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虹:“经济中心”的荒芜—-长江三角洲黄金地带的一个丑陋小山村

     今年7 月1日,受友人之邀,我去离宁波城区20公里的奉化溪口镇岩头村休息了几天。在那段时间里,耳闻目睹了岩头这个小山村物质外貌的荒芜与精神层面的丑陋。这里是号称全国商品经济最具活力的长江三角洲黄金地带,又处于经济文化强省浙江的“经济中心”宁波市近郊,这个村庄不久前又被列为“宁波历史文化名村”,但走近一看,映入眼帘的却是被糟蹋的自然环境、贫瘠至极的文化形态、老龄化严重的人口结构和类似黑社会模样的村级政权!
    
    世外桃源般的耕读古村
    
    岩头村座落在浙东四明山区余脉,原本竹林如海、碧水长流、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盛产竹笋、芋艿、水蜜桃和石溪鱼。据《奉化县志》记载,该村历来崇儒重文,耕读传世,民风古朴淳厚,实在是一处世外桃源般的秀丽山村。
    
    这个深藏于大山深涧中的小山村又因为是
蒋介石原配夫人毛福梅的故乡而名声在外。从奉化溪口的剡溪上溯约10公里,在层层山坡的掩蔽下,我们来到了岩头村。该村四环皆山,一条浅浅的涧水流过乱石披云般的岩石层,曲折蜿蜒地穿村而过,故名“岩溪”,小小的古村落也因此得名曰“岩头”。这里是蒋介石原配夫人、蒋经国生母毛福梅出生、成长的地方,也是蒋介石15岁婚后拜师读经、蒋经国幼小时上蒙学,以后逢年过节、暑期寒假回外婆家省亲、与小伙伴玩耍的童年乐园。
    
    在一位热心老人的引导下,我漫步在村西曲曲弯弯的鹅卵石路上,想不到岩头这么一个小村落竟然 保存了这么多清末民初的古建筑。一路走过去,幸存完整的老房子一座接着一座,那些“四马头墙”、“五马头墙”接二连三地展现在眼前。经老人指点,有的是国民党将军的故居,有的墙门里出过黄埔军校各期学生,还有更古老的院落里还出过不少进士、举人和武举人。瑞房、三道阊门、二十四间走马楼、中三院、下三院……这些古雅的宅名,这些恢弘的江南风格的古建筑,着实令人惊叹和流连。
    
    好山好水已被糟蹋得触目惊心
    
    车近村庄之前,远远的就能望见村庄上头的一大片间而黑乎乎、间而焦黄色的山林,从南边一直延伸到北边更远看不见的山坡。我问当地的朋友:“这是什么?”
    
    朋友边开车边回答:“这是过火林,是去年被烧掉的。当时救火时还伤了不少人,林密风大,根本扑不灭,没死人算运气了……”
    
    “被烧了多少山林啊!怎么烧起来的?”
    
    “大约有1000多亩吧……怎么烧着,这……这一言难尽了,反正事出有因嘛……”
    
    我看出朋友吞吞吐吐的话中有话,但山道崎岖,为不影响他开车,便没追问下去。
    
    住在村边山庄这几天中,痛感到这个理应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村庄怎么变得如此的“丑陋”!首先是黑压压的苍蝇,在村口露天垃圾场、小吃店、露天菜市场狂飞乱舞,到处肆虐,似乎它们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在遍地的鸡粪狗屎堆上、甚至小孩们的饭碗里,看见的皆是成群的苍蝇。
    
    其次,是那条流淌了亿万年的著名岩溪,潺潺流水已变成断断续续的细流,而且溪滩之上到处布满了工业和生话废弃物。白色的是塑料包装袋,黑乎乎的一坨一坨的不知是什么工业废料;至于生活垃圾更不用说了,一片片、一串串的漂浮在缓缓流动的水面上……村子里的小孩们还在水深一点的溪坑里拍水嬉戏,边上有几个村妇却在从容地洗刷马桶……见此情形,我们立马打消了想洗浴一番的念头。
    
    一路走过去,溪边有几家原先的“村办企业”,现在都大门紧锁,看起来已倒闭多年。透过铁栅栏门可以看到厂里荒草萋萋,草丛中还露天堆放着不少用黑色塑胶桶装着的化工原料,显然这里过去是一家化工加工厂。我问朋友:
    
    “这些厂怎么啦?”
    
    “这些厂本来都是村办企业,后来卖给了个人,现在效益不好,都关了。”
    
    我有点幸灾乐祸地说:“还是关了的好,这条这么好的溪水说不定都是被它们污染的!”
    
    朋友长叹一声说:“上流还有不少厂子呢,每天都在污染,谁去管呢?”
    
    我又问:“村里人还在吃这溪水吗?”
    
    “早就不吃了,都发臭了,谁会去吃?现在阿拉都吃井水。”
    
    我知道,这岩溪流下去就是溪口的剡溪,是供给镇上居民自来水的水源;再流下去进入奉化江,将作为两岸居民和宁波市区自来水的水源的。
    
    失去希望的老人村
    
    在岩头的这几天,除了这个村,我还到附近的樟墅、桥头等几个自然村走了走。一次是刚吃过早饭,发现村中除了妇孺,就是老人多,成群结队地坐在桥堍边,目光呆滞,百无聊赖。另一次是傍晚,又是一些老人坐在村口的古樟村下,像雕像一样久久地坐着,一动也不动。
    
    我走过去递上香烟与他们聊天,我问:“村子里的年青人都到哪里去了?”
    
    老人淡漠地回答:“年青人啊,留不住的,有钱的去溪口、宁波买了房,没钱的都出去打工了,大都走了……”
    
    另一位老人问:“你是城里来的吧?是不是也来买房子的?”
    
    “我不买房,是来随便走走的。村子有房出售吗?”
    
    “阿拉这里空房子多的是,人走了,房子就空出来了,要多少!好些宁波人、上海人都来买房子当别墅用呢!”
    
    我问:“村里大多只剩下老年人了,你们养老福利有没有?”
    
    “没的,没的,什么也没有,村委会……它自己日子也难过,哪有钞票养阿拉?”
    
    “那么生病了怎么办?”
    
    “生小病熬一熬,生大病就等死了……”老人的
口气还是那么的淡漠,好像在谈论别人的事情。
    
    夕阳西下,红彤彤的火烧云映照着群山峻岭,古樟树掩映下的古石桥沉默不语。我在这里所看到、所听到的是一个失去希望的村庄、一群垂垂老焉、“等候死亡”的老人。
    
    没有文化,只有“邪化”的地方
    
    在岩头的这几天,我发现整个村庄(至少有一、二百户人家)丝毫没有现代文化气息。村中心虽有一条街道,早上有集市,摆着村中老人自己种的疏菜和远处贩来的少量海鲜,但找不到一个报摊。如果想找报刊亭或图书馆,必定会被当地人视为疯子。
    
    行走在村头巷尾,却常常能发现
文革时代留下的标语仍依稀可辨,什么“毛主席万岁!”、“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还有“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等等之类。
    
    这个村庄另有一个特点是家家户户皆姓毛(后来少数的外来人口除外),家中几乎不挂“毛主席”像──我想,是不是这里曾经出过蒋经国这位“外甥皇帝”的缘故?但是在走访蒋经国生母毛福梅故居“素居”大宅院时,我却发现,这座土改时被分掉的故宅仍被六、七户外人占居着,并没有按照政策物归原主。
    
    在素居一侧的一间10平米左右的颓旧平屋里,我与蒋经国的大娘舅之孙子毛椒初老人见了面。我问起:“您为何仍住在这小屋里,不搬到老房子去?”
    
    “没办法喔,过去阿拉毛家算是地主,从解放后土改中被赶出来,一直是住在这里的……”毛椒初老人战战兢兢地说。
    
    “现在不是早就落实政策了,土改房产可以收回了吗?”
    
    那天陪同我的毛宝根老人在旁插话:“政府是有政策,但到了阿拉这里就没用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
    
    我又问:“当初,你们毛家被划为地主,再加上蒋家和台湾这一层关系,这么多年来,历次政治运动是怎么过来的?”
    
    毛椒初老人沉默了一会儿,笑笑道:“还好,还好,无非是被叫去受受批斗……更多是陪绑……只可惜抄家不知抄过多少回,老底子留下的东西一点也没剩下来,全被抄光了!烧光了!特别是许多上几辈的古书古画,好不容易从土改那会保留下来的,到了
文革,全被那时的红卫兵抄走了,没了,真真可惜哉……”
    
    毛家木板壁上照例也没有“毛主席”像。但到了村委会办公所在地,却是另一番景象了。这是村中心最有气魄的一座古建筑,这座被称为“慰望卢”的古宅建于1933年,曾是当年国民政府空军副总司令毛帮初的故居。故居的墙面是红色的,前后两进,东西厢房,四面回廊。前进三开间两弄,后进七开间,都是两层单檐楼房。前后天井,楼上有扶手栏杆,小青瓦顶,整个建筑虽然简洁,但从完整的结构中可见当年的风光。
    
    就是这么一座古宅院,因为被当作了中共最基层政权办公机关,进门大照壁和两厢走廊上花花绿绿地贴满了用现代“喷绘”技术制作的各色口号、标语和工作目标,从“三个代表”到“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到“八荣八耻”,一应俱全,还有“誓把岩头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文明先进村!”的全彩巨幅标语。这里花团锦簇、热热闹闹的气氛与门外颓败萧索的景象,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他们像不像黑社会在开会?”
    
