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李杨:避免矿难须有制度之治

名人谈民生

曾经在矿井下冒死拍电影的导演李杨,认为中国的大多数矿难,从技术上本可以避免。上月中旬,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因矿区溃坝死伤惨重而辞职。李杨认为:“如果制度不改,你换一个省长、换一个部长,都是没有用的。”

李杨 (因拍摄《盲井》、《盲山》享誉海内外)

井下拍电影差点丢命

不少小煤窑没有逃生井。这样的地方一塌方,人就全憋在里面了。

面对接连不断的矿难,读报纸的时候我已经麻木了。

我想起拍《盲井》时的经历。为拍摄这部电影,我曾经先后到河南、山西、内蒙古、宁夏等地的煤窑考察。为了达到最真实的艺术效果,我领着演员和摄制人员深入到百米下的井下拍摄。

难以置信的是,一些小煤矿,他们挖煤没有任何机械工具,完全是人工作业,靠雷管把地下煤层炸开,再把煤用绞车拉上地面,用毛驴和骡子沿着通道拉出来。

我看到的煤矿不管国有还是私企,矿工的安全都得不到很好的保证。按理说,好的煤矿除了挖煤通道,还有逃生的通道。

这些逃生的通道平时是没用的,多挖一个就是钱,所以不少小煤窑没有逃生井。这样的地方一塌方,人就全憋在里面了。

通道里应该有坚固的钢铁支架,之间用一些网连接。但实际上我看到的一些煤矿,用的支架很单薄,与矿井深度完全不符。更有甚者,有的矿用树桩和木板作支架。

我在小煤窑里拍摄时,有一次,一块面盆大的煤块砸到了背上。还有一次,刚在矿井下拍完戏上来,那个煤窑就塌了,挖煤工人2死4伤。

我记得一个数据:我国一年的煤炭产量只占世界总产量的35%,矿难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80%.2005年我国煤矿每百万吨死亡2.81人,居世界第一,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

矿难其实可以控制

如果严格按照采矿规范,绝大多数矿难是可以避免的。但要做到国家规定的那些安全措施,其实要花很多时间和很多金钱。

现在发生的矿难就3种,塌方、瓦斯爆炸、地下渗水。

瓦斯爆炸最经常。按照国家规定,瓦斯浓度超过1%就应该停工通风。我在瓦斯探头上看到的数字经常超过这个数字,矿工们却照常工作。

瓦斯不是一下就爆炸的,浓度过高时,就要往里面打氧气,这要花七八个小时。这段时间矿工就不能出煤。矿主就要缩短这个时间,说浓度高一点儿没事。结果,等它累积到即将爆炸的时候,人已经无路可逃了。

塌方就是因为你支架不够稳,和通道一样长的钢铁支架和牢固的丝网,这要花很多的钱。你要是没做到,就会出现塌方。其实对塌方,安全员用仪器检查完全是可以查出来的。

同样,地下漏水也可以通过仪器检测出来,比如地下有没有水库,渗进来的水量有多大。从技术上来说,这三大类矿难都是可以控制的。

其实,如果严格按照采矿规范,绝大多数矿难是可以避免的。但要做到国家规定的那些安全措施,其实要花很多时间和很多金钱。我看到的许多煤矿,那些上世纪80年代采购安装的安全设备还在用,早已老化得不成样了。

违法成本太低了

煤矿出事,直接肇事者才判7年。7年有什么关系,进了监狱,还可以花钱提前释放呢。

一个煤炭老板对我说,共有29个部门插手煤矿,人人都不能得罪。有时候,甚至兽医站的人也要去跟煤矿主收钱,因为他们的生产工具是骡子和马。他不给你盖章,你明年开不了矿。

开煤矿没有关系做不了,做好人就开不了矿了。矿老板也不愿意出事死人,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政府规定开煤矿,加上那么多部门的打点,甚至还有官员要强行占股分红,要花的钱就太多。

因此,只能是加大产量,减少成本开销。他们背后有官员保护,许多应有的安全投入就被省掉了。煤炭的开采生产需要多种证件。表面上看,所有的煤矿都是安全达标的,有的煤矿办公室的墙上,甚至还挂着政府部门发放的锦旗。

很多煤矿老板说,两年不出事,利润翻一番。煤老板敢于冒险,和法律有关系,也和官员幕后保护、司法腐败有关系。

现在违法的成本太低,煤矿出事,直接肇事者才判7年,对矿主和企业负责人的量刑更轻了,顶多罚款了事。

再者,对那些肇事者来说,7年有什么关系,就是进了监狱,还可以花钱提前释放呢。

这样的罪,在德国可以判400年

如果管理制度不改,你换一个省长、换一个部长,都是没有用的。

一个矿难实际上把当前中国所有的问题都涵盖了。

对这些问题,我们通常的办法是人治,问题一出现就免掉当地负责官员。这不可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明朝的时候,皇帝让海瑞制定那么严格的法律,还制止不了贪污腐败。

政府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在发生事故后,除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出事的矿主,除高额赔偿外还应处以重刑,使他们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这方面,国外有很多办法值得我们学习。我所了解的德国,一旦发生矿难,不是关闭煤矿坐几年牢罚点款,而是让你倾家荡产。这样的罪,在德国最高可以累计判400年。

西方国家为什么没有像中国这样频繁发生矿难?因为,经过制度上的层层把关之后,使得矿老板花在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上的费用非常高。

德国政府,他们不会在每个矿上派公务员监控。他们是用很省钱的办法——不定点地抽查各地煤矿。煤老板不知道谁查,一旦有问题,结果公布出来后,那些责任人就等着被公诉了。他们负责抽查的人、负责检验的人、负责公布的人都是不同批的。这些人他们去什么地方抽查,连自己也不知道,完全保密。这样的制度,使那些煤老板找不着向谁行贿。又很便宜,防止腐败。

如果管理制度不改,你换一个省长、换一个部长,都是没有用的。

梁文道:什么是“炒作”

有些人总是用“宣传”的模型来理解“炒作”,似乎一切备受关注的议题都是少部分人积极散播的结果,仿佛还有一个地下组织,老是想弄些坏消息出来,搞乱“大局”

德籍犹裔维克多。克伦贝勒(VictorKlemperer)在《第三帝国的语言》里提出了一个相当经典的问题:“什么是希特勒最有力的宣传工具?是他和戈培尔的个别演讲吗?”与当时大部分人的想法不同,早在该书出版的1947年之前,克伦贝勒就极度清醒地发现了纳粹的秘密:“不,最有力的影响不是来自个别的讲辞或文章、宣传单张、海报与旗帜;这种影响力不是透过那些必得清醒地、有意识地吸收的东西而达致”,“相反地,纳粹主义之所以能渗进人民的血肉,靠的是一些单词、词组和语句的结构,靠着广泛、机械而又不自觉地重复使用它们达到百万次以上”。其实克伦贝勒的发现不只适用于纳粹德国,而且还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一切社会的通性。

政治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当它不再只是官方成套使用的术语,还是每一个人虽然都觉得它是陈腔滥调,却又毫不在意地以之沟通的时候,它的效果就能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了。

克伦贝勒增补了席勒美学的名言“被教化的语言能为你写作和思考”,进一步指出:“语言不只是简单地为我写作和思考,它还逐渐宰制了我的感觉,我整个人的精神存在,使我毫不置疑毫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弃给它。”

例如“宣传”,它本来是中性的,只不过在我们的语言习惯里,“宣传”多半和好事拉上关系。平常一说“宣传”,就总是意味着有些很正确很伟大的东西,不能不让大伙知道。而“宣传”的反面大概就是“炒作”了。

从技术上讲,“宣传”和“炒作”几乎没有分别,都是有企图有计划地把一个讯息从一个小圈子扩大开去,四散传播。但由于炒作是不好的,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说政府部门在“炒作”什么;相反地,“炒作”二字一出,那些被指控的炒作者必定就是心怀不轨的可疑分子。

“宣传”与“炒作”之分别,端看那条要被推广的讯息正面与否。但在长久的使用传统之下,于稳固的意义联系之中,我们再也不用先去判断某段讯息本身是否正面,只要搬出“宣传”,那被宣传的东西就是正面的了;相反地,如果看到“炒作”二字,那被炒作的东西也自然就是负面,毋庸再说。

举个浅近的例子。三鹿集团曾经在发现产品含有三聚氰胺之后,向政府提出报告,“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给企业召回存在问题产品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避免此时炒作给社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这段话翻译成:“请政府好好管一管媒体,别让我们的问题曝光,最好能让我们静悄悄地把产品弄回来。万一媒体广泛报道了问题产品的事,社会大众以后就不再相信我们公司,那可就惨了。”

为什么如此可鄙的意图,竟能用上这么义正词严的修辞去包装呢?也许他们以为只要使了“协调”、“良好环境”、“炒作”和“负面影响”等一系列官方熟悉的术语,和政府就有了彼此沟通甚至相互认同的基础。其实每一个中国人在媒体环境中耳濡目染,应该都能自如地说出这类冠冕堂皇的大话,而且都以为这些言辞能够把自己和政府的正面立场绑在一起。因为这一连串词语都有价值定向的明确效果,特别是“炒作”。

一般而言,媒体是很喜欢“炒作”的。它们有如亚马逊河里的食人鱼,一闻血腥,立即空群而出。问题是用“炒作”去形容大众传媒的这种特性并不恰当,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别有居心的刻意图谋,而是市场倾向主导的结果。为什么大家一窝蜂地报道问题食品?那是因为读者关心。反过来说,假如某个不太重要的官员在某个不太重要的场合作了“重要讲话”,就算媒体很善意地去配合炒作,恐怕也炒不起来,因为打哈欠的受众对此不感兴趣。也就是说,真正在推动炒作的不是什么媒体,而是整个社会的民情。

