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吴思

很多人读吴思先生的书,一是因为他的书故事讲得好,二是他的书讨论的是关乎中国历史及未来的大问题。

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一书后几篇文章似乎与本书的主题无关。初看此书时,这部分的内容我都略过了。现在我才知道这最后几篇文章才是先生深思熟虑的心血之作,是先生的核心思想之所在。

先生研究历史,他发现历史的真相时,他是何感受呢?明清近七百年的历史,官僚对民众的压榨不知几何,那些为了正义而奋斗的英雄无不落得个悲惨的结局(见《出卖英雄》),相反那些作威作福的太监暴君以及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大都享福一生得以善终。那么历史究竟还有没有正义存在?我们常说“公道自在人心”,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的歌词唱到“天地之间有杆称”,这当然是一把正义之称,我们人类长久以来的一个信念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历史现实向我们展示的是我们的社会几乎是毫无公正可言的。吴思先生在《血酬》的序言中说他认识到“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条规则时“感到了心脏的抽搐,全身随之变形”,先生对于历史的这种无奈是先当痛苦的。

所以先生就想解决这个问题,从《笑话天道》开始先生思考这个问题。统治者为了获得合法性而宣传自己代表天道,也就是说自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这正是民众所冀望的!但这从来就不是真的,天道既然在天子手里,怎么解释那就是他的权力了!

再过来就是《造化的报应》了,这篇文章说中国人在失去对天道的信仰后遭到了报应。我们失去对天道的信仰后知道事实并不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于是中国人的公德普遍的下降了!公德下降是有报应的,只是这个报应不那么明显而已,吴思先生把它叫做“造化的报应”。这个报应就是,我们交更多的钱给政府让更多的警察来监督我们。

在《我们的人格理想》一文中谈了我们的人生价值观。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认为这样做是值得的,我对这种人格的选择乃是有着某种期待的!本文最后一节“公民人格与终极价值 ”就是要在中国建立起公民人格,如何建立?与终极价值挂钩!我们考诸各宗教我们就会发现他们都给我们提供了某种终极价值。本文第二节提到了“雷锋人格”,吴思书后还有一篇《探究雷锋》对“雷锋人格”做出了解释!吴思注意到:“雷锋记载下来的内心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模式:”我心想,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我立刻想起了毛主席的教导……””由此吴思得出结论“在雷锋的日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对共产党的感恩戴德之情,可以发现他对荣誉的珍视和向往,也可以发现他的敏感的同情心。这些因素都可以解释他的热情,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雷锋日记表达出来的最强烈的渴望,是做一个高尚完美的人,是追求生命的意义。”因为雷锋所相信的是:“如果你投身到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之中,成为一名完美的共产主义战士,你就会体验到最广大最深刻的幸福,你的生命就充满了意义,你就能克服个体生命的渺小和有限,进入不朽的无限境界,即使你死了,也死得重于泰山。”因此雷锋之所以如此,在某种程度上由于他的单纯,他的所见还太少!所以吴思说:“如果雷锋有机会继续走下去,他会变成什么样子?没人能够断言。不过我相信,他会遇到许多困惑,比如他决心热爱的人民在他热心信奉的人民公社的土地上偷懒,他热爱的党组织竟会出现贪官污吏等等。同时我也相信他的眼界会像我们一样开阔许多。他会发现,关于人生根本问题的答案有很多种,从佛陀到耶稣,从孔子到毛泽东,人类的圣贤一直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这种寻找至今仍在继续。”

最后一篇《理解迷信》算是对自己的研究做出了总结,“我们还没有建立一个能够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间制度。我们看惯了好人倒霉和恶人得势。这就是”迷信”生根开花结果的沃土。”说到底在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中,人们却始终有着对“正义”“公平”这些价值的至高追求!迷信由此诞生,它并不因为我们所受教育程度的高低而有根本的变化,对于受过教育的人而言,他知道迷信并不能解决问题,但它至少给人的心灵以安慰。所以宗教虽然是“人民的鸦片”,但他却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它给人提供了终极价值的安慰。当然并非只有宗教有此功能,但总的来说这个功能主要是由宗教来承担的。

我们看吴思的著作,可以看到他文中对利害关系的精密计算,甚至他对自己要不要领“独立中文笔会”的奖也做了详细的利害计算。可以说吴思先生是个很彻底的功利主义者。按说,功利主义是很世俗化的是反对宗教迷信的,这在功利主义思想家穆勒那里表现的很清楚。但吴思他却将功利主义的分析延伸到形而上的层面,延伸到人间以外,这一点很让人意外。在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演讲中面对盛洪等人说到的宗教、道德等精神层面的东西,吴思也把他们给包括进了功利主义当中,说这也是一种利害计算。

其实吴思的这种说法里面暗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个人主义,价值的主观化。个人的偏好不同,导致个人对各种事物的价值判断也不同。因此,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不能用集体主义来衡量,而是让个人自由地去追求他所想要的。这是典型的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的观点。吴思在天则的讲稿其实已经表了他的哲学理念。不知道哪一天吴思先生是否会出一本专谈他自己思想的这么一本书?

艾  鸽:还我那双眼睛

  (献给20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中失散的恋人们。)

  我可以不要帐篷 面包
  不要水 甚至可以不要这个世界
  我只求你帮我找回
  她那双被晨露充盈着的眼睛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被宣布失踪
  我的亲爱的眼睛
  你是否看见了我仍爬在废墟堆中找你
  眼睛 我最熟悉的星座啊
  你千万不要在我到达前关闭

  眼睛啊 我亲爱的眼睛
  你一定要看清楚是谁抛弃了你
  我在每一片落云下面
  都找不到你啊 我那曾经会唱歌的眼睛
  我愿意为你去死一千次
  只要依然在继续闪亮着你的仙韵
  而哪里去了 美的精灵
  我跪在风寒中求你睁开你那双灿烂的眼睛

  如果地心注定要倒陷
  可以熄灭夕阳请不要熄灭我美丽的眼睛
  只要还能看见你的光芒
  你就将永远照亮我的窗翎
  眼睛啊 我亲爱的眼睛
  我不允许灰尘企图钻进你的晶莹
  你就化做一片堰塞湖吧
  最好把我也淹死在你的最后的秋波中
  生不见人啊死不见鬼
  眼睛 我那双被宣布失踪的爱情的眼睛

  只要黑暗还路过黎明
  只要死海中还可以托起希望
  只要地壳上还漂浮着一丝丝氧气
  只要沙漠中还挣扎着一株红柳
  即便冰川纪半夜来临
  南北级发生逆转
  我都要勇敢地迎向明天
  你啊 美丽的眼睛快燃烧起我的生命
  让我的心啊继续为你呼吸

羽戈:泛道德主义也是一场灾难

汶川大地震爆发之际,一位范姓老师正在给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的中学生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他开始以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就猛烈震动起来,范老师第一个冲出教室,到达足球场。事后他写了一篇纪实文章,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剖析、辩白和反思。此文在天涯等论坛引起了激烈争议,没曾想还有幸受到媒体的关注,遂成为地震善后阶段的一大“丑闻”。

“丑闻”必须加上引号,因为一些网站出于吸引读者眼球之考虑,剥离了范老师原话的具体语境而擅改标题,将其定性为无情无义的反面典型。读者很难不被此蛊惑。所以我们看到,数万条评论,几乎发自同一个义正词严的喉咙,范老师成为了冷血、自私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网络暴力、哄客精神之发达,由此可窥一斑。

范老师错了吗?此事恐怕很难用世俗的对错和善恶观来衡量。当地震发生,丢弃学生而独自逃跑,听起来总有些刺耳,可仔细想想,这正是人性幽暗的正常表现——谁能否认自己的人性缺乏幽暗的一面?

为掩护、救助学生而牺牲的老师诚可谓英雄烈士,值得世人顶礼膜拜,但这样的人,万里难挑一。应该视他们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丰碑,而不是衡量普罗大众之言行的标尺。不要苛求每个人都去做英雄,更不必拿英雄的高度作为批判利器。一个不断召唤英雄献身的社会并不够健康。常态社会却是以范老师这种自私、而且敢于承认自己自私的人类为基石,制度建构亦然。正视范老师的存在,并学会理解他的行为,是我们迈向法律至上的公民社会的一道坎。

批评者多半认为,范老师独自逃命,喊都不喊学生一声,实在不配为人师表。后来范老师坦言,他确实应该呼喊学生与自己一起跑。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教师负有监护责任,是否应该在灾难来临之时维护他们的生命;未尽到责任该当如何;这是一个严肃的教师伦理问题。撇开“范配不配当老师”不谈,我想追问的是,范老师的做法是否打破了人之为人的生存底线?

