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图书排行榜(8月31日-9月6日)

  

(8月31日-9月6日)

【总榜】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定价

1.巴别塔之犬(↑8) (美)卡罗琳·帕克丝特 南海出版公司 22.00

2.哈利·波特7(中文版预售)(→) J.K.罗琳 人民文学出版社 60.00

3.20几岁决定女人的一生(↑4) (韩)南仁淑 南海出版公司 22.00

4.别笑我是英文单词书(↑2) (韩)文德 中国档案出版社 29.80

5.求医不如求己(↑5) 中里巴人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9.00

6.货币战争(↓1) 宋鸿兵 中信出版社 38.00

7.绝对小孩 (↓4) 朱德庸 上海画报出版社 28.00

8.鬼吹灯(↑新) 天下霸唱 安徽文艺出版社 26.80

9.炒股就这几招(↑新) 李幛喆 中国经济出版社 25.00

10.品三国-(下) (↑新) 易中天 上海文艺出版社 25.00

【榜评】

图书的后冠名时代

按:套用很多经常做榜评的朋友说,短时间看,排行榜如同一张静态的老照片,有时候,榜评员很像广播时代的“报幕员”,排行榜的榜说写给谁看?怎么在方寸之地争抢读者,做到可读性与专业性的结合,本周新加进的[榜卦]试图将排行榜语词文化(新语文)纳入其中,用轻松的方法读榜,这是我们最想做的。

[榜眼](用一个字或词概括一周文化亮点)

第一坏哥(典故出处见[榜卦])

[榜势](图书排行榜操盘指南)

一位在南方某知名文艺社的社长在开会时说,以他多年做虚构类作品的经验,中国的小说市场,小说就是给女人看的,只要女人喜欢,就一定好卖,要是只有男人喜欢,一定卖得一般(不知道《狼图腾》算不算异数),但以他这套哲学来衡量小说榜,可以肯定说在总榜上《女心理师》《追风筝的人》《驻京办主任》《舞者》《巴别塔之犬》,这些被女士喜欢的可能性指数很高,尤其前两者,即使按本周的黑马《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也可能是很多小女生喜欢的,这样的逻辑很难经得起推敲,但有一个深层的见解,女士的阅读比男士稳定,女士是稳固的回头客,控制这些,就控制“大头”,这可以说是图书销售里的“性别意识”。

再次说说非虚构版的新书《百家讲坛———这张魔鬼的床》,这个名字起得太酷了,不愧是研究聊斋许多年的老太太起的,封面是一张大的四人帮的摆拍(不知道是不是合成的),三位老爷子“拱”着一位女士,北辰居其所,众星拱之,当然这四位恐怕很少有人不认识,于丹,易中天,王立群,阎(崇年)老爷子在太师椅上,笑得很灿烂。据说这是马瑞芳教授给百家讲坛主讲人的外传,我在想这样的一幅“全家福”的大“摆拍”要是搁到几十年后,没准可以做《时代周刊》的封面,里面这些人确实是某种时尚文化的弄潮者了。

说图书起名字的学问,非独这类“魔鬼的床”之类的似是而非的技巧,如何让畅销书的名字起得有悬念同时又刺激购买欲望,像《求医不如求己》这样的,一改“有病投医”的告诫,其实它言外的意思还是用“保健来取代治疗”,这样的书名让我想起以前书店挨着两本书,一本是赫赫有名阿德勒的《自卑与超越》,一本是《自己拯救自己》,结果在新华书店里,前者卖得极其差,后者却卖得很好,设想谁愿意在新华书店排队去买《自卑与超越》,忽然有人大叫声“哪位的自卑与超越啊!哪位的自卑!”,怎么你得叫《从优秀到卓越》。

看来,图书冠名的学问要细致到考虑读者的自尊心,甚至卖场的情绪等等,涉及更深层的图书问题,在下游卖场,怎么去做隐私的保护,有没有相对的隐私窗口,这样的“黑窗口”会加大书店内一些相对需要保护“隐私”图书的销售。

[榜卦](关于排行榜文化的《魔鬼词典》、语词八卦以及黑色语文)

[百家讲坛第一坏哥]:我对易中天说:“小妮子(指于丹———注)是狐狸精!”易中天说:“小妮子是百家讲坛第一鬼妹!”我想,那你是什么?百家讲坛“第一坏哥”?(语出自本周上榜新书马瑞芳:《百家讲坛———这张魔鬼的床》)。

[春秋笔法]:榜上诸君,依据在榜上停留时间长短谥之,停之一周曰殇,停之两周曰流,停之三周曰宿,停之四周曰蹲点,停之一月以上曰租,停之三月以上曰霸,停之半年以上曰定居,停之一年以上曰神。殇,流,宿,蹲点,租,霸,定居诸君,榜上江山流转,三月河东,三月河西,寂寞身后名,且尽杯中物!

[停车位]: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抱怨,现在的报纸排行榜还能相信吗?都快成作家的“停车位”了,易中天是4号,安意如是5号,于丹是7号,大家高兴就互相换一换,对我们来讲都一样的。我用这个“停车位”形容参数的变化的“刻度”已经无法和读者需求“刻度”协调了,造成排行时代的“涨停错觉”。

新京报图书排行榜数据由北京图书大厦、王府井书店、中关村图书大厦、涵芬楼书店、三联韬奋图书中心、万圣书园、风入松书店、国林风书店、第三极书局、卓越网上书店、当当网上书店等提供。

 

冉云飞:当局为何频繁封堵和关闭各种网站?(常识十则)

 

一:价格疯涨和价格串通是怎么造成的?发改委打击涨价和价格串通的依据何在?

我不是经济研究专家,我不想花更多的笔墨在一般经济学常识的言说上。在中国,市场经济依然是典型的“政治经济学”,即政治对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像人质意义上的挟持,极权政治对经济的这种挟持使中国经济非常不健康,我们的经济是一个典型的二尾子市场。二尾子市场决定这个国家经济情形的畸形。本人认为价格的串通与疯涨,也可谓无风不起浪,比较平稳而成熟的市场,是不可能发生这种大规模的价格串通与疯涨的。

价格串通与疯涨的原因,我的看法与官方有所不同,大家可以对比着看哪个更接近于事实。一来猪肉价格是由“猪沙斯”——蓝耳病导致大规模的猪的死亡而引发的,官方对蓝耳病的封锁与否认导致人心惶惶,并终致猪肉涨格上涨到疯狂的地步;二来,四九年后农民一直处于为国家积累发展所用的血汗钱的处境,而他们是二等国民,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是所有民众中境遇最差的,而农产品在未放开之前全政府类同抢劫之压价收购。即便到如今,由于农产品价格偏低而使得许多农民放弃经营农产品包括养猪,因而养猪的利润偏低导致许多人不养猪,从而在客观上也引发了猪肉价格的上涨;三,猪肉是中国人中大部分人中第一大肉类食品,是其它肉类所不可替代的,由于它处于民众日常生活食物链关键的一环,由它当然会引起一系列的链锁反应,这种反应就会冲击到现在仍以吃饭为日常主要开支(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恩格尔系数在世界上领先的原因之所在)的大部分中国人的利益,从而引发了一种民众不堪重负的恐慌。猪肉及日常物价你再怎么涨,也危及不到富人与官员们,而普通民众可谓雪上加霜。官方的思路不是考虑民众能否吃上饭,能否真正过上好日子,而是从政治稳定的角度来处理经济问题,最终导致发改委对一系列价格上涨看似经济行为实在政治企图的做法。价格联盟、价格串通实际表明消费者的力量之薄弱,从来没有制度上得到真正的解决,消费者协会之类平时也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我的意见是,现今中国的经济畸形,是由政治畸形亦即一党专制之独裁所引发,日常生活物价的上涨,掩忽不住许多领域用国营这个标签来搞的垄断,从而形成对中国经济的破坏。这种破坏进一步波及到日常生活领域,有那么多领域得到垄断之实惠,没有真正的竞争,实际就是价格垄断,这种价格垄断也在客观上导致了日常生活物价的进一步攀升。没有真正的政治改革,中国的经济发展已逐渐进入一个渐渐沉疴难起的死胡同。

二:为何贫困生资助中有官员的子女?

虽然经济持续发展近三十年,但不少人的贫困依旧是中国的大难题。一部分人是通过第一桶金甚至第N桶金的不义之财先富起来了,官方也通过钱权交易先富起来了,倒霉只是普通群众。金字塔尖上的少数人所积累的财富,上金字塔底部的人穷困万端。这里面既有经济发展畸形的原因,亦有一直以来的等级制度对底层民众的打压,更有社会分配不工诸多因素的困扰所致。中国政府一直以来擅长在数据上耍花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贫困人口似乎每年都在减少,但很多时候这减少的人数只是政府的纸上意淫与对民众的忽悠而已。

中国的贫困因素固多,但劫贫济富的“发展”模式到现在都没有改变。除社会分配不公的因系之外,政府的不作为而引致的双重乃至多重盘剥,是导致贫困人口依旧庞大的主要因素。政府在教育、住房、医疖、养老诸方面的不作为,让老百姓花尽了他们的血汗钱,而税收却越收越高,这样的双重剥夺使得普通民众在贫困的泥淖中挣扎。再者政府不作为,又不许非政府组织包括相应的慈善机构,能够有所为,能够对生活低的民众加以救济与扶持,因为极权政府心怕你非政府组织深得民心,而产生不利于他的民心向背,进而对其统治构成威胁。在他们看来,统治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民众生活的真正改善,民众纳税养了他们,而他们并不真正用心于民众,这就是极权者的常规行为。民众贫困而得不到真正民间的慈善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救助,而官方迫使慈善机构包括希望工程等弄成十足的官僚工程、政府行为,最终导致这些慈善捐助变向为政府所控制,从而让普通受益者依旧拿着捐助者的钱而“感谢共产党”,共产党的官员在其中也有寻租之机会从而中饱私囊。而捐助的时候,其中夹杂着官员的子女,也是这种慈善怪胎的必然结果。总之出现官员子女来领慈善费的现象,是官方高度控制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扼杀民间社会良性运转的必然结果。

三:当局为何频繁封堵和关闭各种网站?

众所周知,信息是民主之源,选择是自由之本。只有诸种信息真正的自由畅通,才能有利于人们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断与选择。官方为什么喜欢封堵各种网站与信息,他们就是想通过信息不对称不侵占民众的权利。因为把信息封锁了,官方最大限度地知道有利于及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会将有利于自己的信息放出笼,而将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剔掉,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民众得不到完全的信息,民众的信息是有限的,他们当然不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断与选择,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而常常在有缺限的信息之下做出判断,而导致了民众的愚昧。官方正好利用愚昧来得以实现他们残暴的利益最大化。只有言论自由、信息公开透明,才使官方那处欺哄人世的言论与说辞不攻自破,真正达到“见光死”。封锁信息不单是封锁信息那般简单,封锁信息就是封锁你的利益,将你的正当利益封锁了,他便于从中实现自己的抢劫,这便是官方封锁诸种信息及网站的真实因由,也是他们所谓扫黄打非的真正目的。

四:在高压之下,批评政府会不会是一种时髦?

迅翁早就说过,一般中国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做稳了的奴才,另一种是做奴才而不得。意思是说,中国人很少有独立的人,大多是依附的奴才。我认为这是事实描述,而非道德判断。人要保命而做奴才,虽然可以理解,但不值得提倡并加以效仿。既是这么多的奴才,几千年来真正能批评政府者,加起来可以说九牛一毛,少得可怜。换言之,中国人一直没有批评政府的传统,相反一直把政府加以神化,到四九年后对政府的神化可谓空前。一方面他们自我神化,自戴“伟光正”的道德安全帽,以避免受批评;另一方面受各种高压打击仅有的几个清醒者;再者通过“伟光正”而愚民,使得民众以为政府真是他们的救星,即便不是救星,他们也有他们的难处,在某种意义上为他们着想。政府有难处,政府做不好,就应该下台,而不是长期尸位素餐。政府是拿来批评的,拿来责骂的,政府不是拿来供着的。简单地说,不只是批评,乃至责骂政府,都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理性地说清楚政府之害,他们或囿于知识之缺限,或囿于信息之被封堵而判断失真,他们只能从感性的生活中发现政府之恶,加以政府无耻地自我圣化,从而造成了民众大规模的反感,进而导致了谩骂。这谩骂有没有理,他都有骂的权利。政府是拿来批评与骂的,我曾经论证过政府是个不得不要的坏东西,大家可以参看。

在目前中国这样的现实处境里,敢于表达一点对政府不满的人,敢于谩骂政府的人,对众多的中国人相比,可为少之又少。复以极权政府的长期高压与镇压,没有人知道脑袋是南瓜,所以至少目前骂或者批评共产党,都不可形成一种所谓的时髦。什么是时髦?时髦有没有数据衡量?时髦之称难道仅凭一种自我感觉?仅凭自我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近乎一种臆断。我倒是认为,当骂或者批评政府变成更多人的言说与行为,乃至变成一项时髦时,才是民众以及社会的福音,但这样一个局面恐怕还得等上多少年才能实现。

五:为什么禁播朗恩约瑟夫的《南京梦魇——南京大屠杀》?

官方对日本问题之暧昧,恐怕是中国外交之中少有的。一方面官方不敢公开否认日本侵略中国,而且在适当的时候会轻描淡写地纪念一番,而这纪念也是对国民党主要功绩的冒名顶替。另一方面,官方又深知其在日本侵略中国中得到好处,以及日本对华政策中的实用主义因素(如因市场之获得而放弃民主自由价值之操守,这一点在八九事件后日本的表现尤其明显)导致了官方对日外交的更加实用主义。官方对日的实用主义就是需要他们解围的时候与支持的时候,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势(如五十年代冷战中极欲打开局面而不要日本的赔款,甚至毛说感谢日本侵略才有共产党的壮大等;七十年代的极欲破冰而对日本的利用而建交;八九事件后要打破西方的封锁等等),一旦国内民生处于危险时刻,那就把日本当作一个拿来让民族主义者发泄其不满的靶子,转移民生视野,从而愚弄民众而进一步加固其统治合法性。奥运会、台海问题他们所打之牌,无非就是利用民族主义加固其统治合法性,从而转移民生视线罢了,并非能给民国带来真正的好处。正是因为如此,官方对约瑟夫的《南京梦魇——南京大屠杀》采取了一种无耻的暗中打压态度。我对日本的态度是,我们要理性地与他们交往,我们要与他们发展一种良好的关系,但过去的事实绝不容抹杀。弄清真相才能迎来和平,弄清真相才来迎来和解,那种以为掩盖真相便可以得到真正和平与和解,是一种自欺欺人。中国官方对日本的态度,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只是一种有奶便娘的态度,这有奶便是娘的态度,不是用在民族、国家、民众的利益维护之上,而在对他们小集团的党派私利的维护上。即官方的对日外交,只是小集团私利作祟罢了,民族国家云乎哉?

六:为什么说民主不完美但是可以纠错?

没有完美的人,是人都有错的。同理,由人所组成的社会自发演生出来的制度及相应的设计,都是有缺陷的,自不待言。因此,英谚有云:与其说民主是最好的制度,不如它是迄今为止最不坏的制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所催生出来的极权统治,害人甚巨,却极其无耻地自我表扬,自我吹捧,自我圣化自己的优越性,比如常愚弄民众说社会主义是如何优越。但你看西人对民主制度的低调看法与消极承认,就会知道在他们心目中,没有什么制度是完美的,只能在众多不完美的制度中,找一个其害较轻的制度,那么民主制度无疑是目前世界上危害最小的制度。我们不必找完美的制度,这样的制度不存在,我们找一种危害最小的制度,那么民主是目前许多国家经过实践后所认为的不坏选择。

许多人都知道民主制度的不完善,那么民主制度最大的制度演进或者某些方面的人为设计,其核心便是它有一种开放式的纠错机制,即犯了错,可以把错误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也可以真正追查错误的来源,以便给错误的政府或者个人加以合法之惩处,从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犯了错,有纠错的机制,有追查错误发生之原因并得到相应的惩罚,同时还有进一处从错误中学习而使此种错误将来不再发生,即便发生也有法可依(如为了防止刑讯逼供而诞生的米兰达法,便是在米兰达审讯中从而得以广泛运用的沉默的权利。像米兰达之前所遭受的逼供冤枉便从此堵住了制度上的漏洞)。许多国家许多民众已经证明,在当今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制度好于民主制度,虽然它也有自己的缺陷,但它因为有自我纠错机制(三权分立,互相制约便是纠错机制的保障),而得以健康良好地发展。

七:对于政府,批评到底有没有用?

