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生祠,就是一个大人物还活着的时候给他修的纪念馆,而历史上真正的圣贤,大多生前寂寞,死后显达,如孔子、孟子等人
历史上生祠修得最多的应当是大太监魏忠贤,一个不识字、倒马桶出身的人,能称上公,玩弄皇帝与股掌之间,令天下官吏畏惧他,确实是一大奇迹。魏忠贤的生祠修建,始于他的恐惧。
天启五年,东林党人杨涟等六君子被阉党害死在镇抚司大狱后,魏忠贤和其党羽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兴起大狱,将余下的东林党人一网打尽。第二年,派出的厂卫缇骑到江南抓人。在逮捕原吏部文选司员外郎周顺昌的时候,引起民变,颜佩韦等五位民间义士和众市民殴打校尉,使一冒牌校尉摔死。前文已述。
民众从府衙出来,经过一个驿站,碰到去浙江余姚逮捕黄素尊(黄宗羲之父)的校尉,正在骚扰驿站的驿丞,索要民夫马匹费用一百两银子。怒火未平的众人又对这些校尉一顿拳脚,这些人狼狈而窜,等去抓黄素尊的时候,发现“架帖”(逮捕令)都丢了,黄素尊知道计较这小小的逮捕令无非拖延几天而已,主动跟他们进京。
苏州民变同一天,去江阴县抓李文昇的校尉也激起民变,常州府几万人围住衙门,等到官差宣布逮捕命令时,十来个长发披肩的汉子,拿着棍棒大呼:“进衙门杀这些魏忠贤的校尉。”老百姓便跟着一哄而入,把校尉吓得越墙逃走。一个卖甘蔗的十来岁少年,手叉着腰说:“我恨极了这伙人,杀死我们江南许多好人。”他跟着一个胖校尉后面,用削甘蔗的刀从校尉身上割下一块肉,扔给街上的狗给吃了。
一般说来,因为忍无可忍爆发的民变偶发性很强,但经历这类群体性事件的官差往上禀报时一定会夸大,加上“有组织有预谋”之类的话,不如此就显出自己办事能力太差,也难引起上面足够的重视。江南民变后,据《明史。周顺昌传》记载:“东厂刺事者言吴人尽反,谋断水道,劫漕舟,忠贤大惧。”本来民变的人在周顺昌的劝说和地方官的安抚下,已经平息了,但办差事的官人一定要如此渲染。
夸大其词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让那些做恶的人有些恐惧感。“自此缇骑不敢出国门矣。”《碧血录》载,当初魏忠贤并不愿意和所有的东林党人都交恶,他无非想报复上疏说他罪恶滔天的杨涟等几位,但投靠在他们下的群小各自有自己的仇人,于是唆使他将东林党人彻底除根。当魏忠贤接到巡抚苏、松一带的干儿子有关民变的禀报,有些后悔与害怕,召集朝廷的亲信官员训斥道:“财赋尽在江南,他们真的造反了怎么办?”
魏忠贤不识字但心里明白,看出问题的严重性,朝廷那些高级官员跪在他面前,许久才说了一句:“有儿子们在,请放心。”五位义士为了不连累别人,主动去衙门投案,指着巡抚说:“你们陷害周先生致死,官大人小;我们为周先生而死,百姓小人大。”搞得巡按不知如何应答。史载“大辟处决,五人颜色不改。”
魏忠贤看到自己江南一带的民意如此,毕竟他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心里很埋怨监督苏州织造的李实的上疏激起民变,担惊受怕恐惧自己就要死掉。
为了去掉这种恐惧感,他命令心腹浙江巡抚潘汝桢修建生祠,随后相望成风,天下拍马屁的官员争相效仿。一座座富丽堂皇的生祠遍布全国,纪念馆里,魏忠贤被宣传为和孔子、孟子一样伟大的人物,监生陆万龄竟然上疏请求在最高学府国子监里为魏公公修生祠,将魏忠贤和孔子一起祭祀,不知道孔夫子在地下知道门下儒生要一个太监和自己平起平坐,将作何感想。
以为巍峨的纪念馆就能压住天下人的愤怒,自己便可以永享太平,远离恐怖,这实在是一种荒谬绝伦、掩耳盗铃的自我欺骗。不到一年后,崇祯即位,魏忠贤上吊自杀后,尸体海内千刀万剐,侄子和子孙都被处死,那些纪念馆,当然也就沦为和厕所一样的东西了。
五位义士就义的苏州,魏忠贤的生祠刚刚竣工,被当地人很巧妙地进行废物利用,在生祠的原址上埋葬了五人,《五人墓碑记》中有记载。
《碧血录》里有一段很有趣的文字,说有人认为这生祠是给大奸臣建造的,现在成为五位义士的墓室,太不合适。另有人则说:“(魏忠贤生祠)碑文作者之名,暮夜毁去,过者唾骂。其视五人之名坦然墓上,或揖之,或拜之者,不啻霄壤。是宜两存,永留忠义如线,开富贵场中冷眼。”——这就是忠义和奸邪的对比,同一座生祠成为义士的纪念碑和民贼的耻辱柱。
由斯大林调戏丘吉尔说起
德黑兰会议上,斯大林为了调戏丘吉尔,故意说,战争结束后,他认为至少要处决五万名纳粹分子,军官和各种技术人员。丘吉尔一听,当场跳了起来,说:“任何这类做法,是与我们英国的法制感完全抵触的。英国人民决不支持这类集体谋杀。我借此机会表明,我最强烈地认为没有任何人,不管他是否纳粹,在未经适当的法律审判前就可以由行刑实行处决,尽管事实确凿,铁证如山也罢。”斯大林看丘吉尔那么激动,继续调戏,坚持说:“一定要枪毙五万人。”丘吉尔更激动,表示:我宁可此时此地让人把我押到花园里去枪毙,也不同意这种做法。
斯大林恨纳粹,这我明白,就跟我们恨日本人似的。但是斯大林的玩笑,又何尝是纯粹的玩笑呢?玩笑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对法制的漠视,对生命的粗暴。
雅尔塔会议期间,在罗斯福举行的一次宴会上,斯大林再次调戏丘吉尔。戏是由丘吉尔挑起的,他说,他在国内经常被人当作反动派而遭遇痛打,出席会议的三大头中,只有他随时可由他的人民投票赶下台。最后他补充说,他个人倒是以这种危险引而为荣的。话里话外,透着法制制度和民意政府的骄傲,明显是给斯大林听的。斯大林一听,当然不乐意,当即调戏说:首相明显地害怕英国即将举行的选举的结果。丘吉尔答复说,他不仅不畏惧,反而以英国人民任何时候只要愿意这样做,他们有把他们的政府换掉的权利而感到自豪。
我不知道,斯大林对这些话是什么反应,但我知道,丘吉尔这话说了不到半年,就应验了。1945年七、八月间,他在菠茨坦开会呢,英国人民就把他选掉了,代替他的,是新首相艾德礼。我觉得,他真的是骄傲而又自豪的退下去的,为大不列颠那些伟大的人民、那个伟大的政府。相形之下,斯大林这边就很没劲,最高领导人之间的交接与过渡,基本上谈不上正常可言。说到这里,想起李方刚写的《假如希特勒死于1938年》,在这篇雄文里,李方试图给大家“提供一种审视和评价政治领导人的更清晰的视野”,李方认为,不论他是历史人物还是现实人物,这种评价要超越他所建立的纯粹的事功。也就是说,这种评价,并非立足于个人事功,更着眼于其事业能否延续、能否复制。李方认为,这才是真正伟大政治家的境界。
李方的说法,从侧面印证了丘吉尔的骄傲,他们拥有的,是真正的伟大。不管是英国的君主立宪,还是华盛顿的走向共和,都曾是大清晚年一度模仿的样板,但是我们依样画葫芦,咋也画不圆,以至于直到今天,我们还能听到历史深处的叹息,并为丘吉尔的自豪而汗颜!我们也是人民,但是我们这等人民,却无缘遭遇这种伟大!
