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化:顾准其人其书

王元化

《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不是一本为发表所写的著作,而是顾准应他兄弟的要求断断续续写下来的笔记,时间是从1972年到1974年作者逝世前为止。我要说这是近年来我所读到的一本最好的著作。作者才华横溢,见解深邃,知识渊博,令人折服。许多问题一经作者提出,你就再也无法摆脱掉。它们促你思考,使你去反省并检验由于习惯惰性一直扎根在你头脑深处的既定看法。

如果要我勾勒一下我从本书得到的教益,我想举出下面一些题目是我最感兴趣的。这就是作者对希腊文明和中国史官文化的比较研究;对先秦学术的概述;对中世纪骑士文明起着怎样作用的探讨;对宗教给予社会与文化的影响的剖析;对法国大革命直到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对直接民主与议会制度的评价;对奴隶制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阐发;对黑格尔思想的批判与对经验主义的再认识等等,都作了很少有人作过的探索,显示了真知灼见。

作者的论述,明快酣畅,笔锋犀利,如快刀破竹。许多夹缠不清的问题,经他一点,立即豁然开朗,变得明白易晓。我觉得,这不仅由于他禀赋聪颖,好学深思,更由于作者命运多蹇,历经坎坷,以及他在艰苦条件下追求真理的勇敢精神。这使他的思考不囿于书本,不墨守成规,而渗透着对革命对祖国对人类命运的沉思,处处显示了疾虚妄求真知的独立精神。

他对于1917年至1967年半个世纪的历史,包括理论的得失,革命的挫折,新问题的涌现,都作了认真的思索。这些经过他深思熟虑概括出来的经验教训,成为他的理论思考的背景,从而使他这本书形成一部结合实际独具卓识的著作。

读了这本书我不能不想,是什么力量推动他这样做?请想想看,他很早参加革命,解放不久在“三反”整党中被打下去。“文革”前曾两次戴上右派帽子,一次在1958年,一次在1965年。据我所知,这是绝无仅有的。

“文革”开始,唯一关心他的妻子自杀了,子女与他划清界线。他断绝外界往来,孑然一身,过着孤独凄苦的生活。在异地的弟弟和他通信,顾准寄给他大量笔记。读了这些凝聚着智慧和心血的文字,不得不使人为之感动。他的这些笔记是在十年浩劫的那些黑暗日子里写的,没有鼓励,没有关心,也没有写作的起码权利和条件,也许今天写出来,明天就会湮没无闻,甚至招来横祸。这是怎样的毅力!

我由此联想到历史上那些不计成败,宁愿忍辱负重,发愤著书的人物。记得过去每读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总是引起内心的激荡。为中国文化作出贡献的往往是那些饱经忧患之士。鲁迅称屈原的《离骚》:怼世俗之浑浊,颂己身之修能,怀疑自遂古之初,直至万物之琐末,放言无惮,为前人不敢言。他指出达到这种高超境界,是基于摆脱了世俗的利害打算。倘用他本人的话说,这就是:灵均将逝,脑海波起,茫样在前,顾忌皆去。

我想,本书作者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大概也是一样,对个人的浮沉荣辱已经毫无牵挂,所以才超脱于地位、名誉、个人幸福之外,好像吐丝至死的蚕,燃烧成灰的烛一样,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义无反顾,至死方休。

所以,在造神运动席卷全国的时候,他是最早清醒地反对个人迷信的人;在“凡是”思想风靡思想界的时候,他是最早冲破教条主义的人。仅就这一点来说,他就比我以及和我一样的人,整整超前了十年。

在那时代,谁也没有像他那样对马克思主义著作读得那样认真,思考得那样深;谁也没有像他那样无拘无束地反省自己的信念,提出大胆的质疑。照我看,凡浸透着这种精神的所在,都构成这本书最美的篇章。

我认识顾准在抗战初期,他比我年长,我们在1939年分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后来连音信也断绝了。现在留在我记忆中的顾准仍是他二十多岁时的青年形象。王安石诗云:“沉魄浮魂不可招,遗篇一读想风标。不妨举世嫌迂阔,赖有斯人慰寂寥。”是的,世界上有这样的人才不会感到寂寞。

附:《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第九章:科学与民主
一、唯有立足于科学精神之上的民主才是一种牢靠的民主

民主的解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人把民主解释为“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这就是说,说服者所持的见解永远是争取的,问题在于别人不理解它的正确性。贯彻这种正确的见解的方法,有强迫与说服之分;其中,说服的方法,就是民主的方法。那么说服者的见解怎么能够永远是正确呢? 因为他采取“集中起来”的办法,集中了群众的正确的意见。怎么样“集中起来”的呢?没有解释。

有人把民主解释为下级深入地无拘束地讨论上级的决定,并且指出这是动员群众积极性,加强群众主人翁感觉的方法。这个定义,同时强调少数服从多数,以及不准有反对派存在。这种对于民主的解释,和上面那种解释方法,一样以民主集中制为最高原则。实际上,两者都是权威主义,而不是民主主义。

号称为反对权威主义的民主主义者,通常主张,政治上必须保留反对派,实行两党制,但是两党制的实际情况也造成了那些民主主义者的幻灭。因为两党制只允许你二者择一,好像结婚,候选对像只有两个。你不要这个,只好要那个。如果两个都不喜欢,只好打光棍—放弃公民权。何况这两个党,往往是换汤不换药,随你选哪个,唱的还是那出戏。于是,这种民主,不过是粉饰门面,不过是欺骗。何况,芸芸众生喜欢一种有秩序的生活,一个强有力的权威的存在,足以保障这种秩序。据说,苏联人怀念斯大林,就是出于这种感情。

再说,所以主张把民主放在科学前面,是因为唯有民主才能发展科学研究,才不致扼杀科学。但是仅仅着眼于这一方面的话,前面两种民主,亦即民主集中制,至少能够部分地做到这一点。比如说,我们的原子弹和卫星上天,分明是在民主集中制下搞出来的。苏联的军事科学,不对,是武器科学,还有许多其他各门科学,50年来发展得也很好。如果说,科学研究在这种制度下多少受到阻碍的话,那是人文科学和哲学。国为这个领域,正是权威保留独占的判断权的领域。但是,权威,为了“集中起来”有可集中的意见的源泉,有时候也可以开门,不过门总不是敞开的,充其量也不过是半开门而已。

我不赞成半开门,我主张完全的民主。因为科学精神要求这种民主。

我所说的科学精神,不是指哪一门具体的科学上的成就,而是:(1) 承认人对于自然、人类、社会的认识永无止境。(2)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在人类知识的宝库中添加一点东西。(3) 这些知识,没有尊卑贵贱之分。研究化粪池的人和研究国际关系、军事战略的人具有同等的价值,具有同样的崇高性,清洁工人和科学家、将军也一样。(4) 每一门知识的每一个进步,都是由小而大,由片面到全面的过程。前一时期的不完备的知识A,被后一时期较完备的知识B所代替,第三个时期的更完备的知识, 可以是从A的根子发展起来的。所以正确与错误的区分,永远不过是相对的。(5) 每一门类的知识技术,在每一个时代都有一种统治的权威性的学说或工艺制度;但大家必须无条件地承认,唯有违反或超过这种权威的探索和研究,才能保证继续进步。所以,权威是不可以没有的,权威主义则必须打倒。这一点,在哪一个领域都不例外。

说穿了,这些不过是学术自由、思想自由的老生常谈而已。但是,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是民主的基础,而不是依赖于民主才能存在的东西。因为,说到底,民主不过是方法,根本的前提是进步。唯有看到权威主义会扼杀进步,权威主义是和科学精神水火不相容的,民主才是必须采用的方法。

也许可以反驳,这么说,还可以归结为民主是科学的前提。这种反驳当然还是有力量的,因为上面的论证,看起来是一种循环论证,你把民主当作前提也可以,把所谓科学精神当作前提也可以。不过我想,把民主当作前提,不免有一种危险:人家可以把民主集中制说成民主,也可以恩赐给你一些“民主”,却保留权威主义的实质。 相反, 把科学精神当作前提,就可以把“集中起来”的神话打破。你说“集中起来”这个集中,分明带有(1)集中、(2)归纳这两个因素。你主张你“集中起来”的是群众中正确的意见,你就是主张你归纳所得的结论是100%正确的。可是你的归纳,决不比别人的归纳更具有神圣的性质,你能保证你没有归纳错了?何况,这种归纳,实际上往往不过是“真主意、假商量”而已。这么看来,唯有科学精神才足以保证人类的进步,也唯有科学精神才足以打破权威主义和权威主义下面的恩赐的民主。

二、哲学上的多元主义

其实,所谓科学精神,不过是哲学上的多元主义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哲学上的多元主义,就是否认绝对真理的存在,否认有什么事物第一原因和宇宙、人类的什么终极目的。世界就是这么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主人是人类。不设想人类作为主人,这个世界就无须认识。人类认识世界,就是为了改进人类的处境。人类从什么状况进到现在这样的境界,正在由多门科学加以研究,这也是人类不断在扩大认识的领域之一。但是,说人类是万物之灵,说人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说人类的终极目的是建立一个地上的天国等等,那都是早期人类的认识,已经由现在更进步的认识所代替了。现在,人们所认识的是:人,通过世世代代的努力,一点一滴的积累,他的处境改善了,还要改善下去,改善的程度,是没有止境的——因为历史上许多伟大人物曾经设想过人类改善的目标,确实有许多已被超过了 (举一个小小的例子,恩格斯把有暖气设备的房子,看做社会主义的目标,这分明已被超过了) 。所以,一切第一原因、终极目的设想,都应该排除掉。而第一原因和终极目的,则恰好是哲学上一元主义和政治上的权威主义的根据。

代替的应是哲学上的多元主义。事实上,所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唯理主义、经验主义,所有一切宗教,所有一切人类思想,都曾经标志着人类或一部分人类所曾处过的阶段,都对人类进到目前的状况作出过积极的贡献。最有害的思想也推动过思想斗争,而没有思想斗争,分明就没有进步。

也许主张人类进步也是一种哲学上的一元主义。列宁反对相对主义就是这样论证的:相对成了主义,就是一种绝对化的主张。当然不能禁止这种反驳。不过,主张人类进步,主张人类进步而主张科学精神和多元主义,总和主张什么终极目的而坚持一元主义—权威主义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说我也是一元主义,那也不妨承认,我的一元主义是多元主义的一元主义。

哲学上的多元主义,要贯彻到一切科学研究和价值判断中去。这是打破孔子的尊卑贵贱的伦常礼教的最有力的武器。唯有如此,国家元首才真正不过是一种服务,是公仆,而不是皇帝。哲学上的多元主义,贯彻到政治上也是多元主义。那就是,可以有各种政治主张的存在,有政治批评——来自各种立场的政治批评。这当然不是说,没有当时大家承认的一种政治制度,例如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过这种制度无论何时(哪怕比现在完善得多)也不是绝对完善到无可再改善的。要改善,就要有批评。所以它也是多元主义的。

至于政府的形式,看起来不能做到大家当家作主,那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高度分工势不可免——消灭分工,100多年的历史证明那是空想。会有“政治家”,他和工程师和清洁工人一样是一种服务,而不是什么“时代的智慧、荣誉和良心”,更不是皇帝。

而且,在经济高度发展的状况下,职务的差别,表现在收入和特权上的差别将愈来愈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在这样进展(你听起来似乎是神话,然而这是事实)。那里的经济学,确实还有毛泽东思想的反响——他们在研讨一种有别于家裔的不平等(公爵时代,资本家的遗产,都造成家裔上的不平等)的功勋的不平等如何缩小的问题。不过,这里还适用马克思的命题,需要物质上的极大丰富才行。

事实上,私有财产权在全世界的知识界都是遭到鄙弃的。不幸,保存私有财产权的西方,工人生活得比苏联要好些。所以,十月革命在全世界的回响十分震动人心,而1945年以后,连陶里亚蒂也宁愿走结构改革的道路了。陶里亚蒂是对的。如果他选择捷克斯洛伐克的道路,意大利的工人会埋怨他的。不过,在西方,私有财产权的地位现在也并不稳固,至少它在日益削弱。

张 鸣:谁的红色,何来经典?