    我本来想访问一下村委会负责人,顺便搜寻一些地方志史,但是遇到的却是几位“党政大员”歪歪斜斜地靠在沙发上抽烟喝茶,我问道:“请问一下,你们村里负责同志在不在?”面对我的问候,他们一副颇为警觉,又爱理不理的神态。
    
    “你是谁?问这个干什么?”一会儿,一个干部模样的中年汉子仍坐着,歪着头、操着本地官腔问。
    
    “唔,我们是游客,是这样的,听说岩头已被列为宁波市首批历史文化名村,想了解一下你们有没有相关的文史资料出售?”
    
    众人的目光聚向一个衣冠不整、脸庞精瘦的半老头子,他显然是这里的书记或村长,他不耐烦地开了口:“我们现在在开会……”我们几个人只好悻悻而退。走出村委会大门,我的朋友开口说:“你刚才看见了,他们那帮人围在一起,像不像黑社会在开会?”
    
    我一愣,问道:“此话怎讲?”
    
    他说:“前不久,也就是这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原书记毛合义,原村长毛子伟是村中二大势力,暗中掰手劲,明里抢选票,最后闹出了二件大事,差一点出了人命,太黑了!”
    
    “不是‘民主选举’吗?能出人命?怎么回事?”
    
    “毛子伟当了几年村长,这次想当书记,也就是第一把手。而毛合义也不是吃素的,他上面有人呐!开票之前二人已经较量过几次。那天夜里,二人发动二边人马,提棒拿刀械斗起来,砍伤了好几个人……过几天山林被人点了火,有人说是这边人干的,有的人说是那边人干的……反正烧了上千亩山林,都想嫁祸于对方……为了救火,又伤了不少人……”
    
    “哦,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那后来呢,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还不是不了了之,到了最后,书记还是原来的书记,村长还是原来的村长!”
    
    听了这一番“村政黑幕”,我愣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只不过第一天到村口时看到的,那青山坡上像巨大伤疤一样的过火林地的疑问,有了答案。
    
    这就是中国当代经济、文化相对发达地区一个山村的现实掠影。经过中共半个多世纪的统治与“改造”,一个原本碧水青山、耕读传家的秀丽的自然村落,至今己变得如此的荒芜与丑陋;在这样暴戾的村委会的领导下所进行的“历史文化名村”开发,也只能是急功近利的再度破坏!几天之中耳闻目睹,让我的心情十分沉重。
    
    因为我这次去山区访友,目的是想彻底
休息一下脑子,当初并没想作一番社会调查。所以几天之中大多数时间在避暑休闲,至今仍在后悔没能多走访几户人家,没能更深入地就几个问题做一些调研,没能更细致地掌握该村的相关数据,无法像黄仁宇先生那样“用数字来说话”。但愿以后再找个机会,完成这样的愿望。
    
    2006.7.16.宁波
     
    
    《民主中国》首发

昝爱宗:北京朝阳法院是可耻还是不要脸?

从今天起,我不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人民法院”,我去掉”人民”这两个字——响应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先生的建议。我自己也提议加几个字,就是”北京市朝阳区中国共产党法院”。因为自从中国共产党中的资本家代表人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并鼓励资本家入党之后,党不但替党说话,还主动替资本家说话,且不管这个资本家是真正自力更生的,还是靠行骗立业的。
2006年7月18日,这个朝阳法院判决了一起事关言论自由和批评自由的诉讼案。由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披露的这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朝民初字第13945号)显示,作家余杰在《南方周末》报上揭露骗子行径,却不被法院支持,作家被判败诉。
原被告双方,一个是被称为”骗子”的北京郑某人,北京天下同学作文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另一个是揭露骗子的人,正是自由作家余杰。两者本在法律地位上的民事权利是平等的,可到法院最后下发判决书时,却证实了原被告的地位并不平等。该法院认定原告,也就是被告所称为的”骗子”是公司董事长,而写文章揭露骗子的作家余杰却是”无业”。一下子,一向尖锐批评共产党专制行径的作家余杰,倒成了共产党没鼓励资本家入党之前的角色——”无产阶级代言人”了。
这起诉讼争议焦点极其简单,就是作家有没有干预社会、批评不良行径的言论自由权。被告余杰作为著名青年作家、自由职业者,是自食其力、有产有业的奋斗者,可到了法院,却被如此歧视为”无业”呢?这个法院又是怎样的流氓逻辑呢?
余杰是知名作家,北大毕业就失业,没有占过国家财政的任何好处,也没有成为吃国家财政低保的”包袱”,他依靠勤奋写作吃饭,经常独立、自由地发表对国家有利、对民族有利,而对共产党不利的杂文和评论作品,尤其是在海外发表居多。前不久,余杰还前往香港参加”七一”举行的争民主、要普选的大游行,并作为独立人士接受香港明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苹果日报记者的采访,大谈争民主的可贵和重要性。各大报纸报道余杰的身份除了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之外,还有”作家”这一称谓。可一回到大陆,余杰却发现自己连身份也没有了,就连法院也开始”判决”他”无业”了。
这里要指出的是:朝阳法院以严肃的法律文书正式确认余杰”无业”,那么请给予余杰以”无业”的北京市民待遇,即每月给予余杰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北京市的标准是310元(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10元),请从现在起法院判决北京市政府向余杰先生发放,一直到余杰先生找到工作为止。再者,余杰是1999年从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的,随后被中国作家协会属下的现代文学馆所接收并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可是想不到的是作家协会”耍流氓”,合同签了,但正式报到的那天却解聘了余杰。这也就是说余杰自1999年以来就是”无业”状态了,他作为一名北京市民,请朝阳法院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判决北京市社会保障和民政部门补发余杰多年来未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保障他的”无业”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更能体现北京市有关党的法律真正”以人为本”。
如果说,朝阳法院做不到这点,请收回这份有错误的判决书,再正式出具一份,把余杰的身份重新确认为”作家”,而不是”无业”。
歧视余杰,只是朝阳法院的无耻之一。该法院还有一个无耻的地方就是法院开庭审理除了个别涉及隐私、未成年人和国家秘密外,基本上都是公开的,可6月28日这个法院突然”改为”不公开审理,一些关心这个案件的记者也就无法进入了。为什么不公开呢?难道这个案子涉及什么国家秘密吗?不是的,主要是余杰名气大,法院不想让这个案子通过媒体的关注宣传余杰,扩大余杰的影响,所以就开始放心地”闭门造车”了,判余杰败诉,像保护国家秘密一样保护那个骗子的所谓无辜形象。所以,法院一手遮天,不是更加无耻到底了吗?
余杰一审败诉,骗子暂时得逞,但余杰将继续上诉,继续曝光骗子的骗人伎俩,并连法院的无耻和”不要脸角色”也一并曝光。那些党的法院,不是”衙门一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吗?那么就请你们继续审理吧,无论你们怎样判,余杰的批评自由都是一样坚持,舆论和民意也都有自己正确的判断。保护骗子,总是放纵恶行,总是无耻,总是”不要脸”。
前不久,看到北京爱滋病志愿者胡佳的太太曾金燕为曝光北京国保无所不至、不择手段的监视和跟踪,她穿上印有”跟踪、盯梢可耻”字样的文化衫走在大街上,那些跟踪、盯梢的警察们是不是觉得很无趣和很无耻呢?胡锦涛先生自2006年3月提出”八荣八耻”也有五个月了,可到了下面,偏偏是”不以耻为耻”,反而”以耻为荣”呢?如果朝阳法院再继续歧视余杰,继续偏袒骗子,那么,余杰也可以穿上引有”歧视可耻,偏袒不要脸”的文化衫每天站在朝阳法院门口停留几分钟,看看朝阳法院是继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是改邪归正、尊重和保障言论批评自由?
拿”爆破”作为作文培训创收的概念,不过是想蒙点不明真相者的一点钱而已,如此小骗子而已,比起江泽民”三个代表”这样的窃国大盗来,不足挂齿。余杰揭露这样的小骗子本来就是放低了身段,可居然惹出了麻烦,那么就针锋相对到底吧,余杰继续与骗子对着干,捍卫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再者继续不遗余力地揭露”三个代表”与官商勾结牟取暴利的资本家同流合污之丑闻,无论大骗,还是小骗,只要无耻骗人行径不改,作家就有责任揭露到底,与魔鬼斗法,真正为民除害。
假如有一天,朝阳法院成为独立于党之外的、忠实服从法律的、真正人民的法院,那么它的合法性,以及社会上的地位就有了基础,也便是我所认可的人民法院了,我也就不如此批评它了。

