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洪复:社会转型期过长,只会叫矛盾积聚更多

 

不管愿意不愿意,中国现在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宗教都处在一个转型期上。社会转型的含义主要有这样几层: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转变;社会结构(人口、文化)的重大转变;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在我看来,当下的社会转型期就是指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中正在慢慢驶向或融于世界一体化或全球化的大海之中,这一航向已经谁也不能逆转,对执政者而言,反而是只有加快融入的速度才能更好解决新与旧、现代和传统、民主与专制、腐败和反腐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等等日益尖锐的矛盾,只有加快融入才能赢得更多民心和世界的更多好评。

从实质上看政府不过是纳税人集资委托他们经营协调好这个由纳税人所构成社会的一家公司,所以,政府是为所有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一家机构,和每一位纳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所谓小政府大社会,就是要求政府自觉退出一些不该其管理的地方,还政于民,执政为民,完全为每一位纳税人服务。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点须在于对每一位公民的自由和权力的充分尊重和充分保护。而政府中的每一位所谓管理者没有理由不是实实在在的公仆,因为一直是纳税人在给他们提供工作报酬,只有为大家忙前忙后、跑前跑后才算是尽了自己职责。而政府中有不少的领导者和官员受了沿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观念的毒害,觉着自己高高在上,凌驾于纳税人之上,作威作福,这不是没良心又是什么?可以说连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在政府里工作,却又有不少,说明政府对他们的监管不到位,没有定出实际科学的制度来约束。

很显然,封建社会最根本的特点就是等级制和家族式的放大和辐射管理,在小农经济时代可以见成效,而与现代社会就革革不入。现代社会是以自由、平等、民主、科学、法治为基点,它让一个社会显得更加开放和有活力,更有利于创造和个性的张扬,也更能充分尊重和照顾到每一个人的人生需求。所以,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是人本主义文化的兴起,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科学制度的建设。

那么,要做到充分尊重每一位纳税人意愿的办法就是实行民主,以人为本的捷径就是实行民主。让每一个人都能说出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本来就是很自然很应该的事情,不让说就成霸道和野蛮了,道理也讲不通,因为公务员实际上是纳税人的雇员,政府是靠纳税人来养活,纳税人是政府的衣食父母。可以说,凡是落后的国家大多数人活的缺少尊严,因为对人伤害最大的就是专制所操控的权力,在这种明目张胆的欺凌下,社会就会正气失踪,正义难行,直到烂到极至,被忍无可忍的民众推翻,从历史上看,专制社会或专制的个人基本都是这样轮回。

这就不难明白孔子的思想为什么在封建专制中备受厚爱,因为他一方面告诉民众要遵守三纲五常,要学会宽容,要懂“礼”,一方面又告戒统治者要以仁爱和中庸治理天下。在他的理论下面是民众和统治者相互妥协,才使专制社会达到相对的稳定。其实,民主又何尝不是执政者和纳税人之间的一种方方面面的妥协呢,只不过,民主的前提是一切平等和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的自由自主选择,更具有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很显然比孔子的委曲求全要合理的多。

在社会转型期,有志之士心中会有焦虑感和美好期待,这很正常。而社会该向哪方面转型,向哪方面改?自然是要向更加现代化、更加文明化、更加人性化的方向转。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民主、自由基础上的法律至上。

一个理性健康的社会需要的是政治制度的现代化、法律现代化、教育现代化、商业现代化、文化思想的现代化,而并非仅仅需要物质的现代化。从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在社会转型期间,最见成效的就是制度的变革。一个合理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制度才是一个社会迅猛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

近期有人呼吁中国需要一场文艺复兴,假如是为了当代文艺的创新或人性的张扬,是很有必要,假如是借所谓的文艺复兴来推动社会变革,那就是个缘木求鱼的事。

我赞成制度决定一切,而不是文化或经济决定一切。在很多时候,政治是政治的事,文艺是文艺的事,经济是经济的事。

其实,文艺和经济从来就对社会变革起的作用很小,如果说制度是一座建筑的主体金属框架,那么文艺和经济至多是这建筑物中的砖瓦水泥和装修材料,虽然它们看起来血肉相连。这就是事物的本质。真正对社会变革起作用的还是制度,当然,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在社会中是很重要的,但绝不是决定性的。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制度不行,文化和经济也会跟着遭殃,这是必然的。

而谁如果认为文化或经济可以决定一个社会的转型和文明程度,无疑将不可救药地把大众和社会引向自我欺骗的泥潭。制度才是决定性的。综观世界历史就会发现,制度才是一个社会的第一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一定正确,由文艺决定上层建筑更是无从谈起。

诚然,在法律至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前提下,经济发展或文化观念的变化必定会引起制度的变革。如果没有法律至上、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对那些文化决定论者和经济决定论者的论调,我不抱任何希望。

而法律至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或许就是一个社会制度变革的希望和动力,除此之外,肯定还需要许多,那又是什么呢?

总之,社会转型期过长,只会叫矛盾积聚更多。

记得普京访问德国时,接受德国ARD电视台和《南德日报》的采访时表示:“我们正在建设一个与我们建设了几十年的社会完全不同的新的社会。我们将尽力做到遵循现代文明世界原则和民主原则,保障我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目前,俄罗斯有近四千个电视台,四万多份报纸和杂志,其中半数以上系与外国媒体合办。与许多其它国家不同的是,俄罗斯不打算对国际互联网进行监控。俄罗斯不打算重返苏联时期的政治体制,我们只是在探索一种适当的体制,既能保证我国公民享有自由,又能保障他们享有管理国家及解决各种问题的权利,同时还能使国家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普京总统所言对我们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肯定也具有启示意义。

滕 彪:可怕的“冤案递增律”

 

傅先财等三峡移民因为政府允诺的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而上访,不但问题没有解决,多名参与者还因此被拘留、判刑。傅先财因接受德国媒体采访而被打成瘫痪。

青岛四方区开发商勾结政府官员,动用黑社会手段,对河西村几百处房屋进行非法拆迁,村民反映无果,公检法联手又把保护房屋的村民投入监狱。

福建建阳的郭姓公民被监狱路过时被监狱警察和劳改犯打残,他的哥哥因为来北京上访,也被当地警察把腿打断。

襄樊民女高莺莺死在宾馆洗衣房顶,事后警方认定跳楼自杀,而高莺莺的父母及亲属却认为是他杀。当地出动武警抢尸体、市委工作组威胁其亲属强行火化、办案程序漏洞百出,民众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冤案。沉冤未洗,警方又把反映问题的高莺莺父母抓起来,襄樊市襄城区法院竟认定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世人瞩目之下又公然制造了一起冤案。

山东临沂当局实施野蛮计划生育,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强制堕胎、强制结扎、滥罚款,受牵连者50多万人,一时人人自危、民怨沸腾。给村民提供法律帮助、向外界披露真相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却被投入监狱。他的妻子被地方政府长期软禁,并被多次殴打。支持陈光诚的村民被绑架、关押,并遭受残酷的刑讯逼供。为陈光诚和被羁押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被殴打,多部照相机和录像机被抢走。声援陈光诚和北京律师的胡佳、杨在新等人又被软禁、被警察野蛮殴打。冤上生冤,一个事件至少带出五层冤案。

……

这就是我们在中国看到的怪现象。一个冤情出现了,非但得不到纠正和解决,反而继续打压反映问题的当事人、报道真相的记者、试图解决问题的维权者,造成新的冤案。无以名之,姑且称为“冤案递增律”。访民因冤情上访,因上访而被劳教;其亲属又为此而上访,因上访又被殴打;更多的亲属继续反映问题,又被殴打或劳教。起初的不公正事件像一个磁铁一样,把越来越多的人吸到更大的不公正之中。

“冤案递增律”是中国政治体制的综合并发症。首先,由于缺乏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大量的权力寻租现导致民权被普遍侵犯。征地拆迁、计划生育、企业转制、司法滥权,各个公权力领域都出现了官民纠纷,引起了民众的不满。其次,各种解决争议的途径缺乏公正性。在现有的政治构架下,政府的调解、人大的监督以及信访等方式往往无法公正地解决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矛盾。再次,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也失去了保护公正的能力,甚至丧失了维持公正的意愿,公检法联手侵犯民权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大量上访群体的存在正反映了中国司法体系是一个失败的体系,它失去了生产正义的能力,司法不独立、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导致的大量冤假错案,使司法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民众的信任。最后,其他可能的救济途径往往也被堵死。国内媒体被严格控制;互联网被过滤和封杀;国外媒体被指为反动势力;集会、游行、示威等激烈地表达民众意愿的途径在事实上被禁止(宪法规定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肆意侵凌,又在具体行政机关的实践中被剥夺殆尽);组织工会、农会或其他政治团体被定为非法。——几乎所有解决危机的渠道、所有的紧急出口都被堵死了,于是民怨越积越深、冤情越攒越多、小纠纷酿成大悲剧。重庆万州事件、湖南永州事件都是如此,一次街头纠纷、一个客车涨价都能引起一场数万人参与的群体性抗议或者社会骚乱,这种政治体制的愚蠢和无能可见一斑。中国社会所蕴藏的深刻危机也不能不让人忧虑。

用制造冤案的方式来解决冤案,用引起更大危机的方式来处理危机,用更多的不公正来对付不公正,这成了政府对待社会矛盾的规律性的做法。“冤案递增律”之所以成为规律、定律,因为政府官员无法跳出这种思维模式,无法跳出自己深陷其中的利益网络和关系网络,更无力去改变制造冤屈和不义的制度结构。

“冤案递增律”是可怕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会使一些人不但失去和平解决问题的理性、失去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也对法律制度产生绝望、甚至形成对整个社会的仇视。

62岁的甘肃村民钱文昭对民乐县法院关于婚姻纠纷的处理结果不满,他的儿子在法院执行司法拘留的过程中死亡,于是绝望的钱文昭老人在法院引爆爆炸物,造成5人死亡,5人重伤,17人轻伤。

农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此后他找劳动部门、找法院,都无济于事。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之后被判死刑。

一夜之间枪杀14名村干部及其家属的山西村民胡文海,在被判处死刑之后居然赢得了当地多数百姓的同情。这起特大凶杀案的起因是他代表该村121名村民向有关部门举报该村干部的贪污受贿和雇凶杀人等犯罪行为,但公安、纪检等各个政府部门对其举报一直置之不理,胡文海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才最后选择了这种极端做法。

对钱文昭、王斌余、胡文海等人的行为仅仅加以谴责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是杀人者,但也是受害者;甚至可以说,他们首先是受害者。

“冤案递增律”如果不加以解决,这个冤屈、苦难、不义、绝望和仇恨的飓风迟早要把我们卷进去。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樊百华:孩子们无法小心(《1989后的中国》之三六)

 

孩子们是最容易被各种伤害击中的!

2001年江西芳林小学爆炸和南昌一幼儿园火灾死去众多孩子的恶性事故,全世界都知道了,但是,如我下面所转述的鲜为人知的故事正是屡见不鲜,它们无不向世人证明着:那些孩子们的真正死因是——这个社会的制度本质上就是敌视童心、人道的。在这样的社会里,孩子们无法小心,防不胜防,一如童心未泯、童贞未去的道义人士一样——罪恶、黑暗时刻煽动着你的愤怒、正义感,于是你抗议、呐喊,再抗议、再呐喊,于是迫害、歧视、折磨便扑上身来。

让我们将目光移到校园外面去吧!

1999年这个元旦,对于家住杭州清吟巷三号的严锡刚一家来说,是个伤心欲绝的日子。这天下午,严锡刚7岁的独子严浩不见了。夫妻俩在四处寻找未果的情况下拨打了“110”。第二天,他们在杭州发布了不下100条寻人启事,但等到的却是被人从窨井里打捞上来的儿子的尸体。警方的验尸结果是:严浩掉入无盖窨井后溺水而亡。……(取自1999年1月9日《检察日报》金一超 文)                      

在我看来,及时发现窨井盖未安、被盗并及时补齐并不难,例如谁发现了缺盖窨井及时报告了有奖,建立举报有奖制,对废金属回收点实行严格管理,谁偷了窨井盖总不能吃到肚里或者运回家垫猪圈吧。怕就怕政府电话老占线,老没有人接,接了也迟迟不处理。此外,例如马路巡警的责任是否也该规定得全面细致些?权力沉湎于自身、包围于腐恶,只是成天琢磨着如何防民、如何治“士”、如何制御政敌,如何翻新地说漂亮话,如何上下左右地“红黑诈骗”、“恩威并重”、“软硬兼施”、“包装糊弄”,必然昏昏,必然无暇做好一些举手之劳而已的事。在不断看到有窨井“吃人”的报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大人们总喜欢吩咐孩子们小心些。可孩子们的小心总是有限的,甚至孩子们就是不会小心的──不小心是孩子们的天性。正因为这一点,孩子们才需要监护,才需要国家与社会格外小心的呵护。

但是,“老吾老”、“幼吾幼”中的“吾”,权力的注释是最为反人道的,权力只关心少数权贵的乐园。1998年1月20日,昆明市第一中学学生程逸群、宝石中学学生陈麒、财贸学校学生杨晶一行8人,来到由该市宏达集团公司负责开发经营的风景区之一的轿子雪山(买了门票并接受了有关旅游服务)游玩,程等三学生因在山上迷路而死于严寒与饥饿。死难学生的家长以旅游景点缺乏应有的路标为由,控告宏达公司负有经营管理不善的赔偿责任。我固然关心此案最后的法院判决,但更想追问的是:开发经营旅游风景区(点)理应有相关的标准、要求,那么,是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官们(办企业不是一般要盖100多个官章么)使得“投资不到位,开发未达标”的宏达公司能够草草进入运营?

1999年2月26日下午2时左右,河南省光山县北向店乡徐斗塘村小学的大门倒了。在事故现场,记者发现倒塌的大门垛从底部完全断裂,砖缝间没有水泥,整个基础没有一根钢筋。倾倒的大门垛底下散落着孩子们的书包、雨靴。据一位目击者介绍,开学的第二天,学生陆续来报名,一伙孩子攀在大铁门上荡来荡去,把大门垛给摇垮了,共砸倒5个孩子。死亡学生有:陈登胜11岁、陈东11岁、金刚8岁。

据村支书介绍,大门垛、传达室的承包人杨世富系村长王洪升的舅舅。目前,承包人在逃。村长和分管基建的副村长下落不明。(取自1999年3月12日《南方周末》余刘文 文)

《南方周末》曾有一片“豆腐块”引起了我的注意。内容是:交警叔叔教过路孩子守法、自己却不守法。在权力与民众的关系上,这不正是一个缩影吗?

