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他的国

今年的长篇小说《他的国》已经在起点中文网开始连载。如果愿意看的读者可以去这个地方看到小说:http://www.qidian.com/Book/1100289.aspx,其实在文学网站上连载对我而言不是很合适,因为用心的文字还是在纸上比较靠谱,看见书本躺在自己手中就好比看见女人躺在自己床上一般踏实。

这对我来说是一件风险比较大的事情,国内尚没有畅销书作者把自己的全文在网上先发布的,因为哪怕付费下载,只要有一个人看过,并且上传了,在搜索引擎上一搜就能看到全文,而且在连载还没结束的时候,盗版肯定已经满地都是,而你的很多读者也可能已经从各个免费链接中全文阅读完毕了。我觉得这个对图书销量的负面影响肯定要大于在网络上的那点收益。

我坚信这这条路对畅销书作家而言是赚不到比传统出版更多的钱的,具体为什么不用详细说明,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在网络上率先全文连载真的可以赚更多的钱,那郭敬明早就这么干了,哪轮得到我。他一直致力于研究如何用最少的文字赚到最多的钱,所以,他没干的事就说明这是得不偿失的生意。在做文字生意上,我绝对相信他,他是我们的明灯和指路人。只要向着他的方向去卖,朝着他的反方向去写,就一定能成功。

这只是一个实验,一方面路金波让我快点出版,好让他年底的报表好看一点,一方面起点中文网的侯小强也是我的朋友。我只是一个先烈,意在告诉其他传统畅销书作者,这么干是行不通的,收入最多可能和自己原先的收入持平。在外国,斯蒂芬金已经失败一次了,何况我的小说没有悬疑,没有惊悚,没有言情,没有色情,没有玄幻,没有大都市,没有小姨子,男女主人公的衣服也总是穿在身上的,在如何用章尾来吸引读者方面付钱方面我也根本不得要领,我也不会为了网络而改变任何我的小说的节奏,所以,我的书根本不适合网络阅读。这么做只是一次尝试,顺便可以让我的书早点出来。所以说,记者们要写怎么赚钱就别写我了,在写作者中,我的写作出版收入肯定是全中国排在20名开外的,因为我比较懒,差不多就行了,雷声大,收益小,而且我也不卖雷声。很多时候的确闷头才能发大财。

《他的国》这小说讲的是一个关于他的国的故事。我更不想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国,我是最讨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这句话的,它可以套任何的名词,而且没有任何意义,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你大爷。事实上,有些人的心里就是没有很多东西,哪怕是穿过内心的深处挖到肝里也没有。希望大家在看《他的国》的时候可以享受阅读的快感。另外,在阅读之余,手机投票或者需要付出代价才能参加的网络投票就不用参加了,这个纯粹是借我之名的骗钱,我又不是超女,需要靠票数才能继续站在舞台上,所以千万不要浪费这个钱,如果这个涉及到那些无谓的输赢,那我就先认个输。

另外也希望大家可以看这次和我一起连载的格子的小说《暗房》,这小说讲的是一个关于暗房的故事。http://www.qidian.com/Book/1100320.aspx.格子其实就是刘嘉俊,如果大家对当年的新概念作文有印象那一定记得他,他也是我的一个朋友,事先我并不知道起点中文网安排他来和我一起连载,当然,我只认为是一起连载,但起点中文网死活要做成PK,因为他们就喜欢这个,这样更吸引人,利益也能更大,希望读者们可以明辨。

新年快乐。

鲍彤:中国法律是各级党组织的工具

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决定把本届佩特拉·凯利奖授予中国律师张思之。我向伯尔基金会致敬,因为这是一个正确而又意义重大的加强中德友好的决定。我向张思之律师祝贺,祝他为捍卫普世人权,为保卫中国法律的尊严,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

张思之律师在中国维权护法,屡战屡败,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里的第一代核心毛泽东,靠无法无天治国,法律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因为这里的第二代核心邓小平决定,中国不能搞三权分立,“一点痕迹也不能有”。中国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和行政权一样,至今只能统一在党权的领导之下。这就是后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的大前提大背景。中国的司法是不独立的,必须服从各级党组织领导。中国的法律也是不独立的,也是党的工具,也必须为各级党组织服务。因此,现在这个“依法治国”的口号,和过去那个无法无天的实践之间,到底存在着多么重大的实质性差别,不说也罢。

屡战屡败,这是张律师的命运,也是中国整个律师界,不,应该说,是中国的法律的命运。众所周知,法律的普世价值是维护公民的权利,因此,中国法律的悲剧当然也就是中国公民的悲剧。

张思之律师之值得人们尊敬,是由於他屡败而又屡战的大无畏精神,由於他不屈不挠献身於护法和维权的意志。他早已过了八十大寿了,仍然坚守着护法和维权的岗位,提携后进。他为了什么?为了给十三亿同胞,给子孙后代,创造一个使法律和民权得以正常生存的环境──而这样的环境,不可能来自幻想、乞求或等待,只能来自唤起全体法律界和全体公民,人人维权,人人护法。张律师和他的同事们的行动,国际友人的声援,都是推动中国公民维权护法的实实在在的力量。

最近上海出了个杨佳案件,堂堂政府,实体法不顾了,程序法也不顾了,对舆论提出的一切质疑,一概置之不理。执政党公然不顾一切,证实了党管司法的危机。

最近北京还出了个“人权行动纲领”。这个纲领,居然是由主管宣传和外交的部门搞定的,可见“人权”之所谓“行动”,在党国领导眼里,不外乎是对外宣传的橱窗而已。

但是我敢断言:第一,党管司法的危机是无法挽救的;第二,幽禁在对外宣传橱窗里的人权行动,代替不了,也扑灭不了千千万万公民自己的人权行动。

刘晓波:杨佳案的审判与杨母现身

艾未未领衔呼吁特赦杨佳

发生於二○○八年七月一日的杨佳案,至今已将近五个月,但对此案的民间关注却丝毫没有降温,人们密切关注杨佳案的进展,对“杨大侠”的讚美仍然在网络上持续。杨佳案二审开庭时,有众多民众自发前往法院声援杨佳,有人打出“刀客不朽”的横幅,甚至有人高呼“打倒共产党”的口号。二审后,由着名艺术家艾未未领衔的《关於特别赦免杨佳的公民建议书》,签名人数高达四千多人。

这说明,由於目前中国日益激烈的官民对立和警民冲突,更由於上海司法当局在处理杨佳案中的龌龊,杨佳案的性质已远远超越一起特大刑事案件,而是关系到中国司法制度的公共信誉。能否公正地审理杨佳案,不仅是对上海司法机关的考验,更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考验。民间对杨佳案的持续而广泛的关注,也已经远远超出对杨佳个人的关注,而上升为对警察这一专政工具的抗议,对党主司法体制的抨击,对独立司法和程序正义的追求。然而,上海司法当局却罔顾程序正义、无视民心所向,执意导演一齣荒谬绝伦的审判。

中共对杨佳案真相的恐惧

遗憾的是,从案发到一审再到二审,此案的进展让人失望甚至愤怒。以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为首的上海司法机构(公检法)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和践踏司法良知,一面胆小如鼠,将杨佳案置於自己的垄断掌控下,严控相关证人(杨母失踪),不敢公佈杨佳案的真相,不敢说清杨佳母亲的下落,不敢让杨佳聘请属意的律师,不敢公佈关乎案情的全部录像,不敢让涉案的七名警察出庭作证,对外只发佈有利於上海警方的一面之词。另一面却又胆大包天,甯冒千夫所指,也要滥用权力操控杨佳案的审理,毫不避嫌地担当办案主角,不顾忌精神鉴定单位的资格问题,拒绝杨佳父亲为儿子聘请的北京律师,执意指定“自己人”担任杨佳的律师,即便在杨佳本人的要求和强大公共舆论的压力下,二审时换了律师,但二审律师仍然不是杨佳的父亲聘请的北京律师,而是上海当局的“自己人”翟建律师。

更离奇的是,作为杨佳杀警动机的最直接证人杨佳之母,在案发后就“人间蒸发”了。杨佳的姨妈和父亲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杨母仍然渺无音讯,就连北京警方也不知其下落。而媒体中关於杨母的唯一信息,居然是由一审律师谢有明透露的。谢律师似乎具有神奇的功能,他一下就找到了杨母,而且拿到了杨母指定他为代理律师的授权书。