 

八个“样板戏”和文革中诞生的一些文艺作品,被称为“红色经典”,已经很有些日子了。前一阵某些“红色经典”被网上“恶搞”,还引起了不小的风波,有劳有关单位,下令禁止。

也不知是国人记性太差,还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在20年前,这些作品还几如过街老鼠,即使不是人人喊打,至少也没有人敢公开拿出招摇。记得那时候许多老干部和老资格的文艺工作者,一提到样板戏就头痛,偶尔哪个电台如果不小心放了一段样板戏的唱段,马上就会招来一阵讨伐,有的老人回忆说,文革时他们受迫害,被造反派严刑拷打的时候,经常伴以样板戏的唱段。当然,这种事无疑是有的,笔者当年就见过。

不过,打人用样板戏来伴奏,倒不能说是戏的错,当年纳粹用毒气室杀犹太人,如果用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来伴奏,恐怕也不能说是这两位音乐家的过错。显然,问题不在这里。凡是从文革过来的人都知道,样板戏跟文革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它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文革“旗手”江青的精心培育的产儿,尽管后来有的创作者说过,是江青劫夺了样板戏的成果,但是不容否认的是,这位“旗手”劫夺过来后,还真是下了了大功夫,一句台词,一段唱腔地推敲琢磨,以至于在每个戏上都印上了鲜明的“江青记”的烙印。样板戏不仅对文革的发动有着独特的作用,而且几乎伴随着整个文革十年的进程,八亿人民,八个戏,既起到了给烦闷之极的人们消遣的作用,也给各种急风暴雨的斗争伴了奏。那个年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唱错了词,而遭到批判,甚至丢了性命。文艺界的人体会应该更深,对他们中的多数人来说,样板戏不是戏,而是棍子,棒子和刀子,在样板戏的所谓创作原则的大棒下,多少作品和作者遭殃,样板戏的繁荣,意味着中国文学艺术界的百花凋零以及栽花人的倒霉。即使这些陈年老账都不作数,样板戏以及文革后期的作品,诸如《龙江颂》、《杜鹃山》、《平原作战》、《闪闪的红星》之类,也由于那个特殊的岁月,不可避免地自身有着严重的缺陷。里面的“三突出”原则,高大全的人物形象,自不必说,所有的正面人物都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的情感,所有人别说男女之爱,就是正常的婚姻,都谈不上,《红灯记》里的李奶奶还没出场,老伴就已经死了,李玉和根本就没有谈过婚嫁,而李铁梅年龄18,自然不能早婚。《杜鹃山》里的柯湘,据说跟丈夫关系不错,然而在柯湘露面之前牺牲了,至于《海港》里的方海珍和《龙江颂》里的江水英,干脆是“妾身未明”,不知道single,还是double,好容易有个有丈夫,而且还活着的阿庆嫂,结果还让人家丈夫到上海跑单帮去了,连面都没让露。这样的形象,很难说是一种英雄塑造,只能说是造神,即使对中国革命的宣传,也不一定能起到正面的作用,当然,更不能反映中国革命的真实历程。这种概念化、脸谱化、为我独革的革命文学、普罗文学,当年的鲁迅就很反感,曾经告诫人们,辱骂和恐赫不是战斗。不是说写了工人,歌颂了革命,就一定是革命文学,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们很多人还是拿着那些陈腐的货色当旗帜,兴高采烈地挥来挥去。

在我们一般人的习惯里,红色代表革命,而在某些人的习惯里,只有最高大,最纯洁、完美无缺、最不可思议的英雄才配称革命人物,这样的人物,从出生的第一声啼哭开始,就应该是政治正确的,一路走来,都完美无缺,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称为红色,这样的人物描写,才可以称作红色经典,即使这些所谓的经典的来路,很有问题,而且参与了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灾难的政治过程,身上带着无论如何都洗刷不干净的污点,这些人们还是觉得,只有这样的东西,才是好东西,纯货。批了多少年的极左,但在某些人眼里,依然是左比右好,宁左勿右,只要是左的东西,哪怕不近人情,不可思议,走到极端,也是可爱的。好像唯有如此,才是革命的正宗,标准的红色。

现在社会上有一股暗流,暗流上往往漂着革命的浮萍,在革命的名义、人民的名义下,大张挞伐的纵队开出来了,改革好像从开始就错了,改革所有的成果都是灾难,好像只有他们才关心人民的疾苦,但在革命的成败问题上,人民疾苦好像又不话下了。在似是而非的道德制高点上俯瞰,从前的一切,都有了正确的依据,已经做出的历史决议,仿佛都不算数了,改革初期所深恶痛绝的货色,似乎又有了可爱的颜色(据说是大红的)。“江青同志”炮制的垃圾,堂而皇之地变成了红色经典,红色与革命,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可以被偷换成“文革”的同义词。难道,还真的让文革回来吗?

反右派斗争评述

 

1957年4月底至5月初,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发起整顿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三大坏作风的运动——整风运动,号召和邀请党外人士自愿参加。党外人士响应号召,积极帮助党整风,向党提出了不少意见、批评和建议。结果这些正确或基本正确的言论大多被认定为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凡是发表和赞同过这些言论的人也都被定为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反革命派、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统称右派分子。1957年6月8日毛泽东亲自部署《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标志着反右派斗争正式开始。这场运动由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是以思想领域内的阶级斗争理论为指导,以知识分子为批斗对象,以大鸣大放、“引蛇出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棍子打死与戴帽子为策略和手段,以防止或避免中国出现类似“匈牙利事件”为目标,以期达到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意识领域内夺回或收回给党外人士部分领导权而树立毛泽东及其思想绝对权威统治和个人专制独裁为目的的一场思想政治运动,这场运动到1958年6月基本结束。全国共划了右派分子五十多万,划了反社会主义分子三十多万,揪出反党右派集团、地方民族主义集团等二十多个。经过处理后,大多数右派分子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团籍、学籍以及降职、降薪等处分,并在劳改、劳教、监督劳动中受尽各种苦难和折磨达二十二年。

一、毛泽东承认反右派斗争有缺点作为反右派运动的发动者和领导者,毛泽东认为反右派斗争的意义很大,他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说:“这一次批判资产阶级右派的意义,不要估计小了。这是一个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 (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1页)到1962年4月9日,毛泽东《在第十八次最高国务会议上讲话》中承认,反右派斗争有缺点,“就是人家不敢讲话了”。(引自叶永烈著《反右派始末》 青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30页)这是反右派运动过去5年后承认的。客观地说,“人家不敢讲话了”是“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实践所得出的必然结果,也正是毛泽东等人所需要的,从“百家争鸣”走向两家争鸣,最后由一人独鸣,这就为走向个人独断专行扫清道路。毛泽东直到去世也没有认识到反右派斗争究竟是犯了什么性质的错误。

1962年9月,毛泽东不给右派甄别,薄一波回忆说:“当国家机关党委确定冯雪峰等人为右派甄别试点对象,进行甄别试点工作时,毛主席9月29日在反映这一情况的中央宣传部主办的《宣教动态》增刊第63期上作了如下严厉的批示:”刘、周、邓三同志阅。请邓查一下,此事谁布置的?是组织部、中直党委,还是国家机关党委自己?此事出在中央机关内部,右派分子本人不要求甄别,而上级硬要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加以推广。事件出在六、七月,其性质可谓猖狂之至。阅后付还,查后告我。‘(《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00-201页)这样,对右派分子的甄别工作就不可能进行下去了。“(薄一波著《关于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1008页)

毛泽东肯定反右是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只承认“就是人家不敢讲话了”,坚持不给右派甄别平反。

二、邓小平承认反右派犯了扩大化错误

反右派斗争21年后的1978年,在新的党中央领导下,对错划右派分子进行改正才得以进行。按薄一波的说法,1957年所划的右派分子,99%是属于错划。(参见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619页)按新闻界老报人杜导正社长的说法:“据我所知当年被划的‘右派分子’,不是99%错划,而几乎是100%划错了”。(《炎黄春秋》2003年第3期第27页)党中央根据邓小平对反右派斗争多次指示精神作出对反右派斗争的结论:“在整风过程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鼓吹所谓‘大鸣大放’,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对这种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5页)时任人民日报总编辑的胡绩伟对上述结论的背景作了极为深刻而公正的解读与述评。胡绩伟说:“在很多党国元勋的支持下,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下,耀邦同志领导中组部和中纪委顶住了‘两个凡是’这股逆流,以坚决果断、无畏无惧的魄力和雷厉风行的速度,很快对这些冤假错案一一平反了,使很多同志解放出来重新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同时也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为开辟新时期新任务奠定了组织基础。”“蒙受极‘左’迫害的某些主要人物本身也是多年来某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为他自己从冤案下解放出来,使他重新喜见天日,重新掌握大权,他当然是赞成平反的;但要把别人从他所制造的冤案下解放出来,或者从他参与决定的冤案下解放出来,有的人就感到说出不口的不自在,甚至很反感。比如:在为1957年的反右运动平反时,亲自主持和参与这一大冤案的某些领导人,就觉得不能完全平反,不能完全否定这十分错误的运动。尽管最后留下不足万分之二的‘右派’,认为不是冤案,但是仍然认为1957年反右本身没有错,问题是‘扩大化了’。”(胡绩伟《从华国锋下台到胡耀邦下台》明镜出版社,1998年版,第310页)对此,笔者要提出质疑:这一场右派分子99%以上被改正——几乎100%被划错了的反右派斗争难道还完全正确和必要吗?回答,既不正确,也无必要。

三、中央其他领导人主张对右派平反改正在这里还要提到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他承认反右派斗争的错误说:自己“对反右派是积极的,错误多大,我都有一份重要责任。对于一切被误伤的同志和朋友,我至今仍然感到深深的歉意。”“对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我在六十年代初期开始有所觉察。”“1962年,我们在《关于右派分子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如果领导上认为需要和右派本人或家属申请甄别的,可以甄别。对于确实划错的,予以平反;对于可划可不划而划了的,可以从宽摘掉他们的右派帽子。由于‘左’的影响(实为毛泽东坚决不给平反、甄别——引者),这一案当时未能解决,以后又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一拖就是16年。”(李维汉著:《回忆与研究》下第839页)由此看出,李维汉认为反右犯了扩大化错误,主张对错划右派进行平反,并没有提及对错划右派进行“改正”。“改正”一词是1978年邓小平发明的,其涵义是:反右派斗争没有错,对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进行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错误在于扩大化,只需要对错划右派分子进行改正。而胡耀邦利用“改正”一词的含义,巧妙地把右派分子改正了99%以上,这实际上把反右派斗争的完全正确和必要基本上否定了。

四、知识界部分人士对反右派运动的看法

建国后的历次思想政治批判运动的对象,几乎都是知识分子,划为右派分子的大都是党内外新老知识分子,还有在校大学生,他们经过20多年的生死磨难,深知反右派斗争给他们带来什么,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又给他们带来什么,他们的是非观念是很清楚的,心中是有数的,但要知识分子真正表达对反右派斗争的看法还是心有余悸。现在概述部分知识分子对反右派斗争的看法:

