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莉:看闲书好比喝鸡汤

       我最敬畏的物事有一种,便是闲书。是那种真正的闲书。

  什么才算得是真正的闲书呢?我有我的标准。这里头的讲究便是:作者一定是那种三闲一不闲的人物。三闲当是:身闲、心闲、岁月闲。一不闲则是:生平笔头从不闲。说得更简单一点,这种人是笔痴。笔痴好写,眼见了心到了,就要信手写来,不写便一日三餐皆无味。笔痴可以是成名了的作家,更多的却是民间神仙。

  去哪里得到他们的书?全凭嗅觉会得。这嗅觉一是来自于笔头生涯,二是来自于心灵感应。你得由衷喜欢,你得有职业经验。近年来,书店里是书山书海,迎面就给你压迫感与胀满感。所有书籍的广告词都豪华得惊人,都有名人推荐、专家吆喝、媒体狂炒,好像不把你撑得恶心透顶,不把你脑袋彻底搅昏,决不罢休。而真正的闲书,只能期待偶遇。或邂逅,或巧合,或口口相传埋下了好感,以后某一天的不期而遇如同撞见多年不见的老友。

  拿到真正的闲书,翻翻,心里豁然爽快通透,便不知不觉手把了书,一页二页,太阳西沉了也不知觉,入夜深了也不知觉,有时候竟然也无多的话,却似有点点滴滴的露珠,凉凉爽爽地滴在了心里,浸润开来,往血液里渗透,慢慢化作了自己个人的脾气与性状。这实在是阅读的好感觉,好比从前的穷孩子喝了一碗老母鸡汤。阅读闲书,自己也松散娴静,常常只是欣赏文章,连作者姓甚名谁也不会刻意去记住,日后时而冒出来,时而又忘记得干净了,连卖弄的想头都不要存有了。真正的闲书居然就有这样的好法子!

  我想我若是真正有出息,将来就该写得这样的闲书,遇得这样的读者,也不枉我一条性命,出生就只喜爱文字。

当代文学:“泡沫式繁荣”背后的浮躁之风

“中国小说排行榜”近日在济南揭晓。一些文学评论家及学者齐聚济南,对当下文坛出现的“泡沫式繁荣”提出了批评质疑,在当今喧嚣、浮躁的文坛传递出一种冷静、理性的声音。

“多产并不意味着繁荣”

据中国作协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长篇小说的产量都在1000部以上。2005年,加上网络作品,长篇小说更是达到3000部左右。然而绝大多数属过眼烟云,还没有击荡出涟漪,就已沉到了水底。

中国小说学会副会长汤吉夫说:“多产并不意味着文学的繁荣,其中有很多是面向需求它的读者产生的庸俗甚至低俗之作。一些读者对文学的需要并不是文学本身,不是精神的、价值的、审美的营养,而是刺激、惊险、凶杀等东西,这些不是文学,而是文学的敌人和对手。”

“一年出1000多部小说,我看的也就几十部,真正好看的小说太少了。”文学评论家雷达说,“现在一些作家写得比较多,生怕写少了被遗忘,但是产量一多,质地就不那么扎实,积累就不那么丰厚,人物、细节就不那么精致,耐不起长久阅读,这是很普遍的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陈骏涛说,一些潜心文学创作的严肃作家在市场大潮的裹挟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浮躁心态或浮躁之作。让人困惑的是,有的作家本来不是很高调,但也赤膊上阵,站出来对自己“让人失望”的作品鼓吹、炒作。

“很多作家陷入焦虑之中”

据了解,在文学创作圈,一年创作3部长篇小说的不乏其人,小说进入了一个批量制作的时代。“一个作家如果在市场上没有足够的份额,没有相当多的产品出现,就很可能被别人遗忘,这种焦虑感压迫着作家,所以只有拼命地写”。

雷达说,造成这种现象也不能全怪作家。现在是大众传媒时代,书本的定义发生了变化,原来的书是“十年磨一剑”,力求打造成经典,现在的书成了商品,而商品的一个特性就是喜新厌旧,要追逐时髦,吸引眼球,所以书的更换率和淘汰率急速加快,作家如再像原来一样10年、20年写一部小说,就跟不上书刊业的步伐。

雷达认为,文坛的浮躁现象源于两个尖锐的矛盾,一是出产的压力和“库存”不足的矛盾。很多作家“库存”早就空虚了,不但生活积累,连知识的积累也越来越匮乏,没有时间充电、读书,也不能沉到生活底层,只能闭门造车。另一个就是市场要求出手快,与创作本身求慢、求精的规律发生了极为剧烈的矛盾。市场不断地推陈出新,文学作品新陈代谢的周期越来越短,而创作有一个不变的规律:不下功夫苦心经营、深刻体会,不可能出精品力作。很多作家身陷这两大矛盾中,精神焦虑,以致“虚脱”甚至“休克”。

中国文学缺什么?雷达说:“缺钙,缺思想,缺精神资源。”

雷达说:“我真想对有些处于虚脱、休克状态的作家坦诚、同情地说,你以为你写得多是对社会的贡献?其实你写得少甚至是暂时不写,才是对社会的贡献。不要再拼命写作了,该停一停了!”

“文学成了消费对象”

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全面介入,网络的一切特性也开始渗透进文学,使得文学的本质发生了变化。广东商学院文学教授江冰说,互联网之于文学是“双刃剑”:一方面使文学回归平民,消解了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文学由道德训诫者变成抚慰者,成为人们的消费读物;另一方面,与市场化相伴生的就是文学精神滑坡、价值游移、传统消解。

当下的文学形成了两大消费群体,一是白领小资,二是中学生和大学低年级的学生,他们是文学消费的主体。以利润为追逐目标的出版商也瞄准这两个群体,不断推出适合他们阅读趣味的作品,大肆宣传炒作,制造书市“热点”,使一些人少年得名,他们的作品发行量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册,使得作品发行量一般为两三万甚至几千册的严肃作家自叹弗如。可以说,出版商的“造星工程”助推了文学的娱乐化、消费化进程。

江冰说:“当对作品优劣的判断简化成了码洋、点击率、出版量,用金钱来衡量一切时,短期行为、泡沫行为就不可避免。”

浮躁之风已经侵害到文学的肌体。正如陈骏涛所说,作家不能只盯着市场,总处在浮躁中是永远不能产生精品的。

文学网站收购风潮再起 TOM悄然入股幻剑书盟

  从《魔戒》到《哈利·波特》,奇幻小说让包括中国读者在内的无数人为之倾倒。当业界都开始注意到以奇幻为代表的原创娱乐小说已经成为最受欢迎和最为活跃的网络文学的时候,成就文学写手们实现梦想的舞台–原创中文网站,也因其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读者日访问量,而吸引了众多投资者以及大型网络公司的关注。
   近日,记者了解到,年初时业内炒得沸沸扬扬的”TOM在线收购幻剑书盟”一事日前已尘埃落定,双方已于近日签订全面收购合作协议,TOM在线1000万元收购幻剑书盟80%的股权,从而宣告幻剑书盟正式纳入TOM在线麾下。虽然目前双方尚未具体透露合作细节,但根据其局部范围内所公布的信息,并购将使TOM网站得以直接获取幻剑书盟以奇幻、武侠、都市等为核心的网络原创文学内容,进一步完善其数字娱乐门户的战略架构,同时,幻剑书盟也将在资金、技术、社会资源和品牌等方面获得TOM在线的全面支持。此外,并购之后幻剑书盟继续保持其原有域名与运营方式。

  网站红火再引收购风潮

  继盛大收购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后,TOM在线此次千万元注资幻剑书盟,看似只是一个大的互联网公司对一个小公司的收购,但却预示着在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沉寂后,原创中文网站终于热闹起来了。

