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与玫瑰

 

色,戒。是李安的色,张爱玲的戒。电影《色,戒》的高潮是视觉上的,是它的色欲,是媲美AV的床戏,是瑜珈式的高难度体位;而小说《色,戒》的高潮是心理上的,是易先生买那枚六克拉粉红钻的时候,是王佳芝的心乱如麻,是那一句低声的“快走”。

所有的铺陈都不过是前戏,直到王佳芝忽然感觉,“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才达到故事的高潮。

在间不容发的一瞬,钻石恒久远,挡住了死亡;爱如潮水,淹没了政治。张爱玲通过这倒海翻江的一幕,希望在正邪之际,在忠奸之际,能保存一分个人情感的余地。但政治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六十多年前的抗战时期,陈铨曾有四幕话剧《野玫瑰》,在国统区风靡一时。《色,戒》的易先生是汪伪特工首脑丁默邨的化身,据说《野玫瑰》的王立民则是影射华北傀儡政权领袖王克敏。同样是抗日锄奸的题材,同样是烟视媚行的特务J,同样是风月版的无间道,同样是与敌同眠,那不正是一出舞台版的洁本《色,戒》吗?

跟作为抗战文学的《野玫瑰》对照,更可见《色,戒》超脱于抗战的意蕴。

“野玫瑰开得多有精神!虽然没有人欣赏它,它并没有憔悴!”所谓“野玫瑰”,代表了女主角夏艳华,出身美艳舞女,实为国民政府特工,为了政治需要而委身于沦陷区伪政委会主席王立民。从表面的结局看,《野玫瑰》与《色,戒》正相反,女特工令伪主席与伪警察厅长自相火并,顺利完成了任务。不过,伪主席并非死于女特工之手——他得了一种跷蹊的怪病,一旦发病,则视力与心智俱失;当他杀掉警察厅长后,怪病发作,遂服毒自杀。如此一来,“野玫瑰”就不必辣手杀夫,在民族大义之下,多少存留了一丝夫妻情义。

《野玫瑰》维持了最低限度的情,而《色,戒》则戏剧性地放大了情。陈铨不敢直面个人价值与民族价值的冲突,“野玫瑰”兵不血刃,显示出他在理念上的退缩;相比之下,张爱玲则让个人价值与民族价值迎头相撞,王佳芝的抉择,恐怕也代表了张爱玲的抉择——她并不想以个人价值取消民族价值,只是,她终不愿为了民族价值而牺牲个人价值。在她,应是政治的归政治,情爱的归情爱吧。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只要这样,就够了。对于王佳芝,对于张爱玲,这是最重要的。即使他是汉奸,可他毕竟爱我。《鹿鼎记》第三十二回,陈圆圆回忆吴三桂时说:“他说人家骂他是大汉奸,可是为了我,负上了这恶名也很值得。我很感激他的情意。他是大汉奸也好,是大忠臣也好,总之他是对我一片真情,为了我,甚么都不顾了。”陈圆圆这番表白,简直可作“这个人是真爱我的”那句话的笺注。这是陈圆圆的逻辑,是王佳芝的逻辑,也就是张爱玲的逻辑啊。

说《色,戒》是对张爱玲与胡兰成关系的投影,当然只是附会;但如果说,《色,戒》透露出张爱玲对她与胡兰成关系的自我审视,却不见得是牵强的。胡兰成是易先生在政治上的同党,她可以不管;但胡兰成成为易先生在情场上的同类,她就不能忍受了。情爱不会被政治毁灭,情爱只会被情爱毁灭。

戒之在色

 

李安在《色,戒》中触及到事情的关键:“易先生”奇怪地发现这个年轻的女人居然没有恐惧感。在最后的南郊石矿场枪毙场景中,年轻男女的恐惧表情让人想起戈雅(Goya)“1808年5月3日”的画面,而她仍能与众不同地保持适度镇定(或者说几如麻木)。

写作《色,戒》时的张爱玲已深解男女奥秘,她要女人们“戒之在色”。为此她不惜使用“阴道”这种语感突兀的“医用”词汇(比较八卦一点的读者也许因此猜想她对胡兰成的怨恨到何种程度)。

家国之仇不过是给王佳芝一个恰当的理由,她是一个因为某种原因总有寄人篱下之感的女学生,仅仅通过一次成功的戏剧表演,她就自以为懂得如何抓住观众(男人)的心思,贸然闯入一个本不该与她有关的(她对此事从未加以认真的思考)诱杀骗局。这个“玩火柴的小女孩”,懵懂而大胆,试着想要操控一个老于世故的男人的情欲。也不能说她一点也不懂诱惑游戏的规则,抹香水的那个手势好像老派歌星在舞台上颠倒众生的小花招——“一片空茫中”只那“一点接触”,不过单单靠这点东西,怕不能做出什么泼天大事。说到底,她甚至事到临头,刚刚“破处”——她要是老实照她本来处女面目来演,说不定结局倒更好些。可惜学生气的导演不大懂得中年男人的心思,大约按照他们自己的心理,以为风韵少妇更能出戏,所以设计的诱局脚本要她扮演麦太太。

甚至每一个回合她都失败,站在门口她百宝出尽,他就是不进门,把门内的业余杀手们急得满头大汗。李安对小说细节的扩展,甚至使那场戏带上某种寒气逼人的喜剧性,正如张爱玲本人会眉批在此的:到这步竟未看出玩不过他,岂不该死?

第一次上床,她想一五一十照足戏本,让“易先生”坐在椅上,看她表演“脱衣舞”,不曾想他一个虎扑,连撕带扯将她反绑——或有反对李安在这里安排SM场面的,其实倒符合小说本意,只是李安一贯手法平实,“床上动作”设计得太好莱坞,太表演性,丢失了这段戏中冰冷的幽默感。那是一次“控制”和“反控制”的游戏,一面是不知畏惧的初生小母牛,一面是心怀恐惧步步算计的大灰狼,李安的童话里,大灰狼完胜一局。

王佳芝真的不知恐惧为何物,“易先生”早告诉她,前面已有两个想诱惑控制他的女人被毙,她却仍要尝试。不是因为爱情,张爱玲在写这部小说时,如果说她的确想到爱情,那也是约翰·勒·卡雷在他的小说《完美的间谍》里所提到的那种——Love is whatever you can still betray(爱是你无论如何始终有能力背叛的东西)。换句话说,只有你尚能够背叛的东西才能叫爱。也许《色,戒》中发生在王佳芝和邝裕民之间的背叛事件,约略近乎于那种爱情。

张爱玲在利用间谍小说框架来写作《色,戒》时,再一次“反浪漫”地清除那种通俗冒险故事中的团圆结局,在间谍小说中,女主角总能够成功控制那个男人,诱使他背叛他的阵营。《色,戒》之所以没有那样一个圆满的结局,不是因为国家政治凛然大义的不可调和性,也不仅仅因为预设的“杀死对手”的叙述目标,只是因为作者压根不能相信那样一种童话:一个无所畏惧的女人,仅凭“色”诱就能战胜那个心怀戒惧的男人,“她们”终究只能是“他们”的猎物,“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生为女人,只能戒之在色。

袁晓明:美国可能会出首位亚裔总统?