1.知识分子干部评述反右派斗争

李逸三,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后任国务院参事。在葛佩琦被划为右派分子时举手赞成,后又为葛佩琦的冤案平反而上下奔走。1980年11月20日,他为葛佩琦的冤案写信给胡耀邦,信中说:

“目前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当时有右派,我们搞反右派运动还是正确的,其中问题,是反右扩大化。’我现在认为,57年反右运动,是我们党内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产物,它的性质和文化大革命同一性质,是祸国殃民的大错。

当时的阴谋是‘请党外帮助党内整风’,阴谋是‘引蛇出洞’。实践已经证明,55万条‘毒蛇’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是冤假错,万分之一左右是‘右派’。留这万分之一左右的尾巴,我看不能给我们党增加光彩;相反,后辈人会耻笑我们拖泥带水。

反右派运动本身是错误的,保留万分之一左右的‘右派’帽子,作用不大,意义不多:我建议来一个一风吹,彻底翻。“(转引自戴煌著《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国文联出版社,1998年版,第279页)

李逸三同志作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理性、大胆直言的评判,特别做出“反右派运动本身是错误的”这个评价,真正代表和道出了绝大多数知识分子和受害者的意愿和心声。

一位笔名为华民的作者质疑反右很有必要的说法时说:“邓小平坚决说‘反右’很必要,本身没有错,问题只是扩大化了。头脑清醒的人基于历史事实,则说它本身就是错误的,完全不必要和不应该。即使严格限制打击范围和斗争方法……也将为历史所不容。因为无论当时还是今天威胁和危害中国的主要妖魔是封建专制及其形形色色的附属物,而所谓的‘右派’……恰恰是这个妖魔不可调和的死敌,谁积极‘反右’、‘反资’,谁就必须得到封建专制势力的欢呼与拥护,也就证明他是这种势力的最佳代表者、‘保护人’。”(华民《中国大逆转》,1998年版,第354页)这是作者在二十世纪末期对反右必要性、正确性做出的科学论断,从思想理论上做出客观、公正、深刻、准确的评价,这种揭示反右派运动本质的评述,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意义,应该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诤诤之言。

2.一位反右受害者评述反右派斗争

反右派斗争时右派学生领袖林希翎,她在1980年6月《给邓小平的万言书》中对反右派斗争的评价,她说:“现在在我看来,1957年的反右运动不只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而是从根本上就错了。现在党既然已敢于公开承认文化大革命运动是一场浩劫,那么为什么不能承认反右运动是一场灾难呢?后者是前者的预演和起因,前者是后者的必然结果。当然,在我们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极左思潮和阶级斗争扩大化是由来已久了的,是有着悠久的历史根源的,但主要还是从反右运动开始逐渐形成为一条占统治地位的政治路线,祸根是从这里种下的。按理来说1957年应该是把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整风运动搞起来,那在实质上应该是开展一次反‘左’运动,才能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贯彻下去,从而也就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按照毛主席制定的《论十大关系》的方针走下去,这才是正确的和必要的,可是突然搞了这么一场反右运动,就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大倒退和大复辟。”(武汉某大学图书馆馆藏《林希翎自选集》,第23页)在这里,她断定反右从根本上是搞错了,同时肯定毛泽东按《论十大关系》方针走下去才是正确必要的,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基本上是沿着《论十大关系》方针走下去的。林希翎能在1980年提出如此客观清醒、深刻大胆、寻根溯源的社会历史评述,确实是勇气不减当年,赤子之心可嘉,真是难能可贵!

3.香港资深报人温辉先生评述反右斗争

一九八七年六月一日香港资深报人温辉先生评述反右派斗争,现摘录如下:

“对于三十年前中央搞的‘反右斗争’,现在应该是做出结论的时候了。

为什么共产党把几十万向中共提意见的知识分子打成‘右派’?毛泽东提出‘右派’的三大罪状是:“否定人民事业的成绩‘,要’倒转‘社会主义方向,’不要共产党领导‘(《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一九五七年七月九日)。邓小平当时提出的’右派‘言论比较具体,包括’外行不能领导内行‘、’要求新闻自由、出版自由、文艺自由‘、’宣扬资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制度和资产阶级文化、反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文化‘、’反对国家的基本政策,如外交政策、统购统销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反对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反对党在各部门(特别是高等院校和新闻出版机关)的领导,要求取消党在若干基层单位(特别是高等院校和新闻出版机关)的领导。‘邓小平认为这’形形色色的反动钢领,其实质就是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党的领导‘。(《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其实当时大多数‘右派’提的只是小小的意见,例如对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提点批评等等,就被打成‘右派’,这显而易见是冤枉的。就是邓小平列举的‘右派’言论全部符合事实,现在经过三十年的历史检验,是非也该分清了:

第一,‘右派’的言论是正确的,是有利于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第二,‘右派’是应邀发表意见,而且其意见是出于对国家、对人民事业的忠心。

因此,一切强加于这些刚正不阿的知识分子头上的帽子,都是对他们的极大侮辱。

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被打成‘右派’的人身心受到极痛苦的折磨,国家和人民丧失了无数精英,社会发展削弱了动力,这是毛泽东等人犯下的祸国殃民的严重罪行!

‘反右斗争’是压制民主、破坏法制、摧毁最活跃的社会生产力,因而它的性质是反人民、反社会进步、反历史潮流的。

这是我们对‘反右斗争’的粗浅看法,现在提出来,向读者们作者们请教。“(李洪林编《争鸣之音——温辉文选》东西方交流中心,2005年12月出版,第211-212页)

上述评论是完全正确的,是代表了大陆知识分子想说而又不敢说的看法。直到现在大陆主流媒体评述反右派斗争的结论远远没有达到上述的结论水平。反右派斗争只差几个月就五十周年,主流媒体仍然停留在一九八一年对反右派斗争所作的政治结论(反右派斗争是正确必要的问题出在扩大化)的水平。我们(反右的受害者)盼望意识形态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右派斗争作出科学的经得起历史实践检验的结论。

4.中青年党史国史研究专家学者评述反右派斗争

一位没有经历反右斗争而从事国史、近现代思想史研究的中青年学者于凤政评述反右运动。他说:“反右派运动是对旧中国过来的知识分子群体的致命打击。这是问题的一面。从另一方面来看,从‘双百’方针到‘鸣放’,知识分子却也成就了一场以反教条主义为基本内容,在精神上与五四相通的思想解放运动。在这场夭折了的思想解放运动中,知识分子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对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有民主、有自由、有平等、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领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创造性的思考和探索,使自己当之无愧地成为20年后终于在中国大地上掀起的改革开放事业的思想先驱。这个集团的覆亡,结束了一个政治时代与文化时代;它在覆亡前的最后一搏,留下了新时代的预言,播下了新时代的种子。因此,它的毁灭是光荣而又有几分悲壮。”(于凤政著《改造》,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0页)这位出生于反右运动前一年即1956年的年轻学者对反右派斗争的论述既高度理性又饱含激情,把“右派”集团讴歌为当今“改革开放事业的思想先驱”、“新型社会主义国家”思想文化的拓荒者。他在颂扬这个知识分子群体时,的确具有“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为时代做出了杰出贡献;他在把整个“右派集团”推向当代政治思想史崇高地位的同时,也大胆冲击了某些传统史学权威那些含糊其辞、欲言又止的春秋笔法,笔者作为一名反右派斗争的亲历者、受害者,看到如此高度的评价,真正感到极大的欣慰。

5.党史国史研究权威专家评价反右运动

中共党史研究权威专家金春明评述反右派斗争说:“反右主要是知识分子被划为右派,这次斗争对在全国人民中澄清一些带根本性的大是大非问题,稳定新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整体上看它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灾难性的影响是主要的。”(金春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75页)这种评价仍然站在传统理论阵容方面,但又表达了传统理论阵容方面有某些与时俱进的松动,承认反右不良后果与灾难性影响是主要的,算是迈出了小小的一步。

党史、国史研究权威专家郭德宏评价反右派斗争说:“关于反右派斗争,历史决议做出了肯定的评价,认为反击是完全必要的,只是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这是20年所有公开出版的著作,几乎都是这么写的。但私下里,绝大多数人对反右派斗争是否定的。因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99%以上的右派分子都作了改正。一个99%以上的人都搞错了的运动,怎么还能肯定呢?事实上,历史决议只是说对极少数右派分子‘进行反击是必要的,完全正确的’,并没有说开展这场运动是必要的,是完全正确的。我认为,为极少数右派分子进行反击是不可避免的,但反右派斗争作为一场运动是应该否定的。”(郭德宏《对国史研究中争论较大的几个问题的思考》见《史学月刊》2002年第2期)郭先生说的“反右派斗争作为一场运动是应该否定”的这种评价,代表了绝大多数被打成右派分子的人的想法,也说出了绝大多数研究反右派运动的专家学者的观点。这种评价应该说是基本到位了,真是来之不易。

改革开放后关于99%以上的右派改正还有另一种说法:对于右派的改正又扩大化了。这一说法的代表人物就是曾经担任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主任、中宣部长的邓力群,他在1989年8月11日一次谈话中指出:“1957年反右派扩大化厖后来平反(改正——引者注)又扩大化,确应定为右派的少数人也平反了。……例如戈扬这类人,过去确实右派,现在也还是没有改造好的右派。”(邓力群自述《十二个春秋》博智出版社,第534页)这是改革开放十年、右派改正十一年后著名“左”倾理论代表人物一次重要讲话,这也深刻提醒人们,“左”倾顽固思想的势力和影响不可低估。所以,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指出:“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5页)邓力群自己承认,“晚年了,忽然成为名人。一些说法,一些人的文字……隔三差五把我拉出来作为僵化保守和‘左’的代表人物之一……听到看到,一笑了之。” (邓力群自述《十二个春秋》博智出版社,第2页)上述引文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反右派是否正确必要,对右派予以改正是否是扩大化等问题,依然有继续探讨、继续评述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总之,整风反右应放在世界文明共同发展的道路上来考察,当时中国社会应该说还处在新民主主义阶段,1957年夏季,毛泽东发起整风运动是反封建专制主义和反教条主义的民主运动,党内外的民主派是反封建专制主义和反教条主义的主力军。毛泽东利用这支主力军不久后,就改变了策略,又利用工农(干部与群众)以及“左”派人士,迅速掉头反击这支主力军——民主派,并将他们定性为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将他们打压下去,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在全国人民面前出丑,充当反面教员长达二十多年。直到毛泽东去世后的1978年底,右派问题在新的党中央领导下才得以改正。一个99%以上的人都搞错了的运动,难道还要肯定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要说有右派分子,那也是把新民主主义社会被扭曲为空想社会主义社会后的政治产物,把民主派打成右派分子,把好人当作敌人。反右派斗争实质上是掌握国家机器的当权派打击民主派,扑灭民主势力,为个人专制独裁和重新树立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扫清道路。同时反右派斗争也是毛泽东等犯“左”倾错误和历史大倒退的开始。从此,中国就走向“左”倾错误占统治地位的时代,接二连三地犯了“大跃进”灾难性错误,犯了“文化大革命”浩劫性错误。毛泽东逝世后,新的党中央总结、吸取前人的惨痛教训,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阶段,在新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人民,包括右派幸存者正在为民主、自由、统一、和谐、富强的中国而努力奋斗。

退休老人汪国训2007年3月4日修订于武汉大学老舍

刘晓波:被两次扼杀的生命——有感于大连警察开枪杀死三个平民

 

五一节澳门劳工大游行的枪声﹐尽管仅伤一人,但警察居然用鸣枪来维持游行秩序,还是惊动了世界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和评论,对澳门警方和何厚铧政府提出批评。

然而,在澳门的祖国中国大陆,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上,澳门的枪声被彻底消音。百度一下“五一节澳门枪声”,搜索出的结果居然仅有一条。如此干净的白茫茫大地,堪称最有效率的新闻管制。

五月三日,我在网上看到《大连警察杀人 全国媒体噤声》的报道。作者郭巧,原载于最新一期《亚洲周刊》(二十一卷十八期)。报道说:“大连铁路公安局一名警察五枪打死前来谈判赔偿的一家三口。”“四月二十六日,大连铁路公安局熊岳城值班室传出五声枪响,出租司机王洪武夫妇及六十二岁老爹三人毙命。”

倒在血泊中的三位死者,父亲王长达,62岁,中两枪,当场毙命;儿子王洪武,35岁,中两枪,也是当场毙命;儿媳王晶,29岁,中一枪,送医院四十分钟后死亡。

开枪杀人的警察名叫苏凯。

又是警察,又是开枪,杀死三个平民的惨案,已经足以令人震惊!

