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秦晖论中国社会的转型

 

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全球化中“中国的竞争”势不可挡,它既迫使福利国家降低福利水平,也迫使自由国家重树贸易壁垒,还使得不发达国家在吸纳资金、获得资源等方面面临更大困难……另一方面,中国的这种发展模式也在其内部形成“尺蠖效应”:“左派”得势则自由受损而福利未必增加,“右派”得势则福利丧失而自由未必增进。“左”时政府扩权却不可问责,“右”时政府卸责却不愿限权。左起来就侵犯平民私产而公共财富却未必得到保障,右起来公共资产严重流失而平民私产却未必受保护……政府的另一个趋势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是比过去更强调公平和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问题。然而“尺蠖效应”的机制不解决,只怕是权易扩而责难问,现有体制下回复“大政府”只会形成“扩权——卸责”的又一循环。而走出“尺蠖效应”,就需要进行权责对应的宪政改革。

——《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优势与危机》

是谁,用这么短短的几段话,就将中国经济的优势与危机、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式“左派”和“右派”的嘴脸、中国政府的政策摇摆原因都做出了准确而深入的概括?这个人就是秦晖。

秦晖承认中国的经济奇迹却并不盲目乐观。在他看来,中国社会并没有走出“权家通赢,赢家通吃”和“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传统模式,中国经济的奇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改革前中国农民的只受束缚而没有保障、中国工业的既无计划亦无市场和改革过程中国资“卖方缺位”、劳工权益不保所导致的“交易费用”降低,这种高积累、多耗能、低福利、少自由的发展模式不可能持久,依然存在着由“不公正的伪竞争”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的危险,中国的改革仍然处于十字路口。

秦晖是继梁启超、胡适之后中国少有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涉猎众多的学科均有丰厚的收获,影响着不同领域中众多的学人。他不但有大量的文章发表于富有影响的专业或综合性学术刊物上,而且有大量的文章发表于非学术的报刊并被转载于互连网上,从而直接影响了相当数量的大众。他的个别文章还曾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更让人惊讶的是,秦晖先生虽然年过半百并且已经发表了大量的文章、著作,其基本立场和观点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已经定型,几年前他的作品也已开始出现明显的自我重复痕迹,但是近两、三年他似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思考高峰,观点独到、论证雄辩的长文一篇接一篇。虽然这些文章只是对他以前发表的基本观点的进一步论证、检验和运用和系统化,但仍能给人以拨开迷雾见青天之感,让人耳目一新。要对秦先生在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地位做出准确的评估,还为时尚早。

好在秦晖先生的文章也像胡适先生的文章一样平易近人,非专业人员只要读过一些书并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都能看懂。而且秦晖先生的文章和著作虽然多,关注的问题却几乎总是与“改革和现代化”有关,或者说与中国社会的转型有关。秦先生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的基本价值立场也是恒定不变的,我过去把他的立场概括为“平等的自由”,但他自己似乎更喜欢用“共同底线”这个术语。秦先生用不同的理论和方法、以不同的史料和现实素材、从不同的角度反复论证和检验他的“大共同体本位”论和“共同底线”论,探索在中国实现“共同底线”的路径。迄今为止,他对中国社会转型所进行的研究最全面、最系统,其论证也最雄辩——但愿作出这一判断是由于我的孤陋寡闻。

“共同底线”

秦晖所谓“共同底线”,就是现代文明社会各合法党派的基本主张中相互重合的部分,也就是各党派和平共存、平等竞争、互相监督的基本条件,或者说是现代宪政体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因为这些主张是各党派所共同的,因此无须任何一方做出什么让步就能达成一致意见。因为这些主张是各党派和平共存、平等竞争、相互监督的基本条件,所以对任何一方来说都已经退无可退,不能在这些原则上做出让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秦晖说“共同底线”不是也不可能是双方通过妥协达成的中间道路!

“共同底线”只是设定了一个不能妥协的领域,但是并不妨碍人们在这一领域以外进行谈判和妥协,达成妥协基础上的共识,无论是“共同底线”实现前还是实现后。把“共同底线”看作妥协的优先领域,认为“共同底线”论主张在这一领域达成妥协前拒绝其他一切妥协和合作,是完全错误的。

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可以有“共同底线”,一定条件下马克思主义与上述主义也可以有“共同底线”,但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与其他党派之间则没有“共同底线”可言,因为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根本就不承认其他党派跟它们平共存、平等竞争、互相监督的权利。

“共同底线”一词最初似乎来自《“第三条道路”,还是共同的底线?》(原载《二十一世纪》2000年第10号)一文,秦先生在此文中通过对比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基本主张,采用形式逻辑“求同法”得出了“共同底线”的基本内容。不过这只是事后的证明,其思想萌芽早在《文化决定论的贫困》一文中就有所体现。在这篇文章中,秦先生认为追求自由是人的一种本能,人类各种文化、各种宗教中都存在自由思想的种子。

“共同底线”的基本内容,用秦晖先生的话说,就是“权界要划清”、“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权责要对应”。这里的“自由”是所有个人平等的自由,而不是“掌勺者私分大锅饭”的自由或资本家联合起来压迫分散的劳工的自由。这里的“民主”是建立在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基础上的周期性竞争式民主,而不是萨达姆治下“一致同意”的民主。而无论是基于保障自由的需要、问责政府的需要还是民主在能力上的局限,实行法治都是不言自明的。

“共同底线”只是自由主义与其他文明党派各自基本主张重合的部分,不是自由主义理论或自由主义者的底线,因为它并没有断定政府权力和自由的界限在何处,它不过主张“在达不成共识的模糊区则定期让公众重新划定”群己权界而已。作为自由主义,必须给自由在价值体系中以优先的地位,或者为某些种类的自由设置一个政府不得介入的最后堡垒,否则何以与同样赞成“共同底线”的别的主义相区别?而秦晖先生并没有这样做,也无意这样做。秦先生虽然也经常讲自由,可他讲得最多的是“自由先于主义”,也就是言论、结社自由,即作为民主基础的自由。“自由先于主义”这一命题本身还意味着自由、民主的宪政制度建成以前的国度没有“主义”,至少不能把某种对于现政府的政策主张称为自由主义或别的什么主义。秦先生讲民主分家、讲劳工权利和农民权利,都比讲自由要多得多。可是在《实践自由》一文中,秦先生却把那些支持“共同底线”的人都说成是自由主义者。我觉得这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团结更多的人为实现“共同底线”或社会民主而奋斗。

“共同底线”论为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提出了一个最低纲领,一个比较容易为多数人所接受的明确目标,一块判断某种学说或某个政治派别是否赞成中国实现现代转型的试金石。

“大共同体本位”

实现社会转型光有目的地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楚我们身在何处。譬如我现在要去的目的地是郑州,但是我身在北京却误以为身在广州,于是我努力向北跑,我能因此而到达郑州吗?即使能,也得绕地球跑上一圈!一百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之所以如此曲折,虽然也有目标上的混乱,但更重要的是由于我们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认识不清。秦晖先生“大共同体本位”论的提出,让我们终于可以看清自己身在何处了。

秦晖先生“大共同体本位”论的系统化始于《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与1999年第3、4期连载)的成文。但是这一理论的萌芽却早得多。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秦晖就通过考证明末农民战争中“流寇”、“土寇”和明、清四方关系的演变及其原因,指出当时平民地主普遍组织“庄佃”结为“土寇”在乱世中既抗官又反“流寇”,对那种以地主与佃农的冲突来解释“农民战争”的成说进行了质疑。80年代中期在陕西师范大学任教期间,秦晖通过查阅当地明清地籍、税籍和方志资料,证明了传统时代关中地区地权分散、租佃制不发达、自给自足背景下的“雇佣制”比租佃制更活跃、专制国家与“编户齐民”间缺少中介性的小共同体自治机制等事实,验证了“关中无地主”的说法。在对中国古代经济史中的研究中,秦晖也证伪了租佃关系决定论。例如在《中国经济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4期)一文中,秦晖就认为“兼并”并不是凭借财富而是凭借权势进行的。“大共同体本位”论认为,中国自秦以来的统治都建立在打破原有的小共同体之上,个人看起来很“自由”,但事实上却受到“大共同体”更加严格地控制和更加残酷的盘剥。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表面上是儒家思想,实际上是法家思想。秦晖通过分析罗马法,认为拜占庭帝国也存在类似的“大共同体本位”下的“伪个人主义”现象,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大共同体本位”是中国特色,是由中国文化决定的。

洞察到中国古代“儒表法里”和因袭秦制的,秦晖并不是第一个。但秦晖的贡献决不只是创造了“大共同体本位”这个术语——他第一个对这种认识进行论证、检验并予以系统化,将“大共同体本位”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来阐释,颠覆了我们对中国历史的一系列认识。

我们也许没有能力判断“大共同体本位”论的证明是否充分,但是我们知道大泽乡起义并不是针对地主而是针对秦始皇的,“官逼民反”这个成语我们也耳熟能详。第一次阅读“大共同体本位”论的时候我非常吃惊:我自以为富有批判精神,怎么就没有意识到“租佃关系决定论”和“乡村和谐论”无法解释中国历史上的周期性大爆炸,也没意识到大泽乡起义与“官逼民反”跟“租佃关系决定论”的矛盾?

“大共同体本位”论在秦晖那里通过“黄宗羲定律”(“并税累积莫返定律”)、“尺蠖效应”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印证,也加深了人们对所谓“土地兼并”、“土地革命”等一系列建立在“租佃关系决定论”基础上的所谓历史事实的怀疑。“大共同体本位”论甚至可能在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更新我们对中国历史的认识。

长期以来,历史教科书一直把“器物——制度——文化”当作中国人近代学习西方的三步曲,而学习的动力则被归纳为“落后就要挨打”。不久前秦晖在《明治维新的影响与中国“西、儒对立”的形成——晚清以来启蒙运动再思考》的演讲中对此提出了有力的质疑:清末中国人并没有像明末那样惨败,所谓“三千年未有的变局”并不是军事上的失败,徐继畲、郭嵩焘、张树声、薛福成、谭嗣同等许多人的言论都表明,他们当时都震惊于西方人实现了儒家的道德理想,主张学习西方人的制度和文化“引西救儒”,学习“船坚炮利”倒在其次。这也可以从“英吉利”、“佛朗西”、“义大利”、“美国”、“德国”等词的翻译得到印证。在甲午中日战争尤其是戊戌维新后,因为学习当时正在“脱儒入法”的日本,才导致一些人以法家资源与西学对接,或者鼓吹“中体西用”。但日本在明治维新前长期处于“小共同体本位”社会,“脱儒入法”和学习西方虽然让日本人走上了后来让整个亚洲付出了惨重代价的军国主义道路,却也摆脱了长期的“小共同体”束缚,加速了日本的现代化进程。中国人通过日本学习西方,结果是富国强兵还没学到,“大共同体本位”的观念却进一步加强了。

“民主优先”、“路径依赖”与“低调社会民主”

目的地和出发地认清楚了,下一个问题就是选择合适的路径了。

在《从大共同体到公民社会》一文中,秦晖提出:既然中国社会是个“大共同体本位”社会,不同于中世纪欧洲和明治维新前日本的“小共同体”社会;那么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就不应该像欧洲和日本那样先致力于将个人从力量弱小的所谓“小共同体”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走自由先行之路,而应该先实行宪政改革、走民主先行之路。

通过探讨美、俄两国现代化的经验教训,秦晖雄辩地指出现代化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不公正的伪竞争”往往导致“反竞争的伪公正”,跳出这一恶性怪圈的关键在于起点状态下的路径选择——争取起点平等和规则公平,而不是简单地限制竞争。而确保起点平等和规则平等的办法,当然最好也是民主先行。由于我国转型前是公有制国家,社会转型因为存在敏感的“公平分家”问题,尤其非民主先行不可,否则可能难以逃出“不公正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正”的恶性循环。

问题是我国目前宪政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如果不明不白的分家搞完之后才完成宪政改革,怎么办?秦晖不反对通过正常司法程序追究。但是考虑到能够追回的“黑钱”有限,他建议一种“低调社会福利”政策,他称之为“低调社会民主”。他说:所谓“低调”并不是指二次分配的强度低,而是指对这种二次分配的理论阐释——它不是通往“设计”好的尽善尽美未来理想之门,而只是矫正过去不公正的一种补偿措施;随着补偿的到位和转型阵痛的过去,福利国家的色彩应当趋于淡化而转向更多的自由竞争。

如果用这样的方法能够阻止人们把清算的矛头不按司法程序、不分青红皂白地指向一切富人,同时解决穷人在转型期的温饱问题,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不过这种福利政策能不能算是对过去不公正的一种矫正,恐怕很成问题。由于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办法计算每个人应该补偿多少,国家也没有财力进行这样的补偿,实际上只能是对于难以维持温饱的人给予救济,所谓“低调社会福利”在分配的条件上跟通常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并无区别。既然这样,对于转型阵痛过去以后存在同样困难的人难道就可以停止救济?如果不能停止,理论阐释上的“低调”又从何谈起?所以一定要讲“低调”,恐怕还是只能体现在分配的强度上:仅保证温饱。

生平与主要著作

以上只是对秦晖先生转轨思想的一个简要的介绍,说“挂一漏万”绝对不是我自谦。要对秦晖先生的思想有个比较全面、系统、准确的理解,还得读秦先生的原著。为了方便读者,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秦先生的生平和主要著作。

秦晖,笔名卞悟,广西龙胜人,1953年12月生,初中毕业后插队9年,1978考入兰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师从赵俪生),1992年于陕西师范大学晋升教授,1995年入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任教。秦晖先生上世纪80年代前期主要研究土地制度史与农民战争史,80年代中、后期转向经济史,90年代前期在结合域外农民学理论、社会调查与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中国农民学(主编《农民学丛书》首批六本),90年代中期开始将研究领域扩展为改革与现代化研究,尤其是转轨研究。关于秦晖先生的治学历程,他自己有篇文章题为《四十而惑——求索于“主义”与“问题”间》,互连网上可以查到。

事关萨达姆与笑蜀商榷:惟独独裁者可以为了政治免除一死?