 

作者:袁晓明  旅美学者

美国加州州长施瓦辛格可谓官运亨通,但他也许有一个终生的遗憾:他不是出生在美国,而是成年以后从奥地利移民到美国,这样就失去了竞选美国总统的机会,因为美国宪法要求,总统必须是出生在美国的公民。

前一段时间,有一批人喊着要为施瓦辛格发起一场修改美国宪法的运动,那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儿小的闹剧,毕竟,修改美国宪法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施瓦辛格也算是聪明人,尽管有那么多人为他造势,他还是有自知之明,多次说自己要为加州人民多办实事,并没有进军白宫的心愿。

我敢说,如果施瓦辛格生在美国,他不会把自己的政治生命局限在加州州长的荣耀之内。

可是,印度裔共和党人博比·金德尔就不会有施瓦辛格那样的遗憾了。上世纪60年代末,金德尔的父母从印度来到美国,70年代初,他们在路易斯安那州生下了博比·金德尔。作为印度裔的第二代移民,金德尔是生在美国的美国公民,因此拥有成为美国总统的资格。当然,在美国出生的公民都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但资格毕竟只是一种可能,甚至是不能实现的可能,而对博比·金德尔来说,这样的资格却有极大的潜力。

在今年10月的选举中,36岁的博比·金德尔在第一轮初选中,就以绝对优势当选路易斯安那州州长。毫无疑问,金德尔是当今美国政坛上最耀眼的一颗明星,他有比施瓦辛格更远大的政治前途。

博比·金德尔当选州长,创造了美国政坛的几项纪录: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第一位印度裔州长等。更重要的是,金德尔是在特殊时刻当选州长的。在美国所有的州中,路易斯安那州是腐败最为严重的州之一。遭受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袭击之后,美国联邦政府给了该州数以百亿美元计的重建资金,因此,2008年1月正式就任后,金德尔将要面临两大挑战,一是如何处理该州的腐败,二是如何运用巨额资金,重建灾后的路易斯安那州。这既是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金德尔提供了一个施展智慧和才能的绝好机会。如果他能连任州长,在路易斯安那州建立起不凡的政绩,届时,40多岁的金德尔便有绝好的机会去竞争美国总统的职位。当然,那只是一种可能;可在10年前,对于金德尔来说,州长职位无非是一种遥远的可能,而两个月后,他就将入住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庄园。

我看好博比·金德尔的政治前途,甚至预测他有机会成为首位入主白宫的亚裔人士,这不仅因为他以黑马的姿态当选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而且因为在过去短短的10年职业和政治生涯中,他已证明了自己的政治天才,并确立了远大的抱负。

博比·金德尔16岁时进入美国著名的“常春藤大学”布朗大学,专修生物和公共政策,大学毕业后,赴牛津大学深造,获得政治学硕士学位。从英国学成归来后,金德尔先是受聘于著名的战略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后转入政界,被当时的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共和党人福斯特任命为州卫生部部长,掌管州政府40%的预算。在任州卫生部部长期间,金德尔解决了过去遗留的许多难题。28岁时,金德尔成为路易斯安那州州立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校长,管理整个州立大学系统。2001年,金德尔被新当选的总统布什任命为美国卫生部助理部长。2003年,金德尔回到路易斯安那州,重入该州政界,开始竞选路易斯安那州州长,结果以微小的票数败给对手。但此次失利丝毫没有打击金德尔从政的积极性,他接着参选国会议员,并以90%的选票当选,后来又成功竞选连任国会议员。

博比·金德尔的成功要归功于美国社会提供的机会,也要归功于他的天才和付出的辛劳。更重要的是,他走出了自己族裔的小圈子。他并未刻意去寻求亚裔、印度裔移民给他投票,甚至是以白人为主的政党即共和党人的身份去参选。他争取的是所有路易斯安那州选民的选票,而他的选民并不在乎他的种族和肤色,或是他的家族、他的财富,选民们看重的是他的才智、人品和热情。

选民的选择印证了著名民权人士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生活在一个不是以肤色的深浅,而是以品格的优劣作为评判标准的国家里。”博比·金德尔正在把那样的梦想一步步变成现实,也许有一天,他真就会成为第一位亚裔美国总统。

朱大可访谈:小说家没有为历史守贞的义务

 

在我的视野里,许多文化英雄都是被蓄意拔高的,他们的弱点和性格多样性被掩盖起来,由此构成单一的意识形态神话。适度的批评性的戏说,有助于历史人物的祛魅,颠覆那些虚构的神话,最终还原他们的真实面貌。

适度戏说,有助还原历史人物真实面貌

南都周刊:今年3月,电视连续剧《杨三姐告状》在央视热播惹起轩然大波。杨三姐孙子薛晓强认为该剧编造杨三姐被卖入青楼、收受银两贿赂判官的剧情,将杨三姐人格、人性完全扭曲,于是将剧方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近些年关于影视文学作品对历史人物的再创作,引发的抗议事件一再发生,如何看待这类纠纷的出现?

朱大可:没有对作品的具体分析,我们就无法做出是非判断。其中有些改编在正常的历史阐释范围之内,而另一些则有在某些剧情上蓄意渲染的嫌疑。但传记作品,终究要以符合历史本相为底线。问题的难点在于,究竟什么才是历史的真相?真相究竟掌握在谁的手里?又是谁,能够成为历史真相的权威阐释者?所有这些权力关系都是暧昧不清的,由此导致各种文化诉讼的泛滥。阐释权的问题,俨然成了历史人物叙事的首要问题。

南都周刊:从经济原因上分析,在一个“娱乐至死”的市场经济时代,似乎处处笼罩着资本的阴影。媒体乃至影视界似乎很明白只要打些擦边球,以民众的趣味(暴力、情色、名人隐私等)为诱饵,很容易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而名人题材影视剧近来频走火,和这种背景有没有关系?

