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道之:从“杨佳事件”看公民“抗暴权”

2008年7月1日,必将进入中国的历史。这一天,公民杨佳闯入上海闸北区政法大楼,用一把西瓜刀击杀警方人员。在短短几分钟时间内,致使警察6人死亡、4人重伤。随后杨佳被中共特警抓获。

“杨佳事件”发生后,中共公安部政治部向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发去“唁电”,对死去民警表示沉痛哀悼。不是办公厅而是政治部发出“唁电”,说明中共不把“杨佳事件”看成是一起普通“袭警”,而是已经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其后,中共上海各级领导集体出动,从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市委秘书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分别去医院看望慰问受伤民警。中共各级喉舌也纷纷对杨佳进行谴责,新华社将他称之为“歹徒”;“丧心病狂”、“穷凶极恶”、“毫无人性的暴徒”等词汇也被置于杨佳头上。

但在网络上以及在民间,杨佳则被称为“大侠”、“壮士”、“义士”、“英雄”、“斗士”、“革命者”、“当代武松”、“当代荆轲”、“孤胆英雄”、“快刀大侠”、“最可爱的人”。有网民甚至写了《杨佳列传》,“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

在对杨佳的评价问题上,“官”“民”之间存在这么大的差异与对立,从而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官”“民”之间矛盾的激化程度。

对杨佳而言,绝不仅仅只是上海警方所说的“报复”,而是一系列事件导致的恶果。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南方周末》的《杨佳的青春档案》中看到:这个从小“凡事讲究规则”的人,遭遇了一系列公权力的侵害:先是母亲王静梅因为腿上被人咬掉一块肉而上访八年而得不到任何解决,其后他本人在太原火车站被警察打掉一颗门牙,最后又被上海警察当作偷车贼而遭到毒打。这一系列公权力对他的肆意伤害才最终导致了他的过激行为。

实际上,自1949年以来,中共这个法西斯政权在中国大陆的执政是非法的。它从来没有获得人民授权或经过人民的选举,而是依靠“枪杆子”支持下的“暴力”与“笔杆子”支持下的“谎言”获得的,不存在任何的合法性。即使是其宣传的所谓“革命”合法性,也因其在1989年6月4日对学生的大屠杀而丧失。在这种没有任何“合法性”的法西斯政权统治下,必然会导致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肆意侵害。

面对公权力的肆意侵害,公民所天然拥有的就是“抗暴权”。世间本无政府,人们设立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不受别人、别的团体以及别国的侵害。当所设立的政府不仅不能保护公民权利,相反还肆意侵害到公民权利时,公民就拥有“抗暴权”。

这正如177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脱离英国宣布独立时发布的《独立宣言》宣称的那样:“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其未来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独立宣言》提出了公民的“抗暴权”。为了落实“抗暴权”,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也就是说,美国《宪法》规定的“持枪权”是为了保证公民的“抗暴权”。在《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看来,只有公民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利付诸实践。因为如果公民不能自由持枪,公民权利在面临被剥夺或受侵害时,就没有反抗的武器和力量。当政府用枪对准公民时,公民也可以用枪来推翻政府。

在美国这样一个尊重法律,厉行法治的国家;这样一个司法独立、法官判案的国家;这样一个媒体独立、新闻自由的国家;这样一个民主选举、尊重民意的国家;这样一个尊重人权、公民自由的国家;其《宪法》一直强调公民的“抗暴权”。美国经验证明,公民持枪并不一定会给一个国家带来不安定因素,如发生混乱、爆发军事政变等,反而使其两百多年来成为政局最稳定、民意最受尊重的国家。美国的历史与现实进一步证明,公民拥有“抗暴权”的重要性。

推翻“暴政”是公民的天然权利,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权利,不需要政府的恩赐或授予,就像我们天生就拥有自由一样。虽然公民天然拥有“抗暴权”,但需要人人敢于行动,才有免于被损害的力量。

中共建政以降,我们遭受到的“暴政”实在太多:中共为了夺取政权,不惜牺牲公民的生命,让几千万人沦为炮灰;它建立政权后,活活让至少四千万人饿死;其不断的“镇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又让数千万人死亡;近三十年来,其对“六四”的大屠杀、对“法轮功”的镇压,又让数万人被屠杀或迫害致死;特别是从1992年来,在其所谓“改革”、“市场化”的旗号下,又导致数千万上亿的人沦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拆迁户”。这些人生活无着落,本来希望通过“上访”获得一点“救济”,但却由于官官相护以及司法腐败、新闻不自由、媒体不独立等原因而毫无希望。这些人在上访之前,只是以为是基层官员或基层政权腐败。当他们通过多次上访、层层上访而得不到任何解决,他们才明白实际上不仅是基层政权腐败,实际上整个中共政权早就已经腐败透了。

面对这样一个早已腐败透了,或者说已经烂透了的政权,我们公民能够做的就是拿起自己的“抗暴权”,勇敢地站立起来,把中共丢进历史的垃圾堆,就像苏联公民把苏共政权丢进历史垃圾堆一样。

值得关注的是,近些年无论是中国民间的个体还是群体,都不再默默忍受,而是勇敢地行动了起来。王斌余、崔英杰、杨佳……一个人的力量并不是渺小的。四川汉源、重庆万州、广西博白、四川大竹、河北定州、广东汕尾、贵州瓮安……一系列的公民群体抗暴事件更是令人看到了希望。

虽然在现代社会,传统的农民起义方式已经失效,但却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即“街头革命”。当全国各地的公民风起云涌的拿起“抗暴权”涌向街头之日,就是“街头革命”到来之时,也就是“颜色革命”胜利之日。

而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正在竞选美国总统的共和党人麦凯恩是一个“颜色革命”专家。如果他当选成功,那就说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就更值得我们中国公民期待。

我相信,杨佳的话语:“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必将记入中国人争取人权的历史。

余  杰:写在奥运边上

胡锦涛向布朗传授什么经验?

八月二十二日,胡锦涛在北京会见英国首相布朗,表示感谢英国对北京奥运会的支持,中方愿意与英方分享奥运会的经验。胡锦涛向布朗传授的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经验呢?正如著名评论家刘晓波所说,北京奥运是政治奥运、金钱奥运、恐怖奥运,伦敦可能步北京的后尘吗?

胡锦涛可以操办“全民奥运”,将全国的财力物力集中到北京,营造大国崛起、万国来朝的假象,完全不考虑能否赚钱,因为面子总比钱重要;胡锦涛也可以调动百万军警宪特,将北京变成一座临时集中营,将异议人士统统赶走,没有戒严胜似戒严;胡锦涛更可以在全世界的面前造假,让开幕式上的两个女孩一起“唱双簧”,歌唱祖国其实是歌唱他自己。

奥运会期间,不仅北京成了一座让人艰于呼吸视听的监狱,整个中国也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铁幕。美国冬季奥运会速滑金牌得主乔伊?奇克,在动身飞往中国数小时前才获知他已经批准的签证被取消了。中国大使馆对没有明确解释原因。不过分析认为,这与乔伊?奇克在苏丹达尔富尔问题上的积极参与有很大关系。乔伊?奇克说:“他们取消我的签证,对我来说是一种严重的伤害。我热爱奥运会,我相信奥运会能起到团结的作用,我们能够一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创造一个和平的世界。但他们威胁运动员,不让他们说话,这种做法不符合奥运精神。”正在普林斯顿学习经济和中文的乔伊?奇克,在美国之音采访结束时用中文说:“谢谢,再见。我爱中国人。”

奥运会也让香港变成了另一个北京,一国两制的法律成了水月镜花。香港有马术比赛,总算是分到了一点奥运会的残羹冷炙,总算是可以在经济上利益均沾。然而,若干持合法证件到香港的异议人士,在入关的时候却被拒绝入境,甚至被剥夺自由数小时之久。香港警方对异议人士的态度骄横而粗暴,简直与大陆公安比翼齐飞。入境处表示,对个案不予评论。香港的法治传统,公然受到践踏。大部分香港人不太关注此类新闻,似乎那些受到伤害的海外异议人士的遭遇跟他们没有关系。殊不知,唇亡齿寒,你漠视他人的合法权益,你的合法权益亦将朝不保夕。

然而,布朗清楚地知道,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胡锦涛在中国的“成功经验”,布朗根本无法在英国复制。因为中国是独裁国家,胡锦涛是独裁者,自然可以无视民意、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而英国是民主国家,布朗是民选的政府首脑,只能服务选民、鞠躬尽瘁、如履薄冰。不过,在胡锦涛面前,布朗俨然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学生。如今,东风已经压倒了西风,夕阳西下的大英帝国哪里敢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共“敲边鼓”呢?

地震与奥运

北京奥运成为历届奥运中烧钱最多的一届,倾全国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终于营造出了“大国崛起”的神话。当中国队的金牌数量遥遥领先的时候,当爱国愤青们在会场上欢呼雀跃的时候,我却想起了一百多年前慈禧太后的万寿大典。

那时,同治中兴已经成为明日黄花,六十岁的慈禧太后却还想重现康乾盛世的雄风,大兴土木,穷奢极欲,挪用海军军费,“渤海换了昆明湖”,遂有日后北洋海军在甲午之战中的全军覆没。今天,坐在奥运会开幕式主席台上的江泽民和胡锦涛,不知是否也有同样的心思意念?当会场的中央出现由人海堆积起来的“和”字的时候,江、胡二人却茫然不知,“和而不同”才是和谐社会的根基。一个打压和消灭所有异见的政权,既缺乏自信,也不可能稳定。

此时此刻,江、胡以及他们的同僚们,还记得四川大地震中的数百万灾民吗?还记得数万名死于豆腐渣工程的孩子吗?还记得那些因为发布灾区的信息而被捕入狱的人士吗?在党的严密控制之下的媒体,不再发表任何关于灾区的消息,似乎那是一个发生在另外的国度里灾难。惟一能够唤起人们记忆的,是在入场式当中,那个来自四川灾区的、与旗手姚明牵手的“少年英雄”,而那面被他拿倒了的国旗,不经意之间亦成为一个末世的象征。

当年,如曾国藩之子、早期中国杰出的外交家曾纪泽所云,中国是一头难以唤醒的“睡狮”。清醒地看到中国的这一可悲处境的人并不多,一介布衣康有为在一封上书中指出:“上兴土木之工,下习宴游之乐,晏安欢娱,若贺太平。……上下内外,咸知天时人事,危乱将至,而畏惮忌讳,钳口结舌,坐视莫敢发。”这哪里是一页已经翻过去的历史,这难道不是今天正在上演的剧本吗?康有为敏锐地觉察到了日益临近的危机:“事无大小,无一能举;有心者叹息而无所为计,无耻者嗜利而借以营私;大厦将倾而处堂为安,积火将燃而寝薪为乐。”在今天奥运的狂欢之中,到处不也是饮鸩止渴的人群吗?