独立中文笔会之源流

国际笔会(International PEN)创立於1921年,是目前唯一的国际性作家组织。这里所说的“作家”是广义的Writer(写作者),包括狭义的职业作家、自由撰稿人和有相当作品的业余写手。笔会会员的传统成分由其英文名称PEN中的三个字母来概括:P代表诗人(Poet)和剧作家(Playwright),E代表编辑(Editor)和散文家(Essayist),N则代表小说家(Novelist)。三个字母连在一起正好是英文的“笔”──传统写作工具的意思,所以称为“笔会”,颇有寓意。现在,记者(Reporter)、文学翻译(Translator)和发行人(Publisher)也都有资格成为笔会会员。

国际笔会的基本宗旨是“弘扬文学和维护言论自由”,尤其是坚持言论自由的普世标准,即由《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9条所表述的人权原则,反对在任何国家和社会里以任何形式压制言论自由,维护全球作家的写作生命和精神自由,捍卫其写作和出版权利,保证其作品的自由传播。国际笔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目前有144个直属笔会中心分布在世界101个国家和地区。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各笔会代表参加的代表大会,日常决策和工作机构则是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理事会和设立在伦敦的总部以及下属的不同功能的工作委员会,如负责营救因写作而系狱作家的“狱中作家委员会”(WiPC——Writers in Prison Committee)、负责保护作家权益的“翻译和语言权利委员会”(TaLRC——Translation and Linguistic Rights Committee)、“女作家委员会”(WCC——Women Writers Committee),以及更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作家争取和平委员会”(WfPC——Writers for Peace Committee)。国际笔会主席叶尔利·格鲁沙(Jirí  Gruša)是参加过“七七宪章”运动的捷克诗人、作家,1989民主变革后曾出任过驻外大使和教育部长,现亦客任奥地利的维也纳外交学院院长。
根据国际笔会章程,同一个国家由於交通不便和多种语言文字的缘故,最多可以有五个笔会中心直接加入国际笔会。例如国土辽阔的澳大利亚就曾有五个直属笔会中心:布里斯班笔会、坎培拉笔会、墨尔本笔会、珀斯笔会、悉尼笔会。国土很小的瑞士,则因不同语言成立了三个中心:瑞士德语笔会、瑞士法语笔会和瑞士意大利语笔会。香港自回归中国之前起,也因语言原因有两个中心:香港中文笔会和香港英语笔会。此外,流亡作家、侨民作家为了保持祖国的语言文化,也可以在某个居住国成立笔会中心,例如二次世界大战中流亡国外的德国作家成立的“德语流亡作家笔会”,原来是著名德国作家托马斯·曼等人创立,至今仍然存在。再如在美国的“海外中国作家”笔会,原名“中国流亡作家笔会”,早期主要是1949年后从中国流亡美国的作家组成,后因来自台湾的华人作家增多而改现名。又如“西藏流亡作家笔会”的会址在印度,而成员散居世界各地。此外,世界各地还有些作家组织包括华人作家组织,虽然名为“笔会”(PEN Club),但并非都是国际笔会的成员。

中国作家参加国际笔会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二十年代,而中国笔会则于1930年11月16日在上海正式成立,首任会长是中华民国元老、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笔会的会务因战时形势紧张而停顿,但五四新文化运动先驱胡适先生在1941年至1947年间仍当选为国际笔会五人主席团成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笔会的主要骨干迁往台湾,留在大陆的作家与笔会的关系中断。1950年,“中华民国笔会”在台北恢复组织,张道藩先生出任会长,此后历任会长为罗家伦、林语堂、陳裕清、姚朋、殷张兰熙、余光中、朱炎等著名作家。1975年,时任中华民国笔会会长的林语堂当选为国际笔会副主席,次年因病去世;1990年,殷张兰熙当选为国际笔会副主席至今。此外,一部分台湾本土作家于1987 年 2 月 15 日成立“国际笔会台湾总会”,简称“台湾笔会”,但由于未能与早已存在的“中华民国笔会”协调合作,其加入国际笔会的申请未获接受。

1980年,中国大陆一批老作家倡议在北京成立“中国笔会中心”,主席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巴金兼任。国际笔会当年接受“中国笔会中心”加入时, “中华民国笔会” 接受建议改名为“台北中文笔会中心”,继续保留会籍。此后中国作协上海分会和广州分会分别成立笔会中心,也获准直接加入国际笔会。但是中国大陆的笔会中心受制於官方体制的限制,始终没有成为真正独立的非政府组织,在维护作家尤其是中国作家的言论自由和其它权益上善乏可陈。1989年5月,中国笔会中心派出代表团参加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国际笔会第55代表大会,因国际笔会主席邀请当时在欧洲访问的著名诗人北岛出席大会,介绍他领衔签名呼吁释放中国狱中作家魏京生的情况,中国笔会代表团为此提出抗议,中途退出笔会大会,并从此中断正式联系,到l997年才与国际笔会恢复联系,并于2000年派出观察员出席莫斯科召开第66届代表大会,却由于不能接受大会期间有讨论中国言论自由问题的提案,再次与国际笔会中断联系,且长期不交纳会费。2005年,国际笔会委托下属笔会的代表在访问中国时与中国笔会中心联络,此后中国笔会中心开始象征性地交纳会费,仿佛其会员人数只剩下近20人,但至今仍未恢复参加包括国际笔会代表大会在内的国际笔会活动。上海和广州两个笔会中心更是音讯全无,多年来连象征性的会费也未交纳。

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简称“独立笔会”(ICPC),中文名称曾先后为“中国独立作家笔会”和“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由一批1980年代后流亡海外的中国大陆作家联络海内外的独立中文作家创立于2001年,并於同年10月在伦敦举行的国际笔会第67届大会上被接纳入会。独立笔会从此每年都派出代表参加国际笔会代表大会和其它国际性活动,已成为其中最有活力的笔会中心之一。

独立笔会的首任主席和副主席是著名作家刘宾雁和郑义,执行主任为诗人贝岭,自由写作委员会召集人为诗人孟浪。独立笔会于2003年10月利用国际互联网召开会员大会,制定了笔会章程,正式命名为“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将会员资格扩大到以中文为其工作语言的不同国籍的作家,首次选出了理事会,并改为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刘晓波,第一副会长蔡楚,第二副会长兼秘书长万之。2005年10月,独立笔会再次利用国际互联网召开会员大会,根据国际笔会近年来的改革和独立笔会的发展情况修改了章程,改名为“独立中文笔会”,又使会员资格超出中文狭义“作家”的限定,明确定义为“用中文写作、编辑、翻译、研究和出版文学作品之人士”,并选出了新的理事会;刘晓波当选连任第三届会长,余杰和陈奎德当选为第一和第二副会长,张裕接任秘书长。此外,先后担任过理事和候补理事还有孟浪、廖亦武、茉莉、马建、杨炼、王怡、盛雪、赵达功、廖天琪、余世存、巫一毛等国内外知名作家。到2006年6月,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人数为185人,其中生活在中国大陆者接近半数。独立笔会的工作机构除了秘书处和与国际笔会对口的“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和语言权利委员会”、“女作家委员会”以外,还有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自由写作委员会”、“网络工作小组”、“筹款工作小组”和“监事小组”。

独立中文笔会秉承国际笔会宗旨,致力维护和推动世界各地中文作家的自由写作,尤其关注中国大陆作家的言论自由、写作和出版,营救因言获罪被捕的作家,帮助在国内遭受迫害和流亡海外的中文作家的生存和写作,与世界各地的各中文笔会中心合作,使蔡元培、胡适、林语堂等中国笔会前辈的独立自由精神和传统在全中国得以延续和发扬,并推动中文文学的国际交流和发展。
(独立中文笔会网页:
https://www.chinesepen.org/old-posts

2004年9月初稿
2006年7月修改

从陈岚“耻辱”事件看中国文学的没落

最近,一位女作家的一篇题为“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文章在网络世界掀起轩然大波,经媒体报道,战火迅速从网络转向传统媒体,成为最近一段时间的热门话题。