朱大可:当然如此。在消费主义时代,一切东西都可以成为消费品,历史当然也可以成为热销的产品,为迎合消费大众的趣味,篡改历史,或者夸大原题材里的暴力、情色和名人隐私,这些事件屡见不鲜。但这不是为了还原记忆,而只是为了提升文化产品的消费魅力。文化市场营销策略的核心就是如此。

南都周刊:从文化背景上分析,近年来无厘头文化盛行,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解构经典的现象俨然时尚,影视文学作品对历史人物的再创作甚至戏说趋势有所增加,与此有没有联系?

朱大可:戏说显然是另一类问题。戏说跟消费欲望没有本质关系,却更接近那种意识形态解构的冲动。在我的视野里,许多文化英雄都是被蓄意拔高的,他们的弱点和性格多样性被掩盖起来,由此构成单一的意识形态神话。适度的批评性的戏说,有助于历史人物的祛魅,颠覆那些虚构的神话,最终还原他们的真实面貌。

南都周刊:有学者认为,艺术的创作“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对于历史人物的艺术塑造,允许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进行虚构夸张。比如对于《色,戒》,不仅是李安的电影,张爱玲的小说本身就一定有艺术创作的空间,和真实的人物没有形成对应关系,如果只是根据一个故事改编,不管她做了怎样的加工改造,都不构成名誉损害。“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朱大可:《色,戒》是根据短篇小说改编的,改编者有更大的自由阐释和演绎的空间。这是由小说这种虚构性文体决定的。小说可以取材于历史,但并无还原真相的责任。恰恰相反,虚构性文体要求作者尽其可能地发挥想象,以期超越历史限定,开拓更大的叙事空间。我认为小说不需要真实与创造的平衡。小说家没有为历史守贞的义务。

胡乱阐释历史,必然制造更大文化灾难

南都周刊:从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杨三姐告状”是确有其人其事的历史故事。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对其原型的改编,似乎就涉及到一个戏说历史现象。荧屏上的这类现象,以《戏说乾隆》为始作俑者,《宰相刘罗锅》则走向极致,有学者认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戏剧的形式述说历史——“戏”指戏剧;一类是以游戏的心态述说历史——“戏”乃指游戏。社会精英一般认为以游戏之笔“戏说历史”,是对历史不负责任,而普通百姓关心的只是影视剧的好看不好看。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朱大可:在“戏说”这个名词底下,包含着各种不同的叙事立场,如影射、反讽、嘲讽、戏仿等等,比如,《宰相刘罗锅》是历史剧里罕见的杰作,在它的影射性戏说里,蕴含着深刻的现实批判。不能把它等同于媚俗的游戏。当然,在《铁齿铜牙纪晓岚》里出现了某种油滑的东西,但这恰恰是北京市井平民趣味的折射。当然,电视剧的本质就是娱乐,能够在里面藏点深刻的东西固然很好,要是没有,纯粹拿历史人物寻寻开心,我认为也未尝不可。历史的正说,是历史学家的事情,却不是电视剧的使命。

南都周刊:对于戏说历史,赞成者和反对者针锋相对,有人说,在两者争锋的背后,其实是两种历史观的冲突。反对者所持的是精英历史观、一元论历史观,之所以反对“戏说历史”,是要通过维护“历史资源”的“纯正性”来维护自己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赞成者多持民间历史观和多元历史观,怎样理解这种说法?

朱大可:我是戏说的坚定的支持者。因为任何被告知的历史,其实都是阐释的结果(相对真相),而不是所谓的绝对真相。那种宣称历史只有唯一的解的人,才是历史的敌人。历史空间我们无限开放,欢迎各种截然不同的解读。只有在多样化的阐释进程中,历史才会趋近于那个绝对真相。当然,任何阐释都需要文化智慧和专业技术。在中国文化衰退的背景下,这种智慧和技术的支撑变得尤其重要,否则,胡乱的历史阐释,必然会制造出一场更大的文化灾难。

缅甸:奥威尔如果不是回忆

 

不知道为什么,至今不见翻译出版奥威尔的文集。所以只好陆续地零星购买散装的奥威尔了。新近买到的是小说《缅甸岁月》,它来自奥威尔到缅甸当5年警察的经历。

《缅甸岁月》是奥威尔的首部小说,就是那种“矛盾感”、“孤独感”的产物。作为殖民地,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的英属印度地区(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缅甸),以其异域的景致情调、与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习俗,提供了创作的理想背景。在《缅甸岁月》里,奥威尔讲述了一帮英国人的故事。“在大英殖民统治日薄西山之际的缅甸,他们相聚在欧洲人俱乐部,整日饮酒,以排遣内心那无法言说的寂寞”。《缅甸岁月》的故事有两条主线:一是主人公弗洛里同伊丽莎白的感情纠葛;二是缅甸治安官吴波金与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为争夺进入欧洲人俱乐部的席位而展开的明争暗斗,最后两条线索合二为一。小说的故事既重要又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核心思想—孤独与救赎,那恰是欧洲人身在“第二祖国”的生存状态和作者的思想状态。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英国与缅甸民族关系最为糟糕的时期,奥威尔也就亲历了诸多的民族隔阂、冲突、甚至杀戮,看见了双方难以摆脱的精神苦痛。奥威尔自认是大英帝国殖民机器上的一个零件,感受到内心的“我必须为之赎罪的庞大重负”,于是通过文学创作的方式,来获取内心的安宁和平静。

人类文明的进步早已是浩浩荡荡。可是,在一些地方,在一些角落里,“野蛮人”照样潇洒地存在,那些民主、自由、人道、博爱、公正、平等、法治等等人类的普世价值,总得不到兑现。奥威尔转向写作之后,开始了清除自己内在野蛮人一面的漫长过程。他的代表作当然就是《动物庄园》和《1984》。作为一位先知,奥威尔在《1984》这部预言小说中,描绘了一幅未来社会在极权统治下的恐怖景象,对专制统治的谴责达到了小说的极至。

写《缅甸岁月》,奥威尔如果不是回忆,而是像《1984》那样写未来,那会是怎样的情景呢?就在奥威尔逝世前两年的1948年,缅甸于1月4日宣告脱离英联邦而独立,这个奥威尔恐怕不难想到;但他能想得到2007年的秋天,一位日本摄影记者在缅甸仰光游行示威现场采访时被子弹击中而身亡吗?他能想到缅甸爆发这样大规模的反政府活动、在仰光有数万名僧侣和市民举行示威游行时的那种坚定吗?他能想得到许多人已死于缅甸军政府的枪口下吗?他能想得1991年诺贝尔和平奖得者昂山素姬已被软禁长达15年吗?

