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毛泽东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后的今天,中国党的宣传部门禁止讨论这场中国现代史上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政治运动,中国的媒体对此保持一片沉默,甚至回避“文化大革命”一词。世界报对此写道:
“不敢正视自己历史达到了古怪的程度。过去,北京领导人只把1989年6月4日天安门大屠杀定为禁忌话题,现在他们也害怕回忆四十年前的文化革命。二十一世纪的北京领导人好象很现代、很面向世界,但是无论涉及资本主义经济改革的后果、还是有关毛泽东的文化革命的教训,他们总是不让公众进行批判讨论。
今年三月份,正统派反对私营化路线,认为这样做将把中国经济全部出卖给外国、加剧社会不公正。他们的攻势引发了一场社会主义争论,党的首脑胡锦涛随即下令‘结束讨论’。国家副主席、党校校长曾庆红害怕影响中国稳定,禁止讨论文化革命历史。”
法兰克福评论报写道,中国也有“历史教科书问题”。虽然共产党承认文化革命是“严重的错误”,但教科书避而不谈文化革命的个人崇拜和狂热的背景,对这段历史只用几笔带过:
“一名知识分子说,直到今天,党的可信性仍然存在于毛泽东的神话之中,不能丝毫有损‘伟大领袖’的声望。此外,观察家们认为,北京想在明年召开党代会之前防止出现意识形态的辩论。这样做的后果是,许多中国人对文化革命几乎一无所知。历史教授尹洪标警告说,‘如果年轻人对这个问题缺乏教育,极端行为可能再次发生!’”
法兰克福汇报回顾了四十年前“五一六”通知后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历程。文章最后写道
“一些观察家认为,共产党今年之所以特别压制对文化革命的讨论、继续封存档案,很可能出自害怕左翼活动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最近出现了左翼批评的声音,批评的矛头主要指向日益增大的贫富差距。
此外,党不想触动对毛泽东的纪念,毛泽东仍然是党和人民共和国的圣像。党也回忆过去,但是只回忆对自己合适的事件。在文化革命四十周年之际,党报人民日报开始了新的系列报道‘永恒的丰碑、红色的回忆’,但说的不是文化大革命,而是共产党成立85周年和长征胜利结束70周年。”
「公民社會」引爆「顏色革命」?
繼美國總統布什在白宮公開會見大陸基督教家庭教會代表之後,德國總理梅克爾又表示,在中國大陸訪問期間,將會見中國大陸「公民社會的代表」。顯然,西方國家對中國大陸的政治關切,「維權」或「公民社會」已經成為焦點。但對中共來說,「顏色革命」的擔憂始終存在,未來「維權」或「公民社會」問題是否成為中共對外交往的絆腳石,仍有待後續發展判斷。
「維權」和「公民社會」的概念一脈相承,兩者都強調人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前者主張透過團體或自力救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後者的主張則更為積極,除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以外,更要求「參與」,既參與政治的運作,也參與利益的重新分配。
「維權」或者「公民社會」,對中國大陸來說,並不是什麼新名詞。以「維權」來說,消費者權益爭取、婦女權益保障、青少年福利爭取、少數民族利益維護等,都屬於維權,大陸一些「半官方」團體,很早就已經從事著類似的活動。因此,當大陸近年新起一些維權團體,以法律手段爭取人民憲法賦予的權益時,中共官方也不能直言批評他們的「維權」行動,只能說「一些人打著維權的名義」,旨在從事破壞的活動云云。
但不論維權或公民社會的提倡,它們和中共官方立場的首先扞格之處,在於維權或公民社會所共同需要的「非政府組織」。中共的統治體系,力求將政治觸角伸入每個角落,但「公民社會」下「非政府組織」的基本理念,則相信政府不再是無所不能,公民因此有權成立民間組織,從事公益活動。在這種觀念衝突的情況下,除了少數例外,大陸多數非政府組織目前的處境十分難堪,不但得不到政府的支持,甚至經常遭受打壓。
其次,更重要的扞格,在於民主理念。「維權」或「公民社會」的基本理念在於「民主」,而中共目前的政策立場,則是把共產黨當成先鋒隊,認為共產黨可以知曉人民真正利益所在的「民本」。因此,一方面,維權或公民社會的發展,必然將衝擊到中共的統治權威;另方面,維權或公民社會理念的推廣,也將造成大陸全社會的民主理念。如果這種情況進一步惡化,就是中共擔心東歐式的「顏色革命」了。
2006.05.21 中國時報
越共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在政治领域学生已超越老师
刚刚结束的越共十大显得非常热闹,开会之前爆出交通部部长的贪污案甚至牵扯到了越共的最高领导人农德孟,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越南共产党控制下的越南媒体显示了出人意料的开放,不仅对高级领导的腐败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甚至一些媒体暗示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另一方面,十大上越共的党员们对他们的总书记投票进行差额选举,这在世界范围内共产党执政历史中是非常罕见的。很多媒体因此把这些现象看成是越南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信号。
在目前全世界的五个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中,越南是唯一一个紧跟中国”改革开放”道路的国家,而中国和越南这两个接纳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前两位国家。
外界,包括中国人甚至很多越南人都把越南的”革新政策”看成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翻版,越南也一直称为是中国的”好学生”。
但是现在来看,这种评价似乎只适用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因为在政治领域的很多方面越南无疑走在中国的前面,而两者的差别也很少被人关注。
