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与司法独立关系的马德里准则

介绍:1994年8月18日—20日,在国际法学家协会的司法与律师独立中心的召集之下 ,40名来自世界各地的杰出的法学家和媒体代表,在西班牙的马德里相聚,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研讨媒体与1985年联合国《司法独立基本规则》所确立的司法独立之间的关系;

      系统规范表达自由与司法独立关系的规则。

      参加者来自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约旦、荷兰、挪威、巴勒斯坦、波兰 、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维尼亚、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英国。

      以下是规则的内容:

      导言

      •媒体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部分,是民主社会实行法治的基础。法官的责任是承认和实现言论自由,适用法律时作有利一言论自由的解释。只能根据《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示授权才能对媒体自由予以限制。

      •媒体有义务尊重国际公约保护的个人权利和司法独立。

      •规则只是规定了言论自由的最低标准,它并不妨碍更高标准的确立。

      基本准则

      1、表达自由(包括媒体自由)是每一个宣称是民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媒体的权利和责任是收集和调查公共信息,对司法管理加以评论。包括在不妨害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审理前、审理中和审理后的案件加以评论。

      2、规则只有根据1984年对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限制与抑制的斯拉卡沙公约,才能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有背离。

      3、评论司法的权利不能受到任何特别的限制。 

      基本准则的范围

      4、基本准则并不排斥在司法调查程序阶段对法律秘密的保守。这种情况下,秘密保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对被怀疑和被控告的个人的无罪推定的实现。不能限制任何人了解官方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的信息。

      5、基本规则并不排除对因私人原因而进行的调解与协商过程的录音、录像。

      6、基本规则并不要求有对庭审过程现场直播或者现场录像的权利。

      限制 

      7、任何对基本准则的限制必须由法律事先作出规定。如果有授权自由裁量,这种权力只能授予法官。

      8、只要法官实施对规则规定的权利的限制,媒体就有权利要求听证和进行上诉。

      9、法律有权因为对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特殊群体进行保护的需要而对基本规则规定的权利加以限制。 

      10、法律可以因为民主社会其他利益的需要而对犯罪过程有关的基本规则规定的权利加限制:

      为了防止对被告人的严重偏见;

      为了防止形成对证人的压力、对陪审员和被害人造成损害。

      11、如果因为国家安全的理由而对基本规则加以限制,这种限制不能对当事人的权利包括辩护权,形成危险。辩方和媒体有权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限制的理由(如果必要,对此理由有保密的义务),并有权对这些限制提出抗辩。 

      12、在民事案件中,如果有法律授权,可以为了保护私人合法利益而对规则加以限制。

      13、不能以专断和歧视的方法对规则权利加以限制。

      14、既使对规则规定的权利加以限制,也只能以尽可能最低的程度和最短的时间,可以用较低限度的方法达到目的时,不能使用较高限度的方法。

      附录

      实施的策略

      1、法官应当接受有关处理媒体事务的规定。应当鼓励法官提供牵涉到公共事务的案件的判决书的简写本或者以其他形式向媒体提供信息。

      2、尽管对于法官回答媒体的问题可以通过立法作出合理的规定,但法官不应当被禁止回答公众提出的与司法有关的问题。上述规定可以就法官与媒体交流的方式作出规定。

      3、司法权力与言论自由、特殊人群(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提供特殊保护的人)的权利之间的平衡,是非常难以取得的。所以对于与此相关的个人或者群体,必然采用下列的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加以应对:立法解决、媒体协商、媒体联合会、还可以是媒体行业内部制定的媒体职业道德准则。

      材料来源:The Madrid Principl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edia and judicial independent. CJJL yearbook. vol 4(1995).

最高法院大法官不会“说话”

    上周,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顾名思义,这是法院系统的内部工作会议。可当事方未必料到,这个会议的有关内容,经新华社发布电讯稿后,立即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和抨击。

      质疑和抨击的焦点,肇始于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该次会议所作“重要讲话”的部分内容。该讲话有五个要点:高级法院要设立新闻发言人;未经批准法官不得接受采访;划定各级法院新闻发布禁区;重大、特殊案件由最高法院统一发布;案件报道不得超越司法程序。应该说,前四个要点都是针对法院系统说的,作为内部规定,不管说对说错,有理无理,都是系统内部的事,爱说不说,轮不到社会舆论“上火”和“焦虑”。舆论质疑和抨击主要集中于曹副院长讲话的第五点。

      曹副院长是这么说的: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不得超越司法程序预测审判结果,发表评论或结论性意见。对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的内容不得报道。

      曹副院长的这段阐述是有明显纰漏的。这段阐述的关键词分别为“预测审判结果”、“发表评论或结论性意见”、“对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的内容不得报道。”

      预测审判结果——就这一条,系司法新闻报道的国际惯例。这一惯例存在的逻辑前提不是媒体有“预测癖”,而是新闻报道必须尊重和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客观需要。举个例子,抗战结束民国政府审判汪伪政权众头面人物(大汉奸),当年我党举办的《新华日报》就对审判结果作过大量的评论性预测。

      发表评论或结论性意见——对这一条要拆分开来说,就“发表评论”——前半句,依然系新闻报道的规律尔。仍拿《新华日报》为例,当年审判众大汉奸的过程中,该报曾连续发表评论文章以营造舆论氛围。就“发表结论性意见”——后半句,当然不可以,这是新闻报道的常识,无须最高法院来提醒。倘若确有个别媒体犯晕,讲责任主体再讲程序,提出“不得”者也不该是法院,而应该是媒体的主管机构。

      对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的内容不得报道——就这一条,其是否具备合理性,是否与时代大势相悖,此处按下不表。我想说的是,有权力提出“不得”者,同样不应该是法院,而是媒体的主管机构。

      在法院系统内部,最高法院对地方法院规定若干“不得”、“不准”轮不到外人说三道四。可最高法院规定媒体“不得”、“不准”就有越位和踩线之嫌。媒体有自己的归口监管机构,最高法院不希望媒体说这说那可以,但只能通过管媒体的机构来“传话”。中国已开始迈步依法治国时代,所谓依法,很大的一块指不越位、讲责任主体、讲程序。这个道理,最高法院比我们更明白。明白了理该带头践行才是。

      有个现象长期与国情相伴相生,即,地位强势带来话语强势,最高法院越过归口监管机构,直接对媒体说“不”的口气如此之大,就属地位强势带来话语强势的一个“经典案例”。这类“话语强势”,放到10年能唬住人,放到5年前已不被人当回事儿,放到今天遭来集束式质疑和抨击理所当然——不谓别的,只谓法的理念开始植入民间。

      今天,越来越多的民众已知晓法官必须做到慎独、慎言。法官如此,大法官呢?曹副院长是中国屈指可数的大法官,大法官不可说官话,非说不可,一定得话中有“法”。

      舆论对曹副院长出言不慎的质疑和抨击,我就不重复归纳了。尽管对媒体说“不”的初衷可能出于维护司法公正的考虑,然而,中国当今形形色色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其根源决不是新闻报道所致——也即,新闻报道决不是司法公正的“干扰源”!谁是导致司法屡屡失公的“干扰源”——说来乏味、不说也罢!

不自由,先别死

两百多年前一位德国老人曾经说过一句话:“只有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和内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才能使我的灵魂感到深深的震撼!”

而自由就是这个崇高法则的有机部分,马克思也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告,每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充分发展的前提。他的徒子徒生可能数典忘祖了。

“自由”的基本概念是个人选择自己的行为时,不是以别人而是以自己的意志为前提,或者说人按自由意志(free-will)做事的,当然后者是循环定义的。所以人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本能;但是为何形成了“主义”呢?我个人的推理是,现实存在太多压抑人自由意志的权力,包括经济处罚、人身伤害、言语侮辱和思想欺骗,系统的批判反抗这种权力的“过程”我称为”自由主义“。

我不知道世界上是否有幻想的,非实践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本身就是行动的名词,就中国而言,中国人一样爱自由,上次秦晖来深圳演讲,他说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监狱都必须关门,否则人会跑掉!

一个人起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这是自由的起点。要从整体上提升一个民族的水平,达到唤醒民众,追求民主宪政的现代化道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包括三个方面:张扬个性(人文主义)

科学理性(启蒙运动)

民主宪政(捍卫人权)

第一节,认识你自己—— 捍卫私权

14世纪-16世纪的欧洲人文主义张扬了人的个性,17世纪-18世纪的启蒙主义发展了人的理性,人认识到只通过理性的制度才能限定人的恶性冒头,保持人的善行。可惜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咱们中国还在沉睡中。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实际上承担了人文主义和启蒙运动的两个任务。

受新文化的影响,和自己农村生活的经历,毛泽东在早年的作品中曾经提出,中国农民面临皇权、神权、族权三大压迫,女人还加上夫权,这四大权力压迫归根到一点就是砖*制*主义,毛本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个人以为改变中国现状的方法就是:学梁山好汉,造反(革命)。

毛本人自己是一个性格强悍好斗的人,他熟悉中国典章经文,喜欢旧体诗,一辈子热爱写毛笔字,不带手枪——中国古代的儒将风范。他将早年的造反思想替换成“阶级斗争”,他将农民的平易近人定义为“民主”——征求别人意见的工作方法,一种做人的雅量,而不是一种社会制度和文化生活,他在上个世纪与黄炎培的“窑洞对”中提出的用“民主改变中国历史的起伏轮回规律”,其实他提出的民主概念和西方人的民主是两码事的。

访问过毛泽东的西方记者,如史莫特莱等人,都发现毛的性格是很迷人的:亲切、平易近人,思维敏捷、个性张扬、幽默、还有高深莫测的沉默。这是包括周恩来、刘少奇和朱德都是无法比拟的。毛的这种性格形成和他早年的曲折生活和对曾国藩的权谋人格崇拜分不开的。权谋是法治缺位时人治社会的一个补充,俗称“心计”“城府”。毛和刘少奇他们并不知道法治是什么东西,毛和刘在谈到法律时,法律那么多的内容,谁记得住?!当然,这种权谋方法在毛和他追随者的话语体系中,不是心计城府了,而是“辩证法”!!!

我用毛为例证的目的是想说明,让一个人自己张扬自己的个性他是非常乐意的,除了那些作惯奴才,老实得没用的人;但是要包容别人的个性张扬,就难了,比如毛思想下的中国。

结合我身边的现实,需要包容的个性自由有:

1.1 小孩有玩乐的天性,不上不喜欢的培训班的自由;1.2 小孩不能再背唐诗宋词了,他们不明白含义,只是一种语言的折磨!