可怕的地震并没有让在上掌权者“猛回头”。三个月过去了,没有一个官员和奸商因为豆腐渣工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死难孩子的父母们却时刻受到监控与恐吓。这样的和谐能够维持多久呢?生活在各种社会矛盾一触即发的清代末年,康有为叹息说:“顷奇灾异变,大告警厉,不闻有怵惕修省之事,而徒见万寿山、昆明湖土木不息,凌寒戒旦,驱驰乐游;电灯火轮,奇技淫巧,输入大内而已。”今天,中国引入的若干现代科技,也仅仅成就了奥运开幕式上声光电配合的杂耍。当年,康有为直接批评慈溪与光绪“拂天变而不畏,恤大乱而不知”。今天,胡锦涛们却连这样的批评也听不到了。

北京是个大浴室

中共的官员们变得愈来愈有幽默感了。从昔日僵硬如木乃伊的“马列主义老太太”到今天妙语连珠的新闻发言人,表明中共真正开始重视公关活动了,这也是中共试图“与国际接轨”的举动。奥运前夕,各个部门的发言人更是粉墨登场,长袖善舞。其中,我个人认为,北京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少中是最有幽默感的一位。

日前,有国际媒体报道说,奥运前夕北京的空气污染没有太大的改善,CNN特意播放了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照片:一张是一个多月之前在鸟巢外边拍摄,另一张是几天前在同一地点拍摄,它们同样是灰蒙蒙的色彩,在数百米外,鸟巢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轮廓。看来,尽管北京方面对车辆采取单双号限制出行、大多数工厂停产等强硬措施,仍然无法让“雾都”出现蓝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政策所造成的恶果,哪能在几个星期、几个月之内便彻底扭转过来?

对这样尖锐的提问,杜发言人倒是没有回避,他侃侃而谈地回答说:“能见度与空气质量有关,但不是能见度差就是空气污染造成的,还与天气因素有关。雾天、雨天、黑天都看不清鸟巢,这是很自然的现象,就像浴室里洗澡也可能看不见对面的人。”这段兵来将挡式的回答,让新闻发布会现场的中外记者们个个瞠目结舌,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人家问的明明是正常时候的情况,王大发言人却瞒天过海、偷换概念,搬出了“雾天、雨天和黑天”来抵挡。而关于“浴室”的比喻,堪称二零零八年度的最佳比喻。既然整个北京都是一个大浴室,那么列国运动员如何在浴室中比赛呢?既然整个北京都是一个大浴室,胡总温总岂不天天都在浴室总洗免费的桑拿?

不过,也真难为王大发言人的了,再厉害的一张铁嘴,也无法将灰色的天空说成是蓝色的天空。除非你让每一个来北京的外国客人都戴上一副蓝色的眼镜。语言没有办法改变颜色,语言却可以转移提问者的焦点。既然秦朝的赵高可以指鹿为马,共产党的发言人为何不可以使用关于浴室的绝妙比喻呢?

杜先生或许入错了行,他本来应当成为一名优秀的诗人,他如此娴熟地运用汉语,制造巧妙的比喻,比起为四川地震死难者代言说“党亲国爱,纵做鬼,也幸福”的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王兆山来,又是技高一筹。所以,当局也算是物尽其用、人尽其能,让他出来承担这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发言人的神圣工作。

从“人文奥运”、“绿色奥运”变成“平安奥运”,这几年来,北京对奥运的定位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偏移。这一偏移的背后,是一种彻底的无能为力感,是一种“过把瘾就死”的狂欢。

刘  路: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9月1日, 杨佳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结果不出人所料,引起广泛质疑的是它遮遮掩掩、偷偷摸摸的审判过程。坊间舆论不仅要追问,杨佳光天化日只身一人闯进警局毙六命,伤三人,其罪固在不赦,可是他能光明正大去杀人,人民法院怎么就不敢堂堂正正来审判呢?

可能考虑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新华网报道的法院判决理由有了一些解释,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解释能否站得住脚。

作案动机是对盘查怀恨?

新华网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

法院认为,根据民警盘问杨佳的录音录像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是依法有据的。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可以看出,这段关于杨佳作案动机的描述在关键问题上要么语焉不详,要么曲解掩饰,对公安的偏袒十分明显。

其一、杨佳被带至派出所询问,目的是查明自行车的来源,他需要被盘查6个小时么?这六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录音录像和证人证言都能够完整证明么?

其二、杨佳是对盘查不满而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还是对其遭无辜殴打而主张权利?倘若不存在后者,为何不公开杨佳本人的声辩呢?

其三、就算民警对杨佳的盘问合法有据,限制人身自由六个小时而且很有可能对其人身进行了伤害,也合法有据么?

其四、仅仅对盘查不满,即不远千里长期投诉,最后一命相搏,这符合一个“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行为逻辑么?

其实,本来上述疑问通过公开庭审,社会舆论都能够得到解释,这也是公众寄希望于公开审理的主要原因所在,上海司法机关偏偏要公然违背法律规定,偷偷闭门审理,蓄意贪污真相!这怎么能让社会公众相信公安没有伤害杨佳,相信上海法院的解释是客观真实的呢?

根据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故意杀人大概分两种,一是激情杀人,二是预谋杀人。前者指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后者指先有犯意,然后在犯意支配下进行各种谋划 ,最后实施杀人的实行行为。预谋杀人成功者大都头脑清晰,思维缜密,对杀人成本的计算、对行动步骤的谋划都非常严谨。杨佳显然属于后者。从杨佳的计划实施过程和“成绩”看,连上海公安都佩服他策划周密,几乎防不胜防,无懈可击。但问题来了,这样一颗高明的头脑,此前从无犯罪前科,怎么可能因为一次“合法盘问”不考虑杀人成本就大开杀戒?上海法院给出的关于杨佳犯罪动机的“理由”,能让谁信服呢?

谢有明是杨母聘请的律师?

新华网的文章说:关于杨佳的刑事诉讼辩护人问题,法院表示,杨佳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曾明确拒绝其父亲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杨佳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其母代为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律师担任辩护人。法庭经审查认为,谢有明、谢晋律师担任杨佳的辩护人,手续完备,符合法律规定。

谢有明能否作为杨佳的辩护律师是社会舆论质疑杨佳案的又一个焦点。舆论质疑理由有三:其一、谢有明作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属于政府律师,跟闸北公安局有利益关联,由他来做闸北公安局的相对人杨佳的律师,对杨佳案件的公正审理显然不利。其二、据媒体报道,谢有明是在杨佳拒绝回答问题,第一时间由闸北公安局委托成为杨佳律师的。其三是谢有明的表现。谢有明在会见杨佳以后,立即发表对委托人杨佳不利的言论。诸如杨佳思维清晰、法律意识强等,以强化社会公众对杨佳故意杀人主观恶性的印象程度,甚至对杨佳做死刑判决的预测。这一行为因为丧失了工作伦理的底线、严重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而受到社会舆论的诟病。这也清楚说明谢有明不适合做杨佳案件的辩护人。

杨佳案发后,其母亲立即失踪,至今没有在公众舆论中露面。公众有理由怀疑是上海公安机关控制了杨佳的母亲,也控制了杨佳母亲为儿子委托律师的权利。谢有明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成为杨佳的辩护律师的。所谓“杨佳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其母代为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律师担任辩护人。”如果是杨佳和其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由公安机关一手包办,为了平息汹汹舆情,完全可以在电视台上播出一个杨佳及其母亲的记者会来澄清,或者至少让杨佳的父亲委托的律师见杨佳一面,以公示舆论。如此这般黑箱操作,即使三岁小儿敢信那个杨佳刚被抓就判处其“死刑”的谢大律师是杨佳委托的辩护人吗?

上海法院有权管辖杨佳案?

上海司法机关管辖本案,是杨佳案件受到普遍质疑的另一个重大问题。对此,上海法院的解释是:关于“杨佳故意杀人案”的管辖问题,法院表示,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杨佳故意杀人案的犯罪预备、实施及结果都发生在上海,上海司法机关依法管辖本案。

这种解释根本无视社会公众对上海司法机关对该案件的质疑理由。可以说是一句傲慢的空话。其一、舆论质疑上海司法机关管辖本案的焦点是,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是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有上海的公安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和审判,将难以保证客观、中立、公正;其二、这种情况的案件移送异地审理,司法实践中比比皆是,前不久上海的前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不就移送天津审理了么?难道在陈良宇案件中,上海司法机关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犯罪地管辖条件么?其三、除了刑诉法第24条的一般规定,刑诉法第26条还有特殊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杨佳案件完全可以因为利益关联,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上海市司法机关回避审判,指定其他地方的法院审理。上海法院死死扣住本案不报请最高法院决定移交审理,根据它此后一系列暗箱操作,其目的不是昭然若揭么?

西谚有云:正义应该实现,而且应该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但是在杨佳案件的审理中,我们看不到正义的影子。本应公开审理不公开,法律真相居然被法院贪污;本应回避案件的不回避,受害者和执法者身份合二为一;“受害者”给“加害者”包办委托律师,律师未审先判委托人死刑。法院判词漏洞百出、黑幕重重。这样的一个完全无视司法公正品格的操作过程,与正义何干?

不怪有网友说:杨佳案没有正义的审判,只有无耻的报复。因为法官的黑袍之下掩盖的只有慵懒无能、枉法偏袒、愚蠢自负再加上对法律的可耻背叛。

2008年9月1日于杨佳宣判日

诗人牛汉的骨头和“家谱”

每一个时代都认不出自己的精英,这是精英的宿命。常常听见有人痛责中国文人之无行、无品、无格,与苏俄、欧洲的作家学者相形见绌,也缺乏他们的祖辈、父辈——五四到三十年代知识分子的风骨。有人愤激地说:那样的知识分子在当代中国一个都找不出来,一个都没有!其实,这样的知识分子在当代中国是有的,虽然很稀少。不过,要认出他们,恐怕要等到下一代人来发掘和追忆。今年85岁、身材魁梧的老诗人牛汉,就是其中一位,“毫不含糊”和“没有背叛”,是他说得最多的两个关键词语。到了他的晚年,人们才依稀认出他的骨头的坚硬度。

“我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女孩,有美丽的骨头。”加拿大女诗人安妮?埃拜尔的这一行诗,曾把牛汉感动得流下热泪。他说:“我也是一个瘦骨嶙峋的人,我的骨头不仅美丽,而且很高尚。……我的骨头负担着压在我身上的全部苦难的重量。……我以为我比别人还多一种感觉器官,这器官就是我的骨头,以及皮肤上心灵上的伤疤,这些伤疤,有如小小的隆起的坟堆,里面埋着我不甘幻灭的诗和梦。”

多年以前,读到这些文字,颇感惊异和疑惑:还从来没听说哪位诗人,把骨头当做感觉器官!牛汉为什么这样说?他为什么会被安妮?埃拜尔的诗句感动得流泪?