在党主司法的中国,除了来自北京的指令,再无其他力量能够阻止上海当局以秘密审判来尽快了结杨佳案。奥运大戏开幕前,中共高层阻止了上海当局迅速了结杨佳案的企图,将原本要在七月二十九日的开庭推迟到奥运落幕之后。但这种开庭时间推迟的决定,仅仅是胡温中央基於平安奥运的权宜之计,一旦奥运大戏落幕,中共高层便不再约束上海当局,任由其罔顾基本的程序正义和民意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使司法公正再次成为党国利益的牺牲品,使关注此案的公共期待完全落空。

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党中央庇护上海当局,一点儿也不奇怪。

首先,中央政府之所以任由上海当局秘密审理,最直接的原因是对杨佳案真相的恐惧,进而是对真相可能引发的社会反应的恐惧。从中央到地方的官权都被这恐惧逼入黑箱,如同见不得阳光的蛀虫。

其次,中共政权的独裁性质并没有改变,它从来不是人权的保护者而是最危险的侵犯者,也从来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奴役制的维护者。它非但不会让国人免受暴力的威胁,反而总是使用暴力对付民众。与此前的各种事件不同,杨佳非常具有维权意识,并非天生的“暴民”,此次事件清晰地呈现了“公民”被迫成为“暴民”的过程,做不了秋菊,只能做杨佳。

奥运前后,中国社会瀰漫着日益严重的暴戾之气,其主要根源,不是来自民间的暴力偏好,而是来自官权的暴虐统治。即便中共高调宣传“无与伦比”的奥运,这种暴戾之气并不会被金牌老大的成绩“和谐”掉。现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海当局在杨佳案上的滥权,中央政权对上海当局滥权的默许,只能证明执政者仍然迷信暴力专政的统治方式,现行体制仍然是滥用警力和司法不公的庇护所。官权如此作为的民间效应,只能加强民间逆反,成倍地放大了这种暴戾气氛,产生更多的民间暴力反抗,制造出更多的“大侠”或“英雄”。

胡温中央庇护上海当局完成二审,非但不能平息公共舆论对此案的穷追猛打,反而让杨佳在民意中的英雄形象继续发酵。现在,呼籲重审杨佳案和特赦杨佳的民间公开信,已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赢得越来越多的支持者。即便依靠时间的流逝,可以让关於杨佳案的公共舆论渐渐消失,但中国司法所遭遇的信任危机,不但无法挽回,而且只能加深,“仇官”和“仇警”的民间情绪也会不断上升,使已经愈演愈烈的警民冲突、官民冲突雪上加霜。

杨母被公安非法绑架逾四月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自杨佳案发后一直失踪的杨佳母亲终於有了下落,也证实关注杨佳案的公共舆论的猜测:杨母王静梅女士被上海公安系统强行送到隶属於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据刘晓原律师披露,王静梅对其妹妹王静荣说:在杨佳案发后的第二天二○○八年七月二日,她就被警察带到安康医院治疗,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代理杨佳案的委託书。

此前,杨佳案发当日的二○○八年七月一日,杨母王静梅就被上海警方带到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便“人间蒸发”一百三十二天。无论是杨佳的姨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人口遗失的立案,还是杨佳父亲委託的刘晓原律师的法律请求,无论是国内外知识界法律界的持续质疑,还是网络舆论的强烈呼籲,上海司法当局就是“死不开口”,拒绝回答有关杨母的一切问题。

杨母是案件最重要证人

对杨佳杀警的动机,再没有任何人比杨母更清楚了。早在二○○七年十月五日杨佳被执勤民警带到芷江路派出所时,杨佳就与其母通了三个多小时的电话,显然知道杨佳在派出所内的遭遇。在杨佳回京后通过合法途径“讨说法”的过程中,杨母也是一直在场的见证人,知道杨佳怎样向有关部门申诉及其具体诉求。在上海警方两次派人来京与杨佳进行协商时,杨母更是在场的见证人,知道双方是如何协商及没能谈妥的原因。故而,杨母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

王静梅之“失踪”,也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的失踪。上海警方的如此作为,完全可以定义为对一起轰动性大案的重要证人的“非法绑架”和“秘密关押”,其性质之恶劣,已经与黑社会无异。更可怕的是,当警权沦为“黑社会”,也就是公权力沦为黑势力,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对公益的伤害,远甚於非政府性质的“黑社会”。

正是在这一百三十二天中,杨母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上海司法当局完成了对杨佳案的侦讯、精神鉴定和起诉,完成了上海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的“委託书”,也完成了判处杨佳死刑的一审和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

杨佳一审程序违法昭然若揭

也是在这一百三十二天中,公共舆论在强烈关注杨母的下落,持续地大声地呼籲杨佳案审判的司法程序正义。但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许和纵容之下,上海司法当局一直罔顾司法公正,执意私断杨佳案的审判,在聘请律师、提供证人等司法程序上玩阴的,不仅指派自己的“私家律师”,将最重要的证人王静梅非法拘禁在北京的精神病院里,致使杨佳案的整个司法过程毫无公正可言。与此同时,上海司法当局无视滔滔的公共舆论,执意向社会隐瞒杨佳案的关键信息,拒不回答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致使举世关注的杨佳案陷於权力黑箱之中,公众的知情权也遭到蛮横的蔑视。

杨母现身於精神病院,已经把上海官权置於被告的地位,无论杨母是否有精神病,上海司法当局都难逃罪责。如果杨母没有精神病,那么强行让杨母接受精神病治疗,不仅是非法绑架,而且是骇人听闻的政治迫害。如果杨母真有精神病,必须接受强制治疗,那么杨母的授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杨佳案一审的程序违法便昭然若揭。因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或属於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属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犯下再可怕的罪行(哪怕是杀人),也可以脱罪。以此类推,一个精神病人的授权,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杨母从七月二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事实已经曝光,让杨佳案一审的程序违法更加昭然若揭:杨佳案一审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司法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和谢晋,两位律师是在王静梅接受“精神病治疗”期间让其签订委託书,等於无耻官权与无耻律师的联手违法。首先,谢有明和谢晋二位律师所为,是再明显不过的知法违法,为了拿到代理杨佳案的合法身份,居然不惜採取卑鄙的违法手段,让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给予授权,岂不是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和亵渎律师的职业道德!其次,躲在“二谢”背后的上海司法当局,就是非法关押且强迫杨母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主要罪魁,当然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上海司法当局还是让其御用律师前往北京安康医院取得杨母的授权,岂不是视司法公正如儿戏吗!

上海司法当局打胡温一记耳光

在党主司法的今日中国,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违法屡见不鲜,但在类似杨佳案这样举世关注的重大案件中,也在难以完全封锁信息的互联网时代,上海司法当局如此明火执仗地执法违法,绝不给“依法治国”的国策丝毫面子,等於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胡温中央的耳光,真可谓“无法无天”的典型了。

如果说,杨佳的刀光及舆论效应是戳破了“和谐”假象的利剑,那么杨母的出现就是指向中共官权的另一柄利剑,既戳穿上海司法当局的瀰天大谎,也刺破了中国司法制度及依法治国的面纱。在此意义上,与其说是杨佳和杨母有病,不如说是中共体制有病,且病入膏肓──对上海地方当局的无法无天,中央政府居然毫无作为!

现在,上海司法当局对杨佳的不公正审判和对杨母的残害,因杨母的出现而变得更加难以掩盖,让关注杨佳案的人们更聚焦於最高法院的複核。最高法院对杨佳案複核的结果,不仅关乎中国司法和中国政府的信誉,也关乎中国的司法及整个制度的改革,更关乎民心所向和中国转型的走向。

现在,杨佳案的二审判决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了,最高法院的死刑複核仍然没有下达。面对上海司法当局的执法违法,面对滔滔的公共舆论,更面对身陷精神病院的杨母,最高法院何为?民间拭目以待!

虽然,我无法确定此前民间关注杨佳案的持续努力,是否对中央政府起到了某种作用,我愿意把杨母在死刑複核阶段的出现与公共舆论的持续施压联系起来。事实上,从孙志刚案到杨佳案,正是觉醒民间的自觉维权和自发参与,才是推动中国司法走向独立的源泉之所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争鸣》杂志2008年12月号

李昌玉:中国人从美国大选中学到了什么?

