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这个时代是拒绝不了猛犸的时代(组诗)

 

 我宣布:我不再讲求话语策略

扎根底层写诗的朋友都清楚
我说我要躲在垃圾袋里是出于反讽效果也是出于话语策略
再怎么温室效应中国的冬天始终是寒意十足冷酷到底
可我要宣布
我不再讲求话语策略了
直接有力的表达才显真英雄本色
虽说我曾有过不直接有力的时候
那毕竟一波死水东流去
我的头颅我的心脏我的手腕我的步履时时处处诗性泛滥
我要从昨天做起现在做起明天做起
一个字就是一把刀
割开汩汩流淌的良知的热血
斩断奴颜卑膝的冷血的镣铐
一把刀
暴劣者阳痿者看来是血腥
阴暗者媚俗者看来是虚妄
大诗人正义者看来却是人性是光芒是鲜花

我宣布的时候
不用话筒不用喇叭不用电视转播
我声如洪钟力如猛牛
一声就横扫一大片病态妖娆
一声就燃烧掉沙漠荒原粪草
震得奴性大厦支离破碎公检法司心惊胆战
炼出太阳钻石诗歌精魂朗朗乾坤自由狂风
 
这个时代是拒绝不了猛犸的时代

这个时代是拒绝猛犸拒绝阳刚的时代
这个时代是拒绝诗性拒绝理想的时代
上台扮演英雄角色的竟是小人小鬼小丑小样
从腐尸孵出的理想竟是杀人越货投机取巧的理想

中国就有头大猛犸被拒绝了被杀死了
这头猛犸死前就深知
这个时代是拒绝他杀死他的时代
这个时代同时也是复活生机复活春光的时代

死了林昭不够,死了张志新不够
后来又死了杨春光
还要死多少林昭多少张志新多少杨春光啊
猛犸时代才踏着虹光而来乘着心灵的宇宙飞船来

猛犸无时不在无地不在
且天天在做爱繁殖成长
最终还会走入我们的梦境
美丽着天地间的梦工厂

不管怎么拒绝
最终
流脓流毒的神经
肿破溃烂的脓包
会告诉我们
猛犸是拒绝不了的
诗歌中的猛犸早已踏破铁靴躁动成灾

蛆来蛆往

有半个世纪年月的中国厕所
蛆来蛆往
斗来斗去
满槽满坑漂浮着蛆的尸体
各种颜色的都有
一条肥大的红蛆已经干枯成黑蛆了
仍旧霸占着屎尿屁浇灌的水晶棺
大大小小的红蛆曾经嚣张现在越来越慌张
争先恐后延口残喘着
只因天空中游弋着死者的孤魂
大地上奔走着自由的呼号
气温也愈加上升
看来老天这次的震怒是严肃的翻天覆地的
他们只得把头埋进深深的粪便里
争取再吃点东西就算报应来临也不做饿死鬼
其他颜色的有的在焦急有的在等待
有的已拼命往清净的地方赶了
蛆来蛆往
不管怎么说蛆不再一动不动干闷着等死了
 

让我们坚持宁死不蛆

一条条死蛇游走漂浮于中南海
一滩滩活血浸染飘动在红旗上
一幅幅恶相正呆挂大小天安门城楼
一颗颗公章深刻胸膛和屁股
一具具尸体凯旋高歌挤嚷党国
一泡泡狗屎汇成史无前例的巨型墓场
一个个日子呕吐不止灰暗沉寂
即便是这样
我们都宁死不蛆
我们依然宁死不蛆
蛆民的力量虽然强大
淫民的力量虽然强大
��而人民的力量公民的力量更是强大
 
2008年10月底
 
原载<<民主论坛>> 2008–11–07

国际笔会第七十四届年会现场笔记暨新任理事杨炼及瑞士笔会弗兰卡专访

弗兰卡

 

左起: 廖天琪、张小刚、巫一毛、杨炼、小乔

 

廖天琪、巫一毛、廖书兰采访,小乔整理 

国际笔会第七十四届年会于2008917日至22日在南美洲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召开。

独立中文笔会的巫一毛、廖天琪、张小刚、杨炼和小乔分别从美国、澳洲和欧洲赴会。 

哥伦比亚常年有武装力量与政府军对峙,社会治安不十分稳定。因此大会是在一个由众多持枪士兵把守的五星级大酒店内举行。 

今年大会的主题是:“字的角色”来自五大洲的一百五十多名代表,分别代表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家汇聚一堂,正如国际笔会会长格鲁沙在开幕仪式上所说,对我们这些从事文字工作者来说,文字是我们生活和生命的内涵,大会以它来作为主题是再合适不过了。 

廖天琪在大会上为竞选国际笔会理事会理事的杨炼作精彩介绍,她指出杨炼作为一个跨多元文化而写作的作家,既具有世界文学的视野,又不丧失自己原有的中国传统文化特色。他若被选入理事会,能为国际笔会的工作带进新血和新思维。杨炼的竞选演说”强调了中国文化是世界的思想资源,他将努力地将新的观念带进理事会。

独立笔会的代表们拿出不亚于竞选美国总统的架势,利用会议休息吃饭活动的空隙机会,全力为杨炼游说拉票。今年出席大会的代表少于往年,俄国、法国、台湾、西藏和非洲各国均未有代表出席。可喜的是香港中文笔会的代表廖书兰前来与会,她与独立中文笔会的代表们相聚甚欢,配合独立笔会的代表们,支持杨炼的竞选。

今年的理事会有两个空位,杨炼最终以同等高票,与另一名竟选连任的理事击败其他几位候选人,进入理事会。难怪一位美国代表说:杨炼和奥巴马一样,国际笔会就是需要“变”奥巴马的竞选口号)  

独立中文笔会跟捷克、德国、俄国、加拿大等笔会探讨一个未来计划的可行性:明年是天安门事件及柏林墙坍塌二十周年,是否能共襄盛举,合作举办一个相关的系列文学活动。 

就今次杨炼当选国际笔会理事,廖天琪、巫一毛、廖书兰分别采访了杨炼和弗兰卡。瑞士意大利语笔会会员弗兰卡是专为国际笔会推荐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人选的五人猎头小组组长。 

以下两个访谈由小乔根据录音整理,英文部分由巫一毛翻译。 

1.采访弗兰卡 

问:你和杨炼是怎么认识的?当初为什么会考虑杨炼为亚太区理事候选人?  

答:我和杨炼是2006年在瑞士认识的。当时瑞士德、法、意语三个笔会分别邀请杨炼演讲。

演讲过程中,我了解到杨炼不仅是一位出色的诗人,而且中华文化深植于其心中。当时我们猎头小组正在为国际笔会物色一位亚太区理事人选,我就与杨炼沟通,告诉他国际笔会需要注入新鲜血液,问他是否有兴趣参与国际笔会的工作。 

在得到杨炼肯定的回答后,我就与在瑞典的独立中文笔会秘书长张裕沟通,建议独立笔会向国际笔会推荐杨炼为理事候选人。 

问:你对他的了解印象如何?

答:我觉得杨炼个性开朗、幽默,富有亲和力。去年国际笔会在塞内加尔的年会中,杨炼更展现了与不同文化、种族、语言背景的人交流的高超交际能力与个人魅力。

国际笔会猎头小组只负责物色合适人选并联络推荐,具体的竞选过程仍取决于笔会章程。提名理事候选人需两个以上笔会,并需被提名人提交个人简历与说明如果当选,你不但要为自己所属的笔会做什么,还要为国际笔会大家庭做些什么。 

问:来自中文世界的杨炼成为国际笔会理事,对笔会有何意义?

答:当然很有意义,因为国际笔会自1949年以后未有来自中文世界的理事。一方面为国际笔会更多了解中国打开一扇窗;另一方面国际笔会通过杨炼可以接触更多中国作家,尤其为中国狱中作家提供更多帮助。2007年国际笔会狱委关注的209名在狱作家中,42名为中国作家。国际笔会各笔会中心一向对中国作家尤其是狱中作家十分关注。若与中国有关的议案需在理事会表决时,杨炼作为理事会成员可表决并推动这些提案。 

2.采访杨炼 

问:首先祝贺你当选国际笔会理事!对此次当选你有何感想?

答:这个理事的位置并不是给我一个人的,从49年之前林语堂担任国际笔会副主席以来,这是中国人在国际笔会中担任最高的位置,这是与中国最近几十年的变化发展分不开的。回顾中国文革以来30年的变化历程,会发现我们置身于这个变化之中,亲身参与了这个变化,找到了独立思想、独立表达的活的文化源头,并以文学的方式表达出来。当选理事我很兴奋,我认为中国这个古老文明的艰难的文化转型经验,对于全世界都是有启发性的。 

问:作为几十年来第一位担任国际笔会理事的中国人,你在身份上,以及在国内体制上可以扮演什么角色,与中国当局以什么样的方式沟通,承担什么样的使命? 

答:不要用“使命”么宏大的词。所有的中国作家对这个转型都负有责任。比如我所从属的这一代中文作家,可以说我们的创作是从文革的一片废墟上起步的。从70年代末期,或大家都熟知的北京西单民主墙时期,我们从一份地下文学刊物《今天》起步,我经过相当长的阶段,走过了从在国内基本上以中国作为视野,到现在出国以后以世界为视野,或者说以人为视野的阶段。今天的中国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尤其是商业化带来物质生活的极大变化,这种市场化的过程加之网络的出现,带来言论的空间与自由化程度,在当今网络时代、信息时代,使得当局的控制力减弱,也令人对当局对独立思考的控制、剥夺更加不能满意。促进中文写作的独立思考,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并不只是寻找一种与官方表面对抗的姿态。因为文学是寻求独立思考、独立表达的,要跳出表面化的宣传式文辞,而创作出在精神层面和艺术层面上站得住脚的精神产品。 

问:你能否给大家推荐自己最满意的一本书或诗集? 

答: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作为诗人,我觉得诗歌的本质就是孤独,而这种孤独某种意义上又具有一种美感。因为诗人在开始下一行诗时,都在抛弃自己原有的阅读习惯。诗人需要主动选择孤独。 

如果一定要选择,我的组诗《大海停止之处》是比较值得一读的。它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组诗,从层层递进达到一种深度,将我们从地球表面的一种漂流进入到对内心的探求,结尾一句:是从岸边眺望出海之处。从外在的转为对内心的探求,政治的、生活的经验都转化成内心的思考,是对我的思维方式的一种比较完整的呈现。 

问:高行健有一句话:文学不应为政治服务,你认为呢? 

答:如果说文学必须“政治服务”我非常反对,所以我很赞同老高的这句话。当你说“政治服务”时,首先把文学贬低为一种工具,而政治在这一层面上可以说是以单向的赞成和反对作为其基本特征的。而文学是以其内在的丰富、复杂性构成它的生命,因为它不可能是简单的赞成或反对。但我想强调的是:文学即是人学,文学是创作在精神层面的一种呈现,其中当然包含政治的存在。任何有独立思考的人对政治一定有自己的看法,特别是当外在的权势来压迫你的个体思考的时候,个体的充分表达一定是对这种外在压迫的反抗。1993年我和高行健做过一个相当充分的对话,主题是主动选择流亡使我们获得了什?流亡使我们获得的就是对自身的自觉,内在的自觉,主动跳出原有的思维方式。政治是人生经验很重要的一部分,政治是人类存在的一个基本方式。如果说文学是深刻地表达人的存在的话,它一定包含有政治,但不应是“政治服务”。我们作为独立作家,对政治是有清晰态度的,对于中国的专制我们当然是反对的;但同时对西方的见利忘义、玩世不恭、双重标准等等,我们也有自己独立的意见。比如说对伊拉克战争。所有这些都归结为一种独立思考与独立表达,这种看起来可能是最低的标准,同时也是最高的标准。 

问:作为国际笔会理事,你需要为所有的笔会工作,你的工作是帮助所有的笔会推动言论自由;但作为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你计划如何利用国际笔会理事的身份去帮助其他的笔会了解独立中文笔会? 