对牛汉其人了解得越多,对他的诗体悟得越深,就会越理解:骨头,对于这位历尽劫难的诗人,对于这位身高一米九○的诗坛硬汉,对于他的抒写了“痛彻入骨的生命体验”的诗,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读了刚刚问世的牛汉自述《我仍在苦苦跋涉》,就可能更会深刻理解:为什么牛汉会能用骨头和伤疤来感觉世界,为什么伤疤和痛苦对于牛汉其人其诗如此重要。

他的一生,几乎与风雨如磐、多灾多难的20世纪相始终。然而,在20世纪的诗人当中,像他这样经受了那么多磨难的,不能说没有,而像他这样与苦难似乎具有某种宿命般的关系的,恐怕也并不多。

牛汉生于晋东北的一个农民家庭,蒙古族后裔,14岁时,侵华日军进攻山西,他不得不背井离乡,踏上漂泊流亡之路,战乱、流离、饥馑、坐牢、劳改、种地、挑粪、养猪、拉车、宰牛……苦难没有使他消沉、未能把他吞噬,反而把他锻打成了一个风骨独具的诗人。

正是在40年代漂泊不定的流亡生涯中,诞生了诗人牛汉。他19岁写的那首长诗《鄂尔多斯草原》,意境辽远、廓大,引起了胡风的注意,成为他诗歌创作的第一块具有风格标记的碑石。假如仅仅如此,假如没有后来一连串厄运,恐怕牛汉还不能说是一个风格独异的诗人。诗人牛汉的“完成”与“再生”,发生在50至70年代:他先是牵入“胡风反革命集团”案,被监禁两年;获释后被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控制使用;再后来,到古云梦泽畔的咸宁“五七干校”,劳改四年多。在这苦难历程中,人与诗一起苦苦跋涉,终于成就了这位“汗血诗人”。

恰如他自己所说:“如果没有我的痛苦而丰富的人生,我的诗必定平淡无奇。……如果没有碰到诗,或者说,诗没有寻到我,我多半早已被厄运吞没,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诗在拯救我的同时,也找到了它自己的一个真身。”

这本自述最精彩的篇什,也许就是牛汉对他第二个创作高峰的追忆了。那时,绝大部分人都已回京,牛汉和为数不多的人滞留在干校;管制比过去放松了;他有了一间名为“汗血斋”的小屋;与他相依为命的,是两条狗;他陷入了精神苦闷中,几乎完全绝望了。久违的诗神,眷顾并拯救了他!

他像个野人一样,天天在湖边山野里转悠,与花草树木为伍,与丛莽荆棘相伴。远远地望见灌木丛里一嘟噜一嘟噜的红果子,会狂奔过去;看到参天大树的扭曲了的坚硬的树根裸露在地面上,心会战栗起来;蚯蚓的血、云雀的飞翔、鸟的蛋壳,都会使他激动不已。似乎这些动植物,全与他生命相连、息息相通。于是,从政治压迫、精神屈辱以及失语状态之中,他逐渐摆脱出来、超拔出来。在“汗血斋”里,他打开小本子,开始写诗。“我的生命有再生之感,”他说。——这是“诗人的再生”,诗人在苦难中的“再生”!

他经常到一棵伟岸的枫树下坐着,一天清晨,突然听到了这棵树轰然倒下的声响,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枫香味,随即飞奔过去,看到小山丘上的那棵枫树被伐倒了,他颓然坐在树墩旁边,失声痛哭起来;几天后,他写下了《悼念一棵枫树》。他偶尔看到远处丛林里有几只麂子在奔跑,非常漂亮,棕红色的,第二天就有农民来卖麂子肉,他难过极了,便在《麂子》一诗中,记下了自己的内心感受:“哦,麂子/不要朝这里奔跑”,写到这最后两行时,他竟像一个婴孩似的,啜泣了很久、很久……

这部分回忆,完全是诗人式的,充满了悲壮激越、难以抑制的情感,非常感性、具体、诗意、传神,令人感动和震撼。他的几首最著名的诗的“本事”,都讲述得很清楚,是中国诗人在一个特殊的受难时期生存和创作的宝贵记录,给文学史、诗史研究提供了极其生动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牛汉说:“中国的整个诗坛,就跟我的家谱一样。”从艾青、何其芳到北岛、顾城等几代诗人、作家,都在牛汉的文学“家谱”中留下了鲜活的影像。这也是此书的一个十分突出的个性标记。在回忆文坛、诗坛的往事和师友时,牛汉直面历史,直言不讳,没有回避和掩饰。比如,他谈到在1954年深秋一次胡风和友人的聚会上,芦甸对当时胡风受冷淡的处境表示很气愤,说:“在我的心目中,胡先生的形象很伟大”;他又谈到冯雪峰不喜欢臧克家的诗,反感他在上海、重庆时的表现;谈到萧乾在“文革”中“爱打小报告”;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真实地读解历史,理解具体情境中的历史人物,全面把握历史的复杂性,是不无裨益的。

“毫不含糊”和“没有背叛”,是牛汉说的最多的两个关键词语。由此也可看出,他的骨气和硬气,他的骨头的坚硬度。他的人格和诗格,不能不与此有关。不知为什么,写这些文字时,老是想起牛汉的一句话:“哦,伟大的诗神,如果我对诗有一点不忠,跋涉时有一点退缩,你就挥起手中的节杖,狠狠地鞭策我吧!”

书房的故事

  《纸房子》,(乌拉圭)卡洛斯·多明盖兹著,陈建铭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版,25.00元。
  
  《纸房子》,(乌拉圭)卡洛斯·多明盖兹著,陈建铭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版,25.00元。  

 

  《夜晚的书斋》,(加拿大)阿尔贝托·曼古埃尔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版,35.00元。
  《夜晚的书斋》,(加拿大)阿尔贝托·曼古埃尔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版,35.00元。

 

  《纸房子》插图,作者彼得·西斯,以写作和童书插绘知名,曾七次获《纽约时报书评》年度最佳插画奖。

  《纸房子》插图,作者彼得·西斯,以写作和童书插绘知名,曾七次获《纽约时报书评》年度最佳插画奖。

早前读到乌拉圭人卡洛斯。多明盖兹所写《纸房子》,书腰上写道“别读了,书很危险!”当即觉得有趣。翻开这本精装小册子,读到第一句:“一九九八年的春季某一天,布鲁玛。伦农在索霍区的旧书铺买了一本《艾米莉。狄金森诗集》,跨出店门一边走一边读,才正要读第二首诗,就在街口给汽车撞倒了。”心里一阵发紧,颇为“书籍能改变人的命运”感叹。立即推荐给出版人止庵君,不意他说已为该书写了文章,可想他也喜欢。十余天后收到出版社寄来加拿大人阿尔贝托。曼古埃尔所著《夜晚的书斋》,正为作者开篇“我最终安置多年来收集图书的书斋,早在15世纪时,原本是个粮仓,高踞在法国卢瓦尔省(Loire)南部的山丘之上”暗自嗟嘘,毕竟用粮仓改建为书斋在今天看来虽不近乎常理,却也很值得我们苦无书斋之人效仿。又得知藏书家谢其章君为此书写书评等待发表,当知书的趣味即便安置于粮仓,总免不了被爱书人抢先品尝,应验“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寓意。可巧前日从布衣书局得到一册民国二十九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日本人鹤见祐辅《读书三昧》,起始便说:“明窗之下,倚净几而翻读会心之书,是人生至乐的一回事。”真该好好借用这个境界,不落止庵与谢其章二君之后,“纸房子”加“夜晚的书斋”,大约也可算作读书三昧之外的余味罢。

《纸房子》虽谈书痴与聚书故事,以及人与书的关系和人与书的命运,以小说手法依靠书与人之间的情感进行叙述,设置伏笔,暗通联系。全书五万余字,讲述被汽车撞死的布鲁玛与未在书里出现的人物布劳尔之间的情感和对书的态度,将读书人与爱书人作为故事主体,通过他们展示“积累一批藏书无异于创造一个新生命”哲思,使读者看到作者对待书籍犹如冤怨情侣,各怀心事又依恋缠绵,正合书痴为书所累的窘态。而布劳尔将自己一生所藏珍版书籍砌做纸房子,最后亦因布鲁玛而毁灭纸房子,给读者诸多暗示,也为读者铺设许多想象,究竟“纸房子”寓意为何,大约不同的读者会读到不同感受,此正是《纸房子》作者结构技巧。

这种由书而生的故事,另还有海莲。汉芙《查令十字街84号》类似,都为情感牵出隐衷,只是命运有别,结果各不相同罢了。而以书为线索演绎人对书本的情绪,当知作者巧思缜密,对书的感受及藏书品位皆不俗。譬如作者所言:“书本毕竟不该被家居生活污染。要不然,两者肯定全要蒙尘了。”很可看出书在书痴生活中的地位,其实也是作者说出自己的经验。

《纸房子》颇多因书而得的哲理,书里书外书前书后都不免因书带来的影响:“文学的穹苍不乏熠熠明星,凭借出版商大力吹捧造势、在报纸副刊频频曝光,再加上行销有术与文学奖项、蹩脚改编电影的推波助澜,以及花钱买来的书店橱窗醒目陈列位置,就算再糟糕透顶的书,还是有人能够一夕致富。乍听他们在酒吧聊起这种事,仿佛写作者必须面对的混乱战场,全然不在写作的漫长过程———虽然其中某些人刚起步时确实如此———而是刀起刀落、但看今朝。出版社口口声声抱怨找不到好书稿、大出版社净出‘狗屁不通’的作品,每个人都有一肚子苦水要吐,满嘴的失败借口可说,满腔的雄心壮志待申。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书籍世界俨然成了怨声载道、尔虞我诈的场域,一名作家具不具备才华倒还其次,地盘大小、权力有无才是前提。”此番描述,与我们今天国内出版与图书市场何其相似,看来这种妙不可言的图书背后,皆有不可与外人道的阴暗处,全世界皆然。不免感叹: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事物,大约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之道,不受文化差异与地域差别所限制。另有一句很使人认同的话:“你要是找不到某一本书,那就等于不存在。”这话颇似对止庵而言,若有人瞧见止庵两间书房四壁书橱外加餐桌上堆积如山的书籍,大可复述上面这句话。