一年多以前,友人从美国回来——他1947年从西南联大毕业之后,就被派往美国读研,退休后以住美国为主,因此对美国的观察比较仔细深刻——我在电话里问他,这届总统竞选情况如何。那时,两党党内还在角斗中,他说,几位党内候选人都平庸一般,看来这届总统选举没有出类拔萃的人物,大概没有大戏好戏可看。

可是,在大选快要揭晓之前,我又去电话问他的观感,他兴奋地说,估计奥巴马是选定了。一个黑人当选总统,这是了不起的事啊!由于中间有三四十年他不在美国,因此六十年来,他对美国黑人前后的地位变化有鲜明的印象和见证,前后对比特别明显和深刻,他认为其变化最大的就是黑人在社会上从广泛受歧视的地位经过维权斗争,获得了和白人完全平等的地位,完全释放出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涌现出了大批卓越的人才,例如我们熟知的国务卿赖斯,就是一位优秀的黑人女政治家。

美国大选一向受到世界特别关注,但历届大选都不如这届美国大选牵动了全世界,因为这是非洲裔黑人奥巴马,经过在民主党内和女候选人、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较量,然后在全国和共和党竞选,最后以绝对优势胜出。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的搭档也是女性。女性参选,前后两人,都创造了美国的历史。

本文因为疾患缠身,在拖延时日未就之际,又传来消息说,希拉里已经应奥巴马之邀,出任国务卿。他们由竞争对手又成了未来美国政坛的“战友”。对于希拉里入阁,中国媒体纷纷酷评。如张国庆的《奥巴马希拉里搭档有助美国外交》(新京报)说:“一旦希拉里执掌国务院,前总统克林顿就将全力以赴支持妻子做好这份工作。投桃报李,克林顿也会支持他的旧部和老友们帮助奥巴马打开局面,度过危局。届时,白宫将出现三位超人气政治家携手合作的局面———奥巴马、希拉里和克林顿。”这种“合作”正显示了民主制度的包容性优越性。我们翻开所有共产党的历史,在最高领导人的博弈中,只有你死我活、有你无我一条绝路。斯大林把党内所有的对手杀绝。毛泽东在把所有的“战友”一个个都收拾了之后,他也到了“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小鬼请了,临死,他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邓小平则以军委主席之尊,垂枪听政,罢黜了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钦定了江泽民、胡锦涛的主席或总书记,其煊赫威势超过了毛泽东。中共执政六十年,实际上是两个超级强人决定了中国国家和人民的命运。

历史真是会开玩笑。现在的人们已经不知道从前——我讲的是五十年前中共对美国总统选举的说法。半个世纪前,对于美国的选举,中共是怎样告诉中国人的呢?笔者手头有一部世界知识社1955年出版的《世界知识手册1955》,这是当时这类知识最权威的词典。该书在简要介绍了美国总统的选举方法之后,归结道:“谁当总统,早由华尔街内定,总统仅仅是华尔街进行统治的工具。”至于国务卿、各部部长的人选,该书说:“各部部长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通过后任命。他们实际上是由大资本家内定而由总统提出。所以内阁就是华尔街利益的代理机构。”(第499页)

华尔街是美国大资产阶级、金融资产阶级的代称。以阶级分析方法把美国总统选举说成由华尔街内定,并且以此来蒙蔽欺骗中国人民,只有施行愚民教育的共产党才敢于如此自欺欺人、色厉内荏地说话。中共从召开“人民政协”建政开始,所有官职都是由共产党“内定”,选举不过是“等额”投票,玩弄一点欺世盗民的把戏而已。

但是,历史毕竟进步了,如今共产党的喉舌再也不敢这样自欺欺人、诬陷抹黑美国的总统选举了。至于华尔街,目前正面临着金融危机,大家可以读读中国的报纸——都是官方的喉舌——版面上最醒目的标题就是中国正在拯救美国,成为华尔街的救世主。从前被中共深恶痛绝的华尔街,现在成了同舟共济而又各怀鬼胎的难友。你说历史不是太会捉弄人吗?

就以《世界知识手册1955》版来说,1955年的时候,美国的总统是谁呢?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艾森豪威尔将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先后担任过美国驻欧洲战区司令以及盟军远征军最高统帅,在组织协调涉及各种不同国家利益的盟国军队的方面他极具才能,精于计划,处事果断,赢得了广泛的信赖和支持。他于1944年晋升为陆军五星上将,是美国最高的军衔,实际上相当于苏联、英国、中国的元帅。1952年退出军界,参加总统竞选,以压倒多数当选。他是美国第34任总统,任期从1953年到1961年,任满了两届。

可是,共产党的官方宣传,只要是针对美帝国主义的,就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不必举证事实,就可以断定“谁当总统,早由华尔街内定,总统仅仅是华尔街进行统治的工具。”但是那时谁敢反问一句:请告诉我们,艾森豪威尔当选总统是华尔街的哪位大老板或哪些大老板“内定”、是怎样“内定”的呢?这样的问题是谁也不敢提出来的。这种指鹿为马式的愚民教育成了中共的传家宝,但是如此高明而又拙劣的阶级分析,在强权洗脑之下,中国的官民人等谁也不会不敢置喙,最最可怕的是,在愚民之前,我们的愚官们已经养成了这种妖魔化美帝国主义的习惯思维。

中共以“争民主、争自由”作号召,夺取政权,但是等到政权到手,就把民主自由当作了妖魔鬼怪,当作了招摇街市的幌子,千方百计地拒之千里。五六十年前,在中国,只要说到“民主”二字,就几乎是指美国民主,由此又引申出来一个贬义词“美国式民主”,就像现在几位左派斗士,头昏脑胀甚嚣尘上的反对普世价值观,把人权、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等等都贬之为西方价值观,一律否定,那时举凡“美国式民主”成了恶魔鬼怪女妖白骨精,但是羡慕崇拜美国民主自由的中国人可谓伙矣,不但那些到美国去肯过洋面包、喝过样牛奶的知识分子羡慕崇拜美国的民主自由,而且连普通中国人也普遍羡慕崇拜美国式民主。因此,公开宣布要“一边倒”向苏联、实行一党专制制度的毛泽东,把破除中国人心中崇拜美国民主自由的思想当作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美国民主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总统选举,两党竞争,自由选举。那时的中国人,对于美国的总统选举还记忆犹深,而对于中共的伪民主难以接受,因此,中共必须找到说辞,抹黑美国的选举。“内定”说成了一块盾牌。这不过是以专制之心度民主之腹而已。现在中共的“多党合作”不过是对一群俯首帖耳、摇尾乞怜的“民主党派”施舍的一块全聚德烤鸭。

正好那时,美国国务院发表了关于中国问题的白皮书,为毛泽东痛批美国找到了契机。在举行“开国大典”的前夕,在日理万机的百忙之际,毛泽东竟然接连写出了《丢掉幻想,准备斗争》等四篇重量级的文章,洋洋洒洒,纵笔挥斥,批判美国国务院白皮书和艾奇逊信件,其主旨就是要教育中国的民主个人主义者、民主自由主义者“丢掉幻想”,准备和美帝国主义斗争。一年后,金日成在斯大林的支持之下,发动了“朝鲜内战”,不幸的开局不利,一败涂地,最后只剩退守到鸭绿江边的几块弹丸之地,向毛泽东求援。毛泽东不顾八年抗战和三年内战造成的国计民生凋敝、百废待举的现实,不顾政治局的普遍反对,发动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借此破除中国人民普遍的亲美崇美意识,造成鄙视仇视美国的思想。毛泽东在文章中反复指斥“民主个人主义者、民主自由主义者”,可见他是多么仇恨痛恨这些人。今天来看,对于当时那些接受过现代西方教育的知识分子,称之为“民主个人主义者、民主自由主义者”,应该讲是名正言顺、名实允当的。我们应当为“民主个人主义者、民主自由主义者”正名,恢复它的本来面目。这不是贬义词。

那时,在大小知识分子中,普遍存在崇拜美国的自由民主。笔者1951年1月为“抗美援朝”参军。那时我还是一个16岁半、初中毕业的少年,根本算不上所谓的“民主个人主义者、民主自由主义者”。我前半年在军事干校学习,写思想总结时,我首先检查的就是崇拜美国的自由民主思想。其实,我对于美国的自由民主知道多少呢?可能连皮毛也说不出,但是,在潜意识和显意识里,的确是有若明若暗的崇拜美国自由民主的意识。所谓美国的民主自由,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总统。那时,我们在小学、中学,也有学生干部的选举,诸如班长、学生会主席,都是要经过民主提名,民主竞选,再经过民主投票选出。崇尚民主这应当说是人的天性,特别是在大小读书人身上都有的。我从读初中之后,父亲给我订了一份《观察》,就是1957年因为说了“党天下”三个字而被打成极右派、后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储安平主编的杂志《观察》,我都认真而囫囵吞枣的生吞活剥过,想必一定“中毒”太深,所以小小年纪,竟然也羡慕起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制度。我自己的民主自由思想其中受《观察》影响很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肃反、反右,我挨整二十几年,现在还在矢志不渝地写点犯忌的文章,大概是心中那么一点点向往民主自由的火花没有熄灭。

