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中国比美国的言论更自由!

 

看到标题,你一定以为我用错了标点符号,感叹号(!)应该换成问号(?),或许你又认为这可能是另一篇杨恒均特色的幽默文章——让我怎么说呢,告诉你,这次你错了,我是严肃、认真的。这话原本出自于一位美国朋友之口,我左思右想,也认同了,于是就用来做这篇文章的标题。也许我应该用一个限定词,写成:在某些方面,中国的言论自由要超过美国。

这位美国朋友学习中文,已经多少年,还疙疙瘩瘩,让推荐我他一些中文书籍读,我自然推荐自己的小说,不过他看不懂。于是我又推荐一些网络文章,其中又自然包括我今年写的一些评论文章。

有一天他问我,你这些文章都发表在什么地方。我说互联网上,他问,中国大陆的互联网上可以看到吗。我说绝大部分都可以。

他叹了口气,说,没有想到,中国的言论比美国的还自由呀。

我说你别开玩笑了,几年前你还在我面前攻击中国的言论不自由,我还受到你的一些影响,现在你竟然看了我的一两篇文章就发出如此的感叹。我问他何以见得。

他说在你的文章中你多次指责中国的官员“无官不贪”,还武断地说所有的高干子弟都不是好东西,鱼肉人民;你还说xx地区,随便拉一个厅局长,先以贪污腐败罪枪毙,再立案侦查,绝对不会出现冤案……。这位老外还指出我文章中多次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公开谴责,当然更加让他惊奇的是我文章中竟然把攻击的那些官员的职务和名字都列了出来。

他说,你的这些文章在中国大陆互联网上公开登出,你竟然没有受到起诉,没有被拉进法庭对质,没有被抓起来,中国的言论还不够自由吗?

我虽然一下子没有完全弄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我的脑袋却在急速转动——开始搜索是否有一位美国作家在美国发表类似的文章……

搜索的结果让我大吃一惊。这时那位朋友还在说,如果一个美国的作家在网络上写文章,宣称美国公务员“无官不贪”,公开著文宣称随便抓一个白宫的高干拉去打靶,甚至指名道姓说一些地方官是贪污犯,贪污了上千万——他意味深长地做出了结论,除非这个作家有确凿的证据在手,否则他不但会被围攻,被人告上法庭,而且很可能会为此坐牢。

这位美国朋友说的也许有些夸张,但我大脑的搜索结果确实让我出了一身冷汗,美国的电视、报纸和收音机铺天盖地都是批评当权者的声音,可谓我见到的最典型的言论自由。可是细细回味,却很少有我文章中的那种尖锐的指责:随便拉一个厅长,按照以前枪毙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的标准,都可以先枪毙再搜证据,绝对没有冤假错案。其实,这种指责根本不是我的发明,你随便去问一个中国老百姓,他们都会告诉你比我能够行之于文字的更加离谱的话语。

我的言论比美国的作家还要“自由”?也许我走得太远,也许我太过分,也许我滥用了言论自由?

美国有言论自由,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世界一流的,给旅居在那里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人问我,你能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美国确实有世界一流的言论自由。我说我有办法,我说你想一想如下的事实吧:那就是迄今为止,全中国大陆所有的愤青用来批评、攻击、指责美国的那些美国或者美国人的缺点和失误——不管是正确或者不正确的——几乎都是由美国人自己最先发现,并早就在美国本土说出来过。

可是不能忽视的是,美国既有言论自由,也有健全的法制。法治用来保护新闻和言论自由,同样,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也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在美国你可以烧国旗,可以对美国总统的各种政策竭尽侮辱之能事,你甚至还可以嘲笑辱骂他们(感情发泄)。可是,如果你写文章指责他们贪污腐败,家属和子女搞不正之风,那你最好有证据,否则他也许把你告进大牢。同样的,你可以批评民主党或者共和党,但如果你指责这个党贪污腐败成风,堕落成一个转移美国人民的国家资产,一个瓜分美国财富的庞大利益集团,一个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家属拼命中饱私囊的政党,那你的说法最好也能够经得起法律检验,否则,以这些政党的实力,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上面说的是理论上的,实际情况是,很少有公务员、白宫高官、以及政党出来和新闻工作者、作家打官司,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美国的新闻工作者和作家也大多知道言论自由的界限,二是一些权贵也知道自己是公众的焦点,很多事情能忍就忍过去了。

于是我想,如果我的文章不是写中国的,如果把文章中的广x东省、上海市换成美国的华盛顿州或者纽约,写成:这个州的公务员厅级(或相当这个级别)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因为贪污腐败罪抓起来,先枪毙后审查,不会或者很少有冤假错案。

很显然,我的文章会引起广泛的注意,当事人会控告我要求我提供证据,警察会介入展开调查,媒体会大吵……最后的结果要就是那些“贪官”都被抓起来,要就是我因为诬陷而被起诉、罚款和坐牢。

也难怪,那位美国朋友看了我的文章后,下结论说中国的言论比美国的“更自由”——毕竟我文章指责的那些贪官照样统治人民,也没有人来控告我诬陷 .看起来,至少在某些方面——指责官员贪污腐败等,中国大陆的言论还是很自由的。这个自由当然不是我一个人“享受”,很多网民也都充分的“享受”到。下面我不妨凭自己生活在两地的经验给大家做一个比较。

在美国,如果有很多人在网络上发文指责政府某个政府官员利用职权贪污腐败、中饱私囊,那么不出三天,就算这个政府官员不找到网民同他打官司,政府廉政部门也会找到网民了解情况,或者顺着网民提供的线索而追查下去,又或者司法部门会直接找到网民取证。在这种情况下,网民们要想长期攻击某人而不被注意是不可能的。

——可是,你看在我们中国,就拿轰动一时的xx那位妞妞的事来说吧,小半个中国的网民都在网上“攻击”妞妞的父亲——深圳某领导有贪污腐败行为,可是怎么样呢——谁都不理你,搞到最后你声嘶力竭了,都快崩溃了,可那些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谁也不来找你了解情况,任凭你言论自由地攻击xx的高级领导。结果是,人家xx市领导照样当,警察也不来找你,更没有人说你诬告,你有劲有力,你就自由地去折腾吧……

在美国,如果有民众觉得自己被贪官污吏冤枉了,或者他们的房子被狼狈为奸的官商强迫拆掉了,他们可以到法院去告,如果法院不受理,他们可以诉诸于媒体包括互联网,只要你把自己的控诉公布出来,很少有法院敢拒绝你的状子,就算拒绝了,你还可以在媒体和网络上呼喊呐喊,总会有人来过问。

可是在中国就不同了,君不见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控告状和申冤信?我们的政府和法院却始终无动于衷,给了你们那么充分的“言论自由”……

再如,如果在美国我写文章说某个州的高级干部都贪污至少五百万以上,如果我又有点名气的话,他们会立即公布州政府高官们每年的收入家庭资产情况来反驳我,随后会要求我道歉,如果我不道歉,他们会告到我拿出证据,或者告到我倾家荡产……。

可是我在广东不止一次公开地写文声称,按照目前的体制,要当副省长,至少要送三百万以上的贿赂打点,至于各市的厅局级领导,几乎都是贪污犯——然而,你还别说,我说了很久,不但那些被我侮辱的领导人无动于衷,而且廉政部门和司法当局也熟视无睹,始终允许我在这里享受充分的言论自由……

各位,行文止此,我一直是严肃认真的,对不对?我也担心稍微不小心就把一个严肃的主题——言论自由——沾上我特有的黑色和黄色混杂的那种幽默了,所以,写上面这篇短文的过程中,我好几次忍住冷笑,阻止自己的屁股从椅子上跳起来……终于写完了这篇文章,现在,总得有个结论吧?

结论看上去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的言论自由毕竟有进步,而且在某些方面——例如批评党员干部方面——我们拥有的言论自由大大超过了美国!

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真得不想要这种自由,不想要这种我这个夹缝中写作的人朝思暮想的言论自由,你该不会认为我在开玩笑,或者认为我疯了吧?

不错,我不想要这种言论自由,这种言论自由我受不了!请你们剥夺我的这种言论自由,剥夺所有中国人的这种言论自由吧。请那些被我和很多网民们的自由言论“伤害”和“诬陷”了的党政干部和达官贵人勇敢地站出来,指着我们的鼻子喊道:你们是诬陷,我们既不贪污也不腐败,是你们乱用了宝贵的言论自由……

我那写小说的脑袋甚至幻想有朝一日出现这样的情景……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一手提裤子,一手打开门,看到三个衣领高高竖起的好像电影上克格勃一样的便衣呈弧形堵在门口。

杨先生?你是公民杨恒均吧?是就好,你被捕了。站在中间的那个声音冷冰冰地说,他手里提着一只在昏暗的走道里闪出幽光的手铐。

我一只手提着裤子,睡眼惺松地打量着他们,问道,请问,你们为什么要逮捕我?

这个——,提手铐的转头看了一眼左边带墨镜的满脸横肉的便衣,那满脸横肉从身后抽出一张逮捕令,声音沙哑地宣布道,我们以诬陷和诬蔑罪逮捕你,杨恒均公民。

我松了一口气,把裤子向上提了一点,好奇地问,我诬陷、诬蔑谁了?