《夜晚的书斋》则为谈论书斋与图书馆,这在书前目录上最可看出端倪:书斋———神话,书斋———秩序,书斋———空间,书斋———力量,书斋———影子,书斋———形状,书斋———机遇,书斋———工作室,书斋———心思,书斋———岛屿,书斋———幸存物,书斋———遗忘,书斋———想象,书斋———品格,书斋———家。倘使书斋兼具这么多因素,人们将书斋当作思想作坊当是令人神往之事。“书斋显示主人是什么人,不仅在于主人对图书的选择,而且在于选择产生的联想彼此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因此夜晚的书斋更具备神秘与浮想。依此而作对比,“白天,书斋是秩序统治的领域。”“如果早晨的书斋象征这个世界一本正经而且相当自以为是的秩序,那么,夜间的书斋似乎就沉浸在这个世界本质上混沌的一片欢乐之中。”这话在喜欢书斋生活的读者眼里尚易于理解,若顺着作者“但是到了夜间,气氛就变了,外在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思维却愈加响亮”一说,夜深人静才是书斋精义,符合神游的需要。

但私人书斋与公共图书馆大有区别,书斋服务于个人,也是个人对图书爱好的诠释,亦是个人阅读品位所在。图书馆则强调大众需求,求多求全,求同求异,求包罗万象,求宏伟壮阔。对此许多人抒发议论,诗人弗朗西斯科。克维多在深信亚历山大图书馆的精神将永远存在的同时,补充说道:“但那是怀着爱情的灰尘。”真是应了郁达夫“生怕情多累美女”一句,可想对待书籍亦如同对待美人,情生情灭各按命运了。

回头来看,读过《纸房子》便知晓止庵君为何要写文谈论此书,原由还在他是侦探小说迷,而《纸房子》里的伏笔与推理成分颇能使他暗生感触,另加上“书籍与我们之间以互需、相忘之契紧紧相系,它们见证我们生命中某个永远不能回首的吉光片羽。”一句与他那本《相忘书》名义相符。至于谢其章君为何要给《夜晚的书斋》写评论,也许要从书腰上“陈建铭、傅月庵、谢其章、胡洪侠联合推荐”寻些迹象,或者从他那句“我是新鸳鸯蝴蝶派”里探究原因。

奥运金牌的另一面:个人和信念的粗暴蔑视

大约两年半前,我问学者曾锐生,奥运会将怎样改变中国?谈话是在牛津大学的一间教师休息室里进行的,印度女人端来的咖啡、正在翻阅《泰晤士报》白发满头的教授,令我印象深刻。

‘不会有太多的改变’,曾锐生说,’中国政府将不惜成本使之成功,这种成功将继续增加政府的合法性’.我不置可否。那时,对于零八年北京奥运会的类比已经流行。最常见的是一九六四年的东京与一九八八年的汉城,它们都是这两个国家兴起的标志——是西方对于亚洲的承认;

一九六八年的墨西哥有时也和汉城作为一组出现,奥运会的举办促进了这两个国家的民主变革;而最后一组则是一九三六年的柏林和一九八零年的莫斯科,这两个极权体制试图向世界展示自身模式的优越性,结果却被证明是溃败之前的亢奋,而且其间的时间都是九年,柏林在一九四五年陷落,而苏联帝国在一九八九年开始陷落。

人们喜欢类比,既是出于趣味性,也是试图以更简化的方式来理解新事物。此刻的中国令人如此费解,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关于她的种种判断,总是轻易落空,她所表现出的灵活性,也总是令人难解。

在一九八零年代初,外来者很惊异的发现,昨天还在满口政治语录的人们,已经热火朝天的投入市场经济中,昨天人们以资本家为耻,今天人人都希望成为万元户;在一九九零年初,旁观者相信,中国注定陷入崩溃,因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已经瓦解,而且天安门广场的尸体与血迹,足以压垮整个国家,但是中国却开始了她令人大吃一惊的经济腾飞;

而在九十年代末,人们开始相信,自由贸易、市场经济、网络技术、全球交往,将必然导致共产党政权的消退、一个开放、民主的社会到来了,但是到了二千年初,北京政权不是变得脆弱、而是更强大了,经济成长没有带来了政治民主与社会多元化,全世界反而在谈论的是’北京共识’——政治专制和经济自由可以并行不悖,它们的联盟甚至可能导致更有效率的结果,这种模式对于发展中国家更有举发……

这些眼花缭乱的变化,经常让人失去对中国的判断能力。那些不断拿出的标签,总是很快失去作用。对于外来的旁观者来说如此,对于一个生活其中的中国人同样如此。前者可能被表像所蛊惑,而后者则可能因为长期身处其中而缺乏敏感,或者说因为长期接受被筛选、扭曲的资讯,而丧失掉思考能力。

北京奥运会为理解中国增添新的迷雾。中国建设了标新立异的场馆、延迟了降雨、举办了幻境式的开幕式、发动了数以万计的志愿者、取得了五十一块金牌……

你可以说,只有一个极权体制才能调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但是北京看起来绚烂多彩,充满了时髦的建筑物与俱乐部,不似当年的莫斯科那样肃杀。即使不断的使用’中国威胁论’、’极权体制’标签多年的人也要承认,中国从未像一九三六年的德国与一九八零年的苏联一样,表现出向外扩张的咄咄逼人。人们总是不禁把此刻和毛泽东时代相比,此刻中国人比那个时刻享受到多得多的个人自由。一些外来的评论者甚至准备再一次相信:中国人的人权观念和我们不同,他们有特殊的国情,我们不该以西方的方式来衡量。

你感觉得到中国人对这个国家、还有政权的自豪感。他们甚至也相信,目前的中国的确是两百年来最强盛的时刻,如果对比起一百年前的’东亚病夫’,全球金牌第一的现实,实在令人赞叹不已,中国人很轻易地在这种集体荣誉中,获得个人的巨大满足感。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曾锐生的判断没错,北京奥运会获得了成功,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合法性增加了。但它不是中国人的成功,而是中国那历史特性与体制的成功。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个人的价值与独特性轻易被吞噬,一代代人的热忱与创造力也并不重要,权力与传统主导一切领域;而在毛泽东时代,则是赤裸裸的极权统治,国家权力深入社会每个角落,摧毁个人思想与价值。如今的中国,这种昔日的力量都在退却,却并未消失,很多时刻,它们披上了一层现代的时髦外衣,仍强有力的在发挥作用。奥运会开幕式上,在现代科技幻影之中,那古代服装下的万人体操,不正是其印证吗——个体没有价值,只有群体才有整体效果。

即使在五十一块金牌背后,又有几位中国运动员是以其独特的个性与历史,让我们铭记在心?他们的表达、姿态、还有成就,国家的力量似乎远远超越个人的光辉。此刻的中国,呈现给世人一种新型的国家主义的胜利。它可能创造在某个单一行为上的集体辉煌,但这种辉煌背后是惊人的浪费。在这一切浪费中,最令人叹息的是对于人的浪费,对于个人原则和信念的粗暴蔑视,所有人都只是实现更高目的的某种手段。

但在胜利的光环之下,人们暂时想不起这一切。

许知远:二零零零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为《生活》杂志的联合出版人,也是《金融时报》中文网的专栏作家。他最近的一本书是《中国纪事》。

贺卫方:司法改革的方向何在

《经济观察报》(2008年7月12日)发表了对我的长篇访谈,题为“不走回头路”,对中国司法改革的现状和前景进行了坦率的讨论。之后,该报又发表了一系列持论各异的文章。其中陈忠林教授和何兵教授更多地强调通过司法的民主化挽救目前走向误区的司法改革,而张千帆教授则明确地指出所谓司法民主化是个“伪命题”。近年来,关于司法改革是走民主化抑或职业化的路径,我与何兵教授已经有过几个回合的商讨,甚至包括在天涯社区的“法律论坛”上一起与网友之间的交流,虽然所谓“理越辩越明”的效果并不明显。至于陈教授,我们已经商定不久的将来在重庆大学法学院开展一场辩论。我很高兴高一飞教授也参与其中,他的文章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观点,老实说,都是我不大赞成的观点。包括高教授在内的几位作者都是我熟悉和尊重的学界同道和朋友,高教授对于西方法治和相关学说有着精深的研究,然而在这篇文章里,我却看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说和论证,本着“君子和而不同”的古训,我在这里坦率地提出自己的商榷意见,以就教于高教授(以下就称他“一飞”)和读者诸君。

避难就易何处避

关于司法改革的方向,一飞明确地表达了一种避难就易的思路。在文章里,他认为过去十年来的司法改革所指向的弊端是所谓“三化”——司法权的地方化,司法管理的行政化以及司法官员选任的非职业化。但是他说这样的改革是一种方向性的失误,因为那实际上是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又岂是法院能够推得动的?不如在现有框架下,在程序上寻求司法公正之道。他提出的一个构想是集中审判,案件一旦开审就将法官完全封闭起来,切断与外界的所有联系,甚至不能回家,“由法警监督到特定旅馆休息”直到作出判决。如此则外部干预便无从下手,判决的公正性就得到保障。

这个思路很怪异,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实行封闭法官的做法。也许一飞是受到了英美国家陪审团的做法的启发。但是,陪审团跟法官却是完全不同,它的成员是从社会随机选任,每案一组,案件审理期间的确不与外界接触(周末当然可以回家),但是案件审理完毕他们就离开法院,生活和工作也都恢复正常。但是法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都在审理案件,对他们全封闭,则势必把法官都变成没有家庭生活的僧侣阶层。这种极端化的做法哪里具备一点可行性呢?

一飞的另一个技术层面的改革主张是强化民众对于法官选任和监督的参与。例如组成由律师和民众代表参加的法官提名委员会提名法官,交由人大任命。不仅如此,人大还要对法官进行定期考核,以决定是否留任。另外,他还提出要对于司法考试制度进行改革的思路,还有借鉴治安法官的设想,可惜对于前者,他的方案缺乏合理论证,对于后者,他根本没有具体告诉我们该如何借鉴。

我的疑问是,这样的改革真的就与更广泛的政治体制没有关系了吗?果然就是一个程序的变革,像一飞轻松地说的那样,首席大法官就可以易如反掌地决定吗?集中审理涉及诉讼法的剧烈变动,没有全国人大对于三大诉讼法的修改,最高法院院长就可以直接修改?如果不能,那么人大修改法律就是一个政治的过程,想绕过这个“红灯”是完全不可能的。另外,设置民众代表和律师组成法官提名委员会,分割人大和法院的权力,这也毫无疑问属于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总之,一飞所指责的妨碍司法公正并且需要改革的几大因素——“法官由官方任命,媒体报道受到多种限制,民间的考评机制不存在,民众反映的问题法官难以受到查处”,凡此种种,哪一项仅仅是个程序变更,跟政治体制没有深刻的关联?我的看法,如果司法改革涉及到政治体制问题,作为学者,不应该主张避难就易,因为那根本是回避不了的,反而应当努力地推进不利于司法公正的政治体制的改革。在2002年出版的一本关于司法改革的书里,我引用了《西游记》第五十九回里的一段对话,或许可以用在这里表达我对于如何走出困境的看法:

唐三藏一行遇火焰山而无法行进,孙行者借来假芭蕉扇,欲灭火而火愈烈。沙僧道:

“似这般火盛,无路通西,怎生是好?”