许多政治学者研究后得出了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政府的为恶倾向和实际为恶的行为,远远大于社会中的个人。这个结论不是凭空立论,而是有数据说话,以及坚实丰厚的论点作支撑。这进一步论证我所说的观点:政府是拿来批评与责骂的,不是拿来供着的观点。西方有政治学者说过,政府是个不得不要的坏东西。不得不要,是因为公共生活有些事个人无法办理,必须要有个托管者(如国防如公共运营等),但其坏就是因为维持政府营的都是由人组成的,是人都不完美,是人都有缺点与缺陷,所以得提防着由人组成的政府,因此必须对政府的权利加以限制,进行分割,而不能让其坐大,这便是西方分权理论的现实来源。对于像我们这样不受制约、打压批评的政府,当然是应该进一步让其还权于民,最终达成其权力之受制约,而民众得以通过诸种方式来驯服政府这头“恶魔”。

在民主国家,各种批评政府的声音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更不会遭受政府的打压。不是政府不想打压,而是政府欲打压而不能,因为他没有这个权力与能力,因为他的权力受到了强有力的制约。西方民主国家,批评政府是有立竿见影之效的,即民众批评属实,而你不思改进,那么你就等着引咎辞职、被弹劾或者被民众选下台。而在非民选国家,民众批评政府不会带来立竿见影之效,但也可以在某种意义上阻止其为恶,提醒其为恶的后果,再者还可以唤醒更多的民众政府为什么为恶的意识,从而为进一步地制约政府为恶打下基础,也在某种程度为推进民主自由做出贡献。

八:落后就一定会挨打吗?

落后与挨打的关系,历来被近现代研究者特别是官方的意识形态所乐道。为什么他们喜欢论证这一层关系呢?因为这是他们武力取鼎后解决自己统治合法性焦虑的常用招数。在他们的愚民招数后,我们为什么挨打,那是因为我们落后,我们为什么落后,那是因为我们一个统一的极权政府,为什么没有一个统一的极权政府,那是因为还没有共产党,这也是他们推演没有共产党便没有新中国的理论说辞,从而完成共产党是中国人救星的理论过渡。读过茅海建的鸦片战争研究,读过真正的近现代史研究著作后,恐怕诸位就不会认可落后必然挨打的说辞。西方彼时固是船坚利炮,也有打开市场为自己得利的想法,但其经商的目的从马嘎尔尼使团访华中,也然明白。如果说落后,是观念落后的话,那么清政府包括现在的官方的确落后,那是因为这样的政府的观念的确不适合于人类普世价值观念,那就是每个人都如此重要,每个人的权利是如此应该受到重视。而不是一个政权是多么重要,一党一派之私利多么重要。世界有许多小国家并不发达,但从来很少挨打,这就表明落后与挨打之间没有关系,但前提是他们的观念与制度并不落后。但当落后的制度及观念不适人类普世价值,阻碍了许多人的利益的时候,如这样的专制政府便必然受到符合更多人利益的民主自由国家的谴责乃至攻打,如萨达姆。美国打击是萨达姆的独裁,不然他用不着用精确道弹,用造价更小杀伤更大的弹药,便可从速解决。他们用精确导弹的目的是便于打击目标之明确,减少对平民的伤害。落后与挨打的背后,在中国藏着很深的愚民因素。

九:反右之错岂止是扩大化吗?

我对反右的研究已经很多年,这不是个扩大化的问题,而是由政权的反人类反人权反人道性质所决定的。任何人的权利都应得到切实之保护,哪怕他是真正的右派,哪怕他真正批评共产党,哪怕他们真正想用票选的方式“推翻”共产党,也不能因此将他们关、卡、压乃至劳改、杀害,弄得家破人亡。反右研究现在开始一种讲证据的学术研究状态,目前有一些学者注重第一手资料的收集与资料库的建立,我们会进一步地研究出反右不只是扩大化的问题。只有在这样的基础进行研究,才能不致于重蹈政权喜欢裁诬的泥淖中。

十:我们为何不对灾难频发的死难者致哀降半旗?

有朋友说,中国灾难频发,每天死人甚多,死人便降半旗,那么中国的旗帜就永远别升起,直接降下来好了。从现实境况上看,中国的灾难频发,其死人之多,堪称世界上名列前茅,中国的国旗是永远不可能也不该升起的。但介于实际可操作性,我意可以在几点上作修证。第一,修订《国旗法》,将普通人之非正常死亡列入悼念范畴;第二,可以在法律中规定何种性质非正常死亡,何种死亡人数可降旗?第三,可以规定什么性质多少人数的死亡,政府应该出面悼念?第四:何种死亡性质多少死亡人数应在媒体上公布死者姓名以示哀悼之忱。总之,死者一定要得到哀悼、纪念,生者一定要得到道歉、安慰、抚恤。不然的话,这些死去的冤魂何以瞑目,活着的生者何心安生?

我希望这个国家尽快实现对普通人之非正常死亡的哀悼,以实现降旗志哀的愿望,以彰显一个政府应有的文明理念。那种对非正常死亡不降旗志哀,默不作声,而且掩盖事实的做法,是对民众人权的极大伤害与蔑视。

徐  贲:当今中国大众社会的犬儒主义

 

深圳作家王四四在名为《我们现在还相信什么》的文章中讲到了他两个朋友的故事。第一个朋友觉得他现在自己的左手都不相信右手,“左手帮右手挠痒痒,右手想,挠得那么舒服,不知用心何在。右手帮左手擦肥皂,左手想,搓得那么起劲,然后要干什么?两只手端一碗热汤,左手想,我得自己端住,别指望右手;右手也同样这么寻思。结果,害得(他)多花了一倍的劲。”第二个朋友“在儿子三四岁时,给他上了一堂启蒙课:儿子要喝水,他给了一杯。儿子喝了一大口,烫得哭了起来。他说,谁让你不试试烫不烫,什么都得自己试,谁也别信,爸爸也不能信。”这两个都是关于不相信的故事,一个是自嘲,另一个是教儿子吃了亏要学乖,生动地刻划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犬儒主义。[1]

现代犬儒主义是一种“以不相信来获得合理性”的社会文化形态。[2]现代犬儒主义的彻底不相信表现在它甚至不相信还能有什么办法改变它所不相信的那个世界。犬儒主义有玩世不恭、愤世疾俗的一面,也有委屈求全、接受现实的一面,它把对现有秩序的不满转化为一种不拒绝的理解,一种不反抗的清醒和一种不认同的接受。犬儒主义在其它现代社会的大众文化中也存在,但是普遍到一般人觉得左手、右手之间的信任都出现了危机的情况却并不多见。这种危机是整个公众政治和道德生活危机的冰山一角。当今中国社会的犬儒主义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怀疑戒备心态,而更是一种人们在特定的统治和被统治关系中形成的生存方式。与这一统治和被统治关系有关的犬儒主义,分别表现为在上者的第四权威和在下者的现代现实主义。它们的形成和特征,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一、犬儒主义和后极权社会

犬儒主义(cynicism)的鼻祖是公元前五到四世纪希腊的底约基尼斯(Diogenes),他的哲学一反当时浮夸的哲学和社会习气,以行动而非理论向世人展示他的贫困哲学。为了证明人对尘世物质要求越少便越自由,他生活在一个桶里,以最低生存需求来生活。雅典人因此称他为“犬”。以节欲克己来谴责人间超度的权力行为,使得犬儒主义成为一种社会讽刺和批判哲学。在底约基尼斯那里,犬儒主义还是一种以无所求来保持思想独立的理想哲学。古代的犬儒主义具有三种倾向,一是随遇而安的非欲生活方式,二是不相信一切现有价值,三是戏剧性的冷嘲热讽。从公元三世纪起,犬儒主义开始分化出在下者和在上者的犬儒主义。对于在下者即普通人来说,犬儒主义是一种任人摆布的勉力生存和宣泄愤懑的方式。正如杜德雷(D. R. Dudley)所说:“犬儒主义者是布道人,他们所布之道是,不管世道怎么个变法,日子总得过下去。”[3]下层人面对世道的不平和权势的强梁,没有公开对抗的力量和手段,冷嘲热讽和玩世不恭便成为他们以谑泄怒的主要表现形式。

对于在上者即权势精英来说,犬儒主义则是一种对付普通老百姓的手段。公元三世纪的享乐主义哲学家西欧多罗斯(Theodorus)就已经开始将犬儒主义精英化和权术化。西欧多罗斯是克兰尼贵族,是享乐主义哲学的代表。享乐主义和犬儒主义虽然在物质享乐问题上针锋相对,但却都鄙视现存价值(前者认为它不够理解享乐,后者则认为它过于沉溺于享乐),因此而有了衔接的可能。和底约基尼斯一样,西欧多罗斯强调的是智者和平常人的区别,但他更强调智者有权设置自己特殊的游戏规则。智者是自我完足的,适用于傻子们的规范标准并不适用于智者,一无所有的生活对傻子们有好处,但对“我们”智者就未必。智者并不相信过苦日子有什么好,但“过苦日子好”这个想法却能让傻子们安于本分。[4]从西欧多罗斯起,在上者的犬儒主义就成了权力精英设置双重标准,说一套做一套,把普通人当傻子来控制的政治伎俩。

在现代社会中,互相联系的上下分层犬儒主义表现就更为复杂。现代社会各领域的分化和各自建立的领域规范使得权势政治和大众日常生活的道德规范经常处于冲突状态。冠冕堂皇的政治理想和令人失望的政治表现之间的差距使得普通人对政治敬而远之,甚至视之为不道德的事业。现代大众对政治冷漠,他们的犬儒主义其实往往包含了一种波维斯(T. Bewes)所说的“崇高的、升华了的价值尺度”,它往往“把抽象的真理和正直看得远比政治美德所强调的行动和想象来得重要。”[5]大众犬儒主义发自大众受压抑的道德意识,是一种大众对现代政治功利伦理的无可奈何的不满和抗议。不管多么无奈,大众犬儒主义毕竟表现了大众某种独立的自我意识。

并非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有大众犬儒主义存在。在控制严厉有效的现代极权社会中,犬儒主义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因为绝大多数人生活在强制相信的状态下。真正有效的正统意识形态统治,其控制能力不只表现在扑灭异端思想,而更表现在封杀异端思想的可能滋生空间。以二十世纪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为经验背景的大众社会理论所强调的正是极权意识形态对大众思想统治的绝对有效性。极权社会的“大众”指的不只是人数众多,而更是众人彼此隔离、相互疏离的状态。极权统治下的大众不断受到政治运动激励,不断处于动员状态之下,因此而聚合为“群众”,更确切地说,是“革命群众”。极权制度中,合众为群的关键力量是一个力行政治专制的群众政党。正如法国政治学家勒夫特(C. Lefort)所说,“群众政党是极权主义的绝佳工具,国家和民间社会因此而成为一体。在每一个公开场合,党都体现了权力的原则;它传播某种普遍规范,使得这规范似乎出自社会本身。”[6]群众社会不断处在“积极行动命令”之中,并以此形成绝对整体的大众社会。

极权统治用敌我对立(阶级斗争)意识形态来统治社会。在极权社会中,没有人敢承认自己游离于公共政治之外,没有人敢公然对政治表示冷漠和怀疑,更不要说对它冷嘲热讽。奥维尔的《一九八四年》所描绘的正是一幅不容冷漠和怀疑存在的极权社会图景。这不是一个绝对没有邪思的社会。极权制度下的邪思是“双重思想”,不是犬儒思想。双重思想者对自己思想的罪孽深信不疑,对自己所犯的思想罪行一面恐惧万分,一面却欲罢不能。他一面心存侥幸,但愿能免遭暴露,但一面却知道不可能永远侥幸。正如罗森(P. Roazen)所说,双重思想是一种“病”,“只有用双重思想才能理解双重思想”。[7]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都不难理解双重思想的恐惧和罪孽感。与双重思想相比,犬儒思想并不带有自我罪孽感。在它那里,怀疑正统成为一种常态思想。无论从认知还是从道义来说,不相信都是常态,相信才是病态;相信是因为头脑简单,特容易上当。犬儒思想者也不再受恐惧感的折磨,因为他知道人人都和他一样不相信,只是大家在公开场合不表明自己的不相信罢了。

当专制制度中“双重思想”让位于犬儒思想的时候,极权的铁牢已经转化为后极权的“丝绒牢笼”。犬儒思想的生存空间给人一种后者比前者自由的感觉,乐观者甚至声称后极权制度已经产生了“半独立的”民间社会。但这种“自由”是极有限度的,因为它是一种受制者的自由。即使在事实上没有干涉或不太可能干涉的情况下,受制者仍处于脆弱的状态,因为统治者随时可能进行干涉,受制者不受干涉的限度是由统治者安排的,受制者和统治者都知道这一点。正是这种受制地位,使得受制者即使在不再相信统治者的情况下,也必须按统治者所定的规则继续玩假装相信的游戏。把受制者的自由炫耀为真正的自由,这本身就是后极权制度下一种特有的犬儒主义。

极权和后极权统治都依赖意识形态的谎言控制,即乔治。奥维尔所概括和描述的“新说法”(Newspeak)。哈维尔(V. Havel)曾这样列举了极权和后极权的“新说法”:“生活中渗透了虚伪和谎言;官僚统治的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工人阶级在工人阶级名义下被奴役;把彻底使人渺小说成人的完全解放;剥夺人的知情权叫做政令公开;弄权操纵叫做群众参政;无法无天叫做遵法守纪;压制文化叫做百花齐放;帝国影响的扩张被说成是支援被压迫人民;没有言论自由成了自由的最高形式;闹剧式的选举成了民主的最高形式;扼杀独立思考成了最科学的世界观;军事占领成了兄弟般的援助。因为该政权成了自己谎言的俘虏,所以它必须对一切作伪。它伪造过去,它伪造现在,它伪造将来。它伪造统计数据。它假装没有无处不在、不受制约的警察机构。它假装尊重人权,假装不迫害任何人。它假装什么也不怕,假装从不做假。”[8]

“新说法”是后极权权势犬儒主义最集中的体现。“新说法”“表述了官方意识形态核心思想”,成为权力规定真理的根本手段。那些代表“官方真理核心”的思想(如“阶级斗争”或“四项原则”)将公众语言变为禁固思想的统治工具,“新说法的语言作用,不仅在于言说官方理论,更在于杜绝它异思想的发生。”[9]随着极权统治有效思想控制条件(专制政党的可信度记录,与世隔绝的经济和信息存在方式,意识形态和政策的一致性,等等)一一消失,后极权统治的思想控制已经不再具有实质效力。但它仍具有表面的效力,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知道这一点。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仍控制着公众空间,仍有能力将被统治者的怀疑和不信都排除在公开话语之外。这种后极权意识形态统治产生的是一种不容说理的政治犬儒主义。它的关键不在于说什么,而在于为什么能这么说;不在于说了你信不信,而在于就是你不信,你也不敢公然说出不信。后极权政治犬儒主义心照不宣地把普通人当傻子,它所行使的是一种特别的统治权威的合法性,古德法勃(J. C. Goldfarb)称之为第四种合法性,我们不妨称之为第四权威。[10]

第四权威玩弄意识形态,其犬儒主义手段不仅表现在它如何继续运用旧的意识形态信条,如“社会主义”、“党领导一切”等等,而且也表现在它如何引进一些新的政治理念,并对之作所谓“中国特殊性”的处理,如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和“人权”。第四权威建立在受制者不相信,但又不能公开说出不相信的基础上。因此,它完全不同于韦柏(M. Weber)所说的那三种以取信于受制者而获得合法性的权威形式(理性法制、个人魅力和传统)。[11]第四权威之所以得以建立,乃是“因为统治者对于公开知识的垄断是得到受制者公开认可的。当然,受制者也没有别的办法。但是,只要没有人公开质疑这种垄断,它就无须提供说明,无须负任何责任。”[12]当权者必须在确保大众不敢反对的情况下,才能公然把他们当傻瓜对待,也只有在大众不公开反对的情况下,才能维持其犬儒式统治。

与在上者第四权威共生的,是在下者即普通人的弱者犬儒主义。它是一种对现实的不反抗的理解和不认同的接受,也就是人们平时常说的“难得糊涂”。弱者犬儒主义使在下者在并不真傻的情况下,深思熟虑地装傻。既然我没法说真话,那么你要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我不这么说也得这么说,由不得我心里想说什么。我照你的说,不见得有好处,但不照你的说,说不定就有麻烦。我知道我照你的说,你未必就相信我,未必就拿我当回事;但我不照你的说,你肯定会说我不拿你当回事。既然你要的不过是我摆出相信的样子,我又何必在说真话上面空费心思。这种颇费心思的不相信和谎言,它们所形成的犬儒主义,便是古德法勃所说的“现代现实主义”,这里的现实指的主要是完全假面化了的公众领域和公众话语机制。[13]

二、假面化的公共生活和犬儒式抵抗

专制权力垄断控制公共话语领域,公众生活被强制性地假面化,这是后极权社会中体制性的犬儒主义的特征。凡是专制权力,都需要用美妙崇高的公共话语为自己作道义包装,但受制的大众对这种包装的相信程度却不相同。事实上,相信或不相信这一包装乃是区别极权和后极权这两种专制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区别对于区分大众所受的不同种类的意识形态控制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极权的强势统治和后极权的弱势统治是两种不同形式的意识形态控制。前者以洗脑的方式迫使大众参与,不断共同再生统治他们自己的社会制度;后者则以不让公开说话的方式迫使大众相信现存的社会制度为不可改变。前者要使大众觉得现有社会秩序是最为合理美好的(如“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后者则要使他们觉得现有秩序即使不好也不宜改变(如“一搞民主就乱”)。前者将现状合理化,以达到最高程度控制;后者将现状自然化,以达到较低程度的控制。在低程度意识形态控制的社会中,现实失去了意识形态的道义支撑,大众对缺乏支撑的现实却又无力改变。这种无力感便不可避免地表现为对整个公众生活(包括政治和公共道德)的冷漠。

