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大众:从余秋雨到易中天

这段时间,耳目之间灌满了“易中天”三个字。
以每周两讲的频率在央视“百家讲坛”品了半年“三国”,据说已与“超女”一样有了叫作“意粉”或“乙醚”的忠实听众。随后,一家出版社以首印55万册、版税14%的“超级高价”在拍卖中抢下其图书出版权,轰动一时。

眼下,这本《品三国》(上)上市,其他数本旧作也隆重重出,易中天成了媒体们追逐的焦点,专栏、访谈、演讲,活动多多,“口水仗”也不少。

忽然觉得有趣。已有媒体将易中天与余秋雨并称为人文学者中的“学术明星”。但恐怕余秋雨先生未必愿意接受这样的并称。一则,余秋雨的成名,是先在文艺美学的学术领域,后在《文化苦旅》,至于上电视开讲和充任评委,已是名扬天下之后繁忙日程表中的一小项而已;二则,自走出书斋较多介入“大文化”乃至具体文化建设活动以来,凡10余年,余秋雨先生几乎是一面频频“出镜”一面不时挨骂,其“旅”也乐,心情却难免挟“苦”带涩,哪里比得上前者的一举走红?学术圈里偶然有人嘟哝了两句,批评“易品三国”的不学术或庸俗化,也被“意粉”和媒体高调回击,一言以蔽之曰:“酸葡萄心理。”闻者,当即掩面闭嘴。最近的一次,看见某家电视专访,记者追问其校方、同事对他忙于上电视、出书的看法以及是否会影响其作为教授、博导的工作时,易中天先生就敢于说:我和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上好课就乘车回家。博导么,反正也快退休了……其成功者的桀骜和理直气壮,远胜于愤愤“封笔”的余秋雨。

从余秋雨到易中天,其实正好是近10多年间,随着电视和网络媒体的渐显强势,中国的知识分子精神与整个社会价值观念上,从“媚雅”即追求精英文化,逐渐走向了“媚俗”即张扬草根需求、顺从大众品位的过程。

“媚俗”之说,出自小说家昆德拉。10多年前,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小说名字译得半通不通,没人敢挑毛病,还成了有文化、有思想的符号,因为整个社会都在追求着思想的深度和锐利。

中国知识分子一向有“躲进小楼成一统”、象牙塔里钻学问的传统,有教授投身受众极大的电视媒体,从事文化普及,做说书人,是应予鼓励的好事。然而,眼下大众文化泛娱乐化大行其道,以及媒体业出于功利之心大肆爆炒的做法,都令易中天之类面临着极大的危机与挑战:倚靠着学术背景的历史,毕竟不是电视剧,“卖点”与噱头有限,更不宜将“正说”与“戏说”混搭。对大众趣味的顺应,如何不落入庸俗化的窠臼,是对学者功底的考验。然而,除非少数大家,以绝大多数人的学术和人格积淀,谁经得起这般爆炒的?

“酱缸文化之父”柏杨宣布封笔

继去年“疯狂红颜”系列、《中国人史纲》在内地出版之后,今年柏杨(blog)的作品在内地涌现的迅猛势头只能用“井喷”来形容:“传统大反思”系列、“文明大整合”系列、《帝王之死》、《皇后之死》……而最近中信出版社推出的《柏杨品三国》,因为与此前《易中天(blog)品三国》“撞车”而格外引人注目。加上即将出版的《柏杨曰》、年底出齐的九辑36本《柏杨版资治通鉴》,以及即将首次在大陆出版的《中国历史年表》、《中国历代帝王皇后亲王公主世系录》,今年柏杨总共有40余本著作登陆内地图书市场!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内地出版界惊呼“2006年是柏杨年”的时刻,海峡那边,86岁高龄的“酱缸文化之父”日前宣布因身体原因“封笔”。这也意味着下月初海南出版社出版的《柏杨曰》大陆新版序将是柏杨最后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为此,记者就柏杨先生近况、《柏杨品三国》出版缘由以及为何“封笔”等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柏杨夫人张香华(blog)女士。采访过程中,柏杨先生曾经想与记者通话,可惜他的听力已不如从前,记者在电话这头无论如何高声喊叫,电话那头只是反复传来他“喂、喂、对不起,我听不清……”的声音。

昝爱宗:记者职业化与新闻自由

新闻记者的职业化进程:

中国必须走新闻自由之路

昝爱宗

 

 

 目前,非常混乱的中国新闻界,必须走法治的道路,也就是走新闻自由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其健康、正常地行使自身的舆论监督功能,才能代表公共舆论,代表独立于权力之外的大众立场。

新闻界人士所要实现的价值就是获得正义,就是指光明正大,获得广泛的民意基础,要透明实在,要“铁肩担道义”,相信自己是站在历史与现实与未来都贯穿的一条线上,经得起历史与未来的考验。

新闻记者是非常有至上荣誉的神圣职业,就要有严格的职业道德守则,不能象一个家族一样实行“宗法”和真相封锁的“地方保护主义”,实行“自扫门前雪”,实行“绝对的利己主义”,这样下去,新闻记者也会做坏新闻,新闻也不会名副其实,新闻界就成了一些偷漏税的商业企业一样坏了名声,失去正义的力量,毁灭了自身的价值。

今天的中国的转型时期,给新闻界带来了向纵深发展的良机,独立而勇敢地进行舆论监督成为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的新闻界在走向法制化的同时面临着重重困难:新闻“权力”的异化,正义与良知被遗弃,假新闻泛滥,有偿新闻屡禁不止,名记者成为稀有物种,新闻官司倍增……我们的新闻业怎样才能健康发展?

曾创下普利策新闻奖的约瑟夫·普利策如是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在现代民主自由和经济发达国家,新闻监督已成为一种谁也无法漠视、谁也不敢小看的代表公众利益的监督力量。于是,在西方国家有“第四种权力”(除立法、司法、行政之外)之说。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新闻监督起到的作用还很有限,发挥的能量也比较微弱。所以,我们必须面对的是,我们的新闻记者怎样才能“铁肩担道义、棘手著文章”?怎样才能按照普利策所说“及时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报”?

现在记者的形象坏极了

    从职能部门年年下发严禁有偿新闻紧急通知和查处假新闻的情况看,中国的记者活得相当滋润,似乎一个个都是有权有势的,而且似乎一个个都很有钱,所以我称之为“势利记者”。在中国当记者我认为很容易,只要会做宣传就可以了,宣传就是报道——以宣传为目的,以报道的形式进一步做好这个工作就可以了。有的大学毕业生甚至一分配到报社工作,就可言称自己是记者了。有的工作性质是发行的、广告的,却在工作证上写明“记者”身份。有了记者身份,确实便于工作开展。有的关系“铁”的大学毕业生一上班还没转正就发给国家新闻出版署记者证核发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正式记者证(据称有规定上岗一年后才能正式定职)。按一般程序来说,大学毕业进入新闻单位,从事的是报刊广播电视采编工作,就能得到这个身份的证明。可是那些没有从事新闻采编的人员要想得到“记者证”当门面,或当敲门砖,或交通不便时使用,似乎也很容易,通过有用的关系,拿到记者证就可以当不写稿的“记者”了。在买东西时,可以是打着记者牌号的消费者,若碰到吃亏或侵权时就可以亮出记者证索回面子。有某消费者买到假货要求索赔,不是有家商场负责人这样大言不惭说:如果你是记者,好,当即退货;如果你是消费者,对不起,活该你倒霉。敢情,消费者不是消费者,记者更不是消费者,即使消费了也不算,真有意思,拿消费者权益不当回事。“活该”这个词用得好,直接针对的是代表纳税人意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经常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记者这时感到了什么叫权力,什么叫做法,什么叫权大于法。我常想,如果我是在场的记者,我该怎么办?大不了也是掏出记者证晃一晃,以后的事就是不了了之,如佛家对联“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事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所述,本“不了”的也“了”了,“非法”的居然“法也”。这时,你若不干,人家已给你足够面子,在你面前当孙子,因为你是记者,他们也会让你感动,再不然就请你吃饭,人前人后拥着,甚至还请来了你平时十分敬畏的自己所在报社领导,你还坚持什么,领导都没站直,就趴下了,还怕你个“王八羔子”(背后的骂人话),谁不知道中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国度,前车之鉴还少吗?乖乖地当大爷,喝酒,酒不醉人人自醉,讲什么原则,原则都进了肚子当酒喝了。