1.3 小孩有掏泥巴,不讲“卫生”的权力1.4 好小孩的标准,不是以听话、“乖”为前提

1.5 考试应该有,但是以试卷考试为重点,则是扼杀学生天性的1.6 教学理论中以学生和老师为双向主体的缪论,实际上是老师为主体,新的教学思想是 以学生为主体1.7 废除中小学生的书法、古文教育;1.8 淡化(目前只能这样),废除(以后)D化教育1.9 对中学生谈恋爱要宽容,引导1.10 废除学校少先队、团委的行政领导、将心理辅导老师派驻学校1.11 尊敬老师的前提是,老师是德才兼备的人1.12 一切社会制度、包括学校教育都是以帮助学生实现梦想(自我价值)为前提,而不是制造符合……要求的N有新人1.13 考试成绩的公布是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1.14 话语中讲到“生殖器”“阴道”等词语,并不是什么脏话,人每个生理部位都是上帝制造的,没有什么羞耻的,真正的脏话是那些“洗脑”的假话,侮辱别人的恶语,拍马屁的 尔虞我诈1.15 年轻人有权力染发,穿奇装异服1.16 人们有自己庸俗的权力,比如唱流星歌曲,比如追星族,你不喜欢只能是你自己的事1.17 人们有一夜情的权力,看到我喜欢的人,我一定说,我很喜欢你!

1.18 军人的老婆也有离婚的权力1.19 卖淫不好,但是一个人生活无出路,走上了性服务的路,应该包容1.20 年轻人看黄色录像不可耻,老年人可以正大光明的谈恋爱1.21 同性恋阻碍人类文明的继续,但是也别压制,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1.22 职业方向的选择是以兴趣为前提,而不是热门不热门为前提,更不能因为自己教育系统有关系,而去当教师1.23 对老板的忠诚并不是对国家义务1.24 爱国的前提是,国家值得爱,国家也爱我1.25 当着领导的面,主管的面,你能直呼其名吗?

1.26 你能拿领导(主管)开开玩笑吗?

1.27 你拒绝参加自己不喜欢的各种学习吗?

1.28 你敢公开承认自己就是自私的吗?没有干伤天害理的事情,自私就是维护自己的天赋人权!

1.29 谴责别人不团结、自私的人往往就是用“整体”“奉献”道德吃人,这种吃人的道德目前在中国无处不在!

1.30 爱是一个人的自由付出,哪有强迫我捐款的道理1.31 面对别人的欺负,我一定要生气,反抗!

1.32 我要成为一个诚实的人,而不是一个老实的人1.33 离开了这份工作,我有能力找到另外一份工作1.34 我知道我自己的定位,用不着别人对我进行思想教育

……

第二节 启蒙运动——捍卫公权

启蒙运动的核心是用理性来指导人的行为,用理性来探索自然与社会的奥秘,这里包括社会进化论、言论自由、权力平衡、民主宪政思想、自由市场经济、试验主义、国家政权的世俗化等,殖民地时代,还包括落后国家引进欧洲民族主义思想与国家独立运动。

上个世纪中国的启蒙运动中,五四先贤提出了“科学”与“民主”,开展了“打倒孔家店”“白话文为前提的新文化运动。

为何这场伟大的运动会失败呢?

经历世纪沧桑的李慎之先生总结是”革命压倒启蒙”,主要是从国内环境分析的。确实是如此:先是救亡压倒启蒙,继而革命压倒民主,最后是稳定压倒一切。具体参考:李慎之<<革命压倒民主-<历史的先声>>>

基于现实:愚蠢的民族主义者,或者假装愚蠢的说,中国的自由(民主)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别人的帮忙。

如果世界上没有瑞士人的宽容,卢梭等人能找到栖息的地方吗?如果没有卢梭,法国能有大革命吗?

如果没有法国人的帮忙,美国人能在4年内独立吗?

如果没有斯大林和苏联的帮助,中G能取得49年的胜利?毛泽东在他的文选第四卷和第五卷就批判了那些不需要外援的国人。如果没有苏联军队将70万日军的武器交给中G,就凭小米加步枪能打败国民党?

如果没有英美盟军的太平洋战争,中国的抗战至少打16年。

这个世界是一个整体,今天帮助别人就是明天帮助自己,国际友人的帮助诚然没有学习过三个戴表的理论,也不会搞无私奉献,但不能否定中国的自由主义和国际社会没有共同的利益之处。

我想从国际局势来分析,特别是美苏的外交政策来分析启蒙运动的失败:

正如许多网友所说的国民党作为一个本土的政党,一方面是民族主义者,热爱国家民族,讲究忠孝仁义的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在独**才*主义色彩抹不掉的政党,希望有步骤的走向民主宪政,他喜欢欧美民主,确实又是一个刚剪掉辫子的秀才,他追求现代化与经济成就,确实又是一个刚放开小脚的女孩。

从晚清开始,孙中山一生大部分时间奔走在国外,发展革命同志,寻找国际援助。特别是在军阀混战中,孙中山的国民革命感到孤立无援时,充满国际主义色彩和民本思想的红色独*才*者抛来媚眼,他就无法拒绝。

十月革命后,苏俄主动接近北京政府,1919年7月苏俄通过外交人民委员会加拉罕果敢的宣布终止对庚子赔款的权利,并放弃沙俄在中国的一切权力,1920年9月提出更具体的提议,当时中国正值54运动,在朝野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轰动。

1923年1月,苏联高级外交官越飞拜访了当时从军阀陈炯明那里逃亡上海的孙中山,发表了<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1923年8月,中国的蒋介石和张太雷被派往苏联学习军事制度和政治代表制度。

1924年6月16日,黄埔军校成立……

可想而知,宪政国家的前提是军队国家化,国家文官中立化,引进一党ZZ军事制度和政治代表制,无疑为中国的进步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当蒋介石对中G进行血腥清洗后,另外一个读才者走进了中国制度建设的圈地。

在希特勒德国及其伙伴意大利墨索里尼独裁政府的全球战略中,远东是极其重要的战略要地,因此,他们同中国建立起比较密切的军事关系,特别是德国,从1928年起,大批的军事顾问就一直在蒋介石的军队中供职,在许多部队中,德国的顾问配到了营一级。德国、捷克曾卖给蒋介石数量可观的枪械,以及飞机、坦克、装甲车等一系列的军事物资。

而英国一直对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采用强硬政策,1927年由于6名外国人在南京被革命军的士兵杀死,长江上的英美炮舰开始轰炸这座城市,南京事件后,美国和英国都增加援军防护上海。

从一战到二战前,那时的美国对世界并无多少的责任心,也不干涉别国内政,对于中国的庚子赔款虽然退还给中国,替中国培养了一批杰出的人才,对于中国的制度建设和民主自由主义并无直接贡献。Ameirican business is business,他们只希望发财,做生意,对中国的外交就是希望中国各地门户开放,好作生意!一战前期,美国是中立,二战前斯,美国仍是中立。“你打你的仗,我发我的财”也许是那时美国佬的宗旨。孤立主义思潮在美国十分顽固。1939年春,罗斯福欲修改“中立法”亦未能实现。

我们假定这么一个现实,如果中国的国民革命如果能得到英美国家的有力帮助,孙中山用不着引狼入室了。如果在日本侵略中国时,国联和退出国联的美国给予中国有力的支持,像今天北约炮轰南联盟一样,让"救亡"不压倒"启蒙"

当然历史不能假设,但欧美国家今天要承担自己绥靖政策和冷漠的带来恶果:朝鲜战争的死亡、越南战争的泥潭、恐怖分子的猖獗、区域不稳定的担心、以及冷战的巨大消耗。

因此,我们这代中国人需要接过新文化的历史火炬,重新思考理性的文明,而互联网为网民提供了这样的空间,从我个人观察来看,目前的文化启蒙运动至少应该一下问题需要探讨:

I.宪法1.我们的宪法应该规定一些什么内容,如何限制公共权力的范围,如何保护公民的权力,2.制定宪法的流程在哪里?

3.国家建设是以宪法为领导核心还是用个人为领导核心4.如何让军队称为宪法的卫士,而不是个人或者D的工具

II.历史1.许多的历史已经被人有意或者无意的扭曲,比如国军在抗战中的作用,需要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恢复历史真相2.许多文革的历史需要人们去研究,这毕竟是我们这个民族犯过的错,哪些人是直接罪人,哪些人间接通犯,人是如何吃人的,人为何要吃人,如何避免历史的悲剧,我们今天的生活习惯还有哪些和文革作风息息相关!

3.我们谴责日本歪曲历史,可是我们自己又是如何歪曲自己的历史的,给下一代一个真相!

4.还有许多历史人物功过是非,比如联邦主义的陈炯明,给历史一个公正!

III.经济1.企业如何建设一个制度化的环境,这个即是ISO的品质要求,也是给员工基本人权,发展个性的自由空间2.企业文化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基本单位,现代文明起源工商业的成就,那建设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呢?

3.我们有没有抨击垄断行业的霸道要求,自由经济是民主宪政的伴娘!

4.还有我们身边有多少血汗工厂,有多少富翁拿不义之财,原因呢?

5.国企的出路在哪里,土地制度是否需要改革?方向在哪里?

IV.政治传统的政治定义实际上是一种升官发财的方法,至少是一种当官的学科,我个人并不擅长政治,将来也不打算从事这个行业,但是我理解的政治是一种社会改良方法。

1.政府的市场裁判员角色有哪些违规了?

2.国家公器什么时候被当作私人工具了?

3.政府花了俺们老百姓多少钱,又为了老百姓作了多少事?

4.现实的公共管理存在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V.哲学1.人的理性的作用在哪里,局限性在哪里2.我们的人性有哪些恶,如何用理性的制度文明限制,防范,而我们的制度文明又积累了多少?

3.社会上有许多的法律规章制度,它的法理依据在哪里?

4.宗教、科学、艺术的现实意义在哪里?

……

第三节 宪政民主改革——行动背后的力量

去年年底,我曾经直问秦晖:自由主义者推动自由的动力在哪里?!

秦晖的回答不是很明白,我记得他自己说自己是有些言行不一致,但是比哪些奉承之图,欺骗民众的人好多了,他目前作的工作是“解构”。

我个人的观察是:争取自由,捍卫人权,往往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比如美国政府,外交上一直是搞孤立主义路线的,直到二战后,才自觉称为世界人权警察的职责,然而却受世界各国民族主义(掩盖下的集权主义者)的厌恶,和国内实用主义者反对。

我们国内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

争取自由和争取利润不一样,后者谁努力谁受益,前者却可以搭便车。不愿意让自己吃亏是人的常情,我的校友是一个老师因为在湖南益阳争取教师的权益,被枪杀后(南方周末有报道),我的同学对我说,一个人只有自己不贪污专权就行了,何必管别人——这也是好人!

有一个关于德国人的自由经典故事,(大意)说迫害犹太人的时候,我不吭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迫害工会领导的时候,我还是不吭声,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最后迫害到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替我说话了!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要仗义执言、甚至拔刀相助,可是我们国家是一个机会主义盛行的国家,明哲保身、见风使舵、圆滑处世是许多的“做人道理”!

我没有权力要求别人充当英雄,我自己也可以明哲保身,可以躲在人群的背后,主要时间用来赚钱,业余时间跟下秦晖、李大苗、李勉之等人的贴就行了!