答:我在国际笔会发言的根基是深深植根于我的中文创作,特别是我作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的身份,没有这样一个身份,人们也会对我在国际笔会的发言的信用持有怀疑态度;同时我也希望将我从中文写作中获得的思考、灵感运用于世界文学范围内。我们在一个非常广阔的范围内交流,一定要带去我们独特的经验。同时其他笔会,也有着各自独特的文化和经验。比如我们现在开会的哥伦比亚,我们对之还相当陌生,在此又有着相当多的暴力、毒品、政治控制的问题以及与美国相当复杂的关系,在民主与民族之间有着相当复杂的层面。 

我希望独立中文笔会会员遇到现实中的困难,比如被关押时,我可以将这方面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国际社会让外界了解。但我同时也希望这样的工作越少越好,因为这将意味着中国作家面临这样低级的困难在逐步减少。同时我希望独立中文笔会从大量的政治小品文写作的联合体转向文学创作的联合体,因为文学不能只通过批判建立自己,而最终是要靠建立自己的作品来建立自己。作为一个专业诗人,我希望能够推动独立笔会内部的文学写作,把有独立思考的中国作家的真正文学作品汇集起来推向世界。希望笔会的写作可以讨论人的、哲学的等问题,包括政治层面都应从人的处境上来谈,这样才能回归文学本身,而不只是提供社会批判的素材。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将独立笔会发展成为最有活力的中国作家群体。 

问:你非常重视独立中文笔会,会不会随着独立中文笔会的强大,如香港中文笔会等小笔会就势微了? 

答:压根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作家不会因为群体的大小而对创作有任何影响。所谓“立”字,我认为不是套在一个群体之上,而是用于作家个人的。所以香港中文笔会哪怕只剩下一个人,也可以做得很棒;而独立中文笔会哪怕有上千人,也有可能不够格。完全不必担心随着独立笔会的强大,香港中文笔会等小笔会将失去空间。 

问:在迄今为止的生命历程中,你觉得有哪些事情令你特别难忘? 

答:难忘的事情太多了!这几十年,中国人经历了太多“死攸关”生死抉择”关头。如果我们看一个西方人的一生,他可能一辈子就经历过一件大事。而中国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可能拿得出三五件大事,每一件事都足够人活一辈子的。我的父母亲文革中从国关(北京国际关系学院)下放那一年,是我有父母的完整家庭生活的结束。1976年我母亲的去世对我影响非常大,那也是我写作的开始。母亲当时在农村,患有多种疾病,农村缺医少药,以至她英年早逝。 

我的《1989年》一诗以: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年结尾。如果认为这一年是灾难的开始,那就把以前的记忆全部抹掉了。1989年至今,又是20年了。海外的生活每一天都是非常锋利的挑战,如果详细写下来的话,每一天都可能是生死攸关。哪怕你觉得活的非常好、非常顺利,人生也还是处于不断地漂流之中。这么多年如果说我有什么成果,或者直到今天我的写作能量都很充分的话,那就是所有这一切构成了我今天的状态。 

问:作家郑愁予有过一句话:小说和诗歌是两种不同的文学形式,小说写的好的人不一定能写诗,诗歌写的好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小说,写诗的人会比较单纯,而写小说的人会相对复杂。你怎么看? 

答:愁予是我的朋友,他说的这句话很对,他本身就是个单纯的人。我个人的经验是你自己要给自己挑战。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单纯的人,那你可能永远只能制造单纯的作品。但你能单纯多少年呢?就个人而言,我已经完成了十部诗集,两部散文集,一部论文集。有朝一日,当我最终觉得有一部作品能把我的精神历程归结起来的时候,就会把所有的作品都组合起来,就像作曲家那样,把它们编合成一部作品。文学作品最终是否站得住脚,就看是否耐读,如果一部作品拿过来一览无余,看一遍就没有再看的欲望了。中国人的问题是太聪明,每个作者把自己的小聪明挥霍完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回头看,跟我同时期的今天、朦胧诗那一代,除了去世的顾城以外,现在基本上都停止写作了。这是非常可悲的,因为我们也只不过50多岁,在人生的经验上,在思想的深度上,在文学的技巧上,正是出作品的时候。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自身思想的不成熟。 

问:你看文学书籍与其他类书籍的时间比例是多少?看别的方面的书籍对你的创作是不是一种干扰?

答:我很喜欢看书,但并不局限于文学范围内。每个作家最初的五六年都只是练习阶段,如果把那个阶段凭借小聪明的写作成就当作自己最好的阶段是相当危险的。历史、艺术、民间的文化,甚至纯粹的政治化的、报道文学,某种意义上最直接的现实报道文学恰恰是充满诗意的。现实本身就是超现实的诗歌,开阔的视野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我的写作模式是可能枯坐一天,跟一行诗搏斗。所以我的写作速度非常慢,但这种慢是有必要的,慢而不停。 

问:你对现在国内的作家和作品不得不在体制下生存,而有些作家也很走红的问题怎么看? 

答:我觉得这种问题不能看得太简单。我在中国大陆看到太多聪明的游戏者,可以游刃有余地玩,既不碰到枪口,又可以玩得相当漂亮,这对文学肯定是有伤害的。因为真正人的处境,可能就在这种中被玩掉了。所以能够深刻表达人的处境的作家相当少,几乎没法找到。我与北京来英国访问的焦国标有过交流,认为在资讯很困难的情况下,有三种文学作品:一种是硬功,即与专制的硬碰撞;另一种是软功,触及了现实,也触及文化的相当的深度,如韩少功、余华、阿来等人的创作;第三种就是商业文学。 

问:国际笔会猎头小组组长弗兰卡认为你个性非常开放,与人相处特别友善,这对你的工作是不是非常有利? 

答:我觉得跟人的接触,要么你就是一个很好玩的人,要么你是一个有质地、有思想的人。如果只靠着一副“国面孔”,那是长久不了的;如果人们觉得你是个有思想的人,那就会比较长久。我与弗兰卡是在瑞士三个笔会邀请我作演讲时熟识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讨论的思想能源很充足,不是个性是否开放的问题,而是你的思想与别人是否有交流点,有就可以很开阔,没有就只能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里。 

问:有人说你的演讲口才非常棒,你怎么看?

答:口才这个东西很难说。我出国时英文一句也不会,是被逼出来的,尤其在一些比较高级的交流场所,你必须能够直接表达自己。 

全文完 2208119

杨  光:怀想费城会议,静思民主中国

“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与前瞻”征文

一、那是一场什么样的会议呀?

公元1787年,即乾隆52年,时值大清国“康乾盛世”的末期。那时,我们这个古老、伟大的东方帝国即将步入她漫长而苦涩的大国衰落之道。而与此同时,在大洋彼岸人烟稀少的莽莽荒原之上,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未来超级大国却正在悄然崛起。在那一年的5月下旬至9月中旬,有一群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五十多位白人绅士,他们把自己关在费城一间密不透风的会议室里,汗流浃背、唇枪舌剑地开了一场长达一百多天的秘密会议。此次会议,便是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

那是一场什么样的会议呀?会上的“路线斗争”实在是太尖锐、太激烈:有的人主张“国家主义”(相当于中国古代所谓“削藩”、“强干弱支”),有的人坚持“邦权至上”;有的人主张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席,有的人坚持各州平等、一州一票;有的人极言诅咒奴隶制度,有的人坚决捍卫蓄奴者权益。还有,全国政府要设几个分支?政府权力在各分支之间如何分配、如何牵制、如何平衡?议会是要一院制还是两院制?两院多大规模、如何组成、如何分工?总统是要一个还是要三个、是直接民选还是间接选举、怎么样选举?议员和总统多长的任期、可否连任、如何防止他们串通作弊?要不要副总统、副总统起什么作用?联邦法院有什么权力、法官是选举还是任命、由谁任命、怎么任命?……真是问题成堆、矛盾成串,每一个大议题都能派生出若干小议题,所有的大小议题都有N种相互对立的方案,每一个方案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既要授权、又要限权,既要集权、又要分权,既要行权、又怕滥权,既要国强、又怕民弱,既要选官、又要防官,既要官员德才兼备、又要官员谨小慎微,既怕政府办不了正事、更怕政府办出了坏事,既怕精英生恶念、又怕暴民逞霸道,……摆在美国“国父”们面前的,全都是些困扰人类数千年的世界级政治难题。

在长达一百多天的争论中,制宪会议开得既紧张又热烈。有的人固执己见、坚决据理力争,有的人翻云覆雨、经常自打嘴巴,有的人雄辩滔滔、口才令人叫绝,有的人口吐狂言、老子天下第一,有的人一味“和谐”、专当“和事佬”,有的人逢案必反、专门唱反调。多年以后,当人们事后反思,当年会上的正方、反方、反反方,他们各自的角色其实都很重要,他们都为宪法的诞生做出了自己不可替代的贡献。那些曾经反联邦、反宪法的反方,他们对联邦宪法的贡献更有其独特的意义。但是,让我们来猜想一下,若是我国的毛伟人见了这番会议场景,他会说什么呢?想必他会一脸恼怒:“大有炸平费城(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或者他会一脸奸诈:“要闹就让他们闹个够,他不闹,你还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一闹,正好把错误暴露出来了”,又或者,他会一脸不屑:“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

好在费城没有毛泽东,只有华盛顿。经过了几千次面红耳赤的争吵,经过了五百多次反反复复的表决,经过了一轮接一轮不太心甘情愿的让步和妥协(其中,关于两院议席分配的妥协案被历史学家称之为“伟大的妥协”),最后,这群美国乡绅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口舌,勉勉强强写出了一部谁都不太满意、谁都不大看好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可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篇幅不长,字斟句酌,文辞简炼,只有区区七条。它没有什么形而上的理论,也没有哗众取宠的虚言矫饰,每一个条款都是实打实的,都关乎政府的组织、分工与运作。

当最后几名代表在宪法草案上签名的时候,81岁高龄的本杰明•富兰克林长舒了一口气,他指着会议主席座椅背后的那幅油画说:我一直无法断定画面上那一轮红日是旭日还是落日,现在我终于有幸知道,它正在升起,而不是在下落!这位博学多才、举世闻名的长者富有远见卓识。然而,当时绝大多数的与会者却没有他那份乐观和自信。因为这部靠让步与妥协而达成的宪法与他们开会之前的观点、愿望和想象相去甚远,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亲自参与制定的宪法最后竟会是这样一个文本。这部宪法并不符合任何一个代表的个人愿望,却尽可能地折衷调和了他们的共同愿望(或者说,是他们愿望的“最大公约数”)。这部宪法不代表梦想,而是梦想对现实的屈从和迁就。所以,“国父”们少有成就感,相反,倒有着沉重的挫折感。很多人根本就不相信这纸宪法能够获得各州和人民的认可,更多的人则坚定地认为,即使这部宪法可以侥幸通过,它的寿命充其量也不会超过二十年。

如今,二百二十一年已经过去,费城会议所制定的这部宪法虽然几经增改,但其基本框架却没有变化,它仍然还是美国的“现行宪法”。不仅如此,这部宪法的影响力、号召力早已越洋过海,在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度里开枝散叶,成了不同的建国者、变政者、革命者、改良者们竞相模仿的政治样板。

二、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如其仁!如其仁!

