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黛玉一辩——读红杂记

  岁末无事,翻阅晚报,看见一篇妙文 ——《谁愿意娶林黛玉为妻》,尽书黛玉之弱点,以为决不可娶.不禁莞尔。本来,红楼女儿,各有性情,只是个人眼光不同 ,爱便爱,不爱便不爱,何至于畏之如虎,同仇敌忾的样子呢?
  
  不过,《红楼》不是《三国》—— 善恶忠奸,黑白分明。对于人物的褒贬,总如那风月宝鉴,真真假假,正正反反,曲曲折折。一不小心,便是误读。即如黛玉,也逃不开世人的误解。
  
  慢说黛玉小性易怒。怪只怪宝玉的轻薄话,都在妹妹前说尽了。都说宝钗有涵养,可宝玉一句“难怪他们将姐姐比杨妃”,又招来了怎样的唇枪舌剑,冷嘲热讽。都说王夫人仁厚,但宝玉与金钏的两句戏言,又引来怎样的雷霆震怒?更不用说袭人的一个名字也引得父亲面如寒霜。可怜宝玉,那些轻薄话,原也只敢在妹妹面前说说。可面对“ 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 ……” 黛玉又该如何?慢回娇眼,半推半就,喜孜孜笑纳了不成?那又岂是书香门第的闺秀?
  
  慢说黛玉目下无尘,她与灵慧紫鹃那一份情同姐妹的深情,偌大的荣国府中,又有谁又堪比 ? 对薄命香菱的自荐为师,谆谆教诲,又怎能不说是热情有加? 其实,细细想来,现放着渊博的宝姑娘天天在身边,香菱又为何偏偏舍近求远?或许还是因为宝姑娘可敬而不可近的骨子里的冷?
  
  慢说黛玉不知经济事务,须知在女强人王熙风眼里,她和宝钗原是不相伯仲的一对能人。再听听怡红寿宴那一天她对宝玉的话:“我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出去的多,进来的少,若不就中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原来,林妹妹的心里也自有一本明帐,不是一味安富尊荣的人。
  
  慢说黛玉时时捻酸,怪只怪宝玉太多情。大观园里,莺莺燕燕,花花草草,怎不令爱博而心劳的宝哥哥心荡神驰?又怎不怪林妹妹多心?只是那原是一个连正房夫人都没资格吃醋的时代,黛玉的任性,只徒然招得世人侧目。幸而宝玉多情而不滥情,纵然弱水三千,也终取一瓢,任是金玉良缘,也不负木石前盟。只轻轻一句“ 你放心!” 从之后 ,雨过天晴,风和日丽, 几曾见宝黛再起风波?几曾见黛玉再捻酸使性?其实,单纯的黛玉,要的不过是一句承诺。
  
  自然,黛玉并非完人。但是,这来自离恨天外的绛珠仙草,来人间,原不是来做传统意义上的贤妻的。荆钗布裙的孟光,苦守寒窑的王宝钏 ,…… 这样的女子,《烈女传》里已经太多,而曹雪芹想写的,原也不是这个。天上掉下这任情任性风露清愁的林妹妹,自有那“ 古今不肖无双,天下无能第一”的宝哥哥来爱,这就够了!至于别人,便是那面如美玉,目如明星的北静王,也不过是“臭男人”一个,说什么愿意不愿意的,她却也原没想过要嫁。

《读书》:犹记“读书无禁区”的呼喊

创办人范用、主编沈昌文、创刊时的工作骨干董秀玉谈自己与知名杂志《读书》的渊源

  ■《读书》三巨头

  范用 1922年出生于江苏镇江。上小学时,父亲因生意失败自杀身亡。被读书生活出版社的经理收留,做了名练习生,自此开始了热爱一生的出版生涯。

  沈昌文 1931年9月26日生于上海。1951年考取人民出版社校对员,后任社长秘书、主任、副总编辑。1986年到1996年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总经理,兼《读书》杂志主编。

  董秀玉 1942年出生于上海,1956年考入人民出版社,做校对、出版、编辑,1979年起任《读书》杂志编辑、主任,1986年出任北京三联副总经理兼副总编辑。1987年到香港担任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编辑,1993年返京出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总经理兼总编辑,1994年创办《三联生活周刊》,2002年退休。

   

范用:《读书》杂志早期的掌门人,在其主持刊物期间,刊发了《读书无禁区》一文,引发巨大反响。

沈昌文:《读书》杂志中期的掌舵者,在其主持刊物期间,创办读者服务,一网打尽国内知识分子。

董秀玉:《读书》杂志重要操盘手。

  ■杂志档案

  《读书》杂志,月刊,1979年4月创刊,1979年-1990年主编为陈原,1991年-1996年,主编为沈昌文;1996年至今,执行主编为汪晖。《读书》杂志创刊以来,以思想性获得了国内知识界的认可,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读物之一。

 

《读书》杂志创刊号。

  《读书》的诞生

  《读书》杂志的刊名并非1979年创刊后新取的,创办这个杂志也只是延续了三联书店的传统。三联书店的前身生活书店、读书生活出版社、新知书店都是办杂志起家的。邹韬奋更是先主编了《生活》周刊,然后才创办生活书店。读书生活出版社李公朴主办了《读书生活》半月刊,由柳湜、艾思奇主编。新知书店出版了姜君辰主编的《中国农村》月刊。后来,《读书生活》被国民党查禁,更名为《读书》后继续出版,结果再遭查禁。

  上世纪40年代,抗战时期,生活书店出版了《读书月报》,由艾寒松、胡绳、史枚主编。读书生活出版社出版了《学习生活》半月刊,陈楚云、赵冬垠主编。由于国民党设立了图书杂志审查处,每期原稿都必须送审,被扣留或删改也就是常事了。皖南事变以后,中国共产党要安排包括陈楚云、赵冬垠在内的一批文化人去香港,为了掩护他们撤离,范用编了最后三期《学习生活》。

  抗战胜利后,生活书店出版了《读书与生活》月刊,胡绳、史枚主编,1948年9月,杂志停刊。此时,上海解放在即。

  1970年前后,湖北咸宁干校的“陈范集团”的三人陈翰伯、陈原、范用在一起聊天,他们设想一旦有了条件,还是要办读书杂志。这个愿望终于在1978年有了实现的可能。此时,陈翰伯担任了文化部新闻出版局代局长,陈原担任了商务印书馆总经理,范用担任了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而三联书店则属于人民出版社的副牌。按照董秀玉的说法,“陈翰伯当时是出版局领导,在上面全力支持,定方向出方针,是个真正的思想领袖;陈原为主编,出谋划策、出方案出思想,坐镇指挥;范用是最积极的鼓动者,实际组织筹备,并一力担当起刊物的政治责任和出版责任。还有一位倪子明,大家很少提起,当时是出版局研究室的负责人,起草报告、调查研究、方案成文,等等等等,都出于他手,也是创办时的骨干。再有史枚、冯亦代和丁聪先生,都是创办时期最重要的核心参与者。”

  范用回忆说,“为了这本杂志,我曾向领导保证,出了问题我负责。”好在大家的办刊思想十分明确,就是要高举“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大旗,就是要“破除迷信,探索真理”,就是要“提倡读书之风,思考之风,探讨之风,和平待人之风”,以此确定为《读书》的性格,杂志定位为“以书为中心的文化思想评论刊物”。

  董秀玉说,“有人担心,思想理论的严肃刊物发行量少怎么办?陈原范用都表示,再少也要坚持住宗旨,要坚信好书好刊就一定会有读者。”

  董秀玉是在《读书》1978年下半年开始着手时,从编辑室抽调去参与杂志筹备的。最初近半年的时间,编辑部做具体工作的只有史枚和她两人,主编要求创刊时手上必须要有三期稿件,所以来不及进人就开始奔忙。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史枚先生主要是坐镇在家里审稿,范用先生带着她,或按照大家的指点,她一个人满世界跑着组文史哲经的稿。幸运的是,大家听说要办一个知识分子自己的思想园地,都十分热情地支持。巴金、施蛰存、聂绀弩、钱钟书、傅雷、费孝通、吕叔湘、艾青、唐弢、萧乾、叶君健、黄裳、金克木、夏衍、李一氓、黄永玉、王佐良、辛笛等等老一辈先生和当时的中青年一辈如王蒙、李洪林、李泽厚、张隆溪、朱虹、钱理群、陈平原、黄子平、李以洪、尹吉男等人都积极支持、热情供稿,并带动了当时整个知识界老中青三代学人的共同推动。董秀玉称,“这才是《读书》杂志根本的力量所在。”

  《读书无禁区》事件

  1979年4月,《读书》杂志正式创刊。始料未及的是,第一期上面的文章《读书无禁区》就引发了激烈争论,它导致的后果是,一段时间之后,沈昌文、董秀玉还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范用说,“《读书无禁区》原来的标题是《打破读书禁区》,作者是中宣部新闻出版局理论处处长李洪林。这篇稿子是我们约他写的,发稿时,我把篇名改成了《读书无禁区》。”当时,他并非不知道这样做会有麻烦,但是,“我当时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因为毛泽东读书就没有什么禁区。”范用说。此前,他有数年时间专门给毛泽东买书。

  杂志出来后,上级主管机关找范用谈话,批评《读书无禁区》提法不妥。范用说,“我当时进行了辩解。估计那位领导没有仔细读完这篇文章。因为里面的内容主要是打破精神枷锁,文章有一段说得很清楚,‘对于书籍的编辑、翻译、出版发行,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马克思主义的阵地。

  对于那些玷污人的尊严,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身心的书籍,必须严加取缔’。“他还说,”我个人认为,我们要相信读者的判断力。即使是不好的书,也应该让他们看,知道这些书不好在什么地方。“