三位特务公民显然是有备而来,那手铐让到一边,让他右边那个一看就是搞文书的文职官员走上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本本,他打开来,急速地念道,你在XX文章中宣称现在做生意的绝大多数都是官商勾结,而且发大财的都是高干子弟;你在XX文章中指责我们的高级领导人子弟都在经商,正在转移国家资产,你又说,高干子弟经商都是靠他们父辈的特权进行巧取豪夺,没有一个是合法的……;你还在好几篇文章里公开指名道姓地指控我们一些地方高级的党组织和政府高官贪污腐败,公然诬蔑他们每个人至少贪污五百万以上;你还在XX文章中说你其实可以当省长,因为现在的省长都不干净,都不敢公布自己的财产和他们家属子女的工作情况,所以如果你公布这些,选民会选你当省长;你还……

我用那只没有提裤子的手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这位有条不紊的文书说,好了,好了,你不用那么鸡巴罗嗦了,那都是我写的,我都承认——都在互联网上漂着呢,我能不承认吗?你这样一个一个念下来,要到什么时候?——我的问题是,我说的那些怎么都成了诬陷和诬蔑?你们查证了吗?

是的,杨先生。三个秘密警察公民异口同声喊出这句话,让我浑身一颤。不过我还是强压心头不安,小声问他们,仿佛怕吵醒了邻居——我不明白,我写了那么久——不,全国网民都说了那么久,说了那么多,你们怎么一下子就查证了?

文书和满脸横肉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转向手铐,手铐手里摇晃着手铐逼了过来,脸几乎挨着我的脸,我可以闻到他牙齿缝里腐肉的气味,我本来想提醒他今后要用牙线,不要用牙签了,不过他先开口的,他说,杨先生,我们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武装的以全中国人民利益为重的政党,我们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小康和和谐社会是我们的近期目标,我们——

我转过头避开他的口臭,烦躁地说,你怎么也这么鸡巴罗嗦?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在人民大会堂作报告吗?没看到我连裤子也没有穿好吗?你就单刀直入,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证实我犯了诬蔑和诬陷罪的。

手铐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尴尬地说,那还不简单……,自从你写了一篇《中国比美国的言论更自由》之后,党内有的同志认识到我们的步伐太快,差一点都自由化了;有的同志认为你说的不无道理,如果不是用那种嘲讽的口气就好了;有的同志认为你言过其实,夸夸其谈——但党内领导同志都认为你犯了诬陷罪,为了证实你犯了诬陷罪,我们……

你们怎样?我真得急不可待了,忍不住插嘴,完全忘记这些人是来抓我的。

手铐不满地瞪了我一眼,继续说,那还不简单……,我们国家不但有宪法,有法律,还有各种规章制度,这些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如果能够执行起来,什么做不到?例如,针对你文章散布我们官员每一个都不干净,都有不明资产,我们最高领导人下令要求党政干部立即公布自己的财产,公布子女就业情况以及他们的收入状况,对明显超过自己工资收入的不明资产必须说明来源,结果——

你等等、你等等,我急忙打断他插进来说,你刚才说要求全党干部都公布自己的财产,他们就公布了,有这么简单吗?

靠, 手铐得意地说,我们党不是把三座大山都推翻了,连日本人和国民党都打跑了,把所有地主和资本家的财产都收归公有了,还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把民族从灾难中拯救出来……你难道以为连命令党政军干部公布财产这种事都办不到吗?再说,要想证实你是诬陷,我们也只有这样做了。

听到这里,心中升起了一阵温暖和希望,嘴里喃喃自语道,值得、值得……

杨先生,手铐提高嗓门说,我们还严格执行一系列制度和法规,展开对你所说的那些党政干部的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同时进行监督……

啊,我忍不住欢叫起来,太好了,我盼望这一天——不,全国人民等这一天很久了,等得花儿也谢了。

可是,杨先生,手铐有些歉意地说,杨公民,你也别高兴太早了,虽然廉政风暴席卷全国,人民欢呼雀跃,可结果却对你并不利……

没关系、没关系,结果证实我不是全对,对不对?说这话时我声音里明显带着激动的颤音,我在文章中说所有的厅局长都应该被枪毙,结果——

结果全国至少有几十个厅局长没有贪污到你说的那个该枪毙的数字,而且还有一两个根本没有贪污,所以——,手铐得意地举起手里的手铐,所以,杨公民,你犯了诬陷罪,我们现在要逮捕你。

我的眼睛霎那间涌出了激动和欣慰的泪水,我也顾不得去提裤子,动情地伸出了我的双手——啊,奇怪,我的裤子竟然没有掉下去,我激动得……——我深情地说,秘密警察公民同志们,你们早就该来抓我了,你就死劲地铐我吧,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那位手铐迟疑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同伴,同伴显然也没有碰上过这种境况,疑惑不解。手铐又犹豫了一下,还是举起了手铐,我乖乖地把手伸进去。咔嚓一声响起来的时候,由于我双手还在激动得颤抖,手铐带血迹的边刺进了我的手腕,可我根本就感觉不到任何痛。

我想告诉三位秘密警察公民,其实我也是一名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以前一直不好意思说出来,搞得像个地下党员一样,现在我们党再一次拨乱反正——我能不激动得热泪盈眶?

我暗自庆幸,为此而去坐牢,就是把牢底坐穿,也值得!

昝爱宗:网络维权人徐祥被政法委书记陷害

 

2007年10月27日,礼拜六中午,我致电湖南长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谢树林,其手机电话为13786126677,办公室固定电话为0731—8667366,请求采访他与徐祥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不料,他的手机是彩铃过后没有人接——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接电话,于是我又给他发短信,问他能否接受我的电话采访,可是这个长沙市政法委书记很忙,似乎无暇回复。无奈,我只得在过一会后,再给他发短信一次。

10月23日,中国徐祥名记在线网主、中国反腐周刊(香港注册)主编徐祥和中国舆论监督网站网主李新德一起,手拿一份标题为《长沙政法委书记插手判决陷害记者——二奶告原配”借”款70万案一枉再枉》的打印材料来到了湖南省长沙市政法委,该文中援引当事人说法称该政法委书记谢树林为”了难书记”(长沙话,即擅长收受他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更客观公正,李新德和徐祥把写好的稿件呈送给了长沙市政法委书记谢树林,并征求他的意见。谢树林在看了稿件之后大发雷霆说,我正找你们呢,你们还敢送上门来,并声称稿件中称他为”了难书记”是对他的诬陷,已经构成了犯罪。李新德告诉谢树林,征求意见稿没有在公开的场合扩散够不成诬陷。谢树林拿出了一些材料辩解说,我们市政法委是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进行协调这个案件的,并没有干预法院判。事后,徐祥却被该书记以持过期假作家证招摇撞骗为名给予拘留十天。报道中的当事人曹某也被公安局叫走了,以报假案为名同样拘留十天。

10月26日,我通过湖南的新华社湖南频道和红网看到有关徐祥的”正面报道”,称徐祥冒充”中国名记”招摇撞骗被依法处理(2007-10-26 16:20:54稿件来源:湖南星辰在线)。报道没有署名作者名字,内容大致是:近日,有网站上出现《出师未捷身陷囹圄”中国名记”被拘留》的消息,称”中国名记”徐祥在长沙”采访”遭遇”悲剧”,文章严重失实。据了解,徐祥并不是新闻记者,而是冒充”中国名记”和全国多家媒体记者身份招摇撞骗,利用部分人的无知骗取钱财,已触犯国家法律。

该文称据公安机关查实,徐祥系江苏泰州人,高中文化,多年来一直自居”中国名记”.其实,徐祥系打着”记者”的幌子,通过网络接触有利益诉求的网民,然后替其撰写不实文章在网上发表,制造舆论压力,据此索要钱财。据进一步查实,徐祥并非新闻记者,没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其在采访时出示的”沈阳市作家协会会员证”早已过期,沈阳市作家协会明确表示已不承认其会员资格,且由其本人承担法律后果。徐祥还持有”今日中国论坛调研部主任特派员”、”中国反腐周刊知名记者”等虚假证件。

据查,徐祥此次来长沙采访,是受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曹某和刘某(系夫妻)的委托进行所谓”案件调查”,事先收取了3800元”调查费用”,并得到承诺根据”办事效果”事后再收取3至4万元现金或更多钱财。据此,徐祥以上述身份,以所谓”中国名记”的名义,采取到机关、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以调查案情为由,多次要求”采访”有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办案和工作秩序。据徐祥自己声称,他从事这一非法活动的目的”一是做点自己的事;二是钻国家法律的空子;三是赚点钱过点好日子”.鉴于徐祥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上当受骗(编辑李兰香)。