我个人分析动力之源有三个:

1.基督的力量,或者说是信仰的力量我相信天赋人权,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有权力可以凌驾于别人之上;我个人虽然还没有接受洗礼,但是我坚信以基督的心为心是伟大的。我自己也曾害怕暴力的侵犯,也曾恐惧警察的拜访,甚至看见肉体的折磨也发抖,也无法想象永久的贫困和家人的不平安。

但现在我相信上帝与我同在,因为我是正义的,基督就是爱!

我经常祈祷、当我祈祷时,恐惧和懦弱的念头就从心底里淡化、消失!

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说:“作为我们苦难的安慰者,宗教信仰是我们最自然的情感。我们所有的自然感觉,我们所有的道德情感,都会不知不觉地苏醒。出现在我们眼前的一切都将没有限制,都将引起浩瀚的感觉——天国的奇观、黑夜的寂静、大海的辽阔——全都引导我们走向温柔或走向热情——一种善行的意识、一种慷慨牺牲的意识、一种勇敢面对危难的意识、一种除暴安良、救苦救难的意识;凡是能在我们灵魂深处激发我们的基本天性——蔑视邪恶、仇恨暴政……”

2.传统的知识分子的人格力量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无疑是专制主义文化,这种人格的主体就是“乡愿”人格,就是现在的市井专营之徒,圆滑处世,无利不往,唯利是图,他们能帮助的人限于“自己人”,比如亲戚、熟人、朋友圈;另外一种人格是少数“大丈夫”,他们是有文化的时候是东林正气“宁鸣而生、不默而死”,没有文化的时候就是梁山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这些人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国历史与文化沿袭的传人,是我们苦难民族得以延续的香火,当古典的中国消失了,现代化的中国在黑夜里惊醒时,“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忧患意识推动着人们“让无权者变为有权者,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

这些人从小就被父母老师教育成好人,自己也告诫自己要成为一个为世人称赞的人,开始可能也想入D,捍卫传统体制,但是真诚的心在虚伪的现实面前觉醒时,一定会走向民主宪政的道路。

但是大丈夫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我为何要那么多人称赞,我不需要“留取丹心照汗青”,唯物主义告诉他们反正人死如灯熄,还管那么多!

基督教对儒家传统的爆破是巨大的。金大中宣称:在亚洲,韩国是战胜中国几千年的统治和影响,保持了自己民族特性的唯一国家……朝鲜人自豪地保持了自己民族的完整。基督教精神成了新的整合力量。“基督教为这个国家的现代化和民主进程提供了精神上的指导。”他甚至认为:“没有基督信仰,韩国永远不会实现民主。”

韩国天主教徒从1910年的7.35万增加到1945年的18.36万,而新教徒也在此间增加了10万人。二战结束后基督徒的人数迅速增加,到1980年代中期,天主教徒增加到110万,成为继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之后世界上拥有天主教徒数量列第四的国家;而新教徒增加到900万,占总人口的24%,即平均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新教徒。皈依基督教的人主要是城市的青年人、市民和中产阶级。1997年南韩基督徒人数已达全国人口的40%!2002年,49%的南韩人是基督徒。今日韩国的基督徒占人口近一半,有全世界最大的教会。

3.理性的力量通过思想的启蒙告诉人们理性的认识人性和社会规则后,便能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我之所以在这里把“理性的力量”放在第三位,是因为全部理性都是为人的利益服务的工具,虽然,经验告诉我们,理性无法全部认识宇宙。

中世纪的宗教迫害就是因为教会缺少理性(科学),他们不能认识到上帝不但用圣经告诉人们基本的真理,同时也赋予人自由意志去探索宇宙的自然法则,解释上帝的意志,去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人类走出伊甸园后要自己承担自己的责任,包括追求幸福与面对苦难!

罗素总结两次大战的原因时,告诉人们,自由的道路是“爱+知识”,罗素是反基督的,但是我将这里的爱,解释为“普世的爱”

所以纯粹从个人利益角度,理性的接受现代宪政民主的思想的人,只可能是后知后觉,甚至是不知不觉的群众,我们的底线是能支持就可以了,脱离专制主义的文化队伍就OK!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人有奋不顾身的斗志!

储安平:悼志摩先生

这年代随处爱给人忍受一份不可言说的苦难,摆着晦涩的脸,教你气促。全是秋冬景象,一切都挂上死亡的颜色,等着长青芽还远。国度如深山里的小部落,睁着眼睛看别人家的长进和热闹。孕成的大乳石,祗要凶运一到,便是一声吓倒人的崩坏。黑漆里有的是伤感的袭击。虽然时季在一种窒塞的国难的气息中,可是对于这一颗大星的陨落,志摩先生的罹难,我相信在一般困乱的心糟里,当更渗下了一滴苦汁。他关切的朋友和他忠信的读者,将全感到他们自己的损失;为我们的诗人志哀着。十年来中国文坛的收获,志摩先生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正如一片荒芜的土地上,由他来砌起一座楼屋,正还待他的经营。每个人,对于这熟悉的名字,都有一种亲昵的感情。他的恩泽是一道最和丽的光,大家都收到他的照耀。

我初次认识他是在五年前的一个春天。那时,有若干人想排演一个脚本:茶花女,在华龙路新月书店三楼谈话,在座有余上沅先生江小鹣先生吴瑞燕女士这一些人。志摩就像一架火炉,大家围着他感到有劲。虽然这一次谈话以后也没有再问闻,可就在那时,我感到他的热心永远是大家一个最好的监督。过后一两年,他收下了光华的聘书。一次更接近的通气是不消说得的。这人初看上去,和他应酬似乎很费力。可是你和他熟悉了,你便明白这正是他的率直,他的诚挚;他诗人的节气。他对于后进,有的是一份提拔的心热,如他在[诗刊]第二期上说:[做编辑最大的快乐永远是作品的发见,除非你不去找他,要不是,一开口就像十年前的老朋友,不跟你来一些虚套。](有时虚套祗是一种骄傲。)要他写东西有一丝苟且是不来的。他在[猛虎集]上说,他有时为了一些破烂的句子或一个字眼也得拼忍成天半日。字眼一到他手就全标出了它们自己的分量。这认真是我们绝大的师法,我说不仅是在文学的努力上,便是在为一切学问或为人上也一样。在他自己的功绩上,散文的成就比诗要大。他文笔的严谨,在中国至今还没有第二个人。散文原是诗的扩演,他曾对我说,内涵是它 的骨骼,辞藻是它的外表;一座最牢的房子,外面没来一些现代美的彩色与轮廓,仍不能算定成它的建筑上的艺术。他的文章,各色各种爽口的好水果全有。你读过他的作品,便知道;香艳的如[先生,你见过艳丽的肉没有?]哀悱如[我的彼得].我最末一次和他见面是去年一月里。那时我预备去北平。有一天去看他,三个钟头前,他正从北平回来。听见我也上北平去,说:[好极了,咱们的朋友都在向北平流。往北平祗要自己有翅膀,上海,上海你得永远像一只蜗牛般的躲在屋子里。]年青是他的本分。在[自剖]里,他自己说:[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是动就会催快我的呼吸,加添我的生命。]他的兴趣永远是雪天的白瓣,他的灵感永远是波涛的汹涌。为了自己文学修养上的稚浅,我想往北平后,常去他处承教承教。有一天张东荪先生告诉我说志摩先生已经到了北平,在第二天,我又为了别的缘故,回到了南边来。去年春天编今日,问他要稿子,他来信时还记得念到这江南的好妩媚;我在西湖时,曾经装了一袋桃花寄给他过。我写散文多少是受着他的影响的。[在相识的一淘里,很少人写散文。不过]他说:[在写作时,我们第一不准偷懒……]对于他这份督促我永远不该忘记。但是天不为这荒无的中国文坛多延留几年这卓越的诗人。就在[一球光直往下注,硼的一声炸响]里,炸倒了这破碎的文坛上的中柱。当我有一天晚上读了第一家登载了关于他罹祸的不幸消息的Evening Post(是家璧拿来我看的)以后,我的意境中,一时体味到一支说不出的苦涩,一次至大的哀悼。我跑到或写信给每一个关切志摩的朋友或读者,报告他们这一份不能补给的大损失。

三月江南又是一片好春光。在今夜,在这十六分外圆的月亮下,凭我向往对他的一宗刻实的信心,写下这短短的两千字纪念他。我祝福他在天的灵魂永远的轻松着;他的精神永远是不死的。

邵建访谈:我是学术界的“边缘人”

我到农村是自愿的

上世纪60年代末期,我随同父母一起下放到江苏苏北。父母是作为下放干部被下放到那里的,要说变化,只不过是生活地点从南京迁到了苏北,工资还是由国家来发,还是吃国家的粮食,户口还是在南京。

1975年,我高中毕业,因为我是城镇户口,还需要再下放,这次下放就是把城镇户口变为农村户口。这时候我就离开了我的父母,回到了我的祖籍去做知青。但是这次的下放跟之前的老三届不一样,老三届是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被下放的,我则是在上世纪70年代。那一次,是70年代上山下乡的“最后一班车”。当时我之所以要回去,是想离开我的父母,自己出去走一走,闯荡闯荡。但是当年的我,身体里流淌的血似乎特别浓烈,热衷于要求进步,本来我可以不“下放”的,比如在当地做个代课教师还是可以的,但是我不愿意,我要下去,我完全是自愿的。

我不觉得在农村有多苦

在那时,我是如此地渴望“进步”,积极地干活,不但是县里的先进知青,还是地区里的先进知青。1977年恢复高考,我所在的知青点大部分知青都回去复习准备考大学了。但是我不走,我不愿意脱离劳动去复习。虽然说后来参加了考试,报考的是南京大学的文史哲专业,然后参加公社的初试和复试,但是没有考上南京大学。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进过大学的校门。

另一方面,当年的高考,在我心里也没有把它当成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我当时没有觉得在农村有多苦,读书能走当然不错,不走对我来说也不是太大的威胁。

而且,要是回忆起来,我觉得我一生最快乐的时代恰恰是我的知青时代,任何思想负担都没有,就是单纯地要求“进步”。

我们参加考试的时候,当时公社负责教育的人让我们都填一条“服从分配”。正是因为这一条,虽然南大没有考上,苏北当地的一所师范中专把我录取了。从1978年到1980年,是我在校读书的惟一经历,后来就没有了,毕业之后,“哪里来哪里去”,我又回到了我的祖籍去教书。

调回南京,在区里的一个少年之家工作,后来又调到小学去教书。一边工作,一边参加自学考试,先专科,后本科,到了1989年,我终于一节一节地在学校的大门之外通过自学考试的途径获得了大学本科的学历。这样,我又调进了南京师范专科学校,我现在的单位晓庄学院,它的前身就是南京师范专科学校。