  董秀玉回忆说,“创刊号的《读书无禁区》受到批评和一些人的攻击,陈原同志连续刊发了几篇这样的批评文章,作公开讨论。在两周年告读者书中,陈翰伯亲自执笔著文,重申办刊宗旨,坦荡地坚持‘读书无禁区’的主张,并宣告:”探索真理的工作绝不是一代人所能完成的。听凭某一圣哲一言定鼎的办法,更是不足为训。我们愿意和读者一起在激荡的思想海洋里,各自拿出一点智慧来……’“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1983年,沈昌文和董秀玉代表杂志到上级部门做检查。

  沈昌文说,“我们到了会场,大家正在讨论《读书》杂志的问题,不料,有另一家更“重要”的杂志出了问题,领导急于去那里。于是会议取消,后来也没有再追究。”

  设立读者服务日

  根据董秀玉的回忆,范用还发起了“读书服务日”。这一点与沈昌文的记忆不同,他说到了当时的情况:“某日看到电视机厂在搞‘售后服务’,忽然悟到,我们的‘衣食父母’,无论读者作者,都是顾客。彼可‘售后服务’,我们文化人岂不可乎?因于某年某月,正式打起‘《读书》服务日’招牌,像像样样,大大方方地干起来了。”

  沈昌文还说,“‘《读者》服务日’每月至少一次,租个咖啡馆,摆上十来张桌子,请我们的作者、读者随意坐下,随便喝咖啡聊天,我和几位同事周旋其间,借机了解信息,讨教主意。有一些常客,每月必来,譬如王蒙先生,对我们帮助尤多。我们强调此类集会没有主题,不拘形式,甚至有时分不清来的是谁。偶尔开过一二次有主题的座谈会,后来觉得,终不若这种散漫的形式更有收获。因为是‘售后服务’,商业操作,心中了无牵挂,不必临深履薄,所以容易办下去。有时也有洋人驾到,我们只譬如是他们来采购东西的顾客,同样接待,心中并无‘里通外国’的畏惧。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家兼文化人光临,谈得高兴,临行掏出支票,说今日全由他付账,他们也觉得却之不恭,受之不愧。记得那位牟其中先生,当其未最发迹和未最倒霉时,即常有此种豪举。”

  让董秀玉记忆深刻的是,好多老作者宁可不参与其他活动,也要参加“读书服务日”。吕叔湘先生坚持每次拄着拐,颤颤巍巍爬上人民出版社的四楼来,看每月新书。

  胡乔木给《读书》投稿

  董秀玉说,由于《读书》的影响扩大,很多领导也给杂志投稿。“《读书》规定提倡读书之风,思考之风,探讨之风和平等待人之风。反对扣帽子、打棍子,反对官腔、八股,我们强调要用批评的武器,不能用武器的批评。对任何投稿者都是这个要求。为此,我们退了相当多的权贵的稿件。”

  但是,《读书》刊发过胡乔木的文章,“因为写得还不错。”

  而沈昌文对于此事的回忆更为详细:“1987年某日,忽然收到‘胡办’送来一信,其中有乔公写给我和董秀玉女士的亲笔信(秀玉女士当时大概还在香港工作,但她是一直担负《读书》领导工作的)。我虽然在出版界混迹多年,到这时为止,却从未同部长以上的高干打过交道,更不会有高干知道我的名字。乔公在信中很客气地说,要给《读书》投一稿,是他为自己的新诗集《人比月光更美丽》写的后记,‘如何是好,诸希裁夺’,云云。此信看后大惊,因为我在上面说过,此前若干时候,亦有‘某办’来信,批评我们的文章反党反社会主义云云,此‘办’虽非那‘办’,但都是径直向下级来信,如是所为者何?请教了一下朋友,说看来这只是投稿,并无别故,敬请放心。于是我们复信表示欢迎,并对稿子提了一些意见。乔公全部采纳我们的意见,并说,‘来信对一个投稿人的礼貌用语似越常规,以后希望平等相待,此不特没有平等就没有民主,彼此说话亦有许多不方便也。’”

  “某日又到上面汇报工作之时,顺及此事,并表明乔公对《读书》十分关怀,着实张扬了一下。不知是不是我个人神经过敏,似乎从此清风霁月,《读书》杂志欣然过关,没有人再嚷嚷《读书》不听话了。我至今不知,乔公亲自作书投稿,是不是亦属对下属扶持或引导,但它确实起了这种作用。我居于底层,不明上峰情形,与乔公更是素昧平生,从未谋得一面,所以此举必无我个人的‘人情’在内。想必乔公也是爱读《读书》的,所以偶加呵护。”

  沈昌文还说,早在1983年7月29日的全国通俗政治理论读物评奖大会上,胡乔木就发表过讲话,对《读书》表示支持。胡乔木发言时说,《读书》月刊已经形成它固定的风格了,它有自己的读者范围,可能不宜改变或至少不宜做大的改变,他希望仍然把《读书》杂志办下去,而另外办一个刊物,来满足另一些需要。“看来,乔公已经知道有一种声音要停办或对它做”大的改变“,而他显然并不支持这意见。”

  ■奇文共赏

《读书无禁区》选摘

  ……

  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全部人类文化,不是采取仇视、害怕和禁止的态度,而是采取分析的态度,批判和继承的态度。同时我们也有信心,代表人类最高水平的无产阶级文化,能够战胜一切敌对思想,能够克服过去文化的缺陷,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创造出更高的文化。因此,我们不采取“禁书政策”,不禁止人民群众接触反面东西。毛泽东同志在二十二年前批评过一些共产党员,说他们对于反面东西知道得太少。他说:“康德和黑格尔的书,孔子和蒋介石的书,这些反面的东西,需要读一读。”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46页)毛泽东同志特别警告说,对于反面的东西,“不要封锁起来,封锁起来反而危险。”(同上,第349页)连反面的东西都不要封锁,对于好书,那就更不应当去封锁了。

  ……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纯”。

  空气里多少有点尘埃,水里多少有点微生物和杂质。要想念人的呼吸器官能清除尘埃,消化道也能制服微生物。否则,只好头戴防毒面具,光喝蒸馏水了。

  ……

  □李洪林(摘自《读书》1979年第1期)

蒋方舟访谈:文坛迟早彻底娱乐化

献出“叩响成人写作之门的一块小砖头”,为新作《骑彩虹者》来京签售

蒋方舟被评为襄樊十大品牌的第四位,排在聂海胜和大头菜之间。本报记者郭延冰摄

“昔日小邪童,今日美少女”。

  小说中的“犯罪报告”被删除

  新京报:《骑彩虹者》书名的寓意是什么?

  蒋方舟:这是我第一次和人讲起,连我妈我都没告诉。

  《骑彩虹者》这个名字是有一次我听一首歌里面好像模糊有一句“rainbowrider”,当时一愣,觉得这个意象特别好,就用上了。我想,这个名字暗含了成长之旅经历的蜕变吧。

  新京报:小说的三个人物中为什么夏锦落是最勇敢的?

  蒋方舟: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我的影子,但因为夏锦落是女生嘛,我在她身上安排了更多我的特质,把我心里最阴暗的角落全给她了,所以她是蜕变最厉害的,最后成为了最勇敢的也是韧性最大的人。

  新京报:小说中有一个情节是夏锦落说房东老婆的死对房东来说“就像转身关掉了开关那样”,你为什么会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写得那么冷漠?

  蒋方舟:这是故意为之的,我以前在作品中处理死亡更冷漠。我记得在一个童话里我写一只狒狒看到自己的妈妈死了,结果他觉得“这也不失为一件乐事”。我故意把死亡钝化处理,不想渲染它的悲惨,因为现代人对“死亡”早已经疲倦了,你要想看悲惨的,看琼瑶的哭天喊地就可以了。

  新京报:援交女孩鱼婉这个形象直至小说结尾都没有开始内在成长,你是怎样理解这个角色的?

  蒋方舟:“援交”是舶来的词。指少女为了金钱和中年男子“出游”,是难以定义的身份。鱼婉对人世洞悉很精明,但是又很糊涂。她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少女,过早地有了第一次错误的爱恋,后来就去做“摸爬滚打”暧昧不明的工作。事实上,我有一个这样的同学,小学时和我一起长大,后来退学到声色场所混去了,对外说是因病休学。这件事对我刺激很大,我觉得这个涉及少年出走的小说一定要关注鱼婉这样的边缘少女。

  新京报:据说小说中原来有一份占乃钞写出的可以卖钱的“犯罪报告”?

  蒋方舟:对,后来被编辑删掉了,挺可惜的。我写得最得意的部分,就是那个犯罪报告。犯罪报告大约三千字,我写得很带劲,而且认真地去查了一些侦探小说、悬疑小说、医学报告之类的。

  我不是天才,但我努力做天才

  新京报:小说的起源是英国科学家对天才少年测试的实验,那你认为自己是天才吗?

  蒋方舟:我不认为我是天才,但表面上还是要强装镇定地说我是天才,算是自我暗示吧。

  新京报:但很多人都认为你是天才,你为这个付出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蒋方舟:我觉得获得了一个称号,是只赚不赔的事儿。

  付出的可能是生活方面的吧,比如不允许自己有爱情来降低自己的天才性,还有就是哲学思考期的提早来临,但因为我想当天才,所以思考期经历得就久一些,很小就看一些尼采、罗素写的哲学书。

  新京报:目前,《骑彩虹者》的读者反馈怎么样?