八戒道:“只拣无火处走便罢。”

三藏道:“那方无火?”

八戒道:“东方、南方、北方俱无火。”

又问:“那方有经?”

八戒道:“西方有经。”

三藏道:“我只欲往有经处去哩!”

沙僧道:“有经处有火,无火处无经,诚是进退两难!”

在司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面临类似的进退两难的境况。要取得建设法治的“真经”,我们且不可“只拣无火处走”。(《运送正义的方式》自序,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

道德考察怎样察

由于司法表现不彰,不少人都在寄希望于在选任中强化对司法官员的道德考察,一飞在文章里也明确地批评以往的司法改革存在着“重法官的业务素质而轻道德素质”的偏差。但是,在现实操作中,怎样考察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一飞却语焉未详。这跟陈忠林教授的情况一样,陈教授强调“常识、常理、常情”,强调对于法官进行“良心教育”,但是这“三常”以及“良心”的含义如何,如何进行良心教育,用怎样的标准考察某个法官的良心教育已经“修业合格”,终究不明就里,颇给人一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感觉。

自然,这也不是一个新困难。汉朝兴察举孝廉,以选拔孝敬父母、廉洁奉公的“德才兼备”之士担任官员。效果呢?童谣云:“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后来之所以采纳科举制度,在相当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一般的道德考察无从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道德高洁之士,反而给腐败留下巨大空间,导致社会伪善盛行,只能不得已而求其次,主要以一个人对于古典道德学说把握的娴熟程度和分析问题的条理为考察指标。实际上,一部科举取仕的历史充分表明,通过这种方式效果仍然是差强人意,从民间对于官府的普遍不信任、官员的全面腐败、“仁义道德”与“男盗女娼”之间剧烈的反差都可以看出,所谓的“德治”正应了司马谈评六家要旨对儒家的那句考语:“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而且历史上所发生的残忍的杀戮迫害往往是那种自我标榜的道德君子所为。我国历史上酷刑延绵不绝,跟儒家的高调道德也是密不可分的。钱锺书先生的话耐人寻味:“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没有道德的人犯罪,自己明白是罪;真有道德的人害了人,他还觉得是应有的代价。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着高尚的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谈教训》)

所以,任何健康的道德都是建立在尊重人性基本趋向的基础之上的。良好的司法制度也是如此。在制度的设计上,我们首先要以法官也是人为前提,需要对于他的正常欲望有合理的保障,而不可以像庄子所批评的那样:“中国之君子,明于礼仪而陋于知人心”。例如,我们需要提升法官的选任标准,让他们意识到自己职位的崇高。需要给他们优厚的待遇,从而让法官成为人们心目中有尊严的职业。需要给他们的职位提供严格的保障,确保他们独立裁判案件,不受一切法律之外的干预。需要让他们珍惜自己的职业前途,看重自己的社会评价,从而形成一个把名节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群体。

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注重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建设,这正是法律职业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职业伦理,跟宽泛的道德不同,它是社会分工发育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个建立在专业知识与技能基础上的职业群体,逐渐地就会形成这个群体成员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或守则。这类准则虽然不是法律,但是,由于变成了每一个成员的内心确认,同行之间对于它们的分享会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使得它们成为不假外力便可以有效实施的规范。违反者它们的个别事例当然也会出现,但是整体而言,职业伦理是保证司法职业良好表现的重要条件。

不妨列举一下美国加州司法伦理准则的内容,以为参考。它的核心内容就是五项戒律:一、法官应维护司法的公正与独立;二、法官应避免从事不正当或表面上不正当的活动;三、法官应公正、勤勉地履行司法职责;四、法官从事准司法和非司法活动,应使其与法官义务产生利益冲突的风险降至最低;五、法官和法官候选人应避免从事不当的政治活动(参看BrianKennedy,《美国法律伦理》,郭乃嘉译,商周出版,2006年,260页)。表面看来,内容似乎相当简单,但是,每一条所附加的详细说明以及有关案例却显示它们明确的范围和严格的效力。例如,如果法官单方面与当事人接触,即便没有任何收受好处的行为,也可能受到依据第二条的指控;一个在法庭上诋毁律师人格的法官足以因为第三条戒律而遭到公开警告或公开谴责,结果失去继续担任法官的机会。在我国,虽然最高法院也颁布了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但是内容简陋,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实施机制,不免流于形式。

一飞在文章里提到的监督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对于法官,还是其他行使公权力的群体,切实有效的监督离不开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在司法领域,也许最重要的就是庭审过程的真正开放、司法判决的说理清晰以及全部判决书向全社会公开。这方面我们的司法实在是相距太远。另外一个要件是舆论监督,不过这又是大的体制问题,按照一飞的观点,也是要回避的问题。奈何,奈何。

正路坎坷赖坚持

在历时近20年之后,中国的司法改革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应该说,之所以出现一些对于过往改革的争议和非议,也是事出有因的。在中国这个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的国度里,通过引进西方模式建构自家的现代制度仅仅只有一个世纪,其间又经常受困于救亡图存与启蒙建制、中西古今、秩序与自由等等之间的紧张。我们这一代人居然有30年的和平时期用于对于法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无疑已经是相当不易的事情。但是,从计划经济那种非法治的窠臼里摆脱出来,观念中的是非曲直的厘清本身需要非常艰巨的努力。即便在今天,看看网络上的言论,还有那么多的人在怀念改革开放前的体制,我们就知道期望现代制度能够一蹴而就地建成,确实太过于异想天开了。

不仅如此,改革本身即便都是从良好的初衷出发,所设计的方案也会有不周全的地方,理想与现实之间会有落差。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甚至会完全南辕北辙,播下龙种,收获跳蚤;怀孕的是大山,生下的是老鼠。在前改革时代,社会中的不同利益、制度的相互作用、文化的不同因素之间有着某种平衡,改革的过程必然会打破这种平衡,给人心理带来冲击。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里就曾分析过欧洲其他地方农奴制盛行却社会稳定,法国给农人自由却引发最激烈革命的吊诡现象。所以,对于改革家来说,只有满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对于国家历史、国民情感、域外经验等的广泛研究。需要审时度势,对于改革措施的轻重缓急作出合理的安排。需要系统的眼光,在设计整体的时候注重局部的价值,从事局部工作的时候,关注它们与整体之间的呼应和互动。此外,还需要具有反思精神,发现问题时能够理性地检讨,听取不同意见,采取有效的平衡或改进措施以确保改革本身尤其是方向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当然,目前发表反思司法改革文章的都是学者,而不是实际改革的决策者。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过去曾经十分频繁的官方与学界之间关于司法改革的对话近年来已经大为减少,这导致了双方信息交流的不畅,甚至出现某些不大友善的想象。这当然是令人遗憾的。一飞的文章释放出足够的善意,力求在官方话语的框架内保持学界的参与,对此我并不反对,甚至乐见学界中人的这种沟通努力。不过,这也是所谓戴着镣铐跳舞,其间分寸的拿捏需要很高超的艺术。我觉得,一个底线是,策略的考量不能失去学术本身的独立性。

眼下这场讨论也可以看作是一次阶段性的反思。对于过去的改革措施,也许我们应当更具体地加以分析,例如有人说某些改革的倡导者存在着盲目崇拜西方司法理念的倾向,我们需要细致地看是哪些主张存在着这样的偏向,所谓西方理念反映的是否属于司法制度的普适逻辑。有人主张司法民主化,这当然很好。不过,要追问的是,严格地适用反映国民意志的法律,是否正是司法民主化的第一要求?那种要求法官审理案件时可以在法律之外对于什么是人民利益和人民要求作出判断,并把这种利益和要求作为判案准则,是否反而让法官有了规避法律、翻云覆雨的机会?过去的改革一般主张司法应当通过更消极的方式确保法院的中立性,但是现在有人又在倡导恢复“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否需要把那种审判方式的含义和利弊得失进行更透彻的分析,把今天跟陕甘宁边区之间社会环境尤其是经济形态的差异具体地加以描述,从而让我们知道审判方式与社会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关联?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大而化之的空泛言辞,而不是深入细致的理性论证。

如前所述,在我们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绝对不会一帆风顺。但是许多坎坷或曲折也许来自于耐力不够。一旦看到改革出现某些弊端,就愿意回到老路上去,一些改头换面的旧方法就沉渣泛起。其实,沿着合理的方向锲而不舍地做下去,也许就峰回路转,光明的前景就出现了。可是我们往往没有这样的毅力,以至于总是在循环,走了很长的路,发现还在原地。姑且引用一飞的一位著名乡人的话为本文作结:“最后的胜利,往往存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作者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韩寒:搞什么搞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说足协的领导在总结国奥失利的时候,把矛头对向了一个国奥球员,因为他竟然在奥运期间开房间去了,9点50开的房间,10点20就退房了,虽然时间短了点,但是目的昭然。

其实,这个运动员是很不幸的,首先大家都知道,国奥的失利和他去上了个女人没有什么大关系。不是说让运动员憋一个月不做爱,到了球场上就马上能射。

足协的领导要表达的意思莫过于组织性和纪律性。其实在一个运动里,尤其是集体运动力,把组织性纪律性摆在第一位肯定是不当的,足球踢的好不好的评判标准就是足球踢的好不好,而不是不能开房间,不能留长头发,不能纹身,不能奇装异服,当然,话说回来,就算我们的足球运动员这些都齐了,球还是踢的很臭。

在中国的球场上,我们最缺少的是个性球员,当然,个性球员的前提就是球踢的够好,要不然那些个性就变成让人讨厌的事物。不过估计在我们的足协领导下是出不了这样的球员的,因为现在足球的制度就像中国的教育制度,过于讲究全面发展和集体意识。其实像中国国家队这么一个球队,我觉得索性就别传球了,每次在球员抬脚前,我妈都知道是几号传几号,何况巴西队,所以咱们索性从下一代就开始全部钻研怎么盘带,到实在不行了再出脚,这么一只球队就算成绩差点,好歹也算能让人记住。

回到开房间的问题,其实运动员在比赛前开个房间是很正常的,不能因为自己的运动水平差点而不开房间了。就我所知的赛车而言,无论国内还国外,高水平还是低水平,开房间是不可少的。很多国外的优秀车手和一些国家的习俗就是比赛前必须搞女人,这样比赛才能平安,所以我还见过赛前大半夜3点还在街上找小姐的车手。我相信一场赛事要消耗的体力绝对不比一场球赛少。包括优秀的足球运动员和篮球运动员中,喜欢吃喝嫖赌的也不算少,所以,我的观点一直是,只要你的水平足够高,你爱开房间就随便开,但如果你的运动水平不够高,也不是开房间造成的。