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记者证确实不怎么值钱了,有时连自己的身份也证明不了,邮局送来稿费汇款单,凭记者证去领取,对不起,不行,你必须拿身份证,“记者证”证明不了你的身份,那么什么是身份、什么是身份证呢?应该是证明你身份的有效证件,你的身份是记者,你拿的是国家专业行政机关——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的记者证,却在领取汇款单时失效了,尽管你可以曝光,但邮局也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它说了不算,那么谁说了算呢?毕竟舆论不是执法机关,所以你拿记者证领不来稿费只能怨自己。现在我国还没出台《记者法》(尽管有法官法、警官法等第),更没有主张新闻自由的《新闻法》,这样的事怎么能打赢官司呢?连“拭目以待”我们也没有资格和条件说出口。“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只能如此而已。我知道,记者要做的事情很多,他最起码的是报道新闻事件,而不是歌功颂德,粉饰太平我认为有句话不能不说,就是要当记者,先学会做人做人的原则都没有,更谈不上人文关怀、人道精神、平民意识和道德情操了,记得在一次国内外记者交流会上,美国《时代周刊》驻京记者吉米在接受提问,当听到“在中国,记者是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国家干部,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所以收入很低,请问在西方发达国家,职业化的记者是不是收入很高?”时,吉米笑了,他说他若为了钱就不当记者了,而是应该去做生意,专职赚钱,他把“记者”这一神圣使命当作职业化的事业来做,而且引以自豪,很有成就感。记者追求和实现的新闻自由,就是在法律尤其是宪法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别人无权干涉。记者是创造性的自由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中外之分,有的只是有没有尽职尽责,有没有保持自己的独立意识,有没有坚持正义和为真理献身的实事求是精神?如果你自己假想出一些对手、敌人来,进一步编假造假,为迎合金钱、权势和某些专制邪恶,甚至不惜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掩盖真相,说假话,那就是自己给自己设置的障碍,从时间和职业化的角度来说,这是自己伤害自己,这是自己葬送自己的记者前途。

势利记者批判

    曾以撰写《现代化的陷阱》一书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何清涟女士说,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着棋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而社会监督机制的两大支柱之一就是舆论监督,实现法治的第一步也就是舆论公开。但这并不是说任何条件下放开舆论就有效,因为一旦目前已现雏形的“黑白合流”现象发展到可以用黑社会势力干预舆论——这已有记者受黑社会势力枪击,官员们买凶杀政敌等事例为证——恐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难于上青天。

中国的记者是权势记者的多,势利记者的多,不够“简洁明亮”的少说废话的记者少。在西方,记者掌握着继立法、行政、司法之后的第四种权力,即舆论监督权,是这种权力透明了前三种权力,互为监督和制约,使他们更加明白自己的职能和受到的制约。只有相互制约,才能保证权力不会滥用,更保证权力得到有效行使。在中国,记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可以监督政府、司法,在宪法精神指引下,可以监督全体执政党党员、全体公民和法律保障可以监督的所有实体,机构。记者权力的行使,标志着民主、进步和现代化有了保障。在这样的社会中,当记者比总统的职位还至高无上,社会与民间的权力大得多,因此记者是使命感,是责任心的具体执行的体验,没有记者的权力,就好象没有窗户的房屋是死气沉沉的,不透明,空气不流动,没有生机与活力,是不能长期存在的。记者不能没有力量,正如社会民间和时代不能没有一丝声音似的。

我们也要真正的无冕之王

    “无冕之王”之词是由西方新闻界传出的,在我们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制社会主义国家里,新闻记者是不能被称为“无冕之王”的。在由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报刊月报》曾披露重庆一记协秘书长的文章介绍,无论是在40年代的延安,或是49年以后的新政权,对当时的新闻工作者来说,从理论到实践上都是应该解决了的问题。他承认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把我们的记者称作“无冕之王”破、颇为流行,有人自我恭维,有人甚至把舆论监督和“无冕之王”牵扯到一起。他把这归于不了解西方“无冕之王”一词的来龙去脉,往往人云亦云。为此彭先生负责任地介绍了新情况:49年以来,我们的新闻从业人员达50万人,而其中从新闻院校毕业的不足十分之一,对标榜“新闻自由”至上的“人民记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为读者服务,为看报人服务”理念缺乏深刻的了解。

据说“无冕之王”这个词来源于19世纪的英国。当时人们认为女王是“有冕之王”。王室继承人到了成年之际,要举行加冕典礼,然后登上王位宝座。享有英国舆论权威声誉的《泰晤士报》前后有三大主笔,这三大主笔辞职后,都被内阁吸收为阁员,成为地位很高的大臣,故被人称为“无冕之王”。后来这个称呼就泛指西方的新闻记者了。我们国家的政府既然认为市场经济不分姓社姓资,就没有必要敏感西方的“无冕之王”的舆论监督权利。资本主义用不好,社会主义也不会用好,所以东西方的差距在缩小,这是有目共睹的。我们承认落后不敌视发达要进步得多。在西方资产阶级新闻理论中,不仅有我们缺少的“无冕之王论”,还有“第四阶级论”、“第四种力量论”。都认为新闻记者是特殊工作者。“第四阶级论”来源于英国议会。在18世纪的英国,新闻记者可以在议会旁听发言和辩论。1772年,英国议会举行会议时,政治家爱德蒙克。巴特指出:“议会中有三个阶级(贵族、僧侣、资产者),但是,在记者席中坐着一个第四阶级。他比那三个都重要。”爱德蒙克的“第四阶段论”,后来就被广泛应用以说明记者的特殊地位。至于西方的“第四种力量论”指得也是新闻记者。西方新闻理论界认为,在社会政治力量中,除了政府、立法、司法外,新闻记者是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是一种可以和政府、立法、司法独立平行的第四种力量。只是,有的新闻媒介把独立、公正喊得震天响,却是依附于大财团和大集团的。美国著名的摩根财团就插手新闻事业控制报纸,直接办报,兼并报纸,《纽约时报》《时代》周刊都是它参与的典型。美国现代报业三巨头之一的威廉。伦道夫。赫斯特出身于一个矿业主家庭,靠雄厚和家产控制报业,收买了《纽约日报》等。他们当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吹鼓手。在拥护资本主义制度这方面,在宣传只有资本主义才是自由世界这方面,他们的舆论是一律的。事实上,我们已经承认资本主义是先进与发达的,抛开姓社姓资的争论,我们发现:相互监督与相互竞争才是新闻媒介发挥作用的真正到位。虽然西方一些媒体是不同财团和不同政治集团的代言人,但他们互相制约。有些媒体可能与政府某些当政者有矛盾或别的目的,如克林顿绯闻案,揭发打喳喳政治集团的隐私,甚至对不同党派不同派系的现任总统或国会议长谩骂一番,直至把对立集团当政者搞下去,但这些报纸和广播电视不敢对自己集团的大老板的利益不敢触动,否则主编主笔就会受牵连。“无冕之王”只是现在进行式,不存在某些人所描绘的“虚伪的无冕之王”、“是某些金融垄断资本的奴婢,某些政治集团的奴婢。”

我们追求新闻自由的记者是不是无冕之王呢?可按照专制背景下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所宣称的却是“我们的记者是党的新闻工作者”,但随着人们对新闻自由的要求,中共若不实行党政分开,不实行政企分开,就是死路一条,就无法真正依法治国。由于按新闻自由宗旨,我们的记者与西方的记者在手段上目前还有很多的差距,还不能称为中国的“无冕之王”。我们的记者应该向西方记者学习,坚持新闻自由,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不为势利所左右,不怕外来的压力,能及时地、真实地、客观地翻印事物本来面目,弘扬正气,诛伐邪恶,敢于支持公共利益,不偏不倚,认真监督,当真正的称职的中国的“无冕之王”。

当然,中国没有无冕之王,在新闻事件发生地什么事能会发生,在内地某县有一税务局副局长的儿子打死人了,死者家属四处上访、告状,他们找到某地的代表某政治集团行使舆论监督大权的中央电视台名栏目“焦点访谈”进行舆论监督,可等记者前去采访、核实——后来不了了之,县上是人说,这人挺自豪地说,当事的税务局副局长根本就没让监督的记者进县城事情就摆平了,那狗日的记者收了10万雪花银就回去了,而摆平整个事情的副局长花了30万雪花银——不知都是谁的钱?公或私?有否来路不明?反正我极其恨的是那记者没有良知,没有良心,更谈不上丁点恻隐之心。多么可怕呀,令人恐惧,假如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又能如何呢?我不仅恐惧那副局长,更恐惧那出卖良知和良心的狗日的记者。新闻界一旦与权力合作,接受那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安排,就让我们感到“无法无天”了。