机缘巧合让我研究起鲁迅和胡适

要说怎么走到胡(适)鲁(迅)研究的方向上来,我总是觉得,上世纪50年代的人在那种生长环境下,所能读到的那些东西,包括鲁迅在内,天生就会让人有一种英雄主义的情结,要超越自我,要关心社会等等的情怀。今天想起来,50年代的人好像是一种注定,实际上是跟当时的教育有关。尽管现在我能反思当年我所读到的那些东西,但是当时我被所读的那些东西触动了,让我天然地要超越自我、要关心公众事务。

比较系统地做胡鲁研究其实是比较晚的事情,大概是1995年、1996年那两年,上海的王晓明提倡人文精神,当时我就比较关注知识分子的情况,我当时用了三四年的时间,写了一系列的文章,我把这个题目后来总结为“知识分子与人文”。

做完了这个题目,已经是1999年了。

1999年,有一次在一个类似聊天的会议上,一些朋友的谈话触及了胡鲁的问题,我当时凭着感性在那次会议上大放厥词了一通。那次会议之后,我觉得可以在这个题目上做一做,所谓做一做,也就是写一两篇文章,而且也是一种不自觉的状态。

后来,我觉得这个题目可以比较系统地做下去,而不是一两篇文章,后来我把胡鲁比较的文章整理一下,起了个名叫《二十世纪的两个知识分子》,现在还没有出版。这个题目其实是有所仿效的,仿效一个法国学者的同名著作《二十世纪的两个知识分子———萨特和阿隆》。

如果把这个题目放到中国来讲,只能是胡适和鲁迅。这两个人都留下了大量的文本,在这种文本的基础上,对于胡适和鲁迅可以从哲学认识论、伦理、政治学三个角度进行比较。

在这种比较之下,我想表达的是:在今天,在鲁迅和胡适的时代依然没有过去的时候,我们面对胡适和鲁迅这样两种思想资源,哪一种对我们更重要,我们应该采用哪一种路径?这个题目,我用了大概4年的时间,做成现在这个样子。

说到在学术界,我其实是个边缘化的人物。我在南京的一些朋友,也同样是一些边缘的人,比如:范泓、李永刚、邓伍文等。我们只是在边缘看看书,按照自己的兴趣写些自己的东西。

■记者手记

邵建给我的印象是在两篇文章中得以定格的,一篇是《事出刘文典》,另一篇是《勇于不敢》。凭着这两篇文章我把邵建定义为中国当代学者中运用历史学方式将个人主义表达得最清晰的表述者。《事出刘文典》被认为是厘清围绕着胡适和鲁迅发生的种种误解的最好的文字。

《勇于不敢》说的是胡适晚年的“自由主义困境”,这是胡适研究中的一个难题。说句带点感情色彩的话,听多了学界陈义甚高的声音,邵建对于“负责任”和“不负责任”的考究,我喜欢。但是这种基于底线的叙述的声音是微弱的,甚至招致“同一战壕”里的人的不满,从这一角度,也就不难理解邵建为什么在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内,一直不断声称自己是“边缘人”。

但是,跟他笔端常带感情的文章相比,将近知天命的邵建在自己的道路上是稳健前行的,我祝愿他在自己的道路上一路走好。

口述:邵建(1956年生,南京人,曾做过知青,现在南京晓庄学院中文系任教。)

采写:陈远

贝内特·塞尔夫:阅读的乐趣

任何时代的智慧,任何长久为人类所喜爱的故事,我们都可以极小的代价从书页之中获得,但我们必须先知道如何去接触这些宝藏,如何能从中获取最大的好处。世界上最不幸的人该是那些不懂得阅读好书所能得到的心灵满足的乐趣的人,这可能是他们年轻时就给老师吓住而怕起书来,也许是低估了自己以为自己的智慧不配念那些书而羞怯的远离书本。如能在一个了解他的朋友、牧师或图书管理员的指引下稍为努力,他们就会马上认清以前的想法是错了。

听故事对小孩固然有极大的魔力,在印刷术发明以前,大人也是比较期望听甚于读,中世纪的人们坐在家里总是听一些有关十字军战争的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第一次是向那些希腊的祖先们,那些一般想听他们祖先冒险故事的希腊先民们咏颂出来,现在诗人和说故事的人们为了大家的方便把它印了出来,但不管写的是诗,是小说还是其他的,他的书就像一个人在向你谈天,想说一些引起你兴趣的东西。

我个人最感兴趣的就是人,就是和他们交往,认识他们。我所遇见过的最出色的人物很多只是作家脑中的产品,经由书本而进入我的脑海中。从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不受人时地限制的新朋友、新天地以至于新字等好伴侣。

别人不像我这样对人那样有兴趣,不注意“何人”而比较注意“如何”。“何人”在书中包括有史以来的第一个人类到二百世纪以后的虚构的科学超人:“如何”则包括霍姆兹作品的智巧的解说到科学的新发现,乃至于教导小孩礼仪等事。

阅读是一种心灵的享受,多少有点像运动一样:你的热心、知识和敏捷都有关系。阅读的快乐不在人家告诉了你什么,而在于借此你的心灵得以舒展开来。你自己的想像力可以和作者的想像力一道飞翔,甚至超越他的。你的经验和作者的比较起来,所得的结论可能一样也可能不同,但了解了他的观念就可以建立起你自己的观念。

许知远:在阅读中衰老

或许正因为日常生活乏味,我们对于转折点具有特别的偏爱。我们总是期待,这个世界或是我们自己在某一时刻发生了突变,一缕阳光穿透屋内的黑暗,世界从此变得不同,你的生命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轨迹。我不知道1995年对我来说具有如此的转折意义。那一年,我开始读大学,而且是在有过那么多动人传说的北大。

芝加哥大学魅力四射的教授阿兰。布鲁姆曾在1987年出版的《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中批评美国青年,说他们在18岁进入大学前,基本没有受过人类文明的教育,是不折不扣的野蛮人(多年后,电影《美国派》不但表现了这种无知,而且炫耀了这种无知)。在欧洲的传统中,年轻人在家庭与社会中完成了他们的教养学习,书籍很早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通过模仿书籍中的角色而进行了自我性格的塑造,大学对于他们来说更多的是技能的教育。

上大学时我已经19岁,是个彻头彻尾的“野蛮人”。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大多消耗在准备无聊的考试和对性的猜想(而非实践上),阅读与课本无关的书籍和偷偷进行的手淫一样,常常不可避免地给你带来罪恶感。关于世界、关于自己,我都了解甚少,它们也没有可供选择的标准答案。

现在回忆起来,我的确浪费了大学五年(我留了一级),我们本来应该在阳光明媚的图书馆和可供晒太阳的静园草坪读更多一点书的。我总是耿耿于怀于没有一段发狂阅读的青春时光,我最喜欢的两位南美作家马尔克斯和略萨都深情回顾过他们什么书都读的岁月。

当我真正开始热爱书籍时,阅读已经与我的职业离得太近,它带有了过分强烈的功利色彩,因为是一名媒体从业者,我不自觉地成为阅读风尚的俘虏(偶尔也是制造者)。三股潮流在我印象中非常鲜明。

其一是,商业阅读的兴起。1997年,我在风入松书店令人吃惊地发现了《读者文摘传奇》、《蔚蓝诡计》与《媒体帝王》、《蓝血十杰》这四本书,对于那个20岁的年轻人来说,他从未见过这么有趣和设计漂亮的书,它向我展现了一个前所未知的世界,一些年轻人利用自己的才智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商业帝国,从前我只知道这种故事发生在拿破仑或者是巴尔扎克身上,在我们熟悉的语境内,传奇总是与政治人物、文学家与革命者相伴而生的,而且写作者总是那些早已死去的作家,从1997年的《媒体帝王》到2002年的《杰克。韦尔奇自传》,我们目睹着中国的商业出版的杂乱无章却活力十足的崛起。很多人还迷恋上迈克。波特这样的Guru们。

其二是,我对于国际事务的兴趣。在9.11之后,我突然对于整个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我想知道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是如何建立,战争是否真的是政治的延伸,我们该怎样缔造一个新世界。我读了各种国际入门读物,中东问题、美国的霸权之类的书,还访问很多政治学家。但由于缺乏理论框架,我的判断总是出错。伴随着中国概念在过去几年中的持续升温,人们对于如何定义中国在世界中的角色,也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只可惜,我仍没有看到类似的杰出作品。

第三是,历史写作的复兴。历史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在灵魂被歪曲多年之后,人们突然发现原来历史并非是教科书上描述的线性与刻板,它充满了不为人知的细节和随意性。我是如此热爱剑桥中国史和史景迁的写作,黄仁宇的《黄河青山》同样迷人。但糟糕的是,一种历史阴暗处的过分迷恋似乎赢得了更多的尊重,不管从何种标准衡量,“潜规则”这样分析,不过是“厚黑学”的一种高级一点的翻版。

在我成长的年代,书籍早已不再是社会风尚的风向标。我很遗憾,在我灵魂最初的形成期,没有阅读足够的经典作品,不管是文学、历史还是哲学,它们本应帮助我塑造理解世界的方式,给予我更充分的情感理解力,筑造我的性格。时至今日,我仍常常觉得自己是野蛮人,因为我没有接受“人类文明”的教育,而只是了解那么杂乱无章的知识。

我常常抱怨自己成熟得太晚,在没有足够内心力量之前,就一头扎进了喧闹的世界。对此,我深感遗憾,期待在没有心灵没有彻底衰老之前,能够弥补上。

 

国民党给共产党做了个榜样——比较「二二八」和「六四」

国民党给共产党做了个榜样——比较「二二八」和「六四」

(纪念「六四」十七周年)

(纽约)李大立

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大舞台上,国共两党无疑是主角,从世纪上半叶的合作,中叶的内战到下半叶的和平竞争,两党都使出浑身解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们大至可以给他们下结论了。无独有偶,在上世纪两党都曾经主导过大屠杀,那就是国民党的1947年台湾「二二八」和共产党的1989年北京「六四」。

本文试比较这两个事件,期望大家能够从中得出启发和结论。

发生在1989年6月4日凌晨的北京大屠杀,大家都很清楚了,笔者不赘。事发十七年后,近日四川成都沙河办事处对六四死难者周国聪家属作出首例赔偿,分两年支付七万元人民币,但订明是「困难补助」,并且要求受难者家属「立据保证息诉」。「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女仕代表目前她已经联络到的六四死难者和伤残者发表声明,坚持三项要求,要求成立各界人士组成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要求人大审议「六四赔偿特别法案」、要求依法严惩凶手,追究法律责任。可惜十七年过去了,中共独裁专制政府对此毫无反应,自己闭口不提,也不准别人谈论,彷彿死伤千人的血案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连一个正式的「说法」(交代)都没有,更遑论公开道歉和作出赔偿了。罪魁祸首邓小平、李鹏等毫发无损,没有任何人需要为千人的生命负责,这种自欺欺人和缺乏道义承担的怯懦行为,为全世界进步人类所不齿.

