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秦耕新作《中国第一罪》出版

作者 秦 耕  定价:U.S.$18.00;黑色文库劳改基金会出版;华盛顿2006年11月第1版

作者秦耕曾以“反革命煽动罪”被捕入狱,现以自己在1989-1990年曾经的监狱生活为题材、以完全写实的手法,从自己被抓捕的那一刻开始落笔,写到获得释放时止,全书约20万字。 刘晓波先生以《自由人面对铁窗的微笑》为题给本书做序。

值得肯定的是,本书与常见的监狱题材作品不同,作者没有渲染自己经历的苦难、控诉监狱的罪恶、或在文字间把坐共产党的监狱当作荣耀,而以朴实的文字、幽默的心态、真实的细节述说自己在黑暗监狱中的日常体验,把自己在狱中每天所获得的快乐拿来与读者分享,正如本书副题《我在监狱的快乐生活纪实》所表明的。作者在引子中说,在出狱12年后再回过头来写这本书,是希望阅读这本书的人,能与他一起消除对专制监狱的内心恐惧。

何清涟:新闻自由是实行宪政民主的先决条件

 

2007年,对于中国上亿线民当中那少部分尚对政治讨论保留一定热情的人来说,将是艰难时世的开始,因为在2006年10月至11月底,先是国家资讯产业部宣布即将实行博客实名制,继之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透露,中国将逐步试行网路实名制。

而中国政府也因其近年来在网路技术控制方面的“杰出贡献”,被记者无国界“2006年新闻自由度指数报告”列为“互联网之敌”──这份报告一共列举了13个侵犯互联网新闻自由的国家,白俄罗斯、缅甸、中国、古巴、埃及、伊朗、北韩等均榜上有名。而中国在这些国家中,因其先进的技术手段被列为对互联网进行检查最严密的国家,而且能够成功地“既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压制的工具,又将其作为一种宣传手段。”

其实,推行网路实名制,只不过是中国政府控制互联网的“巨大成就”当中的一小项而已。由于线民能够穿上“马甲”在网上发些政府不太喜欢的言论,中国政府一直深感不舒服。而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更是善于体察政府心意,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网路实名制”的主张。这一主张提出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打算付诸实施,但因遭到网友的强烈抵制而一直处于“引而待发”状态。而现在终于在专家小组的“科学论证”下,认为“时机成熟,到了实施之时”。

且分析资讯产业部所言的“后台实名制”为何。按胡启恒在11月28日的说法,“中国正在探讨和逐步试行在网路世界实行有限实名,也就是后台实名,以平衡个人隐私和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这一说法,表面上显得中国当局还有点为线民隐私考虑的现代观念,但究其实,所谓“后台实名制”,就是要求线民登记时使用真实身份与姓名,只是在网友之间穿上“马甲”出现,而官方却仍然能够完全掌握网客的真名实姓及网上动态。

这样的“后台实名制”,有一种线民会觉得安全,那就是喜欢在网上贩黄者。这些人并不喜欢网友知道自己的真名实姓,但却毫不担心政府掌握其动态,因为他们早就知道政府这些年虽然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中将色情内容列为禁条,但真正的做法是通过纵容与鼓励物质欲望,引导公众沉迷于物欲之中,丧失对政治与社会问题的兴趣,否则众多中国网站上那类色情广告还能逃脱网管监视?

但那些还关心中国政治社会问题的线民所面临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近年来,国内讨论时政的网站已被政府逐一收拾,不少线民只能依靠在网上打游击的方式发贴子,而后台实名制却使他们的真实身份无可藏匿──可以说,后台实名制对热衷于在网上穿上“马甲”讨论政治、批评时政与社会问题的网友是道紧箍咒,因为金盾工程所拥有的技术可以使他们及时落入政府精心密织的“法网”之中,近年来因网上言论而被捕者不下数十位就是明证。

中国政府如此乐此不疲地控制言论,让我再一次思考中国的政治前景。从20世纪末开始,中国知识界的先觉者开始探讨在中国建立宪政以摆脱制度性无出路的困境,但却忽视了一点: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是实行宪政和民主的必要条件。在世界民主国家的宪法当中,美国宪法最好地体现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因而被历史学家称之为“上帝作坊中的神来之笔”。但这种分权制衡理论之所以能被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接受并得到美国人民的普遍支持,与美国当时的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以及言论自由有密切关系,是这种自由的言论环境养育了美国人的公民意识,使他们对权力制衡的必要性有所了解。

而观诸中国近百年制宪史,中国之所以有数部宪法,但最后还是陷入有宪法之名,却无宪政之实的政治困境,就在于中国没有自由媒体履行社会监督职责。中国的现实就很能说明问题:政府与人大这两大权力之间之所以屡屡达成利益共谋,人大只能堕落为政府的附庸,就与中国媒体只能被迫扮演“党的喉舌”这种角色直接有关。这样的媒体,除了宣传功能之外,丝毫不具备媒体应有的监督功能。

考虑到新闻自由在建立民主政治过程当中的作用,可以断言,政治民主化必自媒体自由化开始,只要党与政府操控媒体的状况存在,中国的民主化就不可能真正起步。

刘晓波:回顾二○○六亲民秀.人权秀.恶搞秀

 

亲民秀

表面上看,二○○六年是胡温上台后最有政绩的一年。

这一年,最具爆炸性的新闻无疑是胡锦涛倒掉陈良宇,看似加大反腐,实则高层权争中的狠手,以此宣示自身权力的巩固和震慑地方豪强。现在,上海帮作鸟兽散,各路强势诸侯胆寒,胡锦涛基本大权在握,可以主导十七大人事安排了。君不见,在一连串省部级官员的调整中,团派人马纷纷跃升,海外媒体热炒出身团中央的李克强和李源潮领跑第五代,在已经完成换届的十四个省级党委中,每个省的常委中至少二名官员仕途起步於共青团系统.就连臭名昭着的团中央前第一书记周强也当上了湖南代省长.他整肃《冰点》的蛮横作风,使之成为最着名的新闻杀手。

与奢华浮夸、优惠资本的江泽民时代相比,十六大以来,胡温政权作出关注底层的姿态,在「亲民」表演上最下工夫,几乎是无所不在地、时时刻刻地表现亲民姿态,也已经从中尝到了甜头.现在,「平易亲民」和「务实高效」似乎成了胡温体制的标志性品牌。进入二○○六年,胡锦涛一面以反腐手段取得党内主导权,一面加大「亲民」的力度。在社会政策上,针对愈演愈烈的城乡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六中全会把「建立和谐社会」作为核心口号提出;为了弥补社会裂痕的日益扩大,亲民路线落实为从「赎买精英」向「赎买大众」转化,取消了农业税,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杂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徵点,提高了最低收入标准,压低垄断行业的特权工资及其福利……等等

然而,无论是加大反腐力度还是频频亲民举动,都不过是维护独裁权力的权宜之计,用反腐来降低社会不满,用小恩小惠来赎买大众,而在现实中,跛足改革的方向并没有实质性调整,贫富差异并没有缩小,依然是掠夺性裙带性的权力市场化,特权经济仍然猖獗,权贵们仍然贪得无厌。

中共特色的亲民路线不过是「党权为本」而「亲民为用」的统治策略,利益分配仍然是「权贵优先」而「民众靠后」。其实,胡锦涛的这套亲民术,不过是毛泽东式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代翻版,为了使中共独裁权力能够「永远立於不败之地」,而只有「永远立於不败之地」的党权至上,才能使权贵利益永远具有优先的地位。中共的历史显示,往往在两种情况下,中共高层最强调走亲民路线。一是权力交替后的政治新人初登大宝之时,一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导致民怨沸腾之时,而胡温政权的处境正好两者兼具。所以,「亲民」就更是胡温巩固自身的权力、提升自身的威望和安抚民众不满的需要。

人权秀

与此同时,在民间权利意识觉醒和民间维权不断高涨的国内压力下,也在世界性的自由化民主化大潮和美国等主流国家的人权外交的国际压力下,为了把国际社会对北京二○○八年奥运的质疑声降至最低,中共现政权不得不承认人权的正当性和普世性并大搞人权秀。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举办了掌权五十多年以来的第一个人权展,意在向国人和世界展示其改善人权的成就。十二月一日,中共发佈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採访规定》(国务院令第四七七号),给了外国记者二十一个月的所谓「自由採访权」,说明了国际压力的有效性。两大人权秀都是对外不对内,为了「使外国朋友更好地瞭解中国人权的现状」,「让世界见证中国人权事业新发展」,以见证「今天是中国有史以来发展得最好的时期」。

胡温「人权秀」的最大特色是「伪善」,只展览所谓的人权成就而回避人权灾难,只展览「依法治国」的成就而回避「有宪法而无宪政」和「恶法治国」的现状,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没有一项能够落实到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中共仍然对人权进行歪曲性解释,反复强调「主权至上」和「生存权第一」,也就是割裂人权作为一束公民权利的整体性,突出强调跛足的生存权与温饱权,而把国民的诸项政治权利剔除。