在民主社会中也存在政治冷漠的问题。政治冷漠甚至是民主社会中大众犬儒主义的主要表现。但是,民主社会中的犬儒主义并不涉及整个公共生活领域,它对政治的失望也不延伸为对公共道德的失望。相反,人们疏远政治,往往是因为他们觉得普通公民在社区、宗教和社会运动(如民权、环保与和平)等公众领域中活动,比在政治中更能维持出色的道德水准。大众对政治的失望与政治活动的虚伪有关。但是,在民主国家中,政治虚伪受到权力制衡和舆论的遏制;政治家不可能老是说一套做一套而不被选民唾弃。所以,政治虚伪与其说是因为权力把持了真理的论坛,还不如说是因为政治理念和实践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差异。[14]

中国大众对政治冷漠,则是长期体验虚假政治的现实教育结果,国内论者对此已多有论述。王蒙在谈到王朔作品中的玩世主义时指出,“首先是生活亵渎了神圣,……我们的政治运动一次又一次地与多么神圣的东西——主义、忠诚、党籍、称号直至生命——开了玩笑,……是他们先残酷地‘玩’了起来,其次才有了王朔。”[15]王力雄则指出,“邓小平时代的意识形态空壳化”,将“‘公有经济加极权政治’(马克思加秦始皇)”改换为“资本主义加极权政治”,使得极权政治因失去了社会主义的道义目标而成为赤裸裸的极权。王力雄写道:“邓把‘实践’奉为唯一标准所导致的挂羊头卖狗肉,对于回避行为与意识形态的分裂固然聪明一时,却由此腐蚀了意识形态之所以可以立身的基础——真诚。‘不争论’进一步导致了说一套做一套的言行不一,形成近年中国官场一大特色——集体心照不宣地‘打左灯向右转’。犬儒主义成了主流价值观。”[16]

“说一套做一套”形成了当今中国犬儒文化的基本特点。它不仅弥漫于政治领域中的公开话语,而且成为社会普遍的欺诈、虚伪和腐败行为不成文的规范。按此规范言论行事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自我保护手段和生存技能。人人都说谎、都作假的状态常被解释为是大众的个人道德意识出了问题。其实,如此犬儒化的社会所面临的与其说是个人道德危机,还不如说是公众生活规范危机。公众生活的道德规范和个人道德良知不同,它并不依赖“良心”的维持,它的维持机制是法制(以民主程序所产生和执行)、舆论(以自由言论为基础)和传统(以长期形成的民间正义为核心)。充斥着腐败和谎言的公众生活,不是没有规范,它有它自己的规范,它的规范就是虚假。

从社会批评的角度来看,虚假只是假面化公众生活的症兆,而其症结则在于理性社会规范机能的坏死。理性社会机能就是民主的机能。在民主法制和独立舆论比较完善的社会中尽管也存在虚假和腐败现象,但民主法制和独立舆论能将这些现象的危害降至最低的程度,使之不能恶化为全社会公众生活规范的制度性危机。当今中国社会中,法制由专断权力所操纵,舆论为权力充当喉舌,传统的民间正义无法作为独立舆论介入公众体制。普通人在虚假和腐败问题上抱犬儒主义态度,不仅仅是因为虚假和腐败充斥于现实秩序之中,而更是因为现有秩序已不再能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体制性条件。

大众犬儒主义对现有的、假面化的公众生活秩序既有妥协和参与的一面,又有不满和抵抗的一面,这两个方面本来就是犬儒主义乞行天下、冷嘲热讽这两个特征的结合。前一个方面使得大众犬儒主义成为现有公众领域的一部分,成为一种与之相协调的现象。后一个方面则使它疏离现有的公众领域,成为假面公众领域边缘处的批评立场。这一批评立场的领域性质相当暧昧,它与其说是个人的,还不如说是下层的;与其说是异端的,还不如说是受制的;与其说是独立的,还不如说是衍生的。大众犬儒主义的这些性质使得它形成了独特的民间性,也使得它得以从制度性的公众生活领域(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及其犬儒主义脱离出来,形成一种特殊的弱者抵抗形式。

民主社会中对大众犬儒主义的批评,大多强调它与现实妥协的一面。批评者大多认为,在民主制度中,犬儒主义不同于批评理性,它是一种非理性的否定和怀疑,因此它与民主政治文化的理性共识机制不合。勒纳(M. Lerner)指出,“犬儒主义不象理性怀疑主义那样相信人可以改变世界。”对犬儒主义的批评, 其合理性必须从民主公共话语空间的自由度来理解。民主公共话语空间既不排斥犬儒式怀疑,也不排斥理性批评,但是只有理性批评才对民主公共话语空间有建设性的贡献。你可以和持理性批判的怀疑者作理性探讨,但你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服犬儒主义者,因为“犬儒主义象是抱定宗教信仰般地不相信有任何根本变化的可能。”[17]

在非民主社会中,对现有经济、政治和文化统治的质疑和反对不可能自由进入公共话语领域。无论是持理性批评的怀疑还是根本拒绝相信的犬儒主义,它们都只能存在于公共话语的边缘或之外。对大众犬儒主义的评价当然也就不能只是着眼于它与并不存在的民主理性政治文化是否和谐。大众犬儒主义明显的边缘性和不自由状态,凸现了它相对于官方话语的受制性和由此生发的不满。

表示不满的民间大众犬儒主义,其冷嘲热讽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市井流传的笑话、传言、歌谣、顺口溜和种种异类文艺。它所包含的拒绝和抵抗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伪装性。对于它来说,“公开表现的条件是,它相当隐晦和曲折,可以作两面不同的阅读。其中一面是不招惹当局的,这一面也许有些乏味,但却因此留下了一条全身而退的后路。”除了隐晦和曲折,这类民间或大众文化存在的另一个条件是不与统治性的公开语本正面冲突,“民间文化的暧昧和多义,只要它不直接与统治者的公开语本对抗,就能营造出相对独立的自由话语领域来。”[18]

民间犬儒主义是一种扭曲的反抗,它折射出公众生活领域的诚信危机及其公开话语的伪善,但它却不是在说真话,更不是一种公民们公开表示异见的方式。犬儒式反抗对于建立理性、诚实的民主公众话语的正面贡献是极为有限的。民间犬儒主义的某些形式,包括一些痞子文学(如王朔的一些作品)和异类艺术(如“波普艺术”和“玩世绘画”),在反对政治神话的同时,往往借助大众消费文化制造出一个新的神话——市场神话。异类思想在面对政治和经济双重挤压的时候,无法依靠犬儒表现来保持独立的批判理性。市场本身就是当今中国最主要的权势犬儒的本源之一。市场操作不择手段地谋利,唱的却是发展社会福利和提升中国地位的爱国高调,它的说一套做一套并不比政治权势逊色。就其犬儒主义操作而言,大众商业文化对异类文化的利用和它对爱国主义话语的利用并无性质上的区别。在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言论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大众商业文化不可能为民间犬儒主义提供一个转化为独立批评的理性空间。要想改变民间犬儒主义扭曲性的反抗,或者甚至改变当今中国上下互动的体制性犬儒主义,最终还得从建立允许说真话、鼓励说真话、必须说真话的理性公民社会秩序着眼。

大卫·多纳迪奥:市场自由离不开新闻自由

 

为规避类似次级信贷风波的影响,投资者必须了解他们所承担的风险,为此需要更加透明的信息发布和可信的投资评级。这一点对中国尤为重要

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始下跌,万里之外的中国市场也感到了这种震动。那些提供给低信用借款人的次级抵押贷款集中了异乎寻常的风险,这一市场的崩溃已牵动整个美国经济,使房屋所有者、贷款人、金融机构和评级机构忙着互相指责。

像这样的风险可能在美国市场里蔓延,但美国的个人和企业尚可获得很好的商业报告,并可以自由选择投资方向。而如果这样的危机发生在中国,由于信息更不公开,投资者受到更多的约束,其结果可能会更糟。

当宣布自己持有近100亿美元的次级抵押贷款产品后,中国银行在8月23日那周股价剧烈震动。据美联社报道,中国银行的股价在香港一度下跌超过8%。

通过次级抵押贷款,那些通常无法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得到大笔贷款,甚至有时无需向贷款机构上报其收入状况。这听起来似乎过于优惠而显得不可能,但却是事实。当美国主要评级公司之一标准普尔在2006年中期发现超过40%的抵押都无法得到偿付时,就开始大幅度调低对基于此类抵押的贷款的评级。然而,包括很多大金融机构在内的投资者已经在这一市场中投入了重金。

在中国,银行监管机构迅速出面淡化中国的机构投资者所持债务的问题。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刘春航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中国大陆的银行持有的次级贷款的规模相对较小,所持债券的评级一般比较高,而且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已经启动,“因此直接损失应是有限的”。

但是,在很多时候,投资评级本身就可能是问题所在。在过去的五年中,每个美国大型评级机构——标普、惠誉、穆迪投资者服务都在次级抵押贷款评级业务上大发横财。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由于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分析评估,评级机构为这些抵押债券评级的收入是其他债券的两倍。

这样就产生了一种不正当的合作现象,投资评级机构被暗中授意提高了对基于新型抵押债券的评级,而毫无既有追踪记录可查。当然,评级公司对某些特定种类证券的评级收取更高费用无可非议,但是如果这种不透明使投资者无从获知其中潜在的利益冲突,就有问题了。评级机构应该公开披露他们对次级贷款评级业务的可信度。

在像美国这样自由市场里,当投资者发现他们投资的公司正面临着难以承受的巨大风险时,就可以撤回投资。因此,收入常常与公司业绩挂钩的公司管理层总会想方设法来控制债务,向公众披露信息,以及维持投资者的信任。

而在中国就不总是这样了。尽管中国银行是可公开交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权仍然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民银行下属机构手中。这就对透明度构成问题。对于在去年中行IPO时购入约8.5%股份的苏格兰皇家银行和其他作为小股东的私人投资者,就无法确保中行管理者向其披露中行所持的财产状况及其战略性想法了。

这就成为一个新的风险因素,使其他潜在投资者决定向中国的金融机构投资前不得不三思而行。8月25日,新华社在对中行持有大量次级贷款的报道的官方回应中强调标准普尔并未因此降低对中行的评级。然而,正如西方投资者目前都明白的那样,这种评级本身已值得怀疑。

与美联社、《南华早报》、《金融时报》等其他媒体相比,新华社的报道没有强调局势的严重性,因此也就无法支持投资者的信心。这些报道可能已经使投资者认为现实情况比官方承认的更糟。

当关于某些公司的坏消息被揭露出来时,美国和其他的西方投资者总是自然而然地倾向于期望当事者承认些什么过失以恢复其可信性。对于企业而言,这就像撕掉一张创可贴,动作越快越可早日摆脱痛苦。

中国银行的管理层很早之前就决定通过海外投资获利。但是由于投资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之上,中行必须说服外来投资者他们的投资是明智的。这就意味着增加管理事务的透明度,甚至可能要考虑外来投资者董事会中的席位。

正如美国公司现在已经深知、而中行经理们可能也渐渐意识到的,任何投资者都可能有犯错的时候。自由市场的优势就是通过个人投资者的自由选择,风险可以在人群中分散得更加微薄,并使类似次级信贷这样的危机爆发的潜在影响降到最低。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投资者必须了解他们所承担的风险。因此归根结底,市场之自由不能脱离新闻之自由。■

作者大卫。多纳迪奥(David Donadio)为美国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研究员

为了打击共同的敌人──施米特及其左翼盟友

 

近年来在中国大陆学术界出现的施米特(Carl Schmitt)热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西方思想文化理论界值得译介的人物和著作太多了,为甚么施米特中选?译介者的选择和读者的反应一般都和本土的环境和需要有关,用鲁迅的话说,这叫“拿来主义”,与世界潮流未必一致。比如说,对中国现代思想史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为甚么《第三帝国的兴亡》(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 A History of Nazi Germany)一书(文革前内部发行的“灰皮书”之一)在文革的背景下使许多读者震惊,为甚么在文革结束后马克思的人道主义在大陆文化理论界引起高度重视。那么,为甚么在二十一世纪初,一位有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之称的德国律师会备受某些中国学者的青睐呢?

这个问题并不简单,但有一点似乎是明确的:中国的新左派推崇施米特,主要是因为看中了他反自由主义的立场和观点,有论者甚至称施米特为“整个二十世纪最重要、最精彩的自由主义批评家”[1].左右两翼以自由主义为共同的敌人而携手作战,这又恰恰是名副其实的施米特式的政治景观。不管有意也好,无意也罢,新左派引介、推崇施米特时,既缺乏严肃的态度,更不见严谨的学风,只是择其所需,肆意发挥。他们不仅淡化了施米特与纳粹的关系,而且不愿追问施米特批评自由主义的立足点到底是甚么。然而,要了解精熟法律、极善言辞的施米特,这两点,即其基本的政治、道德立场和有史实为证的社会实践,如何可以忽视呢?

施米特主动与纳粹合作的那段历史在知识界是广为人知的。他在1933年递交了入党申请,成为第2,098,860名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即“纳粹”)党员之后,很快就得到当局重用,并受聘到柏林任教,同时主持一家重要的法学刊物。此间,他写了一系列文章,为元首原则、纳粹优先论及种族主义辩护,并参与一些重要法案的制定。次年六月,希特勒用恐怖手段清洗冲锋队(Sturmabteilung,即SA)内部的政敌,被枪杀的人中还包括施米特的朋友。事后,希特勒将这次行动命名为“长刀之夜”(Nacht der langen Messer),并自称“德国人民的最高法官”,而施米特竟撰文称清洗之举“本身即最高的正义”。就是在这一段时间,新闻界开始称他为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2].

施米特还是赤裸裸的反犹主义者。在1936年,即纳粹大规模迫害犹太民族的前夜,施米特大谈“日耳曼法学与犹太精神的斗争”,呼吁图书馆清除犹太作者的著作,并希望他的同事在学术上与犹太人划清界限,不引用犹太作者的文字。他说,犹太人以逻辑上的敏锐著称,但那只不过是“对准我们的武器”。最后,施米特为自己对犹太民族的仇视和对同事的期望所选择的定音之锤,竟是希特勒所说的“看住犹太人,我为主的事业而奋斗”这句话[3]!

值得注意的是,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的敌视与他的反犹主义有密切关系。在他看来,犹太人是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的主要获益者,力主宽容和信仰自由的斯宾诺莎(Benedictus de Spinoza)就是第一个犹太自由主义者。正是因为这种自由主义主张的诱惑,基督徒放松了警惕,使得富于“权力意志”的犹太人有机可乘,成为社会的精英,得以在文化、政治、经济等领域取得优势,甚至统治地位[4].

二战结束后,施米特不仅对他自己与纳粹合作的这段历史毫无反悔之意,而且一方面用各种公开的方式巧妙地为自己文过饰非,另一方面私下里把各种怨恨用格言、随笔的方式一点一点地记下来。这些笔记直到他去世以后才出版,把一个执着于法西斯理念、始终如一的施米特摆在读者面前,例如他写道:“共产 党人可以改进,而犹太人永远是犹太人……同化的犹太人才是真正的敌人”:“宁要希特勒的敌意,不要归来的流亡者和人道主义者的友善”:“到底哪一个更可耻:在1933年与希特勒为伍,还是在1945年唾弃他?”[5]可见,施米特与那些在30年代因一时冲动而误入歧途的知识分子是完全不一样的。

老谋深算的施米特被右翼保守势力尊为智者,这一点并不奇怪。但耐人寻味的是,某些左翼知识分子,包括犹太知识分子,也对施米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早期的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在他转向马克思主义之前)曾是施米特的崇拜者,这使得阿多诺夫妇(Theodor and Gretel Adorno)在编辑本雅明文集(1955年版)时颇感尴尬,以至于悄悄地删掉了与此有关的注释[6].在此之后,左翼阵营中还是不乏仰慕施米特并热衷于与其对话的知识分子,如俄裔法籍黑格尔专家科耶夫(Alexandre Kojeve),犹太神学、思想史家陶贝斯(Jacob Taubes),激进的毛主义者史克尔(Joachim Schickel),法国哲学家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等。60、70年代世界学潮中也有不少施米特的追随者,80年代美国左派理论刊物Telos开始不断将施米特介绍到大西洋彼岸,近期欧美知识界竟有“左翼施米特主义”之说。

施米特对左派的吸引力从何而来呢?这首先在于双方对自由主义的共识,即自由主义的理念是虚伪的,宣传普世价值从来都是统治阶级掩盖政治、蛊惑人心的手段,所谓“中立”不过是在掩饰实际存在的不平等和压迫而已。在某些左派看来,施米特尽管是右翼,但仍是一个激进民主派,因为他把大众意志和所谓民族“同构型”(homogeneity)作为政权合法性的依据,他对议会制度和中立原则的批判可被视为对自由主义社会中统治本质的揭露,而他所谓“政治即明辨敌我”的论点可以使某些人想到,如今已被淡化的政治本来其实是一场“斗争”[7].