有些人总是用“宣传”的模型来理解“炒作”,似乎一切备受关注的议题都是少部分人努力推广积极散播的结果,仿佛除了政府之外,媒界背后还有一个地下组织,老是想弄些坏消息出来,搞乱“大局”。可是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所有人其实都明白,从北到南,自西往东,全中国这么多这么杂的传媒,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威力庞大的小组织可以策动大家一起讨论某件事。

虽然用“炒作”去形容传媒的集体关注并不准确,因为它完全建立在“宣传”概念的反面,以传统官方的模式去理解现代的大众传播。但它仍然有用,理由是它带有负面的价值联想,能够很笼统很含糊地定性不利于自己的情势。就像三鹿集团那段报告一样,把所有自己不愿看到的新闻都说成是“炒作”,好让政府和他们站在一起去对抗那些看不见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分子。虽然,那“一小撮人”其实是全部的消费者。

(作者为凤凰卫视主持人)

阎崇年被掴与异端的权利

阎崇年在百家讲坛的部分言论,肯定存在严重问题。阎的历史观,无非是中国历史传统的官方“卖拐”文化的延续。

一个皇朝,只要是为了争夺天下正朔,为了皇权的稳定,一切高压手段和魔鬼兽性都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培植奴性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蹂躏,都披上了崇高伟大的政治外衣。尚不曾洗尽手上万万无辜者鲜血的辣手人屠,披上一领龙袍,在巍巍社稷和惶惶道德的装扮下,戴上伪善的“仁义”面具,在群氓山呼万岁奴才们群情激昂的氛围中,欣欣然坐上龙椅。

道德文章的吹鼓手们,粉墨登场,开始盛世和谐的无耻吹捧。唢呐里声如豺狼残忍好杀的秦始皇成了伟大领袖,喇叭里杀人如麻毫无人性的射雕狂人成了历史骄傲,阎崇年不过是这只文化泼皮队伍的末端,手里拿个破二胡的老头,呜呜拉拉的不成调的歌颂着满清的文治武功。

前一阶段十分热播的电视剧《康熙大帝》中,主题曲中有一句歌词,让我极端厌恶,经久不忘。“康熙大帝”在数亿当代中国人面前慷慨高歌:“真想再活五百年”。我一直在琢磨这句歌词的意思,是要号召大家团结在大清龙旗下,围着乌黑油亮的大辫子,以紫禁城为中心去过脑白无忧的皇民生活?情何以堪?皇权吹鼓手们的无所不用其极,盛世和谐的无耻卑鄙,早就到了光腚撒野的地步。

后清文化之所以垃圾泛滥,污水横流,显然不仅仅因为有了阎崇年。少了一个阎崇年,紫禁城里的大辫子皇帝也未必就缺少文化泼皮们的吹捧。

无锡之所以会发生掌掴阎崇年的事件,基本的原因在于民族意识的觉醒。历史上,明朝覆亡的时刻,江南在野蛮满清的剃发令的高压下,民族意识觉醒。部分民众在一些有气节的知识分子带领下,与满清王朝进行了殊死搏杀。抵抗运动失败后,野蛮的满清统治者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屠城。无锡的掌掴事件,确实有一份历史义愤的因素在里面。

无锡事件,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和言说权力的不平等。半元(“C”)电视台独特的垄断优势,实际上代表的是言论传播的绝对权力。阎崇年能在半元电视台上大放阙词,无疑充分利用了这一言论传播优势,流毒甚广。而对于阎立足于大一统的乌黑发亮的大辫子绝对正确的“中心”历史观。基于卑鄙的利益考量,实际也得到了皇权“中心论者”的默认和纵容。不对称的信息结构,造成了文化层次的争论,传播力量失衡。对阎崇年的理论批驳无法有效传播,抵消谬论的事实影响。无锡的掌掴事件,确实有一份现实义愤的因素在里面。

虽然深深厌恶阎崇年的历史观,虽然对无锡义士深深同情,但我个人还是不能接受用暴力手段来处理历史争论。

伏尔泰有一句名言:“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赞成。但是我要拚命力争你有说这话的权利。”阎崇年作为一个学者,他的言论自由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作为一个有自由理想的普通公民,我不能接受网络上对无锡事件的一片叫好声。

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极大弊端之一,就是思想文化的“大一统”。思想文化的“大一统”扼杀了百家争鸣的多元化文化基础。统治者为了自私的利益冲动,从来不惮于通过暴力威胁和肉体消灭来清除思想的异端。有时甚至是同一理论体系的普通的思想争论,也难逃政治高压镇压的厄运。而没有争论的僵死的中心思想,彻底扼杀了华夏民族反省与思辩的能力。官家的卖拐文化畅通无阻,肆无忌惮。民智不申,民族疲弱。

中国历史中的学术与观点之争,从来就没有排除暴力威胁甚至肉体消灭作为可能的解决选项。而没有对异端权利的尊重,也造成没有对个体权利的尊重,没有对个人言论自由的尊重。只要因为观点不同,就可以滥用肉体暴力,哪一种思想又可以保证自己不会成为暴力攻击的目标?今天为阎崇年挨巴掌欢呼雀跃的人,明天自己面对暴力时,也要欣然接受吗?学习保护异端的基本权利,就是在学习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民主自由的意识与公民社会的意识并非是“大一统”式的绝对真理。民主自由的意识与公民社会的意识,更多的是建立在个体认知差异与个体利益搏弈的基础上。高呼民主自由人权的口号却不知道尊重异端的权利,实际上很容易坠入“绝对真理”的谬误之中。

无锡事件,我们要看到的是“大一统”式的“皇权中心历史观”的荒谬和无耻;也要看到限制言论自由和公民个体权利的言论动态失衡造成的暴力阴影;更要看到中国历史中用暴力消灭思想争论的传统阴影,以及对异端权利的漠视,共同造成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缺失。只有学会尊重思想异端的言论自由,我们才能真正学会争取个人自由、争取民族自由、争取思想自由。

王  丹:期待“黄金交叉点”的出现—-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回顾与反思之四

今天继续关于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话题。 总的来说,我建议用“国家-社会关系”的模式来看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也就是说,中国要改变,必须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我们知道,在过去的六十年中,国家制度的设计,其目的是用来改造社会,改造人,而不是用于自我调整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在国家-社会的关系中,双方是不平等的,国家的力量远远大于社会的力量。这样的态势至今没有决定性的改变。而大量的社会矛盾,实际上就是国家-社会关系失衡的表现。因此,未来的十年,观察中国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看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此消彼长。当有一天,公民社会的充分发展,使得社会力量开始超越国家力量的时候,就是“黄金交叉点”的出现,那时就是中国真正实现政治转型的起点。

这样的“黄金交叉点”会不会出现呢?我是比较乐观的。我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一个成果—这个成果既不是政府有意引导产生的,也不是政府乐于看到的—就是公民社会的逐渐成长。随着计划体制的不断萎缩和国家权力从若干社会领域内有限地撤出,由国家垄断几乎所有社会资源的局面逐渐改变了。首先在农村,然后在城市,人们开始有了更多的选择,更大的空间。社会流动性增加了,生活的多样性也日益明显。在此过程中,国家开始失去对意识形态的垄断。过去数十年里行之有效的思想控制难以为继,正统意识形态不但面临各种新思潮的挑战,而且为旧事物的复苏所困扰。目睹宗族、寺庙、教堂和传统礼俗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现,人们不无惊异地发现,旧的风俗、习惯、信仰和行为方式竟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能在长期严酷的思想改造运动之后,又在一夜之间复苏。自然,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空间扩展而出现的并不只是旧的社会组织和行为方式,而且有许多更具现代意味的社会组织形式:各种中介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职业团体以及与日常生活有更密切联系的大大小小的结社。这些社会组织既不同于旧式的的社会组织如宗族,也不同于1950年代以后建立的各种所谓”人民团体”或”群众组织”,后者虽被冠以”人民”、”群众”之名,实际只是官方组织的延伸。在一些研究者看来,正是这类中介性社会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构成中国当代公民社会的核心 。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这些公民社会成分的进一步增长,国家权力掌控社会的程度和程度都会进一步受到削弱。但国家力量持续衰落,而公民社会力量持续增长的势头能够继续的前提下,前面提到的“黄金交叉点”就会来临。那将会是中国民主运动开始加速的时刻。

邵建:评《财经时报》停刊整顿的三条理由

9月末的一个下午,一位朋友来电问我《财经》是否停刊(因为我今年在该刊有一个随笔专栏)。我很惊讶,没听说过这消息呀。即刻,朋友又告知不是《财经》,是《财经时报》,他同时传来了网上下载的该报9月25日停刊整顿的公告:

“因为今年七月刊发的一篇企业报道被控失实,被上级主管机关认定为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失当。上级主管机关决定对财经时报实施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我没有读过《财经时报》,正如我不知道它的上级主管机关是谁。但读过上述这段文字,我无法自抑地打开了word.一定要写点什么,我对自己说。这公告中的三条处罚即荒唐又不可思议,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逐条批评。

“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纪律,但可以肯定它是对舆论监督的限制和干涉。权力在哪里,监督就出现在哪里。权力必须有界限,但对权力的监督必须无界限。权力的本性无孔不入,行使监督的媒体当然也必要无孔不入,否则谈何监督。监督就是监督,它没有也不应有空间上的限制。照此逻辑,三鹿奶粉只能由石家庄媒体报道,襄汾尾矿溃坝只能由襄汾媒体报道。如果地方权力一手遮天,这样的报道是否还能出来。最近的例子就是毒奶粉事发后,三鹿公司在报告中“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而最早有关结石婴儿的报道恰恰是远在外地的上海《东方早报》。当本地媒体经常难以实施有效监督时,异地监督正是它的一种救济,这正如一些要案经常因当地错综的权力关系,需要异地审理一样。不一样的是,审理毕竟还属于司法权力,监督却仅仅是媒体的一种权利。权力对权力,有时尚需寻求异地;权利对权力,如果堵塞异地,监督的权利就有可能完全落空。因此,本质地说,遏制异地监督,就是遏制监督本身。毒奶粉事发,国家高层正在强调舆论监督,可是在这份公告里,我听到的却是相反的声音。