    女作家何许人也?打开百度搜索,最先看到的是铺天盖地的关于对其论调的同意或不同意的讨论,还有媒体对这些讨论的报道。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我终于看到了关于这场争论的主角女作家的介绍:江苏省作协成员陈岚,网名深海水妖,江苏作协会员。从事过电视记者,公务员等多种职业,最终选择辞职写作。著有《莲花落》、《此心恒伤》、《终极爱情》、《背后》等长篇小说,短中篇小说若干。
    为何要查找此次论争的发起人情况,因为我最想知道这起论争主角的人文背景。不同行业不同性质背景的人,有时其话题最终所蕴含的人文指向是不一样的。作家,作为对社会人文精神的构建起着特定作用的一种人群,其发言尤其是经过慎重思考的发言自然就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更值得我们深思,我想这也是此次讨论如此热烈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伏尔泰说过,“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观点的自由。”因此对于网络上以不同形式辱骂、甚至是人身攻击式的反驳,我是不大赞同的。尽管我不同意陈岚的观点,但至少有一点我对她是欣赏的,因为她多少还是秉承了一种文人的率真品格。
    但是我要说的是,正是她的这种率真,暴露出了中国当代文学中的一种人文缺失。我相信,发起此次论争,陈岚是经过认真思考的。这从她的个人博客中关于此次讨论的系列文章可以看得出来。我也相信,她的本意并不是让女人一旦遇到强奸,就为了保存生命而主动把裤子解开,她自己不会,当然也不会让别的女人这样做,而只是想通过所谓的贞节与生命权的比对,得出生命权高于贞节观的结论。生命诚可贵,但问题是,她在这里关于女人贞节与生命权、强暴以及反抗的界定,却显得是如此的粗糙与随意,甚至是偷梁换柱,丧失了一位作家的立场,也许不能说是丧失,而应该说缺失更确切些。这种作家立场的缺失,成为当今中国文学没落的一个标志。
    面对强暴,女人反抗所捍卫的是什么?用陈岚的话说,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那隐藏的性器官所属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过了生命。”并进而得出结论,“一旦有威胁到男人的性权利的行为发生,她就得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记。女人的生命,比阴道卑贱?”那么在这种前提下,女人的贞节其实只是男人的一种私属品。女人凭什么宁可舍弃身家性命而为他人来争取贞节?所以就可以不反抗,而一旦反抗而遇性命之灾时就成了人类的一种耻辱。她还拿宋明时期理学中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来说事,认为现代女性还拿贞节来说事是假道学。
    在这里,她忘记或者说是不清楚两件事,其一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历史当时社会行为的一种规范。我无意也无权去评说历史上此种社会行为规范的对与错,其实任何人也无权去进行评价。黑格尔说过一句话:“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世界万物只要其存在,就有其存在的理由,有其历史积极性的一面,尽管它会被历史逐渐淘汰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在当时中国儒学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范式,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意义的。其实当时不仅仅是对于妇女,而且对于男子又何尝不是呢?关健是看这个“节”是一种什么样的“节”,以中国传统文化来说,此“节”其实是一种做人的骨气与尊严,是一种为人的气概,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底线。这个“节”维系着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维系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当然,有些具体的做法在今人看来有些迂腐,有些甚至是“违背人权”的,但是我们必须在一个社会情境中来看待这些历史行为,而不应该以今天的社会情境来批判历史中的人们,更不能把当今的一些社会行为套上历史的概念,混淆视听。在这点上,我觉得陈岚们要进行批判,还必须补上历史这一课。
    其二是现代“贞节观”的归属问题,陈岚把贞节观斥之为女人之外、男人专属的一个东西。其实,“贞节”的发展,到现在才真正发展到了属于个人的东西了,成为了“人权”的一部分。夫妻生活,现在法律上都定了“婚内强奸”这一条罪状,更不用说是强奸了。那么,强暴真正侵害的是什么?法律有明文规定: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性意愿,以胁迫或暴力的方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它违背的是妇女的真实的性行为意愿。强暴总是违法的,这一行为必然要受到人们的谴责与法律的惩处。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女人,其身体与行为必须由自己作主,面对强暴,她可以选择反抗,当然也可以选择顺从,这是她自己关于遭受侵害时对关于生命权与贞节观的权衡结果,这完全是她自己的事情。女人的反抗,是基于其对自身权利的保护。这种保护,往小了说,是人出于本能的对人权的自我诉求而做出的,是维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与自由的一种努力;往大了说,这是一种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个人努力。从这个方面说,女人面临强暴时的反抗,确实所代表的不是她一个人,而是一个社会。因此不管其反抗的结果如何,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但如果硬要说这种反抗是人类的耻辱,那我只能说,这只能算作是一个不懂事的女人的胡言乱语。
    这种胡言乱语如果只是由一个普通的人在一个自己的空间说出来,其实也无所谓。但问题是这个女人不一般,她是一位作家,是在网络空间向公众发表出来的一个经过其深思熟虑的观点。带来的问题就不由得我们不多想一下。
    那么,问题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当人尤其是女人遇到生命与贞节的考量时,什么是第一位的?从小学开始就学过并一直记得的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生命并不是人的专属,动物、植物、微生物,自然万物生命的存在形式是多样的,人的生命只是其中的一种。但人之所以为人,不仅是因为有自己的生命存在形式,而且还有其作为精神世界的一面,人不但可以理性科学地审视世界,还能理性地科学地审视人自身,知道除了生命之外,还有自由、尊严与思想。
    而作家是什么?是以文字的方式来诠释人的心灵,是以文化的方式来注解社会,是以思想的方式来构建一个时代的人文。他必须扛起人类自由与尊严的大旗,关注人类心灵的家园和精神世界,带领人们走进一个能真正“诗意地栖居”的心灵绿洲。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觉得陈岚成为了中国当代文学的一种悲哀。要成为一种能诠释心灵、构建人文的作家,能够扛起人类自由与尊严的大旗,就必须有浓厚的文化积淀,了解人类的过去与现在,必须有自己的思想深度,但我从陈岚观点里,看到的只是对于文化的浅薄与无知,是作家在人文世界感知的缺失与苍白。套用一句俗话,是典型的“有知识没文化”的文字写手。
    而更严重的是,如今中国,此种写手比比皆是,而且还能大行其道。是个人只要能写字就能成为作家,所谓“美女作家”,所谓少年作家,所谓名人作家。随意进入一家书店,流行小说柜台上摆放的都是此类作品。“身体写作”以身体与性经验为卖点,以暴露隐私为荣耀,让全民陷入一种性高潮之中,让社会流行于一种窥阴癖之中。让人感到可怕的是,在全民的性勃起与全社会的窥阴癖之后,人们的眼中就只剩下赤裸裸的肉体与冷冰冰的现实。道德底线被无情地突破,民众没有了激情,社会没有了理想,庸俗的实用主义大行其道。
文学,当它失去了人性的光辉之后,剩下的就只是对世俗献媚,剩下的就只是对世欲的同流,剩下的就只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文学的人性,存在于作者的心中,存在于作者的思想之中。然而,在陈岚以及此类当今所谓的“作家”身上,我不知道,这种人文存在于何处?这正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一个悲哀。

钱钟书的三类读书笔记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储晋编著《培养天才孩子的第一法——教会孩子阅读》中披露了钱钟书读书时的情况。

            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其实,他只是好读书,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遍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

  钟书做一遍笔记的时间,约莫是读这本书的一倍。但养成这习惯,是因为我们多年来没个安顿的居处,没地方藏书。家里多数的书是从各图书馆借的,他读完并做完笔记,才把借

来的书还掉,自己的书往往随手送人了。无数的书在我家流进流出,存留的只是笔记,我家并没有大量藏书。

  钟书的笔记从国外到国内,从上海到北京,从铁箱、木箱、纸箱,以至麻袋、枕套里出出进进,几经折磨,有部分笔记本已字迹模糊,纸张破损。

  钟书的大量笔记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外文笔记(包括英、法、德、意、西班牙、拉丁文),几乎全是手抄。笔记上记有书目、重要的版本以及原文的页数。钟书自从摆脱了读学位的羁束,就肆意读书。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意大利文学,一部一部细读,并勤勤谨谨地做笔记。

  第二类是中文笔记。他开始把中文的读书笔记和日记混在一起。1952年知识分子第一次接受“思想改造”时,他感到不宜把日记和学术性的笔记混在一起,就把日记部分剪掉毁了。他的这些笔记,都附带自己的议论,亦常常前后参考、互相引证。中文笔记和外文笔记的数量,大致不相上下。

  第三类是“日札”——钟书的读书心得。日札想是“思想改造”运动之后开始的。最初的本子上还有涂抹和剪残处,以后他就为日札题上各种名称,如“容安馆日札”、“容安室日札”、“容安斋日札”;署名也多种多样,还郑重其事地盖上各式图章。

黄庭坚诗与北宋士人文化心态

《当代》:和《九月寓言》擦肩而过

原《当代》主编何启治回顾编发、出版《白鹿原》、《古船》的坎坷经历

  人物名片

  何启治

  笔名何起、红耘、柳志。广东龙川县人,1936年生于香港,195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同年被分配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直到退休。1981年进入《当代》杂志社,历任编辑部副主任、主任、主编,常务副主编。1992年任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1993年任《中华文学选刊》主编,1997年4月任《当代》主编。著有报告文学《播鲁迅精神之火》、散文报告文学集《梦·菩萨·十五的月亮》、《何启治散文》等。

 

编发过《古船》,力推过《白鹿原》的何启治认为编辑应当“与这样的作品共荣辱,与写出这样作品的作者共进退”。

《当代》杂志创刊号。

  编发《古船》

  1986年五六月间,张炜带着长篇小说《古船》的修改稿到北京,就住在人文社邻居中国语言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招待所里。我和另外一个人去看他。只见他身穿黑汗衫,理短发,眼眶和脸庞都有点浮肿,慢声细语地说话,还常常微蹙着双眉,一脸疲惫而又难受的样子。听说他用心地写了两年《古船》,写了改,改了再改,定稿时还不满三十岁,而所写故事的时间跨度却有四十年,是从改革开放的八十年代回溯四十年代的胶东土改乃至“大跃进”、大饥荒和“文化大革命”。这么年轻的张炜能写好他没有经历过的这一切吗?我当时不由得产生这样的疑问。张炜就向我解释。为了完成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古船》,他“构思、准备前后有四年,具体写作、修改用了两年时间”。谈到这几年的准备时,他说:“我走遍了芦青河两岸所有城镇,拜访了所有的大的粉丝厂和作坊。我读了所能找到的有关于那片土地的县志和历史档案资料,仅关于土改部分的,就约有几百万字。我访问过很多很多的当事人,当年巡回法庭的官员,访问过从前线下来的伤残者、战士、英雄和幸存者”。