 

——法政系的宪政主义之论之一

萨达姆被抓了,伊拉克至少开始了民主进程,这是我无比喜悦的事情。萨达姆被审判了,而且还被处决了,这是我心里偷偷喜悦的事情。

对此,我本不想多说话,因为我实在不关心这个人是死了还是活了,中国需要我们关心的事情多的是了。作为一个宪政主义者,我只关心,这个独裁者是不是依照法治程序被审判的,正如我不想争论要不要以法治程序反对恐怖主义。

我认为,政治的归政治,司法的归司法,两者都不要轻易地简单化约。人类最怕的终究是死亡,因为在死亡面前,只有宗教才能让人得到镇定。对于这么一个亵渎神灵的人,如果他是一个独裁统治者,是死是活我都不愿意太多关心。我的表情是麻木的。要不是笑蜀老兄写了这篇文章《民主之花非要用鲜血来浇灌?》,我激动不起来,因为我的精力有限,我的祖国还是让我心疼。

笑蜀老兄说,“独裁泯灭人性,独裁把统治者从人变成兽。因此独裁统治之下,每个人都是不安全的,每个人都随时可能成为统治者的猎物,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民主则不然,民主是人性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之下,生命本身会成为社会的最高价值,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会成为最大的恶而被禁止,每个人的生命都会受到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的保护。”可是,笑蜀老兄忘记了,独裁同样源自人性。政治上的事情,无论自由,还是专制,多半与人性相关。

洛克是个坚定的自由主义,他在《教育漫话》中说,人生来就一种本能:控制。控制分为两种,对人的控制,对物的控制。无论是对人的控制还是对物的控制,也分为两种,对自己和他人的控制,对自己的财产和对他人的财产的控制。对自己和和对自己的物品的控制,那是自由主义的本义。对他人和对他人的物品的控制则容易导致专制主义?为什么这个时候,你偏偏说独裁泯灭人性,而不说人性创造独裁呢?难道这就是自由主义,基于人性而论证的自由主义?在笑蜀那里,为什么基于人性论证的自由主义没有更多的内容?

人类最怕的终究是死亡,因为在死亡面前,只有宗教才能让人得到镇定。我阅霍布斯大的《利维坦》和卢克莱修的《物性论》。霍布斯是政治性的,在萨达姆这样的亵渎神灵者那里,宗教被消除了,但恐惧仍然保留在人的灵魂中;而卢克莱修则是非政治性的,他不但要消除宗教,而且更要从灵魂中根除恐惧,从而把人一劳永逸地安置在一片安宁与和平之中。卢克莱修路线的荒诞之处则可一目了然:他消除了恐惧,也就是消除了政治的根基。而消除了政治的根基,也就消除了自由主义的根基,消除了宪政主义的根基。

面对一个个的普通人,我也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我非常理解笑蜀的良好愿望,可是我不赞成这样简单地定义政治文明。现在的老萨死不悔改。看来,无论是神启,还是来自人的道德律令,在他心中都是一文不值的。这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对待类似的丧失道德的人?

几千年来,人类的政治哲学并没有终究这个困境。以暴制暴的确不是好办法,可是,简单的废除暴力、乃至简单的对独裁者免除判决能达到文明社会的目标吗?即使是光荣革命,还不是以40几年前的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为基础的?是的,民主之花,乃至自由之花,不是如杰弗逊所说的那样简单地靠依靠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的。

可是,你相信有一种宪政民主可以靠抽象的政治哲学去实现?宪政民主不是说要简单的一套形式的民主框架,也不是非要政治国家永远的花前月下。宪政主义是要人救赎。为什么权力需要受到制约?因为我们自降临起,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这种本能即有追求自由的一面,又有寻求暴政的一面。每个人都是,萨达姆是人,所以他也是,他的权力也要受到制约。萨达姆用武力维持暴政,人们就可以用武力制约暴政、直到消除暴政。这正是公民反抗的合法性所在。美国对伊战争可能非法,却不能证明萨达姆的暴政可以合法。

宪政民主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司法宪政主义的首要前提是法治主义。一个公民,无论他曾经、现在有多么牛,也无论他曾经、现在多么地熊,一旦犯了法,他都要依法得到审判。萨达姆没有被依法审判?要知道,这个国家从来没有废除死刑。当爱国者死的死、蒸发的蒸发,拘捕的拘捕,惟独暴君就可以免于一死。这样,文明社会就能建立起来了?将来的死刑判决中,怎么解释“窃钩者死,窃国者侯”这样的质疑?

当然,如果这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是另外一回事。废除死刑是文明社会的律法。现在的伊拉克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社会。为什么当初萨达姆不早点废除死刑呢?要知道,他是那么地牛啊。牛人不废除死刑,杀了熊人。现在牛人上了绞刑架,另一帮熊人说,不行,我们是文明社会,基于人道主义,要让牛人免除一死。我要说这些质疑的熊人有问题。他们不知道,在法庭上,除了人道主义,有更重要的原则是法治主义。难道人道主义比法治主义更重要?如果是,当初那上了绞刑架的牛人为什么不以人道主义原则立法、以法治主义精神司法呢?

当民主伊拉克对复兴党的党羽大赦的时候,不是伊拉克走向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他们之所以要受到大赦,是因为他们是被胁迫的,而且后来还主动认错了。霍布斯就说为了保存自己而出卖灵魂不是世俗意义上的罪,最多是宗教上的罪。针对不是被胁迫的独裁者,笑蜀老兄却说,“萨达姆之死不仅不是伊拉克民主事业的福音,也不会是世界的福音”。可是即使如此,萨达姆之不死也未必是伊拉克民主事业的福音,同样也未必是世界的福音。人的非此即彼的选择就能为世界传播更多的福音?况且,难道笑蜀老兄要告诉我们,为了伊拉克的民主事业,为了世界的福音,独裁者可以免除一死。这个时候的笑蜀老兄,坚持的是什么原则呢?难道为了政治,独裁者可以免除死刑?

没有宪政主义的政治哲学,比宪政主义本身更是一个悖论。一个深刻的悖论,一个转型国家难免的悖论,一个自由主义理想不能升级为宪政主义实践的政治悖论。三流的自由主义者把悖论的一方当结论,一流的宪政主义者把悖论的本身当成培育公民美德和智慧的机会。学会了博爱与自省何以成为宪政主义者的美德。学会了道德决断需要多么地果断,自由主义精神是那么地可贵。学会了主权决断惟有在司法正义下才能得到审谨地形成。

惟其如此,我们也许才会深刻认识到人的思考的局限性,才会意识到那些持一元决定论的专制统治者的道义上的严重匮乏。同样,惟其如此,我才深深地为那些独裁统治者感到遗憾:自作孽,不可活。

笑 蜀:民主之花非要用鲜血来浇灌?

 

萨达姆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一死。这个消息刚刚发布,欢呼之声便响彻了互联网。

我能够理解那些欢呼。萨达姆的确是独夫民贼,萨达姆双手的确沾满了他同胞的鲜血。但理解不等于同意。纵然萨达姆罪该万死,但现在处死萨达姆,我仍然不认为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如果萨达姆是正在实施暴政时被处死,如果萨达姆是在拒捕时被杀,我也会额手称庆。但问题是萨达姆并非这样死的,萨达姆垂垂老矣而且身陷囹圄,彻底丧失了抵抗能力,已经不可能再加害于任何人。也就是说,他已经在事实上还原为一个普通人了,手无寸铁,对现实世界不存在任何威胁性。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萨达姆,他的生命应该得到尊重。固然他曾犯下滔天大罪,不清算不足以言正义。但失去权势而遭终身囚禁,对萨达姆来说已经是莫大羞辱,已经是最好的报应,又何必非要以剥夺他的生命为代价呢?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被套上绞刑架,那样的场景无论如何都是不人道的,都是我不能接受的。尽管有很多朋友认为萨达姆的绞刑将成为其他独裁者的噩梦而令其有所忌惮,因此萨达姆的绞刑或将加速民主进程;换言之,民主之花需要用独夫民贼的鲜血来浇灌。这样的逻辑看起来严密,但我总以为不免似是而非。

我们为什么需要民主?或者说,民主为什么比独裁好?原因很多,而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独裁泯灭人性,独裁把统治者从人变成兽。因此独裁统治之下,每个人都是不安全的,每个人都随时可能成为统治者的猎物,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民主则不然,民主是人性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之下,生命本身会成为社会的最高价值,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会成为最大的恶而被禁止,每个人的生命都会受到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的保护。

独裁嗜血,民主恰恰相反,民主珍惜每一滴鲜血。这是民主跟独裁最大的区别。当然历史上也有过不珍惜鲜血的民主,比如法国大革命,比如俄国革命。但凡是不珍惜每一滴鲜血的民主,但凡是看轻人的生命的民主,但凡是以暴烈为主要特征的民主,其实跟独裁都相去不远,不过是从一个人的独裁或者寡头独裁变成众治的暴政而已。这样的所谓民主不可能稳定,不可能不归于失败,历史对此已经作出了最好的印证。

民主不是以血还血,有仇必报。以血还血、有仇必报这个古老的部落复仇观念,早就跟现代文明不相容,不是我们所应取的。穷寇必追,除恶务尽,这样做非但不能带来真正的公平正义,反而只会导致道德理想的独裁,导致以暴易暴,导致全面内战。民主是讲求人道的,民主也是讲求宽恕、讲求妥协的。是罪恶都必须清算,但清算不等于嗜血。譬如萨达姆,终身监禁既体现了清算的原则,不违公平正义,又饶了萨达姆一命,体现了宽恕和妥协的美德,岂不是两全其美,善且智也?有如此上上之策而不取,非要用萨达姆的鲜血来为伊拉克的民主奠基。这种极端做法,在我看来实在不是伊拉克民主事业的福音。

纵然曾经是暴君,只要他完全丧失了危害他人的能力,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也不妨给他一个出路。如果在萨达姆问题上这么做,对其他独裁者无疑是个很好的示范,或能警示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个机会可惜已经丧失了。其他独裁者或许因此会更疯狂,民主进程的代价或许会更沉重。所以,在我看来,萨达姆之死不仅不是伊拉克民主事业的福音,也不会是世界的福音。

 

车向前:党文化的阴影无处不在

 

当1949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上以他一个人独特姿势“站立起来了”的时候,全体中国人不久以后却为此而付出了彻底跪拜下去的代价。57年以后,作为个人文化思想上的自由也就几乎不复存在了。在这期间达到得登峰造极的阶段当以毛泽东为排除异己而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为划时代的标志性符号。那场“史无前例”的大革文化命也产生了 “党文化”的一个近亲——“文革思维”。据文革史论专家刘国凯指出,文革的发展中既有共产党的成份,也有人民的成份。我的理解是,文革的罪过,既有毛泽东的因素,也有人民大众的因素。显然,党文化的强加于人自然首当其冲属于毛泽东的“功劳”,但全体国民的盲目跟从和灵魂附体般的愚忠无疑也在无形声中构成了强大的助推力,而作为人民的我们其中任一份子,都有浸染其间而难辞其咎的原罪。