什么叫“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面对突发事件,现场就是命令,记者应在他知道的第一时间到场,争取发出独家声音。请问,他到哪里去办手续,又要办什么样的手续。手续延误了报道,是报道的责任,还是手续的责任。采访是媒体的天然的权利,怎么还要手续的报批,而且手续前边还有什么“正规”。这是不是意味着只有经过权力的批准记者才能报道、才算正规?假如报道的权利不在媒体,而在批准媒体的权力,抑或,媒体没有报道的自由,手续却有批与不批的自由,那永远不会有真正的报道。前几天深圳“帝王俱乐部”夜间大火,死亡44人。次日,许多香港记者拥至现场,他们自由采访,自由报道,这才是媒体采访的正常的状态。设若这时有谁要求记者出示什么正规手续,否则不予靠近。这除了荒诞,只能表明权力对采访自由的设障和阻挠。

至于重大敏感的报道要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这本是记者自己的作业或选择,构不成必须履行的纪律。记者采访按照自己的“良心自由”,他可以交换意见,也可以不。只要报道真实,不真实由他负法律责任。上个世纪初叶,针对社会各种黑幕,美国媒体掀起一场揭发性的“掘粪运动”。难道记者在暴露那些见不得人的权力勾当时,需要和那些黑幕者“交换意见”吗。1970年代的“水门事件”不可谓不重大、不敏感,但记者一定要进白宫,去尼克松那里“进一步核实”丑闻真相吗。关键在于,以毒奶粉为例,记者是否可以从三鹿企业那里“核实”到任何真相。设若不能,又何必多此一举。新闻采访有它自己的行规和职业伦理,其中并不包含亦不必包含报道者与被报道者“交换意见”这一条。

我不知道《财经日报》的报道是否失实,我感到奇怪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如果是“虚假新闻”,被报道者完全可以状告法院,以辨清白。可是现在是行政出头,令其整顿。法治社会,这类问题最好法院解决而不是行政解决。退一步,即使行政解决,也要按法办事。比如令其整顿的这三条,每一条都和宪法第35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龃龉。言论自由在媒体记者那里即延伸为新闻自由,可是这三条无一不是对新闻自由的行政限制。该报上级主管认为该报举措“失当”,在我看来,更加失当的应该是它。法治社会,新闻居然有“纪律”,这本身就是笑话。退一步,这样的行政举措即使有,每一条每一项,都应自觉照准宪法。否则,“违宪”的行政问责就应紧紧跟上。这里,我个人希望《财经时报》能够尽快恢复营运。如果继续整顿,我要问责的是,是宪法大,还是新闻纪律大。

刘晓波:中共权贵的暴发户心态

中共虚构出中华帝国复兴的神话,似乎金牌老大就是世界第一的醒目征兆。

近两年来,中共的大国外交调门不断升高,御用智囊的大国崛起论所向风靡,虚构出中华帝国复兴的神话,制造出民族主义的话语狂欢:先超越欧洲,再超越日本,最后超越美国。而北京奥运的成功和金牌第一,似乎坐实了这种论调。即便在党国盛宴已经结束多天后,中共喉舌仍然沉浸在金牌老大的辉煌中,喋喋不休地赞扬北京奥运如何开放、中国人如何自信,外国媒体的赞美词更被中国媒体广泛转载,似乎金牌老大就是世界第一的醒目征兆。

正是在这种幻觉的引导下,一夜暴富的中共政权及其权贵们,全然不顾国民权利极端匮乏和贫富两级分化的日趋严重,也全然不顾中国人均收入的世界排名还在100位之外,尽情展示暴发户的挥金如土。

一、独裁政府钱包的迅速鼓涨

独裁寡头和各级政权的暴发户心态,来自近年来官权钱包的迅速鼓涨,有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为证。据中共财政部发布的信息,中共政权的财政收入连续多年高增长,2007年已经超过5.1万亿元,同比增长31.4%,占GDP的21%。再创历史新高。党国钱包鼓胀的速度。远远超过11.4%的GDP增长率,13%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分别是后二者的3倍和2.4倍。

以上差别还仅仅是官方公布的数字,如果按照民间经济学者的计算,独裁钱袋鼓涨的速度更为惊人。比如,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先生多次发文,对近年来中共钱袋的迅速鼓胀作了更为具体的数字化分析。

陈志武先生在《我们的政府有多大?》(2008年2月23日《经济观察报》)中指出:2007年政府的收入相当于3.7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而且,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2%,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去掉通货膨胀率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1.2倍!

陈志武先生还指出,中国政府作为中国最大的资产所有者,除了官方公布的财政增长之外,还从国家对土地和高盈利行业的垄断中获得巨额收入。作者指出,财政税收只是政府“最看得见”的收入部分,而政府的预算外收入、资产增值和资产性收入更为庞大,其增值比财政税收更大、增长速度更快。比如,到2006年,国有土地的总价值大约为50万亿元。全国有11.9万家国有企业,平均每家资产为2.4亿元,所有国企资产加在一起值29万亿元。由此,国有土地加国有企业的总价值为79万亿元。假设土地和国有资产以GDP同样的速度升值(11.4%),那么在2007年,国有资产去年增值9万亿,国有企业的总利润为1.6万亿元,二者相加为10.6万亿元,再加上5.1 万亿财政税收,2007年政府可支配的总收入为15.7万亿元。

陈志武先生在《中国财政不民主,但规模极其巨大》还指出,在中国的115.6万亿元资产财富中,只有 27.6万亿是民间私人的,剩下的88万亿属国家所有。如果2008年中国GDP和资产价值都上升10%,那么,老百姓从资产升值中得到2.76万亿元,而政府能得到8.8万亿元。政府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资产财富升值中得到的份额,是民间的三倍。

由此可见,经济高增长的受益,政府最多,城镇居民次之,农民最少。

中国社科院在2008年1月3日发布《2008年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也印证了陈志武的分析和结论。该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受益者,第一是政府,第二是老板,第三才是劳工,三者收入占GDP的比例分别为:政府占55%,老板占30%,老工为12%。

作为对比,美国的相应比例为:劳工占56%,政府占30%,老板占12%。

二 、暴发户的政绩工程

中共钱包愈发鼓胀,就越敢于大搞政绩工程和金钱外交,各级官员也越敢挥霍。

首先是中央寡头们的政绩工程。在江朱时代,有江泽民钦定的“中华世纪坛”和“国家大剧院”,有朱鎔基拍板的上海“磁悬浮”。还有什么“五个一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工程”、 “世博工程”、“航天工程”,等等,不一而足。江朱时期,最挥霍浪费的政绩工程,莫过于1999年中共掌权五十周年庆典,耗费上千亿人民币。

胡温时代,最为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莫过于“奥运工程”。为了在奥运上争金夺银,仅组建奥运队伍投入一项,中共就出台了“奥运争光计划”,建立起一支由17000名专职运动员、4900名专职教练员的庞大北京奥运兵团。北京奥运的总投资高达430亿美元(北京奥组委顾问黄为透露的另一数据是5200亿人民币,也就是700多亿美元)。

现在,北京奥运已经结束,中国终于超越美国而成为金牌老大,但满世界都知道,支撑这个金牌老大的是独裁政权的花钱第一。可以说,早在奥运开幕之前,中国就已经拿到了百年奥运史上的第一枚金牌——430亿美元的投资金牌。这枚金牌所创造的百年奥运史新纪录,很可能是无人能够打破的永久记录。

其次上行下效的政绩工程。中央大员们为了自己的政绩而大搞“首长工程”,各级地方官也就必然为了个人乌纱帽和小集团的利益,不计成本,不管劳民伤财,大搞“政绩工程”,在数字上弄虚作假,大树特树经济偶像,只为了用经济发达来证实领导有方,致使各类好大喜功的“工程”泛滥。比如,全中国竟有183个城市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宏伟目标,也有数十所大学提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甚至,北京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也要在校园边上花大钱建造五星级饭店。

这种上行下效演化为“奢华攀比”之风,在大剧院的建造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自江泽民钦定了北京国家大剧院之后,一些省市也争相效仿,不惜劳民伤财而建设各自的大剧院。北京的国家大剧院投资26亿,重庆大剧院15亿,上海东方艺术中心11.4亿,广州歌剧院10亿,武汉琴台大剧院10亿,杭州大剧院9亿,河南艺术中心投资9亿。甚至就连地级市也要建造大剧院,比如浙江的宁波大剧院耗资6.19亿,广东东莞大剧院6亿。

第三是官员的腐败和挥霍。已经有多种资料表明,权贵们的贪污、受贿、赌博、买官等腐败所涉及的金额,已经占到GDP的20%,占目前国民收入的1/3之多。比如,中共官方媒体指出,近年来,中国每年流失到国外的赌博资金超过六千亿元人民币,其中官员挪用公款豪赌占大头。吃喝、车马、休闲旅游、出国考察、特权福利等消费,合计高达2万亿,占政府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二,占GDP的十分之一。

三、暴发户的金钱外交

自中国对外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从经济全球化中受惠颇丰,它向西方国家和全球资本市场开放,引进西方的资本、资源、信息、技术、甚至人才,也让美国和欧洲的大公司越来越垂涎中国市场,特别是中国新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高科技产品和国际资本的胃口很大,为美国商家提供众多机会。与此同时,中国的价廉日用品的大量出口,使中国赢得巨大的外贸顺差,在让西方消费者受益匪浅的同时,也让西方国家付出了巨额外贸逆差的代价。

当经贸关系在中西交往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之时,中共政权也越来越依靠“金钱外交”。 中共用于支撑其合法性的主要资源是“政绩”,政绩的主要标志是“我们正在阔起来”的宣示:一方面炫耀中国的经济增长和财富增加的高速,自我夸耀为世界上的“一支独秀”,进而夸耀综合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特别是在涉及到政权利益的台湾问题和人权问题上,中共惯用金钱开路的策略,用大把的订单和政府采购来换取政治利益。由此,政权及其官员的暴发户心态,不仅表现在国内的各类政绩工程和挥霍浪费上,更表现在中共现政权的“大国外交”中。因为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和迅速鼓涨的独裁钱袋,使中共有资本大玩金钱外交。