1999年1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清俗中学初三学生陈金艳班上的一位女生过生日。她邀请了陈等四五位同学一块到三松体能训练营玩,陈金艳的钥匙不小心掉进河里,学生们请保安帮忙打捞,遭到拒绝。陈金艳只好自己下水捞钥匙,没想到,她一下去就没了顶。同去的几位同学吓坏了,围观的群众有水性好的想进场帮忙,却被保安拦住说,先掏10块钱买票,才能进去。据了解,陈的尸体2个小时左右才被打捞出水。

1989年“6·4”镇压之后,中国的保安首先在大学校园里出现。说是保安,其实就是防范大学生的编外警察,制服、警棍等等一应俱全。不几年,各地各单位都配上了保安。中国的保安队伍成了警察的一线代理、各级官员的手脚,专政的遗风在保安中得到同样充分的保存。看看吧,救孩子得先买票,这跟全社会申张正义先得下跪的体制不是如出一辙吗?江西省峡江县戈评乡邮电所、财政所、希望小学曾连续发生3起盗窃案件,求功心切的林业派出所所长帅建业,为快速破获此案,就以该乡中学学生陈勇、陈林(均未满14周岁)两兄弟曾在乡邮电所借住过为理由,主观武断地采取指供、诱供、逼迫下跪等非法手段以及“不承认就不让读书”相威胁,迫使陈勇、陈林两个年幼无知的小孩编造了随其残疾父母陈绍辉、胡美莲一家四口共同参与上述3起盗窃案件的情况。帅建业仅凭两个未成年人的口供,赶紧将受害人胡美莲、陈绍辉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帅建业将胡美莲铐在派出所铁门上进行示众、逼供长达18小时之久。在胡本人及其亲属三番五次的乞求下,帅建业才勉强同意让胡回家换衣服吃饭,而将陈绍辉铐至派出所厨房窗户上,时间长达21个小时。被害人胡美莲因无端受屈,回家不久便服毒身亡。(取自1998年11月3日《法制日报》李承才 文)

再来说京城北京的故事。

1998年12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盖利普公共关系学校的高二(2)班内,13名女生及校外男生共15人,将一名来自密云山区的女同学史伟反锁在教室里,对她进行围攻、殴打、灌肥皂水及搜身等流氓报复行为近两个小时。理由很简单:身为宿舍长的史伟看不惯女生宿舍中的男女混居行为。

北京医科大学三院的医生诊断为:“患者被人打伤,右手、左小腿、颈部、背部肿胀”,“颈部、背部、右肩、右小腿外伤”等。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和刺激的史伟,经北医大六院精神研究所接诊,诊断为:“患者因被人殴打、恐吓,出现严重紧张、恐惧不安,失眠……,为严重心因性反应。”

事发后,学校并未对打人者作出任何处理。在家长的多次催促恳求下,校方才带了其中两名打人者来给躺在亲戚家的史伟“赔礼”。

史伟的父亲、密云县十里堡中学教师史庆勇和史伟的姨父侯嘉,曾多次找到盖利普公共关系学校交涉此事。校长不屑地讲:“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要他们“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对孩子上学没好处”,他甚至还说:“不是没打死吗?打死了我去坐牢!”……(取自1999年1月23日《中国妇女报》叶林 文)

有道是外交是内政的延伸,这话不仅适用于一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中国的单位,例如学校。兰州轴承厂技工学校的10名十六七岁的女学生,几个月以来伤心不已,精神上受到损害至今未能平复。因为她们心目中最尊敬的老师竟威逼着她们去陪领导跳舞,其间这些“人民公仆”们使她们备受羞辱。

1998年,刚满17岁的兰州轴承厂技工学校的女生S见到记者时,两行泪水夺眶而出。她说,5月26日晚8时许,学校的女老师孙惠青来到女生宿舍对大家说,今晚学校在泰生宾馆宴请上级领导。她催促同学们化一下妆,穿得漂亮些,之后将10名女生带到泰生宾馆11楼舞厅,说是陪劳动厅、机械厅、教委及某厂长等领导跳舞。这些同学大都来自地州县,初中刚毕业,好多人都从未进过舞厅。当一些同学明确表示不会跳舞时,几位教师竟以“不发毕业证,不分配工作”相威逼。每只舞曲开始,教师们即拽起女生往领导面前推。舞间,这些领导紧紧搂住女同学,有些人甚至动手动脚……几位女生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羞辱欲走时,孙惠青和另一位女教师堵在舞厅门口说:“你们怎么没有一点眼色,这些领导都掌握着给你们发毕业证、分配工作的权力!”

16岁的女生Y对记者说,那天晚上她被带到舞厅后,陶俊杰副校长给她介绍一位胖子说:“马处长是管毕业分配的,你把他陪高兴了,会对你有好处。”陪舞期间,这位马处长“关切地”凑到女学生耳边,悄声问她毕业后想不想留在兰州工作, 还将她抱住紧紧地顶在柱子上乱摸,并将其拉到灯光昏暗的柱子后面留电话号码,约她出去玩保龄球……更让同学们难以理解的是,往日显得十分斯文、被她们视作父兄的男教师李某、刘某、詹某,此时也不知疲倦地将女学生紧紧抱在怀中摇晃……直至深夜零点,不堪忍受的10名“陪舞”女生一个个哭着跑出舞厅。就连“见多识广”的舞厅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这种情景,纷纷指责轴承厂技工学校老师的这种做法。事后,这10名女生彻夜趴在床上哭泣,并经常饮酒发泄不满,其中两名同学愤然退学。6月初,该校校长等人到女生宿舍给同学们做“工作”说:“当时是校方工作安排不当,希望陪过舞的女同学不要闹事,闹下去受害的还是学生。”(取自1998年8月13日《中国青年报》郭月明 柴用君 文)

完全可以这样说,中国的政治制度首先就是:纵容官员为非作歹的制度!为什么受害人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打击迫害起正直、道义人士来往往都是雷厉风行,执行命令不过夜,且无比凶猛),罪犯却常常能够得到庇护?既然人妖颠倒,正邪反置,各类渣子也就能有恃无恐地放肆践踏法律与人权。于是,发生了15岁少女半年间竟被老板胁迫接客数百人次(有时一天多达10次);于是,跳楼致残、死亡的“烈女事件”频频出现……

在学校里,李丽是一个公认的好学生。在家里,李丽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据乡亲们对记者说,导致李丽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她那水灵灵的容貌(李丽是该乡公认的狮子坪“第一美人”)。据知情人反映,李丽出事之前,派出所长蔡留社就经常到李家的门市部转悠,有意无意对李讲一些下流话,有几次甚至半夜里以查户口为名敲李丽的门。当地群众还向记者反映说,蔡留社喜欢喝酒进舞厅,尤其喜欢和年轻姑娘来往,生活作风极不检点。

1997年5月31日,对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狮子坪乡村民李来治一家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上午8时许,李来治17岁的二女儿李丽刚刚在街道上自家所开的食用菌门市部把饭做好,还没来得及吃,狮子坪乡派出所所长蔡留社一行两人突然来到门市部里,声称有件事需要李丽跟他们到派出所“询问”一下。李丽这一去就是整整一天。

下午5时许,李丽从派出所回到了家中,脸色苍白,一见到父亲李来治马上就“哇”的一声放声大哭起来:“我被蔡留社二人带到派出所后,马上就被关进了狮子坪乡政府厕所旁的一间民警住室内。蔡进屋后说有人举报我和李会斌有关系,硬逼我承认,还要罚款5000元。我说我和李会斌没有什么关系,但蔡不但不让我走,还拿着手铐在我前面晃着说要把我铐在乡政府院内的树上,让我上街示众。我听后很害怕,但又不想冤枉好人,为了早点被放出来,我就编造了一个官坡乡庙台一位姓李的表哥和我好的瞎话(后经卢氏县人大常委会调查,该村并无此人),蔡听后很高兴,就让我回来赶快拿钱。”蔡留社在派出所里还把她脖子上的项链扯了下来,一看不是金的又甩给了她。

父亲出门了,李丽端起家里用来喷治蔬菜病虫的乐果农药一饮而尽……在农药下肚后肝肠欲断的最后一刻,李丽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厨房,对正在做饭的母亲任彩荣说:“以前我在门市部看门时,蔡留社他经常半夜敲门纠缠……我不想死,我也没办法。今天他把我关在厕所旁的黑屋里……”

狮子坪乡医院接诊后,马上抛开所有入院手续,立即组织最好的大夫,对李丽进行紧急抢救,但在经过了整整一天的紧急抢救后,次日下午3时,李丽──这位才17岁的花季少女终因所服药量太大而含恨离开了人世。

愤怒的群众抬着李丽的尸体向派出所涌去。10个小后,接到报告的卢氏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赶到了现场,但他们对此事的解释却是:李丽到派出所所接受的询问是因为有个人举报她有“犯罪行为”,她的死是“畏罪自杀”。在场的群众还强烈要求公安局拿出所谓的举报信当场鉴定,却被办案人员当场拒绝。

胡震杰先生愤怒地发问道:李丽犯了什么罪?即使她与李会斌谈恋爱,又犯了哪一家的王法?退一万步讲,就算她真的与李会斌有“性关系”,只要不是卖淫,又何罪之有?

几天后,李丽的身躯就像其灵魂一样带着“畏罪自杀”的罪名到了另一个世界,人们所能见到的只是两个极度伤悲的憔悴的老人,听到的是那每日从旷野坟场上日夜不断传出的哭声。于是乡亲们再次看不下去了,他们纷纷找证言、证据,搞调查,鼓励李来治夫妇上访告状。于是从1997年9月开始,两位老人开始了他们的漫漫上访之路……

令人不解的是,尽管两位老人衰迈的双脚几乎走遍了卢氏县、三门峡市等有关部门,时间跨度也整整一年之久,并且为此耗尽了所有家财,蔡留社却并未因此事而受到任何处理,受害者的家属也从未得到有关部门的丝毫抚慰。当地一家报纸披露此事后,卢氏县检察院曾把李来治找去,当着县政法委某位领导的面,表示可以赔偿他两万元,条件是要他在一份材料上签字,这分材料的大致内容是:李来治诉状上反映的情况不能成立,有关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取自1998年10月16日《周末》胡震杰 文)而首先披露此案的记者却被辞退了。

这就是中国的残酷!这就是中国的所谓“人权”!

--YS论坛

知难而进的思想抗争:当代中国自由史学的兴起

 

一、自由史学的暖春和潜流
二、从“冰点”事件看中国学术自由的缺失
三、自由史学的使命和局限
【参考文献】
【注释】

在中国大陆,针对知识分子的整肃运动从未停止过,在这样恶劣的政治环境下,中国大陆的史学很难有自由的治学环境。由于政治对学术的入侵,史学研究成了政治史(党史)的陪衬,成为论证中共执政合法性的御用工具,经济史和文化史不再被重视。1958年,中共在史学界发动了一场所谓的“史学革命”,强调史学要“厚今薄古,而不是厚古薄今[1]”,在政治权力的强势推动下,史学研究越来越强调阶级斗争对历史的推动。对中国的史学界来说,可能没有比毛泽东时代更为严酷的冬天了。那时,一个历史学者的个人尊严和学术自由的多少有无,往往在最高统治者的一念之间。“文化大革命”的极权主义时代结束后,几乎被党文化摧毁了的中国大陆史学才有可能在历史真相和个人自由的双重价值目标下得以重新建构,自由史学的精神开始得到张扬。例如,徐友渔通过对“文革”史的研究,朱学勤和袁伟时则通过对法国大革命以来、中国晚清以来历史的再认识,推动了历史学界针对党文化思潮的知难而进的思想抗争。当然,中国大陆的自由史学深受政治实用主义价值的影响,存在诸多值得商榷和有待完善之处,其思想文化方面的象征性价值远远大于其学术价值。

一、自由史学的暖春和潜流

“文革”中林彪之出逃与死在异国,直接导致了几十年来人们几近迷信的政治制度的破产。“多少年后我问同代人促其觉醒的读物是什么,百分之六十的人居然会回忆起这份五七一工程纪要。”[2]旧的道路行不通了,“中国向何处去”便成了势所必然的政治追问。从那时开始,越来越多的思想者开始系统地思考对专制主义的批判。这种对“文革”的愤懑和反思不可能不反映到历史学领域。因此,后毛泽东时代的自由史学是以“文革”的揭露和批判为突破口的。八十年代出现了关于“文革”的最早的两个通史版本,即《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和《大动乱的年代》。虽然这两本书很难被归类于自由史学,但由于它们强调了事实真相基础上的独立思考,其学术价值至今仍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赞赏。九十年代国内推动“文革史”研究最积极者则数徐友渔。徐友渔在海内外杂志发表了数十篇有关“文革”史的文章,影响比较大的有刊登于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的“西方学者对中国文革的研究”、“再说文革中的造反派”、“异端思想和红卫兵的思想转向”以及刊登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行为动因的调查和分析”、刊登于《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的“西方学者视野中的中国红卫兵”等文章。他的“文革”专著则有《形形色色的造反》《蓦然回首》等。在“我的造反生涯”一文里,徐友渔坦承自己当过红卫兵,而且其“革命事迹”比曾“下乡”到河南兰考的朱学勤要“光辉”得多了。在客观描述自己的“文革”经历方面,至少在接近历史真相方面,徐友渔体现出了一个历史学者和哲学家的思想者魅力。

