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见证]学毛著学成反革命

冉云飞按:前不久我曾公布过一则共产党要求吴大昌常向组织告其父母吴拯寰、秦世华之密的保证书。现将吴大昌学毛著学成反革命的材料全录如下(标点及错别字均一仍其旧),以见彼时荒唐到了何种地步。历史从来都不是已死的东西,今天它依旧变种,以另外的形式生活在我们周围。我们不要心怀侥幸,以为文革已经过去,在这样的极权制度下,它会变个名目,常在你的周围影响和迫害你的生活。因“敬重”毛泽东而在他身上吃亏的故事,我们都听说了不少,但得到实物应证,而现在留存于世的,似乎越来越少。我是个注重证据和实物的人,以为有这个东西,它可以胜过你万千说辞。

最高指示
凡是错误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判,决不能让他们自由泛滥。

5月31日下午,我在学习开始以前,背诵老三篇“愚公移山”时,背到“要使全国人民有这样的信心,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不是反动派的。”一段时,当时我因为思想不集中,第一句后面几个字漏背,把后面一句的几个字接了上来,背成“要使全国人民有这样的信心,中国是反动派的。”犯了严重政治性的错误。对这一字句的背错,我当时的确是无意的,决不是有意识要背错,但对背错的字句来讲,我所犯的严重错误是属于政治性质的问题,是属于反革命性质的问题。
背错毛主席著作的字句是对毛主席的一个大大的不忠,主要是因为我在思想上对背诵毛主席著作抱着极不严肃的态度,为背诵而背诵,没有把毛主席著作“老三篇”作为对照自己、狠触灵魂,改造自己思想的武器,因此在背诵时自认为已背诵,思想也不集中,背错字句,犯下了政治性质的错误。
再有,在同组学习的人员向我指出我所犯的错误,要我向毛主席请罪时,我所采取的态度也是不严肃的,我仅仅拿着毛主席语录,站在毛主席像前,低了一下头说:“我要向毛主席请罪,我犯了严重的错误,在背《愚公移山》时,背到‘要使全国人民有这样的信心’一段时,其中漏背几个字,把后面一句的几个字接了上来,犯了严重的错误,我要向毛主席请罪。”在请罪之前,既未向毛主席恭恭敬敬的鞠躬,在请罪以后,也未向毛主席恭恭敬敬的鞠躬,这是对毛主席的大不敬。
今后我保证决不再背错毛主席的“老三篇”中任何一句,并把背诵“老三篇”作为改造自己思想的武器,时时处处对照自己,进一步落实在行动上。同时要求造反派同志对我所犯的严重政治性错误以严肃的应得的处分。

吴大昌
68,6,1

[真实见证]用毛泽东思想改造五类分子

冉云飞按:这是中共成都市委“一打三反”会议经验介绍材料之一种(此材料印制2500份),原名为《我们是怎样用毛泽东思想改造阶级敌人的?》。单是一个东城区英雄口(英雄口可能是今盐市口)派出所就有五类分子一百零七名,那么成都一座城市有多少?全国又有多少?这些数据恐怕永远是个谜。现将有名有姓的段落摘出,一作保存资料之用,二为将来有人作《中国痛史长编》提供依据。
另据此则资料显示,东城区英雄口派出所辖区内一百0七名五类分子,表现好的由原来的十七名增加至三十六名,表现坏的十四名减少到五名。复次,“全派出所辖区监改力量已由去年年终评审时的一百八十四人增加到二百七十八人,基本上实现了几个好人夹一个坏人”。其实所谓监改力量,大多是告密力量,这便是群众性告密运动在文革中的表现之一。
这次所学的所谓毛泽东思想材料,由毛泽东五.二0庄严声明、《南京政府向何处去?》、《论人民民主专政》、《唯心历史观的破产》组成。