最让我感到厌恶的是,给外国记者二十一个月的自由採访许可这一「新闻自由秀」,不仅是高高在上的「破例开恩」,而且有违於平等对待的人权原则.因为,这项「破例开恩」的国务院令具有露骨的歧视性,受惠者仅仅局限於外国媒体,国内媒体无法享受,甚至港澳台媒体也被排除在外。这真是中共特色的新闻开放,新闻自由的大门可以对外国媒体开缝,却对本国媒体和港澳台媒体紧闭,不能不让人想起中国传统中最为恶劣的奴才外交——「甯与外人而不与家奴」。

所以,中共的人权秀向世人展示的,与其说是「人权」,不如说是「官权」;与其说是改善人权的诚意,不如说是言行背离的伪善。

胡温政权在向西方大作「人权秀」的同时,对大陆民间反对运动的打压却越来越严厉。在言论上,官权对媒体的严控和对网络的封锁越来越严厉,不但是敢言的报刊被整肃,独立的民间网站被关闭,而且共青团机关报《中国青年报》的名牌栏目「冰点」,温和的思想学术性网站《世纪中国》也不放过.甚至把恶法治国应用於媒体管制,准备出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以便把过去的黑箱限制变成公开钳制。在对异见人士的监控上,警察上岗的时间越来越长(比如,在我家院门口的警察,从八月十七日开始上岗,至今还未撤出),监控方式也越来越严,有人被长期软禁,有人出门被跟踪。在打压草根维权上,坚决採取消灭於萌芽状态的先发制人,还准备出台《军队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给军队以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灵活性来应对此起彼伏的群体事件。

也就是说,针对近年来激增的群体事件,更针对法律界和知识界的有识之士介入草根维权,胡温政权把防范和镇压群体性事件当作维持政治稳定的重中之重。中共首次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写进六中全会《决议》,中共喉舌进一步解释说:「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首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并且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徵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直面现实的政治勇气。」

在政法系统召开的多次会议上,中共主管政法的政治局常委罗干反复强调,在底层群体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官民冲突不断激化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权及其专政机构要做到「四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四个不发生」:不允许冲击党政机关事件发生,不允许群体性的罢课、罢工、游行请愿发生,不允许群体性越级上访特别是进京上访,不允许民间的械斗及闹事发生。在策略上,採取劝诱多数和镇压少数的分化瓦解方式,对群体维权的组织者或领头人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理,以震慑其他维权者。特别是对於那些受到国际舆论关注的维权事件和维权人士,更要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态度给予坚决镇压。

最能够体现官权加强镇压民间维权的人权迫害事件,无疑是一系列抓捕、审判,而且全然不顾及国际社会的压力。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亚洲英雄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居然被以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刑四年零三个月,而且为其辩护律师设置重重障碍.备受国际关注的维权律师高智晟的被捕、起诉和开庭全部採取秘密方式,完全不遵守中共自己制定的现行司法程序,不但拒绝高智晟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而且连高智晟的家人也无法出席庭审。更有甚者,陈、高二人被捕后,他们的家人也遭到株连,长期被软禁、被跟踪、被威胁,每一天都生活在恐怖阴影之下。高的妻子耿和与十三岁的女儿格格先后遭到国保人员的暴力侵犯;陈的妻子袁伟静被警察抬着四肢扔在路边。

这种软性施恩和硬性镇压的两手策略,充分体现了「亲民路线」在骨子里的陈旧政治逻辑:党给你们温饱,甚至小康,所以,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吃饱了知道感恩」,才是良民;而「放下碗骂娘」,就是刁民。良民被奖励,能坐稳奴隶位子;刁民不愿做奴隶,就要被镇压。

恶搞秀

尽管,当下中国的政治气候越来越冷,然而,在人权问题上,中共独裁由过去赤裸裸的反对到今天的不得不「伪善」,说明了国内民间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民间维权的成效,也显示出人权作为普世价值的不可抗拒。在政治严控之下,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民间,必然具有公共参与的极度饥渴和见缝插针的维权热情,从而使民间维权活动难以完全被官权压服。在具有政治风险的敏感人权事件上,民意和开明媒体选择沉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所有人权事件上的沉默。事实证明,在一些风险较小、政治敏感性较弱的人权迫害事件中(特别是地方政府所为),不仅在网络上,甚至传统媒体上都还有一定的民意表达空间,有时也能形成颇具声势的舆论救济。只要这种自下而上的民意表达足够强大,官权也不得不对民意做出灵活的甚至正面的回应。

比如,在二○○六年岁末,北京市民对官方「杀狗」运动的街头抗议,使高层决定停止「杀狗」运动。而中国民间突然爆发出「捍卫妓女人权」的强烈呼声,更凸现了民间对人权迫害的愤怒。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也就是在「人权展」落幕两天后,曾经是中国最开放的新兴都市深圳,该市福田区警方将抓获的一百名卖淫妇女及嫖客进行游行示众并在现场作出公开处理。全副武装的警察把这些妓女和嫖客逐一押下车游街示众后,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井亦军当众宣佈处罚决定,分别读出每个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每读出一人的资料,警察便让示众犯人踏前一步确认身份,然后押回车上载走。据报道,现场有逾千人围观,并不时响起掌声。

令人万分惊诧的是,在帝制已经结束了一个世纪、文革也已经过去了三十年的新世纪中国,更在胡温中央兴致高昂地「正搞人权秀」之时,深圳官权却「恶搞人权秀」,作为执法者的深圳警方还会用如此兴师动众,通过对卖淫嫖娼者的人格和尊严的文革式羞辱来践踏基本人权。这不仅是公然挑战普世人权原则,而且是公然践踏中国现行法律;不仅公然挑战主流民意,而且公然为胡温中央添堵。似乎是在有意与中央对着干,公开向世人展示今日中共专政机器是如何野蛮地承袭文革遗风,敢於肆无忌惮地践踏基本人权。

好在,今日中国民众不再是不知人权为何物的愚民,官权也不再敢於理直气壮地践踏人权。所以,妓女游街示众事件一经曝光,先是成为各大网站热点,激起网络民意的强烈反弹,仅在「猫眼看人」论坛上,涉及该事件的帖子的点击率就高达十几万,几乎是清一色的谴责之声。新浪网就此事件作了一个网民问答,居然得到超过十五万多个回答,七成以上的回答是谴责深圳福田警方的野蛮行为。

十二月一日,更有上海律师姚建国就此事件给全国人大的公开信,公开信有理有据地指出深圳福田警方侵犯人权的执法违法行为,要求全国人大公开出面纠正这种违反法律规定、违反依法治国精神的违法行政行为,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姚律师的公开信马上被贴到各大网站,得到法律界人士和网民的普遍声援。

汹涌的网络民意也动员起国内的纸媒,一些开明报刊开始跟进报道和评论(如《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东方早报》、《新快报》、《南京晨报》、《新民晚报》等),官方喉舌新华网和人民网也相继发表评论。境外媒体马上作出反应,绝大多数有影响的西方媒体和港台媒体都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无怪乎有网友发贴说:「中国警察这种忽视人性与尊严的野蛮执法和极端做法,震惊全世界。」

民间针对「妓女示众事件」的自发舆论维权,起码在两方面显示了难能可贵的突破:一,中国民间人权意识觉醒已经达到了自觉维护「罪犯」人权的程度,在人权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普通人与罪犯、有德者和缺德者。即便在当下中国,卖淫业仍然遭受法律禁止和道德蔑视,但在民间还能起而维护妓女的人格与尊严,不能不说是国人人权意识的一大进步。二,凸现了民间的依法维权意识.针对深圳警方的野蛮行径,律师的公开信重点谴责警方的违法,报纸的评论也大都是理性的批评,网民的帖子中虽然偶有愤怒的叫骂,但主流的声音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谴责警方和维护人权,并将国际人权原则和中国相关法律公之於众,无异於一次依法维权的普及性启蒙。

正是在网络民意、法律界人士和媒体评论所构成的强大公共舆论的压力下,中共多个部门才开始关注这一公然践踏人权的恶性事件,公安部责成深圳市公安局进行调查,相关官员可能受到处罚.

中共现政权对「陈光诚案」和「妓女示众事件」的不同反应模式,再一次突显出人权问题在当下中国的后极权特色——基於独裁政权利益计算的灵活应对。「陈光诚案」之所以在二审中维持原判,就在於中共高层认为此案政治太敏感,如作出开明姿态,可能带来对独裁式稳定的连锁挑战。所以,最高当局採取严密封锁信息和纵容山东临沂官权的野蛮行为的应对方式。而在「妓女示众事件」中,中共高层之所以表现得相对开放并迅速对强烈的民意做出反应,就在於最高当局认为此事件政治敏感性不强,开放民意表达和顺应民心所向,非但不会为现政权稳定带来更大的挑战,反而会赢得政治开明的美誉.