  蒋方舟:毁誉参半吧,有的初中生反映看不懂。我一路上走来都是有沉有浮,喜忧参半的。有些人曾做了很恶毒的预言,说我是早熟的果子,开得早谢得也早,这两年又突然有人夸我,还挺不习惯,不过这样对我也有好处,心理素质磨练得比较坚强。这几年的状态好像王朔小说里的话“从小就在骂声中长大,忽然来了鲜花和掌声”,我有朋友认识王朔,他和王朔谈起我来,王朔就说我是个人精,大概和鸡精作用差不多吧。不过,王朔能这样评价我,我蛮开心的。

  新京报:下部小说写什么?

  蒋方舟:写一个语言比较简单,但以情节取胜的吧,应该是个特别好看的故事,青春加爱情加悬疑,我已经写了一个月了,发现自己爱上了书里的男主角。有人很鄙视商业写作,但我觉得如果你能把大众心理捉摸清楚是很厉害的。

  “80后”已是丑闻的代名词

  新京报:郭敬明剽窃但拒绝向原著者道歉,韩寒炮轰郭敬明,你怎么看?

  蒋方舟:我觉得很不爽。

  韩寒有点落井下石的意思。韩寒并不理解幽默,幽默的外壳是刻薄,但是内核是厚道。对于郭敬明,我一直都说希望他搞好独立创作,他的潜力不止于此。

  新京报:你这么说,不怕韩寒会炮轰你吗?

  蒋方舟:不会啊,很多人在我博客上留言,说这个女孩将来只有韩寒敢娶,我听了挺愤怒的,我干脆现在找一个算了,这样人们就不再认为我们有婚配的可能性了。有人还说,要是韩寒娶了徐静蕾,蒋方舟嫁谁啊。很多人把我和韩寒放在一起,觉得我们都很另类、幽默。其实我的择偶标准就是找一个与自己完全相反的人,理科要很强,但情商为零,头发还要软软的。

  新京报:你见过韩寒吗?

  蒋方舟:没有,我觉得要是见到真人,就很难去讨厌一个人了,因为你会了解他的真实的一面。以前不是很喜欢郭敬明,但见到以后觉得他也有真实可爱的一面,没必要全盘否定他。

  新京报:你总强调自己是“泛90”,是有意和“80后”划清界限?

  蒋方舟:媒体总是无情地把我和“80后”自动合并同类项,所以我一直号称自己是“泛90”,但“泛90”只有我一个人扛大旗,旗后也没有人,就自己在山头孤零零地站着。我觉得“80后”现在已经基本上是丑闻的代名词了,他们的心态过于急功近利,所以不愿意别人叫我“80后”,像“新概念”那一批人,其实都不愿意别人叫他们“80后”。所谓的“80后”现在也都20多岁了,还有什么可炫耀的,何必冠上一个觉得自己很年轻的标签呢?但不管我怎么样竭力地辩白,媒体都会自动合并同类项,把我归到“80后”,久而久之,百口莫辩。

  我真的不想参加“超女”了

  新京报:你的阅读比同龄人都早熟吧。

  蒋方舟:我也就是读茨威格、米兰·昆德拉、比尔·布莱森、博尔赫斯这样比较大众的。博尔赫斯的谈话录在哲学启发上给我的影响很大,他不像某些哲学家把问题简单化,他是把问题复杂化,这个和我的思维方式很像。今年基本上是重读一些以前因为虚荣去读而读不懂的书,比如八九岁读的《追忆似水年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之类的,现在才发现里面藏了很多东西,因为虚荣,从前的有些阅读是作废了。

  也在看马尔克斯的一些短篇,比如《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特别喜欢。

  新京报:以后想做一个文学家还是导演?

  蒋方舟:我想做一个导演,我觉得能写出最好文章的不是作家,中学语文课本里我认为最好的文章是科学家写的,比如居里夫人的文章。她用一种科学的精神来写,是一种我们完全没有见过的视角,但作家不会去追求这样的视角。

  新京报:你成名很早,但似乎没有被商业化,外部对你的内心世界干扰不是很大。

  蒋方舟:我在家里和学校是很内向的,跟男生都不怎么说话,高中开学一周还有男生互相打听说我是不是哑巴。但我在为人处世的态度上比较一致,没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觉得我和别人不同的是我没有被划分帮派,不是什么“萌芽派”、“新概念派”,从来都是自己写自己的,这样比较好。划分帮派很讨厌的,所以我出新书从来不会和什么人的新书一块捆绑出售。

  新京报:你真的要报名参加超女吗?

  蒋方舟:现在我真的不想参加了,以前这是我的一个小秘密,后来被报纸拿来作标题。被逼得好像不得不参加了,目前已经有粉丝自发组织“泛舟”团了。如果我明年去参加,媒体可以提前发新闻了:《作家当超女,海选被淘汰!丢人丢大发!》新京报:高中女生的生活有趣吗?

  蒋方舟:其实每个高中女生的宿舍都是一个美容院,大家都想着怎样打扮和与男生交往,搞得我只能思考和写作了。

  新京报:后年考大学,有目标了吗?

  蒋方舟:应该是北大吧,因为我爸爸特别崇拜北大,每年都带我逛北大,都指着红墙绿瓦说,这就是你将来生活学习的地方。我不会读中文系,我觉得作家写不出什么煌煌巨作,文坛迟早有一天被彻底娱乐化,我可能会读外语系或者经济管理之类的文理双修的专业。

  ■记者手记

  7月27日,被誉为“昔日小邪童,今日美少女”的蒋方舟到北京为她的最新长篇小说《骑彩虹者》签售。当天,她穿了一件应景的“彩虹衫”,她说衣服上的彩虹亮片是由妈妈一片片绣上的,她说:“我妈妈似乎永远处于少女期,对人世间总充满好奇,而我测试心理年龄时都三四十岁了,不过我的理科又很低能,所以还算正常。”

  作为一个7岁出书,现在已有8部作品的少年作家,蒋方舟格外强调《骑彩虹者》是她献给自己的成年礼,“起先,我的作品多是夸张的校园生活或者是粉饰过的历史,这次我鼓起勇气面对现实生活,从离家出走的青少年写起,通过出走的旅程展示他们蜕变的心理过程。我不想再给人‘童言无忌’的形象了,这部作品是我叩响成人写作之门的一块小砖头。”

  在告别的时候,蒋方舟还开玩笑说,她被评为襄樊十大品牌的第四位,排在聂海胜和大头菜之间,看着她阳光般的笑脸,我在想,无论是小邪童还是美少女,蒋方舟的乐观积极都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这一点对于一个出道十年的少年天才尤为可贵。

书评·分类—06.08.04

  社科

  《黑暗时代的人们》

  本书是由传记性质的“人物素描”构成的文集,他们大多是汉娜·阿伦特的同代人及朋友,同她一样经历和见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欧洲的不幸和苦难。

  这些文章体现了作者在洞察世事、了解人性方面的敏锐和犀利。

  《人的本性与命运》(上下卷)

  就像R.尼布尔的所有著作一样,本书的广阔视野反映了作者的天才,但本书的力量却来自它所传达的特殊信息。尼布尔在本书“序言”中指出,“个性”与“历史意义”是圣经传统的两大强调,而他的任务就是要就此强调作出详细的论述。

  《今天是什么?》

  哲学是我们思想和精神的飞行器。哲学让我们剥离开那些琐碎的、充满得失利害的事物和事件,徜徉于纯粹的、本质的、整体的思考之中。思想之飞是一种极致的体验,思之快乐是一种精致、美妙的快乐!本书就是试图让你体会这种思的快乐。

  文化

  《高阳说曹雪芹》

  做学问平心静气,不存成见,谈何容易?除了个人的修养以外,最要紧的是,要能拥有一个学术自由的环境,容许他静静地躲在一边搞自己的东西。在作者自觉对曹雪芹已有相当了解之后指出:曹雪芹在当时正是为了争取这一份研究、创作的自由,不惜穷饿困顿以死!

  《像李敖一样幽默》

  和其他幽默不同,李敖的幽默不是隐匿的,他是中国现代作家中少有自觉地让受众意识到“我要幽默了”的人。他通过夸张、变形,甚至是自毁形象,把受众带入自己预设的幽默情境。他追求的是幽默的戏剧化、表演性。

  《江湖中国》

  今天,形形色色的江湖组织虽然已经不在,但江湖的价值观和习俗规范衍变成的隐形惯例制度仍然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本书以“江湖”解读中国,反思历史,剖析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视野宽阔,史料翔实,见解独到,令人深思。

  旅游

 

  《印度的色彩》

  本书以斑斓的色彩、图案,向读者展示印度独特的一面。随处可见的图案,在墙上、在地上,却全部出自妇女之手;纱丽的大块颜色,将印度女子的曼妙身资包裹出来……本书在展现印度风情的同时,更着意于揭示那些图案、色彩的秘密、故事。

  《阳光的首都:海南岛》

  《阳光的首都》,是阳光、海洋、沙滩、椰林和滨海城市之书,同时也是民俗、探险、热带雨林之书,作为祖国最靠南的省份,这片南中国的热带阳光和海洋,以及贯穿始终的生长的植物,相信会长遍对本书的阅读过程和你实践的路途……

  《两个人的旅行》

  《两个人的旅行———全世界30个蜜月胜地》不仅为新人推荐全球最佳的30个蜜月胜地和线路、国内外别具情调的豪华度假酒店,还提供贴心的旅行提示,以及时尚的旅行用品信息。如画般的美景,独特的风土人情,还等什么?赶快出发吧!