反革命分子赵忠云说:“过去我只晓得遵守监督改造制度,不再做坏事就算改造好了,现在才懂得了要用毛泽东思想来改造我们的反动思想,这是毛主席是我们的挽救。“表示要下决心改造自己的反动思想。现管反革命分子汪少云,听了要用毛泽东思想来改造他们后,触动很大。他虽然不识字,也用心学习,回家后还叫女儿给他读《南京政府向何处去?》等四篇著作,每天读到深夜。他说:“越学越认识到过去的丑恶,看清了现在的出路。”伪县长杨少鉴说:“过去自己总是在‘蒙混过关’上打算盘,结果每次都脱不了手。现在认识到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只有努力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抛弃反动立场,才有出路。”
在学习班上还抓了典型引路,选择了学习较好的五类分子在大会上讲用。右派分子郭忠国,原来认为一辈子完了,经过学习毛主席关于矛盾转化的论述,认识到:“自己矛盾性质是对抗性的,但是只要真正用毛泽东思想改造自己,改恶从善,是可以由坏人变成好人的。”他当众交待了搞翻案活动的罪行。通过学习,一些五类分子还积极检举揭发。军统特务蔡镛,检举了四个重大的历史反革命分子,经查明其中两人有血债。右派分子张锡凯,发现在雅安劳改的老友黎正信突然逃来他家,立即向治保会报告,并协助将黎抓获。
反革命分子魏福良,原来经常受其妻韩公华的训骂,许多次提出和他离婚,感到在家里“活不出来”,丧失了改造信心。后来,韩在群众的帮助下,提高了认识,不但没有训骂他了,而且还主动对他说:“离婚的事不提了,你好好改造,家务事我多做点”,对他的改造促进很大。他感到外面群众“拉”,家里爱人“促”,增强了改造信心,现实表现有了转变。反革命分子刘昌林,经常进行投机倒把等违法犯罪活动,其妹刘永霞提高了觉悟,向派出所检举他的犯罪事实,并对他进行监督改造。现管反革命分子林汝元,长期不认罪,并为反革命丈夫翻案,群众要她参加劳动她不去,有时被迫参加打扫卫生,也是抬一条板凳坐着扫。还说什么:“我已六十多岁,活不了几年,要错就错到底。”群众认为她“不堪改造”,户籍民警也把她当成“老顽固”,动手打了她一下,这一打不仅没有使她认罪服罪,反而睡在地下耍赖,造成了不好影响。后来,这位民警同志按照毛主席革命路线办事,依靠群众,对林先后进行了三次评审,又办了有群众参加的家属学习班,发动群众和家属对其进行批判教育,并反复地、耐心地给他谈了十几次话,终于使这个“老顽固”有了转变,她说:“我的子女要革命,我不能拖他们的后腿,我虽然老了,也要争取改造,走毛主席给的出路,重新做人。”

傅国涌:良知是最后一道防线

良知是什么?如果我们承认人类在动物性本能之外,还有高于这种本能的一面,那么良知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少的东西。如果人类除了本能已别无所有,那么谈论良知就是多余的。我当然知道,在自由受到外在力量严酷压制,直接面对“生”还是“死”的年代,动物性压倒了人性中的其他因素,多数人只能按照本能行事,“活着”就是一切,比如“文革”,林昭、遇罗克们选择良知就是选择放弃生命。要么做烈士,要么像牲口一般苟且活下去,没有中间道路,没有另外的可能。

前几天,一位陌生的记者朋友读了我关于张季鸾的一篇小文后,在网上给我留言: “当新闻变成了宣传的时候,最痛苦的是记者。抢新闻事件、挖掘新闻背后的新闻,秉笔直书,何等快哉!可是,这样的稿件哪怕再婉转,也会毙命,言论的命运就更凄惨。……有人评价记者在堕落,可谁知道记者的处境?”我如此回复: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大家努力,去接续那中断的传统。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出现转机,当然天上不会掉馅饼给我们,那样未免太廉价了。他在随后的留言中表示:“我的努力的唯一方式是守住良知这道底线。但在圈内熬日子,这道底线是很难坚守的。媒体因为现行的畸形体制,一方面僵而不死,一方面又挟权势而令地方。记者的腐败亦如官员的腐败一般成了一种现象。官员的腐败制造了很多新闻事件,记者就把这些素材作为敲打官员的资本。如食物链,官吏吃百姓,记者吃官吏。体制不变化,腐败难铲除。”

他的这番话中令我尤其感到沉痛的是,当今世道,在许多不同的行当、不同的领域,“守住良知这道底线”,竟然已成为不愿同流合污的人们可以努力的“唯一方式”,而且随时可能被冲跨。当腐败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浸透人的日常生活之中时,大凡掌握一些社会资源,有可能腐败一把而又不大会遭到什么惩罚,要想拒绝腐败固然是一个困难的抉择,进而要想遵从良知,坚持良知的底线更是困难。这难度主要不是来自外部的压力,而来自每个人自己的内心,来自长期以来在专制环境形成的一种恐惧心理。

诚然不可能指望每个人都像林昭那样决绝、那样勇烈,为反抗铁幕、竹幕去牺牲自己,那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对常人而言,面对是与非、黑与白,如果不能打破沉默、说出真话,退一万步说,至少也要保持沉默,绝不能违心地说假话,绝不能为假话鼓掌喝彩,这是良知的底线,是任何一个常人都可以做到的。压制自由的外在力量毕竟已是强弩之末,最低限度的坚持良知并不需要冒多大的风险。良知并不是高调的要求,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东西,它仅仅是一条做人的底线,也是人类面对一切黑暗、不义、不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这道防线也守不住,那么剩下的当然只有本能了。

焦国标:谁说民主不可输出?