当中国专制的新闻界里那些势利之徒搞新闻产业化,搞一切向钱看的行业歪风,严重的沦落到见利忘义、见钱眼开,把广告做得与新闻一样,使有偿新闻年年下文件制止,年年屡禁不止,有的编辑出卖版面,自称收碎银子;有的记者和广告员合二为一,记者采访时拉广告,广告员拉广告时拿着记者证,记者成了广告员,广告员成了专拉广告的记者。这些记者满天飞,依仗特殊体制下的所谓的“无冕之王”的特殊地位,拉广告派,搞收入,个人得利。至于那些以拉广告为首要任务的各地各类报刊记者站、通联站,星罗棋布,比比皆是。还有的靠礼品和纪念品开路,不少被国外新闻界嗤之以鼻的新闻发布会,却在阳光下不避人耳目地对记者发“红包”、礼品,有福的记者可以又吃又包又拿。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我们一些报刊内部新闻纪律涣散,职业道德败坏。据揭发,有一刊物曾以数百元的价格和数十万元的广告指标,出卖一个记者证,还有一个报社在大企业内部设办事处和记者站,甚至部长处长也挂上了兼职“记者”的桂冠。这一切,真正的无冕之王们可不要凑这个热闹,因为好新闻、揭黑新闻总在腐败的权力场发生。

早先,像邵飘萍、邹韬奋、范长江这些优秀的国民党执政时期成长起来的记者、报人,他们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比如1946年,范长江到了当时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曾经在华中新闻专科学校作了一次《论人民的报纸》的讲座。其中有这么一段:“我们的报纸,是否因为不受检查,就无法无天,老子天下第一,无冕之王,铁鞭在手呢?是不是什么都不管,什么稿子都登呢?我们是自觉地选择。我们在无检查中办报,要比有检查中办报责任心大得多。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报纸,要对人民负责,随时随地看稿件是不是符合人民的利益。”所以到了今天,共产党执政倒不如国民党执政有新闻自由了,我们没必要自欺欺人,我们要告别势利记者,我们也要求真正的“新闻自由”,当真正的“无冕之王”,我们也要有自己的神圣的新闻事业,为推动中国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而努力。

首发民主中国

杨宽兴:一个“反革命分子”在冬天孤独死去……

2002年冬,

一个“反革命分子”孤独地死去……

杨宽兴

 

 在他辞世的时候,我没能回去向他做最后的道别。初冬的深夜里,遥遥对着家乡的方向,无言地点了三柱香,为这个坎坷一生的悲剧老人送行。

中国民俗中没有圣诞老人这样的角色,但在每个孩子的童年记忆中,却往往又有自己的“圣诞老人”,无疑,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他就扮演了这样一个宽厚、奇妙、博大和富有的形象。我总是盼望着他来,只要他来,总意味糖果、鞭炮、点心,水果或玩具,他从来不会让我的等待落空,因此,对生活在仅能填饱肚皮状态的我来说,每次看到他都是快乐的节日。

而他的口音也不属于我们家乡的方言,我想,那应该是东北嫩江多年的劳改生活留给他的印记。他的嗓音是极具磁性的,这样的嗓音,无论对孩子还是女人,都是通向幻想世界的一把钥匙;他又是高大英俊的,尽管我对他的记忆开始于他的六十岁之后,但可以肯定地说,把他放在任何年龄段上,他都会是同龄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也许这正是他人生悲剧的根源之一。

在我的世界观形成之后,对他一生的经历,我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是我奶奶的兄弟,是我父亲的舅舅,通过他给我的讲述,通过与年长者的交谈,他的一生逐渐清晰地展现在我眼前。

他的父亲,一个家道败落的农民,为了生计,只身去闯关东,惨死在土匪的枪下,他是在母亲的独自抚育下长大的,但与周围同伴不同的是,在封闭的农业社会里,他对种地却没什么兴趣,他从小头脑聪明,口才好,几乎是通过自学,培养了基本的读写能力。在20世纪初期的沂蒙山区,这些素质使他具备了一个成功的小行脚商所需要的条件。而健康高大的身体,又使他可以不知疲倦地奔波于崎岖的山路。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他成了一个虽不富裕,但家境殷实的小商人。我们家乡是所谓的“革命老区”,他所在刘官庄村,1946年就开始了土改,当时,他家七口人,有十七亩地,九间房,被土改队划为中农。

作为一个游走四方又识文解字的乡村青年,他能够大致判断出社会的发展趋势,共产党在沂蒙山区的宣传工作不会不对他产生影响,另外,作为一个注重商业而不喜种田的人,他很积极地参与“献地”和“倒租”,为此受到土改队的表扬。

“献地”就是把自己的土地,无偿地捐献给中共政权或少地无地的村民,当时,中共的土地政策是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动员中农献地。他,我的舅老爷——王东勤——献出了家里最好的四亩地,其中二亩半给村妇救会,一亩半给贫农王六。可当时的粮食亩产量较低,剩余的十三亩薄地支撑七口人的生活有点紧张,村委主动将村里南岭上的二亩半比较贫瘠的土地分给他,作为补助。

“倒租”也是土改时的一种财产重新分配政策。1943年,他因为四处跑买卖,家里又缺少男劳力,地种不过来,就出租给本村地主王东维的长工张兆忠四亩,商定收粮后各分五成。到了土改的时候,中共政权规定出租者应收产量的37.5%,承租者应留产量的62.5%,出租者多收的部分,应一律倒给承租者,这就是“倒租”政策的含义。按照这一规定,他应该把每年多收的12.5%倒给张兆忠。可是,粮食已经吃掉了,怎么倒呢?经过与张兆忠的协商,他就把张兆忠租种的四亩地给张兆忠,抵了粮食。

但时局在不停地变化,1947年,国民党反攻回来,地主富农趁机“复辟倒算”,有些胆小而又分得了地产的人,为了避免麻烦缠身,主动把地退还给地主富农,社会变化中的小人物,着实无奈。这种情况下,张兆忠、王六和妇救会负责人要求把地退给我舅老爷,可他坚决不要。

当时是1947年的秋天,他与本村村民王衍海在王衍路的染坊小北屋给王衍路干活,国民党委任的保长王焕义也在那里玩。这时张兆忠去找他,要求退地,他说:“我不要”,本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虽然他是个小商人,却仍在耕种土地,作为农民,他的全家依然要靠土地为生,因此,按照我的理解,除了不爱做农活的性格之外,他的拒绝,应该也是意识到在新的社会变化面前,多余的土地已经成了灾祸之源,在这一点上,他是有先见之明的。就在他与张兆忠相互推让的时候,“伪保长”王焕义说:“你们都不种,我种。”他回答说:“我已经倒出去的地了,谁种我也不管。”张兆忠也说:“保长你愿意种就种吧。”于是王焕义就把四亩地种上了小麦,1948年收割后,王焕义和张兆忠平分了粮食。直到共产党再次打回来,来一次“反攻倒算的倒算”,土地又重新归了张兆忠。

1947年秋,王六也找到他,说:“你的一亩半地我不种了,你再种吧。”他说我也不种。于是这一亩半地,在1947年就撂荒了,他和王六谁也不愿要。1948年,共产党回来。王六才放心地把地里撒上了种子。

而献给村妇救会的一亩半地,在1947年春被妇救会种上了棉花,秋天收了棉花后,放在妇女干部胡金华、王贵兰家里,这时国民党回来了,她们怕得不得了,多次要我舅老爷去挑棉花,他都不去,于是“伪保长”王焕兹就把棉花卖钱花了。

共产党打回来后,政策又变了,1948年,开始“归还中农利益”。他看到共产党已成气候,再加上土地本来就是他的,于是,在村委决定把他在1946年献给妇委会的二亩半地归还给他的时候,他就继续耕种了,再说,在那种情况下,谁敢不听共产党的话呢?让你种,就得种,不种也不行。这时中共就开始了丈量土地运动,对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普遍丈量,明确权属。在丈量到他倒给张兆忠的那四亩地时,发现实际是四亩三分。于是,村委会负责人当着他和张兆忠的面,把多倒的四亩地又划了回来,而这时的张兆忠是村长。

另外,村北头有他的五亩地,与村民王衍周的四亩地相邻,已耕种多年,丈量时发现王衍周的四亩地成了四亩九分,而他的五亩成了四亩一分,也就是说,多年来,王衍周逐步侵占了他九分地,共产党主持公道,把这被侵占的九分地归还于他,并决定王衍周赔偿他五百斤小麦,作为多年来的粮食损失补偿。

这些并不复杂的土地和财产转移,在一个急剧变迁的时代面前,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而站在共产党的角度来看,我的舅老爷王东勤,绝对是一个安分守己,乃至于可以算是一个积极分子,于是当时的村委就吸收他参与一些工作,因为他有文化。

中共建国之后,他继续做着小商贩,并在家门口开起了小杂货店,因为有多年经商的经验,加上刘官庄又是个大村,生意足以维持家中的花销,但他的性格,用老人们的话来说,“太直了”。他不懂得去讨好党支部和村委的干部,外号“八步大王”的村支书屡屡向他索要财物,都被他委婉地拒绝,就连人家要到他家里喝酒的要求,他也多数加以拒绝。这还得了!干部们开始整他了。