反观1947年2月28日台湾「二二八」事件的责任人,台湾国民政府和国民党在事件发生后的表现,以及最终的处理方法,无疑给共产党和北京政府上了一课,作出了一个榜样。

当年,「二二八」事件发生后的3月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上,刘文岛等55位委员提出动议,要求将陈仪撤职查办,陈随即引咎辞职。3月17日国防部长白崇禧急赴台湾善后,改组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为省政府,开放各县市长定期民选,各级政府优先任用台籍人士。4月22日,蒋介石主持行政院784次会议,任命新台湾省主席,台籍人士担任省政府四分之一的高职。随着台湾民主化,1988年开始启动平反程序,成立「二二八事件调查委员会」,1992年2月22日,发表「二二八事件调查研究报告」,1995年李登辉总统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受难者家属公开道歉,同年10月21日,成立「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公告天下:凡有亲属在二二八事件中伤亡的遗属,均可向该基金会报案和申请赔偿,法定申请期两年,后经四次修订,延至九年,直至2004年10月6日才届满.截至该日为止共受理申请2756宗,核准2241宗,其中死亡681、失踪177、其他1383.最高赔偿金额600万新台币,赔偿总额达71.6亿元。2003年和2005年国民党前后两任主席连战和马英九代表国民党向全体二二八受难者家属公开道歉。还不止此,台湾政府扩大平反范围到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期间所有7000多宗冤假错案,向他们赔礼道歉,为其中819名死难者和其他冤狱者共赔偿达178亿元之多。并且在台湾多地树碑纪念,铭刻碑文,让后辈永志不忘。

再看看「二二八」事件发生的时代背景和事件经过与「六四」有多大的不同:1945年10月台湾重归祖国,国民政府任命「台湾通」陈仪为「台湾行政长官」,派遣3万军队及2万公教人员赴台接收。陈为「保持行政不中断」,除将原日伪总督府改为行政长官公署外,其他基本沿袭旧制,维持台币及金融系统运作,免受大陆法币泛滥成灾的影响;没收日敌资产,设专卖局控制出入口,避免奸商哄抬物价;为使工业生产不至停顿,在遣返30万日籍居民时,留下8000工程技术人员;为了减轻台湾民众的负担,陈将70军和62军调回大陆,仅留下21师一团一营5000人分散在台北、基隆、高雄和台中等地。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时,国共内战正酣,共产左倾思想弥漫全国。此外,台湾光复时,日军释放了全部共党分子,二十年代在苏俄受训的谢雪红等潜回台湾,早在1945年10月便已在台中组织「人民协会」,蠢蠢欲动。加上战后从大陆和东南亚遣返的台籍日军达20万人之多,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完全日化,自认是大日本国民,以讲日语为荣,无法接受战败的现实,不愿意回乡务农,浏涟城市变成无业游民。另有许多旧公务员,未能通过新政府的续聘中文考试而被替换,心怀不满.当时除大陆公教人员外还有不少大陆商人来台湾经商,其中有少数接收人员贪污腐败,市面物价波动,引发群众不满,省籍矛盾开始浮现.而日军留下的枪械足可以武装20个师,大量枪械散落民间,形势混乱,危机重重。

「二二八」事件的起因表面上是专卖局缉私人员殴伤贩卖私烟的妇人,引起群众不满以至围攻政府部门,演变成流血事件,实际上是上述各种矛盾的总爆发.事件初起时以台藉日军退伍军人为主的当地人滥杀大陆籍公务员商人和他们的家属,手持日本军刀的「日本浪人」高唱日本军歌,叫喊「皇军回来了」!在街上随意截查行人,不会说日语和台语的纷纷遭到侮辱和杀害,包括许多妇女儿童。现今调查结果显示,事件初起的几天之内,200多人被杀,800多人受伤,很多大陆籍人仕需要躲进台湾人家中才得以倖免。有鑑於此,蒋介石派出2万军队3月9日登陆台湾,援军到达时还有暴民开枪反抗,军队不得不实行战地措施,通传口令,口令不符者拘捕,拒不缴枪者授权还击,这样才将暴乱平息下去。其间3月2日谢雪红等号召武装起义,攻佔台中警察局及专卖局,成立「人民政府」抢劫军营弹药库,3月6日和嘉义、虎尾等「起义队伍」编成「二七部队」同政府军作战,失败后仍然退入埔里山区继续「武装斗争」,负隅顽抗。虽然当年国民党面对的是武装叛乱和战争,但是无论如何没有发生过像北京「六四」一样的动用坦克机枪扫射手无寸铁民众的大屠杀惨案。台湾「二二八」事件中的死难者,其实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事件初起时被「日本浪人」和不明真相的当地人杀害的大陆籍人士;其二是被国民党军队击毙的武装反抗分子,和抓获的嫌疑犯中被错杀的人。而今次的赔偿对象包括上述所有的两种人,也就说不属於国民党责任的被害大陆籍人士,也获得了政府同样的赔偿及国民党的公开道歉。

相比之下,北京「六四」事件发生在和平时期,北京政府面对的不过是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完全没有受到任何武装威胁,真正令他们害怕的只是民心背向。当年幼稚的学生们根本连民主自由的口号都没有提出,不过是要求查处贪污腐败和官倒,要求允许讲真话,承认他们是爱国运动,不要秋后算帐而已。甚至是打着拥护共产党的旗号提出这些可怜兮兮的要求,学生领袖柴玲直至最后关头仍然高呼:「共和国万岁」!但却已经不容於嗜权如命的独裁党,邓小平将这些学生看作是二十年前让他吃尽苦头的红卫兵,决心「不惜杀二十万人换取二十年和平」,军头王震叫嚷「共产党的江山是用二千万人的性命换来的,谁想要,就拿二千万条命来换」!一来是共产党立党为私,绝对容不下半点不同的声音,二来是神经过敏,夸大了学生运动对其政权的威胁,於是发生了动用军队,坦克车和机枪扫射平民的大屠杀,酿成了千人血案。

事后,邓小平、李鹏一面大事张扬为解放军「平暴英雄」颁奖授勋,一面严令通缉五十几名学生和工人领袖,虽然处在红色恐怖之下,大部分被通缉的学生工人在素不相识的群众帮助下仍能逃出生天,足见人心的背向,而厚颜无耻的政府对此居然毫无悔悟。十七年来,六四受难者家属、国内有良知的知识阶层、工农大众以及海外侨胞从未停止过要求平反六四、全世界爱好和平的民主进步人仕和西方民主国家领袖也从未停止过对六四大屠杀的谴责,但是独裁专制的北京政府一概置予罔闻,不但对自己的党自己的政府曾经在自己国家和平的土地上,动用军队坦克车机关枪杀死过千的学生市民毫无悔意,对受难者家属毫无同情心,而且还不断地迫害为失去的亲人讨公道的天安门母亲,这样野蛮满顸的政府,还有何面目奢谈「建设和谐社会」以及「与世界接轨」?

台湾「二二八」事件发生后,两蒋时代几十年间对此讳莫如深,但是民间从来就没有一天忘记过这件大血案,民间及学术界对伤亡人数一直揣测不已,从几百人到十万人的估计都有。就像现在大陆人民对「六四」事件伤亡人数从未停止过推测一样,越是不想让人民群众知道的真相,人民群众就越是想知道。1988年台湾开始启动平反二二八事件程序后,各界对伤亡人数的估计逐渐趋向一致,从开始的万余人到后来的4000人,但仍始终没有定论。自从台湾成立「二二八事件调查委员会」,并且发表调查报告,特别是「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公告天下受理所有二二八事件伤亡案,最后延期九年,经受理、调查、取証、核准等程序,最后确实各受难者准确数目,并给予公开道歉和经济赔偿,各方人仕心服口服,何乐而不为呢?

究其实,中共和北京政府实在是太愚蠢了,自古以来有哪个朝代可以靠自欺欺人洗脱血腥暴行?靠武力镇压可以让秉持正义的人民永久噤声?靠威胁恐吓可以平复失去儿子的母亲们永久的伤痛?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公义一天,就永远都办不到!「六四」事件发生后,北京政府发言人袁木公然对全世界撒谎,信誓旦旦说天安门广场没有死一个人,整个事件只有数人死亡,可是,迄今为止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女仕已经联络到186名六四死难者和70多名六四伤残者,相信全国未能联络到的死伤者不在少数。一个爱向人民撒谎的政府,必然会失去人民的信任,要怪只能怪自己。北京政府对「六四」的定性,从「反革命暴乱」到「政治动乱」到「一场风波」,现在索性闭口不提,企图让人民遗忘这段流血的历史,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想想看台湾「二二八事件」过去五六十年了,还深深地铭记在几代台湾人民的心中,短短的十七年,大陆人民怎么可能忘记「六四」?何不向同是中国人的国民党和台湾政府学习一下如何处理这种事件的方法呢?你们不是奉毛泽东的话为圣旨吗?他不是说过:「凡是镇压学生运动的都没有好下场」吗?他不是教导过你们说:「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吗?杀了过千人,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却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检讨自己,去承认错误,去改正错误,请求人民的原谅,胡锦涛还有什么必要去西柏坡、延安参拜毛泽东呢?这样丧尽民心的专制政权又有什么理由不垮台呢?

如果胡温还有一点头脑,就应该学学马英九,不要再为你们党的前辈背黑锅了,动手杀人的不是你们,是时候和那些双手沾满鲜血的屠夫划清界线了,即使再过几十年,对人民犯了罪的罪犯都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寿西斯古、米洛舍维奇等等不就是不远之鉴吗?笔者衷心期望胡温能藉周国聪一案,扩大缺口平反六四,争取人民的原谅,改弦更张,实现民主,还政於民,放弃武力,和平竞争,共产党或许还有一条生路,否则就像邓小平说的「只有死路一条」了。如果你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真正「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但平反六四,而且学习台湾,平反道歉赔偿红色恐怖下所有的冤假错案,从土改的地主富农、「工商业改造」的资本家、所有「五类分子」及他们的子女,反右运动的右派分子到文化大革命中所有死难者,统统都应该得到平反道歉和赔偿。现在连越南都走到你们前面去了,何必舍近求远,不去学学台湾甚至越南,却要走苏联东欧共产党垮台的路,或者抱着朝鲜古巴一起灭亡?是做蒋经国、戈巴卓夫还是做金正日、卡斯楚,何去何从,留给你们选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写於8/05/06,纽约)

(原载7月6日「观察」)

 

把土地还给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出路

把土地还给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出路     (纽约)李大立

(兼比较国共两党土地政策)

数千年来中国以农立国,即便是今天,农业人口仍然佔百分之八十,如果佔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中国的经济谈何发展和进步?如果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无法满足,中国的政治危如累卵。中共领导人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每年初的「一号文件」都是为「三农问题」而发,胡锦涛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企图解决这个农业国家最重要的农民问题,可惜都摸错了方向。

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研究东西方土地所有权演变过程的异同,会发现尽管土地所有权随着社会的发展都在不断地变化着,但是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制度从来没有根本改变过.整个土地所有权演变过程基本上是经济主导,没有出现过政治主导,即使是始自16世纪的英国国会「圈地运动」也是为了因应羊毛工业的发展而圈地养羊,属於伴随着大规模工业化而产生的农业集约化的经济现象,绝非暴力兼并土地的政治现象,是所谓「羊吃人」而非「人吃人」,其过程温和合理,因而得到大多数农民的认同。而东方国家,特别是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演变就剧烈得多,两千多年来不断地发生争夺土地所有权的暴力革命。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欧、非洲和拉美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过土地改革,尤其是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都在威权政府或佔领军的强制下进行过强制性的「土地改革」。不过,尽管同样是土地改革,也有截然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截然不同的结果:俄国十月革命后进行的是「社会主义」,主要内容是:土地全部收归国有,消灭(流放)富农(俄罗斯地广人稀,几乎所有农民都拥有土地,故无所谓地主)、农业集体化,全面实行计划经济,彻底剷除一切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中国大陆进行的是「新民主主义」,其主要内容是:无偿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无偿分配给贫僱农,暂时保留土地私有制和自由经济(可惜好景不长,1954年始就步苏联后尘进行「社会主义农业改造」);台湾韩国日本实行的是「旧民主主义」,主要内容是:对私有土地实行限制,对限额外的土地实行有偿徵收及有偿分配,保存土地私有制,保持自由经济。其他非洲拉美国家因为缺乏威权政府,所以无法效仿东亚,他们的土地改革有始无终.