例如自从越南在1986年进行”革新”以来,越南的最高领导层(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总理,也被称作”三驾马车”)的更替都是非常有规律,基本上每五年更换一次。这次越共十大上农德孟成为越南近20年来唯一一位获得连任的总书记,但是他恰恰是在越共第一次总书记差额选举中获得连任的,而不是依靠政治强权。
中国大陆的领导人更替在江泽民卸任的时候开始出现规律化的趋势,但是他们好像更希望每一代领导人的任期持续10年,即两个任期。
中共的每一代领导人也更加重视把自己的理论体系扩编到中共的指导思想之中去,从第一代的毛泽东思想,到第二代的邓小平理论,再到第三代的三个代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也基本上完成了和谐理论的框架建设。
这也使得现在中共在论述自己的指导思想时,至少在言词上已经显得非常复杂。而越南共产党现在的指导思想只有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而且后者也是在1989年苏东巨变之后才加上去的。
越共从中共的文革中吸取教训
领导人的规律性更替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个别领导人的独断专行,越共内部对这一点似乎非常在意,因为他们对于40年前中国爆发的文化大革命记忆犹新,尽管中共领导人毛泽东把那次运动定义为”文化革命”,但是最后它也成为了一场政治斗争,甚至诸如刘少奇这样的中共最高层领导人,在政治斗争失败之后竟未能保持住基本的人格尊严。
越南的一些学者认为,1975年越南实现南北统一之后之所以没有选择北方近邻中国作为自己依靠的盟友,而是选择了遥远的苏联,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中国大陆的文革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越共党内的政治斗争并没有出现过文革这样惨烈的历史。这也与越南自从胡志明之后,就不再有在道德和政治上都享有绝对独裁地位的领导人有关。越共内部也经常被一些研究者划分成改革派、保守派或者南方派、北方派,但是各派都比较重视达成各种力量的均衡。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越共八大的时候,因为各派力量对于越共总书记人选一直不能达成共识,使得这次领导层交接推迟了一年,这也是越共改革20年历史中唯一一次领导层交接被推迟。
最后作为妥协,被认为是保守派的军方将领黎可飘被选为越共总书记。但是黎上任后也很注意平衡左右力量,而并没有采取极左的方针,他甚至试图取消越共中央顾问委员的制度,至今很多人认为正是这个做法触动了越共一些政治大老的利益,而直接导致了他的下台。
不过越共与中共一样,现在同样面临着政治改革的困境。特别是1989年苏东巨变,以及1991年苏联的解体,对这两个国家都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冲击,也使得两个国家的领导人对于以自由民主为取向的政治改革变得更为谨慎。
经济与政治不同步
1991年的越共七大上,越共领导人坚定地抛弃了戈尔巴乔夫式的改革,转而模仿邓小平式的改革模式,这也被认为是一种单向进行经济改革,而不进行实质性政治改革的道路。
越南目前正在非常积极地与美国这个几十年前的仇敌进行谈判,他们希望能够在近期加入WTO,正如中国在几年前做的那样。但是这并不代表越南已经将美国作为自己的朋友,确切地说,美国是越南要保持经济增长而不得不合作的一个对象。
越南国内也对于政府的这一做法有很大的争论,很多人认为要保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越南就必须进一步融入这个世界,但是另一方面,如何抵御这种融入对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挑战,不少越南人都认为美国驻越南的外交官员正在从事着对越南进行和平演变的工作。
这种矛盾的心态非常具有代表性。经济改革带来经济的高速增长,这也成为现在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合法性来源,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随着经济的增长暴露出来,官员的腐败、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以及社会思潮越来越多元,这些在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挑战着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
面对这些具体问题,中共新的领导人提出了”和谐”理论,在不进行实质性政治改革的前提下,更加积极地寻求其他各种方法应对这些挑战,效果如何还需要时间的检验,而越南共产党至今并没有系统的对策出台。
2005年,胡锦涛第一次以中国最高领导人的身份出访越南的时候说,中越两国是”理想相同”,并提到了越共已故领导人胡志明所说的”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
现在很难说是意识形态的原因让两国走得更近,还是经济贸易的原因,但是毕竟中越两国确实都面临着因为同样的原因带来的同样的难题,这两个目前世界上最为成功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飞速发展之后何去何从,无论他们选择的未来发展道路是否相同,都将成为非常有意义的话题。
茉莉:女性知识分子与维权
中国正处在一个严峻的转型期。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矛盾更加尖锐起来,弱势群体遭受欺凌的现象更为普遍。长期以来,专制者对人们在精神和物质上进行双重的剥夺,使人民在个人权利被侵犯时往往只能认命,只求活命,不知如何抗争,因而在权利问题上,出现了整体性失语的现象。
近年来,一些知识分子走出书斋,重建“救世济民”的责任感,介入当下现实,参与民间维权运动,体现出强烈的人道关怀。在这中间,出现了艾晓明、郭艳和曾金燕等一批杰出的女性,她们以女性特质为人的基本权利奋力抗争,创造了令人回肠荡气的维权事迹,同时也提升了中国“女性主义”的精神层次,为女性话语增添了社会关怀的广度和深度,也为启蒙的历史贯注了活力和动力。
◎ 从关注女性身体介入维权
