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杰: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书》五章二十四节

对“顺服掌权者”的误读

基督徒从来都生活在一个有“政治”的世界上。政治与信仰的纠葛,任何一名基督徒都无法回避。《罗马书》是保罗书信中最重要的一篇,它的十三章一至七节,阐释了基督徒与掌权者的关系,也就是基督徒的政治观。这是保罗书信中最受争议也最难理解的部分。神学家库尔曼(Oscar Cullmann)在《罗马书》的注释中说:“新约经文中恐怕没有几段,比本段遭受更多的误用。”神学家艾伦也说:“罗马书十三章所写的,也许是历代以来对政治思想史最重要的话。”

“顺服掌权者”是保罗反复强调的核心要点。然而,保罗没有想到这段话居然被历代统治者当作奴役基督徒的最佳借口。历代以来,许多教会疏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许多基督徒对政治生活持冷漠乃至恐惧的态度,均与对这段经文偏颇和错误的理解有关。以中国为例,近年来当局对家庭教会的逼迫愈演愈烈,大部分教会和基督徒对此保持死水般的沉默。有的教会和基督徒遂引用此段经文,为其沉默和软弱开脱,并因此而心安理得。圣经是全备的真理、是整全的真理,绝对不能凭着个人的喜好,从中抽取某一句话或某一段落来支持本人的观点。这种“圣经注我”的办法,其实是出于某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主义”。

中国的历史是由“臣民时代”和“暴民时代”交替出现而构成的。在中国由专制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焦点时刻,教会和基督徒如何发挥灯台的作用,如何“行公义,好怜悯”,如何成为权力肆虐的最后一道防线,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议题。回归保罗原初的思想、回归圣经信实的教导、回归耶稣生前身体力行的榜样,中国教会方可突破“自我放逐”的传统,也是教会成为又真又活的教会、基督徒成为又真又活的基督徒的必由之路。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罗为何要求信徒“顺服掌权者”?保罗对掌权者的权柄有无限定?对基督徒的顺服是否规定了前提?联系上下文便可以确信,保罗所描述的掌权者,是特指权柄来自于上帝、并按照上帝的启示谨慎地使用此权柄的政权。保罗说:“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罗马书》十三章三节)他又说:“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十三章四节)他从正反两个方面界定了政府存在的缘由,即行使扬善惩恶的功能。反之,如果掌权者违背了“扬善惩恶”的法则,便违背了上帝的旨意。

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保罗在这里使用了“原不是”这样一个极具转折意义的词语。也就是说,保罗已经意识到,虽然掌权者的权柄无一例外地来自于上帝,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政权以及人类历史上大部分时代的政权,都违背了上帝赐予其权柄的本义——人的罪性渐渐渗透到由人组织而成的政权之中,使政权本身走向败坏和堕落。这些政权非但没有为民伸冤,反倒制造大量的冤屈;这些政权收取民众的粮和税,却不向民众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非但没有彰显上帝的荣耀,反倒危害人民的信仰自由、禁止人民敬拜上帝。所以,保罗所指示的基督徒必须无条件顺服的政权,只存在于理想状态之中,而非人间的现实。

其次,保罗要求基督徒顺服掌权者的教导,还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公元五十一年或五十二年,哥林多的犹太人在迦流面前控告保罗,说他宣传非法的宗教。迦流不予理会。对迦流而言,保罗是犹太人,与告他的人一样,他们之间的争论,只是犹太人对犹太律法的解释不同。迦流的决定成了重要的先例。约十年之后,保罗运用此模式所提供的保护,继续从事使徒的工作,不仅在罗马帝国的各省中,也在罗马市内传福音。

但是,我们一定要看到,这是上帝对保罗特别的恩赐,并不是所有基督徒的遭遇。即便在保罗的生命历程中,也不是每一次面对掌权者的时候都有如此愉快的经历:他本人曾被下狱,他并没有安于下狱的命运,而是在狱中大声歌唱直到将监门唱开、将枷锁唱掉;他在被诬告时也没有沉默似金,而是坦然宣布要上诉于最高统治者凯撒。保罗是学者,也是出色的律师,他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与敌人周旋。保罗善用人间的法律捍卫信仰自由的做法,与中国教会某些先辈宣扬的“基督徒不要上法庭”、“基督徒不要当律师”的教导截然不同。在保罗看来,法律并非仅仅是统治者个人心意的体现,法律背后是一整套的自然律,以及上帝与人所立之约。因此,法律可以被用来作为福音工作的坚强保障。

另一方面,保罗关于“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罗马书》十三章一节)的教导,应当与彼得“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的教导结合起来领受。保罗的教导从正面展开,彼得的教导则从反面展开,两方面的教导结合起来,便是耶稣基督亲自的教导:“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一节)耶稣的教导将保罗和彼得两人看似对立的教导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们应当将这三处圣经结合起来思考,方能明白上帝的话语的深邃与完全。

在如何处理政教关系上,耶稣基督本人即为我们作出了表率。耶稣是如何面对罗马帝国在耶路撒冷的最高权力代表——总督彼拉多的呢?彼拉多审问他的时候,耶稣毫不畏惧地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约翰福音》十九章十一节)显然,耶稣的这句话,从根本上否定了彼拉多的权柄、否定了彼拉多有给自己定罪的权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耶稣在罗马帝国的代表彼拉多面前保持了独立而高贵的态度,让彼拉多不知所措。

以罗马法之观点来看,耶稣是因煽动叛乱的罪名,被罗马审判、定罪、处死。耶稣的罪名被简要地写在木板上,钉于十字架上:“犹太人的王。”不论耶稣对他的王权怎样解释,对于罗马法律而言,他惟一的记录是:领导一个运动,向凯撒的王权发起挑战。多年之后,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想要向读者解释耶稣是一个怎样的人,他认为只要这样说一句就够了:“他们的名称来自基督,他在提比留任皇帝时,被当地的官员本丢彼拉多处以死刑。”在此意义上,基督徒称耶稣为“王”,本身便无可避免具有挑战意味。

另一方面,尽管当时犹太民族处于被殖民的悲惨地位,耶稣本人也是犹太人,但他并没有满足那些在压迫之下挣扎的同胞们的期望,他拒绝带领他们揭竿而起、反抗罗马、建立自己的王国。耶稣不是一个持“武装斗争”路线的奋锐党人,即便在兵丁赶来逮捕他的时候,亦制止了门徒彼得的拔刀对抗。耶稣本有能力战胜那些兵丁,他却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约翰福音》十八章十一节)遂束手就擒。最后,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耶稣之死创立了人类历史上非暴力反抗的开端,也为人类社会的更新和嬗变指出了一条新路。

当然,耶稣不是虚无主义者,他多次涉及“公义”的问题。他从不隐讳对各种不义的社会现象的批判,他的言词比历代的先知还要尖锐。对于那些不义的政权、君王与官吏,他的话语具有颠覆性的力量。但是,耶稣又是和平的使者,他反对使用以暴易暴的手段改变现存的社会秩序。他要求门徒根除各自内心的怨恨与愤怒,教导他们说,只有“爱人如己”的人才能获得“公义的冠冕”。

仿效耶稣基督,基督徒在该顺服的时候便顺服、在该谴责的时候便谴责、在该躲避的时候便躲避。基督徒的顺服是出于良心的顺服,而不是出于恐惧的顺服;前者顺服的是耶稣基督,后者顺服的是魔鬼撒旦。所以,可以清楚地判断:那种声称对掌权者绝对的、无条件的顺服,是对圣经的偷梁换柱,是以“君权”取代“神权”——如果有忠于耶稣基督的基督徒,稍稍向极权政府作出抵抗,这个政府的代表、或勾结他们的神学顾问,就会诉诸保罗的这几句话,仿佛基督徒就因此受命,应当认可和允许专制国家的一切罪恶。此看法完全不符合圣经。在某些状况下,基督徒违背政府的命令,不仅是权利,也是责任,如在希特勒的德国、斯大林的苏联和毛泽东的中国,抵抗邪恶是基督徒对信仰“尽忠职守”的最佳方式。

上帝爱他的儿女,上帝赋予人类宝贵的自由与公义。因此,政府不能危害任意一个公民的自由与人权,一旦政府那样做了,便玷污了从上帝而来的权柄,便自动处于某种非法状态。不服从此类非法政权的命令,不仅不违背保罗关于“顺服掌权者”的教导,反倒正是保罗的真义所在。这便是基督教世界里的君臣关系与儒家世界里的君臣关系之间最重大的差异:在儒家世界里,君王便是权力的神圣源泉,臣民是君王的奴隶,“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因为在君王之上只有一个抽象的、对人间无动于衷的“天”;而在基督教世界里,君王的权力来自于上帝,君臣之间的关系是由“约”所界定的,这个“约”在上帝与人类所定的神圣之约之下,“君叫臣死,臣完全可以不死”,因为在君王之上,有一个具备了位格的上帝在。

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虔诚的基督徒、伟大的思想家爱德蒙•柏克(Edmund Burke),在《致布里斯托城行政司法长官书》中,为当时争取自由和独立的美洲殖民地辩护,他运用了“自然自由权”的理论,也就是说,人拥有先于政府的、既非政府创设、政府也无权取消的自由,如信仰自由权。柏克的这一理论来自于圣经真理,他论述道:“设立安息日是为了人,创造人不是为了安息日;与安息日相比,政府并无更高的根源与权威。换言之,安息日是上帝定的,政府不过是人定的。所以政府应当顺应时代的紧迫需要,顺应它治下的人民的气质与性格,不能动辄施强施暴,力图使人民的性格曲顺于他们那待民以奴才的理论。”也就是说,上帝的公义衍生出个人的人权,世俗政权不仅要遵循上帝的公义,还要尊重个人的人权。违背了这两个原则的政权,便失去了被其统治者“顺服”的资格。

基督徒不能放弃争战的使命,以及对公义的坚守

圣经真理是全备的、融会贯通的真理。基督徒在领受《罗马书》十三章的时候,必须参考其他章节——与之最富于对称性的,便是《启示录》十三章。这不是偶然的巧合:《罗马书》十三章与《启示录》十三章,其内容看似矛盾,实则互相补充,它们共同揭示了政府对上帝意志的扭曲及其善恶无定的本质。

当使徒约翰在上帝的启示下写作《启示录》时,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正在大规模迫害基督徒。政权不再是上帝的仆人,不再执行上帝的权柄,而沦为魔鬼的帮凶。约翰用“大红龙”和“从海中升起来的兽”这两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迫害信徒的政权。龙和兽都具有莫大的权柄,但它们的权柄是从撒旦而来,而非从神而来。但是,当时的人民对此缺乏基本的判断力:“全地的人都希奇跟从那兽,又拜那龙,因为它将自己的权柄给了兽,也拜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它交战呢?’”(《启示录》十三章三至四节)龙和兽还建立了一套对人类实施统治的、严密的制度,“它又叫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启示录》十三章十六节)基督徒难道要心甘情愿匍匐在这邪恶的权势之下吗?