值得一提的是,菠茨坦会议上,三大头就换了俩,独有斯大林,一鸟独骄。我不知道,当时这大鸟是个什么心态,我只知道,他仅有事功,没有超越于事功之上的制度安排,最终的结果,再大的鸟也得蔫,再伟大的事功也相形黯然。就拿他本人来讲,尸骨未寒,赫鲁晓夫就掂起自己那只以后还要在联合国敲桌子的皮鞋,兜头朝他拍了下去。当时苏联的教材里,处处是大鸟的鸟语与鸟像,但是赫鲁晓夫让全体人民动手,宁愿书上处处是破洞,也不愿意再看到他了。
问题是,赫鲁晓夫在拍斯大林的时候,仍然没有制度与法制建设。一句话,他会顺着斯大林的老路走下去,尽管两人之间会因个性而显示出一些不同来,但本质是一样的。于是我们在威廉•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里,看到了历史在继续,只不过,这次成尼克松调戏赫鲁晓夫了。当赫鲁晓夫面对美国展出的一套有六 间房的典型牧场住宅时,尼克松在一旁说这是一所 典 型的美国住宅,几乎任何美国工人都能住得起这样的或类似的房屋。
仅能供给人民大炮与坦克的赫鲁晓夫被刺痛了,他说:“你以为俄国人会被这个展览惊得目瞪口呆,可是事实 是所有新建 的俄国住宅都将有这种设备。在美国要得到这所房屋要有钱才行,而在 我们这里,你只要生为苏联的公民就行了。如果美国公民没有钱,那就 只有权……在人行道睡觉。而你们却说我们是共产主义的奴隶!”
尼克松:……“我们并不认为这个展览会使俄国人民惊讶,但是它会使他们感 到兴趣,就像你们的展览会使我们感到兴趣一样。对我们来说,多样化,选择权,我们有上 千个不同的营造商的事实,这些就是生活的情趣。我们不愿由一个政府官员在最上头做出决 定说,我们只要一种式样的房屋。这就是差别…….”
尼克松说话,比丘吉尔绅士风度多了,但是,其中蕴含的,是绝不亚于丘吉尔的缝骄傲与自豪。选择权,生活的情趣,苏联人民,缺少的不正是这个吗?
在放着加利福尼亚名酒的桌子旁停留时,赫鲁晓夫与尼克松作了最后的较量。赫鲁晓夫提议为“和平和废 除在国外的一切军事基地”干杯。
尼克松没有举杯,说:咱们只为和平干杯。
一位站在一旁的俄国人打圆场说:祝赫鲁晓夫长命百岁!
尼克松:我要为这个干杯。我们尽管不同意你的政策,但是我们愿你健康。祝你长命百岁。
赫鲁晓夫干杯后说:到99岁的时候我们再来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我们着什么急?
尼克松:你是说到你99岁的时候你还会当权,还没有自由选举吗?
看到这里,不由得倒吸凉气,这些帝国主义国家的元首,怎么这么喜欢问弱智问题呢?赫鲁晓夫同志答应苏联人民,要在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呢。共产主义就在眼前,苏联的君民还要什么自由选举!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当然了,赫鲁晓夫还不到99岁,70岁的时候就被勃列日涅夫等人踢下台了,但那是另一回事了。
20年来中国法官违法犯罪问题的分析
一、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显示的数据
二、法官(法院干警)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
制宪仪式背后的曲衷──从《共同纲领》到《1954年宪法》
萧北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制宪的过程与问题的提出
斯大林的制宪建议之谜
制宪仪式和体制转换
民主人士忧虑和希冀交杂的心态
【注释】
1954年中国共产党政府制定第一部宪法的过程,除了国内党史话语内的某些叙述性论述外,一向不被学界关注。人们或许认为,这一过程过于仪式化而缺少实质性内容;也许还有人以为,宪法的制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远不及一个党的会议对新中国的历史进程的影响大,因而对研究1954年制宪过程兴趣索然。其实,尽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给人的印象是“橡皮图章”,《1954年宪法》也没有给中国人留下多少印象,它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之作用就更是有限,但50年前的这次制宪过程对中国政治的演进却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正是经过这次制宪,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精英协商的政治体系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中共政府在建立全能主义政治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制宪的过程与问题的提出
与极富传奇色彩的中共革命相比,中共政府第一部宪法的出台似乎显得有些平淡。其过程大体上如下:1952年10月,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访苏前夕,在给斯大林的信中提到了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的问题。随后在刘少奇与斯大林的会面时,斯大林提出,“为了驳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攻击和便于中国更好地开展建设事业”,中国应该尽快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1] 出自中共权威机构之手的《刘少奇年谱》也透露,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在出访苏联前夕曾给斯大林写信,谈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的问题,而且刘到了苏联以后,于10月26、29、30日先后3次打电报将两次同斯大林会谈的情况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做了汇报。[2] 在此之前,中共原来是打算在完全建成社会主义之后再着手制宪的,但是斯大林既然这么说了,于是中共中央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议”。随即是一连串快节奏的“落实”动作,先是在第一时间内由中共中央做出了尽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宪的决定,并由主持政协的周恩来在随后召开的政协会议上公布中共中央的决定,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接着,在1953年1月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作出决议,决定当年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宪法。会议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以周恩来为首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随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选举法就被制订出来并获得通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制宪进程出现了一个暂时的停顿,直到1953年的下半年才又重新启动,不过这次却进入了“快车道”。在刘少奇的亲自主持下,从1953年的下半年到1954年夏天,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国范围的异常繁难的人口普查、选民登记和基层选举全部完成。相对而言,宪法的起草工作起步则要晚些,1953年底毛泽东率一干秀才组成的起草小组到杭州,算是启动工作,1954年1月才真正开始动手。宪法的起草虽然起步迟,但进度却惊人地快。按毛泽东的计划,1月9日开始起草工作,1月31日就完成初稿,中间经过几次复议之后,到5月1日就可以将宪法草案向全国公布了。[3] 实际进度差不多也是如此,只是宪法草案的大讨论被分成了两步,3月底先由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讨论,6月上旬才交由全国人民讨论。据说在3个月的人民宪法大讨论中,有将近1亿5千万人参加,到了这个地步,制宪过程已经有几分像一场颇有声势的群众运动。在这场讨论过后,1954年9月15日,新中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期召开,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产生了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直主持选举工作的刘少奇当选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至此,新中国的首次制宪过程全部完成。
纵观整个制宪过程,其实存在着明显的疑问。其一,仓促制宪是出于斯大林的建议,但斯大林催促中国制宪的真实理由究竟为何?“为了驳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攻击和便于中国更好地开展建设事业?”苏联及东欧国家都有宪法,但西方国家依然不认为这些国家的当局具有民选的合法性;至于制宪有助于开展建设事业,此说则更加牵强,宪法既不关经济政策的走向,也不会改变党领导经济建设的结构,事实上中国的各项建设事业也并未因制宪而出现重大转机。其二,既然其时制宪并非中共之所愿,为什么斯大林一提议中共就马上闻风而动?其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宪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国家走向法制化吗?如果确实如此,为什么制宪以后中国并未着手制订与宪法配套的法律,以致于到70年代末中国能够应用的正式法律实际上只有一部《婚姻法》?