但更令人气愤是官方封锁消息。郭巧的报道说:“地方政府和宣传部门封锁新闻,网站新闻被删除,媒体不能跟进报道。”“案发当天,北方网登了一则通讯稿,仅过了一个晚上,就被删除了,当地媒体据传已接到不准报道此事的禁令。28日,云南《春城晚报》和福建《海峡都市报》作了简要报道。但中国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报纸很快就收到不准报道的禁令。”

就在案发前两天的4月24日,温家宝刚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一出,大陆媒体一片叫好声。叫好的首要理由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把“尊重民众知情权”变成法规。第二个理由是这一条例与国际通行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原则接轨。

首先,该条例的第一章第一条就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显然,大连铁路公安局属于政府部门,该部门警察在派出所内开枪杀死三人,理应向社会公布。

其次,该条例第二章《公开的范围》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下列四大内容,其中的“(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显然,人命关天,三位公民倒在警察的枪口下,已经涉及公民最为重大的“切身利益”,也是需要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理应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然而,从4月26日到5月3日,案发已经整整一周,不但相关政治部门装聋作哑,而且全国媒体也毫无声息。时至今日,公众不知道案件真相,不知道警察为什么开枪,不知道警方如何调查,不知道调查是否有了结果,更不知道如何处置杀人犯。

如此重大的警察杀人案却被封锁的严严实实,当地官权至多能够封锁辖区之内的媒体,而肯定没有一手遮天的权力。所以,禁令必然发自能够号令全国的中宣部。

这是两次扼杀,也是双重犯罪:第一重是警察开枪,犯下了杀人罪,还是执法犯法之罪。第二重政府下令封锁血案真相,犯下掩盖杀人罪的罪恶,使个别警察的杀人罪变成政府封锁信息罪。

独裁制度就是制造双重谋杀的黑牢,从六四大屠杀到汕尾血案,多少被两次扼杀的冤魂,至今仍然见不到一丝真实的阳光,得不到公正,而只能默默地发霉腐烂。

在大陆中国,多少人的生命被两次扼杀:一次是专政暴力对国民肉体的扼杀,一次是制度谎言对受害者家人的发言权、公众的知情权和媒体的报道权的扼杀。

政府暴力,残害着生命;制度谎言,掩盖着真相;暴力和谎言的结合导致制度性冷酷,对生命,没有怜悯,没有珍爱,没有敬畏。这种冷酷的屠夫制度,还要把中国人的生命当儿戏耍弄多久!中国人作为人,还要忍受这种不把人当人的制度多久!

2007年5月4日于北京家中
──《观察》首发

余 杰:宽恕是最大的美德

 

那一刻,教宗约翰•保罗二世来到罗马瑞比比亚监狱,与向他行刺并造成他重伤的凶手阿格卡见面。教宗微笑着对惊惶不安的凶手说:“我宽恕你。”

《时代》周刊专门为此制作了一篇封面文章,作者莫若写道:“教宗此举有众多意义。其一在于示范人类行动的私人与公共层面如何在一件道德行为中相互交融。保罗二世想藉此宣告,生命的重大议题取决于,或至少参照于人类胸臆中那些最基本的脉动:爱或是恨。”

今天,人类文明似乎步入了高度发达的时代,尤其是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一日千里。但是,除非人心有所改变,否则人类仍然不能免于战争、饥荒、惨境、种族歧视、践踏人权等这些可悲的局面。因此,莫若一针见血地指出:瑞比比亚监狱那一幕具有崇高的意味,与世界近来目睹的新闻相比较,是何等清新可喜。有时,我们的确会觉得,历史的轨迹是承袭下来的,而世界从这一乱局步入另一更严重的乱局,步入黑暗——或是步入最终的全球混战。瑞比比亚监狱那一幕象征意义正是基督教的信息:人能够得到救赎;他们能迈向光明。

教宗效法的对象是耶稣基督:人是自私的、狭隘的,一个人没有宽恕另一个人的能力,惟有仰望耶稣、效法耶稣,方能获得此能力。耶稣说:“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1]竭力忘却和回避那些伤害过你的人,那不叫宽恕——伤口依然会在内心深处溃烂,你自身仍然不断受到伤害。宽恕的真实含义是:用爱取代和战胜仇恨,用爱让自己强大且幸福起来。宽恕的举动不会在乎对方如何回应,它是一种出于自我的精神需求——先改变自己,再改变别人。

没有宽恕就没有和解。南非为世界作出了表率。种族隔离制度取消之后,黑人大主教图图被新总统曼德拉任命为“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每一天,在开始艰难的工作之前,图图都会作这样的祈祷:“公正、慈悲、和平的上帝啊,我们渴望将种族隔离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和分裂、将以其名义蹂躏我们社会的暴力,抛在身后。我们请求您,在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开始纠正曾在这里和整个国土上发生的不公这项重要工作时,以您的智慧和指引,保佑委员会。我们祈祷,希望所有身心受到伤害的人们都能通过委员会的工作得到抚慰,我们也为那些对其同胞犯了罪的人祈祷,希望他们能够到这里向万能的上帝坦白忏悔,并得到你神圣的仁慈和宽恕。我们请求圣灵对委员会和委员们尽显公正、慈悲和博爱,让真相在听证会上得到认可并大白于天下,让我们按上帝的意志最终实现与我们邻友的和解和爱。我们以我们的救世主耶稣基督的名义祈祷这一切。阿门。”[2]耶稣垂听了这一恳切的祷告,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功——伤痕累累的南非终于告别了不同肤色的民众之间互相杀戮的历史。

对于旁观者来说,宽恕是举手之劳;对于受害者来说,宽恕却并非易事。宽恕并不意味着掩盖真相,宽恕更不是泯灭善恶的区分。当许多人尽力要忘却真正的恐怖记忆时,被人们称为“纳粹猎人”的维森塔尔却投入到一场与“忘却”的斗争之中。维森塔尔是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他的全家都死在集中营里。战后,他建立了一个关于纳粹暴行的档案馆,并致力于追查那些逃脱正义的惩罚的刽子手。正是在其努力下,一手策划希特勒“最后解决方案”的艾希曼、逮捕了安妮•弗兰克的盖世太保卡尔•西尔伯鲍尔等臭名昭著的纳粹战犯才一一落网。这位年过九旬的老人,心中一直萦绕着一个问题:赦免和宽恕,何以可能?

维森塔尔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当他还是集中营里的一名囚犯时,有一次,被派往一个医院工作。一位护士走来问他是不是犹太人,当获得肯定的答复后,护士命令他跟她走,她需要一名犹太人,任何一名犹太人都可以。护士将维森塔尔带到一个房间,在这个只有一张白色小床和一张小桌的房间里,有一名垂死的德国士兵,他被包裹在绷带中,只有眼睛露在外面。护士离开了,床上的士兵要求维森塔尔靠近他,倾听他的自白。

“我知道,”士兵说,“这个时候,成千上万的人都在死去,到处都有死亡。死亡既不罕见也不特别。我注定要死掉。可是一些经历老折磨着我,我实在想把它们讲出来。否则我不得安宁。”他二十一岁,名叫卡尔,出生于天主教家庭,成年之后不顾父亲的反对加入了纳粹党卫军。“我必须把一些可怕的事情告诉里,一些非人的事情……”卡尔随着部队开进波兰,有一次他们把数百名犹太人赶进一栋三层建筑,并运来一卡车汽油放在其中。锁上门后,任何人都不允许出来。接下来,士兵讲述道:“我们被告知一切就绪,接到命令要求我们从窗户把手榴弹扔进去。我们听到里边人的惨叫声,看到火苗一层一层地吞噬他们……我们端起枪,准备朝任何一个从火海中逃出来的人开枪。我看到二楼的窗户边,有一个人抱着一个小孩,他的衣服正在燃烧。他身边站着一个妇女,毫无疑问是孩子的母亲。他空出的一只手紧捂住孩子的眼睛……随即他抱着孩子跳到了街上,孩子的母亲也跳到了街上,其他窗户也有很多浑身是火的人逃了出来。我们开始射击,子弹一排一排地打了出去……”

“这是一年前发生的事情。我犯下了罪行已经有一年了。我必须跟谁讲一讲这事,或许这样能好一些。”卡尔希望得到宽恕,犹太人的宽恕,任何一个犹太人都可以。说到这里,这个濒临死亡的士兵用手捂住绷带覆盖着的眼睛,似乎想从脑海中抹去这些画面。但这些画面永远也擦不去,白天,夜晚,乃至奄奄一息的现在。他第一次在一个犹太人的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我在等待死亡的漫长黑夜里,一次又一次地,我希望把这事讲给一个犹太人听,希望得到他的宽恕。我知道请求你的宽恕是一个过于奢侈的愿望,但是如果没有你的回答,我不可能安心地死去。要是没有悔罪,我就不能死,我一定要忏悔。”

听到这些事情,维森塔尔沉默不语。他能够做什么呢?他有权代替那些死者为卡尔提供宽恕吗?或者这能够减少犹太人所受的伤害和痛苦吗?他只好一言不发。这个决定正确吗?许多年之后,他不断询问集中营中的幸存者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但没有人能让他获得宁静。人没有资格宽恕人,只有靠着那从天上而来的权柄与智慧,人才能学会宽恕。

宽恕是可能的——弄清楚罪恶的源头,宽恕会达成和解;宽恕是可能的——坚信“爱是永不止息”,宽恕会达成自我疗伤。是的,宽恕不仅对被宽恕者有益,也对宽恕者有益,正如维森塔尔所说:“仇恨可以孳生在任何地方,理想主义也会在任何地方堕落成一种病态的残忍。如果仇恨、残忍和现代技术结合起来,任何地方都会变成一个新的人间地狱。”数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维森塔尔已经不被内心关于宽恕与仇恨的矛盾所煎熬。他明白要避免历史重演的惟一途径是铭记历史,让死者活在记忆里,让爱和宽恕成为这个世界的第一推动力。

[1] 《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节
[2] 图图《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

首发民主中国

一 平:自由的威胁——我看波兰前共党同谋者调查法案

 

3月15日,波兰清算前共党同谋者法案增补条例开始生效。根据该法案,大约有70万人必须向当局汇报是否曾为共产党秘密警察提供过情报,他们包括议员、政府官员、律师、学校领导、大学教师、记者、经济界领导等,任何拒绝合作或者隐瞒的人将不准担任公职。另外,凡从事公职的人,都必须出示由民族记忆委员会颁发的证书,证实其不曾与前波兰秘密警察合作过。