国奥队这次其实发挥的很正常,中国足球就这个水平。中国需要的不是球员的改革,而是领导的改革,而一个运动员是需要性生活的,奥运村那十万个避孕套不是给志愿者的。这次有很多的老外来到了北京,虽然北京又没有明妓,但包括很多运动员在内,在奥运的17天内有过性生活的绝对不算少。毕竟,这才是所有运动员都会的一种运动。所以,不能觉得外国运动员搞中国女人就是正常的,而中国运动员搞中国女人就成了这项运动失败的一个托词。

七天前有记者问我,你觉得这次北京奥运会会给中国带来些什么呢?我告诉他,很多混血儿。

陶东风:中国大学病象

大学,以人为本还是以楼为本——中国大学病象之一

近日,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发现了一个网友的帖子,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某网站合作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83.9%的人认为,现在不少大学的建设存在“面子工程”和“过度消费”问题。

该网友同时引用了前任复旦大学校长、现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教授的话说:“我国高校在经历了合并、调整后,现在又进入了另一个高潮——兴建新校区、兴建大学城……中国高等院校盖大楼的速度是高校发展史上的‘世界第一’。”

帖子最后的结论是(中国高校)“水平不够楼房凑”。

非常感谢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和提出的问题,我对此同样具有深切的感受。我来增加几个例子。

例子之一,我经常到外地的大学开会或调研,它们给我的最大印象就是大兴土木,疯狂扩张,校园巨大无比(一般在三千亩以上,有些大学的新校区就是三四千亩,加上就校区就更大了),硬件设施可谓一流。我可以和我去过的外国大学进行一个对比。在我去过的美国、澳大利亚一些大学,校园超过三千亩的好像不多(当然,由于美国大学没有围墙,所以有些大学的面积不好准确计算,只能估计),其中麻省理学院占地面积只有168英亩,大约相当于中国的1500亩。如果我们考虑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人均土地占有面积和中国的差距,你会产生更加强烈的震惊体验。更严重的是:这么巨大的面积实际上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占用了本来十分稀缺的良田不说,同时也为学生和教师的教学、研究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比如,从教室到宿舍要长途跋涉,花费很长时间。

例子之二。中国正在扩张的许多大学,除了面积巨大,其他所谓“硬件”设施,比如电化教学程度,其进展速度也让人吃惊。许多大学的教室都配备十分先进的多媒体设施。遗憾的是利用率却不高,好像并不都是出于教学的实际需要。有一次我去北京郊区的一个学校进行函授,因为事先不知道他们教室的多媒体设施,就同时带着ppt和胶片(用于那种比较“原始”的投影机)。到那里后,他们说胶片投影我们早就淘汰了,但我们有先进的多媒体设施,放ppt没有问题。可是上课时却没有人知道怎么用(机器上面厚厚一层灰,显然长期闲置)。叫来专门的管理人员弄了半天还是不行。看见学生在眼巴巴等着,我急了,问:“你们平时难道不用?”回答是:“我们从来不用。”“那为什么要装?”回答:“为了评估的需要”。“评估需要”在中国的语境中实际上也就是“政绩需要”,不管用得着用不着先装了再说。这里显然暴露出“评估”的巨大威力。有意思的是,2002-2003年我到美国的纽约大学布法罗分校上课,也同时带了胶片和ppt.结果他们那里能够放ppt的多媒体教室不多,预约非常困难。但一般教室都有那种比较旧的投影器(overhead projector)。所以只好改用胶片。他们的教授感叹:“你们中国比我们现代化啊。”不知道是讽刺还是真话。

另外一个让我感到对比强烈的事情是:中国大学上至校级机关的每个办公室,下至每个院系的每个办公室,办公室的每个行政人员,备有非常高级的电脑,一律的液晶显示器。相比之下,美国大学不但行政办公室数量(以及行政人员数量)比中国少得多,而且电脑的级别也低很多。我在布法罗大学的时候,看到所有教授办公室的电脑都是比较陈旧的,更不要说液晶显示器了。笔者还知道许多大学大量购买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但是常常闲置不用,几年以后就被更好更先进的“淘汰”。

这是一个方面的对比。另外方面的对比也同样强烈。比如,中国大学的图书馆不但藏书数量有限,每年用以购买图书的经费非常少(都用来盖大楼了买电脑了),而且服务质量极差效率极低。借一本书要化半天的时间:找书目卡片,填写书号书名,然后交给管理员,等了半天还经常没有。而美国大学的图书馆不但图书数量多,而且服务水平很高,不要说自己可以自由进去取书看书,不要说每个座位都可以接电脑,而且馆际借书十分方便。在布法罗大学的时候,如果我要借的书没有,他们就请我写上该书的信息,一个星期以后这本书已经放在我的信箱里面了。还有一次,我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森分校图书馆借一本霍米巴巴的书,他们馆没有。但是管理员热情帮助我查了全球各个大学图书馆,很快告诉我这本书只有英国的一个大学有,问我要不要借。我问多长时间,他们说大约十天到十五天。这使得我非常感慨。

总起来看,中国大学的确是在搞“面子工程”。浪费大量土地和财力不说,还给教师学生的学习、研究、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完全不是以人为本,以学术为本;而是以上级领导为本,以面子为本,以所谓“政绩”为本。好像有了高楼大厦就是“政绩”,就是国内一流或国际一流,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样的政绩越大恐怕离高等教育的宗旨越远。问题出在哪里?首先出在我们的上级部门对于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在大量农村学生还在危房中上课的情况下,这么多的大学买花费国家的资金购买这么多的先进设备而又常常闲置着,这不是很讽刺么?其次是评估的非科学化。我们把大学水平的评估看做是大楼和设备的比拼,而不是教学和研究成果质量的比较。

当然,大学不是空中楼阁,大学的面子工程不是孤立的。实际上整个中国大地上到处可以见到诸如此类的面子工程,媒体上也到处有这样的导报。比如有媒体这样描述郑州惠济区的豪华政府办公大楼:“6幢崭新的办公大楼、1个巨大的半球形会议中心气势恢弘;数百亩绿地、园林、假山、喷泉环绕其中;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几只鸭子在悠闲地游弋……这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区域,就是河南郑州市惠济区办公新址。5月底,当网友将这个外观豪华的政府办公新址的照片在网上曝光后,其山水景观式的建筑格局和530亩的占地规模,引来人们越来越多的质疑声。”(《郑州惠济区占地530亩建豪华政府楼 称“50年不过时”》,2006年06月21日人民网)据说这个办公区花费数亿元,占地比美国白宫还多400亩。相比之下,国外的政府办公楼的设施却简陋得多。比如某旅加学者在2006年08月07日《新京报》发表文章《怎样的政府办公楼最有脸面?》写到:“我所侨居的大温哥华地区列治文市是个几十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其市政府办公楼就坐落在市中心的要道三号路边,是座外表平平无奇的普通楼房,虽不能说简陋,但在市里绝算不得什么很起眼的建筑。距市政府不远的市图书馆,就比它漂亮得多。市政府门口既无门房,更无岗哨,办事者和普通民众可以自由出入;进门后除了一些承办各种需要市政府批准的活动手续,以及各种接待咨询的窗口和办公桌,便是一个不大的大厅,里面陈列着该市建设规划的模型和蓝图,任由民众参观和品头论足。加拿大也好,我以前去过的几个国家也罢,县市政府的办公条件几乎都差不多。”而且,从市长到市民,都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丢面子。

没有人能够否定大学应该盖新楼、购买新设备,即使其“门面”也应该装潢得漂亮一些。问题是国家投入教学的资源是有限的,每个学校所使用的资源更是有限,这就涉及如何使用的问题,何者优先的问题,指导思想的问题,以什么为中心的问题。是以面子为中心还是以教学科研质量为中心,以所谓“政绩”为中心还是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以盖高楼为目的还是以培养大师为目的,以楼为本还是以人为本。如果一个学校在基本藏书还远远没有配备的同时又大量购置所谓“最先进”的设备,而实际上老设备仍然可以使用,甚至新设备的作用只是在上级领导来参观的时候偶尔“路面”“亮相”,那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有限收入的百分之八十用来买名牌服装,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连勉强糊口都很难。在此,我想我们应该温习原清华校长梅贻琦先生的一句话:“大学者,大师之谓也,非大楼之谓也。”

高校改革与填表教授——中国大学病象之二

我2003年6月14日从美国回到中国大陆,立即被各种各样的表格所淹没。美国的朋友发e-mail或打电话问:”你回国以后在干什么?”我的回答一律是:”在填表”.其实,近五年左右的时间中,我一直把相当一部分精力花费在填表上,什么博士点申报表、一级学科申报表、研究基地申报表、重点学科申报表、社会科学基金申报表,如此等等,当然还有每学年度一次的本单位考核聘任表。我有时戏称自己为”填表教授”,虽然有些夸张,但却是绝对真实的感受。而且我发现不止我一个人在围着表格转,几乎所有我的朋友与同事也都在忙于表格大战。是我喜欢填表么?不是,我是一个最讨厌填表的人,而且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的同事与朋友们也都不是表格迷恋者。我们不得不忙于填表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

目前高校正在进行以考核聘任制为核心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这个改革的核心是希望打破铁饭碗、促进人才流动、提高学术生产力。其必要性自不待言。但是进行高校改革、提高学术生产力是否非得把大家都变成”表格教授”?说句实在话,填表不是没有好处的,填表的奖赏是金钱。但是我实在怀疑金钱数量的增加是否必然伴随学术水平的提高。我常常怀念自己的学生时代,怀念学生时代的相对清闲,没有那么多的钱,但是也没有那么多的表格要填。对于人文科学而言,充裕的时间与悠闲的生活比大把的科研经费可能更加重要(当然前提是衣食无忧。但是我相信大多数的大学教师而言,衣食无忧已经是一个现实)。科研经费多了,学问下降了。这是我的真切感受。我们再也没有充裕的时间静静地思考一些根本性的问题,而是急于拿出”成果”并把它填进表格里。我实在是怀念曾经有过的五个”一”的日子:一本书,一杯茶,一支笔,一根烟,一张纸。不写东西,就是读书与思考。但是这种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或者说,这样的日子或许我只能过上一年,一年以后我就下岗了(因为没有完成这一年的考核指标)。我们常常听到人说现在的时代学者太浮躁,产生不了大师。是啊,在年度考核制度的压力下,那些有志于成为大师的人,不是饿死或就是成了下岗待业人员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出在学术质量的评估方式与评估标准上。到目前为止,全国各高校聘任制的标准大同小异,基本上是一系列量化的科研与教学指标(主要是科研指标,因为教学质量存在相当的弹性,不好量化)。这个堪称精细繁复的标准详细地规定了每年或若干年中特定职称的教师必须在什么级别的刊物发表多少文章、获得多少政府(注意是政府的而不是民间的,也不是国外的)的奖励及获奖等级、得到多少政府资助的(又是政府的)科研项目以及项目的级别,等等。达不到规定标准者解聘(至少理论上是这样),超出这个标准者奖励。这个标准也适用于对教师而言性命攸关的职称晋升。有不少学校甚至明文规定:在什么级别的刊物发表文章几篇即可晋升教授,或争取到什么级别的国家项目即可进入工资等级的哪个档次。可谓铁面无私,一点不含糊。