显然,要想解开这些谜团,中苏之间关于制宪的意见交流是重要的线索。
斯大林的制宪建议之谜
新中国筹建之初,成立了“新政协”,制订了作为多党合作制基础的《共同纲领》。在许多“民主人士”中,在那些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还不了解的人们当中,《共同纲领》有如一颗定心丸,实际上起到了某种类似宪法的作用。而“新政协”作为一种多党派政治协商的平台,更是受到民主人士的欢迎。所以,相当一部份与共产党合作的民主人士对制宪和建立欲取代“政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可能有多少热情和兴趣。中共虽然甫建国就将新中国的政体确定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声明“政协”只是一种过渡,但当时中共并没有马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宪的意愿。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就制宪问题给斯大林的“请示”信中明确表示:“因为人民政协在全国有很好的(威)信,各民主党派也愿意召开人民政协,而不积极要求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选举的准备工作也还有些不够,因此,我们考虑在明年春夏之间召开人民政协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而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到三年以后去召开。”[4] 显然,中共考虑到民主人士的情绪,对采用一种新的体制取代当时看来行之有效的“政治协商”体制,从心理到制度上的准备都不足,所以才有如此打算。
至于推迟制宪,其原因除了《共同纲领》比较合中共之意外,更多地是顾及到某种将来可能出现的法理逻辑上的出格。在给斯大林的同一封信中刘少奇说:中共认为,“在目前过渡时期即以共同纲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可以过得去的。如果在目前要制订宪法,其绝大部份特别是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关系也还是要重复共同纲领,现在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改变,不过把条文的形式及共同纲领的名称加以改变而已。因此,我们考虑在目前过渡时期是否可以暂时不制订宪法,而以共同纲领代替宪法,共同纲领则可以在历次政协全体会议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以修改补充,待中国目前的阶级关系有了基本的改变以后,即中国在基本上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再来制订宪法,而那时我们在基本上就可以制订一个社会主义的宪法。”[5] 也就是说,新中国的成熟的国家形态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按照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应该存在“资产阶级”的;若立即制宪,就不得不将中国既存的承认资本家、富农的存在与保护私有财产的现实,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过渡时期也只能如此),这似乎对中国向社会主义前进的过程会有某些法理上的麻烦。刘少奇在另一封给毛泽东的信中比较明确地说出了这个意思:“如果我们在今后两三年内制订宪法,势必重复共同纲领,承认资本家的财产及剥削雇佣劳动为合法。但是再过七八年以后,我们又要把资本家的企业国有化,再制订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似乎是有些不好。”[6]
建国之始,新中国选择的确实是一种有别于苏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精英协商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不仅有“政协”这种议政平台,而且还有各类精英直接参政的各级政府,吸引了很大一部份具有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集聚到共产党周围,非常有效地为共产党治理一个庞大的国家提供了知识甚至政策性建议,符合当时中共治国的需要。勿庸讳言,中共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党,缺乏统治经验,也缺乏各种专业人才,在面对国家治理和建设事业难局的初创时刻,团结精英共同治国的谋略至关重要。虽然在制宪之前的中国政府其实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联合政府,但政府中民主人士的比例确实相当高:全国政协5个副主席中有4人是民主人士;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6人中民主人士占3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人中民主人士达28人;政务院副总理4人里民主人士占2人;在各部部长中民主人士居然占了20位,达三分之二,连最高法院院长也是民主人士沈钧儒。中央政府如此,地方各级政府也存在类似情况。
应该说,在制宪之前,这种“政治协商”体制还确实不是“共产党请客吃饭”,民主人士的确程度不同地参与了国家管理,这种参与不仅有技术层面的,也有政策层面的。虽然随着共产党人的治理经验逐渐增加,最初表现的“谦虚谨慎”在逐渐减退,共产党与民主人士合作中的摩擦也日渐其多,而“镇反”、“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改造”诸运动也给多党派合作蒙上了某种让民主人士担心的暧昧色彩,但至少在1952年10月中共中央向斯大林请示制宪问题时,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之间还基本上处于“蜜月期”。不仅多数民主人士极力配合,尽量向共产党靠拢,即使在令他们颇为难堪的各种“运动”和“改造”中也保持了这种让共产党颇为放心的姿态;就连共产党自己对这种合作的局面也算基本满意。这里不仅有双方情感的融洽,更有现实的相互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许才是刘少奇反复向斯大林强调中国不急于制宪的真正原由。
既然如此,中共为何最终又听从了斯大林的建议,提前召开人大制宪呢?从刘少奇与斯大林会谈后写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信中可以看出,斯大林对中共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建议中共通过选举和制宪解决自身合法性的问题:“如果你们不制订宪法,不进行选举,敌人可以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的政府不是人民选举的;二是说你们国家没有宪法。因政协不是人民经选举产生的,人家就可以说你们的政权是建立在刺刀上的,是自封的。此外,共同纲领也不是人民选举的代表大会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他党派同意的东西,人家也可以说你们国家没有法律。”第二、所谓泄密问题。斯大林认为中国现在是各党派的联合政府,而“其他党派的人很多是和英美有关系的”,所以,“我感到你们有些重要机密情况外国人都知道”。第三、通过选举实现向一党政府转换的问题。“如果人民选举的结果,当选者共产党员占大多数,你们就可以组织一党的政府。其他党派在选举中落选了,但你们在组织政府时可给其他党派以恩惠,这样对你们更好。”[7]
这三点之中,第一点虽然听起来堂堂正正,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只是一种说词。虽然苏共比中共多少熟悉一点“程序民主”,但实际上他们也从未认真看待这种民选程序的合法性,因为按照列宁主义理论,相信“暴力革命”的共产党人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政权是否要依赖于选举。斯大林当政的几十年间,无论是在仪式性的选举,还是在“党内民主”方面,做得都相当差,他也从不理会西方国家对苏维埃政权合法性的批评。斯大林此时却偏偏对中共大讲“合法性”之必要,除了显示苏共在见识和理论上较中共更具优势之外,恐怕更多的只是以此作为一种说服中共的借口。实际上刚刚夺得政权的中共根本就不担心自己的“合法性”,革命的胜利已经给中国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带来了朝气蓬勃的新气象,在新中国建国的那些年里中共的威望达到了顶峰,那时即使完全采用西方式的民主选举方式产生议会和政府,也必然是共产党获得压倒性优势。但是中共对斯大林关于合法性的说词即使不以为然,但也不好辩驳。
所谓的“泄密”问题,从当时冷战状态下两大阵营对峙的情景看,这种担忧似乎有些道理。1970年代法国社会党和法共联合竞选时,美国政府也有过类似的忧虑。不过,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种担忧却没有必要。与中共合作的民主人士中,尽管许多人确实与英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他们对国家甚至对共产党的忠诚都是无可置疑的,何况当时民主人士也并不知道国家的核心机密。斯大林说,你们“有些重要的机密情况外国人都知道”,其根据是所谓“你们政府代表团这次来苏联,英美就知道要谈旅顺口问题”。[8] 实际上这只是西方媒体的合理推测,并不能证明是中国方面泄密。但这一点对中共的确有相当大的压力,因为刘少奇在访苏前刚处理过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张东荪泄露国家机密案。虽然在今天看来,当时的所谓泄密案充其量不过是张东荪在无意中与一位美籍华人谈及政府预算,根本就难以称得上是什么“泄露国家机密”,但在那个时代人们的确会将张的行为视为带有叛国性质的泄密。[9] 机密的泄露,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安危,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安危,作为“世界革命领袖”的斯大林提出这样问题,中共显然是必须认真对待的。