中世纪伟大的教父奥古斯丁(Aurelius Augstinus)说过:“若没有公义,国度岂不是成了大强盗窝?”基督徒必须挺身反抗那自身作恶、并强迫所有公民作恶的政权。基督徒难道要遵从掌权者的要求,去敬拜那形形色色的偶像吗?当某个世俗政权要求公民参与拜偶像活动的时候——在毛泽东时代,中共强迫包括基督徒在内的所有公民对毛像鞠躬行礼,即所谓的“早请示”、“晚汇报”。那么,基督徒应该怎么办呢?难道要不假思索地顺服吗?库尔曼(Oscar Cullmann)一针见血地指出:“对于国家要求敬拜凯撒像的问题,保罗的看法不会与《启示录》的作者约翰有任何的差别。”

基督徒应当坚守上帝的公义并为此争战,保罗说:“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以弗所书》六章十二节)近代以来,人类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升,并没有解决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及社会不公。然而,教会和基督徒没有及时应对社会的不义,坐视激进思潮乃至激进革命的崛起。于是,十八世纪晚期有法国大革命,二十世纪初期有俄国十月革命,马克思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相继蓬勃兴起。马克思提出的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学说,为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布特(Pol Pot)等独裁者所汲取,成为其夺取权力、满足私欲的工具。他们建立起集中营制度,制造阶级屠杀的惨剧。而法西斯主义以激进的进化论——人种优劣论为基础,成为墨索里尼、希特勒等人建立“动物庄园”的理论依据。法西斯政权由此制造了种族屠杀的滔天罪行。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相似之处,都是将人当作历史的工具,与耶稣倡导的“爱”的价值背道而驰。

本来,爱比暴力更有力量。爱是人身上接近神性的存在,暴力则是人身上接近撒旦的成分。但是,当教会和基督徒们爱心冷淡、闻“政治”色变、把良心问题归诸于“政治”加以排斥、以“顺服”为托词掩盖自身懦弱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便攫取了无数底层民众绝望的心灵。二十世纪人类之所以沦陷于专制暴政的深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会和基督徒未能坚守公义、未能像朋霍费尔那样“圣洁地入世”。朋霍费尔指出,教会应当站在社区的中央,基督徒则要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与其去辩解、维护基督教,不如好好去了解这个世界。因为世界并不能真正了解自己,世界不知道自己跟基督信仰之间的关系。基督徒靠着福音和基督的光照,却能比世界更了解世界。遗憾的是,中国教会长期被迫或自觉处于地下状态,以为封闭便可免受政权的压迫。然而,正因为这种封闭,才导致教会与现实生活失去有机联系,才导致教会无法在大风暴来临时立定根基。

顺服权柄与持守公义之间的冲突,时刻都会摆在基督徒面前。我们不必一听“政治”便为之色变,“政治”不是政治家的特权,参与“政治”也是上帝赐予基督徒的神圣权利。“政治”不是肮脏的交易,参与“政治”是基督徒行公义时不可分割的部分。当一个政权滥用权柄、颠倒黑白、漠视公义的时候,基督徒不能无原则地顺服于它。顺服政府的要求,只有在不对顺服上帝的前提构成冲突的时候才算有效。如果政府强迫基督徒做上帝禁止的事情,或者阻拦基督徒做上帝命令的事情,基督徒最明显不过的责任,便是抵抗和不服从,宁可违背政权,也不违背上帝。如果教会和基督徒选择胆怯和妥协,便是放下耶稣的十字架。

在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就有两个著名的案例。其中之一是:一九五七年,南非的土著事务部长维沃尔德颁布了一份种族隔离的修正案,这个修正案涉及到教会,“在教会、学校、医院等所有一切的公共机构和娱乐场所,禁止不同种族的人员进行接触”。政府颁布这个法令时,以《罗马书》十三章为先导,要求教会无条件接受。当时,开普敦圣公会大主教是克雷顿,他是一位性格温和的神学家,已经身患重病。教会内的大部分人因为畏惧政府的权势,纷纷劝说大主教默认该法令。但是,克雷顿最后拒绝遵行此法令,并在给政府的信件中宣称:“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法律,我也不会建议我们的神职人员遵行它。”第二天清晨他就去世了。

第二个案例是:一九八五年十月八日,南非总统博塔(P.W. Botha)接见了著名的NGO组织“非洲事业”的创办人凯西迪。长期以来,凯西迪致力于实现国家的和解,并希望作为白人统治者代表的总统能够对种族隔离制度悔改并废除之。但是,那天当凯西迪一进入总统的会客室的时候,便发现事情完全不是他所想像的那样。博塔总统站起来,对凯西读出了《罗马书》十三章的部分经文。这位总统居然将圣经的话语拿来作为对南非政府实施种族隔离制度的支持。凯西迪断然拒绝了博塔总统所要求的、而不是上帝说要求的顺服,继续为南非黑人的人权而斗争。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他深知在总统和他本人之间,究竟谁才是圣经真理的实践者。

克雷顿和凯西迪忠诚地奉行了耶稣基督关于顺服与公义的教导。无疑,基督徒无法回避政治——此处的“政治”一词,指的是如何实现人的自由与神的公义,而非权力的分配与运作。在此意义上,德兰修女(Mother Teresa of Calcutta)介入了政治,罗马教宗约翰•保罗二世(John Paul II)介入了政治,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更是介入了政治。没有德兰修女及仁爱修女会,成千上万的被遗弃者将凄凉而孤独地死去,他们接触不到上帝,也得不到永生;没有教宗约翰•保罗二世,波兰以及苏联东欧国家的人民,不会如此顺利和迅速地埋葬共产极权制度;没有马丁•路德•金,美国黑人争取实现基本人权、废除种族歧视的斗争,将不可能如此深刻地改变美国社会。在美国若干智库任职的政治学家毕思齐(Robert Beschel Jr.),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神学家,他回顾说,基督徒对政教关系有三种回应方式:一些人如贵格会、门诺会及重洗派的信徒,会选择远避他们视为邪恶的制度及活动,把自己分别开来。另一些著名的美国现实主义者摩根道,则抱怀疑态度,认为信仰与政治实践两者是不可调和的。毕思齐认为这两种极端都是不可接受的,他宁愿在欠缺实效的道德主义,与死不悔改的现实主义两者之间模糊不清的地带寻求中庸之道,借用尼布尔的话来说便是:“在辽阔而道德标准含混的政界领域中尽量保持正直,同时以谦卑的心,体会到政体上各种对立的观点都难免有瑕疵。”

如果说《罗马书》十三章是从神的角度来描述政权的本质,那么《启示录》十三章则是从魔鬼的角度来描述政权的本质,两章的内容同样无比真实。根据政权是否超出界限,基督徒不是把它形容为神的仆人,就是把它形容为魔鬼的工具。保罗要求我们顺服的掌权者,是作为上帝的仆人的掌权者,是伸冤的掌权者,是惩罚作恶的掌权者。所以,不能认为希特勒、墨索里尼、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布特、萨达姆的政权是上帝亲自任命的,也不能认为他们的权柄体现了上帝的公义和慈爱。相反,他们是撒旦在这个世界的代表。我们必须与之争战,朋霍费尔、马丁•路德•金便是如此争战的。经历了纳粹黑暗统治的德国神学家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反思说:“我们这一代,被国家的政府如此恶待过,被驱赶向死亡与战争,我们怎能再坐在象牙塔里,安然地从事与政治无关的神学呢?”针对某些基督徒指责他过度政治化,莫特曼给出了一个有趣的结论:“我们并不是要把教会政治化,而是要把教会政治与基督徒的政治观基督化。”

基督徒的政治观是什么,以及何谓“政教分离”

我们确信:基督徒理应有自己的政治观。

那么,基督徒的政治观是什么呢?基督徒的政治观就是“与神同行”,让上帝的公义在政治领域得以彰显——如果在政治领域之中,上帝“缺席”了,那么上帝还是全能的上帝吗?

基督徒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并不是违背“政教分离”的原则——“政教分离”的真实意思是:国家(或作为国家权力体现的政府)与教会分离。换言之,国家机器与宗教机构(教会)互相没有权威性,国家机器不能强迫国民信什么或不信什么;宗教机构也不能以权力的形式干涉国家法律的制定、税收及军队的管理等。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制定“政教分离”的原则,主要是确保国家机器不得不能规定某一宗教为“国家宗教”,不得将宗教经典当作世俗社会的法律来向全体公民强制实施,不得压制少数派的宗教信仰。

所以,如果我们了解了“政教分离”的真意,便不会认为基督徒不能涉及任何政治事务。基督徒完全可以从政,并在政治活动中彰显上帝的公义与慈爱。“政教分离”在西方国家中有不同的表现和不同的尺度。比如,德国的主流政党中便有高举基督教价值的,如目前执政的“基民盟”,德国居民还必须缴纳宗教税,以维修教堂和供养神职人员。瑞典前几年才废除了基督新教的路德宗教派作为国教的地位。从表面上看,在这些欧洲国家之中,宗教介入政治的程度极深;但另一方面,它们又是最世俗化、最自由化、基督教精神最为衰落的国家。大多数人不会认为它们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相反,在美国,“政教分离”的界限似乎更清晰,美国的政党不可能以基督教来命名,美国政府更不可以向居民征收宗教税,教会想要影响国家政策,只能通过游说团体的方法进行。但是,美国却比大多数欧洲国家更具有基督教精神。近期美国一家民调机构的调查显示,几乎全部受訪者都赞同布什总统在公开场合的信仰表达。有一半的人认为布什的信仰表达恰恰好,有百分之二十四的认为布什做得过头了,有百分之十四的人则认为布什做得还不够。可见,“政教分离”是一种动态之中的平衡。

教堂是敬拜上帝的地方,但牧师不能在讲台上只讲述抽象的道理而不敢触及基督徒如何在世上度日的难题。同样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美国,政治和社会问题是教堂里经常讨论的议题。比如,在那些过去一个月中至少去过一次教堂的人中间,有百分之五十三的人说牧师提到伊拉克战争,百分之五十九的人说讲道中有提到堕胎,百分之五十二的人说牧师有提到同性恋,百分之四十八的人说讨论过环境保护。显然这些都是具有争议的政治性议题。为什么要在教堂中讨论这些问题呢?因为这些问题与基督徒的信仰息息相关。

圣经中说:“马岂能在崖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六章十二节)基督徒不能无视外部世界世俗化的汹涌潮流。莫特曼经历了德国教会在纳粹时代整体性的失败,他呼吁说,既然这个世界还没有成为神的国,基督徒就不能采取被动等候的姿态。“基督徒的神学……在面对社会与教会中的政治宗教,必须采取一种批判的态度。十字架的政治神学必须能解放国家摆脱政治上的偶像崇拜,并且也必须使人从政治的疏离与失去权益中得到解放。”也就是说,基督徒和教会在公共生活中行公义,改善包括政治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乃是主所喜悦和赞赏的,也正如陈佐人牧师所说:“神学无疆界,爱心无惧怕。”基督徒和教会固然不应充当“政治反对派”的角色,但基督徒和教会不能容忍政治按照违背神的公义的原则去运行。面对公然宣称与神为敌的邪恶政权,面对被罪恶所捆绑的不义的政府,面对类似于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基督徒当然要义无反顾地施行监察、督促和抵制,并使之转化得符合神的心意。

今天,面对着“下流人上升”的中国社会,面对着纵恶欺善的中共政权,面对着遍地偶像崇拜和敌基督的时代氛围,中国的教会和基督徒实在是过于软弱了。某些教会和基督徒为掩饰内心的软弱和恐惧,甚至不惜曲解圣经真理,将《罗马书》十三章搬出来作为遮羞布,这是对圣经的亵渎,这是基督徒身份的羞辱。那么多的基督徒对正在发生的政府主导的犯罪保持沉默:在天安门屠杀中沉默,在孙志刚事件中沉默,在广东汕尾武警杀害维权农民的事件中沉默,在蔡卓华牧师因传播圣经而被陷狱的案件中沉默……沉默,山一样沉重的沉默,海一样的沉默,这难道是在荣耀主吗?