没有。相反,范老师是以一种近乎冷酷的理性之行动,来表达、捍卫人类的生存底线。看看被曲解的他的原话:“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你至多只能说,这是吴思拆解历史式的斤斤计较、精明、冷漠,但你不能否定他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正如你不能否定,历史就是用血与冰写成的。

在我看来,作为一个人(不是教师),范老师的错误不在于他弃学生而逃跑,而在于事后他所写下的那篇文章,以那样一种语气:貌似有当年鲁迅剖解自我灵魂的直白和真诚,实质上却暗含着居高临下的精神姿态,用自己的伤口,自己的阴暗,来映照观者(看客)的虚伪不堪。

范老师说,一看到道德高调他就反感,但他的做法,依然可以归属于道德批判,因为无道德亦是一种道德,彻底抛弃道德只可能激起人类更大的反感。对普通读者而言,范老师这种自虐式的写作,只有一个目的,即找抽。

最终,范老师与他的大多数批评者一样,都步入了一个极端。范老师妄想做一面折射光明的镜子,而不惜对自己的肉身进行凌迟,但他的精神手术并不成功;同时,他低估了所置身的语境,所以说,充其量,他只是一面黑暗里的镜子,他的极端化的反道德之战,最大的代价就是打碎自己。他可能没听过这句名言:“自由主义致力于自由,但它需要美德。”

在另一面,那些陷入泛道德主义虚妄激情的网络暴民表现得一如既往糟糕透顶。抓住对方一个德行上的缺憾,就进行道德围歼。他们从来不敢直视自己软弱的内心,从不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自己站在地震区的讲台上方,自己会怎么办。想必多数人在扪心之余,只有勇气回答,比起那位范老师,可能会多向台下的学生们喊一声“快跑”,便第一个飞奔出教室。而这一声“快跑”,就价值千钧,就能评定一个教师的职业伦理,就能决断出一个人的生与死?对勘之下,泛道德主义对我们而言,何尝也不是一场灾难?

孙文广:支持亡儿父母维权—-汶川地震窥析之4

汶川地震很多中小学生被危房校舍掩埋,大量死伤,冤死学生的父母,提出问责,要求赔偿;最近发生多起请愿集会,家长捧着冤死学生的相片,要求查究责任,索要赔偿,这是正确的维权活动,是神圣的公民权利,但是有关报道文字和图片只能在海外网站上看到,为什么要封锁这些新闻?

一、校舍为何建成豆腐渣?

中小学校舍,是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因为官场的腐败,把校舍建成了豆腐渣工程,将祖国的花朵、世界的未来被掩埋到瓦砾堆中,政府理应承担责任,给予赔偿,应该承担受难独生子家长的老年赡养。

当学生家长提出查究责任索求赔偿,政府往往以“八级地震”来搪塞,但是同样的地震,为何在同一地区,政府机关没有震塌?私人慈善机构的希望小学没有坍塌?

香港慈善团体“苗圃行动”,在四川一共建了61所学校,其中六所位于震中附近的阿坝州,结果没有一所倒塌,没有死一个学生,而政府出资政府监督施工的校舍却纷纷倒塌?这是为什么?

有人在现场发现:政府建的校舍倒塌后,混凝土预制件中没有钢筋,只有铁丝,砖头呈粉碎状,和农村土坯差不多。在地震后的观察表明豆腐渣工程,是大量学生被活埋的主要原因。危房校舍的建成并使用,政府有难以推卸的责任,这是官场的腐败,国家投资不足造成的恶果。现在冤死学生的家长集会维权,为死去的儿女讨还公道,应该获得大家的积极支持,政府也应回答家长的问责和赔偿要求。

二、政府不该封锁家长声音转移国人视线

家长的请愿集会活动、正义要求,没有获得政府的回应,国内媒体对此不予报道。这些现象说明,政府正在封锁学生家长的声音。使得有关消息只得通过海外媒体,透过层层封锁转回大陆。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

为什么中国的新华社、中国的电视台不去采访学校集会现场并作出报道;为什么中国的媒体在大灾大难之后却抢着去歌功颂德?在电视上看到的都是好人好事,有几个镜头反映冤死学生家长的诉求?现在中国的传媒正在按照某些人的指挥棒,用各种演出,包括大合唱,包括艺人排成长龙的捐献活动,他们不愿把受害者家属的请愿活动搬上镜头,他们要把丧事办成喜事,用喧哗的场面,冲淡受难者和国人的悲情,掩盖冤死学生家长的要求。某些人正在转移国人的视线,正在引导民众认识“光荣伟大”,这种做法已经产生了很显著的效果。

三、家长维权意义重大

冤死学生的家长现在组织起来维权,有很重要的意义,对受害者来说,这样的问责索赔可以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也可以培育他们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他们的问责和索赔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会有着推动的作用,对清除官场的腐败也能形成冲击。

受难者家属维权活动还可以使他们自己有个精神寄托,维权使他们有个追求,在追求过程中,增长信心,使他们受伤的精神得到抚慰。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心理治疗,维权会唤起他们生活的热情。

现在死难学生的家长问责多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危房校舍致死学生的责任查究,再一个是政府有关方面隐瞒地震预报。

据很多方面传出消息,在地震发生之前,在当地已经出现动物的异常迁移,如大批蛤蟆的迁移,这些情况的发生很多人都能看到,有人去找政府有关部门,但是他们却回答不要听信谣言,据最近一些学者和专业人员都出来证实在地震之前曾多次提出即将出现地震的预测预报,但是不为上级所接受。而在这同时,据说有一个小学在地震前一个小时接到了地震的预告,这个班级的全部学生都离开了教室,到烈士陵园去避难,结果无一死伤。还有的军工企业,也接到了通知,避开了灾难。等等情况都说明有关当局已经收到了地震的预报,但是不向广大居民传达,以至造成不必要的死伤。现在受难者提出问责,政府理应从善如流、公布真相、公布事实、公布数字,改善工作,新闻要公开,不能封锁,这些要求都合乎情理。

受害者家属就这次地震事件维权,还会有利于提高官员责任心。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包括改进地震的预防,推进立法。

四、应该推进家长的维权活动。

为了使维权活动能够理性有序正常地进行,建议他们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在现行的法律原则下充分使用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的权利,主动地造舆论,既可争取利用国内的媒体,也可以到海外的媒体去发文章、发照片以后出口转内销。

任何群体性的维权活动不能单靠几个人去争取,除了写文章,还有组织起来,才能形成声势,争取积极成果:官员们为了打压群众维权常会用“非法集会”、“非法结社”、“非法游行示威”等来压制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此要有思想准备。

为了维护自己权利,特别是群体性的权利,必需要有一些带头人,这些带头人既要有热情,有勇气更要有头脑、有理性,还需要众人的支持和谅解。

为了做好维权活动,必须要做调查,做资料收集工作,维权的成功不但要少数人的积极,更需要广大民众的觉醒和支持。为了说明学校校舍是危房,就必须搜集到一些实证材料,如照片,如倒塌校舍的砖头和水泥制品,拍照片要有一些对比,如倒塌校舍旁边有一栋政府办公楼,校舍已经粉碎,旁边的政府办公楼却完好无损,没有倒塌,这种事例和照片是很有说服力的。为了说明官场的腐败,也可以把灾区完好无损的政府办公楼,特别是那些形象工程多拍一些,然后公布出来。还有一些人的口头描述也是很有说服力的。

五、维权者唤起民众最重要

汶川地震从瓦砾堆中抢救生命的紧张时期已经结束,但是从这些事件中反思,总结教训,暴露腐败还刚刚开始,而且这些揭露将更加困难。因为前者从瓦砾堆中救人,主要是和自然灾害做争夺,而后者不同,我们要揭露事实真相,要问责、索赔,争取的不仅地震的受害者权益,而且是为减少将来的人祸,这种争取,会妨碍一些人的利益,既得利益者将极力掩盖,阻挠调查、封锁信息。这些人力量强大,要搬动他们,可能会比地震后搬动坍塌的预制板更困难。预制板是一些死物,但是现在为了少数人利益而掩盖事真相者,却是一些活着的、力量强大的、能够调动国家机器和全国媒体的人。

维权要取得成功必须唤起大众,不但要使受难者认识自己的权益,还要让众人知道:人权有共性,当别人的权利被践踏,你自己的权利也难以保证。

我们现在抢救的已不是埋在瓦砾中的受伤者,而是被铺天盖地的宣传所误导的受蒙蔽者。觉醒者虽然力量弱小,但只要继续呼号,继续争取,相信会有更多人一起同行。

2008-05-24于山东大学

杨恒均:关于帐篷、血汗钱和我们的眼泪

关于帐篷,提一点不成熟的建议

目前灾区最缺的是帐篷。我在新闻上看到的也是路边挤在帆布和编织袋那种薄膜下的男女老少灾民,足显帐篷严重缺少。中国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考虑到这次无家可归的灾民的规模达到五百万之众,缺少帐篷并不出人意料。

然而,正因为如此,也许有我们值得反思的地方(不一定需要追究)。作为中国的救灾总指挥部——这个机构应该有吧,应该在第一时间里(甚至是前24个小时)摸清这次受灾的范围和人数。和普通民众不同,他们不但掌握卫星系统,还可以乘坐直升飞机空中巡视,那么加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对自己某个地区的房屋(中国的每一栋房子都有房产证,特别是乡镇以上的)以及民众(绝大多数民众有户口)有统计数字,也就是说,在24小时内或者72小时内确定有多少民众将会因为地震灾害而无家可归,将是我们13亿人大国的救灾总指挥部在第一时间统计出的最基本数字。

有了这个数字,很自然而然地就能够在决策中做出决定,在各项救灾工作展开的同时,救灾总指指挥部将在地震发生后24小时内向有关单位发出指令(这些指令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加快生产(一些帐篷生产厂家或相关的厂家)、停产(有可能影响帐篷生产的产业)、转产(那些可以立即转产生产帐篷的产业包括军工产业),生产帐篷。

作为一个公民,我想,这个时候,是否可以问一下,救灾指挥部在地震后多少小时才考虑到这个问题?考虑后发了几道命令要求生产帐篷?有没有原始 的文件?一般民众无法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大家并不知道地震规模、受灾人数,这些一定是国家级机构掌握的。那么我们是不是还可以问,如果救灾总指挥部第一时间考虑到这个问题并发出了指令,那么我们国家相关单位多久做出了回应?是否雷厉风行?现在有多少家工厂因为地震而在赶制帐篷?什么时候开始的,规模如何?