10月26日晚上10时许,湖南红网也转发了这个稿子,不同的是红网加了一个记者的名字”洪湾”.到底谁是记者”洪湾”呢?中国舆论监督网站主持人李新德表示他感到惊讶的是,该文最原始的稿子竟然一无作者名字,二没有采访和徐祥一起约见谢树林书记采访的李新德本人,通篇都是来源不明的文革语言。李新德由此展开调查,发现长沙市政法委书记操控本地媒体为其撒谎助阵的丑闻——星辰在线的记者在电话里透露说,10月26日,相关部门急匆匆弄来一份材料,说上头指示必须要上。这个材料啥都没有,竟然也敢想以新闻稿的名义发表,记者们谁也不愿做这样的蠢事情,结果这个材料只好赤膊上阵,”裤头没穿也顾不上了,给书记帮忙要紧”.星辰在线上稿以后,有长沙官员沟通新华网湖南频道转用了这个文章,盗用新华社权威媒体的力量帮政法委书记助一臂之力,书记以后好说”新华社都是支持我们的”.而湖南红网的人在电话里发牢骚说媒体又被强权强暴了一次,他们又失去尊严一次。两个月前,湘西州长杜崇烟通过关系要求红网帮助撒谎说他没有强奸北大女学生。红网不得不捏着鼻子为他揩屁股,因为怕被人家骂,记者都不敢署真名,最后用了”洪湾”这个笔名,结果杜崇烟被胡锦涛总书记批示双规,杜成了一个倒霉孩子。这次,又有一个正厅级高级官员谢树林要红网来帮忙,并且还要他们写上记者的名字,因为有网友对星辰在线责问”文章为什么没有作者的姓名?”红网的记者们这次决定还是用”洪湾”那个意味深长的笔名。用他们解释说,洪湾的长沙读音就是”横完”,延伸一下就是”横竖都得完”.我看到新华社湖南频道发布的这个报道,就联想起刚刚从网上看到的一个报道,称温家宝的老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杨遵仪过百岁生日,温家宝向其师发来贺信,称”47年前您是我的老师,今天您仍是我的老师。”这个消息不是新华社报道的,而是10月27日湖北《长江商报》报道的。按照中宣部内部规定,与政治局常委有关的新闻报道必须由新华社报道,而长江商报报道不但违规,而且有”造假”之嫌,如果这个报道让长沙的政法委谢树林书记处理,一定先把报道的作者(记者汪志通讯员曹南燕)先抓起来不可,至少可以像对待徐祥一样被称报道不实而被拘留十天,因为他手里有大权,也有宣传部的内部依据——其实党管新闻就是这样,不管有没有事实,只要他认为不实,就是造假,就是招摇撞骗,而不认真调查事实真相如何,就可以直接给予记者或撰稿人拘留处罚。

这样的荒唐事,在中国比比皆是,我碰到过因为报案情况不准确而被公安机关以”报假案”而拘留的,有农业大学学生在网上转发藏头诗讽刺某市市委书记某某某是个腐败分子而被拘留的,也是举标语喊口号而被拘留的,也有更多因写文章得罪权贵而拘留的,徐祥正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政法委及公安权力大无边,只要看不顺眼就可以拘留人,不管他是否符合治安处罚法具体处罚的法定标准,反正权力膨胀,谁能监督呢?弄不好,那些胆敢对公安下手的监督者也会像徐祥一样得到被拘留的结果。

按照曾任南风窗记者的郭宇宽先生所言,中国有成堆这样的主流媒体和大牌记者,举着替天行道的金字招牌收保护费,甚至打着新闻监督的名义待价而沽,吃两头。他深以与这类拿着正规记者证的假记者比肩为耻。其实,新华社记者不都是这样替权贵揩屎吗?新华社广东记者徐清扬替铁道部的武广铁路使用假煤粉灰”背书”,新华社上海记者在新华时评中批评陈良宇秘书秦裕与老板称兄道弟搞钱权交易却不点名,为尊者讳,现在又轮到新华社湖南频道为谢树林”背书”了,假如谢树林日后就像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湖南湘西州长杜崇烟等腐败分子因”事发”而双轨,新华社的脸面还搁在哪儿?

徐祥以维权为职业,他不是职业记者,而是撰稿人,他只要公开与当事人谈妥有关调查维权费用,就不应当称为招摇撞骗,所以他在网上公开明码标价为维权收费,也不是违法新闻,假如他不履约,自然有当事人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也不必动辄由公安出面介入私人经济纠纷吧。

“徐祥将专职民间维权并收取合理费用的通知”是这样写道:”你好,朋友!如果你有天大的冤屈,如果你义愤填膺,如果你走投无路,那请和我联系!本人将不会收取你漫天的费用,但你要先预付本人来回路费和误工费,到达贵地以后一切开支皆由贵方承担。同时本人也欢迎有经济能力的朋友捐助本人,本人将专款专用,对确实有很大冤情的但又一贫如洗的,请到乡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自己的上访对象即为本地政府的,则必须由四名以上邻居出具书面证明并附其电话以备本人抽查),则本人将提供全程免费服务!另外本人具备10年老调查记者的新闻调查功底,曾经暗访出了诸多全国轰动的案例,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亦是一个具有最起码良心和道德的普通人!也就是说本人绝不会和对方同流合污、沆瀣一气!而对于一些路途遥远又没有太大价值的或你只想通过本人的呼吁而引起更多记者关注的投诉,本人将以”人民来信”的形式,免费给你刊发,不过你在来信中要注明你的固定电话、家庭地址等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据以及身份证号码。如果你说对方杀了人,那么你要告诉我谁被杀了,如果你告诉我对方贪污了很多钱,那么也请你告诉我,他贪污了多少,行贿的人是谁,也就是本人不接受道听途说和捕风捉影式的举报。我不管对方是位高权重,我同样不怕对方是黑白两道,我只怕你的举报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如果你什么都不怕,能为你所说的话和你的举报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请和我联系!”这就是徐祥帮当事人维权的做事风格,尤其在中国司法公信力不高的情况下,这一”赤脚律师”群体的出现,使报纸等媒体在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他们通过网络传播和舆论施压,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弥补和救济的效果。郭宇宽也认为这是由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记者不需要抢新闻,而是新闻抢记者。比如他作为记者就对拆迁和医疗纠纷作过比较有影响力的报道,后来成百上千的人都找到他,高峰时一天信箱里就能收到几十封信,一个比一个苦,一个比一个冤,专门办几份”拆迁纠纷报”,”征地纠纷报”,”医疗纠纷报”都写不完。更让人痛心的是,则会发现这些事在中国压根就不是新闻了,少数被媒体关注的只是祖坟冒青烟的幸运儿而已,面对他们的无助和自己的无能也是一种折磨。既然你自己拿着体制内的工资,却见义而无勇,袖手旁观,应该照着镜子抽自己的耳光,一些体制外的人顺应社会需要搞有偿服务,你有什么理由说酸溜溜的话。所以郭宇宽认为中国其实最需要的现在不是那么几个大牌记者、大牌律师,而是成百上千的赤脚记者,赤脚律师。他们其实不需要了不起的才华,给他们什么头衔都不重要,而只需要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收取合理的费用也是无可厚非,维权不见得一定要道德化,它完全可以是一项有经济效益的服务性业务。这种服务没有理由羞羞答答,藏着掖着,在见不得光的地方好事也会变得肮脏。有一些记者收取当事人的好处,最后得罪了实权部门,受到报复,以诈骗罪被捕入狱;还有兰成长这样的倒霉蛋,因为不是”主流媒体”,没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垄断的记者证被活活打死;还有一些体制内拿着工资的记者,则纯粹是厚颜无耻,吃里扒外……可徐祥恰恰他在公开收费上开了一个好头,以后他公开地赚钱,公开地利用新闻调查的手段为他的当事人服务,既像状师,又像私家侦探,也像广告策划师。他这么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净化规范这个事实存在的灰色市场,把新闻的归于新闻,把维权的归于维权,免得有一些人,打着名记者的头衔,利用自己的话语影响力,一边收取好处,一边还装作公允,这种虚伪对社会风气的危害极大。

现在,徐祥还有几天时间才能恢复自由,期待他出来后第一时间到法院状告长沙市公安局滥权,打一起行政官司——为权利而斗争是光荣的,到时且看谢树林等人如何应对?