其次,在否定以自由主义政治和议会民主为标志(包括社会民主主义在内)的现代社会的同时,施米特及其左翼盟友都希望看到这个社会秩序的瓦解和一个新的社会秩序的产生。然而,就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施米特的左翼追随者突然沉默了;他们对施米特声讨自由主义的檄文赞叹不已,却无视施米特的启示录,既不看施米特的基本视点,也不愿追问施米特对自由民主政治的不同选择到底是甚么。

其实,这个问题并非没有人提,只不过提问者并非施米特的左翼盟友。早在30年代,施特劳斯(Leo Strauss)就指出,施米特把政治定义为明辨敌友,向淡化政治的自由主义挑战,其实只不过是扫清了与自由主义信念决斗的战场,而对与自由主义相对、能将其取而代之的“另一个系统”却语焉不详,甚至刻意掩盖[8].施米特相信人性恶,相信人际、国际间的天然敌对,力主主权者决断,看上去很像霍布斯(Thomas Hobbes)式的政治现实主义。然而,施特劳斯的解读使人看到作为自由主义先驱的霍布斯与自由主义的敌手施米特之间的根本分歧:对霍布斯来说,人与人之间的敌意与控制欲是人类接近动物本能的“自然状态”(status naturalis),战争就是这种“自然状态”的最残酷的形式。因此,他设计了君主专制下的社会契约制度,即“利维坦”(Leviathan),为的是制约人的好战天性,把社会引向“文明状态”(status civilis),以保证和平与安定。霍布斯所设想的使人类脱离“自然状态”的世俗文明秩序标志着自由主义的开端。在霍布斯之后,战争便成为政治失败的标志,被认为是例外,而非常态。然而,对施米特来说,战争作为“例外”所证明的正是常规:没有敌意、没有战争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敌意不仅是人的本性,而且是社会人生的基本因素。因此,中立、公允、宽容、和平、人道及普世主义之类观念全是虚妄和伪善的,普世意义上的“人类”或“人性”观念尤其荒诞不经:“如此定义的人类不可能发动战争”,施米特写道,“因为它没有敌人”[9].他常借用蒲鲁东(Pierre Joseph Proudhon)的一句话来表示他对人道主义的蔑视:“谁讲人性,谁就在骗人。”[10]政治,即在无休止的冲突之中联友抗敌,是人类无可回避的命运。施米特如此定义政治,实际上是对霍布斯所谓人类“自然状态”的肯定,其目的在于对抗自由主义对政治的淡化,颠覆现存的社会秩序。然而,在这批判、对抗、颠覆后面,施米特真正的立足点和道德思想体系到底是甚么呢?

80年代晚期,德国学者迈尔(Heinrich Meier)在施特劳斯提出的问题上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受到学界普遍重视。迈尔所看到的施米特首先是一个“政治神学家”,其隐讳的理念是在同施特劳斯的“暗中对话”中逐步显露和发展的[11].根据这种政治神学,人性中的敌意乃天意,人食禁果后受神诅咒成为政治动物;不仅如此,人世间的冲突、战争状态,也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还是神圣秩序的一部分。政治(即敌友之别和敌我之争)是无所不在的(total),任何决定都是政治决定,任何神学也都是政治启示录[12].施米特以“法学神学家”(theologian of jurisprudence)自誉,但他很清楚自己的宗教观并非基督教主流:他的剑拔弩张的敌友论实际上与梅特尔(Joseph de Maistre)式的灵知主义和政治神学更为接近[13],而与《新约》中耶稣仁慈、宽恕的主张(尤其是金律及“爱彼之敌”的教旨)相去千里。由于后者同时也是现代自由民主思想和伦理观念(如康德的“定然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重要思想资源之一,施米特便借用语义学的手段,甚至搬出血淋淋的宗教战争史,来证明他的私敌可恕而政敌可杀、政治乃“极端敌对”之类斗争哲学[14].以这种政治神学为基本视点,世俗、多元、尊重普世价值的现代民主社会在施米特看来不仅庸俗不堪,而且是一种堕落,为其消亡,施用任何激烈的手段都不为过。这就是为甚么他在魏玛时期大谈专政制度和主权者决断论,晚年又对游击战争和恐怖主义发生兴趣。这也就是为甚么他在30年代与纳粹同流:他这样做并非由于一时冲动或出于无奈,而是由于德国的极权主义和意大利的法西斯民主是现代社会中与他的政治理念最为切近的社会实践。

左翼阵营中施米特的推崇者(应当说“新左派”,以有别于支持共产主义的传统左派)只谈他反对甚么,而忽视或有意回避他批评自由主义的真正立足点,这不仅是不严肃的,而且是很危险的。左右两翼为打击共同的敌人而结盟,在历史上有过沉痛的教训。我们不应忘记,二战前夜德、苏签订不神圣同盟,并非只出于战略需要。早在魏玛时期,希特勒就曾谈到在纳粹运动中左右“两极的汇合:左翼的共产主义者和右翼的军人与学生”。希特勒对西方民主社会的敌视使他随时准备与斯大林的极权力量携手,直到1943年他还在讲,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场资产阶级国家与革命国家之间的战争……那些有意识形态(ideology)的国家远胜于资产阶级国家……我们东方的对手(即苏联)也有意识形态,只不过是错误的意识形态罢了”[15].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希特勒所谓资产阶级国家没有“意识形态”,跟施米特所批判的自由主义淡化政治、貌似中立、抽空道德价值、以妥协代替斗争、以议而不决的程序代替实质性决断等等,讲的是同一个问题。

我们更不应忘记,当年法西斯和纳粹的自由主义批判也曾经异常蛊惑人心,不仅使得像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和庞德(Ezra Pound)这样对资产阶级的平庸嗤之以鼻的知识分子为之倾倒,而且使激进左派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摇身一变,成了法西斯右派的领袖。再说,由于多元、宽容、缺乏统一的“意识形态”等特征,自由主义政治本身永远不会完善,而且这也是自由主义者自己的结论,有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的名言为证[16].但是,如果我们忘记这一切,兼律师、政客、诗人于一身的施米特对自由主义和议会民主的批判将会有难以想象的诱惑力,对于知识分子尤其如此,包括左翼知识分子。

比如说,施米特认为“自由民主”的主张是虚妄的,因为自由和民主是两回事。在他看来,所谓平等权利只在“同构型存在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而当下流行的普选的概念却另有所指:“每个成年人,仅仅作为一个人,便同任何一个人在政治上平等。这是一个自由的观念,而不是民主的观念;它以人类民主取代实际存在的、以有实在价值的平等和同构型为基础的民主政体。而这种全人类的民主在当今世界根本不存在。”[17]那么,施米特所说的实际存在的民主制度是甚么呢?他有如下一段解释[18]:

“任何一个实际存在的民主制度都建立在这样一个原则上:只有地位相同的人之间才有平等,地位不同的人之间没有平等可言。所以,民主的第一个要求是同构型;第二个要求是,当形势需要的时候,排斥或灭绝异质性。……民主制度知道异己的、地位不同的东西威胁同质的东西,在把这些东西否定掉或拒之门外的时候,民主制度是在展示自己的政治权力。平等的问题绝对不是抽象的逻辑和算术游戏。……平等只有在具有实质性的时候才有意义,才有政治价值,但这种实质性也带来了不平等的可能性和危险。最后,我们必须承认,由于平等总是包含着不平等,民主即使把它统治的人民中的一部分人排斥出去,也仍不失其为民主。迄今为止,在民主制度下总有一些完全或部分地不能享受民主权利的人和被限制在政治力量的运作之外的人,让我们就把这些人称作野蛮人、不开化的人、无神论者、贵族、反革命,或者奴隶吧。”

施米特在这里讲的排斥性的民主制度或许与古希腊民主雏形相类,但绝不是已被现代社会所接受的、承认全体公民平等权利的宪政民主。后者以保护人之为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为基本原则,并在其发展和实践中显示了愈来愈广的包容性和多元性。然而,施米特所反对的正是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及其在现代民主社会的具体实施。

必须指出的是,施米特排斥性民主的主张恰恰适应了纳粹政治的需要:我们只需在施米特列出的、被称作“异质性”(Heterogenen)、可被“排斥或灭绝”的人群中加上“劣等人种”或“犹太人”,再把30、40年代解决“犹太问题”理解为当时纳粹德国的“形势需要”,我们就可以明白为甚么施米特可以有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的尊号了。1939年1月30日希特勒在国会演说中针对所谓“犹太问题”所讲的正是这种“形势需要”。这也是他第一次公开提到种族灭绝,而他所用的词正是施米特在十三年前为对付“异质性”社会成分所选择的Vernichtung,即剪除、灭绝、使其永远消失。

然而,一位因其自由主义批判而推崇施米特的中国学者恰恰看中了施米特有关排斥性民主(所谓“实际存在的民主制度”)的那一段文字。他写道[19]:

“在这段十分雄辩的议论中间,施米特穿插了一系列具体的例子,用来说明历史和现实中存在的西方民主制度无不具有‘同构型’和‘排他性’。要建立真实的、有意义的人民民主权利,就要同时或首先把不属于人民的种种社会成分排斥出去──古往今来,奴隶、蛮夷、异教徒、乱党、‘赤匪’、‘地富反坏’、‘非法移民’、‘恐怖主义者’帮助确定了‘文明’、‘民主’或‘人民民主’的边界和实质。”

在赞同施米特“雄辩”议论的同时,作者还依照施米特的方式开列了更长的异质成分清单,目的显然在于一方面更新施米特的条目,另一方面引进中国历史上的例子:“赤匪”为1949年前国民党政权指定的异质成分,“地富反坏”为50、60年代社会主义(或作者所谓“人民民主”)中国打击的异类。然而,为把中国与西方世界分开,并更新施米特所引用的古希腊政治学,作者又写道:“我们对平等的要求不可能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寡头体制下的平等,而只能是所有人的全体的平等,即普遍平等,这是中国革命背后的政治哲学依据。”[20]这是一段令人十分费解的文字:首先,它与作者前面对施米特所谓同质、异质之分的赞同自相矛盾;其次,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从来都讲明辨敌我,讲阶级斗争,讲95%的人民对一小撮阶级异己份子的专政,而绝不讲“虚伪”的“普遍平等”。作者的良好愿望与历史实际完全是两回事。

假设作者仍坚持施米特自由主义批判的基本观点,也就是说,他所谓“所有人”、“全体”和“普遍”并没有普世的意思,而是指施米特所说的“同构型”的“人民”,不包括“不属于人民的种种社会成分”,那么,在中国的具体历史环境中,这些不属于人民的社会成分当包括1957年前的“地富反坏”,1957年以后的“地富反坏右”,1966年后的“黑七类”、“牛鬼蛇神”、“狗崽子”、“臭老九”等等。在作者看来,这些异类之所以为异类,其作用只不过在于“帮助确定了……‘人民民主’的边界和实质”而已,这种“人民民主”的内在排他性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按照这样的说法,灭绝犹太“劣等人种”和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包括像遇罗克、张志新、林昭之类的“反革命”)并不妨碍二战时的德国和文革时的中国享有大众民主的名声,以排斥异质成分为目标的“水晶之夜”(Kristallnacht)与“红八月”也不过是“实际存在的民主制度”下两段群众运动的插曲而已[21].

施米特的自由主义批判,尤其是他的敌我论、专政论和全能政治,对于经历过文革的中国人来说并不算陌生,他所讲的实质性、排他性民主(如果还可称作“民主”的话)是我们亲身经历过的事。施米特告诉我们,一个人仅仅因为是人而应享有的自由平等是虚妄的,是自由主义的神话。然而,记忆犹新的历史经验却告诉我们,如果没有首先对具体的个人作为人的价值的尊重,所谓“人民”,也就是施米特所说的“同构型”的人群,才真正是虚妄的,是法西斯主义的神话。在历史实际中,无论30、40年代德国的“例外时期”,还是60、70年代中国的文革年代,与“人民”相对的异类,被妖魔化、非人化(如“劣等人种”或“牛鬼蛇神”),进而理所当然地被排斥、打倒,甚至灭绝。从文革的经验中,我们应该可以看到自由主义民主制度在中国的价值;也正基于这一历史经验,我们应当可以对施米特及其盟友(不管来自右翼,还是来自左翼)的挑战作出清醒的判断。

注释:

[1]张旭东:〈施米特的挑战──读《议会民主制的危机》〉,《开放时代》,2005年第2期,页127。
[2]Mark Lilla, The Reckless Mind: Intellectuals in Politics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2001), 49-51.
[3]见施米特主编的法学刊物Deutsche Juristen Zeitung, 15 October 1936, 1193-99.
[4]Carl Schmitt, The Leviathan in the State Theory of Thomas Hobbes: Meaning and Failure of a Political Symbol, trans. George Schwab and Erna Hilfstein (Westport, CT: Greenwood Press, 1996). 有关施米特与所谓“犹太问题”的关系,参见Rafael Gross, Carl Schmitt und die Juden (Frankfurt: Suhrkamp, 2000).
[5]Carl Schmitt, Glossarium: Aufzeichnungen der Jahre 1947-1951, ed. Eberhard Freiherr von Medem (Berlin: Duncker and Humblot, 1991).
[6]有关本雅明与施米特的关系,见Horst Bredekamp, “From Walter Benjamin to Carl Schmitt, via Thomas Hobbes”, Critical Inquiry 25 (Winter 1999): 247-66.
[7]同注[2],页59-64。
[8]Leo Strauss, “Notes on 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in Carl 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trans. George Schwab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6), 81-107.
[9]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54.
[10]同注[9],页54。
[11]Heinrich Meier, Carl Schmitt and Leo Strauss: The Hidden Dialogue, trans. J. Harvey Lomax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12]Carl Schmitt, Political Theology: Four Chapters on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trans. George Schwab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88), 1-4, 36-52;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19-27.
[13]Carl Schmitt, Glossarium: Aufzeichnungen der Jahre 1947-1951; Political Theology: Four Chapters on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37, 55-56. See also Heinrich Meier, The Lesson of Carl Schmitt: Four Chapters o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olitical Theology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trans. Marcus Brainar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8), 100, 130; Lilla, The Reckless Mind: Intellectuals in Politics, 71-73.
[14]Schmitt, The Concept of the Political, 28-29. 施米特说《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四节(diligite inimicos vestros/Love your enemies/爱你的敌人)一句中的“敌人”指仇人,而非政敌,虽然这在语义上基本准确,但由此论证可将政敌置于死地,则是强词夺理,在与《旧约》大相径庭的耶稣的教诲中找不到任何根据。
[15]Konrad Heiden, Der Fuhrer: Hitler’s Rise to Power, trans. Ralph Manheim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44), 147. Joseph Goebbels, The Goebbels Diaries 1942-1943, ed. Louis Lochner (New York: Doubleday, 1948), 355. See also 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World, 1966), 309.
[16]“人类试行过许多政府形式,在这个充满罪恶和悲哀的世界上,人类还会试行更多的政府形式……没有甚么人以为民主政府是完美无缺的。说实话,倒是有人说,民主是最糟糕的政府形式, 只是别算上其它一切已经试行过的形式。”见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1947年11月11日在众议院的演说。
[17]Carl Schmitt, The Crisis of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trans. Ellen Kennedy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1985), 10-11.
[18]同注[17],页9-10。
[19]同注[1],页134。
[20]同注[1],页138。
[21]“红八月”指1966年8月中下旬及9月上旬红卫兵暴力猖獗的“红色恐怖”时期。据北京公安部门不完全统计,仅四十天时间内,在北京就有1,772人(所谓“阶级敌人”,或称“牛鬼蛇神”)死于非命。参见王友琴:《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香港:开放杂志出版社,2004),页218-29。

  (作者系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怀特沃特校区语言文学系教授)

刘大生:五四与宪政

 

一、五四人物
 
(一)爱国学生也害国

当时的学生无疑是具有爱国情怀的,但是爱国情怀仅仅是主观的东西,具有爱国情怀不等于实际行动都维护了国家。事实上,五四学生的有些行为对国家的危害是很大的。比如说火烧赵家楼就是对国家的极大危害,为什么?赵家楼是民用建筑,烧毁民用建筑是历史上的流寇们最爱干的事,历史上的请愿者是不干这种事的。东汉的大学生刘陶、北宋的大学生陈东、晚清的大学生康有为都领导过请愿,都没有干过打人放火一类的事情。即便是革命,即便是造反夺权,真正的革命者也不会放火烧毁民用建筑。周武王烧过民用建筑吗?李世民烧过民用建筑吗?华盛顿干过这种事吗?托洛斯基干过吗?当然,像项羽那样的伪革命家就喜欢火烧民用建筑,认为那样很过瘾,但是,动不动就放火的革命家是不会成功的。为什么?因为住房一类的建筑不仅是房主人的财富,更是社会财富,国家的财富。不管打着什么旗号,故意烧毁就是浪费资源,就是反社会,就是危害国家。

所以,1919年5月4日下午,北京学生火烧赵家楼的行为是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五四时期的学生还烧过商店、商铺,也是危害社会利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五四学生的暴力行为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危害了国家,更在精神层面危害了国家。请愿者放火是对政治道德的颠覆,是对法治精神的破坏,是对政治科学的破坏,是对民主原理的破坏。

所以说,爱国学生也害国。

(二)卖国政府未卖国

都说五四请愿是因政府卖国引起的,都说当时的政府是卖国政府。然而在事实上,五四时期的中国政府并没有卖国。不仅如此,整个北洋政府其实都没有卖过国。台湾是清政府卖掉的,蒙古是蒋介石卖掉的,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大片国土是毛泽东扔掉的,日本应当向中国支付的巨额战争赔款是周恩来做人情拒绝掉的。请问,北洋政府有这样的卖国行为吗?