君不见,为了讨得西方大国对中共对台政策的支持,也为了让西方人少在中国的人权、政改等问题上说三道四,中共寡头们甚至满世界撒钱。大凡中共党魁及其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出访西方大国时,皆要带上大把的银两抛洒一番。最近的实例,莫过于温家宝的访美和胡锦涛的访法,不但求着西方大国的政要来干涉“中国内政”,还要花上足够的银两才能使哀求奏效。温总理用60亿美元购买布什对台湾的警告,中共政要几次访美的大采购,更是高达数百亿美元;胡主席曾用几十亿欧元换取希拉克对台湾的指责,又用200亿欧元的超级订单换取法国新总统萨科齐在人权问题上的沉默。

这样的金钱外交,固然可以为中共高官带来到处红地毯的虚荣,也为中共政权换取减缓国际政治压力的实惠,营造出全世界华人心向大陆的假相,却尽透着本末倒置的荒诞:欠发达中国的元首像个腰缠万贯的大款,发达法国的元首倒象个讨好富豪的推销商。在这种荒诞的背后,是中国大多数弱势群体的无望和无奈,为了保住自己的老屋,为了在年终讨回一两千元薪金……不断出现的自焚抗议的极端行为,足见当下中国还没有阔到向世界撒钱的程度!

其实,金钱外交并非后毛时代的产物,而是中共建政以来的一贯传统。在普遍贫困的毛泽东时代,老毛为争当第三世界的领袖,一面逼着百姓勒紧腰带,一面对那些无赖国家提供无偿援助。直到今天,中共政权仍然是朝鲜、缅甸、古巴等无赖国家的最大金主。这种以一党政权利益为导向的金钱外交,实质上是让全民财富和国家资源服务于特权集团的利益,从效果上讲,也只是一种应对国际压力的权宜之计,只能得到眼前的暂时利益,而无法使中国真正融入世界的主流文明,更无法赢得国际社会发自内心的真正尊重。

四、爆发户大款的攀比消费

中国改革一直是“跛足”奔跑,独裁权力主导的改革模式是经济和政治的高度不平衡,是增长模式的极度浪费和分配模式的极度不公。所以,经济的持续高增长非但没有带来共同富裕,做大的蛋糕并没有带来分蛋糕的公平,反而导致极端的两极分化,先富起来的政策带来的是权贵“暴发户”的穷奢极欲。据《新京报》2007年12月31日报道,“中国500富豪榜中榜”在香港发布:中国的亿万富豪数量已经仅次于美国,世界排名第二。拥有10亿美元身价的中国富豪的数量,2006年是85名,2007年是146名,几近翻倍。怪不得有人惊叹:中国不但是“世界经济中心”,也已经变成“富豪大国”。

2007年中国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3587元。目前中国农村人口起码有7.5亿左右,如此巨大人口的人均年收入才三千余元,扣除通货膨胀,绝大多数百姓的实际收入,在事实上是大幅下降。面对如此贫富悬殊的国情,还在大肆吹嘘中国已经变成“富豪大国”,很有点儿没心没肺的梦呓。更何况,中国的顶级富豪群体的暴富之道,又有几人的手脚干净。看看那些落马的问题富豪,哪一个不是官商勾结的受益者!

更重要的是,“中国500富豪榜中榜”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暴富阶层的全貌,甚至仅仅是中国暴富阶层的冰山一角。因为入榜名单大都是浮在水面上的私营富豪,而深潜在水面下的巨富并没有列入其中——从中央到地方的权贵家族。比如,江泽民的公子江绵恒刚一从美国读书归来,不仅当上了副部级的中科院副院长,而且在瞬间成为最具暴利的电信业中的“电信大王”。李鹏家族垄断中国的电力行业,他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在各大电力公司任职,民间称为“李家电”。胡锦涛的儿子胡海峰经营的公司,居然明目张胆地拿到国家民航总局的大订单,胡锦涛的女儿胡海清嫁给互联网巨富茅道临。即便以平民总理著称的温家宝,其家人也在商海中暴发。温夫人张蓓莉被中国珠宝界视为“珠宝女王”,她经营的“戴梦得”是中国最显赫的珠宝公司。温公子温云松(化名郑建源)经营“宝华投资”,据说仅注册资本就高达13.6亿元,还持有“平安保险”6.67%的股份(价值 33亿元),所以,温公子被境外媒体称为“中国最年轻的亿万富豪”。

对于这些位于中国金字塔顶尖的权贵家族,外界只知道他们横行于商海,不可能知道他们究竟有多少财富,因为他们的巨额财富隐藏在权力构筑的黑洞中。

当中国西北农村还过着近于农耕时代的苦日子之时,甚至当还有一条京津“贫困带”环绕着两大直辖市之时,富豪活动中心、富姐俱乐部和各种会所等奢侈场所遍及天南海北,名车、游艇、象牙床、宫殿般的豪宅……应有尽有,无论是“土财主”的庸俗消费,还是“洋富翁”的高雅享受,统统是一副暴发户的脸。土财主的高消费之奢侈,有引起过轰动效应的36万元的“黄金宴”为证;“洋富豪”的高雅享受之过分,有金融高官王雪冰周末坐飞机去夏威夷打高尔夫为证。另据世界奢侈品消费调查显示,在全球奢侈品窗体底端市场低迷之时,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却逆风而上,中国内地已成为全球第六大奢侈品市场。

这种刚刚摆脱贫困生活的大陆富豪的暴发户心态,最突出特征往往表现为:用大把花钱来向世人展示自己的一夜暴富。开始还只是向穷亲戚展示,现在发展为向先前的富人展示。君不见,大陆富豪在香港的高消费,发狂般地购买名表和豪宅;在澳门的豪赌,动辄让轮盘吃掉上千万;在美国开名车、住别墅、玩游艇……已经不是什么新闻,看得港澳的和西方的中产们唏嘘不已。大陆的另一种现实是,即便在持续了多年的经济高增长之后,大陆的人均产值也只有1000美元,而香港等地的人均产值早已超过一万美元。

富豪们宁可在澳门赌场一掷万金,为官员送上厚厚的红包,为二奶买下豪宅、珠宝、官职、名声,为留学在外的子女提供奢侈生活,为一饱口腹而大摆黄金宴,为过一个高品质生活的周末而坐飞机去夏威夷打高尔夫……也不愿付给农民工该付的工钱,不愿给被拆迁户以合理的补偿,不愿为打工妹支付最低的福利保障,更不愿象比尔·盖茨等西方富豪那样,将个人资产的大头注入社会慈善事业。

近年来,用高学历进行包装的暴发户不在少数,他们也不是真去寒窗苦读,而大都是用钱购买文凭,在高等学府中的摆阔,当然包含着向知识届炫耀财富的虚荣。象清华、北大这类著名学府,向富豪们和官员们出售文凭,已经成为固定的创收渠道。即便富豪们想让子女学有所成,也不是鼓励孩子们靠个人奋斗,而是用大把的银两为孩子铺路,伴随着官方的教育产业化政策,有钱人占据高质量教育资源的趋势愈演愈烈,在号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中国,教育的昂贵居然成为十大暴利行业之一,在诸种行业腐败中,“名校腐败”大有异军突起的势头。

国人中的极少数突然暴富,苦日子记忆和为富不仁之“原罪”的作用,加之在政治无耻示范下的全社会的道德沦落,共同塑造了爆发户心态,富贵攀比已经成为孩子们的价值取向。穷人们不再说“先前比你阔多了”,但富豪们却喜欢炫耀“我现在比你阔多了”。

暴发户的日常交际也大都是金钱开路,遇强者就用金钱点头哈腰,通过攀权附贵捞到更多的金钱;遇弱者就炫耀富贵和鄙视他人,一副趾高气扬、为我独尊的霸道派头。宝马案中那个撞死农妇的富婆,如果与某位高官或另一位开奔驰的车主发生冲突,大概不会那么嚣张。黑社会头子刘涌,敢命令手下人暴打开烟铺的小业主,但他断不敢在慕绥新的亲戚或亲信经营的地盘上横行霸道。权钱标准下的欺软怕硬是暴发户的通病。

更让人唏嘘的是,这些暴富着、饕餮着、淫乱着、奢侈着的权贵们,其肚皮的厚度恰与灵魂的干瘪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们在穷人面前的大款尊严,很有些顶天立地的骄狂劲头,而一旦面对独裁政权及其寡头,他们立刻威严扫地,很像永远长不大的乞丐。仅仅为了在掠夺性的权贵资本主义的最后晚餐中争得一个侍从的位置,多分点儿权势者们吃剩的残羹败叶,他们就媚笑着、屈膝着、哄骗着、收买着,但是,权力、金钱和谎言所包裹的仍然是一无所有的灵魂。

2008年9月13日于北京家中

朱学勤:“旧社会”的事

林达从美国来信,要核对十年前她第一本书出版的一些往事,说那时能在北京三联出《历史深处的忧虑》,不容易,“好像是旧社会的事”。类似的感慨我最近也碰到过两次。一次是参观佘山脚下的乡村,村里人很自豪地说,他们这里不用农药,不上化肥,农产品全是“有机食品”。农产品还有“无机”、“有机”之分?同行人遂以这句话自嘲,说1949年之前的老先生是“有机知识分子”,而我们这代人完了,全是“无机知识分子”。还有一次是给一个民间基金会帮忙,选贫寒子弟去欧美留学。面试结束后,举杯小庆,我称基金会功德无量,开了一个很好的头。基金会朋友赶紧打断,居然也是这句话:啊呀,朱老师,我们只不过做成一件旧社会的事。