朕即法律——从《贞观政要》对唐太宗的评价看中国的法律与道德

 

汉儒提出三纲之说,原本是一种道德话语,曹魏以后被写进律典,扭曲了原初儒家的本意,形成了君父对臣子有权利无义务、臣子对君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片面化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一旦碰到皇帝或实际最高当权者等特定主体,便失灵了

用纯正的儒家价值标尺衡量一下,唐太宗不要说是“圣”了,连“仁”都算不上。宋代大儒张载就说过:“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这话还是很客气的。史书上飘忽闪烁的“玄武门之变”,若站在儒家道德立场上看将去,活脱脱就是一出逼父、弑兄、屠弟,抢班夺权的连台大戏。老实不客气地说,李世民不是什么圣王英主,而是不忠不孝的乱臣贼子。

年初央视一套黄金时段热播连续剧《贞观长歌》,断断续续看了十几集,感觉那里面的唐太宗李世民,很像上世纪70年代电影里的正面典型人物。翻开唐代史官吴兢编撰的史书《贞观政要》,李世民还真的很“高大全”,百分之百的圣王气象,连做梦见到的都是虞舜,比孔子偶尔梦见周公,不知高出多少。

早就听人说过“卓越的政治家个个都是出色的演员”。看了《贞观长歌》,再读读《贞观政要》,便不由得不信了。唐太宗肯定是个了不起的政治家。能让1300年后的电视剧如此忘情追捧,或许还不足为奇;能让号称有董狐风骨的忠直史家如此虚美掩恶,倒是不能不让人诧异。

前不久在报上读到两篇小文,一篇说唐太宗主演的“玄武门之变”给司马光出了个不小的难题,让他不知道到底是应该尊重历史真实呢,还是该为尊者讳。另一篇则从贞观十七年风传唐太宗要摘取人心肝祭天狗的一则小小谣言说起,说到这谣言搅得长安城的百姓一个月未得安宁,最后直说到“在当时人眼中,贞观时代距离治世的标准可能还比较远”。苏轼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历史原来也是如此。

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不能混淆

近世大学者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有句名言:“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原以为此话只是针对诗词创作说的,现在忽然发觉还有更深广的寓意。原来道德话语和法律话语也存在着“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分别。道德话语一定要在有我之境时,才能收喻人之效,法律话语一定要在无我之境时,方能公平。道德话语不可无条件地当作法律话语来说,法律话语也不能随意地拿到道德语境下去说。也就是说,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不可随意混淆,二者一旦错乱,便可能产生负面的、消极的后果,甚至酿成祸患,贻害无穷。

读过《红楼梦》的人,大概会记得贾蓉转述的那句民谚“脏唐臭汉”。这“脏唐”之脏,第一个脏在李渊身上,第二个就脏在唐太宗身上,而且是子过其父,脏乎其脏。接下去的20个皇帝,又有哪个洁净呢?

或问,《贞观政要》是正牌史家撰述的正经史书,不是野史小说,怎会与史实有那么大的反差呢?平心而论,这倒不能全怪吴兢。李世民不比庸常之君,他并不满足于打天下,坐江山,还有救世匡俗、挽回道德人心的壮志雄心。你看他登基伊始,便信誓旦旦地宣告要“专以仁义诚信为治,望革近代之浇薄”。做臣子的,哪个不期盼遇上个圣明的君父呢?吴兢绝非阿谀邀宠的小人,他编撰此书的目的,原是要为后来的人君树立效法的榜样,碰巧李世民确有其英雄光彩的一面,于是便刻意将另一面给忽略了。

做民众的道德老师

李世民和吴兢大概都没有料到,无论从道德语境还是法律语境上说,由官府做民众的道德老师,不特起不到惩恶劝善的作用,恐怕还会适得其反。

儒家经典《大学》说:“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这段话,李世民本人也很熟悉,但还是明知而故为。他声言要拯救道德,仪范天下,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他身上,道德瑕疵实在是太多了,做个反面教员绰绰有余。后人非要让他担负起那样的重任,也是“爱之适所以害之”。

用纯正的儒家价值标尺衡量一下,唐太宗不要说是“圣”了,连“仁”都算不上。宋代大儒张载就说过:“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这话还是很客气的。史书上飘忽闪烁的“玄武门之变”,若站在儒家道德立场上看将去,活脱脱就是一出逼父、弑兄、屠弟,抢班夺权的连台大戏。老实不客气地说,李世民不是什么圣王英主,而是不忠不孝的乱臣贼子。

若说李世民内心中一点善端都没有,那也不合实情。你看他在夺权当政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确实是招贤纳谏,广事宣讲仁义诚信之道。《贞观政要》收录的这方面的言行很多,不可能全是无中生有,虚捏出来的;也不能说,他只是唱唱高调,故作姿态。探其用心,未必不是想弥补逼父弑兄的道德亏缺,扭转玄武门之变给臣民留下的负面印象,期望李唐王朝在他身后能够长治久安。为此,李世民特别注意教育子孙尽忠尽孝,这也是预警效尤,严防自己的身影在后代重现。

李世民的“报应”

可他没有料到,到了他儿子这一代,又发生了差不多完全相同的悲剧。他的两个儿子,先立为太子的长子承乾、四子魏王泰,硬是不遵教诲,偏偏要学他的榜样,争夺储位,被他或废或贬,幽愤而死。第三子吴王恪“有文武才”,号称是太宗诸子中最贤者之一,也在他死后不久被冤杀。

有学者说:“这又好像是‘自然’对他从前谋杀一哥一弟的报应。”更有甚者,他后立的太子,第九子李治,也就是后来的唐高宗,向称“仁懦”,没承想坐上皇帝宝座后未久,便娶了他曾经宠幸过的武则天,后竟立其为皇后,险些断送了大唐江山。这或许又是对他纳弟妇、收同宗兄弟妻的报应。若再看得远一些,武氏之乱、天宝之祸,恐怕也与他自己的样板效应不无关联。清人赵翼说:

报应之说本来虚无缥缈,但也有不能不信的。李渊最初任晋阳留守时,宫监裴寂暗中送宫女供其享乐。后来李世民起兵,就让裴寂拿此事威胁李渊,说二郎举义旗,就是怕你奸占宫女事发,落个满门抄斩之罪。可见李渊的太原起兵,起因是为了女色。后来李世民杀了自己的弟弟元吉,又霸占元吉之妻为妃。庐江王李瑷以谋反被杀,他的妃子也被世民收用。这两代开国之君,都是为了女色纵欲。谁能想到,贞观末年已被太宗占有的武则天,后来当了政,差不多杀光了皇室子孙。李唐宫廷内部的性乱丑闻,传为千载笑柄。接下来的韦皇后也是秽声流闻,与她私通的武三思,更将其丑行张榜公布于天津桥。不久她又与安乐公主毒弑唐中宗,宫闱女祸,至此达到高峰。待到唐玄宗平定宫廷内乱,实现了开元之治,老百姓算是过了几天吃饱穿暖的日子,可又让杨贵妃给破坏了。虽然安史之变,不完全是宠爱女色惹的祸,但追根溯源,还是脱不开骄奢淫逸的干系。不过,以女色发迹的,还会因女色而败亡。这就叫“君以此始,亦以此终”。难道这还不是天道报应的最明显的例证嘛!

原初儒家“律己严,待人宽”的道德话语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往人们大多是从无我之境上理解这些话,因此便得出了孔子乃至儒家都主张人治的结论,自是很大的误解。其实孔子的这番话乃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并非无我之境的法律话语,其用意无非是激励那些执掌政柄的人,在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当然,道德话语绝非没有治人、律他之效。但道德话语的治人和律他,是间接的、非强制性的,是通过唤起他人内心的良知共鸣,形成道德自觉,并起而在行动上响应来实现的。这其中的道理说来也简单,因为道德的力量,归根结底不是外在的压服;而是内在的精神征服。因此只能像孟子说的那样:“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

孔孟等原初儒家的话语大都存在着有我与无我的语境差别,必须审慎甄别,方不致酿成淆乱。

东汉时,有个叫赵宣的人,葬亲后不封墓道,在墓道中居住二十多年服孝,博得了“乡邑称孝”的靓名,“州郡数礼请之”,他还故作推脱。郡守陈蕃亲自登门求见,方知道他在服丧期间居然养了5个儿子,戳穿了骗局。陈蕃大怒,将赵宣治了罪。这是《后汉书》里记载的一则真实故事,人们常常用这个故事来揭露儒家礼教的虚伪,恨屋及乌,连孝悌还算不算得一种美德,似乎也令人质疑了。其实赵宣的闹剧或者说悲剧,不能全怪他本人,主要应归咎于当时官府的官吏选拔制度——举孝廉,该制度事实上将本属道德话语的服丧惯习,转化为法律话语的硬性规范。人们为了当官,便花样翻新地表演各种虚情假意的孝行闹剧。因此,与其迁怒于礼教,倒不如归责于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的错乱更为恰当。

三纲之说的入律

似此由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转化为无我之境的法律话语造成的是非混淆,举不胜举,最严重的莫过于三纲之说的入律了。

汉儒发挥韩非子思想而形成的三纲学说,本是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是以臣、子、妻为“我”这个特定的主体说的,是臣、子、妻自律、律己的道德信条,而不是治人、律他的法律话语。贺麟先生对此有过深刻的阐释。他说从五伦到三纲是必然的发展,否则社会关系就不能稳定。然而当三纲之说由道德转换为法律后,便成了掌握在君、父、夫手中的利刃,等于是单方面赋予了他们要求于臣、子、妻的法定权利。于是便形成了谭嗣同所描述的:“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君以名桎臣,官以名轭民,父以名压子,夫以名困妻,兄弟朋友各挟一名以相抗拒,而仁尚有少存焉者,得乎?然而仁之乱于名也,亦其势自然也。中国积以威刑箝制天下,则不得不广立名为箝制之器。”