正如储安平所预见到的,在国民党统治下,是民主自由的多或少的问题,而在共产党的统治下,是民主自由的有或无的问题。1957年的青年学生中,许多人就是因为激烈批评了中共一党专制、一党包办的专制制度,而被打成右派。北京大学的蒋兴仁的文章是《论现行选举方式的不民主和民主方式的实行》,该文的副标题是“要求民主选举学生会”,因为中共统治下连学生会的选举都没有民主了,这对于天性喜好民主自由的青年无法承受。刘奇弟反驳“民主是党的恩赐”说:“民主运动是党的恩赐吗?绝不是。……任何人都不能也不配恩赐人民以民主,民主是人民自己的。说民主是党的恩赐与说生命是上帝的恩赐是同等的愚蠢。所以民主不能是给多少算多少,而必须充分而完整。”(《论当前整风——民主运动》)中国右派大学生中,最锋芒毕露、至今活着唯一拒绝给予“改正”的女右派林希翎,她当时在群众大会上毫不隐晦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说:“真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很民主的,但我们哲理诗不民主的,我管这个社会叫做在封建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是非典型的社会主义,我们要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斗争。”林昭在讲话中称赞人民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谢韬就是个很好的教员”。谢韬被打成胡风分子、右派分子,经受了几十年的牢狱之灾。五十年后,耄耋之年的谢韬先生写了《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从新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力挺“民主社会主义”,获得了广泛的好评。(以上引文见经济日报出版社《原上草》)如果社会主义和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平等、博爱这些人类的“普世价值”绝缘,背道而驰,那么,这个社会主义还有什么意义呢?

中共的先行者们,以推翻少数人剥削压迫的社会为己任,可是今天,政权到手,还不满一个甲子,已经是腐败丛生,民怨沸腾,杨佳单刀袭警,瓮安、孟连、武都爆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沈阳蚁力神、济南济正、湘西吉首的大规模集资诈骗事件,等等,等等,真是风起云涌,此起彼伏。共产党之丧失人心,之被咒骂,比起丢失大陆的国民党来,实在是天差地别。在我的记忆中,在我查阅的1949年之前的《大公报》《申报》等旧报纸中,几乎不见当时的人对于国民党是如此毫无顾忌、毫无遮拦、毫无节制的咒骂的,至于在二审杨佳的时候,上海高院门前,群众齐声高呼“打倒共产党”,网上有视频流传,众所周知了。毛泽东总是以阶级斗争吓唬人,反复告诫大家,说被推翻的阶级他们“人还在,心不死”,梦想复辟变天,现在,地主资本家早已死绝,可是执政党人却不知道如何解决民主民生问题,凡事总是迷信调动警察镇压,把人民当作仇雠,把警察当作家丁。我们可以查查国民党的历史。国民党的确动用军警镇压过学生运动、工人运动,那是因为共产党在那里煽动、组织,但是轻易不动用武器,而且对于“出头鸟”一般也不予抓捕或捕后由校长保释。国民党时代绝对没有出现过诸如瓮安事件、杨佳袭警这样绝对自发的“造反”。对于单纯经济问题的劳资纠纷,国民党并不动辄镇压。

这次美国大选给予在专制制度下苟且生存了六十年的中国人以莫大的启迪和教育,第一,起码是知道了美国总统是真正选举产生的,绝对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或一桌人关在密室里“内定的”。第二,于是大家自然要问:我们的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我们的国家主席是怎样产生的、他们应当怎样产生?

十七大新增了两位常委,被认为是十八大要接班的总书记、总理人选,可是七千万党员可曾置喙?十三亿人民可曾与闻?他们在十八大上将会通过“等额”选举,高票当选吗?

奥巴马当选,可喜可贺,再一次敲响了“党天下”的丧钟。

(2008-11-24于山东大学附中)

余  杰:魏京生不必替陈水扁辩护

近日,我在自由亚洲电台网站的“特约评论”栏目上,读到魏京生撰写的《陈水扁的教训》一文,深为其观点之混乱、逻辑之矛盾所惊诧。魏先生时常自诩为中国的“民主之父”,他确实在西单民主墙时代为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作出过巨大贡献、也付出了多年失去自由的代价,在此方面值得后人敬重;但是,从魏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表达的若干论点可以看出,尽管他在美国这个民主社会生活了多年,他对于民主与法治等普世价值仍然缺乏深切认知,他对台湾社会司法独立、新闻自由的现状也缺乏基本的了解。在此前提下,他为陈水扁所作的辩护和对马英九所作的谴责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魏先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就武断地认为陈水扁案乃是马英九的阴谋,并进而对马英九大肆讨伐,将其形容为越王勾践,将其定义为“懦夫加暴君”。魏先生写道:“就像卧薪尝胆、压抑已久的勾践一样,报复起来就没有了界限。这种人物在中外历史上屡见不鲜。这种懦夫加暴君的性格,往往是社会不公和暴政的土壤。上行下效,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台湾的民主将走向倒退。”魏先生当然可以有个人之好恶,喜欢陈水扁,不喜欢马英九;也可以有政党之好恶,喜欢民进党,而不喜欢国民党;还可以支持或反对某种政治理念,比如支持台独或反对台独;这些当然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作为一名有影响力的公共人物,对公共问题发言的时候,应当尽量保持客观和中立,不能肆意将个人的好恶发挥到极端的地步。魏先生将马英九看作是“懦夫加暴君”,我想绝大多数台湾民众都不会同意此种故作惊人之语。那些投票给马英九的台湾民众不会同意,而大部分没有投票给马英九的台湾民众也不会同意。就马英九本人而论,尽管他身上有很多缺点,但恰恰没有暴君的一面;就今天的台湾社会而论,已经不可能再诞生一名暴君了,即便诞生蒋经国和李登辉这样的带有威权色彩的人物也不可能。所以,说马英九是“暴君”,不仅是对马英九的妖魔化,而且也是无视台湾的民主化进程和民主成就。此看法背离了事实真相,只能暴露出作者本人的偏执与狭隘。

陈水扁下台之后被调查、被羁押,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魏京生认为,这一事件标志着台湾的民主走向倒退;但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则指出:“这次陈水扁被羁押,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第一次靠以法律和证据的手段将一个前掌权者抓起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具有历史意义,这将可以被树立成精神传统的事件。”我个人更认同许先生的看法,而不同意魏先生将其简单化为政党之间的残酷斗争。从魏京生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与陈水扁之间有一些交往,陈水扁在一次接见时对他说过“我们都因为民主而做过牢”这样的“贴心话”。对于有一定交情的朋友,持有相当的同情之心,这当然是人之常情,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为了维护陈水扁,将其被司法机关收押至台北看守所,看成是来自马英九的政治迫害,甚至与当年毛泽东迫害刘少奇相提并论,那就是以私情替代公义、故意颠倒黑白。魏京生故作杞人忧天状:“我立刻联想到的是毛泽东逮捕刘少奇。当国家元首可以随意逮捕的时候,希特勒和毛泽东式的暴政也许就在不远处等着大家了。”这样的联想实在是异想天开:今天的台湾能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相类比吗?

毛时代的中国实行极权制度,按照毛的说法,是他一个人“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那时的中国既没有司法独立,又没有新闻自由,毛一个人为所欲为,“用一根手指就可以打倒刘少奇”。毛悍然发动文革,并未经过司法程序而剥夺刘少奇党内外的一切职务,乃至剥夺其自由与生命。刘少奇在被拷打和虐待之后悲惨地死去,蓬头垢面、屎尿满身,无人知晓。许久之后,当局才通知其家人、才对外公布其死讯。而今天台湾对陈水扁家族及亲信贪污案件的处理,完全由独立于党派之外的司法机关秉公执行。陈水扁一经绝食,媒体便高度关注,狱方立即召集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劝说和治疗,所有细节皆为公众所知。可见,台湾已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民主社会,台湾有多党竞争、司法独立、新闻自由,马英九即便有报复陈水扁之心,又岂能如同当年的毛泽东那样一手遮天呢?昔日,马英九不也因为机要费的问题而遭到漫长的司法调查、马英九本人亦多次出庭作证吗?如果说今天对陈水扁的调查是政党恶斗和打击报复,那么昔日对马英九的调查不也可以看作是政党恶斗和打击报复吗?那么,台湾的司法机关难道是墙头草,昨天是民进党的司法机关,今天就变成了国民党的司法机关?