  其实,无论是网络游戏的”火”,还是网络小说的”火”,不容忽视的都是网络在其中所起到的铺垫作用。由于克服了传统出版物在时间、空间与内容等多方面的限制,网络出版物造就了一批突破传统阅读习惯的忠实读者。一位文学网站的读者这样谈论他的感受:”以前看过的许多好书,比如《血色黄昏》、《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等,在市场上很难再找到,而在网上却可以看到不同时期的海量作品,从某种程度来说,文学网站消除了读者与作品之间的一些屏障。” 一位经常去某文学网站看书的读者也表示,上网看小说已经成为其工作之余的一种休闲方式,有的小说一看就是几个月,并慢慢形成了一种阅读习惯。据2004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抽样调查显示,同当下社会的文化氛围、文化消费潮流相同,我国国民读书的功利实用性目的不断走强,知识性目的日渐减弱,追求消遣性和娱乐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正是由于具有了”免费、互动性强和更有粘性”等突破传统出版物的特征,以及因此所获得的可观的网站流量,近年来,文学网站门户的发展模式逐渐被业界人士和投资商所看好,此次TOM收购幻剑书盟再次说明了这点。有业内人士认为,TOM收购幻剑书盟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实现内容整合。幻剑书盟的原创文学内容将极大地丰富TOM网站的资讯总量,为TOM在线本身已颇具强势的在线互动平台聚拢一大批喜爱原创文学的网民读者群;同时,更为重要的则是看中了幻剑书盟可观的网站流量。并购使得TOM轻而易举地就把幻剑书盟带来的巨大流量纳入囊中,令TOM网站在整体浏览量方面获得大幅提升,从而对自身正在飞速增长的在线广告收入注入新鲜动力。

  对此,TOM在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王雷雷没有否认,同时表示:”原创文学始终是网民最喜爱的在线内容之一,对于拥有国内很高流量排名的幻剑书盟,我们对其成长空间以及商业价值非常看好。这次并购,将使TOM在线获得极具价值的原创文学资源,它将与原创音乐、原创DV、原创动画等网络原创资源一道成为TOM在线的独门秘笈,进一步完善、巩固TOM的数字娱乐门户战略。”

  其实,从去年开始,TOM在线已经将自身定位为娱乐门户网站,推出了”TOM玩乐吧”等以网民原创为核心的娱乐业务,鼓励网民自主创作、上传音乐作品,并通过无线互联网平台整合为彩铃等无线产品,力求在推进数字娱乐业务方面有所作为。此番并购幻剑书盟,则令原创文学的数字娱乐化成为可能。

  冷静看待身价倍增

  据了解,创建于2000年10月的幻剑书盟(由四家个人文学网站合并而成)开始也不过是一群热血文学青年的率性所为,然而不经意的一次设计却开创了中国原创小说文学的门户网站发展之路。而根据Alexa.com提供的最新中文简体网站排名显示,至2006年1月,幻剑书盟的排名已升至第56位,成为国内广受欢迎的网络原创小说门户。目前该网站的访问量已经达到2000万PV/天,首页IP访问量在50万/天左右,注册会员200万人,其中VIP收费会员5万人。按照风险投资的粗略价值估算,如果每个用户能够带来10元的利润,那么200万用户意味着2000万元的价值。同时,该文学网站所推出的上千万字的电子书中,有数百本图书的点阅数超过了100万。

  毫无疑问,这些诱人的数据,无论是对于强调”眼球经济”的互联网企业,还是对于原创文学的推广繁荣来说,显然都不可小觑。因此,对于此次获得TOM大手笔注资,幻剑书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孔毅似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意外:”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文学注定会发展成为一种主流,并且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尤其是网络文学原创与在线阅读市场潜力巨大,其价值也逐渐被认知。” 据孔毅介绍,由于火爆,一些中文文学网站已经逐渐采取了收费模式,规定读者每月支付相当的费用才能尽情阅读,”幻剑书盟也部分采纳了收费模式。不同的是,对于普通读者,同样可以免费收看热门小说,只不过时间上有所限制。目前在幻剑书盟,购买小说一个章节(5000字左右)大约需要2个幻剑币。而这方面,我们已经实现了与网易、骏网、云网等第三方的合作,以销售幻剑小说卡、幻剑币等方式获取经济收益。”

  据坊间传言,2004年盛大收购起点中文网之前曾与幻剑书盟就收购事宜有过实际接触,但幻剑书盟拒绝了盛大的收购要求。而此次TOM在线何以能够成功入主,孔毅给出的解释是:”对于幻剑书盟的经营,单纯的物质回报并不是我们的主要目的,我们希望通过与TOM的合作,实现优秀原创资源与强大在线平台的结合,在已有的基础上给网络原创奇幻文学读者和网友提供更多难以想象的全新价值和更为理想的多渠道出版服务。” 同时,孔毅也很客观地谈到:”作为一家文学门户网站的建设,幻剑书盟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功,但是网络出版的规模经营能力、多种媒体经营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都还比较弱。因而,与TOM在线的收购合作,也表明了我们愿意迈上开放式的运营发展大道,主动迎接现代资本市场挑战的一种态度。”据悉,并购之后,TOM在线将利用多年从事无线增值服务的优势,对幻剑书盟市场业务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挖掘。

白烨评论文章引发争论 韩寒针锋相对回应陆天明

针对青年作家韩寒与文学评论家白烨日前发生的大战,著名作家陆天明昨天(3月14日)发表意见说,韩寒竟用肮脏的粗话谩骂白烨,超出了文学争论的范畴,而白烨作为一个文学评论家倒是尽到了责任。韩寒则在自己的博客里回应道:“白烨当然可以批评我,但别把我的书名写错了。”并再次强调:“白烨的职业道德大家也不是不知道。”

  陆天明说,白烨是文学评论家,评论家不进行批评,还算什么评论家?“再说了,文学作品一经发表,就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检验。我们现在的文学界,缺少的正是肯站出来说真话的批评家。”对此,韩寒的观点是:“白烨当然可以批评我,但别把我的书名写错了。而且白烨算哪门子说真话的批评家?白烨的职业道德我们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博客里还转载了《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关于白烨曾参与制造“百万美元购版权”谎言、评价实际并不存在的“作家蔡小飞”等新闻报道。

  陆天明认为,包括《三重门》《长安乱》等确实有独到的地方,但是,“韩寒所知道的也就是一个中学校园里的那点事,世界很大,岂止一个小小校园就能包容?”韩寒针锋相对予以回应:“可以断定,陆天明也是个没看过别人的书就胡说八道的人。叔叔,我24了,退学7年了,麻烦你在说我前先GOOGLE一下。这是对人起码的尊重。”不过,陆天明说他对韩寒并无恶意和偏见,他只想劝韩寒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无论如何不该开口骂人。

权谋文化凸显浮躁之风

 

封建时代的权谋文化只能是历史的一种点缀。中国要融入国际社会,就不能总是抱残守缺,翻弄旧皇历玩那三十六计。国人要学习现代先进的思想理念,才能与时俱进,在世界大家庭中占居一席之地。

 

一项最新资料显示,近年来,宣扬权谋计术的图书、影视、网络论坛等文化产品很受读者、观众和网民的追捧,甚至一度形成热潮。先是出版界抢占先机,类似《厚黑学》、《谋略学》、《历史上的智谋》、《权谋大全》、《中华智谋》之类的图书出版物,连篇累牍地宣讲中国古代帝王将相的政治谋略;接着是以《康熙王朝》、《雍正王朝》、《干隆王朝》、《日落紫禁城》、《孝庄秘史》为代表的一大批清宫秘史电视剧纷纷出笼,这些影视作品大多浓笔重彩地渲染皇帝治吏、后妃争宠、大臣谋变等争权夺利的情节;再就是最时髦的网络论坛,宣扬官场权术的《官场三十六计》等阴谋诡计帖子满天飞舞,令人目不暇接,其间不无对计谋权术的褒扬和欣赏成分。封建时代的权谋文化在现代社会如此流行,是很不正常的一种社会现象。

 

历史积淀 现实诉求

 

时下,权谋文化植根于封建帝制的社会土壤,如今却在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社会大行其道,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现实背景。

 

——封建文化的熏陶。权谋文化产生于封闭守旧的封建王朝,反映当时的政治关系、利益关系和人际关系以及相应的观念,它与现代文明的大潮、民主法治的观念都是背道而驰的。

 

虽然封建专制体制早已寿终正寝,但封建体制下产生的权谋文化阴魂不散,还或多或少地残留在我们的生活中,更多的则渗透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勾心斗角,以邻为壑;争权夺利,暗中使绊;拉帮结派,党同伐异等等,造就了今日官场之腐败、社交之心口不一、商场之无序竞争。

 

——法制环境的松散。权谋是对法制的反动,法制严明则权谋失灵,法制松散则权谋得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注重建立法制社会,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诚信严重缺失,一些人靠权谋升官、发财、捞取名利。