当时他与妻子的关系不好,却与村里的乔宋氏存有私情,当宋氏假装出门碾米而拐进他的家门时,他们的关系被揭破了,我没有细问,但可以想象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被捉奸在床吧。据此,县公安局在1953年对他实施了“管制二年”的惩罚。

奸情是他一生中很不光彩的一页,但也是他唯一的污点。为此,他付出了个人的自由和名誉,即使在严格实施禁欲的年代,我想他也已经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可事情并不算完。人和人之间的斗争遵循一个逻辑,对某些大权在握的人来说,要么不整,整就要把人整到再也爬不起来,否则,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做官的会觉得不舒服。在他的管制期满之后,新的运动开始了,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不搞运动的日子实在少得可怜,而运动就是整人的良机。这一次是搞合作化运动,县合作化工作组进驻刘官庄村,工作组组长黄加印在村干部的唆使下,先是把他的中农成分改为地主,既而用“复辟张兆忠等人土地八亩”、“奸污妇女”等罪名,将他逮捕判刑。

1956年2月9日,县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王东勤七年有期徒刑,但1956年11月27日,因为意识到“判刑过重”,县法院撤消原判,改判刑期为一年。但这时的他,已经被送到东北的嫩北农场劳动,对县法院的改判一事,一无所知,而荒唐岁月里的荒唐事更是不足为奇的,这个被判处一年刑期的人,足足在嫩北农场服满了七年苦役!

同样残酷的是,在成分被改为地主以后,他的家中住房被没收,留给他妻子和几个女儿的,只最破旧的三间草房,而被没收的六间住房,不久就分给了贫下中农居住。这个家庭于是也就毁了。

服满七年刑期的他,回家一看是这个样子,感觉在村里已抬不起头,加上女儿也陆续出嫁,于是打点行装,重新回了嫩北农场留场劳动,直到1969年珍宝岛战役爆发,东北边境疏散人口,才回到村里以务农为生。

我很奇怪他为什么没有趁着胡耀邦上台之初拨乱反正的机会向有关部门申诉,在我对他的案情有了解之后,我想,即使在中共政治斗争最残酷的年代,他也构不成“反革命罪”,也许,失去人格的生活和危险重重的七年已经使他麻木了,他说过,那是“冒着生命危险度过的七年”,谁也没有问过他这七年中的具体经历,因为不愿勾起他伤心的往事。

促使他申诉的是:一个在检察院工作的堂弟发现他的刑期本应是一年。这是1985年的事。

他开始找人,开始给各级主管部门写信,但当时的地区法院院长答复说:“是错案,而不是冤案。”而蒙阴县人民法院在1986年10月8日给他的通知书上是这样写的:

“王东勤:

       你因反革命一案,不服本院一九五六年蒙法刑字第86号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复审查明,原判认定你犯有反革命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畸重,本院已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以(56)蒙法邢改字第12号判决,改判你有期徒刑一年,此判决定性准确,量刑得当,予以维持,驳回申诉。   

  复审中发现,五六年蒙法刑字第86号判决书判处你有期徒刑七年,同年十一月,蒙法刑改字第12号判决书,改判你有期徒刑一年,而实际执行七年,鉴于上述情况,给予你生活补助费六百元。”——(《86蒙法刑申通字第14号》)

六年,六百元,这是在通货贬值的1986年!

我注意到,佘祥林的11年累计获赔70万元,如果每一次错误的关押都能得到类似标准的赔偿,对照王东勤的六年六百元,我们或许应该承认,中国的法治状况在改善。

除了这六百元,什么都没有改变,而这六百元还抵不上他四处上访的路费。房屋依旧被人占据,女儿陆续出嫁之后,孤苦的一个老头子住在破旧不堪的三间偏房里。在他的生命暮年,他对加在他头上的“反革命罪”,开始了反驳。

“第一,我是中农成分,没有复辟的前提。如果我是地主,为什么土改时不没收我的土地、财产、房屋?为什么还分给我二亩果实地?如果我是地主,我能献地吗?

第二,假如我是地主,也不存在复辟行为。因为:1,村妇救会的二亩半地,是1948年归还中农利益时村委会归还于我的;2,张兆忠、王六1947年在环境影响下要把地退还给我,我一分未要;3,张兆忠的三分地,王衍周的九分地,是他们多占我的,是村委会决定归还我的。这难道算是复辟吗?

1946年到1956年十年内,政府搞了十几次运动,从未涉及到我,从未提到我的成分问题,从未动过我的任何财产,为什么到了1956年,县合作化工作组却粗暴地把我改为地主成分,并以复辟为由,报法院判我七年刑、没收房屋六间?这是完全错误的,是毫无根据的。”

他四处上访,有山东省内的法律专家指出:“当时适用的法律应是惩治反革命条例,而王东勤所谓的反革命事实与惩治反革命条例对不上号”。“根据《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肃反审判总结的精神,王东勤很难定为反革命分子并加以判刑”。

在他申诉的时候,尽管当事人张六明、王衍贵、胡金华、王桂兰、王衍路、黄加印、王焕义等人均健在,而当时村子里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也大都知情,可是他的冤案申诉材料总是石沉大海,晚年的他,依旧在屈辱与贫困中度日。1987年,有法律专家告诉他,如果在省里或县里,有领导替他说一句话,象他这样的冤案,就可以得到平反。可是,贫贱如他,有怎么能攀上官员的关系。而就在这一年,我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山东大学,读的又是“毕业就能做官”的专业,这重新燃起了他的希望。

惭愧的是,1989年的学潮改变了我的命运,我也成了一个“反革命分子”,自然不会再有做官的机会,自然不可能帮他找人说话,于是他彻底沉默了,不再申诉。

他没有儿子,妻子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去世,女儿出嫁之后,他一个人生活在三间越来越破旧的房子里,我每次走进去,总要半天才能适应昏暗的光线。但因为常年奔波在外,我越来越少有去看望他的机会,有时会托父亲带点钱给他,可是,粗疏如我,竟从未想到买点礼物给他,在他去世的那个夜晚,往事涌上心头,想起童年时的那个“圣诞老人”,我悔恨交加。而在1995年之后,作为一个深知中国政治残酷性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我本应与这位“历史反革命分子”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可这时,他的听力已经不行了。

他去世的时候,没有人在他身边,第二天早晨,当他的外甥媳妇送饭给他的时候,发现他安详地仰卧在床上,与往常无异,只是再也听不见别人的呼唤。除了耳聋,他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他的从容的离去,也许是上天对他坎坷一生的补偿吧。

晚年他不再散发他的申诉材料,也许,六四的枪声,尤其是我的经历,使他彻底绝望了,他几乎不再对人谈论他的历史,就象乡村里每个瘦弱贫困的老年人一样,能在冬天里躺在石板上晒晒太阳,能在晚饭时有一口酒喝,就成了他最大的享受。

除了亲人,没有谁在意他的辞世,没有谁知道这样一个顶着“反革命”的帽子去世的人曾经如何挣扎在死亡的边缘,我知道,从1956年到1963年,经历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粮食最匮乏的时期,我看过一些“右派”对当时艰难到几近恐怖的生活描述,身处嫩北农场的他,是如何存活下来的呢?

 在这样一个略通文字的老人的文字申诉中,留有“失去人格”、“生命危险”、“心灵创伤”等词汇,在亲身经历过一些政治迫害之后,即使他没有说出,我也能够想象这些文字背后的含义了。即使他依然活着,我也不会因为好奇而向他打听什么。

但我有责任以呈扩散状态的文字写下这个藉藉无名的“反革命分子”的冤屈!