一、党文化取代了我们所有的人文文化

文化其实不仅仅是指狭义上的“文化程度”如文凭、学历等,而是指一种社会环境下潜移默化的氛围。一个民族的文明史乃是其文化发展史。人文文化就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人类历史上那些创造出辉煌文明的古老民族,虽然他们的人种依然幸存,但是他们的民族却随着其传统文化的消失而灰飞烟灭。如当初强大无比的“奥匈帝国”再加上“蒙古王国”即大抵如此。

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极小的个体往往不自觉地感受着社会氛围的熏染、润物细无声一般的变异。五千年来,中华民族有着悠久而灿烂的古代文明。能把我们维系在一起的力量与其说是地域和人种的关系,还不如说更重要的是这种古老的文明、传统的文化。那种几千年来重德行善、仁义礼智信的美好价值观源远流长地滋养着华厦一代代中华儿女。中国人同敬苍茫的天地,同祭共同的祖先,同用一样的文字,同习儒家典籍四书五经等,但在毛时代直到疯狂的文革时代,这些象征中华民族文化精神财富和道德地位的经典及其重要的价值观都在一夜之间被当成了封建糟粕,成为批倒批臭、讥笑嘲讽的对象。经常听老人说起五十年代时,到处还有路不拾遗的良好风尚,但现在,别说路不拾遗,就是走在城市的街上,谁都不能不时刻担心被人抢包抢钱横刀相向。

文革前后,中国人的美德,中国的传统文化就如秋风扫落叶似地纷纷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套以毛为首的中共斗争文化。“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这套党文化系统窒息着所有健康的、人性的人文空间,完全就是一言堂文化、暴力文化、仇恨文化、谎言文化。这种文化直到现在依然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们,俨然取代了国家文化和社会文化。它是一种为共产党强行建构和灌输的文化;或者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暴力加谎言、专制加仇恨的变异文化。以共产党这种价值观为基础来支撑而成的思维方式、话语系统及行为模式均属党文化之列。

在这种党文化的熏染下,周围大多数中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情愿认同当局灌输的道理:西方民主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我们大家我们已经生活得不错,没有西方的民主自由宪政制度不也一样能过得好吗?党文化还利用无神论的灌输来强迫人们自觉放弃信仰、放弃精神的追求。在古代社会中,担任人格精神偶像的是圣人,而在现代中国,则由拜物教和马列教共同担任。我们的“国家”为了达到用马列教精神麻痹人民的目的,而不惜用国家暴力专政机器来强迫所有人放弃信仰。现在除基督教、天主教尚能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以外,其他宗教信仰一概列为禁止之列。党文化的阴影使得中国大陆民众变得蒙昧、恐惧和冷漠。

在党文化一统天下的现状下,我们祖先留下的许多优良传统文化,现在都随着经济拜物教的驱使而离我们无限遥远,甚至新生代的人们已经不大崇尚我们祖辈曾经留传下来的那些传统美德和孔圣贤哲。充斥于我们视觉和听觉器官的几乎都是党文化的宣传、煽动和无微不至的洗脑。

二、党文化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

党文化是一种病症,是一种浸染到整个社会的病症。

在后毛泽东时代的今天,党文化的遗毒至今仍然浸透在我们每个人的血脉里,融化在我们的无意识中。如对一件事情的看法,非黑即白,非此即彼;这就是文革式的党文化遗留;对一个人的评价结果采取全盘抹黑、批倒批臭,这也是文革式的党文化斗争思维在我们灵魂深处的意识体现。虽然今天的思想或“精神控制”离毛泽东时代似乎虽已渐行渐远,但由于我们仍然生活在党文化一统天下的社会环境下,所以仍然成为现时沉默的大多数的集体思维模式,也成为大众思想的一部份,这种文化现象在每个人身上的体现,将长久地影响我们个人的精神世界、思维习惯和处世态度。

时至今日,我们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思想理念,无时无刻仍然被这个党文化的思想熏陶下所左右,无时不刻都在被党文化制造的各种谎言和恐惧感包围着、混沌着,人们则深受其害而却无以察觉,及至渗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来而难以摆脱与复归。

和所有中华传统文化不同,共产党的价值观,是一种不断变动和调整的动态系统,其核心就是权力和利益。为什么中国大地鲜有“独立思想”的头脑呢?这便是党文化代代相传的灌输结果。这种党文化思维模式就连那些身处自由世界、以民主自由为唯一追求理念的海外民运阵营中人都不乏残留,更何况留驻国内的民主人士。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为什么我们一与人发生观点上或其他方面的论争(人身攻击除外)就会不自觉地恶言相向,势成水火?为什么我们常常从个人意气出发动辄就习惯采取给人定性、乱扣帽子的思维方式?这便是典型的党文化下的“文革思维”;甚至某些人在对待自己阵营中人的“批判”思维方式或阴暗的“构陷”方式与共产党的“整人”手段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说明社会环境决定我们每个个体的存在方式。作为我们每个个体生命的 “文化既包涵了内在的价值观,又体现在外显的行为和思维模式”。

孟子说“闻过则喜”。当别人指出你过失的时候,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因为这是给你一个改正自己缺点,提升你的人格魅力的良好机会。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一个完人,都不是圣人,我们很难说我们一辈子都没有犯过罪错。推而远之,当中共直面美国《人权报告》批评的时候,中共如果反过来这样想,国家人权真的给改善了,那么无论对于我们这个国家的还是对老百姓实际的生活都是非常有好处的。就不会反过来也还以颜色——给美国一个人权白皮书。其实中共在反责美国人权问题的时候,里面的材料,完全来自美国各大媒体在其公开媒体上已经炒的沸沸扬扬的新闻。两者并无可比性。孔子曾说过, “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这是对统治者说的,就是说你们大家都有罪的话,其实就是我有罪,是因为我自己没有做好。但在毛泽东的党文化的惯性思维下,中国当代史上所造成的种种历史灾难,没有一次是检查自己的,错误都是别人造成的。如果别人也难以推委,就说是“三年自然灾害”,只好怪上天了。

三、清除自身中的党文化之毒素

举目当下的中国,世风日下,道德沦落的种种恶状远非我们这一代人能够扭转而消弭于无形。故已有清醒者指出,毛泽东对中华民族最大的伤害不是在他执政时期以来“几千万的同胞的非正常死亡”,也不是对为一己之安出卖部分国土(如白送给印度的藏南九万平方公里等)和人民利益的罔顾,而是对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和优良传统的彻底破坏和摧毁。曾记否?天安门广场那红彤彤的膜拜海洋堪比穆斯林麦加朝拜的恢弘场面。然而现在在西方人眼中的礼仪之邦如今竟已堕落到一度被中国人称作“蛮夷之邦”的主人在公共场合避之惟恐不及的田地。
 
毛泽东发动的文革固然迟早会被人民所彻底清算,但作为“人民”的我们同样罪不可赦。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生活在一个有罪恶,却无罪感意识;有悲剧,却无悲剧意识的时代。”毛泽东在中国的存在方式,使中国作为世界上唯一连续传承5000年的古老文明通过文革十年已经发生了可悲的裂变。虽然少之又少的英雄如林昭、张志新、遇罗克、李九莲们等则属例外,由于她(他)们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清醒理智,有不为强权屈服的自由人格,尽管身处无孔不入的党文化氛围中,头脑仍然具有抵御党文化侵袭的思想能力。

毛泽东对付异端最高明的手段就是“洗脑”,这种方式并不在乎从肉体上消灭你的生命,而是致力于从文化上从精神上彻底驯服你的意志和思维定式。我前不久看了一篇描述蒋介石晚年生活的文章,对其中蒋的一段感慨至为深刻。蒋先生说,看到大陆在中共的洗脑下,特别是经过文革以后,知识分子纷纷争做绵羊,乖乖噤声,普遍驯服在党的统一口径之下,深为不解,同时也对毛泽东的这一套搞法不得不服。文革中人当时的恐惧程度是现在新生代中人很难想象的。这也是党文化的环境在人们潜意识中的可怕痕迹。

中共信仰无神论,它的宗教实际上现在已经演变成一种全民的拜物教。经济发展决定一切。所有的传媒如电视、广播等都在不厌其烦地宣传致富的典型,谁能发家致富,谁就是英雄好汉。

做为一个知识份子,如果具备“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文化品格和 “士可杀不可辱”的文化人格,负起对民众对国家对民族的未来有责任感,则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忘一个基本的原则和操守,老子说:“民不畏死,何以以死惧之”。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党化入侵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并非囿于复古的范畴,而应是在此基础上创造一种新的符合现代世界文明潮流的中华新文明。我们只有从自身彻底铲除残留在心中的党文化思维定式,对党文化进行清醒的反思和抛弃,心中迷茫的传统美德才会完全的清晰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抛弃党化思维方式,回归中华民族正统文化,恢复民族文化的传统神韵,进而走近民主、走向心灵的自由。

张耀杰:公民维权的低调理性——兼谈张星水代理的人权个案

 

在北京城里,张星水应该是最忙的一名海归律师,同时也是最穷的一名海归律师。2006年12月23日是星期六,我原本约他单独交换一些关于公民维权的意见,没有想到他还是邀请了另外的客人,这样一来几乎花费了我一整天的时间,只是在晚上分手时,我们才在他的私驾车里交换了一些深层次的意见。好在我一直在他的律师事务所充当挂名顾问,并且与他代理的案件有一些或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对于他相对低调的理性态度已经多有了解。

一、李建平案的无罪辩护

张星水,1967年出生于山东青岛,1993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司法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工作。1996年调入北京中联律师事务所。1998年与他人共同创办北京中仁律师事务所。后就读于美国Temple大学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发起创立京鼎律师事务所。曾被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评选为2003年度全国律师界十位新闻人物之一;2005年被《亚洲周刊》评为年度法治风云人物之一。

我与张星水的第一次合作缘于陕西石油案,我当时给身陷牢狱的朱久虎律师写了一篇声援文章,发表时需要配发一张照片,就通过张星水联系到了朱律师的妻子邢文增女士。查阅当时的日记,准确时间是2005年6月16日。

2005年7月4日,我收到一位朋友转发的续晖女士的邮件:“我是续晖,李建平的妻子,换了邮箱,以后用这个邮箱联系。李建平是5月27日以涉嫌诽谤被拘留,直至6月30日检察院下达批捕书。一直以来不许家里人见,李的许多朋友在法院,检察院的。但是都帮不上忙。家里的电话,电脑都不安全。我在网吧里发邮件,前些日子我给议报主编发过邮件,没有回信。还拜托您帮忙消息发出去。也许这是唯一能使中国政府保持一点公正的办法。”

收到邮件后,我当即转发给《议报》主编张伟国先生,海内外对于李建平的援助活动随之展开。我自己当时曾经给续晖女士介绍过两位北京律师,由于她实在承担不起律师费,只好在山东律师李建强的帮助下在当地临时请了一名律师。几天后我回河南农村探望老母亲,没有继续跟进李建平案。张星水后来接手代理李建平案,已经与我没有关系。

2006年10月25日,“淄博市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李建平“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05年5月29日起至2007年5月28日止,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在李建平和我共同的朋友师涛以及南京的杨天水先生已经分别被判处十年重刑的背景下,李建平能够被处以二年轻刑,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张星水和他的同事周敏律师的无罪辩护。

二、龙泉地案的行政诉讼

2005年7月24日,我同时收到两份挂号信,一份寄自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首钢长白机械厂离退休办曾祥科,另一份寄自浙江省龙泉剑池东路230号张勇。前一份是关于首钢长白机械厂国有资产流失导致“共和国”第一批军工战士流离失所的举报材料,并附有33名老共产党员的签名册。后一份是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保护土地家园不被圈占的举报材料,落款处有83名农民加盖的指纹。

2005年11月2日,“张勇”又用特快专递给我寄来两张软盘,软盘上写着:“尊敬的张老师:帮帮农民,救救农民。”我于第二天把稍加整理的材料放在博客中国专栏中,并且加写了几句说明:“这是浙江龙泉库区移民用特快专递寄来的申诉材料中较为详细的一份,据寄信人告知,此事的行政复议现在已经递送到浙江省法制办公室。其中的内容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推敲和调查证实。考虑到个人的力量极其有限,公开出来请朋友们公开讨论,如果有那位朋友可以就近调查,或者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当地的失地农民会感激不尽的。张耀杰于2005年11月3日。”