 

在此情势下,权谋文化应运而生。因为税收监管不力,书商们出版了《如何偷税》一书,上市后销售一空。官场小说也风靡一时,很受党政干部的青睐,在跑官要官成风的地方,几乎人手一本。而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热播的清宫戏,更是受到许多观众的追捧,收视率居高不下。网络论坛中权谋的帖子吸引无数网民的眼球,这些论坛的点击率一路攀升。

 

——投机心态的躁动。权谋文化折射出社会浮躁之风,国人一夜暴富、一举成名、一步登天的阴暗心态十分严重。当官的不是靠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实绩升迁,而是靠官场权术攀龙附凤,阿谀逢迎,甚至用金钱买官。经商的不是按市场游戏规则正当竞争,而是巧取豪夺,以次充好,坑蒙拐骗,以卑劣的手腕攫取暴利。就连做学问的知识分子有的也是靠剽窃别人的学术论文往自己脸上贴金,捞取学位、职称。

 

负面影响 危害匪浅

 

文学作品细致入微地描写猜忌、弹劾、笼络等种种权谋手段和倾轧、斗争、篡夺等权谋过程,成为过目难忘的经典故事。权谋文化一旦成为一些文艺作品所宣扬的主要精神内涵,产生的负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在倡导法制民主的现代社会中,权谋文化的过度流行,其危害令人担忧。

 

——僵化人际关系。权谋文化腐蚀人性,使人用心眼而学坏。如果到处是高度发达的针对于他人的权谋智术,到处是圈套和陷阱,到处是谎言和骗局,到处是阴谋和暗算,人们就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处处设防,互不信任,人人自危,人际关系就会趋于紧张。规则之外的手段迭出丛生,这就必然造成对规则的戏弄,对诚信的亵渎,对同僚、同事、同窗的戒备。聪明反被聪明误——越是缺乏诚信的时代,就越是缺乏稳定性和安全感,社会也就危机四伏,失去和谐。

 

——污染政治生态。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官场上,官吏们精于权谋,结党营私,朋党成奸,鱼肉百姓,对抗朝廷。这种封建余毒根深蒂固,沿袭至今。

 

在机关单位、部门里,通常只要有一两个精于阴谋权术的人存在,就能让一批不精此道的人处处掣肘,甚至一事无成。这就逼迫一些善良的人们找靠山,寻求保护伞。如果不按照此「潜规则」行事,就不能成为官场的「适者」,就可能被淘汰出局。

 

——误导市场竞争。权谋文化把市场和战场混为一谈,说什么市场就是战场,因而集兵法大成的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成为企业家们的必读之书。他们把竞争对手当做敌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于是绞尽脑汁,用尽心机,或挖对方的墙角,策划对方高管反水,或造谣中伤,败坏对方的市场信誉,趁机取而代之,试图垄断市场,成为行业内的霸主。

 

批判吸收 融入世界

 

权谋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不可否认,权谋文化也曾有其积极的意义。但过分发达的尔虞我诈的权谋文化,极大地抑制了一个民族的理性精神、科学精神、法制精神、诚信观念和道德原则,而助长了不择手段的厚黑风气,助长了专权弄权贪权的欲望,助长了反道败德的不良行为。我们要批判地吸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世界已经进入21世纪,发轫于几千年前封建时代的权谋文化只能是历史的一种点缀而已。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中国要融入国际社会,就不能总是抱残守缺,翻弄旧皇历玩那三十六计。国人要学习现代先进的思想理念、管理方略和科学发展观,才能与时俱进,在世界大家庭中占居一席之地。

綦彦臣:学术烂仔时代的到来– 评新左的批李袁“运动”

对于王小东、黄纪苏、杨帆三人痛批李大同与袁伟时二人的“事件”,我本无心说话,因为不管“扣(新右)帽儿”还是“打左转向”,那都是体制内的事,所以我说“一张好报不如一部好法”(见《民主论坛》或独立中文作家网),也就是说:在法处说话,中国的基本问题才有说法。

尽管我无权把李袁从“泛自由主义”这边推出去,但王黄杨三人一通烂仔般的言论,实在让我觉得他们全然超过了学者(编辑人)的界限。深思熟虑变成了焦躁不安,出口成章变成了信口雌黄。检索20世纪末以来的新左名单,这些人不说如过江之鲫,也总给人以不绝如缕之感觉。再看其学术功底,真能让我用心读一下文章的人不过崔之元、王绍光、旷新年三人而已,其他人等实在不甚了了。

我不是实行蓄意的“人身攻击”,就看黄纪苏那篇《革命及相关词语》一文(《思潮——中国“新左派”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P121-128),就看得出那种文革版的挑战姿势:把反对围攻美国大使馆的人称为乡勇民团,指斥其扞卫美国人的利益;把自由主义者“一勺儿烩”地说成是的联防队员,自觉地保卫美国使馆。

如此,也就不难印证笑蜀先生的论断,其文曰:《中国部分“新左派”人士选择与恐怖主义站在一起》(同上,P364-375)。当然,不管搞新文革或支持恐怖主义都与发言的形式无关。问题是,为了一个既定的“为批判而批判”的目的,显然不是学问人所为,更像是学术烂仔行经。学术烂仔的典型特征是,以学问人的身份或口吻饰政论以学术,绰笔便写、开口便骂。其他如否定全民公决现代意义者,更是如此。

首先说,攻击李袁(一块裹挟自由主义者)时,说什么坚持自由民主与普通人无关。这实在是连常识都不顾的“厥词”!

如果全中国10多亿农民都能享受上真正的村民选举之民主,行使依法监督村政之自由,恐怕中国上访的人会少一半。村民选举之民主——这个常识被温家宝在中欧第八次峰会上“不适当地”提及,并称若干年内可等比扩大,云云。显然,自由民主与多数普通人有关。如果挂牌的工会转变为工人自由选举的工会,他们的民主也会更有保障,也不至于被红色权贵资本强权扫地出门后找不着工会的大门了。这就是最基本的案例,也是大多数普通人的利益之所在。

任何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不同观点之间也当遵守“伏尔泰原则”乃至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但是总不能达到胡说八道的状况。比如,一个强奸犯对被害人说:“因为你漂亮(且弱势),所以我得强奸你!”这可能在个体逻辑上成立,但不能成为普适逻辑,连集团逻辑也不成。比如1998年的印尼骚乱时,极端穆斯林对华人妇女高叫:“因为你是华裔,所以我得强奸你。”--这种宗教狂热,遭到了全世界正义的指斥。

如果王黄杨三人如先知般地认定自由民主与普通人无关,那实在等于强奸了仍不得民主自由之阳光的农民、工人(弱势们)的价值观念。如此,他们实在是以新左之名行极右之实。严重而论,想制造一件新的“国会纵火案”,而李袁就成了替罪羊!

其次,攻击李袁(也就等同地说自由主义)是与资本家站在一起的,更是“贼喊捉贼”了。
李袁及“新历史观念主义者”的出发点,无非是走出狭隘的孤岛史观,让中国文化进行基因改造,怎么能与资本家扯在一起呢?对于“资本家”这个词,三位学者故意不做明指。依我意度,是指国际资本,如卫美的乡勇民团、联防队员之性质界定。换言之,自由主义者就是现代的洋奴买办。且不论哪个自由主义者或团体委身于了国际资本,但问:“新左们就不委身于资本家吗?”——似乎这要“秘闻”、“小道消息”来证明!然而,毫无疑问地是,新左的民族主义声言、情绪恰是红色权贵资本们所需要的灶王爷,虽然,这灶王爷办不了什么大事,总也是一种心理安慰的来源。一旦国际资与中国的红色权贵资本在利益分配上出了问题,那么红色资本绝对会“放人(不是狗)咬人”。

在私有化问题上,新左虽然时不时提个“如何”之问,就其本质来说,面对“民主私有化”与“权贵私有化”的选项,他们还是坚定地选择了后者。所以,在坚称自由民主与普通人无关的同时,态度明显地反对国际资本。

再次,关于义和团主义,新左们只抽象出了它的运动象征(从运动到主义)而全然不顾史实。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义和团运动的合法化是官方政治博弈的结果,即后党体系占了主流而帝党意见被压抑。所以,义和团在进入体制内的前夜,喜不自禁,声称要拿“一龙二虎”之头。这“龙”当然是指变法失败而被禁的光绪皇帝了。