一个外台在提到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出要求更多帐篷的呼吁时,节目主持人感到不可思议,他说,中国是世界工厂,就在地震灾害发生后这近两个星期里,中国的出口到世界各地的产品并没有因此而锐减,可是对于工序最简单的帐篷,中国的工厂至今还没有能够大批量生产。这位节目主持人的话有些偏见,因为生产再快,也没有直接调用现成的来得快。但他的话里也有一定道理,毕竟制造帐篷不需要复杂的技术和设备,简易帐篷的制造就更加简单了,如果以赶制战略物资的速度,我们应该可以应付得来。这次救灾总指挥应该在此事过后思考一下,问题出在哪里。

关于帐篷,我还有一个看法,但由于信息有限,只能提出一个大概,如有错处,请内行指正。就我目前在电视和图片中所见,我见到的所有帐篷都是民用帐篷以及标有“救灾”字样的帐篷。我相信,这次灾民的数量已经把全国这两类帐篷都调用完了。但是,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另外一种帐篷——那就是作为战略物资的军事用帐篷。

如果按照一般军队配备来计算,考虑到我们国家的野战军数量,我军目前拥有的现役或者备用帐篷,足足可以容纳超过30万到50万军人,这个数量是惊人的。陆军作战时,都需要搬出营房,野外安置,他们的帐篷是属于武器一样必不可少的。

当然我充分理解,作为军用物资,被调用必须要经过严格程序,但是,在目前和平环境下,是否可以紧急调用部分甚至大部分军事用帐篷,我认为可以讨论。毕竟军事用帐篷不但质量高,而且容纳的人还可以增加。当然在说到这个问题时,我之所以说不能确定,也是有原因的:第一,我不知道是否军事用帐篷已经调用了,只是因为保密等原因,电视上没有出现(有些军事用帐篷需要保密,因为有高科技成分),或者我自己没有看见;第二,也许我们军队没有配备那么多帐篷,这显然不合常理,但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和平久了,我们谁也想不到需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安营扎寨;第三,我们高层考虑国家安全,不轻易调动军事用品等。

下面再说“血、汗、钱”三个方面

这次救灾,全国人民沸腾,而且不光是反映在思想和情绪上,更多的是反映在行动上,捐钱、捐物、捐血,让我们看到的是人性的光辉,民族的精神和国家的希望。

但如何监督自己捐献的钱,这些钱是否能够达到灾民手里,越来越引起民众的关注。有一个事实不能忽视,无论是人性的光辉、民族的精神还是国家的希望都不一定能够掩饰制度上的缺陷,在这种大规模的救灾中,一个完善的制度显得尤其重要。但是在这方面,我们显然没有做到最好,也和国际上通用的标准相差甚远。全国人民在激动之余都心里有底:那些贪官污吏不会因为你在被爱国热情燃烧的时候就停止贪污腐败,甚至可以说,在你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灾区的时候,他们更加洋洋得意的贪污腐败和胡作非为也是有可能的。否则你无法解释,我们的国歌一直在唱“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可那些贪官污吏还在前赴后继地贪污腐败和被绑缚刑场。

——可是,多于长期折磨国人的贪污腐败我们可以暂时放下,也管不过来,问题在于,现在大家关心的是自己捐献的钱(不管多少,哪怕你只捐献了一块钱)会怎么使用?是否会被浪费,甚至被贪污腐败一些?

我想大家都和我有一个同样的心思,平时你贪污了哪怕几百万(也是大家的钱)大家也许见惯不惊,可是这个时候,如果你错用了一分钱善款,贪污或者浪费了大家捐献的哪怕一块钱的善款,你造成的伤害可能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我认为,要从这次地震救灾开始,把所有救灾的金钱和物资完全透明化,例如某个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如何使用的,必须一条一条罗列清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让灾民来签字监督——例如,你说给灾民发放了补助,那么必须有灾民的签字认可。把所有结果对社会大众公布,上网接受监督。千万不要告诉大家,某地政府高度重视,某地纪律检查部门已经开始监督,其实,你不明白,民众最不相信的就包括你所说的这些某地政府部门和纪律监督部门!

我们不妨以此为契机,不但在这次救灾中透明民众的捐款和使用细目,而且把今后国家拿出的救灾物资和金钱也透明化。毕竟,所有国家的救灾物资和金钱每一分也都是来自全国人民的。在共和国历史上,就算最近一些年,不是没有出现过国家救助贫困县的专款最后给政府豪华大楼添砖加瓦了的事例。我强烈建议,政府和民众一起,从这次地震救灾开始,完全透明用于救灾和救助的各项善款。让浪费和贪污腐败无所遁形。

说了金钱,再说一下你的血

这次全国民众踊跃捐献的除了金钱和物资以外,还有无偿献血。这一点特别让人感动,要知道,对于很多靠工资来生活的年轻人,他们已经拿出了最大的捐献份额,可是他们心里往往还感到不够,有好几个网友对说,杨老师,别嫌我捐的少(其实他们捐的并不少,按照他们的收入和存款比例,他们比李嘉诚捐的比例还高),我还有血。我听后很是感动。果然,全国各地的献血点都排起了长龙。不到两天,各采血点都宣布,血库已满。听后让人更加感动——我们国家的血库什么时候满过?不但中国的,世界各个国家的血库几乎从来没有满过的,而且经常发生血库存量短缺,医药救命用血出现危机的事件。

今天我要讲一件事,那就是对于民众捐献的金钱我们要实行监督,而对于这些热血,我们更是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同样要问一声:捐献的血都到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不是我提出的,而是美国人在911后提出来的。大家知道,911后, 美国也出现了民众排队献血的情况。美国的血库一直存量不足,911后短短一段时间,民众献出了大量的爱国血,血库存量大升。大家知道,911恐怖袭击中死亡人数达到两千多,但受伤的并不多,也就是说,需要输血的受伤人员没有多少。但是美国民众却一下子义务献出这么多血,让美国血库第一次满满当当。这事按说皆大欢喜,应该放下不表了,可是——

大概一年多后,我突然从一个美国电视上看到一个辩论节目,那个节目中,一位美国学者质问美国政府一个负责慈善的官员:请问,民众为911义务所献的血,到哪里去了?你们是否跟踪每一袋凝聚了美国人爱国热情的鲜血?它们被什么人使用了?免费的?还是支付了大量的金钱?那些金钱呢?

我很吃惊,坐下来看了整整半个小时和我毫无关系的电视辩论节目(当时确实和我毫无关系)。从那次节目中我了解到,血库存血是有时间期限的,在一定时间内必须用完一些存量。而义务献血,特别是针对911这种灾难的爱国献血,如果使用在救助911受伤人员身上,是绝对不收取费用的。

可是,在平时医疗中,输血却收取相当高的费用。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911恐怖袭击中美国民众义务献出的血如果没有用完(肯定用不完),那么当然也不会甩掉(也绝对不可能)的情况下,那些爱国血现在到哪里去了?

答案很简单,用于其他的慈善用途,或者用于医疗救命。可是,由于当时没有其他的慈善项目需要那么多血液,而美国的所有医疗救命输血都是要收取高额费用的。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他们把民众义务献出的爱国血又用高价卖给医疗机构(这些病人不属于大家义务献血的对象),合法吗?合理吗?

那个电视节目我没有跟踪下去,据说,后来那些慈善机构把无法存放的血浆卖给赢利机构如医院后,收取的所有费用仍然当成救灾用的“善款”,一分钱不挪用。但,这种情况是本来就发生的,还是在一些民众质疑下而促成的,就不得而知了。

当大家捐献的金钱能够透明的时候,我想是不是提醒一些“慈善机构”,一定更要珍惜民众们比金钱更加珍贵的“热血”,确保这些来自民众的热血能够流进受伤灾民的血管,或者变成钱后,仍然用之于地震灾民!