如果说,「中国人权展」是中共「正搞人权」的政治秀,意在凸显胡温中央的「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政绩,那么,深圳福田警方制造的「妓女示众事件」就是地方官权「恶搞人权」的恶政。不论其主观意愿如何,在客观效果上都是「地方恶搞中央」,可以被评为二○○六年「恶搞秀」之首。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北京家中

首发争鸣杂志

傅国涌:最早洞悉文革真相的人

 

四十年前,当起自中南海的飓风卷地而来,浊浪排空,阴风怒号,多少老谋深算的权臣,多少武功显赫的元勋,多少权镇一方的封疆大吏,顷刻间都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他们乖乖地低下头颅,接受命运的安排,刘少奇留下的只是“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一句话。“文革”发生之初,许多在权力舞台上沉浮多年的高官几乎都没有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老毛要玩什么花样,更不必说挺身而出质疑这场涉及全民族命运的动乱,公开说出自己的态度。

迄今为止,我们已知在历史的大浪前面,说出了真话,直指皇帝新衣的只是几个可敬、可爱的小人物,他们或被囚,或被杀,付出了青春和生命的代价,但一部“文革”史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有了一点人的气味。历史应该铭记这些人的名字──王容芬、刘文辉、遇罗克、陆洪恩……他们比那些高居庙堂之上、曾被老人家打入地狱的大人物远为重要,他们当年对“文革”的清醒和洞察才是我们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资源,他们身上显示的道德勇气也是人类文明赖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动力。

王容芬透视红卫兵犹如纳粹运动

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北京外国语学院东欧语系德语专业的四年级学生王容芬给毛泽东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一针见血地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场群众运动,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并郑重声明自己从即日起退出共青团组织。她曾参加天安门的“八一八”毛接见红卫兵,就是在这次红色海洋的集会上,林彪的讲话让这位学德语的学生想到的却是希特勒的讲话录音,她说两者简直没什么区别,从天安门广场回来,她强烈地感到“这个国家完了!这世界太肮脏,不能再活下去”。

她最终决定豁出去也要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给中共中央、给共青团中央、给团校、给“伟大领袖”写信,贴上邮票寄出,然后买了四瓶敌敌畏喝下,她当时确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可是等她醒来时,她已经躺在公安医院,接着被送往监狱。在关押了近十年后,她在一九七八年一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三年后被无罪释放。

为了那封信,她在狱中耗费了十三年的青春,进去时她是一个十九岁的花季少女,等到出来时她已经三十三岁,牢狱在她身上留下了永难磨灭的痕迹,她明显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她后来成了研究马克斯.韦伯的专家,进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她是幸运的,比起那些因为揭穿皇帝的新衣而遭枪杀的遇罗克们,她毕竟活下来了,见证了“文革”的潮起潮落,看到了造神运动的陨灭。

青年思想家刘文辉壮烈牺牲

当十九岁的王容芬说出“文革”不过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时,三十岁的上海青年右派刘文辉写下了洋洋万言的《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文化大革命强奸民意,疯狂*民众,是全民大*”,“当权者人人自装,登天安门城楼掀起疯狂的红卫兵运动,宣扬穷兵黩武,高唱世界革命,控制报刊广播,操纵全国舆论,对内专政暴行,*知识份子,焚书坑儒推行愚民政策,比秦始皇更犹过人之处,人人唯唯诺诺不敢言,陷社会暗无天日,使神州大地百业俱毁,遍地饥饿赤身,穷山荒乡,白丁文盲。工人不干活,农民不种田,学生不读书,教书者牛棚劳役,形形色色流氓高喊革命口号。武斗伤民,残酷*,抄家捕人,惨无人道……”他呼吁“民主主义者在抗暴斗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他和弟弟一起复写了十四份,以匿名信形式分别寄给北大、清华、复旦等十四所著名的大学。

一九五七年,二十岁的刘文辉因为给厂领导提整风意见而被打成右派,主动要求到艰苦的海岛上工作,一度想偷渡出境,被定为“现行反革命”,一九六六年春天被开除公职,押回上海老家监督管制,但他没有放弃独立思考和对民族命运的关切。如果说少女王容芬一眼看穿“文革”仅仅基于一种朴素的直觉,或者说是生活的常识,那么刘文辉是经过长期的理想思考,是有坚实的思想基础的,他读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书,也通读过《鲁迅全集》,而且对胡适的思想也不陌生,他曾起草一张大字报,让他弟弟乘夜张贴到上海交大的校园里,其中说:“我们提倡怀疑是反对武断,反对一切教条主义,一个自由独立的人和组织,对于一切思想,一切主义,必须要通过怀疑,而后可以相信,必须仔细考究过,然后可以相信,否则就是盲从。我们要提倡坚持独立思考,反对思想专制,反对精神奴隶。”

从中我们不难看到胡适思想对他的影响,这样清醒、理智的声音在一个举国疯狂的造神时代尤为难得。文革只能发生在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度,固然没有错。“文革”也只能发生在一个缺少独立思考的民族。刘文辉当然知道自己这样做意味着什么,他将为此献出生命,他对弟弟说,自己甘愿做当代的谭嗣同、中国的普罗米修斯。他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不去撞枪口,“全让毛泽东一人专制独裁,为所欲为,中国迟早会退到封建旧社会去!”“古今中外,反专制反独裁,必然有人以身许国,抛头颅、洒热血,唤起自难而软弱的民众奋起反抗,那末,今天就从我刘文辉开始吧!”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月黑风高之夜,刘文辉兄弟双双被捕。一九六七年三月九日,刘文辉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直到一九八一年,十四年后才宣告无罪。

音乐家陆洪恩死前慷慨直言

即使在黑暗、残酷的“文革”牢狱中,海外归来的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洪恩不愿苟全性命,临死前夕他慷慨直言二十五分钟:“我想活,但不愿这样行尸走肉般地活下去。‘不自由,毋宁死’。‘文革’是暴虐,是浩劫,是灾难。我不愿在暴虐、浩劫、灾难下苟且贪生。”“文革消灭了真诚、友谊、爱情、幸福、宁静、平安、希望。文革比秦始皇焚书坑儒有过之无不及,它几乎要想整遍大陆知识份子,几乎要斩断整个中华文化的生命链。”“如果社会主义就是这样残忍无比的模式,那么我宁做‘反革命’,宁做‘反社会主义分子’,不做专制独断、一味希望个人迷信的毛的‘顺民’!”四天后,他被枪决。当时同狱的年轻政治犯刘文忠多年后写下回忆录《风雨人生路》,记录了这位音乐家生前掷地有声的这番话。

老人家亲自批准枪杀遇罗克

遇罗克因《血统论》触及了特权社会的要害而获枪杀,他早在“文革”之初就对“文革”充满怀疑,认为“这么不正常”。他是那个时代少有的几个清醒而坚强的思想者之一。与遇罗克相比,刘文辉受到的关注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他弟弟刘文忠二OO四年在澳门出版的《风雨人生路》,印量很少,鲜有人知。我印象中只是《开放》杂志曾经有人撰文介绍过刘文辉其人其事。在祭奠“文革”四十周年时,不知还有多少人还会想到这个思想先烈,想到有人竟敢在“文革”之初冒杀头的危险也要说出真话。

四十年前翻滚的浊浪依然在历史中喘息,生者的头顶不是自由的蓝天,死者的亡灵未得到安慰,“文革”在四十年后仍是一个大大的禁区,欲纪念都不得,更不要说公开的反省和讨论。其中隐含的逻辑仿佛是不准公开言说的东西就是不
存在的,强权迫使全民族遗忘“文革”,恰恰证明“文革”不应该被遗忘。我们拒绝遗忘,更拒绝有选择的遗忘,关注“文革”首先要关注刘文辉、遇罗克那样的冤死者和王容芬那样的幸存者,他们从一开始就洞穿了那场绵延不止十年的闹剧的奥秘。

我们更不能忘记,当遇罗克被枪杀后,高干子弟们曾经欢欣鼓舞,他们毫不隐晦地说“主席还是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的”。据说,遇罗克被枪毙的最后决定,就是公安部长谢富治上报老人家,他亲自批准枪决令的。 

首发开放

胡 平:陈彦 《中国之觉醒》

 