义和团在合法化之前与合法化之后,维护的都是所谓的天朝尊严与不计成本的朝贡体系,行为上的“为排外而排外”也就自然而然。这是中华帝国朝贡体系对民众最深刻影响的表现。
此前的朝鲜问题,无非老帝国(中国)与新帝国(日本)的地区主导力量的交替,这与英国荷兰在大西洋上的力量交替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所以说新左在义和团问题上的发言不是一个什么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心态问题。

这个非学术而心态的状况成了学术烂仔时代到来的标志。引新左学术实力人物旷新年先生的话来说:“尽管90年代倒腾的是假学问,但我们需要面对的却是真问题”。(《风与旗:90年代的阅读》,同前书,P127-141,在P127)

所谓的真问题只是基本问题的一个子集,正如自由主义的权利主张也是基本问题的一个子集一样。这个基本问题就是“自由民主与多数人密切相关。”这个相关的“现场诠释”就是:把新左的学术烂仔情绪表达“新文革化”诉求合法化转为全民公决的一部分,把新右也即自由主义者的边缘化抵抗转化成议会行为的一部分。

还好,在民主自由被新左们霸道地界定为“与普通(多数)人无关”的情况下,自由主义者们所企盼的威斯特敏斯特式议会语言表达可以在被逼仄的网络上发表。而且,今天的新左与新右的网际“交谈”也等于是威斯特敏斯特体制的沙盘推演。

如此,我们就要整体非调侃地变化思维方式:“狼狈为奸”必然面临中性化评判,因为它可更贴切描述新左与红色权贵资本的双赢合作前景,新左也可从灶王爷的地位蜕变成未来政治企业的大股东;“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不再为讥语,而是准确地描述了我们这个社会自旷新年之“90年代定论”以来的学术生态,即允许自由主义为一时显学,就得允许学术烂仔们有表演空间。

2006年3月10日写于小城运河边

黄大川:威权体制道德规范下的诚信如此脆弱

— 电视剧《乔家大院》观后感

黄大川(辽宁)

中央电视台播放的45集电视剧《乔家大院》以当年张艺谋导演的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而成为山西旅游景区的“乔家大院”为背景,按编导的说法这是一部倡导诚信精神的一个晋商传奇故事。笔者看了整部电视剧,在剧中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有一些亮点的同时,也有不少让人迷茫的误区,现就这部电视剧谈一些个人看法。

先说这部电视剧的亮点,我至少认同剧中编导要表达的两点内容,一是对商业之于中国古代的重新定位;二是在宽容妥协精神下寻求商业多赢,这两点对于建设现代化的中国不论是经济上还是文化上都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电视剧的第二集,剧中男主角乔致庸太原赶考因车轴折了误了进考场的时间,在考场门口与钦差大臣、署理山西学政胡沅浦和山西总督哈芬当着众多市井之人有一段精彩的对白。哈芬认为山西人重商轻儒,山西的民风都被山西的商人败坏了。乔致庸心中不快,与之大声争辩,“天下四行,士农工商,圣人有云,无农不稳,无商不富,圣人也没说过重商之风败坏民风;其二,我中国地大物博,南方北方,出产不同,商旅不行,货不能通南北,物不能尽其用,民不能得其利。民无利则不富,民不富则国无税,国无税则兵不强,兵不强则天下危;其三,立国之本,在于赋税,全国赋税,农占其七,商占其三,就全国商人言,山西一省商人又占三分之一。商人行商纳税,乃是强国固本的大事。照哈大人的意思,莫非山西商人全部歇业,不给国家纳税,才是好事?”(乔致庸的话语摘自与电视剧同名的小说)。故事情节是离奇的,一个赶考的生员绝不可能在迟到的情况下进入考场,更没有哪个生员胆敢当场一番宏论顶撞本省的总督大人。但不能否认的是这段话的积极意义,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有一个成语叫本末倒置,本就是农业,末特指工商业,一旦哪个时代不重视农业都会被斥责为“本末倒置”,商人的社会地位始终低下,剧中山西总督哈芬的说法“山西的民风都被山西的商人败坏了”符合中国传统观念。商业之于当今世界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编剧借乔致庸的嘴说出了编导要表达的一个意思“要翻几千年农重商轻的定案”,对于解放思想来说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电视剧另一个值得肯定的主题是在商战中寻求“多赢”。不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是现代的意识形态控制,国人心中都有一种普遍的挥之不去的“极端”情节,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商场上不是你多就是我少,敌人坚持的就一定反对,对敌人的宽容就是犯罪等等都是这种极端思想的集中反应。中国古代占历史主导地位的三个学说流派,儒、法、道几乎都是无神论,其中法家的无神论是最为极端的,尽管也有“天赋皇权”这样神的概念,但实际上的神是虚的和模糊的,与其说是“天赋”更不如说是“暴力赋”。无神论和极端宗教主义是由恐惧产生不宽容思想的两个土壤,没有对神的敬畏和以神的名义强迫信众都会自觉不自觉的有一种极端情节,现代中国无神论作为主导意识形态更加强化了人们的这种不宽容心态,套用最近常用的一个词语就是“狼奶”,由喝狼奶导致的不宽容不妥协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经济现代化进程的最大思想文化障碍。电视剧中,乔致庸打赢了他平生第一场商战“高粱霸盘”(按现代的说法霸盘就是垄断经营,买空卖空)生意,成功的从高粱买卖中将自家解套,他本可用对手曾经用过的对付乔家的手段整垮对手邱家生意,他有千百个理由可以那样做,也确实有过那样做的想法,但他最终没有落井下石而是选择了与对方和解。乔致庸的人生观念就是“多赢共同受益”,其首创伙计“顶身股”也很有意义(尽管在那个时代是否会有这样的东家值得让人怀疑),伙计顶身股“借古喻今”的现实意义却很大,这项政策有点类似现代企业制度的员工期权期股,但也不完全一样,现代的期权期股是员工在年底分红时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股票,而乔致庸的“顶身股”是到年底给掌柜的和伙计分得一定数量的红利银子,股票是有表决权存在一定时候制约甚至取代原大股东的可能,而“顶身股”只是分得银子说话拍板的永远是东家老板。如果清朝中后期真有“顶身股”那也算是了不起的一项制度创新,更重要的编导在告诉电视机前的观众们在生活中要善待别人,做人和经商一样用一个宽容的心态善待你的对手也要善待弱者创造一个多赢的局面对谁都会有利。

说了这部电视剧的“亮点”,然后也得谈谈我本人不能认同编导在电视剧所表达的某些观点。这里面主要涉及到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包括晋商在内华商和剧中体现的那种多善近伪的诚信精神。

华商是世界商界的一个重要群体,但凭借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建立的传统华商精神与当今世界的商界大潮合不上拍愈加落后于世界商业观念已成为事实,而电视剧《乔家大院》弘扬的正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彪炳千秋”的晋商精神,晋商是华商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里面涉及到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认识并对待“家族企业”的问题,家族企业是华商的重要特征。“家族企业”已经很难适应当今世界的商业大潮,企业应该交给最适合的人去经营管理才可能发展壮大,家族后代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商界正反两个方面的例子都有很多。当年爱迪生创办的通用电器(GE)发展到如今杰克韦尔奇第八任伊梅尔达第九任当家人,完善的选择经理人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关键,GE没有选错一个当家人否则也走不到今天这样的规模。而许多华人企业尽管可能会有辉煌的创业阶段,但只要抛不开家族情节就肯定难逃“富不过三代”的怪圈,其实这也不是怪圈而是一个普遍规律,毕竟家族选择当家人的范围要远远小于整个社会的选择,这种选择不可能是最佳选择,选不到最佳当家人选的企业就很难不被不断进步更新的商业潮流所淘汰。在一次电视台的一个访谈节目中,中国大陆一着名民营企业老板在被问到家族企业的时候,他没有回避他所经营的企业是家族企业,他也认为家族企业不可能长久,但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不搞家族企业也不行,因为前几年他把三千万资金交给一个朋友到外地经营,结果一分钱都没回来,他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我也知道家族企业不适合当今世界的商业大潮,搞家族企业就是等死,但现在不搞家族企业了那就是马上找死,与其找死不如等死。”说的也是,与其立刻找死不如等着慢慢死万一有了灵丹妙药就可以不死,这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中国避免民营企业的家族化欠缺的是制度,没有一个社会的制约机制监督机制诚信机制,就不可能走出这个怪圈。《乔家大院》却对这种家族经营模式浓墨重彩实在不能让笔者认同,借着乔致庸的嘴说出了乔家祖训,“东家就是东家,掌柜的就是掌柜的,伙计就是伙计。”所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商业精神并不足以彪炳千秋,至少它已经不再适合现代这个世界。