现波兰政府领导人卡钦斯基兄弟认为,迄今为止,前共产党人、经济界腐败者,以及前秘密警察局的线人,他们组成“灰色网络”,共同掌控着国家,从而导致了波兰社会的混乱。卡氏兄弟希望通过该项新法案,在全国进行一次清理,彻底清除前共党左右波兰社会的因素。

这些消息让我震惊。我曾在波兰生活过数年时间,依我的了解,如果该法案不在实施中流产,将给波兰带来大伤害,民主和自由也会倒退。事实是该法律给波兰社会带来了恐慌,许多人的尊严和自由受到侵犯,人的自信受到打击,他们被迫要向政府交待过去。在一个国家大规模强制性地要求人们“交待”,有害于社会信约、人的自由和公民的道德,无论以什么理由,其所带来的都不是人对社会和道义的信心,而将是恐慌、猜忌和敌意。强制人们“交待”是极权政治惯用的手段,其出现于民主后的波兰,需要警惕。

波兰是个新生的民主国家,而健全的民主制度不是一次变革即可完成的,它的细节及民众的适应需要长久地磨合与调整。在此期间,社会的混沌、腐败、犯罪、不公正是难免的,即使是成熟的民主国家这些也会有。民主本身就是灰色的,追求社会清明见底,只能回到极权制度。如果一个国家民主框架有保障,那么其它问题,如腐败、渎职、不公正、犯罪、法律不落实等等,只能通过司法、行政、管理、教育等方式去逐步改善,而不能动用政治清洗,即使以法律的名义。制度是政治问题,需以政治的方式去解决。而卡氏兄弟所指的其实是社会治理问题,需要完善法治和管理才是,但是卡氏兄弟将之拟想为“灰色网络共同掌控着国家”,于是管理就变成了政治清洗。如果不是这样,卡氏兄弟是借此打击政治对手,那就更糟糕,是私用国家权力进行党派斗争,这是通向专制的道路。

米奇尼克说:“我们不应该为一个完美的、摆脱了冲突的社会而斗争,而是争取一个充满矛盾,冲突在民主游戏规则之内得以解决的社会。”人类社会是世俗的,以人性为根据,无论是左是右,超乎可能,对社会提出不能达至的完美要求,就容易走向政治强制。

卡氏兄弟调查法案让人想到麦卡锡主义。对共产主义的恐惧,导致政治清洗;政治清洗不仅来于共产制度,也会发生于民主国家。一个国家、社会,不能鼓动内部敌意与仇恨,如果靠此治理国家就会走向恐怖。

前波兰不同于苏俄,更不同于中国,统治它的与其说是共产党,不如说是苏俄。前波兰的社会主义是苏俄强加给它的,如果按照波兰民族的文化与传统,他们不会选择苏式制度,而更靠向西方。冷战意识之下,前波兰政治的深层是波俄间的民族宿怨——苏俄对波兰的“占领”。二战后,波兰实际就成了苏俄的附属国,即“刺刀下的社会主义”。正因为如此,波兰的变革才比较顺利,左右和解,上下一致。我一向以为,波兰的那场变革,与其说是政治的,不如说是民族的。

凡政治变革,社会都面临危机,因为涉及到权力与财富的再分配,搞不好就可能衍成内乱或内战。波兰的制度本来就是苏俄强加的,波兰人忍了几十年。八十年代末戈尔巴乔夫改革,宣称“其它国家有选择本国社会制度的自由”,这无异是对波兰的“解放”,于是波兰人马上就抛弃了社会主义,雅鲁泽尔斯基被迫交出政权。但是苏俄毕竟扶植了波兰共产党,其党员曾达300多万,掌管波兰半个世纪,而且他们有拥护者。波兰变革后,如何解决共产党的问题?处理不好,波兰有民族内部撕裂,双方激烈冲突,导致国家动乱的可能。

波兰成功变革的经验之一,就是这个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双方均能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长远考虑,正视现实,做出妥协。1989年2月,波共和反对派召开圆桌会议,双方谈判,并达成妥协。雅鲁泽尔斯基的选择是困难的,接受自由选举,即意味共产党下台,交出国家权力。当然,他可以不这样做,而他不这样做,波兰也会变革,大势所趋,但他本人将被审判,民族将会流血,国家也会遭大破坏。而接受现实,交出权力,国家将和平变革,避免不幸;就他个人而言,也可以体面下台,这是他最好的退路。雅鲁泽尔斯基顶着党内压力,接受了自由选举,他的妥协是波兰和平变革的重要因素,这是他的明智,也是他对波兰的贡献。

以瓦文萨为首的自由派也相应让步:不推翻共产党,并在议会中为他们保留一定的席位。通过选举,波共下台,瓦文萨执政,这本身就是民主的实践,为波兰的未来开创了表率。反对派合法地获得权力,避免了暴力改革及其负面效应,国家走上自由、民主与建设的秩序。圆桌会议还达成协议,清理秘密警察档案,但不予公布,对共产党所为“一笔勾销,既往不咎”。雅鲁泽尔斯基对八十年代流血事件负有直接责任,但是谈判中自由派没要打倒他,而特别内定他为新政府总统。圆桌会议开启了波兰和平变革的大门。

波兰民族的和解,首先是反对派和共产党的和解,由敌对转为平等竞争的政党。90年波兰统一工人党自动解散,重组为社会民主党和社会民主联盟,95年竞选中社会民主党成为执政党。圆桌会议后,波兰政治即进入良性的民主的多党互动竞争。

对于一个屡屡遭受失败和占领的民族。波兰民族不仅学会了反抗,也学会了的妥协。出于全波兰的利益,雅、瓦双方理智,面对现实,彼此作了最大的让步,这是波兰民族的幸运。不仅前波共放弃权力,接受民主制度;民间反对派在和政府博弈中,更是表现出充分的成熟,他们有道义,亦有政治远见,尊重现实,为社会谋取最大公益。特别是他们放弃了共产党的敌意、仇恨、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政治方式,而以极大的善意和宽容,将民族带向和解与建设。

良性政治需要道义基础,但精神的正义落实为现实,其间是有差异的,因此在政治博弈中,切忌道义至上,毫不妥协。善待人的政治,不仅要追求普世的道义理想,更在乎事实上的社会公益,以求它的最大化。政治的责任是现实的责任,也就是结果责任。仰头盯着高处,不对结果负责的政治是坏政治。在现实政治中,道义要由责任来体现,即道义伦理需由责任伦理来检验,正义需由实施效果来检验。特别是变革社会,规则未显,人心纷乱,要求百分之百的道义,实际等于是放弃。

妥协与规则是两条平行的轨道,保障民主得以运行。米奇尼克是波兰变革的设计者、勇敢坚毅的反极权志士,虽然他是犹太人,但对波兰国家和民族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波兰变革中,他的重要思想之一是妥协。他说:“妥协哲学是一种认可犹豫的哲学。相比之下,激进主义的、革命的、煽动的和暴力的哲学,采取了更为简单容易的途径,正如我已经解释过的,它导向断头台而非民主。”
                                                                       

基于共产制度给波兰带来的创伤与敌对,米奇尼克提出“我们只有一个波兰,我们必须学会生活在一起”。变革后,他很大的努力是避免民族撕裂——共产党和非共产党敌对。他引用托马斯•曼的观点“希特勒的支持者并不是另外一些德国人;不,他们正是我们生长于其中、我们所爱的人们”,他说 “我们不想继续创造只是政治论战的新的历史神话。我们将建设一个民主的和独立自主的国家。”为此,波兰变革后没有选择报复共产党人,而走向民族和解。极权是铁血政治,其给民众和社会留有深远的仇恨和敌意,如何对之消解转化,对于变革后的新社会,这比改换权力更困难。鼓动仇恨与敌意的政治一定会走向暴力和强制;而自由、民主社会的基础是多元共存;非仇恨非敌意,然后才有民主的实现。

波兰变革是自下而上的。团结工会为争取自由受过迫害,流过血,但是他们执政后没有清洗共产党,教会和知识分子也引导人们走向宽容与和解。我在波兰期间,接触到各种人,右派、社会主义者、神父、工人、农民、警察、法官、教授、投机商、主妇、医生、小贩、失业者等等,他们的政治观念各不相同,但彼此没敌意,确实是一个波兰,大家共同生活。自由派有胜利之感,对前共党是轻蔑,但不是仇恨;前官员,昔日不在,无可奈何,但没恐惧,也不仇恨。无论左右,今天、明天比昨天更重要,波兰人没有死缠着过去。这不是说波兰人遗忘了过去,而是说记忆属于历史和文化,它能为现实提供借鉴,但不能等同于现实。波兰回到了正常,人们更关心日子和物价,政治不再那么重要。在剧变后,人们能和睦共处,实在值得庆幸。

波兰之能够和解,我的理解:一是因为波共相对比较温和,没留有那么多仇恨;二是波兰有共同的民族利益和认同的基础,民族高于党派和政见;三是有共同宗教信仰,天主教向善宽和;四是社会思想引导比较健康,正面、积极、建设性;五是波兰民族有自由主义传统,不争强斗狠。对于共产党问题,波兰解决得比东德要好——当然我这里是说执政和非执政双方,这里有民族性格和文化之别。

1997年,波兰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对三万多名前共产高官进行了调查,范围不是很大,算是对前共产制度的一个终结性交待。至此,波兰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前共产党问题,其已不再是波兰的政治问题。事情过去了很多年,卡氏兄弟重翻旧帐,把现今波兰的种种问题归罪于早已不存在的共产党,进行政治清洗,这等于是重新划开波兰已经愈合的伤口,再陷民族于危难。

记忆并不等于清算,宽容也不等于忘记,其间有政治和文化之分。对于重要施害者是要调查追究的,但是要遵循法律,一案是一案,而不能搞集体强制“交待”。人性大致是相同,趋利避害。在清理极权政治中,我们需要将制度与人相区别。极权政治不仅压制人们不做什么,更在强制人必须做什么,而且这些又常常超乎人的道德底线。比如,地富子女必须要和父母划清界限;出国就必须许诺收集情报;运动中,必须要主动检举他人;对于政府镇压,必须举手拥护;批斗人,也必须参与;必须效忠领袖;要进取,就必须入党;必须恨犹太人恨反革命;必须悔过必须宣假誓作假证;必须批判他人监视邻居;等等,举不胜举。作为一般情况,个人对这些强制无力抵抗。这属于制度犯罪,在这种制度下,除了志士,没人清白,没人不撒谎,没人不违背良心,也没人不害他人。东德一千多万人口,有一百万秘密警察,两百万告密者;至于纳粹,更是曾为全德国民族所欢呼。这些怎么去追究每个人呢?对于制度强制性犯罪,应该致力于改变制度,而不是清算个人。当然在极权政治中,有些人罪大恶极,是主动犯罪,血债累累,对之需要追究,但即使如此也需要一人是一人,依法律重证据。集体的、类别的定罪和清算,是极权政治的重复。

人性有限,基督教说是原罪,在非人的制度下,人性一定是非“人”的,不足怪。这也就是为什么,人类需要好的社会和制度,要为之不屈不挠地奋斗。在制度之外,有关人性的问题,应该以宗教、文化、教育的方式去改善,让人们自己去认识去反省,而不是施之以政治压迫。比如电影《他人的生活》,我们怎么看待女主角出卖她的男友?又怎么去看秘密警察维斯勒?对于在极权制度中生活过的人,这样一部电影比集体“交待”更有意义。

清理过去不是为了将社会投入新一轮的恐怖,增加人们的敌意与仇恨;而是为了社会更友善、更自由、更宽容。因此,清理和记录更多地属于历史和文化,而不是用于政治清洗和惩罚。如果清理和记忆不以善意、宽容、悲悯、更高的人道精神为前提,那么它们就很可能成为新增长的仇恨和敌视。道义之极端是可以坠为地狱的,共产党的历史就开始于那里。仇恨的循回需要自某一点中断,然后才有新的开始。

民主社会不是道义至尚,而是建立并遵循规则,以规则来体现道义。道义至尚是古老的神权政治。和许多人的愿望相反,在世俗社会追求绝对道义正是导向近代极权制度的根源。我们力求建设的是公民社会。它是不完美的,但是适于人性;它是世俗的、有限的、有欠缺;但是它有公正规则、有自由、有隐私、有权益保障;人们有矛盾、有冲突、有竞争,但可以独立自由地生活在一起。这是米奇尼克所为之奋斗的社会。

首发民主中国

綦彦臣:是法官就不需“帮助”吗?--看守所滥用酷刑描述

 

广西涉嫌受贿的法官黎朝阳死在了看守所,家属认为是被打死的,省(区)政法声称“系正常猝死”。但是,仍有两个细节让人怀疑:

1、黎朝阳身上象“拔罐子”一样的正圆形伤痕是怎么形成的?