陈彦博士这本《中国之觉醒》,评述了文革后中国思想演变之历程,从1976年一直写到2002年。2006年8月由香港的田园书屋出版。

毫无疑问,这二十五年来发生在中国的思想演变,其意义可与五四运动相媲美,但又远比五四运动更复杂。正像法国汉学家汪德迈在序言里所说,写这样一本书”是一个挑战”。诚如汪德迈所言:要把握这二十五年来难以数计的各种中文材料,正式的或是非正式的、公开的或是地下印刷的、中国国内的或是海外的,必须是一个中国人才能做到;然而仅仅是中国人又难以在现实光谱与参与历史面前保持必要的距离。没有任何人可以同陈彦一样能够如此完好地符合上述双重条件。陈彦是中国人,又饱受西方文化熏陶。陈彦曾在武汉大学受过历史学的训练,尔后又留学法国,1987年在巴黎索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同时又在法国国际电台工作多年,始终对中国问题密切关注并在海外多家重要刊物上发表文章。用余英时先生的话就是,本书是”内在参与”和”外在观察”合而为一的结晶,用中国传统的观念说,一方面”得其环中”,另一方面又”超以象外”。本书原是法文写成,出版后颇受法国和欧洲学术界重视。如今有了中文本,想必也会引起中文读者的欢迎与好评。

陈彦是我的老朋友,读老朋友的书自然是愉快的。陈彦这本书写的是过去二十五年来中国的思想演变,而我自己也算得上这场思想演变的一个全程参与者和观察者,对书中讲到的重大事件、重要思想及其代表性人物都很熟悉,读起来自然格外亲切,格外津津有味。作者讲到四五运动、真理标准大讨论、民主墙运动,讲到人道主义的争论和文化热的兴起,讲到九十年代以来的民族主义、保守主义和新儒家,讲到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作者以六四为界限,把这二十五年分成两个时期,前一段是后毛泽东时期,后一段是后天安门时期。由于作者所描述的这一思想演变尚未结束,若干争论仍在继续进行之中,我们和这场思想演变还离得太近,因此,人们在读这本书时免不了会见仁见智;但平心而论,陈彦这本二十多万字的论著,其叙述之完整,条理之分明,概括之准确,立论之中肯,都是相当罕见的。不论你对各种思想持何种态度,你都可以从中获益良多。

正如作者所说,一切改革都必有观念的指引和支持。二十多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那么,中国近年来在思想观念的演变也是应该重视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今日中国社会,并预测它未来的走势和变局。

在书的结尾,作者自己提出了一系列见解,很精辟,很有启发性。例如谈到当今中国社会的性质,作者指出,今日中国的共产政权,已经失去了意识形态和对经济的垄断,从最坚固的极权主义走向了后极权时代。今天的共产政权仍然具有某些极权特征,但逐渐向普通的独裁演化。它徒有过去的衣装,内部已被淘空。从这点看,1989年之后的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个东欧共产主义国家和苏联都没有经历过的阶段,这一阶段即极权具有自我意识的我谓之自为极权主义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中共领导人本人对共产主义极权主义的命运已有敏锐的觉察。他们既不再相信共产主义是人类的未来,无产阶级江山千秋万代,也不相信这种制度可以通过自我改革而赋予”人性的面孔”或具有真正的民主但同时又保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八九民运的爆发,柏林墙的倒塌,苏联的解体,不仅粉碎了共产政权的合法性,也使通过改革可以”完善”共产主义体制的幻想灰飞烟灭。自此,牢牢控制政权已经成为共产党的一切重大政治决策的先决条件,而犬儒主义则成为这个时代的流行病。

作者的这一分析与论断相当深刻。从长远看,中共专制政权的衰亡是不可避免的,这一点连共产党自己也不怀疑;但是在短期之内它却仍然可能继续维持下去。按照这种”经济放松,政治加紧”(余英时语)的既定方针,中国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专制霸权。它必将给人类的自由民主造成巨大的威胁。毕竟,中国是个大国,中国不是古巴,不是北朝鲜。中国的问题不只是中国的问题,而且也是世界的问题。就这点而言,陈彦先生的这本著作,其意义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思想史领域。

──《观察》首发

古 原:举止文明有赖于制度文明

伴随“大国崛起”,中国人的陋习也随之“崛起”在世人面前。粗俗的举止让不少外国人受到强烈的“中国文化的震撼”,也令爱面子的中国政府脸面无光。奥运、世界博览会、亚运会将在明后几年在北京、上海、广州举行,走出国门旅游和公干的人也越来越多,为了不让这种“特色文化”令中国蒙羞,中国政府最近对国民的教化,从“八荣八耻”,开始转到具体的文明举止上。

早前有上海的《市民指南》出炉,要求市民不要穿睡衣上街,不要在公共场所赤背,还细心到要市民把鼻毛修剪得短一些等等。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2006年10月也公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要求国人旅游要遵纪守法讲礼貌等等。

尽管有公约引导国民举止符合文明要求,但似乎这些教诲并没能改变“丑陋的中国人”的形象,随地吐痰、不排队、穿着不当、言谈不雅、肢体冲突等等随处可见。为此,北京准备从下月起,动用法律来规范市民的言行举止。据报道,新法的其中一条,规定北京的售货员必须礼貌待客,对顾客不敬或者对顾客的要求熟视无睹等,都将被视为“非法”。

中国一向自称为有几千年历史的礼仪之邦,如今却要从头学习礼仪,这其中有传统恶习的错,更有制度的错。

中国的现行制度,仍是融合封建独裁加共产法西斯的暴政制度。几十年的斗争和运动,导致中国人葬送了优秀的传统,而发展了恶俗的传统,直到如今走出国门,与文明社会作个比较,才发现自己像个没进化的野人。诸如在香港迪斯尼开业之始,大陆游客到处躺卧,小孩光屁股到处尿,等等,成为比迪斯尼开业更让人关注的话题。

尽管中国人现在比毛泽东时代多了一些言行自由,但整个制度的实质并未改变。政府行动处处以官为本,损害民众利益却不受法律制裁。权力的优越性,致使民众或是陷入对权力的迷信,或是热衷于对权力复制。迷信权力,必然会屈从权力,并且成为不法权力的支持者。中国官员的腐败,部分程度就是国民迷信权力所造成的。中国人万事以金钱开路,又没严格的制度制约,中国的官想当清官也难。对权力的复制,又使得不少人染上霸气,以霸为荣,横行乡里。所以,全党腐败、斗霸斗恶等中国特色就出来了,出了国门也很自然地表露无遗。

连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到了国外,其行为也难以与文明社会“接轨”。最近的例子就有,中国驻南韩挂外交牌的座车,路上被交警要求临检酒测,车上一帮人以外交豁免权为由,拒绝接受检查,僵持八小时后,经两国外交部官员交涉才得以解脱。一件小事也变成国际纠纷,如遇稍大的事情,岂不是要变成全球大事?这样的外交官还怎样化解矛盾,处理两国事务?这些外交官八成把南韩当作中国了,以为有特权就可以走遍天下。

还有的外交官在外交场合连基本的文明素质都没有,被问到难堪的人权纪录问题时,连用外交辞令来回避也免了,直接叫人“闭嘴”,并骂对方让他想到鸦片战争的英国鸦片贩子。这种红卫兵式的外交姿态,实在有失外交家应有的风度。

还有网络论坛流传的一则未经证实的“笑话”,让人啼笑皆非。话说一位上海名校的教授,一家到西班牙旅游,过海关时被检出行李带有锅碗瓢盆、面条大米,须把过量食品留在海关才能入境。教授也把西班牙海关当成中国衙门了,随手拿出50欧元贿赂关员。结果关员不但拒绝了,还以贿赂罪把教授送去法办。教授在西班牙监狱“旅游”了20多天,才被假释回国。

其他的例子就更多了,这些事件显示中国大陆人从举止到思维方式,都与文明社会相去甚远。

相反,日本在二战失败后受美国的改造和影响,变成一个兼具传统和西方文明的社会;香港在英国百年的统治之下,也秩序井然。这不得不说是制度的使然。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民素质。当然,任何社会都有不文明的行为,但像中国这么普遍,这么“自然”,就不正常了。

文明素质是个综合素质,除了健全的法制,医疗卫生、全面教育、居住环境等等的改善,也对社会文明素质有巨大的影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西方文明很大程度受到宗教的影响。中国政府对宗教信仰的干预,是民间自发培养文明素质的巨大障碍。试想,一个严重违背文明社会规范的政府,如何有号召力来培养公民的文明素质?政府如果只约束国民言行而不去规范“公仆”的言行,再纯良的公民面对南霸天“公仆”,也只能变成一个“刁民”,并将“刁民”的行为变成一种自我保护的生活习惯了。在此,建议中国官方努力改变国民陋习的同时,务必改变衙门的杀气。

新华社为何在萧山案中撒谎?