电视剧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还是诚信,笔者对此有异议不是说诚信不需要而恰恰这是现今中国最为缺少的社会价值观念,但问题是编导所倡导的诚信却是在威权体制下的基于中国传统儒家以道德约束的诚信,事实证明这种诚信实在脆弱不堪,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诚信也只能是某些人良好的愿望,诚信还得靠一个良好的制度和阳光般的监督制约。中国传统文化儒家占有最重要的地位,这也是威权体制的重要特征,道德是权贵用来约束别人的紧箍咒而却对他自己几乎没有什么约束力,当皇帝只要是怀疑上某人是不会讲什么道德而宽容下属的,宁可错杀也绝不会放过,中国“吃人”的历史道德和诚信只能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乌托邦梦想,如果一个言而无信的老师向孩子灌输诚信思想,学生只能认为老师虚伪。最有权势的人不讲道德再让下面的人去讲什么道德和诚信,这种说教同样是苍白无力的。《乔家大院》中乔致庸以诚信为本,而他顶礼膜拜的那个“绝对权威”大清王朝却没有跟他讲什么诚信,一个莫须有的勾结太平军明明是查无实据还定个事出有因,他乔致庸就交纳八百万两赎罪银,只要太平军不灭就得给朝廷每年交纳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太平军即使被灭掉了朝廷也把乔家当成了生金蛋的鸡还在千方百计的敲诈勒索。更为恶劣的是朝廷借了乔家二百万两银子巨款平定新疆,最终只打算送块牌匾以资勉励,乔致庸也如现代上访户那样顶个状子跪在端门讨要欠银,结果还是惹怒了老佛爷,差点被老佛爷算计的丢了性命。乔家在朝廷如此三番五次的敲砸勒索下不败落,那只能说是编导出自自己良好的愿望和剧情发展的需要而牵强设立的剧情,只要是威权体制只要是被权势盯上了商家就从来不会有好的结果,轻者倾家荡产重者丢掉性命。就是乔致庸如此诚信,尽管他嫉恶如仇,但也不能不在屋檐下低头也时刻不忘大把花银子巴结权贵。在那种专制体制下连商家的起码生存都撰在当权者的手心里,多少个讲诚信的商家面对不诚信的朝廷都不会有什么发展下去的希望。

《乔家大院》是一部讲诚信的电视剧,但这部电视剧却在发行时与观众和商家打了一次不那么讲诚信的擦边球,一个炒作绯闻的小花絮颇让人值得回味。当下中国大陆的影视界有一个非常不好的行业潜规则,那就是在片子发行时为了卖个好价钱尽可能多的争取眼球总会炒作出一些片中男女主角的“绯闻”,以此增加注意力,不少时候这种绯闻都很虚假,基本都是行业不规范失之诚信的一种方式。中央电视台以前的片子几乎从没有用过这种方式炒作,也许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不屑用这种方式,但这次却在电视剧发行的时候各报的娱乐版面爆出剧中男女主角生活间的绯闻,说得有鼻子有眼两人已经准备结婚家都定在北京的报道都有出现,还强调为此男方与前女友分了手。当电视剧快播完的时候,剧中女主角接受采访时明确表态自己与那个男主角不是恋人。这是一次标准的影视剧炒作,电视剧的制片方不会承认是他们事前放出的消息,刊登新闻的报纸也以替线人保密为由不会说出是谁透漏的消息,实际上也不会有什么人去追究事件的前后原委,娱乐界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用本身就是一种不太诚信的方式去宣传说教一部弘扬诚信的电视剧,不能不说这是对诚信的莫大讽刺。

也许我对电视剧的观察切入点与编导所要表达得意思不太一致,电视剧本身到底是在弘扬威权体制下的诚信精神的还是编剧的春秋笔法借古讽今对无上权威的不诚信的鞭挞,乔致庸的上访是否也在影射当今访民的失魂落魄的悲惨境遇……,这恐怕就是所谓的艺术,不同的人通过不同的视角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也许只有为山西地方的那个名叫乔家大院的旅游景点搞一次形象面子上的宣传才是这部电视剧的根本出发点,我们本就不该认真。

昝爱宗:“革命吃掉了自己的孩子”

— 浙江一区党委常委和宣传部长被非法“双规”和打击报复丢掉公职和党籍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令人心寒的话,“革命吃掉了自己的儿女。”事实上,革命不但吃掉自己的孩子,同时后来还有一百万个无辜旁观者跃跃欲试,期待被推上屠宰架陆续挨“宰”。当然,革命时代,最为恐怖的就是如此把暴力革命“神圣化”了,如此把党内分歧“阶级斗争化”了,党内同志与同志之间,干部和干部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一幕至今都还没演完,今天的很多中国人都还觉得不会陌生。四十二岁的原中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越飞,最近七年来经常背着一大袋申诉材料,走在去杭州、去北京的上访路上。他非常认真地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可是现实让他一天天失望,他说,“我的冤案真相大白,二年前中纪委党组织已明确批示复查解决,但台州纪委却拒不复查纠错。我忍辱负重,要把申诉进行下去,就是为了讨还从政的清白和做人的尊严,恢复共产党员党籍。”宣传部长和律师出身的陈越飞,为人正直,在任时因对上级部门说真话,得罪了区里的头号人物—区委书记腐败分子王挺革,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报复。1998年夏天,他被诬为“收受台州市路桥区广电处广告部主任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继而被台州市纪委审查,先是“双规”,再是肉体和精神双重打击;办案人员通过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打出冤案,致使陈越飞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政治、经济、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2006年2月,我问陈越飞,作为宣传单位出身的干部,假如你不是遭遇如此冤情,你会明白“革命吃掉自己的孩子”这句话吗?你能够明白“双规”的可怕吗?你还相信那些所谓的先进性宣传和教育吗?满脸苦笑的陈越飞一口承认,“真不知道、真没想到,甚至永远也不会想到。”是的,正是因为他没有想到可怕的“双规”,也就没有料到自己遭遇那么可怕的惊天冤案。

一、 池仙都狱中陈情:“我真的是编的,陈越飞一案是天大的冤枉。”

2001年11月24日、2002年5月1日和9月22日,两位70多岁的来自上海市法院和公安局的退休老干部陈柏华、方嘉宝先生(原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于对事实、法律负责的愿望,千里迢迢赴浙江十里坪监狱探访劳改中的主要证人池仙都。在法律、政策的感召下,池仙都竹筒倒豆子般地道出了被迫捏造事实而使陈越飞蒙冤的真相—1998年夏,在该区区委书记腐败分子王挺革(现仍在浙江金华市委任常委、常委副市长等高职,其官位丝毫未受影响,陈越飞指控这个人逍遥法外,可纪律检查部门接到陈的举报多年并为查处)的操纵下,路桥区纪委办案人员在“双规”审查池仙都时(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故意销毁了池仙都证明陈越飞廉洁拒贿的笔录,通过十天十夜不准睡觉、拷打折磨、指供诱供,逼迫池仙都捏造“三次共送3.5万元钱给陈”的情节,招致陈越飞遭诬蒙冤。1998年底,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主办的《法制日报》等媒体舆论监督,引起中纪委重视。1999年1月,中纪委、司法部“联合调查组”到台州调查。当时,已被逮捕羁押于路桥区公安看守所内的池仙都数次如实地向调查组反映了逼供信下被迫瞎编子虚乌有的“情节”而使陈越飞蒙冤的事实,并为此做了二份证明陈越飞清白受冤的笔录,但由于台州和路桥纪委人员怕东窗事发,而百般隐瞒、欺骗、做手脚作弊,致使“联合调查组”受蒙骗未能纠正冤案。