自九十年代起,中国女性作家学习西方女性主义,出现了一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现象,即一味抒写女性的肉体欲望,却抛弃西方女性主义者关注现实的传统,故意割去了女性话语中的社会参与维度。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山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艾晓明,是一位研究妇女问题的专家,曾去美国研修性别教育理论。不少中国学者在研究舶来理论时,只是以知识来装潢自己的门面,他们按图索骥、食洋不化,并不准备把理论应用于现实之中,而艾晓明却试图在这个男权中心的社会里,让更多的人受到性别教育,以提高中国女性的地位。她还以知识分子的公共姿态,为那些发不出声音的人发出声音。
2003年2月,湖南湘潭21岁的音乐教师黄静死于宿舍中,死时全身赤裸,存在多处伤痕。官方调查结果是黄静属于自然死亡。黄静的母亲对此表示怀疑,多次要求再调查,找出女儿死亡的真相。
曾经带领女学生演出了颇具争议的话剧《阴道独白》,艾晓明呼吁保护女性的人身权利。在黄静一案中,艾晓明首先注意的,是那伤痕累累的死者遗体,那受害女性的恐惧、痛苦和无助,在遗体的照片上表现无遗,令艾晓明产生愤怒和被侮辱的感觉。这个案例对妇女的歧视是很明显的。
黄静那被人强暴至死的遗体不能说话,艾晓明用笔为之代言,向全社会发出呼吁,她说:“黄静案一天不破,这声音一天不会平息。我不是法医、不是律师、不是记者、不是政府官员,我的声音很小,报纸也经常拒绝发表我的文章,但是我不会放弃呼喊;而且我还相信,所有人发出声音,世界就会改变。”
2004年“三八”妇女节时,艾晓明在她所在的学校举行活动,号召男同学系上白丝带,表示他们绝不对女性施加暴力,绝不对暴力保持沉默。
◎ 以母亲、妻子的角色介入维权
女性常常被视为柔弱,但母亲却意味着呵护、温情和牺牲。为了保护儿女,母亲往往在必要时变得非常勇敢和坚强。
丹麦哲学家基尔凯郭尔说:“一个人存在得越彻底、越实际,他就能于纷乱之中找回人格的知觉并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作为母亲和妻子的女性,就是这种存在得彻底而实际的人,是捍卫人性尊严并承担责任的人。
在介入孙志刚维权事件时,艾晓明自白道:“因为我有一个像孙志刚那样的儿子,我是一个母亲。”孙志刚事件是2003年3月发生在广州的一个维权案件。年轻的孙志刚在被无理拘禁期间,被收容所员工殴打身亡,此案引起广大中国公民的关注,引发了一场针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最后迫使中国政府颁发新法规,废除了弊端丛生的收容遣送制度。
这个维权案例获得成功,其中有艾晓明教授参与呼吁的一份功劳。艾晓明以同是天下母亲的心,不懈地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追问:“为什么在执法机关会有虐待狂?是什么样的体制一直在纵容这些虐待狂?如果法律的权力落在虐待狂手里,谁最容易遭受飞来横祸?”“如此光天化日下的凶杀,无责任、无追究,我们社会的公理何在?正义何在?我们有什么脸说我们生活在保障公民人权的社会?”
提及一些人权人士的妻子,例如杨子立的夫人路坤、何德普的夫人贾建英,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及胡佳的夫人曾金燕,令我们想起俄国十二月党人的妻子。这是一群品格高尚、超凡脱俗的女性,她们在丈夫遭受当局迫害时,和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一样,坚贞不屈、义无反顾地支持丈夫,选择了和丈夫共患难的艰难道路。
在这些妻子们中间,最年轻的是才二十出头的曾金燕。近年来,曾金燕和胡佳从志同道合的恋人成为夫妻,他们一起为艾滋病患者忘我地工作。曾金燕曾经自认为是一个“非常满足现状、弱小温和、坚持渐进的女人”,但命运却让她承担不是一般女性所能承受的重担。
被人视为“圣徒”的胡佳,因为忠于自己的理念,一次又一次地参与维权,一次又一次被监禁、被殴打、被侮辱、甚至被迫失踪。作为妻子,曾金燕只能一次又一次含着眼泪寻找丈夫,一次又一次为丈夫竭力呼吁。多少次,我在网上读到金燕博客上寻夫的真挚文字,为她所受的精神煎熬而心酸不已。
◎ 展开更广阔的社会关怀
由自己遭受的厄运,曾金燕接近了其他很多为丈夫、儿子和兄弟奔波的女性,她获知许多妻子因为丈夫的政治问题砸了饭碗,在贫困交加的生存线上挣扎。金燕因此鼓励妻子们一起坚持,她说:“这些妻子,在爱,在守护家人。声音被消灭了,自由被限制了,她们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了。可是只要她们活着,就是胜利的象征。”
她们的丈夫为维护他人权利遭受苦难,她们自己战胜的怯懦,勇敢地发出声音,维护丈夫的权利。曾金燕认识到:“沉默,某种程度上就是失踪事件的帮凶。”她从自己的遭遇出发,走向更广阔的人道关怀。
2005年9月15日,艾晓明写了一封公开信:《温家宝总理,请救救太石村的村民!》这位自黄静、孙志刚等个案开始对社会问题发言的教授,这一次关注的是大众权利的保护。
太石村案,最初是村干部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租或出卖可耕地,愤怒的村民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动议案。此案被认为对中国具有普遍意义,因此引起国内外广泛的关注。但有关当局使出黑社会的恶劣手段,来对付协助村民维权的律师和知识分子。艾晓明就曾经在维权活动中遭到暴徒殴打。
为什么研究女性问题的艾晓明,要冒着风险去关注村民的权利呢?其时艾晓明刚从陕西贫困县丹凤考察回来,她从网上看到了关于广州番禺太石村村民罢免村长事件的报道,其中有妇女到区里饿着肚子表达不满的情况。艾晓明认为:“妇女参与决策是男女平等的一个指标,对于一个社区的和谐发展很重要,因此我们特别关注。”
在展开更广阔的社会关怀之时,艾晓明也深化了她对女性问题的认识:如果妇女研究只是关心妇女,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艾晓明说:“女性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不仅仅取决于她的性别,也取决于她的阶级、种族和性取向。”“保障妇女权利,不能不致力于社会改造。”
◎ 以专业知识介入维权
在方兴未艾的中国维权事业中,有一个公共性和专业化的关系问题。对公共知识分子参与维权的做法,有一种批评意见是:你们不是学法律专业或管理专业的,凭什么对自己专业范围之外的问题发表言论?