三联是从旧社会过来的,因韬奋留下的传统,此后也一直与老知识分子打交道,确实保留了几分旧社会“习气”。这一感觉我与沈昌文一开始交往,就有。大约是1991年冬季,三联欲恢复韬奋老杂志《生活》周刊,约了好几批朋友去谈,我也是其中之一。记得是在三联老社址一个地下室,屋内陈设凌乱,好像还有锅碗瓢勺。老沈开场白也是如此,开头介绍杂志宗旨,还有几句正经话,后来就跑野马,闲谈无边,当时感觉不习惯。

八十年代末,有朋友在报纸上写杂文,题目就三个字:“读书吧”,可当时也就剩下一本三联版《读书》杂志可读可看了,读书人都很珍惜。但我也有一点“腹诽”:文人气较重,东拉西扯,缺乏力度?1997年汪晖接手这家杂志,来信说想组织一些严肃的学术讨论,我曾回有长信,表示支持,寄予厚望。后来他组织的“学术讨论”逐渐左转,我也逐渐不能同意,则是后话。但在当时,对《读书》这一点“腹诽”记忆深刻,是因为有一天终于能对老沈公开说了,并由此惹起那场“人文精神讨论”。

记得是1993年下半年(?),老沈带着《读书》编辑部两位女将来上海组稿。华东师大正开现当代文学思潮研讨会,老沈“蹭会”,就在这个会议内套一个小会,打电话要我去。晚饭后抵达会议室,满登登一屋人,烟雾缭绕,气氛热烈。轮到我发言,却是对老沈发难:《读书》杂志散文化,能否组织一些严肃的思想性文章,认真讨论一点问题?老沈闻言,不以为忤,笑嘻嘻一脚踢了回来:“好啊,只要你们能组织讨论,我一定留出版面恭候。” 发难者反过来被“将”一军,自此领教“旧社会习气”温柔敦厚,而又经验老到的一面。接下来就是“人文精神讨论”了,沪上四人第一次碰头,是在陈思和家里。每人各写一段,分隔穿插,弄成一个讨论的样子,发给老沈。我写的一段,是想以人文精神替换文人议论,强调知识分子的内省与独立,而不是批判“物欲横流”或“消费主义”。其中有敏感词句,老沈接稿,一字未删,全文发表,很爽快地兑现了诺言。这场讨论老沈发了好几期,跟进者众,越来越多的人拿老百姓“物欲”而不是拿“权欲”说事,结果还是文人议论,去批市场经济了,真像毛泽东所言:宋江招安后,终于打方腊。我退出讨论,回归沉默,但已经与老沈没有关系了。

《读书》来沪约稿,还有一件“旧社会的事”,我老婆记得。我们在华东师大开会,赵丽雅听说我当晚不回家,居然不在师大招待所开房间,而是骑上我的车,穿过大半个市区,赶到我那破屋借宿,说是就近去复旦组稿方便,其实是节省出差经费。第二天上午我从师大回来,与她开玩笑:“古有‘鹊巢鸠占’,今有‘鸠巢鹊占’,老沈再抠门,也不至于把你们逼成这样呵!”她淡然一笑,又出门去挤公交车,55路转21路,奔静安寺取昨晚的车。原来前一晚台风过境,风大雨猛,无法想象赵丽雅写得一手娟秀小楷,既丽且雅,怎么骑得动我那辆二十八英寸男式车,顶风冒雨,破旧而又沉重?骑到半途,果然蹬不动了,她遂把那辆老坦克锁在人行道上,换乘公交车。早上起床执意去取,还要骑回来,怎么劝也劝不住。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四年,时隔遥远,我老婆时不时“说古”,就像回忆旧社会,感叹不已。

更像旧社会的一幕,是崇文门外送行。1994年9月下旬,我结束三联《生活》周刊主编一职,一人离京。老沈有心劝慰,身份不便,遂让吴彬、赵丽雅代为饯行。崇文门外马克西姆,偌大餐厅,仅一桌三人,空旷寥落。赵丽雅温婉,吴彬豁达,酒过多巡该散,忽见侍者端上一盘没有点过的菜,解释说:“这是一位老先生交待的,给你们再添一个菜。”诧异间,吴彬抚掌大笑,“哈,老沈还是来了,这是他的惯技!”抬头望去,前面三五桌远,真有一位上年纪绅士,着西装外套,背对我们默默用餐。三人走过去揭穿他的把戏,他却站起身来说宁波话,双手一摊,作愕然状:“哎呀,学勤兄,我是路过,路过呵,勿是存心格。碰着朋友吃饭,关照服务生送一只小菜过去,迭个是老早辰光阿拉上海老规矩,侬晓得格嘛!”

我已经是“无机知识分子”了,不晓得这个老规矩,但见一张旧社会的脸,笑意一荡漾,皱纹即加深,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8年9月21日)

金钟:被邓小平点名批判

● 从大饥荒到文革,目睹毛的卑鄙残忍,心想只要有机会,一定要说话,揭露这个害死千万人的独裁者。一九八三年统计年鉴的出版,终於有了一个机会。

● 金钟在八十年代常用笔名「牧夫」。(新唐人)

如果问共产党统治中国近六十年最大的劣迹是甚么?回答不是土改、镇反、反右、文革、六四……而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运动导致的三年大飢荒。为甚么?评估世上任何灾难的严重程度只有一个至为重要的标尺,那就是人命的丧失。中共尤其是毛泽东独裁时期,大规模政治运动不断,每次运动造成的死亡人数,固然多少不一,都未超过「百万」这个数量级,但是,三年大飢荒的死亡人数无论是官方透露和海内外各种研究成果,都达到「千万」数量级。这数千万人丧生的责任算在共产党身上,有无根据?是否合理?

这就形成了对这场大飢荒两个最根本的质疑:一、究竟饿死多少人?二、原因何在?

杨继绳推翻官方对大飢荒的定性

让我们先看看中共官方的回答。对飢荒死亡人数,若干高干说过一些概略的数字,但近五十年来,官方从未发佈一个大飢荒的正式死亡数;对於飢荒原因却有一个着名的提法。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关於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是一个权威的文件,在邓小平主持下制定,主要为了应付当时党内外的批毛浪潮。决议批判了五八年大跃进运动,指为严重的「左倾错误」。对於大飢荒的描述只有这样一段话:

「由於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发生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

现在到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时候。这三十年中,中共官方对大飢荒的上述一段话的定性,从未改变过(或者各届领导人对此闭口不说)。换言之,对大飢荒,中共至今没有改变毛时代的定性,名称叫「三年困难时期」,原因有三﹕「大跃进的错误、自然灾害、苏联背信弃义」,结局是「重大损失」。这个定性是抽象的、不负责任的、违反事实的。

但是,三十年来,中国有良知的学者,一直採取「你不给说法,我来给说法」的求实态度,对大飢荒作了不少研究,包括学者蒋正华、李南、金辉、曹树基等,但这些大陆学者偏重於根据一些人口统计资料,作死亡人数的推算,而对飢荒原因、飢荒惨状的分析显得不足。直到今年八月,杨继绳在香港出版的巨着:《墓碑》,才给大飢荒研究树起一座纪念碑。杨先生是北京被认为是党内改革派喉舌的刊物《炎黄春秋》的副社长,曾是新华社资深记者,他为调查大飢荒真相,下了十年功夫。搜集大量翔实的资料,完全推翻了中共当局对大飢荒的定性。他认同「三千六百万」的死亡数字。

● 1966年文革初期,毛时代高层人物在天安门检阅红卫兵。

左起:邓小平、陶铸、康生、周恩来、毛、林彪、刘少奇、朱德、郭沫若。(本刊资料)

我的「大飢荒情结」由来已久

杨继绳来港校阅书稿时,我曾和他见面,对他治学着述风格的朴实严谨留下清晰印象。我和他交换过研究大饥荒的情况,谈到过八十年代在香港搜集大陆人口资料的往事。一九九九年我们出版《共产中国五十年》时,我曾简单地回顾过我一九八四年被邓小平点名批评的事。现在想来,有必要对此作一些比较详细的交待,因为这并非个人的得失毁誉,而是有关中共大跃进政策的一个旁证.

我的「大飢荒情结」由来已久。和杨继绳的家族遭遇不同,早在文革前,因从事水利技术工作,经常下乡去水利工地与各地农民接触.多次听到那些贫下中农主动向我们诉说「困难时期」饿死人的情况,甚至有公社干部说四清开「忆苦思甜会」,农民不忆旧社会的苦,反而忆共产党大跃进之苦。一九六四年我曾去我的出生地湖南桃源三阳港一游,见到外婆家的老佃农谌家老大(我外祖父家是该乡地主),拉?我的手告诉我,小时候记得的谁谁谁,一个二个地都饿死了。使我心里十分震动。

后来,文革中批判彭德怀,看到他的材料深为他感到不平。文革中,我作为「四类」反党份子挨批斗.从社会上大量负面材料中,终於看清了毛「反修批修」发动文革的本质,都与那场「大跃进」的失败有关.心想有朝一日,能说话时,一定要揭露这「千古奇冤」。一个闯下弥天大祸的独夫竟然还发动(文革)这么大的运动,去打倒为老百姓说了两句公道话的老战友(彭德怀、刘少奇),且置於死地而后快,天下还有如此混帐的事吗!

从大飢荒到文革,耳闻目睹,我的世界观完全成熟,对毛和他的制度彻底幻灭。

因此,八○年来港,八一年进入新闻界(加入七十年代月刊做编辑)后,我的政论立场就是批毛不遗余力,留意相关资料。每逢遇到对毛恨之入骨的人,就像他乡遇知己般的愉快。有一次《红都风流录》的作者夷叔老先生来香港,他是高级统战对象,对毛知之甚深。他对我表示:共产党老说「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我撼不了大树,也要剥他两块树皮!