五四时期的政府不仅没有卖国,而且很爱国,不仅爱国,还爱出了成就。政府爱国有两个表现:一是爱国土,二是爱国民。

因为爱国土,而拒绝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这是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一次。

敢在不平等条约面前拒绝签字,是因为政府愿意依靠民众,至少是愿意听取民众的呼声。在是否签署不平等条约的问题上与民众合作,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

6月24日,北京政府通电各省:“如保留实难办到,只能签字,……熟权利害,再四思维,如竟不签字,则嗣后挽救惟难。”[①]真是难得的政治透明度。

有一份资料这样记载:6月28日,晚8点左右,徐世昌请请愿代表进总统府对话。面对代表们的坚定和激情,徐世昌说:“政府当然接……接受民意,不……不签字就是了。你们好好回去安心读书吧!”代表们立即说:“大总统既然答应拒绝签字,请立即拟好电文拍发出去。我们回去也好向同胞交待。”“徐世昌万分无奈,不得不令秘书当场拟好电文,拍往巴黎,令出席和会的中国代表顾维钧、王正廷拒绝签署巴黎和约。”[②]徐世昌总统在为难之中,与请愿民众零距离接触,倾听请愿民众的意见,痛下决心答应“不签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三)反动军警不反动

许多文献将五四时期的军警称为反动军警。果真反动吗?请看事实。

许德珩回忆说:“队伍到达赵家楼时,已是下午两点多钟。数百名军警早把胡同口封住了,队伍不得进去。我们于是变计,向军警和和气气地讲明来意说:‘我们是爱国学生,来这里是找曹总长谈谈国事,交换意见,要他爱中国。我们学生手无寸铁,你们也是中国人,难道你们不爱中国吗?’我们做了很多说服工作,果然有效,军警让我们进了胡同。”[③]你们说,如此善良的、好说话的军警是反动军警吗?

再看发生在武汉的故事:“闻文华于戳伤学生时,当场将四署巡警抓去二人,捆缚校内,经许家棚署长再四要求服礼,始行释放。文华学生被捕二人,致激动学生公愤,全体将四署围绕,勒令放回,许署长见势赶紧释放,一再赔礼,各生始散。”[④]这样的军警反动吗?

还是在武汉,“私立法政各生被捕至左旗营中,后旋由该七团三营营长贾万兴(河南人)出为接洽。略谓:诸位热心爱国无不感佩,弊营兵士梭巡,原所以防奸人之滋事,奉令解散诸位之演讲而已,实非敢擅于逮捕。今诸位既已至此,鄙人自当呈报团长,转请督军送诸位回校。于是乃一面谕令护兵优礼招待,一面置酒备饭自陪畅叙。各学员等亦将联合会之宗旨及演讲之要义,逐一详告,饭后复令于楼上安置铺盖,请事憩息。各学员又复逢人随时演讲,各军士多被感动,均各摒息倾听。”[⑤]这样的军警是反动军警吗?

6月5日晚,“北大三院方面军警的帐幕在半夜三更便悄悄地撤走了,当时拘禁在里面的学生还不肯出来,因为他们一出来要减少了天津及上海方面的紧张空气。到了第二天,步兵统领衙门和警察所却派人来道歉,他们才肯出来。还有拘禁在警察所和步兵衙门里面的,他们请他们出来,而却不肯,以后预备了汽车和爆竹送他们出狱,还是不肯。最后一个总务处长连连向他们作揖说:‘各位先生已经成名了,赶快上车吧!’”[⑥]世界上有这样的反动军警吗?

再看看山东,12月,济南军警打伤学生,教师宣布将要罢教,“反动当局迫于形势,不得不予肇事人员以处分,给学生损失以一定赔偿。”[⑦]快达到现在美国的水平了,也能叫反动当局?

再看天津:“在端午节的下午,她们两人(郭隆真、张若名)到监禁男代表的那边,一同举行娱乐和会餐。会餐前,一个代表提出要买酒,看守所长答复说这里严禁任何人饮酒。他们发觉看守正在饮酒,就提出质问:‘不许任何人饮酒,为何允许看守犯所规?’弄得这个所长没办法,不一会儿,送来了他们要买的酒。”[⑧]这样讲道理、通人情的警察也能叫反动警察吗?

(四)帝国主义有仁义

“你一拳,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在打得起劲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人,拼死命地保护着他。你打章的头,他用身体遮盖着章的头;你打章的脚,他用身体遮盖章的脚,这样拼命保护章贼,却一言不发。”[⑨]

“我们打进去的时候,曹汝霖便换了警察的衣服混在警察堆里,从后墙跳出去。陆宗舆怎样逃走,我们却不知道,听说他也来喊口号,喊打倒卖国贼,混在群众里面逃走的,是否确实,却不知道了。章宗祥比较老实,他和那个日本人一道躲在一个小房间里,群众跑进去的时候,日本人还掩护着他,于是大家知道他是一个要人。”[⑩]

以上两份资料讲的是一个日本帝国主义者保护其“走狗”——中国“卖国外交官”章宗祥的细节。中国有好多主子,身边总有好多走狗,但是从未见过主子如此舍命保护走狗的事情。在中国,只有走狗舍命保护主子的道义,而没有相反的道义。从利益上考虑,这个日本帝国主义者没有必要舍命保护章宗祥,走狗被打死再买一条也就是了,何必拼命保护呢?只有从仁义的角度看问题,才能解释清楚他为何舍命保护章宗祥。

再看上海,有一本书上这样说:“6月8日,罢工运动继续高涨。这一天,日商内外棉五厂的工人,冲破日本领事馆和英美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武装包围,把罢工浪潮很快地扩大到内外棉其他各厂,实现了内外棉各厂一万五千人的总罢工。他们在罢工的时候,还举行了示威。”[11]

如果帝国主义者真的实施了武装包围,罢工工人能够冲出去吗?如果工人真是冲出去的,他们能一个伤亡也没有吗?合理的解释是,无论是日本领事馆的武装人员还是英美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武装人员,都是在站岗执勤,都没有包围罢工工人,都没有向罢工工人开枪。他们是仁义之师,而不是专制工具。

所以说,五四时期,帝国主义有仁义。
 
(五)大学校长不负责

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5月8日向教育部递交辞呈。教育部尚未来得及研究, 5月9日晨,他便离京出走。给北大师生留了个便条,说:“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已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蔡先生去了以后,北京大学自然是第一个恐慌,为维持北京大学,北大学生不得不继续闹下去,而且不能不联合旁的学校学生一同闹下去,于是五四运动又重新紧张起来了。”[12]

在蔡元培的影响下,大概11日,教育总长傅增湘未获批准辞职离岗。13日,大学校长联名递交辞呈。医专校长汤尔和、工专校长洪熔,未获批准,在递交辞呈的当天,即5月13日,正式离京赴津。

大学校长当然有权辞职,但是,辞呈尚未得到批准就急急忙忙离校出走,这不合法律原理,不合政治道德,古今中外未见先例。孔子、秦桧、朱熹都当过大学校长,他们干过这种事情吗?

未经批准就辞职,这是不负责任,这是擅离职守。这样的大学校长能教出好学生来吗?五四之后,中国的苦难愈加深重,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部分原因。

(六)文学巨头少文采

五四时期,文学家占领了政治舞台,这本身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领导运动的文学家们其实也没有什么文采。

胡适的《文学改良之刍议》,实在干瘪的利害,一点文采也没有。胡适后来发表的《四十自述》更是乏味。鄙人,当代中国的刘大生,文笔很一般,但是,如果与胡适的《四十自述》相比,你会觉得,刘大生的自传《不惑的代价》(发表于《当代法学》,网上也能找到)简直是美不胜收。

鲁迅的文章更是病句多多。举两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横眉冷对千夫指”,这是鲁迅的名言,其实是病句。男人的眉毛本来就是横着的,高兴与不高兴都是横着的,不横着又能咋样?“横眉冷对”还不如“闭目冷对”呢。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也是鲁迅的名言,很流行,听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也是病句,也没有多少道理。这句话需要改一个字,才不是病句,将“成”改为“有”,即:“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修改过了,不是病句了,仍然不精彩,为什么?因为,靠众人走出来的路,仅仅是荒野小路。驿道、马路、铁路,还有现在的高速公路,是走不出来的,是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才能搞出来的。

文采过多当然也不好,但是一点文采不要,恐怕也不是好事。不讲文采的民族必然走向庸俗和堕落。

(七)思想领袖少思想

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等人在五四时期发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些口号,什么“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什么“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什么“打倒旧文化”,什么“劳工神圣”,等等,没有什么思想,没有多少理论深度。他们对世界历史、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根本没有做认真思考,仅仅从外国人那里引进一些时髦的口号,就企图指导中国的社会发展。

袁伟时说得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大都是人文学者,既对现代政治理论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亦缺驾驭实际政治斗争的经验。因此,在他们的‘共同意见’中,把‘民众运动’的作用估计过高,不适当地贬低了政党政治的作用。陈独秀则走得更远,把立宪、政党、议员、法律一概否定。”[13]

所以说,思想领袖少思想。

(八)贫苦民众更贫苦

有一份资料记载:在山东诸城辛兴镇,“赶集的人把烧日货的场所围起来,点上火以后,货物着了火,烈焰冲天,发出刺鼻的臭味。这些烧日货的人,不是学生,也不是商人,不知哪里来的一些少年人,他们对劳动人民用血汗生产出来的货物烧毁毫不动心。那些小贩眼看着自己的血本丢进火堆想向前抢出一些,被烧日货的人,推出场外。”[14]

在同一篇资料中,作者还说:“这家同姓邻居离我家最近,我小的时候常到他家听他讲青岛的火车、汽车、大楼马路,像听神话那样有趣。今天能查他的日货断他的生路吗?正在这时候来了买线的,他不再掩饰拿出一把来劈给顾客一缕。我说:‘多买卖这些不行吗?’大叔听见笑了说:‘你们天天查日货,您知什么是日货吗?带轱辘的线是日本货,不带轱辘的就不是日本货吗?实说了罢:这些线也是日本工厂出的,把日货查净,我这个小买卖就不用做了,大家的日子也就不好过了。”

12月20日下午,天津各界召开国民大会,当场焚烧日货十余车,包括肥皂盒、脸盆、手巾、东洋钟等。[15]将日用品当鸦片烧了,受到直接伤害的恐怕是那些贫苦的小商小贩吧!
 
二、五四精神
 
(一)兽性解放

五四时期提倡个性解放,这当然是有意义的。个性束缚太多,肯定不是好事。但是,提倡个性解放不等于实践了个性解放。实践了的个性解放,不等于实现了真正的人性解放。从实践的方面看,五四运动所实现的个性解放,是兽性解放多于人性解放。真正的人性解放应当是人的理性得到充分的张扬,人的尊严得到充分的尊重,人的自由得到充分的保护,人的发展全面多样,等等。但是,五四期间以及五四以后,中国人变得更加暴戾,更不宽容,更加嗜杀,更加野蛮,这些都是兽性解放的表现。

有一份资料说:某日,北京大学的学生到女师大串联发动,要和女校代表各坐会客室两头,由学监坐在中间加以监视。谈话声大了,违反学校规则,声音小了又听不到,结果联络没有成功。[16]这说明什么问题?这说明,五四之前女孩子可以上大学了,这是一个重要标志,表明已经开始实施女性解放了,不然怎么能够上大学?林黛玉上过大学吗?。同时还说明,五四之前的女性解放运动并不放纵女性的兽性解放,个性解放与修身养性并重,要求女子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品位、有修养、不吼叫、受人尊重的人。如果不是五四运动打破了这一教育传统,后来,像北师大女子附中的学生将本校校长拳打脚踢直至死亡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五四之后,这种规矩当然不复存在了。现在好了,现在的中国妇女都会吼叫了,都成了吼叫大王了。

再举一个例子,有资料记载:大概是7、8月分,成都的某一天,“被捉去的七个商人,被绑着,反戴着瓜皮帽,有的背上挂着‘卖国贼’、‘亡国奴’这类纸牌,左右有人扶着,这些人是吓得面无人色,像绑赴刑场的囚犯似的。”[17]这是人性解放吗?不是,人性解放与侮辱人格怎能画等号?这是文革的榜样,是兽性解放的典型表现。

(二)流氓政治

请看许德珩的回忆:“‘我们是爱国学生,来这里找曹总长谈谈国事,交换意见,要他爱中国。我们学生手无寸铁,你们也是中国人,难道你们不爱中国吗?’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果然有效,军警让我们进了胡同。可是曹汝霖的住宅朱门禁闭,怎么办呢?我们还是用说服军警的办法,包围他们。我们进一步用三四个人包围一个军警的方式,向他们说服,几乎等于缴械。”[18]

许德珩被捕后作诗曰:“为雪心头恨,而今作楚囚。被拘三十二,无一怕杀头。痛殴卖国贼,火烧赵家楼。除奸不惜死,来把中国救。”[19]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学生的打砸烧行为是有点计划性的,而不是临时冲动所致,“交换意见”之说毫无诚意。

从罗章龙的回忆中也可以看出,他们的暴力行为是事前说好的。罗章龙说:“我们事先已经约定,不要打死人,因为打死人就不好办了;不准侵犯妇女;不准乘机抢掠财物,这些群众都自觉做到了。”[20]

他们用美丽的、崇高的言辞欺骗了善良的军警,然后用打砸烧之暴行履行了所谓“交换意见”的诺言。首开中国现代流氓政治之先河,为此后的各种流氓政治播下了罪恶的火种。许德珩说“赵家楼火,烧尽腐恶”。[21]但在刘大生看来,赵家楼火,不是烧尽腐恶,而是撒向人间皆邪恶。拙作《火烧赵家楼的再思考》对此有详细论证,这里不再细说。

(三)法律上耍无赖

梁敬錞回忆说:“5月10日,许德珩等32人,全体同到地检厅投案,检察官开讯,先问何人主使,许答‘良心趋使。’检察官问何人动手殴人,何人纵火焚屋,学生同答‘不知。’检厅未能指出动手行凶之人,只得退庭,未予拘押。13日,各校学生,以全体3000人名义,具状自行检举,承认公愤肇事,静候法庭处分,检厅无以应之。我经手之保释工作,乃告段落。”[22]

32人也好,3000人也好,没有一个真正敢于负责人的人,假自首,真起哄,面对法律责任,其精神状态不仅无赖,而且卑猥。看看戊戌六君子,看看人家谭嗣同,那种光明磊落、大义凛然、敢于负责、慷慨赴死的精神,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一个是天上的太阳,一个是沼泽地里的磷火。

(四)法西斯倾向贯串始终

 “在五四那天,曾经开了一个会,大家本来要推傅斯年做临时主席,忽然有一个浙江籍的学生姓陶的,打了傅斯年一拳,这一拳就把傅斯年打得不干,自此以后,五四运动和傅斯年便不发生关系了。因为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一拳被打万念俱灰了。”[23]为什么要拳打傅斯年呢?无非是有不同意见嘛,有不同意见就动拳头,与军阀有何区别?如果说这就是法西斯,那当然还不够格。但是,说这暴露了学生身上的法西斯基因,也是说得通的。

下面的栽赃陷害就离法西斯不远了,据记载:“当时章宗祥的病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时时有死耗之传闻。刚巧北大有一位同学叫郭钦光,在这个时间死了,他本来是有肺病的,在五四那一天,大约因为跑得太用力了,吐血加重,不久便死了。当时大家怕章宗祥和我们打官司,所以定下一个策略(这个策略之最初主动者便是狄君武),硬说郭钦光乃是在五四那一天被曹家佣人打死的。于是郭钦光遂成为五四运动中唯一烈士,受各处追悼会之无数鲜花美酒之吊祭,和挽章哀词的追悼。在上海还有一位女士,当众痛哭郭烈士。郭君那一天因为走路过多,身体过劳而使肺病加重乃是确实的,这是我们应该同情他。但是把他造成五四的烈士,全国亦以烈士待之,多少未免有点滑稽。”[24]