曾写过《知识分子论》的萨义德认为,知识分子是社会中具有特定公共角色的个人,他们公共角色是“局外人、业余者、搅局者”。萨义德主张:“要维持知识分子的相对独立,就态度而言,业余者比专业人士更好。”这就是说,知识分子不应该局限到专业之一隅,而应该以最基本的学术素质,对公共事务进行业余性言说,扩展自己的精神领域和生命力。
针对那种批评,艾晓明强调自己作为一个人,一个公民,去进行社会介入。她说“我和‘孙志刚案’的关系,与其说是专业关系,不如说我们都是人,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我们都需要生活在生命权得到保障的世界。”艾晓明的所作所为,体现了知识分子为民喉舌的道德力量,在成为公理正义及受迫害者的代言人之中,她也再现了自己的人格、学识与见地。
当然,如果能够将公共性问题专业化,由专业人士参与维权,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近年来,一批法律背景的学者、律师成为民间维权运动的重要力量,他们以专业、理性的法治话语,将人权理想诉之于行动。在他们中间,有一位优秀的女性律师郭艳。
郭艳原是广州珠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因为担任太石村村民的律师,她曾遭到暴徒铁管袭击受伤,还出现过连续高烧、伤痛伴随血尿不止的症状。前不久,郭艳被她所属的律师事务所无故解聘。虽然丢了饭碗,但她赢得了所有关心维权事业的人们的尊敬。
在承诺做太石村村民的律师时,郭艳心里很清楚风险所在:“在中国内地,律师涉足这类敏感性案件,轻者被暗算投诉,遭勒令停业,重则锒铛入狱,清出律师队伍。”明明知道这个案子不会有多少经济效益,反而会给自己带来灾祸,但郭艳仍然接受委托,她把为底层人群提供法律服务视为“积德”。
在为太石村村民工作时,郭艳始终冷静理智,只用法律语言说话,依法帮助其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同时,郭艳还以女性特有的理解能力,多次和一个叫“M副书记”的女干部沟通,试图在政府和村民之间进行调解。
但郭艳终究还是失败了,因为太石村的问题涉及中国深层的制度问题,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法治,带有很大的任意性和欺骗性,不管维权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如何高,其解决社会矛盾的用心如何良苦,也无济于事。但无论结局如何,郭艳和其他维权律师所做的努力,以及他们付出的牺牲,将会被人民和历史所铭记。
◎ 注视女性改变现实的足迹
罗伯特.F.肯尼迪曾经说过:“很少有人能伟大到使历史折腰;但是我们每一个人却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事件的一小部分,这些行为的全部将谱写我们当代的历史。”
在遥远的北欧,我怀着钦佩的心情,注视着国内这些试图改变现实的女性的足迹。我知道,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中国人越发的冷漠和自私,大都成为庸俗实用主义的信徒,当年知识分子的那种把自我理想与社会梦想交织的责任感,已经荡然无存。在很多男性都丧失社会责任感之时,这些被《圣经》说成是“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的女人,勇敢而磊落地站立起来,承担起社会脊梁的角色。
傅国涌:贫富之间的个人所得税
“天街踏尽公卿骨,府库烧完锦绣衣。”
“穷人的慷慨是假的,富人的吝啬是真的。”
自少年时代起,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徘徊着这些与财富有关的诗句。我们是一个富有仇富传统的民族,“劫富济贫”在民众心目中历来是得到肯定的,《水浒》之所以成为经典不是因为张扬了宋江的招安,而恰恰是梁山好汉多有“劫富济贫”的义举。但穷人未必就不向往财富,甚至更加贪婪。看看重庆开县井喷事件发生之后,许多人一夜之间得到数额巨大的赔偿款,导致了亲人反目、残杀亲人等惨剧,更不用说由此带来的赌博盛行等现象。我深信财富本身不是罪恶,财富是中性的,它既可以用来造福社会,也可以用来吃黄金宴、喝婴儿汤,醉生梦死,一掷万金,关键在于掌握财富的人的精神境界,对这个世界的体悟,对人生的认识。现在中国也有富人在倡导“财富与责任”了,昨天我从浙江图书馆经过,看见一条横幅,过几天“富布斯亿万富豪榜”的德力西集团老板胡成中要到那里做报告,题目就是“财富与责任”。掌握财富的人意识到对社会的责任,并不是单纯把自己的财富作为个人享乐、传子传孙的不世之财,这是财富观的一种进步。在西方、乃至在东方许多地方,这都是已经解决的问题,包括比尔盖次这样的超级富豪都没有将巨大的遗产留给子孙的打算。富人处理自己财富时的态度诚然和性格等个人因素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社会环境,特别是制度约束、舆论氛围等等。在经过二十五年的改革开放以后,资本家不仅摘掉“万恶不赦”的帽子,重新取得了社会的主导权,而且几乎已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各种各样的富豪榜层出不穷,就连曾以“社会良知”著称的《南方周末》也来凑热闹,加入了评选新富豪的行列。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谈论财富观就不仅是属于富人的专利了。