  其时,我刚刚担任《当代》杂志的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并负责终审稿件(第一次负责终审长篇小说)。主编秦兆阳由于年事已高和健康等原因一般只听汇报不看稿件,另一位主编孟伟哉作为人文社新任社长正忙于社务,还有一位副主编朱盛昌刚刚在1986年6月升任人文社副社长,也是忙于社务无暇旁顾。为慎重起见,我一再建议老孟或老朱参与终审。商议的结果只好请老朱抽空看《古船》直接写到土改扩大化、错打错杀的第十七、十八章。老朱看后也认为一定要改。和张炜面商的结果,是由他加了土改工作队王书记制止乱打乱杀坚决执行党的土改政策的一个片断(一千多字)。

  当时《当代》杂志的发行量有二十多万。《古船》在《当代》1986年第5期全文刊出后,立即引起读者和文坛的强烈反响。

  错过《九月寓言》

  1986年11月17日至19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联合中国作协山东分会、山东省文学研究所、山东省文学创作室、《文学评论家》和《当代企业家》编辑部等五单位,在济南开了《古船》讨论会。12月27日,《当代》编辑部又邀请在京部分文学评论家、作家、编辑近四十人在人文社的东中街宿舍会议室开了一整天的《古船》座谈会。

  在讨论中,绝大多数讨论者对《古船》备加赞赏。有人认为《古船》是当代文学至今最好的长篇之一,可视为新时期长篇小说的压卷之作。它给文学十年带来了特殊的光彩,显示了长篇小说创作的重要实绩。但是,也有少数人对《古船》提出了公开的批评,据说某领导也很不满意,导致社长、主编指示我不要公开报道《古船》讨论会。我认为这违反惯例,便据理力争。最终的结果是,同意发表讨论会的意见,但必须突出批评性意见,而且要把两地四天讨论会的意见压缩到一千多字的篇幅,导致发表在《当代》1987年第2期上的报道文字和文坛舆论对《古船》的赞扬大相径庭。

  这个报道是我整理的,但却实在是违心之作。

  1990年6月,我在美国探亲一年后回到北京。当时主持《当代》杂志日常工作的副主编朱盛昌同志因病需全休一段时间。老主编秦兆阳同志也因视力不好,基本上不能看稿,他要求我这个副主编尽快了结以前的事情,“全力以赴”投入编刊工作。也就是说,我要接替老朱主持《当代》的日常工作。到1991年春天,出版社领导决定给我“常务副主编”的名义,以方便工作。

  1991年6月,我和《当代》分管山东的编辑洪清波到龙口去看望了张炜并向他组稿,他婉谢了其他有影响的刊物的约稿,毫不犹豫地便将他花费五年心血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九月寓言》交给我们。这期间,刊物的工作方式是:由分管各地区的编辑同仁提出拟采用的各种稿件(重点作品需经三审),在编前会上讨论并大体上确定某期刊物的基本内容,随后由我(或加上相关的编辑)向老主编秦兆阳作口头汇报,最后按主编的决定或调整,或补充某些内容,并按分工安排、布置发稿工作。从山东回到北京后,为此,我和洪清波几乎是在同一天写好了自已的读稿意见,准备把张炜的《九月寓言》作为下一期的主打作品,并按照工作程序向主编秦兆阳汇报。秦兆阳看完稿子后,在7月11日表示,“不能发表,发表出去很荒唐”。7月19日,他再次来到编辑部开会,对《九月寓言》的批评更严厉,更明确,并提出了10条意见。最后,只能退稿。我给张炜打电话表示了歉意,但他认为不存在问题。最后,《九月寓言》首发于《收获》1992年第2期,作品一面世,就在文坛引起了强烈反响,获得了评论界的好评并荣获第二届上海中长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的一等奖。此后,它还与《古船》一起入围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力推《白鹿原》

  1992年早春,我收到陈忠实给我的来信。他在信里谈到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白鹿原》的创作情况,他说他很看重这部作品,也很看重《当代》杂志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态度,在我们表态之前,他不会把这部小说交给别的杂志社和出版社,希望我们尽快派人去看稿。我把忠实的来信交给当时主持工作的人文社副总编辑朱盛昌等同志传阅。

  我们商量后决定派《当代》杂志的编辑洪清波和人文社当代文学一编室(主管长篇小说书稿)的负责人高贤均一道去看稿。这是在1992年3月底。高、洪二位在返程经过成都时开始看这部沉甸甸的长篇小说,一看就放不下,就拍案叫好,并轮换着在返回北京的火车上就看完了。等他们回到出版社,我们便按三级审稿制由《当代》杂志和当代文学一编室好几个同志流水作业地快速看完。

  由于所有参与看稿的同仁对《白鹿原》的总体认识都是一致的,一些具体的意见分歧也就在讨论、沟通中得到统一了。这样,从1992年4月到6月,《当代》杂志的洪清波、常振家和我先后完成了对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小说的审稿,我在6月30日的终审意见中认为,“这是一部扎实、丰富,既有可读性又有历史深度的长篇小说,是既有认识价值也有审美价值的好作品。”另一位副主编朱盛昌也在8月上旬签署了同意按照我的意见在《当代》1992年第6期和1993年第1期刊载此稿的意见。由于1992年9月我已改任人民文学出版社主管当代文学一、二编辑室的副总编辑,几乎是同时,人文社一编室也完成了对《白鹿原》书稿的审读程序,我在终审意见中提出,应当把《白鹿原》作为重点书处理。1993年6月,《白鹿原》正式出书。

  《白鹿原》出版以后,在文学评论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和争论,并得到了读者的喜爱。但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一直遭受着不公平待遇。1997年5月,在天津开会评“八五”(1991-1995)优秀长篇小说出版奖时,我以评委身份联合另两位评委雷达、林为进,建议把《白鹿原》列入候选名单,却意外受到临时主持人的粗暴对待。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是某领导在一次什么会上说了批评《白鹿原》,不要再宣传《白鹿原》的话。因此,它在国家图书奖中落选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1995年启动,1997年12月7日揭晓的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评选活动中,评委会对《白鹿原》的评价出现了明显分歧。最后,老评论家陈涌对它明确支持,他的支持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此外,陈忠实本人适当妥协,对《白鹿原》进行了修订,删改了两三千字并于1997年11月底把修订稿寄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12月,我们推出了修订本。就这样,《白鹿原》获得了茅盾文学奖。1998年4月20日,陈忠实终于登上了人民大会堂的第四届茅盾文学奖的颁奖台。

  ■《当代》历任主编

  严文井,1980年-1983年;

  韦君宜,1983年-1986年;

  秦兆阳、孟伟哉,1986年-1987年;

  孟伟哉,1987年-1994年;

  朱盛昌,1995年-1997年;

  陈早春、何启治,1997年-1999年;

  陈早春,2000年;

  刘玉山、高贤均,2001年-2002年;

  刘玉山,2002年至今。

  口述:何启治

  采写:张弘

  摄影:郭延冰

邵建:文化部有什么权力限制我的嘴和耳

近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要在全国建立一
个“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个系统要建立一个曲库,
以后卡拉OK等娱乐场所送选的歌曲必须在曲库之中,而曲库入选的
曲目又须经文化部审核。其所以如此,第一理由便是一些带有不健康
内容的歌曲,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以各种形式自境外流入我
国卡拉OK场所,对我国文化主权及文化安全构成威胁……

文化部这条行政举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到卡拉OK之类的场所
时,不再如同以往那样想唱啥就唱啥,想听啥就听啥。我的嘴和我的
耳受到了限制。我只能在这条行政举措审定的范围内进行我的选择,
或者说,该举措很明白地告诉我,什么歌可以唱,什么歌不可以听。
本来,我唱什么歌,我听什么曲,不用别人奉告,这是我的权利。就
权利而言,它是自然权利中属于私权的那一部分。现在,在非常无辜
的情况下,它遭到了公权力的侵害。这是权力对权利的侵害。我要抗
问的是:文化部有什么权力限制我的耳朵和我的嘴?