按我们中国某些个政党的观点,可以说,费城会议完全不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首先,这个会议从一开始就不顺,简直就是“无组织、无纪律”。应到代表74人,因缺少盘缠、缺乏兴趣等原因实到代表才55人,而且大多数代表都迟到了,“开幕式”不得不推迟了11天。后来,又因事、因病、因负气出走等等原因,坚持开完会的还剩下42人。而愿意在宪法草案上“签名作证”的则只有39人,梅森、兰道夫、格里三位对宪法草案卓有贡献的代表不听劝说,坚决拒绝签字。其次,这次会议既没有在美国“形成第一代中央领导核心”(有“核心”,却不是在这次秘密秘密上形成的,那是会后通过全国选举产生的),更没有“确立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好不容易才凑合起来的一个会议,大家却不太“讲政治”、不太讲团结,只顾畅所欲言、争论不休,导致会议效率极低。议而不决、决而不算,同一个议题竟然翻来覆去反复表决。一帮年轻代表狂妄之极、目无领导,年高德劭的富兰克林先生又立场不坚定、一味“和稀泥”,被后人称为“宪法之父”的麦迪逊先生也是原则性偏弱、灵活性太多,爱搞见风使舵、折衷调和的勾当。更有甚者,那位享有崇高威望、本该一言九鼎的会议主席华盛顿将军(他可是两次全票当选的美国总统啊),却几乎自始至终不言不语、如同哑巴,他老人家既不在会场外面悄悄搞“阳谋”、实施“伟大的战略布署”,又不在会场里面公开“拍板”、高调发表“重要讲话”,将军那副不温不火、不疾不徐的神态,真如孔子所说:“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这是孔子对上古圣人舜帝的崇高评价)。

就是按一些美国人、西方人的想法,费城制宪会议也有不少的疏漏与瑕疵,甚至有人认为它不无“篡夺”、“政变”之嫌。其一,在平民主义、民主主义者看来,费城会议太“精英化”了,法国革命时的制宪公会允许“人民群众”带着长枪短棒进入会场围观、起哄,而费城会议却无情地剥夺了广大民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为防隔墙有耳,宁可门窗紧闭。不仅会议极其保密,代表们为避免日后公众了解到会场上的争议详情,甚至想过要将会议纪录通通付之一炬(好在麦迪逊为后人留下了一部详细的日记)。其二,在平等主义者看来,费城会议不仅没有对妇女、穷人、印第安人、少数族裔的平等政治权利予以丝毫关注,甚至还默认并支持了罪恶的黑奴交易。虽然美国的这些“国父”们大都厌恶奴隶制度(他们甚至羞于说出“奴隶”这个词,而以“其他人口”或“另有描述的人”代之),但是,这次会议终究不敢冒险去捅捅这个马蜂窝(当然,那时候不捅是对的,否则就没有联邦了)。其三,在民权主义者看来,费城会议只管向联邦政府授权,却只字不提保障公民的权利,这样的宪法算是什么玩意?“权利法案之父”乔治•梅森正是因此才拒绝在宪法上签名。好在不久之后美国就有了被称为“人权法案”的前十条宪法修正案,算是弥补了这个大缺陷。其四,在程序主义者和法律条文主义者看来,这个制宪会议本身就严重“违宪”。因为会议本是按邦联议会的决议、为修改《邦联条例》而召开,结果这帮人却阳奉阴违,推倒重来、另起炉灶,实属越权之举。又以9州批准即生效的新规则取代了13州一致通过的老规则,亦是违宪之举。当然也还有“分裂主义”的嫌疑,万一剩下的4州坚决不批准宪法,岂不就要拒人于外、四分五裂了?在这些人看来,费城会议形同政变,它颠覆了合法的邦联、建立了非法的联邦。

长期以来,关于费城会议,称颂者、乃至将其神化者有之,质疑者、乃至将其魔化者亦有之(比如,有些信奉马列主义的学者就曾断言,那一小撮美国“国父”都是些自私自利之徒,其所言所行不过是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权和既得利益而已)。可是,不管怎么说,这次会议不仅保全了一个行将崩溃的邦际联盟,而且创生了一个蒸蒸日上的联邦国家,一个以保障“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己任的全新的大国横空出世了。

孔子曾这样称赞管仲:“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的意思是说,管仲虽有若干瑕疵,但他以不流血的方式将诸侯和平汇聚,此即为仁!若无管仲,我华夏民族将成为被发左衽的野蛮之族。所以,对于管仲品行方面的小小瑕疵,岂能以匹夫匹妇们的愚蠢教条去横加指责!——我以为,将孔夫子此意评之于费城会议,真是恰到好处。如果说《独立宣言》不惜流血一战,是意在破旧,那么,费城会议刻意调和折衷,则志在立新。开一次会而建一个国,比之于征战杀伐,何乐而不为,何仁而不为!

三、为了民主中国,让我们先练好开会的基本功

我们中国人历来长于破旧而短于立新。我们有一大堆关于建政立国的老故事,最有名的,诸如秦灭六国、楚汉战争、三国演义、五胡乱华、陈桥兵变、清兵入关。当然,还有六十年前的“三年解放战争”。这些老故事,大都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也。中国人的“江山社稷”,似乎一向是靠死人来建立的,所以,我们一向只承认“打下来的江山”和“祖宗的江山”。开一次会,建一个国,而且是建一个前无古人的自由民主超级大国,这样的美国故事,我们中国人愿意做、做得来吗?

关于开会,近代中国也曾开过几次有名的会议。比如袁世凯与起义军、革命党人曾开南北和会,毛泽东与蒋介石曾开国共和谈,还有所谓“确立毛主席在全党领袖地位”的遵义会议,“确立邓小平为第二代中央领导核心”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及波诡云谲的“七千人大会”、“庐山会议”(共有两次有名的庐山会议,一次是整彭德怀,另一次是批陈伯达)。这些会议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会内会外、会前会后发生了一些比较突然、比较剧烈、比较诡诈、比较奇特的历史事件。但总的说来,这些著名会议大都浪得虚名,其本身的重要性是相当有限的,真正的较量、真实的成果产生在会议室之外。大体上,开会的人或是人在会场、心在战场,或是一小半在会场、一多半在官场。还是谁的拳头硬,谁的嗓门就粗,谁的官衔高,谁的讲话就“重要”,谁的势力大,谁的论述就“精辟”。

老实说,中国人是一向不大会开会的。费城会议那样的会,我们大概还没学会怎么个开法。不光执掌政权的人不大会开会,无权无势的异议分子似乎也不大会开会。不光大陆的专政集团不大会开会,台湾的民主政党也有些不大会开会(虽说不必苛责,但总把议会当骂场或演武场也是说不过去的)。我们的毛病在于:有些人是以己为尊、闻过则怒,话不投机、记恨在心,党同伐异、因人废言,拒不妥协、一拍两散,美其名曰“坚持原则,绝不动摇”;有些人是当面不说、背后捣鬼,或者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美其名曰“革命的两手”、“战略布署”;有些人爱搞多数围攻少数、强势清算弱势,多数派动辄群情汹涌、仗势欺人,声色俱厉、不依不饶,少数派则是战战兢兢、可怜巴巴,弄不好还得求饶认错、深刻检讨,上纲上线、自我栽赃,美其名曰“真理战胜谬误”、“胜利的大会”;有些人爱搞少数控制多数,少数人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定调拍板、一言九鼎,众人则低声下气、溜须拍马,言不由衷、随声附和,美其名曰“与某某保持一致”、“团结的大会”。

因为有这些坏毛病,所以,我们中国人开会经常能开出以下四种效果来:一是互不买帐、不欢而散、无果而终;二是右手签和约、左手放黑枪,会上搞冷战、会后搞热战;三是多数整少数、少数怕多数、发言一边倒、墙倒众人推;四是排排座、分果果、说假大空话、开团结大会。

在我看来,民主政治有两项实实在在的基本功,一是选举,二是开会,如果说得更准确些,一是竞争性选举,二是妥协性开会。目前,在真正的民主选举到来之前,为了迎接民主中国的创生,我们得首先练好开会的基本功。

民主中国将如何创生?我猜想,极有可能是在开会中创生。亨廷顿在总结20世纪后期的“第三波民主化”时说:“民主国家是通过谈判、妥协和协议而产生的。……是由政府和反对派中那些有智慧承认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垄断真理或美德的领袖们所创设的。妥协、选举、非暴力是第三波民主化的共同特征。”(刘军宁译,《第三波》第四章)也就是说,20世纪70年代以来,南欧、东亚、拉美、东欧各转型国家民主政治的诞生地,一不是在战场,二不是在断头台,而是在圆桌会议。

当然,我们不能断定中国的民主转型也必定就会符合这些共同特征。但至少,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如果有朝一日,因为形势所迫,有这么一群中国人,他们分别是:来自原执政集团各系统的赵钱孙李、来自民间反抗运动各派别的周吴郑王、来自海外民运各组织的冯陈褚卫、来自港澳台各地区的蒋沈韩杨、来自少数民族各地区的丹增嘉措和买买提、……,某一日,他们来到了某个象费城一样的中国城市,要召开一次有关国家未来政治安排的重要会议。他们将要怎么开会呢?——也许他们会心存介蒂、相互鄙视、各不相让、开到半途、全体退场?也许他们很乐意派个不中用的人去开会、让中用的人在会场外面鼓动群众去起哄、闹场,或者干脆鼓动军队里的支持者去耍横、动武?也许那些有财源、有地盘、有山头、有武备的人们会一拍即合、结成多数,把那些光会耍嘴皮子喊自由民主的少数派排挤出局、甚至批臭打倒?也许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把开会当成是走过场,不如实惠一点一人分它个一官半职,然后大团圆满意而归?……以我对中国开会史的粗浅了解,我不敢想下去。如果我们中国人只愿意、只能够、只打算开这样的会议,那就不妨作一个断言吧:恐怕中国真正的民主转型还得等到“第五波”、“第六波”的时候才能成事。

有人可能会说:民主中国岂能在会议室里谈出来,只能靠“人民群众”运动出来、斗出来、打出来!真是白日做梦,休想与虎谋皮!“与虎谋皮”这个话经常有人说,听起来确实有几分道理,但也有些可商榷之处。我说句俏皮话吧,如果老虎不再啃我们的骨头了,你凭什么还要去剥人家的皮?把它关进铁栅栏里不就得了。我想,真正的民主政治,大概不会诞生于妄图啃骨头者与妄图剥皮者之间。是的,为了民主中国,我们不如少学一点剥老虎皮的学问,多练一点开妥协会的基本功。而且我们很幸运,有后发优势,那些世界一流水平的开会专家——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汉密尔顿、梅森、詹姆斯•威尔逊、古文诺•莫里斯、……,他们221年前的所言所行,足以充当我们的培训教程。

2008-11-2

应克复:马克思主义:从“自由”到“专政”(下)

三“无产阶级专政”:困惑与反思——马克思主义的嬗变之分析

无产阶级专政,在马克思的浩瀚著作中论述得并不多,但却是马克思的“新贡献”。1852年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概括了他的学说的基本思想:“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⑴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⑵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⑶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7)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更郑重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8)从马克思的自我表述中,可知“无产阶级专政”是他学说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因为,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而达到无阶级社会又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列宁把是否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作为马克思主义还是修正主义的试金石。他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19)