2、为什么黎的家属要尸检报告遭拒,“有关部门”至今不给?

所以,黎朝阳死在看守所一事应当是“未决悬案”,不能以广西省政法委的发言为准。依我个人在看守所的经历来论,黎朝阳很可能是在看守警员的默许下,被“帮助”致死的。

官方的报道称:黎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不服管教,扰乱秩序,被戴了戒具镣。而黎作出诸种违规动作的心理因素,肯定是:我是法官,我冤;我是法官,你们不能象对待普通嫌犯那样对待我。对于这样的“哄监闹狱”的人,看守所肯定是不留情的,如果只带戒具而不“帮助”,应当是最好的结果。在另一方面,他呆在哪个号里(即监舍),哪个号里也会对他这种不懂规矩的人,进行“帮助”的,甚警员可以暗示嫌犯中的号长(嫌犯管理嫌犯的头头)“帮助”、“帮助”黎朝阳。

所谓帮助,在原理上只有一句话:这里是看守所,“是龙你盘着,是虎你卧着”。换言之,在社会上的身分在这里一律被抹平了。特殊情况有三项:

1、大经济犯(官大小无所谓)。因为可能牵涉好多要员即社会关系,看守所奉指令对这样的嫌犯要“高看一眼”,明确告知号里:“这个人不能动!”

2、比较有名的政治犯,一般是“北京挂号办的案子”。打坏了,看守所担不起,在进号前,警员也对号里说一句“这个人不能动!”但有些“小政治犯”就免不了,只不过比偷抢之类的嫌犯挨打轻一些。

3、杀人犯或团伙的头头,。前者死活一样价,你“动”了他,说不定晚上他用脚镣缠你脖子,弄死你;后者在社会上有“哥们儿”,号里的人“动”了他,他会捎信到外面,找“动”他的人家里的麻烦。

以上三项,黎朝阳一项不占,就会面临来自两方面的“帮助”,至少号里的人会多加“帮助”的。如果看守所里有生产任务,那么就更得“帮助”他啦,因为他这么一闹,影响号内嫌犯集中精力干活。

至于说到“帮助”的办法,可能是长时间冲凉:弄到监控摄象头看不到的卫生间,冲上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凉水,让你身体热量极大消耗,这时你就没力量喊叫了,急需的是食物,以补充热量。

这算是最温柔的方法。

其他帮助方法,林林总总,如将狭窄的地板拖50遍;又如全号人们轮流抽你耳光──排队打,先打左边,后打右边……

黎朝阳被“拔了罐子”的可能是存在的,其法大体如此:号长有一只瓷质茶杯,他手下的几个打手把周边用燃烧的卫生纸(号里大量存有,看守所里也卖)。将杯口烧热,而后往“帮助”对象身上一扣──帮你出出火。

还有,官方媒体报道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戴有戒具的黎朝阳趁警员不注意往号外冲,跌倒,嘴磕铁门,上唇伤口六厘米。令人不解的是:看守所是24小时监控的,每天都有录象象带,他们为什么不向质证人如省政法委并黎朝阳的家属提供?

最后,如果黎朝阳“猝死”得以揭开谜底,那么以下原因应该有其一:

1、黎不承认自己的罪名,认为有比自己“案子更大”人没“进来”,他要“咬”人家。结果,信息被通过某种渠道传到“案子更大”的人耳中,对方花钱找人,整死了黎朝阳。

2、恰好看守里同号被关的人有遭受过法官(甚至黎本人)不公待遇的人,冤家路窄,非整死你不可。再加上黎可能坚持认为自己不该“卧着”或“盘着”,那么也给了全号(甚至全所)嫌犯发泄仇恨的机会。

上指第一种情况是执(司)法系面临黑社会化的一种朕兆,第二种情况是民众对司法不公怀有报复心理的一个表现。顺便应当说的是,在看守所或监狱“想当然”地揭发是非常危险的,有的人因要“立功”,结果本该判无期而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有的判短刑期的人试图揭发(社会上的)别人,但被收材料者出卖了,结果出狱后就陷在了对方的“反击”之中──收卖黑社会盯梢,至少给这样的人整个家庭带来威胁。在必要时,也可要个“物件”,如削一只耳朵或砍一胳膊之类的。

简言之,黎朝阳之死,肯定与他的幼稚有关。

民主论坛

孙文广:40年后重进派出所——记2006我的维权

 

1966年6月“文革”开始,我被“革命群众”押进派出所追查“反革命”,关6 个月。事过40年,2006年6月 4日,我被警车从北京站押回济南,重进“派出所”,主要是为阻止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悼念六四。

40年,中国有了变化,1966年进派出所,在山大贴出“逮捕反革命孙文广大快人心” 的标语。听不到一句鼓励的话!看不到一丝同情的眼光!

现在不同了,我被押进派出所,在国内外有那么多支持的声音,甚至在派出所还接到一位饶先生发来的短信表示声援。回家后,尽管国内媒体被垄断,但海外媒体的采访却将我的不满和抗议,传向各地。

周围的问候声不断。

(一)去北京悼六四是我的权利

六月四日我要去北京,纪念六四17周年,看朋友,这是我的权利,当局打压,把我押回济南,侵犯我人身自由权利,我要抗议,我要维权。

我们需要维护的权利太多了,有言论权、信仰权、生存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利,还有政治权利,如果多数人都有了权利意识,有了履行和维护权利的意志和行动,中国离自由化、民主化,离真正的和谐就不会太远了。

2004年我去香港参加悼念六四晚会,2005、2006 年去北京悼六四,这都是履行我的权利。

今年六四我还打算去北京,看望友人,纪念六四。不知还会受到何种打压?

领导对我很关心,今年提前在4月11日,书记就找我谈话,善意提出建议:六四不要去北京了。我感谢他的好意。但是我对他说:去不去北京,什么时候去北京是我的权利,我告诉他:“六四早晚有一天要平反”,我还对他说,有人要对我跟踪、监视,那是别人的事,我现在管不了,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去年六四过后,听说,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先生, 89年被围困在天安门广场,曾发下心愿,如果脱身,每年要来广场纪念。从那之后他每年六四前夕,都要到天安门广场纪念碑下凭吊。去年发出了很多手机短信,向朋友宣告要去天安门广场,结果被警方阻挡在家中,他发出了抗议声音,这是他的维权,我表示支持。

我希望今年六四前夕我能与他在天安门广场纪念碑前相遇。

(二)了解险境可减少恐惧

有人没有被押进过派出所,觉得那里很可怕。我40年中多次进去,2006年去了 5次,感觉并不十分可怕,一个人如果对派出所和监狱有真切的了解,也就没有很多恐惧了。

耍蛇人和驯兽师不怕毒蛇和猛兽,是因为他们熟悉了对方的特性。要战胜恐惧,先要掌握对方的特性。

现在的维权者受到打压,甚至可能被押进派出所或送去坐牢,有人将维权视为畏途,我却认为在那条道上可以体验人生的价值,不妨去试试看。

世界上有很多险境,如:火山喷发地、来潮的钱塘江口、寒冷得不能再冷的极地、惊天动地的尼加拉瓜大瀑布旁边;在这些危险的地方,很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甚至使人丧命,但是勇敢者还是要去观赏、去探险!他们的行动并非逞能,而是去体验人生价值。我们为什么不能去体会一下因为履行权利、捍卫权利而带来的风险呢?

本人不止一次遭打压、进派出所,关看守所,判刑7年。我要介绍自己的经历,让那些没有这些经历的人,长些知识,减少些恐惧。

我现在将去年遭侵权和维权的经历记下来,一是表达我的抗议和控诉,也是让更多人知道真相,特别是想让那些准备维权的同道,了解一些事实,以备不时之需,在遇到突发侵袭时能够有所准备。

(三)5月26日警方抄走我家电脑

2006年春我发表的著述(多在网上)有:

2月28日《建议修改宪法除去“共产党领导”》

3月4日《致信两会建议讨论修宪》,建议删去“无产阶级专政”

5月6日《江泽民五一出巡山东和中共权争》

5月中旬在香港出版发行《呼唤自由》,其中有纪念六四文章10篇

5月25日发表《六四、韩国5 .18与奥运》中有“学习韩国,借奥运争民主,平反六四”的内容。

25日刚发了纪念六四文章,第二天, 5月26日下午1: 30济南警方约三十人,身穿警服,其中有二位高级警官。分乘约五辆轿车和两辆面包车来到我的住处大院(山大新校家属宿舍院),沿途布岗,如临大敌。约2点半敲门,开门后,几个警察举着摄像机对着我,要求进入,我问他们是否有文件或搜查证,他们说没有,是来检查电脑的,出示了工作证。随即有 5-6个人进入我的住宅,他们用两部摄像机(其中一部始终对着我拍摄)、两部照相机对室内进行全面摄像、拍照,并打开电脑查看,讯问在海外网站的浏览过程。大约一小时后,不顾我的反对,强行将两台电脑和 28张磁盘带走,要求我跟他们一起去山大公安处做笔录,留下一份“扣压物品清单”。我要他们留下联系电话。

我住的山东大学家属大院有40多座宿舍楼,居住人口几千人,警车开来,不停的摄像,沿途布岗,有上百人围观。尽管午后下雨,仍有人打伞观看,有人从楼上往下看。情景甚是壮观,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多数判断是捉拿要犯,待到十余名年轻力壮的警员簇拥出一个老人,抱着电脑,上了面包车,人群中不断发出嘘笑声。对这次到我家来搜查,我事先毫无思想准备。

警察要把我带到山大公安处做笔录。我对他们说,笔录可以在家中做,他们不同意。到山大公安处停留约2小时,主要讯问海外发表文章的过程和方式,重点针对三篇文章:《建议修改宪法除去“共产党领导”》、《百年祸国-从毛泽东到江泽民前言》、《江泽民是否违宪卖国?》,后两篇收入新近在香港出版的《呼唤自由》一书。盘问全过程始终有人在录像录音。 6点左右警方开车把我送回家,发现家中两根电话线被他们拔掉,看来是避免在搜查时,让外界知道过程。

(四)消息很快传到了海外

我家电脑被抄走,本人被警察带走,消息很快在院内传开,我还在派出所,住在一个大院的好友李昌玉就已经写好了报道稿,我下午6点返回家中,他马上打电话让我去看了稿子,稍加充实,当天就发到了海外,题目是:“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被警方抄走电脑”。