我在访问台湾的时候,与台湾各政党人士、知识界、新闻界以及若干普通百姓有若干接触。我发现,大部分台湾人对司法机关的中立性还是比较信任的,他们并不认为台湾的司法机关已经沦为政党斗争的工具。民进党中的那些比较正直的人士,包括多数的元老与年轻一代的精英,以及形象清新的新任党主席蔡英文等人,对于陈水扁遭到调查和羁押的事件,大都持比较中立的看法,很少人会想象力丰富到认为是马英九在幕后操纵。在司法机关最后的调查和审判结果没有作出之前,台湾有名望的知识分子和政治人物大都没有对此案轻率地发表评论。这是对司法的尊重,这也是对民主的尊重,这更是公民以及民主社会的政治人物的基本素质。当然,持魏先生的这种“泛政治化”观点的人,在台湾岛内也不是没有,那是少数最极端的台独基本教义派——对于这部分人而言,陈水扁永远都伟大、光荣、正确。

而魏京生似乎并不愿意将陈水扁当作“神话”,他也承认陈水扁上台之后有所变化。在上台前,“他是一个有理想、有活力的年轻政治家:谦虚、谨慎、头脑灵活,有远大的抱负又不虚妄,是台湾政坛的佼佼者之一”。后来在总统府与之再见面时,“他已经明显地变了:浮躁、虚妄,自大到听不进别人的话,也听不懂别人的话了。他成了我见过的同一层级各国领袖中最洋洋自得的人。他让老朋友们觉得不舒服。”本来魏京生可以继续深入讨论权力如何腐蚀人心的,但令人遗憾的是,他紧接着却提出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的“红颜祸水论”。此看法倒是不乏认同者,在台湾,在大陆,以及在海外华人世界,都有不少人如是观之。魏先生在文章中说,陈水扁一定会毁在这个女人(吴淑珍)手里,“这个女人利欲熏心,陈水扁又怕老婆,事情已经没救了”。这种见识,与大陆那些垮台的贪官污吏倒是差不多,他们事败之后、身陷牢狱之后,才开始撰写自白书和忏悔书,并将大部分罪责推给老婆。此种做派,充分暴露出中国男性之卑劣、之无耻。他们连“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勇气都没有,连当坏人都不能当到底,实在是让人恶心之至。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个男性政客的堕落,是肇始于其妻子和家人的贪婪的;因为一个连妻子和家人都不能约束的人,根本就不配做政治家和公务员。

魏京生的这篇文章充满了个人的情绪和独断,比如他说特侦组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便将陈水扁收押。难道今天台湾的特侦组拥有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苏联的克格勃以及中国的安全部和中纪委的那种超越宪法和法律、且不受议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的特权吗?特侦组的负责人早已对媒体表示,他们已经拿到了大量证据,他们掌握的证据比媒体披露出来的多得多,陈水扁及其家族海外洗钱的数量也比坊间流传的多得多。一旦法庭开庭,这些证据都将大白于天下。没有铁证,检方哪里敢轻易动陈水扁呢?陈本人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还聘请了一流的律师,加上他仍然拥有一定数量的支持者群体,以及立场各不相同的新闻媒体的铺天盖地的报道,在此背景下,检方倘若稍有一着不慎,即可能造成全盘皆输的后果。到目前为止,检方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合法、合理亦合情的。就连陈家最嘴硬的人、陈水扁的女儿也不敢断定特侦组没有过硬的证据。那么,为什么隔海相望并承认许久未到过台湾的魏京生,却断定特侦组手上没有证据呢?

有意思的是,魏京生一看见陈水扁被戴上手拷,便高呼:“这就不仅仅是对陈水扁个人的侮辱,而且是对国家的侮辱,对民主制度,对台湾人民的侮辱,其实也是对马英九和他的团队的侮辱。”他以自己当年受中共审判的时候并未被戴上手拷为例,断定今天台湾的司法部门比邓小平时代的中共的司法部门还要不堪:因为那时中国的司法部门居然抵制了邓小平的命令,不给作为第一号政治犯的魏京生戴手拷;而今天台湾的司法部门,居然为了“讨好”马英九,而给陈水扁戴上手拷,以此来故意羞辱之。在我看来,这种比较简直就是不伦不类:以魏先生当年上庭未戴手拷而论,根本不是法院方面敢于抵制邓小平的命令——法院从来就是共产党统治工具的一部分,魏先生当年没有被戴手拷,不是因为中共的司法独立,乃是因为将法庭的场景要拍照给西方人看,以表明当局对魏的待遇相当“人道”。中共的这点考量,作为当事人的魏先生难道一无所知吗?如果法院敢于抵制最高权力者,那么在“六四”之后,法院明明查不出赵紫阳的秘书鲍彤有任何罪名,但邓下令必须将鲍彤送进监狱,法院还不是照样将其判刑?中国大陆哪有一个法官敢于“逆龙鳞”呢?另一方面,以陈水扁被戴上手拷而论,这只是检方的惯例,既不是有意侮辱陈水扁,也无须为之大惊失色。陈水扁卸任之后,乃是一个普通公民,不再享受在任总统和议员的特权,为什么就不能将其戴上手拷呢?有多少台湾民众会因为陈水扁戴上手拷而感觉自己受到羞辱呢?对此,魏京生并有没有经过实地的调查和统计,便自作主张地“代表”了台湾人民。由此可见,某些反对共产党的人士,其思维方式与共产党如出一辙。

在魏京生的这篇文章中,惟一一处具有一点“法律思维”的地方,便是提及“总统享有豁免权”。魏先生认为:“按惯例,卸任的总统仍享有一定的豁免权。”然而,他在此处却混淆了“在任总统”与“卸任总统”之根本差异。在现代民主国家,在任的国家元首与卸任的国家元首所享有的权力与权益完全是不同的。我只听说过在任的总统享有司法豁免权,此豁免权在其卸任之时立即自动终结或有一个短暂的缓冲期;我从未听说过任何一个卸任总统可以永久享有其在任时候的司法豁免权——那样的话,明明是有任期限制的总统之职岂不成了终身总统?那样的话,总统跟皇帝之间还有什么差别呢?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对犯有各种罪行的卸任总统进行调查和审查。有关的新闻报道,难道魏先生一则都没有看到吗?

比如,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在一九八九年的大选中下台之后,根据一九八零年智利宪法的规定,他可以在参议院获得一个终身参议员的席位。他的豁免权来自于议员的身份,而非卸任总统的身份。一九九八年,皮诺切特前往英国就医。西班牙法庭发出传票,将其拘禁在家中逾一年。最终由于健康原因,皮诺切特获得释放回到智利。二零零二年,智利最高法院裁定皮诺切特因为血管性痴呆症不适宜出庭接受侵犯人权的指控,他随即放弃了在参议院的席位。二零零四年五月,智利最高法院又裁定他具有接受审判的能力,当年十二月他遭到多项罪名的起诉。直到其去世,这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一直辗转出庭多次,似乎没有多少智利人认为这是对总统职务和民主制度的羞辱。

又比如,韩国的两名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后来都被送上了法庭。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两人同时因筹集和侵吞秘密政治资金的罪名被逮捕。同年十二月十八日,卢泰愚首次在首尔地方法院出庭受审,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在法庭公开受审的前国家元首。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六日,首尔地方法院以主动参与军事叛乱和内乱罪、谋杀上司未遂罪及受贿罪,判处全斗焕死刑,经过上诉之后,改判终身监禁;同日,以主动参与军事叛乱和内乱罪、谋杀上司未遂罪及受贿罪,判处卢泰愚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六月,经过上诉之后,减刑期为监禁十七年。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两人得到候任总统金大中特赦,并于一九九八年初获释。

又比如,印尼前总统、亚洲任期最长的统治者苏哈托,在下台后也被送上了法庭。尽管继任总统是其女婿哈比比,但印尼的民主趋势已不可逆转,对苏哈托的审判也是印尼民主进程的一部分。苏哈托在执政期间,曾透过贪污、垄断、补贴等手段来为自己的家族及亲信致富。据估计,苏哈托家族的资产总值达一百五十亿美元。苏哈托晚年多次坐着轮椅上庭接受讯问。法庭的审理过程旷日持久,直到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印度尼西亚总检察长才宣布,鉴于苏哈托的健康状况正在恶化,总检察院停止对其涉嫌贪污案的司法审查程序。不久之后,苏哈托即去世。