一九八三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出版

在香港虽然更深地接触资料,了解到不少毛周王朝的内幕,但大飢荒的材料仍有限。一九八四年夏天,一位北京社科院出来的生意人王俊铭先生告诉我,一九八三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出版了,你可以找来看看。对数字绝不陌生的我,拿到这本满是数字的书,一下子便发现,他们公佈了一九四九到一九八二逐年的统计资料!因为以前的官方统计,在一九五七年之后,就空白,跳到一九六二年,显然是将大飢荒四年的资料封锁起来,见不得人。现在这四年的人口等数据都有了。

虽然,并不理想,如一九六○年人口锐减一千万整,没有零头——这哪像统计资料嘛,但好过没有。我兴奋而不眠地在数字中探索,估算出五八至六一年「非正常死亡」人数是一千五百三十万.后来,我又看到一套《中国人口》丛书(联合国资助出版),分各省市三十二册,不仅有数年人口数,还有死亡人口的「绝对数字」,我到处寻找,於一九九三年查到了各省的数据,便以五七年和六一年正常的死亡平均数,来估算四年大飢荒的非正常死亡数。得出二十四个省死於飢荒的总人数为二千零四十万人。

一九八四年十月号《九十年代》月刊(已由《七十年代》改名)在中共建国三十五年专题中发表我以「牧夫」署名的文章〈中共治国三次大挫败〉,其中主要论述是「大跃进」引致之大飢荒。文中提出饿死人数之估计,还以官方数据,驳斥大飢荒的自然灾害之说,从外贸资料指出大飢荒期间粮食出口太多,进口大减,是令飢民处於死亡线的原因之一。当然,公粮徵收超过正常标准一倍,更是飢荒的主因。也驳斥了苏联撤援的说法。

● 毛在大饥荒最惨烈的1960年、61年两次接见英国蒙哥马利元帅,说中国农民有粮食吃 .图为61年5月在上海见蒙哥马利。左为柯庆施。

邓小平内部批评牧夫文章

一个月之后,十一月十二日,总编辑李怡叫我谈话,告诉我中大教授李南雄传话,有大陆学者来港打听牧夫是谁,邓小平点名批评牧夫〈三次大挫败〉一文,指示十月号《九十年代》月刊不准在国内流传。李说,昨晚他又将我的文章详读一遍,觉得写得持平,没有情绪化,都是根据官方资料。不知何以如此被重视?

接?,李怡召集编辑方苏一道商讨这件事。李说,可能是文章把三十年全否定了,邓要维护党;方说,中共老是只准自己说,不准别人说.他可以否定,你不能去否定。我则表示,这篇文章份量不轻,有新观点,把批评具体化了,他们受不了。你可以笼统批评大跃进怎么错,但要具体批就不行。我还谈到对大跃进饿死人的感受,说那么惨,提起来都会哭……我还表示,邓的批评显示杂志的影响力。

过两天,十四日,李怡请大家在合和中心饮茶。他笑?说,牧夫已是「邓小平级的人」,应该由我来请客。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以上是根据我当年日记摘录的部分细节。

中共领导人点名批评一名香港的评论家,确实是绝无仅有的事。李曾表示,他将披露邓的批评,但他没有做。我也没有「跟进」。

这件被老邓点名批评的事,经过大致如此。事隔二十四年,这样写出来并非炫耀我的文章如何高明,事实上,我的一点功夫比之后来几位学者的研究,是很肤浅和简约的(例如曹树基查过上千册县志及明清的史藉,作背景分析)。只不过我用的方法和作出的结论没有大的问题.我没有忘记李卜克内西的一句话,他说,知识份子斗争的武器是论据。值得解读的是:

邓小平为甚么要批评我的文章?

一、邓点名批评的真实性。我虽然没有专门去做证实,但估计是可信的。根据是,当时《九十年代》这个刊物和北京当局的关系,不是香港一般媒体可以相比。虽然,该刊在八○年之后,言论方向已向右转,但组织关系如何,是外人很难明白的。该刊七○年创刊以来,一直是中共统战海外青年知识份子的一个重要阵地,在港共中的地位大大高过今日《镜报》月刊。由於其七十年代追随文革的极左路线,而中共已否定文革,其言论向右转乃是不得不为的选择。但该刊八十年代初期至少还维持?和北京方面的某些内部联系,仍是一份有统战价值的中共高层重视的内参读物。而透过官方学者传话,并非小道消息。

二、邓为甚么要批评牧夫这篇文章?现在看来,比较清楚,那就是反映了中共高层,尤其是邓小平这号人,完全了解中共内部的要害所在,而不能容忍公开地揭露其要害。具体说我的文章令老邓不安之处,不在於估算了大跃进饿死人的数字大小(我的估算明显偏低),而在於确凿地指出饿死人的原因,戮穿了他们维持多年的谎言,将饿死这么多人的罪责完全归结到中共政策上面﹕苛政猛於虎。

邓作为毛的亲信,是何等精明的共犯!他肯定知道中共几十年统治,就是「大飢荒」这一关过不去,其他问题都可以推到阶级斗争、敌我矛盾、四人帮之类遁词上去。这位总书记绝对知道饿死的几千万人都是农民,是中共口口声声依靠的贫下中农!而有无天灾、苏联是否逼债(现有资料显示,苏共非但没有逼债,还减轻了中国的债务)?他比谁都清楚!他相信拥有的绝对权力可以定一个铁案。

杨继绳的书,惊人地揭示一九六一年陈国栋、周伯萍、贾启允三人汇总各省人口统计,全国少了几千万,报告给周恩来毛泽东二人。周恩来阅后通知周伯萍「立即销毁,不得外传」。三人销毁材料和印刷版后,周不放心还特地电话追查一次。周伯萍时任粮食部副部长.杨继绳採访所得,公安部规定各省人口统计数是「绝密」资料,只能让极少数人看。如山东省只有正副书记、正副省长、公安厅长五人可以看!可见,中共高层对酿成大飢荒的犯罪恐惧是如何深重!心理是何等阴暗!

毛制造大飢荒的罪责终将清算

我的文章,是《一九八三年中国统计年鉴》出版后,第一个公开的回应,邓小平的紧张应可以理解。重要的是,这是中共领导人三十年中唯一一次对揭露大飢荒真相作出的反应。

两年后,我发表批周文章〈另一个周恩来〉,在香港舆论界亦激起一片涟漪,并引起北京决策方面(邓力群)的注意。后来我们又出版《红朝宰相﹕周恩来人格解剖》长销至今,去年东京发行日文版。但是周助纣为虐的一面(多次逢迎毛意,曲解大饥荒,有案可查)仍然被官方强力的粉饰所掩盖.

最后应指出毛对大饥荒造成巨大死亡的态度。众所周知,毛曾多次在党国重大会议上,肆无忌惮地大谈「杀人」经,杀了多少,杀与不杀……从历次运动杀人策略说到原子大战死一半无所谓.霸气凌人,不可一世。殊不知在现代政治中,尤其是死刑已遭到质疑的潮流下,举世没有一个领袖敢於在殿堂之上这样炫耀杀人的权力。毛承继苏区「杀人放火,佔山为王」的土匪作风统治一个大国,毒化千万干部,杀人如麻、死人无动於衷便是必然的局面。看看杨继绳书中,那些人吃人的悲剧,今人不可置信。

但是,没有记录看到毛这样公开说「大飢荒」的死人问题,他有忌讳.当我们读到刘原一九九八年文章,写父亲刘少奇六二年当面对毛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上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无语.但是他记住了。为刘这句话,他就该下台。害死三千万人,罪不可恕。但朕既为霸王,岂容你等得势?张戎毛传披露,刘少奇在饥荒最惨烈的一九六一年初告诉苏联大使契尔沃年科,中国已有三千万人非正常死亡。

大飢荒三千万冤魂决定了毛要以「亚洲最大的政治流氓」(刘宾雁语)的一切手段,不计后果地铲除一切可能找他算帐的人。虽然如谢韬教授这样的智者倖免於死,终於在去年《炎黄春秋》上呛声:「三年大飢荒死了三千七百五十万人,成为古今中外最大的暴政。」

然而,这位古今中外最大的暴君,仍然被供奉在北京红庙里.一九六一年饿殍遍野之际,他对英国元帅蒙哥马利说「中国人不缺粮食,吃得好。」这篇谈话已经解密,公开出来,十三亿人却无一人站出来直斥其非。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这是林昭的名句。三千万条人命是超过二次世界大战死亡总数的一笔血债,中南海的贪权食利者,以为凭几桿破枪一袋臭钱就可以毁灭一个民族的记忆,西谚有云﹕「你可以长久骗一部份人,也可以骗很多人於一时,却不能骗所有的人於永远.」杨继绳宅心仁厚,建议天安门立大飢荒纪念碑,这是中国人起码应该做的事。

(2008年9月25日 纽约)

艾未未:剩下的是谎言

远的不说,今年的汶川,瓮安,西藏,杨佳,奥运,周老虎,三鹿等与公众有关的大小事件,从政府的公告,媒体新闻报道,到最终的故事,从魔幻的现实到浑噩的历史,这些事儿到底是怎样的,发生了什么,幻象与真相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呢。

如果我们相信党,国家,政府,那眼前的景色是怎样的呢?地震的校舍房屋倒塌,学生的死亡,不是由于贪污腐败下的豆腐渣工程,而是大震必倒的倒霉命运。多难兴邦,死者在天之灵对党国应有报恩之心,灾难之后,祖国会空前强盛和人民空前团结。

瓮安燃烧的火焰不是为姑娘鸣冤,而是俯卧撑加黑社会。

西藏暴乱是因为藏人愚昧疯狂遇上了汉人的善良和忠厚。

杨佳案不是因为杨佳没有偷自行车,不会撒谎,没有软弱。杨佳也没有精神问题。不是公检法司法程序混乱和腐败,只是因为警察文明执法和手无寸铁。

杨家的母亲没有丢失,没有失去自由,只是找不见了。

奥运会是安全的同时也恐怖危险,出门是单双号同时环境优雅没有污染,人文奥运就是拒绝人们的自由,绿色就是花坛盆景平改坡,维护宪法和谐社会就是有游行公园允许申请后收容劳教。百年不遇的奥运梦想最终就是在自己的国土上举办了一届月球上的演给外国人看的杂耍。