那就拿中国大陆和台湾作例子,让我们看看双方的「土地改革」有何不同?向上追溯看看国共两党的土地政策有何不同?其政治经济结果又有何不同?从中不难得出谁优谁劣的结论,从而试图为大陆农民找出正确的出路。

共产党血腥的政治土改

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这个问题上一错再错,从来就没有正确过,除了1949到1953年其「土地改革」短暂地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之外,八十年来一无是处,带给广大农民和全国人民的是无穷的灾难,至使今天仍然远远落后於西方民主国家,甚至自己的同胞台湾。

上世纪二十年代中共成立之初,以李大钊、陈独秀等知识分子为领导,尚能清醒地认识到在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革命的对象是侵略和瓜分中国的帝国主义和他们的走狗封建军阀,而绝不是农村的地主富农和城市的民族资产阶级。所以提出了「革命阶段论」,认为在资本主义尚处於萌芽状态,生产力落后的中国,不适宜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因而和孙中山国民党合作北伐。可是共产党内以毛泽东为首的劣质农民极端分子以及苏俄栽培的所谓「边缘知识分子」盲目地全盘照搬苏俄洋教条「列宁主义」,极力主张「不断革命论」,在北伐进行半途,在国民革命的大后方湖南广东发动所谓「土地革命」,鼓动农村中的惰农、地痞流氓和无业游民以及一些不明真相的佃农雇农,残杀地主富农,没收他们的土地房屋,这就是毛泽东「湖南农民考察报告」所大声疾呼的「痞子运动」。而国民党代表各阶级阶层的联盟,北伐军中许多中上层军官均出身自农村的地主富农和中农阶级,他们在前方英勇杀敌,毛泽东共产党却在后方杀害他们的家人,没收他们的财产,严重扰乱军心,因而引发1927年蒋介石的「清党」,将共产党左派极端份子赶出革命队伍,对於当时的国民革命无疑是必需和正确的。当然,是不是要用共产党的杀人暴行还治其人之身,还值得讨论,但是肃清后方叛乱分子,继续北伐驱逐帝国主义,打倒封建军阀,统一中国,实行三民主义则无疑是正确的。

於是共产党内进行了激烈的「路线斗争」,陈独秀等的正确主张被打成「右倾投降主义」,毛泽东等极端分子妄顾全国人民的利益,在国民革命「尚未成功」的时候,在其大后方发动「武装斗争」,进行封建割据,佔山为王,在江西成立所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自任主席。为求生存,在邻近乡县流窜,「打土豪、分田地」,所到之处洗劫一空,造成方圆数百里空无人烟,及至后来被迫「万里长征」,一路上也是靠打家劫舍度日糊口。到了陕北,鑑於全国团结一致抗日的呼声高涨,不敢再实行先前极端的土地政策了,1937年9月向外发表「四项诺言」,承诺「停止暴力没收地主富农土地财产」,改成团结地主富农的「三三制」,强制地主富农减租减息,强逼农民向「边区政府」交粮,「一分抗日,两分应付,七分发展」,屯兵后方开荒种地,甚至经营鸦片,维持其党军给养,由此其管治下的「边区」才有了暂时的安定。

抗战胜利后,毛泽东共产党「下山摘桃子」了,抢先向东北开进十几万军队和派出数万名干部,企图从苏军手里接管整个东北。在与国民党的拉锯战中,为了取得人力财力,共产党又重新执行了暴力的土改政策。1947年7—9月,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主张「彻底平分土地」,在东北实行「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但杀尽地主富农,而且波及富裕中农,将他们「扫地出门」。用没收地主富农一切土地财产分给贫农佃农的办法,换取他们的支持,把他们逼上一条无可选择的不归路:要么把自己儿子送去参军,「保卫土改成果」;要么让地主富农回来「秋后算帐」,通过所谓「土改」在农村中制造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由於土改政策过於激烈,促成了急剧的阶级分化和阶级斗争,虽然取得了庞大的后备兵源,也因此引起了地主富农以及富裕中农的强烈反弹,武装「还乡团」遍佈东北,给共产党的后方带来很大的麻烦,迫使毛泽东批示:「除少数反动份子之外,应对整个地主阶级取缓和态度……」。刘少奇等不得不承认东北土改犯了「左倾路线错误」,修改其极左的土改政策。

共产党夺得全国政权后,毛泽东认为大局已定,踌躇满志,可以无所顾忌地为所欲为了,於是故态复萌,又再重新在全国推行土改「老区经验」。1950年6月28日,毛泽东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废除地主封建阶级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贫苦农民土地所有制」,毛泽东指示:「不能和平地搞恩赐,要组织农民通过斗争夺回土地,要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中共中央发佈文件指示:「将土改中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8%,总人口10%之内」。按当时全国3. 1亿农民计算即有3000万地主、富农和自耕农被剥夺土地,遭到镇压,100万地主被处死,自杀者不计其数。

据「国家统计局」「建国三十年全国农业统计资料1949—1979」披露,这次「土地改革」共分掉七亿亩地,土改前共有400万户地主,佔总户数3.79%;土改后,只剩下254万户,佔总户数2.4%,他们只佔2.2%的土地,平均每户12.2亩,低於全国户均佔地15.3亩水准,而且很多是荒地劣地。统计数字中发现他们减少了146万户,而他们的地主成分并无改变,因此,有理由相信这里面很多地主家庭是被肉体消灭了。

陶鋳、赵紫阳来广东主持土改工作后,就提出「村村流血,户户斗争」的口号,即是每一条村都要杀人才算过关.1953年2月新一轮的土地改革在广东全面铺开,粤西全区仅1953年2月3日至3月6日一个月,地主自杀已达1165人;1953年「土改复查」时,仅2月3日到3月6日一个月,自杀者又增805人。湖南常宁县40万人口土改自杀443人,「镇压」(即枪杀)514人,合计957人,佔总人口0.24%.山西省兴县自杀863人,打死1050人,饿死63人,合计1976人。……

总之,毛泽东共产党发动的这场土改运动,是在已经武力夺取了政权,国家进入和平阶段,亟待团结一致建设国家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再使用武力来重新分配土地的情况下,进行血腥大屠杀的一场人间惨剧,其野蛮和残暴在世界历史上堪称空前绝后。

可是,灾难不但远远没有结束,反而才刚刚开始。为毛泽东共产党的农民革命作出了重大牺牲的中国农民,刚刚分得了为数不多的土地(贫下中农平均每户12.5亩,也低於全国平均水准15.3亩),欢天喜地不出两三年,毛泽东就说:「分土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已经忘记了,要趁热打铁,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毛泽东就半志愿半强逼他们参加「互助组」和「合作社」,1956年将其改为「高级社」,1958年更改为「人民公社」。从此,中国农民就永久地失去了土地,变成了失去人身自由的农奴,全国自耕农从此绝迹.

以后发生的事情,大家都很清楚了,不必笔者赘言。1958年——1962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导致全国发生大饥荒,饿死数千万人;1963年——1978年,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反击右倾翻案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全国农村屡经折腾,已经奄奄一息,以致出现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冒死祕密签下生死契约,偷偷地分田到户,实行包干以求从饿死边缘觅得一条生路这种荒唐的社会现象。幸好老天爷收拾了政治疯子毛泽东和四人帮,独裁专制的共产党虽然还未倒台,但到底已经元气大伤,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不得不清醒了一点.1979年,其党内开明派邓小平、万里、赵紫阳等面对农业积重难返的现实,迫不得已扭转毛泽东的极左路线,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农户自主经营」,给濒临绝境的农业注入一线生机.但是,由於万变不离其宗,仍然维持土地公有制,产权不清,农民得到的只是多少年不变的承诺,并没有真正拥自己的土地,孟子说:「无恆产者无恆心」,所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放。农民说:「共产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大家都担心承包的土地随时会被共产党再次收回,因而抱着种一年是一年的想法,进行「掠夺式」耕种,竭泽而渔,广大的农地迅速贫脊化、山林荒芜化、草原沙漠化。九十年代后,出现了全国性房地产投机热,共产体制已经走到尽头,各种固有的弊端疯狂爆发,官商勾结,大量侵吞农民土地。一方面土地「集体所有」令村干部拥有很大的支配权,给他们提供了公权私用,贪污腐败的方便之门;农民只得到遭受层层盘剥后的补偿根本无法维生,失去土地的农民求救无门,被迫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共产党容许城市出现私人企业,却不容许土地私有制,造成城乡差别迅速扩大,农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纷纷弃农转工,导致大量土地弃耕丢荒。2005年徵地为1995年15倍,近十年每年耕地递减超逾10万公顷,人均粮食佔有量不足400公斤,从南到北到处涌现农民维护土地权益的抗争,不时发生流血冲突,中国的「三农问题」已经到了爆发边缘。

国民党和平的经济土改

反之,由於国民党立党根基是代表各阶级国民的利益,重视农工商各界,尊重传统文化,重用知识分子,从领袖到干部的知识水准普遍远高於共产党,其土地政策以及土地改革因而必然远胜於共产党.