其实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男可重婚,女无再适”,都是君、父、夫的一厢情愿之词,是强加于臣、子、妻的法律话语,与孔孟“律己严,待人宽”的道德伦理思想大相径庭。孔子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从我做起”,多提高自己,少指责别人:“不要只拿马克思主义的镜子照别人,而不照自己”:“要先做、多做自我批评,后批评、少批评、最好是不批评别人”。这是儒家的修己治人纲领。依此纲领,君、父、夫根本就不应该苛责于臣、子、妻,要求臣死子亡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就是不仁。《大学》说:“为人君,止于仁……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程颐,也就是那个因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而广遭非议的小程伊川,就反对单方面要求妇女守节。

法律的儒家化,扭曲了原初儒家的本意

不幸的是,自曹魏以后,儒家的许多道德话语被有选择地写入律典,实现了瞿同祖先生所谓的法律儒家化。道德话语与法律话语的淆乱,愈演愈烈,这不仅大大扭曲了孔孟之道的本意,也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逆反心理。号称“竹林七贤”之首的阮籍,就是其中的典型。据史书记载,阮籍是个真正的孝子。他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下棋,听到丧讯却故意不停下来。待到葬母时,他又故意“食一蒸豚,饮斗酒”,至“呕血数斗”。钱穆先生说,阮籍是真心实意的孝子,他不肯遵守儒礼,是因为“痛恶当时那些假孝子,外守丧礼,而内心不戚”。他不肯“与世同污,所以故意吃酒吃肉,不遵服制。其实他内心非常哀痛,并非凉薄不孝”。阮籍的做法显然是出于对儒礼的误解。他不知道,“儒家‘丧忌酒肉’正恐悲来伤胃。阮籍就吃了这亏,一时悲从中来,正因吃了酒肉,遂致呕出血来。此乃因不遵礼而毁身伤性……不知儒家之礼,正为大忠大孝之人而设。”

孔子称赞他的学生里颜渊最好学,其表现是“不迁怒,不二过”。阮籍之辈迁怒于孔孟,看来还是学业不精所致。

道德话语不可随意转换成法律话语,并不是说道德话语不能转换为法律话语,而是说不可无条件地、随随便便地转换。转换必先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才能显得公平,才能获得人们的普遍尊重和奉行。这其中最打紧的,就是要将有我之境转换为无我之境。

权利义务关系的严重失衡

齐景公问政,孔子答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本是有我之境的道德话语,是劝喻齐景公恪尽职守,做出个君父的样子来。可齐景公没有听懂孔子的话,他说:“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显然他不是从有我之境上思考自己作为君父的责任,而是片面地将臣子对君父的忠孝义务,理解为硬性的名分制度,将道德话语变成了法律话语。但在做此转换时,他却没有将君父对臣子的仁慈义务,理解为硬性的法律话语,也就是说,没有将有我之境相应地转换为无我之境,于是便形成了君父对臣子有权利而无义务,臣子对君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片面化权利义务关系,这是有我之境的法律所必然呈现的格局,其基本表现便是权利义务关系的严重失衡和不对称。

有学者说:“东方伦理之缺点,在详言卑对尊之道,而不详言尊对卑之道。”笔者以为,东方固有法律确实未详言“尊对卑之道”;但是说儒家伦理思想不详言“尊对卑之道”,恐怕还有商榷的余地。

前引孔子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并非不包含“尊对卑之道”。孔子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论语?尧曰》篇分别引尧、商汤、周武等古帝王语,均涉及“尊对卑之道”。

尧说:“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汤说:“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武王说:“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下面“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都是在“泛言帝王之道”。

《孟子》里也有不少涉及“尊对卑之道”的论断,譬如:“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儒家经典中还载有不少“君不君”、“父不父”的反面事例,譬如《左传》中提到晋灵公“不君”和蔡侯“不父”等事。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的现代西方版

上述这些儒家话语,是不是可以作为硬性的法律话语来理解呢?国人至今仍在犹疑彷徨;然而在西方,早就实现了这样的话语转换。谭嗣同说:

在西国刑律,非无死刑,独于谋反,虽其已成,亦仅轻系数月而已。非故纵之也,彼其律意若曰,谋反公罪也,非一人数人所能为也。事不出于一人数人,故名公罪。公罪则必有不得已之故,不可任国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且民而谋反,其政法之不善可知,为之君者,尤当自反。借口重刑之,则请自君始。

谭氏对于西方法律的描述,容有未确,但大意不错。西方近现代法律对于国事罪限定极严。美国的国事罪是由宪法规定的,只有叛国才可以构成国事罪,且仅限于对美国作战或依附美国的敌人两种行为。据联邦最高法院解释,由宪法规定叛国罪的立法意图,是严防司法或行政当局借国事罪之名,钳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或侵犯公民的其他民主权利。政治犯与普通刑事犯的待遇也迥然有别,原则上不予引渡。与此同时,法律对于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则有严格的约束、监督和弹劾程序,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裤裆门”事件,都是典型的例子。2005年路易斯安娜州的一场风灾,布什政府广遭抨击,不得不引咎自责,这难道不是“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朕躬有罪,无以万方”,“百姓有过,在予一人”的现代西方法律版吗?

晚清思想家盛赞的西洋良法美政

齐宣王问孟子:“周文王的苑囿方圆70里,算不算大呢?”孟子答:“老百姓认为还太小。”齐宣王说:“我的苑囿方圆才40里,老百姓为什么总是嫌太大呢?”孟子答:“文王的苑囿,割草打柴的人可以随意出入,捕鸟猎兽的可以自由往来,他的苑囿与百姓共享,百姓认为太小,不是很自然的吗?你的苑囿虽然只有40里,杀了其中的麋鹿,就如同犯了杀人罪;这就像在城中设下了一个40里见方的陷阱,百姓认为太大,不是应该的吗?”

孟子此言,是不是可以作为法律语言来理解呢?西汉法律,盗宗庙服御物者弃市。这是儒家化以前的法律,显然未接受孟子的意见。法律儒家化以后又怎样呢?《大清律例?盗园陵树木》门附例规定“私入红桩火道以内偷打牲畜,为首于附近犯事地方枷号两个月,满日改发极边烟瘴充军”。沈家本说:“以牲畜而戍人于边,去国中之阱几何?”正用前引孟子答齐宣王之典,说明孟子的“王道”理想依然未能融入法律。

与中国相反,在现代西方宪政国家,同样的理想早已升华为鲜活的法律。所有公共设施,包括政府办公场所,一律向公众开放。北欧的瑞典、丹麦和挪威,虽然还保留着君主,但皇宫和首相府都免费对公众开放。在瑞典,政府大门不设警卫,议会开会时要发广告,百姓可以自由旁听。官员即使公务出行,也没有前呼后拥警车开道那一套。1986年瑞典首相帕尔梅在看完电影步行回家的路上被刺身亡,2003年,女外交大臣林德在商场购物时又被杀,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会因为畏惧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这难道不是孟子“与民同乐”、“与百姓同之”理想的当代西方实景吗?

难怪许多晚清思想家盛赞,西洋良法美政深合中国古圣人之制。若尽斥之为“古已有之论”者牵强附会之词,似亦不合实情。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些话语自秦汉以来始终停留在道德理想的层面,未能转化为现实的法律话语。

诸葛亮式的法治才是儒家的法治

贺麟先生说,儒家式的法治即诸葛亮式的法治,其特点是“去偏私”。马谡违背诸葛亮军令,致使街亭失守,诸葛亮上书“请自贬三等”。当时诸葛亮掌握着蜀汉当局的最高权力,但他并未网开一面,宽纵自己,这就叫“去偏私”,用本文的话说就是“无我”。简言之,无我之境的法治就是任何人都不能自外于法治,没有可以例外的“我”,最高统治者亦然。

贺麟先生说儒家精神的法治与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法治相近,确乎不错。现代宪政文明下的法治,莫不臻于无我之境,即便是政事纷扰的台湾,近来亦有可喜的大跃进。据央视报道,今年8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时事评论家胡忠信诽谤陈水扁之女陈幸妤“前往美国(银行)开户,疑似洗钱”罪名不成立,陈幸妤败诉。贵为“公主”,也不能置身法外,单就此案来看,台湾司法体制似已进入了无我之境。同为炎黄子孙,能不为彼岸同胞的进步而高兴吗?