对教会和基督徒来说,即便不对外面的世界发言,但对蔡卓华这样的主内弟兄的冤屈,为何仍旧沉默?我听到过一些风言风语,有人批评说:“蔡弟兄本来就不该私自印刷圣经和属灵材料,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去三自教会买啊,何必故意与政府作对呢?”还有人批评我和北村联合起草的呼吁当局释放蔡牧师的公开信,认为这种作法违背了保罗关于顺服掌权者的教训,会让政府更有理由来加害蔡弟兄及其他教会。

当我所在的方舟教会,因为接纳某些参与过天安门学生运动、长期遭受官方迫害的弟兄,而被警察骚扰和冲击。我们遵照圣经的教导和宪法的规定,针锋相对地与警方辩驳。此后,我们又撰文发表在网络上,主动呈现事情的真相,并呼吁北京警方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遗憾的是,来自家庭教会内部的,不是支持、鼓励和安慰,是第一块石头:某些家庭教会的弟兄姊妹,站着说话不腰疼地批评这是“凭借血气来反抗”。他们自以为义地评论说,当局的骚扰和冲击亦是上帝所设定的,你们应当好好学习顺服的功课。

这是一种乌龟的生存本能。在蔡卓华案件中,是非曲直再简单不过了:阅读、印刷和传播圣经,难道不是上帝赐予每个基督徒不可剥夺的权利吗?在方舟教会受骚扰和冲击的事件中,是非曲直同样再简单不过了:既然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种自由难道不是任何人在任何适当的场所敬拜上帝的自由吗?教会难道不该向所有愿意倾听福音的人敞开大门吗?如果教会全盘接受官方所谓“敏感人物”的名单,拒绝“敏感人物”前来接受福音,这样的教会还有真理的同在吗?教会可以接纳一个受洗归主的、从前的黑帮分子,比如台湾黑帮头目、后来成为牧师的吕代豪,为什么不能接纳曾经参与或正在参与民主人权事业的弟兄姊妹?难道在圣经中,参与民主人权事业,是比杀人放火更重的罪吗?即便我们不同意他们的做法,即便我们认为他们的政治色彩过于强烈,但耶稣不也接纳了作为奋锐党人的西门彼得、并将他指定为教会的基石吗?

中国从来便是一个“全能政治”的社会,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的统治更是如此。宗教信仰自由被当局当作“政治”的一部分。当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遭到非法剥夺时,基督徒为什么不能依法维权、争取和捍卫上帝所赐予的基本人权呢?有人说,这样做便与“政治”发生了关系。他们将凡是有一定危险的事情都归结到“政治”这个无所不包的范畴里,他们希望信仰是安安全全、稳稳当当的。但我又注意到另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某些基督徒在传福音时,喜欢使用孙中山是基督徒的例子。因为孙中山是“国父”,强调孙中山是基督徒,似乎能让人们对基督教产生兴趣。我在这里不对孙中山作全面评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孙中山是政治家,也是革命者——甚至不惜采取暴力手段的革命者。基督徒是否可以参与暴力革命、暴力的限度在哪里,这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说明:那些口口声声说“不谈政治”的基督徒,却喜欢拿一个作为政治家和革命者的基督徒的例子来传福音,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吗?其内在的矛盾又如何解决呢?

我还发现,即便在自由的国土上,那些信仰松动的、挂名的“基督徒”,依然被恐惧和怯懦所捆绑。我在一所美国华人教会中有一段经历:牧师带领会众为中国大陆的统治者江泽民和胡锦涛祷告,希望他们早日认识主,早日推动宗教信仰自由。为在上掌权者祷告、为逼迫基督徒的人祷告,是圣经中的教导,没有什么错。但是,当我建议为天安门母亲祷告时,却遭到断然拒绝。牧师告诉我,这样做会引起“争议”。我不知道为那些被下在狱中的同胞祷告会引发何种“争议”,我发现此种解释背后透骨的虚伪。可以为加害者祷告,却不能为被害者祷告,信仰在此发生了断裂。求上帝怜悯那些被恐惧压垮的基督徒,求圣灵充满他们惊慌失措的心灵,求上帝赐他们怜悯和慈爱的心肠。

保罗的一生充满了为主打那美好的仗的勇气与力量。保罗的勇气与力量从何而来?显然从上帝而来。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说过:“我已经在永生神的坛前起誓,要与一切暴政对垒,不让它辖制人的心灵。”他又说:“反对暴政就是向神顺服。”事实上,真正的基督徒,既是信仰的人,也是政治的人、经济的人和文化的人。一个信仰纯正、生命丰满的基督徒,其政治观和政治实践必然“稳行高处”,必然顺从那从天上而来的权柄并同时不屈不挠地追求公义和自由。求主赐予我们捍卫信仰、坚守公义、追求自由的勇气,让我们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然后迎着暴风骤雨走在那永生的义路之上。

——二零零五年十月初稿,北京家中
二零零八年一月定稿,弗吉尼亚

傅国涌:“只为苍生说人话”

初识柏杨先生是在1986年,他的一册《丑陋的中国人》曾经风行一时,成为那个时代的标记之一,我也曾读得如痴如醉。二十多年来,他的著作在大陆陆续出版,一直没有离开读者的视线,在他生命的暮年,我们还有幸读到他“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这样掷地有声的诗句。当他离开这个世界时,我们尤其能感受到这样一个人存在的独特意义,他留下的不仅是文字,更重要的是他身上体现的知识分子精神。

柏杨先生显示了可贵的独立批判精神。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他因言获罪,在国民党的监狱里熬过了9年零26天的黑暗岁月,却在里面写出了《中国人史纲》等著作。出狱之后,他没有萎靡退缩,反而更加大胆,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直言台湾的社会弊端、制度缺陷,他站在一个人的角度,一个中国人的角度,批判暴君、暴官,也批判暴民,他的思想言论从而越过台湾海峡,在大陆、在海外华人中赢得了广泛的读者。

他之所以能直面中国人的丑陋,不断地揭示民族性格中的负面因素,就是他身上有一种强烈的自我反省精神。他毫不留情地自曝家丑,不回避,不苟且,绝不是因为他舍弃自己的民族,也不是因为他对人性的绝望,相反,他对自己的民族怀抱着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他对基本人性和高贵品德非常在意。他的反省本身就是一种呼唤,一种拯救,就是希望更多的同胞反躬自省,认识到真问题的所在。他说:“中国人并不是品质不好,中国人的品质足可以使中国走到一个很健康、很快乐的境界,我们有资格做到这一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它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国家。但我们不必整天要我们的国家强大,国家不强大有什么关系?只要人民幸福。在人民幸福了之后,再去追求强大不迟。”我相信,这是他经历动荡乱世、坎坷人生之后反省出来的,不是在不食人间烟火的书斋里构想出来的。这样的思考,这样的言论,也许算不上深刻,却很清晰、很质朴,无疑比许多宏大的高论更合乎人性。

他在1984年说过,自己在台湾三十多年,写小说10年,写杂文10年,坐牢10年,接下来将写历史10年。说到自己为什么从小说转向杂文时,他解释,杂文像匕首一样可以直接插入罪恶的心脏,而他为此付出了长期的牢狱代价。追根溯源,他要到历史中寻找答案,研究中国的历史,研究肆意蔓延、不受制约的权力给中国人造成的伤痛,把历史的真相一一破解,从而摸索出一条通往现代的道路。因此,他的历史研究是指向现实的。

在海峡对岸,当他以89岁高龄在睡梦中安详离世时,马英九对记者表示难过,“柏老去世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他不会忘记对柏老的承诺,上任后一定会扮演好角色。”他的大半生,正好遭逢台湾从一个缺乏言论自由和人权保障的前现代社会,向一个符合人类文明标准的现代社会转变,他以自己的方式,以那支带有锋芒的笔,参与了这个进程,奉献了自己的心力、青春和自由。他的全部努力都已融入这段跌宕起伏的大历史当中,他不仅是历史的研究者和写作者,同时也成了历史的创造者。他亲身参与创造的这幕历史,必然也要成为后人研究、评说的对象。

作为一个作家,柏杨先生有自己的独立品格,不仅与权力保持距离,不向权力谄媚,而且对权力保持批判。他有自己的角色定位,即使在台湾完成社会转型之后,他也没有离开原来扮演的角色,最终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走完他的一生。有些人被社会大变化的浪潮裹挟,卷入各种复杂纷繁的纠葛之中,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有些人为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变来变去,晚节不保,失去了社会公信力,成为人间的笑柄。而柏杨没有变,他还是那个写《丑陋的中国人》的柏杨,那个曾以锋利的杂文和直言不讳的演讲引发千万中国人共鸣的柏杨,一个比较纯粹的读书人。“只为苍生说人话”,就是他留给后世最有力的一句遗言。

王晓渔:柏杨西去,民主东来

柏杨先生驾鹤西去,我没有太多悲痛。对于一个终生反对威权的独立知识分子来说,还有什么比亲眼目睹威权像豆腐渣一样坍塌、民主在这块豆腐渣上逐渐夯实地基更幸运的呢?1969年逝世的殷海光没有这么幸运,1979年逝世的雷震也没有这么幸运。正如柏杨本人在2002年所说:“我应该是世界上最幸运、最有福气的人。”一个知识分子如果一直生活在民主社会,他很有可能无法理解民主的魅力,反而会对民主时代的祛魅生活感到不满,经常生发出奇思异想,建立一些理想的试验田;一个知识分子如果一辈子生活在威权社会,从来没有享受过言论自由,他的人生也是不完整的。生于威权、死于民主,并且亲身参与从威权到民主的转型,这就是柏杨幸福然而曲折的一生。

就在2007年底,88岁高龄的柏杨还因为不满陈水扁的言论,绝食抗议,最后体力不支,被紧急送往医院。我们能否因此推论,当年的斗士,今天已经对民主彻底失望了呢?2004年,台湾“总统府”秘书长苏贞昌拜访柏杨,柏杨谈到台湾民主来之不易,一度落泪。他表示:“民主政治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不能让它死掉,虽然小孩很丑,但也要让它长大,要小心呵护。”当时柏杨对陈水扁寄以希望,虽然后来态度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这不等于柏杨改变了对民主的看法。

在民主制度下,对执政者表示不满,不等于对制度不满,恰恰相反,民主保证公民可以合法地表达对执政者的不满。1968年,《中华日报》刊出柏杨翻译的美国漫画《大力水手》,这一集讲到一对父子流落到一个小岛上,两人竞选总统,父亲在竞选演讲中开场称呼“Fellows……”《大力水手》与台湾政治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柏杨将“fellows”翻译成“伙伴们”,或许问题不大,但是他翻译成了“全国军民同胞们”。于是,著名的“《大力水手》事件”由此产生,柏杨以“共产党间谍”和“打击‘国家’领导中心”的罪名入狱。时至今日,台湾虽然有着种种纷争,以言获罪的现象却大幅减少,政府和公民都习惯了对执政者的批评。当然,通过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现象依然存在,但这更多的是威权时代的遗产,难以归咎于民主。

柏杨最为著名的作品当推《丑陋的中国人》,最为著名的言论当推指认中国历史悠久的“酱缸文化”。上世纪80年代,他的著作传入大陆的时候,我没有机会见到他的书,但在报纸上看到他的观点,看到他为“崇洋”辩护,看到他批评“不合国情”说,依然感到震撼。我们习惯于用放大镜看自己,用显微镜看别人,也习惯于把自己描述得高大全、把别人描述得浑身都是细菌,突然把镜子交换了一下,以前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点突然有些动摇。事实已经证明,柏杨对于我们自身传统的批评,或许有些争议,但让坚固的东西变得有些争议,这恰恰是构建民主的基石。

今年大年初一,马英九前去给柏杨拜年,柏杨对马英九称赞有加。一个多月后,马英九胜选。能够看着自己欣赏的政治家登上未来的政治舞台,能够看到民主经过转型阵痛逐渐进入巩固期,想必柏杨死而无憾了!