近些年来不断地在报上看到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消息,有许多感慨。三年前新华社发出一条消息:《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工薪阶层缴纳正常吗?》,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全国共征收个人所得税660亿元,其中工薪阶层缴纳的就有283亿元,占了42.86%,高居各个应税项目之首。2001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共收入464亿元,工薪阶层所占比例依然最大。富人逃税、漏税,而普通工薪阶层、中低收入者负担了本来具有调节财富分配功能的个人所得税,这在中国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相隔一年以后,我又在报上看到《朱镕基质疑富豪不缴个税——国家将加大对富裕阶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的消息。在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评出的“中国十大富豪”中不少人还是政协委员,他让税务部门一调查,结果发现这些富豪统统没有交个人所得税。他对此大为不满——“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呢?这是不正常的,都不交税,国家哪里有钱,怎么办事业呢?”“我看个人所得税还是应该交,我的工资超过800元的都交了,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呢?这是不正常的。”
据统计,在2001年中国的7万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占据了80%的存款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到总量的10%,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广东省去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84.69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个税款只占2.33%。面对这一现状,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所长陈东琪曾直言不讳地指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劫贫帮富”的嫌疑,影响了社会安定,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他建议,实行结构性调节税收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大幅提高对高收入者的课税率。对此,著名学者肖雪慧女士作这样的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流失原因是对大款们的偷漏税缺乏有效防范措施。……但在防止富者逃税上十分软弱无力的税收机构在征收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上却很有力度。如今,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非常低,到了低收入者也要缴纳的地步。中、低收入者多是工薪阶层,只要工资或稿费之类收入达到起征点,所得税就被有关部门代扣了(代扣时甚至未考虑对其供养人口的豁免)。”又是两年过去了,情况到底好了多少呢?
个人所得税本来是针对社会贫富不均,具有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税负公平等特征的良税,自1799英国首创,200多年来在许多文明国家无不行之有效。可是为什么到了我们这里,在征收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时十分强有力的税务部门,在面对富豪、大款逃税时如此的束手无策?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富人阶层作为社会的强势阶层,自然具有很强的避税、逃税能力,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道德觉悟、自我约束肯定是不够的,办法恐怕还得在制度上想。当然,富人并不因此就能推卸自己的责任了。自古以来,富人的社会责任感缺失,骄奢淫逸、贪得无厌是导致普通民众产生仇富心理的根本原因之一。
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的功能,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这是专家的共识。无论是从人类发明这一税制的初衷出发,还是从我们这个古老的泱泱大国十多年前引进这一税制的目的来看,我们都绝对无法想象——个人所得税实施的结果竟然是“劫贫济富”。毋庸讳言,正如社会学家孙立平等人早已指出的那样,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这个社会正面临着深刻的两极分化,一方面是一小部分人越来越富,掌握了大部分的财富与社会资源。一方面却是低收入群体一天天的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群不断膨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至少还有几千万以上的人口还在为温饱而努力,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贫困人口呈现反而上升的趋势。