玄武门之变中的法律问题

相形之下,李世民虽能开创“贞观之治”的盛世,却开创不了无我之境的法治格局。尽管他也曾放出豪言:“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但说归说,做归做。看一看他对玄武门之变的善后处理就明白了。

还是赵翼说得清楚:

谋反者族诛,秦、汉、六朝以来,皆用此法。太宗为秦王时,杀建成、元吉,不过兄弟间互相屠害,其时太宗尚未为帝,不可以反论。乃建成子安陆王承道、河东王承德、武安王承训、汝南王承明、鉅鹿王承义,元吉子梁郡王承业、渔阳王承銮、普安王承奖、江夏王承裕、义阳王承度,俱坐诛,除其属籍。是时高祖尚在帝位,而坐视其孙之以反律伏诛,而不能一救,高祖亦危极矣。

所谓“谋反”,是《唐律》“十恶”罪名中的头一条。李世民收拾玄武门之变中的落败者,援用的就是这一条。赵翼对唐太宗的执法颇有微词,是因为李世民对他人滥用谋反之律,对自己又网开一面,若依《唐律》衡量一下他的行为,必定会做出如下认定:

李世民逼父退位,已经不止是“谋反”,而是“实反”了;后来又事实上逼父迁宫,犯了十恶第六项“大不敬”和“不孝”两条;杀长兄——皇太子建成,犯了十恶第四项“恶逆”;杀弟元吉,犯了十恶第八项“不睦”。若再加上他收兄弟妻、娶同宗兄弟妇等行为,犯了十恶第十项“内乱”。10条重罪,他独坐6条,该伏诛的正是他本人。

中西法律的根本区别

如果说玄武门之变还是个极端的事例,不妨再看看其他的实例。

贞观十一年,太宗第三子,吴王李恪因打猎毁坏了老百姓的田苗,遭到御史柳范的奏弹。太宗说权万纪负责服侍李恪,却不能阻止他打猎,应处以死刑。柳范反驳说:“房玄龄负责服侍您,也同样不能阻止您打猎呀,只惩罚权万纪一个人不合适吧?”太宗大怒,“拂衣而入”。逢着唐太宗这样的明主尚且如此,若碰上个昏暴之君,柳范可就惨了。何谓有我之境的法律,于此可见一斑了。据此似可断言,只要法律不能超越有我之境,不论那个“我”多么高姿态,最终还是难得公平。

有位西方学者曾形容过中西方法律的根本差别,他说中国古代的法律:“更像一种内部行政指示……而不大像法典,甚至连一般的法规都不像。”他解释说:“在研究中国法律时,必须从法官并且最终从皇帝的角度去观察问题。”这与西方人“总是倾向于从诉讼当事人的角度去观察法律”截然不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他的答案是:“对中国人来说,法律就是靠严刑推行的命令,法律制度是一个极为严厉的,潜在地无处不在的,全权的政府的一部分。”易言之,就是“朕即法律”。

这个观点在美国汉学界很有名,以往我总是似懂非懂,如今一下子领悟了,原来无非是说:中国的法律是有我之境的法律,皇帝或实际最高当权者就是那个“我”,一旦触及到“我”,或与“我”有关的特定主体,法律便失灵了。因为“皇帝是法律承认的惟一的‘人’。但他是没有义务的,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单方面的,因为他从不服从任何其他人”。西方近现代的法律是无我之境的法律,根本不存在“我”。这就是中西法律的本质区别。

道德上要有我 法律上要无我

日前翻阅报刊,读到两篇文章,说毛泽东“多次讲过,他不赞成拿稿费,认为没有道理。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拿稿费”。到“文革”前,因为他“总讲这种话,稿费制度被取消了,然而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地位,没有任何出版社或报社敢于停付毛泽东的稿费”。文章指出,毛泽东虽然“一生主张反特权,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党的高度集权制使他成为党和国家里惟一享有最高特权的人”。据说胡耀邦非常崇拜毛主席的风度气魄,但也不时地感到很困惑,因为他曾听毛主席说过“我是不让权的”、“我是不做自我批评的”。

由此看来,如果不能在道德上做到有我,在法律上做到无我,即便是主观上立志想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行动上仍难免会南辕北辙。

如今执政党和政府正在大力强化道德建设,央视一套“新闻联播”节目每晚都要推出一个先进模范典型,用意固然甚好。但若忘了道德话语须为有我之境的铁律,还像吴兢那样一味地扬善掩恶,恶难保不会欲盖弥彰,而真善反而会在人们心目中变成伪善,甚至可能引发强烈的社会逆反情绪,那可就事与愿违了。

刘  路:中共十七大编织十五年政治美梦——中共“十七大”述评

 

中共十七大尘埃落定,习近平、李克强双双荣登政治局常委宝座,应验了海外大半年的猜测而成为最大的亮点(有人认为是故意泄露)。但是,在我看来,十七大的最大看点就是通过确立未来的两个接班人(总书记习近平、总理李克强)而向世界宣示了未来十五年中共的基本执政方略。这就是:科学发展经济,拒绝政治改革,谨慎推行法治,力争社会和谐。

为何习李双接班

接班人问题一直是非民主国家最头痛的问题,中共政治强人毛泽东、邓小平在接班人问题上都屡遭挫折,乏善可陈,胡锦涛为邓小平隔代指定,非江泽民所虑,但是这一设计却维持了中共10年的政局稳定。江胡都非政治强人,江的指定权被邓剥夺,胡当然没有指定接班人的资历、威望和条件,自然,胡的接班人只能在党内各派政治势力的博弈中产生。李克强作为胡系团派领军人物,多年来一直是胡精心培养的接班人,他的脱颖而出顺理成章。习近平突然杀出,被海外舆论誉为政坛“黑马”,其实仔细想来,习近平出任新常委并最终接掌胡锦涛的总书记,似乎更符合中共的权力承接逻辑。

中共元老陈云在总结接班人的教训时曾说,还是自己的孩子靠得住些。习近平是中共元老习仲勋的儿子,在中共党内有着广泛的人脉,由他来出任接班人可以整合党内势力派(元老+太子党),为新班子的稳定投入保险金。习近平个人的学历背景(法学博士)、从政经历(经历了从基层到东南沿海各经济发达省福建、浙江、上海省市委书记的历练)、为人内敛低调、善于调和各种关系的性情风格,也是他在对手如云,竞争激烈的官场胜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李克强作为原北大出身的早期具有自由化倾向、平民色彩、胡系团派身份的接班人,如果作为唯一的人选,中共党内实力派很难放心。他和习近平双双接班,在18大以后出任政府总理,可以互相钳制,保证中共最高统治阶层15年基本的稳定。

科学发展是要务

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并不仅仅意味着胡锦涛想在党的历史上留下点个人的什么东西。这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科学发展观有两层含义,其表面含义就是节省资源,提高效益,促进环保,惠顾民生。深层含义就是对“发展才是硬道理”的邓式发展路线以及所造成的恶果进行检讨、修正,对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不惜破坏环境、浪费资源、践踏法制、凋敝民生,扩大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的单纯发展观进行纠偏。

近年来,因为单纯追求发展速度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导致各种思想流派围绕着改革、对单纯的经济发展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种对改革、发展进行反思的思潮已经形成。即便是执政党内部,对“发展是硬道理”的单纯追求,已经转变为对“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追求。在民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已经不再是不言自明的目的,不再是人们不惜一切代价简单盲目追求的目标,而是也成了知识群体和民众反思、讨论的对象。

左派人士认为:“被精英阶级挟持的改革事业,终于以中华民族的崛起为抵押,将中国社会带入了富者奢靡无度,穷者苦难无告的境地。阶级分化可能给民族带来灾难,可能造成民族共同体的瓦解。导致民族凝聚力的丧失,使这个站起来的民族再一次仆倒。”这种观点可能有所偏狭,但是数十年瘸腿改革片面发展所导致的弊端致使社会矛盾凸出,阶层利益尖锐冲突等严重社会危机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中共第四代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原因。

构建和谐求稳定

和谐是一种状态,一个目标,构建和谐是十七大一个重要的战略构想。第四代领导集体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不仅仅是空喊口号,而且也有一些很见力度的具体举措。短短几年在全国农村全部取消农业税、实行小学免费教育、建立医疗保障机制等等措施,基本解除了农民制造大的社会动乱的可能性,稳住了中国绝大多数的人口。

目前中国社会危及和谐的主要因素在城市,企业转制过程中利益受损的职工群体,城市开发、道路修建过程中形成的利益受损群体(如房子被拆迁、土地被占),复转军人群体,司法腐败、历史冤案造成的上访群体、以及法轮功、地下教会等受到打压的信仰群体等等,除了法轮功和地下教会,其他群体的诉求大都停留在财产权、人身权的维护,在法治层面就能解决。如果厉行法治,不再制造新的人权热点问题,这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消解。

目前中国社会无法解决的负资产是“六四”问题和法轮功问题,这两笔资产让中共丧失了几乎所有的道义资源,在中共第四代、第五代领导人看来,这两笔负资产与他们接受的掌国权柄如影相随、息息相关,这就像一家已经资不抵债的银行,主动清算意味着政权合法性的彻底破产,而拖延下去则可苟延残喘。因此,不但胡锦涛继续执政的5年内不可能解决,习近平、李克强当政的10年也不可能主动去触这个霉头。考虑到习近平、李克强的法学学历背景(习近平是法学博士,李克强则是在北大法律系读的本科),他们可能会逐渐推进法治,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来弥补政权合法性的流失。减少民怨,维持政权的正常运作。

维权旗帜破困局

按照中共十七大的路线方针和人事安排,中共在20大之前不可能启动政治改革,自由民主的星光还将被遮蔽至少15年。但是形势比人强,历史的发展向来不以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秦始皇还想大秦帝国万世一统,子子孙孙做皇帝呢。陈胜吴广一声怒吼,他的帝业还不是分崩离析、二世而亡?按照共产党的设想,恐怕150年也不想交出政权(胡锦涛在17大报告中还说社会主义事业是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共同奋斗的事业呢,想想几十代人是多少年?),中国人是不是就注定要世世代代在没有选举权、没有言论、结社、出版、信仰自由的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制下苟活下去?恐怕没有人甘心,没有人同意。