 

新华社杭州12月23日电[记者方列、裘立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沈柱克、沈成义等八人因组织违法强建教堂,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而被追究法律责任。12月22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新华社的报道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把枉法裁判、报复迫害基督徒的违法审判说成是依法判决。下面我们来看看本案的真相。

强占教产,暴力执法

浙江省杭州市箫山区党山镇基督教有200年的发展历史,信徒数万人。他们原来的教堂49年以后被政府占有,改做医院。落实宗教政策后也没有归还,导致党山教会众多信徒没有聚会点过宗教生活。他们在租赁来的200年的老房子里做礼拜,非常危险。信徒们多次要求政府批地,政府一直拖着不批。2006年7月下旬,党山教会的信徒们开始自己建教堂,政府多次干预,因为没有达成协议,7月29日派出3000多名警察和2000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强制拆毁了教堂,并且在拆毁过程中,打伤信徒多人,抓走60多人。

沆瀣一气,枉法裁判

虽然在政府强制拆除教堂的过程中,基督徒没有任何新土暴力抗拒,但是,检察院仍然以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起诉了沈成义、沈柱克、王伟良等八名信徒。2006年12月22日,萧山区法院经过一天的开庭,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沈柱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沈成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王伟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冯光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倪伟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郭利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沈建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骆炳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法院开庭程序违法,采信证据不公平。

本案开庭时,辩护律师提交了证人杨安庆、施荣庆、姚炳发、冯常华、陈文海、陈来仁、沈信子、何赐恩、余立红等人向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反映在预审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他们的证言都是被逼迫的情况下所作的,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律师要求法庭对本案涉及到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法庭居然凭办案警察的出庭证言认定不存在刑讯逼供,证言不予采信。律师认为,法庭应该让控方出具询问证人的录像资料,而不应使用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警察的反证否定证人的证言。

开庭时,辩护律师还出具王兴甫、杨由光、徐花毛、王爱珍、卢东英等多名被打伤的证人提交的病例,证明7月29日在教堂拆除现场他们被警察打伤,有些人甚至断了肋骨。他们的病历上明明写着他们在7月29日遭到暴力伤害,法庭居然认定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捍卫名誉,依法上诉

基督徒认为:原审认定信徒们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成立,证据不存在。

1、原审认定信徒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的主要事实是:

1)沈柱克于2006年7月中旬与倪伟民、骆炳良一起商量违规建造教堂;
2)7月17日与倪伟民、骆炳良等人直接组织、指挥400名群众护卫建房;
3)7月17日下午5时与沈成义、倪伟民跟政府谈判,大量群众在外面围堵,骆炳良进入谈判房间进行阻挠。
4)7月22日晚上与倪伟民、骆炳良商量继续施工,沈柱克负责后勤工作;
5)7月23日沈柱克联系沈成义,要求煽动更多的群众参加建房并阻止政府工作人员执法。

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即便能够完全认定,也不能构成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因为,上述事实没有一项涉及煽动暴力的内容,信徒言论的相对人也不是群众,而是教会的负责人。信徒们的行为,最多算策划、组织非法建房,这与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联性。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与给信徒们所定的罪名没有任何关系。

2、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要求行为人对国家法律的内容进行诋毁、攻击、诬蔑,促使他人产生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行为。本案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证据都证明信徒们不存在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进行诋毁、攻击、诬蔑的事实,认定信徒们构成本罪,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3、本案不存在暴力,第一,现场有群众上千人之多,有砖块、钢筋等现成的工具,如果存在暴力抗法,决不会只有几名警察表皮擦伤,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车辆安然无恙。真正发生暴力抗法的汉源事件、东阳事件都发生警察被打死、打伤,警车被烧毁的惨剧,这个案子里哪里有暴力的影子呢?第二、本案所有的证据都没有证明有暴力的存在,客观上也不存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诉人在法庭上说,群众用毛巾抽打警察、扔矿泉水瓶子都算暴力,这如何让人信服呢?第三、基督信仰不允许信徒与政府暴力对抗。《圣经》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执法者对信徒肆意殴打,信徒却不会还手,因为一个信仰纯正的基督徒,必须遵守圣经的教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判决基督徒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是非常荒唐的。

4、原审判决量刑畸重,对信徒严重不公

政府在本案中存在严重过错,这是导致教会负责人决定违规建房的主要原因。

信徒承认他们决定违规建房是违背法律规定的错误做法,但是信徒的错误是基于党山镇政府的错误,单单处罚信徒并且重判明显不当。

1)、党山镇政府侵占教会的教产,违背国家的宗教政策不退还教堂土地,反而与不相干的人签订合同以低廉的价格”买”走了土地,导致党山信徒常年在危险的房屋里过宗教生活。信徒多次向政府要求批地,至今都没有解决。这是信徒不得不违规建教堂的主要原因。

2)、政府部门违背法律规定,不申请法院而是自己强制执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大肆使用暴力,殴打、抓捕多名信徒,律师向法庭出具的证据充分说明,根本不是什么基督徒暴力抗法,而是政府部门践踏法制、强行拆迁、滥用暴力、侵犯人权。

3)、原审判决认定本案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沈柱克适用3年以上量刑幅度。这是违背起码的公正理念,不讲道理的。因为如果说本案造成了严重影响,也是政府部门非法拆迁、乱抓乱打造成的,萧山基督徒除了被抓走、打伤60多人,有的人还被打断了多根肋骨,在严格意义上没有打伤一个政府人员,没有毁坏任何财物,反而是政府拆毁了信徒50多万的教产,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这个所谓的”严重影响”,本来应该由政府来负责,怎么能让沈柱克一个弱女子来负责呢?

新华社颠倒黑白,不遵守新闻道德

新华社的稿件完全引用法庭的判决,根本无视本案开庭过程中律师提出的没有萧山教案基督徒暴力存在、教会领袖没有煽动暴力的内容等辩解意见,对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一个字报道。

新华社报道说:7月29日下午,萧山区的执法人员依法对非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被煽动的施工人员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围堵、殴打。被告人郭利君还带头爬上非法建筑物的屋顶,阻止执法人员执法。在执法人员将非法建
筑物拆除后,数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以向政府要人为名,冲击党山镇人民政府,造成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受伤。事后,被告人王伟良又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歪曲事实,继续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抗拒法律的实施。

事实是,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公诉人出具基督徒暴力抗法的证据,公诉人理屈词穷,只好说用毛巾抽打、用矿泉水瓶扔警察都算暴力,警察轻微伤都算实施暴力的后果。而律师举出的基督徒被打断肋骨、被刑讯逼供,正人被抓到看守所取证都不算违法。公诉人选择性失明,新华社也选择性报道。

新华社还报道说,除了王伟良、冯光良、骆炳良对罪名和事实提出异议外,其他被告人基本无异议。事实上,本案的六个八个被告人没有任何人承认自己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倪伟民甚至多次在法庭上强调说:我对弟兄姊妹说,政府要拆就让他们拆,千万别动手。这哪里是承认有罪?哪里是对实施和罪名都没有异议?

审判,彻头彻尾的宗教迫害

这次被判的八个人中,有五个根本不是党山教会盖教堂的信徒,其中沈成义、王伟良根本没有到过聚会所现场。由于他们是萧山地区基督徒的领袖,在信徒中有崇高的声誉,所以成了被审判的理由。其中,沈成义的罪过是他受统战部和党山教会的双重委托,为双方进行了协调。因为协调不成,被迁怒入罪。王伟良的罪过是萧山事件之后发表了一些文章,呼吁和平祷告,披露事件真相。

其实,公安一开始甚至把他们传福音都列为了罪状,后来因为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才撤消了这项指控,这也能看出他们进行宗教迫害的实质。

为了营造和谐气氛,中国政府从元旦开始对外国记者在华采访不做限制。据悉,有不少境外的新闻媒体开始关注萧山案的进展,萧山案的八名被告人也已经全部上诉。笔者相信,只有让新闻媒体客观报道,而不是只让新华社自己一家说话,才会让萧山案真相大白。

林保华:为什么中共官员高度关注治安问题

 

中共中央高级党校“中国社会形势与分析”课题组向学员调查他们认为当前社会的严重问题而应该关注者,社会治安问题超过贫富不均而排在第一名,佔被访者的36.6%,而认为应该关注收入差距者只佔23.2%以往社会科学院等机构每年做的类似报告,贫富不均导致社会不稳定常常名列榜首。

其实这个答案本末倒置。因为社会治安恶劣的根本问题就是贫富差距太大,治安不好只是表象,而且也是必然带出来的问题。所以同样的调查中,35.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高居各选项之首。於是这就出现一个问题,为什么最不和谐的因素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导致的贫富悬殊,可是这些学员最关注的却是治安问题而不是贫富悬殊呢?别以为他们关注普通民众因为治安恶劣带来的问题,实际上只是他们关注自己个人利害而已。如果了解中共中央高级党校的学员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厅局长干部,大部分都是贪官污吏,在党校受训后往往可以高升,他们在这里又广结关系网,为未来的仕途铺路,那么就可以了解人民的疾苦在他们心里只有多少分量。