于浩成:送别柏杨,再哭若望、宾雁

昨天下午从《北京晚报》上获知著名作家柏杨已以89岁高龄在台湾新店耕莘医院过世。同柏杨有关往事一一浮出脑际。其中记忆最清晰的是柏杨于二十年前,即19888月来大陆,先到上海去王若望家拜访一事。查了一下《新绿书屋日记》,对此果有记载说:“王若望、施滨海来(当时余在上海参加王元化主持的《新启蒙》讨论会,住上海师大专家楼)。王谈柏杨来上海,茹志娟(当时为上海市作协主席)等多方限制,柏提出拜访王若望(19871月已与刘宾雁、方励之一起被开除出党)竟诡称王已回山东老家,公然扯谎。后柏自行去王家拜访。诸如此类事情非止一端,柏杨十分生气(19881031日)。”当年1113日王若望来京,在戈扬家又谈了此事。《新绿书屋日记》当天的记载是:“五时半乘刘锐绍(当时是香港《文汇报》驻京办主任)车到戈扬家(当时住虎坊桥南的《诗刊》社),王若望已先来,谈文代会的可笑情况、柏杨到上海情况等。《文汇报》已刊出王的访问记(刘、胡合写),张伟国、何频、胡少安、张宗厚和余在戈扬家一起吃饭,喝菊花白酒。” 

余在昨晚又从《新绿书屋》诗稿中找出王若望赠柏杨诗两首及余的和诗两首,照抄如下:

    若望兄来京出示沪上赠柏杨先生诗,率和两首:

    一、陸岛同声抗阎罗,呼号民主血泪多。

         越海相会不为晚,豪气未除笑妖魔。

    二、文字狱成万马喑,为民请命著书勤。

         云海茫茫彼岸远,幸得贤士指迷津。

                                                     于浩成

                                         19881119

    王若望同志赠柏杨先生原诗

        一、十年隔海共文罗、今古清流祸自多。

             一夕灯窗如旧识,古稀豪气岂消魔。

        二、寂寞蜗居米足音,慕名久念伯牙琴。

             欲逢恰比蓬山远,幸得一苇渡险津。

    王若望

    19881025 

柏杨那年来大陆,余正好不在京、沪,未能见面。后来,我们都担任《中国人权》理事。但余多次去纽约出席理事会,他却从未去过,1995年余去台北,打电话找他,却因他治眼疾住院,始终缘悭一面。王若望住纽约倒是见面较多。今抄出他的诗作以后,想到他早在七年前即已作古。戈扬亦有五年未见了(余2003年曾到纽约法拉盛她家看望,以后未再见面。听说她因患病住进疗养院,现已认不出人了。)他们都多次申请返回大陆,叶落归根,但一直未能如愿。三年前刘宾雁于200512月在美国普林斯顿去世,余曾写一首悼诗说:“徒闻连战访大陆,却伴若望葬异乡。“凑巧得很,余今天写此文时,又恰逢国民党名誉主席连战先生再次来京,但曾是老共产党员的王若望、刘宾雁却未能回归故土,戈扬则老境堪憐,孤身一人在疗养院中苦熬岁月,呜呼,悲哉! 

今年320日台湾大选,国民党获胜,赢回政权,实现了政党轮替,人们赞为宪政民主的伟大胜利。柏杨毕生为民主奋斗,曾系狱9年零26天。他亲眼得见理想终于实现,应该死而无憾,但我们呢?恐怕在哀叹之余,只有记住中山先生的遗嘱:“同志仍须努力”了。 

赵勇:不合时宜的思想

作者:赵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还会不会去读柏杨,但我们这代人在青年时期却是遭遇了他的著作的。记得读《丑陋的中国人》是在20年之前,当时的震动现在想起来依然觉得触目惊心。在此之前,我虽然也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书,但国民劣根性之类的东西并没有好好思考。这时候,突然一个名叫柏杨的人把传统文化概括为“酱缸文化”,就觉得他一下子接上了鲁迅的精神气脉。只是,稍往深处想想,还是感到有些美中不足:为什么柏杨式的人物出现在台湾却没有出现在大陆?我们这里是不是已经失去了诞生鲁迅或者柏杨的精神土壤?

后来了解到柏杨的一些传奇经历,也就对他更多了一些敬佩。1968年,柏杨因言获罪,被国民党当局判处12年徒刑(实际关押9年又26天),他便成为专制制度的受难者。而他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与批判,又直接与当年蒋介石推动的“复兴中华文化”有关,因为他认为我们的文化有病。柏杨举过一个例子,他曾经以为宋美龄还比较开明,但看过一部关于她的纪录片后,其中的一个细节却让他十分难受。宋美龄在美国时,有美国友人问她:“如果中国发生群众游行示威,你们会怎么处理?”结果她做了一个杀头的姿势,意思是坚决镇压。柏杨接着反思道:“这样一个受过民主教育的中国人,居然在骨子里还是这么封建和专制,不尊重群众,我认为这只能从中国文化中去找原因。”大概正是这样的经历,才构成了他反思传统文化、批判中国人的精神动力。

然而,柏杨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却面临着许多错位。比如,我们现在是一个大讲传统文化之好的时代,一些编导往往把电视剧里的皇帝塑造成开明君主,皇权专制的气息已荡然无存;有的学者把《论语》搞成了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现代版本,传统文化遂成万能膏药。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人依然丑陋,而这种丑陋又与我们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但我们却有本事把这丑陋打造成一片片美丽景观。我们拥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夫,却丧失了反思自身、批判自我的能力。所以,在今天这个传统文化形势一片大好的年代,柏杨很可能是不合时宜的,一如当年的鲁迅不合时宜。

不过,这种不合时宜的思想却往往会成为一种解毒剂。比如,柏杨说:“民主是要自己争取的,不能靠别人赏赐。”这种思考放在今天依然没有过时。柏杨还说:“中国人不断地掩饰自己的错误,不断地讲大话、空话、假话、谎话、毒话,中国人的心灵遂完全封闭,不能开阔。中国的面积这么大,文化这么久远,泱泱大国,中国人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心胸?应该是泱泱大国的心胸。可是我们泱泱大国民的心胸只能在书上看到,只能在电视上看到。”这种判断搁到现在也依然有效。比如,“卖国贼”的大帽子最近就很流行,凡是不同意抵制家乐福者,很可能就会遭到愤青们的攻击谩骂。这时候,我们想一想柏杨的思想,应该能够败一败民族主义的虚火。

但是,这样一个敢于自揭伤疤、批判社会的老者却走了,不免让人感慨悲伤。想一想台湾,柏杨之后有李敖,李敖之后还有龙应台,他们应该秉承着同一种精神气质。我们这里虽然也不乏批判的战士,但能够发出振聋发聩之声者却少之又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局面,显然是需要深长思之的。柏杨的辞世,也许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的契机吧。

柏杨走了,中国人依然丑陋

柏杨先生走了。朋友送我的那套《中国人史纲》还没有读。还记得把它放到书架上时,手上留存下来的厚重感和内心瞬间涌上的安宁感。如果有人问我,即便穷尽一生也不见得读完其全部作品的中国作家有谁,柏杨会是第一个浮现出来的名字。柏杨的著作要慢慢读,但柏杨的名字,我们却要赶快镌刻于内心,在擅长遗忘的时代,别让他也成了过眼云烟。

接触柏杨这个名字,还是在初中时,那时正懵懂,关注内心世界要远多于身外事。现在人们回忆起上世纪八十年代,通常会加注“热烈”“激情”等沸腾的词汇,而柏杨一句“丑陋的中国人”,无异于兜头浇下的一瓢冷水,这瓢冷水掀起的柏杨热,使得他的名字成为当年大陆文化阶层熟知的核心词汇之一。柏杨的这句名言,对一个在接近于无限纯真的环境中成长的初中生来说,它带来的刺痛感是陌生而新鲜的。

柏杨先生走了,而中国人依然丑陋。“我之所以敢指出中国人的缺点,正因为我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你们所看到的,多是虚骄的中国人。而现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有检讨能力和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一代中国人诞生,我们需要各位的帮助”——有必要复习一下柏杨的这段话语,因为自他说完这段话之后的二十多年间,我们在培养检讨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上,仍然没有显而易见的进步。盲目和从众,死不认错,自我膨胀……这些柏杨尖锐批评过的国民性格缺陷,仍然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找到对应点。

柏杨最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他二千余万字的文学和史学著作,更体现于在中国人的劣根性逐渐被美饰得近乎虚假的时候,再次揭了全体中国人的疮疤。自他之后,东施效颦者众,一时间批评国人也成了一股文化潮流,但柏杨和那些只会批判不会建设的人是不同的,虽然他也给不出如何让中国人不丑陋的最佳答案,但他的写作是带有尊严的写作,他的笔触蘸有浓烈的情感,这种情感依然是他多年不变的“爱之深,痛之彻”。2003年,《我们要活得有尊严》在内地出版,这本书,被视为《丑陋的中国人》的姐妹篇——有尊严地活着,也算是柏杨给了自己和大家一个共同的答案。今日中国,“尊严”也正成为国家和人民践身厉行的关键词。

柏杨是痛苦的,他若能有李敖三分之一的狂放和洒脱,也会消减身上所肩负的过多沉重。也许,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位谏言者。柏杨一生都近文化而远政治,但直到病重时,他都没有忘记强调,领导人身边要有“魏征”型的人物。有人说,“柏杨是一个政治文化纠缠在一起的人物”,这也许是对他最贴切的形容了。

缅怀柏杨,一个勇于保持真诚的中国人

据中新网4月29日电,知名作家柏杨29日凌晨一时十二分,病逝于台湾新店耕莘医院,享寿八十九岁。这消息让人猝不及防。尽管先生沉卧病榻日久,如此遽然驾鹤西去,不能不令人震惊与黯然。

说柏杨,似乎永远都无法回避《丑陋的中国人》。每个人都有精神谱系,每个人都有心灵皈依的精神导师。犹记得当年读《丑陋的中国人》的惊悚经历,书是借别人的,但短短时间的阅读感受却是心惊肉跳,心智受到巨大的撞击。

先生十年小说、十年坐牢、十年杂文、十年著史,著述等身,一生中留下数千万的文字;先生“一生偃蹇困顿、颠沛流离,为民生、自由、平等几致引来杀身之祸;曾经身陷囹圄、家庭破碎、妻散子离、多数友朋形同陌路,其坚持民主、自由之精神令人感佩”(柏杨文物馆馆长张清荣语)。有人说,柏杨的思想中始终贯穿着对自由、人权与平等的考量。斯言不谬!

在当下,我们重读柏杨,尤具有现实意义。《柏杨曰》大陆新版序中有这么一句话:不为君王唱赞美歌,而只为苍生、为一个“人”的立场和尊严,说“人”话。在辫子戏泛滥成灾的当下,一些人不遗余力地讴歌君主,替皇帝代言“好想再活五百年”,有多少编导关注卑微的庸常的个人叙事?当歌德派大行其道,知道分子、知利分子、知乐分子遍地出没,有多少人还时刻保持痛感?有多少人说“人”话、做“人”事?

有人感叹,当下,所谓的“国粹”被涂以道德油彩,给人以为文化招魂的感觉。对凡是与传统有关的事物,动辄奉上一顶“国粹”的高帽,做一些远离实际的吹捧。当传统被奉为圭臬,当伪国粹沉渣泛起,又有几人能像柏杨一样挥舞着手术刀,刺向虚假的旧体制?