岂止是滑稽,这是栽赃陷害,是公开的栽赃陷害,是集体栽赃,集团性栽赃,与国会纵火案差不了多少。还差一点,如果郭钦光是被学生打死的,再赖在政府官员头上,那就完全是国会纵火案了。

两个月后发生在山东的《倡言报》事件,就完全属于法西斯行径了。有资料记载:山东《倡言报》唱反调,批评学生“狂热”,7月21日上午9时,“济南学、商、工、农及市民共约千余人,在省议会召开各界联合救国大会。会后,群众齐奔《倡言报》馆,将其主编、经理等一一缚住,背插亡命旗,上书‘倡言报馆卖国贼×××’,游街示众。此后,济南戒严司令马良捕杀了山东回民外交后援会马云亭等三人。”[25]

他们不是提倡科学民主吗?为什么一听到批评意见就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这不是民主,这是法西斯。我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任何时候、任何人,不管有多少理由,只要去砸报馆,哪怕砸的是法西斯报馆,都属于法西斯行为。《倡言报》报馆被砸,是中国现代法西斯政治的开端。济南戒严司令马良的捕杀行为同样也属法西斯性质。我还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审判,捕而杀之,哪怕杀的是法西斯分子,都是法西斯行为。

为什么五四时期高举民主大旗的学生和民众会干出若干反民主的法西斯勾当?这与五四运动的领袖集团(即《新青年》集团)有极大关系。《新青年》集团其实是一个具有法西斯性质的文化集团。这有王敬轩事件为证。请听下面三段资料:

“王敬轩,实无其人,是钱玄同的化名。1918年初,‘新青年’编辑部为了挑起关于文学革命的论战,由钱玄同以王敬轩的名义写了一封给‘新青年’编者的信(即这篇《文学革命之反响》),提出种种理由,反对白话文,拥护文言文。由刘半农复信,加以痛斥。当时人们把这两封信称为‘双黄信’,是五四运动时期新旧文学政论中的著名事件。”[26]这是三联书店的编者为“王敬轩”写的注释。

“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1917年任北京大学预科教授,并参加了《新青年》的编辑工作。他在五四时期积极反对旧文学,提倡白话文。这方面最特出的作品是他代表《新青年》编辑部所写的《答王敬轩》一文。”[27]这是三联书店为“刘半农”写的注释。

“这一场故意制造的‘论战’,打得十分漂亮,成为‘五四’新闻化运动中一个脍炙人口的生动插曲,也充分表现了钱玄同的机智灵活的斗争策略。对此,鲁迅曾经予以充分肯定的评价,认为在那单是提倡标点符号就有人如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这‘的确是’一场‘大仗’。”[28]这是河北人民出版社提供的资料。

这三段资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并没有人拼命反对白话文,拼命反对文学改良。但是,《新青年》集团为了取得领袖地位,故意制造相当于国会纵火案的事件,栽赃陷害对《新青年》集团不热心的各派势力、各界人士,借机颠覆传统文化,实行文化专制。希特勒是靠制造国会纵火案,栽赃德国共产党实现并巩固政治专制的,《新青年》集团是靠制造王敬轩事件,栽赃保守势力和真正的民主力量实现并巩固其领袖地位的,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
 
三、五四的教训与宪政道路
 
如果没有五四,各派势力斗争的结果必然是民主宪政。翻一翻北洋时期的政治资料,我们会发现,尽管当时政治冲突和军事冲突比较频繁,但是,参与这些冲突的各派势力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争法统,争合法性,争合宪性。因为当时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没有宪法诉讼制度,人们遇到宪法上的冲突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样一来,政治冲突就容易演变为军事冲突。如果假以时日,人们一定会找到解决政治冲突的宪法路径。我想,这个时间少则10年,多则20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五四,中国大约在30年代就可以实现宪政。

如果五四是追求宪政的,中国当时就有可能实现宪政。当时的政府对民众是很温和的,是愿意倾听民众意见的。军队中一些将领对民众也是开明的,吴佩浮还发表通电,主张对学生要宽大处理。中外“反动势力”根本就没有镇压民主诉求的意向和行动。更重要的是,当时已经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集会、结社以至组织政党的自由,如果五四运动的领袖集团和骨干力量真心诚意地要求实现民主宪政,是会取得极大成果的。

遗憾的是,五四运动的主力仅仅空喊民主口号,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民主诉求,比如改善民生,元首直选,改选国会,扩大选举权范围,公正选举,裁减军队,军队国家化,保障司法独立,行政公开,严格财政程序,等等,一个也没有提出。不仅如此,他们的民主口号也仅仅装在手电筒里,只用来批判别人,不用来要求自己,在自己内部没有任何民主表率行为。

更有甚者,他们歪曲事实,栽赃陷害,挑拨是非,煽动暴力,这样,运动的发展就与他们高喊的民主口号南辕北辙,相去十万八千里了。

帝国主义以及中国政府明明愿意倾听民众的意见,陈独秀却根本否定巴黎和会和国内的南北和谈,说“两个和会都无用”,[29]并于5月26日在《每周评论》第23号上发表文章(即《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号召“用强力”“打倒”当时的军阀政府。[30]在五四运动的全过程中,中央政府一枪未发,一人未杀,你陈独秀有什么理由要“用强力”打倒政府?是的,人民有暴力革命的权利。但是,在政府愿意妥协、愿意改革的条件下,人民就自然失去了暴力革命的权利。陈独秀是何等聪明之人,这样的道理也不懂吗?是假装不懂还是利令智昏?

历史没有办法倒退回去重来一遍。但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历史进程没有完结,面对未来,我们必须记取五四运动沉痛的历史教训。

有哪些教训需要记取呢?

第一,文学家不能领导政治运动。文学家的特点是想象力丰富,缺点是容易用想象代替事实。文学家参与群众运动,可以活跃气氛,激励士气,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文学家领导群众运动则会用想象代替事实,制定出不合事实的目标、纲领以及计划,导致运动失败甚至完全走向反面。

当时明明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办报纸和组建政党的自由,鲁迅却说当时的社会是“铁屋子不透气”。明明没有王敬轩这个人,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却能捏造出一个王敬轩,并煞有介事地声讨批判反动文人王敬轩。你们说,这样的文学家怎能领到群众运动吗?

第二,必须杜绝手电筒主义。意图推进民主宪政的人,自己必须首先按照民主宪政的规矩办事,要求政府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比如,你要求政府不要以言治罪,那么你自己首先要能宽容不同意见,不要一听到批评就骂娘甚至动拳头;你要求政府不要腐败,你自己首先就不能搞腐败;你要求政府依法办事,你自己首先要依法办事;你要求政府向民众妥协,那你自己首先应当学会妥协;你要求政府不要搞冤假错案,你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搞冤假错案,不冤枉任何人(包括政府);你要求政府实行民主变革,那么在你的小圈子里,你就应当实行民主变革,不搞个人独裁。也就是说,不能将民主宪政装在手电筒里,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有反对派以及各种在野力量比政府更进步了,政府才会进步。只有我们大家都放弃手电筒主义,社会才会进步,民主才能上轨道。所以,手电筒主义要不得。

第三,遇到开明的、愿意向民众妥协的政府,应当尽力保护,不要拆台。1989年,杨尚昆、邓小平如果也像徐世昌、段祺瑞一样,那该多好。不过,杨尚昆、邓小平如果真的学习徐世昌、段祺瑞,学生们能给他们以足够支持和保护吗?徐世昌、段祺瑞向学生妥协了,然而学生并未给徐世昌、段祺瑞以足够的支持和保护,五四之后,他们纷纷投靠国民党,徐段政府在国民党和直奉军阀的双重压迫下而倒台。对于领导人来说,真个是前车之鉴!前车之鉴!五四以后,没有了合法的请愿,更没有了政府向请愿民众的妥协,有的只是暴力,除了暴力还是暴力。悲哀啊!

当然,杨尚昆大总统和邓小平总长没有向国家主席徐世昌和军委主席段祺瑞学习,我们也就没法猜测各种结果。但是,今后如果遇到愿意妥协的政府呢?我们还应当重复五四运动的老路吗?不,千万不能。
 
2007年8月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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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08页。
[②]萧超然:《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242页。
[③]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9页。
[④]张影辉、孔祥征:《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⑤]张影辉、孔祥征:《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⑥]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71页。
[⑦]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9页。
[⑧]姚维斗主编:《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9页。
[⑨]余劲:《我对火烧找家楼的一点回忆》。《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112—113页。
[⑩]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6页。
[11]庄星:《五四运动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0-21页。
[12]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70页。
[13]袁伟时:《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五四运动与二十世纪的中国——北京大学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郝斌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
[14]陶钝:《“五四”在山东农村》。《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15页。
[15]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8页。
[16]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5页。
[17]范朴斋:《五四时代的成都》。《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48页。
[18]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19]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20]罗章龙:《五四运动和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
[21]许德珩在《五四群英》一书扉页上的题词,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2]梁敬錞:《我所知道的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84-85页。
[23]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7页。
[24]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9页。
[25]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15-416页。
[26]《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7月版,第114页。
[27]《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7月版,第98页。
[28] 姚维斗主编:《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2页。
[29] 见1919年5月4日《每周评论》。转引自《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59页。
[30]《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03页。

刘晓波:政治奥运,腐败奥运!

 

● 独裁国家举办大型国际赛事,必然是政治性的。中国办奥运,主要基於政权利益和独裁形象的考虑,不履行申奥的承诺,只会是一个劳民伤财、扰民害民的政绩工程。


● 中国全国现有近3000所少年体校,数十万儿童作斯巴达式的严苛训练以夺金牌。
此为重庆巿一所少年体校的学生苦练体操,西方国家对此有批评。(Time)

北京奥运倒计时一周年之际,大陆民间和国际社会,不约而同地聚焦於中国人权状况,中国国内的异见人士、知识份子和维权人士,流亡海外的中国异见者和法轮功团体;记者无国界、保护记者委员会、大赦国际、人权观察、人权行动、国际人权协会、世界居住权与反迫迁中心等国际人权组织,美国议员和欧盟议员,西方的着名艺术家和学者 …… 这些人士和组织,或发表公开信,或发表中国人权报告,或向国会提出议案,或给中共政要写信,纷纷批评中国糟糕的人权现状,敦促中国政府按照普世人权的标准,落实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人权,兑现其申奥时改善人权承诺,特别是对新闻自由的承诺。

面对国内外的人权呼声,中国政府的回应仍然是一如既往,拿出「不应把奥运政治化」作为挡箭牌,把国内外敦促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的批评和呼籲,统统指责为「政治化」。然而,历史表明,凡是独裁国家举办大型国际赛事,当政者的首要考虑一定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说,独裁国家办奥运,主要基於政权利益和独裁者形象的考虑,非但与举办国的百姓无关,反而是劳民伤财、扰民害民的政绩工程。

体育和运动在中国从来是政治

一九四九年后的中国,独裁政治主导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就是一切,一切都是政治,体育当然也不例外。在其他成就还不足以作为傲视天下的资本时,体育比赛中的胜负作为一个泛政治化民族化的象徵性符号,负载了过於沉重的强国梦想。毛时代利用乒乓球运动是政治化的显例,借三连冠的胜利掩盖国内矛盾,也大搞「乒乓外交」。虽然,邓小平时代更注重经济,但体育仍然逃不脱政治化操作。八十年代,中国女排的崛起以及五连冠,一九八四年洛杉矶奥运会的金牌零突破,受到党中央的高度嘉奖和全国民众的热烈欢呼。北京大学生喊出「学习女排,振兴中华」的口号。於是,敢於拼搏的「女排精神」立刻作为官方意识形态教材向全国推广,成为全民学习的典范。

六四悲剧使中共政权的道义合法性急遽流失,人权问题成为中外关系中最为醒目的冲突焦点,为了应对这种内忧外困,中共一面加大经济改革的力度,一面祭出民族主义来凝聚民心,体育政治再次成为中共手中的王牌之一。在花大气力主办九○年亚运会之后,申奥便成为体育政治的重头戏,以至为此而释放着名政治犯魏京生和徐文立。但是,由於六四大屠杀记忆犹新,导致一九九三年申奥的失败。於是,针对百年耻辱和反华势力,又掀起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反美反西方的民族主义思潮。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中共政权急於在国际上确立大国地位,中共用奥运来提升威望和巩固政权,民众借奥运来宣泄由九三年申奥失败开始越积越深的民族耻辱感。所以,对於二○○八年北京奥运,从申请到筹备的全过程,无一不是政治,而且是中国最大的政治。中共全力出击,不但採取了一贯的以经贸牌应对政治压力的策略,首次聘请世界着名的公关公司进行策划和包装,甚至对国际社会作了改善人权和言论自由的承诺。而志在必得的背后,是再也输不起的恐惧。

中国的奥运民族主义狂潮

如果说,二○○一年申奥成功是江泽民政权的最大政绩,那么,二○○八年成功举办奥运就是胡锦涛的最大嘉年华。所以,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城市主办奥运,在政府主导、民意动员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操作上,都无法与北京办奥运相比,也不会掀起像中国这样的罕见的奥运民族主义狂潮。

遥想二○○一年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个夜晚,北京城似乎变成了沸腾大锅,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最高决策层的全体成员,不但出席中华世纪坛的庆祝大会,并在民众狂热的感召下,临时决定登上天安门城楼与民同乐。北京市就有一百多万人上街欢庆,全国主要大城市也是彻夜狂欢;拥挤的人群伴着激动的泪水,挥舞的国旗伴着几乎把嗓子喊劈了的欢呼,一时间,「实现百年梦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西方反华势力的破产」 …… 等口号铺天盖地。而支撑着这种狂热情绪的,正是「百年耻辱」和「东亚病夫」的雪耻情结和自卑心理,更是大国崛起的称霸野心。

再看胡锦涛政权主导的奥运倒计时一周年庆典,也是大搞劳民伤财的大型活动。据官方媒体报导,从八月四日到八月八日,北京奥组委共组织了六十多场庆祝活动。八月八日当天,达到高潮。有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出席的天安门广场万人庆祝大会,有北京市的百万市民晨练大行动,有香港政要出席的「京港心连心」庆祝活动。与此同时,中国各大城市也举行了庆祝活动,共同特点是场面奢华和人数众多,再次创造了百年奥运史又一个之最。天安门庆典的主题歌〈 We are Ready 〉(我们准备好了)由百名着名华人歌手连袂演唱,以表达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备战奥运的决心。

北京奥运,让中共政权得到了一份来自国际奥会的丰厚奖赏。如果这份高度政治化的体育奖赏,真正如主流国际社会所希望的那样,能够促进中国的人权改善和政治改革,加快中国融入人类主流文明的步伐;能够校正大陆民众的自卑和自傲、媚外和仇外相混合的病态民族主义,使之逐步走向健康的民族自尊,以平等和宽容的不卑不亢的心态面对世界,那么,这次奥运就将创造一个政治奇蹟。

对中国人权期望大都落空

然而,大陆目前的现实并没有给人以如此乐观的信心。在申奥成功后的七年里,奥运的准备仅仅是投入高达四百亿美元的钜资,去美化城市、修建场馆、训练庞大的夺金牌队伍,在宣传上全部是歌功颂德的主旋律和民族主义的花腔高音。结果是,除了百年奥运史上最奢侈的奥运之外,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得到改善的期待大都落空。中共非但没有拿出更实质性的具体措施来改善人权方面,反而随着奥运的日益临近而愈发加紧对内控制。正如四十二位中国知识份子写给胡锦涛和国际奥会等的公开信所指出的那样。

新闻自由进一步恶化

仅以言论自由为例,就足以见出中共政权的言行背离。中国政府在申奥时作出最明确的改善人权的承诺,就是在言论新闻自由方面。但七年过去了,中国的新闻自由非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

首先,文字狱之最。从二○○一年申奥成功到二○○七年一周年倒计时,中国政权从来没有停止过因言治罪。旧的文字狱未了,新的文字狱频发。据记者无国界和保护记者委员会的报告,今日中国监狱中关押的记者和作家至少有六十多人,为世界之最。刑期多则十年以上,少则三年。这些文字狱的受害者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在二○○一年七月申奥成功后身陷囹圄的。

其次,严控媒体和封锁网路。二○○一年申奥成功以来,对电视、报刊和出版的控制日益加强,南都案、冰点事件、禁书事件都是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公共事件;最近,中宣部更是借「纸包子假新闻」之由,大行严控媒体和整肃新闻队伍之实。对互联网的控制更是「与时俱进」,每年都有大量民间网站被关闭,大量网路敏感词被过滤,数不清的境外网站被遮罩,多名网路作家被逮捕,甚至就连温和的思想学术网站「世纪中国」也被强行关闭。