血、汗、钱,还少一个“汗”

说了钱,也转弯抹角地说了热血,再说一下“汗”,也就是我们说的“血、汗、钱”。对于热血的民众,他们出了钱,也流了血,但因为无法为灾民出汗出力,总觉得过意不去,我想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完全可以理解。可是,救灾是一种非常专业的工作,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人,包括年轻人,如果贸然冲到第一线,说实话,不但对救灾没有作用,很可能会成为人家专业救灾人员和军队救助的对象。到目前为止,我们最主要的救灾力量是军队,已经动用了11万人次(引用温总理的话),如果救灾前线真需要更多的人员,大家不要忘记我们有几百万军队,11万人次只是一个小小的比例。所以说,目前救灾可能是物资缺乏,交通工具跟不上,交通道路没有恢复,以及经验缺乏等等,但绝对不是人员缺乏。

我为什么要说这个?因为最近看到很多网民在那里质疑写文章的人,你怎么不去救灾?你怎么不去现场?你怎么不做实事等等,我感到很无奈。就在昨天,一位网友在我的文章后面贴了一篇说是于丹写的文章,用来驳斥我没有像于丹那样做实事。于丹在文章中说:“作为学者,如果现在还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坐而论道,对我来讲是挺可耻的。”于丹文章中说,她减少了到韩国去访问的天数,多次要求和中央电视台记者一起到灾区前线,但最后因为名额有限而去不成。于丹接受了电视台采访,当场流泪。于是,一些网友把于丹的文章拿来批评我说,学者就应该像于丹那样,不要坐而论道,还提醒我,于丹情真意切,都当场流了眼泪了。

于丹虽然只说的是自己,而且我也没有办法证实这文章的背景,但她认为这个时候在北京或者上海坐而论道是可耻的还是让我感到吃惊。这个时候,学者如果不坐而论道,难道还都像她一样到韩国去搞文化交流?难道都去上电视台流泪(也得有人请吧)?难道都要向中央电视台申请去地震灾区前线?我就不明白,于丹怎么会向中央电视台申请?你也不是那个单位的呀,一个网友都怀疑了,说她是不是觉得跟着电视镜头走进灾区才感到踏实?还有网友问了,于丹,你这篇文章不属于坐而论道,难道是站在灾区的废墟上写的?

我认为,任何知识分子,包括学者,都应该在地震灾难发生后本着自己的知识和良知“坐而论道”,提出各种见解和建议,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偏差甚至错误及时提出批评和纠正意见,这才是知识分子和学者应该做的。我们也发现,这次救灾中,网友和一些知识分子提出的各项建议,基本上都被采纳了,为此我很高兴。

现在地震救灾还在继续,但能够救出活人的希望越来越渺茫,那么如何安置灾民,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如何重建,给他们一个新的家,就成为最大的任务,这个任务当然落在国家和政府的肩膀上,因为这也是人民养活政府的主要目的之一。可是,知识分子包括每一个民众,却不能不发挥自己的特点,特别是知识分子,就应该根据自己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坐而论道”。大家不妨想一下,如果当初那么多舞文弄墨的文人在看到全国那些风雨飘摇的中小学教学楼时,能够多一点批评、讽刺和建议,甚至引起广大读者的群起而攻之,请问,现在那些瓦砾下会压着那么多孩子吗?

关于名人和伟人的眼泪,我也要说两句

这些天,还有谁没有流泪?只不过名人和伟人能够在中央电视台镜头前流泪,还被说成是实况转播的现场流泪——世界上读过书的人大概都知道中国的所有新闻和采访电视节目没有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实况转播,都有时间差,所以,那些被津津乐道的所谓播音员现场流泪的故事,虽然每一个都是真实的,但他们的真实是被批准后展示给我们这些也流泪只不过没有人来“实况”的大众面前的真实。他们的眼泪很真实,不用怀疑,但其价值和全国民众坐在家里电脑前偷偷流出的眼泪一样。

除了痛失家园和亲人的灾民的眼泪是我们心头永远的痛之外,全中国人,不管你是普通人、名人还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管你在电视镜头上,还是躲在暗处、躲在家里,不管那眼泪是公之于众,还是偷偷流淌,它们都包含了爱心,都同样珍贵!千万不要拿名人或者伟人的眼泪做文章,仿佛那眼泪比你我的眼泪要珍贵,好像那眼泪就应该让普通人感到惭愧或者心怀感激,我更要敬告一些网友,千万不要拿名人或者伟人的眼泪作为武器遮挡他人的眼睛,甚至试图塞住他人的嘴巴。

杨恒均 2008-5-25

天安门母亲网站新闻发布

天安门母亲网站将于六四惨案十九周年之前,即5月28日,正式开通。一群母亲,办了一个网站,履行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这是一个创举,也是天经地义之事。这个网站的网址是: www.tiananmenmother.org

天安门母亲网站是一个价值平台。母亲们在此抒发她们的理念,表达她们的诉求,阐明她们的主张,记录她们的历程,并展现她们的价值观。

天安门母亲网站是一个档案库。母亲们在此见证六四惨案的发生,揭示六四惨案的真相,记载六四惨案的历史,拒绝对六四惨案的遗忘。为死者,也为后人,留下一份丰富翔实、有据可查、弥足珍贵的历史档案。

天安门母亲网站是一个维权阵地。作为中国公民第一个维权群体,天安门母亲从自发地维护难属们的正当权益,弘扬人道主义,发展为一个站在中国维权前沿,捍卫人权的自觉群体。

天安门母亲网站是一个自由论坛。在这个论坛上,母亲们将把六四惨案放到八九民运和中国未来的大背景下思考,以推动中国社会的制度转型。

天安门母亲网站是一扇窗口。母亲们不仅从这里看世界,而且也让世界从这里看到她们,看到她们所在的中国。让东西方的思想在此碰撞,让东西方的母爱在此融合。

天安门母亲网站又是一个小小的支点,历史的杠杆可以用它撬动中国这块巨石,向着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滚动。

爱抚思志愿者团队(IFC)
2008年5月27日

施  英:一周新闻聚焦:大地震后的民间问责

阿  木:两种可能?

据说,香港的《明报》月刊算是一家立场比较公正还在说真话的媒体,这从它最近一期──2008年的五月号上也可以看出。在第114页上的“文化网络”栏里有一则消息称,今年四月七日,迄今规模最大的傅雷纪念展在北京国家图书馆展览厅开幕。对傅的评价是中国著名的文学翻译家、艺术评论家和教育家,尤其在翻译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方面功绩卓著。又提及他文革期间因不堪凌辱而自杀。文革后,其写给长子、音乐家傅聪的信被辑为《傅雷家书》出版,感动了万千读者。然而最点睛的是报道结尾,只引用了国家图书馆馆长任继愈致辞时的一句“直言”:我放心了,知识分子因言获罪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有意思的是,在同一期《明报》月刊的第56页上,内地自由撰稿人胡化有一篇《以言治罪何时休?》,提到也是今年的四月三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胡佳有期徒刑三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胡佳是谁?一个三十六岁的北京青年,一个佛教徒,一个素食者,为保护环境他去了内蒙古义务植树;为保护藏羚羊他跑到可可西里无人区;他在河南爱滋病高发区关怀病患,他在上访村帮助弱势群体……

胡佳何罪?说是他在网路上写过几篇反对政府的文章,接受过外国记者的采访,说过一些与官方媒体观点不同的话,被怀疑和确认犯了煽动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

说简单点就是,一个标准的好知识分子说了几句国家不喜欢听的坏话然后被国家抓进去关起来不让你再发出声音,这不叫因言获罪以言治罪叫什么?

看官注意,上述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样是北京,时间上只相差了四天,而且任馆长的“直言”是在胡佳被判决后。如果有兴趣推理,也许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胡佳是被秘密判决。任馆长虽近在同一座城市,真的如同关山阻断渺无音讯。因为据说担心国际社会的批评,对胡佳的审判未见于国内的任何媒体,要不是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的人大闭幕记者会上,外国记者(中国记者知道也不会问的)当面向温家宝总理问及此事,恐怕大多数中国人不会知道胡佳的名字。

第二种可能,明知道胡佳因言获罪,却置若罔闻熟视无睹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因为在胡佳因言获罪前,已经有许许多多的胡佳遭遇过完全相同的命运,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何况以任馆长任继愈的地位大名,应该是能够看到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参报道”的。

我们也许不能够苛求任馆长站出来为胡佳辩护,退一步任馆长不敢说真话也可以理解,但我们至少可以要求他不说假话。

贺卫方:许霆案反思:30年来的中国司法改革

贺卫方: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律史、法律理论、比较法、司法制度。

媒体监督司法是一把双刃剑

南都:许霆案由无期改判为五年,辩护律师杨振平把此结果归为”民意的胜利”.您如何理解和评价这种说法?