“我的存在,就是最好的抗议!”昂山素姬是缅甸民主运动的旗帜,她是领导缅甸独立的民族英雄昂山将军的女儿,父亲在她两岁时遇刺身亡,那时距离缅甸宣布独立仅仅只有半年时光。作为缅甸全国民主联盟总书记的昂山素姬,容貌极为美丽,被称为“最美的女政治家”,甚至有人称她为“亚洲第一美女”,深受缅甸民众爱戴。但是,在威权统治的环境里,昂山素姬的命运只能是“被禁”,尽管是所谓的“软禁”。

人类前进的脚步,总是那么艰难,文明的推动力,不一定能轻易战胜愚昧的阻挡力。专制的统治,就是一种反文明的愚昧。西方的殖民主义,带来的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主仆关系;东方的专制主义,带来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主仆关系。而这种主仆关系,成了一种深入到社会肌理、人文血液里的因子。在《缅甸岁月》里,通过具体人物的故事情景,对那种“仆”对“主”的“恳求”,有纤毫毕现的描写,比如“她已伸出双臂抱住他的脚踝,居然吻起了他的鞋子”……家庭里个人对个人的“统治”,社会上群体对群体的统治、国际上国家对国家的统治,不是殖民就是治民。而一个人从“仆性”到“奴性”,只有一步之遥。

专制者对专制者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专制政体对专制政体也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人猿相揖别”之后,不过几千寒热;可常常是“人世难逢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所以“流遍了,郊原血”。人类文明进步的代价,总是惨重的,因为威权者看起来“独孤”,却依然活得强悍而潇洒。公众忽然发现,面对威权依然那么无力;后来一些媒体关注缅甸,焦点变成了日本记者长井健司枪弹中的牺牲。长井健司死了,昂山素姬依然被软禁。奥威尔的《缅甸岁月》毕竟是怀想过去的,那么,谁能写下预言未来的《缅甸岁月》?

鄢烈山:朝鲜专制主义批判

 

如果说“各国政党制度的不同体现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那么朝鲜政党制度体现的是那种带有悲剧色彩的多样性。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建立在“主体思想”信仰基础上的自我定位,并未阻止朝鲜劳动党执政后迅速蜕变为坚持一党独裁的现代专制主义者。

朝鲜现代专制主义在近来年由于官方对抗世界民主化大势而得到加强。

对外,鉴于苏东剧变后“共产主义”专制政权在世界上日益孤立的现实,为了证明朝鲜坚持“社会主义”的正当性,朝鲜劳动者领导人在所有国际场合都强调“每个国家和她的人民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似乎谁批评劳动党和朝鲜的现存制度,谁就是践踏“朝鲜人民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

对内,执政者则开动所有宣传机器,宣称官方钦定的“主体思想”版本乃是“建设有朝鲜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同时把“三权分立”、“新闻自由”等解释成只是“资产阶级民主”,而“资产阶级民主”是“西方”的产物,如今又成了“西方霸权主义”进行“渗透颠覆”的“工具”。另一方面,无论对外还是对内,民族主义都成了朝鲜劳动党手中的重要利用物,成为朝鲜劳动党手中最方便的武器:“祖国”是神圣的,而党则是国家利益的最高体现,从而使“朝”、“西”之间的对立,蒙上了浓厚的意识形态与民族主义的混合色彩。

很多朝鲜人已经从实际生活、特别是蔓延全国的腐败中,感悟到政治建构中权力制衡的重要,威权主义时代相对开放的新闻媒体又使人们了解了西方政治运作中立法、行政、司法独立的实际效果,所以喜欢思考的朝鲜人对官方主张的“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之类意识形态多不以为然,或至少心存疑虑。

时至今日,人们(至少是知识阶层)已经不再相信、甚至不再认真对待正统意识形态的陈旧说教。

各种私人聚会场合公开表露的怀疑、不满、牢骚、怨恨,大量玩世不恭而又颇具政治讽刺意味的笑话、歌谣、打油诗等等,足以表明朝鲜劳动党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正在经历一个痛快淋漓的垮塌过程。

但在正式场合,在所有要做给当权者看的场合,人们还必须装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重复那些统治者已经“教导”过无数次、但民众仍被要求继续重复下去的“标准语言”。这里的关键是:人们已经知道自己所讲的大多不是真心话,而是谎言。此乃威权社会比极权社会进步之处。但明知在扯谎而为之,则又是威权主义新的社会痼疾。

专制主义从来都是与思想自由水火不容的。以“党治”为特征的现代专制主义可以制造激情,也可以制造平庸,但就是不允许思想。

为此,一是利用手中的传媒工具向公众灌输其“一贯正确”的形像,有意抹掉自己历史上的污点,冀图靠淡忘抹去历史记忆,甚至连中国志愿军援朝历史都被篡改。这一点近年来表现得尤其明显。历史被完全装点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另一方面,又对有可能产生异见或叛逆主张的社会阶层(特别是知识阶层)实施思想监控。

手段之二是收买和“招安”:只要按照“党”的要求“弘扬主旋律”,则课题经费、职称、房子、出国等等好处就会滚滚而来。毕竟凡夫俗子还是大多数,在一“硬”一“软”两种手段的夹持下,又有几个“不识时务”者能不就范?威权主义“胡萝卜加大棒”式“威胁”与“招安”并举之策,往往使意志薄弱者在风险面前望而却步。这就是朝鲜社会:在现代专制主义淫威下,知识阶层普遍弥漫着“阳痿症”。

朝鲜现代专制主义到底错在哪里呢?首先,它故意把具有社会进化普遍性的东西模糊化:无论各国选择的“发展道路”如何不同,它们都将是体现社会进化之一般逻辑的表现形式。其次,“民主”并无“阶级”之分,正如“市场经济”并无“主义”之分一样。第三,人类普遍价值与“国家利益”的矛盾在现今人类文明进化水平上,确实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难题,但以“党”作为“国家利益”的天然代表,则是赤裸裸的专制逻辑,该逻辑只能使尚未解决的人类难题更难解决。

民主化是现代政党政治制度的核心,偏离这个方向,民主政治建设必然走向失败,并从根本上制约与扭曲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纵观朝鲜社会,稳定自然是朝鲜可以理解的社会现实,然“和谐”又从何谈起?朝鲜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制造平庸。利用各种手段暴富的有钱人和官僚“新贵”们在歌舞升平中消费平庸;日常的谋生需要又迫使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工薪阶层、下岗者、农民、进城打工者)“沉沦”于无尽无休的生存奋斗中,体验着平庸;极少数思想者在重重包围之下,沦落为平庸。

贺卫方:谁来给聂树斌们洗冤?