请问文化部的官员们:你们在制定这条行政举措时,头脑里想没想到
法,尤其是宪法。不错,文化部当然有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权力,
但,它们不能与宪法冲突。请文化部的官员们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翻到第二章第35条,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说得非
常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示威的自由。”不言而喻,唱什么歌,属于言论自由。而文化部这条
行政举措,却对宪法保护的该项自由擅自进行限制。因此,用宪法衡
量,这条行政举措的要害是“违宪”。

至于该举措出台的第一条理由,根本就不能成立。什么叫“不健康内
容的歌曲”。健康与否,从来因人而异,谁有能力划出一条清晰的界
限?当年孔夫子以“思无邪”删各地民歌,保留十五国风。可是,这
305首的曲库到了朱熹那里,却嫌删得不够,还要把那些情爱民歌,
比如郑风、卫风之类统统删除。因为“郑卫之风”是迷惑人的靡靡之
音。殷鉴不远,1980年代初,李谷一的《乡恋》、邓丽君的40年代老
歌,乃至部分台湾校园歌曲,不都被视为靡靡之音、甚而大张挞伐
吗。可是,以今天眼光回望,无论郑卫、还是港台,何不健康之有。

当然,即使今天,也肯定有人还认为它不健康。那很正常,也没关
系。那是他的偏好,也是他的权利,他可以保留,也可以反对。但他
却不可以以他的不健康的理由要求别人和他一样加以拒绝,因为,没
有人给他这份权力。可是,我们看到,文化部现在却要扮演这个
“他”,“他”要用手中的权力来确定一个音乐健康的标准,并且要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实际上是进行一种全国性的文化管制,是向20
多年前的那个历史倒退。至于说有些曲目来自海外,就构成对国家文
化主权和文化安全的威胁,请问:文化官员的文化神经脆弱如此,还
有没有一点应有的文化自信?

 

王德邦:法院判决背后的社会价值写真

7月18日是中国司法界一个灰暗的日子。这一天两个倍受知识界、尤
其是网络界关注的案子,在北京由不同法院碰巧同日宣判,并且结果
都与事前学界与网络上的主流分析与预期判断相反,即“王天成诉周
叶中抄袭案”(以下简称“王周案”)与“郑北京诉余杰名誉权纠纷
案”(以下简称“郑余案”)在这天分别由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与北京
朝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前案的原告王天成与后案的被告余杰均判败
诉。

这两案的判决结果出来后,给原本网络上对此两案较热的争论添了把
火。不少法学学者出来从法律的角度著文评议这两桩判决。许多网民
更是从不同角度抛砖掷瓦,一时间把个网络世界打得硝烟弥漫。应该
说,对于“王周案”与“郑余案”,在法理上从贺卫方、萧瀚、杨支
柱、浦志强等法学家及律师的文章中,早已有了极为清晰而透彻的分
析。就是一般的法盲,只要一看,其中的是非对错也是明白的,是不
存在多复杂而难判断的东西的。

如此,从法律来分析这两案不是本文所愿。本文只想谈谈在这样两个
并不复杂的案件判决上,居然出现完全与事理及社会普遍认识相反的
结果,其背后反映着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趋向呢?

先说王天成先生诉周叶中的抄袭案。原告白纸黑字46处抄袭的举证,
最后被法院分解成:“七处计452字的文字表述与原告的涉案作品并
不相同亦不相近似”,法院不予支持;“九处计1,013字属于公知历
史知识的内容”,表述雷同但不算侵权;“九处计1,086字属于对学
术观点的描述,鉴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
身,被告涉案图书对于相关学术观点的借鉴,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侵权”;另有14处是从别人作品中引用来,至于别人是否是抄袭原
告不在本案审理中,所以法院也就不支持;只有“其中七处计1,398
字内容与原告涉案作品的相应部分的表述基本一致,但与原告论文四
万余字的总数,以及《宪政解读》一书22万余字的总数相比较而言,
比例较小;该七处不构成《宪政解读》一书的实质内容,且散见于该
书中的各个章节,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借鉴,尚不能认定构成著作
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如此一来,结论就成了“原告关于涉案46处内
容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
予支持。”

同样再看郑北京诉余杰损害名誉权案。郑北京为了招揽学生打出“爆
破作文”,声言能培养学生“快速审题、快速构思、快速修改”等综
合写作能力。余杰看到后觉得是个笑话,于2004年4月22日,他在
《南方周末》上发表评论《作文岂能“爆破”?》指出:“郑北京先
生,‘异想天开’,在他那里‘作文’居然是可以‘爆破’的”;
“鲁迅先生早就说过,那些讲述‘速成’的‘作文作法’和‘文坛登
龙术’的书籍,都是一文不值的垃圾。读着郑北京先生打出的‘暑期
作文班’的广告,我在一笑之余,又感到十分愤怒:用一堆垃圾来骗
取孩子(其实是家长)的钱,这样的行为比起当街明火执仗的抢劫来
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其行为之恶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郑
北京先生的小把戏,趁早可以休矣。郑北京固然可恶,刊登广告的北
京某报等媒体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这难道不是公然刊登虚假广
告吗?”评论最后还尖锐地指出:“这个世界上没有最恶劣的事情,
只有更恶劣的事情──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低估骗子们的丑陋。”
这样的一篇评论就成了损害名誉权的证据。结果法院判被告向原告赔
礼道歉及赔偿一万元精神抚慰金。

这两个案子从外在形式来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一个是告抄袭,一个
是被告名誉侵权。然而只要透过这外表,我们可以发现这两个案子是
惊人的相似,可以说它们在本质上是完全的一致,它们都真实地表达
出了这个时代法律背后的社会价值。

王天成诉周叶中抄袭案,那是只要认得汉字的人一读就知道的东西,
那就是一个教授连同他的学生为了所谓的科研成果,也就是为了个
名,当然内中也有利,居然忽略了学术的准则,忘却了学人的良心,
走向了抄袭侵权的境地。如果说这事没有被王天成先生发现并揭露出
来前,周教授们的抄袭可能存在无意,或大意的话,那么在王天成有
凭有据的举证后,周教授们就该认识到这个过失,并主动诚恳向当事
人致歉,或解释原委。以我对王天成先生的了解,他根本不会在乎自
己的成果是否变成了别人的成果,他在乎的是这种不义的行为。如果
事前或刚发现之初周教授们主动跟王天成说明一声,解释一下其中的
原委,我想以王天成的大器根本就不会再追究。然而当天成将抄袭揭
出,对方不仅没有任何知错悔过的认识,相反仗着在体制内的优势,
动用各种公权来一味隐瞒压制抄袭的事,不让媒体报道,警告甚至于
威胁采访的记者。如此一来,抄袭反成了正义,而反抄袭却成了罪
错。这一来激起了王天成先生的义愤。他由捍卫自身学术权利的角度
来痛击中国学术的腐败,棒喝中国学人的堕落。由此而言,王天成是
学术上的打假先锋,是意在通过法律来惩治中国学术上的假冒伪劣之
风,以拯救中国的学术良心。

同样,余杰先生也是看到郑北京为了招揽学生的商业目的而在宣传上
用了许多让读书人看来难以接受的言辞,将一个神圣的传道授业的事
变成了赤裸裸的背离学习规律的商业炒作。这也是为了名利而不顾学
习规律与人类良心的行为。余杰由作文培训招生广告的虚假言辞联想
到中国假冒伪劣横行的社会现实,于是愤而秉笔直斥这种公然的欺骗
行径。

可以说王天成与余杰都是激于义愤,奋起打假除伪,追求真实与正
义。结果最后法院判决却都是:败诉!

应该说这个判决在今天的中国是理所当然的,是真正体现了时代价值
趋向的。在一个法律公然宣称以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为目的的社会,除
了法律自身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写照,同时司法裁判也肯定体现着那个
时代统治阶级的价值趋向。从王天成与余杰败诉案,我们可以清楚地
解读出:这个社会倡导的是可以不择手段的追名,可以厚颜无耻地逐
利,但不可以求真,不可以务实;谎言、虚假可以公行,但事实、真
相不能获准;可以在经济发展的大旗下,在鼓励先富的口号中,披上
一点伪装高尚的学术盗窃、欺骗、掠夺都不是罪,并且是受法律保护
的,而相反那种追求真相,倡导责任,抵制伪诈的做法却是为法律所
不容的。这就是今天“王周案”与“郑余案”所反映的真实的社会价
值,也即是统治者这么多年来通过各种途径所刻意要灌输给国民的价
值意识。

这是一种真实的残酷,是我们无可违避的现实!面对“王周”与“郑
余”案,我只有沉痛!