当晚我给北京刘晓波先生打了电话,告诉他我家发生的事情。他是中文独立笔会的会长,我是该会会员。他当晚发出“警察闯入,抄走了孙文广家的电脑”。很快海外媒体打电话到家中采访并报道,包括自由亚洲、美国之音、德国之声、希望之声、新唐人还有大纪元等。因为我电脑被抄走,无法向外发稿,大纪元记者林慧心女士承诺,以后我可以先写好稿子,通过电话我念给她听,她记录下来向海外发表。此后将近一个多月的文章都是以这种方式发出的。

邻居有人听到海外电台,如法国台、英国BBC、自由亚洲广播,我被搜走电脑后也来告诉我。

(五)我要维权 我要抗议抄走电脑

我通过海外媒体表达了抗议,主要观点如下:

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警方未经允许,没有法律手续,私闯民宅,录像拍照,侵犯了我的住宅权。

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电脑是我的主要通信工具,也有我的通信记录,他们抄走电脑,是侵犯了我和家属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权利。

电脑是我发表言论、出版书籍的重要工具,警方抄走我的电脑是侵犯了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利(宪法第35条)。

由于很多海外媒体的报导和我本人的抗议,警方沉不住气,抄走电脑后第五天,5月31日,派出所长来电话,说要到家中谈谈,我表示同意。

6月1日上午警方一行四人,包括派出所长、历城分局和济南公安局的人来到我家。

他们首先表示;只是检查一下电脑,两个星期之内一定归还。

我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这次公安的很多行为是非法的,侵犯了我的人权。我还告诉他们,山东大学有很多研究法律的教授,我请教过他们,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信息,包括从非法抄走的电脑中得到的资料,不能做为判刑依据,请他们回去多看看法律书籍。

(六)提前在海外发文 六四要去天安门广场悼先烈

电脑被抄走,我不能上网,不能查资料,不能打字,在家中也很难工作,所以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到天安门广场去纪念六四,而且要把我的行动提前公布。

通过海外媒体,我在六四前发表了三篇文章:

6月1日发稿“六四我要去天安门广场朝圣”;

6月2日发稿“纪念六四重在行动”;

6月3日发稿“朝圣与纪念六四”。 (都由海外记者电话记录,发表在海外网站)

在这些公开发表的稿件中,我明确表示在6月4日我要到天安门广场去纪念六四。文章中说明:“如果在 6月4日下午6点 40分之前我还不能到达广场,说明可能遇到了无法排除的事故或者遇到了非法绑架或拘捕。”

6月2日,山东大学一位书记大概知道了我要去北京,来到了我家,说是来看看我,说七十多岁的人要多保重身体,好言相劝,说了一句“最近就不要出去了”。这话的意思我当然知道是让我不要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但他既然没有明确提出“不要去北京”“不要去纪念六四”,我就装胡涂,没有正面回答是否要去北京,照常准备北京行程。

(七)警车追火车,从北京站将我押回济南

我提前买了去北京的特快火车票。早上7:30发车。因为事先已经在网上公开了我的行程,在分析当局如何阻拦时,朋友说可能走不出山大院,但也有人说可能是在火车站的入口将我拦下。

妻子对我去北京很担心,一定要去送,6月3日早上 6点我们一起出发,出院门、进车站、上车都没有受到阻拦,在站台上碰到了公安处的人,他说是送亲人上车,使我感到已有人跟踪。

火车正点开动,这是直达特快车,一路不停,正点应是11:50到北京。据说这种特快车很少中途意外停车也很少晚点,但是这趟列车却中途停了 3—4次,后来知道济南警方派出7名警察驾驶警车,追赶特快火车,最后火车到达北京已是晚点 1个小时,在12;50进入北京站。

我在车上也遭到了“特殊照顾”。大概在11点左右,一位乘警走到我面前。

问:“你是孙文广教授吗?”

答:“我叫孙文广。”

于是他递给我一张条子:

“孙教授:您好,我是本车的乘警,请您到餐车来一趟。我们有事找您商谈。”

应他的要求,我跟他一起去了餐车,那里有一男一女两位列车工作人员,他们说,要我等一下,到北京站会有人来接。虽然没说是谁,我当然清楚,只能是警方。他们两人要与我攀谈,拉家常。女士说他有个亲戚在山东大学历史系,问我是否认识。我只应付一下,托辞昨晚没睡好,闭眼养神。

我回想上午的经过,上车时,看到学校公安处的人,那人当然有任务;上车以后,多次给家中拨手机,都没有接通,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别人用手机讲话很方便?以后火车频频“临时停车”?特快竟晚点一小时,很奇怪。火车到站前,我找机会给家中发了短信,一条说我被押到餐车,一条说下车“有人”接。后来知道这两条短信是下午 3点才收到的,我妻子立刻将这些信息传播出去。

(八)“迎接”我的警车开到车厢门口

火车进站后,一辆警车开到车厢门口,一位北京警官向我出示了,济南派出所出具的“传唤证”(传真件),用车把我押到北京站派出所,一位负责人说,一会儿山东来人把你接回去。

我想用手机给家打个电话报告情况,刚拿出手机就被警员抢了过去,说:“我先替你保存着吧。”我没和他争执,因为我知道,在派出所不能和警员争执,争执不但没有用,还会遭非礼。

他们把我放到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两警员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满屋烟气,使我头晕、心跳加快。我知道警员是不会接受批评的,而且抽烟也是他们的权利。好在他们也在换班,我等到一个面相和善一些的,向他提出是否可以把门少许开一下,说我闻着烟味有些头晕。倒很客气,说可以开一下门。我心想,我尊重你们的抽烟自由,你也应该尊重我不吸烟的习惯。

在北京站派出所,还看到一幕司机遭打的现场。一个司机被押进来,嘴里不停地嘟囔,表示不满。结果被警员狠狠的踢了几脚,让他双手举起扶着墙,还让他把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放到桌子上。

下午约4点,济南警方7人,开着警车赶到北京站要我回济南,说他们是上午 9点多出发的。我说,是否可以请示上级,天色已晚,大家都很累,能否在北京休息一宿,第二天一早回去,他出去一会儿,回来说:还是要当天回济南。

警车连夜将我押回济南。一路上他们对我还算客气。因为没吃饭,经过超市时,我要买些面包,也请他们吃,结果他们抢着付了钱,我拿出带来的牛肉干请他们吃,都尝了一点。

快到济南我说“你们也是受上级安排来执行任务,一路上多辛苦了”,他们都笑了起来。

整个过程,气氛还算“和谐”。到达济南山大路派出所时已是六四凌晨0点,路上8个多小时,不知是因为路不熟,还是要拖延时间,以免我第二天再去北京。在派出所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我说了三件事,看朋友,买书,纪念六四。凌晨 2点,他们开车送我回了家。

六四上午8点我下楼买早点,发现派出所所长在楼旁坐着,回来时给他带来一份早点,他推辞一番,还是接受了,并且告诉我,上午10 点还要对我传唤,后来派来一辆车,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一些讯问,中午在那里吃了饭,并且准许我躺在椅子上休息,所长还拿来了他自己的被褥。六四下午3点,有车送我回家。这第二次传唤的目的,看来是防我六四当天再去北京。

(九)与警方接触的经验:不要扮演英雄,签字要慎重

积40余年之经验,和警方接触,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到了派出所或其他的专政机关,如看守所、监狱,千万不要逞英雄,不能模仿共产文艺中的英雄人物,扮演高大形象,英勇不屈!那样做肯定要吃大亏,会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遇到警方,在小事上,要随和,要“听喝”,不要强拧。

对于警方,如值班民警、看守人员,或同监室的犯人,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不能对他们无礼,不能伤他们的自尊心。

警员是执行任务的,也很辛苦,有人也不是甘心情愿。

这是我个人的经验。

但是在派出所签字认定事实时,却绝不能马虎。

有次在派出所,他们拿出了从网上下载的以我的名字发表的文章的打印稿,让我“仔细看看”。最后让我签字,这些文章的题目是:《建议修宪除去“共产党领导”》、《建议胡温火速调查苏家屯》、《江泽民五一出巡和中共权争》等,我拒绝签字。我的解释是:这些打印稿中的主体思想是我的,但是我不能在这份打印稿上签字,原因一是:你们的打印稿是否经过别人改动,我不知道;第二,网站编辑是否有修改我也不知道。

他们问:那怎么才能证明这些文章是你写的?

我答:拿手写的原稿来。

他问:原稿在哪里?

我答;早就被我烧了。

他问:为什么烧掉?

我答:准备你们来抄我家。

在“文革”中,我不知被抄了多少次家,在监狱中随时都会有人抄走犯人的书写物,关于抄家我当然有准备,文章原稿都没有保留。最后相持不下,他们只得放弃要我签字的要求。

很多朋友因为网上文章被判刑,我想,要证明发表的文章确系某人所写,可能要花一番功夫,本人不签名,起码会增加寻找证据的麻烦,给他们诬加罪名增加点困难,使他们少制造些文字狱,也是让他们少犯错误。

我的处理方式不知是否可以给同道提供参考?

(十)电脑抄走与归还,声势有天壤之别

抄走我家电脑,六四我去北京悼六四被强制押回济南,被两次传唤。消息传到海外,媒体有很多谴责的声音。当局不得不在6月8 日通知我,次日上午9点归还我被抄走的电脑,但是到了9点又通知我去山东大学公安处领回电脑。我去了之后,他们却对我提出了一些的问题,主要还是问文章是不是我写的。而且后来的问话,明显在拖时间。

现在回想起他们拖延时间的目的,是为避开山大家属院中的人群。因为每天9点左右,有很多退休的教师和家属在院中散步,他们去送还电脑会被大家看到。所以他们一直拖到大约 12:30,才派车送我和电脑回家。这时院内居民多数都在家吃饭,院中已经很少有行人,而且开车送还电脑是一名穿便衣的民警,所开之车也没有警方标志。这样几乎是人不知鬼不觉地归还了我的电脑。这和半月前的 5月26日数十名警察、一律警服大盖帽、布岗放哨,有着天壤之别。

当局抄走电脑,是体现“专政”的威力,要产生震慑作用,要人多势众,展现威严。而送还电脑则有默认错误的意思,当然要减少影响,越是淡化越好。所以要选在12:30 之后进入家属院,穿着便衣的警员陪我回来,不知道者,还以为我新买了一台电脑呢!