当先富起来的人们不需要为他的黑色收入、灰色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当然不是所有人如此),亿万普通的工薪阶层则在工资尚未到手之前就被“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本来征收个人所得税用意在于调节过高的贫富差距,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结果却正好相反——反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加剧了贫富悬殊,使穷者更穷、富者更富,工薪阶层纳税办公共事业,暴富阶层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心安理得地逃税、漏税。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也承认,腐败和违法现象加剧了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公。为此专家们已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比如修订税法,提高现有八百元的起征点,同时有效杜绝一些政府部门对富人的地方保护,防止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上下其手、偷税逃税;由健全金融制度入手,通过储蓄实名制的完善遏止黑色收入、灰色收入,从而建立起良性的个人收入调控体系;加大对高收入偷税者的法律惩罚力度,等等。早在1919年,“奥地利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奥托·鲍威尔就对这些问题做过十分认真的思考,他在《到社会主义之路》一书中提出以累进财产税、累进所得税、高额累进遗产税等手段“剥夺剥夺者”的设想。他说:
“国家对于以来资本和土地所获得的不劳而获的收入,平均征收约三分之一的累进所得税,使大资本家付出的税款多于收入的三分之一,小资本家付出的税款少于收入的三分之一。”
尽管我们与奥托·鲍威尔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但不能一笔否定他在80多年前的思考。他是一个真诚的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不人云亦云,不唯唯诺诺,坚持独立思考,独立探索和平到达社会主义之路,提出一系列自己的思想、主张,而被以前苏联为首的共产世界定为“修正主义者”、“机会主义者”。1978年,三联书店出版的《鲍威尔的言论》,作为“机会主义、修正主义资料选编”之一,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这本摆在旧书摊上的“反面教材”以其睿智的思想火花吸引了我,使我有机会领略马、恩、列、斯之外的社会主义者的探索。他的思考当然不一定都正确,对我们这个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公正日益流失的时代却不是没有启迪的。在中国历史上,“劫富济贫”向来被看作是“替天行道”,那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性措施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面对现在征收个人所得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不由得想起了奥托·鲍威尔当年有关累进所得税的思考。我不知道专家和国家税务机关的负责人是否读过奥托·鲍威尔的书,无论如何,鲍威尔——一个社会主义者的主张中包含了对文明社会寻求平衡、健康发展的愿望与追求。他的思考对不断调整、解决注定了将与人类相始终的贫、富问题无疑是富有启发的,人类对财富的支配、享有、继承也只有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才是可靠的、良性的,才有可能最终避免“天街踏尽公卿骨”之类的历史重演。
余世存:汉语世界的语言学转向
我受教育的年代,文风流行晦涩,文字流行朦胧。这样一个深刻的“语言学转向”至今少有人研究。近三十年来的汉语特征之一,就是学会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普世的问题“中特”化、把现实的问题历史化或明天化……久而久之,我们已经不习惯于用引车卖浆一流的语言交流,我们忘掉了大地上的话语,一切都是书面的、学理的、舆论的、时尚的……
想起前贤,从莎士比亚、但丁,到狄更斯、巴尔扎克,到果戈理、高尔基,到惠特曼、马克–吐温,他们都是当时民族共同体的语言大师。果戈理们熟悉俄罗斯各地的方言,且运用自如。惠特曼等人则确立美式英语。这些事已经隔世。西方近代的哲学思想经过语言学转向之后,其写作日益分工细密,与传统写作同中有异。而我们的社会里至今少有百科全书式的精神个体,至今少有立言立法式的写作表达。
上层的努力不够,那么,下层呢?既是官腐民败,那么民众似乎只是精英生活的拙劣的募仿者,一个劣质的翻版。民众无能代表自己,他们只能被代表。民众无能表达,他们说不出来。久而久之,在听与说时,他们已经不习惯那种简明的话语。而他们自己的话语貌似市井、乡野,属于引车卖浆之流,但实际上是精英文化及其卑劣的一支——娱乐文化对他们想当然地理解而制造出的话语产品。这些通过各种媒体分配下去的话语反过来支配了他们的生活。比如北京冯导的贺岁片所制造的话语,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近年北京民众的日常话语生活。一个国民的真实心态,倒在大家和他自己的视野之外。
这个极为诡异的民族言说空间是如此被污染,以至于从中诞生的整整几代民众都忘记了明心见性的本能。他们需要被灌养,需要别人的话,需要复杂一点儿的话语,虽然他们早已经就是王小波笔下的“十几亿傻子”。真实因此成为社会最稀缺的资源。一旦真实来到他们面前,他们要么不相信,要么傻傻地问一句:“真的吗?”他们不相信自己正经历的生活,他们相信汉语里所宣传所论证的生活。如同他们出门不看天气,他们更相信天气预报一样,他们不相信自己的账单,他们相信专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图表、增长点。
这也是为什么在今天的社会做一个最真实的个体,成本高不可攀的原因。与其做一个真实的人,过真实自在的生活,倒不如去做精英,做专家学者,做成功人士。而那些有良知的专家学者,不得不在自己的文章里拐弯抹角地说一些真相。大家都用翻译语言、学理语言,比如“把把都想胡”换成“赢家通吃定律”、“马太效应”或“不落空阶级”,比如“专制国家”换成“非代议制政府的国家”……这些朦胧、晦涩的文字,充斥了我们的汉语空间。我们要了解在中国生活的真相,要了解中国心灵的来处和去路,几乎是难的。这呼应了去世七十年的鲁迅的话,今天的汉语要活画出“这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是难的。