一个小时后,这份材料在我的博客专栏中消失,无奈之下,我只好把全部材料提供给一些记者朋友,一直没有得到回复。于是,我自己动笔写作《浙江龙泉的地根之争》,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张勇”。随后,我把相关材料转发给原籍浙江的余樟法先生,由他转交给了我们共同的朋友张星水律师。张星水接受代理后,与杜兆勇先生一起赴浙江龙泉提供法律服务,并且把进一步调查整理的材料写成正式的行政申诉状,连同相关专家的法律意见一同递交给国务院。由此引出了国务院法制局的派员调查。根据张星水的介绍,我才知道“张勇”其实是当地村民张丽锋的化名。

2006年10月20日傍晚,我再一次接到浙江省龙泉市龙渊一村张丽锋的长途电话。他在电话中告诉我,国务院上一次前去调查的官员昨天又来到龙泉,说是国务院对龙泉地案非常重视,并且很快要给出裁决,一个曾经发生过官民之间的暴力对抗的土地案件,能够得到国务院的重视,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两个月后的今天,国务院的判决依然没有下达,我从中感受到的恰恰是张星水提交的行政申诉状和专家意见书的力量所在。

三、阳小青案的据理力争

《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阳小青,因报导自己家乡湖南省隆回县的县委书记杨建新等人以权谋私甚至于化公为私的腐败问题,招致杨建新动用黑社会和公权力的打击报复。2006年1月22日,阳小青在省城长沙遭受隆回县公安局警员的强行绑架,从此被关押在隆回县看守所。杨建新非法绑架记者的不法行经,在国内外新闻媒体的报道下引起强烈反响。国内外新闻媒体、网站相继发表杨建新贪污、挪用蚕食八亿扶贫款的报道。

2006年2月16日,杨建新被中共邵阳市委免去县委书记职务,调任邵阳市政协副秘书长。杨建新在离任之前指使隆回县公安局局长聂传礼、副局长肖绍荣先后18次提审阳小青。2006年5月16日,湖南省隆回县法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的罪名开庭审理此案,当时有数百名隆回县民众到法院声援阳小青。代理律师张星水和杨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中国法律史留下颇为经典的辩护辞:

“辩护人认为,阳小青记者长期为弱势群体代言,为了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群体鼓与呼,是一名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揭黑反腐’记者,也是一名从事新闻调查和舆论监督的‘深喉’卧底,本案涉及到的他的文章,有探讨国企改制价值底线问题,有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问题,有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整合问题,牵扯到改革成果是否能够为全体国民所共同分享的问题,牵扯到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和谐和可持续的全局问题,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与同情。从今天法庭外如此众多的关心阳小青命运的围观群众也可以看到这一点‘民心不可违’。从人类社会的宏观层面来考察权力均衡发展的历史,就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作为第四种权力的传媒是在现代才逐渐获得人们的尊敬,而阳小青所从事的采访报道活动,让人们再次感受到了传媒的报道力量与社会价值。希望本案的公正解决能够有助于促进我国新闻体制改革和建立起健全的新闻法规。今天,我们怀着复杂的心情来到以《海国图志》而闻名于世的清代大思想家魏源的故里,来这里为一个正直的记者进行无罪辩护,看到他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辞和铮铮铁骨,使得我们更坚信他的为人和品行,也使得我们更坚信他是清白无辜的受难者,他是一个被冤枉的好公民,他是新闻记者之中的佼佼者,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本来不应该是他,而是那些躲在阴暗角落里发号施令的见不得阳光的人。在此,我们真诚地呼吁法院能够遵循‘公平与正义’的司法准则,排除各种干扰,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本着刑法‘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原则,杖法律之剑,行正义之道,依法对阳小青作出公正判决,并当庭予以无罪开释,以捍卫法律的公正、人道与尊严,以无愧于庄严与神圣的法律殿堂,以无愧于历史与良心的拷问,并为了铸就社会和谐与官民调和奠定良好的司法基石。”

由于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家属公开理性的协调运作,阳小青案得到《中国产经新闻报》和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良性合作。2006年6月22日,阳小青在湖南隆回县第一人民法院被判刑一年,张星水立即代表当事人提起上诉。2006年10月17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谭小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阳小青犯敲诈勒索罪,免于刑事处罚。如此判决虽然有失公正,在司法不能独立的情况下,已经是能够实现的最为理想的结果。

作为一名言论者,我对于与言论和新闻出版自由直接相关的人权个案,一向是密切关注的。2006年5月19日,我把摘编自阳小青妻子龚杰的网络文章《张星水与阳小青》张贴在自己的博客专栏中,并且引起广泛关注。

2006年7月26日,我在《关于陈光诚案的低调反思》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低调理性”的概念:“我希望于高智晟律师和赵昕们的,不是群体性的示威活动,而是像许志永那样以低调理性的孤胆智慧,深入到临沂民间去进一步调查当地的暴力计生案例,从而把所有公然侵犯人权的黑恶官员及其流氓打手记录在案,为后续的更大规模的法律诉讼提供第一手的确凿证据。”

与此同时,我还根据张星水关于阳小青案的介绍表态说:“由于代理律师与相关部门的良性合作,隆回县委书记杨建新,很快被调任邵阳市政协副秘书长,从而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在我看来,陈光诚案的成功运动,是有可能以陈光诚的无罪认错为代价获得释放的。即使李群等人想加码升级,陈光诚被判处缓刑或实刑的政治代价,很有可能是李群等人弄巧成拙地结束自己的政治生命。作为陈光诚的朋友,目前更加需要的应该是洒水降温而不是点火升级。”

令我感到痛心疾首的是,已经处于危险边缘的高智晟律师,并没有接受包括我本人在内的许多朋友让他退后一步从长计议的善意劝告。与余杰、王怡异国决裂的郭飞熊,也错失了通过布什总统的接见而增加安全系数的绝好机会,回国之后更是剑走偏锋和铤而走险,以至于不明不白地被广东警方罗织罪名关入大牢。本来应该稳步推进的理性维权和良性互动,再一次演变成为官民之间镇压与反镇压的恶性循环。

四、禹州水泥案的鼎立支撑

2006年7月15日,我应中国律师观察网的赵国君先生的临时邀请,参加了来自家乡河南省禹州市的水泥行业协会与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论证会。

论证会上,来自禹州市灵峰水泥熟料有限公司的时建业先生,以禹州市无梁镇十二家水泥企业维权代表和禹州市水泥行业协会代表的身份,散发了《关于河南省关闭禹州市无梁镇12家水泥厂的情况报告》。据他介绍,禹州市无梁镇的十二家水泥企业,都是证照齐全并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二十条立窑生产线总投资5.5亿元,总负债3.6亿元,股东1825人,职工7500人,退休职工235人。其中的两家社会福利企业,还安排有125名社会残疾人员。2004年底之前,十二家企业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造了国内最为先进的静电式或袋式除尘设施,并且被验收合格。一年之后,在各项投资没有收回,并且没有具体明确的补偿善后方案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拉闸断电,强行关闭了这些水泥企业。

为了挽救自己的企业,时建业等人多次通过电话、信函向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并于2006年3月就“豫政{2006}9号”文件,向河南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在接受申请两个月后,于5月23日以“豫政{2006}9号文不是针对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下发《不予受理决定书》。走投无路之中,禹灵水泥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女工李玉瑞,于5月30日写下遗书服毒身亡。

针对河南省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厅、水利局、监察厅、公安厅、工商局联合制定的《2006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即“豫政{2006}9号”文件,京鼎律师事务所受禹州市灵峰水泥熟料有限公司委托代为拟定的《裁决申请书》,“请求国务院确认……违法并撤销”。与会专家姜明安、应松年、江平、茅于轼、范亚峰、胡星斗等人,一致肯定了《裁决申请书》所依据和引用的法律法规,并且于会后联名拟定一份专家意见书,与《裁决申请书》一起递交国务院。我自己也于几天后写作一篇《没有救济就没有人权》,交给时建业拿回河南散发。文章中引用了诸位专家的相关意见进而得出这样的结论:“河南省水泥企业被强行关闭事件,再一次证明了中国社会的基本事实:本国公民和本国企业,从来没有得到过最低限度的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和人权保障。……普遍存在于这些地区的,是政府官员习惯于凌驾在法律程序之上,动用全套国家机器针对公民个人和法人企业的暴行行政和野蛮剥夺。遭受国家机器的野蛮剥夺的公民个人和法人企业,同时也就丧失了几乎所有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手段。没有救济就没有人权。河南省的水泥企业如此,陕北油田的民营企业如此,山东临沂的盲人维权者陈光诚,也同样如此。”

由于张星水和当事人在禹州水泥案中坚持穷尽一切法制程序的低调理性,该案目前已经赢得国务院的行政申诉,禹州水泥企业的处境也开始出现某些转机。时建业等人为此专门给张星水和京鼎律师所定制了一座禹州特产的钧瓷方鼎。

五、公民维权的低调理性

张星水和京鼎律师事务所在过去一年里代理的案件,并不限于我的上述介绍。在此之前,他还代理过孙大午融资案、南方都市报案、林樟旺修路案、北京动物园搬迁案、蔡卓华牧师案等知名案件。作为一名曾经在司法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工作过的海归律师,张星水应该有机会代理更具有赢利空间的商业案件和刑事案件,他却偏偏对于人权案件情有独钟,以至于他所主持的京鼎律师事务所连续几年净收益不超过五千块。

2006年12月23日,张星水很慷慨地请朋友们吃午饭,付账时不小心吐露了实情:“昨天我刚刚从我妈那里借了500块钱。”在场的一位女士当即表示:“你这么一说,这顿饭就吃得很难过了。”

张星水自觉失言,连忙道歉说:“不是这样的,是我存在我妈妈那里的钱。”而在实际上,在这位女士到来之前,张星水已经从500元钱中拿出300元钱捐献给了刚刚出狱的山西记者高勤荣。

当天下午,张星水带我去会见一名信仰基督教的年轻女士。这名以基督教传道者自居的女士,几天前因为收容由张星水介绍来的一名离婚女子,差一点被该女子骗到陕西某地参加传销团伙。在此之前,张星水还把一名外地女子介绍给这名年轻的基督教传道者充当教女,该女子在临走时却偷窃了并不富裕的教母的财物。

这名以基督教传道者自居并且乐于充当别人的教母的年轻女士,其实是依靠父母的一点点遗产讨生活的人,一个连基督教所规定的把自己劳动所得的十分之一供奉给基督教上帝及其教会的基本义务都不能够履行的人,她不知道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贡献于社会进而贡献于教会,反而关起门来陶醉于自己如何认真地研究《圣经》文本。这与耶稣基督不辞辛苦四处奔波的受难精神和救世精神,其实是完全背离的。

我自己一直认为,真正的基督教徒既是属于灵魂世界的,同时也是属于世俗世界的,现代文明社会政教分离并且人人平等的宪政民主制度,就是以此为基点的。以无形的属灵的世界来抹杀人本身更加真实的世俗本能,其实是中国传统儒教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魔道怪圈,这样的基督教徒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违背和败坏了基督教教义。也正是从这位年轻的女基督教徒身上,我看到了包括张星水在内的许多钟情于基督教的法律人士的精神误区:在政教分离的现代文明社会里,信仰和不信仰基督教完全是一个人的私人选择,在公共领域和公共社会中逐步建立起严格监督公共权力的宪政民主制度,才是每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之所在。在公共领域里,人们能够做的只能是有形的可供操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的硬性的东西,而不是无形的私人的属灵的软性的东西。中国的法律人士本来应该把西方基督教文明中结出的最有价值的人道果实也就是宪政民主制度,在中国社会里发扬光大,他们却不知道珍惜自己所从事的法律工作,反而总想退回到原始基督教的蛮荒状态去另辟蹊径,无论如何都是不文明和不理性的。更进一步说,在耶稣基督已经通过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血腥代价救赎过全人类之后,任何企图想充当耶稣式的救世主甚至于毛泽东式的政教合一的大救星的现代人,都是对于人类历史的愚蠢背叛。

