,在老了和病了时,政府应该给钱帮助,并就老家的农民负担问题向他们作过调查。他们,起码中间的部分人是理解我的。 见我要走,哥赶忙盛上煨好的鸡汤,要我和孩子吃,还没吃上两口,手机又响了,一看是国保刚才打进来的号,知道他们已经到了村口。家乡习俗讲究过年顺利,一年顺利,年过得不顺,一年不顺。父亲的特点我是了解的,他老人家希望顺利,尤其是过年,记得儿时,从腊月开始,讲不吉利的话都要挨父亲批评。我不想再给父亲增加任何不愉快,不希望他们走进父兄的家门,也不愿意让家人看到我的窘迫处境,放下碗筷,叫上孩子,提上简单的行旅,挥挥手告别。家人和两位同学却定要送我。村口公路上,两盏车灯刺透夜幕,我和孩子笔直走了过去。车上却只有司机,另外三个黑影听见喊声退了回来。见到我家人,他们送上两塑料袋礼品,对我哥说,单位里有急事,必须马上回去。 据国保的来人说,如果我不回来,他们也不能回来,得在黄陂过年。围绕如何把我弄回来,国保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有的是警车,但没用,说是担心会给我造成不好影响(我想,不仅有这一层,大概也担心警车被人厌恶可能被砸被打),没挂警灯的车又派出去做其它事了,他们花八百元请了一辆出租。怕工作做僵了,不好处理,叫上我单位的人,再买些礼品,以拜年的角度进门,以单位里有急事做理由。平心而论,腊月二十八了,这些国保人员还不能在家安安稳稳,对他们个人我确有些歉意。在回家的过程中,他们的亲人也在不停地打电话询问,得知马上能回去,通话中高兴的语气我能体会得到。大概是高兴,晚餐他们代表共产党在黄陂请了客,回到应城问完话后又请吃了宵夜,还请我洗了澡,这是两年多来我第一次得到公款的垂青! 这件事,更加坚定了我要申诉的决心!要坚决推翻那个强加到我头上的违宪的不合法的判决!我应该更加坚定地为在中国实现言论自由而奋斗! 感谢观察网和博讯网对这件事的关注!感谢林洪女士打来电话关心我的处境!感谢打来电话和发来短信问候的朋友们!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朋友! (来源:博讯) 都市生存的质询:20世纪90年代都市女性话语管窥
坚定有余宽容不够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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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翔:警察国家与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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