首发民主中国

追寻毛的历史定位——写在《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中文版出版之际

张戎和夫婿哈利戴合着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在西方引起轰动之后,有朋友和读者向我打听,中文版几时出?去年六月,张戎来香港推销《MAO》时,我为她作了专访,引起更多人关心这本毛传的出版,希望早日读到中文版。

早在一九九三年三月,张戎来香港出席开放杂志六周年酒会时,我在欢迎词中就向与会者报告,「张戎将写毛泽东传」,并预祝她写作成功。岁月匆匆,转瞬竟是十二年过去。张戎终於成功地出版了毛传,而且有令人喜出望外之感。当我们知道毛传中文版在台湾出版遇到困难后,很多朋友表示关切,今年五月,我们发表张戎夫妇的声明,解释事变的原因,并相信中文版一定会与读者见面。

张戎考虑毛传在香港出版的可能性时,和我充分交换了意见,终於在六月双方达成协议,我们荣幸地获得授权出版中文版。但时间紧迫,我和同事们深感责任大,压力不小。香港的中文出版界在专业上向来重视台湾同业的发展,对於这样一本在国际上已经成名的着作,我们不敢有任何轻忽,期盼尽力做好。因为在香港要面对大量中国大陆游客,我们决定採用繁体字横排格式,在版面设计上也希望各方读者都能赏心悦目。

毛泽东去世已经三十年。毛泽东——在中国家喻户晓,有人当他菩萨一样地供奉,有人当他是个无害的偶像,官方则设定禁区,不准评论,不准批评,大量歌颂怀念的宣传依然通行无阻,因此,张戎说,「真实的毛泽东,还在云遮雾罩之中」。

追寻毛的历史定位,最重要的是提供论据。然而,在毛一生中涉及无数的事件与人物,其中是非真伪,全面而系统地加以澄清,又谈何容易。就像史达林的罪行那样,如果没有赫鲁雪夫的秘密报告,任何个人的努力,都会被共产党嘲笑为「蚍蜉撼大树」。实际上,在中国不乏有良知有勇气有智慧的求实之士,他们没有停止过挖掘的赏试。前年有人爆出毛一九五七年在上海一个会议上说,鲁迅在今天也得坐牢,就曾引起知识界相当大的震动,但是,也不过是一石击水而已。

张戎令人钦佩之处是,她写完《鸿:三代中国人的故事》,获得空前成功之后,按常理不必冒风险去「撼大树」,自找苦吃。她却义无反顾,认定了要去闯一闯这块禁区.因为她知道《鸿》的成功,给了她知名度和物质基础,可以有条件进行一场长达十二年的由两夫妻主打的静悄悄的战争,他们两走遍世界和中国,不放过任何与毛相关的人。从总统到翻译,从毛的亲戚到流亡的王明之子,从如山的文献资料到没人去过的档案馆,时间的追踪几乎涵盖整个二十世纪的变迁……为了寻找「鲜为人知的故事」。这是何等艰巨的工程,需要何等宏伟的气魄和毅力!台湾刘绍唐有「一人敌一国」之称,张戎夫妇则以毛传重塑历史,不愧为二人胜过十三亿.

张戎笔下的毛泽东,当然,不会令所有人都认同。争论是好事。美国有学者说布殊总统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可以被利用来支持他在全球推广民主的政策。语带嘲讽.是为一例。但是,美国人享受民主,与生俱来,天经地义,他们怎能完全明白那些世世代代在专制独裁下苟活的人们的感受?没有战争,没有动乱,没有天灾,统治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竟然造成非正常死亡七千万人!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全球军民死亡的总和。这样惊天的大悲剧怎样发生?意味着什么?我想,不说美国总统,任何人都可以、都应该加以利用、加以研究,去得出各自的结论。张戎就是这样的研究者,她的毛传的第一句话,就是指出中国人的这种悲剧命运.

台湾民众有幸躲过了毛泽东的统治,而且经过不屈不挠的奋斗,建立了在不断完善中的民主体制,找回自己的尊严。相信台湾读者可以从张戎描述的故事中,看到大陆人的过去,看到和台湾相关的一些历史渊源,分享张戎的经验。

2002年9月5日  香港

(金钟﹕开放杂志总编辑  原载自由时报)

李少民:中国大学能否抵御腐败

最近丘成桐教授批评北大在引进海外人才上造假,在学术界引起很大震动,不仅北大高调反击,而且一些海外学者也质疑丘教授的批评。由于无法看到数据,因而也没有资格评论谁对谁错。但是至少丘教授直来直去,指名道姓。而北大的响应,如「不负责……歪曲事实,严重侵害了广大海归学者和北京大学的声誉」等等,很像文革中的大批判语言,不必讨论。倒是一些学者对丘教授的批评质疑,有必要说几句。有几位教授用真名对丘教授批评,直来直去,有可信度。但还有些人不愿露真名,而对丘教授作详细的批评,其中更有自称「美国某著名高校终身教授」、「丘成桐教授多年的朋友」,但却不具名。丘教授又不是黑手党,然而这些人连名字都不敢露,不知怕什么?只能说这种批评不负责任,没有可信度。

北大是我的母校,没有人会希望母校的质量和声望越来越低。作为北大的毕业生,我以北大自豪。看到有人批评北大学术腐败,当然希望不是真的。但这也仅仅是个愿望。中国老百姓和媒体对学术腐败的批评很多,我自己在大学教书,又是研究商业环境的(包括研究腐败),所以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学术腐败问题比较关心,现在把我的一些想法与读者分享。

中国教育界腐败吗?

虽然对于中国教育腐败的报道很多,但数据十分缺乏。因为腐败是非法的,所以腐败行为都是秘密进行的,很难得到统计数据。我在这里只能找一些凤毛麟角的资料来评论。

大学中的腐败,最常见的就是教职员打着大学的牌子赚钱。我在前几年和北大的教师有所接触,听到的几乎都是到全国各地「办班儿」。不管办什么类型的「班儿」,只要有「北大」二字,就有人缴钱来上。

上网用「北大培训班」字符串在百度搜索,找到相关网页约六三六○○○篇,关键词五十条。下面是一些搜寻出来的关键词:

北大青鸟培训班 北大总裁班 北大红学班 北大研修班 北大元培实验班 北大青鸟启蒙班 北大附中元培班 北大附中实验班 北大金融班 北大营销班 北大房地产班 北大韩国留学预科班 北大西学班 北大培训 北大青鸟培训 北大青鸟软件培训 北大英语培训 北大青鸟计算器培训 大连北大青鸟培训 深圳北大青鸟培训 北大培训网 北大光华 培训 北大青鸟 accp培训 北大青鸟南京培训 北大日语培训 北大附中培训中心 武汉北大青鸟培训 北大定向就业培训 北大园丁计算机培训 北大市场营销培训 沈阳北大青鸟培训 北大青鸟上海培训

这是个简单搜索,六三六○○○网页中有许多与北大办班不相关的,五十条中有重复。尽管如此,搜索结果可以左证「北大办班儿多」的假说。我还找到以下一条新闻:

「北京大学七月底招收『在职彩票硕士』,学费十万元,开课一年没有开过一门专业课。八月初,北大『青春写作旅』鸣锣登场,写作班价格不菲,八天收费四千九百元,半天听课费也在一千元。原本计划招收一百名学员,结果只有二十人参加,举办方入不敷出,培训班结束后名利两空,钱没有圈到,『大师』的斯文也扫了地。」( 2006.8.23, www.thefirst.cn

如果北大的许多人把北大招牌当摇钱树,只顾拼命摇,这样下去,不是把北大的牌子砸了吗?是的。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北大的招牌老,全国的考生向往,高质量的生源帮助北大支撑,国家拨钱多。同时全国的多数大学的教授也都卖招牌、搞腐败(或甚于北大)。所以,只要北大能和它们保持同样的腐败(衰落)速率,就可以在中国教育界保持领先地位。

学术腐败的结果之一,就是学术水平提高慢,甚至下降。别的学科我不了解,就我所作的国际商学领域,中国的大学的学术研究还差的远。不久前,国际商业学会所在的密西根州立大学在全世界范围作了一项国际商业学者在国际商学五本顶尖期刊发表论文数量的调查。以在最近十年间在这五本期刊上发表了相当于两篇以上单一著者的论文为线,全世界有八九名学者入围,被称为「高产学者」。其中北美大学的学者占六十名,香港大学的学者五名,台湾大学的学者有一名入榜,中国大学的学者榜上无名。我所在的欧道明大学,是一座普通的州立大学,却有两名现任教授、一名前任教授、一名毕业博士上榜,占全球国际商学「高产学者」近百分之五。所以至少在我的领域里,欧道明这一在中国并不太知名的大学,比中国的大学做得好。当然,中国的大学起步晚。以其资源,进入「高产学者」行列可以做到,但是要能克服以下障碍。

中国学术水平提高慢的原因

中国学术水平提高慢,我想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的缺乏制衡的政治制度,这是腐败的根源。中国社会腐败,有目共睹,国际指针亦有记录,不必再论。我所要提出的是:在这一腐败的大环境下,大学是否可以保持一片净土,不腐败呢?