 

冤案错案谁来纠正?建立超然的、中立的体制,现在看起来有三种可能的思路。——贺卫方

编者按

12年前,河北聂树斌被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已执行。两年前,本案“真凶”王书金归案,主动招认了是自己奸杀康某的罪行。聂树斌家人得知真情后,一再向河北地方法院申诉,法院却以家人无法提供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也归于沉寂。日前,沉静两年多的聂案突然出现戏剧性变化,不仅聂家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王书金也提出上诉,为替他背黑锅的聂树斌“洗冤”。这起当年与佘祥林案并称的“乌龙案件”,从被曝光至今,所呈现的司法救济和纠错机制的严重缺失,以及司法机构行为本身的荒唐,让人哭笑不得,也不寒而栗。该如何痛定思痛,以聂案为契机,重建司法的理冤机制,重拾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本报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

司法部门对聂案的荒唐处理

南都周刊:法院判决书主要以聂树斌口供来对其定罪,但刑诉法三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诉而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或处刑法。”从这个事实来看,法院本身是不是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

贺卫方:从法院这个角度看,这个案件很难说仅仅是依照口供。因为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时,证据中不可能仅仅只有口供,还有其它一些证据。这些证据证明了聂树斌犯下了这一起滔天罪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口供和其他证据是怎么来的。许多重大案件的侦破过程往往是用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得口供,招供以后,再去寻找甚至制造别的证据。某些口供完全就是屈打成招的结果,这样侦查部门就能获得与现场勘验完全一样的口供。

当案件由公安而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时候,生米已经做成熟饭。法院得到的只是一个结果,而不是获得这个结果的过程。法院最后给出那样的判决,十年中没人怀疑。之所以现在受到严重质疑,完全来自于王书金这个“真凶”戏剧性地出现,他的供认,使得聂案原判受到了理所当然的质疑。当年,在聂案一审尚未完结的时候,《石家庄日报》一篇题为“青纱帐迷案”的报道中这样描述:“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供述了罪行”,这一个星期的“突审”包藏着怎样的内幕?

最大的问题在于,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单纯的口供不能定罪,但这样的空泛的规定完全不能遏制住通过刑讯逼供来获得口供的恶劣实践。怎样的途径更有效呢?减少嫌疑人羁押时间,强化律师对于侦查程序的参与,一旦发现口供来自刑讯便坚决排除——哪怕导致原来的犯罪无从追究也在所不惜,都是更加有效的途径。

南都周刊:聂母张焕枝一直向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讨要聂树斌的判决书,但法院以聂案是1996年之前的旧案为由拒绝提供,法院这一做法是否欠妥?

贺卫方: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反人道的做法。它将当事人置于一个悖论之中,如果要提出申诉,必须要提供判决书。但聂案中两级法院根本没有向被告人亲属提供一纸判决书!法院明明知道聂家没有判决书,却以没有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这是令人错愕的做法。这不是明摆着说你聂家人根本没有申诉的权利么?再说,任何一个被告人最后被判刑了,法院都有义务把判决书送达亲属,让他们知道作出判决有怎样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本案是剥夺一个人的性命。现在,案件过去十几年了,又有王书金这样的“真凶”出现,法院仍然把判决书像“密电码”一样秘不示人,这是何等蛮横的做法!

南都周刊:据媒体报道,聂家后来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但河北高院仍以种种借口拒绝受理聂树斌家人的申诉。

贺卫方:拒绝受理并没有妨碍他们做一些事情,河北省对此组成调查组,对王书金案件和聂树斌案件联合进行调查。但联合调查两年后仍无结论,与此同时,他们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情:把王书金案作为与聂案无关的另外一个案件进行审理,让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处王死刑。他们不受理,并不影响他们紧锣密鼓地设法早日把王书金执行死刑,让这个“活口”不再存在,使聂案永无翻案之日。

王书金两年前落入法网,而两年后的今天仍处于僵持阶段,这说明河北省司法系统对于王书金案件如何审理,心里没有底,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万无一失。从我个人直觉来看,两年仍不敢对王书金判处死刑,说明了他们也觉得王书金交代自己奸杀了康某是确有其事,但另一方面他们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所有事件背后,始终有一只手在操控。所以说,这个案件到了非常可怕的程度。

不能指望犯错者自纠

南都周刊:王书金已向公安机关承认其杀害康某的犯罪经过,也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指认。但检察机关却以“查无实据”而不予起诉,只起诉了与王有关的另外三项命案,这一行为本身是不是有点荒唐?

贺卫方:这让人哭笑不得。检察院最基本的职能是追诉犯罪,当发现了任何刑事犯罪,只要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自诉范围,都要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

这个案件的蹊跷之处在于,被告人王书金在说:“天啊,我还犯了另外一个罪,请你们来追诉我吧!”他们却说:“不不,我们不追诉这个,我们只追诉另外的那些。”王书金不断地说他还犯了另外一个罪,他不能让聂树斌为他而蒙受不白之冤,但所有的哀求都无济于事,他面对的是非常蹊跷的法院和检察院。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检察院为什么要这样做?明明以追诉犯罪为己任,但现在犯罪就摆在眼前,却置之不理,这种荒唐的情况只能由一个原因解释:公检法背后有一种力量在操纵。这涉及到纠错机制、伸冤机制的问题。聂树斌案是否错判,仍由原来的机构来调查和决策,这一定把相关的机构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南都周刊:在这种情况下,谁来监督、约束并追查检察院的行为过失?

贺卫方:检察院是国家的刑事检控机构,同时又是法律监督机构,它本身享有对于法院及公安部门的监督权。但是谁来监督检察院呢?并不是很清楚。当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对各个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有监督的权力,但这种监督应该以何种方式来处理?是相当不清楚的,也没有落到实处。而且,人大本身在当前的政治权力架构中的地位也不是那么显赫,人大是否愿意积极主动地发起一个法律的程序,例如成立针对特定事项的调查委员会,历史表明是很不乐观的。况且,这一案件如果有个操盘手的话,人大是不可能出来质疑检察院的。所有的问题都出在我们的纠错体制上,它让犯错误的人自己去纠错。

南都周刊:日前有报道说,最高院已受理了聂母张焕枝的申诉请求,同时王书金的死刑也将由最高院复核,王又是聂案真相的关键,在这一特殊敏感时期,最高院是否应该“刀下留王”,将两案结合起来考虑?