池仙都揭露,当他向调查组讲出真相后,为了压制平反冤案,台州、路桥纪委等有关人员竟将池仙都从路桥看守所秘密提押到一百公里之外的山区办案点—浙江省天台县隋梅宾馆进行威吓、欺骗、指使。有关办案人员象“黑道”一样地威胁池说:“你说我们乱搞,那我就这样乱搞搞给你看看”;“你的案子还扔在检察院,你公安怕吗,检察怕吗,我们纪委我们最大了。我们纪委讲话也是算数的,只要我们给你讲句好话,把挪用改为移用,大不了判你三至五年;我们如果给你讲句不好,就不知道要判你多少年,中国的法律啊!”;陪同调查组的省纪委汪某某也说,“你现在讲真话也没有用了,我们是一级负责一级的,他们搞错了,我们都负责的……”在这样的威吓、诱骗、指使下,池仙都为了实现办案人员曾许诺的少判几年徒刑的目的,于是,只得按要求“再做一份笔录”,作了反复,继续了诬告。

回忆这段往事,狱中证人池仙都反复向陈柏华、方嘉宝说明,所谓陈越飞“收受池仙都3.5万元钱”的事是“没有的,真的不存在的,确实不存在的”,是当时他为了“保命要紧,真的乱编乱讲的了”,是在办案人员十天十夜逼供、指供、诱供下,“横下一条心,把命保住再说,他们要我怎么编就怎么编”。池仙都心怀愧疚地说:“陈越飞一案是子虚乌有的案子,打出来的案子,是天大的冤枉。这不是与过去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一样吗?”

对于池仙都狱中陈情的真相,陈、方两老干部机智地进行录音取证,并对池身上残存的遭逼供信伤痕进行了拍照。尔后;他们以共产党员的正义感,据实向中纪委、省纪委作了汇报。

二、 李金菊:”我的脚底都被划碎了!”

49岁的李金菊是陈越飞的妻姐,1997年初她在路桥新世纪大酒店打工谋生。由于池仙都 “双规”时曾捏造说“1997年春节前,曾将1万元钱托交李金菊送给陈越飞”,因此,李无辜也受到了牵连。

1998年7月2日,这位既非党员也非干部的下岗职工,被台州市纪委以协助调查为名,关押到台州市洪家大酒店“接受调查”。李金菊据实作证,否认根本不存在的所谓收受池仙都托交钞票的“问题”,但办案人员却认为李金菊“不向组织老实交待”,于是对李采取了长达六天五夜的不准睡觉、拷打、折磨。7月3日子夜,李金菊被拷打折磨得昏迷不省,办案人员急将她送往椒江区人民医院抢救,拍CT、挂盐水、输氧气、做心电图、开麝香止痛膏和三七片……李被救醒后,继续遭逼供,数次昏迷,大小便失禁,苏醒后发现衣服上下都是水,身上布满乌青的淤伤,甚至脚底心都被划碎了。在精神、肉体被拷打折磨得几近崩溃的情形下,为保活命而屈打成招。

1998年7月7日夜,满身浮肿、乌青、神态呆滞的李金菊被新世纪大酒店老板杨芳接回。后经温岭市第三人民医院、台州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和上海精神病医院诊断,李金菊落下“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和“反应性精神病”等毛病。医治近万元,至今仍落下不少后遗症。李金菊在台州市洪家大酒店半夜被折磨拷打而持续数小时喊救命的遭遇,被住在该酒店接受另一案调查的共产党员、台州市有线电视台台长段绪群所耳闻目睹。段绪群坚持“对党性和法律负责”,据实为李金菊作证。

三、陈越飞:“我受到十二天十一夜逼供拷打,往事难以忘却!”一说起自己遭报复陷害而蒙受台州纪委办案人员十二天十一夜“车轮战”式的拷打折磨,至今陈越飞仍心有余悸,悲愤难抑。陈越飞向有关党组织控告说:“1998年7月5日,我自从被关进了台州市纪委指定的数个办案场所,就如同下了地狱一般。为了逼我承认所谓‘受礼’事实,在我不肯屈招的前11天里,办案人员不许我睡觉,不许我坐下,不分昼夜轮番用皮带、皮鞋、自行车链条锁、电缆线、不锈钢管等物野蛮地殴打我,并用‘蹲马步’、‘面壁’、‘扑壁’、‘乘飞机’、‘青蛙扑水’、‘塞毛桃’等所谓的‘十八盘武艺’来折磨我,甚至用剥光衣裤的方式对我进行精神催残。我被市纪委二十多位办案人员‘车轮战’折磨、拷打,打得遍体鳞伤、神态恍惚,多次出现幻觉。在一种‘渴望生存’潜意识的支配下,只得顺着办案人员的‘帮助启发’,承认了所谓‘收受池仙都3.5万元钱’的‘错误’。但当体力和精神稍有恢复时,我就大声喊冤,招来的竟是毛巾堵嘴和反复毒打。如此反复了多次。” “在长达54天的‘双规’审查期间,我先后向台州市委、市纪委的领导写了九封呼救信,陈述我的冤情和申辨理由,恳请市纪委能认真调查,不要轻信池仙都的口供,可所写的信均如石沉大海。在市纪委办案点我还曾向办案领导和审理人员展示了身上被逼供拷打的斑斑伤痕,要求他们做一份申辨笔录,呼请他们不但要收集所谓有错证据,而且也应收集无错证据,以便查清事实,可这些正当要求,根本不被理睬。七年过去了,往事并不如烟,我终生都难以忘却!”陈越飞带着忧郁、悲伤的神情,诉说着痛苦和无奈。

四、如此游戏:台州纪委干扰下的“联合调查”和捏造的“复议结论” 1998年12月27日,《法制日报》刊发了“谁还他清白”的文章。此前,《民主与法制画报》、《上海法制报》也相继刊发文章,进行舆论监督。三家媒体记者两下台州调查,勇敢地披露冤案,引起了中纪委、司法部领导重视。中纪委领导表示,“如真像报道中所说的那样,对办案人员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1999年1月7日,中纪委、司法部组成三人“联合调查组”在浙江省纪委人员陪同下进驻台州。

1999年3月上旬,“联合调查组”向有关单位通报了对《法制日报》“谁还他清白”一文的“调查意见”,其核心内容是:”陈越飞三次收受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存在,违纪案件成立;‘谁还他清白’等文章中反映台州市纪委对陈刑讯逼供等问题不存在;《法制日报》等报刊报道的基本事实和基本情节都是失实的,应予以纠正,消除影响”。上述“调查意见”由台州市纪委领导薛某某和浙江省纪委干部汪某某口头告知陈越飞,但当陈讨要书面材料时,却被答复说“现在没有,以后会给你。”令陈越飞和律师、记者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陈越飞、李金菊等人遭刑讯逼供的众多现场目击证人证言、伤痕照片,市纪委领导阮某某承认拷打的录音,当事人身上的残存伤痕,医疗诊断结论和医药费等证据相互印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明体系,为什么“联合调查组”竟得出不存在刑讯逼供呢?二、经律师查证,本案所谓的“3.5万元赃款”的来源、去向都是子虚乌有的;且池仙都的广告承包合伙人张文军也作证说,“合伙承包期间,广告部账目清楚,池仙都根本没有送钱给陈越飞这回事”;还有,有关台州市泰隆信用社和路桥电信局的电脑档案资料也证实池仙都的“口供”与客观铁证存在矛盾,为什么“联合调查组”竟得出“陈越飞三次收受池仙都3.5万元的事实存在”呢?事过境迁,峰回路转。数年以后,随着张文军、杨芳、马祖镯、林新福、苏建国等证人以及原“联合调查组”成员张振纲陈述真相,特别是随着主要证人池仙都狱中陈情“揭黑”,有关台州市纪委、路桥区纪委等人员“吹黑哨”地干扰、瞒骗“联合调查组”的作弊“故事”,就这样全盘地浮出了水面—

1、证人张文军是池仙都的第一轮广告承包合伙人,1997年9月19日他曾向陈柏华、方嘉宝律师作证说:”在合伙承包广告期间,广告部账目清楚,根本没有送钱给陈越飞这回事。”对张文军的合伙人身份,路桥区法院(1998)272号《刑事判决书》已依法作了认定。可是,1999年1月14日当“联合调查组”向张文军调查时,张文军的身份竟被变成了“为池仙都打工的人”。现在张文军说出了原委:1999年1月12日,台州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崔XX、王XX与路桥纪委人员等竟抢在“联合调查组”调查张文军前二天做手脚,他们指鹿为马,篡改张文军的身份,以此来否定“谁还他清白”等文章所引用的合伙人张文军证明陈越飞清白蒙冤的证词。