再次,对境外媒体的言行背离。虽然,中国政府在去年年底发布了温家宝签署的国务院令,许诺在二○○八年十月十七日之前开放外国记者在中国的採访,但实际的执行中仍然有种种限制。「驻华外国记者俱乐部」发表调查报告称:虽然,中国政府放宽了奥运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的採访限制后,百分之四十三的被调查者承认他们在中国的工作环境有所改善,但仍然有百分之四十的驻中国的外国记者表示,他们在北京和其他地区从事新闻採访工作中,都有过被骚扰、拘禁或被官方警告的经历。还有记者反应,他们以及他们的工作人员多次受到暴力驱逐,员警和干部还对被採访的中国人施加压力。更严重的是,某些接受採访的中国公民却遭到人身伤害。二○○六年六月,接受德国媒体採访的傅先财被打成颈部以下瘫痪。二○○七年三月,接受英国电视台採访的郑大靖被殴打关押。

总之,北京奥运,是中共政权对内捞取政绩、对外树立形象的最大政治秀,也是权贵们大发横财的奥运,更是煽动狂热民族主义的奥运。特别是为了奥运清场的政府行为,带来的是人权状况的恶化,这难道不是太政治化了的奥运吗?这样的政治奥运,必然变成腐败奥运,变成扰民坑民的害人奥运。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於北京家中

蔡咏梅:何俊仁谈从政三十年

 

● 八月十一日何俊仁在他位於中环的律师楼接受本刊採访时,回忆了他的学生时代,谈到他为何走上从政和关注人权的人生道路,并罕见地谈到他的家庭、个人爱好,以及他投身保钓运动的一些感受。

● 何俊仁说,对中国内地生活在共产政权下人民处境的关怀是他从政的起点。

六月初,因国际互联网公司雅虎出卖而被中共判刑十年的湖南记者师涛的母亲高琴声老师来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律师陪同她在铜锣湾的教协会议室见记者。会后饮茶休息。他和高琴声老师随意地聊着天,诚挚亲切。事后高老师说,想不到何律师如此乐意助人,又如此平易近人。

何俊仁乐意助人爱管「闲事」在香港是有口皆碑,我也深有同感。去年初师涛被捕后,独立中文笔会提议要帮师涛在香港状告雅虎,要我去找何律师。我久居香港,知道香港兴讼成本昂贵,而且此案胜诉希望又不大,觉得何律师未必会相助,但不妨问一下,便给何俊仁打了个电话。使我意外的是,何俊仁立刻回了电话,说这宗官司应该打,他一定帮助,香港不好打,可以到美国去打。在何律师的帮助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和种种曲折,师涛状告雅虎出卖客户一案终於在美国启动。记者会后的第二天,何俊仁的助理潘嘉伟陪高琴声老师在美国领事馆拿到签证,次日一早何俊仁亲自到酒店接了高琴声老师陪同她飞往美国。

这位乐意助人的民主派双料议员(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公职甚多,是民主党主席、支联会秘书长、保钓行动委员会主席、社区组织协会董事、八个社团的义务顾问。去年又成立维权律师关注组,支持帮助中国大陆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师涛案仅是何律师支持的众多个案之一。

学生时代已是民主派

现年五十五岁的何俊仁,对社会的关怀早从青少年时代已开始,一九七一年至七五年在香港大学读法律时已投身学生运动。他不无自豪地说,「我一开始就是民主派。」

那个年代正是中国文革时期,香港也受到强烈震荡,不少关注时事的青年学子对中国何去何从展开了激烈的大辩论,但在校园中佔主流的是亲中共,主张拥抱红色中国的所谓「国粹派」,学生会也受其控制。何俊仁当时以一个涉世未深的热血青年却能够察觉中国正在进行的那场「伟大革命」根本是无法无天,是对人性对人的尊严的摧残。他说这看法首先是出於他所受的法律训练。他记得曾读到中共管政法的元老董必武的一段话,大意说法律制度是统治者的意志的表现,因此不能成为党和国家的束缚而绑手绑脚,他感到十分荒谬。

其次,他受到香港着名史学家许冠三的影响。许冠三是台湾着名自由主义思想家殷海光的朋友,曾任雷震《自由中国》杂志的编委,当时在中文大学历史系教书,夜晚也在家里开课授徒。何俊仁对哲学感兴趣,又喜欢研究中国现代史,常到许冠三家中听课,由此接触殷海光、卡尔.波普及哈耶克这些自由主义大师的思想,眼界大开,因而避免了一场左倾激进的青春迷梦。当时经常与他一道登门求教的一批年轻人王耀宗、麦海华、何良懋等现都是香港民主派的活跃人士或传媒人。何俊仁至今记得他当时对国家主席刘少奇得不到宪法保障被打倒一事感到震惊而求教於许冠三。许教授告诉他,共产党人从来如此,他们可以宣告任何人不属於人民,用道理杀人。

改变校园亲文革的政治气候

何俊仁说他早年学运生涯有两段感到自豪难忘的事。第一件是一九七四年与他志同道合的港大社工系同学麦海华(现支联会常委)扭转了国粹派在校园的主导优势。麦海华出来竞选学生会主席,提出一个民主派学生会班子与亲中的左派学生对垒。何俊仁负责助选。结果以一比二的票数大获全胜。不久受港大影响,中文大学学生会也变天,民主派胜出。

第一个到新华社门外示威

另一件是一九七六年四五天安门事件后的五月四日,那时何俊仁已毕业在一家律师行当见习律师,他带领有数百成员的大专同学会(何是前会长,时任顾问)到新华社示威抗议中共镇压民众,宣读了他写的五四宣言。宣言中提到中共以政治局常委名义撤销邓小平一切党内外职务是违反国家宪法。这是香港人第一次到跑马地新华社门外示威,因为以前无人知道新华社就是中共驻港领导机构。由於这次示威,港大左派学生在校园贴满大字报,批判何俊仁反共反华反人民。

何俊仁说,他学生时代所受的教育和这些经历使他养成以人为本、关怀社会的人生观,对中国内地生活在共产政权下人民处境的关怀是他从政的起点。多年来何俊仁一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用法律专业帮助弱势者,并出任多个社团的法律顾问。二○○五年他的议员办事处经手的义务法律谘询个案共两千两百多宗,二○○四年高达三千二百八十宗。

进入八十年代,香港前途问题浮出水面,中英开始谈判香港归属问题,港人的政治热情空前高涨,涌现出许多探讨香港前途的议政团体,何俊仁一九八四年参加了一个主张九七香港主权回归港人治港的政论团体「太平山学会」,先任干事,后任会长。太平山学会的许多骨干现是民主党成员。何俊仁说,他以法律为专业,但他对法律具体条文不及法理学和法理社会学的兴趣大,在太平山学会期间他发表了对一国两制研究的许多看法。在中英谈判结束,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前,他作为太平山学会法制组长,曾发表文章指出起草香港基本法应处理的十大问题,此文被收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季刊作为首篇。

随着香港主权移交中国的逼近,经历八九六四天安门事件,踏入九十年代,民主派组党参政,何俊仁投身政坛,一九九五年经直选入立法局,成为香港政坛活跃人物。此后故事,港人均很熟悉。

何俊仁律师楼的生意经

何俊仁现是何谢韦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合夥人之一。我问何律师,身为民主派活跃政治人物,又同情支持中国民运,会不会影响他的律师事务所的生意?律师事务所能否维持?「有影响,但可以维持。」他说。八十年代时,他曾任某大型中资企业的法律代理人,六四事件后与中资企业关系完全断绝。何俊仁的客户和朋友去中资银行贷款,中资银行说不能去何俊仁的律师楼做按揭。何俊仁说,「讲得很清楚,生意不能给我做。」甚至任何与中资关系良好的机构以及任何政府构与何俊仁律师楼也断绝往来。但这反而为何俊仁律师楼开通了另一条生路。由於担心来自官方的政治干预,与中资机构或与政府打官司的客户反而找上门来。尤其在中国内地发生经济纠纷更要找能抗政治压力的何俊仁。他说,香港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有钱人和穷人才打得起官司。穷人打官司,一是政府有法律援助,二是有很好的法理依据,胜算机会大,往往一启动还未上法庭就可以和解。因此很多司法覆核的案子都来找何俊仁,何俊仁因此积累了与政府打官司的丰富经验。街头战士梁国雄示威抗议多次被警方检控,即由何俊仁帮助打官司。最近又为被政府取缔的民间电台与政府诉讼。○五年他的律师楼代理法轮功上诉成功,推翻警方指控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处示威阻差办公和袭警两项控罪,从而肯定港人和平示威的权利。香港舆论均认为此案上诉结果意义重大。何俊仁是病人权益委员会的法律顾问,病人告医院的官司全港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都由何俊仁包下来了。他笑说,「生意能维持,但赚钱不多。」

一个理念和事业相结合的团队

何俊仁律师楼,包括他本人共有八位律师,大家政治理念相近,对何俊仁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都支持理解,其中一些甚至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与何俊仁共事三十年的关尚义( Clancy John Joseph )律师是位相当传奇的人物。他是美国人,一位还俗神父,六十年代曾参与美国民权和反战运动,七十年代来香港后落地生根,讲流利广东话,是香港着名人权律师,现任亚洲人权委员会主任、香港人权监察副主席,同时又是何俊仁的维权律师关注组成员。何俊仁对我说,「他的故事值得你们採访报导。」何俊仁的弟弟,民主党区议员何俊麟也是律师,在他哥哥律师行工作。另一位律师庄耀洸,属於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时声援北京学运的香港学运一代人,时为中大文学学生会骨干,因此有很深六四情结。中大毕业后他入港大专攻人权方面的法律,成为人权律师,亦是近年组织七一大游行的民间人权阵线的召集人之一。他也是何俊仁维权律师关注组的成员。

可以说何俊仁的律师楼是一个由事业和理念相结合的法律团队。但何俊仁说,他亦希望这个团队的其他同事能多专诸於本行业务,否则律师楼就维持不下去。

谈保钓佩服日本人权律师认真精神

何俊仁九十年代开始参与保钓和对日索赔活动,长期任保钓行动委员会主席及香港维护大战史实联席会议主席,经常飞到日本开会,但他认为自己不反日,也不是民族主义者,他希望通过对日索赔能促使日本严肃认真对待战争侵略遗留的问题。他说,对日索赔运动是超越国家和民族追求更高的原则,即公义和人的尊严的运动,是中日两国人民共同的良心事业。对中国大陆目前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潮他并不认同。他提到一次外国召开主题为亚洲和平的研讨会,研究如何解决全球危机,有关中日关系题目,会议请何俊仁去讲,「因为中国大陆去的人无公信力,全是民族主义者,又来自极权国家,其他国家一说就是中国威胁。」他们相信何俊仁能客观公正地谈论中日关系问题。

谈起保钓,何俊仁对帮助中国战争受难者打官司的日本人士的正义感及做事认真一丝不苟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日本有三百多个律师义务免费为中国人打官司,一共四十多个案子,每个案子都有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后面还有一组后援会,说到这里何俊仁拿出一本厚如黄页的书给我看:「他们日本人每个索赔案都有一本这样厚的材料。」他说日本有很多律师十多年来用了自己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时间帮助中国人打官司,而且全是义务,不收分文,他们一些年轻律师自费去中国很多次,去访问日本侵华受害人,收集证据,有的为与受害者沟通,还专门学普通话。「看到他们这样认真,我感到汗颜。」他说,从此可看到日本民族的敬业精神。但他亦很感慨地说,「奇怪,中国人对这些细緻的工作没有兴趣,他们喜欢写文章搞运动,但没有人做事。」

成立大陆维权律师关注组

在历届民主党主席中,何俊仁是「管闲事」最多的一个。上两任杨森和李永达任民主党主席时,均辞去支联会常委职务。去年底何俊仁竞选主席,有党员希望他心无旁鹜作好民主党的工作,其他事就不要理了。何俊仁答说不可以,支联会支持八九民运、以及对日索赔都是人权问题,不能不做。想不到当选主席后,何俊仁又管多一件事,成立维权律师关注组。

此事缘於去年年初与大陆维权律师高智晟的一通电话。高智晟在电话中对他说,要绝食抗议四十八小时声援被公安毒打的维权人士郭飞雄,何俊仁立即表示将在香港绝食响应。因这一句承诺,何俊仁竟绝食长达一年有余。何俊仁去年全年每周三他都禁食二十四小时,甚至在他去年八月遭到暴力殴打住院间也未中断。他说,周三是立法会会期,绝食可以得到公证。有时一群民主派战友开会后一道吃饭,满桌美食,他只喝水,大家才想起这天是他的绝食日。由於这次行动,使他萌生了成立维权律师关注组的念头,他找了不少人谋求资助,其中有何东家族后人香港商人何鸿卿,均无回音,但遭暴徒袭击后,何鸿卿找到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刘慧卿(维权律师关注组副主席)说愿意帮助何俊仁,出资三百六十万元。何俊仁笑说,「不知是不是因为我挨了打,他同情我。」


● 何俊仁有个幸福家庭,妻子邓淑仪是位贤妻良母。

何俊仁有一个幸福家庭

提到何俊仁去年八月二十日遭暴徒袭击事件,有个细节令许多女性很感动。当救护车赶到现场为他包紮时,鼻樑骨打断,血流满面的何俊仁却急着要人为他找回被打掉的结婚戒指。这一幕在电视新闻播出后,使人看到这位行侠仗义的公众人物背后柔情的一面。

何俊仁有一个幸福家庭。太太邓淑仪是位贤妻良母,在家相夫教子,永远在丈夫背后默默支持,多年来为丈夫当司机,开车送丈夫上班下选区,很少抛头露面。在何俊仁遭暴力攻击后,许多记者都想见何太一面,结果仅极少数记者能够访问到这位何俊仁背后贤淑的女人。何俊仁有两子一女。居长的女儿在香港一家大公司任行政人员,长子在金融机构工作,幼子仍在加拿大读硕士。子女对父亲的事业能理解,还帮助他竞选。

何俊仁是工作狂,又爱管闲事,社会事务繁忙,从早到晚开会,工作、下选区、见巿民、星期天又要上街示威搞运动,几乎没有私人空间。甚至度蜜月,他都带了书去看,带了稿子为报纸写文章。每次坐飞机,都是他不受干扰读书的好机会。

陪家人的时间很少,何俊仁说感到在物质上和时间上对家人有亏欠。他说,「我很少同家人去旅行,去旅行从来坐经济舱,觉得作人应该简朴。」何俊仁对太太其实相当体贴。他说,常去外国开会,通常两三天,开完即返港,如果时间多一点,就带太太同行。开会后陪太太出去玩玩。他还尽量把星期六晚上,星期日上午时间留给家人。平日晚上开完会后如果才九点多钟,一定赶回家吃晚饭。由於工作太多,不少个人兴趣爱好也放弃了。他从小喜欢打功夫,练太极拳和少林拳,有一批习武的朋友,到八十年代也停了下来。

何俊仁事务太多,睡眠时间受挤压,以前他可以倒头就睡,「但现在不行了,烦恼事太多,搞组织很麻烦,尤其是中国人组织。」他这显然是指当了民主党主席之后。他说组织中的内部矛盾、人事纠纷,他希望以公平的组织机制来解决,以人的诚恳来解决,对人多宽容谅解,不要太自我中心。

对自己的人生选择,何俊仁最后这样说,「我是一个积极的承担责任者,就像一个军人上前线有百分之五十可能会战死,你也要上去,那是你的责任,你要坚守你的岗位,面对失败也不能放弃。」

廖天琪:从“小姑娘”到“铁娘子”——谈莫克尔及她的访华行

 

刚刚访问了中国的德国总理安吉拉.莫克尔(Angela Merkel)最近成了媒体的焦点人物,她朴素无华的风范,诚恳、沉着又有勇气,直面东道主,提出了逆耳忠言,谈人权、环保、新闻自由、智慧产权、木马黑客等等,并接见了民间的新闻从业人员和学者,表现了不同于世俗政治家的新作风,很令人耳目一新。

从“小姑娘”到“铁娘子”这可不是等闲可以练就的功夫,但是莫克尔却于短短的十七年工夫,登上了世界一百位最具影响力的女性排行榜,并且按富布斯杂志的说法,她名列第一。这位于1989 年柏林墙坍塌时,跨出书斋,步入政坛的科学家,那会儿还真是个“灰姑娘”,她出身不显赫,是个基督教牧师的女儿,人也老实木纳,不美丽不起眼,却恰恰刚好能套进“政治正确”的模具里——女性、年轻、东德人这三项雷打不动的特征,就让当时两德统一后的第一任总理科尔(这之前他已经当了8年西德的总理了)相中了他的“小女孩”(科尔有一次称她为das Maedchen小姑娘),让还很腼腆害羞的她入阁当妇女和青年部长。莫克尔从此一步步由环境和核能安全部长升上了保守的、相当男性中心主义并且跟天主教渊源很深的基督教民主党党魁的地位。在2005年的大选中,她险胜,苦斗并战胜了党内外虎视眈眈的男性野心政治家之后,终于登上了总理的位子,是德国1871年统一成为一个现代国家以来的第一位女性国家元首,当总理那年,她才51岁,也是二战后历届总理中最年轻的一位。