1998年,自由主义浮出水面,其重要背景是90年代初期商品经济体制的推广、顾准自由主义思想的挖掘和北京大学一百年校庆。政治学者刘军宁搜集了北京大学历史上自由学者的重要言论和文章,编写了《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一书。该书通过重新发掘有关的历史文献,全面再现了北大传统与近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大观。李慎之在该书的序言中指出,“自由和自由主义是最好的、最具普遍性的价值。发轫于北京大学的自由主义传统在今天的复兴,一定会把一个自由的中国引进一个全球化的世界,而且为世界造福争光”。经历了将近50年的“尘封于故纸堆”后,中国大陆自由主义的首次公开言说乃是从历史学领域开始的。

90年代中国大陆自由史学的发展不能不提到袁伟时和朱学勤。中国大陆知识界在经历了80年代末期血和火的洗礼后,沿着顾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思路,对起自法国大革命的理性主义和激进主义哲学进行了大规模的反思,具体到中国则是对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五四运动”以来的历史进行了反思。1985年,近代史学者袁伟时在《中国现代哲学史稿》的后记中写道:“如果我们不愿再做受谴责的一代,就必须面对严峻的现实,从百年的屈辱和挫折中充分汲取教益……学术与盲信势同冰炭。因此,我的信念是:我只把我看到的历史本来面目写在纸上。”1992年,他在《晚清大变局中的思潮与人物》一书中,依据丰富的史料,将晚清的历史和人物以全新的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晚清以来的洋务运动、义和团运动和清末新政等历史事件由于涉及到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激进与保守问题、对外开放问题,至今仍是学术界的争论重点。因此,袁伟时的观点一提出来便让人觉得面目一新。

针对胡绳式的历史观,袁伟时明确指出:“一论独霸,就是所谓三大革命(太平天国、义和团、辛亥革命)为纲。这个史观是一个颠倒过来的史观,头和脚倒过来了。因为它要论证近代中国的出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武装革命。它要论证这个结论,倒过来讲历史上三个大的革命,中国共产党不但继承了这三大革命,而且解决了它们都没有解决问题。为了论证后来,倒过来解释前面的历史,这样一个史观我认为是错误的。”[3]针对国内史学界崇拜激进主义和暴力革命的特点,袁伟时指出,“包括清末新政在内的东方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成就与失误,都来源于对这个历史必然的态度。最大的障碍一是被传统禁锢而激发的狭隘民族情绪(包括它与西方极端流派结合形成的现代形态);二是以西方的极端思潮抵制建立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快慢,往往取决于冲破传统禁锢和抵制西方极端思潮的状况”[4]。

朱学勤的成名作是其博士毕业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该书序言对顾准的正面介绍来看,朱学勤是有意识地承继了顾准的自由史学观的。在这篇序言中朱学勤指出,“我哪里是在批判卢梭?我是在我自己和同代人的心里剥离出一个卢梭”;“1968年问题中最令人困惑的焦点,也就是延续至本书写作时还在思考的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法国革命与文化革命如此相近?”换言之,朱学勤所批评之法国大革命,实际上针对的是中国的“文革”。解构、否定大革命政治文化乃是朱学勤自由史学的直接目的。在朱学勤看来,顾准以经验主义而不是以理想主义论证民主制度的理论态度,与柏克、哈耶克、柏林等古典自由主义者不谋而合。也正是就此意义而言,后毛泽东时代的自由史学乃是“文革”反思的必然产物。

在“五四以来的两个精神病灶”这篇文章里谈及历史教训时,朱学勤指出,其中之一便是从激进革命的立场出发,在批判社会不公的同时,将自由经济和宪政民主视为社会不公的老根,要连根拔除“西方资本主义的罪恶”,造成了中国民族的大灾难。联想到李泽厚关于“救亡压倒启蒙”的历史归纳和胡绳式历史观无限拔高义和团运动的实际情况来看,朱学勤的分析无疑是符合历史事实的。“五四运动”具有很强烈的民粹主义性质,正是这一街头运动事实上结束了中国的新文化启蒙运动。朱学勤和袁伟时的这一观点在顾昕那里得到了部分的论证。[5]

2000年出版的高华的《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是海内外目前为止关于延安“整风运动”最详细、最充分的研究成果。高华指出,正是延安“整风运动”促使中共内部的民粹主义因素彻底战胜了党内“五四”时期以来尚存的自由民主精神。民粹主义的这种强烈的思想控制和暴力色彩,在20年后的“文革”中病态似地发作了一回。高华这个学术成果的取得,不仅需要巨大的道德勇气,而且是克服了同类研究资料匮乏的结果。从书末的参考文献来看,光是中文文献之列举就达1万7千多字。该书出版后,或许是出于对历史真相的畏惧,官方历史研究人员从未认真撰写过哪怕一文辩驳之。

1989年之后,中国大陆学者加强了与海外学术界的联系。香港的《二十一世纪》杂志与美国的《当代中国研究》杂志成为中国自由史学者发表自己观点的一个新场所。除了上文提到的徐友渔关于“文革”史的几篇论文外,《二十一世纪》杂志和它的网络版还发表了自由主义学者对中国史和世界史的一些看法,如谢泳的“《观察》撰稿人的命运”、黄发有的“二十世纪中国自由撰稿人”等文章。《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也是中国自由史学的一个基地,该杂志自创办开始,几乎每期都有自由主义者对当代中国历史的若干看法。2004年,该杂志社搜集了发表于此刊的二十篇文章,由何清涟主编成《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一书。其中单正平的“文化大革命:神权政治下的国家罪错”一文,首次将“国家罪错”一词引入了“文革”研究,通过“国家罪错”这一概念我们很容易得出“公民权利”、“政府权限”这些现代政治学逻辑。由于这些海外杂志相当程度上是由大陆学者提供稿件的,因此这些文章也是中国大陆自由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十年代末期以来,国内的一些报纸期刊也为自由史学的讨论提供了论坛。;例如,《南方周末》的“解密”栏目选择了具敏感性的重大人物、重大事件加以回顾分析,如“张志新之死”、黄宗英回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重庆红卫兵运动等。这种接近历史真相和底层认知的历史叙述很快就为民众所喜好。《开放时代》杂志和《战略与管理》杂志则从学术角度开展了探讨。例如,《开放时代》1998年8月号刊登了“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一文,这是许纪霖多年挖掘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的成果。《战略与管理》也多次刊登自由色彩浓烈的文章,如李慎之的“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一文对当代中国的外交政策演变做了比较中肯的分析,刘军宁的“联省自治:二十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则为研究以自由民族主义的联邦制方式和平统一中国的学者提供了一个思考的角度。

上世纪末,互联网给中国社会的进步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学术得以大众化,意识形态的全面控制更是完全不可能了。读者们可以在互联网络上搜索到上述文章。更重要的是,大量的学术网站、BBS论坛和个人博客为来自五湖四海的有兴趣于自由主义的史学爱好者提供了讨论话题的机会。这种讨论方式弥补了纸质媒体的有限性和不足,使自由史学研究的大众化和学院化得以合流,代表作则是在网络上大量流传的以“两个局外人的对谈录”命名的系列对谈。许多网络上贴出的文章往往深受网民喜爱,被到处转载后影响颇为深远。这种“民间修史”方式极大地冲击了官方的国家主义一元历史叙述。可以说,互联网为中国大陆的自由史学和启蒙运动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载体和便捷方式。

二、从“冰点”事件看中国学术自由的缺失

各项基本人权不可分割,学术自由是看似比较个人化的公民权利,却可能在另一种为所欲为的政治扩张中被消灭,扼杀它的主要途径便是思想控制和新闻管制。在近几年的媒体整肃逆流中,中国大陆的历史学领域发生了一件震惊国内外的大事:2006年1月11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刊发了袁伟时的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编辑部注:该文原载《东方文化》(广州)2002年第6期)。该文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历了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三大灾难后,人们沉痛地发觉,这些灾难的根源之一是: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20多年过去了,偶然翻阅一下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们的青少年还在继续吃狼奶!”。当月24日,《冰点周刊》便被中共中宣部以“极力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罪行翻案,严重违背历史事实,严重违背新闻宣传纪律,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严重损害中国青年报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理由停刊整顿。为此,该周刊主编李大同、副主编卢跃刚通过网络签名和向中纪委投诉等途径表示了抗议。1月26日,台湾知名作家龙应台发表了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公开信“请用文明来说服我”,抗议当局对《冰点周刊》的封杀[6]。2月2日,江平等13位中共老党员发表了“关于冰点事件的联合声明”,指出中共背离了自己当年“不自由,毋宁死”的革命初衷。[7]2月14日,崔卫平等学者发表了“‘冰点’周刊部分作者致政治局常委的公开信”,指出中宣部对《冰点周刊》的封杀毫无法理依据。[8]虽然“冰点”一词很快在国内网络媒体上消失了,但是在境内外的强大压力下,3月1日《冰点周刊》以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张海鹏“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一文的途径而告复刊。

伴随着这次事关新闻自由的政治事件,国内外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以支持袁伟时为一派,强烈要求教育自由和学术自由,反思中国大陆历史教学,重建中国大陆史学体系;而另一方,则在极端民族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思维支配下,竭力为党史学辩护,主张“史为党用”的权力政治观,甚至标榜只有自己才有权修订历史、解读历史,代表人物除了张海鹏外,还有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小东、政治学者兼《国际社会科学》杂志副主编黄纪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在这里,笔者将要重点分析的是张海鹏发表于《冰点周刊》复刊后首期的“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一文(以下简称“张文”) [9]。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对张文的期望非常直白:“认真组织批驳袁伟时《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一文的文章,在冰点周刊复刊第一期刊登,以消除已经造成的恶劣影响。”众所周知,共青团中宣部是中共中宣部的传声筒。正是顺着中共中宣部的要求,张海鹏一开始就指出:“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1月11日发表的《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其观点是要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术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中国近代史所取得的基本结论,对青少年产生严重的误导。”为了论证这个问题,张海鹏的讨论分为以下几部分:近代中国的主要任务;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侵略者没有程序正义;唯物史观不能动摇。

关于“近代中国的主要任务”,张海鹏认为,“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主题。在基本上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后,在人民掌握了国家的主权后,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才能够比较顺利地进行。”然而,何谓封建?当下史学界一般定义为“分封建国”。自秦以来中国社会延续几千年的政治秩序并非封建统治,而是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党史学者对这一制度的刻意曲解,乃利用“马克思主义”生硬裁剪中国社会发展史的一个典型事例。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主题真是反帝反封建吗?依此逻辑,清政府发动的洋务运动既不反帝、又不反封建,就很难有其历史进步性了,中国历史上大批仁人志士的努力也就被轻轻地抹去了。即便根据党史学的看法来观察,那么西方世界进入所谓的帝国主义阶段也是19世纪70年代之后的事,既然如此,从1840年起的这30年里所谓的“反帝”到底针对的是哪个帝国主义?还有,义和团它反封建吗?据笔者了解,目前的高中历史教科书也明确指出,义和团运动是“反帝爱国运动”,而不是“反帝反封建”运动。由此可以断定,张海鹏的历史思维比大陆现存的任何一部中学历史教科书都还要落后守旧。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和“侵略者没有程序正义”这两个问题上,张海鹏的说法有部分道理,即侵略战争的确是非正义的,侵略者并不讲程序正义,决定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的也的确是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可是,顺着这个逻辑,张海鹏是否有足够的依据论证:若侵略者无情无义、完全不讲程序正义,落后国家的人民就必须为此进行你死我活的“民族战争”?一个民族主义者应如何对待不公正的国际秩序?笔者早就指出,后发国家在对待先进国家时,“如何对待像西方文化这样的外来文化,如何理性地区分西方文明与西方霸权”乃是一个理性人所应具备的常识问题。[10]毕竟,在“反不反侵略”这个问题的是非判断上,持自由主义观念的民族主义者并未犯任何原则性的过失,自由主义者对民族的热爱决不会少于任何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

张海鹏最后在文章中指出:“五四运动以后,中国人一波一波地发起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专制的运动,组织共产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掌握属于人民的武装,才能够有今天中国的结果。中国今天向全面小康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华民族今天能够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不是靠学习西方列强得来的。西方人的历史发展道路给了中国人以启迪,在比较中,中国人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地反帝反封建,摆脱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状态,实现了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我们才真正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这一论调想说明的是,整个近代中国发展的主题和根本结论,从来就不是前面提到的“反帝反封建”,而是中国人民必须在中共领导下走所谓的社会主义道路。换言之,张海鹏真正关心的其实并不是人民的自由、社会的文明和国家现代化这些人类追求的目标,也不是什么历史真相和史学逻辑,而是当代中国专制威权的合法性问题。在他看来,袁伟时的观点之必须遭到清理,乃在于袁否定了党的历史作用。既然如此,中宣部封杀《冰点周刊》也是完全合理的。需要指出的是,张并未回答,究竟是什么因素把中共的合法性与清政府、义和团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段历史联系在一起了?中共诞生于1921年7月,而早在1911年清政府就已覆亡,莫非二者之间有着某种唇亡齿寒的关系?

在治史主体上,张海鹏也抱持似是而非的看法。他说,“流行一种说法: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或者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或者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有思想的人写出的,上述说法有一定的意义。但我认为,当代人研究、撰写历史,还是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用历史主义的方法,观察历史现象,认清历史发展本质,指明历史发展的方向。如果写成人人心中的历史,则言人人殊,失去历史的本来面目,如果拿这种历史去教育青年,就会贻误青年”。每个人对历史的看法的确可能完全不一样,这种不一样也的确存在导致偏离“历史的本来面目”的可能性,可是否就因此能导出结论,人们倘若不信奉唯物史观,就没有权利教育青年了呢?历史上有很多人,譬如司马迁、班固,譬如阿克顿勋爵、托克维尔,譬如当代中文世界里的余英时、黄仁宇,譬如当代英语世界的汤因比、麦克里兰,他们并非唯物史观的信徒,也非马克思主义者,更非中共党员和共产党的忠实支持者,人们还是认为他们不愧是伟大的历史学家。张海鹏所持的“史为党论”的史学观所显示的乃是十足的极权主义逻辑。

三、自由史学的使命和局限

1989年民主运动结束后,中共加强了意识形态控制,这种控制近年来达到了高潮。在历史学领域上,它人为地将一些话题列为敏感话题,禁止在国内的媒体上讨论,如延安“整风运动”、1957年的“反右事件”、十年“文革”、80年代末的政治改革和民主运动等等。不仅如此,党还做了一些更为出格的事情,如封杀历史剧《走向共和》、封杀历史著作《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等。以后者为例,这本是一部正面反映党光荣历史的文献,它不过是选编了40年代中共为反抗国民党独裁统治、争取民主自由而公开发表的一些言论而已。可是,党害怕民主自由竟然到了不敢正视自身历史的地步。为出版此书,汕头大学出版社遭到惩罚、该书主编陈敏(笔名笑蜀)被迫离开武汉同济医科大学的讲台。既然党不敢面对自己的光荣历史,又不许他人提及自己的错误,那党还有历史可言吗?到底是什么让党对自己和中国的历史真相害怕到了这种地步?