  传记

  《一个真实的陆小曼》

  关于陆小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刘海粟说:她的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她写的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苏雪林说: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

  《阅读凡·高》

  本书在凡·高绘画作品的解读和凡·高主题的叙述中,引用了大量西方美术史家和评论家的著述———是包括从观念到形式、从风格流派到精神意蕴的多个层次多种视角的经典阐释。阅读凡·高,将获得一种“有价值的生活”。

  《我的爷爷毕加索》

  传记《我的爷爷毕加索》,为毕加索的孙女玛丽娜·毕加索所著。1973年,画家去世,就在世人恣言无忌地品评毕加索的时候,22岁的玛丽娜却选择了沉默。

  今天,我们终于可以听到她讲述毕加索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了。

  文学

  《掩盖》

  《掩盖》涉及了打黑、侦探、反贪等多个领域,围绕一艘神秘的大船展开调查。一具被浇铸在礁石中的尸体引出六年前的矿难,随着案件的侦办,不仅知情人接连死去,矿难尸体离奇失踪,就连办案人员也被“双规”和逮捕。黑幕之下,涌动着金钱与阴谋的暗流。

  《狼群4》

  《狼群》是目前网络上最具人气的军事幻想小说,被广大军迷惊呼为不可超越的绝世经典。本书作者凭借超常的想像力,为读者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雇佣兵形象。尤其是他在行文中信手拈来、丰富到极致的军事知识,更是引无数局势发烧友为之尖叫、追捧不已。

  《狮子男孩》(3册)

  查理可以与猫科动物交谈,他为此而非常得意。有一天他的爸爸妈妈突然失踪了,没有留下一点线索。查理一边寻找父母,一边躲避着坏人的追踪。他在一艘马戏船上遇见了六头美丽的狮子。他们互相帮助,共同面对已知的和未知的危险,开始了他们的冒险旅程。

  其他

  《如何做个好太太》

  根据调查分析,我国近几年男女离婚率正处于危险的上升阶段。本书从女性的角度出发,帮助女性解决婚姻关系中的一些棘手问题,同时也针对当代女性婚姻提出一些解决疑难问题的具体办法,真可谓夫妻生活中必备的一本成功圣经。

  《律师会馆》

  本书是关于律师会馆的故事,涉及律师会馆的起源,发展和变迁的历史。可以算作对英国培养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知识的普及读物,除了大量的图片之外,“译者按”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它使读者更便于理解本书。

  《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30个“微软小子”的成长故事证明一个道理:所有天才都是教育出来的。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打败别人”,而是“成为最好的你自己”。书中每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段生动的点评,每一句诚恳的话语都可以成为成长之路上的坚实阶梯。

孙立平:腐败使我们失去了什么?

       对于如何看待腐败的作用,一直存在着争论。其中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观点认为,在我国体制转型过程中腐败具有某种积极意义,即腐败有利于瓦解旧体制。比如,某种旧体制使该做的正当事情做不成,而通过腐败方式买通权力就可以做成,这样就使旧体制具有某种弹性。这样的观点,公开主张的不多,默认的却不少。在一些地方,甚至由此形成了经济社会生活运作的某些潜规则。但实践表明,这是一种极为短视的机会主义思维方式。即便我们承认腐败可以具有上述积极意义,但其造成的危害远不是什么好处所能弥补的。

        一些学者力图用一种数字化的方式来计算腐败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的损失,这种损失又可以被称为“腐败的代价”。如裴敏欣先生就认为,1999年中国腐败的总经济成本为3430亿元,占GDP 的4.79%。胡鞍钢教授的研究成果则表明,在1990年代后半期,我国各类税收流失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寻租性腐败等四种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当年GDP总量的13.2%—16.8%。我个人则一直对这样的计算结果持怀疑态度。即以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和难于揭露来说,腐败所涉及的财富规模,是很难进行精确计算的,更不要说由此造成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腐败给我们这个社会造成的更大损失,也许正在于无形的“内伤”。

        举个例子,即使是司空见惯的动辄数以千亿计的腐败大案,也不如下面这则消息给人的震撼那样大。一篇名为《高校学生会到底有多腐败?》(刊登在《21世纪人才报》)的文章称,在一次校园调查中,“学生组织腐败”与“校园频繁丢失物品”、“校园物价过高”、“考试作弊”等位次相近,成为最令人反感的现象之一。文中列举的现象包括,一些学生干部热衷于参加各种活动,为自己捞取评定奖学金重要指标的“活动分”;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中,师兄姐妹或同乡等“亲缘”关系成为 “提携”的必要条件,而选举中请客拉票也成为一种并非鲜见的现象;利用分配“勤工俭学”机会的权力搞关系照顾;有的学生干部甚至利用组织活动机会,贪污和隐匿相关费用如企业赞助款等,有的学生会也有自己的“小金库”。

        与社会中那些腐败相比,也许这些学生干部中的腐败远非大奸大恶。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个理应相对纯洁的群体却过早地被社会中的腐败侵蚀了。在这些小事中,我们既可以看到他们对权力的腐败式理解,也可以看到他们在一个权力极为有限的环境中,模仿社会中的模式将以权谋利原则运用到极致。更重要的是,其中一些人,是将上述行为当作实习加以演练的。可以想象,当他们进入社会并掌握了某种权力之后,将会如何来使用那些权力。

        在我最近一系列的文章中提出了“基础秩序”这个概念。“基础秩序”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力图为理解制度的失败提供一种新的解释思路,即制度的失败,有时不是因为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制度运作以之为条件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这对于理解我国转型期制度失败的原因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以为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秩序提供有益启示。

        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基础秩序究竟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如何出现的?我认为,我们社会中远非个别存在的腐败问题,是导致基础秩序失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此而言,我们应当对腐败对基础秩序的损害,以及由此造成的整个社会生活的紊乱和社会秩序解体的问题,给予更多关注。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相对显规则而存在的潜规则对社会生活的支配,已经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这种潜规则的支配作用,不仅存在于商业活动领域中,也存在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甚至相当程度地存在于官场中。在一些地方,如官煤勾结,事实上已经由这些潜规则形成了一种相对系统的“另一种秩序”。而这种潜规则是与腐败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腐败形成的潜规则已经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与体制运作无关的“个别”现象。比如,近些年来揭露出的大量买官卖官问题。一些地方一把手的腐败,大多与卖官有关。在许多案件中可以发现,当买官卖官现象已经相当盛行,甚至成为一种潜规则的时候,情况开始明显不同。因为在这样一种由潜规则支配的环境中,一些本来有工作能力,理应得到提拔的干部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正常的提拔。当这样的干部不得不行贿时,就已经不仅仅是个别官员的行贿受贿或买官卖官现象了,而是整个干部制度已经被一种腐败的潜规则所支配。在这样的地方,官员会把精力用在什么地方,就可想而知了。在一些地方,我们甚至听到贷款行贿买官的案例。一位行贿者曾经自嘲地说:“我们是在送钱换牢坐”。由此可见,这种腐败和由腐败催生的潜规则,具有形塑其中人们行为的作用。

        无论是腐败还是由腐败催生的潜规则,都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久而久之,腐败开始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人人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最近一段时间被人们广泛诟病的行业腐败现象,就是腐败蔓延和泛化的一个例子。更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地方,清廉和正直开始成为被嘲弄的对象,而腐败却开始被人们所普遍接受。

        在讨论国企冰棍现象的时候,我曾指出,我们不应当仅仅看到冰棍现象本身,还要看到人们通常所说的冰棍现象是在“大热天”中形成的。这个“大热天”是什么?就是腐败的大环境。可以说,正是腐败的蔓延和渗透,侵蚀了我们社会中的基础秩序,使得正常的社会秩序无法建立,甚至使得正常的制度无法有效运作。

文化部何不更名为真理部?

记得年初大概是二月份吧,有媒体报道“文化部棒喝DIY攒机,品牌电脑奋战网吧市场”。报道里,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网吧产业提升计划办公室主任李伟,谈参观清华同方生产线时的感受,“产品每经过一道程序,都会经过严格的检验。防火、防电、防尘、防盗等功能都在生产线上得到了检验。”

我至今搞不明白,电脑的防盗功能是如何起作用的,可惜李主任没说,有知道的网友请不吝赐教。当时更大疑问是,网吧使用什么电脑完全是自己的事,如果硬件太差,在市场竞争中自然会被淘汰,你一个政府部门管那么多干什么?再说,文化部有权管吗?难怪当时有网友说,卫生部应该参照文化部的做法,指定国人使用马桶的品牌。

日前,据《新京报》报道,文化部又将建立统一KTV曲库系统,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是呀,我们都知道健康很重要。如果说食品卫生有一个明确标准,可以借助仪器对食品进行界定;那么,对属于社科类的产品,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很多情况下见仁见智,不存在某部文学作品就是世界第一名这种说法。

举个例子,文化部推荐的某些歌曲在他们看来是健康歌曲,但在我看来却是不健康的歌曲。比如大量的宣传个人崇拜歌曲,在我看来是不健康的,是封建流毒的遗种。那首“我还想再活500年”赤裸裸毫不掩饰对封建帝王的歌颂与崇拜,就如同一个个耳光打在文化部的脸上。什么“打江山坐江山”公然宣扬专制独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唱反调的歌曲,大行其道,甚至在国家级电视台上反复播放,从不见文化部有什么动静。

因此,对文化部的智商怎么低估都不过份。

文化部不要不服气。就在20多年前,港台歌曲还是作为“靡靡之音”成为打击的对象,很是没收了不少录音机和卡带。除了港台的音像制品外,对看不顺眼的发型、着装同样严厉打击,一些人守在街头,对看不顺眼的“不健康”的裤子一剪刀下来。你看,这帮人为了他人的健康,居然不惜公然违法损毁他人的财物,并从人格上污辱合法公民。

长期以来,我分辨好坏往往不需要动脑,只要他们认定不健康的,我就知道那肯定是健康的,甚至是优秀的。

文化部还于2006年7月18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进口音像制品的通知》(文市函〔2006〕1355号),该通知说擅自进口境外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危及国家文化安全”,必须严厉禁止,坚决查处。这个新发明的“国家文化安全”十分荒唐。什么是“文化安全”?难道外国的文化进入中国,中国的文化就会自动消失么?文化部不是一直自称推广中国文化么,只要你自己不破坏不禁止中国文化的传播,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能够消灭中国文化,怎么连这点自信心都没有呢?