马克思在世时,除了仅存在72天的巴黎公社外,他没有看到无产阶级专政在各国实践的情况。之后,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以及第三国际的各国共产党,都切实地实施了无产阶级专政。今天,我们翻开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记录,怵目惊心的事件比比皆是。斯大林统治时期,上个世纪30年代,以专政的名义进行了“大清洗”。据苏联晚期负责冤案平反的官员说:“在肃反中受到迫害的达2000万人(占苏联人口的十分之一)。”党的领导人托洛茨基、季诺维耶夫、布哈林等人以及大批党政军高级干部遭到杀害(苏共17大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98人被杀害;军队中767名高级军官中,有512名被镇压;6名元帅中,有4名被处决)。毛泽东统治时期,继1957年对知识分子全歼性的整肃后,1966年又发动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史称“文革十年浩劫”。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劫难逃,迫害致死;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领导被指控为“走资派”,遭到不同形式的迫害。据叶剑英1978年12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说法,“文革”整了一亿人,死了2000万人,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波尔布特执政的红色高棉,在短短的3年8个月(1975——1978年)时间里,对本国人民进行大批屠杀,竟使柬埔寨人口骤减了三分之一(据《国际统计年鉴》1995年版)。当时柬埔寨人口约700余万,据此数计算,被杀戮人口在200万左右。这在死亡人数与国民人口相对值上创造了空前荒谬、空前血腥的记录。波尔布特在“文革”期间几次来北京取经,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毛泽东曾向他推荐了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一文,并盛赞他“你们做到了我们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20)

上述发生在三个国家的历史事件,说明无产阶级专政带给人民的是恐怖、迫害与灾难!这一切都是在革命的名义下干的。正是:试图将其变成天堂的东西,却总是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的地狱。作为后人,责备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无济于事,但是,既然这一理论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后果,那么,这一理论的不完备性、局限性是不容置疑的了。研究和廓清这一理论中的缺陷应当是我们的责任。

1、“阶级国家”与“阶级专政”概念的虚幻性。

说“阶级国家”、“阶级专政”是个虚幻的概念,因为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国家权力为一个阶级所占有、所行使的情况。人们所看到的,国家权力总是为某一“统治集团”所占有。这个“统治集团”,或者是以皇帝为首的皇族集团和官僚阶层(如中国自秦以来的专制集权国家),或者是通过大选获胜的某个政党(如近代以来的民主国家)。即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阶级专政”也只具名义的意义,落实到国家权力的实际操作只能是党的上层领导者(如苏联与中国)。所谓地主阶级是封建专制国家的统治阶级,资产阶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未免言过其实。虽然在某种生产方式下,必然有一个阶级占有生产资料、主导生产活动,成为经济上乃至政治上的强势者,国家的内外政策因而往往向这一阶级利益倾斜,但这一阶级与国家权力的操控者(统治集团)不能划等号。列宁坦言:“在革命运动史上,个人独裁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是屡见不鲜的事。”(21)寥寥数语,反叛了“阶级国家”和“阶级专政”概念的虚幻性。

2、“阶级专政”对象(客体)的非科学性

要实行专政,首先要科学地界定专政的主体与客体,即由谁实行专政与对谁实行专政。在应当对谁实行专政的重大问题上,既缺乏科学依据又缺乏法律条文。

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通常认为是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如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分子。但是,对被推翻的阶级为什么要实行专政?众所周知,革命胜利后,经过土地改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地主的土地及家财,资本家的资产都被剥夺了。地主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资本家也成了普通的市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他们实行专政,就是拥有国家权力的强势力量对已经失去土地和资本的普通公民实行专政了。如果说,土改后的地主,工商业改造后的资本家与其他公民尚有区别,那么,“区别仅仅在于历史”。至于他们的子女,“区别仅仅在于血统”。阶级,按马克思的理论是按其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划分的,只有“种姓”才是按血统划分的。因此,之后几十年中所进行的“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实际上是一种“种姓迫害”,它在“文革”初期“血统论”泛滥时达到鼎盛状态。

“无产阶级专政”相对于“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说,前者是向后者学来的,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过去你专我的政,现在我专你的政。如此,这不是一种“阶级复仇”!这大悖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信念。

更为严重的是专政的泛化与滥用。本来,对已经不是资本家的“资本家”、不是地主的“地主”实行专政,已经是对专政的一种滥用了。以后,领导人又根据主观需要不断地制造新的专政对象,如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等。这里的一个基本方法是,要把你打成专政的对象,只要与“资产阶级”挂钩,或定一个罪名(如对领袖的思想表示一点疑问就是“现行反革命”)就可。这更是专政一次次的泛化与滥用,它导致专政客体的无限扩大。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被消灭的社会里,资本主义势力反而日益壮大,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更不待说,这里还长期掩盖着一个真理:资本主义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力量。

那些老的或是新的被专政的人是否是国家公民呢?如果是公民,那么与其他公民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有区别,那么在法律上应当有“专政公民”与“非专政公民”的相应规定。可是至今在国家的任何法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由此可以认为,把愈来愈多的公民群体任意地划定为专政对象从而粗暴地剥夺了他们的公民权利是一种非法行为。我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长期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

3、多数人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通常被解释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它表示这一专政的“正义”性。

多数对少数的专政,在历史上曾有发生,如古希腊的城邦民主时代,一切由多数人说了算(所谓“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曾发生过迫害思想家与科学家的暴行。法国大革命雅各宾专政时期多数人暴政又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中国“文革”时代,亿万“红卫兵”与“造反派”,喊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一切,出足了多数人对少数人专政的威风。这是多数对少数实行专政的一种情况。我们更要关注的是多数对少数实行专政的更多的情况是,少数人甚至个人,以多数人(如“人民”、“阶级”、“国家”)的名义对多数人实行专政。斯大林与毛泽东统治时期都发生过这类突出的事件。

在理论上还要辨明,多数人为什么无权对少数人实行专政?在现代民主制下,无论多数与少数,都享有同等的法权;任何人不能对任何人实行专政,不管是多数还是少数,都无此特权。在这种制度下,被剥夺公民权的人都经严格的法律程序与有确凿的违法依据,而不是凭多数人的意志;压根没有“地、富、反、坏、右”的所谓“黑五类”的非法称谓,也不允许杜撰什么“走资派”、“叛徒”、“特务”、“反动学术权威”之类的专政对象。在现代民主制下,选举与决策当然要遵循“多数决定”的原则,如果对问题的认同不可能“高度统一”,反对与弃权的少数(或多数)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这少数派的命运在专制制与民主制下截然不同。专制制下,少数派受到歧视、压制与迫害;在民主制下,少数派受到保护,保护他们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决不要求他们“服从多数”(“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条重要原则),与多数保持一致。保护少数的意义在于:多数不一定正确;先知先觉者总是少数;少数的存在是纠错的重要动因,从而使错误不会像专制国家那样难以纠正;促使政府决策照顾到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在民主制下,“保护少数”与“多数决定”同样重要。

4、“阶级专政”怎样导致“个人专制”?

“阶级专政”一进入实践的操作层面就遇到了难题:阶级如何实行专政呢?列宁承认“阶级专政”的不可行性,因此提出“无产阶级的专政不能由包括整个这个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能由它的“先锋队”——共产党,“才能实现这种专政”(22)。这样,阶级的专政就演变为少数人的专政了。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包含着嬗变的因素,因为少数人专政如何确保“阶级专政”的性质不发生变异呢?这一点列宁没有从制度上加以解决。相反,他批评了那种把党专政与阶级专政对立起来的观点。他说:“‘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单是这种问题的提法就已经证明思想的混乱到了不可思议的无可救药的地步。”在这里,列宁武断地否认了党专政与阶级专政的某种区别,他因此认为:“群众是划分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这都是起码的常识。”(23)列宁的这段文字一直被认为是群众、阶级、政党与领袖之间的关系的经典论述,由此引出了以下公式:阶级专政=党专政,党专政=领袖专政。“阶级专政”最终演绎为“领袖专政”,这是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又一发展。

之后,斯大林提出了“代理人”的概念,把无产阶级专政更明确地强调为个人专政。他认为:“真正管理国家的并不是那些在资产阶级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选入国会或者在苏维埃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选入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人。不是的。实际上管理国家的是那些真正通晓国家执行机关事务和领导这些机关的人。如果工人阶级真正想掌握国家机关来管理国家,它就应当不仅在中央,不仅在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地方有自己的有经验的代理人,而且在贯彻决议的地方也有自己的有经验的代理人。只有这样才可以说工人阶级真正掌握了国家。”(24)几年之后,斯大林把党的领导与发挥苏维埃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对立起来,认为后者的“作用愈增大,它们对党的压力就愈显著,它们就愈顽强地力图削弱党的领导,它们对党的反抗就愈猛烈。”(25)列宁与斯大林的上述思想使党和领袖的权力成为绝对无限的权力;马克思主义发生了惊人的嬗变。

5、“无产阶级专政”是临时的革命措施还是长远的制度安排?

根据马克思主义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无产阶级专政”可以理解为“临时的革命措施”,因为马克思说,“革命转变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而“革命转变时期”自然是一个较短的历史时期。然而,同样是这段文字,我们可以将“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长远的制度安排”。因为这一“专政”存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历史阶段;而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阶级消灭、国家消亡、实行按需分配的社会。人类到达这样的社会势必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这后一种理解实际上是后人的认识加之于马克思的。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不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马克思的这种估计,与真实的历史发展存在很大的误差,具有明显的乌托邦色彩,也因此,本来是在短时期中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在后人那里就演化为“无限期”的专政了。这一切,都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缺乏明确的时间概念所导致的结果。

6、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下,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是否不再有人性中的弱点?是否只会行善、不会作恶?

西方思想家根据对人性的弱点的考虑,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作出权力制约的安排,防范有权人以权谋私或对权力的滥用。马克思则没有对这个专政可能产生的消极性设防。他研究“资本”的罪恶,却无有研究“权力”的两重性;他设想人类社会的远景,却没有思考这个政权会给未来社会带来什么后果。或许,在他看来,无产阶级是“大公无私”的伟大“救世阶级”,他担负着打碎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神圣使命,因而对自由主义思想家提出的权力制衡思想不屑一顾,反而对“议行合一”的巴黎公社赞扬备至。他认为,无产阶级只有改变其阶级地位才可能改变其生存状况,却没有回答,当这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人性中的自利乃至贪婪之心是否会有所滋长?既然无产阶级起来革命首先是为了自身的利益,那么,革命成功之后,难道不会首先从胜利果实中索取回报?或许,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对此已有回答。那就是,为了防止政府官吏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公社采取了“两项措施”。但是,略有常识的人都不难知道,这“两项措施”在正常情况下是很不切合实际的。对政府官员的“随时罢免”谈何容易!即使对官场进行监督也须有专门的法律与健全的制度保障;真的可以“随时罢免”,也足见其制度的不甚成熟(如“文革”时期,造反派可以任意夺权)。至于公社委员只“领取普通工人的工资”,若转变成制度常规也只能说是一个政治童话。若加以推行,效果如何?——或者不愿去政府服务;或者消极怠工,得过且过;或者籍权力之便捞取灰色或黑色收入。人类为恶的智慧在权力不受约束的环境里,“无产阶级”决不会比“资产阶级”逊色。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都是人。

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导致社会生活中自由的严重丧失,不仅仅限于本文所列的一些理论缺陷。譬如,十分重要的,他还提出要“消灭私有制”,“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代之以公有制与计划经济。这一理论缺陷与所产生的后果,由于篇幅所限,不再展开论述。对于这种后果,马克思或许是应该知道的,因为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明确指出,劳动资料—生活源泉的垄断是无产阶级的“依附性及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既然如此,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一旦变成现实,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社会的生产活动将产生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度的集中和垄断,那么,生活在这种体制下的人们,对垄断一切的国家势必更加依附,并且更加贫困和更加受其奴役。这已被以后的历史所证实。

《共产党宣言》是以以下豪言壮语收尾的:“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这不过是“打天下,坐天下”的另一种文字表述。至于“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的具体涵义,直到苏联解体4年之后苏共书记久加诺夫才有了经典性的解释,即“三垄断”:垄断权力,垄断财富,垄断真理。可见,这些共产党没有把马克思的经念歪。这里再次证明,马克思理论中的许多重要结论、判断,无意中背离着他的初衷——人的自由解放。