民主不可输出,是国际政治舞台上流传了几十年的谬论。现在看来,民主不仅可以输出,而且应该用导弹输出。伊拉克战初发动时,我曾预言不出三五年,在人类文明最古老的区域之一,一个新生的民主伊拉克将绽放出来。

六月十九日有消息说,英国首相办公室宣布,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将把伊拉克南部姆撤纳省的安全控制权移交给伊拉克部队。又说,日本首相将于次日公布撤走驻在伊拉克南部日本自卫队的计划。○一年发动战争,○六年开始移交政权!这次我将引用基督的话说:「救恩──成了!」

粮食根本不是问题

现在还有许多国家缺粮,比如北韩。实际上它们最缺的是导弹,一个导弹发过去,禽兽不如的政府顷刻倒台。这种反人类的政府头一年倒台,人民第二年就有吃不完的粮食。为甚么?土地每时每刻都在作育万物,是禽兽们不让人民好好种庄稼,才没粮食吃。中共建国后,人民二十多年一直挨饿,可是一旦实行分田到户,当年打下的粮食就吃不完。所以对那些缺粮的国家,西方国家根本不应供应粮食,应该发射导弹,帮助建立起民意政府。一枚导弹斩了魔首,民意政府一旦建立,粮食问题马上自动解决,自我解决。鸦片战争前夕,英国有一派力量估计,不消几星期,就能把外强中乾的大清朝打下,后来事实正是如此。前不久,日本、美国都有声音说,一两个星期就能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存在的问题。彷佛时光倒流,又回到鸦片战争以前。北韩的问题还要简单,一枚导弹落下的同时,包括饥饿在内的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政权惹来人民唾弃

还是十九日的消息,伊朗反美的宗教精神领袖霍梅尼的孙子,侯塞因.霍梅尼公开发表谈话,说美国不要与伊朗现政权谈甚么伊朗核计划问题,发来大兵将其推翻可也。毕其功于一役,一了百了,何其佳美。「他呼吁总统布殊前来占领伊朗」,并解释道:「自由必须以任何可能的方式来到伊朗,不管是透过内部或外部发展。」我俩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像伊朗这样的国家,不是它有核武器不道德,而是它的存在本身不道德。有核武器它威胁文明世界,没核武器固然在军事上威胁不了文明世界,可是它却残民以逞,威胁本国人民,在道德上折磨文明世界的良知。去年在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当访问学者时,认识一位来自伊朗的女性。她是比我晚一期来NED的访问学者,此前在伊朗一间大学任教。有一次我们一帮人去吃饭,席间我问她在国内是否戴头巾,回国后会不会有麻烦,怎样看待伊朗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等。她回答的原话我忘记了,但她言语间对伊斯兰和伊朗政权流露出的轻蔑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当时我深感,一种文化传统,一个现政权,让它的人民,哪怕只有一个人民,感到如此厌恶、恶心、轻蔑和唾弃,都是可悲、可耻和该死的。

中国天天发动战争

日前在新加坡举行的亚洲安全会议上,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指中国军费不透明,并由此质疑中国的军事计划。与会者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阎学通提问说:「美国军费透明,为何发动了那众多的战争?你说中国军费不透明,可中国从来没有发动过战争。可见,发动战争和军费透明没有直接关系。」这个学棍简直一派胡抡!中国天天对自己的人民发动战争,怎么叫「从来没有发动过战争」?六四、镇压法轮功、汕尾血案,绑架陈光诚的母亲和哥哥,在北京机场挟持参加联合国人权会议的维权英雄刘正有,打伤接受德国电视台采访的傅先财……都是战争。美国发动战争是输出民主,中国发动战争是施行独裁,岂可在「发动战争」问题上相提并论?

——首发蘋果日報

王怡:谁把廖亦武当政治贱民?