文化部就如同被迫害狂精神病患者,疑神疑鬼,仿佛全世界都想着如何消灭中国文化,仿佛只有在他们的控制下,文化交流才是“健康”的,民间的行为则是危险的可怕的。本应通过各种方式推进文化传播交流的文化部,却变身为“真理部”,只有他才具备识别好坏的能力。

既然要控制不健康歌曲进入歌厅,那么就肯定要有人对歌曲进行鉴定。而文化部又有什么资格对文艺作品进行鉴定呢?

论学历,你就是博士,还有名牌大学的博士呢。论实际能力,文化部除了拿棒子打人,有写过几首好歌、几部小说?文化部不就是各种会写点规定通知嘛,那算文化么?

所以,别看文化部顶着“文化”的牌子,却未必有多少文化,更不具备真理的垄断权。

胡温政权极为满意民众思想状况

胡温政权极为满意民众思想状况

严重关注:中国正在自己妖魔化自己!

刚从新加波的早导网得知,在新华网,一项名为“当前人民群众思想状况”的问卷调查正在进行当中,调查时间从7月24日至8月15日。我去看的时候已有749013人参与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93.64%的答卷者不赞同“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快乐”

98.92%的答卷者赞同“强权即公理仍是这个世界的基本法则,所以应提倡尚武精神,大力发展军事力量,实现民族利益最大化”

98.76%的答卷者赞同“当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发生严重的利益冲突时,可以采取任何手段维护本民族利益”

93.50%的答卷者赞同“全球化只对发达国家有利,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应予以抵制”

99.45%的答卷者不赞同“发展市场经济就应完全放开,国家干预越少越好”,认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74.51%的答卷者认为“贫富差距主要由市场体制造成,必须通过政府调控才能缩小贫富差距”

98.45%的答卷者认为“信教人数超过一亿并呈继续增长趋势”这一现象“不正常”,认为“信教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

97.16%的答卷者认同“民族利益至上”,而认同“自由民主”只有0.70%,认同“公平正义”的只有1.45%

天啊,我看到了什么?一个梦魇!一个叫民族主义(或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的横冲直撞、无远弗届的恐怖大妖魔在将一个个人类,或生吞活剥,使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或锉骨扬灰,让其万劫不复!

对这个问卷调查,新华网的说法是,“主要目的是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状况,为有关课题研究提供真实资料”。然而上面的调查结果反映的真是国人的思想状况吗?我看根本不是,它真正反映的该是新华网症候群这一特殊群体的思想状况,检验的该是“正确舆论导向”对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成果,因为新华网无疑是通过“正确舆论导向”“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最忠实的践行者,而常上新华网的网民则无疑属于“正确舆论导向”的易感人群。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一边说“信教人数超过一亿并呈继续增长趋势”,另一边却有98.45%的答卷者认为这一现象“不正常”,认为“信教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

我对此很担心。有人对此也许一笑了之,认为那不过是一出闹剧。以新华网症候群的思想状况代表国人的思想状况诚然是闹剧,但如果因为是闹剧就掉以轻心就大错特错了,别忘了正正是新华网这类喉舌主导着“主流声音”,由此产生的“皇帝新装”效应,中国是真有可能以妖魔化的姿态出现的,真有可能变成对内对外都择人而噬的妖魔的,正如故事中的皇帝真的会穿起“新装”招摇过市,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他那丑陋的裸体!

何清涟: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痛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仅仅是从文字描述中去感受,无论怎样,都会显得肤浅、轻飘。


1968年道县传来杀人消息

我生长于革命之乡――湖南省,自幼一直接受“红色”教育,耳濡目染的一切,使我对“革命”充满了崇拜与憧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也以一个孩子的纯洁热情欢迎。

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1968年。那一年湖南省的道县、邵阳县相继发生了两次大屠杀,从此以后,我对“文革”的本质有了自己的认识。

1968年,“文革”正如火如荼,我当时年仅十岁。“停课闹革命”使孩子们无书可读,我只能每天上街去读大字报和传单,努力用自己稚嫩的心灵去理解那个动荡不安的世界。

五月的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在街上看大字报。一张传单赫然入目,标题是《请中央军委赶快制止湖南道县的大屠杀》。传单的作者列举了1968年4至5月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一连串集体屠杀事件。传单的作者陈述说,1968年,道县的一些革命组织与贫下中农为了防止阶级敌人趁机作乱,将所谓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定名为“黑杀队”(意指他们想屠杀工人、贫下中农),一律杀无赦。由于道县革命群众组织将屠杀“黑杀队”视为“革命表现”,而“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又为数不少,自然是诛不胜诛。其结果就是传单上所写的:道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尸体,堆在城墙边没被掩埋的就有上千具,都已经腐烂发臭,成堆的苍蝇在尸体上飞来飞去,一些尸体已经长满了蛆虫……”,作者说,他本人是一个原籍道县在外地工作的普通干部,回乡后看到如此惨状,经过私下调查,了解到这些被冠以“黑杀队员”名义的人,几乎都是无辜者。因此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印制了这些传单,吁请中央军委赶快出面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传单上的消息并非传言。一天晚上,我父亲一位朋友悄悄来我家,将我们这些孩子屏退后,告诉我父亲他在道县出差时的所见所闻,并且预言“这股风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刮到邵阳这边来,如果有可靠的亲戚在外地,将孩子们送出去躲一躲,过了风头再回来,免得斩草除根。”我躲在窗外听壁脚,却不敢问父亲。那位朋友走了后,当天晚上父亲一整晚没合眼,看着早被抄得徒剩四壁的家,枯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


邵阳县贫下中农效法道县屠杀

道县屠杀的血腥味很快在湖南省上空弥漫,邵阳市管下的邵阳县很快效法道县,有组织、有计划地屠戳“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为了斩草除根,还要将这些人家中在外工作的子弟抓回一并屠杀。邵阳市与邵阳县城相隔只百余里地,不少人就来自于邵阳县的“二十一种人”家庭。邵阳市因此也陷入恐怖之中。半夜三更,大街小巷经常传来砰啪砰啪的打门声,女人孩子的哭喊声与抓人者的喝骂声。所谓“二十一种人”的家庭惶然不可终日,唯恐这种不测落到自己头上。白天,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流各种信息:某人家里又被邵阳县来的农民抄了一次,但人因不在家没被抓走;某人已经被老家来的农民抓回去;某人已经被抓走好多天,家属交了赎金,单位也派人去领人,却没见到人的踪影,不知是死是活……,如此等等,尽是一些让人揪心的消息。

我家附近一位不到二十岁的男青年,被其祖父所在生产队的农民抓走,路上试图逃跑,结果被几位农民用锄头活活砸死在江湖大堤上,曝尸几天后无人收尸,还是几位街坊帮助收的尸,没有钱买棺木,拿床旧棉被卷裹入土。他的母亲那天是外出做工,侥幸躲过,但后来思儿心切,眼睛哭得半瞎,人也变得疯疯傻傻,半年不到就死了。但也有一些人比较幸运:与我家同院居住的一位在水利局工作的覃姓干部,被他老家的农民从家里五花大绑地抓走,其妻姚某闻讯从其上班的商店赶回,骑单车尾随其后,因农民也不认识她,故此没提防。到了南门口,农民们将覃捆在路边的电线杆上,自己进店里吃面。姚某趁机从一家肉铺里拿了一把屠刀,将绳子割断,让丈夫骑上单车逃走,而姚则被农民们抓住将腿生生打断,她所在的副食品公司闻讯后派人将其抬送医院;还有市运输局一位刘司机,住在运输局家属院里,当他老家几十位农民来他家抓人时,刘妻见势不对,立刻跑到邻近的大徒弟家中求援。而刘司机的大徒弟正好是运输局工人造反派头头,马上带上几个工人拿上棍棒先上刘家阻拦,另派人召集大队人马增援,结果一场恶战,邵阳县老家来的农民“强龙不敌地头蛇”,被打得狼狈逃窜,四十岁刚出头的刘司机也得以保住一条命。

抓的人多了,邵阳市一些大型国营单位为了保住老家在邵阳县的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不受杀害,腾出房子或者招待所让这些人全家住到单位里来。而农民们因无法进入这些单位找人,这些人才算是生命无虞。我另一位朱姓邻居在运输公司工作,就是在刘司机的事情发生之后,全家搬到单位里面避难,每晚住在办公室里,直到半年之后,杀人风潮完全平息后才敢回家居住。

但这种被单位保护起来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单位没这种条件,只能自已想办法投靠与邵阳县毫无瓜葛的朋友或者亲戚家中。在这种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的恐怖状态中,邵阳市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人,终日战战兢兢,不知自己能否活下来。


资江河上漂流的无名尸体

邵阳县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终于让人们看到了“成果”。由于被杀的“黑杀队员”实在太多,掩埋尸体成了革命者一大麻烦事,靠近河流的村庄就将尸体弃置河中“水葬”。资江河流经邵阳县与邵阳市,邵阳市地处河流下游,于是邵阳市境内的资江河中,每天有几十具乃至上百具尸体顺流漂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状奇特。一时间邵阳市万人空巷,倾城出动。资江河靠城市这边的南岸上每天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等着观看从上游陆陆续续漂下来的尸体。邵阳市当局发了恻隐之心,下令邵阳市公安局处理掩埋这些无名尸体。市公安局则招募邵阳市郊区的农民打捞,每捞得一具尸体发一床草席包裹掩埋,支付十元人民币做为报酬――当时国营企业工人有85%左右的人每月工资为36元,集体企业则只有34元,三年学徒工期间每月工资20元,五保户每月生活补助仅五元,所以这十元钱在当时比较吸引人。