2、路桥新世纪大酒店老板杨芳,她曾在1998年7月7日夜接“通知”到洪家大酒店接回被殴打致伤的李金菊,当晚她还陪同李金菊的亲属去办案点讨说法。作为现场目击证人,杨芳向律师作证了在办案点目击李金菊、陈越飞被拷打致伤的累累伤痕事实。然而, 1999年1月,当“联合调查组”向她调查时,有关纪委人员却在路桥区纪委会议室不断地提醒她说:”你不能对外界说在办案现场看到过李金菊身上有伤痕,只能说听当事人自己讲被打了。记住,有些话可以讲,有些话却不可以讲,否则,你是要吃官司的。”而对于陈越飞被拷打致伤的事,杨芳说:”调查组也没有多问。”

3、证人马祖镯是一位临海市农村卸任不久的老支部书记,1998年9月,他曾向陈柏华、方嘉宝律师作证说,“在办案点我曾亲自为陈越飞贴过伤湿止痛膏,涂过蓝药水,陈越飞的血衣血裤曾被办案人员拿去洗掉,他在里面喊冤枉,说是池仙都诬告他”。可1999年1月“联合调查组”向他调查时,他却推说“不知道了”,甚至还编说“以前的证词是上海律师写的,我听不懂,为怕律师把我抓起来,而只得捺了手印”。2003年3月2日,马祖镯终于对陈越飞讲出了隐情:由于他曾对律师如实作过证,随后他受到了市纪委的严厉训斥、批评。马祖镯感慨地说,“反正调查组他们总听单位里的讲法,不会相信我们证人的,我对律师作证后却受到了市纪委‘陶气’,我只能说‘不知道了’。”

4、证人林新福是路桥区路桥街道一位连续当了十余年的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1月,他出具书证,实事求是地反映在洪家大酒店亲眼目睹陈越飞、李金菊身上被拷打后伤痕累累的事实。但陪同“联合调查组”的省纪委汪某某竟与市、区纪委人员一起威胁他说:“你还是不是共产党员,你这样讲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一些人对我说好话、做工作的也有,我据实作证后,一点反馈也没有,此后‘联合调查组’也没有来找我谈过。”林新福回忆着说。

5、原中共台州市委秘书长苏建国,2003年3月1日在浙江省第四监狱接待室里对看望他的陈越飞说:“你那年被‘双规’刚释放时,你把身上背上被拷打的伤痕给我看过,你说被纪委办案人员打了,衣服一翻去,我看了就清楚了。过去听朋友说办案人员搞刑讯逼供,我还半信半疑,看了你身上的伤痕我就相信了。可他们后来还把文件红辣辣的印出来,说证据证明的,对你是生活上照顾的,政治上、人身上是有自由的。这样的文件印出来,真是颠倒黑白!”

6、2003年2月20日下午,原“联合调查组”成员、司法部纪委干部张振纲在北京接待申诉上访中的陈越飞时说,“当时我倒觉得你这个人是个很诚实的人,实事求是的,这从当时我们问你话的时候就可以看出。当时,池仙都确曾想翻案,翻了好几次。但当时情况下,起码我所看见的都是对你不利的。我对你很同情。你这个事,如果是冤枉的,将来肯定是要翻的。这个假如真的搞错了,到时我们应该向你道歉。我想你现在最主要的是收集一些证据。说实话,如果你那件事能被推翻,对我们也是个教育,我们到时向你道歉。”由于作为被调查对象的台州市和路桥区纪委人员隐瞒、作弊、炮制伪证,致使“联合调查组”受干扰、蒙骗得出了完全失实的“调查意见”。此后,台州纪委为了强化其维持“处分决定”的权威,挽回被新闻曝光后的面子,竟在《法制日报》、《钱江廉潮》等报刊中炮制了“陈越飞一案经过浙江省纪委复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程序完备,维持原处分决定不变”的慌言。2003年9月27日,陈越飞再次去省纪委催要从来没有收到过的“复议结论”或“调查意见”。浙江省纪委审理室主任李洁明确告诉上访中的陈越飞说,“我负责地答复你,你的案子我们省纪委常委会从来没有复议过,困此,不可能有‘复议结论’。复议是有严格程序的,是要给你书面结论的。”由此可见,台州纪委宣传的所谓陈案的“省纪委复议结论”原来是一个真实的谎言!

五、质疑:为何不移送起诉?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受贿5000元以上可判刑。既然台州市纪委认定陈越飞“收受池仙都 3.5万元”,且“态度又十分不好”,在当时足足可以判刑五年,却为何不移送起诉?“双规”期间以及被释放以后,陈越飞强烈要求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使自己的“问题”进入司法程序,却连要求坐班房也不能如愿以偿。事后得知,台州市纪委当时确曾将他的案子交检察院要求逮捕起诉,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被检察院退回去了。这些年,陈越飞之所以强烈要求市纪委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他坚信通过起诉和审判更能澄清自己的“问题”,因为“赃款”的来源和去向均子虚乌有,依法根本经不起简单的调查核实。如池仙都“口供”中瞎编“1997年5-6月份从泰隆信用社领取1.5万元钱送给陈越飞”的情节根本不存在,因为该信用社电脑档案证实,此时池仙都在该社尚未开户;同样,池仙都曾瞎编说为了“送1.5万元给陈”,他在同一天内曾用其手机与陈越飞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电话联系,可现据电信局电脑档案查证,1997年5-6月份的任一天却绝无此事;且证人张文军、李金菊和池仙都现均证实陈越飞是冤枉的。还有,陈越飞被逼供下瞎编的所谓“在华利士大酒店办十桌酒开同学会、捐海塘建设、捐聋哑学校,分给每个邻居小孩一千二千的拜岁钿”等“赃款去向”,现连市纪委复议承办人员也不得不承认是子虚乌有的。怪不得,检察院把此案退回纪委去后,台州市纪委再也不敢移送起诉了。那么,台州市纪委为何非要认定陈越飞“收受池仙都3.5万元”不可呢?2000年11月27日,按照台州市纪委常委李某某在宁波北仑港法院相遇陈越飞时的说法,“哎!谁叫你把报纸登了,把事情搞大了呢?(注:两人均去旁听审判台州纪委五干部打死69岁证人陈安稷案件)”原来,台州市纪委一些人维持冤案而不纠的根源还是在于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利益。

六、冤案第二次惊动中纪委,胆大妄为的台州纪委却拒不复查纠错由于蒙冤者陈越飞、李金菊等不断到上访,并向中纪委组织提交申诉书和系列证据,包括提交狱中证人池仙都“揭黑陈情”的谈话录音,此案再次引起了中央、中纪委高层领导的重视。2003年5月,政治清明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夏赞忠、刘峰岩、张惠新等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后,对此案做了复查指示。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审理室主任王和明、七室主任刁瑞等还多次作了协调,委托交办浙江省纪委复查解决这起申诉案件。陈越飞介绍,2003年9月底,浙江省纪委以分级管理为由,将此案转给台州市纪委受理。但是,台州纪委却变着法儿应付、敷衍。2003年11月9日、12月1日和2004年8月4日,台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罗某某在三次与陈越飞的谈话中说:”你的案子,我们市纪委原来这么多人参与了办案,你叫我们怎么改?你的案子中纪委书记是几个书记批下来搞,但不可能我们这里解决的,在台州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我们办的案子我们怎么去复查,要复查要改叫省里去改。我们无权复查你的案子,也不可能复查你的案子,我们这里就是复议,就是形式。到时候复议结论出来与原来不会有多大区别的。这个做游戏也是没有办法的。至于申诉证据不去调查,这也不是我个人的事情,而是集体的事情。”2004年3月上旬,负责承办此案复议的市纪委人员林某某、董某某则无奈地告诉陈越飞说:”我们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考虑反映有关情况。案子改正不改正,由市纪委领导定,申诉证据调查不调查,要向市纪委领导汇报后定。如果市纪委领导研究不需要调查的,就不必调查;如果市纪委领导说要调查的,我们可深入调查。现在领导要改正,市纪委常委会一个决定就可以把案子改正过来,领导要维持,我们也没有办法。最终改正还是维持,由市纪委领导决定。”在故意将案件拖了十一个月后,迫于上级的一再催办,2004年8月19日,台州市纪委给了陈越飞一个极其简单的《复议决定书》。他们以“经复议认为,陈越飞的申诉理由不足以推翻该案”为幌子,拒不执行中纪委复查指示,继续维持冤案而不纠。