农民也是电脑制作专家也是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专家同时是欺诈国家的恶人。

三鹿牛奶有问题。但是,仅仅是不法个人和企业所为,哪没有不法的个人和企业呢,所以说是正常的,可以理解不可避免的。政府是负责任的,监管可靠可信,通报及时。管理是有效的,媒体是透明的,最终百姓是满意的。

那些为了生长为了健康为了活着不知不觉喝了奶吃了奶制品喂了孩子的永远不关心权力不关心国家安危不关心事实真相的千万百姓还是人么,这些倒霉蛋的权利只剩下爱国了。

事实怎样有那么重要么?当然了,它比国家比党比人民比母亲比孩子,比一切的一切都还要重要,是重中之重。是党几十年来艰苦卓绝斗争的大是大非。这个国家的首要政务,全部的历史与现实中的多半的努力,都与改变或掩盖事实的努力有关。豪言壮语或是悲情满怀,不惜代价甚至必要时付出热血生命。这是宣传部文化部文联作协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存在的唯一理由。由此看出要掩盖事实,维持谎言是不易的,要付出代价。

付出了代价就是生产力,谎言是文明的一部分。个人说话与事实不符是欺诈,政府撒谎就是生产力了,是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一部分。

依靠谎言维系的世界能生存吗,当然。当每一个人都知道是谎言时,谎言是一次错位,一个仪式和象征,一种心照不宣的悲悯的秩序.是坚实的现实。

维持一个欺诈的现实,是中华文明的道德修养和良心庇护,是民族灵魂的栖息之地,同样是国家日常事务的准则,公民的行为规范,社会赖以生存的原则,不能说是不重要。

人类的所有的可歌可泣的努力和牺牲,如果只是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为了知道事情原本是什么样的,一个可信的世界,何必还不如随它去了。

在今天,无论是关于这个国家的性质,还是关于2007年10月5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在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关于今天杨佳的母亲在什么地方,依然是没有人关心的事情。

于浩成:民不自由毋宁死,国无法治最堪忧

于浩成,满族,著名宪政学家。1925年出生于一个著名爱国知识分子的家庭,在抗日战争中参加中共的地下活动,1942年5月加入中共,曾任抗大教员。1956年起担任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1980年起兼任《法学杂志》主编,《法律咨询》杂志社长,被选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1985年被迫辞去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职务。后又担任南开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民间机构)所长。1989年被开除党籍并关押一年半。1994年应邀到美国哥仑比亚大学参加中国宪法与宪政研究项目,并先后在美国的威斯康辛大学、阿利桑娜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从事访问研究。2005年回到北京,虽年事已高,但仍不懈于对中国宪政转型的思考与笔耕。于老65岁生日时所作《狱中自寿诗》云:“雨凉叶落又值秋,骨肉离分老少愁。民不自由毋宁死,国无法治最堪忧。刘伶遁世何足慕,葛亮出山岂为侯?放眼五洲风云变,匣光终将射斗牛”,表明了自己对自由、法治理想追求的坚贞与对未来社会发展的乐观精神。

本刊特约记者就中国社会宪政与法治等问题专访了于浩成先生。(以下记者简称“记”,特约嘉宾简称“于”)

记:首先请于浩成先生谈谈“专政”与“宪政”的区别?

于: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与民主宪政的政治制度是根本对立的,后者是根据宪政主义原则建立的,其要点有三∶一是维护人权,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权利;二是有限政府,限制政府权力,公权力应受监督和制约;三是实行法治,宪法应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前者从理论到实践莫不同这三项截然相反,正如列宁所说:”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毛泽东把”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称为”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在中国,公、检、法,被称为专政机关,他们往往强调镇压,嫌法律束缚自己的手脚。可见,专政与宪政制度是形同水火的两种制度。

记:于老您是中国当代著名的宪政专家,也是宪法学家,请您从中国宪法修正的角度来谈谈中国社会推进宪政改革的具体步骤。

于:对中国具体推进宪政改革我认为可以分如下三步来走:第一步是行宪,即落实现行宪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步为小修宪,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废除序言中给中共和马列主义的特权、使人大议会化、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成立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实行联邦制;第三步就要大修宪了: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岸统一问题、横向分权以解决西藏、新疆、宁夏、蒙古等少数民族问题、保证港澳的继续繁荣,以中华联邦为新国名,原大陆各省地位相当于美国各州,可以制定省宪(基本法),台湾、港澳及大陆各民族自治区,地位相当于(加盟共和国似的)联邦成员,自行制定本联邦宪法。

记:中共夺权以来先后制订修改出台了四部《宪法》,于老认为这些《宪法》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于:我认为中国1949年以后的4部宪法均未脱出前苏联宪法窠臼,主要问题有7个:1、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治而非法治;2、无产阶级专政;3、马列主义法律观,权利并非人民固有的而是国家给予的;4、否定三权分立的原则,实际上是中央集权制;5、有公民自由权利的清单但缺乏充分保障的条款;6、司法不独立;7、缺乏司法审查制度。

记:对于中国现行的《宪法》,于老有许多真知灼见,曾经借2003年修宪前社会大讨论时提出过一系列修改建议,其中有的已经被采纳,但是还有许多仍然有待进一步努力。具体来说中国现行《宪法》主要有哪些方面急需修改?

于:2003年在修宪前夕中国掀起过一股探讨《宪法》热,我也于此时提出过自己的一些建议,具体而言我主要从人权保护与政府体制方面提出了自己一些看法。首先从人权保护上,我认为有待增补或废止的条款有如下一些:(一) 人权法律保护应写入宪法;(二) 思想自由和政治信仰自由应写入宪法;(三)为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应即废除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四)居住和迁徙自由、公民出入国境特别是返回自己国家的自由权利应明文写入宪法;(五)罢工自由应该增补入宪;(六)知情权或称了解权,乃是二战后新出现的一项基本人权,并已得到当代国际法律界的普遍认可,应该入宪;(七)无罪推定原则应写入宪法;(八)新闻、出版、结社、组党的自由均属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应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这些自由权利时毋须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仅在事后报备即可;(九)废除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按这一条抄袭自原苏联宪法,其存在足以使政府得以国家、社会、集体利益为名扼杀公民之各项自由和权利;(十)为确保公民行使公正、自由选举的权利,应将废除官方指定候选人和实行差额选举的制度规定写入宪法。

其次在政府体制方面,我认为为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应该修改如下条款:(一)国家主席在现行宪法中规定为虚位元首,并无实权,但后来国家主席与党的总书记由一人兼任,主持党和国家一切要务,事实上已成为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总统,现行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文应重新改写,以便名实相符,避免造成违宪和越权现象。

(二)现行宪法中未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均有此规定),而且不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乃系重大疏漏。应考虑取消军事委员会,改为其他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的由国家元首统率三军的制度,应明确规定我国由国家主席兼任一切武装部队的统帅,这一变更还可为今后军队国家化的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有关取消宪法序言,党政分开,人大议会化,政协改为上院(参议院),司法独立(并非宪法上规定法院和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即可实现;党组织完全撤出公、检、法,法官任职终身制等制度、措施均尚待研究和解决),军队国家化,改中央集权制为联邦制等重大修宪议题,都须待条件成熟时对宪法进行「大修」或另起炉灶,起草并通过新宪法时再说。

记:中共最早时试图通过香港模式来解决台湾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香港回归的本质日益显露,世界越来越看清香港的退化。在此请于先生谈谈香港回归十余年来的总体状况,及从法制的角度谈谈对“二十三条”的看法。

于:香港自九七年回归后,经过十一年来的演变,中共对香港的专制渗透有增无减,虽然遭到广大香港人民的抵制和反对,但是香港还是与大陆越来越一样了。在回归前,香港是英殖民地,是一个有自由没有民主的地区:香港立法会是民主选举的,港人选举权是受到很大限制,但不管怎样香港的自由经济是有法制保障的,基本人权更是受法制保护,还是属于三权分立的。

我们知道,英国是议会第一,中国大陆是行政第一,香港回归后也变成了行政第一,议会选举是受行政干预和控制的选举,立法会不起作用,甚至其司法的终审权都被废除了。对于特首直选也一再被推延,现在承诺是到2017年,如果中共不变,到时可能这种承诺都还会变。

香港政府原先实行是英国管治时留下来的比较健全的文官制度,董建华把它改为高官责任制,加大了香港行政及特首的权力,他接手香港后颇得民意的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被迫辞职,香港的倒退由此可见一斑。港府中有些人是中共安插的,这些人为了自己当官发财不惜做出对专制卑躬屈膝出卖香港自由和民主的事情来。

很有意思的是,他们(指中央政府中推行专制者及港府中投靠专制权力的少数人)不敢在董的第一个五年任期内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还想拿香港的“一国两制”做秀给台湾看,随著人们对其反民主的专制本质的认识得越来越清楚,对他们越来越不抱幻想了,这种做秀对他们来讲也越来越没有意义了,这时候他们就露出他们本来的凶相来了,所以这时候他们抛出二十三条也不是偶然的。

如果二十三条成立,那就等于说香港的“一国两制”不存在了,香港的民主自由不存在了。现在香港还有一些民主刊物和报纸,比如,《争鸣》、《动向》、《前哨》等,定了二十三条,这些就很难存在了,香港民主党,“支联会”等民主团体每年都有一些呼吁民主自由的活动,比如纪念六四等,这些将面临被取缔的危险。还有法轮功,虽然他不受港府的欢迎,不久前还发生了香港拒绝画家章翠英(法轮功学员)入港事件,但在香港练功毕竟还是合法,也没有定为什么邪教,二十三条一旦立法,对这些个民主团体和宗教团体的镇压和取缔就是“合情合理”“名正言顺”了。二十三条中法律条文中措辞含糊,这些都会为日后利用二十三条打压异见提供合法性。它其中还有一条,“禁止与外国政治性组织联系”,这等于变相的讲在大陆不允许的在香港也不能被允许,从这个意义上讲,二十三条是在为中共的专制在香港取得合法性铺平道路。

支持二十三条的有两类人:一种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港府中那些投靠专制权力的少数人,他们表面上打著爱国主义的旗帜,迷惑民众,背地里是为自己能继续当官发财不惜出卖香港人民的民主与自由,这类人是最坏的,他们把香港的前程赌在中共权力专制上了;还有一类人,他们对中共的专制本质还没有认清,对它们还存在幻想,他们对中共的宣传中毒较深。举个例子,其实政府和国家是两个概念,爱政府不等于是爱国,象我们提到的前一种人他们爱中共专制政府,能说他们爱国爱香港吗?他们连香港的民主和自由都可以出卖的,反政府也不等于是不爱国,当年孙中山反对腐败的清朝政府是不爱国吗?