早在1930年6月30日,国民政府已经颁佈「中华民国土地法」,承认土地私有制、实施地籍测量、简化登记手续、遵照国父「耕者有其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的思想,实行对土地自愿估值、按值徵税、国家有权照价收购、涨价归公的政策。1935年4月,又颁佈「土地法施行法」共397条之多,实行减租减息,法定最高地租不得超过37.5%,并规定远期目标为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1945年8月抗战胜利,重庆国民政府随即宣布所有佔领区的土地税停徵一年,两年后,已迁回南京的中央政府再度下令将佃农的地租调降25%,适用於所有1945年免徵税地区,意图抵销共产党充满暴力的土改政策对农村各阶层造成的影响。但可惜当时国共两党尖锐对立,共产党处处捣乱,无法有力全面推行。国统区内有的地主不甘心被减租减息,伺机报复;有些佃农担心被地主退佃,偷偷地将保留的25%地租送还地主,致使国民政府缓和阶级矛盾的土地政策流产.两相对比,国民党政府既没有像共产党那样使用暴力实行彻底的土地重分配,又没有足够的威权实施温和的土地赎买政策,两头不到岸,失去农民阶级的支持,加上其他原因,导致被共产党推翻的结果。

国民党政权败守台湾后,痛定思痛,锐意推行土地改革,但是和共产党的血腥暴力完全不同,这种土地改革是在和平的环境下,以威权政府作后盾,以民主渐进的方式、用经济手段而不是政治手段达到地权相对平均、使尽可能多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成为自耕农的目标,全面照顾各阶层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阶级的生产积极性。

台湾土地改革第一项政策是「三七五减租」,1949年4月23日陈诚宣布「台湾私有土地租用办法」:规定佃农有权从收成中扣取25%作为种子肥料等成本费,余下的75%和地主对分,各得37.5%,故谓之「三七五减租」。并且规定租约最短6年,废除预收租地押金制度,大大地有利於佃农,同时也规定佃农欠租两年,地主有权撤佃,兼顾到双方的利益。因而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当时台湾出现了很多「三七五」村、「三七五」河、甚至「三七五」牛等颂扬「三七五减租」的新事物。由於战乱、法治不全、贫穷落后等等原因,造成四五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生态的严重破坏,很多地方地租对半,有些地方甚至超过一半,佃农的生活环境极其艰难,所以国民党政府当年的「三七五减租」使佃农实际所得已达62.5%,无疑是佃农的救命政策,给台湾其后的农业以至工商业的飞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项政策叫做「公地放领」,日治时期日伪政府、殖民者、财阀军阀佔有全台土地高达20.4%,国民政府到了台湾之后将其全部没收,然后重新丈量规划放给愿意耕种的农民,只要你登记为自耕农,真正去耕种,土地就放给你。1951年6月行政院颁佈「台湾省放领公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用贷款的方式向农民大规模放领公地,将公地分为三等,按照承领农户的人口、耕作能力酌定承领面积和等级搭配,以全年总产量2.5倍作为地价,承领者分十年向政府偿还地价,还清后即成为土地拥有者。1951—1976年二十六年内,共放公地13.9万公顷,佔全部公地76%,平均每户承领0.49公顷。这项政策使到广大有志於耕作的农民不分阶级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成为自耕农.

第三项政策,叫做「耕者有其田」,实现了孙中山先生当年的梦想。1952年11月12日,陈诚主持行政院通过「土地改革法」,交立法会审议,虽然遭到保守派强硬阻遏,但1953年1月26日蒋介石仍然下令颁佈实施,使到战后在台湾出现了一个和平的、不流血的土地改革。

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国民党政府不但将土地从日本人手上无偿地拿过来,而且也从地主手上把部分土地有偿地拿过来,然后有偿地分配给其他农民。但拿的方法跟大陆完全不一样,大陆採取斗争地主消灭地主的暴力方式,台湾是採取赎买方式,用公营企业股票、用金钱或粮食去收购地主限额外的土地;转让土地的方法也跟大陆完全不一样,大陆採用的是无偿分配给贫下中农(几年以后又全部收归国有),台湾採用政府补贴的低价转让给农民,农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政府购买.具体的做法是:

实施全台土地测量,各乡村选出各阶级代表进行土地丈量,上报县政府派员核准,将土地分为26个等级,一级最肥沃,二十六级最贫瘠。地主拥有土地最高限额为中等水田43.5亩,或中等旱田87亩,也可按比例换算成其他等级的土地(这个限额已经超过平均水准),超额者一律由政府徵购并转售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土地徵购的价格一律按年产量2.5倍计算,政府分10年支付给地主,年息4%;其中70%使用台湾土地银行发行的「土地债券」、其余30%用没收日敌资产的企业股票、金钱和粮食支付。最有名的就是四大股票,台湾水泥,台湾造纸,农林公司和工矿公司的股票,这四大股票是政府最大的国营企业,政府同时公布「公营事业转民营条例」,用这些股票去换取地主限额外土地。

政府将从地主手里徵购得来的土地,以同样或略低的价钱转让给农民,为了帮助农民购买土地,政府提供无息贷款,农民同样分10年还给政府,其中买卖的差价和息差就由政府用国营企业股票、国库金钱和粮食支付,10年后双方付清款额,土地就永久归农民所有。

4. 至1953年底,全台徵购土地139300公顷、佔全部出租耕地56%;被徵  购地主总户数106049户,佔地主总数59.3%;转让农民194823户,       佔佃农总数64%.

通过上述三项土地改革政策,使台湾农村的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大量无地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变成自耕农;少地的农民也增加了土地拥有量。「三七五」减租后,地租减少地价猛跌,农民自购土地的负担减轻,增加了自己拥有土地的机会;「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更使无地少地的贫农佃农能够立时分得土地,并以十年的时间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按低廉的价钱从政府手中购得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其结果1949年台湾自耕农佔36%、半自耕农佔25%、佃农佔39%;1960年土改完成后,分别佔67%、20%和13%.换言之87%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而地主一部分转为自耕农,一部分转成工商业者,现时台湾大工商业者辜振甫、林猷龙、林伯寿、陈启清成为水泥、造纸、工矿和农林巨头,就是得益於当年政府支付的股票。

台湾不流血的和平土改,使大多数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诱因极大,他们对土地的人力物力投入大为增加,生产积极性大为高涨,使到土地产量从五十年代的每公顷1800公斤增加到六十年代的3000公斤直到七十年代后的5000公斤。因而为工商业发展积累了资金、提供了原料、准备了人力、开拓了市场,使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949年的160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4000美元,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提高。

当然,台湾的土改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四五十年代的台湾工商业不发达,政府用国营企业的股票去徵购地主的土地,引起地主的不满,认为政府用不值钱的废纸去骗取他们的土地,致使一部分地主阶级子弟远走日本美国,发动「反国反共」的「两反」运动,其中的林献堂、邱永汉等后来成了「台独」分子。

但是由於国民党政府和平周详的兼顾各阶层利益的土改政策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拥护,包括开明地主阶级在内,所以不但政治经济效果明显,其社会后果也十分良好,整个社会趋向於协调和谐.表现在:

地主阶级受到保护,他们可以保留高於全台平均水准的土地,因而大多接纳和平土改。

由於地主富农阶级子弟受教育程度较高,他们在农村乡镇政权中能发挥较大的作用。

由於台湾建基於自由社会,农会组织纯粹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他们的水利会、互助会等自行运作,受到了农民的拥护.除了土改期间由威权政府使用经济手段出面干预土地重分配之外,其后完全按照自由经济规律运作,同样成功地避免了大规模土地兼并的现象重演。

中国农村本来就是和谐社会

共产党现今口口声声叫喊「构建和谐社会」,殊不知几千年来中国农村早已是和谐社会,令其遭到严重破坏的始作俑者正是共产党本身。

几千年来,封建社会实行「无为而治」,中央政府管治的最低层单位只是「县」,朝廷派出命官也只是「县官」一人赴任,师爷自请;不像现在共产党每个县动辄上万名公务员,军警宪特一应俱全,「三十个大帽盖吃一个草帽盖」。那时县以下基本上是民间自治,县官管治乡村全靠乡间的士绅贤达和家族长老,他们不受朝廷封册,不领国家俸禄,没有世袭嫡传,却代行政府职权,运用传统的礼法族训和乡规民约,维护中华民族的道德伦理和生活秩序。无论京城如何兴衰更替,他们在乡间坚守传统、默默耕耘、派丁纳粮、安贫乐道、息讼平争,大家和睦相处,各阶级互相依存,早已是和谐社会。乡间的这种法统维护者,一般公推知书识礼的士绅贤达和德高望重的家族长老担任,他们在乡间修桥补路、悯老恤幼、公益赈灾、主持公道,以其正直诚信得到乡亲大众的拥戴,数千年来中国农村一向是安居乐业和谐共处的社会。所不和谐者只是少数妄图不劳而食的地痞流氓和无业游民,但是他们在强大的传统道德和民间法统的群众压力下,几千年来一直无所作为。直至近代历史上罕见地出现了一个以「痞子运动」为「革命先锋」的异类毛泽东,公然称他们的不劳而获、懒惰欺诈甚至嫖娼聚赌为「革命行为」,心理变态地为他们「爬上地主太太小姐的牙床上滚一滚」叫好……;又适逢外敌入侵,内战不止的乱世,给他们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们用武力了夺取政权,破坏了社会脉络,毁灭了伦理道德,至使历时数千年的中国农村和谐社会毁於一旦。

自古以来,中国农村一直奉行土地私有制,这种土地所有权一方面是世代传承的结果,但是这种土地继承随着子孙的繁衍只会越分越薄;另一方面是土地产权自由买卖的结果,而这正是自由经济社会的特徵,也是不可避免的优胜劣败自然淘汰的结果,无论何种结果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并且得到所有农民的承认和接受的。大千世界,人物各异,每个人的能力体力智力、天份机遇寿夭各不相同,在农村可谓「同种不同收」,聪明勤劳的「田秀才」往往收成比别人多。人各有志,各人机遇和需求不同,有人需要出卖土地换取金钱他用,也有人需要购入土地扩大生产,於是就很自然地出现了土地买卖,所谓「百年土地转三家」。本来土地作为自由经济社会中的商品,自由买卖是完全正常合理的,只不过中国近代自民国以来社会动荡,兵荒马乱,工商金融业又不发达,钱庄银行也常倒闭,使得很多人认为唯有土地可以保值,不会被抢掠毁坏,也不会遗失贬值,形成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但也因而造成了了不正常的土地买卖和兼并,拉大了贫富差距,令佃农谋生困难,才导致国共两党不谋而合地进行了土地改革。但是,造成这种畸形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土地自由买卖,而是国家一直处不正常的战争状态,一旦回复和平,在一个理智和包容的政府管治下,土地买卖如同其他商品一样,很快就回复正常,并循着自由经济的轨迹健康发展,在这方面台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証.

在这种自然形成的社会秩序下,尽管有些农民少地和无地,但是他们都拥有最宝贵的自由:如果佃租太贵,可以改做僱农,如果东家刻薄,可以去西家打工;或者自僱从事其他手工渔林副业,最后还可以弃农改工,进城打工或者当兵吃皇粮……。总之,人只要享有自由,在公义的社会制度下,就不愁没有活路。

在共产党的所谓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民名义上拥有了土地,却失去了自由,毛泽东时代实行严格的户口制度,农民被牢牢地捆绑在不属於自己的土地上,失去了一切自由,只有世世代代做现代农奴,因而他们并不快乐。到了共产党第四代,被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裹挟着不得不跌跌撞撞前行,年轻的农村青年男女可以到城市打工了,但是却仍然无法享有和城市人一样的人权。留在乡间的老人小孩无力耕种「责任田」,已经开始出现将其出租的现象,这说明自然的经济规律不是任何强权可以长久地违抗下去的。共产党最愚蠢的地方就是不懂得「顺其自然」,事事横加干涉,强迫人家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所以凡事失败居多。他们不懂得无论社会制度、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是自然而然地演变和发展的,任何外力干预都只能以失败告终.