柏杨对中国人的人性批判可谓鞭辟入里。且看他的一些论断:

任何一个社会和任何一个人,多少都有点崇拜权势,但似乎没有一个社会和没有一个民族,像中国人对权势这么疯狂,和这么深入骨髓;

为什么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这样一个庞大的民族,落到今天这种丑陋的地步?不但受外国人欺负,更受自己人欺负──受暴君、暴官、暴民的欺负;

没有包容性的性格,如此这般狭窄的心胸,造成中国人两个极端,不够平衡,一方面是绝对的自卑,一方面是绝对的自傲;自卑的时候,成了奴才;自傲的时候,成了主人!独独的,没有自尊;

为什么中国人声音大?因为没有安全感,所以中国人嗓门特高,觉得声音大就是理大:只要声音大、嗓门高,理都跑到我这里来了,要不然我怎么会那么气愤;

……

这些话至今读来,仍让人大汗淋漓,如芒刺在背,但又不得不叹服先生目光如炬,一针见血。至于他用“酱缸”这一意象去讽喻传统文化的糟粕,以及他批判传统的“谎言文化”,无不鞭辟入里,启人深省。所谓“爱之弥深,恨之愈切”,先生檄文不断,正因如此。柏杨夫人张香华说,柏杨最大优点就是很温暖、热情、嫉恶如仇。惟其如此,才会饱含深情地解剖历史、剖析人性。

不要认为先生只会破,不会立。被称为《丑陋的中国人》续篇的《我们要活得有尊严》,为国人重塑尊严提供了明晰的路径。先生通过峭拔凌厉的文字使读者明白尊严的个中精义,提倡国人具备最基本素质与处世姿态。诚如柏杨坦言:“八十年走过崎岖路,凝聚为一句叮咛:人,之所以为人,第一是要自己有尊严;第二是要尊重别人的尊严,而且是诚挚地尊重。”在当下社会转型期,尊严仿佛是奢侈的,因为许多人的生存状况是困蹙的、艰辛的,他们缺少的正是生存的尊严。该如何让每一个人有尊严地活着?

“吴刚伐树我洗缸,古今相遇一感伤;千年挥斧树仍在,井蛙洗缸费思量;屈原徒怀家国恨,谏臣鲜血洒刑场;多少捶胸扼腕事,端赖几人不寻常。”这是柏杨的夫子自道。正如鲁迅永远不会过时一样,正如鲁迅被人嫉恨一样,柏杨也被一些人骂为“恨自己同胞的蟊贼”,但是,柏杨终将因他的赤诚而伟大、而不朽。

长平:柏杨辞世如一声长叹

作者:长平,资深媒体人

柏杨先生走了,本来是尽享天年,却又像是以一个决绝的姿态,让人惊觉他当年的棒喝:“丑陋的中国人”。他的话振聋发聩,他的走如同一声长叹。

二十年前,我几乎同时看到了来自台湾的几本书,心灵大震。它们是龙应台的《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孙隆基的《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和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虽然后来知道,这几位学者的为人和学术风格都很不一样,虽然后来也认识到,文化批判和政治批判应该有所区分,但是当时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台湾虽小小一岛,那里人们的胸襟见识和反省能力却远在大陆人之上。这几本书都不是非常学术,而是大众文化读物,但是其言说的自由恣肆,呐喊的真诚有力,在开启民智上已达到了相当的深度。

当时这些书在年轻人中十分畅销,尤其是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酱缸文化”、“窝里斗”、“中国人一个人是一条龙,三个人是一条虫”等言辞成为流行语。不能接受的是一些知识分子,当时某日报发表社论称:“妄自菲薄、自惭形秽、津津乐道中国人的所谓劣根性,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除了使人们悲观失望、自暴自弃之外,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如今,更多的知识分子愿意反省了,网上一些根本没有读过柏杨先生著作的网民却把他骂得狗血喷头,不知道这世道如何沧海桑田而至于此。

我们不妨重温那些二十年前都能够倾听和反思、今天反倒难以入耳的话,诸如:

———“我所以敢指出中国人的缺点,正因为我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你们所看到的,多是虚骄的中国人。而现在,二十世纪七○年后,有检讨能力和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一代中国人诞生,我们需要各位的帮助。”

———“酱缸文化”产生的后遗症,“曰‘权势崇拜狂’,曰‘牢不可破的自私’,曰‘文字魔术和诈欺’,曰‘僵尸迷恋’,曰‘窝里斗,和稀泥’,曰‘淡漠冷酷忌猜残忍’,曰‘虚骄恍惚’”。

———“太多的中国人,满身都是倒刺,肚子里全是仇情敌意。爱国之士最喜欢自诩中国是礼仪之邦,我想仅看纸上作业,古书上说的多啦,中国固是礼仪之邦。但在行为上,我们的礼仪却停顿或倒退在一片蛮荒阶段。”

———“鸦片战争是外来文化横的切入,对中国人来说,固然是一次‘国耻纪念’,但从另一角度看,也未尝不是一次大的觉醒。”

……

柏杨先生非常清楚地知道,“我所批判的东西,正好我自己都具备”。但是他更清楚地知道一个有自由人格的人应该持有的立场:“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

柏杨文物馆馆长张清荣先生总结得很精确:“柏杨一生偃蹇困顿、颠沛流离,为民生、自由、平等几致引来杀身之祸;曾经身陷囹圄、家庭破碎、妻散子离、多数友朋形同陌路,其坚持民主、自由之精神令人感佩”。

柏杨先生走了,愿此精神长存。

何兮:女朋友(短篇小说)

 一觉醒来,天光大亮。我站到窗前,电信局的院子里有人在打篮球。

四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其中一个矮个男孩独自成队,其余三人一组。矮个男孩像雪豹一样跑,在对手们的防线中找空隙像隐形人,他频频将球投中。篮球场边的草地上,一个头发染成白色的女孩站在自己的影子里,矮个男孩投进球时,她鼓掌,吹口哨,跳跃。她穿着拖地的裙子,上衣也很长,几乎没到了膝盖,这使她跳动的动作实施起来很不利索,她跳起来,落下来,脚踩住裙边,踉跄几步又站稳,再跳再踉跄……她摔倒了,矮个男孩扔掉球向她跑去,他握住她的手,另一手摁住她放在脚踝上的手……球场上,另三个男孩分成了三组,各自抢夺篮球,纷乱地投球,一个也没有命中。矮个男孩搂住白头发女孩,嘴唇在她脸颊上挪动着,球场上的三个男孩呆呆地站在一边,球兀自在水泥地上蹦跶着……他们围了上去,与矮个男孩扭打起来,女孩着急得又跳起来,为了不摔倒,她提起裙子,第一跳,她又摔掉在地。矮个男孩挣脱出来,将她彻底摁在地上,亲她,亲了很久,另三人在一旁看着。他放开她,他跑到球场上,捡起篮球,拍打投篮,他们跟上他,四人继续打球。女孩的头发被风吹着,一片白云般。她理顺头发,怔怔地看着他们打球。三对一的组合分成了二对二。她没有鼓掌,没有吹口哨,没有再往上跳……

我走下楼,在电信局门口站着。白头发女孩从我身边经过。与她擦肩而过,向我走来的是晃晃与盖头。我们约好了一起去酒吧街。

我们从街这头走到那头,掉头又走回来,都没有看中一家。走疲了,我们三个站在街边一个公共电话亭歇脚,抽烟。电话亭里,一个高个八字胡男人正对着话筒说话,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又柔和,仿佛沙子在水里缓慢地滚动,仿佛在说一个漫长的故事。我走近他,耳朵挨着话筒,希望可以听到那个故事里的部分段落。“我亲爱的,亲爱的”,他不停蠕动的嘴唇,翻来覆去地,只七个字:我亲爱的,亲爱的——受骗的感觉让我浑身颤抖,不能自制地采取行动。我一把扭住他的胳膊,把他推倒在地,电话听筒砸在地上,像球一样弹起又重重落下。“怎么啦?”晃晃与盖头问我。“他调戏我女朋友。”我恶狠狠地说。晃晃和盖头爆笑:“你女朋友在哪儿呢?”“他在电话里调戏我女朋友,在电话里!”我把“在电话里”四个字发音加重,使之听上去有宣战书的气势与卜文的肃穆。晃晃与盖头不笑了,他们恶狠狠地看着八字胡男人——他站起身,拍掉身上的土,掏出几张纸币付给公用电话亭老板,转身拐入电话亭边的一条巷子。我、晃晃与盖头跟上他。

巷子两边是高楼,空荡荡的,一个绿邮筒侏儒一般靠着一侧墙壁。我用手掌拍了一下邮筒,一声钝响,仿佛被棉布裹住的嘴迟疑地呻吟。晃晃和盖头超到八字胡男人前,堵住他;他掉头往回走,又不得不在我面前停下,他的个子很高,我的头只到他的下巴处,但我抬起头,目光牢牢扣住他的脑门。

“你盯住她多久了?”我问。

他看着我,面无表情。

晃晃抡起拳头,击中他的后脑勺,他摇摆了一下,勉强站直;盖头一脚揣中他的右腿,他跪了下去;“说话!”我朝他脑门又拍了一巴掌。

他不啃声,费了很大劲站起来,脸上终于有了无辜的表情。

“吭声!”我说。

他摇摇头,似乎想说什么。空气在寂静中凝固,他的嘴唇紧闭,一个字都没有。这沉默于我,无异于挑衅。我手脚并用,野兽般扑向他,他再次倒地,用胳膊肘交叉护胸,他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

“不说话,不交代,也逃不了罪!”晃晃拉长了调调说。盖头不知何时手上多了一把匕首,刀刃在日光下雪白,恍惚,像一小片飘过来的云。

他的不抵抗,使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为了保持足够的冷静,我闭上眼睛,深呼吸。这时,耳朵里出现了一阵嗡嗡的回响。我似乎听到了什么,似乎是什么要紧事,但我想不起来,想不起来有什么要紧事比现在揍这个八字胡男人更重要。

盖头把匕首递给我。我站在他的影子里,这样,匕首也同样处于阴影中。 “利器在光线中的反光会吞噬你,使你的攻击成为敌人的武器”,这样的句子出现在我脑海里,是由于我读过一本叫《如何正确杀死猎物》的书。

匕首逼近他,他没有丝毫恐惧,只是一脸疑惑地看着我。我判定这种目光于我的羞辱比之前的挑衅更具有攻击性。我用匕首削掉他的衬衣扣子,一颗紧挨着脖子的扣子。刀尖在他的咽下停顿,稍一用力,鲜血即将染红他的白色衬衣。我迟疑着,观察他的表情——他一动不动,目光里疑惑递增——我轻抵刀柄,一滴血轻易地从刀尖下落,我不可遏止地闻到空气中的腥臭。一阵晕眩,耳朵里再次出现了嗡嗡的回响。“你歇一下,我们来。”盖头,晃晃把我往后拉。退后几步,我靠着墙,仿佛若有所思,目光没有漏过眼前的任何一个细节。盖头与晃晃轮番向八字胡男人诘问、恫吓,不时拳脚相向。八字胡男人几次趴在地上,又站起来,在他站起来的时候他总是试图去整理他已经不干净的衣服,捋平衣角,仿佛即将在豪华的餐厅进食。“是个闷葫芦!”盖头和晃晃悻悻地骂着,走到我跟前说,“算了吧?”炽热的阳光下,我举起匕首,以示反对。我忘了《如何正确杀死猎物》里的告诫,匕首的反光仿佛在收拢我的身体,将其束入一个密不透风的口袋里。“嗡嗡,嗡嗡,”耳朵里仿佛无数翅膀在振动。

“妈的!究竟是什么事情呢?”空中,一架直升飞机盘旋,巨大的声响盖住了我的问话。倏忽,直升机朝展览馆的方向飞去。

“我先去办点事情。你们看着他,我一会儿就回来!”我朝晃晃和盖头挥挥拳头,踩着邮筒,爬上墙上的消防梯。

在楼顶,我看到不远处的仿欧建筑物城市展览馆的尖顶。从我的脚下到那里,隔着四五个楼顶,显然需要一些情急之策。屋顶上有一大簇藤蔓植物。从蔓藤植物的繁茂枝叶里,我找出一根蟒蛇般的粗枝,牢牢拽住,像荡秋千似地把自己甩到展览馆尖顶的平台上。平台上,直升飞机停着,我气喘吁吁地站稳。飞机上走下一个面目模糊的男人。