但真正打动了毛泽东、让中共痛快地改弦更张仓促制宪的,还是斯大林所谈的最后一点,这的确是最具诱惑力的一个建议。这个建议妙就妙在通过看似最合理合法的选举,将还稍微有点“民主协商”味道的联合政府改换成一党政府;而变成一党政府之后再“给其他党派以恩惠”。如此既可将民主人士从权力结构中基本排除,把他们变成了完全意义上的“点缀”,却又令他们必须对共产党感恩戴德。这样的巧妙安排出于苏共操纵建立二战后东欧各国共产党政府的经验。斯大林为中国设计的这种体制转换,多少有点搔到了中共的痒处。对中共而言,建国初期之所以建构有点类似于联合政府的精英协商体制,虽不能说全属权宜之计,但决非长久属意的制度安排;然而,如何从联合政府转向一党政权,则尚待筹谋,一时无计。如今既有斯大林的耳提面命,中共自然乐从,于是便按照斯大林提出的时间表着手筹备“选举”和制宪。
斯大林之所以急于让中国尽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其真实意图当然不是着眼于赋予中国政府合法性,即便是所谓的泄密问题其实也只是某种施加压力的手段,他真正想要的其实就是中国的政府体制实现苏联化,即向一党政府转换。虽然自朝鲜战争爆发,中国陷入与美国直接交战的境地后,新中国已经被紧紧地绑在了苏联的战车上,可以说自从遵义会议以来中共领导人从未象1950年代初那样对苏联柔顺听话,但中共过去毕竟有过那么多的“不臣”记录,所以斯大林并未真正放心。最令斯大林担心的自然还是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尽管在“中苏友好”的蜜月期间,针对苏联的民族主义情绪在中国已经被完全压制下去,但在中国的非党知识分子中仍然存在着产生民族主义的温床。在中共建国前后,反对“一边倒”的声音多来自民主人士,对此斯大林自然心中有数。在斯大林眼里,中国的充斥着民主人士的“联合政府”若长期存在下去(至少按中共原定的时间表来说已经太长了),不能说不是一种有可能导致中国向民族主义方向发展的隐患。欲最大可能地消除各种隐患,彻底断掉中国走南斯拉夫道路的可能性,才是斯大林在中共明显表示不情愿的情况下坚持要中国制宪的真正原因。
在制宪问题上,尽管中苏双方各有盘算,但最后还是走到一起来了。
制宪仪式和体制转换
在应允制宪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共的动作幅度并不大。一方面,对体制的这一转换还缺乏思想和制度安排的准备;另一方面,这种大幅度的转换操作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10] 然而,随着各项政治运动的开展,火爆的阶级斗争形式开始让一部份民主人士和他们所代表的阶层尴尬不安。随着这些运动对社会的触动日深,在“抗美援朝”、“镇反”、“统购统销”等问题上,部份民主人士与中共的意见分歧开始凸显。在这些民主人士看来,他们表达不同意见不过是尽谋国之忠,但有些却明显碰上了中共的敏感神经。如果说在斯大林制宪建议之前中共还能有某种“雅量”的话,现在则越发显得不耐烦了。在1953年9月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梁漱溟就农民问题与毛泽东的争论,看来似乎只是关注农民的现状,实际上却意味着对政府的工业化政策之质疑。也许只是巧合,也许有某种逻辑的联系,从“梁漱溟事件”之后,中共明显加快了制宪的步伐。
制宪工作兵分两路,一路由刘少奇领导,其工作是选举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另一路则由毛泽东亲自挂帅,主持宪法的起草工作。两路工作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进展快速。
省一级的选举于1953年夏开始启动,到1954年春天就已基本完成。为了加快进度,基层选举在党和政府组织提名候选人之后,选民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出代表[11],这显然比当年根据地时期“丢豆子”的选举方式还要退步。[12] 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似乎也不足,作为“国家议会”的第一次会议,由与会代表(“议员”)提交的可供讨论的议案只有39项,其中有一个是要求提前根治长江水患的(以当时的国力显然不可能),一个要求宣传宪法,还有两个几乎完全相同的提案都建议用草浆和棉絮代替木浆造纸(实际上中国民间一直存在用草浆和棉絮造纸的作坊),另有一位石增荣代表提的议案最为冬烘,题目是“眼科医生要加倍努力,作好卫生工作,提高生产效率”。[13]
宪法草案的起草也相当草率。从清末开始,中国的高等教育向以法科最为发达。如果说50年代初期理工科人才还相当稀缺,那么在新中国制宪的时候法学人才可是人才济济。然而,其中著名者如倪征才、罗隆基、史良、韩德培、张奚若等一流的法学家都没资格参与宪法的起草,连有过制宪经验的沈钧儒和韩幽桐也被置之一边,只有周鲠生和钱端升两个人以“顾问”的身份参与;宪法起草工作主要由陈伯达、田家英和胡乔木这3位根本没有任何法学背景的中共党内“秀才”来做,由毛泽东再加3个秀才就组成了宪法起草小组。据逄先知回忆,宪法草案基本上是田家英和胡乔木的手笔,田还为此临时读了很多法学书籍。[14] 颁布宪法即使仅仅是为了摆样子,起草时所需要的也并不是起草者的文采,而是法理的缜密和逻辑的严整。可是这次宪法起草放着现成的法学家不用,偏要让其实对文学比较擅长的“秀才”来草拟宪法,显然是因为宪法草案内容的关键并不在于法理的严密完整,而是要保障宪法草案政治上的正确性,实现了这一点就可以了。
与宪法的起草相配套,还有一个声势浩大的对宪法草案初稿的全民大讨论。先是有8,000多人参加草案的初稿讨论,讨论中一共收集到5,900多条意见。但是这些意见被分为“不正确”、“不适当”和“采用”三类,其中大部份被剔除了。按照毛泽东的说法,即使上述意见中有不少“不正确”和“不适当”的,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还是为大家赞成的。[15] 从各种讨论关于修改宪法草案的意见汇总来看,多数意见基本上只涉及条目的调整和文辞上的改动,比如将草案初稿第8条的“富农的剥削制度”改为“富农经济”,第10条的“民族资本家”改为“资本家”,第11条的“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改为“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第78条的“全体公民”被删去“全体”二字,第82条的“通讯秘密”改成“通信秘密”等等。这类修改有些是适当的,比如将“富农的剥削制度”变成“富农经济”、“劳动收入”改成“合法收入”,以及增加“迁徙自由”字样等等;但也有改得不好的,比如将“通讯秘密”错改为“通信秘密”。[16] 修改后的初稿接着又交付全民讨论。从当时《人民日报》的报导看,从工人、农民到资本家,从读书的到教书的,从和尚、喇嘛到神甫、修女,社会各阶层几乎都参加了讨论;报纸上的报导显示,几乎所有发表意见的人都是根据自身的境遇对宪法草案与自己相关的部份表示赞美。宪法草案最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定时又删去了草案中的第81条(定稿为第89条)关于“任何公民非经法院决定或者检察院的批准,不受逮捕”一款中“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拘留,至迟要在3日内得到法院或者检察长的批准,否则被拘留的人应当得到释放”之内容。[17]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和修改,虽然据说也参考过欧美的宪法,包括中华民国开国以来的几种宪法,但基本框架还是模仿苏联宪法的,连条文的撰写也有照搬的痕迹。例如,上面提到的把公民的“通讯秘密”错改为“通信秘密”,结果宪法第90条变成了公民的“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之所以如此,其理由仅仅是因为1936年的苏联宪法第128条就是这样写的,所以即便不妥也必须按照苏联的条文照搬。[18]
这整个制宪过程,从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起草宪法到最后的开会仪式,实际上更象是按照标准程序的一次排演,其作为制宪仪式的意义显然远大于对宪法内涵的追索,选举与宪法内容上的价值显然远逊于仪式本身。
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代会完成了政治体制的转换。虽然依然保留政协,但它已由此前的代行“国会”变成了咨议机构[19],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由宪法规定为议行合一的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它与政协一样,政治仪式的作用要更大一些,也可以使民主人士的安置有了更大的空间。与此同时,原来民主人士占主要成份的政务委员会取消了,原来拥有大量民主人士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也取消了(这个委员会曾担负讨论国家政策和重大行政举措的职责,所以非同小可);取而代之的是最高国务会议,参加者有严格的限制,由国家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组成,也就是说,民主人士基本上被从最高国务会议中排除出去了;原来的政务院变成了国务院,权力有所扩张,不过副总理中却连一个民主人士也没有了,政府各部长中民主人士也大幅度减少(在36个部委的正职负责人中仅占12席),这些尚保有部长位置的民主人士在此后的几年内逐渐地退了下来。此前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的政务都移到了最高国务会议,原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会时政协委员得列席参加,大家七嘴八舌发言讨论的情形从此再也不可能重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新中国政治演进和制度变迁中起了非常关键的转折作用,通过制宪仪式,中国完成了体制的转换,确认了转换的合法性。