人类社会从来不存在与政治、国家毫无瓜葛的思想文化。每一时代的思想文化都深深受制于那个时代的政权体系和统治方式。以事实真相揭示为根本目的的历史学即为如此。在现代民主国家,任何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就其形式本身而言乃是自由的,以自由主义思想为基础的社会人文科学的传统一直都在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换言之,生活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的人们毫无必要提出所谓自由主义的历史学一说。可是,中国人却有自己独特的生存境遇和问题意识。当代中国与现代民主国家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在党文化对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大肆入侵之下,从来就没有完整的正常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之存在。

既然中国大陆社会的政治自由很难实现,知识分子的言论空间极为有限,思想文化的首要意义似乎就不是揭示人类面临的所谓的“普遍困境”,而是彰显某种价值观的极端重要性。就此而言,当下中国大陆自由史学的重新兴起这一长达数十年的事件,其最伟大的意义与其说是学术意义上的,毋宁如说是思想文化意义上的。自由史学的这种抗争在本质上所体现的乃是人类文明之于威权政治的决绝反抗。正是由于思想文化的这种反抗态势,相当程度上决定了自由史学家的思维仍旧存在着党史学所具有的本质主义、整体主义和盲目乐观主义特点。或许,只有在当代中国大陆真正实现学术自由之后,自由史学界才能心平气和地充分正视自身存在的逻辑困境,下定决心实现自身思想的自洽,并以真正的学科思维来完善自己的学术体系。

【参考文献】

 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
 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何清涟主编,《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香港博大出版社,2004年出版。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注释】
[1] 陈伯达,“批判的继承和新的探索(1959年5月在一个座谈会上的讲话)”,见深圳市干部网上学院“红旗”栏目(
www.szii.gov.cn/study_garden/hong/591307.htm)。
[2] 朱学勤,“娘西皮与省军级”,载《思想史上的失踪者》,花城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页179。
[3] 袁伟时,“中国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开端与挫败——2002年9月25日在南京大学历史系的报告”,载《东方文化》2003年第1期。
[4] 袁伟时,“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我看清末新政”,见中国政治学网(
http://www.cp.org.cn/pool/20sjzgshbg.htm)。
[5] 顾昕,“从平民主义到劳农专政:五四激进思潮中的民粹主义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起源(1919-1922年)”,《当代中国研究》1999年第2期(总第65期)。
[6] 龙应台,“请用文明来说服我─给胡锦涛先生的公开信”。刊登此文的媒体包括台湾《中国时报》、香港《明报》、吉隆坡的《星洲日报》、美国的《世界日报》。
[7] 这十三位老党员是江平、朱厚泽、李锐、李普、何家栋、何方、邵燕祥、张思之、吴象、钟沛璋、胡绩伟、彭迪和戴煌(
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6/02/200602132213)。
[8] 参看
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6/02/200602171638.shtml
[9] 张海鹏,“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载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2006年3月1日。该文亦可见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6-03/01/content_1324540
[10] 张超,“中国的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分析”,《当代中国研究》,2004年第3期(总第86期)。

 

徐友渔:进入21世纪的自由主义和新左派

 

一、“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是帽子还是事实?
二、从理念到实践:对维权活动的不同态度
三、认识改革:令人尴尬的两难局面
四、自由主义、新左派与传统和文化保守主义
五、对民族主义的态度
结论和展望
【注释】

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几乎同时出现于中国社会思想舞台,它们之间的争论构成了这一时期思想派别之争的主要内容,引起海内外极大关注。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这两个思想流派现状如何?它们是否还在争论?它们对中国的现实问题所发表的意见,是否还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将在本文介绍这两个思想流派的动向。

根据有些人的观察,自进入21世纪后,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已经风光不再,它们的争论也烟消云散。有些人更作出判断,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本来就是舶来品,时髦一阵之后就该偃旗息鼓了。但在我看来,它们的争论仍然在继续,只不过随着形势的变化,争论的内容和方式有变化,许多争论并不像以前那样表现为亮明旗号的公开对立。另外,由于民族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再次崛起而且发展势头很猛,格局从二元对立变为三脚鼎立,交叉、联合的情况时有出现,阵线变得不那么分明。与此同时,自由主义自身的发展甚至分化亦成为值得关注的动向,它与文化保守主义的关系也引起了人们较大的兴趣和较多的评论。

一、“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是帽子还是事实?

早就有人从不同的角度质疑,到底有没有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甚至有人怀疑,所谓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到底是真实存在的思想派别,还是某些人出于某种目的给自己或者给对方贴的标签。一个有趣的情况是,自由主义者都坦然承认自己的称号,承认存在立场的对立和观点的争论,而新左派则竭力否认这种称谓和这场争论。比如,被认为是新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汪晖多次谴责使用这样的称呼来描述这样的争论,他说:“我本人从不赞成用‘新左派’和‘自由主义’来概括知识界的分歧和论争,也反对一切给别人戴帽子的方式。”[1]

我曾指出,两派观点之争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有大量的文本作为证据。我把自己较为熟悉的争论情况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显而易见,这样的分歧和对立用“新左派与自由主义之争”来分类是恰当的。在这七个方面中,最大的争论是对于腐败和社会不公正原因的分析,一派认为是市场经济和国际资本,一派认为是不受限制的权力的寻租行为。其次是对全球化和加入WTO的态度。一派反对,认为对于现存不公正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不能加入,只能革命;一派则认为加入是利大于弊的。再次,应当如何认识、判断中国的国情。一派认为,中国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因此诊断中国的问题就是诊断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弊病的问题;一派认为,中国的问题主要不是资本主义性质,而是新形势下的老问题。第四,如何看待“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一派认为否定过头,抛弃了宝贵的社会主义遗产;一派则认为批判和清理还不够。第五,对于上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和五四“新文化运动”,一派认为是西方话语霸权的反映,因此主张批判性反思,另一派则认为启蒙运动被革命中断了,应该继承发扬。第六,关于现代化或现代性,一派质疑,一派肯定并认为应该大力追求。最后,在一系列国际问题上,如美国出兵伊拉克、对9. 11恐怖主义袭击的态度和应对等,双方有不同的立场和表态。[2]

从双方所援引的西方理论资源也可以明显看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对立:一方喜爱引证或介绍洛克、休谟、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爱德蒙·伯克、哈耶克,以及中国的胡适、储安平等;而另一方则多引证或介绍萨米尔·阿明、沃伦斯坦、贡德·弗兰克、爱德华·萨依德、多斯桑托斯和乔姆斯基等等,这两个谱系的特征和名称是一目了然的。

有人,特别是一些新左派,说“自由主义-新左派之争”不过是自由主义派发明的词汇,企图用这个称谓捞取好处。事实并非如此。最早使用“新左派”这个称呼的并非自由派。据李扬考证,中国的“新左派”称谓最早出现在1994年7月21日,在这一天的《北京青年报》上,杨平在评价崔之元的文章“新进化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批判法学·中国现实”时,称中国出现了“新左翼”。《二十一世纪》在1996年2月号上刊登卞悟反驳崔之元、甘阳,张隆溪批评张颐武的文章,使用了通栏大标题“评中国式的‘新左派’与‘后学’”。

虽然汪晖在国内一再表示他反对用“新左派”和“自由主义”来说明知识界的分歧和论争,谴责这是“给别人戴帽子的方式”,但他在接受英国《新左派评论》杂志采访所发表的谈话表明,他完全清楚这两个名称的出现是中国社会条件变化和知识界立场分化的产物。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对国外的新左派同道他是怎么说的。

《新左派评论》的编辑提问说,80年代是改革派和保守派的对立,90年代措辞和划分变了,人们开始谈论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原因何在?汪晖详细且较为客观地分析了社会状况的变化和知识分子立场的分化,认为用“改革”、“保守”难以表达实际内容,政治词汇因此发生变化,这大致始于1993年,标志是崔之元、甘阳在《二十一世纪》上的文章,在这种语境中开始说“新左派”。

《新左派评论》编辑表示,他们对中国的情况有所了解,那就是,1989年后官方的政策导致如下局面:“自由主义”一词表达了对政府既支持又批评的立场,赞成市场化,不赞成言论控制和违反人权,这种态度的基础是:我们是自由主义者,因为我们信仰自由,而自由的前提是私有财产占主导地位,因此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从90年代起自我定位为自由主义者。编辑问汪晖,情况是否如此,汪晖作了肯定的回答。

特别有意思的是,汪晖也表示他知道“新左派”一词最早出现于《北京青年报》,他说,他看了报纸,认为该报是以正面口气用这个词;不过,因为该报编辑是新权威主义的支持者,所以他疑心“新左派”一词是用来打自由主义的棍子,这就是他本人一直犹豫在中国的语境中使用这个词的一个原因。[3] 显然,汪晖对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他因为公正和大度的缘故,为了不委屈中国的自由主义,才没有用“新左派”这个词。但他的公正和大度是说给外国人听的,在国内,他有完全不同的说法和面孔。

二、从理念到实践:对维权活动的不同态度

进入21世纪之后,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区别不仅表现为理论上的争论,而且表现在实际行动方面,特别明显地表现出对社会上不断出现的维权活动的兴趣和介入程度,以及所起作用等方面的显著差别。

维权活动并不是自由主义者组织的社会活动,但在维权活动中总是可以看到自由主义者的身影,听到自由主义者的声音;他们把维权当成是自己的理念在实践中的延伸,他们使维权活动明显具有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理性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的诉求特征。对他们来说,自由主义理念和实际的维权活动天然地、内在地一致。

与自由主义者的积极、活跃形成对照的,是新左派们的悄然无声,几乎不见踪影。这有理论上的原因:他们虽然一直空谈人民民主、大众参与,但那是一种对应于巴黎公社、苏维埃和文化大革命中“群众运动”的概念,事实上他们拒斥对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的保护。当农民被剥夺土地,或在村委会选举中遭到压制时,当城市里的拆迁户被剥夺时,新左派可能认为受害者是在捍卫个人利益、私人财产,因此受害者不属于那种大写的“人民”,不必关心他们的状况。这样做更有实际的道义勇气方面的原因:新左派的批判和反抗精神从来都是避实就虚、舍近求远,他们可以痛骂另一个半球的美帝国主义,而对身旁的社会不公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甘阳的看法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事例。他曾十分高明地指责自由主义的自由是知识分子珍爱言论的自由,与人民大众的生存无关,他把这称为“贵族的自由”,同时标榜自己主张的是弱者的权利、平民的自由。然而,一旦社会现实表明,真的需要有人为弱势群体说话时,当维权运动不断发生时,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呢?其他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又做了什么呢?当然了,他们可以什么也不做,倘若如此,就不能指责对手是“贵族”,而自己是为弱势者和平民“言说”了。

以孙志刚事件为例,孙的惨死凸显了公民权利的弱小和国家执法机关滥用权力的问题,围绕这一事件展开的维权活动扩展到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对法律的违宪审查等问题。自由主义者根据自己的信念,顺着自己熟悉的理路,义无反顾地与这场维权运动打成一片。此事件发生大约两个月之后,某些新左派也草拟了一封“就孙志刚事件致全国人大书”,但其内容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看起来,如果禀持新左的理念,想做维权的事都难,因为缺乏相应的思想资源和气质。下面是我婉拒签名时所作回复的一些内容:

“一、这是‘就孙志刚事件致全国人大书’,但孙志刚事件在其中所占分量很小,一开头的文字完全不提孙志刚事件,其诉求也不集中于此事件。书中谈到‘两极分化’、‘共同富裕’、反思和阻止‘减员增效’、‘教育产业化’,这些我个人是支持的,但这些问题显然涉及到国内不同人对目前中国社会形势的不同见解,与孙志刚事件并无直接关系。

二、说‘非典型肺炎,由于缺乏社会保障措施,造成了大规模爆发’,这有很大问题。海内外绝大多数人都看得清楚,疫情未得到及时制止,关键是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问题,从而是政治体制问题。我不知起草者为什么要避重就轻。‘缺乏社会保障措施’,可以是经费不足的问题,也可以是确定资源分配和社会福利优先性的问题。

三、说‘由非典型肺炎和孙志刚事件,我们认识建立社会紧急应变机制的重要性和社会团结的重要性’,也是避重就轻之谈。孙志刚之死,完全是‘专政机关’人员草菅人命之所为,由此的诉求方向应为尊重人权和法治,我知道这两点是很多人一直回避的。说实话,一个无辜大学生被活活打死,结论和反应是‘我们认识建立社会紧急应变机制的重要性和社会团结的重要性’,这不但使人哭笑不得,简直令人气愤。

四、文本说,‘必须废除一切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制度,必须改革收容和暂住证等制度’,这是对的。但紧接着说‘社会救治只能施之于需要救助的群体和个人,社会救助不能违背任何被救助者的意愿’,这使人感到莫名其妙。我怀疑起草者的理解是,收容制度还有好的一面,比如收容救助无家可归者,应对其一分为二,故强调要尊重被救助者的意愿。这是不了解收容制度的实际情况,不了解法学界关于废除收容制度的长期努力及其原因。这个文本的起草者的认识大大低于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法学界的水平,那时的要求就是废除收容制度,而不是完善它,或在实施时要因人制宜。起草者不知道收容遣送制度的要害是:它是违反宪法的恶法,它赋予警察剥夺人身自由的权力,他们以为可以发扬此制度中慈善的性质和社会福利的好处。”