贺卫方: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们其实很难说一审就是错判,只能说中国现行法律体制中间存在一些缺陷,而这些缺陷对法官的判决有一定影响。媒体报道引起的广泛批评,也引发了司法界来研究做出何种判决比较合理。民意固然显示了它一定的力量,但说不上这是民意对司法的胜利。只能说,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感觉对司法判决发生了相当大的作用。

南都:许霆案自始至终都处于全国民众的目光之中。近年来民意对司法的关注程度,可以说越来越高。

贺卫方:许霆在拿着他的卡取钱时,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行为为中国的法律界出了如此一道巨大的难题。当许霆案一审判决刚刚下达时,全国为之一震:17.5万元判处无期徒刑,这位年轻的小伙子要为一念之差付出一辈子丧失自由的代价!这让全国群众都感到一种困惑,大家的法律感觉一下子都被激活了。每个人都会想一想自己面临这样情况的时候会怎样处理,因为许霆这样的事有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怎么判?判多重?老百姓有自己的一种感觉。网络上发表意见的网友并不见得是受到过专业法律知识训练,但他们对案件的事实有一个基本把握和比较判断。他们会说,有些贪官一下子贪污了几千万块钱才判了无期徒刑,而许霆在取款机上不是偷钱,也不是所谓抢劫,为什么判了无期?上层的人犯了法有时不会受到处罚反而还会提升,小老百姓(许霆)就受到这么严厉的处罚,天理何在?

南都: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孙志刚案”、”刘涌案”、”钉子户事件”等,都是发生在1995年之后。那么,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心中的法律意识(民意)第一次被激活,您认为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件?

贺卫方:”文革”刚刚结束的1979年,有一个”蒋爱珍案件”,那时我还在大学读法律。蒋爱珍当时在新疆建设兵团,由于别人捏造一些她个人生活作风上的问题,不断流传,让她感觉到简直没有办法活下去,最后一怒之下拿枪打死了作恶多端、对她伤害最重的几个人。这在全国引发了很大的轰动,《人民日报》也报道了这个案件。蒋被判死刑,一位法学教授当时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名为”假如我为蒋爱珍辩护”.全国一关注,蒋爱珍后来就改判为无期徒刑,到后来就释放了。当时正值民主法制建设深入人心,虽然当时媒体比较少,但这个案件的报道引发了大家同情,一下子就引发了人们关注。这是我们现在建立法治社会需要考虑的。

南都:改革开放以后民意日益高涨,其实伴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贺卫方:社会越复杂,人的能动性就越来越大,对于规范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1979年,《刑法》的颁布,次年生效,从那以后判定一个人到底犯罪与否、怎样处罚这种犯罪就有法可依,而不是一味地喊口号。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颁布,我们从此就迈入法治社会的门槛。比方说,现在依照法律的规定做出了判决,就有可能会触动大家心中的法律感觉,认为这个审判是不公平的,哪怕它是符合法律的,大家都来进行讨论,如何去通过民主的力量或者其他方面的努力,使这个法律在严格和灵活之间取得更加好的平衡。

南都:这种”心中的法律感觉”终归要通过媒体来传达,而网络兴起,使得这种传达更为直接。您曾说,”网络是时代给中国人的礼物”,在司法层面我们该如何理解这句话?

贺卫方:在”前网络时代”,舆论比较容易管理和控制。网络出现后,相对比较自由的网络空间给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带来了很大冲击和影响。比如”孙志刚案”通过网络牵动了多少人的视线,”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带给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知晓。在这样的舆论压力下,政府废除了1982年就起开始实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管理办法》,我们获得了一种自由。

南都:在”孙志刚案”中,我们看到的是媒体和民意的正面作用。但对于”张金柱案”、”刘涌案”,您一直认为媒体扮演的角色并不光彩。

贺卫方:”刘涌案”二审时,辽宁省高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随即有媒体报道,标题特别吓人:”黑社会老大竟然逃脱法律制裁”.网络上太疯狂了,几十万人这么一吼啊,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巨大的压力下对刘涌进行特别提审,原因就在于媒体的压力。但是,这不是说新闻媒介对法院形成压力,而是媒介通过上层领导对法院形成压力——《焦点访谈》一报道,领导就要批示。媒体的报道可能使一个案件有不公正的结局,也有可能是公正的结局,媒体具有双刃剑功能。

南都:这似乎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

贺卫方:对于调和这个矛盾,我还是比较乐观的。其实很难用司法制度这样一种客观中立的标准来要求媒体,法官永远应当是不偏不倚的,但是媒体完全可以有自己的一种观念。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司法应该不受这些东西的干扰,司法本身要有独立意识,不受其他任何权力的控制。在实际操作时,在体制方面对人事、财政进行真正独立,执行宪法规定的”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南都:那怎样才是媒体监督司法的理想状态?

贺卫方:司法界有”防火防盗防记者”,不喜欢记者报道案件。我可以非常明确地说,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有唇齿相依、唇亡齿寒的关系:一方面新闻自由需要有良好的司法制度去保障;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直率的新闻对司法进行批评和监督,也很难有独立公正的司法。

媒介从业人员的素质很是关键,这一点是我们新闻界最缺乏的。我们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黑白分明、对敌斗争清晰”,没有哪边就一定是邪恶,哪边一定是正义的。所以媒体在做报道时应当平衡,不要先入为主。这样的话,法院面临的压力就可最小化。不同媒体的之间应该存在不同的立场,这样媒体之间又可以取得另外一种平衡。同时,亟须建立一个案件判决书公开的制度。一个公开透明的司法体制,必须要让全社会能够看到法官手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判决书,这是司法公开的一个基本性的要求。

中国很难走向判例法

南都:在许霆案之后,各地又接连爆出一些类似案件,例如”云南许霆案”.许霆案的改判不仅令当事人看到希望,甚至改变了一些原审法官的态度。对于”云南许霆案”的主角何鹏,现已上诉请求改判。你认为应该改判吗?

贺卫方:我希望所有的”许霆”都能改判、轻判,他们没必要承担那么重的刑罚,判个五六年我还是可以接受的。中国现在的量刑还是从重原则,这个观念一定要改。

但这又涉及另一个问题,我国是用成文法,而不是判例法。大陆法系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成文法典,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能否通过司法的努力,通过法院尤其是上诉法院的努力,对法律的具体条文给出一个对法官有强大约束力的司法解释。这是中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工作目前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仅仅是法律条文全国适用统一,但各地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却差异很大,那么各地最终的判决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这就会伤害司法的统一性。

南都:能否这样认为,许霆案会成为类似案件的一个”判例”而存在?

贺卫方:我认为许霆案的判决很难成为司法的先例,也很难真正影响立法,因为它缺乏内在的推理。难道是只要再对ATM机犯罪都判5年?但事实问题总会不同,可能很难处理。最高法院一直力求建立某种准判例法的机制,比如近年来倡导的”案例指导制度”.他们想借助法律研究来寻找优秀的个案,建立起对法官有指导意义的法律准渊源。

南都:那我们是否可能因为许霆案,在中国能够建立起一个类似英美的判例法体制?

贺卫方:寄希望一个案件推动我国司法的变化,恐怕比较困难。英美法系的思考是:法律具有一种确定性,有一种可趋利性,比如判例法就是追求先例,同样的事情应该受到同样对待。但是,你怎么去区别手边的案件和以前的案例?你只有区别开了,才能够进行把握。英美法系由此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们必须做到制度上的努力,让这个国家的公民不因为地域、时间、身份的差异就有所不同,不能昨天判五年,今天就判无期。许霆这个案件的结果我本人比较满意,那么何鹏现在怎么办?全国各地的”许霆”该怎么办?

我们不要说我们的命运依赖于某个法官,也不能说依赖于哪家媒体的报道。想想美国立宪者们在宪法通过后不断进行核定的原因:在建立宪政和立法之前,人类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偶然因素,宪政和立法的目的就是让我们能够驾驭我们的命运,能够真正地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度。这是所有法治社会的根本目标。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偏大

南都:综观许霆案审理过程,不管重判还是轻判,提得很多的一个词就是”自由裁量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始终饱受质疑,给人一种法院说改就改、人情大于法的感觉。

贺卫方:在司法执法过程中,法官对于案件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机械,对于案件事实如何去判断,对于证据采纳或者拒绝,对于法律条文的含义如何解读,法官一定享有一种自由裁量的幅度,这种幅度就是自由裁量权。

应该说,目前我国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的确偏大,这容易给人造成一种法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感觉。但有时候自由裁量权过小,判决案件的过程不太考虑案件的复杂情形,又难免给人以机械司法的感觉。这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会面对的一种困难。值得注意的是,自由裁量权的执行主体不是法院,而是法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是法院行使了自由裁量权,执法委员会的权力可能左右着司法,甚至有时候是违反法律的。这样,民众的司法权利就不能得到保障。

南都:比如许霆案中的”盗窃金融机构”,法官可以做太多的解释。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搞不清楚。

贺卫方:ATM是不是金融机构?法律条文的规则规定别的盗窃都是盗窃公司财物,唯有银行这条规定的是盗窃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怎么被盗窃呢?你到银行里边把钱盗走了,但银行还在,金融机构还在,你怎么能盗窃金融机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时,只有两个选项:无期徒刑和死刑。作为刑法中非常严厉的一个罪名,司法评判的标准是什么,法院居然都不清楚,前后所做判决的差异如此之大!法律的含义有时候需要我们透过法律条文找出其背后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就是说,当时制定刑法的立法者们,本身想象的金融机构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有没有考虑到ATM的情景。11年前中国的ATM数量还不到现在的1/10.我总觉得,当时立法者可能想象,盗窃金融机构罪是指月黑风高,江洋大盗入室抢劫、溜门撬锁等。像许霆这样,拿自己卡取钱时ATM出了故障的情形,可能他们并未预料得到。

南都:那该怎么办呢?