又比如,秘鲁前总统藤森流亡日本之后,继任总统托莱多一直在查找其过往的犯罪证据,多次与最高法院、税局及其他权力机构开会,以“集中力量,把罪犯藤森从日本抓回来”。后来,藤森在智利被捕。秘鲁政府以藤森在任期间屠杀、挪用公款等为理由,正式向智利外交部递交引渡藤森的申请。秘鲁议会裁定,藤森在二零一一年之前不得在该国担任公职。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智利最高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拒绝秘鲁政府提出的将藤森引渡回秘鲁的要求。但随后在九月二十一日,智利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批准将藤森引渡回秘鲁。次日,藤森被引渡回秘鲁接受审判。同年十二月十一日,藤森因滥用职权及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罪而被判入狱六年。

又比如,阿根廷前总统梅内姆因为涉嫌倒卖军火,二零零一年被阿根廷最高法院下令实行软禁,因此成为阿根廷历史上第一位因刑事案件被监禁的民选总统。梅内姆被软禁一百六十六天后,得以无罪释放。二零零四年,他又因涉嫌在超成本高价建造两座监狱工程中有舞弊行为、非法致富及在瑞士银行有非法存款等问题,再次被阿根廷检察官起诉。阿根廷当局向居住在智利的梅内姆发出了国际逮捕令。二零零四年,梅内姆回到阿根廷,虽然国际逮捕令已经取消,但他仍然面临贪污指控,并被软禁在家中。

又比如,法国前总统、七十四岁的希拉克在刑事豁免权到期之际,遭到了调查法官的盘问。按照法国宪法第六十七条,法国总统的刑事豁免权将在总统任期结束一个月后到期,法官可以就总统的所有非法行为进行盘问。希拉克所面临的最严重案件是他一九七七年至一九九五年任巴黎市长期间发生的案件。巴黎郊区南泰尔法官办公室一九九六年对公共资金是否被用于支付希拉克保卫共和联盟所雇佣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查。此类调查在今后还将长期困扰希拉克。希拉克虽然不太可能因此而坐牢,但他不得拒绝法官的调查,并因此而名誉受损。

以上诸多例子均表明,无论在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在拉美和亚洲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对前独裁者,还是对前任民选总统,司法机构都可以依法对其犯罪行为作深入的调查和审理。“总统犯罪,与庶民同罪”,这是民主的优越性,而非民主的缺陷。陈水扁被收押,大部分大陆民众由此看到的是台湾民主的积极方面,而非消极方面。而魏京生所谓的“卸任总统的豁免权”,要么在一些国家是子虚乌有,要么在一些国家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定。若干国家的前任总统,虽然在当政期间有一定的政绩,但政绩是政绩,罪责是罪责,政绩不能抵消罪责。国家元首的光环不能遮盖这些罪责,任何人都需要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无论是司法的追查还是舆论的谴责,都是应有之义。

尽管我不同意魏京生在这篇文章中的大部分的观点,但我仍然认为他的这篇文章对于中国大陆的民众来说,提供了某些思考的方向。如何处理前任国家元首的罪责问题,对于任何国家,特别是对政治转型的国家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环。以韩国为例,为了告别过去和实现和解,民选总统金大中宣布对全、卢两名军政权时代的前总统实施特赦。虽然上述两人曾经策划对他本人的绑架和谋杀,金大中仍然超越个人恩怨,以民族的未来为重,作出此种决定,体现出大政治家的胸襟和气魄。今天,我们当然可以对马英九抱有类似的期待:在司法工作仍然处于推进之阶段,作为行政分支机构的最高负责人的马英九,只能保持“不作为”的状态,否则便有干预司法之嫌;但是,一旦法庭作出最后之宣判,马英九便可以使用宪法中所规定的、现任总统所拥有的特赦权,对陈水扁等人实施特赦。这样,既让陈水扁的罪责受到公正的审理,又以特赦的方式缓解两党争斗与族群对立,为台湾社会不同族群、阶层和政治理念的民众未来走向“和解共生”提供一个宽广的平台。倘能如此,不仅是台湾民众之福,亦能为未来中国大陆的和平转型提供有益的借鉴。我想,与其费尽心思为陈水扁辩护并妖魔化台湾的司法部门及马英九,还不如向诚恳地马英九作出此种具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建议。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野  火:多病的社会制度与脆弱的公共安全

杨佳的突然死讯,让我想起了就在这个月初发生在珠海市某中学附近的一起被官方定性的“蓄意恶性车辆撞人事件”。

据11月6日《信息时报》报道, 11月5日17时许,在广东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中学,一辆重卡车疯狂冲向放学的学生,当场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死者中有4名学生,2男2女)。卡车司机则被尾随追赶而来的公安民警连开5枪当场击毙。

我发现,在这已经酿成国际影响的杨佳事件与这个珠海重卡司机的疯狂撞人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心理变异过程。也就是从一种正常心态被逼向异常心理的复杂过程。同时,这两个事件也都存在一个警察滥施警力和执法过度的相似问题。

警察普遍性执法过度

从珠海那位目击者的口述,在重卡疯狂撞人之前,其后有“3辆交警的摩托车和一辆警用小汽车在追赶”,而且“一路鸣响信号,呼啸而来”。我们不妨顺理成章地推导一下这起惊天惨剧的发展过程:

首先是重卡违章,然后司机驾车逃跑,然后交警兴师动众追赶,被追上之后的后果令司机越发恐惧,于是便加足马力疾驰。这是事发中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还没造成实质性后果,显然司机虽心乱如麻但还不至于丧失理智。

到了第二阶段,这是一种狂乱状态的时刻,在他“无意”中撞了第一辆摩托车之后,这时,真正的“潘多拉魔盒”便由此打开。在这一阶段,事故虽已酿成,但还没有造成大面积的伤亡。如果交警部门在此停下追赶的脚步,司机会不会因此而从狂乱状态中平复下来从而免于接下来发生的更大惨剧,虽然无法预见,但总归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然而这种珍贵的可能性却被无比张扬的警车轻易地放弃了。 

现在我们来看事故进入惨烈的第三阶段,此时挂在重卡车轮下的摩托车车主的鲜血已经彻底紊乱了肇事司机的心智,由此而刺激了他心底里的犯罪因子,进而泯灭了他的良知。他这时一心逃跑而慌不择路,除此再无其他心念。彼时彼刻的肇事司机,已不是一个“人”而仿佛变成了一个性情乖张的魔鬼,开着一辆“钢铁怪物”如入无人之境。5朵娇嫩的生命之花瞬间凋零在扭曲的车轮底下。最后他的亡命之旅被后面紧紧追赶的警察的枪声戛然而止。司机被击毙了。

由那个目击者的细节描述,该司机在疯狂撞向孩子之前,的确存在着被交警追得走投无路的事实。对此,我们有理由推断,重卡在事发之前可能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司机为了躲避惩罚仓惶驾车逃遁,继而交警部门穷追不舍,终酿成大祸。由此而论,如果说肇事司机存在“犯罪故意”,那么,交警部门由于执法过当也难辞其咎,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而不是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被击毙的肇事司机。但这一点,却被有关部门有意忽视,因为这一点非常关键,涉及对事件定性的准确度问题。当然,肇事司机罪有应得。但我们也有必要追问是谁把一个正常人逼成疯狂杀人的刽子手呢?如果交警能够人性化地执法,至少处置温和一些,而不是动辄如此咄咄逼人,该惨剧想必可以避免。事后,珠海警方仅仅强调司机的“故意”却只字不提交警的“追赶”,明显存在推卸责任之嫌。

同样,杨佳的心理发展的变异过程也存在类似这样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他被警察误认为是“偷车贼”或销赃者,如果警察在彼时经过认真而耐心地询问后迅速纠正错误,那么,事情就结了。而彼时的警察却不问青红皂白地把他当作一个正式嫌疑犯带到派出所,并胡乱殴打了一顿。4个几个小时后,警察知道他不是偷车贼就放了他。但如果此时警察向他致以歉意,他很可能会平复心中的怨恨。只可惜我们大陆的警察是没学过使用道歉一词也不会轻易道歉的。这是他埋下怨毒因子的第二阶段。再来看产生悲剧的第三阶段,当他经过医院检查发现,身体居然被打出了影响今后生育的严重问题之后,还并没有失去理智,而是仍然采取正常的法律诉求渠道,向当地警方苦苦索赔。如果警方彼时能够放下身段,在杨佳长达数月的申告过程中,合情合理地根据医疗机构开出的证明单及时赔付,那么,后来的悲剧肯定不会发生。但可悲的是,警方不但傲慢地拒赔,而且给他还放出很话,“再闹就送你进监去!”这时的杨佳,就顺理成章地从一个正常的“人”变成了一个被复仇的火焰淹没的杀人“大侠”。显然,是谁把一个心理状态正常的人逼成了一个异常心理的狂怒者?所有的人,包括滥施公权的警察们其实都已经非常清楚。

这个社会缺乏宽容的生存环境

按官方有关部门的说法,嫌犯是“蓄意撞人”,我们自然要接着问:是什么原因让他“蓄意”撞向无辜的孩子,“蓄意”背后是否藏着什么隐情?我想,这是所有善良者最想知道的问题。虽然那个珠海司机的冷血必须被谴责,但我们在谴责他的时候,是否应该追溯导致他末路狂奔前的心理轨迹呢?