与新左派不同的是,自由主义者很容易比较深刻地理解和阐发维权运动的意义,他们不但用行动参与并支持维权,也用理论激励维权。比如,有人在总结维权运动的特征时说:“其一,这些民间维权都与整体性的社会政治诉求无关,而与在市场化进程中得到滋长但尚未得到保障的各种个人权益相关。80年前,胡适曾告诫青年说‘为自己争自由,就是在为国家争自由’。对个人权益的维护和保守无疑具有眼下的正当性,同时也是在为更重要的政治制度的变迁,奠定一种心平气和的社会道义与心理基础。其二,这些以‘民权’为诉求的维权活动,都主动遵循法治化的渠道,同时也在利用和拓展着法治化的空间。法治是一种最具有连续性的统治,它不用社会的刚性断裂来寻求变革,也不通过对个人既得权益的否定和藐视来重新界定起点。从法治的角度看,‘新民权运动’恰恰是一种在社会变迁中最有利于强化和弥补社会连续性的争自由方式。当越来越多的人在维权活动中,将自己的蝇头小利或者身家性命放进来,这种公民权利与个人利益的投入正是社会稳步前行的最可靠的保障。”[4]

一位媒体人士的观察和评论很说明问题:“孙志刚案对自由主义的时评写作,确实是一个基督复活的日子。在孙志刚案之前,属于自由主义的时评基本在网上,该案之后,自由主义者规模地占领了新闻媒体的时评写作,例如秋风和王怡成为《新闻周刊》的主力。”[5]

三、认识改革:令人尴尬的两难局面

中国的改革行进了将近30年,从综合国力的角度,从GDP的帐面数字看,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但从道义和人心看,它相当失败。官员-管理者曾经是改革的阻力,现在则成了动力,因为他们“近水楼台先得月”,体会到了从公有制到私有制的转变对他们不是威胁,而是机会,是寻租、进行权钱交易的机会;而对那些坚持道义立场和承担改革代价的人来说,从上世纪末起,改革的乌托邦就不断破灭,现状令人难以忍受。

从2004年6月起,郎咸平公开批评海尔、TCL和格林柯尔3家公司利用产权改革侵吞国有资产,引起媒体和民众广泛关注、经济学界的各种反应和企业界的强烈反弹,引发了又一轮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论。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是当今改革的重头戏,但在这个过程中,掌权者-管理者私分公有财产,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下岗工人处境悲惨,从而产生社会不公正的问题。从媒体(包括网络)反映的民意看,支持郎咸平的意见是一面倒,那些批评郎咸平的学者受到很大责难。总体上说,新左派大力支持郎咸平的意见,而主张市场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则站在郎的对立面。但细致观察和深入分析之后可以发现,不能简单化地把支持还是反对国企的产权改革说成是新左派与自由主义的对立。

经济学家张维迎的反应被视为经济自由派的典型立场,他强调要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他说,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的过程,“只要有人赚钱,就一定有人吃亏”的观点是极具误导性的;不能看到买国有企业的人赚钱了,就说国有资产流失。他认为更严重的问题反而是政府部门对私人资产的侵吞,不能因为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就终止国有企业的改革。他特别强调改革的时间价值,在回答“可不可以把产权改革的步子放得慢一点”时,他说:“现在很多政府官员害怕承担责任,他并不是真正害怕国有资产流失,而是害怕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责任,所以很多改制方案他能拖就拖。就好比,这个西红柿放着放坏了,我没有责任。但如果这个西红柿卖了,而人家说我卖便宜了,这是要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的,那肯定就不卖了。难道我们现在还要国有资产就这样子流失吗?”

在2004年8月底举行的“国资流失与国有资产改革”研讨会上,新左派经济学家左大培、杨帆等与郎咸平一同出现,并且在郎咸平发言之后,相继发表了言词激烈的“挺郎”观点。9月底10月初,“挺郎”派通过网站作出一系列强烈表态,被形容为国内本土派、实践派、非主流经济学家出面集体支持郎咸平,一举改变了郎咸平孤军奋战的局面,将“郎顾之争”引向社会大讨论的阶段。有人说,从1997年以来人们普遍感受到所谓国企改革实际上就是国有资产的廉价大转移,是将50多年来广大工人和干部用心血和汗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廉价转移到极少数现任企业和地方、部门的领导手里;说得直白一些,就是一些官员和企业家在合伙盗窃国有资产。还有人说:“我们不仅需要中国的普京,严厉打击那些掠夺人民而致富的富豪,我们更需要真正的清算:对那些借‘改制’掠夺人民财产的人进行清算,对那些推行权贵资本主义的贪官污吏进行清算,对那些有意识支持掠夺人民财产的人进行清算。不能再宽容他们的掠夺罪行,要把人民的财产夺回来,把人民的权力夺回来!”

这些激烈的言辞使得郎咸平感到,有必要划清界限,表示自己与其完全无关。郎咸平的问题是,他主张不搞产权改革,不承认国企存在的问题,认为国企经营得很好,效益不比民企差,他为了证明这一点,使用了国有垄断性行业在香港的上市公司的数据,因此没有什么说服力。他后来又说,国有企业应该改革,只是应按他所总结的“青啤模式”进行。这样双方在大方向上就没有太大差别了,只是强调和侧重点不同。

可以说,大多数自由主义者并不持市场至上和不要公正的观点,可以把他们的立场归结如下(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是这样表达的):一、坚决主张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以形成最终能防止权力参与掠夺的机制;二、批判现行改革中严重的不公正,要求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排除权力的干预;三、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和当务之急是立即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作为对比,可以把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分歧理解为:一、前者提倡并力图推动市场经济,大谈规范的、较为理想的市场经济的好处,包括理想的市场经济对实现社会公正的根本好处,而后者主要谈市场经济的弊害;二、前者批判现行的权力主导的改革,但没有断定目前改革的性质就是赤裸裸的掠夺和抢劫,而后者对现行改革的批判要严厉得多,基本上是持全盘、彻底否定的态度,甚至主张不改革;三、自由主义者有一个宪政民主的目标和纲领,而新左派没有表现出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兴趣。

有一个情况很有趣,身居海外、自称原教旨主义和纯正的新左派的陆兴华认为,在没有民主宪政、法治框架、民意表达和民众参与的情况下,谈论和争论目前的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是极其困难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他指出,政治改革严重滞后,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显而易见,这种立场从思想到语言都是标准自由主义的。

这场论战使得所谓经济自由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的区分明显起来。显然,两种牌号的自由主义既分享某些重要的理念和价值(比如个人自由、法治、政府权力的制衡、市场经济),又在某些重大问题上有区别(比如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对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的重视)。而以前新左派在论争中的做法是,以经济自由主义中那些遭到诟病的主张为靶子,攻击政治自由主义。可以说,这种混同基本上是有意的。例如,我多年前就对经济自由主义提出批评:“有人 (比如有个别经济学家) 把适用于理想市场条件下的学说、理论、概念、公式用于分析当前中国经济问题,而无所不在的权力干预,多变的政策使他们的研究纯属纸上谈兵。有人把中国的民主进程等同于中产阶级的形成和发展,认为除了等待这个阶级的壮大之外不能做其他任何事,他们对于民主的意愿和参与,不是抱怨,就是咒骂。 ……在中国,确实有人认为市场化就是私有化,以加快改革步伐为借口肆无忌惮地化公为私,把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全推到普通人民群众身上。可能有少数自命为自由主义者的人支持或默认以上言行,但真正的自由主义是与此格格不入的。”[6]

曾经有人主张,根本不应承认经济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大力主张市场经济的学说应该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品种,它在论证和推动市场经济方面的作用不容否定。老左派以批判新自由主义为名对它大肆批判,从2005年夏季开始在经济学教育和经济学教科书领域中的清算,说明经济自由主义的正面作用不容否定。

四、自由主义、新左派与传统和文化保守主义

在上世纪90年代的后半期,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是民间思想舞台上的主要角色,形成二元对立。而步入21世纪后,国学热和文化保守主义的发展势头很猛,文化保守主义大有后来居上的意味,二元对立变成了三角关系。认真说来,国学热在90年代上半期就出现过,但在老左派正统思想的警告和讨伐之下仓皇退却、无疾而终。这一次情况不同了,2004年由于“读经”口号的出现以及《甲申文化宣言》的发表和其他事件,有人把这一年命名为“文化保守主义年”。2005年发生了一系列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学说有关的事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7]

新左派思潮和自由主义都源自西方,初看起来与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天然隔膜,但在新世纪里,它们与传统的关系并非那么简单。

新左派如果禀承老左派的精神,就应该继续把传统文化当成所谓“封建主义”的东西来批判。但新左派事实上除了把“资本主义”当成头号敌人之外,与西方的后现代主义非常接近,对启蒙、理性、法治、现代性持敌意,认为自由主义坚持这些价值的普遍性是错误的。如果说儒学是从前现代的角度批判以上价值,新左派则从后现代的角度进行批判。在对“资本主义”和现代性的前后夹攻中,二者找到了可以彼此配合的共同点。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与以胡适为代表的、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激烈批判传统文化的自由主义有传承关系。但是,如果说中国老的自由主义受杜威、拉斯基的影响,因而带上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的色彩,那么当代的自由主义者中不少人则大受爱德蒙·伯克和哈耶克的影响,他们非常重视和珍爱传统,不能接受传统的断裂。一些中青年学者的思路是:对于像中国这样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国家,难于想象文化基因的彻底改变,难于相信可以彻底抛弃自己的文化传统而白手起家或另起炉灶地追求现代化和宪政民主;既然自由主义不是出自本土,不以某种方式与传统接榫,难道可以在文化上脱胎换骨、全面移植?

2004年12月28日,文化保守主义刊物《原道》的编委会为庆祝杂志创刊10周年,在北京举办了主题为“共同的传统——‘新左派’、‘自由派’和‘保守派’视域中的儒学”学术座谈会,这是一个思想立场表达和碰撞的场合。从会场上的发言情况看,新左派对文化保守主义并不反对,但具体想法不多;而自由派不论是持同情性支持还是持批判性反对立场,都有较多思考。事实上,在2004年和2005年围绕国学的讨论中,不论是发表正面还是反面意见,自由主义者都十分积极、活跃。

当今自由主义者中,最早、最深入和系统考虑自由主义与儒学相结合的是刘军宁,他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儒家和自由主义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传统,但同作为人类生存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无疑应有相通之处。”他提倡一种儒教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儒教自由主义表现为代议政治、宪政法治、政党政治加上儒家的施政作风。在经济上,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加上克勤克俭、互帮互助的儒家工作伦理,同时政府受儒家富民养民思想的影响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的调控管理。在道德文化上,儒家自由主义既引入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利、自立自主精神的强调,又保留了儒教忠恕孝顺、尊老爱幼、重视教育和注重集体利益等价值倾向。”[8]

2004年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件事是,在“读经”争论中,一批年轻的自由主义的学者,比如王怡、秋风、刘海波、范亚峰等,都明确表示支持,并强调中华文化传统的价值和重要性,还大力批判理性和启蒙对传统的冲击。他们自称在学理上受到哈耶克和苏格兰学派的影响,把自己的立场称为“中道自由主义”。在他们看来,建立现代宪政制度与保守中国古老的文化传统之间,并无矛盾之处;更有甚者,他们认为脱离传统,依靠批判传统而建立的任何体制都具有人为设计的特征,而不具有自生自发的生命力。王怡说:“我和蒋(庆)先生一样从法学院毕业,我好谈宪政,他专讲儒家。但我和蒋先生一样也持文化上的保守主义立场。何谓保守主义,保守就是保守自由的传统,看待自由的传统胜过看待自由的理念。”[9]他还说:“为什么要支持民间的儿童读经,支持儒家道德理想和人伦情感的重新伸张,支持文化保守主义尊敬传统的微弱声音呢?因为从经验主义的角度看,所谓自由就是具有连续性的习惯,而不仅是理念世界中激动人心的诉求。一件东西今天属于你,昨天属于你,明天也属于你。这种具有连续性的占有才构成一项法治意义上的权利。否则权利就是抽象而虚妄的。一个社会若没有丝毫的传统,将意味着没有丝毫的自由。法治本身是一种保守主义的制度文化,它崇尚连续性,并依赖于整个社会在法律、文化价值、社会伦理乃至私人情感方式上的某种连续性。”[10]

“中道自由主义”的态度受到保守主义的欢迎。陈明说:“我很看重自由主义学人在读经问题上的出场和言说方式。我一直认为,文化保守主义应该是为了自己民族生命的健康条畅才有所保有所守。因此,它应该把发展自己它应该把发展自己的传统当做能保能守的前提或条件。与自由主义思想的结合,我觉得是头等重要的。”

尽管许多人产生了一种印象,以为在2004年这个“文化保守年”,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走到了一起,但这个印象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并不是所有的,甚至也不是大多数自由主义者都倾心于保守主义;批评保守主义,批评自由主义倒向保守主义的也大有人在。比如,袁伟时对政治保守主义持强烈的批判态度。他说:“其实,简单说来就是一句话:中国要回到政教合一的体制,由儒教的‘大儒’、‘贤儒’加上血统高贵的前贤后裔集体君临天下,保留对国家一切大事的否决权和决定权,需知在三院中他们笃定支配了国体院和通儒院!不过,这样美妙的设计立即会碰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如何确定那些‘通儒’和‘国体’代表的合法性。”[11]我则在争论中表示:如果把“复兴国学”比较平实地理解为知识、教育方面的补课和基本建设,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现在恢复国学的努力之所以正当和必要,是因为人们的国学知识太欠缺,国学在教育中、在人们生活常识中所占的地位和它应有的地位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之,中国人对于自己的传统文化学术欠债太多,要反对的只是企图恢复传统思想的正统地位,使中国回到“独尊儒术”的时代,那不是把儒学当成“文化儒学”,而是当成“政治儒学”。相关争论还涉及到对国学衰落原因的认定。现在力图复兴儒学的人谈论儒学的衰落时,不提权力的干预和压制,不提政治运动的冲击,而是一个劲批判眼光向外学习和对内批判的知识分子,同时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启蒙、对倡导科学与民主进行清算,这不尊重历史事实,也不利于儒学的恢复和发展。[12]