贺卫方:法律的确定性取决于立法阶段中,立法者本身需要认认真真地建构法律规范,而且建构的法律条文要含义非常清楚。美国制定法律简直是费尽心机,几乎是编字典式的制定法,一字一词都非常精确,以便减少法律的漏洞,避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分膨胀。

然而,法律是人制定的,人是有不确定性的。大陆法院有20万法官,科班出身的我估计只有20%左右,深一脚浅一脚,有没有个准?我的观点是,没准。

南都:法律要做好这些,又谈何容易。

贺卫方:法律条文有内在悖论,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不能总是在修改。司法职业的个性具有保守的一面,法官最大的特点就是一旦发生事情,马上回过头翻过去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你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这么多条,这是十几年以前的法律规定了;再看《宪法》,这是1982年修订的。所以,法官都是朝后看,老是以过去的规则来约束今天的经验。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天天在改,就没有权威可言了。

南都:但不修改就有一个问题,不动的法律如何适应变动的社会?

贺卫方:所以这时候就需要司法解释,使得法律条文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关系。在立法层面上,司法者本身要努力让法律条文的含义非常清晰,把立法者在立法时本身未能考虑到的那部分东西逐渐吸收进来。

前年香港”小甜甜”的遗产纠纷案(注:香港的司法制度沿续英美法系传统),法官做了非常复杂细致的论证推理和解说,很厚一叠。长篇大论,读起来脑子都大了,但这是为公民负责的精神,法官需要认真地去论证,不然司法就变成了一种比较武断、简单、粗暴的决策。而许霆案一审时,法官的判决书写得太言简意赅。现在法学教授们对许霆案也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还是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前不久,几位教授在一起吃饭,还差点为许霆案动起手,谁也说服不了谁。

陪审制度不是解决问题之道

南都:现实是,法律自身的规定不够精确,自由裁量的结果又受到各种质疑。不过,我们也看到一些法官正在尝试突破这些局限性。您认为法官突破现状的瓶颈在哪?

贺卫方:一个体制有塑造人们行为的巨大力量。尽管我批评许霆案的法官说理不够,但这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法官不可能太多地去追求说理,非常认真地解读法条的含义,在里面做比较法的研究。穿着法袍,法官有一种独立感,但法官在司法判决上的一种”路径依赖”,就是说法官到底怎样的行为才能够得到上级法院的认可?做判决有时候严格刻板地照现有的模式,不就几句套话么,写上去完全没有问题。如果要追求说理,你在里面引用这个怎么说、那个怎么说,做这样一个说理,可能这就是你最后一次判决说理了,你在法院也呆不下去了,法院不敢要你,因为你这样做会被认为是过分追求个性。所以,人活在这样一种体制中间是很难做出自我选择的。

南都: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一系列影响较大的案件,法院的判决不得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司法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是否与法官的执业素质不高有关?与您1998年《复转军人进法院》中描述的情形相比,今日法官素质的状况有无提高?

贺卫方:在目前缺少扎实的实证研究的情况下,民众对于司法的评价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实际上,对于官府以及司法的不信任也是我们的悠久传统了。不信任跟司法判决本身让人无从预期有关,当然也跟腐败密切联系。近代以来,我们取法西方,建立了专门的司法机关,有了专门的法律教育以培养法律人才,但由于长期缺乏对于独立司法的保障,同时法官选任上又没有持续性的严格标准,导致司法公信力难以提升。

在司法官员选任标准方面,1995年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颁布是里程碑式的事件。说起来,自己1998年的那篇小文章只能算作”依法写作”,因为当时的法官法已经规定担任法官者必须具有大学教育背景。但是,那篇文章引出如此强烈的反响却标志着在中国推进司法专业化所面临的复杂环境。就我个人的观感,司法官员的职业化程度较之十年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南都:我们通常谈民意,都默认是媒体报道和公共舆论,而忽略了人民陪审员。现在也有评论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当下司法改革的一个方向。

贺卫方:跟西方制度不同,我们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从苏联引进的,目的在于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民主性。但是,我们所面临的困难是,由于传统社会主义对于司法的独立性和法律的职业化的抑制,加之以往人民陪审员与阶级斗争时代群众司法的关联,这项制度引出的记忆不是那么愉快。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整体的趋势是强化法律职业化,旧有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逐渐走向衰落,或者形同虚设。虽然前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有专门立法,试图复兴这一制度,但是效果并不显著。其实,只要稍微观察一下这些年来发生的一些冤案错案,症结与其说是因为缺乏人民陪审员,不如说是因为司法缺乏独立性和职业化程度低下。

南都:那么,在民意监督司法过程中,我们是否可以借鉴西方的陪审团制度?

贺卫方:西方陪审团作为一个伟大的制度,自由的堡垒,分割了法官的权力,将人民的一种情感、一种对规则的理解带入了庭审过程之中,而不是由国家、朝廷命官来全部垄断整个的司法权力。裁判案件本身具有了一种民主色彩。

陪审团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去操作的。比方说要严格区分一个案件事实和法律的问题,什么是事实,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而法律的适用方面被严格的规定这是法官的权力。陪审团的决策也会有一定限制,陪审团判决无罪法官不能说有罪,但陪审团判决有罪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官可以宣布无罪。

如果每个案件要选一个陪审团的话,代价非常大,陪审团制度在英语世界之外没有取得过成功。至于引进陪审团制度,我的看法是,我们现在根本不具备引进的条件。

余  杰:别了,毛贼

韶山的“毛厕”与张戎的“毛传”

据新华网长沙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电,在毛泽东逝世三十周年纪念日前夕,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一号工程”主要建设项目之一的“毛泽东文物馆”土建工程正式动工。

这篇新华社的报道介绍说,这座占地六十多亩、建筑面积一万两千平方米的建筑,按照“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设计修建。它东西南三面环山,与韶山冲自然生态浑然一体。二零零四年年,党中央、国务院把韶山与井冈山、延安一起确立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一号工程”。韶山“一号工程”定位为突出“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的主题,总投资达两亿九千万人民币。

中共党内开明派元老、曾担任上海市宣传部长的文艺理论家王元化,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胡锦涛是一名“毛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胡锦涛果然不负此名,亲自主导了这座“毛(茅)厕”的修建,将杀人如麻的暴君毛泽东推上神坛更高的一层。胡锦涛的此一决策充分表明,他所有的知识背景、文化素养和思维方式,均在毛泽东时代定型,堪称“毛主席的好学生”。胡的心目中毫无民主、自由、人权的理念,故而能在一大堆候选人当中,被邓小平等元老一眼相中,隔代指定为“无产阶级事业的接班人”。在此意义上,胡锦涛比江泽民更加合适、更加称职:江在上海滩耳熏目染,早已“资产阶级自由化”了,居然还会背诵英文版本的《人权宣言》,根本就是一个“走资派”;而胡长期在内地穷乡僻壤任职,不曾受到资本主义的侵蚀,保持着无产阶级的革命本色,对毛主席亦更有朴素的“阶级感情”。

这样一座耗资巨大的“茅厕”的修建,是继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雄踞北京市中心的毛主席纪念堂之后,又一个为独裁者涂脂抹粉的重大举动。对杀人魔王顶礼膜拜,居然还号称“以人为本”,简直可以说是无耻之尤。这样一座臭不可闻的“毛厕”,玷污了中国的土地,侮辱了无数被毛泽东残害的死者,扭曲了中国当代的历史。这才是最大的环境污染,这才是最大的人心污染。中共在胡锦涛同志的英明领导下,可以骄傲地改名为“毛厕党”矣。

就在湖南湘潭这座臭气熏天的“毛厕”破土动工的同一天,一本在西方社会引起轰动、登上多个国家畅销书排行榜的杰出著作——张戎夫妇撰写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的中文版,在香港、纽约和台北三地同步发行。旅英华人张戎及其丈夫乔•哈利戴,先后耗费了十二年时间,呕心沥血完成了这本在毛泽东研究领域最具冲击力的著作。该书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出版后,已翻译成近三十种语言。《纽约时报》赞扬该书系统地摧毁了毛泽东的神话赖以存在的全部支柱、是一本“全世界的人都爱读的书”;《时代周刊》评价说“这本书的威力像原子弹”;末代港督、现任牛津大学校长彭定康形容该书为“改写中国现代史的爆炸性著作”。美国总统布什将其当作枕边的重要读物,通过这本书对共产党中国有了更加深切的了解。当德国总理默克尔访美的时候,布什总统热情地向其推荐此书,他认为此书能让西方读者深刻地认识毛、中共及共产主义的邪恶本质。