在接下来谈到上访人的问题时,张星水介绍说,平时总会有上访人找到京鼎律师事务所要求伸冤,他总是不忍心拒绝这些人,有时候就让这些人留宿在律师事务所,有时还会拿出几百元钱救济这些上访人。有一次他打算把一名上访人介绍给政法大学的老教授夏家骏,遭到夏教授的拒绝,夏教授说此前曾经有上访人在他外出的时候住在楼道里等他回来,结果引起邻居的强烈反对。我说我自己家里也总有不请自来的上访人,我的妻子不反对我替上访人写文章,却坚决拒绝上访人进入家门。前不久秦皇岛的库区移民打电话要到我家里来,我明确告诉他们:即使上访也要适可而止。赵岩已经因为替你们维权住进了监狱,政府方面也已经赔偿了你们一部分的损失,你们完全可以通过外出打工把剩余的经济损失弥补回来。你们继续上访只能让自己的损失更加惨重而不能带来任何建设性的结果。我自己只是一个写文章的人,没有能力解决你们的实际问题。

这样的话我其实已经给他们说过许多遍,他们依然不断地到北京来,我只有选择拒绝他们。我家里不是接待上访的政府机关,京鼎律师事务所也同样不是。我们只是想促进中国的人权改善的公民个人,我们只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一些值得我们帮助的人,而不是充当第二政府进而决定这个国家的前途命运。我自己是专门研究文艺史和文化史的一名学者,学习法律和从事维权只是我的业余选择。从我的业余知识来讲,我对于法律专业人士,不经过当事人同意动不动就以同情甚至怜悯的态度无节制地救助别人的善良表现,是很不认同的。我自己的理解是,无论是做好事还是做好事,都必须像商人签订合同和律师代理案件那样,先得到对方明确无误的同意或授权,而不是像旧式父母的包办婚姻和以父母官自居的专制官员那样,打着爱护别人的旗号强制代表别人的生活选择和精神信仰。

晚上张星水送我回家,分手前我们安静地坐在汽车里进行了更加正式的交谈。他告诉我说,他的父母有比较优越的养老待遇,他的妻子有独立的工作,两个人没有孩子,他所有的收入全部用在了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上。

我说你所充当的其实是一个滥好人的角色,说得好听一点也只是《水浒传》里的及时雨宋江的角色。你和你的律师事务所之所以成为当局重点监控的对象,大概是由于你这里来的人太多也太杂。你的低调代理人权案件也好,你的既要警惕暴君也要警惕暴民的历史文章也好,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你自己多情多虑和忧国忧民的善良本性,而不完全是出于你的理性自觉。我们的朋友中总有做了一点点好事就想指点江山当领袖的人,他们连你所具有的文化涵养都不具备,他们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听劝也不禁捧。他们总想扮演救世主和大救星式的全能角色,甚至于公开表示自己可以竞选什么大总统。他们在遭受打压的时候,又想当然地把自己与权力高层的派系斗争挂起钩来,而不是从宪政民主的层面上揭露批判公共权力的暗箱操作和幕后瓜分。他们在指点江山的同时,偏偏缺少了理性自律和平等大同的公民精神,总想通过抹黑压倒对手来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加高明和更应该成为领袖,而不是希望别人与自己一道追求宪政民主并且一同享受平等大同的文明结果。

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已经不再是中国人自己关起门来自欺欺人和自相残杀的独立王国,任何个人和组织再像毛泽东和共产党那样绝对主宰中国社会,都是不可能的。大面积的势不两立和你死我活的政治对决,在现代社会已经可以有效避免。在这种情况下,高喊民主的人士一旦小有名气就败露出毛泽东式的大救星的嘴脸,是最为可耻的一件事情。尽管这些人曾经实实在在地做过一些好事或者写过一些好文章。这样的人当初做好事的时候是我的朋友,等他想当领袖的时候我将以警戒之心视之为野心家。我自己只是一个以独立自主的中间立场执行言论监督的话语人,而不是从事实际操作的行动者。无论是生存在中国还是生存在美国,无论是在专制国家还是在民主国家,我都将是公共权力的公开批判者,而不是一个政治领袖。我希望于所有朋友的,是在关键的时候能够批评我和提醒我,使我不至于犯下太多不应该犯的低级错误。

作为顾问,我希望于京鼎律师事务所的是真正成为一个经营性实体,多在法律程序上下功夫,多办案多创收,而不是过多关注不可操作的文化问题、信仰问题以及更加敏感的政治问题。律师作为一线维权者,应该以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为第一目标,更高层面的公共道理,应该由二线的言论者来发扬光大。一位律师如果赚不到足够的合法收入,是没有办法长期救助更多的受害者和当事人的。更进一步说,一个处理不好家庭关系的人,是没有资格去调解别人家的夫妻矛盾的。一个连自己和家人最低限度的生存条件都不能够维持的人,是没有资格奢谈什么救中国救世界的政治高调的。我希望所有想做善事的朋友,不要因为非理性的高调而失去工作的权力甚至于人身的自由。

对于我的上述单方面的倾诉和表态,张星水表示90%的接受。我们两个人就此道别,并且约定另找时间继续讨论相关的问题。

2006年12月25日于北京家中。

王维洛:中共四代领导人的第一次国内出访之比较

 

前言

中国当代的历史学家,把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历史,划分成为以领导人为核心的四代历史,第一代是毛泽东,第二代是邓小平,第三代是江泽民,第四代该是胡锦涛。其实这种划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按中共中央的最主要领导人在位划分,应该是六代∶第一代毛泽东,第二代华国峰,第三代胡耀邦,第四代赵紫阳,第五代江泽民,第六代胡锦涛,根本不存在一个所谓的邓小平时代。如果按政策来分,可能只有两代,毛泽东为一代,邓小平为一代,江泽民、胡锦涛都只是邓小平政策的延续。但是历史学家把历史划成了四代,也就只好跟随大流。本文比较中国这四代领导人的第一次国内出访。

既然涉及第一次国内出访,就必须有确切的改朝换代时间。没有改朝换代的时间,也就没有“第一次”。何时是毛泽东时代的结束?什么时候是又邓小平时代的开始?邓小平时代何时结束?什么时候又是江泽民时代的开始?江泽民时代何时结束?什么时候才是胡锦涛时代的开始?历史学家并没有给出回答。

本文所写的四位中共领导人的第一次国内出访,是毛泽东1952年视察黄河,邓小平1980年视察长江及三峡地区,江泽民1989年视察长江及三峡地区,胡锦涛2003年访问河北西柏坡。令人十分惊奇的是,中共四代领导人的第一次国内出访都和水库大坝工程有关。

一、毛泽东问∶“黄河涨上天怎么办”?

1949年毛泽东入主紫禁城后,三年多没有出北京城。1952年10月最后的几天,毛泽东在杨尚昆(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罗瑞卿(公安部部长)、滕代远(铁道部部长)、黄敬(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等人陪同,乘专列南下徐州,然后溯河而上,经兰考、开封、郑州、新乡等地,对黄河下游地区进行了考察。这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国内出访。

在视察黄河的过程中,毛泽东听取了当时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化云的汇报。毛泽东问王化云:“黄河涨上天怎么办?”王化云提出了在黄河流域建设40多座大坝,用来控制黄河洪水的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也是第一要建造的就是黄河三门峡大坝。王化云的建议,正中毛泽东的下怀。在离开开封北上的时候,毛泽东对前来送行的王化云说:“你们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在接到毛泽东的圣旨之后,王化云就制定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这个报告草案亲自呈送毛泽东,经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修改成为一篇“翻江倒海”的文章。1955年,这个规划被列入全国人大的会议议程,1957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建设黄河三门峡大坝的议案。至于黄河三门峡大坝的命运,在这里就不再多述。

现在批评黄河三门峡大坝的人很多,但是很少有人指出,毛泽东的“黄河涨上天怎么办?”的命题是错误的。第一,黄河绝对不可能涨上天。第二,如果黄河涨上天,王化云提出的40多座大坝,也将无能为力。

当年河南省科委副主任杜省吾曾说过∶“黄河本无事,庸人自忧之”。杜省吾当然不敢说毛泽东是庸人,而是说王化云和他领导下的黄委会是庸人。清华大学水利系的黄万里教授则认为,把黄河当作“害河”来治理,是最大的错误。但是,他们的意见一直未被中央决策层所接受。

其实,毛泽东建造黄河三门峡大坝的最主要目的,不在什么防洪,而在发电。什么是共产主义?苏维埃加电气化就是共产主义。计划的黄河三门峡大坝的发电能力,超过1949年全中国的发电能力。毛泽东一直想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军事强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156个项目,绝大多数项目是涉及军事能力的重工业,很多项目布置在黄河三门峡大坝周围地区,希望能够得到三门峡大坝的强大电力的支持。当毛泽东得知黄河三门峡大坝工程失败、三门峡大坝的发电机组被迫拆除、换功率小的发电机组的消息之后,气得他大骂,说要把大坝给炸了。从此之后,毛泽东不再提起∶“黄河涨上天怎么办”这个问题了。

二、邓小平问∶“建了大坝以后水就变冷了,下游地区的水稻和棉花都不长了,鱼也少了。有没有这回事?”

1980年6月底,邓小平在女儿等的陪同下,经西安、成都,回四川老家省亲。7月11日从重庆朝天门码头登上“东方红32号”轮船,沿水陆出川,陪同的有湖北省委第一书记陈丕显、四川省省长鲁大东、长江流域办公室副主任魏廷铮、宜昌地委书记马杰、葛洲坝工程局局长廉荣禄等。

文化大革命中,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和水利部向毛泽东提出建设三峡工程,但被毛泽东拒绝。毛泽东去世之后,华国峰提出要搞四个现代化,提出要建设十个大庆、十个鞍钢的宏大计划。此时,湖北省和水利部又将三峡工程提出来,使用的还是1958年的三个方案,水库正常蓄水位海拔200米,195米和190米。当时四川省坚决反对三峡工程的建设。华国峰下台后,邓小平重新回到权力中心。邓小平此次出访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亲自到长江三峡地区去看一看,为三峡工程决策拍板做个“调查研究”。据说邓小平此次是有备而来,就是说带着问题来的。那么邓小平带着什么问题来的呢?在轮船上,邓小平主要听取了魏廷铮三峡工程的汇报。

邓小平问魏廷铮∶“反对建三峡大坝的人有一条很重要的理由,说是建了大坝以后水就变冷了,下游地区的水稻和棉花都不长了,鱼也少了。有没有这回事?”魏廷铮以丹江口大坝工程为例子,说∶“丹江口水库修起来以后,汉江中下游解除了水患,粮食、棉花连年丰收,汉江的鱼产量也没有减少。”“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邓小平认为魏廷铮说得有理。

船到武汉之后,邓小平立即把胡耀邦、赵紫阳、宋平、姚依林等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召到他下榻的东湖宾馆,开会讨论三峡工程。邓小平说∶“生态发生变化问题,听起来问题不大。”

和毛泽东的“黄河涨上天怎么办”问题一样,邓小平的关于三峡大坝的问题,并没有击中要害。笔者查找了三峡工程反对派的意见,并没有人提出,三峡建坝之后,下游地区的水稻和棉花都不长了问题。但是大坝下泄水温降低,大坝建造,清水下泄将影响鱼类产卵地,影响稀有鱼类的生存,如白鳍豚可能会灭绝的问题,是三峡工程反对派多次提及的。邓小平所问的“鱼少了”,可以有两个理解,一是指长江鱼类总产量是否会减少,或者是指长江鱼的种类是否会减少。从魏廷铮的回答来和邓小平的符合来看,是前者,长江鱼类总产量是否会减少,而没有涉及稀有鱼类种类减少的问题。所以邓小平在听完汇报后,就得出生态发生变化问题,听起来问题不大的结论。1982年邓小平在听取国家计委汇报时对三峡工程表态说∶“我赞成搞低坝方案。看准了就下决心,不要动摇”。邓小平为三峡工程开了绿灯。

邓小平所提问题的幼稚,表现了邓小平在视察之前的准备,主要是听人汇报而得到的。长江流域办公室副主任魏廷铮的回答,更是有意作错误引导,丹江口大坝建造之后,在水库中人口养鱼,才使得汉江的总鱼产量没有减少。但是汉江中的自然鱼的生长,则受到很大负面影响。

2006年由中国、美国、瑞士、日本、英国、德国六个国家科学家组成的2006年长江淡水豚类考察队,经过二十五天长程调查后,在长江中没有找到白鳍豚。科学家认为,长江中的白鳍豚可能已经灭绝。而1980年代初,白鳍豚的种群数量尚有约四百头。从数量上来说,白鳍豚的灭种,只是少了四百头白鳍豚,正如邓小平所说的,生态发生变化,但问题不大,从总量来看,只是少了四百头。但是这四百头白鳍豚的消失,是历史上第一个被人类消灭的鲸类物种。三峡大坝的建设,加速了白鳍豚的消失。