我记得当时正涨洪水,资江河上浊浪滔滔。一些胆大的农民就带上工具,站在河岸打捞,而有些水性好且家里有船的就将船驶至河心打捞。位于资江河畔的邵阳市北塔公社有一家人三兄弟一齐出动,据说挣了好几千元,事后各盖了一栋瓦房。当时一千几百元就可以盖一栋简陋的砖瓦房。


残忍的杀人手段

笔者当时年仅十二岁,也曾跟着大人去看过两次,留下的恐怖印象可谓终身难忘。那些打捞上来的尸体死状千奇百怪,充分展现了杀人者对杀人手段的创造性。有用绳子捆绑成粽子状的;也有捆成四足攒蹄式的,再在脖子上套根绳索的;有面部血肉模糊已经难于辨认面目的。印象最深的是两组连成一串的尸体,一串是用粗铁丝从五个死者的两耳中穿过,两女三男,一位老年妇女,一位小孩,三个成年人。另一串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与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估计是母子俩。两位死者的手指均用粗铁丝穿过,连在一起,女死者浑身赤裸,乳房被割去一只,阴户也被用刀挖去一块。当这两串尸体被捞上河岸时,不少围观者都为之掉泪。我看了这些惨不忍睹的景像之后,一连几天都做恶梦,吃不下饭,以后再也不敢去资江河岸观看这类惨象。

尸体大量漂流延续了半个月左右。当时各种传言四起,有人说自来水厂从河中抽上来的水里有人的断腿,吓得邵阳市的市民再也不敢饮用自来水,我家院中的水井旁边每天挤满了提水的人,本来水很旺的井每天被提得见了井底,一直要到过了一晚才又蓄满水。我们这些井的主人也得趁天未亮时赶紧提水,否则提水的人一多就用不上水。一直到了六月下旬,河上漂浮的尸体日见稀少,自来水厂又在厂门口贴出公告,说水质已经恢复卫生标准,前来提水的人才随之减少。

而到了这时,邵阳县大屠杀的传闻才渐渐具体起来。我曾听一位亲眼看过大屠杀的中年男子叙述这次大屠杀的起因和他所了解的具体过程。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所谓“黑杀队员”是接到上面命令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死的。这些方式都还比较文明。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湖南几十年前用的一种煮饭锅,上部是圆柱形,下部平底,呈圆锥状)烧红后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落。这种尸体曾经被捞上来过,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但当时邵阳市的围观者无人知道是这种杀人者发明出来的“铁板烧”酷刑所致。女人们的遭遇自然更惨,不少女人死前还要受到各种凌辱。这位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余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象疯了一样,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而一些迟迟不动手杀人的生产大队被视为“不革命”,自有“革命者”找上门去代为杀人,报酬是被害者家中的所有财产,生产队还要付出公有的粮食与猪等。到后来,“红色恐怖”所到之处,竟有这样的威力,一些地主富农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害怕死前遭受各种凌辱与折磨,便全家自行了断。叙述者讲述这些事情时心有余悸,听者也闻之悚然,真不敢相信人间竟有如此同类相残之事。


一段被刻意遗忘的历史

事隔多年之后,中国终于开始“拨乱反正”,为一些冤假错案平反。但对1968年邵阳县大屠杀以及道县大屠杀却始终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组织人调查平反。邵阳曾有人在市中心邮电局门前的墙上张贴过要求追查杀人罪行的大字报,但结果是这些人被当局以“书写反动标语”罪名拘留,有的还判了两年刑。据知情者透露,此案难查的原因一是牵涉面太广,参与杀人的人太多,从当时县武装部长到大队书记、大队民兵营长及民兵均涉杀人罪行,如果追查,株连太多。自古云“法不治众”。为了避免动乱,不宜再追查此事。二是由于被害者多是斩草除根,少数幸存者也有如惊弓之鸟,没有人代为申诉,故此这事也不了了之。在任何官方文件中,1968年邵阳县大屠杀一案均不存在。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当局未为这被杀的数千冤魂平反,还有一个中国人无意正视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地富反坏右本来就是政治贱民与被镇压的对象,他们的生命无论是在当局还是在普通人眼中,本来就有如草芥。

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决不会是一个有前途的民族。对“文革”这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自我毁灭运动,中国当局一直列为学术禁区,不允许研究,至今还只有一些人士通过个人努力在抢救有关“文革”的历史记忆。而已有的一些中国官方允许出版的涉及文革经历的回忆录,至多只看到当时对高干、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这些生命被剥夺的成千上万的政治贱民,却几乎无人提及。

但对于我来说,那次大屠杀所弥漫出来的暴戾之气却一直紧紧压迫我的灵魂。我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几千被残暴剥夺生命的无辜者树立一块文字的纪念碑,让活着的人永远不要忘记这耻辱的一页:在“文革”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数千无辜者曾怎样被荒谬无耻地残暴剥夺生命,而中国当局与杀人者又是怎样缺乏检讨罪过的勇气。

作者谨识: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笔名发表于香港《当代月刊》1991年10月15日,现略作修改。

注:所谓“二十一种人”,是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划为管制镇压对象的二十一类人,笔者至今能够记忆的只有十类,即地、富、反、坏、右、军、警、宪、特、匪,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军官与士兵、警察、宪兵、特务、土匪等。还有十一种是什么名目,笔者已经不能凭记忆写出。

刘晓波:扼死新闻喉咙的恶法——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一 中共立法的自打耳光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004年中共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保护和尊重人权”正式写入根本大法。

然而,中共政权的人治本质并没有任何改变。如果说,在毛泽东极权时代,绝对独裁者玩弄的是无法无天,那么改革以来的后毛时代,寡头独裁玩弄的就是“恶法治国”。改革以来的历届中共政权所强调的依法治国,不过是把法律变成实现独裁意志、牟取权贵利益和镇压民间权益的工具。特别是在控制言论和压制新闻自由方面,中共政权可谓是“恶法”跌出。

所以,只要寡头独裁集团认为有必要,就不惜自打耳光,公然违反《宪法》和《立法法》的相关条款,背弃“保障和尊重人权”的宪法承诺,制定出践踏人权的恶法。比如,1989年10月31日中共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质上是“不准游行示威法”;中共《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质上就是“文字狱”的别名。两项子法都是对母法的公然违背。现在,胡温政权又准备出台打压新闻自由的违宪法律。

中共新华社2006年6月25日报导说:中国政府起草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已经送交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草案针对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规定了突发事件中政府、媒体和公众的权责。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第57条为新闻媒体设置了“高压线”,对突发事件中媒体行为作出惩罚性规定: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新闻媒体,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人民币。这些限制和惩罚,不仅适用于中国媒体,也是用于境外媒体。

无论是按照联合国关于人权保障国际公约,还是按照中国《宪法》,国人的知情权和言论权与新闻媒体的报道权和采访权都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然而,该法案第57条却是对上述权利的公开践踏。所以,资深法学家江平先生指出:突发事件新闻管制严重违宪。(见《新快报网络版》2006-07-17 16:21:59)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和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也指出:第57条侵犯民众知情权并涉嫌违宪。就连参与该法案起草的清华大学教授于安在《财经》杂志接受采访时,既对第57条写入草案表示吃惊,也明确指出有违宪之嫌。他说:“我不知道怎么加进这一条的。专家讨论的时候是没有这一条的。”他还指出:新闻权属于人们的言论自由,这是宪法权利。这个权利在什么样情况下才可以受到限制?需要慎重对待。“草案”中提到“违反规定”要受到处罚,但这个“规定”由谁来作出?“规定”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含混不清,就会给限制言论自由者提供机会,最终受损的是老百姓的知情权。(《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突发争议”》,《财经》2006年6月28日)

二 公然践踏新闻言论自由和危及社会公益的恶法

首先,新闻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核心原则之一,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垄断、管制、剥夺媒体的自由。所以:1、媒体必须是独立的,其职业道德和公信力不是来自政府的授予,而是来信息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广大受众的评价的授予,争夺受众是媒体生存的根本。一个新闻媒体的发行量、公信力和权威,都要在市场中由读者来检验,如果经常发布不准确的信息或撒谎,公信力自然就会下降,逐渐被市场所淘汰,根本就用不着政府管治。2、新闻,不仅要准确,也要及时,讲究时效是新闻的重要特性,准确及时的报道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也是信息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甚至就是新闻媒体赖以存亡的生命线。3、“突发事件”恰恰是最具时效性的新闻,媒体能否在第一时间向社会提供突发事件的准确信息,不仅关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责任问题,也关系到媒体在市场上生存发展的竞争力问题。

然而,一个没有自由的信息市场和新闻自由体制的社会,必然是政府垄断、弊端横行、黑箱作业的社会。只有在这样的喉舌国家,媒体才会靠天天说空话、套话和谎话来生存,才会失去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敏感。

其次,新闻媒体是公共信息的载体,因而必然是社会公器。媒体必须服务于社会公益和广大授众:1、公众有权利要求媒体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信息,媒体也必须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信息;2、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发挥着揭露丑闻和监督政府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发挥着对人权案件的舆论救济作用,故有“无冕之王”和“第四权力”之称。

只有在媒体独立和新闻自由的环境下,媒体上述功能才能发挥。如果政府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设置诸多的清规戒律,既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新闻自由,又扼杀了媒体的监督和救济的社会功效,使社会丑闻和政府滥权逍遥于公共舆论之外。

第三、从维护社会公益和突发危机处理的角度讲,公共突发事件与公众利益、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民众更应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媒体的反应也应该更灵敏,尽量在第一时间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换言之,媒体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及事态发展的信息”。