如果最关注的是贫富差距,他们未来施政就要以消除贫富差距为主。

中国经济再发展,正如某些经济学家所主张的,把饼做大,在政治经济体制没有进行重大改革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仍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而如果推行“劫富济贫”的政策,必然损害到这些权贵的利益,也是他们所不为也的事情,因此他们不去关注贫富悬殊问题也就不奇怪了。

然而他们也不是完全不关注,所以这个问题还列入第二位,但是为何治安又成为第一位呢?这个原因很简单,因为贫富悬殊导致的社会治安变坏,这些高级干部以及他们的亲友(包括与他们勾结的富豪)首当其冲,自然不能不引起他们的关注。

最典型的例子是,今年11月27日晚,贵州省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包括文建刚本人及其妻子、儿子、岳母、姐姐和保母被杀害。凶徒杀父母官,自是胆大包天的行为,经过五昼夜的侦察,据说已抓到疑犯,嫌犯是县长的熟人,据称是谋财害命。而第一财经日报追踪报导却说,兴仁县是贵州的煤矿大县,县长文建刚曾因矿灾遭停职,随后雷厉风行整顿非法开採小矿,也因此多次收到恐吓信。受到文建刚灭门案的影响,兴仁县煤炭监管官员及地方党政官员对未来该县及附近几个产煤大县的煤炭监管工作表示担忧,不愿多谈关闭煤矿的信息。总之,不管什么原因,都是涉及利益问题引来杀身之祸。

其他类似情况还不少。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义明夫妇、其七岁孙儿和保母四人12月12日被发现在家中被枪杀,遇害原因不明。不管是劫财,还是因为审讯不公被人报复,也都是治安问题。而绑架或杀害富豪的新闻也日渐增多,被害人自然也要找他们的保护伞投诉,向他们施压。

还有另一个令这些父母官害怕的问题是,即使不要这些官员狗命的樑上君子,也喜欢偷高官的钱财,因为知道他们不敢报案,也怕破案;然而这些小贼一旦落网,那些高官的财产也会曝光而遭到“不幸”,所以他们也非得关心这些小偷小摸的治安问题。

好多国家的事实都证明,只要经济发展不错,就业情况良好,或有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治安情况都会比较好。现在中国号称是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可是治安却非常差,这难道不是就业与收入分配情况及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严重问题吗?不从制度上改革,只怕治安越来越坏,普通民众受害,父母官们除了最高那几位,其他恐怕也没有好日子过。

陈破空:贪腐遍官场,党核心有责

 

贪官的真实心态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因受贿153万,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刑后,情绪低落,他说:“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得是,为什么要抓我?我想不通,不想活了。”又道:“客观地说,我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也该享福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局长洪永林,因贪污被判死刑。死前留下遗言,最后悔有两件事:

第一、住过无数豪华宾馆,却没住过总统套间;第二、吃遍了山珍海味,喝尽了玉液琼浆,却没有喝过路易十三!

安全部门窃听到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与海外儿子的电话:儿子啊,在外面好好干,我看共产党撑不了十年,我和你妈很快就到海外来与你团聚。

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生前对情妇李平说:“把这些钱统统存到海外去,共产党迟早要玩完,我们得准备一条后路。”

所有这些“大实话”,都反映了中共贪官的真实心态:该贪,一定要贪。然后一走了之。世纪末的疯狂。胜利大逃亡。坚信共产党要倒台,大厦将倾,硕鼠搬家。

连邱晓华(国家统计局局长)这样“年轻有为”的高官都准备了“溜走”的后路。邱突然落马,有人说是涉入陈良宇案,有人说是邱与胡温唱反调,故而被撤职。关于邱,有一个细节值得大家品味:

2004年10月,邱到上海搞调研,返京前一晚,彻夜寻欢,次日一大早,仓促上了飞机,才发现,公文包遗落在衡山宾馆。上海市保卫部门登记公文包内物品后,由上海市驻京办事处送还给邱本人。邱一惊一喜,惊的是,自己公文包内,有四本护照、多本欧美和日本色情杂志;喜的是,上海方面并未对他为难。心存感激的邱,开始对上海市领导投桃报李。

官员倒退到西门庆时代

近期,陈良宇、邱晓华、刘金宝、何闽旭等贪官纷纷落马后,都爆出有情妇。贾庆林虽然还高高在上,但有关其情妇的传闻,在海外已经炸开了锅。包二奶,养情妇,从毛泽东始。当今中共贪官,不过是上行下效。

中国银行香港公司总裁刘金宝,怀念中学某女同学。竟找了一个相仿的、更年轻的,投下巨资,对其整容,并专门调教,达到与昔日女同学神形俱似。只有中共贪官,能做到这等程度。

中国银行顺德市分行行长何联升,有两个“二奶”:一个叫林青燕,另一个叫林燕青,都叫“燕子”。审讯中,法庭问他,有几笔几十万元的钱,到底哪一笔给了哪一只“燕子”。何不耐烦地说:“这两只燕子我也分不清,反正,她们要,我就给,至于哪笔给了哪只燕子,我哪能记得这么多。”

中国社会之堕落和糜烂,早就倒退到了北宋西门庆时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权钱交易和情色交易的故事,多如牛毛,已经让人听得麻木。

中国传统的富贵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劣质成分。由于没有宗教情怀,把现世现实中的享乐当成最高追求。历史上,有农民领袖起义,起事前,总是说:“苟富贵,不相忘。”三国时,有人劝曹操称帝,曹操答:“我位极人臣,此生富贵极天,更复何求?”曹同时暗示要他的儿子当皇帝。刘备拒进汉中王,其幕僚劝进道:“众人追随你,都为取功名、图富贵,如果你一意拒绝,恐怕冷了众人的心。”

可见,权力,官位,富贵,在中国劣质文化中,都是一个同义词。可惜,历史的烽烟滚过了几千年,中共官员的头脑和心态并没有改变。

沉醉“金瓶梅”,枕于“红楼梦”,搭载于一艘即将沉没的巨轮,而浑然不觉。

中共贪官,善于作秀

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任内庄严宣告:“我任部长,将最严格地管理国土资源。”结果,正是此人,拿国土作交易,中饱私囊。后被判无期徒刑。

河南省接连换了三任交通厅长,不仅个个都是贪官,而且一个比一个贪。第一任叫曾锦城,一开会就说自己如何廉洁奉公。还举了一个他“拒腐蚀、永不沾”的例子:“某人给我送1,000元,我非常生气,骂他说,难道我就值10,000元!”后来案发,他果然是每次受贿10,000元,绰号“万元局长”。

第二任叫张坤桐,上任时立下豪言壮语:“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然而,他一下基层,就沿途受贿,案发时,已经受贿100多万元,人家说他是反话正说:让腐败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

第三任叫石发亮,他的名言是:“一个廉字值千金”。结果也是反话正说:一个贪字值千金。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发标后,他一次性收到的回扣,就是400万。

广西某县县委书记汪某,经常通过红包收取贿赂,却经常鼓吹“廉政”,有一回,他正在做“廉政”报告,一本正经地说:“春节快到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禁收受红包。”话音刚落,在一旁等候多时的纪检干部走上前去,当众宣布:因汪某大量收受红包,立即实行“双规”。

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长王建华,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交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宿州市首届“十大政法人物”,并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近期,此人落马。人们发现,满身荣誉的公安局长,竟是卖官老手。手下21个派出所头头,14个是花钱向他买来的。

腐败大国,叹为观止

10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声称:反腐,是当前中国政府的“首要任务”。这句话,本身说明中共官场腐败的深重。就好比,一个父亲说,把“防家贼”,当成这个家庭的首要任务,只能说明,这个家庭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或者好比,一个校长说,把防止老师强奸学生,当成校方的首要工作,只能说明校方已经败坏到什么程度。(湖南某中学,果然有此“校规”。)

况且,反腐,不是政府的事,而是司法系统的事。反对腐败,却不反对滋生腐败的制度,是假反腐。如果是真反腐,就应该改变制度,建立监督与制衡。

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因腐败落马,江泽民保了他,没有判刑。但却把他的秘书李真当成替罪羊,判处死刑。李真在狱中,郑重其事地向中共高层提出反腐建言:“让领导干部都到监狱呆上一段时间。”中共高层虽然没有照办,但随后开始组织高官夫人,参观监狱,以为恐吓。仍然是人治。腐败大国,令人叹为观止!