我抱住他,他的身体冰凉,柔软,潮湿,像一团雾,几乎抱不住。“你病了?”我问。他摇头,递给我一枚钥匙。他在我耳边说:“树林边,河边。”我问:“哪里的树林,哪里的河?”他没有回答,径直回到飞机上。舱门关闭,螺旋桨飞转,刮起一阵大风。我不停地流泪,仿佛参加自己的葬礼。风停了,飞机消失在云端。我止住悲伤,打起精神,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迅速返回盖头和晃晃那里,他们需要我。

从平台的工具房,我坐电梯回到大街上,又打了辆出租车,几分钟后又出现在酒吧街。

巷子里,八字胡男人坐在地上,嘴角流着血;晃晃和盖头靠着墙,喝着啤酒。他们闲聊着什么,神情愉悦,看到我,他们站直了身体。

“他还是不说话。”晃晃说。

“他可能是个白痴,他不还手,他任打,很经打。”盖头补充道。

我转动着手心里的钥匙,把它放入牛仔裤口袋。

“我不信他傻,他是嘲笑我们是傻子呢。”我示意盖头和晃晃把他拉起来,反拧他的胳膊,我拔下不知谁插在邮筒口上的匕首,走到他跟前,想用匕首撬开他的嘴,他死死咬住嘴唇,我朝他肚子上狠踢几下,他的嘴巴才松开一条缝,匕首瞬即滑入,他的上下嘴唇分开,两排洁白的牙齿像一个地洞的门:喉咙黑乎乎,深不见底,却什么都没有。我用尽全身力气,一拳打中他的腮帮子。他趔趄着后退了几步,站稳,没有摔倒。盖头与晃晃反而摔倒在地。

“让他走吧。”我扶起晃晃与盖头说,“他没有舌头。”他们疑惑地看着我,我一字一顿地说:“他没有舌头。”八字胡男人吐了一口痰在我们跟前,痰里都是血,还有一颗碰到地面叮叮作响的牙齿。他弯腰捡起牙齿,掏出一块手绢擦干净,不急不慢地走出巷子。

我们原地站了一会儿。大街人来人往,嘈杂而冷漠,谁的脸都像浮在半空中的影子,某刻,我仿佛深处异域,在做白日梦,忧郁与愤怒轮番侵袭,使看不清眼前的事物。接着,我听到他们改变了主意,他们说改天再一起去喝酒吧。我迅速地附和同意。

回家后,我百无聊赖,有些怅然。是什么使我们改变了主意?我一时想不明白,为了这次酒局,我们计划了很久。大家工作都很忙,好不容易凑到一起,却在短短的几分钟改变了初衷。

可能是女人。那个与他们擦身而过的白头发女孩。回忆一下:白头发女孩是从正面插入晃晃与盖头之间,使他们原本紧挨着的肩膀分开,他们都朝她看。当他们再次肩并肩时,他们的嘴唇蠕动着,虽然我听不到他们确切地说了什么,但很有可能是在讨论她的白头发,她的长裙子,她的长相。

躺在床上,我思念起我的女朋友。看着电视,荧幕上是我灰魆魆的脸。打开电视,逐个调换频道,一个个女人的脸被我否定。我翻箱倒柜地寻找,没有发现一张女人的照片。而思念变得越来越浓稠,压迫着我,使我呼吸艰难。

我拿起电话。我给晃晃和盖头打电话,问他们在哪里喝酒,他们说在酒吧街,在公共电话亭旁的一个酒吧,我问,不止一个公共电话亭呢,究竟哪个?他们说,旁边有条小巷,墙边有个邮筒,酒吧街只有一条巷子有邮筒。我说,哦,那我知道了。你们等我。

酒快喝完时,我犹豫了很久说:“快清明了,你们谁替我去一下?”他们都摇头,然后给了我合乎情理的解释——他们上班都很忙,谁也没有时间坐船去墓地。“虽然,你已经几年没有跟你哥哥与他妻子说过话,但现在人都黄泉了,你去拜祭一下也没什么。”对此,我不置可否,淡淡地说:“回吧”。

路灯照着地,我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丝毫没有散的意思。我说:“去我们院里打篮球吧。”他们点头。

篮球场上空无一人,晃晃与盖头坐草地上休息,我跑回家找篮球。走到储藏间的门前,我掏出钥匙,停顿了几秒,然后打开门。屋内堆积着布满灰尘的杂物,蜘蛛已经结网。我轻易地找到篮球,同时,目光也触及一副相框,那是我、哥哥、晃晃、盖头的合影:我和哥哥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比我只早出生十分钟零三秒的他一直没有我个高,为了显示他的年长,他蓄着两撇八字胡;相片的右上角,是一个女孩故意伸入镜头里的一只挥动着的被定格的手,我几乎完全忘掉她的长相了——现在,在相片上,我也无法看到她曾经在阳光下的容貌。

合上储藏间的门,我抱着篮球,回到盖头和晃晃当中。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们投不中球,我也投不中。我们离开球场,躺到草地上,昏暗的路灯将草地边一排槐树的影子投到我们身上,我们处在比夜色更幽暗的沉默里。天上没有月亮,碧蓝的夜空上有少许星星,一架飞机轰鸣而过,像陨石般滑入天空的尽头。那里一道白光倏忽而逝,特别像一个长发与裙子飘忽的女人。

 

2008.4

《自由写作》首发

西飏:诗人自远方(短篇小说)

这张照片装在一个从宜家买来的木框内,它就挂在我圣地亚哥[1]住处靠近窗口的写字台所对的墙上,照片里显示的则是另一个房间的一角,一扇开启的百叶窗,窗下一张狭小的木桌上搁了台打字机。房间内有些暗,可能是因为打开的窗使拍摄顶光了。窗外并没有景色,而是被一片绿色挡住,不知道那是什么植物,枝叶杂乱,有些是青翠的,有些则已是枯黄。如果稍稍留意窗框背后屋内的墙角,可以发现挂了张照片,是一幅黑白半身肖像。

如果不加说明的话,这纯粹是一张静物照,可以取名为《打字机》或者《窗》,若多愁善感些则可以是《一瞬》或着是《风》,因为在打开的窗的空间内,可以看见一层薄薄的晃动,那是挂着的一道纱,在快门摁动的瞬间,一阵轻风正好把它吹动了起来。那一层薄纱留住了风,令这张内容简单的照片有了活气。拍摄者是否曾经因为抓到了这个瞬间而有些得意呢?

当然,每一扇窗口都可以等到风的吹来。重要的是,风吹进了哪儿。就像桌子上的那台老打字机,它可以无足轻重;但那些字键若是曾经敲打出《老人与海》或《过河入林》的某些篇章,它就不同寻常了。

这张照片正是我的朋友任石去年访问古巴时拍下的,其中的肖像便是当年的欧内斯特。海明威,这个对着窗的房间是昔日文豪的故居。老友任石供职于某著名报社,这使得他常常有机会云游四海,国内的风景名胜自不必说,这些年他几乎跑遍了各大洲,似乎只有非洲和南极洲两处空白还有待填补。我常常会收到任石发自天涯海角的电邮,或者在澳洲,或者在波兰的某个城市,忽然在夏威夷,又忽然在东京的郊外。在我的感觉中,我的朋友似乎永远在旅行中。即便有时他从上海给我来信,内容也常常会提到刚刚结束的旅行,或者是下一个前往的目的地。我经常在回信中表示对他的羡慕,也开玩笑说如果有另一个人生可以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钻进他的皮囊。我想大多数人都曾有过类似的梦想,那就是用一生去旅行。但现实却是,绝大多数人都无奈地抛锚在某个日复一日的角落,不得不用幻想去对应另一个不可企及的一生。所以,每当我收到任石从远方传来的照片时,我会觉得那个摁动卡门的手指可以是我的。

其实,任石是文字记者而不是摄影记者。而且,记者这个职业放在他身上是有些贬低了他。海明威也正儿八经做过记者,但他当年写的报道是不会收进他的文集的。我的朋友任石是诗人,而且是颇有名气的诗人。有好事者在网上曾列了个中国诗人的108个天罡地煞星宿,任石就在其中。榜单的排名固然不具权威,但他在诗坛能占得一个位置是毫无疑问的。当然,任石不是他的真名。我不在小说中写真人,尤其是和文字有关的人都不喜欢自己入了别人的小说,更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直接出现。任石显然是诗人两字颠倒过来的谐音,我没有特地给他造假名,是不想让自己感觉在写另一个人。

任石自从开始为报社干活之后,就开始拍照片。他一边为报纸写文章写报道,一边自己拍照。当然,照片拍得多了,报纸也乐得采用,正好可以配合发表的文字。报社还给任石配备了专业佳能相机,价值人民币3万多,用双手端着都觉得重。诗人只需要一枝笔一张纸,而且从来不会在大庭广众写作。拍照片就不一样了,任石到哪儿都得抗着他的摄影包,见面常常没几分钟他就把相机取出来放在近旁,然后就噼里啪啦地开始了。所以,老友们开始转而称呼任石为摄影家。事实也是,很多年我们都没读到任石的诗歌了,这些年看到的尽是他的照片。换个绕口的方法说,任石如今是以他的照片向我们呈现他的个人的。不过,摄影师的称号对任石显然是带有调侃性质的。诗人,一旦是诗人了,就永远是诗人了。就像我,即便几年不写小说,长时间混在影视圈写剧本,却总觉得自己还是写小说的,走到天边总是再三向人宣称自己是写小说的。当然,这可能是幻觉当中我以为别人看我或我希望别人看我的方式,究竟人家怎样想的就只有天晓得了。我永远把我的朋友任石当作诗人,很可能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一直把我当作小说家,但在旁人眼里,我们可能就是一个娱记和一个再写不出小说不知道在瞎混什么的人。

任石早就跟我说要来美国,但一拖再拖。很多人就是因为被美国吊足了胃口,最后过来一看,失望就更大了。好不容易成行,任石去的却是太平洋当中的夏威夷,夏威夷当然算是美国,但把它当作美国总是有些隔靴。后来任石又去了古巴,飞机在美国转机,中间曾暂停美国,但没入境。总算大约在半年以后,任石很肯定地告诉我:要到你们美国来了。

说到就到。我收到任石的电话时,他已经在洛杉矶了,说过两天来见我。

电话是从市区一个好像叫威斯汀什么的大酒店打来的,想必是那儿为数不多了高楼当中的一栋,任石特地过来参加的活动也将在那儿举行。所谓的活动,是某个诗人的诗歌讨论会。早几个月任石告诉我他要来的计划,无论他和我都不太相信这事最后会落实。诗歌讨论会本来就是稀罕事,况且是到美国讨论一个用汉语写作的中国诗人。更需要补充的是,该诗人还不太有名,名字说出来可以保证谁都没听说过。出于好奇,我特地问了任石,然后把诗人的名字打进电脑搜索了一下。诗人的个人网页很是精美,配合着动画和音乐,列出了多年以来所有的诗歌作品。随便挑了几首读了读,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曾经流行过的一个汪姓诗人,不过眼前的诗人的作品不那么奶油和纯情,语言也更浅白,如果不换行的话会和散文很相似。说实话,我搜索完没几分钟,就把诗人的名字给忘了。总之,这样的“诗人”,就算排个一千位的榜单,也未必能挤进去。不过,近些年类似的“诗人”倒是不断重新冒了出来,他们大多年过半百,却都混出了人样,其中不乏副市长县委书记,也有董事长总经理,更有留洋然后海龟当CEO的。前两年回上海,我就突然发现所有大楼的电梯口都装了液晶电视,迫使人在短暂的几秒种等待时也不得不看上几段广告。据说这就是某留洋海龟的创举,他的公司拿下中国无数电梯后又杀回美国上市,赚得的美金一做乘法变成人民币立即诞生了新的上海首富。但首富很谦虚,见着媒体最喜欢强调的就是,他当年其实是一个诗人。这让我为所有写小说的感到惭愧,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富翁宣称前世是小说家呢?混得最好的小说家,无非是在写电视剧,差别是他拿几千块一集,你拿几万块一集。对照人家写诗歌的,根本不需要吆喝,直接就成印钞机了,有空把天罡地煞星们外加媒体的人邀到一起用美金请客,顺便讨论一下“前世”的习作。任石不就是因此而来吗?