五、对民族主义的态度

民族主义是比新左派思潮和自由主义更基本、更广泛的思潮,它在中国源远流长,至少有100年以上的历史。新左派思潮和自由主义这两派都有一个如何面对民族主义的问题。民族主义思潮和情绪在上世纪90年代就相当盛行;世纪之交,随着北约在科索沃的干预行动、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等一系列事件,这种思潮和情绪迅速高涨。在一本作为对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的反应的书中,作者在序言里说:“1999年5月8日,我们终于看到了我们民族生命的冲动,听到了民族的心灵在呐喊。”作者不同意此次事件是误炸,认为美国并不在乎与中国的关系,并抱怨说,“另一方面,中国却一直把与美国的友好放到一个极高的位置。二者对比,差别极大。”作者还抱怨说:“中国在过去许多年中,一直力图做一个‘好孩子’,这使得美国这样只懂得力量的国家忘记了中国的实力。”作者建议中国也要做做“坏孩子”,不要怕影响国际形象。作者担心的只是“现在的中国人已经失去了做‘坏孩子’的阳刚之气,这种社会风气之中的颓废之风亟需扭转。” [13]

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都是随着民族国家兴起而在欧洲产生的思潮和运动,从历史和时间上看,二者的一致或交差之处甚多。不过单从理论上分析,前者重理性,后者重感情;前者重个体,后者重集体或整体;前者重普遍性,后者重特殊性,因此彼此的内在矛盾是深刻的。拿左派思潮和民族主义相比较,前者原来重普遍性;但新左派却相反,强调特殊性,后进国家的左派知识分子尤其偏好以民族的特殊性来对抗“资本主义”和现代化的普遍性。

甘阳的观点可以说是新左派强调中华特殊性的例证,他说:“在所有‘非西方文明’中,中国与其他非西方文明是不一样的。中国在历史上和西方没有任何关系,是完全外在于西方的,西方也完全外在于中国……中国可能将按她自己的逻辑,而不是按西方的逻辑……今天不但需要重新看改革与毛时代的关系,而且同样需要重新看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的关系,不应该把现代中国与中国的历史文明传统对立起来,而是同样要看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的连续性。我们今天应该特别强调,中国漫长的独特文明传统对于中国的现代发展具有根本的重要性。现代社会的普遍特点是社会分殊化高、离心力大,因此一个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足够的传统文明凝聚力,社会分崩离析的可能性相当大。”[14] 甘阳讲话的主旨,在朱苏力的评论中更加突出,即用所谓民族的独特的价值来对抗被他们说成是想象出来的西方文化价值,也就是“自由、市场经济、两党制或者是宪法、法制”。

自由主义在上世纪90年代侧重于对狭隘的、极端的民族主义的批判;最近一、两年则表现出一种新的动向:寻找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契合点,探讨一种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高全喜提出:“从一种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出发,对民族主义问题给予全方位的剖析与应对,特别是对于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给出一种理论上的解答,不能不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理论工作。”在他看来,宪政主义是驯化民族主义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一付解除民族主义暴虐的最有效的解毒剂。它的核心原则是多样性的、个人的自治原则。他还说:“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以其宪政主义、法治主义、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理论模式为解决民族主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因为自由主义的政治解决,不是与民族主义的二元对立的强权政治,也不以专断的意识形态为共识的符号,它所提供的乃是一种以个人的自由权利与幸福为核心的政治框架,并试图通过民主与法治的途径,以多元的联邦自治为制度形态,在共和主义的协调中,来解决民族主义所提出来的问题,这样其实也就是提出了一个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15]

在中国,民族主义往往和爱国主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由主义要用一种新视角处理民族主义问题,自然就要用一种新视角处理爱国主义问题。张千帆认为:“在传统上,爱国主义和自由主义往往是水火不相容的……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有助于化解爱国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紧张关系;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将国家归结为由具体个人组成的集体,使爱国主义在某种意义上落到自由主义层面。爱国并不等于高喊空洞的口号,逃避本国的实际现状……严格地说,爱国和国家的制度现状并没有必然联系。”作者还认为,虽然一般人理所当然地把爱国主义和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但主权是一个国际法概念,一般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国内对象。[16]

自由主义者还考虑到内政和外交的复杂关系,考虑到国家利益问题。我在“为什么是自由主义,什么样的自由主义?”一文中指出:“作为自由主义者,近年来我常常痛感我的一些朋友在知识结构和思想方法方面的欠缺,他们思想的基调只有自由民主-专制极权的对立,他们不知道国家除了这种分类并导致对立外,还有考虑问题的其他维度,比如民族国家作为一个利益单位,比如地缘政治的考虑是国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是超乎国内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他们不了解历史的复杂性。当然他们还有常识,不至于在中国政府与美国就纺织品贸易和反倾销进行交涉时指责政府。”“我最想说的是,自由民主国家的立国理想和原则是一回事,它在国际竞争中和利益格局中推行实力政策(任何国家都不得不这么做),是另一回事。当不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发生利益纠纷时,并不能保证民主国家天然持有正义,任何手法都属正当。把国内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外推到判断外交政策的是非是不对的,反过来说,把正常的国家利益冲突演绎为对人类政治文明公认价值和成果的否定也是不对的。”

高全喜提出,现代国家主权的确立,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基础是完全不同的。在国际上,国家主权基于现实主义的丛林原则,由其他国家的承认而获得;“可是在国内问题上,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及其尊严却来自另外一种更为重要的原则,即人权原则,或者准确地说,来自公民权原则。”他借鉴休谟的理论,提出以下原则来打通内政与外交、提出以下原则来打通内政与外交、自由的国家主义与现实的自由主义:第一,建立一个国家的自由政体是国家利益的最根本性问题;第二,自由政体作为构建现代国家的核心,它所现实的手段,在国家内部与国际关系方面是不同的,对内是自由的国家主义,对外是现实的自由主义;第三,自由国家是内生的,但在国家间关系方面,国际秩序却是国家行为体外化的结果。[17]

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型塑一种新型的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观,其意义既是深远的,同时具有当下价值,但要与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划清界限并不容易。高全喜在一次讲演中转述一位俄罗斯自由派的话说:“俄国的自由派确实主张宪政,主张法治,主张自由民主,但是让他们感到痛心的是,当他们为之奋斗并取得了现实成果时,苏联在哪儿?他们的祖国在哪儿?现在的俄罗斯已经退回到彼得大帝时期的疆域,甚至都还不到。”他接着反问:“这样的自由主义是不是令人痛心?代价是不是太高?中国今天难道不也面临这样的两难吗?” [18]这里需要澄清几个问题,第一,苏联的解体,原因不在于自由主义,或者至少可以说,民族主义应负的责任要大得多;第二,那位俄国人士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立场显然不是自由主义,而是民族主义;第三,怎么能够认为,一个大帝国的解体一定不好,为什么只看它的结局,不问它的来历?通过威胁、颠覆、侵占、并吞而形成的大帝国,其解体不过是历史正义的实现,有什么值得悲叹的?

结论和展望

当代自由主义和新左派在中国的出现已有将近10年,两派的争论也有将近10年,这种争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种争论将在何时结束,让位于其他思想派别之间的交锋?我认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没有出现戏剧性事件或重大变化之前,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争论将会一直继续下去,甚至在这之后都有可能存在。这个预言不是个人的主观猜测,更不是一个在这场争论中取得一定发言权的人的一厢情愿,而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所决定。先说一个比较宽泛的理由。我们知道,从现代到当代,远远不止一个世纪,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因为对于大工业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对于现代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确实存在两种主要的不同的观察和评判角度。从将近一个世纪之前起,两种立场、两种思潮的对立斗争就反映到中国的思想界,而且成为中国思想界争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说,我们在最近的将来无法断言西方和第三世界国家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争论会结束,那么我们就不可以预言这样的争论会在中国结束。

其实,重要的不在于国际上的思想、立场对立一定要反映到(而且是深刻地、广泛地反映到)国内,关键在于,中国的社会转型暴露出来的问题,恰恰易于使人们从两种主要的不同立场和视角进行观察与评判。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中国接受世界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所提示的共同的文明准则,融入全球化的进程,实现宪政民主,是必然的、不可阻挡的趋势,他们认准了这一点,除了义无反顾地争取实现一个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法治、政府权力受到制衡的体制,没有别的选择。

而对于新左派来说,中国走向现代化、民主化的过程,就是一个标准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化的过程,西方左派、新左派对这个过程的一切批判,都可以搬用到中国。无庸讳言,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大发展,他们会越来越觉得自己有理由把中国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因此越发有理由搬用西方新左派对西方社会的诊断于中国。

如果说,用“市场列宁主义”来形容当下和下一阶段的中国是恰当的,那么自由主义强调这个表达的名词,而新左派则强调它的形容词。很有可能,“市场列宁主义”是真正的中国特色,是世界历史上的新现象,那么对它的认识和批判,将考验中国所有思想派别,所有思想者的道义和智慧。

新左派即使不能说将会永存,至少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因为市场经济看来将以不可阻挡之势占居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而新左派思潮将以市场批判者的身份存在,不论市场运转得好不好,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就像这一、二百年历史所表明的那样。

至于自由主义,可以断言它在中国的存活期也会很长。它在20世纪30和40年代一度活跃,那只不过是啼声初试,在沉寂半个世纪之后以隔代相传的姿态出现,表明了它的内在活力。如果说,在严酷的内战中自由主义 不可避免地会被挤到一边去,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和平时期的宪政建设过程中,它一定有用武之地。也许有一天,当中国的自由主义平台已经搭建成功,它会失去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会有其他思潮——比如民族主义,就像在俄罗斯和东欧所表现的那样——流行,但那也是功成身退。这个平台一天没有建立,自由主义的理念和追求一天不会失去作用。

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思潮是走向现代化的一对孪生子,它们在当代中国几乎同时出现,它们力量的消长与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密切相关。

【注释】
[1] 汪晖,“我对目前争议的两点说明”,中华读书网编,《学术权力与民 主》,鹭江出版社,2000年,第16页。
[2] 欲知详细的文本引证和出处,可参见徐友渔的“知识界到底在争论什么”,《改革内参》,2001年第12期,第13-16页,以及Xu Youyu, “The Debates Between Liberalism and the New Left in China Since the 1990s”, Contemporary Chinese Thought, Vol.34, No.3, 2003, M. E. Sharpe, New York, Pp.6-17。应当说明的是,自由主义者后来表现出在对待启蒙和五四“新文化运动”问题上有分歧。
[3] 见汪晖访谈录“城门失火”,载于New Left Review, No. 6, Nov. and Dec. 2000, Pp.71-74。
[4] 王怡,“2003:‘新民权运动’的发轫和操练”,《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12月22日。
[5] 陈永苗,“在《新京报》拱卒:走宪法之路”,天涯网站(www2.tianya.cn/New/PublicForum)。
[6] 徐友渔,“自由主义与当代中国”,《开放时代》,1999年5、6月号,第46-47页。
[7] 新世纪复兴儒学的努力与10年前大不相同,形成鲜明对照的一个例证是方克立态度的转变。他在上一次国学热中认为其提倡者有文化之外的动机和意识形态企图,不排除有人想用孔子、董仲舒来抵制马克思主义,他力图掀起(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一场大批判。而在2005年9月上旬致信第七届当代新儒学国际学术会议时,他以正面口气提出“第四代新儒家”和“大陆新儒学”的概念,认为从2004年夏天起已进入了以蒋庆、康晓光、盛洪、陈明等人为代表的大陆新生代新儒家唱主角的阶段,或者说进入了整个现代新儒学运动的第四个阶段。这种从高度警惕、严厉追究、扣意识形态和政治帽子变为正面言说的做法,很值得玩味。(《当代中国研究》编辑部注:蒋庆90年代中后期曾被自己供职的深圳市委党校停课,原因就是方克立曾写信给深圳市委党校表示:不能让这样的人占领讲台。)
[8] 刘军宁,“自由主义与儒教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8月号,第102、105页。
[9] 王怡,“‘读经’和文化保守”,“公法评论网”(
http://gongfa.com/wangyidujing.htm)。
[10] 王怡,“‘读经’背后的保守主义和原教旨”(
http://gongfa.com/wangyiyuanjiaozhi.htm)。
[11] 袁伟时,“‘王道政治’、‘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和读经”,《青桐文化月刊》2005年第3期,第22页。
[12] 徐友渔,“国学应该怎样热起来”,《新京报》,2005年,11月29日。
[13] 房宁、王小东、宋强等,《全球化阴影下的中国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序”第8页、第3-15页。
[14] 甘阳,“新时代的‘通三统’——三种传统的融会与中华文明的复兴”,2005年5月12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共识”论坛第四讲的演讲(
http://www.cc.org.cn/newcc/browwenzhang.php?articleid=4290)。
[15] 高全喜,“对民族主义的一种自由主义考察”,《大国》,第1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7、155-157页。
[16] 张千帆,“什么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大国》,第5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21页。
[17] 高全喜,“论国家利益—一种基于中国政治社会的理论考察”,《大国》,第2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7-51页。
[18] 高全喜,“大国之道: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大国》,第5期,第181页。

 

林  达:郑筱萸案还该查些什么?

 

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的最高官员,其贪渎罪行对民众健康造成的伤害,杀他十次也难抵万一。不过,这样的高官因职务性的犯罪而判死刑,在当代世界却不多见,一个重要原因是,和一般谋杀罪不同,凡严重贪污渎职罪,必有制度上的原因。换言之,是制度便利了这样的犯罪,是制度上的问题诱发了这样的罪犯,只是杀了犯罪者,并不能解决制度上的问题。

郑筱萸一案,必将成为世界制度史上的经典。在郑筱萸当局长的那些年里,湖南一个药厂的一位技术员高纯,手里拿着药厂药商向国家官员行贿的证据,以及国家药物管理官员腐败渎职的证据,向国家药监局举报,历时多年,竟然就是举报不进。高纯“写信、上访,至少向国家药监局寄了100多封挂号信、特快专递42件、电子邮件400多封、电报2封,电话打了500多次,去了21次,其中8次是在局长接待日。”而那些年里,假药劣药由于国家药监局的渎职仍然在全国危害人民健康。高纯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却不受理,理由是,国家药监局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形象”,“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范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高纯上诉案中竟然也维持了这一裁定。这样的事情,在当今世界说给别国人听,人家大概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文明国家的国家机器和郑筱萸穿连裆裤长达几年。于是,将来的历史上一定会记载郑筱萸的名言:“你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斗?我代表国家行使职权!”