既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实践中产生种种困惑与误差,那么无论在认识上和实践上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那就是:将一阶级主宰之专政权力转变为民有、民治、民享的公共权力,将暴力为依凭的权力转变为以法律为支撑的权力,将无限、绝对的权力转变为有限的受制约的权力,将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转变为以公民权利为中心的社会,如此等等。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回到马克思理论的出发点——人的自由解放。

注释: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页。
(19)《列宁选集》第3卷第199页。
(20) 王晓林:“波尔布特:并不遥远的教训”,《炎黄春秋》2008年第4期。
(21)《列宁选集》第3卷第520页。
(22)《列宁选集》第4卷,第404页。
(23)《列宁选集》第4卷,第197、198页。
(24)《斯大林全集》第4卷第324页。
(25)《斯大林全集》第7卷第142页。

2008年7月20日

綦彦臣:双重理性缺失下的司法改革窘境(下)

三、著名案例:北京律协直选事件

中国司法体制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双重缺失,在比较专业的表述那里,可以称为外部性问题与内部性问题。按龙卫球[2008]的说法,外部性问题是宪政国家路线,内部性问题则是司法职业化路线。但是,在非专业而又关心治法的人士看来,律师的真实社会地位至少能使他们执法器之一端[綦彦臣,2008]。在这个认知之下,那么不管是外部性问题还是内部性问题之变异如何,司法改革尚有一个技术性路径可寻。简单地说,与其追求修宪(明确国家宪政方向)和司法摆脱过度行政化,勿宁给予律师更专业和更独立的司法地位与社会人格。

北京的律师协会直选就是这样一种非常技术性的选择。

按记者的报道说,发生在8月26日的“一份来自网络呼吁北京律协直选的倡议书,打破了北京律协换届一如既往的平静”[同前引王毕强文]。北京律师不仅由于所处地敏感,而且其执业律师有一万六千余人,是全国律师总数的十分之一。换言之,律协直选的影响将远超过已经实行了该方法的深圳。如果顺利进行,很有可能对全国产生示范性与推动性影响。那份称为由35名律师签名的《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书》刺激了律协的敏感政治神经,后者于9月5日发表所谓严正声明,告知全体北京律师、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少数律师联合签名,在网上发布题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呼吁书中打着推动民主的幌子,直接质疑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合法地位。随后,北京一些律师开始收到少数律师发送的手机短信,以降低会费、改变税收制度为诱饵,煽动广大律师声援所谓“北京律协直选”。

在此,北京市律师协会郑重都必须明:北京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是北京律师行业的自律组织,代表北京市全体律师的利益,依照《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对北京律师行业实施管理。北京市律师协会通过会长、秘书长信箱,理事接待日,代表提案制度等形式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行业规则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蛊惑人心,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他们借北京律师协会换届之机,利用部分律师参与协会行业管理的热情,打着“律协民主管理”的旗号,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广大北京律师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少数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直选”的真相,从坚持北京律师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北京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少数律师不正确的言论,不被他们所利用。

今年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换届之年,为确保律师协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北京市律师协会已经积极着手准备换届选举工作。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不断完善律师协会服务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的各项职能。选举出真正代表广大北京律师利益的律师代表,保证北京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声明中所云“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和律师管理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显系有意针这个高级群体事件政治化的企图,一如前引孙立平文章所说的“不仅仅来自认识上的误区,更重要的是来自某种现实需求”。虽然该事件至今仍未结束(——按律协的换届选举惯例,一般到年底才能完成),但是其影响之巨大已不言自明。而且在律协严正声明发表之两天后,9月7日,签名呼吁直选的律师已经达到了56人,增长了60%。仍据记者的报道:导致律协所谓严正声明的直接原因是司法管理当局与律师代表的谈判破裂。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的处长萧骊珠在指称联署律师们煽动与串联之后,十分明确地质疑:一是联署的律师能否代表北京市全体律师?二是联署律师出于什么目的?三是北京执业律师的环境如此之好,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仍见前引王毕强文]

除了强烈政治意识之外,官方的背景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怀疑的,比如说,李劲松律师作为律协成员在上海遭受重辱后,为什么北京律协不为他的权益说话[仍见前引綦彦臣文],这不能说明执业环境的“如此之好”;再比如说,正是这位官方的谈判代表,曾经出任过北京市律协的秘书长,由官员之身出任民间社团的管理人本身就不合理,而且难以排除政治施压背后的利益动因。

联署律师代表(两位)则表示:联署律师肯定了代表北京市全体律师,但每个联署者均有自己的表达权及公民建议权,向律协或媒体反映并不违规[仍见前引王毕强文]。在双方经过“激烈冲突”及一些弹性交流之后,中国律师维权关注组于9月24日发表简短文稿,“要求北京律协理性响应会员的直选诉求”。文稿中披露,呼吁书签名人之一、谈判代表唐吉田遭到北京市东浩律师事务所的解职。于是,该案例在未终了之际就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理论问题:多数人为什么总会出现被裹挟的状况,一如丁学良所分析的“人民”概念一样,也即“暴政”总会巧妙地代言多数,进而整个事件实际成为“正义的少数”对决“非正义的少数”的一幕政治活剧,尽管其中一方力避政治化而另一方一定将之政治化。

多数人的暴政,归根结底还是少数人的暴政。真正的多数趋向于利益选择,这本身就没什么可质疑的,倒是说:不管多数人的暴政有什么样的决定性影响,它总会以被包装的面目出现,而不是如犹太人处死违教者那样,实行众人投石之法(刑)。既然,多数人的暴政被怀疑、时时面临颠覆的危险,那么,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少数对决中,民意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参照物,哪怕它起不了决定性作用。它作为非决定性因素正是中国民众自觉进步的一种表现。与之相关,还涉及到律师的表达权问题,尽管它尚未显性化。

任何一个律师都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功底,无论作为个体他们对所经办案件的原本记录如李劲松[2008]对上海经历的记述,还是借发表文章形式对案件表达价值化判断如李建强[2006]对河北沧州一桩政治案件代理时的“政治言论”,都不应成为影响案件判断的因素。事实上,官方对律师们写文章持有非常反感的态度,成为阻挠他们正常会见、取证的一个“潜规则”,甚至是影响判决结果的“微妙因素”。同理,对于北京律协直选的呼吁与后续文件的公开,也必将成为影响事件结果的重要因素。

简单地说,在律师的行业自律自治权利诉求显性问题之外,还存在着一个隐性的言论自由权利受压制的事实。这个“潜规则”的真实性,也许要等到中国真正民主化后,才能有法制史专家来全面揭开。

四、非著名案例:简单宅基地纠纷的复杂化

相对于事尚未了结的北京律协直选事件,我代理的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属于非著名案例。这个案例虽然不著名即很小,但是它可以表明本文所确认的双重缺失状态,以及外部性与内部性处于双重“休克”的状态。

行政复议案件起源于河北省泊头市洼里王镇小皇庄权余张两姓村民的宅基地纠纷。这次纠纷的法院一审[(2006)泊民初字第882号]判决余姓村民胜诉,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随即提出抗诉[沧检民行抗(2006)144号],根据民诉法185条之规定,要求沧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于2007年2月26日与[(2007)泊抗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的下达一起进行。但是,时过一年多,再审判迟迟不出(时至今日超过一年半最长期限,仍未下达),再审法院的理由是“应当由宅基证签发机关出具证明”,而作为宅基证签发机关的国土资源局“并没尿法院这一壶”(尿,本地粗鄙用语,“搭理”,“回应”之意)。

无奈之际,余姓村民夫妇直接呈函泊头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对涉案重要证据做出说明。其《意见书》由我代拟,全文如下——

我们是洼里王镇小皇庄村村民余连洲赵素芬夫妇,现居小皇庄村。

我们与本村村民张兴周张连强父子发生闲置宅基地纠纷,形成民事诉讼。由于关键证据的失缺,至使本案迟迟得不到抗诉后的重审判决。

我们所说的关键证据,是指贵局曾签发给张连强的“泊宅集用(2007)字第08049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对于该证,贵局曾声称暂时收回或吊销,但是仅为工作人员口头表示,并无实据。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该证的处理结果或状态,应由我方向人民法院举证。

在正式向贵局提出本件的要求之前,我们先后到泊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泊头人大常委会进行信访,递交了详细的情况反映材料[见附件1]。泊头市人大常委会也批转了我们的材料,要求法院做出答复[见附件2]。

有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恳切要求:

一、泊头市土地局作为该纠纷的当事人之一,必须出具对“泊宅集用(2007)字第08049号”处理结果的书面函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希望泊头市土地局在收到本件后15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

此致

泊头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8年4月7日
具函人:余连洲   赵素芬

附件1:递交信访局与人大的材料
附件2:泊头市人大“泊人信访经01号”处理意见函
——————————————————————
本件抄送:泊头市人大办公室信访科,  政局信访局    人民法院

文中所说的“附件2”[见图片二,彩色复印件存档于作者《小皇庄余连洲赵素芬宅基地纠纷全卷》]是人大信访处写给法院的公函,但事实上,这件为“泊人信访第01号”的函件未起任何作用。如同国土局不“尿”法院那,法院也不“尿”人大。

对于这种结果的出现,在中国整体法制(非法治)环境中并不奇怪。因此,在国土局拒不说明宅基证的情况下,余赵夫妇委托我代他们向市政府法制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政府法制科于2008年4月28日受理。

《行政复议书》提出了三个需要行政权力予以询证的细节:

其一,2007年5月末,国土局一位局长对来访的赵素芬称“宅基证吊销”了,赵要求出具书面证明,该局长称“用不着”而拒绝;

其二,2007年9月末,该局地政科长称该证只是暂时扣押而未吊销;

其三,对于前指的意见书,国土局方面口头回应说“纪委拿走了”(那份宅基证)。

市政府法制科按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应当最长90天内做出决定。到2008年7月27日,市政府法制科没有按规定作为。考虑到奥运会这一特殊因素的影响,作为代理人我劝委托人赵素芬耐心等待。但是,到奥运会全部结束,特别是敏感的国庆节过后,《行政复议决定书》仍未下达。这样,整个案件就完全复杂化了:其一,法院等不到土地局的证据;其二,人大对法院的权威不起作用;其三,政府对其下属部门没有约束力(或有意袒护);其四,一件由民事诉讼转过头来而形成的行政复议案变成具有上访性质的事件。

赵素芬本人或余赵夫妇乃至带上其长子,已经十余到政府“求书”、到人大与法院及政府信访局去“求情”。结果仍然是同样的冷漠,同样的毫无结果,甚至连起初人大给的一纸转介信都拿不到了。

正是在市政府所在的街道上,纪检委、检察院、政府监察局以广告形式在宣示廉政决心。他们希望官员别忘了服用“为人民服务”这样的抗腐败病毒的精神药片[见图片三],但是“为人民服务”依然是对来自美国的民享、民治、民有政治观念的仿制与改装,丝毫不起政治道德方面的约束或激励作用。如果我们把法制比作国家这个政治公司的治理结构中的必要规制,那么,通过这起本不复杂但又不得不复杂化的民事兼行政案例,只能引用一句很具讽刺意味的话来评判——制度上墙,远未上心。

结语:中国司法改革的不可能定理

公共选择理论中有“阿罗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它表明:不可能找到一种符合“合理的”集体偏好的最优方案。将该定理的分析模型引进中国司法改革的选择当中来,研究者不能发现:固守法制(而非法治)的管理当局,主张协调外部性与内部性一致的改革学者,力欲维护自己专业权益的律师,对司法改革不仅达不成任何一致的看法,而且连多数决的模式都进入不了。

简单地说,这种状况比经典的专制独裁政治下的“集体无偏好”好不到哪里去!