讨论会结束后,原本安排的活动是去赌城拉斯维加斯游玩。任石有些犹豫是否要去,他问我拉斯维加斯到底有没有意思。说实话,我对拉斯维加斯的看法一直不确定,可以说它很好玩,也可以说它是典型的美国恶俗。问题是,当它变成文化现象时,就显得重要了。曾有人将四座城市列作美国发展的四个地标,纽约、芝加哥、洛杉矶和拉斯维加斯。正是对应于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其象征意义。因为重要,似乎每个人的一生总得去一次。既然一生得去一次,我建议任石不妨顺便完成了算了。但晚上任石还是告诉我,他最后决定来看我,不去赌城了。

我的车在威斯汀酒店的大楼下绕了半圈,就找到了任石。他跟一个黑人保安站在一起,任石瘦高,黑人壮壮的,但两人并不说话。我的车一停,黑人保安就帮着把任石的旅行背包放在了我的后座。我怕任石不知道规矩,掏出钱夹要拿小费,但任石动作比我还快,好像他的手早抓了一张美金等在裤袋里。

车子在三街一拐就上了110高速。我问任石想去哪儿,又问他这几天曾去了哪儿,他说去了盖蒂美术馆,还去了一家中国饭店吃早点,导游给它们每人点了两根油条,但油条上来一看,居然一根顶中国的两根粗,一下子就饱了。这两档节目的确上本地的保留档,造在山坡的盖蒂美术馆建筑风格别致,展品中有凡高,更重要的是这儿不收门票。油条则几乎是洛杉矶华人的自豪,住在别地的华人来到洛杉矶闻到油条的香味,思乡的胃(阿城说的)一下子激动不已顿时胃酸泛滥了;而国内来的人若被喂了连续几天汉堡,吃到油条加芝麻烧饼,不免也开始考虑放弃国内的功成名来一把洋插队。所以,听说任石已经把油条吃过,我是略有些失望的。再听他说曾经被带了去逛好莱坞,我就更痛苦了,这不是没节目了吗。可任石说,好莱坞只是匆匆一过,最让他奇怪的是,那个经常在电影里出现的山坡上的HOLLYWOOD(好莱坞)大字,却根本没看见。

我说:好办,反正不远,现在就可以去看。

说话间,我转到了前往好莱坞的101高速公路。大约十分钟后,我让任石注意右侧的山顶下方,那一行白色的字母已经出现了。所有亲眼看见好莱坞这个地标的人,都难免会失望。任石取出相机,连续拍了几张后,又摇了摇头说,太小了,拍不出什么。这些字母其实够大,但看上去却很小。因为要看见这行字母,通常是在远处。很多人没看见它,是因为一头扎到了好莱坞山的山脚下,被周围的建筑遮挡了。可是在远处,相对于绵延的山麓和平摊开来的洛杉矶地貌,这行字就算再放大几倍也不会让人觉得大。总之,好莱坞的大招牌就是这么一个道具,适合出现在明信片或者是电影画面,而不是直接看。

既然真的到了好莱坞,我决定还是带任石进去转转。我在“好莱坞高地”附近找了个相对便宜的停车场泊了车,然后我们来到了游人如织的中国剧院和柯达剧院门口。这里就是所谓的“星光大道”,人行道上挨个印满了星星和人名,实际上这些“星”不单纯是搞电影,也包括电视和广播,其中不少是制作人员;所以星光熠熠,但我们却大多闻所未闻。倒是那几个装扮成超人、白雪公主和绿巨人的化身在人群中窜来窜去很受欢迎。我和任石都端起照相机随便拍了起来。我的数码相机是索尼袖珍型的,跟任石的佳能比,也就是一台傻瓜机了。

当我们回到高地大道拐角,也就是GAP服装店门口时,看见有很多人围在那儿,人群当中有人在跳舞。那是三对男女,女的身着白衣红裙,男的则是黑西装配领结,看上去他们都像南美洲人,而地上的便携音响放的音乐也是欢快激烈,充满热带情调。我和任石先上对着舞蹈者拍了几张,然后都停下来,静静地看着他们的舞蹈。一曲终了,周围的人纷纷鼓掌,舞蹈者优雅地欠身致谢。

离开好莱坞高地,我们沿着日落大道一直向西开。一路上我们聊起上海的朋友,我又听他说去古巴的旅行。任石讲起和同行的娱机羁绊于墨西哥机场,最后用美金贿洛警察顺利通过。他向我描述古巴的美,说古巴的美如何因为多年来格瓦拉当年的战友掌权后,将经济几乎彻底停下才得以保存。

这一天,我们到天黑才回到我家。从日落大道,我们后来又去了比华利山,沿着山路上去直到穆赫兰道才返回。然后我们又去了洛杉矶加州大学。我曾建议是否去看张爱玲在附近的故居,作为诗人的任石显然兴趣不大。最后我们去的是桑塔。 莫尼卡的海边。晚饭则是回到了我住的亚洲人聚集的区域,吃的是越南粉。说实话,这些内容是我招待远道来的朋友的老一套。

我们都把相机的储存卡取出来放进电脑,检查一天下来的成果。但任石最后说,没拍到什么东西。我也没拍到什么,那些跳舞者是我拍得最多的。我忽然回忆起白天在观舞时的一丝感动。但照片却很一般,跳舞者,围观者,以及背后的街景,如此而已。

回头去想,街头的舞蹈者又能拍出什么呢?

当然,拍照这件事本来就不是可以想清楚的。类似一场空的失望也是常见。我们摁下快门时,大多是凭着瞬间的感觉,觉得应该会或可能会捉到些什么。但这些应该或可能得事后去鉴定。而最多的结果是,明明拍下的是要拍的,却没有原来期待的可能和应该。因为有了失败的经验,从此我们只好尽可能多拍,通过广种以期带来薄收。

不过,老友放弃了去赌城吃喝玩乐来到洛杉矶,不就是想避免团队游乐的雷同,给自己的镜头取得些不同寻常的角度吗?所以我赶紧对任石说,还有一天时间,我们可以再努力。不过,总结第一天的经验,看来明天得避免去景点。

说是这么说,第二天我们去的第一站是位于市区的欧威拉街,很难说不是景点。欧威拉街和联合车站只隔了条马路,离开市政厅大楼也不远,是一个古老的街区,大约有20多栋西班牙风格的建筑,其中最古老的有近200年历史。这里被称为洛杉矶的发祥地,在没有加州、没有洛杉矶时,这里就已经是墨西哥人的聚集地。

我也是第一次到欧威拉街,这里活脱脱一个袖珍的小墨西哥。

巧的是,我们走进欧威拉街时,街口有一大群人在忙碌着什么,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摄制组在拍什么东西。居中的是特意布置的一个食品杂货店,挂了西班牙文的招牌,周围还有很多临时演员分散地站着。一个墨西哥姑娘笑盈盈地站在一堆色彩缤纷的水果面前,正让化妆师给她补妆。

我们没有等着看拍摄开始,而是一头扎进了欧威拉街里面。整条街道是店铺,卖的都是跟墨西哥有关的物品,玻璃挂件,小圣像,披风,银器等等。墨西哥人喜欢鲜艳的色彩,大红大绿,偶尔看见会觉得乡气,可是当它们堆放在一起时,倒也令人感到热闹好玩。店铺间也有些小餐馆,供应墨国风味,烤肉的香气和烟火四处缭绕。还有一个鼻子下面蓄了八字胡的歌手弹着吉它在路中间引吭高歌。任石把镜头对准了歌手,于是歌手来了劲头,一曲终了,他仰首朝天将声音留在最后一个音,不断地延长着。我对任石说,你得准备给小费了。但随即四周响起的喝彩声让歌手觉得很是得意,他摘下帽子,频频向周围作揖致谢。

在离开欧威拉街前,任石忽然想买一顶墨西哥大草帽。几乎一半的店铺都卖草帽,但材质和价格不一。我们开始一家一家地询价,到每一家都摘下样品来试戴。任石每带一顶,我都给他拍一张照,走了半条街,我的索尼相机里面已经有10多幅他的草帽照。到最后,我们却定不下来买哪一顶好。倒不是价钱,而是任石忽然想到怎么带的问题。那些好看的草帽,通常都很大,像一顶伞,而且是无法收起来的伞。难道撑这么一把伞一路从美国坐飞机回中国?最后,我把相机打开放了一遍回放给任石看。我说:照片都拍下来了,就算这10几顶帽子都是你的。当然,帽子最终还是没买。

离开欧威拉街,我们开始在市区乱转。

本来我是有打算带任石去南面的贫民窟的,因为听去过的人都说那是个不可想象的地方,脏乱差不说,而且危机四伏,但是我的车在穿过早期日裔居住的小东京之后,却迷了路,陷进了一个热闹非凡的集市区。不像先前的欧威拉街,这里完全杂乱无章,大街上到处是人在乱穿马路,街边则是一家挨一家的商店,大多是小服装店,也有卖面料的。那些衣服和面料都堆成山似的,有些索性码在店门口。眼花缭乱的景象让我一时也傻了眼。任石则更显得高兴,问:这是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好玩?我摇了摇头道: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如果看地图的话,这里只是几个普通的方格,也没什么特殊的名称。任石说,这里我可以拍一点。我说:行啊,咱们找个地方停车。

想是这么想的,可是车转了一大圈,我怎么都无法找到一个车位。

最后,我把车停在某个街角,然后对任石说:要不你先下车,我再去找找,然后过半小时到这儿见面。记住这个地方,不见不散。任石当即答应,提了相机下了车。开车离开前,我又特意记了记这个街口的特征,拐角上有家卖婚纱的,店招上写着:IN LOVE WE TRUST.