——“任何人请勿将此贴从置顶位置拿掉。切切。愚昧是如此之多,此文无论经过多久时间,仍是一剂良药。”
——“个人感觉,陈或许会抗起杨小楷去世后倒下的那一面旗。”
——“遗憾的是,在中国,这种旗手不过是凭着死力气,把一些近似大白话的真相,告诉从来都是被愚昧的叫嚣所蒙敝的沉默的大多数而已。”
——“
——“还不得不耗用最聪明的大脑,在西方取得了成就之后,再过来重复一些近似白痴的道理,才不至于被最白痴的口水所淹没。”
我看了只有叹气。不过,如前所说事情的两面,一面是精英衰败,一面才是民众的愚弱。有一个网友就在跟贴里说:“明显罗嗦了一些,
遗憾的是,做成精英的人永远不会以林觉民那样的人为榜样。因此,在我的理解里,近三十年来荒唐的汉语语言学转向是厌恶革命、告别革命的表现。这里的革命一词,虽然当事人都声称是指暴力、流血一类的言行,但已经实在地跟“人性”、“人心”等义了。
余世存:张教授的改革生活
但
名校中文系交流机会多,改革开放走向深入,跟国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也多了起来。
当然,事情有另外一种解释。留学日本的民族主义者
80年代那种师生无间的联系,在今天似乎已经不是一个问题。重要的是,今天的师生都在争做社会的成功人士。师生共同体早已不再具有独立和社会教化的意义。今天的
张教授的大书斋早已更换了名字,新名为“求阙斋”。
谢泳:从李维城的日记说起
去年秋天,在南京新识的朋友邓伍文、罗建送了我一本他们的著作《西京兵变与前共产党人》。这本书所涉及的历史事实,我过去知道的极少。
从南京回来后,我细读了他们的这本书,很受启发。邓、罗二位,不是专业的史学工作者,但却做了专业史学的工作。读他们的书时,我想到的是史学研究中知识的增量问题。我认为,我们写文章做研究,要以知识增量为基本目标,所谓知识增量就是在我们所涉及的研究范围内,能不能在已有的知道基础上加一点东西,如果不能,那么我们的研究意义何在?哪怕是一条史料、一个角度或者一条线索,都应当以知道增量为追求,对知识有增量的研究就有意义,没有增量就
没有意义。
这本《西京兵变与前共产党人》的价值,因为涉及专业,我不好评价,但这项工作,在知识增量上肯定有意义,因为他们提出和发现的许多史料,都是第一次。这本书的核心人物中有一个名为黎天才的人,他是早年的中共党员。从本书引述的黎天才的回忆中,曾提到他当年有一个重要的报告后来收在著名的《苏联阴谋文证汇编》中,这个材料恰好我曾买到过,后来送给了一个这方面的专家。黎天才在他的回忆中说,他的这个报告曾受到过李大钊的表扬。我在南京时曾和
邓、罗两位提到过这套材料,希望他们能查一查。当时黎天才用的名字是李渤海,我后来在《苏联阴谋文证汇编》中查到了他早年的那个报告。邓、罗两位当时没有想到去找这个报告,我后来查到了,我以为对于研究工作,找到这个报告就是知识的增量,虽然增量很小。因为黎天才,我还想到了另一个人——李维城。
李维城的个人情况,在网上可以查到。他在西安事变中也是一个常常被提到的名字,在关于西安事变的文献中,也有他的回忆。但他有一本日记,好像从没有被人提起,至少在网上查不到,而这本日记我早些年曾买到过。日记的名字叫《狱中四百十一天》,1949年9月在湖南长沙初版,是自印本,所以流传不是很广。
这本日记是李维城在西安事变发生后,被蒋介石关在重庆监狱里所写,时在1938年。后来经程潜向蒋介石作保,李维城才出狱。这本日记主要记述的是当时个人的一些感想和经历,涉及的大事不多,但从中可以了解当时对政治犯的态度及待遇。在这本日记的前面,有李维城回忆西安事变的文章,其中也提到了黎天才。李维城1949年后曾写过一篇回忆西安事变的文章,我一时没有查到,不知道是不是这一篇。日记中这篇回忆,对于西安事变前的一些情况,有一些
线索,其中曾特别记述了中国共产党在西安事变中的作用。李维城说:“延安共产党方面,主张对日抗战,本不后人,加以近接西安,局部同情默契,已非一日,发动之时,明朗参加,周恩来林伯渠两氏,常驻西安会商大计。共军并有向西南商洛行动的决议,张杨共成为三位一体的结合,声势浩大,咸信可以达到要求的目的。政治方面,组设计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高崇民、卢广绩、吴家象、应树人、车向宸、黎天才、申伯纯等任委员,余亦参加其中委员之一,高崇民任主席,大小事件,必经详议,然后由张杨执行之。在没有送蒋回京以前,工作很是紧张,军事方面,也组织委员会,张任主席,杨副之,但尚未具体,力量尚且发挥。”(第15页)
1949年后,高崇民的地位很高,共产党在民主党派的朋友中,高崇民是很得信任的一位,“文革”中的命运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本《狱中四百十一天》,书名起得不好,如果将来再有重印的机会,我以为叫“李维城日记”为好,如果作者另有日记以示区别,也可称为“李维城狱中日记”。
从杨天水重刑到禁言文革
从杨天水重刑到禁言文革 刘晓波 |
【2006年5月21日狱委讯】中国当选改革后的联合国理事会的成员,向世界作出改善人权的诸多承诺。 然而,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共政权正在肆无忌惮地践踏人权。最近,针对维权人士、异见人士、新闻记者、环保人士的镇压毫不手软,一系列审判先后开庭,而这些案件无一不是政治冤狱。 5月11日,“李元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毕节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天的法庭辩护和审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5月15日,民间环保人士谭凯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进行不公开的审理。谭凯的被捕是因为酝酿发起成立环保民间团体“绿色观察”,而被起诉的罪名却是“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 5月15日,《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赵岩又被北京检察机关以新的罪名起诉。