这使我想起,1974年我被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的情景,当时有警察和学校的民兵数十人参加,刷了大标语“欢迎专政机关逮捕反革命分子孙文广”,贴出“开除孙文广山东大学公职”的布告,后来还把我押回山东大学,开了几千人的全校师生员工批斗孙文广大会。

八年之后的1982年我得到平反,却只给我一张平反通知书。我再三要求公开平反,最后勉强在山大物理系的教工会上宣读了法院的平反决定书。因为媒体不开放,所以知道我获平反的人很少。

这就是当局的一贯作风。他打你“反革命”“右派”时,一定会大造声势,就怕有人不知道。而他被迫给人平反、为人改正时,却极力把声音放小,让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和缺少思考的中年人,一直迷信执政党“伟大、光荣、正确”的一个原因。

电脑虽然在6月9日还了回来,因为电脑中出现故障,直到 7月初都不能向外发稿。

(十一)恶意电话骚扰

在6月3日和4 日,连续两天我被传唤之后,6月5日下午开始对我家进行电话骚扰,断续5 个月。

我家的两台座机,两个手机,四个电话机轮流振铃,每隔十余秒能听到一次铃声,拿起话筒则听不到任何回答。这种恶意的骚扰有时一天24小时,响声有几千次,使人烦躁,使人听觉麻木,我的妻子受不了,她说这样响下去要叫人发疯,神经错乱。当天我打电话给公安局的 110报警台,请他们制止骚扰电话,并告诉骚扰电话的号码。以后我们多次向公安局报警,向所属派出所报告。

对这种恶性电话骚扰,我通过海外媒体进行谴责,向校党委、院党委报告,利用民主党派的聚会表示抗议,争取同情和支持。经过5个月的抗争。到11 月25日骚扰才完全结束。五个多月的电话骚扰,对我的生活、写作造成了极大影响。

(十二)周围人群的支持

我在去年的维权活动,受到周围人群的鼓励和支持。

5月26日抄走我家电脑,我被警车押走的消息传开,但我在山东大学约50 年(包括念书),人们不相信孙文广是个坏人,很多人打电话到家里来询问,有的朋友登门造访,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他们不相信孙文广会做出犯法的事。

有位老太,住在对面楼上,看到警察在我家门口站岗放哨,后来她对我说:知道你台湾有亲戚,估计你家来了重要统战对象,在加强警戒,我相信你不会犯罪。我还关在派出所,住在院内的好友就已写好了报道稿,给予声援。

六四之后我到院中散步,很多熟人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对抄电脑一事表示反对。

我住的大院中有很多人经常听海外电台的广播,每当听到我的消息,会在院中开展小广播。六四去北京,被警方押回家,次日散步,被十几个邻居围着,要我说说经历,他们不断地发出友好的笑声,有人开玩笑说:“你这是去旅游了,回来还不用买车票,你要感谢警察才对。”

我家从2006年六四开始,有“警方”断续前来站岗(有时是便衣)。包括7月和高智晟等人去沂南声援陈光诚回来之后,包括 2007年两会期间,都有警方在楼下岗站,有人,有车。出门有车跟随。

我不大注意这些事,因为太关心身边的事,可能会分神,影响思考问题和写作。但是邻居们却不然,有的人特别注意这些事,甚至来了警方的几个便衣他们都知道,他们能识别出谁是学校公安处的人,谁是派出所的,国安的,一次来了多少人,多少车,有的人很清楚。

我们这个大院,不但有山大的教职工,还有他们的家属,有各行各业的人,有各种特性的人,多年来我家和他们相处融洽,有些邻居对我什么话都能说。5月26 日警方来我家抄电脑,我忙于应付,哪有时间看外面来了多少警察?多少辆车?这些事全是周围邻居后来告诉我的。

有邻居跟我开玩笑说:“孙文广你行啊!现在有车、有人给你站岗,外出有人护送,你相当副省级了。”有人说:“孙文广,你现在安全了,小偷绝对不敢上你家。”

不久前我们这个院盖了三个高层,楼房将有三百家住户,要选出5个人的业主委员会,很多人提名我为候选人,结果在投票时,10 个候选人中我的票最多。后来上级发话说:先选两个楼。我当然被排除在外,又特聘了两个代表。

我在“文革”中几次被抄家,当时我出门,几乎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平时很熟的人都低着头装看不见。现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当局无法将我完全孤立。周围民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给我很大的鼓励,使我获得力量,对我也是一种保护。

“老百姓心中有杆秤”,你可以迷惑他们于一时,不能迷惑于永久。

2007年5月3日早晨于山东大学( 0531-88365021,13655317356)

--新世纪

刘  水:物权法:国产变党产的合法化

 

“党天下”侵占国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获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将于二○○七年十月一日施行。物权法规定了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所有权。作为社会团体的党派,不管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都应该依法登记,其财产才相应能受到法律保护。按照常识,国产和党产,是两个不同的财产所有权主体,亦即国家财产属于全体国民,党产属于全体党员。在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下,皇朝即政府即国家,“家天下”统驭天地人,疆界之内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包括江河湖泊、飞禽走兽、林草土地,甚至子民都是皇室的财产,因此,皇帝是唯一具有财产所有权者。国家征用某块土地,不用向使用者进行赔偿;即使取人性命,也不用宣判。中共依靠枪杆子夺得政权之后,延续中国的王朝更替传统,所不同的是,国家权力不是在一个家族内传续,而是在中共党内传承。中共用“党天下”巧妙地取代了“家天下”,专制本质却是一致的。

中共是没有执政期限的“执政党”。它未经人民选举、授权。党既是政府,又是国家,反之亦然。其他八个所谓民主党派遭受压制,完全沦落为附庸,更无成为执政党的可能。中共的党权与政府权力、国家权力通用,财产混同,它的意识形态、无限权力和财产所有权形态构成当今世界最为典型的专制威权制度。西方民主制度之所以是人类次好的制度,就在于国家主权由实体组成,主权归民。人民通过选票选择某个党派作为执政党,然后人民授权该政府管理国家,即管理所有人的共同财产。政党、政府、国家的理念、权限、财产具有清晰的法律界定。国家元首不得兼任执政党主席,更不得随意任命自己党派的人担任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反观中共,既代表政府,又代表国家。中共总书记兼任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以此类推,省(市、县、乡、村)委书记的权限大于省(市、县、乡、村)长。谁都明白中共总书记的权限远大于国家主席,国家主席倒成为外交场合掩人耳目的摆设。

国家所有即中共所有

先说中共作为执政党的依据。中共一九二一年在上海秘密成立,在当时的中华民国属于非法组织。一九九八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条例第十条规定:五十个以上会员或三十个以上会员单位成立社团,都须注册登记。前后矛盾。此条例是权力压制下的法规。倘若不论政治主张,不能否认中国共产党属于人民团体。其党员人数超过七千零八十五万(二00五年底统计数据)。即中国十五亿人口大约每二十人中就有一个中共党员。中共恐怕是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政党。参加政协会议的人民团体为什么不需要登记?因为历届政协主席都是由中共任命的,也就是说政协是由中共把持的,其他团体和个人只有议政权而无决策权。中共超越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独大天下,为自己不受约束和监督,首先在法理上埋下了伏笔。如果仅在中共操持的法律上寻找其执政的依据,显然会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条款。需要借鉴世界上通行的相关法律,才能廓清重重迷雾看清本质。

中共的政治图略、行政权力架构及其执政无限期,决定了国家和政府的财产即为中共的财产。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财产属于人民,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国家不是一个虚空的概念,而是由具体的政治、人文、疆域、行政和组织组成。一个主权国家最重要标志是军队、司法、行政、外交,而在中国都被中共牢牢掌控,将国家等同于政府。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联合行政,前两者就存在形态而言,与政府关系是可亲可疏的。

政府首脑一般兼任军队最高指挥者,有权任命最高法官,但军队不是“党军”、“政府军”,司法不是“党司法”、“政府司法”。国家元首也只有在类似“国会”授权的情形下,才行使军队指挥权和大法官任命权。中国人大虽然被中共标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但从其最高领导者人大委员长到普通人大代表,清一色都是中共党员。表面上看国务院是政府机构总管,实质上是中共的行政权力总衙门。党政国不分,决定了军队、司法、行政属于中共,而不是属于人民,更不属于国家。即国家=中共=政府。他们占有的国有财产(或政府财产)实际上就是中共的党产。从物权意义上讲,国家成为一个虚空的概念。国家并没有一寸土地,一滴河海。

以上分析,可以明晰:物权法规定的国家所有权中的“国家”,实际上是个被中共掏空了的空壳,是个虚假的主体,“国务院代行所有权”才是实质。中国的国家政治和财产资源完全被中共侵占。

专制制度下的物权法真相

物权法规定的第二个所有权形态是“集体所有权”。要弄明白集体所有权,首先要搞清楚,集体是谁?从物权法规定的“物”定义出发,集体所有权即除城市土地、建筑以外的动产和不动产。但在现实行政权力架构中,乡、村一级机构具体管理依存在农村土地上的林草山岳湖海,农民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因此,集体就是指乡、村机构,然而乡、村机构并不是民间组织,仍然属于中共的行政机构序列。集体俨然是一个虚假的主体。这样分析,就不难得出结论,集体所有权也是中共的所有权,集体财产即中共党产。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都是中共的党产。这是从物权概念反证中共“党天下”的明证。专制政府不光用无形的极权意识形态控制国民思想,而且通过有形的军队、司法、行政控制人民,还蛮横地占有有形的动产和不动产。专制制度既是一种政治形态,也是一种物权形态。在民主制度下,不管哪个党派执政、在野与否,党产、政府财产、国家财产,在法律上都有明晰的界定。中共非法侵占国家和政府财产:一,中共未经注册;二,国产归民;三,国家财产与政府财产分属不同的主人,但它通过物权法将国产(含政府财产)“合法化”划归中共党产——如上分析的国家政治、行政权力架构可以推导出,中共的“国务院代行国家所有权”,巧妙、隐蔽地将国产转移到中共的账本上,尽管尚未从法理上确定所有权。可一旦从法理上确定,也就意味着中共霸占的国产将可以代代继承。这不免让人联想到,伊拉克独裁者萨达姆的复兴党曾经那么人多势众、辉煌霸气,光豪华宫殿就有许多。但他完蛋之后,没听说哪个宫殿归复兴党所有。

专制政治的制度形态一旦崩溃,也就意味着它侵占的财产权利的自然消失。其一,中共没有法人代表;其二,中共没有用党费购买一寸土地,一辆汽车,一处房产。假如中共哪一天下台,将意味着中共没有一间办公室,一辆汽车,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到那一天,那些名为“为人民服务”实为升官发财的中共党员,恐怕会争先恐后退党,不会再掏不菲的党费为中共埋单。

如果说夺权时期的中共还有共产主义信仰,那么现在完全沦落到只迷信权力和财富的地步,其意识形态和信仰早已空心化。顺便举两个例子:日本共产党一九二二年非法成立,二战后合法化,今天拥有党员五十多万,在日本社会算小的社团,但是,在繁华都市有属于自己党产的党部大楼。中国国民党现在是在野党,在台北也有自己的党产。两者的党部大楼上都飘扬着党旗,镶嵌着党徽。

物权将是危机爆发导火线

物权法规定的第三种所有权形态是“私人所有权”。这是最荒谬的一条。譬如:私人业主只享有地面以上建筑的所有权,但对建筑占用的土地却没有所有权。那么,业主的房产就是名副其实的“空中楼阁”。为什么城市拆迁各地政府那么野蛮、理直气壮,政府的潜台词就是“土地是我的,我收回我的土地给你一点补偿不错了,讨价还价,没门!”业主为了捍卫祖宅、用血汗钱买的房子,岂能不拼死抗争。土地党产化,是当今中国群体性事件的罪魁祸首。老百姓誓死捍卫家园是合乎情理的,也顺乎自然法则。物权法,有胜于无,它从法律上最好地证明了: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即中共党产。

物权法的意识形态色彩依然非常浓烈,它成为威权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从立法角度讲,物权法并非一部良法。物权法积蓄的反向能量同样巨大,极有可能成为中国爆发危机的导火线之一。

首发争鸣

傅申奇携夫人夜访王一梁及年度出访人阿钟

 

自由写作委员会快讯/纽约当地时间2007年5月3日,上海地区言论自由先驱者申奇携夫人夜访王一梁及独立中文笔会年度出访人阿钟。在法拉盛旅馆里,傅申奇与王一梁及阿钟进行了愉快的交谈。

出生于1954年的傅申奇曾为争取言论自由入狱近10年,与独立笔会会员王一梁同为苏北劳教农场狱友。

(左起:王一梁、傅申奇、傅申奇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