民主人士忧虑和希冀交杂的心态
对于召开人大和制宪,民主人士并非没有顾虑。1953年《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曾号召人民把“真正满意”和“认为必要”的人选出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引起了某些民主人士的忧虑。结果,毛泽东在“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说明”中就民主党派是否“有份”一事特意作了解释:“我想,他们中间的多数,甚至是大多数、绝大多数,可能是会被人民选举的。但是,你要我写保票我不能写,因为那是人民的事,人民选举你是可能的。当然我们应该有适当的安排。所以,对于这一条,用不着担心。”他还“希望到会的各位在各民主党派里边做些解释工作”。[20]
确实,第一届人大开过之后,民主人士的“担心”是没有了,就象预先安排的那样,对几乎所有的知名民主人士都有所安置,那些从前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政务院高位上的民主人士又被列名在“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常委会中。但是,执政体制转换之后,整体的政治架构变成了共产党的“请客吃饭”。
当一些民主人士对制宪表示忧虑之时,更多的民主人士还是对制宪寄予希望,以为从此中国就可以摆脱以往那种以政策代替法律的状况,会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罗隆基在这次人大会上的发言就反映了他和其他一些民主人士当时的心态:“这些年来,中国人民殷切地盼望国家早早制定一个宪法,并根据宪法制定一切法律。建国初期,我们打倒了封建的《六法全书》。在时间上和经验上我们赶不及制定新的法律。我们曾经用政府的政策做政法人员的工作方针。有些下级干部因为对政策体会得不够清楚,所以在贯彻政策的时候,就不免有了些偏差。这是事实。几年来中央人民政府曾经先后制定过一些主要的法律,不过在宣传法律上,在解释法律上,在执行法律上,有过些缺点,犯过些错误,这是事实。个别的上层负责人,不但不倡导守法精神,反以超越法律的特殊地位自居,这也是事实。这些年来,没有满足人民愿望,完全发扬法治精神,这种缺点,我们应该承认的。
国家越是进步,法治的精神就越应该提高。我们对这样的一个观念,过去还重视得不够,对这样的工作,还努力得不够。所以几年来社会上就发生了一种轻视政法工作的观念。在旧社会里,政法工作人员太多;在新社会里,政法工作人员太少。国家对旧的政法人员,没有完全做好思想改造工作;对新的政法干部,没有完全做好业务训练工作。少数旧的政法人员,闲置失业;新的政法干部,供不应求。从前想做官的人太多;现在愿做官的人太少。一般青年学生入学选科的时候,分配到理工方面,就眉飞色舞;分配到政法方面,就垂头丧气。青年们认定:到工厂是前程远大;进机关,进政法机关就是末路穷途。这个观念,毫无问题,是错误的。国家没有好的政法人员,没有好的政法工作,国家就不可能有好的宪政,不可能有真的法治。国家现在要通过宪法,实行宪政,这种现象就必须及时加以纠正。”[21]
然而“人大”成立后并未象罗隆基所期待的那样“根据宪法制定一切法律”,立法机关建立了,立法工作却基本上停顿下来,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连起码的刑法都没有,可据以作法律裁量的只有一部《婚姻法》。[22] 以政策代替法律依然是中国社会的常规现象,司法人员仍旧是未经训练,且多由初中以下学历的人担任。至于宪法上规定的“保护公民通信秘密”之类公民权利则纯属纸上文章,制宪次年就有胡风因私人通信被举报而进了监狱。罗隆基或许不明白,此次制宪的实质只是政治体制与权力结构的转换;即便他明白这一点,可能也无法说出来。在制宪前后,中国整肃知识分子的措施已从“思想改造(洗澡)”、“批判胡适”、“批判俞平伯”发展到批判党内的异端分子胡风等人,而与此同时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则更使不少中下层非党知识分子处于险恶的政治风浪之中,也牵累到某些已经进入政协和政府的上层人士。正是这一个接一个的运动和“改造”,有力地“推动”了民主人士接受这种体制的转换。
制宪期间还发生了一个政治插曲──“高饶事件”,此后刘少奇和周恩来的地位明显提高,毛、刘、周构成了中国直到“文革”前的最顶层权力核心,对中国政治的演进发挥了巨大的影响。
【注释】
[1] 金冲及主编,《刘少奇传》,页758。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2] 《刘少奇年谱》(下卷),页304、305。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页437,“关于宪法起草小组的工作计划给刘少奇并中央的电报(1954年1月15日)”。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4] 刘少奇1952年10月20日给斯大林的信。
[5] 出处同上。
[6] 刘少奇1952年10月30日给毛泽东并中央的信。
[7] 出处同上。
[8] 出处同上。
[9] 发生在1950年8月的“张东荪泄密案”参见左玉河的《张东荪传》,页434─439。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还可参阅王海波的“张东荪:一个不忘朝市的哲学家”,《档案与史学》,1998年第5期。
[10] 1953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曾对制宪工作的推迟有一个说明,理由是有些地区有灾情,难以进行基层选举工作。参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记录》第3辑,页149。很显然,这是一种托词。
[11] 参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记录》第3辑,页31─32。
[12] 根据地用“豆选法”办理选举时,被选举人背对选民,每个被选举人背后的桌上有一只碗,不识字的农民可以往不同的碗里放豆子选择他们想选举的人。与“举手通过”相比,“豆选法”多少还有一点“秘密投票”的意思。
[1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意见(草案)”。
[14] 逄先知,《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页20─2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1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辑,页50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法草案座谈会各组召集人联席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的修改意见”。
[17] 参见上述材料第154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第89条。
[18] 毛泽东曾经赞同将此条改为“通讯自由”,但宪法草案定稿时,依然按苏联宪法改成“通信秘密”。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页454、459。
[19] 毛泽东在第一届人大召开后认为,政协的任务还剩4项:一、协商国际问题;二、协商(人大)侯选人名单;三、提意见;四、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但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参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页384─386,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0] 《毛泽东文集》第6卷,页259─260,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1] 《人民日报》,1954年9月18日。其中黑体字为笔者所注。
[22] 此外还有已经过时的《土地改革法》和没有多大作用的《工会法》等。
作为中国政治概念的“人民”是什么?
曾德雄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在中国,“人民”是一个非常奇特的词。有一点可以确定,“人民”并不是指全体中国人。比如,政府说“申办2008年奥运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愿望”,可是有很多国人是反对申办的,那么,在政府看来,这些人似乎不是中国“人民”。至于“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我不知道有几个中国人有过厕身于这种“人民”的幸运。