事实上,后来我也没能在附近找到停车的地方。我只好在很远的地方停下来,准备等时间差不多了回去接任石。闲得无聊,我打开了音响。意外的是,传出的音乐竟是古筝,肯定是老婆把她喜欢的CD留在里面了。我查了查CD的封套,正在放的是第六个曲子《平沙落雁》,曲子挺长,大约有7分钟。下一个《春间流泉》则短一些。其实以前我从没听过这张碟,因为对中国古典音乐向来没产生过兴趣,可是,停在洛杉矶老城区的公寓楼下面听中国古筝,让我觉得很特别。所以,我把车窗摇了下来,把音量调高,特意让古筝传到街道上。不过,街上始终都没人影出现,连只猫都没有,偶尔只是有车嗖地经过。于是,我把相机拿起来,漫无目的地朝窗外拍了几张。当然我知道拍不下什么来,更没有要把古筝散在异国街头的气氛记录下来的企图。

这天晚上是任石请我吃的晚饭,本来我想东道做到底的,可他拿出一张美钞,说:吃诗人的。这诗人当然不是他本人,而 是出钱请他来开讨论会的老板诗人。所以我也就不坚持了。吃了饭,我们就回了家,因为一天下来已有些累。

任石对这一天似乎很满意,我们从集市街区(姑且这样命名)出来,又去了东洛杉矶,那里是西班牙裔集中区,也有大片废弃的厂房仓库。我们在洛杉矶河上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另外,我们还意外进入了一个有许多涂鸦的区域,几乎每个街区都有风格不同的街头涂鸦, 这让任石拍了个够。

其实,我回那个IN LOVE WE TRUST的招牌找任石时还差点出麻烦。开始,我怎么都找不到那个牌子了。后来发现是因为有两条街的名字几乎一样,只差一个字母。等我找到了,任石却不见人影。我的车在街口没停几分钟,一个警察就来势汹汹地过来了,吹胡子瞪眼地要我立即离开。我绕了一圈回来,仍不见任石,心想麻烦了。他又没手机,无法联络。总算我绕第三圈的时候,看见了任石,只见他端着相机半蹲着正拍着什么。顺着他的镜头看去,是一黑人大汉,正抱了一只套了婚纱的假人在走路。正好黑大汉也察觉到镜头,他索性转过身,摆出姿势,对着任石的镜头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来笑。任石连续拍了几张,然后直起身,向大汉做了个谢谢的姿态要离开。黑人却大声叫住了任石,指了指他手里的相机。任石站在那里,不明白什么意思。大汉将假人往地上一放,大步朝任石走去,一边将手伸向相机。我一看不妙,连忙按喇叭。任石跳上我的车,我立即启动,开了车就开溜。任石问:怎么回事,他要干嘛?我说;你把人家拍进相机了,所以人家问你要相机呗。任石说,那我怎么会给他的。我说:你不给,人家就抢。任石低头看他刚刚冒险拍得的照片,说,这家伙,本来蛮好的,一摆姿势,就不好了。

任石第二天一早要坐飞机回国,这将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所以我泡了果茶,我们面对面坐在客厅里聊天。本来,我以为聊上个把小时足矣,却没想到我们一直聊到深夜,果茶喝掉好几壶。最后任石说:把你的果汁 都喝光了。我说:这算什么,一块多美金一壶。任石说:不过味道挺好喝的。这句话竟是一晚上留给我印象最深的。

几个小时的谈话当然涉及很多,有太多的跳跃,太多的随意,很难复原,也不可能记录。但我记得,我一定在谈话中试探地提出了我对摄影的怀疑。在我看来,作为诗人,停止了写诗而去拍摄照片,毫无疑问是倒退,是屈尊了。当然,我不可能直接去问任石这样的问题。所以,我表达出来的意思,则是同情任石不得不成天飞来飞去,按照报社指派的任务去采访写稿,总是处在被动和奔波之中。设身处地我是这样想的,虽然浪迹天涯是我的愿望,可是,如果浪迹天涯只是被安排的,而且得接受任务,写自己不喜欢写的文字,这其中就产生痛苦了。这种痛苦偶尔还好,如果成为长期,就很可怕。因为你其实已经不是那个最初想成为的那个人了。我自己就是例子,为了写小说,我去写电视剧,希望因此可以得到自由,然后写小说。但是最后呢?我写完一个电视剧,便等着写下一个电视剧,只要有电视剧出现,我根本无法拒绝。可是现在呢,我连拒绝电视剧的自由都没了。所以,离开中国时别人问我去干什么,我曾回答说:去写小说。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走的是反方向,离开小说越来越远了。因为自己内心的挣扎,我对任石也有了先入为主的同情。

不料,老友的态度完全超出我的估计。任石说他很快活,虽然辛苦,却很快活。相当于某名人说的:痛,并且快乐着。这么说来,原先我以为诗人心中存在的缺失,可能是我的想像。因为我自己内心的缺失,于是我也给别人设置了对应物,并且用同情别人的方法来抚慰自己。所以,听到老友的“快乐”两字,我的内心却好像没了支点。

任石回去后不久,我收到他发来的电邮,除了向我表示感谢,他也发给了我他的博客的链接。我顺手就点击了一下,进入任石的博客。首先关心的,当然是他美国之行的照片。因为在来洛杉矶之前,任石还去了纽约和芝加哥。所以,大部分照片都是那两座城市的。实际上,作为东道主,洛杉矶人总是带着更多的歉疚。在纽约或芝加哥,任石可以自己坐公交车和地铁四处游荡,拍下的任何的东西都是机遇对他的眷顾。而在洛杉矶,他不得不依靠我开车,一切都是我的计划。这也是我那两天感到责任重大,又无计可施的缘故,因为洛杉矶既没有那两座城市的雄伟繁荣,也缺乏沧桑和衰败。

有张洛杉矶的照片还不错。那是在离开集市街区之后拍的,地点是第6街跨越洛杉矶河的桥附近。记得那天我们在桥上来回跑了几趟,忽然找不到上桥的路了,原因是离桥太近了,车开到了桥下。我正东张西望找路,任石却突然发现了什么,叫我立即停车。河岸边有道铁丝网,围住了里面作停车场。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但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铁丝网上挂了一个镜框,镜框里的黑白照片上是一个裸女的后背,她从水中站起,背上则是一条蛇的刺青。当时任石对着裸女照连连拍了几张。从最后呈现的照片上,同时被拍下的是铁丝网背后两辆白漆的车子,远处则是那座6街的水泥桥,天空占了三分之一,很蓝,没有一丝云。乍一看,这张照片像一首俳句,裸女照,石桥,白色吉普车,三个意象可以用铁丝网串联起来。当然这首俳句无丝毫古风,完全是后现代的了。

虽然任石没有告诉我,但我猜他也喜欢这张照片,因为不久以后,这张题为《洛杉矶河》的照片发表在了一份文学杂志上。

我时常会打开任石的博客,看看他最近又拍了什么。很多时候,他只是将链接发一个过来,并不附加任何文字。 打开他的照片看,有时会在上面留言,当然是半开玩笑性质的,大多是连连叫好赞不绝口。任石多半能猜到是我,他了解我的风格。

刚才我提到的俳句,是将文字裁剪到最低的限度。但照片呢?连文字都没有了。可否设想,摄影者所做的,就是直接去找对应物,当觉得符合时,就拍下来?与什么符合?我不得不勉强地说说那两字:内心。与内心符合。过去我们曾担心内心难以言说,而今索性不再言说。换个法子讲,只要枚举就可以了,不需论证。论证,是要引人入局,制造共鸣。枚举则是随缘,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过得补充的是,所谓的内心,已经不是那个一提起就让人觉得复杂且有份量的核,也许那不过是一个折射点,一个反射面。

巧的是,任石的《洛杉矶河》在杂志发表时,配了简短的文字,内容是这样的:

在盖蒂美术馆看到摄影家John Humble名为《阳光之地》的影展,在他的照片上,洛杉矶河是一条被严重污染,干涸的河流,不由心头一动。第二天,小说家西飏开车带着我在墨西哥人居住的区域往来奔突,寻找涂鸦,数次在跨越洛杉矶河的桥上驶过。在连接第6街的桥下,赫然发现河边停车场的铁丝网上挂着一个镜框,连忙停车。

当然,所有的照片都不需要文字,最多是指明一下拍摄的地点和时间。但那是一本文学杂志。叙述是文学的必要因素,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配上文字的照片,被取消了无言的状态,被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

那一个午后,当John Humble的《阳光之地》通过任石的镜头反射成《洛杉矶河》时,我也站在同样的位置,却没有举起相机。那一刻我在想什么,已毫无记忆,即便是拿起任石的这张照片举在面前,也无法检索回任何印象。试想,倘若那一刻我也在这个位置拍下了同样的画面,现在我还会写这篇文字吗?很可能就不会了。倒不是说,我不想踏入同一条河流。如果有两张并列的照片(当然不可能一模一样),就另当别论,是另一条河了。

关于这另一条河,也是我一直在考虑的。

好几年前我的朋友们重复地问一个相似的问题:你去美国做什么呢?对此,我只好打岔似地回答:去写小说。从朋友们茫然的神态中我读出两层意思,其一是,写小说何必跑那么远?其二是,的确在哪儿都可以写小说。实际上,我对付了他们的问题,自己也处在对前途的迷惘中。在洛杉矶的好几年,我都在试图写小说,结果不了了之。眼看着时光落花流水而去,一种绝望之感渐渐产生,似乎写作这件事正远离我而去,变作尘封的往事,即将成为追忆。与一事无成对应的,便是最终成为了空白的这些日子。如果这些空白注定了无法兑换成文字,无法去填补,可否有别的选择呢?我曾经想到的就是去拍照。我设想了我的摄影计划,我可以把洛杉矶划成几个区域,然后逐个去深入。市区当然是重点,它本身就可以分成几个大块,北部的市政区、金融区和商业区,然后是周围的韩国城、中国城、小东京。市区往南逐渐破败,过了南加大之后则危机四伏,那里曾经是兴旺的成衣加工区,因为产业大多转移到人工便宜的亚洲,这里仿佛变成了废墟,好像战后的百废待兴,却是永远不得复兴。再往南,曾经是黑人聚集区,现在则超过半数是操西班牙语的南美洲人,有人形容这里枪林弹雨,虽然有些过份,但也形象地表现了这里两军对垒的惨烈。市区往西,是传统的白人区,一直延伸到海边。市区往东,则有一片全美最大的华人聚集区,据说有100万华人生活在这里。总之,由88个城市组成的洛杉矶县完全可以够我花上几年去拍摄,即使以最精简的方案,一年也不太够。

面对这个庞大计划,我有些畏惧,也有些犹豫。

记得,任石离开前的那个晚上,我婉转地向他作了咨询。我问他,我是否应该买个好一点的相机。我的犹豫是,如果花大钱去买个相机,结果就迫使自己不得不去找东西拍。那样的话,我就成天做一件本来不做的事情,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对此,任石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如果你这样想的话,就不要买。

这又让我想起了另一个相似的情境。记得,有段时间我多次参加了一个教会的活动,我跟一位姚姓牧师有过多次交谈。我常常喜欢追究的,就是论证上帝是否存在。虽然我不强求牧师提供上帝具体存在的依据,但我希望他能至少在理论上论证上帝的存在。我和姚牧师推心置腹地探讨了许多次,可到了还是没能达到妥协。姚牧师最后对我说:你不能站在门外问清楚才进来的,你最有先进来,然后一切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所谓信仰,你信了就有了。信则有,不信则无。

需要补充的是,任石美国之行后不久,我曾经回上海一次。老友相见,照例是大吃大喝。可是见面时,任石特地带了个塑料画筒给我。我当时就在饭桌边打开,让我意外的是,他送我的不是洛杉矶,而是一副摄于古巴的海明威故居的照片。

我们夫妇俩到美国的第一年,曾有过一次佛罗里达的旅行。其中一天,我们驾车南行,准备前往基韦斯特[2].这地方位于美国东部在最南端,是陆地终端向大海延伸的一串岛屿,大约有一百多个,有许多座桥连起,最远端就是基韦斯特。在基韦斯特,有海明威的故居。基韦斯特的对岸便是古巴,当年两边来回坐船很方便,所以古巴也像是海明威的第二故乡。

那天傍晚,我们离开迈阿密一直往南开,驶上了那一座座的岛屿和桥。我们期望能在天不要太黑的时候赶到基韦斯特,找到海明威的故居。但实际情况却是,大约8点半的时候,我们才过了50多个岛,停在了中间的一个名叫马拉松的大岛上。我计算了一下,如果开到基韦斯特,可能是晚上10点,那样再返回陆地则是半夜1点半,而我们的旅馆在迈阿密以北还有1小时,那就是凌晨3点了。况且我们还没算在基韦斯特逗留的时间。再说,到那儿已经那么晚,还能找到海明威故居吗?就算找到,黑灯瞎火也没法拍照了。这么一想,我们便放弃了前进。在马拉松吃了两个汉堡,我们掉头返回。

任石的礼物弥补了我没能抵达基韦斯特的遗憾,虽然他的照片是拍于海的对岸。

(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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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圣地亚哥:San Diego,美国加州南部城市,靠近墨西哥边境。

[2] 基韦斯特:Key West, 位于佛罗里达最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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