郑筱萸一案具有如此明显的特点,此案之犯罪行为一定和国家制度上的问题有联系。这种联系非常复杂,十分隐蔽,人们至今还不清楚。制度上的问题是根,从基层医药业一步一步爬到最高管理官员位子上的郑筱萸沦为罪犯,只不过是一个果子。摘下了这个果子,我们却连根在什么地方都还不知道。

如果郑筱萸一案发生在法制完善的国家,除了在司法系统追究罪犯以外,此案必引发大规模的国会调查。别的不说,单是高纯所寄出的100多封挂号信、特快专递42件、电子邮件400多封、电报2封,电话500多次,每一次每一件,当初是谁拿到手的,是谁批示的,是谁作出处理意见的?这些国家干部,是根据国家的什么法令条文,根据什么工作规范,来作出这样的处理?他们在作出这样处理的时候,是否肯定这样的处理是合法的,正当的?如果他们是根据上级指示这样做的,那么上级是谁,根据是什么?我们的国家干部们,是不是知道他们工作中的每一个决定,每一个动作,自己个人是要负责任的?在国会调查的公开听证会上,要传唤所有经手的工作人员,从国家机关负责答复上诉者的门房警卫,负责拆读邮件的干部,到国家药监局的上级,都必须公开向民众讲清,自己在那个权力链条上是怎么动作的,为什么这样动作。而如果在国会听证会上撒谎,就犯下了伪证罪。为了促使知情者畅所欲言,有些国家在这样的调查中有时候给特定人员一定的刑事豁免,即说了实话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承诺。因为,这种调查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惩罚什么人,而是为了查明,为什么我们的国家机器在防范和阻挡贪渎行为方面会全面失效,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上。只有查明了制度上的原因,才能针对这原因立法修补制度。

郑筱萸这样级别的高官,腐败到要判死刑的地步,已经不是第一个了,那么会是最后一个吗?什么时候,谁会是最后一个判死的腐败高官?拿这样的高官开斩,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杀这样一个高官,底层民众心里不见得就此相信反腐前景乐观,国家形象也不见得就光彩起来了。只杀一个郑筱萸,已经不能让反腐力度取信于民了。其原因就在于,郑筱萸怎么会到这个地步的,国家机器怎么会在反贪反渎职功能方面失效的,又为何没有全面调查,没有向民众公开。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制度上的问题并没有触动。

只杀郑筱萸,没有挖到制度上的根子,产生郑筱萸的环境条件依旧,那么,新的郑筱萸迟早还会产生。这就好比,如果没有警卫保安而把银行里的钱堆在柜台上,那么抢银行是迟早的事。如果我们现在不调查弄清制度上的原因,不修补改善制度,那么,郑筱萸之后,新的贪渎者之前赴后继,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事情。

吕京花:二十一世纪的黑窑奴工现象透视

 

一、血腥的山西砖窑场

6月5日,大河网以帖子形式发布的《孩子被卖山西砖窑场400位父亲发出泣血呼救》的求救信,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这些孩子在车站、立交桥下、马路边等地方被人贩子或诱骗或强行拉上车,以500元一个的价格卖到黑砖窑做苦工,其情景催人泪下。

网络开路,媒体跟进。接下来多家大陆媒体报道,在舆论压力下,从6月9日至12日,河南省公安机关共从黑窑场解救被强制劳动的受害群众217名,其中未成年人29名,智障人员10名,依法刑事拘留涉嫌强迫他人劳动、非法拘禁等犯罪嫌疑人58名,“解救黑窑工行动初战告捷”。

这条消息对于连日来牵挂山西黑窑奴工事件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宽慰。然而,它引出了更多的问题:被解救人员的数量与此前媒体所披露的“在山西黑砖窑做苦工的孩子至少有1000人”的数字有相当的差距。更重要的是,在司法不能独立的社会环境下,黑窑奴工现象的存在,好像一个黑乎乎的无底洞,引起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的高度警觉。

更可怕的是,黑窑奴工现象的披露是极为偶然的。在地方主义运作之下,河南省的媒体相继报道了山西等地一些窑场非法雇用强迫河南籍未成年人劳动的事件之后,才引出了这惊天大案!也正是因为地方主义,与河南省的积极行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事发地山西省消极抵制。很难想象,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这么一群“共和国卫士”,监禁、奴役、驱使、强迫、凌辱、伤害着这个国家的未来,长达数年!在中国的现实中,所谓”祖国花朵”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含泪夭折,这是对人类良知的践踏,对文明世界的挑衅!

二、中国难以杜绝奴隶制度

以往经验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横行一方,就是因为背后有保护伞。在洪洞县黑砖窑事件中,有的警察只允许家长解救自己的孩子,任由窑主恐吓家长;有的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倒卖童工;有人为黑窑主通风报信,使其销毁现场并逃匿……各种迹象表明,黑砖窑背后,隐藏着官商勾结。黑窑奴工可以杜绝吗?

当“黑砖窑奴工”被绑架被奴役的时候,寻找孩子的家长发现一个小奴工是自己的同乡,想把他带走。当地派出所丧心病狂的官员,公然包庇黑砖窑主,阻挠救人的人。他们说,这小孩是窑场花了几百块钱买来的,你只要找自己的孩子就行了,不要管闲事。400位家长联名上网诉求“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他们的家长求的是谁?不是政府,不是”精英”,而是哭求社会,哭求苍天。”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中的孩子有的已被奴役了七年。这么多人,这么恶劣的事件能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而居然能不为”中央”所知,最后是靠网络这”现代化的大字报”才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被买卖者由打手和狼狗看管,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每天在黑砖窑里像牛马一样劳作十四个小时以上。他们不仅得不到任何报酬,动辄还要遭受毒打。当互联网披露”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后,人们发现不仅在山西省临汾、运城、晋城等地存在着这类现象,而且在河北、新疆等地也同样存在着同类现象。有些地方的问题很可能比山西黑砖窑奴工的规模更大,时间更长,性质更恶劣。这类普遍共存的现象,显然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非法用工”、”虐待未成年人”、”贩卖人口”的问题,而是中国现实中奴隶制的死灰复燃。

事实表明,山西、河北等地的黑窑窑主都不是普通老百姓。无权势的普通百姓不仅没有条件公开买卖和奴役如此的多未成年人,就连正当经营的砖窑也很难办起来。黑窑窑主,都是当地掌握党政实权的头面人物及其亲属。这些权势人物在本村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并且伙同乡镇和县区的党政机关领导人,在互相利用之中,结成了牢固的共同利益集团。黑窑奴工现象公开存在了很多年,即使在记者调查和采访时,也遇到公安警察的层层阻挠和刁难。这说明,要在中国杜绝奴隶制度是非常困难的。

三、中国的民工就业广泛带有奴隶制的性质

香港《文汇报》承认,中国民工七成属黑工,逾半数以上很难及时领到薪水。胡锦涛旧部团中央下属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也承认,目前大陆七成新生代民工”通过非正规渠道就业”.近六成民工未能及时领取薪金,建筑业尤为严重。调查还显示,受访民工的月薪仅在五百至八百元之间。受访者中,能及时领取月薪的仅占受访对象的45%.这表明中国的奴隶制已经蔓延到相当层面。

根据调查报告,目前中国政府针对民工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审批手续和收费的政策,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非常严重。民工不仅工作生活的环境差,而且生命健康也难以保证。调研组收回的问卷调查显示:28.44%的民工反映用人单位没有安排正常的休息日,60.15%的民工每天劳动时间在八小时以上,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经常加班加点,休息休假权难以落实。32.65%的民工认为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病防治措施。20%的民工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歧视,17.39%的民工称个人人格尊严受到侵犯,在一些企业,责骂、体罚、骚扰民工等人身侵害行为时有发生。

凡此种种,都带有奴隶制的特点。

四、血汗工厂与砖窑奴隶

有人建议”重新启动商朝酷刑,来惩罚这些黑心人渣”,但也有人指出,”酷刑并不能制止腐败,不能挽救一个王朝的覆灭。”

近30多年里,在社会经济制度转型后,劳工受压迫的现象愈加严重,各种盘剥劳工的血汗工厂应运而生。在这些血汗工厂,劳工的生活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健康、生命和基本人权都没有保障。过长的劳动时间,过度的劳动强度,过低的劳动报酬以及拖欠工资、拒付加班费等成为血汗工厂攫取巨额利润的普遍手段。

今天发生的”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绝不是偶然的个案。是谁让劳工阶层重返奴隶制时代?

在西方曾有人指出:中国现在实际上是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各自最坏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血汗工厂与砖窑奴隶的普遍发生进一步说明,只有从中国的现行制度中,才能找到产生这种奴隶制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

肖雪慧:多事之秋三事件

 

一。13个字引发一场闷声不响的强震

这些年的六月,一向是不平静的,今年更成多事之秋,令人震惊的事件接踵而至。刚开月没两天,那个令良知尚存者不敢忘记、令心中有鬼的人坐卧不安的日子就到了。原本这一天可能像往年一样在表面平静中过去的,因为,十数年间,心中有鬼的一帮利用权力持续地对全民实施了强迫性遗忘术,措施之彻底,连标志这日子的两数字都从任何形式的媒体中消失了——我这里也不能用那两数字,而只能用“那个日子”来表示,要不然的话,这篇文字多半在电子信箱发送中不是给变成乱码,就是变成零字符,或者干脆让整个附件没了踪迹。可是偏偏有人不信邪,结果,这一天的成都晚报广告版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出现了据说用放大镜都很难找到的13个字:“向坚强的X?X死难者母亲致敬!”这13个嵌在密密麻麻广告中的小字,其实不大可能有人看得到;即便看到,在多年成功的强迫性遗忘术之后,许多人已经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然而,对付这种事,效率就是高。当天便事发了,来自北京的不知该叫工作组还是什么“应急”处理小组的一拨人也在当天就进驻了报社。几天后,包括报社常务副主编、当日报纸责编、广告版负责人及该版好几个招聘的工作人员,有的撤职,有的解除合同,大有株连九族之势。其雷厉风行和出手凶狠,正应了一句出镜率、见报率很高的法盲口号:“从重从快”。至于为什么要对出现在广告版一角落的这13个字下此狠手,却是不可说。18年前那天,那么多热血青年死于非命,周年忌日来临,无论谁以无论烛光或文字来表达哀思、表达对遇难者母亲的慰问,于理于情于法都千该万该。所以,再怎么厚黑,下狠手的理由也不便拿上台面。于是只有悄悄黑办。

说到这,一个具讽刺意味的情节不能不顺便提一下:这13个字出现在广告版,偏偏是强迫性遗忘术的结果。参加事件处理的人询问广告部一位被认定对此负有责任的年轻人时,问他知道“X?X”是什么,这位此时还稀里糊涂的倒霉小伙子以为是云南普洱发生的六点四级地震。的确,那天也巧了,头版头条大标题就是“6?4级,……地震”。

二。“中国门户网站惊现纳粹标志”

13字的所谓突发事件还没落幕,黑窑童奴事件已经浮出水面。谈及这牵涉面太广、对人性的冒犯太惊人的事件之前,还是先说说另一个几乎同时披露但人们并不太留意的事件吧。即,我国门户网站网易的管理员将纳粹标志用于网名,引起在华工作的德国友人抗议。

数日前,凯迪网站-猫眼看人上标题为“中国门户网站惊现纳粹标志激怒德国友人”的帖子披露,6月12日,一位中德合资企业的德方管理人员在网易的BBS上发现该网站管理员的网名含有纳粹标志——“铁血卐小白”。她对网易公然雇佣同情纳粹的人为管理员感到愤慨。

中国文明底线缺失,价值颠倒久矣。有人同情纳粹、崇拜希特勒,不足为怪。可怪就怪在,中国有着最为严厉的网管,专为管制网上言论而斥巨资的金盾工程,过滤词之多,到了神经兮兮的地步。前些天就遇上一次这著名工程发神经——我第一次点开了和讯个人门户上的相册,在留言处写了一句:“请教管理员,我想把这张照片(你们网站大概是从萧瀚的追远堂弄来的吧)换成我家猫咪的大头照。该怎么操作?”不料弹出一警告语,曰“含有禁用语,请重新……”我至今不明白,到底哪个词犯了禁。

在自己的个人门户上由“追远堂”、“猫咪”、“大头照”……组成的留言遭遇黄牌警告,“铁血卐小白”却不仅毫无障碍地出现在中国的门户网站,而且是作为该网站一重要板块的管理员网名出现的。存在了多久,不敢妄断。但根据上述帖子提供的“铁血卐小白”在网易所发帖子的若干图片,可以断定存在时间不短。这位管理员在网上十分活跃,不仅以网名表示对纳粹的赞赏,发布的帖子也充满宣扬纳粹主义的内容,其中一个帖子有如下内容:“日本人从人种学概念上的低劣才是诱发我反日的根本原因……”。一位网民引这段话后,用粗体红字写下一句话,称他是“网易BBS上散布种族论最有力的管理员”。凯迪网站的帖子还披露,此人“不久前因为辱骂抵制反日的网友被网易BBS新闻负责人调离网易中日版块,但该管理员并没有离开网易BBS,而是在网易的中美关系版块继续担任管理员一职。”(http://work.cat898.com/dispbbs.asp?boardID=1&ID=1686858&page=1)这也证明“铁血卐小白”早就在门户网站上了,其种族论倾向也早就引起过网民不满,却既没有遭屏蔽,也没有被辞退,只是换了一块地盘继续掌管。这回,那位德国人点破了问题性质,表示将在德国的BBS上发表文章揭露中国知名网站网易公然雇佣同情纳粹的人作为管理员。事情闹到影响国家面子的地步,大概这网名是不便堂而皇之出现在门户网了。但如果不是事情已经闹开了呢?我敢肯定,这含有纳粹符号的网名还会安然无恙地继续存在下去。因为,事件本身已经表明,纳粹符号根本不在无数过滤词之列。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纳粹德国推行的极权政治、铁血侵略和种族灭绝政策,制造了最深重的人类灾难。经历了那场与德日意法西斯作殊死较量的战争之后,警惕纳粹死灰复燃,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主义,成了整个文明世界的共识和基本价值原则。然而,偏偏是挑战这种共识和基本价值的“铁血卐小白”可以在文网甚密的中国风光存在,即使因种族主义言论遭国内网民抗议仍然屹立不倒。相比之下,成都晚报因为“误登”向死难者母亲致敬的13字,立刻使一批人受株连——说“误登”,乃因成功的强迫性遗忘术使广告版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X?X是什么意思,否则,13个字再怎么合情合理合法、再怎么符合文明社会的通则,也别想登出来。