要想弄清楚“人民”一词的吊诡,首先必须明白极权的特质。中国的极权实行的是“以德主治”,始于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时离秦始皇消灭六国、“开创两千年之极权政体”没有多久。“以德主治”是极权最主要的手段,但在逻辑上,极权是“以德主治”的结果,正是“以德主治”导致了极权。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说明,并不是先有极权,然后才有“以德主治”,而是相反。这既有彰明的史实可做例证,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为什么崇高的道义导致的却总是相反的结果。同时,也只有认清此点,才可以破除我们对“圣人”的期盼这个中国人最大的心魔,在政治领域中彻底清除道德的干扰。
“以德主治”如何导致极权呢?欲“以德主治”,就要先有“德”,确立一个道德价值体系。这个道德价值体系长久以来是儒学。任何道德价值体系都必定标榜“至善”,否则在逻辑上即不能成其为道德。“至善”通过这套道德价值体系的人格代表“圣人”体现出来:“天之生圣人也,其积气也极厚,故其备德也极盛。”圣人“至德深仁,沦洽四海”。(《大义觉迷录》)标榜“至善”的文字在儒学典籍中随处可见。既为“至善”,必定要“独尊”,不容异己。其实,凡是带有道德说教意味的东西,包括宗教,都有很强烈的“独尊”色彩。儒学倡导温良恭俭让,可是在对待异己的态度上不仅没有半点温良恭俭让,反而杀气腾腾。面对异己,孔子号召“小子鸣鼓而攻之”,当他手中有权的时候,乾脆就杀了与他意见相左的少正卯。“亚圣”孟子也不逊多让,直斥杨朱为禽兽,如果他也有权,他也一定会杀死那些被他认为是“禽兽”的人。
有了道德,然后就是“治”,以这样的道德体系来统治全体民众的思想言行。既为“至善”,就必须要全体服从;否则,“至善”就不能得到逻辑上的保证:只要有一个人“置身其外”,“至善”即不成立。我称这种情况为“道德的普遍性诉求”──事实上,道德内在地包含普遍性诉求,只是意识形态化以后的“以德主治”使之现实化而已。既然是“普遍性诉求”,那么“普遍性”如何把握、如何确立?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一个观念为这种“普遍性”提供了可能性,这就是“国即天下”、“天下即国”。在这样的观念中,并不存在一个与之同等的他者,所谓的另类只不过是周边的夷狄,而这些被视为未开化的“夷狄”,实际上并没有被当作人:“天生人物,理一分殊,中土得正,而阴阳合德者为人。四塞倾险而邪僻者,为夷狄。夷狄之下为禽兽。”假如当时孔子时代的人们知道与他们同时并存的还有希腊文明,不知他们还会不会提出这种以道德普遍性诉求为实现形式的“以德主治”?两千年以后,在一种完全异质的文明的冲击下,中国“遭遇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从前的价值体系马上开始震荡、裂变,事实上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道德普遍性诉求的结果当然就是极权。极权因为其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不可避免地不可持久,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朝代都免不了灭亡一途,改朝换代几呈周期。但是其改变的只是“制”,不变的是“道”:“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这个“道”从根本上说并不是儒学,而是以儒学作为道德价值体系的“以德主治”。如果说,在历史上儒学和以儒学为其道德价值体系的“以德主治”从来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的话,那么在理论上这隐含着另一种可能性:如果改变道德价值体系的内容,以另外一种道德体系来代替儒学,继续实行“以德主治”,其结果同样是极权。
这种可能性早已成为现实。从大的历史观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可以看作是西方文明对中国文明持续冲击的结果。冲击始于鸦片战争,中国人作过很多努力来因应冲击,从器物(洋务运动)、到制度(维新运动、清末新政)、到政体(辛亥革命),最后是“五四”,一步一步进入到根本的层面。辛亥革命按照西方文明的样式建起了一栋房屋,但其根基却是腐朽、酶烂的土壤,这栋房屋从一开始就陷入风雨飘摇之中,因此才有“五四”新文化运动。“五四”人物要铲除腐朽、酶烂的土壤,他们对儒学的打击是致命的,儒学从此再没有享有从前之尊崇地位。但“五四”人物的努力也仅止于此,他们反对、抨击、批判了作为道德价值体系的儒学,但并未涉及以一种道德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化为形式的“以德主治”。于是我们看到,在把道德价值体系从儒学换成另一种据说更先进、更科学、更伟大──总之是“至善”──的道德体系以后,“以德主治”这个中国文化的根本被保留下来了,并最终惯性地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力量,极权于是依旧。
这种新的道德价值体系就是所谓的“共产主义道德”,尽管它的内容十分庞杂,但其精神可以归结为如下的范畴:国家、民族、人民、群众、集体。其中,“人民”决非指机械复数意义的人群,其实质有两个密切相连的内容。一,它是道德普遍性诉求的对象,它以其整体性的特徵完成这一使命;二,它表明道德普遍性诉求的效应,通过“人民”,显示所有的人对这种道德价值体系最彻底的认同和接受。
为什么在新的极权体制中,“人民”的地位得以如此凸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这种新的极权体制中道德普遍性诉求的“普遍性”已经失去了它最重要的前提,国家已经不再是“天下”。在“国即天下”的情况下,人们将“圣人”的道德人格力量无限放大,这种无可比拟的人格力量的映照使普遍性诉求获得某种现实的可能性。当国家不再是“天下”,与之同时并存的还有许多他者的时候,任何个人的道德人格力量的无限放大已经不仅不可能,而且还十分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道德普遍性诉求的对象和效应的“人民”,就日益受到极权者的青睐。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在其早期虚构了一个“人民”的传统,它有两个意义:一,将已经受到持续抨击的传统确立为地主的传统,并将“人民”的传统与之对立,以适应当时不可遏止的反传统思潮;二,以“人民”的传统来适应中国人在多次失败、屈辱以后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参见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出版。)为什么说这个传统是虚构的呢?因为在中国,原本并不存在什么“人民”的传统,在思想上,“人民”与地主没有任何分别,阿Q的理想也就是能过上地主的生活;而历史上那些起自于大莽
、高举义旗的“人民”,甚至在他们还没有完全取得胜利的时候即已开始享受地主的生活,至于胜利了的“人民”更是变成彻头彻尾的地主。而且,“人民”与地主是两个动态的群体,并不固定,以这样动态的群体概念来指称某个传统,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
在主观上,“人民”可以成为道德普遍性诉求的对象,但作为这种普遍性诉求效应的“人民”同样也是虚构的。人作为个体存在,每一个人的根本目的是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利益的追求成为目的的外在显现,从根本上说,利益是排他的。所以个体性即差异性,没有差异也就没有个体。个体性即表现为个人权利。极权必须要消解、剥夺每个人的权利,这既是极权的目的,也是它赖以存在的手段。对于个人权利的消解、剥夺,即通过道德普遍性诉求来达至,它使针对个人权利的暴力获得合法性。作为道德普遍性诉求效应的“人民”,以其标明整体的特质,使每一个个体处于完全弱势,使个体(的差异性)失去任何继续存在的依据。所以,“人民”话语的目的正是为了消解、剥夺必定表现出巨大差异性的个人的权利。这正可以解释为什么凡是将“人民”挂在嘴边的地方,那里的人民一定过得很悲惨,也可以解释当真正的人民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的时候,首先做的却是取消极权体制话语中的“人民”两个字。
3月18日草堂读书会演讲:争取新闻自由是最大的责任
尊敬的朋友们:
大家好!我的演讲题目是《争取新闻自由是最大的责任》。由于这个演讲用不着见报,不存在党棍的道德审查,所以说起来比较随心所欲,希望大家能够接受。
我觉得作为一个新闻人,在谈责任之前,首先应该明白一份报纸的基本权利。报纸的基本权利是什么呢?那就是新闻自由。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我觉得谈知责守责与负责,无疑是痛苦的。某种意义上说,你越负责,就越可能是不负责任。有人反对我说:世界上哪有什么绝对的言论自由?这是你这个极左分子的狂妄想法而已。首先我要告诉你,我不是极左分子,假如现在又闹学潮,我躲都来不及;我也没说绝对的言论自由,因为我知道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就好像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黄金、绝对的圆一样。我所说的言论自由,是指肯定人的价值的言论自由,是指可以参政议政的言论自由。——试问:这种要求难道真的过分吗?
有人又会反问我,这恐怕是乌托邦吧!现在是党棍的天下,是戈培尔的天下,哪里有什么新闻自由!问得好!但你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新闻自由不是党棍赐给你的,而是要你不懈努力甚至流血掉脑袋去争取的,如果有那么容易,我今天何苦站在这里喋喋不休呢?!