应该说二十三条已经不是单一的内政问题,《香港基本法》是在《中英联合声明》保障香港“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基础上的继续,一个有道义的政府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我们不难看到,二十三条从条文内容上讲,它同时也违背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香港是签约地区),中共这样无所顾忌迫不及待地把二十三条强加给香港,它会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国际影响呢?这都是有目共赌的事,是任何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所不愿看到的。其实他们这样做也同时违背自己的宪法,在宪法中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有结社的自由,有新闻自由,可是这些在中国都没有兑现,现在它们还进一步把专制扩大到香港,这不是历史的倒退吗?

反对二十三条实际上是一次很严肃的战斗,关系重大,不能沉默!起来抗争,就是保卫民主和自由,《基本法》要重新修订,彻底废除二十三条。同时,我们要警惕这个和中共专制沆瀣一气的香港政府玩花样,我们应该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让国际社会认清他们反民主的本质。

记:中共统治集团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确创造出了许多背离人类文明常轨的中国特色,以此掩盖其罪恶的本质。中国时下“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也是典型的反民主的中国特色,请于老谈谈这种特色的实质,并说说中国政党制度如何突破。

于:1949年以来,中共在大陆把它推行的政党制度定名为“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它似乎暗示着,被领导者之所以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完全是出于自觉自愿、心悦诚服,这样就使被领导者不致感到过分的屈辱和难堪。其实,中共允许存在的八个“民主党派”既不是反对党、也不是在野党,甚至都不能算是独立的政治团体,而只是名义上的“参政”团体。因为,所有这八个“民主党派”的经费都是每年由中共中央机关事务管理局列入中共的机关预算、再分配划拨给这八个中共“下属”的团体。其次,这八个团体“参政”的方式和程度完全由中共决定。再次,这些“民主党派”的成员若有机会担任政治、行政职务,也非其所属之“党派”委派,而是被中共“选拔”、以其个人身份参政。例如,近年来,中共除了安排将这些“党派”的成员“选”为各级人民代表或聘为政协委员外,还任命了一些副部长、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等,但极少有任正职的,且所任副职也通常是不管常务、并无实权的。所以,这些所谓的“民主党派”只不过是中共一党专政的装饰品而已;当然,这种“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比列宁、斯大林取缔联共(布)之外的一切政党的做法,还是棋高一着的。

中共内部负责管理“民主党派”的主管部门是统一战线部(简称统战部),从中央到县级党委中都设有此部门,这些向中共领取经费、维持表面存在的“党派”,实际上是中共统战部的下属单位。中共的统战部门负责决定、审批“民主党派”各级的领导人选、经费支出、开会时间和议程、发展党员的数量等等。当然,为了维持“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门面,“民主党派”向中共的统战部门汇报工作时,会把“请示”一词改为“协商”。为了达到确实控制“民主党派”的目的,中共还派党员打入这些“民主党派”、或吸收这些“民主党派”的成员加入中共,这样的“跨党分子”既有公开的、也有秘密的。据中共中央的内部规定,加入“民主党派”的中共党员应占“民主党派”全体成员的35%至40%,而在“民主党派”中央和省一级核心层中则应达到45%至50%。“民主党派”的著名人士中,许多人都有中共的“地下党员”身份,往往直到他们死后,其中共党员的身份才在讣告中曝光。

中共公开宣布的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但这冠冕堂皇的说法却与实情不符。只有地位平等的人们之间才能互相监督,仆人岂能监督主子?无论从政党活动、经费来源看,还是从其成员的政治身份来看,大陆的“民主党派”都只不过是中共的政治“仆从”团体,他们之所以能够与中共“长期共存”,是因为中共已彻底堵绝了这些“民主党派”自主独立地“监督”中共的所有可能性。

一个其成员中有三至四成为中共党员的“政治团体”,绝不可能保持任何中共不了解的内部秘密,更不可能形成任何背离中共的独立倾向,所有令中共不放心、不满意的苗头都已被消灭于萌芽状态。在五十年代前半期,这些“民主党派”可能还不甘心充当这种“仆从”地位,但在反右派运动中,它们的众多头面人物“昨为座上客、今为阶下囚”,此后就再也不敢“披逆鳞、犯龙颜”了。

八十年代以来,民主宪政的理念重又传入大陆,特别是在蒋经国晚年在台湾开放党禁报禁、实行多党政治的实践、以及苏联东欧国家政治改革的试验的冲击下,大陆要求政治多元化的呼声日益高涨。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一党专政已成为贪污腐败、决策失误的总根源,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走向腐化。中共多年来依靠整风的办法肃贪,这种努力一再的失败就充份证明了这一点。反对党的存在将使共产党的权力得到真正的监督和制约;共产党通过与反对党的和平、合法的竞争,或可恢复活力、重新振作,这对共产党本身也是有利的。

各国的经验表明,解除报禁、党禁,保障人民的言论和结社组党自由、新闻自由、选举罢免领导人的自由和权利,实行自由选举,是推行宪政改革、建立民主政治的先决条件。世界上多数国家均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结社自由的条文,对成立社团(包括政治团体即政党在内)一般都实行事后备案制、而非事前报批核准制。在西方社会中,一般所奉行的是“凡非法律明文禁止的,人们均有权去做”的原则;但在中国大陆,由于法律文化的传统一向偏于国家本位和义务本位,而非个人本位和权力本位,所以人们往往遵奉“凡法律明文禁止的固然决不能做,法律没有明文许可的也不能任意做”的习惯。在这种情形下,为了解除党禁,实现组党自由,我认为,有必要呼吁制定《结社法》。如果一些官员强词夺理地认定,社团这一概念不含政党,那就还应呼吁制定《政党法》。

记:于老在中国公安部工作多年,对中国的劳教制度出台与延续至今有真切的了解,也曾为废除中国劳教制度奔走呼吁,请于老谈谈中国劳教制度的情况。

于:对于中国劳教制度,社会上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如日常人们说的某人被判处劳动教养若干年。很少有人发觉这种说法从法律上说其实是错误的,因为某人被送去劳教,并非经由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法判处的,而是以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实际上由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决定而执行的。同样,媒体报导中所谓某某劳教人员被“释放”的说法从法律上说也不对头,正确的说法应为:“解除劳教”,因为只有被判刑监管的罪犯重获自由才能说此人已被释放。

中国大陆从1957年8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起实行劳教制至今已有51年,何以上述错误说法一直延续至今,人们一直习焉不察,以致几乎习非成是了呢?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劳教和劳改不过一字之差,实际上区别也不大,大陆官方虽然多次强调劳教和劳改的场所要分开,但在许多省市由於条件限制大多数还是搞在一起,对于老百姓说来,劳教也好,劳改也好,反正都是剥夺自由,强迫劳动,两者有何差别,属于研究法学的学者们的事,与老百姓似乎关系不大;二是中共当局也乐得将错就错,听任这种错误说法存在下去,以避免使劳教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甚至被国际社会批评为“警察国家”。

授权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决定对公民施行惩罚,剥夺其人身自由,限制劳动的做法在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国家都不会有的。《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说:“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7条说:“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说:“任何人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劳动或强制劳动”;第9条说:“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中国既然已经签署加入两项国际人权公约,就应该首先以废除劳教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促进和发展人权的诚意,而不是一再空囗说白话,同时坚持将任意侵犯人权,扼杀公民自由的非法行径继续下去。所以是否废除劳教制度,是中国今天是否真诚落实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标尺。

记: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也是中国签署《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为了促成中国政府落实联合国有关人权条款,使普世人权价值在中国生根,中国公民可以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于:根据联合国人权公约,中国公民有权向中共政府提出如下一些要求:1.修改“工会法”,以符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关于“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工会有权建立全国性的协会或联合会”、“有权组织或参加国际工会组织”。2.制定罢工自由法,以符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人人有权罢工的规定。3.修改或制定有关法律,以符合《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关于“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自由。”“人人有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任何人进入本国的权利,不得任意加以剥夺。”4.开放党禁、报禁,尽快制定结社法、新闻出版法以取代违反宪法、限制与扼杀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有关行政性法规。

从中共过去的表现来看,关键在于怎样对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督促,以使之切实履行其所承诺的国际义务。这就需要联合国及其所属的有关机构(如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人权理事会、人权委员会、人权事务委员会、人权事务专员、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国际法院等)和非政府的国际人权组织给予必要的关注和监督(包括协商和对话),这方面的工作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人民争取自由、人权、宪政民主事业的发展。

中国在人类文明的轨道上,因为这半个多世纪的延误,而已经远远落后了,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如官僚贪腐、贫富分化、道德崩溃、法制失范、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等,可说如山重似海深,社会危机已致白热化,如果延续这种统治,只能加深民族的灾难,累积社会危机,而结束专政开启宪政已经是中国走出危机的不二路径。当此时刻,中国人民应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一切公约、法规,来努力落实自己的权利,一步步推进中国走向民主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