反腐与权力斗争

陈良宇固然贪腐,但肯定不是最大的“老虎”,而中共官场,几乎无官不贪,相形之下,陈良宇恐怕连“大老虎”都算不上。任何人,如果曾经在上海生活过,又曾经在其他省市生活过,都完全可以得出一个切身比较的结论:相对而言,中国境内任何地方,都比洋化程度最高的上海更腐败。比照陈良宇,可以肯定,中国所有省市的“第一把手”,几乎都有问题,且问题都不在他之下,都应在“落马”之列。

中共官员,几乎人人都有“经济问题”。这一问题,可大可小,可有可无。只要卷入权力斗争,“经济问题”,就成为落败一方的把柄;即便四平八稳,只要某种关系没有处理好,尤其与上级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其“经济问题”就会“脱颖而出”,成为致命死穴。

胡江反腐,仅为权力斗争。在中共官场,政治上的可靠,才是官员升降和保位的标准。贪腐成性如贾庆林、黄菊之类,只因紧跟江泽民,就照样升入最高层。陈希同、陈良宇、邱晓华等辈,则是相反的例子:不听话,有野心,与上级对着干,终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吃不了兜着走”。

文明国家,司法机关都是独立办案。更从没听说过这些国家的政府将反腐当成“首要任务”。中共反腐,由中纪委办案,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再考虑是否移交司法机关,本身就是颠倒程序,贼喊捉贼。

腐败丑闻不绝 岂是「胡哥」殊荣

不说比西方,连同样是共产党统治的越南都比不上。在越南,政府中出现官员贪腐,被视为整个政府和执政党的丑闻,不仅受到社会批评,最高领导人还被视为失职和负有责任,甚至可能因此下台。

而在中国,不管爆出多少腐败丑闻,也不管发生在哪个级别,都被扭曲宣传为中共高层“反腐”的成绩,最高领导人,不仅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反而为此赢得殊荣,被呼为“胡哥”,被吹捧为“新政”。仅此一点,足以证明中越两国的巨大差距,包括:政府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差距,以及民众观念和自主意识的差距。

首发争鸣杂志2007年1月号

何清涟: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难?

 

自2006年10月以来,中国又进入矿难高发期,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在刚刚过去的10月—11月份,全国共发生矿难22起,总计322人死亡。[1] 而就在9月份,中国国家安全监督局与中纪委等六部委刚联合发布消息:清查官煤勾结已初见成效。

矿难事故频繁发生,再加上今年中国政府在6月份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严格控制媒体对重大灾害事故的报导,人们因此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中国政府承诺的“清洗带血的煤”与“带血的GDP”究竟是否有成效。

政府清洗带血的GDP背后

而中国政府此次清查,实在是肇因于近几年中国矿难频发,死伤者无数。即使按官方已经严重低估的资料来看,从2001年到2005年10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一起。[2] 矿工们那种“吃阳世饭,干阴间活”、一脚踩在鬼门关上的悲惨生活状态一再引起舆论痛诟。在不绝于耳的生命哀号声中,中国政府才不得不清查日益严重的“官煤勾结”,2005年4月,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负责,在全国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情况”。9月29日,李毅中面对全国36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地市官员说了一番中国媒体广为报导的豪语:“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气魄”,“对党员干部,要让其受处分,丢帽子;对职业经理人,要罢免其任职资格,丢位子;对黑心矿主,要让其倾家荡产,丢票子。”[3]――此番宣称“清洗带血的GDP”之誓言,让人想起当年朱镕基那句名言“准备300口棺材,为贪官准备299口,还有一口是为我自己准备”。只是朱当年用棺材论表达的反腐决心落了空,而位势与权力都低于朱的李毅中这番决心落个壮志未酬也非意料之外的事情。

而在一年多的清查官煤勾结过程中,原定完成清查的日期一延再延,由中央直接派出两批联合督查组到14个产煤大省坐阵监督,并宣布以煤矿股权为清查重点。如此“重拳出击”,也一直拖延到今年9月,才由中纪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清查工作“初战告捷”。根据通报,各地对申报登记人员情况的核实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4] 自去年7月到12月,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的矿井达到12990个;截至2006年4月7日,全国累计关闭矿井5931处,下达关闭矿井计划的26个省(区、市)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关闭矿井的计划。[5]

然而,矿难偏不给中国政府长脸,就在宣布清查工作初战告捷后不到一个月,矿难如幽灵一般如影随形跟在告捷会议后面,频频发生。

附着于煤矿的腐败生物链遍及全中国

其实,就在宣布初战告捷的同时,官方也不得不承认:部分地区的煤矿整顿工作并不到位,“一证(矿)多井”的问题依然存在,本应关闭的矿井却以资源整合的名义保留下来,部分地区甚至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煤矿从形式上整合成一个大企业。而造成这种整顿不到位的原因也很清楚:换言之,只要有煤矿的省份,就有官煤勾结的腐败现象存在。

中国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任何事物只要具有稀缺性与垄断性,就立刻会构成一条腐败生物链条,比如近几年因为能源供应日趋紧张,围绕着煤矿就形成了一条条巨大的腐败生物链。

这条腐败生物链牵涉到以下几类人:具有媒矿发包权的国家矿山负责人、一切能够插上手的地方官员、煤矿主(中国习称煤老板)、矿工。由于与民主政治下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能源开发体制不同,多了两道环节,所有具有“中国特色”的故事均由此产生。

市场经济国家的能源开发体制一般是这样:企业主必须通过购买(极少数是祖产)获得该矿山的所有权,然后雇佣工人开发,市场上的能源价格、企业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的成本)以及供求关系决定了企业获利水准。而人力资源的成本则由该国的平均生活水准、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劳工供求关系、工会力量大小等复杂因素决定。

但中国矿山开采权属于国家,而国家是抽象的,国家权力需要官员代表,于是矿山开采权就成了权钱交易的筹码;又因为国家部门繁多,官员们独吞利益绝对是招祸之由,于是利益均沾,一切只要能够与矿山沾点边的人物――其实是对矿山开采权发包者与承包者能够构成伤害(亦即能够利用管辖权对煤老板吃拿卡要)的权力部门,山西一个熟悉煤炭产业的记者计算过,大概有27个部门和单位能够插手煤矿的事情――都附着于这条生物链上,而赤裸裸的送钱容易出事,好在中国人这方面的创造力几乎是无穷的,于是官员们的利益就从他们在媒矿企业的“股权”中体现出来,而这股权的设置也有各种花样,外人无从得窥其中奥妙。

政府官员吃煤矿的几种形式

2005年11月1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公开发表讲话,声称该局的一项调研结果,终于承认“官煤勾结”的实质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6]
第一类: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小煤矿入股,谋取非法利益。
案例:在调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7·11”事故中发现,当地的一名副市长和国有哈密煤业集团的有关负责人投资入股。还有的拿“干股”,分红利。
第二类:政府官员暗中自办煤矿或庇护亲属违法办矿。
案例:今年3月14日发生特大事故的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富煤矿,矿主彭国财就是该市桃山区安监局副局长,他与担任国有七台河精煤集团副总经理的哥哥合作办矿。
第三类:政府官员违规滥用审批权,收受矿主贿赂。
案例:初步查明,在今年吞噬123条人命的“8·7”大兴煤矿事故中,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受贿,于6月5日违规批准为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类: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
案例:今年3月17日,重庆奉节县苏龙寺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9人。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县煤炭工业局于2月份曾地此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因所在新政乡乡长黄兴才收受矿主贿赂,同意该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恢复生产,引发了矿难。
第五类:在矿难发生后官员参与隐瞒事故。
案例:今年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6人。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与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共同谋划,并得到宁武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副县长李德生同意,谎报事故死亡19人,瞒报17人,并将这17具遗体转移到内蒙古等地。

官员们为什么要为煤矿主支起保护伞?

官员们之所以要为煤矿主支起保护伞,完全是巨大的利益关系在起作用。

尽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中央四部委联合组织了这次运动式的清查,并发出严令,称不撤资就撤官,但由于入股煤矿的利益太大,许多官员采取了各种方式消极对抗,有的将股份私自转到亲友名下,有的则明撤暗不撤。但就在如此政治飓风之下,内蒙古自治区却没有一位官员表示要从煤矿撤资。

  中国政府对腐败的容忍度相当高,但反腐败运动期间成了枪下鬼的就算倒霉。内蒙古的官员何以敢如此“顶风”坚持呢?关键原因在于其中巨大的利益。内蒙古一位煤矿老板曾向记者私下透露,当地官员有“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说法,并说官员们每年投入20万元,获得的收益至少也高达20万元,这种高额回报使官员从中受益非浅,“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

  如此高额回报当然并非正常利润,而煤矿老板舍得如此喂官员,也是因为和官员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官员为煤矿提供保护伞,煤矿则成为官员的摇钱树。而当地官员们在煤矿中的股份多以“干股”形式出现,在注册时的股东名单上并不体现,只要不出现利益分歧,一般不会出事。

官员们的投资回报来自于透支矿工的生命

政府官员从管理煤矿中获得高额回报在暗处,而煤矿主们的富却不可能完全隐藏。一个近年来醉心编制“中国富豪榜”的英国青年胡润,在他的编制的“中国能源富豪榜”里提到:上榜富豪中,山西煤炭老板占到了三分之一――这个数字可以反映出煤矿作为资源行业中的油水究竟有多大。产煤省份流传的话是:开上一个小煤窑,“等于弄了一台印钞机”。[7]