贺卫方:这是大家共同的期望。王书金案件本身的审判还在进行中,而聂树斌案件已成为旧案,聂母张焕枝之所以提出了这个申诉,就是因为王书金案的出现,王书金是聂案申诉中的最关键的证人。所以,王牵涉其中的其他命案,河北高院也好,邯郸中院也好,这是你的程序,但最高院对于聂案申诉的审理,完全可以把王书金作为关键证人,如果最终证明聂树斌系被冤杀,就应给他平反,这并不影响王书金其它命案的审理。所以,法院应该采取某种更加主动的方式来处理这个案件。

如果王书金证词是事实,由于他,一起惊天冤案被昭雪,并且引发今后司法程序的改善,可以说他立了一个大功。我甚至呼吁不要判王书金死刑。这样的人可以说是良心未泯,到了这种情况,还一定要把自己的另一起罪行招供,自己承担而不愿意带着一种歉疚离开这个世界,这是十分难得的。

傅国涌:《明报》王国的秘密

 

本书作者张圭阳博士,系香港资深传媒人,曾任职于《明报》、香港无线电视台、传讯电视及香港电台等,著有《金庸与报业》、《传媒风》、《金庸与明报传奇》、《香港中文报纸组织运作内容》等书。任职《明报》的经历使他熟悉运作,金庸更主动介绍他采访《明报》旧人,都让此书更为可信。

长久以来,在我们这片泱泱大陆,武侠小说家金庸几乎遮蔽了报人查良镛的身影,那些天马行空、笑傲江湖的侠客形象也几乎淹没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挺立在香江风云中的书生金庸。五六年前,我在为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写《金庸传》的时候,读过不少香港等地出版的关于金庸的书,其中最令我欣喜的就是张圭阳先生这本书的初版本,是明报出版社2000年出的,叫《金庸与报业》,这本书是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改写扩充而成的,本来的题目叫《〈明报〉1959-1992:以综合方式了解一份香港中文报纸》,现在湖北人民出版社面世的《金庸与〈明报〉》不是足本(我简单地比对了一下,有一章整章删除,其他章节也有所删节),但是基本结构、脉络保持了完整性,通过这个版本,至少大陆的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小说家之外的金庸,他筚路蓝缕建立《明报》王国的内幕,看到一个1948年只身下香港的年轻人,如何凭才智、勇气和韧性,在陌生的土地上创造出奇迹的,看到香港社会变化的轨迹和时代风云的变幻,以及一个中国读书人如何应对这一切的点点星光。

这是一本严谨的学术著作,作者态度非常认真,下笔很有分寸,在史料上下了苦功夫,而且始终秉持了客观、中立的原则,写出了一部可靠的《明报》成长史,也写出了报人查良镛真实的心路轨迹,真实的思想、情感、观点。美中不足的是,在涉及大陆当代史的时候,作者显得有些隔膜,有些判断未免简单化了。这本书可读性也很强,处处都有令我们感兴趣、让我们回味的笔触。要完整地了解金庸、香港乃至整个中文报业史,这都是一本绕不过去的必读书。

金庸的社论特色

娱乐化的武侠小说充其量只是金庸生命的一部分,他生命中更重要的部分是办报、写社评,后者才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曾多次说,《明报》是他毕生的事业和声誉。他的武侠小说是蒋经国、邓小平都喜欢的读物,但他之所以受到两岸三地乃至世界上一些政治领袖的器重,并不是因为武侠小说,而是他的《明报》。从1946年进入杭州《东南日报》开始,他的报业生涯长达半个世纪,从1959年手创《明报》,到1992年控股权转移,他主持《明报》33年,把一家既无资本为后盾、又无政治背景的通俗小报,办成了香港乃至华人世界家喻户晓的精英大报。33年间,仅他执笔的社评就有7000多篇。我当年之所以写《金庸传》,主要也是因为他的报人角色。说到底,在报纸上连载的武侠小说只能算是他办报的副产品,他本人也一再表示,“武侠小说本身是娱乐性的东西”,“无所谓的通俗小说”,不是“真正的文学著作”。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也正是金庸的大好年华,他一手写武侠小说,一手写社评,在高度商业化的香港社会取得空前成功。他的社评不仅文字出色,常常在就事论事的局促中宕开一笔。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喜作预测,而且他预测天下大事常常惊人的准确。他自己说,“我作的许多大胆推断,后来事实大都应验了,并没有重大失误。这不是我眼光好,只是运气不错。”对此,张圭阳的解读更为可信:“这种凭直觉或客观分析来预言,当然有时对,有时错,只是对的时候较多,《明报》也会大做文章,把当日预言兑现了的社评制版,重新刊登,令读者印象深刻;错的时候较少,例如‘文革’期间也有不少分析错了的社评,错了就不提,读者也就忘记了。”

金庸的社评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大公报》“文人论政”的传统。他有幸搭上过《大公报》的末班车,年轻时亲身接触过胡政之等老一代报人,虽然为时很短。老《大公报》人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们深入骨髓的民族感情,面对日本强敌入侵时如此,二战以后,在民族尊严遭到伤害时也是如此。这一点一定程度上也在金庸身上得到深刻的体现。他到晚年还对记者说过,“很多技术问题都是我从《大公报》学来的……我投身《大公报》,心里很佩服《大公报》当时的不党不卖,评论事件很公正,完全报道。”

当然,金庸深知在香港,他与《明报》的选择注定了带有更多的商业特征和功利色彩,他对香港市民心理有较深的体察,即使在评论时事时,也不失商业机心。中国特色的“文人论政”到他身上已是余波。张圭阳一段论述,我觉得极为深刻而精当:“从金庸办报的心路历程,与其说是‘文人办报’,还不如说是‘儒商办报’来得更贴切一点。‘儒’指的是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分子,‘商’是有企业精神的生意人。金庸也曾说,‘文人要有企业精神,才可以办报’。对金庸来说,他既是‘儒’,也是‘商’;对金庸来说,用‘儒商’一词来形容或许是比较贴切的。”

金庸的儒家价值观和民族意识

归根到底,金庸和《明报》都是特定时代之下香港这个特定社会的产物,有香港才有金庸,可以说,香港成全了他的梦想,他在很多方面都深受香港这个典型商业社会的影响。但在骨子里他又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中国人。他年轻时学的是外语,直到老年,他宽大的书房里仍摆满了外文精装书,但他很少受西方文明的影响,终其一生,可以说他的内心都生活在传统中,这就不难解释他身上那种刻骨铭心的“大中国主义”情结。张圭阳先生在概括《明报》所表现出来的报业精神时,首先就指出儒家思想和强烈的民族意识这两点。金庸喜欢《诗经》、《左传》、《论语》这些中国文化的经典,他将自己熟悉并信仰的儒家价值引入社评,使他的笔下常常显得温暖,他对人性和民生的关注也都是从古代经典那里寻找资源。他始终把自己是一个中国人当做立言的基础。鸦片战争,早在他少年时代泪水纵横的历史课堂上,就给他的一生留下了磨灭不了的耻辱。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理解他对香港回归的立场,理解他80年代后的选择和作为。