归纳本文所述的观点与抽象案例内含,可以对中国所谓的司法改革做如下评判:

第一、不解决外部性问题,避开价值理性,中国司法体系必然维持低效乃至缺德状态。这是中国低发展的增长之经济社会模式的一个侧面。

第二、内部性问题,在工具理性的层面来扩展,法官职业化不仅不可能,而且忽略了检察官的职业化与律师的职业化。

第三、倘使一定要让“改革”这个特定的政治单词来为中国低效亦缺德的司法体制来辩护的话,并且又不引起“不可能定理”中各个偏好者的剧烈冲突,那么只有律师的职业化还勉强可算一个技术路径。

律师职业化的必要条件端在于他们拥有自享、自治、自有的独立社团,这或可是中国中间社会真正起步的一个标志。

主要参考文献:

[14] 龙卫球,2008:《是“司法民主化”,还是“人民司法”?这才是一个真问题》,载于《经济观察报》2008年9月8日。

[15]綦彦臣,2008:《点儿背别怨社会,命苦别怨政府——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补记》,载于《议报网》2008年9月29日。

[16]李劲松,2008:《向上海高院非正直富有良知识和正气的83号法官致敬!》,载于《博讯网》2008年9月22日,首发于《参与网》。

[17]李建强(刘路),2006:《败走沧州——会见郭起真纪事之二》,载于《大纪元网》2006年7月10日,《民主中国网》首发。

 

2008年10月1日至10日初稿,10月12日至18日改定于绵逸书房。

廖亦武:大地震记事(22)

2008年6月17日,凌晨,阴间晴

我有些困倦了。老余却不管不顾,又开一瓶白酒,谈兴甚浓:

地震期间,我始终在操心卓玛,而她上网成瘾,虽然这也不耽误干活儿。可我老婆发现,她经常凭空走神。夜半三更做恶梦,哇哇大叫,我们隔几堵墙都听得见。原来网络流传的若干地震死难者图片她都看了,特别是那些与她同龄的学生娃娃,脑壳开瓢的,身首异处的,断脚断手的,活埋的,倒吊的。记得六四那天,我在山庄通过代理服务器,浏览海外反动网站,卓玛神不知鬼不觉地凑拢来。我当时没在意,就继续点击记录视频,第一个是当年天安门的开枪场景,没两分钟,中断;第二个是继西藏骚乱后,康巴持续动荡,武警们正持棍追赶和痛打喇嘛和觉姆子(译音,意为尼姑),呲牙咧嘴的。卓玛深受刺激,你你你半天,竟说不出所以然。我晓得,她的表姐也是觉姆子,就连忙换第三个视频,不料旧闻比新闻更火爆:广东江门台湾商人食婴案件。首先申明,这不是行为艺术,也不是你在《底层》里写过的拿胎儿熬汤,而是正儿八经吃生下来的幼婴。案板上血糊糊的人体,被砍切得头是头,腿是腿,肚皮是肚皮。有烹调方法、程序及佐料。据说这是特大壮阳滋补品,立竿见影,当晚吃喝了,60多岁的老头搞20多岁的包养二奶,连续作战,还游刃有余……

我的头皮都麻了。

我也是。而卓玛你你你半天,终于喊出“你们汉人咋个那么坏哦”。令我愕然。她平时“干爹干爹”蛮亲热嘛,咋翻脸就一竿子扫一巢,针对所有汉人了?

一时冲动吧?

她扭头就跑,躲进某个旮旯,饭也不出来吃了。晚餐之后,我突然听见我妈妈屋里动静异常,进去一看,原来卓玛正在下跪。大家问她咋回事儿,她不开腔;扶她起身,她犟着不肯。如此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她突然说:我对不起姑婆。反复就这一句。我说:你一直很乖,没对不起谁。她却充耳不闻,继续“对不起姑婆”。

脑壳已经出了问题。

我们强行架走她。我妈妈吩咐拿药给她。当然,吃不吃只能随便。当晚,半夜三更,她从床上猛然坐起,摇醒身边的中年厨娘,发问:高阿姨,你是不是要杀我?又重复好多遍。

比较典型的迫害妄想症。

第二天早饭,她又揪住厨娘问:高阿姨,你是不是要毒死我?我们几个人都当作她面,亲口咬馒头、喝稀饭,却丝毫减轻不了她的执着。事已至此,只能痛下决心,带她脱离山庄,先去成都。卓玛学习愿望强烈,我们准备花钱托关系,弄她进旅游学校,这次就乘机,让她面试一回,说不定可以冲淡她的初发抑郁症。

卓玛跑到我妈妈跟前,叫罢姑婆,就扑下身,嘣嘣嘣,连磕3个响头,把泥地啄出个坑。我妈妈说:娃娃慢慢走,去成都散散心。

在成都我家,卓玛呆了几天,根本没法让她出门。稍有疏忽,她就冲进厨房拿刀抹脖子。还点火烧屋。我老婆、老丈人,不得不昼夜轮班看守她。唉,火燎眉毛,非动身不可了。于是我马上找到画唐卡的藏族朋友邓都,借一辆越野车,拉着卓玛,二话不说就跑藏区。大早出发,拢康定才1点多。找了家星级宾馆,180元一晚,卓玛却死活不下车。我将她的七、八个包袱提下来,好说歹说,终于强行架她来到房间门,她又像树桩桩,扎根在地,不挪动半寸。我没高原反应,却比高原反应更恼火,气喘,头疼,心跳过速。我打电话给铁哥们,现任甘孜州副州长,他答应下班后来;可直到下班后、晚饭后,甚至该上床睡觉的22点30分,他才赶来。你想想,从13点算起,9个半小时,我与一个疯子对峙,没空喝水,没胆量屙屎尿,某一刻实在尿急,可刚掏出家伙,就听门响。慌忙扭身拦截,右裤腿湿了一片。

为啥子哟!钱?理想?还是信仰?在几米、十几米之外,许多人议论纷纷,他们该不会把我当作人贩子?

副州长哥们终于现身。我迷糊,他的头脑却异常清醒。他当即替我给道孚一个副县长打电话,预先作出安排。还将自己的坐骑,一辆警灯闪烁的沙漠王子越野车,连带司机,供我任意驱使。我受宠若惊,还反思自己是否感染了狐假虎威的腐败习气,后来才逐渐明白,非如此不可。

这头说卓玛。一个女娃儿,四、五天,不吃不喝不睡也不排泄,脸颊的高原红早变成皱巴巴的狗屎黑,腰背驼得更厉害,整个人缩水,小了一圈,可疯劲儿蛮大。副州长一走,我又打电话求救于当地朋友,熬不动了,快来替换。朋友们很仗义,雇了两个在娱乐场所上班的藏族女歌手,24点,午夜,眼皮都打架了,才风风火火赶到。挺会来事的,进门就笑成两朵花,招呼说:哦哟卓玛,不要板脸嘛,我们专门为你唱歌,边唱边跳也行。我说:让我先喝口水,吃包方便面。

卓玛也该吃东西了。

嘿,还是树桩桩,纹丝不动。一放松,又要夺门而逃。我和她争夺门把手,她竟然高喊:余干爹哦,快来救我!骇人一跳。

她连你也不认得?

弄不好,她连自己也不认得。都怪我平时不锻炼身体,此刻头脚打飘,只能向两个藏族妹妹,深深作揖,拜托她们通宵照顾卓玛。她们刚说“没问题,哥哥走你的”,卓玛就蹦个高,转扑进卫生间自杀。于是女歌手变成女屠夫,卓玛被咬牙切齿的她们拖出来,按回床铺。僵持了几分钟,到底规矩了,不,睡着了。

她们催促我快走快走。接着,一个封窗,一个拖椅子堵门,万无一失。我呢,凌晨两点还在街上窜,冷风如鬼哭,不禁记得苏东坡的诗: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罢罢。随便撞进一家小旅馆,30元1位,通铺,又干净又暖和。和衣而卧,睁眼就清晨6点过。起身窜回宾馆,女歌手们哈欠连连,却依旧围绕巍然屹立的卓玛团团转。

康定还是“跑马溜溜的城”吧?

妈的,你《康定情歌》听多了。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当卡车司机,去过康定。印象中风很大,许多房子半截埋土里,街边的狗一窜,就上房顶了。据说在上半城撒泡尿,能溜溜淌到下半城。

对对。从前进藏区,就像进入了原始的独立王国,雪山、草甸、牛羊、藏楼,原汁原味。可如今,四处都开矿,乱七八糟。人类发展经济,富裕了,大自然却穷了。据副州长的司机说,去道孚的路,还是朱镕基当总理,下来视察前,抢修的。曾经很漂亮,不到两年,又恢复了烂路原貌。

出康定城不久,翻折多山,海拔5000多米。卓玛一触及她从小就熟悉的景色,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了。下午两点多,我们终于抵达道孚县城。副县长已在最豪华的酒楼恭候,作陪的包括麻孜乡党委书记等大小官僚。满桌野味,麂子、野猪之类,我却没一点胃口。按规矩,我频频给牵线人亚玛多吉打电话,可这狗日的“民间英雄”,硬是不接;派人去他家里找,不在。我满头冷汗,拨第8次电话,他到底接了。可能考虑到州长和县长的压力,他赶过来了。之后5分钟,卓玛阿妈到。

副县长耳语道:立马交办!原来此地骚乱不断,为防意外,他们事先没通知卓玛家人,而突然接卓玛阿妈过来。母女相见,物是人非,不竟抱头痛哭。我像个无血无肉的拉线木偶,站在旁边说:你女儿送回来了,还有七、八个包袱,我们给她的两千多元钱,不晓得在哪个包袱里。现在我们乘介绍人也在,交接一下,好不好?卓玛阿妈答好。一帮人就稀里哗啦下楼搬东西。接着,我被拽上车,正要开溜,麻孜乡书记拦住说:可不可以将卓玛送到家?司机说:送到死哦。这次幸好是政府出面,也没惊动卓玛家远远近近的亲戚,否则我们只有两条路,一是被当人质,扣押在某座藏楼,运气算好,重见天日之际,说不定就已经疯了;二是人家连提几个疑问,你回答不上,就被一刀子捅翻。我吓得吐舌头。司机又说:千万不要!藏人见面打招呼才吐舌头,你吐,藏人就认为你在模仿、讽刺、甚至挑衅。

我们屁滚尿流地返程,接风酒宴没沾一嘴,所以在渐行渐远中,空胃一阵阵绞痛。抵达道孚前头的某个县城(名字忘了),司机下车办点事儿,我想跟着去觅食,司机断然拦截,并反锁住车门。原来这几天,本地几座寺庙的喇嘛和觉姆子闹事,公开亮出象征独立的雪山狮子旗和达赖喇嘛像,并与前来镇压的武警发生流血冲突。喇嘛和觉姆子被开枪打死十几个,打伤几十个,更多的人关起来了。司机还说:道孚及周围几个县,是康巴地区的藏独重镇,好多年了,海外的达赖集团一有风吹草动,喇嘛和觉姆子都挑头呼应,全体藏人跟着行动,不管青红皂白,就是要与汉人过不去。道孚县城的外来汉人经常被杀,几乎破不了案。所以我们平时开车过来,天一黑就呆在宾馆,不出门,哪怕约人喝酒,也在房间内。

既如此,我只得缩头挨饿。清口水一股股上翻,在下咽的当口,我蓦然发现两个披红袈裟的觉姆子,驻脚窗门外,冲我微笑。不,眼睛没笑,只是嘴角在拉扯。我读懂了这种“笑”:哼哼,政府车牌,还有警灯,上面派来的吧?告诉你们,我们不怕死!我们有嘉绒仁波切,轮回转世,死了再来,我们不怕开枪!