据11月19日的《南方日报》报道,这个2006年就来到珠海打工的外来工其实“是一个胆小、老实、沉闷得有些自卑的男人”,他居住房屋的“门和墙是自己从工地捡回来的木板和木条搭起来的”,这是“为了节省开支,决定搬到一间月租50元钱,连门都没有的地方”。而且墙上留着一道30厘米宽的缝没有封住,为的是房子“采光”,“家里没有多少家具,房里摆着灶台和餐桌,墙角空出的地方,放泥头车轮胎和其他杂物,还能剩下一平米的地方。”这就是他家徒四壁的“家”。2007年,他做起了摩托“搭客仔”,后因无证经营被没收摩托。随后“他又考取大货驾照,并从弟弟那里低价买了一台泥头车在工地拉泥,干了半年多时间,至少有5000多元的工钱,工地老板却一直拖着,不到两岁的儿子经常生病,几次看病就花去1000多元,妻子又没有工作,家里一时陷入困境”。而更令他绝望的是,他在肇事之前因交通违章,被交警拦截罚去12分,罚款1000元,且扣掉驾驶证,还被告知要等重新考证后再来领取驾驶证。而此前他遭遇的工作无着,寄予生活希望的摩托、驾照先后被没收,则成为压垮他精神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警方的通报也表明,这个司机在事发前的情绪一直处于抑郁状态。他和杨佳被冤枉、被殴打时的情形一样,业已脆弱的神经早已不能承受生存的重荷。但是警方还是断了他最后谋生的一线生机。

家徒四壁的贫穷和谋生手段的被斩断,才是导致他衍生仇恨情绪,最终演变成疯狂报复社会的行为动机。于是,疯狂发泄的念头终于冲破了理智的堤坝,5条幼小而鲜活的生命却无辜地倒毙在冰冷的车轮下。

有学者分析指出:“贫穷是我们中华民族和世界各国长期战斗的敌人。老百姓对贫穷的忍耐力是你我无法想象的。他们不但对贫穷,而且对天灾都有超乎我们想象的忍耐力。”

底层的生存有多艰难?这是享受着所谓“高薪养廉”的官僚所难以理解的。据《国际在线》消息披露:在四川的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县入口处的旁边,碧瓦雪墙的10来幢欧式别墅十分抢眼。这个刚刚建好的“梁平第一别墅区”,主人们竟是梁平县交警大队的警察大人!当地警察只有45名,而“豪宅”却有48套。48套别墅可以45人分享。试想,一个普通警察仅凭个人收入能建设那么豪华的别墅吗?可以设想,这里面交警的疯狂罚款敛财一定功不可没。

放眼以计,从北京的杨佳和珠海的司机身上,还投射着更广阔的底层身影。他们在整个社会的金字塔结构中,处于最低的生存层级。而一边是交警部门拼命以罚款当成生财之道,另一边却是陷入困境的底层生活无着,走投无路。需知,任何一个社会都固有责任为每一个失业者开辟生路,而且更没有必要令社会边缘人断其活路。

什么是和谐社会?只要真正减少歧视,善待底层,倡导宽容,拯救贫困,而且努力化解底层的生活抑郁状态,才是当今中国实现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存的基本前提。

这个社会缺乏公民得以安全吐纳、伸张的必要管道

曾有人断言,未来几年或几十年的中国社会,恶性犯罪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因为社会贫富悬殊已经越来越大,社会不公正也越来越朝显性的方向演变。杨佳死了,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感到意外,因为在如此迫切“需要警察”的国度,杨佳必死无疑。这在我心里早已不存疑问。

杨佳固然不是“英雄”,但也决非“纳粹”。他只是一个血气方刚、失去理智的悲剧性复仇者。“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呢?”假设杨佳生在有宪法保障公民人权的美国,他的审讯程序必会做到公开、透明,他的律师也不必被政府蓄意指派,他知根知底的母亲更不会在恰当的时候和恰当的地点悄悄人间蒸发……而最令人放心的是,他通过正常的诉求途径如合法行使索赔疗伤的权利,决不会如上海警方那样被粗暴斩断。

我们的社会缺乏一个可以保证普通公民、尤其是受害的公民投诉申告的畅通管道。我想起六四时期,李鹏在党政军领导紧急大会上所承诺的“今后将继续打开政府与市民乃至学生之间的直接对话渠道。”然而,这句公开的诺言早已随着屠杀的结束,一同消失殆尽。

这个社会如果不屑于留给底层人谋生的一线空间,如果令他们找不到安全的申诉渠道,甚至连一个人之为人的正常宣泄管道都给彻底堵死,那么,一个原本正常的人也会被逼疯,更多失去理智的受害者还会接踵而至——走向极端,一个杨佳倒下去,还会有千万个杨佳、陈佳或张佳们举起屠刀疯狂地“杀”将起来,并且随时都可能演变成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作为希望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正常生活的人,当然谁都不希望身边杀出的杨佳们越来越多。

对因社会不公而发出的诉求和呼吁,当局现在所采取的办法,仍然是“堵”,而不是“梳”。如北京或其它许多地方当局的信访部门形同虚设早已不是秘密。“信访”部门不知不觉之间反倒成了“截访”部门。至今在虚拟的空间,当局仍不遗余力地封杀批评政府的言论,而在实体的天空,则镇压敢于示威、游行的抗议者。这是其一。

对因共产历史造成的失误或罪错,当局所采取的办法历来是“瞒”,而不是“揭”,如“六四”,当局几次三番地变换说法,明眼人也知道当局清楚当年所做的是不得人心的丑事,但就是不准提及,更不许讨论。而幻想可以让血腥的历史永远深埋黑洞。这是其二。

于是,在这种环境下,百姓因为没有知情权既不理解政府的真实意图,而政府也因缺乏及时准确的沟通渠道,致使两头都变成暗昧世界。于是,这个染病的社会制度就理所当然地与脆弱的社会安全相伴而生。

为什么现在百姓生活比毛时代普遍提高了许多,社会恶性案件却不减反增,而且已呈愈演愈烈之势?原因就在于贫富日益分化,官权极度腐败,人权几无改善。无论是珠海上演的末路狂奔还是杨佳杀开的一条血路,都向人们警示着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人,不仅仅是经济的动物,正如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所言,人还“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是天生离不开政治生活的。就拿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一个人呱呱落地,他就开始了他成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他要去登记户籍,由此他获得了国民身份,于是他就开始接受政府的管辖,享有作为一个公民的一切权利,并须履行其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同时,作为社会的一员,他还具有占有社会公共资源的一份权利。试想,如果这个社会当初能够给杨佳正当伸张的公民权利,如果这个社会能够留给那个珠海司机一线自食其力的生存机会,并能够让他有一点点尊严地活着,我想,他们断然不会在几分钟之间就完成了从正常人到病人的心理跳跃。

生命的无端消逝,总让人惋惜。花季孩童的摧折,更是令人何其哀伤!其实,类似充满血腥的恶性案例,我们已不止一次地听闻,但是,最高决策当局至今仍未从人权、制度的根本上引起重视。各地政府只知道一味打击显性的犯罪行为,而在很多时候对如何化解如杨佳们的隐性危险因素却置若罔闻。悲痛之余,人们自然更应将谴责的怒火对准暴露在光明中无所顾忌培植罪恶土壤的隐性行凶者。

人类政治文明的进程,其本身就是人类对美好生活,自然包括政治的构想及其实践的进程。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现代政治文明的时代,对此,中国如何能够长久地置身于外?