著名政论家刘晓波先生认为“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中国的民主运动在民间有着广阔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前途。笔者认为,有志于推进中国政治体制转型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不能将眼光仅仅盯在中共的寡头统治者身上,而应该放下幻想,深入民间,积蓄能量,来迎接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

我们首先要了解民众的需要是什么,尤其要了解目前民众的优势需要是什么。

目前大陆民众的需要是什么,这需要进行量化分析。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需要,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的需要是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不被侵犯,维护吃饭的权利、生存的权利。复转军人群体的需要是恢复他们原先的社会地位,或者尽可能的获得与他们原先社会地位一致的经济补偿。地下教会和宗教信仰群体的需要是能够实现信仰自由、信仰自主,免于被骚扰、取缔和非法逮捕的恐惧。自由知识分子要求实现言论、结社、出版等政治权利。

需要是可以通过外部刺激来强化的,因而可以通过启蒙宣传刺激和强化公众的人权意识。各群体要维护的权利各不相同,维权的成本和路径也不一样。动力不一样,成功的概率也不一样。因此,需要总结各种维权成功的先例来强化公众自觉维权的动力。要启蒙公众,就要说明目标与公众需要之间的相关程度,相关程度越高,公众越容易被打动,越容易被说服。这些需求分别属于不同的层次,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可以通过宪法和法律来捍卫。因此可以说,用一个词可以概括所有群体的需求,那就是维权!维权是目前中国民主运动的一面旗帜,一个方向。

设定目标要切实可行。尽可能提高到公众认知或认同的相关程度。通过由低到高的逐步进行,通过启发公众的民主意识而逐渐培植和形成民主宪政的土壤环境。

要将公众的需要转化为与我们合作的动机。由反腐败、反侵权、反专制,到要求实现真正的法治和民主,从而改变根深蒂固的专政体制,走上实现民主宪政的彻底转型。

目前全国游离于政府体制控制之外的群体大概有地下教会群体7000万,复转军人群体500万,下岗职工群体3000万,失地农民群体8000万,这些群体如果能够与执政党内的健康势力形成互动,然后横向联合,必将成为崭新的政治博弈力量,这个力量一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中国自由民主的曙光就要初显了。

2007年10月26日修改

首发本会社区

【一周网事】不敢高声语

 

【一周网事】

●关键词:华南虎、鲁迅文学奖、西南联大、纳西古乐

本周网上热点新闻有不少,比如全民论真假的华南虎照片事件,又比如昨日揭晓的鲁迅文学奖。

华南虎荒诞滑稽,一片质疑。一位贫下中农,一百万赏金,一只野生华南虎,构成了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给网民打了一针高浓度的鸡血。请注意,在这出戏里面,出彩的不是老农,他想象力有限,管那片树林子和那只疑似老虎的有关部门,才是不世出的编剧,是才华横流的导演。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一个老农,没有负担,也可画出一片野生动物保护区呢。这样的想象力,这样的超能量,有资格续写《哈利·波特8》。

网友都慌着看老虎,把一文学大奖给抛到原始森林里了。鲁迅文学奖25日就颁奖了,却冷冷清清少人关心。不过这也许正中主办方下怀,往年,一开奖就唾沫纷飞,一开奖就“黑幕”不断,搞得挺不愉快。这下好了,感谢那只老虎,终于让文坛忠义堂的天罡地煞们,安安静静地分点猪肉馅饺子,过上个平安夜了。这“鲁迅”回绍兴,作家们坐着乌篷船领奖,很有情调。

冷清的不仅是鲁迅文学奖,即将开始的西南联大七十周年,也是这里的庆祝静悄悄。西南联大和鲁迅一样尴尬,怀念西南联大,怀念鲁迅,醉翁之意不在怀也,可是怀也怀了,骂也骂了,西南依旧联大。骂客们这火热的心呐,也就逐渐凉了下来。共襄盛举的大学校长们估计也挺尴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值得怀疑。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纪念西南联大,让识货的人怎么联想?再加上一些个老朽们,喜欢厚古薄今,喜欢“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不定添什么堵呢。

大学真不容易,就像个痰盂,谁都能啐两口。前几日,一些“添堵专业户”开会,把当今的大学学报比成了学术垃圾。这可不是什么新论调,都骂了多少年了。大学七窍都被骂出了烟,校长们依然心静如水,岿然不动。笑骂由他笑骂,校长我自为之。这就是虚怀若谷,这就是泱泱大度量。

前几天宣科来北京了,带领的演出班子也是老中青三代,被一群老外邀请来演出,见识一下活化石。宣科一向很高调,近年低调了不少。盖因所谓纳西古乐也和野生华南虎一样,存在一个真不真的问题。

这样一说,纳西古乐和野生华南虎还真有共同语言,都是濒危,都传说灭绝了,都被老同志搞活了,都得到了有关部门关怀,都申请了“保护区”。这一保护,就不存在真不真的问题了,正所谓:美不美,故乡水,真不真,故乡人。

 

新京报图书排行榜(10月19日-10月25日)

(10月19日-10月25日)

【总榜】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定价

1.素年锦时(→) 安妮宝贝 作家出版社 27.00

2.明朝那些事儿(四)(↑1)  当年明月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4.80

3.圈子圈套3(↓1) 王强 长江文艺出版社 32.00

4.货币战争(→) 宋鸿兵 中信出版社 38.00

5.20几岁决定女人的一生(→) (韩)南仁淑 南海出版公司 22.00

6.别笑我是英文单词书(↑3) (韩)文德 中国档案出版社 29.80

7.于丹《论语》心得(→) 于丹 中华书局 20.00

8.鬼吹灯II系列之二:南海归墟(↑新) 天下霸唱 安徽文艺出版社 28.00

9.玄奘西游记(上下册)(↓3) 钱文忠 上海书店出版社 38.00

10.绝对小孩(↑新) 朱德庸 上海画报出版社 28.00

小说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定价

1.素年锦时 安妮宝贝 作家出版社 27.00

2.圈子圈套3(终局篇) 王强 长江文艺出版社 32.00

3.鬼吹灯II系列之二:南海归墟 天下霸唱 安徽文艺出版社 28.00

4.巴别塔之犬 (美)卡罗琳·帕克丝特 南海出版公司 22.00

5.操盘手 花荣 中国城市出版社 36.00

6.灵魂21克 王春元 作家出版社 28.00

7.不存在的女儿 爱德华兹 译林出版社 26.00

8.山楂树之恋 艾米 江苏文艺出版社 25.00

9.色·戒 张爱玲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25.00

10.甜酸 饶雪漫 新世界出版社 26.00

非小说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定价

1.明朝那些事儿(四) 当年明月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4.80

2.20几岁决定女人的一生 (韩)南仁淑 南海出版公司 22.00

3.别笑我是英文单词书 (韩)文德 中国档案出版社 29.80

4.于丹《论语》心得 于丹 中华书局 20.00

5.玄奘西游记(上下册) 钱文忠 上海书店出版社 38.00

6.绝对小孩 朱德庸 上海画报出版社 28.00

7.品三国(下) 易中天 上海文艺出版社 25.00

8.走到人生边上 杨绛 商务印书馆 16.00

9.人生若只如初见 安意如 天津教育出版社 23.80

10.缘来高胜美 高胜美 九州出版社 25.00

学术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定价

11.国富论 (英)亚当·斯密 华夏出版社 69.00

2.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古希腊)修昔底德 商务印书馆 40.00

3.佛教十五题 季羡林 中华书局 29.00

4.诗词格律概要:增订本 王力 世界图书出版社 15.00

5.葛剑雄写史:中国历史的十六个片断 葛剑雄 上海书店出版社 22.00

6.道德哲学的问题 (德)T·W·阿多诺 人民出版社 29.00

7.匈奴史稿 陈序经 人民大学出版社 39.80

8.财富的诞生:现代世界繁荣的起源 (美)威廉·伯恩斯坦 中国财经出版社 49.80

9.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法)勒庞 广西师范大学 18.00

10.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课题组 商务印书馆 31.00

经管

书名 出版社 定价

1.货币战争 中信出版社 38.00

2.股民基民常备手册 长江文艺出版社 29.00

3.影响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5.00

4.中国新基民必读全书 中国纺织出版社 24.80

5.炒股入门与技巧 经济管理出版社 15.00

6.炒股就这几招 中国经济出版社 25.00

7.女人就是要有钱 中信出版社 22.00

8.财报就像一本故事书 山西人民出版社 28.00

9.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新版) 中国青年出版社 26.00

10.你在为谁工作 机械工业出版社 16.80

生活

书名 出版社 定价

1.求医不如求己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9.00

2.快乐生活(一点通) 北京出版社 29.80

3.你今天DaLaDaLa了没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20.00

4.家有妙招 青岛出版社 28.00

5.人体使用手册 花城出版社 29.00

6.人体经络使用手册 东方出版社 29.00

7.美丽俏佳人 中信出版社 35.00

8.幸福女人的芳香生活 中信出版社 40.00

9.第一次一个人旅行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5.00

10.31岁小美女的养颜经 江苏文艺出版社 28.00

儿童

书名 出版社 定价

1.福娃奥运漫游记 浙江少年儿童 50.00

2.哈利·波特7(中文版预售) 人民文学出版社 60.00

3.培养孩子好性格的80个经典故事 人民邮电出版社 35.00

4.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云南教育出版社 29.00

5.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接力出版社 13.00

6.小王子 新世界出版社 22.00

7.猜猜我有多爱你 少年儿童出版社 29.80

8.虹猫蓝兔与阿木星 少年儿童出版社 9.80

9.夏洛的网 上海译文出版社 17.00

10.女孩子必读的100个公主故事 人民邮电出版社发行部 58.00

 