一边是成都晚报事件:一条对死者母亲表示问候的广告语引来整肃和严惩,一边是对充斥于网络的反人类反文明言论的放纵。禁无权禁、不可禁的,宽纵不应宽纵的,反差意味深长。

三。并非今日才惊现的黑窑、童奴、包身工……

六月以来,真正触动了社会各界的,是山西黑窑事件。

然而,媒体几年前就披露过中国有黑窑存在,有成年人、未成年人甚至儿童被困黑窑。但一如所有类似事件被揭露出之后,照例是两种结果。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二是政府称高度重视、整顿、处理、措施得力……,无良媒体人配合表彰,于是坏事变了好事,劣政成了救民于水火的良政。而对社会大众来说,类似的甚至比这严重的事情多了去,矿难和其他人祸此起彼伏,近乎常态,使得我们社会本来就对他人苦难不甚敏感的神经更增添了一种疲劳综合症。但这一次,400多位父亲网上呼救,揭露的黑幕骇人听闻。孩子失踪、求告无门,父亲们不得不承担起本应由国家警察机构承担的工作,千里跋涉、四处寻访,冒险潜入黑窑侦察、卧底……他们亲眼目睹了一群衣不蔽体、骨瘦如柴的苦工在打手和狼狗看管下,在棍棒伺候和烧红的砖头烙背的威胁下,每日干活14小时以上。这些野人般的苦工大多是孩子,最小只有8岁,都是被骗、被绑架、拐卖来囚禁在砖窑被迫做苦工的,他们伤病得不到医治,伤病严重的甚至被活埋……;寻子父亲们向政府求助,遭遇的是推诿、拖延的不作为和通风报信、阻挠、转卖的乱作为……

上千失踪孩子、黑窑苦工的惨况、黑窑数量的巨大、政府部门的冷漠和暧昧……通过互联网连文字带图片地暴露在了众目睽睽之下,引起了广泛的愤怒。

根据已披露的情况,一般人就可以判断出黑窑事件非比寻常:既涉嫌绑架、拐卖人口、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一系列事关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也关涉人们普遍有切肤之痛的官黑勾结、公权滥用问题。可是,政府起初仍然沿用过去那种轻车熟路的处理方式。先是通过主流媒体统一口径定调为“非法用工”,提及黑窑苦工,包括凤凰卫视在内,都犹抱琵琶半遮面,配合“非法用工”的调子极其暧昧地使用了“农民工”一词,回避了处在常年囚禁状态的苦工其实是奴隶,而且大多是童奴、残疾、残障奴工,甚至有少女性奴。当事件继续发酵,不是由政府、由对公共安全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部门出面而是由总工会出面举行新闻发布会,也表明了想用“非法用工”来忽悠民众。

总工会发言人的确不负所望,一方面用“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说法把事件圈在劳务关系范围,另一方面以“洪洞县曹生村黑砖厂残害农民工案件应该是极个别的现象”之说把事件缩小在洪洞县,并进一步缩小为“个别”,而且此时也没忘记评功摆好——一说“案件是在洪洞县公安局开展的鸣爆物品大排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好像案件的暴露不是家长常年奔走、各处寻访、卧底以及记者网上披露的结果,而是警局之功!好像当地警界对家长反复报案没有采取过漠视态度,也没有执法犯法!二来称各级工会近年来“做了大量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农民工有问题找工会’的口号逐渐在社会上叫响。”然而,农民工苦,但好歹存在雇与被雇的关系;工资微薄,好歹有工资;每日辛劳,好歹在工余时间有行动自由。被困黑窑无工资无人身安全的苦工算哪门子农民工?已经揭露出来的黑窑遍布全国许多地方,何止在洪洞县?何止在山西?说“农民工有问题找工会”,两年前当王斌余四处求告时,工会在哪里?一个良善农民,为了得到自己的劳动报酬,所有该走的渠道都走了,直到被逼成杀人犯,也没见任何一级工会吭声出气。

写到这,对于由总工会出面就黑窑事件发布新闻,忍不住还得在所发布内容之外说上几句。理论上,工会是民间社团,是公民结社权的产物,它独立于政府,代表职工跟政府或资方进行博弈。纵然我国在这问题上还没想与国际接轨,但起码面子上该过得去,别公开乱了二者关系,即政府别总想着拿工会当下属,工会也别甘于附属化而任由差遣,按官方既定方略说话、行事。此次总工会作为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组成部门”出面,并按被限定的调子发言,据我看,就很有些不尴不尬的政治乱伦意味。

尽管如此,在这次黑窑事件上,政府还是有了值得肯定的进步。在种种令人发指的真相不断披露出来的情况下,承认了事件具有涉黑性质,在清查山西黑窑、解救苦工、寻找失踪孩子方面也像是动了真格。而洪洞县和山西省政府负责人先后出面道歉,虽说为情势所逼,但总算在人民面前把一向高高昂起、近一二十年昂得越来越高的头低了一回;虽说离现代文明社会的问责制还差距甚大,但好歹效法了一次古代统治者为消灾尚且要罪己一番的传统文明。然而,这不过是对民众心声的一种极其有限的回应。至今还有上千失踪孩子没有找到,黑窑表象的背后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也远没有揭开,更谈不上对导致黑窑事件的根源有所触动。可是黑窑事件的后续报道却已经从媒体淡出,一部分媒体又开始了习惯性的粉饰太平和唱颂歌。这些迹象提醒人们,一股强大力量正在把事件拉回到大事化小、劣迹变政绩的老路。

四。必须努力争取一个对得起众多受害者的结果

黑窑不过冰山一角,由黑窑事件突显的有组织的重大刑事犯罪和公共安全问题以及官黑勾结、官黑一体,其实还有更张狂、放肆的公开表现。别的不说,到处都在上演的暴力拆迁,其挑战文明底线的程度便丝毫不下于黑窑。如果不能通过黑窑事件触及问题根源,让文明在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继续失守,更令人发指的事件将随时从不可预料处发生。

仅就冰山一角的黑窑事件来说,眼下最迫切的是找到所有失踪孩子和所有奴工,对每个受害者以真正的而不是象征性的国家赔偿。但不可止于这一步。

黑窑的产生和长期存在,与一个极其尖锐的现实问题有直接关系。我国财富分布极端不平衡,在国家经济持续高速十余年后,极少数巨富占有的财产已经可以跟最发达国家中富豪的财产一较高下,但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的贫穷程度却在加深,而且中西部农村有许多农民家庭处在极度贫穷之中。对他们中许多人来说,下煤矿、进砖窑,是等死与挣扎求生之间、不幸与更不幸之间的无奈选择。不公正的经济政策、特别是使农民种地致穷的农业政策应对此负主要责任。这种状况不改变,类似黑砖窑这样低成本、低技能要求的产业链是禁不了的。关注黑窑事件,决不能遗漏问题的这一面。

作为涉黑事件,也决不是单纯的刑事问题。奴隶制以黑窑为载体长期的、半公开的活动在政府眼皮底下,这无疑是关系到公共权力严重蜕变的政治事件。如果说进行绑架、奴工买卖、豢养打手、非法囚禁役使奴工甚至杀人灭口的黑窑主、包工头是黑恶势力,那也只能算小角色。对这帮人固然必须清算,但更需要清算的是凭借权力吃定黑窑主,隔三岔五以检查为名索取钱财的部门。这些部门明知黑窑非法存在,却只管收钱、收了钱便为不法行为张开保护伞。事实上,黑窑的非法身份成了给这些权力部门无形的滚滚财源。洪洞县曹生村黑窑主之妻张梅的话证实了当地政府部门利用黑窑非法身份敲诈钱财、收取保护费的事实:“他们说我们非法,所以就来要钱,除了要钱之外,什么也没有干。”

黑窑事件,黑幕深、受害者众多,如果我们的社会仅仅满足于法办一批涉案窑主、打手,而不能从根上斩断官黑利益链条,不能以此为契机推动对官员和政府问责制的建立,减少权力作恶的空间,以推动国家政治生态的改善,就对不起所有陷入黑窑为奴的人和他们的家庭所承受的苦难,对不起那些为了寻子而付出巨大代价的父母和冒险披露黑窑真相的记者。如果不能在推动问责制的同时,清除长期的驭民术烙在人们精神上的奴性印记,在这场政府难辞其咎的人道灾难之后,还允许灾难转换成政治作秀资本的事重演,允许无良媒体制造出受害者“被解救”后感激涕零的画面,用“感谢谁谁谁”的语言继续遮蔽公民意识、继续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制造蒙昧,那就只配沦为现代文明世界的弃儿而任由强权蹂躏和宰割。

四年前,当孙志刚事件发生后,由于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共同努力,曾推动了政府与民间意志的互动,取得废除一部恶法的结果。但下半年开始的媒体整肃把言论空间收缩得越来越小,其后,官权扩张越来越无肆无忌惮,对公民权利的侵权越来越频繁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记取。黑窑事件暴露的地下奴隶制冒犯人性尊严、挑战人们神经极限,社会各界借助互联网再次显示了民间的力量。此时,决不可半途而废,必须以理性的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推动社会变革,争取使我们的国家回归到文明世界,尊重作为普世价值的自由、民主、公正、人权。只有这样,才能从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等方面消除黑窑产生的根源;也只有这样,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和情感而招灾惹祸、株连他人的荒唐事才不会重演。

2007-6-30

郭飞雄案庭审结束 没宣判

 

【2007年7月10日狱委讯】民生观察志愿者广州报道:今天(9日)中午十二点半左右,郭飞雄案庭审结束,法院没宣判。庭审时,证据基本上是口供,郭飞雄认为自己无罪。法院剥夺了郭飞雄最后的陈述权利。

据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女士对我们讲,今天的审判是在法院的第十一法庭进行的,今天法院在四楼审判庭专门增设了一个安检门。她前几来这儿的时候是没有的,整个审判期间戒备森严。

  审判一开始,郭飞雄就说:“鉴于十个月以来,当局对我175次的询问,90%与太石村事件有关,这实际上是一场政治迫害。”“鉴于在这十个月期间,多次对我的非人道迫害,我多次向包括在座的两位检察官反映,都未得到解决,我对你们的权威性产生怀疑,我拒绝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只回答律师的询问”张青说,郭飞雄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当郭飞雄在自我辩护时,说到在沈阳期间遭受严重刑讯逼供,法官强行将他的话打断。张青这时举手说“我反对”,郭飞雄被允许讲了一会后,又被法官打断,张青再次表示抗议。

  张青说,审判期间,她注意到有六个被政府安排前来旁听的人睡着了。

  整个审判进行了约三个小时,郭飞雄进行最后陈述时,再次被法官制止。当法官宣布审判结束时,郭飞雄大声说道:“历史将证明我是无罪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7-9中午

    
    
  

 警察打开法院大门,以让装载郭飞雄的囚车开出(后面最右面的就是装载郭飞雄的囚车)

    

  法院所在路段数十警察戒严,不准车辆行人通过

陈树庆案7月17日上午9点开庭(附起诉书)

 

 

【2007年7月10日狱委讯】杭州消息:陈树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定于2007年7月17日开庭,辩护人已经阅卷,届时陈树庆亲友及杭州民运人士将参加旁听。据法官透露,还有不少学生将参加旁听。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杭检邢诉[2007]491号。

被告人陈树庆,男,1965年9月26日生,身份证号330106196509260073,汉族,文化程度硕士,无业,住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东九苑22幢1单元601室。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6年9月14日被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经本院批准被杭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本案由杭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树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6年12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2月21日告知被告人陈树庆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依法延长审查期限三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1999年以来,被告人陈树庆积极参加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活动,并在“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所办非法刊物《在野党》上先后以“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的名义发表《捍卫谁的主权》,《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等文章。

2005年3月至今,被告人陈树庆在我市网吧及住处,连接“博讯”“大纪元”“中国事务论坛”“议报”“多维新闻”等境外互联网站,通过投稿或直接发贴的方式,以“中国民主党人”或“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的身份在上述境外网站刊载《应该释放许万平》,《一份反民主反法治的纳粹主义反人类判决书》,《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中国民主党人对中国古代儒学说的评析》,《贵州毕节“夜狼”事件中共当局到底要向社会证明什么?》等多篇署名文章,诽谤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来,专利(长时间的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行暴(如“六四”屠杀)虐(因言治罪,政治迫害)侈(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傲(假,大,空的愚民宣传)”,诋毁我国国家政权是“有几百万手握现代高效杀人工具的军队,武警和警察来表现”强大,有公检法司(监狱)的一条龙‘整人害人服务’体系”,“宣称不允许一部分人当然地专政,另一部分人当然地被专政,‘民主’与‘专政’是矛盾的对立面而不能共存”,煽动“我们要的是多党制的民主法治,决不要那些篡夺人民主权,用国民的性命与幸福作赌注去捍卫一个领袖,一群贵族,或一个政党私利与特权的封建法西斯主权”,提出“讨还和捍卫人民与生俱来的各项人身,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刷新与改进各种制度与机构”等等,公然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案件来源情况、立案判决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抓获证、搜查证、搜查笔录、杭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杭州市公安局发还物品、文件清单、上网记录、证据查证委托书、网上信息查询情况、电脑截屏、户籍证明、电脑硬盘等物证、书证;

2、证人王荣清、陈丹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陈树庆的供述与辩解;

4、鉴定结论;

5、勘验、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树庆采用发表文章造谣、诽谤等方式,向公众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毛建中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1、被告人陈树庆现押于杭州市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