明尼苏达国际新闻研究所接受申请

国际新闻研究所(World Press Institute)
 
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国际新闻研究所是以促进和加强世界各地的新闻自由为宗旨的一个非营利机构。该机构每年邀请10名世界各地的新闻记者到美国来考察进修。受邀者应具备英语能力,以便参加该机构提供的各种参观和访谈节目,并参与各类新闻专业的座谈、圆桌会议,和同行就美国的新闻业进行交流。
 
邀请单位将提供受邀客人的往返旅费、在美国国内的交通费、参加所有项目的费用以及日常的食宿费。
 
受邀者在访问期间有义务参加举办单位提供的所有的有关新闻议题的研讨会和访谈节目,并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向本国的媒体进行报道。
 
申请截止时间:2009年2月28日
申请方式:
1.  以200-500字介绍个人的职业目标和经验
2.  以200-500字说明为何申请本项目,你的期待得到什么?你自身能贡献什么?
3.  对美国那些事情特别感兴趣?
4.  提供3 篇自己的新闻稿或作品,如是录像带,请用NT5C/VHS 的格式
5.  提供一张彩色头像近照
6.  提供三封推荐信,需直接邮寄或传真到本所的地址
 
申请表格下载:
http://www.worldpressinstitute.org/pdf/wpiappl.pdf
地址和联系方式:World Press Institute
3415 University Avenue • St. Paul, Minnesota 55114 • USA
 
[email protected]
http://www.worldpressinstitute.org/aboutwpi.htm
(独立中文笔会权益秘书廖天琪2008/11/30供稿)

瑞士古堡提供驻地作家项目

各位会友,
 
新近收到瑞士-罗曼语笔会的一封信,叙说该笔会的一个小型的写作项目:拉文尼古堡(Le Chateau de Lavingny)作家访问计划。每年夏秋之际古堡里有定期的文学活动,欢迎各地文友参加。 另外,该笔会每年也邀请数位”驻堡”作家到拉文尼古堡访问居住三周,在那个桃花源境的古堡里,你在沉潜心绪、解逅缪斯之后,说不得就能文思泉涌、下笔如飞呢。以往已经有两位中文写作的文友到访过:Cai Tianxin(中国), Xi Xu(香港/美国) 。
申请的细节如下:
 
瑞士古堡提供驻地作家项目
 
拉文尼古堡(Le Chateau de Lavingny)位于日内瓦和洛桑之间的小村庄,依傍阿尔卑斯山,俯览日内瓦湖。这儿可以接待八位作家,为期三个星期。驻堡的作家在此将受到免费食宿的招待,拥有自己的房间,并跟其他作家共享古堡内的公共领域和庭院。除了偶有朗读会以及同其他文学同行们的交流之外,每个人都能在这美丽宁静的环境中,安心从事个人写作。恰恰因为名额少,又按地域分配,因此,作家们彼此之间的解逅和交流,更是一种特别的机遇和经验。
 
如何申请:
请于2009年3月1日之前,将下列的资料,以英语或法语寄到来迪西×罗沃尔特基金会:
 
1.              正式的申请表格一份(在此下载
http://www.chateaudelavigny.ch/pdf/lavigny-application.pdf,填好个人的资料和希望来访的日期。
2.              简短说明为何希望来参加本会的国际作家驻堡项目。
3.              简短说明在拉文尼古堡的写作计划。
4.              一页的简历,其中罗列著作和取得的成就。
5.              两封分开寄出的介绍信,信是由其他作家、评论家、出版家或翻译者所书写的。
6.              本人作品的样本,不超过八页,必须译成英文或法文。请不要寄书。
 
基金会地址:
 
Foundation Ledig-Rowohlt
Montbenon 2
Case Postale 5475
1002 Lausanne
Switzerland
Tel: 41 21 321 4545, Fax: 41 21 321 4546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www.chateaudelavigny.ch
 
 
(独立中文笔会权益工作组廖天琪2008年11月30日发稿)

朱健国:勿忘五十年前的信心

“京奥”之后忽来一个热门词“信心”,无论纸媒还是网络,“喉舌”还是博客,政府还是学者,都在大谈“金融海啸”、“毒奶风暴”、“企业倒闭潮”多重危机下,“只要有信心,就会有光明”。

对此“信心必胜危机”的“信心至上论”,我本也极表赞和。不过今日(2008年11月18日)一则新闻,忽让我对“人有多大信心,就有多大前程”产生了疑惑。

那新闻的题目对我家乡颇有贬损:《湖北木匠扮港商骗走宁夏呼市17亿》,说的是,黄梅县一个仅读五年小学的“王木匠”,在1998年遭遇经营失败、官司缠身、警方刑拘等等特大危机之时,临危不惧,信心倍增,不但不躲避官府,反而以迁了假户口,改了假姓名,编了假年龄后,信心十足地扮港商与政府高级官员做大生意。数年内“忽悠”了宁夏、内蒙古两个自治区的政府官员,导演了“天方夜谭”般的诈骗大案,涉案金额高达17.58亿元。

有趣的是,“王木匠”大骗局成功,不仅在于他自己带头有信心,而且还成功地让两个自治区的政府高官树立了坚强信心。其经典细节是,当地高官为表示对“王木匠”的“西北第一高楼”投资有信心,竟然在未见一分钱投资到帐时,将刚建成四年的呼市公安局11层指挥新楼炸掉,又将原市政府大楼、龙海商厦、第一人民医院保健楼、市公安局的三栋宿舍楼相继拆除,让骗子“王木匠”一分钱不花就得到呼市黄金地段50多亩土地。更绝的是,因炸掉多幢新楼等待多日等不到投资到来,高官们仍然信心百倍地动用地方财政帮助“王木匠”投资建楼,让其完成了“空手套白狼”狂骗17亿的骗局。

许多人只注意到这一案例中骗子建立在欺骗之上的信心会带来灾难,却忽视了政府高官们在情况不明时信心百倍的更大悲剧。应当明白,让“王木匠”骗局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政府高官的盲目信心。“王木匠”信心十足虽娶六个老婆之乐,终于逃不掉进“号子”;几个政府高官的信心百倍,纵然让一时政绩辉煌,却终为百姓永远耻笑。可见,“信心十足”有时也是极其危险的。

由此记起,五十年前“大跃进”时,我们的许多政府高官有过一次“盲目信心”造成饿死千万人的惨绝人寰。当时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翻译成今日流行语就是:“只要有信心,什么危机都不怕”。遥望1960年春节,八岁的我在家门口(洪湖县人民政府大门)前玩耍,看父亲和县干部们贴春联,上联是“辞旧岁大大跃进五谷高泰山人民公社好”,下联曰“迎新年特大跃进六畜满世界赶英又超美”。这副大话对联可谓当时各级官员信心百倍的时尚。但这一信心的基础却是建立在假话或盲目上。事实是,1959年在上年“大跃进”基础上的进一步“大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已经使全国许多地方饿死千百万人,就是当时贴春联的县干部们,也已因多日无粮吃野藕而面黄肌瘦。但却仍然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地表示“信心百倍”。如若当时不是坚持以“特大跃进”之盲目信心继续刮浮夸风,实事求是地正视困难对症下药,至少可以提前一年结束“三年自然灾害”。

如今痛定思痛,我想,在遭遇危机时,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固然要树立难关必渡的信心,但这信心一定要建立在承认困难的实事求是基础上。若一味为了信心而信心,陷入“唯意志论”,否认困难或看不到危险的要害所在,这样树立的信心越大,带来的悲剧也会越大。

今日不少官员已经在重视五十年前“盲目信心”的惨痛教训,但也可能会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痛”,一不小心,就会又陷入“盲目信心”的前车之覆。

眼下一些地方出现“辟谣潮”,否认“金融海啸”在使企业倒闭,否认“毒奶风暴”仍然在威胁百姓的食品安全,颇像五十年前河南信阳地区官员面对大批饿死农民却坚决否认本地缺粮,坚持严惩农民瞒产私分……。

哲人说,历史悲剧常常会重复一次。五十年前“盲目信心”是否会在时下还乡?我们千万要警惕!

“湖北木匠扮港商骗走17亿”,应该提醒我们严防“五十年前的信心悲剧”。

2008年11月18日于深圳早叫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