晚上8点过,我们方鼠窜回康定。匆匆别罢政府的车和人,在大街小巷独自暴走大半个小时,本人情绪才稍微平静。然后寻家川味饭馆,好好吃一顿。再美美睡一觉。

整夜无梦。第二天下午抵达成都,却恍若梦游。

刘  水:杨佳母亲露面牵出三桩连环案

杨佳母亲王静梅被拘押四个多月终于重见天日,尽管还未享受完整的人身自由。杨母失踪之后,笔者曾在个人博客发布寻找杨母的《寻人启事》,从常识出发怀疑杨母不是走失而是被“关押在北京或上海的政府度假村、宾馆和招待所等地方。”果然与预测基本吻合——杨母被秘密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对外称安康精神病院。警方的野蛮毒恶行径令人发指,已经不能用人的行为来理解他们。据北京律师刘晓原最早向外界透露,11月9日,杨佳姨妈王静荣在北京警方安排下在精神病院见到妹妹王静梅。他们在办公室谈话约20多分钟,随后姐妹俩单独在10平方米病房谈话约5分钟。遮盖在杨佳案上的迷雾散去露出部分轮廓,但是远未暴露全部真相。

警方在杨佳死刑复核期的关键时刻,刻意安排杨母露面,是对以前违法行为的补偿,还是另有企图,并不重要,杨母作为关键证人指出杨佳患有精神病才是最为重要的,还原并坐实了杨佳案的一些细节。这让杨佳案真正出现转机,也不排除官方释放出积极信号,极可能是在试探民间智慧,也可能为免杨佳死罪——在精神病上重新定位杨佳杀警案,为平息顺从巨大民意而为自己寻找下台阶的体面。

笔者暂时倾向于官方是在探查民间反应。这从另外一个事实可以得到佐证。在大陆媒体一片噤声、公众得不到杨佳案进展的消息时,有两个人通过新浪博客源源不断将细微消息和评论向公众披露,而相关评论资讯都被网友转帖汇集在这两个博客。一个是律师刘晓原,另一个是艺术家艾未未。重要的是,他俩都亲自介入到法律援助、公民投诉、审判现场观摩、与杨佳亲属保持机密联系等重要环节。二者着力点虽有不同,但他们的良知和勇气,四个月来已得到证明,值得钦佩。与此相反的是,其它大陆博客和论坛有关杨佳的评论,几乎都被删除,这是准官方行为,没什么好怀疑的。这就说明,官方而不是新浪网是在有意开放这两个博客,虽时有删除他俩博文,但基本都能复原。官方的目的可能有两个:一是释放民间愤怒情绪,二是观察民间反应。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以权衡利弊或获得进退依据。杨佳案从杀警发端到囚押杨母、指定律师等等环节表明,这已经不是一次司法审判,而是政府意志主导的行政审判、政治审判,只是民间的剧烈反应,打断了官方预定的企图。

现在基本可以认定以下事实。

第一,杨佳有精神病。其母在杨佳杀警前一年已发现症状,并试图治疗;其母被官方确认为偏执型精神病,杨母二叔也有精神病,也就是说杨佳有家族精神病史。因此,一审前上海司法机关对杨佳的精神病鉴定不真实,非常草率,有故意误导公众嫌疑。但是难在没有一家独立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即使官方机构真正鉴定出杨佳有精神病,他们也不敢私自公布,除非官方事先指定杨佳有精神病。

第二,警方绑架拘押杨母。7月2日,亦即杨佳杀警次日当晚,其母即被上海和北京警方关进北京顺义区北京市公安局安康精神病院。警方诈称王静梅自行走失,王静荣在大屯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警方不作为,遂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但被法院拒绝受理,将律师赶出法院。警方关押王静梅并知悉其行踪,但故意隐瞒,因此,北京警方存在故意欺骗公众行为。

第三,一审律师谢有明和谢晋强迫杨母在辩护人委托书上签名。

第四,杨佳最初投诉上海警方殴打他之后,上海警方先后两次登门协商,并答应赔偿杨佳1万元试图私了,被杨佳母子拒绝。杨佳只要求警方提供办案回执,被拒,杨佳将现场对话用MP3做了录音,该录音被警方搜家时拿走。

第五,杨佳穷尽司法救助手段。杨母再次证实杨佳购买了1000张信封、邮票,装在纸箱放在自家阳台上,向媒体投诉,再联系杨佳在上海派出所遭受殴打时,即打电话向警务督查投诉、返回北京后又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向闸北公安分局督查科投诉,这些事实都证明杨佳守法意识很强,在遭受殴打后用尽合理合法渠道试图得到一个说法,但是,这些正常通道都被上海警方堵塞了。综合判断杨佳杀警案这些前置因素,决定杨佳案的定性——义愤过失杀人——捍卫个人尊严的自卫行为。

上海司法机关两次审判,在认定事实上漏洞百出,如“7秒连杀4人”、“5分钟内从一楼跑到11楼杀警、然后再到21楼杀警”、无法证明戴面具者就是杨佳等等关键事实。现在杨母露面,杨佳案的所有聚焦点都转移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厅,能否发回重审、能否认定杨佳精神病,取决于民意的力量。在司法不公成为普遍现实时,民意天然具有正义性和正当性。

杨佳从上海街头遭遇警察盘查那一刻起止杨母露面,媒体和社会公众都被动地由警方牵着鼻子走,警方不惜作假隐瞒部分事实,而这些消息随着审判和关键证人逐次公开化,都证明警察扮演了恶人角色。纳税人供养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以人民为敌的。这些都进一步印证并强化了“警察国家”的实质。北京警方伙同上海警方拘押杨母、隐瞒失踪真相、欺骗亲属,这是两个直辖市警方的联合,还是公安部在背后指挥协调的,都值得疑问。各地警方不能依法独立办案,这是司法黑恶的原因之一。杨佳事件也将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迫切性体现出来。由司法系统单方面操控舆情到宣传系统的媒体一片噤声,最恶劣的后果是造成社会大众被误导,真相被蒙蔽。即使杀人犯也享有公正司法审判的权利。此外,上海司法机关因执法违法而心虚表现出极端不自信,这也被公开化,政府的“非法性暴力”——显性暴力和隐性暴力充斥杨佳案始末并覆盖其家人。

最为重要的是,由杨佳杀警案——杨母被关押,连带引出另外三个连环子案。

第一,北京和上海警方相关警察构成故意欺骗公众罪、伪证罪。

第二,北京和上海警方未告知王静梅亲属、并经亲属同意、认可,强制将其从派出所送往精神病院,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

第三,谢有明和谢晋律师构成胁迫欺骗罪。

杨佳母亲和亲属有权利起诉,这三项诉讼及时起诉,密切关联杨佳案死刑复核。上述警方和律师犯罪事实,笔者未查法规,不一定准确,但涉罪方向大致如此。

2008年11月11日

钱理群:示众——反右运动中我在两次批斗会上的发言

2008年伊始,我的大学同班同学贺永新先生给我寄来了一段文字,这是从我们班被打成右派的江之浒先生所写的回忆录《夜阑,涛声依旧》里复印的,文中赫然记录了1957年反右运动中我在班级批斗会上的两次发言——

1957年10月中旬批斗会发言

钱理群:民主自由问题。你污蔑国家,说在我们这个社会公民权利没有保证。给吕庆仕的信中(按:吕某是江之浒在外地某大学读书的同学,江在给吕的信中介绍了北大运动的情况,并谈了他的看法,这些信在反右运动中就成了他的主要罪证)故意歪曲事实,借黄必达(江注:中文系党总支委员)自杀一事说:“在我们国家里,事实真相永远不会清楚”。引张元勋、沈泽宜的话:“我们贴出这首诗,难保不进监狱”,为什么要别有用心地引呢?想这样封住党的嘴。“五七年肃反缺乏理论根据,有些人被莫须有的罪行投入监狱”。肃反搞清楚历史问题,为什么是“失去了人的尊严?”借大字报上的“为鬼申冤”,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法制不完备,这是‘三害’猖獗的原因”,说我们国家无法,我国有宪法,有人民的法制,这些都保证了公民的权利。“‘三害’分子可以犯法,而不受应有的处分‘,高岗、饶漱石、张子善、刘青山不是党员?一直把对党的仇恨埋在自己心里,到时候就按捺不住自己。”现在不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不行了“,企图揭竿而起。实际上是说”人道之光必明,’三害‘之仇必雪,不扩大民主不行“,学生会人员产生是提几个人选几个,人民代表也是等额选举,”简直作孽“。候选人是协商出来的,一致通过也是经过充分讨论的,难道美国的民主才是民主?广大人民兴高采烈的选举他说是”作孽“。他一方面对我们仇恨,一方面又像笑面虎。他说,在我们社会没有民主,他要争取的是反革命的民主。整个信中打了民主、自由的旗帜,企图推翻党的领导。自己写的还赖得了吗?不要以为自己聪明,应放老实些!

1957年11月3日批斗会发言

钱理群:关于等级制度和新闻自由。我的父亲也是国民党的高级官员,逃去台湾。如果说江处于十八层(地狱),那我就要处于第十九层。但从上海一解放到现在,我没有感到受歧视。我加入少先队,担任少先队职务。高一时我不是团员,组织上分配我作辅导员。在我们社会中,党对于剥削阶级出身的并不歧视。党应该不应该加强对工农子弟的培养?他对培养工农干部不满。我们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不注意培养工农子弟,还成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他反对这一点,正是反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无可讳言,剥削阶级出身的,一般是不同党同心同德的,必须要得到改造。他为什么成为右派,怎么不从阶级出身找根源呢?到底是受到歧视,还是他自己不改变立场?

其次,谈新闻自由。任何一张报纸都是要封锁消息的。要发一些,压一些。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反动言论当然不登。真理在我们一边,我们不怕说真话。

他说“要忠实地报道各国各方面现状”,他自己报道的北大鸣放大字报情况就歪曲事实。我们党是否不允许批评?不允许揭露生活黑暗面?请问,世界上哪有像我们这样的党,号召人民提意见,欢迎人民批评的?我们说肃反好,他说糟得很,和我们站在完全相反的立场上。不惜造谣来揭露所谓黑暗。否认我们的成绩是主要的,缺点是次要的。他要报纸成为歪曲生活的东西。他把党报和人民对立起来。其实,只有党报才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光明日报》也只能代表资产阶级和右派分子的利益。他为非党报纸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自由,赞扬《文汇报》,并作介绍。1946年,国共停战有三人小组调停。在你父亲作官的南通,发生“南通血案”,进步学生、教授被杀,其中也有新闻记者。他们的生命也没保障。杨刚的哥哥被顾祝同杀死,此事后来由美国进步记者揭露出来。上海一个杂志,三个记者被活埋。生命保障都没有,还有什么采访自由?只有在现在的社会里,新闻记者才能为人民说话。

面对这白纸黑字的历史,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我怎么把它遗忘了?是的,我在很多场合都说过,在反右、文革中我说过违心的话,做过违心的事;但是,在江之浒的批斗会上的这两次发言,在我的记忆里,却早已消失了。而受害者却没有忘却,受重创的心灵,至今也还在隐隐作痛!我怎么会、怎么能把它遗忘?!当年对自己同窗的伤害就已经有违做人的良知;而后来的“遗忘”,就更不可原谅!——历史的旧痛在我这里怎么“消失”得如此轻松?这“轻松”不正建立在自己弟兄的持续的痛苦之上?这是怎么回事?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简直是一个嘲讽:这些年,我一直在说,要“拒绝遗忘”,但首先遗忘的,竟然是我自己!原以为在去年年末出版了《拒绝遗忘——“1957年学”研究笔记》一书以后,可以将自己和这段历史的纠缠告一个段落;却不料,新的一年一开始,就又遭遇了这样的尴尬事:1957年那段历史,不仅是我们国家、民族之痛,更永远是我心上之痛!