然而,已经提交人大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第57条,以惩罚性条款来限制媒体对突发事件的及时报道,将非常不利于突发危机的及时高效的处理,必将造成社会公益的重大损失,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2003年的SARS疫情和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危机,之所以造成全国性乃至世界性危机,造成社会性恐慌和重大生命财产的损失,症结既在于中共官权的隐瞒甚至欺骗,更在于中国媒体在新闻管制下的无奈沉默。现在,屡屡隐瞒重大公共危机信息的中共官权,非但不吸取以往的教训,反而为确保独裁政权的稳定和黑箱制度的畅通而制定恶法,以便惩罚那些敢于揭露黑箱操作的媒体和新闻人,就是以立法来制造恐怖气氛,使新闻媒体处在动辄得咎的威慑之下,既瘫痪了媒体的信息发布权和新闻监督权,又加强了官权对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的垄断,让掌控突发事件应对的各级政府成为唯一仲裁者。

三 制定恶法的宗旨

中共现政权之所以宁愿自打耳光,也要制定这项恶法,既源于中共政权敌视新闻自由的独裁本质,也来自胡温政权在政治上的虚弱,害怕媒体的出格给当局“添乱”,更害怕媒体变成独立于官权的“第四权力”。

因为,在当下中国,一方面,新闻自由意识普遍觉醒,开明媒体越来越不甘于“喉舌”地位,优秀新闻人也越来越不驯服,出格的媒体不断增加,优秀新闻人对官权打压的反抗时有所闻,有些反抗在国内外舆论的关注下,变成备受瞩目的公共事件,令在国际上频作“人权秀”的中共政权颜面扫地。另一方面,面对见缝插针的新闻觉醒,几十年一贯制的中宣部管制方式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和漏洞百出,威慑效力的大面积失灵,穷于应对的现状使现政权不得不加强管制。

于是,便有了从中宣部禁令到人大立法的升级。传统的中宣部内部禁令及其个案整肃对媒体的打压再凶狠,也不能与人大立法相比。因为,禁令主要依靠黑箱操作,特别是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其反应是滞后的,其威慑力是局部的、短期的;而立法对媒体的打压完全公开化了,具有预先防范的功能,其威慑力是全局性的、普遍性的、长期性的。

现政权出台恶法的核心宗旨有三:

首先,在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底层群体维权事件越来越多的当下中国,维护独裁统治及其权贵利益的方式之一,就是将不利于官权的信息扼死摇篮中。所以,在传统管制手段不断失效的情况下,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加强管制。所以,胡温上台仅三年,除了这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之外,中央及其地方当局还制定一系列严控媒体和网络的法律法规。

2005年6月10日发布了《公众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奖励办法》,为互联网领域的告密提供法律的保障和鼓励;

2005年9月25日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所有网站设立了政府审批和统一新闻来源的两大高压线。

2006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申电视国际新闻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国际新闻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供的电视国际新闻,严禁擅自使用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国际新闻素材制作、播出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境外卫星电视图像配以新华社文字稿进行播出;

2006年7月12日印发关于《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为了严控涉及“重大选题”的音像制品在国内发行。通知要求今后凡是涉及文革等重大选题的音像制品的出版引进必须首先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没有备案的将一律停止发行,并封存收回。

其他限制性法规还有:网络ID和新闻报道的实名制,不允许新闻媒体进行异地监督,批评性报道要经过被批评者审查……等等。

更有甚者,2006年7月8日,重庆市公安局出台网络恶法《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居然作出明显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个人在家上网也要在公安局备案,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其次,遏制新闻界自发追求新闻自由的势头。众所周知,上世纪八十年代,党内开明派和优秀新闻人密切合作,准备起草一部新闻法,旨在保障新闻自由——媒体的报导权、记者的采访权和民众的知情权。尽管,这种努力因六四而夭折,但媒体人争取新闻自由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大陆媒体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也在新闻良知的推动下,逐渐走上争取独立化、职业化、民间化之路,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拓展独立的言论空间。

然而,胡温政权非但没有放松对媒体的操控,反而不断地勒紧套在媒体上的缰绳,加强了对开明媒体和优秀新闻人的打压,从“南都案”到“冰点事件”,一张张开明报纸和一个个优秀新闻人遭到整肃;从频繁的中宣部内部禁令到新闻出版署的公开法规,大陆媒体打擦边球的空间越来越小。现在,由个案整肃和内部禁令上升到人大立法层次,特别是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之时,非经官权批准媒体便不能报导,擅自报导就要受到惩罚,意在用法律紧箍咒来箍死媒体。

第三,该项法律之邪恶,不仅要堵死国内媒体,而且要限制外国媒体对中国公共危机的独立报道,以便尽量杜绝官权封锁的敏感信息出现在国际舆论中。近些年,随着中国开放度的不断扩展,进驻中国的海外媒体也越来越多,海外媒体对中国问题的批评性报导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对国内媒体无法报道的敏感性公共事件的大量报道和评论,不断地触动中共政权及其新闻管制的最敏感神经;外国媒体对此起彼伏的底层维权事件的报道,通过互联网由境外向境内的传播,形成海内外舆论的联合压力,当然最令中共政权反感。

比如,SARS危机期间,蒋彦永先生揭露疫情的公开信被国内媒体封杀,无奈之下,他只能转投境外媒体,由美国《时代周刊》发出率先,从而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迫使胡温政权不得不调整抗萨政策。再如,被官方严密封锁的底层维权事件,如太石村事件、汕尾东洲血案、临沂暴力计生事件等,如果没有外国媒体的大量跟踪报道,不可能在国际上产生巨大影响。

以前,中共政权对境外媒体只能进行一些政策性、个案性的不公开限制,比如,限制外国记者对敏感的地区、事件和人物的采访,时而以泄密罪来抓捕记者,从而对外国媒体起到一定的威慑效力。但还拿不出更好的办法来管制外国媒体。现在,中共出台了这一法律,就是为了可以公开地名正言顺地打压海外媒体报导的空间。

三 中共新闻体制的大倒退

在自由国家,任何公共信息都理应为全社会所分享。特别是当突发危机降临之际,危机信息发布直接关系到公众安危、社会稳定和应对危机的社会动员等重大公益,握有公权力的政府和提供公共信息的媒体,必须向社会提供准确、充分、有效的信息,因为它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持社会稳定和进行社会动员的必要前提。如若政府或媒体有意隐瞒并欺骗公众,就不仅是失职渎职,而且是严重的犯罪,不仅要遭到公众的唾弃和舆论的谴责,而且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在中国,古代的家天下帝制时代就有“民可以使其由之,不可使其知之”独裁古训,如今的党天下独裁则把隐瞒和垄断信息的黑箱制度发展到极端。以至于,党权至上体制对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首要职业要求,不是向公众说真话的政治诚信,而是要练就欺骗公众的隐瞒及撒谎的技巧,中共新闻发言人必定要练就公然说谎不脸红的厚黑本领,而诚实的官员必定被谎言制度所淘汰。前不久,以敢讲真话著称的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辞职,就是官场逆淘汰的最新受害者。

凡独裁必狂妄,也必然自以为“伟光正”,为维护党权及其官员的“伟光正形象”,也就必黑箱必谎言。一旦遇到重大灾害或危机,无论是局部灾难还是全局灾难,也无论是矿难、食物中毒还是爆炸、流行病,中共官员们,上至中央大员下至七品芝麻官,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社会公益和民众福祉,而是维护党权及其代理人的伟光正形象,是确保官员个人的乌纱帽,是相关集团利益可能付出的巨额赔偿。

所以,凡是有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出现,相关官员在第一时间的应急反应,大都是习惯地隐瞒或撒谎。独裁制度又给予了他们处理公共信息的垄断权,使他们有能力对社会进行隐瞒和欺骗。所以,在重大公共危机上的处理上,中共官员的第一选择必定是隐瞒和欺骗,而在这背后是敌视民意和轻视民生的野蛮。只要能够隐瞒住危机和蒙骗住公众,官员们就完全可以不管民意的诉求、社会的不满和民生的安危。直到危机信息通过其他渠道的传播在社会上造成流言满天飞和大面积恐慌,甚至已经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的损失之后,官权才会为了保证政权稳定而被迫地为公众提供有限的相关信息。

2003年,年轻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在广州市收容所内,引发出全国性的维权浪潮,刚刚上台的胡温政权顺应民意,果断地废除了一项厉行几十年的恶法——收容遣送制度。同时,由于政权隐瞒而导致SARS危机泛滥,多亏老医生蒋彦永勇敢地揭开真相,引发海内外舆论大潮,迫使胡温政权改变抗萨政策,大陆媒体也享受到一段相对宽松的时期。

然而,通过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和领导抗萨运动,胡温政权赢得了“新政”的美誉,随着民意支持的增加和权力的巩固,所谓的“新政”急遽倒退为“旧政”,其突出的表现就是逐渐收紧舆论空间,从对开明媒体的严厉整肃到大面积查封民间网站,从网络实名制到新闻报道实名制,致使传统媒体噤若寒蝉,互联网一片凋零。现在,胡温政权对新闻自由的打压再上台阶,由个案整肃、内部禁令上升到人大立法层次,不仅标志着胡温政权打压媒体的再上台阶,也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历届政权在新闻管制上的最大倒退。如果这项法律真的被人大通过,将将把本来就日益萎缩的新闻空间逼入死地,也必然使中国本来就日趋恶劣的人权状态雪上加霜。

近年来,中国的崛起被自由国家视为“威胁”,因为一个独裁大国的经济及军事崛起,不可能让自由世界放心,不要说独裁国家可以很容易集中倾国之力来实现独裁者的扩张野心,就是其黑箱操作所造成的公共灾难危机向世界的蔓延,和平崛起承诺就很难服人,也足以让世界有理由不信任中国。如果说,SARS危机蔓延和松花江水污染危机的扩散,还仅仅是用个案的方式向世界昭示了独裁崛起给世界带来的威胁,那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这一恶法的出台,就是用制度倒退方式向世界展示了中共现政权对主流文明的顽固抗拒。

这项恶法草案一出,国际舆论哗然,主流媒体纷纷发文予以批评,国际人权组织也发出谴责之声,即便在舆论环境恶劣的大陆,《南方都市报》和《财经》杂志也公开置疑这个草案,一些专家、学者和教授也公开批评第57条。也就是说,当今世界,自由化民主化已经变成不可阻拦的世界大势,对风雨飘摇的独裁制度形成巨大的外来压力。当今中国,新闻人早已不再是一群愚昧而驯顺的羔羊,新闻自由意识空前觉醒,反抗媒体管制的呼声不绝于耳,正如美国《洛杉矶时报》7月9日的社论《刚发生──以下新闻被封锁》所言:“在中国,言论自由的精灵已经从久睡中的瓶里跳出,中共的领导者应该看到,已经无法再让它回到瓶里去了!”