金庸的新闻观

金庸在办《明报》之初,就提出在政治上力求中立,信守“明辨是非”的信条,不接受任何方面的经济资助。以后他把“有容乃大,无欲则刚”作为《明报》的报训,他强调独立和客观。董桥曾经说,金庸请他做《明报月刊》总编辑,给他的聘书上就有这样的话,要他遵照《明报》一贯中立、客观、尊重事实、公正评论的方针,“在政治上不偏不倚,在文化上爱护中华民族之传统,在学术上维持容纳各家学说之宽容精神”。大多数时候,《明报》和整个明报集团确实坚持了这样的理想。正是在这这种办报方针下,他以《明报》为中心,成功地发展出了《明报月刊》、《明报周刊》、《明报晚报》等一系列报刊,受到不同层次读者的欢迎,赢得了声誉和市场。

金庸有自己的新闻观,他自认为从来没有变化,80年代,当他提出报纸从来不是社会的“公器”,而是老板的“私器”,只代表老板个人意志时,曾引起不同的争议。但他认定,“新闻自由,是报社员工向外争取的,而不是向报社内争取的。报社内只有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并没有谁向谁争取自由的关系。”并列举了英美著名报刊的例证。在他心中,可以说,《明报》就是他的“一人报纸”,这一点在有关香港前途问题的讨论中尤其明显。张圭阳的书只是如实地呈现了金庸的新闻观,没有轻下结论,读者可以继续思考。重读《金庸与〈明报〉》,我想表达一个读者对作者的敬意,这是一本信史,如果说《明报》曾经是创办人金庸一个人的报纸,那么,这本书就是张圭阳一个人书写的《明报》史。

张  朴:西藏归来话西藏(之二)

 

或许是生就的喜文好墨,身临西藏的我,最想了解的,莫过于这里的传统文化。

在长达数千公里的旅行中,我经常暗自寻索:什么是西藏文化?藏民们无论劳作,行走,放牧,朋友聚会,欢庆节日,都爱歌爱舞。这类文化无足轻重。哪里才能见到藏族人的建筑、绘画、雕塑、戏剧、诗歌、小说、音乐和科学成果?最终我明白了:要想把握西藏文化,你就一个去处——寺庙。

拉萨的寺庙已是数不胜数,从拉萨城向外辐射的沿途,形状各异的寺庙更令人目不暇接。这些寺庙有修在敞亮的平川,有修在陡峭的山坡,有修在耸立的峰顶。衬托着蓝天、雪山、长河、落日,蔚为壮观。

最大的寺庙如哲蚌寺,楼台叠嶂,漫过整匹大山!最小的寺庙称作“日曲”,掩映于深山峡谷中,清妙绝尘,宛如世外桃源。

你若想观赏建筑,请入寺庙:淡装素裹的色拉寺,金碧辉煌的扎什伦布寺。最富装饰性的庙顶非大昭寺莫属,主殿屋脊以铜鸟、宝瓶、金鹿法轮为特征,四角以鳌头翘角为屋檐,下垂铜铃铁板,风过时,撞击声不绝于耳。

你若想鉴赏绘画,请入寺庙:萨迦寺的曼荼罗壁画,佛祖菩萨,磨金描彩,经八百年依然风光不减。甘丹寺的唐卡卷轴佛画,以麻布为面,以绢丝为衬,画中形象,生动跃然。

你若想欣赏雕塑,请入寺庙:或泥塑、或木雕、或青铜铸造的神佛们,在长明的酥油灯烛下,那面带仁慈的容颜,仿佛能穿透时空。我虽不是信徒,却已感受神圣,犹如天赐。

正当我沉醉在寺庙的艺术氛围里,我的心忽然咯噔一跳:为什么西藏的传统文化,几乎都打着宗教的烙印?

这似乎不难理解:上千年的藏传佛教浸润,几百年的政教合一专制,使西藏的山、水、湖,甚至年迈体衰的柏树,或长相怪诞的石头,都被人为的笼罩上宗教色彩。不论贫富,家家有佛像,户户竖经幡。

可我仍然没有料到,连西藏文字的起源,也跟翻译佛经有关。传世的藏戏宣扬的是佛法和宗教故事,藏族的节日,如新年、花灯节、雪顿节,莫不与宗教紧相连。

至少在1959年以前,僧侣们垄断了西藏的全部文化资源。最珍贵的文物和艺术品,只能在寺庙里见到。西藏的医学、天文、历算均掌握在僧侣手中,据说至今寺庙仍然是学术中心、藏书楼和博物馆。

一旦文化被攥在宗教的手里:是福,还是祸?

翻看历史,宗教的教义通常是反人性反个性的。而人性和个性,是艺术创造的原动力。宗教不容忍个性解放和标新立异,对任何独到的思想或艺术,均视为离经叛道,痛加扼杀。

所以我看到:建筑建的是佛堂,绘画画的是佛事,雕塑雕的是佛像。表面的热闹掩盖不了西藏传统文化的另一面:贫乏。

当我越发走近西藏文化,我就越想发问:千年之中的西藏,社会停滞不前,经济积贫积弱,原因何在?为什么没能产生出一位大智大勇的政治领袖?其文化因素又是什么?

一个反复出现的情景,在游览不同寺庙时,引起了我的联想:在一些佛殿里,建有从天花板直落地面的大壁柜。导游告诉我,那里面装的都是手抄经卷。这些成堆成堆的手抄本,据说是由各庙的得道高僧,以毕生的精力,对照佛家经典,一字字抄出来的。我问看殿的僧人:这些手抄经卷会有人再取出来读吗?答复是:永远不会。

既然没用,抄来干吗?堆着做摆设,无非是为了显示对佛祖的贡献。这种做法比起皓首穷经,还要产生不了智慧,更无创造性可言。既浪费时间,又糟蹋人才。却曾经是西藏一代又一代人从小到老追求的目标和境界。

过去的西藏既没有私塾,也没有学校。孩童们只有两条路:一是做永远的文盲,一是进寺庙做僧侣。做僧侣要念经,必须识字,这才有了学点文化的可能。主要课程是五部佛教经典,学习时间是20年,甚至更长!寺庙里还有层层等级够你一辈子辛苦地往上爬。

当除了佛教再没有其他教科书时,就不可能有对社会和自然科学的求知欲。独立的知识分子根本无法生存,因而不会产生任何有意义的文章著作。仰仗着僧侣,驱使着文盲,这样的西藏一旦陷入内忧外患,何来自强不息?