以我对腐败的研究所知,这是做不到的。一个社会腐败程度高或低,不是社会中个人的道德素质决定的。中国官场比丹麦官场腐败(注:国际指针显示丹麦官场最廉洁),不是中国官员天生就贪婪,而是中国的政治缺乏制衡、司法不独立公正。在这样的制度中,不腐败的官员不仅吃亏(收入少),而且会因妨碍他人腐败,被后者淘汰。同理,社会的腐败必将蔓延进大学,教授只好靠大学资源腐败,所谓「靠山吃山」也。美国高等教育和学术水平执世界之牛耳,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道德水平高,大多数学者以道德自律。如匿名审稿制度,如果道德水平底,人人去钻空子,这个制度就会垮掉。

中国大学和学者也认识到提高学术水平,必须在国际一流学刊上发表文章。但是为了达此目的,有可能不择手段。例如有些学校高薪雇佣国际上发表文章的高手(亦称「枪手」),专门帮助这些学校提高发表文章数量。我的一位美国同事,在管理学的一个一流学刊当编委,对如何发表文章有经验,就有好几所中国大学请他去。但他接到聘书,却大吃一惊,原来聘书规定在任期间不得离开,甚至不能回美国探亲。原因是以前请来的「枪手」,经常有受不了这里的环境提前离开的例子。他觉得不自由,没有接受聘书。

一些中国的学刊,为了提高引用指数,在接受一篇稿件时,提出附加条件,向作者提供一个该学刊曾经发表的相关文献的目录,要求作者在被接受的稿件中引用,以提高该学刊的引用率。

再如奖金制度。许多中国大学设立奖金,在甲级刊物发表文章,奖励若干元,乙级刊物奖金递减。我并不反对这一制度,但是我很怀疑这制度是否有利提高学术水平。很少的美国大学有此计件行赏的制度。

除了腐败,政治制度同时还对学术发展有其它影响。使美国学术水平高的两个制度,一是终身教授制,二是教授治校。在美国这样崇尚自由竞争的社会,各行各业的工作都没有铁饭碗,为何会给终身教职?最主要的理由,是让教授在思想和创作上有充分自由,学术才能发展。在一党专政的政体下,这无法做到。北大新闻教授焦国标因批评中宣部被解职就是例证。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大学也无法实行教授治校,而是党治校、行政治校。当然,一些学者会说,我做的与政治无关,所以我在中国有学术自由。这对许多专业的学者是可能的。但是有政治禁区,总是对学术发展不利,不定哪天你就误入你不知道的禁区,惹上麻烦。举个例子,就连我在香港出版的工商教科书,由北大再版时,都要把讨论政治制度的部分删掉。

中国学术水平提高慢的第二个原因,是中国商业机会太多。在学术领域,完成一个研究项目、写出论文,投寄、修改(若没有被直接拒绝的话),通常要花好几年。一篇研究论文经过五年、十年才出版并不稀奇。在中国,经济起飞,教授们——特别是和经济管理有关的教授们——有很多的机会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外出讲学、咨询顾问、担任董事,等等。做一小时培训,收入可观。而写一篇论文,需要辛苦好几年。相比之下,学术研究的「机会成本」太高了。

我并不反对学者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相反,我非常支持、羡慕中国同行有此机会。对商业管理学者来说,这种一手的经验非常珍贵。但是如果大部分时间花在这些赚钱的活动中,学术研究的时间自然受影响。

中国教育的前途

中国高等教育的前途如何?看看周边国家,可能有点启发。日本、韩国、台湾的学者,虽然训练一流(多是美国名牌大学毕业),但是竞争不够,有铁饭碗和论资排辈倾向,学术研究与其国力相比,相对落后。如日本韩国在国际商业学界没有入围的高产学者。香港独树一帜,引进美国式的竞争机制,加以高工资,鼓励学术研究,使香港的大学学术水平提高很快。中国似应学习香港。但是香港是世界最清廉的社会之一,学术腐败低得多,这一点中国囿于其政体又难于效法。

中国高校的新一代校长和院长们非常有雄心、非常努力地要把自己的大学办好的。仅举我比较熟悉和关注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为例,院里的骨干受过一流的训练,并且有十分清楚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步骤。我对光华的这些学者的努力和能力都是很敬佩的。我唯一担心的是中国的大环境。于是又回到主题:中国学术界能否抵御中国社会腐败这一大环境?

中国老百姓很能干。纵观全世界,凡是腐败的国家,经济增长缓慢,唯独中国不同。腐败虽然严重,但是似乎并没有影响经济增长(如果降低腐败程度,中国经济可能增长更快)。也许中国的教育界也与其它国家的经验不同,它能在腐败和赚钱的诱惑中不断提高学术水平,达到一流。想到这一逻辑上难于实现的目标,我非常佩服国内的同仁,如北大光华学者们的努力,并祝他们成功。

◆ (本文作者为美国欧道明大学(Old Dominion University )国际商学教授)

——《争鸣》杂志2006年9月号

茅于轼:我们到底交了多少税?

     今年上半年税收增加到两万亿元,增长的比例,像过去一样,比GDP的增长几乎加倍。这样长时间的、非正常的税收增长大家有什么感受?我猜想大多数人会说:没什么感觉。这似乎是一个好现象,大家交了更多的税,可是谁都没感觉—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征税机关的管理高明。

      城市的职工大多数都交过个人所得税。交这份税都觉得很心疼,自己交了多少税心里很清楚。但是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中只占一个很小的比例。拿2004年来讲,全年的个人所得税是1737亿元,而税收总收入是24165亿元。个人所得税只占税收总收入的7.2%。那么其余92.8%的税是谁在交呢?

      答案还是老百姓。不过大多数人并不明白自己在缴税。事实上任何一样消费,不管是在超级市场买东西,还是用电交电费,打电话交话费,里面统统都有税。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国外一般把价和税分开,居民花的钱里多少是价,多少是税,都很清楚。而在我国,有意无意地把价和税混在一起,所以大家搞不清自己交了多少税。党和政府的一切开支都是由大家所交的税款维持的,所以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话不是光说说而已,而是货真价实的。

      有人会问:除了个人所得税,其他的税是怎么交的呢?

      举例说,假定因为用电,我交了100元电费。这100元扣除17%的增值税,其余的83元成为电力公司的收入,用于支付各种成本,如开工资、买原料等。其中开工资这部分又变了别人的收入,又拿去交电费,超市买东西等等。他所交的电费又有17%成为政府的税收。如此循环不已。

      企业用来买原料的这部分开销也有一部分成为生产原料企业的工资。如此追究下去,所有的成本最后都归结为个人的收入,有的是以工资的形态、有的是以奖金或利润的形态存在。这就应了那句话“所有的价值都是劳动所创造的”。个人的收入最终都要消费掉,有的是当今的消费,有的是由储蓄转为将来的消费。

      这样看来,我们个人到底交了多少税是很难说得清的,除非能够把每个人的每一项消费都加以跟踪—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从总体来看,税收是和全国人民所生产的价值总量有关,也就是和国内生产总值有关。目前国内生产总值中有20%的价值被政府征税征走了,剩下的才是我们的可支配收入。所以所征的税收不是我们收入的20%,而是25%。比如价值总量是100,征税20%即20,剩下80是大家的收入。20是80的25%,就是说征税是收入的25%。

      如果我一年的收入是40000元,那么我一年为国家上交的税收是该数的25%,也就是10000元,其中包括了我所交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个总平均的数字,未必确切适合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但大体上不会错。

      明白这一点有很重要的政策意义。每个人在创造劳动收入的同时,也在为国家创造税收。所以一个地方政府增加税收的最好办法是增加就业,帮助百姓赚钱。百姓多赚了钱就会多消费,每一项消费国家都从里面收了税。如果增加一个人就业,假设每月工资1000元,一年12000元,国家所征收的税就是它的四分之一:3000元。所以国家应该为能够增加就业的各种活动提供优惠,比如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到农村招工、保护工作岗位等。每增加一个就业国家补贴几千元并不亏本,当年就能够收回。第二年如果这个人继续在岗位上,国家就能继续收税,不必再对增加就业作补贴。所增的税收是国家的纯收入了。

      可惜的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似乎不太明白这个道理。一方面想增加税收,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帮助百姓赚钱增加收入。对许多赚钱的活动横加干扰,比如把马路边摆小摊的赶尽杀绝,对注册办企业的多加刁难,用各种罚款吓唬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甚至不仅仅是吓唬,而是直截了当地阻挡。一般政府对招商引资有兴趣,但不知道小商小贩同样能够创造价值,帮助政府增加税收。如果考虑到百姓最盼望的同样是多赚钱,政府就应该帮助大家赚钱。这是既有利于百姓、又有利于政府的大好事。     