—— “廖案与出国权运动”评论之二
王怡
中南海的宪法学教授周叶中,在他的《共和主义的宪政解读》一书中,对自由主义学者们阐述的共和主义理论,一面剽窃,一面强奸。把中共建立在阶级分别和阶级神圣性之上的一党专政,及对“和谐社会”的标榜,称之为古典共和主义的混合政体。阶级之间的共和,也就是贵族与平民阶级对公共权力的分享,的确是古希腊共和主义的特征。但古典共和与一党专政的区别在哪里呢?用朱学勤先生的一句话来解释,最好不过了。朱先生大概是说:

前三十年,他们消灭了贵族,然后冒充是贵族。这二十年,他们又消灭平民,然后冒充是平民。

消灭和冒充,就是区别。古典共和是在奴隶社会对阶级分别的一种缓和,而中共的建政,却是对阶级的消灭和冒充。是在现代社会对阶级分别的强化,从而制造现代极权主义之下的奴隶制。所以中共从1949年开始维护的,就是一种政治贱民制度,或政治上的种族制度。中国有没有种族制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中说得很清楚,“种族歧视”的界定,不仅包括基于人们肤色和种族的不同而给予制度性的歧视,也包括基于人们的社会身份(阶级、地域、职业或出身)的差别,而给予剥夺基本人权的制度歧视。

这样的定义,很显然把中国城乡分别的户籍制度包括在内了,也把各种基于政治表现而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做法都包括在内。甚至,也把中共的宪法包括在内了。当一部宪法明确表示“阶级”是政治权力的一个来源和判断标准时,这部宪法实际上就是一部“种族宪法”。你读过中国的宪法就知道,这部宪法的合法性基础就是另一类的种族歧视。所以中国政府在签署《人权公约》时,坚持对“种族歧视”的定义条款作了保留。这说明中国政府比那些热爱它的中国人,更清楚自己是什么玩意儿。而周叶中教授和听他讲宪法课的政治局常委们,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忽悠谁?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群体,要么是你,要么是我,在某一天就可能被这个政权视为政治贱民。这一次是廖亦武。廖亦武自从1994年出狱之后,长达12年的时间,前后申请了8次护照。警方都以《出入境管理法》第8条禁止出境的5种情形的第5款(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理由,拒绝给他颁发护照。就像拒绝给农民上城市户口一样。廖亦武为什么就这么贱呢?

极权主义的种族制度笼罩着中国人的一生。你要么根本不准被生出来,生出来也上不了户口,上了户口也分不到土地,分了土地也读不成书,读了书也进不了城,进了城也拿不到户口,有了户口也没有社会保险,有了保险你也出不了国,出去了也回不来,回来了也当不成公务员,当了公务员也升不了官——除非你是城里人,并且是共产党员,你妈是共产党,你爹是共产党员,你们全家都是共产党员。

不想入党和入不了党的,就是等级不一的政治贱民。你的生活和思想离共产党越远,你就越贱。廖亦武的问题就是离共产党太远。最远是多远呢?最远的地方是监狱,最远的人就是政治犯。廖亦武是一个前政治犯,“前政治犯”的意思就是政治犯的一种,就像“摘帽右派”的意思就是一种特别的右派。种族制度的意思就是,你一旦曾经是政治犯,除非共产党不是共产党,否则你就永远都是政治犯。种族的意思是不但统治是种族的,被统治也是种族的。既然毛主席永远都是毛主席,廖亦武也就永远都是廖亦武。这就是把政权建立在种族歧视之上的连带风险,如果廖亦武不是政治犯,那毛主席怎么办?廖亦武必须永远是一个政治犯,就算他政治上已经无能,胸无大志,只想当个写字的,吹箫的,甚至一天的追求只剩下几碗牛肉面。他仍然会被视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危害的人。因为国家需要他,需要他的这种身份。就像鱼如果不是鱼了,渔夫也就不是渔夫。种族制度的意思是,如果人家要当渔夫,你就必须继续是鱼。

尽管这个社会表面上很开放,但骨子里的种族政治仍然绑架着每一个人,包括拒绝给廖亦武发放护照的警察。警察们并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除了赫鲁晓夫,谁敢把廖亦武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拿掉呢。谁知道会不会惊动中南海,和八宝山公墓里面的人呢。参与过“64”的人,被迫一辈子都要参与。廖亦武如此,邓小平、杨尚昆和温家宝也如此。谁敢说廖亦武不是政治犯,这个政权马上就要闹鬼。

这个案件的供求关系,就是廖亦武需要出国,但极权政治需要贱民。而我们需要什么呢?昆德拉说,专制社会永远都是刽子手和诗人共同统治的年代。廖亦武参加不了美国的作家会议,其实他不但是涪陵市公安局的牺牲品,也是譬如周叶中教授的宪法理论的牺牲品。一个共和国需要祭坛,就像需要忠烈祠。胡温新政需要廖亦武,就像需要八宝山。有些人舍不得放出去,有些人恨不能踢出去。我的朋友廖亦武,就和无数有着“64”背景的人一样,是公安局舍不得的那种人。