但这台印钞机里滚出来的钞票,煤矿主并不能独吞。对于承包者来说,企业的利润不能少,上交的承包费用不能少,官员们的进贡更不能少――煤矿主算过,赚一块钱,就要拿出4、5毛来打点各种关系,这些“关系”除了官员,还有以揭露煤矿问题为由索贿的真假记者。于是煤矿主只剩下两个可以压榨的环节,一是矿工的工作环境,二是矿工的人力资本。于是中国的矿工成为世界上最悲惨最危险的职业,首先是工作环境险恶,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其次则是工资低。有人计算过不同所有制企业的采矿成本:2004年,一吨普通煤卖价高达270元,到年底涨至400元一吨。一些国营矿在2004年的采煤成本是每吨133元,而私营小煤矿每吨煤成本则只有40元左右。这80多元“节约”下来的“成本”,就是与矿工生命有关的工资与福利。煤矿老板上贡给以“股东”身份出现的政府官员及各种利益关系人的部分,就出在从矿工身上抠出来的这一部分“生命成本”。[8]

冰冷的死亡数字

在中国政府不允许任何劳工组织存在的情况下,本来作为监督者的国家应该负责保护劳工权益, 负责检查矿山的安全设施,但因为负责的官员们都成了煤矿企业的股东,于是这种检查就成了例行公事,于是中国就成了世界上矿难最多的国家,每年因各种事故死亡、残废的煤矿工人数成为世界之最。


中国历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年份 矿山死亡人数
1990年 10,315人
1991年 9,777人
1992年 9,683人
1995年 10,572人
1996年 9,974人
1997年 7,083人
2000年 5,798人
2001年 5,670人
2002年 6,995人
2003年 6,702人
2004年 6,027人
2005年 5,491人

资料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历年颁布数据。

上述矿工死亡人数是官方公布,其实已经比真实死亡人数少了许多。有媒体报道政府主管部门在2004年年初曾声称,2003年大陆煤矿企业事故死亡6,702人,比2002年减少293人,死亡率下降4.2%;而2004年准备按照下降4.0%的幅度控制死亡人数。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003年为4.17,比2002年下降16.6%。2004年百万吨死亡率准备按照3.8控制。这种在政府控制状态下公布的数字,其真实性当然值得怀疑。根据意大利安莎通讯社2006年8月29日消息,中国每年发生的劳动安全死亡事故接近1.6万起。9远比中国官方公布的2000多起故难事故及死亡人数高得多。

  但即使是这种受控制的死亡数字与死亡率,也确实让人看了胆战心惊,据相关统计,中国2004年一年的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5%,矿井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的80%,平均每天至少死亡15名矿工。百万吨死亡率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然而,与此相反的是,一名中国矿工年平均产煤量为321吨,仅是南非矿工年均产量的8.1%,美国矿工的2.2%。10

  以美国为例,美国产煤占世界的五分之一左右,但美国煤矿近年来每年的死亡人数相当低:2005年以来的全美国的矿难死亡事故为零;而2004年全美国死于煤矿事故的人数只有28人;2003年为30人。

  更严重的问题是,在中国不仅仅只有煤矿工人面临如此悲惨处境,其他矿业也面临同样问题。2000年大陆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为11,681人,是日本当年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252.4倍。

  按照中国的宪法,中国是个“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民主国家”,而工人阶级在这个由自己当家做主、声称已经实行了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更优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里,其生存处境反而比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恶劣不知多少倍。

矿难频繁的背后是对生命的漠视

对于频发的矿难,中国国内也多次探讨过原因。

第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对高瓦斯矿井的禁采规定过于宽松。从全国范围来看,国有大中型煤矿矿井瓦斯高危现象十分严重,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近一万口,占矿井总数的30%以上。以去年发生死亡148人的特大矿难的河南大平矿所隶属的郑州煤业集团为例,该集团40%以上的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西方国家的死亡率低,除了采煤装备好,人员素质高以外,更重要的西方国家对瓦斯突出矿井(比高瓦斯矿井更危险,出事故的可能性更无法预测)严禁开采。河南郑煤集团董事长牛森营曾对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说过,河南郑煤集团所辖矿井将近一半都是瓦斯突出矿井,突出矿井原煤的产量要占该集团总产量的40%左右。如果要关掉这些矿井,中国目前煤炭、电力、石油供应紧张的局面会加剧。而从实际情况看,许多高瓦斯矿井其实早就达到瓦斯突出水平,只是为了继续开采,将其定为高瓦斯矿井而已。比如河南大平煤矿到出了举国瞩目的特大矿难之后,才定性为“瓦斯突出矿井”。[11]

第二个原因是煤炭行业的安全投入偏低,欠帐很多。截至2004年,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煤矿企业核查中,仅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就达500亿元。这些逐年累积的安全欠账,无疑增加了煤矿企业的开采风险。但据检查结果,即使那些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国有大中型煤矿,它们的安全防护设施也仍要好于绝大多数县乡及民营煤矿,据统计,中国现共有28,000多家煤矿,其中有25,000家属于小煤矿,而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有7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这些小煤矿。[12]

  其实这两个原因后面真正的深层原因,是中国政府对劳工权益的漠不关心,以及中国人对人权与生命的漠视。

生命的哀号与生存困境

黑暗、潮湿、噪音、煤尘,重复的劳动,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和紧张的工作任务,这是煤矿工人每天必须面对的生活。矿工们这样形容自己的处境:“矿工就是石头缝里夹块肉”。在安全设施极差的情况下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这五大夺命灾害随时都会发生,而矿工们也面临随时失去生命的危险。

  但矿工们没有其他选择,因为饥饿的威胁比下井工作的威胁更迫近。煤矿工人几乎全部来自贫困农村,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在危险里刨食,用卖命钱来活命。他们在下矿井之前,都与煤老板签下了生死合同。《中国青年报》前两年曾披露陕西省洛南县的陈耳金矿的《坑道施工安全合同》内容:

  “乙方(民工)施工期间必须保障个人安全,如发生伤亡、致残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煤矿管理方)概不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及火灾、人为事故;在甲方施工工地发生疾病,因其他引起的非正常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13]

  这是真正的生死文书。可是在工作机会相当稀缺的中国,90%的农民一生只能在穷困、饥饿和危险、短寿之间做选择。比如广东省因为其GDP来源主要不是煤炭,政府为了省去繁剧的管理工作,三个月以前干脆将小煤窑一律关停,但因此着急的不仅是煤老板,还有许多失业矿工。在活得好之前,他们必须先活下来,这就是中国残酷的现实。

号称GDP总量世界第二、直追美国的中国,它用来支撑本国经济发展的资源产业,其生产状态就处于这种饮鸩止渴状态,这种带血的GDP能给本国人民带来福祉、给世界带来和平与安宁吗?

  最重要的是,中国的腐败早已经成为无法克服的制度顽症,当政治高层普遍利用权力为本家族巧取豪夺积累巨额私家财富时,怎能指望地方政府官员放弃自己手中掌握的资源,不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1] “2006年冬季矿难之怪与恨:官煤勾结依然存在”,http://news.tom.com,2006年12月04日 05时30分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2] “遏制矿难的治本之策到底是什么”,慧聪网,2005年12月15日;http://info.finance.hc360.com/zt/ztjmdt_meikuang/

[3] “李毅中:花甲之际临危受命 清洗‘带血的GDP’”,中国金融网 http://www.zgjrw.com,2006年7月11日 10点50分。

[4] “中央纪委等6部门通报官煤清纠:撤资退股7.09亿”,《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9月29日。

[5] “2006年冬季矿难之怪与恨:官煤勾结依然存在”,http://news.tom.com,2006年12月4日 5时30分,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6] “4500余名干部撤资4.73亿,四部门严查弄虚作假”,《北京娱乐信报》2005年11月2日 。

[7] “科级官员煤矿撤资700万 舍弃印钞机当区长助理”,中国能源网,http://www.china5e.com/news,2005年11月3日。

[8] 《南方人物周刊》:“山西煤老板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9] “意媒体报道中国将大幅度提高劳动安全的投入”,中国驻意大利经商参处子站,http://it.mofcom.gov.cn/index.shtml.2006年9月2日。

[10] 新华社电:“李毅中:四大安全指标即将实施考核” [据新华社电]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6-04-01 09:4 http://www.cnstock.com/jryw/2006-04/01/content_1032569.htm

[11] “探访河南大平煤矿井下生活:在瓦斯与煤尘中生存”,中国能源网,新闻调查 2005年6月23日,http://www.china5e.com/news/meitan/200506/200506230009.html

[12] “探访河南大平煤矿井下生活:在瓦斯与煤尘中生存”,中国能源网,新闻调查 2005年6月23日,http://www.china5e.com/news/meitan/200506/200506230009.html

[13] “大陆的矿难政治” 经济学家 ,2005年2月17日,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