这本书的瑰宝般的价值是当之无愧的。在毛泽东众叛亲离、一命呜呼之后三十年,毛一手策动的“反右”、“大跃进”和“文革”等惨烈的政治运动,仍然是中国的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的禁区,中国仍未迎来真正的“非毛化”时期。在天安门广场一侧的毛主席纪念堂的外面,每天仍有数以千计的来自全国各地的百姓,恭恭敬敬地排队瞻仰毛那臭不可闻的干尸。一个崇拜干尸民族还有什么资格奢谈“文明”呢?一个拥抱暴君的国家还有什么脸面说“现代化”呢?我真不知道那些以爱国者自诩的中国人,有什么资格去谴责参拜靖国神社的日本人,因为“毛厕”不知比靖国神社要邪恶多少倍。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张戎夫妇的这本惩恶扬善的“毛传”终于问世了。这是一本华人世界当中理应人手一册的“黑皮书”,它的印量应当超过当年的以政权的力量推广的“红宝书”。不认识老毛恶魔面目,便不能找到中国重生的路径;不彻底告别毛和毛锻造的政治体系及暴力文化,便不能让十三亿中国人过上“人”的生活。

毛厕必将被铲平,毛像必将被取下,毛尸必将被抛弃。让所有的中国人都牢牢地记住这本书开篇的第一句话:毛泽东是主宰了全世界四份之一人口的统治者,在他统治之下的和平时期,有七千万以上的人非正常死亡。


人文奥运,去毛为先

早在五年多之前,我与刘晓波、王光泽等人便发起一封公开信,呼吁北京当局在奥运会开幕之前清除天安门城楼上的毛像,迁移毛主席纪念堂中的毛尸,将该纪念堂改为文革纪念馆。我们在这封公开信中指出,毛泽东遗体的迁移工作,既尊重毛本人生前签字承诺的火葬方式,也符合中国人“入土为安”的丧葬传统,更将提升首都北京的文明程度,使之成为一个配得上举办“人文奥运”的城市。

毛崇拜与奥运精神不能兼容。在这封信里,我们这样呼吁:“我们不愿看到,五年之后,一个飘扬着五环旗的城市同时还上演着‘干尸崇拜’的闹剧。迁移毛泽东遗体,既有利于让国民的灵魂从毛泽东思想的毒素中解脱出来,也是一次普遍意义上的破除个人崇拜、树立公民意识的教育。我们还希望以此为契机,达成朝野之间的互动,并制定政治改革的时间表,开放党禁报禁,逐步实施普选,实现名副其实的民主共和。”让人遗憾的是,这封信不能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媒体上发表,而只能在少数海外的中文网络上传播。更让人遗憾的是,当局以鸵鸟政策回应之,假装对此一无所知。

如今,五年的时间过去了,奥运开幕迫在眉睫,官方仍然不愿对我们的呼吁作出任何的回应。在二零零八年的“两会”上,毛泽东的孙子、无知且无谓的毛新宇居然“当选”政协委员。据媒体报道,“初上两会的毛新宇,特意准备了三份提案,分别是毛泽东经济思想与中国企业发展、毛泽东教育思想与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毛泽东三线思想与中国工业化。”毛新宇对记者说:“在荣任政协委员前,我正好在研究毛泽东经济思想。整个春节除了逛逛庙会,几乎全在看相关的书,所以才能提出与经济有关的提案。”毛新宇甚至以“天意”、“鬼使神差”来形容他的研究和当选政协委员后写提案间的关系。我们无法想象,在德国的国会中,议员们会津津有味地讨论“希特勒思想如何振兴德国”的话题;或者在意大利的国会中,议员们会热情澎湃地讨论“墨索里尼带领我们走向富强”的话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戛然而止,非毛化被当局紧急刹车,导致了毛之毒素仍然残存在国人的血脉之中,随时可能再次夺取国人的生命。

毛新宇大谈奥运会给中国带来的骄傲,他却不知道,毛泽东的僵尸乃是奥运会最大的障碍。北京当局标榜二零零八年的奥运会是“人文奥运”和“绿色奥运”。然而,毛像和毛尸的存在,对这两个口号构成了最大的嘲讽和颠覆。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首都的中心,居然停放着人类有史以来最残暴的独裁者的尸体,居然倡导古埃及奴隶时代的“木乃伊文化”,并且让全世界的运动员们被迫在腐尸的臭味与病菌中参加各项比赛,这难道不是对奥运精神的莫大亵渎吗?

我们不能想象,如果在德国召开奥运会,希特勒的头像被堂而皇之地悬挂在勃兰登堡门之上,希特勒的尸骨被高举在科隆大教堂的祭坛里,那将是对人类普遍尊奉的民主和自由价值的多么严重的挑战!我相信,没有一个德国人会接受和纵容之,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们都会抵制这样的奥运会。

然而,中国人对中共仍然鼓励毛泽东崇拜见怪不怪。只有奴才才会热爱奴隶主,热爱奴隶主的奴才永远也不能变成公民。由于信息的封锁,毛的暴行没有经过一个长期曝光的过程,所以即便在西方世界仍然有不少人对毛或心存想象,或一无所知。实际上,毛泽东杀人之多、虐民之深、祸国之烈、统治之长,均远远超过希特勒。日前,美国国务院解密一份档案,记载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毛泽东与来访的美国国务卿基辛格之间的一段秘密谈话:毛泽东在谈到当时美中之间缺乏经贸交流的时候,曾经大言不惭地表示:“中国的女人太多了。我们可以先白送给美国几万中国女人。”其后,毛泽东又说,其实可以送给美国人一千万中国女人。他还开玩笑说:“这些女人到了美国,美国人的麻烦就多了。”

见多识广的基辛格听到这样的高谈阔论,不禁目瞪口呆,不敢接话。在这个亘古未有的暴君眼里,芸芸众生何尝有过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一千万中国女性居然可以被当作货物一样潇洒大方地送给美国,由此可见:毛本人才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大的卖国贼!

人文奥运,去毛为先。

毛贼尚未去除,同志仍需努力。


紫禁城的星巴克与天安门的毛头像

继中央电视台某“名嘴”在博客上发表攻击紫禁城的星巴克咖啡厅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若干“爱国贼”们热血沸腾之后,黑龙江人大代表姜鸿斌又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星巴克立即搬离故宫”的提案。

二零零七年的“两会”上,垃圾代表和垃圾委员们提交了不少垃圾议案。有人建议设立“惩治汉奸言论法案”,有人建议将“妇女节”改为“女性节”,有人建议奥运会门票留一些买给农民工,有人建议奥运金牌得主接受记者采访要谦虚一些……“两会”变得比周星驰的喜剧还要搞笑。这些根本不是民选的代表和委员们,何曾关注人民大会堂外被警察驱赶的、饥寒交迫的访民们?他们自得其乐地表演着,这才是一部最辉煌的“大片”呢。我倒是有一个建议:香港的喜剧明星们不妨申请去列席“两会”,将其中的笑料作为创作喜剧的素材,定能更上一层楼。

姜代表在提案中说:“星巴克在故宫中停留一天,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挑战,伤害在民族品格和民族尊严。媒体报道说,星巴克的租金可以算做经营收入,可我们不能利用老祖宗留下的财富为自己牟利。即使在市场经济大潮下,有些东西也是不能用货币兑换的,故宫就是这样无法用金钱衡量、兑换的‘产品’。”

我从来不觉得星巴克咖啡馆设在故宫之中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挑战,我也没有感到自己的“民族品格和民族尊严”被伤害了。一种文化倘若轻易就被一个咖啡馆掀翻了,那就表明这种文化本身便失去了生命力,便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就实际情况来看,故宫管理方的服务极其恶劣,在庞大的景区内居然没有一处向游客提供饮水的地方。游客参观累了,到星巴克里喝一杯咖啡,休息休息,有什么不好呢?这一细节正体现出中西文化的和谐与对话,也体现出中国文化本身的包容性。

姜代表振振有词的,全是些大话、空话、套话,其宏大叙事的背后却掩盖不了法盲的本质。星巴克入驻故宫,是经过合法的手续,双方签订了合同。如果你觉得不妥,首先要谴责的应当是故宫的主管部门,而不是星巴克。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没有任何人有权力驱逐之,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共当局自己都声称要“依法治国”,姜代表难道还想学习当年“扶清灭洋”的义和团拆铁路、杀洋人的那一套吗?