同样,魏廷铮也没有向邓小平反映大坝建设之后,会加重大坝上游地区洪水灾害的问题。就在邓小平视察三峡地区后的第三年,1983年丹江口大坝上游的安康县发生水淹县城的大洪水。7月31日18时洪水破城进水,20时淹没全城,有居民逃到四层楼顶上,还是被洪水淹没。黄万里先生查询当地人民,或谓淹死数千人,或谓数万人,惨绝人伦。

三、江泽民到了三峡就给李鹏打电话

1989年六四事件前,江泽民被八位老人选定为总书记,从上海赶到北京。位置还未坐热,便于7月21日至24日在水利部部长杨振怀和农业部部长何康的陪同下,匆匆赶往湖北省。7月22日晚江泽民到了宜昌,便给在北京医院里“养病”的李鹏打了电话,向他通报了视察的日程。江泽民在湖北视察了三峡坝址,葛洲坝工程,荆江大堤,还专程到长江科学院九万方三峡水库模型试验厅,并做了重要讲话。可惜2006年出版的“江泽民文选”中并没有收录这篇重要讲话。

在考察期间,江泽民和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魏廷铮(原长江流域办公室)大谈三峡工程的防洪效益。但是江泽民缺乏最基本的地理常识∶长江本是一条十分平和的大河,在西汉之前,鲜有洪水灾害的记录。只是到了明清之后,洪水灾害发生的频率明显加快,灾害程度也加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洪水灾害的发展趋势是∶更加频率,更加严重。如果江泽民能对历史洪水做一个科学的分析,就会发现,即使这些洪水再现,三峡工程的防洪效益不是无能为力就是雪上加霜。

1860年(清咸丰十年)长江洪峰流量(枝城)近11万秒立米。屏山、丰都、万县、云阳、巫山、巴东、秭归、宜昌、宜都、公安等城市大水入城,城恒坍塌,人畜漂没无计。上荆江虽未溃口,但冲开了藕池口,大量洪水涌入洞庭湖,湖南遭灾严重。1860年的洪水,是长江历史上最大的洪水。在被洪水淹没的城市中,屏山、丰都、万县、云阳、巫山、巴东、秭归在三峡大坝以上,宜昌、宜都、公安在三峡大坝以下。如果说,三峡水库通过蓄水,能够减轻下游宜昌、宜都、公安的洪水威胁,那么水库壅水,则增加上游屏山、丰都、万县、云阳、巫山、巴东、秭归的洪水灾害。这就是黄万里先生指出的,三峡水库没有防洪功能,只有转移洪水灾害的功能。

1870年(清同治九年),(枝城)洪峰流量又高达11万秒立米,江汉平源与洞庭湖区一片汪洋,仅两湖便有50多个州县被淹没。这年6月下旬以后,暴雨成灾。地处嘉陵江下游之合川县,“雨如悬绳连三昼夜,6日大水入城,深四丈余”。重庆磁器口“大雨十天,江上漂流人、物七日之久”。万县志云:“6月15日江水汛,16日没河岸,17日啮城根,18日没县署照墙,19日子夜,大雨彻宵,骤涨平明,县地陆沉”。鬼城丰都,亦“全城淹没无存”奉节鲍超阁的墙上至今仍有石刻,令人怵目惊心:“同治九年季夏洪水至此”。云阳张飞庙前也有石刻:“同治九年”秭归县,“江水暴溢,归州河一带巨涨,沿江水势几有越岭之虞”。位于三斗坪镇的黄陵庙,大殿内楠木擎柱顶端,遗留着“同治九年”的洪水痕迹。合川县、重庆磁器口、万县、丰都、奉节、云阳、秭归、黄陵庙都在三峡大坝之上,三峡工程的建设只会增加这些地区的洪水灾害。

1931年,长江水患殃及川、鄂、湘、赣、皖、苏、豫、七省,共计205个县,淹没农田5000多万亩,灾民达2800多万,其中淹死者竟达14.5万人之多。武汉,市区“大船若蛙丰浮水面,小船如蚁漂流四周”,洪水浸泡时间长达四个月。洪水泛滥时,“幸免者或攀树巅,或骑屋顶,或站高阜,均鹄立水中,延颈待食。不死于水者,皆悉死于饥,竟见有剖人而食者”。1931年洪水灾害主要是由长江支流汉江和澧水、沅水的洪水引起的,死亡的14.5万人,其中汉江堤溃,淹死了八万多人,澧水决口淹死了三万多人。既使当年有三峡水库的话,也无法挽救死于汉江和澧水洪水的人的性命。

1935年,洪水发生之时,致使“荆沙被水围困,形如岛屿。四乡人畜漂没,四舍荡然,并波及荆、潜、监、沔一带,为状之惨,目不忍睹。”。这一年,长江上游并未发生洪水。7月3日至7日在长江支流清江、澧水上游、香溪河(三峡坝址以上)、黄柏河(三峡坝址以下宜昌以上)、沮河(宜昌以下)河源地区发生了历史记录上最大的暴雨,暴雨中心和外围地区包括澧水、清江、三峡部分地区以及汉水中下游地区,其中澧水和汉水的洪水均为历史最大洪水。三峡工程根本无法控制长江支流澧水和汉水的洪水,也无法控制支流黄柏河和和沮河的洪水。

7月25日江泽民从三峡视察回来,兴冲冲地医院看望李鹏,并对李鹏说,他认为上三峡工程是必要的,并大力赞扬陪同视察的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魏廷铮等人。这些都让李鹏非常感动,不久便“病愈”出院,重新主持国务院工作。江泽民上任后对三峡地区的出访和对三峡工程的表态,是对于三峡工程独有钟情的李鹏的政治支持,作为政治回报,李鹏和江泽民结成了政治上的联盟。

四、胡锦涛参观的是一个假的西柏坡旧址

胡锦涛被邓小平指定为江泽民的接班人。胡锦涛当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后,第一次出访便来到了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学习考察,重温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值2003年12月。

西柏坡坐落在位于太行山中的平山县。1948年5月26日,中共中央的五位书记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都到达了西柏坡,这里就成了中共中央驻地。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举行,毛泽东在会上作报告,告诫大家,在巨大的胜利面前务必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十天后,中共中央和解放军总部离开西柏坡,于3月25日进驻北京。10月1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胡锦涛参观的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面临岗南水库,背依柏坡岭。在绿树之间的白色的民房,是中共中央机关大院,建筑面积1.644万平方米。中北部有一山,中设防空洞,五位书记旧居和其他机关用房沿山周围而建。毛泽东旧居紧靠小山南端。分为前后两个大院。前院设有警卫室,后院是毛和家属的住房,以及办公室和会客室。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旧址在大院西侧,原为机关大食堂。

让共产党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是骗人的假话。毛泽东一进北京就象当年的皇帝一样,住进了中南海,后来又让各地为其建造行宫。其实胡锦涛所参观的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也是假的,是后来再造的。真正的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早已经被岗南水库所淹没。

岗南水库是1958年大跃进年代中开工建设的一座大型水库。由于水库将要淹没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当时河北省和水利部的几个负责人认为∶修岗南水库要淹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谁能担当得起这个罪名?所以一直没敢做决策。钱正英是当时最年轻的女副部长,深得毛泽民的器重,她自告奋勇地以个人名义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陈述了建设岗南水库的好处。钱正英认为,为了保留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而不修岗南水库,影响不好。毛泽东同意的钱正英提议,将该信批给邓小平,并说∶中央纪念地点,越少越好。邓小平给河北省做出批示∶岗南照修。后来在周恩来的干预下,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异地重建。所以,胡锦涛参观的是一个假的西柏坡旧址,真的西柏坡旧址早在水库的库水之下,在缺氧的环境下,变质、腐烂。

郭永丰:是别人恶搞,还是胡温胡整?

 

按照当局说辞,尤其与胡锦涛所提倡和谐理念以及八荣八耻比较,眼下中共官员所做一系列离经叛道之恶事,都应该说是对当局这种精神和理念的恶搞。为此,大名鼎鼎异议人士,着名作家刘晓波先生还专门撰写文章,即《民间娱乐恶搞红色经典》、《深圳警察恶搞胡温中央》,以及其他很多异议人士所写此类文章等。但据笔者观察,胡温政府对此根本就不以为然,而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希奇或古怪的。而这又是为什么?

眼下,当胡温一味坚守一党专制死胡同绝不放手时,尤其连给民主打一点最起码也是最基本基础的鼠洞都全部封死之后,这中共官场的恶搞现象,无论腐败也好,还是坑民掠民也罢,在中国当前大环境下,依然势如猛虎恶狼,肆无忌惮,泛滥成灾,且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很多百姓,当真正面对这种无处不在的苦难与冤屈时,都千篇一律有苦难言,有冤难伸。胡温本人只仅仅作为经济罪犯们的代言人和大管家,却到处招摇撞骗。尤其在花费巨资全面封锁网络以及无辜整肃舆论的情况下,便用其荒唐可笑,错误到极顶的荒谬言论随意忽悠全中国人民。比如最近在新华网所连续刊载据说还是新华社副总编辑徐学江的仅仅只为了讨好党领导高兴的恶搞民主的文章就有《两党制、多党制不适合中国国情》、《中国政党制度包含丰富的民主精神》、《中国政党制度有鲜明的独特性》等。只要是稍微明白一些道理的人,如果看了此种东西,不被气得半死,也差不多了。而作为笔者,就被这类臭气熏天的破东西差点气出大病来。

可作为胡温本人,他们又在干什么哩?当在这类连三岁小儿的智商和水平都不到的仅仅只为了过上富裕优雅受活日子的苟活着的奴才和走狗们的伺候与恭维下,便以为自己非常了不起,极为不可一世,而趾高气扬地到处瞎蒙人,或装神弄鬼,或作秀卖乖。当面对实质大事大非时,又经常故意装糊涂,而竭尽全力,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为腐败政府及其邪恶官员辩护,并坚决扞卫着这些罪犯们的既得利益,根本就不顾最最广大人民的死活。尤其对真正属于正义和良心的民主维权人士的坚决打压与残酷迫害,就日渐严峻,且丝毫不留情面。比如最近对着名维权人士高智晟的判三缓五,如果没有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高能在这种刑期里与自己亲人团聚吗?也许还不至这种刑期,甚至还是十年二十年的。尤其对着名盲人维权者陈光诚四年零三个月的再次定刑,我们就可以从中看出,这一味固守一党专制死胡同的胡温,不是他们带头在胡整,又会是谁呢?难道在民主制度下,还把这类遍布全国各地无处不泛滥成灾的腐败恶官们不能彻底肃清吗?

但是,胡温却绝对不会这样想,并这样有所理解或认识,毕竟作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这种体制下的最大受益人。据《议报》最新一期所载舒晓航《中共名为反腐败,实为垄断腐败》一文中所全面引证和论述的,胡温才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腐败头子。而作为腐败头子反腐败,能把泛滥成灾无处不在的所有腐败恶官彻底清理干净吗?也便可想而知了。可是最近,由于自2006年以来胡温通过整肃上海帮,尤其把上海帮的顶梁柱陈良宇搬倒之后,毕竟胡温从中尝到无论在巩固自身权力还是获得更良好社会效应方面取得的丰硕而又极其巨大的成果,所以,他们便还依然要这样执着做样子下去。于是,便于最近,据报道已部属2007年反腐败计划,听说还依然要反特大硕鼠的。当然,其结果,也便仅仅只有极个别极少数与之不合拍,尿不到一处的所有他们个人最看不惯,且感到很不舒服的官员,必须要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借助这反腐败高扬着的大旗,而坚决整肃下去了。固然,这便无形中使胡温权力更无限上升和巩固,果真成为最名副其实的核心和权倾一时的胡皇帝了。而这对于亿万人民所盼望已久的永恒福祉——真正民主制度本身来说,又算得上什么哩?届时,胡皇帝在不为民主中国早日打下坚实而又极其雄厚基础的情况下,他们又会把中国带往何处?还是又让亿万人民重蹈洪水滔天的苦难日子吗?这便使我们,所有民主派的人士真正最担忧、后怕和恐惧的。

毕竟在眼下,他们从来就没有表露过结束一党专制的任何竹丝马迹。

假若他们果真有此认识的话,笔者想,至少在眼下,他们也该有所表露了,但却丝毫无动于衷,甚至对民主维权人士的整肃和打压日渐残酷无情了。据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最近报道,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李方平及陈光和的律师程海、黄开国,在前往临沂会见陈光诚和陈光和,于12月27日凌晨4点多钟,在北京到临沂的长途客车上,李劲松、李方平律师被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用铁棍殴打,两位律师均受伤,其中李方平伤势严重,被打得血流满面。

胡佳说:“李劲松的左眼被打瘀青,眼球有血丝,左手也受伤,李方平伤得比较重,把他的头顶打破了,流了很多血,大概有三公分的伤口,能看到骨头,在医院做了片子,没伤到他的颅骨,医生做了简单的缝合手术,今年下午三点半的时候,他们已离开临沂,赶往山东济南坐飞机赶回北京。”

胡佳认为,这一次暴力袭击事件,可以肯定是山东当地的警察做的,因为这个手法是警察常常采用的,说到底,山东的警察本身也是黑社会,尤其是临沂市的警察,跟土匪一般。

由此事,当我们联想到去年年初,着名民主人士赵昕游九寨沟时遭遇四川当局雇佣黑社会打手殴打致残的事件,以及着名维权人士郭飞雄为了太石村的维权屡次遭遇殴打,致其血流满面等。这一系列只要是牵涉到高度敏感,尤其与政治极为密切的民主人士的维权事件,难道胡温他们丝毫就不知情?有这可能吗?