【榜评】

驴子、干草、畅销榜,还有滞销榜

有个著名的哲学笑话,说有个酷爱思考的驴子,有次主人拿了同样体积和色泽都一样的两捆干草,放在它的左右,它因为无法判断先吃那捆,而最终决定放弃食用而饿死,这个可怜的驴子也得以冠以“布里丹之驴”,存活于哲学史上,排行榜对于榜评人和读者来说,越来越像是色泽类似的干草,图书的“差别性”被消弭了,剩下许多无差别的干草。排行榜就是一堆买得很好的书,萝卜一堆,白菜一堆,某读者如是说。

“类”这样的概念让我们产生一种错觉,比如大多数报纸标以“学术畅销书”的榜单,很容易受到书店规模、风格甚至地理位置等多个因素的影响,笔者曾经策划的一本书,曾经在北京某书店的榜单上徘徊十周左右,但最后的销售亦只在8000册,看来,榜单上出现的书不一定都“好卖”,需要具体的分析,或者只能作为某个阶段图书市场兴奋度的一种反馈,再以设置总榜与分榜而言,若是单纯以图书的册数算,每本图书的上架时间,摆架位置,甚至书店地理(比如是否靠近高校,有无团购)都会影响到“周排行”(当然对月排行和年排行则相对影响越小),所以周排行,是图书的短期反馈。

对于有些书店的榜单,长期以来高居榜首的是地图册、北京旅游手册或者新华字典等等,它所反映的恰恰是某些实用的畅销书的特点,这样的榜对于书店来说,是真实的“销售状态”,对于报纸来说,则很可能不具备推荐功能,从报纸的立场,既需要反映图书的市场兴奋点,又需要推荐品牌书,所以上海的有些报纸干脆反其道而行之,策划滞销榜。

滞销榜的想法是图书“长尾效应”的一种应用,从越大规模的书店、越长周期的取样,可以想象,那些畅销图书无论在那个榜单里都会是“熟脸”,所以排行榜的静态就不可避免,对于以“内容为王”的报纸来说,等于无偿给这些畅销书做整榜广告,所以不如利用下游卖场对于“滞销书”的二次营销的需要,策划叫好不叫座的书,这样的“推荐榜”自然有新的创意点,可以聚集一些小众图书的关注度。但策划人的盲区在于没有设想到,在中国的卖场高退货的背景下,一则书店对付滞销书的杀手谫就是:退货!退货!并不管它是不是一本好书,这是商业规则决定的,所以判断是否滞销则很成为问题,二则,中国地域辽阔,笔者所知道的一位以学术见长的教授出的通俗著作,在下级书店则不大好卖,大城市则相对较好,由此,真正判断此书的发行状态之手只有向出版方咨询,谁愿意将图书的库存报给报纸呢?看来,这永远是个悖论了,那个滞销榜当然永远是“中庸”了。

新京报图书排行榜数据由北京图书大厦、王府井书店、中关村图书大厦、涵芬楼书店、三联韬奋图书中心、万圣书园、风入松书店、国林风书店、第三极书局、卓越网上书店、当当网上书店等提供。

 

英语综合榜(10月19日-10月25日)

 

小说

书名 作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加西亚·马尔克斯

与披萨共舞(Playing for Pizza)  约翰·葛里逊

选择 (The Choice)  尼克拉斯·斯帕克

月亮阴暗面 (Dark of the Moon) 约翰·桑德福

灿烂千阳 (A Thousand Splendid Suns) 卡勒德·胡赛尼

大象之水(Water for Elephants) 萨拉·格鲁恩

放风筝的人 (The Kite Runner) 卡勒德·胡赛尼

哈利·波特和死圣(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  J·K·罗琳

十字路口 (Cross) 詹姆斯·帕特森

公主殿下(H. R. H.) 丹尼尔·史蒂尔

非小说

书名 作者

食物,祈祷,爱 (Eat, Pray, Love) 伊丽莎白·吉尔伯

我祖父的儿子(My Grandfather’s Son) 克莱斯·托马斯

动荡年代:新世界中的冒险(The Age of Turbulence) 格林斯潘

克莱普顿自传(Clapton: The Autobiography 艾瑞克·克莱普顿

如果我做了(If I Did It: 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 高德曼家人

我是美国,你也可以(I Am America :And So Can You!) 史蒂芬·柯伯特

九(The Nine) 杰弗瑞·图宾

走进野外(Into the Wild) 強·克拉库尔

天堂里的90分钟(90 Minitues in Heaven) 唐·皮佩

玻璃城堡(The Glass Castle) 詹妮特·沃尔斯

小说榜中之所以会有旧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托了奥普拉·温弗瑞的福,这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本代表作成了奥普拉读书俱乐部本月的推荐书。和《百年孤独》一样,马尔克斯再次在这本书中展示了南美动人魔幻的一面,同样动人的,是一段惊天动地的三角恋情。这本书也曾被企鹅出版公司评为20世纪最伟大小说之一。

小说《与披萨共舞》是畅销书作者约翰·葛里逊的最新小说,他曾创作《鹅塘追杀令》、《失控陪审团》、《造雨人》等后来改编成电影的小说。本书的背景是意甲的一支联队。

传奇歌手克莱普顿的自传也登上了排行榜,想要读有关性、毒品和摇滚内容的读者应该不会感到失望,克莱普顿出名于嬉皮士时代,他在自传中回顾了自己吸毒上瘾和酗酒的经历,自己与乔治哈里森前妻Pattie Boyd的绝望爱情,以及丧子之痛。也许,了解这位伟大歌手的经历,更能够理解他的歌,比如“Layla”和“Tears in Heaven”。

《我祖父的儿子》是美国最著名的争议人物,最高法院院长克莱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的自传。托马斯出生贫穷,他的祖父是一个有着美德、勤劳的黑人,托马斯亲切地叫他“大老爹”,他目睹了自己祖父如何在一个满是种族歧视的环境中坚持正义,追求公正以及热爱祖国的努力,他的为人造就了托马斯在后来司法事业中的态度。

 

中国女性获日本文学新人奖

 

据日本媒体报道,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中国女性杨逸获得了第105届日本文学界新人奖。这是首次母语非日语的作家获得该奖项。

日本文学界新人奖由日本著名出版社“文艺春秋社”主办的文艺杂志《文学界》设立。该奖每年评选两次,获奖作品分别刊登在《文学界》的第6期和第12期,获奖者将获得50万日元的奖金以及纪念品。日本文学界新人奖的稿件一般在4万字以内,与其他纯文学性杂志所设立的新人文学奖相比字数较少。

现年43岁的杨逸于1987年赴日留学,自茶水女子大学毕业后曾经在日本华文报社工作,目前的职业为中文教师。据悉,杨逸此次的获奖作品是用日文撰写,作品名称为《小狗》。

昆德拉获捷克国家文学奖

 

现居法国的捷克裔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日前被授予2007年度捷克国家文学奖,但据捷克作家工会透露,作家本人不会前往布拉格领奖。

尽管米兰。昆德拉在国际上享有非常高的声誉,但他在母国却受到一定的冷遇,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20年来昆德拉坚持用法语而不是母语写作,而且从来不在祖国首版作品。比如为米兰。昆德拉带来最大声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部以布拉格之春为背景创作的小说最初用母语捷克语写作,但小说于1984年首先在法国用法语出版,离首版20多年后小说才于去年底用捷克语在捷克首次出版。柏林墙倒塌后,从1975年起流亡法国的昆德拉也时常回国,但每一次总是不动声色地低调探亲。

按照惯例,颁奖仪式将于10月28日捷克国庆日举行,获奖者将获得合计将近10920欧元奖金。

王长征诉余华侵权案一审被驳

 

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王长征指控被告余华作品《兄弟》剽窃其作品《王满子》内容,并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原告滨州市公安局干警、作家王长征,将余华、上海文艺出版社、滨州新华书店列为被告,于2006年11月9日向滨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称,余华所著小说《兄弟》与自己所著《王满子》在故事情节方面存在相同或者说是相似;在人物、情节结构、词句等方面亦存在相同或相似,造成了两本书在整体上形成了实质性的相似。

法院审理调查后,认为被告余华《兄弟》一书虽在人物设计、部分段落描述上与《王满子》有相似之处,但尚不够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完整意义上的相似且余华作品在表达形式上有其独创性,与原告《王满子》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