紫禁城中的星巴克终于在爱国贼们的鼓噪下被故宫方面以“大修”为由提前关闭了。这是“民族精神”的有一次胜利,似乎中华民族由此可以崛起于东方了。说起紫禁城内的星巴克来,就不能不说天安门城楼上的毛头像了。当年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问邓小平,毛头像是否会一直挂下去。邓尽管受尽毛的羞辱,但为保住共产党的江山,仍然斩钉截铁地说,毛头像还会一直挂下去。

在我看来,真正侮辱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的,不是紫禁城内的星巴克,而是天安门上的毛头像。就屠杀中国民众之多、毁灭中华文化之烈、破坏华夏环境之广等方面而言,毛堪称“千古一帝”,便是希特勒、斯大林等独裁者在其面前亦甘拜下风、俯首称臣。看过张戎夫妇撰写的毛泽东传记的读者,在走过天安门、看到毛头像的时刻,无不感到触目惊心、耻辱入骨。

挂毛像、存毛尸及在人民币上印毛头的中国,将给即将到北京参加奥运会的百万外国友人留下何种印象呢?热爱暴君的民族无疑是野蛮的民族,这样的民族是不配受到尊重的。姜鸿斌代表真的能够代表人民的意愿,为什么不提出从天安门取下毛像、改毛主席纪念堂为“文革博物馆”这样的提案呢?

我将举起双手支持这样的提案。


毛像要挂到何时呢?

“六•四”十八周年前夕,一名来自新疆的失业工人勇敢地向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像扔燃烧瓶,这是一九八九年湖南三勇士污染毛像之后,又一起普通民众抗议以毛泽东为象征的中共专制政权的义举。对比彼岸台湾拆除蒋介石铜像、改“中正纪念堂”为“民主纪念馆”的做法,此岸的中共政权仍然奉毛如神明,因为“毛将不存,皮之焉附”,毛是中共独裁体制大厦的最下面的一块基石。

“文革”结束之后,大权在握的邓小平本来可以顺应民心,推动彻底非毛化运动,邓本人内心确实也对毛恨之入骨。但是,邓为了稳住共产党的江山,赶紧刹车,扼杀了西单民主墙运动,让毛像继续挂在天安门城楼上。老邓在回答意大利名记者法拉奇咄咄逼人的追问的时候回答说:“天安门城楼上的毛主席像永远要保留下去。过去毛主席像挂得太多,到处都挂,并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也并不表明对毛主席的尊重。尽管毛主席过去有段时间也犯了错误,但他终究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

此次一名失业工人焚毁毛像,表明被中共长期压抑、剥夺与侮辱的“工人阶级”,已经日益认识到他们苦难的根源何在。在九十年代初期,国营企业纷纷倒闭,失业工作队伍迅速扩大,许多“下岗工人”由于对现实不满,转而“思苦忆甜”,美化毛泽东时代的“一穷二白”,甚至在游行和上访的时候打出毛像来,形成了某种“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奇观。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和史料的披露,如李志绥的《私人医生回忆录》和张戎的《毛泽东传》等著作的出版和流传,大部分大陆民众包括失业工人在内,已经对毛的罪恶有了相当的认识。希望回到毛时代便能过上“阳光灿烂的日子”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

那么,今天的中国还有什么人真正从内心深处崇拜老毛的呢?毛泽东的崇拜者,不是愚夫愚妇,不是那些喜欢作秀的新左派,而是贵为党魁和国家元首的胡锦涛先生。不久前,毛仅存的儿子毛岸青死去,当局居然以副总理的待遇为其举办葬礼。胡锦涛亲自出席并慰问毛家老小。毛岸青乃是一个精神病人,对党国也没有做出过什么功勋和贡献,他凭什么可以享受副总理级别的礼仪呢?

对比两年前赵紫阳先生凄凉的后事,此次当局对毛岸青后事的破格操办,不禁让人感慨万千。赵紫阳曾经担任过政府总理和党的总书记,其葬礼却只能在严密监控下低调地举办,胡锦涛不仅没有亲自出席,甚至连一个花圈都没有送,对其前任冷酷无情之至对于中国的贡献,难道赵紫阳不如区区毛岸青吗?中共奉行的是另外一套价值标准:毛岸青是毛泽东的儿子,而胡锦涛是“毛主席的好学生”。所以,作为毛泽东精神上的儿子胡锦涛,一定要向作为毛泽东肉体上的儿子的毛岸青致意。相反,赵则是一个“犯过错误的人”,是一个不可接触的“政治贱民”,虽然他去世了,也仍然要羞辱之。

胡锦涛在骨子里是一个毛主义者。他上台伊始便赴西柏坡朝圣,隆重纪念毛的诞辰,甚于纪念邓小平,拔出巨款在湖南韶山修建第二个“毛主席纪念堂”。胡锦涛的大学教育是在毛时代完成的,他的观念和思维方式完全是毛时代所赋予的。在处理中国的难题的时候,他不是面向西方的民主制度寻求解决方案,而是希望回到毛时代继续独裁统治。当然,胡无法让中国的经济和外交等领域回到毛时代,但在意识形态宣传和新闻出版控制上,却对毛的那一套愚民政策亦步亦趋。

不过,我想,胡锦涛在毛岸青的尸体面前应当暗自庆幸,庆幸这个“太子”幸亏是个精神病人。否则的话,毛岸青必定会像邻国北韩的金正日一样继承皇位;那么,哪里轮得到他这个出身平凡的技术员成为“第四代领导人”呢?


毛泽东的幽灵还能游荡多久?

在部分武汉民众抵制法资超市家乐福的活动中,有一些年轻大学生高高举起了毛泽东的大幅画像。这让我想起了在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学生运动中,许多大学生举起周恩来画像的那一幕,以及学生们与军人对唱《团结就是力量》等“革命歌曲”的场景。反对者与被反对者的文化,居然如此“重构”。十九年的时间过去了,历史仍然在以惊人的方式重演。毛泽东的幽灵,仍然在中国的大地上游荡。

在《人民日报》的“强国论坛”上,若干愤青赤胆忠心地表达对毛泽东的热爱:

——“善良的中国人已今非昔比了,今天的中国人就是跌倒了也还是在主席这巨人的肩膀上。吃人的豺狼已无法去消灭主席了,就阴谋来离间人民和主席的血肉关系,让人们从巨人的肩上下来便好分而食之。历史与现实教育了中国人不会再做傻事,毛泽东是人民的护身符。”

——“在我们中国遭受西方反化势力攻击污蔑时,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毛主席,非他莫属。在这关键时刻我们的年轻一代勇敢地挺身而出,让我们感动。”

——“只有少于百分之五的人反毛泽东,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崇拜毛泽东、拥护毛泽东!毛泽东是什么?毛泽东是永不落的太阳,是劳苦大众的保护神。”

——“三十年过去了,伟大的毛泽东至今仍然在呵护着他亲手建立的国家!他面对恶人的咒骂,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发出轻蔑的微笑!”

——“历史发展的真谛,就是追求完善一种精神,毛泽东主义不仅是民族的道路和精神,也是全人类追求民主平等自由的道路和精神!”

可惜的是,他们生错了时代,不能成为“老人家”的红卫兵。暴君与英雄,仍然合二为一。被杀戮者的后人,仍然认贼作父。如果说这些狂言妄语让人恶心和窒息的话,那么真理的光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在苏州郊外的灵岩山公墓,在一个普通的、小小的墓地上。那是被毛泽东杀害的圣女林昭的墓地。

在林昭被毛泽东政权残酷屠杀四十年之际,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人自发来到这个墓地,祭拜这位了不起的圣女。杯弓蛇影的中共当局,没有想到死去四十年的林昭居然还有如此不可抗拒的感召力。于是,他们小题大做地在墓地旁边的大树上设置了一套摄影装置,试图以此威吓那些前来祭祀的人们。但是,人们没有被吓倒,墓地之前仍然是络绎不绝的人群。虽然祭拜林昭的人没有崇拜毛泽东的人多,但奴隶的时代已经不能永远持续下去了。

在中国,有人四十年之后还看不清暴君的真面目,对暴君顶礼膜拜、焚香叩头的国民,这就是典型的“奴在心者”;也有人在四十年前便对暴君的本质有深刻的体认,在一场虚拟的对话中将自诩为“风流人物”的暴君驳斥得哑口无言,这是伟大的“历史的先声”,此人便是民主先驱林昭。当年,林昭在狱中给《人民日报》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长期以来,当然是为了更有利于维持你们的集权统治与愚民政策,也是出于严重的封建唯心思想和盲目的偶像崇拜双重影响下的深刻奴性,你们把毛泽东当作是披着洋袍的真命天子,竭尽一切努力在党内外将他加以神话,运用一切美好词藻的总汇与正确概念的集合,把他装扮成独一无二的偶像,扶植人们对他的个人迷信。”这封信成为当局决心杀害林昭的重要动因,这封信在四十多年之后仍然不能在大陆公开发表。

我们不必害怕毛泽东的幽灵。我相信,林昭的这封掷地有声的信件,足以镇住毛泽东那不甘寂寞的幽灵。我更相信,那些前去祭祀林昭的国人以及在心中默默追念林昭的国人,必定有希望将中国带入到文明国家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