(2006-07-27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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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郭沫若为何“变色”如此之快

“四人帮”被抓后,1976年10月21日,郭沫若发表了《水调歌头 大快人心事》:“大快人心事,楸出‘四人帮’。政治流氓文痞,狗头军师张,还有精生白骨,自比则天武后,铁帚扫而光。篡党夺权者,一枕梦黄梁。 野心大,阴谋毒,诡计狂。真是最该万死,迫害红太阳!接班人是俊杰,遗志继承果断,功绩何辉煌!拥护华主席,拥护党中央。”而就在五个月以前的1976年5月20日,郭沫若还写有一阕《水调歌头  四海<通知>遍》:“四海<通知>遍,文革卷风云。阶级斗争纲举,打倒刘和林。十载春风化雨,喜见山花烂漫。莺梭织锦勤。茁茁新苗壮,天下凯歌声。走资派,奋螳臂。邓小平,妄图倒退。奈‘翻案不得人心’,‘三项为纲’批透,复辟罪行怒讨,动地走雷霆。主席挥巨手,团结大进军。”

1966年6月5日,在“纪念毛泽东《讲话》25周年讨论会”上,郭沫若致闭幕词,题为《做一辈子毛主席的好学生》。随后,郭仍感意犹未尽,向在场的江青即席朗诵了新作《献给在座的江青同志》:“亲爱的江青同志,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战线上陷阵冲锋,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

“文革”前夕。毛泽东请章士钊、程潜、金岳霖等湖南同乡吃了一顿饭。在谈话中提到苏联,章说:“西邻责言勿理也。”金听后愣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有一天金岳霖到陈寅恪家,遇有一个学生来找陈,问一个材料。陈说:“你到图书馆去借某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那一页的页底有一个注,注里把所有你需要的材料都列举出来了,你把它抄下,按照线索去找其余的材料。”金听后大为倾倒,说:“寅恪先生的学问我不懂。看来确实渊博得很。”

林宰平曾对金岳霖说:“东荪太爱变了,并且变动得很快。”

李慎之说:“季(羡林)也许在梵文方面有专长,但在学术思想上无非是一个庸俗的民族主义者(今称爱国主义者),现在则给他戴上许多高帽子,甚至称之为‘学术大师’。季本人固然好名,倒也无大害,只是学术界这样捧一个对国学与世界史近乎无知的老人,实在是中国的耻辱。”

某年,钱理群当选为“十佳教师”,不久,收到一个学生的信,信中说:“我们为什么要选您呢?是因为我们觉得您很可爱。”钱对这个评价非常满意,“因为我觉得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作为‘代表’,一作为‘代表’他就完了,我代表不了任何人,我就是钱理群,说我可爱我就很满意了,我在一篇文章里开玩笑说:如果我死了,就在我的墓碑上写上:这是个可爱的人。我认为这是一个不低的评价。”

毛曾说自己一生做了两件事,一是把蒋介石撵到几个海岛上,一是发动了“文化大革命”。

1956年4月25日,胡风事件刚过,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报告,谈到“顶级反革命分子”时说:“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2页)

1945年10月8日,胡风前往重庆九龙坡机场欢送前来参加国共谈判的毛泽东回延安的,这已是几天里他们的第三次见面了,但交情难说深厚。在欢送的人群中,虽然胡风“被徐冰从背后往前推了一下,但仍然没好意思走上前去握手”。(《胡风自传》)

有人说胡风不是反革命作家,毛泽东说:“不是反革命作家,至少不是革命作家。”

受“胡风案”牵连而被捕的教授、专家、学者无数,但正式判刑的只有三人:胡风本人被判有期徒刑14年(1969年又改判无期徒刑,收监关押);阿垅被判12年;贾植芳被判12年。

1955年5月25日,全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主席团召开有700多人参加的斗争“胡风反革命集团”大会,翻译家、美学家吕荧只身一人登台为胡风辩护:“胡风不是政治问题,是认识问题,不能说是反……”,话未容说完,就被扯下了台。

钱锺书看到刚公布的“胡风案”第二批材料后说:“胡风问题是宗派主义问题,他与周扬有矛盾,最后把胡风搞下去了。”

红卫兵翻墙进入巴金的家中,喝令巴金全家人都站出来。巴金的妻子萧珊溜出去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这事我们不能管。”

1964年2月13日,毛泽东谈到教育问题时说:“现在的考试,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搞突然袭击,出一些怪题、偏题,整学生。这是一种考八股文的办法,我不赞成,要完全改变。”“考试可以交头接耳,无非自己不懂,问了别人懂了。懂了就有收获,为什么要死记硬背呢?人家做了,我抄一遍也好。”

毛泽东论孔:“孔夫子出身没落奴隶主贵族,也没有上过什么中学、大学,开始的职业是替人办丧事,大约是个吹鼓手。人家死了人,他去吹吹打打。他会弹琴、射箭、架车子,也了解一些群众情况。开头作过小官,管理粮草和管理牛羊畜牧。后来他在鲁国当了大官,群众的事就听不到了。他后来办私塾,反对学生从事劳动。”

冯友兰在1950年10月5日致函毛泽东:“决心改造自己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准备于五年之内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重新写一部中国哲学史。”毛在回函中说:“不必急于求效,可以慢慢地改,总以采取老实态度为宜。”

冯友兰、汤一介、周一良、魏建功是“梁效”最初的骨干成员,以后又补充进林庚等人。从党的十大到1976年10月,“梁效”共发表了一百八十一篇文章,所发的文章经常刊登在头版头条,当时社会上流传:“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

光未然《黄河大合唱》原稿是“风在吼,驴在叫,黄河在咆哮……”据说当年马匹都入伍打仗去了,只有驴在山道上奔波。贺敬之看了初稿之后,认为“驴的形象稍逊雅观”,建议将“驴在叫”改为“马在叫”。

在台湾“美丽岛事件”(台湾民主进程的标志性运动)中,军事法庭原本打算把施明德处以死刑,可是蒋经国传话,不得有任何人遭处死刑,只要他在位担任总统,“不允许台湾岛上有流血”。

范曾与黄永玉积怨颇深。某次,范与友人在北京饭店吃饭,碰巧邻桌就是黄永玉、黄永厚、梅溪三人。酒席间,忽然黄永玉大喊:“我今天要打一个人!”但被同桌黄永厚挡住去路。范曾后来说:“其实以黄永玉之三寸丁葛树皮和嶙峋瘦骨,何待用啤酒瓶,以本人少小时学得的一、二散拳,足以使其跪地求饶。”

1937年9月平型关大捷后,毛致电林彪等人:“关于缴获数目对国民党不可夸大,但对外宣传可略增数目字,是否可说俘虏千余人,汽车八十余辆,坦克五辆,炮三门,炮弹三千发,请酌定见告,以为统一。”

杨尚昆曾说过:“对学部委员名单……要真是在学术上有地位的人;共产党员的安排亦必须是有学术贡献的,不能凭资格和地位,党派去在科学机关服务的人则不能以学者资格出现,要老老实实为科学服务。共产党员不能靠党的资格做院士。”(《杨尚昆日记》上册)

吴祖光在“鸣放”时说:“对于文艺工作者的‘领导’又有什么必要呢?谁能告诉我,谁领导李白、杜甫、关汉卿、曹雪芹、鲁迅?谁领导莎士比亚、托尔斯泰、贝多芬和莫里哀?……”旋即被戴上“右派”的帽子。他妻子新凤霞仅仅因为不愿意与他离婚,也被定为“右派”。

弟子们编的《季羡林文集。前言》初稿有“国学大师”、“国宝级学者”、“北大惟一终身教授”等一堆字眼,季老看后要求删去,并说:“真正的大师是王国维、陈寅恪、吴宓,我算什么大师?我生得晚,不能望大师们的项背,不过是个杂家,一个杂牌军而已,不过生的晚些,活的时间长些罢了。是学者,是教授不假,但不要提‘惟一的’,文科是惟一的,还有理科呢?现在是惟一的,还有将来呢?我写的那些东西,除了部分在学术上有一定分量,小品、散文不过是小儿科,哪里称得上什么‘家’?外人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们是我的学生,应该是了解的。这不是谦虚,是实事求是。”

1943年,战事深入内地,西南联大外文系几成战地服务团。吴宓1944年1月9日日记云:“宓阅《扫荡报》副刊,联大某生撰文,(联大女生)多与美兵狎近,每次价美金二十元,名曰‘国际路线’。因之,外语系中学生亦骤增多云云。是外语系乃妓女养成所矣。何中国青年之粗犷卑劣一至于此!”

吴宓一生日记不断,足有几百万字。“文革”爆发后,吴担心自己的日记不安全,就转移到一位门生那里,随后找来一张纸,习惯性地记下了当天的日记,包括何人何时如何转移日记藏于何地。不久,吴宓果被抄家,造反派按图索骥,一举将吴宓全部日记抄回。吴宓在“牛棚”闻知此事,痛悔不已,连连顿足:“这是我一生中干的最大的一件笨事!”

刘节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时,每年春节都要去老师陈寅恪家里叩头行礼。在“文革”初起时,学生要斗争陈寅恪,刘节拦住,大呼:“我是他的学生,他身上有的毒,我身上都有,斗我就行了! 千万别斗他!”陈寅恪以身后著作相托的学生蒋天枢,到广州看望老师时,每天与老师晤谈,笔录。有一天,蒋天枢去,陈氏忘记让坐,蒋氏就一直站在一旁说话,不敢坐,而陈氏目盲,竟不知。

《吴宓日记》出版前,编者想请已八十多岁的钱钟书为之作序。钱氏为此写了一封信给编者,请其将此信“附入日记中”。此时钱氏才在日记里见到,几十年前自己的一篇文章曾使吴宓先生很不愉快。他在序里说,“不意使先师伤心如此,罪不可逭,真当焚笔砚矣”。他还说,将此文附入书里,“俾见老物尚非不知人间有羞耻事者,头白门生倘得免于削籍而标于头墙之外乎!”