改革:我们反思什么,珍惜什么

一,我们反思什么
  近三十年前启动的改革,并非简单的先“设计”再实施,相反,它很大程度上是自下而上的。对民众来说,一穷二白的生活让他们迫切渴望得到改善;对官僚来说,毛时代的恐怖记忆犹新,他们试图迅速摆脱毛的阴影,重树威权;对知识分子来说,这二三十年的经历甚于噩梦,理想毁灭、伤痕累累。因此先是农民突破禁区,自发地包产到户,接着知青返城大潮加快了城市前进的步伐。中央则根据局势不断调整方针政策,顺着潮流的趋向,逐渐掌握主导权,又反过来深化、系统化改革。换言之,改革是社会各阶层“共谋”的产物,最初的那段日子,或许有理由被称作“帕雷托最优”,即有人获益而无人受损。
  强调这一点是必要的。没有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支持,改革不可能走到今天;而当前所暴露出来的诸多病症,也绝非否定改革的合法性便能化解。那么,我们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什么呢?
  这场改革的特征众所周知:经济改革大步流星,政治制度改革却相当滞缓。其结果是真正的市场经济难产,而权力和市场的结合却越发深厚。
  究其源头,这同样是“共谋”的产物。人们通过将晚年毛和党区分开来,认为文革乃是“党的领导”遭到颠覆的恶果,往后必须重拾文革前的经验,让党来领导改革。只要党能够复苏经济,人们就愿意继续接受统治。这一思路掩盖了什么、导致了什么,不妨稍作分析。
  诚如前述,1980年代是“蜜月期”,和其他的蜜月一样,很快消逝。这是因为,改革之初所有人都在打破枷锁,这本身就是获益,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必定要损害部分人的利益。如果有一个透明的机制,保证各阶层、各利益集团公开讨价还价、博弈妥协,合理分摊改革成本是可能的。
  致命的是制度没有提供这个平台,于是随后出现的一幕幕场景就不足为奇;农民再度沦为任凭宰割的羔羊;工人则在“减员增效”的幌子下,为了“国家”利益“光荣”下岗……有人说这是因为背弃了毛时代的“公平”,冰冻三尺乃一日之寒。笑话!日益恶化的三农问题,难道不是城乡二元结构累积的负面效应的总爆发吗?工人之所以被轻易踢出厂门,软绵无力的工会难道不是祸首之一吗?而这些,难道不是一向如此的“历史遗留问题”吗?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很多人将矛头指向市场经济时,腐败最严重的房地产、医疗、电信、金融资本等领域,恰恰是垄断程度最高、市场化程度最低、行政权力最强的。市场化自有弊病,然而当前的问题本非市场化造成的,批评它无意于缘木求鱼。
  实际上,这场改革就像大家庭做蛋糕,开始时大家长秉持均分原则,但由于管头管脚,做出的蛋糕太小,成员还得挨饿。后来放开了,蛋糕也做大了,大家长却独占大部分份额。不难看出,整个过程中从未变过的正是大家长的无上权力。
  对权力的迷信以及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才是我们应该认真反思的。改革过程中的种种乱象,表面上是行政权力“退出”所致,但深入考察后不难发现,权力寻租、官商勾结依然嚣张。其症结,正在于行政权力不受控制;在于没有一套权力和责任相应的政治制度。显然,建构真正体现选民意志的法治政府,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二,我们珍惜什么
  除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近三十年改革的最大成果(或许是“副产品”),我觉得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无论是对纳税人身份的认同,还是“民告官”,乃至芝麻绿豆大的维权,都是构建完善的司法体系的必要基石,也都是值得我们好好珍惜的。面对困局,诉诸民众情绪固然有害无益,一味斥责民众也于事无补。前不久和朋友进行探讨,他表示,在政改很难有突破性进展的当下,通过点点滴滴的司法积累,慢慢改变现状,是一条比较踏实、稳健的途径。对此我很赞同。
  近年来农村暴力和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内容也越发极端,似乎混乱不堪,令人悲观。不过仔细分析,多数恶性事件都是民众在无法从司法那儿伸张正义的情况下给激出来的,有的更是公民还在寻求司法救济,当地政府却“主动出击”,才酿出惨剧。
  尽管司法不独立,法官总体素质低下,制度上又没有依靠,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沦为行政官员的奴婢,而上访本身便是对法治的嘲弄,效果也有限,但至少目前,民众尤其底层民众,还没有对司法彻底失去信任和耐心,他们遇到侵权后的第一反应,还是呼唤司法正义。从这个角度讲,司法改革是一个重要的契机。关键是我们能否珍惜这个契机、把握这个契机?如果能,整个改革可能被纳入有序的法治轨道,等到法治慢慢展开其自身逻辑,以此为契机推动制度改革也就有希望了。
  但是这一契机并不好把握,而且留给我们的时间恐怕也已经不多了。道理很简单,民众的信任和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不要把现在的平静当成“福气”。倘若司法成本总是居高不下,法律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无法给予必需的司法救济,社会正义得不到伸张,暴力便会成为失去耐心的民众的“最佳”选择。
  这就是说,司法改革既是推动整场改革、渡过难关的契机;同时,司法不公正也正在消磨公众的耐心。何去何从,不是很明确吗?“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真到了那个时候,再抱司法的大腿就太晚了。要知道暴力也有其自身的逻辑,一旦底线被突破,民众对之习以为常,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特别是,由于司法机关扮演了行政权力的极不光彩的“同党”角色,暴怒的民众很容易鄙弃法治精神,千辛万苦积累的司法资源也将瞬间蒸发。在近现代史上,类似玉石俱焚的悲剧曾多次上演。

中国为什么反“恶搞”

  题目用“中国”一词谈反“恶搞,是否用词太大发了。不,不大,而是事实与实质。网络一度”恶搞成风“,现在网络反恶搞也成风了,反恶搞被做成专题放在各大门户网站的首要位置。不同的网站、不同的经营者、不同的经营风格,为什么哪些不约而同出现这样一个相同的专题?用句”行话“来说,这不是网站间的心心相印,而是某些人的”别有用心“。作为新的时代,一个觉醒与反省的时代,我们要学会透过表象来理解”中国“之本质。

  有些网友会说,“我并不反对恶搞,为什么要用中国一词,这不是强奸民意吗?”我笑,我无言。

  但又不能止于无言,我要对我说的话负责。我要说的是,在我们国家,其实,中国,和中国人、中国老百姓完全是两回事,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概念。事实上,中国=党=官方=政府=权力,等等。这才是“中国”一词的真面目。我们常常在网上看到有些网友常说:“爱国不等于爱政府”,“爱国也不等于爱党”之类的话,听上去很正确,这么说也并不错,但是,若深究下去,我们会发现这种这种认识其实是很肤浅的、幼稚的。在现实中,在事实上,爱国,实际上就是爱政府,就是爱党。好了,说多了,所以强调一下“中国”一词的含义,这对于理解很多现象都是有益的,同样有益理解为什么反恶搞。

  恶搞,本来并不值得多么在意,它不会发展到控制舆论导向,占据思想的阵地,成为文化现象的主流。可是,却有人为此处心积虑,忧心忡忡,以国家栋梁的姿态,正襟危坐,“用以险恶”地去研究、讨论、批判和制止。面对这些混蛋、帮凶、独夫民贼们一次次地对一切活泼思维和思想新气象进行打击、扼杀,让人不禁愤慨。对于这个无聊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浪费一点时间我要说的,于是,我也正襟危坐,进行了三秒钟的严肃思考。

  让我们简要地从根上说起吧。很久以来,中外常有一些思想家、科学家在研究中西社会的发展差异时,往往会面对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就是西方社会为什么首先产生了人类社会的近现代科学,为什么率先走向了资本主义文明,为什么率先实现了现代社会的转化?

  我觉得从根本上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不一定需要庞大的理论著作阅读。若化繁为简,一言以蔽之的话,我认为根本原因就在于西方社会的自由精神,这种自由精神体现在了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比如,市场经济体现了经济的自由,民主制度体现了政治的自由,多元文化体现了思想的自由,人本哲学体现了人性的自由。正是这些自由精神促进了西方世界人的创造力的发挥、科学的发展和现代化社会的建立。

  当然,这种自由精神也是有多种因素支撑的,比如西方社会的宗教精神。我觉得宗教精神最大的意义就是否定了人(统治者)的权威与神圣,实现了人对人的思想与精神控制的解放。人对人控制的摆脱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方向。用布什总统的话说,就是实现了将统治者关进了笼子里而不再是统治者将人们关进笼子里。人对人的控制与否这也是专制社会和民主社会的根本区别。

  那么中国呢,中国是怎样的一个情况呢。人总是要有点精神,有点信仰的。中国人并不信仰上帝,中国人的精神和某种宗教情怀就自然而然地献给了君主和圣人,进而发展到皇帝与国家就成了中国人的信仰。西方信仰了上帝,中国人信仰了皇帝。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上帝的子民,不分贵贱尊卑;而在皇帝和圣人面前,人人则是分三六九等的,是等级秩序的,这是建立权威的前提,也是形成专制主义的基础。上帝的存在,使人对人的少了神圣的依据;而权威的存在,则为人对人的控制增加了合法性和理论上的支持。自由精神使西方率先进入了现代化的社会,而人对人控制的专制主义的制度与文化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障碍。