我们该怎样去争取新闻自由呢?首先:我决不主张匹夫之勇。帕斯卡有句很有名的话,他说:有两种狂妄的表现,排斥理性,或只承认理性。他的这句话,可以很好的指导我们去争取新闻自由。所谓新闻自由,首先要敢去想,如果你想都不敢想,那你就是排斥理性;但另一方面,你若一味追求新闻自由,不断用一些非常过火的话来刺激戈培尔同志,那你就是只承认理性。这两种情形,都是帕斯卡所说的“狂妄的表现”。下面举几个例子:
一是《新周报》,主编叫赵世龙,就是那个被黑社会追杀的揭黑记者。它的创刊号就有一个很猛的新闻:揭露南京艺术学院要求女生为中央部级高官陪舞,这可不得了,因为你得罪的不是县长市长之类的土皇帝,你得罪的是中央的大官!更要命的是,他们做了一个是关于东北问题的一个深度调查,明知道要牵扯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一个二奶,可他们还要做,这下完了,彻底玩完了!你想想,政治局常委的情妇能让你随便搞吗?你就是有十个胆子,也不要冲动啊!果然,《新周刊》被迫停刊,赵世龙不知去向。一个追求责任的报纸,就这样不负责任的死掉了。
另外一个是《武汉晨报》,它的老总也是一个只承认理性的极左分子。前段时间,这个报纸做了一个整版的宣传,鼓动中小学生去湖北黄冈的林彪故居游玩,本来这也没什么,但更要命的是,他还给这种旅游定性为“红色旅游”。这下可捅马蜂窝了,中宣部来查,要停它的刊,现在还不知怎么办。
上面两个例子说明,新闻自由不是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的。你一定要讲策略。我们可以把党棍比喻成一只老虎,我们追求新闻自由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如何猎杀这只老虎的过程。你一上来就摸它屁股,那十有八九会丧身虎口。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紧不慢盯着它,不断用小石头逗引他,用小竹竿骚扰他,老虎肯定不高兴啊,但又拿你没办法,渐渐地,老虎的精神肯定要崩溃了,这时,你不但可以摸老虎屁股了,你甚至还可以割下虎鞭泡酒壮阳呢。相反,如果你连丢个石头也不敢,捅捅小竹竿也不敢,那你不但摸不到老虎屁股,吃虎鞭更别想了。我始终坚信,一群不敢思索的奴才,办不出一份有品格的报纸。
回过头来看看,现在有很多编辑记者,基本上没有了新闻的理想和激情,更谈不上把自己相对独立的思想,写出来给戈培尔们看看,这些人的理由永远是,写了没用啊,戈培尔同志会不高兴啊。我要说的是,如果你的东西足够让戈培尔先生亮出黄牌,你就赶紧暂停,如果还不至于吃牌,那就勇敢的写吧!这里又可以举个例子:
前段时间,晚报的头版头条发了一条很猛的新闻:200多个警察深夜包围“超音速”酒吧,抓了170多个涉嫌吸毒人员。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爆炸性新闻。但一旦发出去,上头肯定要不高兴,但话又说回来,就算发稿了也不至于吃黄牌。所以,晚报就发了。事实上,见报之后确实让上头不高兴了,但那又怎么样呢?读者高兴不就OK了吗?我们现在不一样可以坐在这里,继续办报吗?大不了这段时间我老实点,等老虎息怒了,到时又给他捅一竹竿!我觉得,只有这样,才可以叫做争取新闻自由!如果处理这个新闻的编辑鼠目寸光,前怕狼后怕虎,这样的好新闻肯定早就要葬身“虎口”了。有人跟我抬杠,说你怎么把握这个“老虎发飙”的底线呢?答曰:如果你是奴才,告诉你底线在哪里也没用,因为你终究是个奴才;如果你不是奴才,不说你也自然会知道,因为你根本不是奴才。
有人说我这样打游击,是土匪逻辑,是乌龟风格。我可以告诉你,古往今来,无论中外,凡跟政府要权利的,从来都没有什么坦途,有的只是一条充满荆棘甚至是死亡的道路。作为一份报纸,作为一个报纸的编辑记者,我们首先要学会保存自己,把饭碗端牢,才能去争取饭碗里的鱼和熊掌!——这,才是最有价值的——责任!
谢谢大家!
演讲人: 晚报文体中心 谭 鹏
何三畏:可怜的杨沫
杨沫至死都是一个革命丫头,不要看到杨沫的头上的白发,她至死都摇着革命的羊角小辫。穿过五十年的岁月,从秋水盈盈到布满尘翳,都是一根筋在看她的那位不动声色的情人。写过《青春之歌》的革命女青年和革命小老太婆,写过江华和余永泽的红色婢女,一辈子只读懂了写在那个抛开发妻到全国最高学府去求学的“少学究”,那个跟自己同居并生下孩子的家伙额头上的标签:负心,落后。
负心,主要是一个与情感相关的事实判断,那关系到两个人永远不足与外人道的秘密,我们不知道他们谁先负谁,怎么负的,我们不好说什么。不过,有一个说法,是杨沫怀着张中行的孕,回老家还是什么地方去,发生了什么情况,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自负其才的张中行可能要“负心”了,而且,永辈子不说这个,也符合张中行的个性。
落后!落后!!这是男女之间最没意思,最空洞的“指控”。
二十世纪,特别是后半叶的中国,“落后”的意思不是指没有看过周星星,反对超女,不会恶操——事隔代际,这个词已经需特别注释一下了。
写到这里,我几次想用成都骂女人的一句话,因为想不到更贴切的形容,但我知道不能骂人,这话叫“瓜婆娘”。如果去掉这个词的感成份,实事求是地说,杨沫就是那个年代“最瓜的婆娘”。任何时代的“瓜婆娘”都可能写一本书去影射自己的情人,但是,只有那个年代的“瓜婆娘”才能弄出个江华和余永泽来。
这本书毒害了多少善良之辈,无法估量。我在念中学的时候,有一天,有人神秘兮兮地拿来一本前面掉了好几页的纸张发黄的破书,那是一个春天,春雨淋湿了少年的整个世界,落花遍地,我立刻装病,躲在学校宿舍,乱草堆的床上,看了一天。同学们出去玩去了,据说有一个个子娇小的女同学从有桐子花的树上掉下来,没有摔到什么,但我觉得出那个洋相怪可怜的,比林道静还可怜——我当时就可怜那本书中的林道静,同时,我觉得我要做一个余永泽,目的是为了不让林道静爱上。这个情况,前不久讲给一个晚生听,她不太相信,不相信也没有办法,我现在都有点不相信了,但那是真的,少年情怀就是那样奇妙。
应该不相信我,应该相信有无数人为了林道静奔江华去了。
回过头来看张中行怎么看杨沫。
张中行说:认定负心,是人各有见;认定落后,是人各有道。关于“道”,张中行还说过,杨走的“信”的路,他走的是“疑”的路。
这完全不平等,这是上帝在看人,在怜悯人。或者说,跟上帝不一样的是,张中行可能是表面怜悯,内心不满或者得意,总之,应该有很大一个“内心”才对,不然,一个人要多大的坚持,才能做到与自己青年时代同居并生子的女人老死不相往来,人家死在前头,也不去做最后的告别。
一个被传为经典的情节是这样的,文革时期,有“外调”人员去找张中行,了解杨沫的历史情况——按照革命逻辑,革命是一报还一报的,杨沫也就有了这一天。据传,张中行写了一个材料,内容是,杨沫直爽,热情,真的相信她的信仰,并为之奋斗。这玩艺儿在当时对杨沫可有好处了,说是杨沫后来看到这个材料,专门写信去表示感谢。
这就要看杨沫是出于什么心思表示感谢了,如果是从材料的效果,给她带来了保护,好歹礼貌地感谢一番,是不错的。但是,看起来恐怕不是。恐怕是杨沫认为张中行真的在爱护她。
这是怎样一对怨偶啊。一个根本听不懂另一个的话了。按照张中行的逻辑,说你“信”,说你的那个玩艺儿,假信倒还有说得过去,说你还是真信,那就是在骂你了。杨沫你知道吗?