所以,无论中共多么想把中国建成一座“信息监狱”,但独裁大厦的底座已经出现难以修补的裂痕,整栋建筑也出现越来越大的漏洞,特别是有了互联网之后,信息监狱的漏洞百出已经无法避免,言论管制越来越变得力不从心,管制效力也越来越弱化,即便想通过用恶法来修复,也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2006年7月18日于北京家中
人与人权

力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由张静江想到张胜凯

   前些年翻检辛亥革命的史料和故人笔记,发现1911年的辛亥革命,不单单是从形式上终结了封建专制在华夏大地上长达二千多年的统治,在精神层面上来考察,这个古老民族被压抑太久的生命激情与创造力,在那个时期犹如火山迸发。此前后几十年间,有多少英雄豪杰、仁人志士应运而生,风云际会!在我看来,清末民初出现的人物之众、之奇、之伟岸,足与先秦时期相媲美!

    吾乡张静江便是其中一位。他的义举对于辛亥革命的价值与意义无人能及,祇不过是被1949年之后的御用史学家刻意冷落了而已。张静江,浙江南浔巨富之后,1877生,少而侠。25岁当了清廷驻法公使一等参赞,本应该仕途无量。1906年(另一说1905年),一条从马赛开往东方的海轮上,二个人物碰到了一起,于此从某种程度上改写了中国的命运。

    奇遇往往发生在海上。年轻的张静江在轮船甲板上偶遇了被清廷通辑、但又仰慕已久的孙中山。当时,落魄的孙中山强打起精神头,向这位萍水相逢的江南阔少进行了一番演说:革命道理、建国理想等等。张静江两眼放光,热血沸腾,立即表示:“君闻名久矣,余亦深信非革命不能救中国。近数年余在法国经商,获资数万,甚欲为君之助,君如有需,请随时电知,余当悉力以赴!”

    孙闻之大惊!深知就凭这番话足以被当局“斩立决”,何况出自一个世家子弟兼朝廷命官之口!但当时急需外援的孙中山也祇能故且听之。二人“并留二地址,相约通电暗号,电文以ABCDE代表不同的金钱数码:A为1万元,B为2万元,C为3万元,D为4万元,E为5万元。”

    1907年,东京同盟会本部经费枯竭,国内起义壮士如“久旱盼甘霖”。孙中山于情急窘迫之中,突然想起海上与张公子邂逅之事,便对黄兴说起,想往巴黎发一封电报试一试。黄兴不信,说张是清使馆的官员,心中疑虑重重。但最后病急乱投医,他们还是叫胡汉民给巴黎张静江发了祇有一个“C”字母的电报。同盟会诸人听说此事,嘲笑孙中山行事可笑、滑稽荒唐。还有人跟孙打赌:“就凭一个C,能要来三万法郎,岂非日出西出?”

    数日后果真有3万法郎从巴黎汇到,同盟会本部的同仁又惊又喜,说这简直是“天佑”,起义准备工作重又运转起来。从此以后,孙中山每有急事需求援,张静江总是倾囊而出,其间不知多少次变卖家产、抵押举债,总是如期按数汇到。孙中山曾说:“自同盟会成立之后,始有向外筹资之举,当时出资最勇而名者,张静江也。”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称张为“民国奇人”,以后称“革命圣人”,并题“丹心侠骨”以相赠。

    同样的奇迹曾发生在1998年的纽约,祇不过被二位当事人刻意隐瞒了整整八年。直到2006年5月17日,洪哲胜先生在《民主论坛》上发出了“《民主论坛》的创办人和出资人张胜凯先生去世公告”,这才震惊了海内外的华人世界,尤其是多年来受惠于受教于《民主论坛》,并与之一起成长的大陆争取自由民主的成千上万的读者和作者——他们都是深受大陆当局的长期压制而矢志追求光明的异义人士、维权斗士和独立作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第一次知道张胜凯先生的《民主论坛》创办人和出资人的身份!八年来,身为巴西企业家的台藉“华侨”,张先生与洪先生一起高瞻远瞩地创办了这个影响甚巨的民主阵地,默不作声地捐出了80多万美元的巨款,其中绝大多数以稿酬的形式,八年中每年每季度“春风化雨”般地惠寄给了大陆各地数不清的投稿作者,帮助了多少在政治迫害和生存危机双重压力下的民主人士。张先生此举的功劳和意义,怎么估量都不为过!

    1996年3月23日台湾实行总统全民直选后,张先生看到“在亚洲的其它国家中,最最令人迫切关心的,乃是占有人类总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的民主化。”(见《民主论坛》发刊辞)让张先生寝食不安的是“在民主已成为普遍性的真理和必需遵循的法则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国是否能够顺应潮流,让人民享有同样的权利?长期的共产党专政及其僵化的教育影响之下,人民能否理解民主的真缔?”因此老先生明确地指出“民主不但适用于西方,也适用于东方。这已由日本、台湾、甚至韩国 的实践得到最佳的见证。我们分居世界各地已受民主洗礼并享受其益的人民,应尽一份力量来协助中国人民争取他们应得的权利。”(引自张胜凯《中国的民主是世界安全的保障》,这是我见到过的张先生生前唯一一篇政论,并且是化了名的)他不但这样说了,更是身体力行地默不作声地做了,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张静江与张胜凯,同姓一个弓长张,中间相隔近百年。1906年,历史让前者在海上巧遇了革命领袖,于是倾囊相授支援暴力革命,帮助推翻了满清统治,创建了中华民国。功成名就之后,张静江自然高官厚禄,享受至高礼遇。到了“非暴力和平抗争、渐进式民主化运动”已成时代潮流的当下,1998年在纽约,经人介绍,历史让张胜凯遇到了一位退休后甘愿为民主事业“每天工作12小时”的洪哲胜博士。一百年猛回首,辛亥先贤曾经为了国家富强、民生幸福不惜献万金抛头颅创建共和,而这两位老人却以另一种方式——利用互联网创办《民主论坛》,给久旱干渴的神州大地送来了春天的甘霖。

    据洪先生在《祭文》中说“咱们在八年前认识了。那时,我已经开始参与着中国人的民主运动,而你则刚好正在物色适当的人选要展开协助中国民主化的事业。就这样,你出钱、我出力,咱们一起创建了《民主论坛》,走在很多台湾人的前面,首先将中国的民主化及文明化的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努力奋斗。”

    张先生并非豪富巨贾。洪先生深情地回忆道,在八年之中“每一次你的手头如果不方便,不能够马上把急需的经费汇来给基金会,你每次都向我道歉,就好像这些钱是你欠我似的。每一次我向你报告咱们论坛有什么新的进展,你就笑哈哈,笑得非常高兴。每一次,你如果看到中国人在论坛发出文明的声音,你就更加高兴,想要找机会和他们见面讨论,给他们鼓励……你不曾给人感觉到你高高在上。你的高贵体现在你的平和、慈祥及慈悲:在你帮助着别人的时候,你又非常谦卑小心,要让别人不会觉得你是在的帮忙他……”

    道德的崇高和人格的伟大,就这样体现在一笔笔的汇款、一次次的道歉、一阵阵的高兴、一次次的鼓励之中,体现在张先生“非常谦卑小心地帮助着别人,要让别人不会觉得是在帮他”的慈悲之中……张先生是《民主论坛》的出资人,而非“投资人”,投资是必须要有高额回报的。这让人不由地想起了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蜂涌而来的港澳台商人,他们也往往打着造福同胞的旗号,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人都在大陆干了些什么——榨干了同胞兄弟姐妹的血汗,喂肥了倒行逆施的独裁者,摇身一变成了抬轿献媚的全国人大、政协副主席、常委、委员!

    幸亏在遍布世界的华人社会中,出现了一位张胜凯,一位张静江式的大英雄,这真是当前中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的伟大征途上所获得的梵天福音。张静江先生和张胜凯先生,他们两位皆为虔诚的佛教徒,我以为,张胜凯先生所达到的精神境界——以卑微的积德行善,度尽一切地狱之人的慈悲情怀,要比他的同姓前辈更让人感到温暖与鼓舞。

    在纳粹帝国对伦敦狂轰烂炸的最艰苦岁月里,丘吉尔向全英国发表了广播讲话:“我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奉献,祇有我的辛劳、泪水和汗水!”目前,中国的民主化事业也同样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但是我知道,张胜凯先生(包括洪哲胜先生)却不会说出如此动人的话语,他们祇顾埋着头,坚持不懈地耕耘。由此,让我想到了杜甫的名诗《春夜喜雨》,如果将此诗供献于张胜凯居士的灵前,是再合适不过了: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2006年5月31日于宁波)

北京之春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