莫克尔担任总理两年,稳重安静、深虑远谋,很少干讨好媒体和收买民心的虚荣事儿,但是民众对她的满意度很高。平时颇严肃的德国媒体也一改常态,亲热地称她的小名“安吉”。安吉毕业于原东德莱比锡大学物理系,后在科学院物理化学学会学习工作,并获得化学博士学位。她九十年代初期从政以来,就表现了政治家中少见的执著和勇气。两件事情可以看出她的不凡:其一,她的“教父”科尔在基督教民主党的财务丑闻调查事件中,拒绝说出一笔二百万捐款的施主的大名,因而受到反对党和本党的内外夹攻,安吉打内心不同意科尔的做法,于是跟他划清界限,从此跳出了科尔的圈子,成为独立、也孤立的一名政治家。其二,2002年,社民党的施罗德因公开激烈反对美国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且对水灾后的救灾工作处理得当,而获得民心,大选胜利,成功地连选连任。次年,欧洲人都沉浸在一种反对美国伊拉克战争的激烈情绪中,莫克尔不顾自己的政治前景和选民的好恶,公开站出来支持布什的伊拉克政策。这两次都是她以个人的理念和正义为标准,抛开了政治的考量,做出忠于自己良心的决定。

今年上半年轮到德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的职位,莫克尔再次表现了令绝大多数欧洲政治家十分赞赏的胆识和忍辱负重的耐力,以超人的“忍”功来面对波兰双胞胎总理的无理和无礼的有关欧盟选票比例的纠缠。在关键时刻,她也能当机立断,不惜断腕,主张欧盟作出不包括波兰在内的表决。在内政上莫克尔关注的是健康和医疗政策的改革、能源问题的长远规划,在经济上她反对过度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主张放宽政府对劳工法的限制,借此刺激投资,增加就业机会,德国最近就业情况得到改善,失业率下降,跟政府修改劳工法有直接的关系。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做为女性政治家,莫克尔极力提拔选用女性人才。德国长期以来就在政府机构和公众部门为女性设有保留名额,但是政府和社会上的关键职位上,女性还是少数。莫克尔总理很少哗众取宠地站出来为女权大声疾呼,但是她却身体力行,内阁里女性比例比历届都高,她自己身边所用的人,也多半是女性。

莫克尔在外交上走亲美路线,如上所述,她力排众议,支持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重新赢得了布什政府的信赖,将施罗德时代德美之间的龃误消除了,但是她也并非是个只会听话的小朋友,她对美国的关塔那摩战俘营违反日内瓦公约的做法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而且对布什拒绝签署保护气候的东京条约表示严重不满。就是这种执著的性格,使得莫克尔在对华政策上表现了她与一般西欧那些政客不是同路人。法国的前任总统希拉克和德国的施罗德很能代表西方工业国家唯利是图,却又道貌岸然的心态。他们关心的是自己在本国的选票,充其量也只顾到本国的经济利益,因此口头上是主张自由民主和市场经济的,但在面对独裁政权时,表现得软弱顺服,他们会对自己的媒体和人民说,发展经济、和平过渡是绝妙好计,共产主义的社会一富裕了,产生了中产阶级,那么人们自然而然会要求更多的自由空间,民主制度也会随之来到。其实内心里他们很欣赏这种威权政治,只有强有力的权威性政府才能有效地控制人民不乱跑,让世界不致遭到黄祸的冲击。

莫克尔自己成长在共产主义国家,她对这种体制对人的摧毁性理解深刻,哪怕像中国这种变色、变相了的社会主义国家,她也能从繁荣的假象里嗅出腐尸的味道。欧美的政客到了中国,无一不伪装着尊重中国的文化和礼数,因此不去冒犯当权者,不说难听话。唯有自己曾是专制制度受害者的莫克尔会为中国人民“为民情愿”,于去年访华时接见了《中国农民调查报告》的作者陈桂隶、春桃夫妇。这次又会见了被禁的《冰点周刊》的主编李大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展江,作者赵牧等新闻工作者。

德国媒体十分赞赏莫克尔访华时,直言不韪地对北京政府提出刺耳的问题。《明镜》电子报的记者A. Lorenz的文章标题是:“温总理给予莫克尔言论自由”,“侵犯人权、污染环境、剽窃,莫克尔访华期间公开地将一切有冲突性的议题都提了出来,温总理也很有礼貌地聆听,不过他不会做出任何具体的承诺。”的确,小温的表现还算温文尔雅,莫克尔这次在意料中没有拿到大笔订单,但双方没有撕破脸,也算可以了。

很难说莫克尔的对华态度能代表一种“老欧洲”的新气象和新思维。这个世界的物质主义太过旺盛,坚持自己道义底线和政治理念的政治家太少,哪怕原来饱受共产专制之苦的东欧国家,在面对巨大市场的引诱时,也难免让步。我们只能庆幸有莫克尔这样操守的人,也许她作为欧洲最大国家的元首,能发挥一些良性的诱导作用。

网上流传着莫克尔访华期间住的是普通的高级旅馆套房,而不是总统级的豪华昂贵的套间,她的行为举止也平易近人,不要别人侍候,自己动手切早餐面包,掉在地上的面包她捡起来放在自己的盘子里。中国人看了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其实称呼她铁娘子是很不合适的,她强而不钢,柔而不弱,既没有前英国首相铁娘子撒切尔夫人的咄咄逼人,也没有那种当摆设的贵族气质。莫克尔当了总理也不去住那总理府,还是住自己的公寓房,苦了警卫人员的执勤。教授丈夫从不招摇,当了第一先生之后,也不大肯跟妻子一块儿露面,还是过着他一向的进出入于大学和研究所的学者生活。他们没有孩子,莫克尔的年薪是24万欧元,合美元30万,这样日夜操劳的工作,薪水实在不算高。怎么样的人民,就有怎么样的政府,以前中国人的“好总理”是周恩来,一位八面玲珑,
对老毛言听计从的看门狗,但愿有一天,中国人也能有自己的莫克尔,那时候,民风也许会纯净到路不拾遗的境界呢。

樊百华:为权贵服务的老爷医疗(《1989后的中国》之四十)

 

现代医疗对于生命、健康、安全等人权的强调,是不言而喻的。但“现代医院”经营范围的迅速扩大,同时也出现了传统医疗没有的新问题,例如:广州市广东省银行医院——海南东湖整形美容医院有一个小姐、女士们无法改变的规定:手术前,先得来张全裸照片,手要挽在背后,负责拍照的却是男性医生;再如:四川籍周小姐接受了深圳妇幼保健院医学美容中心的“永久性隆乳术”,花了几千元却落了个双乳袋垂、一碰即痛、外形欠佳、内有异物的恶果。2006年“现代医疗”爆出了惊天大案:“奥美定”让中国30万接受隆乳术的女性失去了乳房!

不管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中国的医疗保健体系都是最容易出事的,因为它十分势利眼。当官的不但有最好的治疗、最好的保健,而且几乎所有“单位”,混日子的医生有,对职工真正有质量的治疗与保健服务却谈不上。卫生系统的官员心里非常清楚——“把当官的伺候好了,就行了!”不是这样想的吗?为什么医疗服务质量出现整体的江湖化,医德空前(自神农以来)滑坡,而对参与“全国卫生城市评比”、主管“医院达标评比”这样的形式主义却那么来劲?这些工作既无实效,又劳民伤财,客观上实际是在削弱社会保健的能力。 

中国各级卫生局有高明的医生,少高明的官员。许多名医通常是靠给首长治病有功而受宠当官。在非治疗范围,自然窝囊昏庸,使得医疗保健体系的业绩极其苍白。如果你仅仅医术高明,而看不到所谓评比之类实为虚假事功,则你的官位与你的能力无关;如果你看出来了,明知不可而为之,则你的品德有问题,虽然你在某专业方面甚至是国家级名医,也不配当“官”,只配回到病人身边——为什么要当这种无聊无德也无功的官?不当官的自由总不至于没有吧。

如果说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害死人”等等,在其他方面多为比喻,那在医院就是“大实话”了——我们的一些卫生官员,智力会低到连这点也认识不到?麻木不仁了吧。

如果说江湖庸医在过去只是特殊骗子的代称,那么,现在有证行医的“江湖庸医”又有多少?穿着白大褂堂皇坐在医院里的“骗子”、“混子”就已经人满为患,更不待说像胡万林那样的“黑道游医”了,真可谓群蝇乱飞、群魔乱舞。可就是这些“江湖郎中”,却能够到处获得进入正规医院的便利,堂皇骗取钱财,甚至害人性命。你真不得不佩服专政高度发达的中国,竟会到处出现大量的管理真空。

胡万林发迹新疆某劳改农场。这里先转述新疆某建设兵团医院的两个庸医例证:住院号为343846的李咏梅,病历上第一诊断为前列腺炎,出院后经某医学教授好心劝告,主治医生才将诊断改过来。(记者注:前列腺炎仅限于男性。)又有某女病人,患风湿性心脏病,妊娠七月引发心衰,病史记载为心无杂音,腹壁平坦,而且有当月月经来潮记载。(记者注:病人既患有心脏病,心脏岂能无杂音;既然妊娠七月,怎么可能腹壁平坦且当月月经来潮?)

某地70多岁的退休干部杨英记录了家眷在同一家医院的遭遇——我的妻子和另一位70多岁的老妇都曾因泪囊炎住进同一个医院。入院时,两人除了眼疾之外,精神身体都很正常,行走自如。每天各挂盐水三到四大瓶,挂到八九天后,弄得奄奄一息,只好出院,住院费都在一千元左右。一个是搀扶回家,一个是用滑杆抬回去的。经过两个多月在家休息,身体才有所恢复。我的表妹有个活泼可爱的三岁大的孙子,也是住进这家医院,本已病好,即将出院的当天,医生说,还是挂瓶吊针再走吧。结果盐水挂不到一半,孩子突然死了。当时只有表妹一人在场守护,正当她手足无措的时候,医务人员早把剩余的针药收走了。证据被毁,投诉无门;何况要医院的上级部门──卫生局来鉴定事故责任,那又何异于请鬼探病。表妹一家,也只好泪往肚内流,不了了之。我的一个远房妹夫何某,因伤风感冒咳嗽,到这家医院求治,院方要求住院,从下午三时进院到晚八时,连续打了五大瓶点滴,因注入的水太多,一时排泄不了,胸腹肿胀,痛苦不堪,只好手术导尿。我妻子1997年因天气炎热发生尿路感染(俗称热急胀,尿频),下午五时左右到这家医院就医,经尿检,医生一时说是糖尿病,一时又说是慢性肾炎,当即开出八张化验单。该医生说,今天下班了,明天检验后来住院再开药,今天不开处方了。当时我和妻子都向医生哀求:时时尿尿,今晚怎么过?明天一定来住院,今晚得先开点药吃。医生十分不情愿地开了一版氟哌酸胶囊和几粒磺铵类的消炎片。回到家里吃了一次,尿急尿频症状当即消失了,时间过去一年多,再也没有复发过……(取自1998年10月16日《南方周末》杨英 文)

如果说生病本身是灾难,看病同样会出现灾难,尤其是对住院治疗的家人来说更是灾难一场。看一次感冒常常得花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七排队八检查,脸难看方难开,常常让人觉得生病的倒霉主要是在到医院受气挨宰方面。住院病人在护士小姐眼里只是定时服药的机器和吸收吊液的皮囊。90%以上的事情都得由病人家属做,虽然护理费没少缴一分。尤其是失去活动能力的病人,护理的家人非常辛苦,想要护士小姐搭搭手也见不到人影。危重病人的护理都是有要求的,但现在护士小姐们已经不再面对什么要求了。例如护理中风的病人,那才苦啊,可是护理的家人累了,在一些医院连张方凳都坐不上,想靠在床边趴一会儿也会受到喝斥。

1998年7月,新疆一位医学老教授投书《山西发展导报》,自曝黑幕——我院领导的指导思想是赚钱的科室就是好科室:1、医生每开一张CT申请单,CT室即给该医生4.5元。我曾统计某医生在一月之内开了60张单子,而事实上,在这60位患者中需作CT检查的仅为20%左右。2、我院干部病房(团级以上)住院费定得很高(30元以上/天),伙食费却定得很低,伙食不足之数由医院补偿,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招徕顾客。因为每年公费医疗报销中大约有十几万到二十几万作伙食开支。3、有一阶段,某些科室对同一病床可开三四个住院证,被列为加床。因为每加一床,科室每天可增加收入5元;事实上一个病床只住一个病人,其余名为住院而实际上在家吃药调养的病人也须交住院费(可以公费报销)。4、随意抽查一个病例:胡路民,男,16岁,住院号为339646。1997年3月4日第一次住院,当时有精神病症状,诊断为珠网膜下腔出血,但却没有化验报告;3月6日病程记录为精神可以,饮食良好,大便正常;最后一次输液时间是3月13日。4月5日出院时结算为输液器37具、30ml注射器40个、纱布300克、棉球一袋、一次性尿垫20条,费用共700元。1997年5月14日第二次住院,住院号为335885,诊断为散发性脑炎,尽管提不出诊断依据,仍让病人输液5天,结算单上填有输液器8具,30ml注射器49具,费用共300多元的字样。1997年6月26日第三次住院,住院号为343355,诊断为癫痫,未输液,结算时输液器9具,还有注射器等费用300多元。该病人住院三次,医院收费5000多元,其中乱收费(除上述外,还有陪住费、护工费等)1000多元。至于检查、用药是否恰当、合理还另当别论。

老教授说,以上只是很普通的几个例子,类似的情况在他的医院俯拾即是。对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老教授指明主要有:1、医院领导要维持一个铺张的“摊子”。在1998年职工代表大会上,领导毫不隐讳地通报1997年的招待费为38万元,另有其它项目开支也高达100多万元。同时,医院既要维持1200人左右的人头费(含1/3的非医务人员),又要负担领导外出时的大笔费用,使得医院不堪重负。2、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大多数人向钱看,收红包、吃回扣现象司空见惯。自从评为三甲医院以来,为了保荣誉、保领导职位、保科室及个人奖金,上下共同说假话、说空话,很多人根本无职业道德、科学精神可言;最近又要争创全国百佳医院,表面文章是做得越来越离谱。3、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医院全年收入8000多万,当地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也得了不少好处。曾有人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医院的严重问题,上级竟将有关信件原封不动地转回原单位,以至于仗义执言者遭到打击报复。(取自1998年7月24日《山西发展导报》时代 文)

我猜想,这位肯自曝黑幕的老教授就一定遭到过不少“打击报复”。“文革”中我还是“红小兵”,那么小就学到一条“法律”,即“打击报复就是现行反革命”,不知现在的“现行反革命”总共有多少。

人们说,医院的滑落是“新时期”发生的,不对,早已发生。请问:50年代的右派们、60年代的“牛鬼蛇神”们得到过人道主义的救死扶伤吗?正因为那时医院被安上了“政治势利眼”,这只眼在“新时期”才出现了新的贪婪绿光。在一些医生眼里,老百姓只是动物,这些人医对老百姓与兽医无甚区别,否则,怎么会早在1978年,在首都北京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就发生长达16.5cm的塑料管手术后残留病人腹中18年之久的荒唐事呢?

中国首先加入的人权公约便是“日内瓦红十字公约”,这是一个主要针对战时的公约,内容很多很细。知情的人们不会忘记,1989年6·4镇压时,北京红十字会组织抢救中弹者是要受到镇压部队的阻挠、警告的。中国政府的《人权白皮书》没有讲到环境与人权,但医疗还是讲了。而讲医疗必讲诸如平均寿命延长、医院多了等等。一般说来,人均寿命的延长与人的生活质量(包括对人权的尊重)是有关联的。但是具体到某个人,则完全可能在人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活得很长。反过来,如古代的昏君纵欲过度,滥服“贾道士的金丹”,其寿也短,应该说其一生主要是侵犯他人人权的一生。

医院数量与人权的关系也未必有本质的关联。数量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在医院分布的合理性与医院提供保健服务的能力及其实际业绩。中国医院布局上极不合理,在大中城市、发达地区坐医供过与求,行医则供小于求,甚至只有面向首长的出诊而无行医。各地都发生过急救车延误而使病人得不到及时抢救死亡的。而落后地区、边远地区缺医少药一如几百年前的状况。

说一点今年刚刚披露的新资料吧。

《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3月27日记者报道:据统计,我国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人均占有量排在世界100位之后。而且,医疗资源的80%集中在城市,城市中又有80%的资源集中在大医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和“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是目前最突出的三大社会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第一次排在首位。目前,城乡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中,医疗支出占11.8%,这个比例甚至高出了10.6%的教育支出比例。2002年中国以1.266万亿美元的GDP总量已经排名世界第七,2005年中国又以2.229万亿美元的GDP总量跃居为第四。

卫生部经济研究所主任石光曾对此做过研究,研究发现,1978年—2002年的中国卫生费用的结构变化呈现三个特点:第一,政府卫生投入的绝对数逐年增加,但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从1978年到2002年的24年间下降了17个百分点。第二,医疗保险以及雇主支付的卫生费用的绝对数也呈上升趋势,但是,相对比重也在24年间下降了20.9个百分点。第三,病人自费的绝对数额及其所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都在上升,24年增加了近3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1.6个百分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报告表明: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