张中行是多么可怜和怨恨杨沫啊。
而张中行是如此的薄情寡恩,如果他不是天生这样一个人,只能说是杨沫把他的心伤透了。要知道,在亲情,友情,爱情之间,他至死都选男女之情为最重要,他是这样一个重“情”的人。
冉云飞:八万只老鼠是怎样消灭的
昨天在旧书市场又搜到一些从四川医学院流落出来的资料,有几十份“全院大字报摘要”(大约系五七、五八年的,事涉反右、炼钢、大跃进),以及1960年5月10日召开的“四川省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的材料多份,我只选择了几份自己感兴趣的购买。如一位广元叫母天均的小朋友“勇斗”偷盗者的事迹《学习刘文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大会发言之六十八),川剧演员、成都市川剧院副院长陈书舫《誓作红演员 服务工农兵》(大会发言之七),学者屈守元《把毛泽东思想的红旗插在古典文学的教学和研究阵地上》(大会发言之七十七),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采编组《坚持政治挂帅,作党的驯服工具,充分发挥新闻工作的战斗作用》(大会发言之五十一),蓬安县人民医院沈前明《八万只老鼠是怎样消灭的》(大会发言之六)。这些发言所用纸都是典型饥荒年的黑麻纸(和抗战时的熟料纸差不多),在全国性的大灾难大饥饿,尤其是四川省空前的灾难面前,依然造假不息,真可谓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让我们看一看中共都在做些什么无事包金,吹牛不打草稿,丧天害理,劳民伤财,草菅人命的事。
而沈前明灭鼠也充满许多搞笑成份,有无造假,现不好对证。但以当时的风气,恐怕是免不了的。一个国家消灭鼠害,只能靠人力去做,是多么愚蠢,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当然这些东西,也可以有“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的功效,也算变废为宝吧。现将沈前明《八万只老鼠是怎样消灭的》摘要登载如下,文字全是原话,序号是我所列:
一:从五二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来,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八年来如一日地战斗在除病灭害的前线。经过长期的刻苦钻研,终于摸索到了老鼠的生活习性、活动规律,总结出一些灭鼠的方法。创造和发明了消灭老鼠的工具二十种,共制作九万三九千九百余件(这个数字读不通,但原文如此——冉注),捕杀老鼠八万0一百0六只。我在除四害工作上仅仅做出这一点成绩,党和人民就给我以极大的荣誉,叫我“除四害英雄”,选我出席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代表大会和全国医药卫生技术革新经验交流大会。聘我为中国医药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和北京防疫站顾问。
二:在县委领导下共办了九十六个训练班,培养了“除四害突击手”三千三百人。在广安、阆中、南部、苍溪、营山等县约训练了“除四害突击手”两百名。
三:从五九年十二月以来从鼠洞内共挖出人民币一元多,鸡两只,鸡蛋五十余个,葫豆、黄豆、油条、菜二十多种共一千五百多斤。如以每人每年吃三百斤粮,可供五人吃一年。
四:我发现有14种老鼠的生活习性和繁殖情况。一是“铁鼠”,住在地下和墙里,只一寸多长,灰麻色,每窝产子五至七只;二是“钻山鼠”,长约二点五寸,黄色,每窝五至六只;三是“山老鼠”,深灰色,长约二寸,每窝产子六至十只;四是“家鼠”,小时是麻色,大了成棕黄色,老了就变成灰白色,每窝产子五至六只;五是“田鼠”,有六寸长,麻黄色,每窝产子八至九只;六是“小老鼠”,麻灰色,五寸多长,生活在水里,好吃小虫;七是“尖嘴鼠”,约四寸长,嘴尖一寸多长,灰色,每窝产子七只;八是“花鼠”,有七寸长,黑白色成条花,每窝产子四只;九是“跳鼠”,有一寸多长,麻色,每窝产子七只,爱吃中药材;十是“急性鼠”,有五寸多,长灰色,每窝产子六个;十一是“姜黄鼠”,有一寸多长,黄褐色,住墙脚下,每窝产子五只,十二是“中等鼠”,有五寸长,黄色,每窝产子有七只;十三是“坡鼠”,黄色,每窝产子七只,位(疑为“住”字之误——冉注)在田坎坡上;十四是“屎鼠”,有六寸长,麻灰色,住厕所周围,每窝产子十只。
五:我在实践中找到了七种办法捕鼠。即陷缸,挖鼠洞,打鼠板,簧(疑为“黄”之误——冉注)膳夹,铁夹,铁铲千,安妥毒等七种方法。
2006-3-20
让我们来吻这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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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文本主要译者、也是人文本《尤利西斯》译者金 先生的看法,这部传记的突出优点是它既具有权威的学术性,又具有极强的可读性。作者对乔伊斯的相关材料可谓穷搜冥讨,包举无遗,举凡死亡证明、抵押账单、法官访谈录、会议记录、广播文稿等等,在艾尔曼眼中,无一非可用之材。难得的是,他不是要以这种方式炫奇斗博、夸示学问。正如乔伊斯选中布卢姆这个卑微的小人物装载和转送最纯洁、最善良的人类思想,艾尔曼驱遣这些细末琐屑、似乎无关宏旨的细节,是为了活生生地描画出一个丰富驳杂的文学巨人的血肉之躯,让读者在礼赞他的伟大的同时,克服对他的敬畏。
像那位谦恭的年轻人,我们已经通过阅读《尤利西斯》表达了对乔伊斯的伟大的敬畏和礼赞。现在,《乔伊斯传》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走进来,看一看这只伟大的手做过的许多其他的事。
丹妮忆顾城
丹妮是顾城的朋友,约了好几次见面,但不是我们有事,就是她的时间不对,都未能成事。过了新年,才找到时间碰面。丹妮戴一副黑框眼镜,皮肤嫩白,说话爽直,语速很快,人有点微胖,但行动敏捷。一见面,会让人有个错觉,以为是北方人,其实她是杭州人。
丹妮信佛,十几岁就信了,她说这很难和人说得清的,甚至来新西兰,她都认为是前生注定的,是和这地方有缘。当初她大学毕业,分在杭州一所大学做老师,每天都是快乐的。直到有一天,有一件事触动了她的神经:她去参加一个教学研讨会,会上欢送一位离退休老教授。老教授从主席台下来,她伸手相握,搀扶。老教授颇感慨,说当初他来这学校,也像她这样年轻,无忧无虑。当时不知道,自己的今天和明天,都是一样的,其实,早就该知道自己明天的结局了。也就是说,会在这里终老。丹妮听了这话,才有了走出去的念头。
她说,来到这里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在某个梦境中到过,一切是熟悉的。她在新西兰呆过一段时间后,曾经返回过杭州去,但已不能适应了,便又重新回新西兰,发觉自己很适应这里的生活,便定居下来。
我们边吃边聊,话题自然转到了旅游和文学,她说自己很久不写了。听说我们去了激流岛(当时没联系上她),她有点遗憾,说该约顾城的姐姐顾乡一起见个面。说起顾城,丹妮满怀伤感和怜悯之情,说顾城也许不该来这,这并不适合诗人写作,顾城在激流岛生活期间,写作遇到了很大的障碍。但他是个本色的人,是个在自己内心里走得很远的人,他怎么想的,就怎么做的,一点也不虚伪。她说当初顾城出事,被传说成是在自己的旧居附近出事的,其实是在其姐姐顾乡家附近。出事后,她当夜拿了顾城的相片,给自己的高僧师傅,让他超度亡灵。但做了两个小时,师傅说他无能为力,因为顾城在自己的世界里走得太远了,他也不愿意给人束缚,要做个自由的精灵。
丹妮说,当年朋友们给顾城办后事,她凑了五十元,这在九十年代初,是一笔很大的数额了。我说起我们去激流岛探访顾城旧居的奇事和纯白的鸽子。她说顾城的确是喜欢白色的花的。她说第二年,在顾城忌日那天,她去激流岛拜祭,发现顾城上吊的那棵树下,开满了一圈的白色小花,真是个奇迹。她说那根树枝,按常理,一个人吊上去,是会折断的,但他这个大个子,既然没有折断,真也是个奇迹,不可思议。
我心里有疑惑,就提起一些与顾城有关的话题,比如,为什么这里的朋友,没有为顾城立个纪念碑或纪念椅?丹妮说,其实这里的朋友都挺宠顾城的。当时朋友们的景况都不好,都穷,顾城就更穷,她提到顾乡说过的一句让她要掉眼泪的话。有次聚会,顾乡望了一桌的好饭菜,感慨地说,要是顾城当年能吃到这样的饭菜,他断断不会走的。现在大家的景况虽然好转了,事情却也久远了,大家在为生存奔波,有点淡忘了。她说,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很好:“人离乡贱,物离乡贵”。谈到华人在异乡的生活,她认同我的观点,那就是,还有心情在这看闲书的人,才是这里的主人。因为我注意到,只有本地人,才有心情在海滩、巴士站、草地、公园里,拿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她说自己也在床边放一本书,晚上看一点才睡觉。
我突然提到,许多朋友都挺关心顾城和谢烨的儿子小木耳的。苏菲说大家可以放心,木耳长得像当地的毛利人那样壮实,人也十分聪明,当年顾家和谢家虽然没有通过官司赢得木耳的监护权,但也许是血缘的关系吧,前一两年,他自己找到他的姑姑那里,现在和顾乡在一起了。但据说,他不愿意人们谈论他父母的事情。
后来我又小心地提到谢烨,丹妮有点激愤,有点不屑,说人已去,不说也罢。我没有追问下去,但我想,她的态度,已经给我解答了心里的疑惑,也因此让我体会到,生活和人性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丰富性,同样的故事,经过以讹传讹,经过口口相传的演绎,最后变成一个似是而非的传言。
后来,丹妮看了一眼手表,哎呀地叫了声,快下午1点钟了。她说得走了,她还要去给一个朋友的时装店当帮手。她起身说声谢谢哦,约个时间再聊,就匆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