1957年5月19日,北京一些高校中开始贴出大字报,毛泽东对之十分首肯,他说:“大字报是个好东西,我看要传下去。孔夫子的《论语》传下来了,‘五经’、‘十三经’传下来了,‘二十四史’都传下来了。这个大字报不传下去呀?我看一定要传下去。比如将来工厂里头整风要不要大字报呀?我看用大字报好,越多越好。大字报是没有阶级性的。”

听完1966年10月3日广播《红旗》社论“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之后,周恩来大为不解。他对王力说:“党内路线问题只有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提法,怎么用了‘资产阶级’,还‘反动’呢?我要去问主席。”

当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知道徐真正所爱是林徽音时,对友人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李健吾抗战期间闻听林徽因虽罹患重病而不离开祖国时,激动地说:“她是林长民的女公子,梁启超的儿媳。其后,美国聘请他们夫妇去讲学,他们拒绝了,理由是应该留在祖国吃苦。”

金岳霖十几岁的时候,按照逻辑推理出中国俗语“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有问题。他发现,如果把这两句话作为前提,得出逻辑结论应该是“朋友如粪土”。

辛亥革命爆发后,金岳霖很快就剪去头上的辫子,还仿唐诗《黄鹤楼》写了一首打油诗:“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

金岳霖28岁的时候,在《晨报&S226;副镌》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优秀分子与今日社会》的文章,中说:“我开剃头店的进款比交通部秘书的进款独立多了,所以与其做官,不如开剃头店,与其在部里拍马,不如在水果摊子上唱歌。”

吴宓将他的罗曼蒂克写成诗,还发表出来,其中有“吴宓苦爱毛彦文,九洲四海共惊闻”等句。金岳霖看后觉得不妥,就对吴说:“您这是私事,私事就不应该在报纸上宣传。我们天天上厕所,可是我们并不为此而宣传。”吴闻言不爽,说:“我的爱情不是上厕所。”

金岳霖晚年深居简出,毛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其时已八十多岁,就和一个蹬三轮的车夫约好,每天带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

1955年,金岳霖离开北大,调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另一位副所长说他应该坐在办公室办公。金恭而敬之地在办公室呆了一上午,不无沮丧地说:“他们说我应该坐办公室办公。我不知‘公’是如何办的,我只是浪费了一个早晨而已。如果我是一个知识分子的话,我这个知识分子确实不能办事。”

金岳霖晚年写回忆录,开篇一句是:“我同毛主席吃过四次饭。”

1926年,32岁的金岳霖留学回国,受聘于清华大学教授逻辑学,并受校方委托创办了清华大学哲学系,担任系主任。当时的哲学系只有金一个教师,也只招到沈有鼎一个学生,一师一生,号称一系。

金岳霖常年戴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学生们始终不明白眼睛和帽子有何逻辑关系。

西南联大时,金岳霖发表演讲,主讲小说与哲学的关系,讲到最后,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答:《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

1955年,林徽因去世,金岳霖异常痛苦。在林徽因的葬礼上,金岳霖和一个朋友送上一副挽联:“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天”来自林徽因一首诗中的名句:“你是人间四月天”。

林徽因去世后,有一年,金岳霖要在北京饭店请客,邀请许多老朋友参加。朋友们接到通知,都不知老金为何要请客。到了之后,宾主入座,金岳霖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冯友兰给金岳霖的《论道》和《知识论》下的评语是:“道超青牛,论高白马。”(青牛指老子,白马指公孙龙)

蒋廷黻晚年,故交李济曾问他:“廷黻,照你看是创造历史给你精神上的快乐多,还是写历史给你精神上的快乐多?”蒋反问道:“济之,现在到底知道司马迁的人多,还是知道张骞的人多?”

北平陷落后,某日,陈垣和几个知心的师生在辅仁主楼看书画展,偶然凭栏,望见日军趾高气扬地走过。陈沉默不语,片刻,低吟“登临独恨非吾土,不为城关画角悲”。语毕,热泪盈眶。

1945年12月底,光复后的北平举行元旦团拜会,国民党要员陈诚批评说,北京这地方没有一点儿民族意识。在场的陈垣听了大为不满,当即站起来反驳道:“陈部长,你过去来过这里没有?我们在日本人统治下进行斗争,你知道吗?可惜你来得太迟了!”遂愤然离席而去。

陈垣校阅整理京师图书馆所藏敦煌经卷,于1930年编成《敦煌劫余录》,直斥斯坦因、伯希和等西方汉学家对中国敦煌遗书遗物的掠夺。时人以为“劫余”说法太过刺激,劝他改名,他正色答曰:“作‘劫余’二字,尚未足说明我们愤慨之思,怎能更改!”

叶企孙是哈佛大学博士,归国后,他创建清华大学物理系和理学院,并长期掌舵。他当年延聘的教师熊庆来、萨本栋、周培源、赵忠尧、吴有训等,物理系学生王淦昌、赵九章、钱伟长、钱三强、王大珩、朱光亚、周光召等,理学院其他系学生陈省身、华罗庚、袁翰青等,不下六七十人,几乎都成为国内外科技界的精英和科学院院士。清华教授曾昭奋赞叹此为“神话般的成绩”。

在耶鲁时,李赋宁曾和留学英国牛津大学的同学王佐良、许国璋,以及留学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周珏良通信,相约共同回国执教,“我教中世纪,佐良教文艺复兴和莎士比亚,国璋教18世纪,珏良教19世纪”。有人赞叹曰:“这就是绝配!”

1981年,蒋天枢编辑校订的300余万言的《陈寅恪文集》出版,并附录出版了他编撰的《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当时出版社给他3000元整理费,他一分钱也没收,他认为,“学生给老师整理遗稿,怎么可以拿钱呢”。

张元济当年应朋友之邀,为英国化妆品HazelineSnow翻译中文名称,译为“夏士莲雪花膏”,可谓“信、达、雅”,沿用至今。

1948年,王芸生应毛泽东之邀赴解放区,行前,他专门找来《解放日报》,翻看了王实味的《野百合花》一文。看后感慨说:“这就要挨枪子儿啊,那我过去岂不是要挨800个枪子儿?”

1945年,毛泽东飞抵重庆,与蒋介石进行举世瞩目的和平谈判。期间,他曾两次约见王芸生,单独交谈甚久。后来大公报馆回请毛泽东,宴会后,毛当场为《大公报》题词:为人民服务。

罗念生几乎翻译了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全部传世作品,每晚,老人伏案的身影映在窗户上,引起孩子们的好奇。有一次,他们联合起来,向里面大声齐呼“书呆子,书呆子”,老人才离开书桌,笑着向孩子们招手。老人耳背,怕有人敲门自己听不见,于是在门上贴了张纸条:“有事请敲窗户。”

复旦大学创办人马相伯年近百岁,仍一次又一次进行抗日广播演说。某日,胡愈之来访,交谈中马相伯沉痛地说:“我是一只狗,只会叫,叫了一百年,还没有把中国叫醒。”胡愈之听后,感慨唏嘘,无以为言。

1936年,沈钧儒、邹韬奋等“七君子”入狱,马相伯多方营救。次年七人获释后,前往看望马相伯,合影留念。沈钧儒在照片上书题:“惟公马首是瞻”。

1950年6月,曹聚仁赴港之前一个月,艾思奇在北京大学的一次演说中说:“一块砖砌到墙头里去,那就推不动了,落在墙边,不砌进去的话,那就被一脚踢开了!”曹聚仁读后,感触很深,他写道:“……像我这样离开了齿轮的地位,到自由主义的圈子中来,对于我以后的命运,关系是很大的。我也如屈原一样眷怀反顾,依依不忍去,然而我终于成行了,这也是我心理上的矛盾。”

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大法官的梅汝璈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曾昭抡1926年获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后,回国任教于北大。曾怪癖很多,某次,有人看到他站在沙滩红楼前,对着一根电线杆子有说有笑地谈论化学问题,让过往行人不胜骇然;还有一次,他带着雨伞外出,天降暴雨,他衣服全湿透了,却仍然提着伞走路;他忙于工作,很少回家,有一次回到家里,保姆甚至不知道他是主人,把他当客人招待,见他到了晚上还不走,觉得奇怪极了。

1950年9月,张伯苓回到故乡,当时“进步”的南开师生对归来的老校长并不欢迎,态度冷淡。不久,南开校庆来临,他早早准备前去参加有关活动,但南开中学不允许他进入,而南开大学也只安排他在相关活动中坐一般席位。自此,他变得沉默孤独,常常呆坐居室,神情颓丧,叹息不已。

王瑶颇慕魏晋风度,他的毕业论文做的是《魏晋文学思潮与文人生活》。曾为《清华纪念刊》写过一篇“自我介绍”,在朋友、弟子圈中传诵一时:“……迩来垂垂老矣,华发满颠,齿转黄黑,颇符‘颠倒黑白’之讥;而浓茗时啜,烟斗常衔,亦谙‘水深火热’之味。惟乡音未改,出语多谐,时乘单车横冲直撞,似犹未失故态耳。”

杨晦曾是“五四”运动中火烧赵家楼的领导者之一,但他对此“光荣历史”始终沉默着。他的一个学生黄修己说:“只凭他是‘五四’运动中带头跳进赵家楼的健将,而又绝口不提当年勇,就够我们佩服一辈子了。”从1950年直到“文革”,作为北大中文系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系主任,杨晦留给中文系的还有一句流传广泛,并影响深刻的“名言”:“中文系不培养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