七、“革命吃掉自己的孩子容易,纠正革命的错误难上加难”陈越飞介绍,他坚决不服台州市纪委的“复议决定”,遂提交申诉证据以及台州纪委领导见错不纠的录音,继续向上级党组织申诉。2004年10月3日,浙江省纪委终于受理了陈越飞的申诉,决定对此案进行审查。陈越飞向党组织立下“军令状”,对所提供的系列申诉证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他强烈要求浙江省纪委复查此案,并能公开听证、审理此案。他说,“如果党组织调查核实申诉证据,查出有任何伪证,那么应追究我诬告诽谤纪委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查证申诉证据属实的话,上级党组织有义务和责任实施党内监督,为我洗冤平反。”2004年 12月16日,浙江省纪委派出李军、黄宏伟同志找陈越飞谈话,听取了陈越飞的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和有关意见、愿望,做了五页纸的笔录。 2005年“五一”前夕,陈越飞又向中共浙江省委、省纪委常委会的所有领导提交了《关于要求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尽速复查解决我的冤案的报告》。最近,省纪委审理室同志答复说,“你反映的意见、要求和有关愿望都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我们都知道的,你的申诉我们省纪委也是重视的,现我们已登记在册由你写给各级领导的上访申诉信件就有138封(陈越飞说,七年来共寄送各级信件已达三千多封)。我们已向领导原原本本地汇报了有关情况,然后将按领导研究后的有关指示抓紧办理。”陈越飞申诉案被浙江省纪委正式受理至今一年多了,但一直没有下文,他不知道神秘又似乎能够维持正义的中纪委有没有督促省里处理这件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蒙冤大案,因为一直没有下文。万幸的是,最近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专门研究“双规”的新书《纪检专题研究文论选辑》,书中列举了一些因“双规”而蒙冤的一些重要案件,其中大量披露了陈越飞的冤情,该书在台州当地据说销售很好,传阅率很高。这本普通的小册子就事说法,以案论法,为广大读者打开了一个了解纪检“双规”工作的窗口,让读者看到蒙冤者自我辩护的心声,以及对“双规”工作背后是何等触目惊心进行全局性透视。不过,对于未来,陈越飞相信真理就是不懈地争取中获得,即使中纪委不对他所遭遇的打击报复冤案进行清查,不能为他平反,他自己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努力彻底查个水落石出,就像农妇秋菊死命打官司一样,自己为自己讨一个最后的说法,还他一个真正的清白。

卢雪松:应对权力滥用需要程序制约

据《潇湘晨报》,全国人大代表黄琼瑶在本次人大会议上提出,建议取消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黄琼瑶代表说:依据1982年《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对劳动教养的决定只需经过公安局有关科室的批准,不需经过任何形式的取证、控辩、一审、二审等程序。这样,司法机关就无权进行合法的控制和监督,而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甚至连申辩的渠道都没有。这就必然会导致公安机关滥用这一权力的现象发生。黄琼瑶代表将现行劳教制度导致的权力滥用概括为:证据缺乏与证据不足的案件被强行处理、利用劳教创收、利用劳教打击报复上访和维权人员、某些腐败分子打击和迫害群众等。

2005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6件代表议案建议改革和完善劳动教养制度。这次黄琼瑶代表的建议中又特别提出公安机关的权力滥用问题,既提示人大监督能力的逐步提升,又显示人民对自身权利保护的关心与忧虑。这种对警察权侵犯公民权利的担忧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作为“行政处罚措施”,劳动教养显然是严厉的:强制性教育改造,而且限制人身自由,最长期限竟达三年。其严厉程度已超过了刑事犯罪处罚中的管制、拘役和短期有期徒刑。这样严厉的处罚却完全不需要检察院的批准和法院的决定,以一套极其简易的“自侦自审自判自执”的程序运作了事。必须指出,这样的程序并不是正当的、合法的司法程序。
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而只有正当的、合法的司法程序才能对这种权力的滥用作出有效制约。那么,什么是正当的、合法的司法程序呢?《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从检察院的批准到法院的决定,其间有取证、控辩、一审、二审等严格的程序。在这些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等合理要求,当事人可以辩护或者聘请律师代为辩护,不服从判决可以提出上诉,批准机关、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各自独立,当这些条件都能被满足,我们就可以说这是公正的程序。同样,在这些程序中,如果一般情况下每个环节都是公开的、透明的、接受公众监督的,我们就可以说这是阳光程序。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劳动教养在程序上恰恰需要这样的公正与阳光。

司法程序的制定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尚没有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它的那种“自侦自审自判自执”的程序的存在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相信程序,信赖程序,透过程序解决问题,是一种现代文明赖以存在的基本理性。培育这样的理性需要公民和政府共同付出诚意。具体到劳动教养问题上,我们期待一套正当的、合法的司法程序能够早日确立,从而有效制约公安部门的权力滥用,使“公众对这个制度的公正性感到放心”(美国法学家麦文•尤诺夫斯基语)。

东海一枭:枭式“八荣八辱”,教导中共干部!

近日胡锦涛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
辱观,坚持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简称为“八荣八耻”

荣辱观念,流长源远,孔子孟子提出的以“仁”、“义”为标准的荣
辱观,影响深远,千古犹新。在政治上主张以民为本,选贤与能,讲
信修睦,天下为公,以仁政王道为荣,以苛政暴政为耻,以仁义礼智
信为荣,以不仁不义不礼不智不信为耻。这些都很值得今人借鉴。

儒家的耻感意识特别强烈,强调“有耻且格”、“行己有耻”。孟子
曰:“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朱熹释曰:“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
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陆九渊
曰:“夫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为人哉?”龚自珍
曰:“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儒家价值观体系建立在恻隐之
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人性四大假设基础之上。羞恶
之心已成为中国人人格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对中华文化的破坏摧毁和中华文化的衰微凋残,很大程度上是从
摧毁传统道德感和羞耻心、颠倒中国人的荣辱观开始的。发扬传统耻
感思想,在传统的基础上提出新时代的荣辱观,以适应社会转型之
需,也确有必要。但胡锦涛的荣辱观,空洞,虚浮,夸饰,落后,罗
嗦,重复,陈词澜调,鸡毛蒜皮,严重缺乏时代性、先进性、人民
性、实践性。孔子如听了,必骂道:巧言令色,鲜矣仁。

例如:危害祖国,具体标准是什么?多少中共眼里煽动、颠覆的罪
犯,恰是时代先锋人民英雄!荣乎辱乎,中共和人民的价值观正好颠
倒;好逸恶劳,人性之常也,谈不上耻不耻,是好逸恶劳还是辛勤劳
动,骄奢淫逸还是艰苦奋斗,属于个人自由,党和政府可以以此约束
党员干部,无权干涉普通民众也;遵纪守法,应以法为善法为前提。
如果是剥夺自由侵侮人权的恶法,遵之守之,奴隶道德耳,何荣之
有?

为了引导胡锦涛和中共干部党员树立现代化正确荣辱观,老枭也“制
订”了八大荣辱观,以作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特别是作为中共执
政施政的准则。

  以普世价值为荣,以专制主义为耻;
  以尊重人性为荣、以剥夺自由为耻;
  以宪政法治为荣,以苛政人治为耻;
  以保障人权为荣、以维护特权为耻;
  以海纳百川为荣,以打压异议为耻;
  以选贤与能为荣,以选劣汰优为耻;
  以真话直言为荣,以假语伪装为耻;
  以公私分明为荣、以借权谋私为耻!

枭式“八荣八耻”,在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划出了泾渭分明的界线,
高屋建瓴,大处着眼,时代性高,实践性强,既是对统道德的精辟概
括,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乃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是
匡正当前从政道德、社会道德、社会风气的重要指导原则,在两个文
明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学袭党八股自夸一下,呵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