然而让人感到纳闷的是:这些量化的指标几乎完全依据行政机构的级别来衡量学术成果。也就是说,它把对于对教师学术水平的评定等同于对于学术刊物、学术奖励以及学术项目的级别的评定,同时更把对于学术刊物、学术项目、学术奖励的评定等同于对于刊物/奖励/项目的主办单位的行政级别的评定。具体而言:它把直属中央的刊物看作是国家级刊物或所谓”威权核心刊物”,在这样的刊物发表文章,不仅可以获得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经济奖励,还可以用作评定职称的最有力依据。而那些在地方性的所谓”一般刊物”发表的文章则意义甚微或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它把各种学术项目同样分为国家级(又分为”重大”与”一般”)、省部级,分别依据不同的级别给予数额不同的配套奖励,同样这也是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有些学校明文规定没有国家级的项目不能评教授或不能进入工资等级中的某级)。如果你的项目既不是国家级的又不是省部级的(比如国外的或民间的),那么对不起,没有配套奖励,也不能用做评职称的依据(哪怕这个项目的钱数远远超过国家级的项目);最后,它把学术奖励也依据颁奖者的行政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等,并依次给予不同的再奖励。民间的(比如各种学术协会的)奖是不算数的。这样的考核奖励制度赋予政府直接控制的学术刊物/奖励/项目以绝对权威,它可以转化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强势资本——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占有了这种权力的人,不仅可以获得单位赋予的经济补助,而且在考核评聘、职称晋升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先性。所以,这些学术资源的获取对于一个教师的生存与发展就变得性命攸关,它获得了其他民间性质的学术资源所无法比拟的附加权力。

这就是目前各个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操作方式。不难看出,这个原则的最大特点是行政化与官本位。它依据学术人、学术行为以及学术成果与政治权力中心的距离远近来评价学术的价值与重要性,其所产生的结果不仅仅是学术独立性的丧失,更是知识分子批判精神的萎缩。由于中国学术资源的高度官方化、学术资助、学术奖励的高度计划性,更由于各个高校几乎毫无例外地依据行政级别来取代学术的自身标准,目前已经出现非常严重的科研人员御用化倾向。人人都把眼睛盯着如何在中央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文章,如何获得国家级别的项目与奖励。问题是:国家的学术资源不是可以随便获得的,也不只是通过纯粹的学术水平获得的。政府有自己的遴选标准与规则,这个标准与规则简单地说,就是为政府的宣传与决策服务。只要对于国家社会科学项目指南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些指南上开列的选题具有强烈的政策导向性与实用功利性。政府不会把钱给那些在它看来没有现实意义或理论意义的项目。当然,我不否认具有强烈政策导向性与实用功利性的研究项目都没有意义,但是它绝对不能等同于学术的标准;我也不认为只有中国政府才倡导学术研究”为我所用”,其实西方国家的政府也是如此。真正重要的区别或许在于:西方国家没有这么严厉且机械的用行政级别来评定学术级别的做法,而且在西方国家,存在大量非官方的学术基金与奖励。这些基金与奖励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学术声望上都不亚于政府的基金或奖励。学术资源的多元化使得西方学者不必把眼睛死死盯着政府的钱袋,同时也保证了他们可以发表一些具有很高的学术质量、有益于社会却未必能够取悦于政府的学术成果。这是西方国家学术多元化的重要原因,也是西方的学者能够保持独立性的制度保证。

那么为什么各个高等院校的改革方案都大同小异甚至如出一辙?根源在于:大学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于高校的地位以及高校领导的政绩具有一套模式化的考核标准。众所周知,国家对于高校的评估,最主要的是以该校的学位点的层次与数量,一个学校拥有的学位点层次越高(博士学位点高于硕士学位点,一级学科学位点高于二级学科学位点),数量越多,那么该校的在政府与民间享有的文化资本就越雄厚,地位就越高,它能够从政府与民间获得的资助以及其他收入也就越多。这就决定了几乎所有高校的领导都把增加或创立学位点作为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问题是学位的争夺同样是在政府的控制下进行的,政府制订”竞争”规则。这个规则与我们上面说到的各个高校的教师考核聘任的那一套标准几乎如出一辙:同样是关于各种级别的论文、项目、奖励数量的统计,只是量化程度更高、更烦琐而已。各种级别的论文、项目与奖励都有具体的打分标准,而所谓”评审专家”所做的工作差不多就是按照标准记分、加分而已。

这样,为了增加学位点,各个高校一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时间进行烦琐的填表工作,更重要的是,为了刺激本校教师在高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拿高级别的奖与项目,各高校领导制订各种制度把所有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一切,特别是工资与职称晋升,与这套以行政权力的大小为核心建立的”学术”评估标准紧密结合起来,下发各种各样的表格统计”成果”(实际上就是高级别的论文、项目与奖励的数量)。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高校教师都忙于填表的根本原因。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本来就已经是著名学者的教师为了保住自己的领先地位,不得不更加起劲地把眼睛盯着所谓的”一级刊物”、国家级的项目与奖励,而那些还在为副教授、教授而苦苦挣扎的后来者,更是集中一切精力把在高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文章与获得高级别的项目与奖励当作自己的敲门砖。那些通过各种手段成功地在高级别的刊物发表文章或获得高级别的项目与奖励的教师,就立刻成为学校的宠儿,也成为各个学校争夺的”人才”,他们可以成功地把自己的学术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与权力资本,名利双收。他们尽管心里可能对于表格大战极为反感,但也根本没有办法摆脱表格的统治,就像孙悟空无法跳出如来佛的掌心一样。对比一下80年代知识分子与学者积极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讨论、追求知识分子的独立性与批判性的情况相比,现在的学术精英们大多在忙于填表,忙于把自己的学术资本转化为金钱与权力,忙于买车买别墅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而最为根本的是忙于拉近和增进自己与各种掌握官方承认的学术权力的学术机构的关系,因为这是其他一切的前提条件。

我当然不是否定学术研究应该有一套评审机制与标准,否则只能导致大锅饭与平均主义。问题是如何建立以及建立什么样的学术机制与标准。我并不否定那些所谓权威核心刊物(国家级刊物)的学术含量,甚至承认它们的总体水平可能的确要超过其他刊物。但问题是,这绝对不意味着这些刊物发表的每一篇文章果都一定是优秀的,或绝对高于其他刊物发表的学术文章。而许多没有得到国家级项目的学者,也未必就比那些手拿几个国家项目甚至重大项目的学者水平低。像现在这样一刀切地把刊物或项目、奖励的级别与工资以及职称晋升直接地、死板地挂钩的做法,无异于变相的”学术血统论”,根本不利于健康正常的学术规范、学术竞争机制的建立。它实际上已经成为权力介入、控制学术的最有力的中介。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大家围绕权力的指挥棒转。所以,根本的问题是行政权力机构是否有诚意真正尊重学术的自身规律、退出学术场域。权力退出学术场域、把学术的评估权真正交给专家群体,不但不会导致学术的衰退,相反只会促进学术的健康、自主的发展。具体一点说,各个高校完全没有必要根据刊物或学术奖励、学术项目的行政级别来裁定学术成果的质量,更没有必要把它作为进入获得某种奖赏或晋升某种职称的硬性指标(可以作为参考指标),应该推行真正的专家评审制度——最好是匿名评审制度,专家当然更没有必要据刊物的行政级别定高低,而应该依据自己的眼光作出评定。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你怎么保证专家群体的学术眼光与学术良知,他们就不会被收买么?即使是匿名评审制度,能够作到真正保密么?的确,我不敢做这样的保证,特别是在目前中国这样的情况下。但是我相信我们如果不尝试进行真正的专家评审,那么专家评审制度就永远也不能得到培植与健全。学术良知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得到发展与完善的,即使是一个没有学术良知的专家,在一个比较健全的学术监督环境中也会变得遵守学术规则,否则无法在学术共同体中生存。而一个健全的学术环境的建立,首要的条件就是学术的自主性。

这样的本科教学评估怎么得了?——中国大学病象之三

这几年教育部实行的四年一度的本科教学评估,目的在于借评估促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其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任何好的设想都必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和文化土壤,否则就会适得其反(所谓“淮橘为枳”是也)。本科教学评估就是这个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由于缺少配套的制度保证,各个高校在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简称“迎评”)过程中已经产生许多奇奇怪怪、匪夷所思的事情,堪称中国教育界“二十年未睹之怪现象。”

除了极少数几个全国名牌大学以外,绝大多数大陆高校都把“迎评”看得高于一切,成为全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当评估临近,整个校园立即进入特级警备状态,所有教职工必须全天值班,各级领导必须二十四小时待命。可谓草木皆兵,如临大敌,人人自危,风声鹤唳。各个教研室的书架必须放满图书,如果没有,就把教师家里的图书搬来充数,评估之后再拿回去;所有教室、教研室、办公室的每个角落必须用白手套擦不出一点黑色。如此等等。

在这样的不正常“戒严”状态,难免产生一些耸人听闻的事情。几乎所有大学在专家组来前,全校动员进行集体大造假运动,把所有四年来的学生作业、教师教案、学生论文和试卷全部调出来进行“认真”的审查,消除所有明显的和可能发现的“纰漏”。比如:把已经封存的学生试卷拿出来重抄一遍,甚至重新出卷、重新答题(分数不变);把学生毕业论文拿出来进行彻底的精加工,增加三千字以上的英文资料翻译、不少于一百条的注释和参考书,结果把一个本科毕业论文活生生拉成比硕士论文还要长的厚厚一本!上面有教师每周的修改意见和学生每周的修改情况记录。真是一出活闹剧。

出现这样荒唐透顶的现象,原因到底在哪里?大学可是高级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这里人的平均智商怎么着也不会低于人口平均水平吧?怎么突然之间大家成了弱智?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当有人把原因归结为教育部的评估政策的时候,教育部反问:谁叫他们(各个大学的领导)这么搞的?这样搞不是我们的初衷。我想这是教育部的真话。那么问题在高校领导么?各个高校领导实际上也有自己的“苦衷”:教学评估与太多的利益牵连在一起:学校的地位和知名度,教育部或地方政府的经费投入额度,学生招生人数,等等。这些可都是事关学校命脉的!我们输得起吗!而且在其他各个高校都弄虚作假成风的情况下,我们不跟着弄虚作假行么?