昨夜,我睡不安宁。夜半突然惊醒,历史的一幕幕,陡然清晰地呈现,我反复追问:我为什么会作这样的发言?此刻,我又一遍遍地审读,自省,寻求答案。于是,我发现,我的“批判”始终有两个重点,一是关于“民主自由”,一是关于“家庭出身”。而这正是我在1957年最感困惑,并因此使自己面临灭顶之灾的危险的两大关节。记得我在反右运动开始的一次共青团内的讨论会上,曾做过这样的发言:右派反党反社会主义,是我不同意的;但反右也会有副作用,从此,知识分子再也不敢讲话了。我的结论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保卫社会主义,我还是赞成反右;但希望坚持民主自由,不要把知识分子吓跑了。我的这一番发言,当时就遭到了严厉的批判,被认为是“和右派思想划不清界限”,甚至“滑到了右派的边缘”。因此,让我出现在江之浒的批斗会上,并作发言,第二次还是第一个发言人,我心里明白,这是党给我的一次机会,也可以说是一次考验。我关于民主、自由的那一番“慷慨陈辞”,其实是一个自我批判,自我表白,是用批判来和右派“划清界限”,借此向党表示我的悔改与忠诚。可以看出,我是很用了一番心思的,甚至查阅了一些历史资料,力图使自己的“批判”似乎“有理有据”。而这也是党所要求的:既要紧跟,以党的观念为自己的观念,又要有“创造性”的发挥。这也就是近年我多次引用的鲁迅的分析,说统治者对知识分子的要求是:既要“同意”,保持一致,又要“解释”,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释其思想、口号,以具有某种学理性。总之,一句话:既要当“奴隶”,又要做“奴才”。我的发言表明,我所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会讲歪理因此“有用”的“奴才”。而我关于家庭出身的那番言辞,因为触动我的心病,那摆脱不掉的原罪感,就更是曲折婉转:先以身说法,硬说并未因出身而受歧视;再竭力说明党重视培养工农子弟之必要与合理;最后承认自己因剥削阶级出身而天然地不能与党“同心同德”,因此有改造的必要。这都是自我说服,煞费苦心而自有可悯之处;可憎的还是那副自以为大彻大悟,洋洋自得,居高临下地教训被批判者的奴才心态与口吻。但我就是依靠这样的奴才式的表演而逃过了一劫。逃过的代价是对本和自己命运相当的同窗的迫害,把他人推入万丈深渊而以自救:这是怎样的卑劣的行径和罪恶!而我居然把它忘却了!——

而这又绝不只是个人之罪。这是体制所必然。我曾经说过,人性本有善、恶两面;健康、健全的社会与体制使人扬善抑恶,不健康、不健全的社会与体制则使人扬恶抑善。反右运动,以及建国后的一个又一个的运动,都是对人性内在的邪恶的大诱发,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大厮杀,逼迫着每个人既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迫害,又参与对他人的迫害。可以说,体制异化了人性,异化了的人性又支持着体制。这样的“体制和个人的关系”:每个人既是体制控制,以至迫害的客体,对象,又是体制的主体,参与者,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如果我们不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并力图改造这样的体制,那么,像1957年发生在我及我们这一代身上的这样的迫害他人以自救的悲剧,是会随时再演的:历史并没有真正成为“过去式”。

2008年1 月14日急就

刘晓波:杨佳母亲出现,最高法院何为?

2008年11月10日,自杨佳案发后一直失踪的杨佳母亲终于有了下落,也证实关注杨佳案的公共舆论的猜测:杨母王静梅女士被上海公安系统强行送到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据刘晓原律师披露,王静梅对其妹妹王静荣说:在杨佳案发后的第二天2008年7月2日,她就被警察带到安康医院治疗,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

此前,杨佳案发当日的2008年7月1日,杨母王静梅就被上海警方带到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便”人间蒸发”132天。无论是杨佳的姨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人口遗失的立案,还是杨佳父亲委托的刘晓原律师的法律请求,无论是国内外知识界法律界的持续质疑,还是网络舆论的强烈呼吁,上海司法当局就是”死不开口”,拒绝回答有关杨母的一切问题。

对杨佳杀警的动机,再没有任何人比杨母更清楚了。早在2007年10月5日杨佳被执勤民警带到芷江路派出所时,杨佳就与其母通了三个多小时的电话,显然知道杨佳在派出所内的遭遇。在杨佳回京后通过合法途径”讨说法”的过程中,杨母也是一直在场的见证人,知道杨佳怎样向有关部门申诉及其具体诉求。在上海警方两次派人来京与杨佳进行协商时,杨母更是在场的见证人,知道双方是如何协商及没能谈妥的原因。故而,杨母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

王静梅之”失踪”,也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的失踪。上海警方的如此作为,完全可以定义为对一起轰动性大案的重要证人的”非法绑架”和”秘密关押”,其性质之恶劣,已经与黑社会无异。更可怕的是,当警察权沦为”黑社会”,也就是公权力沦为黑势力,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对公益的伤害,远甚于非政府性质的”黑社会”。

正是在这132天中,杨母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上海司法当局完成了对杨佳案的侦讯、精神鉴定和起诉,完成了上海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的”委托书”,也完成了判处杨佳死刑的一审和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

也是在这132天中,公共舆论在强烈关注杨母的下落,持续地大声地呼吁杨佳案审判的司法程序正义,但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许和纵容之下,上海司法当局一直罔顾司法公正,执意私吞杨佳案的审判,在聘请律师、提供证人等司法程序上玩阴的,不仅指派自己的”私家律师”,将最重要的证人王静梅非法拘禁在北京的精神病院里,致使杨佳案的整个司法过程毫无公正可言。与此同时,上海司法当局无视滔滔的公共舆论,执意向社会隐瞒杨佳案的关键信息,拒不回答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致使举世关注的杨佳案陷于权力黑箱之中,公众的知情权也遭到蛮横的蔑视。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或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精神病人犯下再可怕的罪行(哪怕是杀人),也可以脱罪。以此类推,一个精神病人的授权,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杨母从7月2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事实已经曝光,让杨佳案一审的程序违法更加昭然若揭:杨佳案一审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司法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和谢晋,两位律师是在王静梅接受精神病治疗期间让其签订委托书,等于无耻官权与无耻律师的联手违法。首先,谢有明和谢晋二位律师所为,是再明显不过的知法违法,为了拿到代理杨佳案的合法身份,居然不惜采取卑鄙的违法手段,让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给予授权,岂不是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和亵渎律师的职业道德!其次,躲在”二谢”背后的上海司法当局,就是非法关押且强迫杨母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主要罪魁,当然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上海司法当局还是让其御用律师前往北京安康医院取得杨母的授权,岂不是视司法公正如儿戏吗!

是的,在党主司法的今日中国,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违法屡见不鲜,但在类似杨佳案这样举世关注的重大案件中,也在难以完全封锁信息的互联网时代,上海司法当局如此明火执仗地执法违法,绝不给”依法治国”的国策丝毫面子,等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胡温中央的耳光,真可谓”无法无天”的典型了。

如果说,杨佳的刀光及舆论效应是戳破了”和谐”假象的利剑,那么杨母的出现就是指向中共官权的另一柄利剑,既戳穿上海司法当局的弥天大谎,也刺破了中国司法制度及依法治国的面纱。在此意义上,与其说是杨佳和杨母有病,不如说是中共体制有病,且病入膏肓–对上海地方当局的无法无天,中央政府居然毫无作为!

现在,上海司法当局对杨佳的不公正审判和对杨母的残害,因杨母的出现而变得更加难以掩盖,让关注杨佳案的人们更聚焦于最高法院的复核。最高法院对杨佳案复核的结果,不仅关乎中国司法和中国政府的信誉,也关乎中国的司法及整个制度的改革,更关乎民心所向和中国转型的走向。

在此关键时刻,最高法院何为?民间拭目以待!

不管最高法院对杨佳案的复查结果如何,民间都不应该放弃对杨佳案和杨母的关注。因为民间的关注,不仅是表达对上海司法当局和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强烈不满,也是在表达民间的权利诉求,在参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在参与推动中国司法的改革和中国社会的进步。虽然,我无法确定此前民间关注杨佳案的持续努力,是否对中央政府起到了某种作用,我愿意把杨母在死刑复查阶段的出现与公共舆论的持续施压联系起来。我看到了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等人的持续质疑,刘晓原律师等法律界人士的不断追问,数不清的民众的广泛关注,……这才是推动中国走向光明的源泉所在。

2008年11月10日于北京家中(《观察》2008年11月10日)

附录1: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上午十时三十三分,王静荣打来电话,说王静梅有消息了。

王静荣告诉我,11月8日星期六,居委会领导找到她,上边让通知说,王静梅在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接到通知后,王静荣在11月9日去见了王静梅。王静梅告诉她,自己是7月2日被带到这里治疗的,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委托书。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既感到十分惊讶,以前的猜测终于得到了验证,王静梅不是自己失踪,而是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了。

谢有明、谢晋律师到安康医院找王静梅签订委托书时,王静梅正患着精神病,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找一个精神病人给自己授权,这也太离奇了吧?从法律上看,这个授权显然是无效的。

由于授权没有法律效力,谢有明、谢晋律师接受委托,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因此,杨佳案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单就这一点案件就应当发回重审。

王静梅患精神病了,这也证明母子俩可能存在精神病遗传基因。再结合王静梅叔叔患过精神病,杨佳患过心理疾病,大脑又受过伤等情况来分析,杨佳很可能患有精神病。

由于公安机关委托的精神病鉴定,不仅司法鉴定主体资格有问题,而且也没有采集相关病史,鉴定程序极为草率和不负责任。故应当为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以确认杨佳是否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http://liu6465.fyfz.cn/blog/liu6465/index.aspx?blogid=404142

附录2:北京市安康医院简介

北京市安康医院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已建院四十年,是一所三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可开展各类精神疾病的诊治与康复、自愿戒毒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等业务。” 医院占地面积12.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0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26万平方米;开设床位1800张(精神科800张、戒毒中心1000张)。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1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7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4人,中级技术职务124人;硕士3人,大专以上学历264人。

医院设有四个普通精神疾病临床科室,可收治各类急慢性精神疾病患者,特色科室有老年病房、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开设了音乐治疗、健身、书画等多种康复项目。 多年以来,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以保证医疗安全为基础,强化质量管理为重心,全面提高医疗护理水平。医院还针对慢性精神疾病患者的 特点开展心理治疗、行为治疗和各种工娱治疗,取得了良好效果。

医院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科是北京市市政府指定的四家鉴定机构之一。自1987年成立以来,遵循”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精湛的业务为办案单位提供服务,现已完成精神医学司法鉴定4000余例。

北京市安康医院戒毒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北京市最大的药物依赖治疗机构。10年来,中心发展成为了一所拥有1个管教科、4个戒毒科、8个戒毒区、1个 向日葵治疗社区,1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1000张床位的特大型戒毒所。中心在提供规范的药物脱毒治疗的同时,还开展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多种心理康复 治疗,对戒毒者进行法制教育和毒品危害教育,并对回归社区的戒毒者开展心理和家庭干预。2003年11月中心借鉴外国先进戒毒理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 立了向日葵治疗社区。社区以集体及个别心理治疗为基础,以每日的早会、情感碰撞小组、对质小组、艺术情感小组、舞会及各种技能学习小组等形式进行各种活 动,充实了居住者的精神生活,让其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重新找回责任心、自信心以及对生活的热爱。2004年11月底北京市美沙酮维持治疗第一门诊部 在中心市区分部(宣武区小红庙南里6号)开诊,为符合规定的海洛因吸食者免费发放美沙酮。现在中心的诊疗范围已逐步从北京扩展到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截止2004年10月,中心已对13603名药物依赖者实施了治疗。其工作得到了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及药物依赖领域专家的一致 好评,缅甸、泰国、巴西、美国、香港、澳门等国外及地区相关部门、专家也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http://www.sp120.com/hospital/4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