胡锦涛访美前,赵岩案曾在3月17日被撤回,但现在检察机关又重新起诉。 5月17日,土地维权活动代表黄维忠省被莆田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5月16日,湖南省隆回县法院开庭审理“阳小青、谭小林敲诈勒索案”,审判结果择日宣判。 截至年5月18日,山东临沂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先生自3月11日夜被当地警方抓走后,已经失去人身自由68天,即便他与温家宝同时入选《时代周刊》的百名风云人物,也丝毫无助于改善这位目盲心明的维权者的命运。 而在这一系列冤狱中,最令人震惊的是杨天水先生的文字狱。 5月16日,江苏镇江丹徒区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杨天水先生进行秘密审理,结果是判处12年重刑。 此前,杨天水在1990年曾因“反革命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2000年出狱后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的附加刑至2004年5月31日,其间被警方以“违反剥夺政治权利的有关规定”两次拘捕,后一次是2004年5月27日被拘留十五天至6月11日释放。同年12月24日在杭州访友期间被警方以“口头传唤”带走,12月25日强行押回南京,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刑事拘留,并于2005年1月24日获“取保候审”释放。2005年12月23日在南京住宅附近街头被警方强行带走。 两次刑期加在一起二十二年,一个人能有几个二十二年! 文革结束至今,中国异见人士被判重刑的不在少数,但两次被判十年以上重刑的却能数得过来。我知道,民运先驱魏京生和徐文立都曾先后两次被判重刑,魏是15年和14年,徐是15年和13年。好在,在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施加的压力下,两人的第二次重刑得以提前结束,魏在1997年11月流亡美国,徐在2002年12月流亡美国。 与魏、徐二位相比,虽然杨天水先生的刑期少几年,但他可能在监狱里的时间要长过魏、徐二人,因为他受到的国际关注远低于两位民主墙时代的先驱者。所以,我希望杨天水先生得到有更多的国内外关注,以便他能够尽早地走出牢门。 同时,诸多异见人士遭到警察的骚扰和驱赶。李卫平因拒绝充当公安的线人而被迫离开北京,熊忠俊因发表政论而被警察强行驱赶出深圳。维权人士范亚峰博士原准备前往美国参加与布什总统的会见,但在首都机场被边防安全部门阻截,并向他宣布:“接上级指示,你已被列入禁止出国名单。” 甚至,就连号召“不买房行动”的公益人士邹涛也被全面封杀,他的个人博客被封,报纸、电视、网络不能再出现“邹涛”、“不买房行动”的名字和照片。 除了以上个案之外,更有全国性的侵犯人权行为。 最近,号称维护律师权益的全国律师协会却充当官权的打手,该协会发布“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对律师介入维权官司作出种种限制,等于变相剥夺了那些肯于帮助弱势群体以法维权的律师们的正当权利,是通过出卖律师权益而向当政者邀功请赏。 在文革四十周年之际,中共现政权再次强制剥夺国人的知情权和发言权,也就等于在一段时间里制造出最大规模的“文字狱”:为了将那段最残暴最疯狂的罪恶历史打入禁宫,中宣部发出“严防死守”的指令,禁止任何关于文革的言论和活动,不准纪念、不准讨论、不准研究、不准发表文章,阻挠大陆学者出国参加研讨会。不仅报纸、电视和广播等所有主流媒体上禁言文革,而且在互联网上也是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 显然,封锁罪恶的昨天是为了继续作恶的今天:四十年前是无法无天、冤狱遍地,四十年后是恶法治国、冤狱不断;四十年前是全国性喧嚣中的暴行累累,四十年后是全国性沉默中的禁言暴行。 在文革结束三十年后的今天,尽管残暴性有所下降,但中共的独裁本性却没有根本改变,也从未中断过政治冤案的制造,从1979年镇压“民主墙”到1998年镇压民主党,从1989年六四大屠杀到1999年镇压法轮功再到2005年的东洲血案,文革结束后的中共统治史,在政治上就是由一个接一个的“小文革”构成。 中共禁言文革是对中华民族历史的残暴,也是今天和未来的犯罪。 2006年5月20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首发 ) |
强烈抗议镇江法院无耻重判杨天水!
强烈抗议镇江市法院施行政治迫害, 无耻重判独立作家杨天水先生! 吴玉琴 |
【2006年5月21日狱委讯】继去年12月,重庆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重庆市民运人士许万平先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之后,今天南京市独立作家杨天水先生又一次遭受了与许万平先生同样的命运。 “颠覆国家政权罪”,几乎成了当局对持不同政见者的一个固定的罪 在这里,《宪法》上所规定的保障公民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权的各项 其实镇江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杨天水先生一案,并于开庭之日当庭 相比之下,毕节市法院对李元龙先生一案,似乎还比较正规一点,尽 不知是李元龙先生一案,不可同杨天水先生一案相提并论,还是各个 杨天水先生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出于知识分子的正义和责任,出于对 在此,我强烈的抗议镇江市法院这种无耻重判,任意把一个有才华的 (2006年5月19日于贵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