由此可知,这还不是胡温本人在其幕后鼎立支持,亲自操纵和策划的结果,如此说来,眼下中国社会,不是胡温本身在幕后胡整,还能有谁哩?

可是,这无数前辈、先烈和英雄们所前仆后继,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奋争的民主梦,难道对于中国人民来说,确实就这么艰难?还依然要在胡温这类顽固派、糊涂虫与恶魔的驱使下,永远实现不成吗?又让其彻底架空,不知沦落到何时还是何种年代里让更多的人去拼或去送死不成吗?胡温他们确实如此愚顽难开吗?也便只有胡温本人最清楚。固然,在胡锦涛成为真正的核心之际,眼下中共官场的所有恶搞,如果胡温不主动为民主制度打基础,就一定且只能是他们自己在故意乱整或者胡闹了,而决不是任何他人所为。毕竟,无论何种社会,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最听话的,而最难对付和制约的只有是这些手中多少掌握一些公权,且随意利用公器为己谋私利的腐败恶官们,除此之外,在高度发达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还有哪些人是如此难以对付的?

可是,作为这类恶官,即便邪恶,铁证如山,确凿事实就在面前,还依然会抵赖,且还死不认帐,甚至背着耻辱和血案还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冠冕堂皇,大言不惭,恬不知耻地大讲什么和谐中国、和谐世界,以及八荣八耻的。

2006-12-28

贾悲文:心有丛林,难见文明

 

与所有当代中国推崇市场经济的知识精英一样,海壁先生在《为中国大陆的医疗改革辩护》一文中,就中国医疗制度改革问题,始终坚持他一贯的”私有化”观点,为今日中国千疮百孔的医疗体系辩护。

中国学者们在观察、学习西方文明的时候,令人遗憾的始终没有走出前辈们的误区,既罔顾西方国家”保守与激进”之间平衡渐进的历史过程,又过分夸大某个理论或运动对整个文明的促进作用:用显微镜放大市场经济的好处,用资本主义运动有色眼镜看待整个西方文明。

当官方言论锁链有选择的助推了某种思想的流行,它就成了学者们的图腾;马克思、哈韦尔、全球化、市场经济,政府需要刮什么风,我们狭窄的知识背景中就只有这种流行。于是,中国社会就从一个”社会主义”的丛林,走进一个”资本主义”的丛林。

不能理解保守与改革的平衡,不能认知真正的资本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及其合力之下推动的社会公正与平等,我们就很难走出丛林,走进文明。

身在西方,我并不否认海壁先生与其他知识精英推崇的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但这不是资本主义运动的全部,更不是今日西方诸国达到现有文明的唯一。同样,我并不欣赏中国的国有企业,这是一个专制之下的寡头经济,因为他并没有向他的股份持有者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具体到中国医疗改革和医院私有化,推崇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产权保护的知识精英,怎么解释原本属于国民大众的国立医院,被权贵密室拍板出卖,每个国民对医院所拥有的私人产权又该如何保护?

其次,我从来没有赞许改革前中国的医疗体系,我之所以称之为”伪公平”就是因为它构造了城市和乡村两重世界,有工作和没工作两重天。这既非公正,更无平等!我所指出的是,经济崛起,国家财政盈余,使中国有能力升级改造原有医疗体系,让它更能兼顾公正与平等;可是,中国医疗改革,却采取了更不公正、更不平等的权贵寻租的丛林手段。

当得手的权贵们在窃窃自喜的时候,我们天真的、崇拜着理论的学者们还能够幼稚的站出来为其辩护,请问,难道这就是你所期待的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吗?资本主义运动推动的”社会公正”和社会主义运动推动的”社会平等”在哪里?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对于国立医院的私人产权在哪里?

不仅学者们没有资格,即便政府也没有权力,用法制化定格中国现有社会财富的私人产权,毕竟,执政者50年前国有化、集体化、社会主义化到今天形成的社会总财富,是属于当年四万万、今天14亿中国人的,而不是一少部分的政治精英、权贵和知识精英;我们不奢望任何暴力或政治的清算,但不可能放弃经济清算。

因此,我并不完全反对医疗体系的部分市场化,但这一个过程,必须是从法律到程序完全公正的过程,这同样也是”市场经济”的精髓;我指责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公正,没必要被扣上”反对市场经济”的帽子。

同样,海壁先生根据自己的想象,来误读并帮我总结的三条:”:①国家应当让每个公民都能得到一定的医疗保险、②国家应当给每个公民相同的医疗保险、③国家应当给每个公民相同的医疗救助。”并进而替我选择③ 的文字,实在是”诛心”之作。我在《天下没有劫贫济富的医疗》一文中说道:”国民医疗体系是近半个多世纪人类社会最文明化的举措,私人医疗体系为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补充也是合理的一环”,从个人实际经历上讲,我也清楚完全国民医疗体系有一定的问题,这就需要私人医疗来补充,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要,根本不是海壁先生文中对我的误读。

即便冲现实的角度来讲,我也是(国民医疗+私人医疗)这个倾向,这是基于对中国50 多年历史事实的尊重;割裂传统、拒绝保守,只能是重新制造社会灾难;而从改革前虚伪平等的医疗体系,转个180度的弯,改革为权贵化的市场医疗,那就是在推动社会断裂、凝聚革命能量。

从历史角度来看,现代欧洲各国开展国民医疗体系的时候,大多数国家刚刚从二战的废墟中开始重建,比今天中国经济的状况恐怕要差的多。而中国,能把神五神六发射上天,贪官一年外逃资金千亿,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同样,医疗市场化不是美国成功的原因,而只是其强势经济目前的现状,中国的知识精英没必要把各种现象都要解读为原因,而且要清楚的是,美国的医疗没有像中国那样从”虚伪平等”180度转为为市场化的历史过程,至于未来会不会建立国民医疗体系,那也说不定;最重要的是:美国的大多数医院天生是私有的 ;即便是国有转私有,它的私有化过程也是公正的。

丛林中的大脑,何日才能理解丛林外的文明?

樊百华:“病从口入”与中国的质检——从北京毒大米说开去

 

   中国有句老话:“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祸从口出有人权问题,小有出言不慎伤及他人;大有忠言逆耳因言获罪。但病从口入历来不是人权问题的问题,在例如今天的中国,相当程度上已经成为紧迫的人权问题。

   作为人权问题的病从口入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刑法范畴的,例如投毒、故意制造有害食物。对于这种犯罪行为,任何一种形态的社会都至少有“道义传统”加以制裁,罪恶得到强权有形保护的除外;一种是政治范畴的,也就是相关的罪恶勾当得到了强权隐形的保护。本文主要以“毒大米”为例,来说中国的这后一种人权问题。
  

一、何止是北京毒大米

   
   2003年SARS肆虐之时王岐山从海南奉调执掌北京行政,那时他给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最近看到一则资料,说这位北京市长1989年也主张过镇压学生市民。这使我更在意北京的毒大米事件了。

   北京的毒大米是加工的变质陈米,流入市场的规模不能说不惊人。更惊人的是北京当局在事件发生后,通过责任方粮食局继续掩盖真相,反过来诬蔑揭露真相的市民、记者、学者是造谣,分明摆出来一副无赖相。这种无赖相与2003年的王岐山反差太大,与1989年的王岐山倒十分吻合。郎咸平在《再谈北京毒大米事件》中说:“我高兴的是,有市民挺身而出,自发提供证据予我揭穿北京市毒大米流入口粮市场的真相。而令我愤怒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北京市粮食局竟然为了包庇某些官员公然售卖毒大米的真相,继续说出弥天大谎,公然为这些胡作非为掩饰,无视社会公共安全,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然,从新闻资料看,27.8万吨毒大米直接牵涉到的主要是北京市的陆副市长、粮食局及其官办公司。王市长究竟责任如何,人们都继续注视着未必值得信任的查处进程。

   北京的毒大米事件特别受到舆论的关注自有道理,一是陆副市长是主事人之一;二是主要操办方是北京市粮食局及其下属公司;三是数量巨大;四是在首善之区;五是市民举报揭露后首先遇到的是不作为、作为不力和遮掩、弹压。这当然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问题,而是政府涉嫌为恶纵恶的问题了。

   其实,若干年来几乎中国各地都程度不等地发生过毒大米事件。2001年10月,武钢集团兴达顺意工贸分公司通过网上订购,向连云港鲁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大米。看样后,双方签订了6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结果遭遇了霉毒米。2000年12月初,广州市部分消费者食用了掺有矿物油(工业油,米贩子为了增白加入米中)的“有毒大米”,多人中毒。8个月后的次年7月30日, 毒米再次流入广州市场。在广州白云区某村三个非法加工大米的仓库,被发现用过期储备粮加工含有黄曲霉毒素、矿物油等致癌物质的大米308吨。这些袋装过期大米储存在闷热肮脏的仓库里,大米上爬满虫子、布满虫丝,加工前的原米发黄、发黑、发霉并有刺激的异味,经非法加工漂白抛光后,竟变成了晶莹剔透、闻不出异味的“优质大米”,分装进各种假冒的包装袋里,以每吨2200元到2700元人民币的价格批发给市内的一些酒楼、集体食堂、粮油经销店,还发货到广东省其他市、县及湖北等地。……

   没有一个种粮大省没有流出过毒大米,没有一个存在着多种信息不对称的大中城市粮市,未曾出现过毒大米,区别只在数量多少、情节轻重、危害深浅罢了。有作者说到河南省(流出毒大米的大省)经济学会会长杨承训的分析:当前许多地方对维护市场秩序重视不够,一是认为“市场一管就死”,市场秩序问题可通过市场竞争解决,政府最好少管;二是认为市场秩序对经济发展影响不大,抓与不抓一个样。杨会长说得相当委婉了。说得更朴直一些就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一些地方领导可以置人权、道义于不顾,以至纵容造假、阻挠打假也能肆无忌惮了。说得尖锐一些,其实与发展地方经济根本无关,事实上一旦事发倒是给地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恐怕与不法之徒狼狈为奸才是更真实常见的情形。

   这或许是人们对北京毒大米事件的真正聚焦点所在。
  

二、另一种毒大米……

   
   另一种毒大米不是人工能够分辨的,而是需要专门检测技术才能发现的毒大米。现在我还只知道一种:农药残留过量的毒大米。

   近前国庆节我回老家看望老母亲,与乡亲闲谈获知:很多农户已经不敢吃自己生产的大米了。不敢吃不等于不能吃,但农民缺少检测手段,不知道农药残留是否超量,出于谨慎,就不敢吃了。自己生产的粮食本来都是要留足自用量后才将剩余的出售,现在很多人家是一粒也不留全部出卖。我问为什么药用那么多农药呢?回答说是县里农技部门隔三插五弄出一份《农情简报》,不是说已经有什么虫害,就是说即将发生什么虫害,看了简报,总有相信的按照简报指导、介绍的农药品牌急匆匆购回农药,接着就是一哄而上,一家家忙着购农药打药水。有不相信县里简报的种田能手告诉我:那哪是农情简报,那是农药化肥广告。“我还不能跟农民说实话,告诉他们简报上说的怎么怎么不对、不符合事实,一是人家不一定信你的,说县上的简报不比你知道的多么?二是让地方上的领导知道了,领导不高兴,说你与县里过不去,说你破坏农业生产;三是众多卖农药化肥的个体户都是领导的亲戚,或者以前的领导、技术员什么的,你说了真话妨碍了他们的生意他们会嫉恨你。我怕夜里头有人来砸你的门窗,甚至遇到更可怕的事情。”是啊,这当然是明白人说的实实在在的明白话。于是只有找到门上来请教的乡邻才能得到明白人的劝告,但明白人总要关照一句:“我说的不一定对,你也不要跟其他人散布我的话了,你只要记在心里,看我怎么做,如果我骗你我总不至于自己害自己吧。”

   种田能手告诉我,他一般一茬水稻最多打四遍农药,而相信《农情简报》和领导(农资贩子)吆喝的多数农户,一般都要打十遍农药。“我的水稻不但产量高,而且我自己完全可以大胆放心地食用。”他开玩笑说,我需要的话他可以专供给我。

   获知这些情况,我的心实在有些沉重起来。很显然,如果农民们不敢吃自己的粮食了,中国人都吃什么呢?真的如茅于轼先生说的那样,彻底放开,世界上的便宜粮食吃不完?那么,中国的耕地是在干什么?真是旷古未有过的荒诞,恐怕想象力最丰富的文学家也未必想得出这种局面吧。我相信,种田能手的独立、明智,一定会悄悄地、迅速地主导故乡农民的行为。

   但是,至少会有一个时期,在《农情简报》还能唬人、骗人的时候,中国可能会有几亿人还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食用农药残留过量的粮食。
  

三、又岂止是粮食!