人类在经济领域里的自由竞争好比说等於一场漫长的体育比赛,共产党的暴力「土改」就等於在比赛中突然叫停,将比赛结果推倒重来,这样做显然对胜者是极不公平的,而重新开始的比赛在几年之后就被彻底地停止了,因为愚蠢如共产党者也明白,如果继续比赛下去,又会产生新的胜者。反之,国民党的和平土改就等於承认数千年来比赛的结果,仅仅对比赛规则中不公平的地方进行修正,而从不中断比赛的进行,令经济发展进程得以延续.国共两党的土改及其结果的显着不同,说明了只要人类的经济活动继续存在,自由竞争就不可避免,任何使用暴力进行的干预都无济於事,只能顺应经济规律,因势利导,让自由竞争在更公平、更公正、更公开的游戏规则下进行,并且运用社会的力量帮助弱势群体.

面对本文所描述的农村现状,对於令到当今统治者寝食不安的「三农问题」最根本最彻底的解决办法,其实已经呼之欲出,那就是将土地还给农民,让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给他们以完全的自由,让大家在公平的法制下自由竞争,一切问题必将迎刃而解。他们却视而不见,老是在其他枝节问题上兜圈子。温家宝总理不是声泪俱下地说要为农民解困吗?不是大恩大惠地宣告取消农业税吗?然而实际上每人每年得益不过19美元!2006年温家宝在「两会」上高调宣布对农业增加15%的投资,以8亿农民计算,每人不过7美元!杯水车薪,根本无济於事!毛泽东不是教导你们说「要抓住主要矛盾」吗?现在「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就是农民没有自己的土地,没有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如果把土地分给农民,重新回复土地私有制,至少下列的好处立时可见:

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有了私有财产,必然会倍加珍惜,精心耕作,农业生产必然突飞猛进,而且种什么种多少,完全由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实现名副其实的市场经济,整个国家的经济必然欣欣向荣.农民拥有继承、经营、出租、买卖、抵押、入股、转让土地的权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买卖法律秩序,是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        和谐社会自然水到渠成。

3. 土地产权清楚以后,农民社会地位提高,不再受到歧视,乡村干部权力  受到限制,冤案错案自然大幅减少,大规模农民上访现象自然消失。

4. 把土地还给农民,由他们自己根据市场规律与地产发展商洽谈徵地,剥 夺了村干部越俎代疱的权力,堵塞了他们贪污腐败的漏洞,有助於建设 一个公平廉洁的社会。

5. 自古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和依靠,农民有了自己的资产,势必留恋 故土,人离乡贱,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外谋生,必然大大减少城市人口  压力,同时也自然消除农村留守老人和小孩的不合理现象。

6.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农村消费力增加,  必然带动工商业、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各行各业的蓬勃发展。

把土地还给农民

为此,笔者郑重提请中共政府考虑下列建议,并籲请大家讨论,表达民意:

效法台湾和平土改的做法,在中国大陆进行二次土改,把土地永久地还给农民。

成立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土改委员会,在中国大陆未实行全面普选之前,委员会应由各党派各阶级各行业代表组成,政府官员只佔少数,可邀请台湾及海外人士参加,该委员会的权力只限於顾问监督。

立即开放乡村基层普选,由各乡村农民自由选举他们的村公所和乡政府,由该两级地方政权主持一切乡间土地改革,由上级土改委员会进行监督、覆核和确认.效法台湾为「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期间所有死伤者登记赔偿的做法,公告天下,凡有直系亲属在「解放后」「土改」中被没收土地财产者,  均可申请登记,然后经过各乡村民选村公所乡政府以及上级土改委员会 调查确认,给予退还土地或者等值货币,鼓励已经离开农村的土地继承 者将土地交公分配。

全部土地回复解放前所有权分布后,效法台湾「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政策,设立土地最高限额,限制最高地租。将所有无人认领的土地以及所有公地,公开、公平、公正地按人口重新无偿分配,政府颁发地契,将土地所有权永久地还给农民。同时,政府出资以分期付款付息的方式,赎买私人限额外土地,卖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他们只需支付无息分期付款,务求使绝大多数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并且公开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再使用暴力改变土地所有权。

拨出比例公地归乡村两级政府管理,属於集体所有,按劳力派工耕种,收穫用作乡村政府营运经费以及公益。老弱病残无法自行耕种者,可自由出租、出让、入股或者以地抵工互助,或者交给乡村政府经营,由乡村政府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全面恢复农民土地自由买卖、租佃、抵押、转让、合股、继承等合法权益。同时制定及严格执行一切有关土地私有制,土地所有权不容侵犯,土地自由买卖,公私地管理,政府徵收土地赔偿、地产发展商徵购土地价格商谈,法律保护程序等等法律制度,建设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社会。

二次土改以后,政府保证绝不重複毛泽东横加干涉强加於人的错误,永远按照市场经济自由运作,农民愿意变工互助便变工互助、喜欢成立互助组就成立互助组,不喜欢就单干,一切顺其自然,绝不强迫,杜绝一切外力干预,让农村社会成为真正的自由社会,让农业完全遵循自由经济规律发展。

如能如此,一定会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中国一定会建成和谐社会,也一定会成为世界强国。

(写於28/05/06)

(原载7月11日「观察」)

“诗坛芙蓉”回应:我的诗被恶搞正常

  争议女诗人开博回应恶搞:“我的诗歌被恶搞正常”

  面对自己的诗歌在网站论坛“遭遇”网友恶搞调笑,掀起仿写狂潮之后,被网友们戏称“诗坛芙蓉姐姐”、国家级女诗人赵丽华15日开出自己的博客,于前天抛出《我要说的话》文章,首次从恶搞、我的诗歌、个人的好诗标准等四方面加以回应:“如果把这件事件中对我个人尊严和声誉的损害忽略不计的话,对中国现代诗歌从小圈子写作走向大众视野可能算是一个契机。”

  平俗事物里蕴涵着诗性

  在博客文章《我要说的话》中,赵丽华说网上被恶搞的诗歌是2002年刚刚触网时期的即兴之作,当时是想卸掉诗歌众多承载、担负、所指、教益,让她变成完全凭直感的、有弹性的、随意的、轻盈的东西,想变个方式玩玩,或者说是“尝试”,而且她宁可走偏或走到岔路,也不会重复陈腐和八股的旧路。所以,当时只在网上随意贴了下就收起来,知道它们不成熟就没有发表出来,但是没有想到某网站专门挑出这几首出来做文章,有些诗还刻意丢掉几行,显得更不完整,因此遭网友批评在情理之中。

  不过,赵丽华表示,她会依然坚持以前的观点,认为那些人性的、客观的、本真的、有奇妙的好味道的、有汉语言的原初之美、有伸展自如的表现能力、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和翅膀的诗歌就是好诗。现在,很多诗歌在语感、语速、节奏、内在张力、容空间拓展、文字鲜活和想象力等方面比以前的现代诗歌有所发展。“好的诗歌不是概念化的,它不是粗暴地批评和呵斥我们,它只是尝试着去发现,去提示我们,或者叫醒我们,如果我们在约定俗成的现实面前已经感觉乏味和迟钝的话,它帮我们找到平俗事物里所蕴涵的诗性。”

  赵丽华说,国内好诗人很多,写过好诗,他们是正在当下诗歌现场的诗人。“当然我也会拿我自己满意的诗歌出来,以供批评。但如果大家仍说,这样的诗歌我们不买账,那就不买账好了,反正诗歌从来都是少数人的事业。人人皆诗倒不正常了。

  好诗不是“圈里互吹捧”

  其实,网友争论焦点是赵丽华的“废话诗”到底是不是诗,是不是评论者所吹捧的那样好?网友“无敌白菜皮皮皮”表示一些人对赵丽华的诗说三道四是出于嫉妒。“要看到新诗不同于古诗的独特魅力与风格,不要用旧的眼光和思维看新问题,赵丽华的诗有着激情、愫怀,能根据环境改变,由心的深处自然而然的萌发出诗意,这种诗意是不能模仿的。”

  而网友“飞来的”则表示,是否是诗不能自己说了算,虽然白话可以入诗,但条件就是要有绝大多数人能产生共鸣的艺术感染力在其中。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诗不是人人能写,“如果‘人性的、客观的、本真的、有奇妙的好味道的、有汉语言的原初之美、有伸展自如的表现能力、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和翅膀的诗歌我认为就是好诗’仅此就能认为是好诗的话,那乡间一个老农说的话加几个回车,也就是诗了。”

  对此,网易网友58.82.40.*深表赞同。他说,诗歌好坏不是由几个所谓专家学者评出来的,要明白诗歌与科学的差异性,诗歌的思想的一种表现方式是主观创作的东西,不是客观科学的,应交给大众评审,古时候作诗的人很多,流传下来的有多少?一些圈子里的人想脱离大众去评论诗歌,只能说这叫做“圈子里互相吹捧”。

  口语写作让诗更贴生活

  既然诗是好诗,那么试问:网友们不懂欣赏的诗歌,全世界的人不懂欣赏的诗,她的诗意义何在?网友“霍飞”表示,赵丽华的诗的创作手法其实有根可循,最高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时兴的“口语写作”,并且在中国诗歌史中曾经产生过类似的尝试用“口语”进行诗歌创作的理论和观点。例如:清末倡导“诗界革命”的黄遵宪就提出“我手写我口”,把大量方言俗语入诗,并汲取客家民歌中的精华;五四时期,胡适的“新诗革命”也是以使用白话写诗作为突破口。但是,诗歌口语化不能等同于赤裸裸的日常用语,是被提炼后进入文学创作的语言。令人悲哀的是,现在很多创作者没有意识到,包括一些著名诗人或评论家,都认为诗的门槛因为“口语写作”的出现而降低,结果给许多人增添盲目的自信,于是大量装腔作势、拐弯抹角的“伪诗歌”出现,口语写作导致泛诗歌论,从而把诗与非诗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此,“霍飞”说,“口语写作”让当代诗歌更贴近日常生活和个体生命,大量本真、鲜活、充溢生气的口语进入诗歌,为诗歌发展提供新鲜的血液,丰富当代诗歌的语言。不过,对于无遮蔽和装饰的口语的使用并非意味着诗歌写作难度降低,“口语写作”反而对创作者在诗意营造、内在技艺、语感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诗歌理论、诗歌流派、诗歌的写作方式永远都是抽象的,只有诗歌本身是一个具体的个性的事物,无论是口语写作还是其他,最终我们都要到诗歌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