是啊,谁都输不起。可是评估总是要有等级的,所以“输者”一定是免不了的。不是你“输”就是我“输”。问题是无论输赢都要公正,学校的排名和等级是应该实事求是地、真实地评选出来的,而不是通过包括弄虚作假在内的突击方法临时“抓”出来的。各地盛行弄虚作假的根本原因是在评估的方式。教育部应该改变评估的方式和内容。

首先,必须放弃那种运动性的、高度组织化的评估,改为平时经常性地通过各种灵活方式对学校的本科课教学质量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到学生和教师中获得确切的信息,而不是几年来一次大的评估“运动”。即使是专家组的集中评估,也不应该在评估开始之前让被评估的学校领导具体了解到评估组的组长和成员名单、到达时间等等细节。要在被评估学校完全不知情、事先完全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突击检查。这样至少可以消除或减少对方事先搞突击“发展”的可能性。当然,这样作的前提是教育部必须坚持廉洁和公正,对于内部的泄密者要严惩不贷。

其次,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应该突出软件方面,而不是片面强调硬件(诸如大楼、占地面积等等)。一方面,软件相对不那么容易突击“提高”;另一方面,软件和大学师生的科研和教学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比硬件更加紧密,比如课程改革的力度,大班上课还是小班上课,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图书馆的藏书量以及使用效率,等等。目前本科教学存在的普遍问题是教科书陈旧老化,大班满堂灌,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次数和质量偏低。这些都应该通过评估得到克服。

第三,评估主体应该多元化和评估权力应该分散,打破评估主体的一元化和评估权力的垄断性。评估权力的垄断与其他权力的垄断一样必然滋生诸多弊端。目前,由于评估成绩基本上完全取决于专家组的一次性评估结果,可谓“一评定终身”,从而导致评估组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结果是各高校评估组和上级主管部门马首是瞻,搞出种种欺上瞒下的事情来,使得评估组、也使得教育部的评估声誉扫地。应该增加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分散评估权利和评估方式,使得高校的评估成绩并不取决于教育部评估组的一次性评估成绩。

总之,我们希望教学评估能够真正体现高校的实际水平,真正促进和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不要让评估演变成为一种形式,一种变相的形象工程。

冉云飞:冉氏新闻评论周刊(72)

一:教育部要求全国中小学生共上《开学第一课》。http://news.sina.com.cn/c/2008-08-28/162816190619.shtml

首先我要为教育部开始注重生命教育和避险安全教育叫好,同时也要为明星们的公益精神深表赞同。但问题是,注重生命教育和避险安全教育是否“共上”且只是“开 学第一课”所能解决的?“共上”这种全国一盘棋的做法本身就是中央极权之产物,违背现代教育理念中的多元化教学方式。与此同时,教育部还在搞抗震救灾英雄 少年和学习赖宁这样违背未成年人保护人的愚民宣传,你让学生、教师、教育部门、家长乃至全社会能够真正意识到爱惜生命、注重安全避险教育的重要性?更为要 命的是,如果不在制度上切实做好防患于未然与事后的惩处工作,如注重校舍质量(四川大地震中的校舍倒塌相关责任人至今未受到任何惩处)、学生安全意识的培 养等,要通过相关法律并且落到实处,否则有了“共上”“第一课”这样类同团体操的“壮观政绩”,依旧挡不住官员们等相关人员对于孩子们生命的践踏。

二:都江堰最大的板房学校开学典礼为主题。

http://news.sina.com.cn/c/2008-09-01/061516207773.shtml

地震灾区学校开学以感恩为主题,并无什么不妥。但有感恩的形式,却有糟糕的内容,会使用纳税人的钱财投入的教育变成愚弄纳税人的场所。如教育部门的官员要求 灾区的学生感谢党和政府,这是典型的感恩错了地方。那些帮助过灾民包括学生的个人及相关机构是应该受到感恩(但都不能强迫),而政府却不在其列,更何况一 个党派利益至上的独断专横的党?有何资格要求学生必须感他们的恩?政府救灾做得好,是它的本份,不值得感谢,做得不好就应该受到批评,而还要感谢党就更是 明目张胆的党派利益绑架。对党和政府的强迫性感恩,是几十年来“伟光正”向养他的民众市恩的典型方式。不仅强迫别人感恩,而且还要向别人市恩——亦即向别 人贩卖此种不该感谢的情感——是十足的愚民教育和无耻。纳税人让渡出自己的钱来养政府,请你替他们办事,你还要开足马力自我表扬,强迫别人感恩,真可谓岂 有此理?!

三:质检总局否认通过电子监管码获利遭质疑。

http://post.news.tom.com/1E000A9C585.html

国家利益党派化,民众利益部门化,这是当今中国权力寻租的基本事实。此种权力寻租已使腐败制度化,腐败包括权力寻租一旦制度化,其侵害民众利益的能力理为强 悍而无可匹敌,因此对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伤害丧害尤大。比如今年的劳动法之颁布,看似有利于底层劳动者,其实更利于劳动法的执行部门劳动局的部门利益。这 并不是说劳动法的颁布不应该,而是说怎样堵住劳动局在其间的部门利益冲动。而质检局这种不需要依靠法律来寻租的冲动,就一定更为强烈,因为当今中国的所有 政府部门“作案”都是有目共睹,有极强的示范作用。政府部门之间的寻租、把行业利益和民众利益部门化的冲动非常强劲,比八荣八耻这样的无用口号胜出百倍而 不止。关于质检总局通过自己手中的公权力谋取部门私利的事,媒体应该进一步爆光,律师和企业应该进一步联合起来起诉他们的违法行为,并且惩处其间具体行为 之贪腐行贿,使得利用公权力谋私利的诸种代价进一步提高,从而以警踵武者之效尤。

四:杨佳袭警案今天上午将在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http://post.news.tom.com/7C000A9725.html

没有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何在?软禁杨佳母亲,不让杨佳母亲发表自己意见,不让杨佳自行选择律师,不听取很多律师对利益相关者谢有明律师之质疑,不让媒体深入 报道,不让各方激辩,所有的审判不透明,你就是宣判杨佳一万次死刑,公理公正又何在?任何一次真正对犯人的宣判,不能激起民众半点对法律的遵守,对司法机 关的尊重,你这样的判决对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以及对犯人的惩处作用何在?杨佳袭警是事实,但你任何判决必须公正公开公平,否则你只会带来更多的民怨。一次 不公正的判决(何况是一次次!),带给社会的负面效应,胜过罪犯带给社会的不安。换言之,上海二中院的审判,给人不公的印象如此之深,使得杨佳的罪行从某 种意义变得无足轻重。这样的价值倒错,给整个社会造成的价值判断的撕裂——如视杨佳为英雄等——这才是整个社会应该为此忧心的。但遗憾的是,我们的法院与 警方的不公,给视杨佳为“英雄”的这一社会价值判断带来了最新注脚,从而更进一步地助长了民众对暴力的热爱,以及对警察和法院的不满甚至憎恨。警察被袭我 当然深表同情,但有什么样的因种什么样的果,警方和法院再一次证明了杨佳袭警在社会意义的普遍性,包括血酬定律上的“正当性”,因为警方和法院的确让他看不到公正何在。概言之,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违背程序正义之判决,其害胜过许多杨佳加在一起的暴力行为之总和。

五:发改委:景区震毁水电站不再重建。

http://news.sina.com.cn/c/2008-08-31/023716203249.shtml

水电部门的私利是中国最有力量的利益集团之一,也是许多高官子女参与其间较多的项目。这样获利丰厚的行业,其间的利益博弈已经严重倾向于强势一方,而让弱者 蒙不尽之害,许多群体事件之发生均与此不无关联。发改委这个说法真是大谬无耻,那么非景区震毁的水电站就可以重建吗?像严重毁损并且在某种意义上诱发了地 震的紫坪铺水电站是否因此不在景区,而得以重新修建,再次蓄水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因为紫坪铺虽然离都江堰和青城山双遗产景区很近,但可能在他们的视野 里就不属于景区震毁的水电站。灾后水电站的检查只有一个标准,就是毁损程度,是否在地震带上,而不是他是否在景区,否则会贻祸无穷。这种选择性失明的思 维,正是导致彭州大型石化工程依旧在震后不公开论证的情况下,强行快速上马的深刻原因。只要有利益,他们就会采取一切办法来忽悠,进而无恶不作,发改委这 个说辞只不过为他们的利益(当然也有发改委的利益)打掩护以伤害民众利益而已。

六:税收增速大幅下滑支出提速 考验减税方案。http://money.163.com/08/0901/03/4KNOG5O3002524SC.html

用什么样的方式减轻民众负担,让民众税赋降低,从而令民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这当然值得探讨。国家财政部在社会各界普遍要求降低税赋时候,说明今年的财政收税大幅度降低。且不说就是降低了的增长率依旧在两位数以上,这是在民众不堪生活之苦的CPI上 涨两位数而取得的“成绩”,而财政部门却大叫其穷,真可谓是“自私自利”的好榜样。就算是税收下滑,中国民众的税赋之重与获得福利之少,依旧是名列世界前 茅。减税减轻民众负担固然重要,但重要的是加大财税公开透明的力度,有多少财税是被官员利用各种方式贪污的,如果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中国的税收就是再降 低,其能受惠于民众处也不会减少。换言之,提高每分钱每块钱在民众身上的获益效率,而不是无度地贪腐,民众利益就会获得实质性的提升。也就是说,如果不从 制度上扼制汹涌的腐败之潮对于财税的伤害,那么再降一点民众所纳之税,固然对民众有所助益,但对民众利益的实质性保障帮助并不如想像那般大。

七:拿救灾资金去建办公楼,官德何在?http://www.stnn.cc/life_op/200808/t20080829_855278.html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当公务员当官都应该只是一种正当职业——正当职业只有正当收入——但在我们这里当官却是中饱私囊的上好机会。由于没有真正的监督,从投入 与产出之比上看,在中国当官应该是全世界最好的职业。为什么许多官员每年频繁出国,却始终“爱国”呢?那是因为他越到民主自由的国家,越能感到该国官员的 “窝囊”,他们处处受制,做事不少,而权力并不大。所以他们一方面要出去“考察”——实则贪用纳税人的钱而公费旅游——而另一方面更加觉得在中国当官的美 妙。林达早说了,总统是靠不住的,而我们这里几乎无官不贪的现象,却让民众乃至一些还算有见识的评论家都认为他们还是“靠得住”的,所以他们挪用了资金, 只能质问一个永远也靠不住的“官德”。在没有真正的制度约束官员和保障民众利益的前提下,对官德的盼望和以德治国的宣传,只不过是帮强盗打掩护。让那些追 踪强盗的民众或者机构,改变追踪方向,最终南辕北辙,而使强盗逃脱最终的惩罚。

200891858分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