同行的做编辑的汉族朋友,因我对西藏传统文化的看法,经常跟我争论不休。记得一次,我们乘车前往林芝,不时看到有藏族人,沿着公路,每走一步便五体投地,以磕长头的方式,向他们心目中的圣城拉萨行进。

这一路,少则上百公里,多则数千公里。有的朝圣者就累死在半途。同伴们会把死者的门牙敲下来,揣在怀里,继续未竟之业,直到把头磕到目的地大昭寺。

这时我听见朋友在喃喃赞叹:坚韧,执著,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忽然他情不自禁地喊起来:何等的伟大!

我不以为然地说:这跟当年红卫兵跋山涉水,步行到北京想见毛泽东,有何两样?这都是洗脑的结果。

朋友摇着头说:你根本不了解藏族人,他们善良质朴,清心寡欲,单纯得像个孩子。

我没再吭声。我很讨厌这类救世主似的口气。把藏族人比作孩子,听起来就像高等洋人在谈论土著人。

后来在大昭寺前,我看见编辑朋友像身旁的海内外游客一样,围着磕长头的藏族人拍照:从上,从下,忽近,忽远,不断变换距离、角度。他的脸上带着猎奇的兴奋,仿佛在观赏一场不花钱的动物表演。

十足的虚伪。他不是刚赞颂了对方“何等的伟大”吗?其实,他骨子里是看不起那些磕长头的。

悲哀的是,多少年来,藏族人被束缚在经书、经幡、佛珠和酥油灯的憧憧光影中,他们的头脑仿佛被装进定制的鞋子里,终生成了没思想没主见的所谓单纯的人,除了做奴仆,根本无法在精神和物质上翻身。

我们最后去的是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寺庙的石头墙上,依稀可见文革中残留的红漆标语:“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霎那间我被拉入血腥的年代。

僧侣们的权势不过是束缚了西藏文化的发展。而毛泽东的十七年残暴统治,不仅想要摧毁西藏文化,还试图把整个中华文化连根拔起。

从1959年到1961年,毛泽东在西藏搞所谓的“民主改革”,把西藏的2500余座寺庙,毁灭到只剩下70来座。僧尼总数从11万多人下降到不足7千人。无数佛像、佛经、佛塔被破坏,或拆毁,或熔化,或抛入水中。就在这三年,中国其他地方发生了毛泽东一手制造的大饥荒,饿死中国人三千八百万!

文革初起的1966年,西藏几乎是佛土无佛了,在藏族红卫兵的横扫下,幸存的寺庙仅七、八座,没一座是完好无损的。中华大地狼烟四起,各族红卫兵们忙着毁古寺,砸古碑,掘古墓,焚古籍……

我在去西藏之前,曾读到十四世达赖的预言:西藏文化会在十五年以内消亡。以我的所见所闻,已存的西藏传统文化正得到保护,中共还投入巨资维修寺庙。当然,僧侣的数量受到限制,我也看到警察进驻寺庙。据说藏族人必须获得政府发的证书才能入寺为僧,僧侣们随时会被组织起来学习如何“热爱祖国,反对分裂”。然而,这些做法并非有意破坏西藏文化,更多地反映出当局在防范西藏独立势力漫延时的焦虑。

眼下,西藏传统文化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那就是:来势汹涌的世俗化。

(第三篇预告:拉萨的世俗化——是堕落,还是希望?)

谢  泳:养成容忍异己的习惯

 

现代政治可以说也是一种职业,既为职业,就有它的游戏规则,任何规则的核心都是以平等和公正为首选条件的,从政的人要有职业道德,这种职业虽然有它的特殊性,但进入游戏,大家在气质和风度上就要养成一种精神,这种精神的最起码要求就是要有容纳异己的胸怀,要在人格上尊重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现代政治的逻辑不是成者为王败者贼,而是进退平等从容。

政治上的失意,并不意味着人格上的缺失,用当年胡适先生说过的话就是,政见可以不同,但我们不能轻易怀疑人家的人格。在这一点上,我以为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明并不隔绝。中国古代官场的逻辑就不是非此即彼的,同僚对于失意的官员也保留平常的敬重,苏东坡贬谪岭南,沿途所过之处,同样受到很好的关照。现代政治是不记仇的,尤其不记异己的仇。政治是有成败的,成的不一定都是好人,败的也不一定就都是坏人,政治的成败和人格的高下不是对等的关系。在这一点上,我以为中国上世纪40年代以前那些活跃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大体是养成了这种气质的。简单说就是不因政见的不同,而否定对方的一切。那时他们这一班人对于鲁迅都是有看法的,但政见的不同,并没有使他们看轻鲁迅的学术水平。胡适、梁实秋、叶公超和鲁迅不是一路人,但他们对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研究、杂文成就都有很高的评价。苏雪林年轻的时候对鲁迅很偏激,胡适还批评了她。

上世纪40年代晚期,张东荪在《观察》周刊上写文章,讨论“中国自由主义向何处去”,他对中国文化界有一个评价,就是说那时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养成了现代文化精神的。他说:“中国接受西方文化虽然只短短将近五十年,然而却居然在思想文化界养成一种所谓Liberal Mind。此字可译为‘自由胸怀的陶养’,乃是一种态度,或风格,即治学、观物,与对人的态度或性情,亦可说一种精神。”

张东荪认为这种精神不是可以随便得到的,是积若干学养后方可达到的。他认为那时中国的文化界已有这样的风度。怀疑的精神和批评的态度,在当时认同西方文化的人们中已经萌芽。他说:“为时虽然不太长,幸而对于这个精神却已植了一些根基。虽然有待于将来的更发扬光大,却不能不说已经有了萌芽。为了将来发展科学,为了中国在世界文化有所贡献,这一些萌芽是必须保全下去,千万摧残不得的。”

现代政治精神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到的,现代政治精神是现代文化精神在政治上的体现。现代社会从政的人,多数是从大学里来的,他们的现代文化精神和气质应该是在大学里培养的,如果大学里就没有了这种精神和气质,我们还能指望它在政治上有所体现吗?所以我以为现代政治精神的养成是依赖于现代文化精神的,是先有了现代文化精神,而后才有现代政治精神的,我们不能只对从政的人讲养成现代政治精神,而要先在思想文化界训练大家养成尊重异已的习惯,慢慢培养容忍异见的气质,时间长了,也许这种精神就从政治上体现出来了。

胡适晚年一再强调容忍比自由重要,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学术上不能容纳异见还不很要紧,政治上不容纳异已,从政的人就永远摆脱不了恐惧,政治也就永远进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