   
   仅仅江苏省、南京市的地方新闻就经常报道说,某某超市的饮料有害物质过量;某某饭店的食品加工使用了某种有害的清洁剂;某某农、水、水果产品批发市场的什么什么,因为使用了某种处理材料,看起来光鲜其实对人体有严重危害……2006年6月13日记者应一名瓜贩之约,来到南京市热河路毒将纪念碑所在的广场,瓜贩向记者抖出了“毒西瓜”的黑幕:被注射了色素水与糖精。

  《连锁超市导报》记者杨剑非9月26日报道:近日,浙江省台州水果市场发现有10余吨来自泰国和越南的有毒鲜桂圆。这些毒桂圆已经在当地一些大超市露面。据台州市工商局办案人员介绍,在泰国从事加工毒桂圆的多为福建籍华人,是他们将福建省不法分子用二氧化硫熏制漂白桂圆的技术传到了泰国。记者说:“其实,有‘毒’的远不只是桂圆,继‘毒大米’、‘毒腐竹’之后,‘毒水果’又成为人们超市购物的一大隐忧。”“其实,危害人们健康的远不止毒桂圆。据台州市工商部门对温岭城区5个超市、11个水果经营摊点的5种时令水果、3种反季节水果、9种冷藏保鲜水果的抽检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5%、87%、43.9%。冷藏保鲜类水果的合格率为何明显低于时鲜水果?有关专家在分析原因时指出,主要问题在于冷藏水果中含毒的保鲜剂量严重超标,且残留在表皮无法完全清洗干净;有些果农为了追求产量,盲目追求提早上市,滥用激素类农药;荔枝等冷藏类水果由于上柜后冰块融化,荔枝大多浸泡在水中,易于滋生大肠杆菌。”

    暑假后,有山东的大学生告诉我,他们那儿的果农也不太敢吃自己种的苹果、梨子了,原因是使用农药太多。我问现在的虫子比以前多了吗?他说说不清楚。我能说清楚的是老家的小河很多,但都成了污臭肮脏的废河,那样的河水已经不能用来灌溉水稻!
  

四、漠视国内人民生命权的中国质检

   
   越南、泰国的毒桂圆制造办法是中国人带过去的。最近俄罗斯假酒害死一万余人的事件很是让我震惊。没听说俄罗斯人以前也干过这类缺德事情,正像共产党统治中国之前,中国很少发生假酒、毒大米之类怪事相。这就让我有理由想到,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很可能也是受到中国影响的。过去的俄罗斯道德和法律记录都很差,中国更差。中国最发达的是两样东西:权谋权术、使奸耍猾。都是小聪明小伎俩。温州人曾经用大量假羽绒服招致俄国人恨透了中国商人,如今,只要是进嘴的东西,所有国家都对来自中国的食品果蔬给予最严格严厉的安检。

   这导致中国一个大的变化:出口质检工作大大进步。有专家指出:中国的海关质检好像是外商的派出机构一样,检测自己出口商品的能力日新月异。这是被洋人逼出来的进步。洋人的逼迫共产党只有老老实实顺应,不敢有丝毫怠慢,否则共产党将成为世界上没有人说他一点好的东西。去年为了对台统战,特意为台湾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对自己老百姓生命重视的台湾可不会这样干,样样检测一丝不苟,才弄出今年阳澄湖大闸蟹的风波来。大陆当局对自己的老百姓,就完全是另一副嘴脸了。

   想想吧,日本欧美澳加等等,动不动对中国商品实行百余项指标检测,共产党基本上都事先替洋人把好关——尽管出口检测的产品数、指标项、质量级,都远远超过进口商品的检测,常常出现各种洋垃圾逍遥登陆的荒唐事,但加强出口检测当然有利于减少中国商人的损失。对洋人的尊重导致海关检测水平自然而然地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了。如果对老百姓也有同样的尊重,那样的中国该多么文明!

   据马宇陆修心介绍,“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对质检有关工作与WTO原则要求的一致性做出了承诺,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国民待遇、透明度等各方面内容。”遗憾的是对内对外阴阳脸,百姓、洋人两重天。更为荒唐的是,连今日欧盟各国都有统一的标准,同一个中国内部却远没有统一:“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地区进行检验的时候,依据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就可能不一致,并将产生不同的合格评定结果,从而导致实际上的不平等待遇,也不利于高标准地维护公共利益。”在各地纷纷拔节外商的情况下,这将导致何种恶果呢?

   最为严重的当然是内部市场的质检工作形同虚设,可以概括为下列几种情形:一是管收费捞钱不管履行责任,例如质检监督部门敬贡完了便没事了;再如计量检测机构到处拉企业办各种质检合格证书,目的只是让企业缴一笔钱。二是民不举官不究,从笔者所在地区传媒曝光的案例看,几乎除了一年几次声势大于效果的运动式抽查外,都是受害百姓举报了官僚机构才来查处,大多又是查而不处。三是一般总要出了人命才会出于万一受到问责的担心而比较认真一些。如果国内市场也想出口检测那样严格,显然需要解决权力如何受到有效制约的问题。这就回到了本文一开始关于王岐山的评价:一个对老百姓无比凶残的政权,必然会在日常运作中漠视民众的健康与生命。

   据新华社2005年7月7日报道:毒蔬菜、毒水果害苦消费者 每年毒倒十万人——来自有关部门的消息说,每年我国消费者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专家指出,果蔬残留农药有机磷会引起神经功能紊乱,重者会中毒死亡。果蔬食品的重金属、亚硝酸盐污染属于慢性积累中毒,是导致癌症、精神分裂症、软骨病等多种疑难怪病的因素之一。“约1/3的人类癌症是吃出来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陈君石教授曾这样告诫世人。

   刚刚看到的消息:在河南尉氏县,棉花收购加工点星罗棋布,仅白坛镇棉贩就达数十家。镇街上形成“家家搞棉花、街街是市场”的景观。棉贩们购入当地新棉后,加入废棉、化纤下脚料,再掺入滑石粉,让假棉变“白”。还有人往棉花里浇白糖水,待棉花变粘后再掺沙,让棉花又白又压秤。

   南京的桶装水有的细菌总数都超过了桶装水出厂标准上限的12.5倍。(光是电视台记者的摄像机就偷拍到多个企业所谓生产桶装水不过是直接灌装自来水而已。)工业废料制造出来的“黑心桶”里的高分子聚合物,在水体环境中会渗出,这是一种有机污染物,容易使人体致癌。人饮用了“黑心桶”装的水,不会立刻有感觉,而是像慢性中毒一样,危害在多年后才会表现出来。

   南京下关区窑上村一间10平方米不到的小作坊,几个橡胶管头,一台手动压盖机,几个年轻男女,在他们手下,成本1元不到的低档啤酒被倒入百威瓶中,压上盖子,酒吧里二、三十元一瓶的百威啤酒就这样“新鲜”出炉。据知情人和现场工人透露,这些酒的流向大多是酒吧和KTV等娱乐场所。

   请不要跟我说:这是民间不法之徒的犯罪行为。中国共产党如果能够拿出监控迫害道义人士和维权民众十分之一的气力来,我相信,中国的市场也会比现在这种黑市场好上十倍!如果共产党不专制、不腐败,以中国老百姓的安分守己,决不会干这些谋财害命的勾当!

首发人与人权

刘晓波:反美是“新左”的面具(《单刃毒剑》–犬儒化爱国主义3)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份《反对美国政府对伊拉克战争计划的声明》,签名的前几位都是中国的著名“新左派”。“声明”所陈述的反对武力倒萨的理由,初看上去,远比那些网络上的反美愤青的口无遮拦讲理得多。然而,细究起来,不过是貌似理性罢了。

他们的理性武器,无非是“民主”、“法治”与“和平”。但是,他们所高唱的民主,绝非人人可以享受的权利,而是专门用来指责美国霸道的“国际民主”。自然地,他们也成为了铁干的“国际民主派”,在涉及到美国的国际行为上,几乎总是要求美国遵守国际民主的规则。然而,联合国内的民主,大都是类似联合国人权大会上的苏丹当选而美国落选的民主,是独裁国家结成无赖多数的同盟来对抗自由国家的杀手锏。要不然,他们为什么不发表声明向独裁中共要民主?干吗从来不呼吁萨达姆政权让伊拉克的老百姓也享受民主?不问问那些伊拉克的政治反对派,为什么那么欢迎霸道美国的武力倒萨?

他们也惯以“国际法治派”自居,喜欢搬出“联合国宪章”来指责美国的“无法无天”,指责美国无视联合国的权威和尊严。而伊拉克发动侵略科威特的战争,落败后的12年来屡屡违反联合国决议,欺世盗名地玩弄国际法的行为,非但不是“无法无天”,反而成了独裁国家受难的证明。甚至联合国对伊拉克的制裁,也成了伊拉克人民的苦难根源。难道联合国的制裁决议不具有国际法的效力?而且,在暴君加流氓的萨达姆眼中,联合国何曾有过尊严和权威?当四年前武检团被萨达姆赶出伊拉克之时,联合国的尊严和权威早已丧尽。如果不是美国的大兵压境,别说武检团回不了伊拉克,就是那些打着联合国招牌反对倒萨的各色人等,连与美国理论伊拉克问题的话题都不会有。其实,以新左派在面对国内问题上的表现,根本不必问他们为什么不指责萨达姆对联合国决议的肆无忌惮的违反,因为我从未见过他们对每天发生在身边的权力霸道置一词,也从来没有听到他们对自家政府的“无法无天”发出呐喊式的质问。

至于他们的“和平主义”高调,专制国家的子民也好,自由国家的左派也罢,甚至动不动抬着棺材上街的原教旨主义者……全世界的反美者都是一个调门:战争将会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的人道主义灾难。那么,萨达姆、金正日等邪恶暴君造成的人道主义灾难呢?这样问题,和平主义者决不会去问伊拉克本国的政治反对派和异见人士,不会问大量逃出北韩的难民,更不会问被暴君杀戮的冤魂和监禁的良心犯及其亲人。就像他们不会问中共政权:凭什么进行六四大屠杀?凭什么镇压法轮功?凭什么……一样。当邪恶、暴力镇压和践踏人权等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就发生在眼前的时候,那些转过脸去故意装作看不见的人,怎么就好意思以中国的名义,更以正义和平的爱好者和人权的关注者的名义,反对大洋彼岸的自由国家即将对邪恶政权发动的正义之战!

我不相信萨达姆:他能够诚实地遵守过联合国决议,与武检团诚实地合作,彻底销毁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已经不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构成威胁。

我不相信这样的西方左派是真正人道主义者,如:支持过斯大林的罗曼。罗兰、为卡斯特罗站台的沙特、称赞胡志明的北越是最文明国家的乔姆斯基……

基于同样的理由,我更不相信:那些对中共迫害人权的累累罪行保持沉默的中国新左派,是“出于对正义的和平的爱好,出于对人的普遍权利的关注”而反对倒萨之战。

我只相信,那不过是犬儒们作秀的面具而已。

2003年2月11日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