  明白了吧,为什么要反恶搞,原因就在于所谓恶搞消解了“崇高”的意义,威胁了统一人们思想意志的某种东西。崇高、神圣、庄严、英雄、圣人、权威,这些玩意,是建构“政治正确”和威权政治的前提与必要条件。如果允许人们恶搞,神像就坍塌了,领袖将由神变人,高尚将不在神秘,伟大将变得普遍,一本正经的可能就要露馅,大义凛然的或许会显出尾巴。这种擦边球式的娱乐直撩拔权威者威仪的面纱和直刺专制主义思想的心脏。因此,有人坐不住了——恶搞,这不是娱乐,这是政治!在一个人控制人的国家里,任何问题都有可能上升到政治问题,比如儿童看什么动画片,卡拉OK要放什么歌,老百姓要看什么电视节目,学校的孩子们是不是学习了领导讲话等等。而真正的政治问题,却可能用发誓赌咒的方式来解决,比如反腐败问题。

  腐败可以用发誓的方式解决,而恶搞却让领导们很忧虑。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东西却常常关系到了国家的生死存亡,唉,我们的公仆治国真不易,可谓忧国忧民矣,是进亦忧,退亦忧;临西化忧,读孔孟也忧;小民议政忧,恶搞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异声停止了,自由平息了,社会稳定了,脑袋都统一了,方可乐矣;感谢之声不绝于耳,歌颂之音不绝如缕,方无忧矣。

“恨不相逢未剃时”——三谈苏曼殊

  构成苏曼殊悲情人生的一个因素,容或是极重要的因素,正是他生命中所经历的那曲曲“长恨歌”。
  苏曼殊是个不幸的灵魂,他的出生就已蒙上抹不去的羞耻,他生活的年代又处于国运多舛、民族罹难之际,然而对于具有诗人天性,把感情看得比生命还要贵重的苏曼殊而言,最难写的还是“情爱”的篇章。
  诗人这方面的情形,缺乏翔实确凿的史料记录。人们仅能从他的诗文作品中去爬罗剔抉。自叙传小说《断鸿零雁记》和《本事诗》十首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内里雪泥鸿爪、蛛丝马迹,为数甚多。《断鸿零雁记》所述不仅大体吻合作者生平足迹与遭际,且篇中人物悉以真名出之,是可以视之为艺术传记的。惜乎此文以二十七章戛然而止,主人公的故事后半,即付阙如。
  尽管如此,从这两件作品,还是能够聆听到那些带泪的倾诉与“绵绵无绝期”的怨憾。
  曼殊爱情上的悲剧正是源于身世的悲凄。世态炎凉,人情浇薄,使他早早地勘破红尘,毅然剃度(曼殊1907年11月28日致友人刘三函中即有“家庭事虽不足为兄道,每一念及,伤心无极矣!嗟夫!刘三,曼诚不愿栖迟于此五浊恶世也。”之辞);而潜身佛门,又为他割不断的俗世情缘构筑起一道坚不可破的关卡。如果不是天性中的那点“高贵”的因子,曼殊其实完全可以逆来顺受,苟且一生,用不着少年时代就遁身方外(曼殊第一次披剃是在广州蒲涧寺,年仅16岁);如果不是天性中的那点“善感”的因子,心灰意冷之下,儿女恋情又何足以成为难以抵挡的诱惑,成为刻骨铭心的剧烈的生命痛楚?
  细考曼殊的情爱轨迹,大体有过三次大的感情波澜。
  第一次是曼殊居广州寺院“三戒俱足之日”突然萌发恋母之思,此间,奇遇别离十余载之乳母。叙及往事,此情益炽。遂随乳母种花卖花,拟筹东渡觅母之资。卖花途中,复巧逢雪梅。雪梅者,“容华绝代”,一好女子,为曼殊儿时,父执允为婚配。后因曼殊家道式微,因生悔心。而雪梅乃性坚贞,此番重见,赠与重金,遗以锦笺,内有“沧海流枯,顽石尘化;微命如缕,妾爱不移”语。
  面临家庭阻力和佛门戒律,一个本可实现的美妙人生却早遭封灭和永久无望。给少年苏曼殊留下了首次的心灵重创。这也是曼殊早入佛门的原因之一(“余年渐长,久不与雪梅相见,无由一证心量……默默思量,只好出家皈命佛陀、达磨、僧伽,用息彼美见爱之心,使彼美享有家庭之乐。”(《断鸿零雁记》第五章)
  第二次是曼殊东渡,终于母子聚首。此时,偶遇姨表姊“静子”。此女,“袅娜无伦”“清超拔俗”。两人相见,“第心甚疑骇,盖似曾相见者”。情景颇类宝玉黛玉初识之态。
  此番姐弟情爱对曼殊来说,更加具有致命性的重创。此前与雪梅只不过是青梅竹马的童年记忆,依稀朦胧。本次则均已成年,朝夕相处,授受弥亲。“静子”“殖学滋深,匪但容仪佳也”,且善解人意,对“三郎”(曼殊乳名)一往情深。双方家长也乐见其成。然而,曼殊则“三戒俱足之僧,永不容与女子共住者也”。纵使孽海情天,终究绝尘而去,空留此恨绵绵无期。嗣后,“静子”蹈海殉情。1909年12月发表的《过若松町有感》:“孤灯引梦记朦胧,风雨邻庵夜半钟。我再来时人已去,涉江谁为采芙蓉?”即载此事。
  第三次是1909年,曼殊已26岁,离上海东渡至东京,与陈独秀同住。结识了歌伎百助眉史,二人过从甚密,感情缱绻。虽然史料对此语焉不详,但苏曼殊在《未调筝人绘像》二首、《寄调筝人》三首、《题“静女调筝图”》及《本事诗》十首中均能见出端倪。
  
  《寄调筝人》三首其一
  
  禅心一任娥眉妒,
  佛说原来怨是亲。
  雨笠烟蓑归去也,
  与人无爱也无嗔。
  
  “调筝人”即百助。此诗貌似冷情的宣言,实则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田汉曾一语中的:“既与人无爱无嗔,又何事伤心如许”(引魏尔伦诗《无言之曲》)。曼殊已无由坠入情网矣!这不:
  
   《寄调筝人》三首其三
  
  偷尝天女唇中露,
  几度临风拭泪痕。
  日日思卿令人老,
  孤窗无那正黄昏。
  
  首句讲的是亲吻。此诗不打自招。不再止于心灵的爱慕,已经是事实恋爱了。
  《本事诗》十首,按苏曼殊亲密友人柳亚子的说法,均“为百助眉史作”。其中第五、第六、第八,最为浅而易见。
  
  第五
  
  桃腮檀口坐吹笙,
  春水难量旧恨盈。
  华严瀑布高千尺,
  未及卿卿爱我情。
  
  第六
  
  乌舍凌波肌似雪,
  亲持红叶索题诗。
  还卿一钵无情泪,
  恨不相逢未剃时!
  
  第八
  
  碧玉莫愁身世贱,
  同乡仙子独销魂。
  袈裟点点疑樱瓣,
  半是脂痕半泪痕。
  
  “第五”一看就是爱的自白。“第六”,“恨不相逢未剃时!”,从“恨不相逢未嫁时”(唐•张籍《节妇吟》)化出,表达了难以言喻的隐痛。这是横在苏曼殊爱情通道上的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坝。它是苏氏一生的疼痛之源!“第八”,“同乡仙子”指百助。据云,百助为横滨人,而曼殊也生于横滨。“半是脂痕半泪痕”,毫无掩饰地道出了两人感情到达的地步。
  苏曼殊是至性之人,可他又是虔诚的佛徒。柳亚子说他:“学佛与恋爱,正是曼殊一生胸中交战的冰炭。”(《苏曼殊〈绛纱记〉之考证》任访秋说得更明白:“……一个富有感情的诗人,但却要作断绝尘缘,泯灭五情的比丘,这是多么的不可能,但曼殊以最大的克制力来抵御外缘的侵袭,表面上似乎是行云流水,悠然自得,可是心灵深处的痛苦,又使他不能不发露出来,这就表现有‘无端狂笑无端哭’的样子,象是一个神经上有毛病的人,而实际上这正是他思想感情的如实写照。”(《苏曼殊论》)
  
  于苏曼殊,论其诗即论其人;论其人亦即论其诗。高天梅评曰:“曼殊诗,其哀在心,其艳在骨”(《愿无尽庐诗话》)。罗琼宇评曰:“以天纵之才,超尘绝俗,诗在骨里,非食人间烟火,天籁之声,特假以鸣。”(《苏曼殊诗酬韵集•序》)。柳亚子则云:“他的诗好在思想的轻灵,文辞的自然,音节的和谐。总之,是好在他自然的流露。”(《苏曼殊之我见》)这些应该都是确评。
  由此看来,苏曼殊的早夭,于诗界、文化界,固然是一巨损,但对真如赤子的曼殊本人而言,避免了其后卷入波诡云谲的漫长的政治漩涡,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