有时候囚犯会爱上衙役,有时候衙役也会爱上囚犯。当共和国爱上廖亦武,廖亦武就惨了。所以他的朋友冉云飞说,听见国家就逃跑。廖亦武以前都是撒腿就跑,这一次他站住了,转个身来要讨个说法,要和公安局打一场离婚官司。他写的文章,叫做《我要出国权》,意思是刽子手啊,我们好聚好散。警察啊,这一次我是贱民,下一次也许就是你。把老百姓当政治贱民的并不是你们,把老百姓当政治贱民的,也一样把你们当贱民。因为这个体制使你我同受捆绑,你们权利被侵犯的时候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警察。就像我也不好意思说,其实我并不是政治犯。我是一个公民。

2006-7-6于成都大学。

──《观察》首发 

卢雪松:个人上网备案的隐私权视角

据《北京青年报》7月7月报道,经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重庆市公安局于当日发布并开始实施“关于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公安局有关领导称,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对于侦破网络犯罪等犯罪行为将发挥巨大作用。

如果单纯从警方破案这一角度讲,该通告的实行无疑为这一目的的实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问题是,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不能片面地只顾一点而不计其余,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事先就充分估计到它的实施将可能产生的多种后果和负效应。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对于“国际联网备案管理通告”的制定与审查者来说,显然是被完全忽略了。因而,该通告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已经与宪法精神构成了矛盾。可以想见,该通告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由于事先估计不足而产生的阻力,而其对公民隐私权的公然挑战就将会是遇到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
保护个人隐私权,这在中国也已经不是一个冷僻的话题,在欧美国家则更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公民传统。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多项相关法律,严格限制政府机构和商业机构对个人信息的使用权限,以确保公民隐私权的安全。比如,在德国,其基本法中就通过多项规定明确地建构了对“个人私领域的保障”。按法理学的说法,所谓“个人私领域”,就是指相对于那种不受保护、具有公共性质的行为空间(“公领域”)而言,在整体个人的行为空间中,有必要划分出一个值得保护的“秘密区域”。而这在中国的文明传统中确实是新鲜和陌生的。你狠挖过“私字一闪念”吗?你恐惧过“小资产阶级式”的念头吗?对于中国公民来说,那种奉绝对“大公无私”之名而泯灭个性的时代虽已过去,很多人精神深处却依然残有“红色革命”时期的烙痕。一些人的观念中,不自觉地将“隐私”等同于“阴私”,因而不敢理直气壮地捍卫自己的隐私权。其实,作为人格权范畴的隐私权,是对“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的合法保护,是自然人享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通常来说,一个人越完整,他的个人意识就越强,他与社会的界限也就越清晰,相伴随着的,他也就越知道爱惜自己的尊严、利益和价值。这样的人,是现代的成熟公民,他必会认真捍卫自己的隐私不受骚扰与侵犯。

隐私权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社会越是文明进步,就越应保障隐私权。我国正在起草《民法典》,作为受我国宪法保护的公民的人格权的主要内容,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虚拟社会的个人隐私都必将以独立权利类型的地位在民法典中得以体现。1997年12月公安部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也在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而重庆市制定和审批“通告”的相关人士,他们为了抓捕社会中少数的犯罪分子,竟要求“一清二楚”地掌握全体上网公民资料!这样的工作方式,必然会与未来立法通过的《民法典》相矛盾,也直接违背了公安部的相关管理办法。这是对公民隐私权的轻视,也与政府向公共服务型转向的努力背道而驰,只能理解为那种旧的、简单化的社会控制思维和行政管理模式的复燃与还魂。

落实到《国际联网备案管理通告》上,这种陈旧的社会控制思维和行政管理模式的问题具体体现为:首先,由于政府与个人在网络技术上的严重不平衡、不对等,重庆警方对个人网络资料的阅读和监控权力根本无法被施以可行的制约和约束。这些备案信息将被怎样使用和监控,个人数据究竟会受何种安全措施的保护而不致泄露,这些问题公民都无法知悉,更无法控制。在法律意义上,当公民有违法犯罪嫌疑时,司法机关为查明违法犯罪事实方可以不受该公民隐私权的限制,而对有关部门行使这种监控权力是否有限制则无任何相应的规定。重庆警方对备案者的个人数据收集和监控已有明显的侵权之嫌,通告中对不备案者还直接配有严厉的处罚措施。而公民个人对公安部门如何作为却没有任何监督的渠道,对可能发生的不当作为也缺少救济的手段和制约的办法,这种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不平衡是非常危险的,它将直接危及社会和谐的保持与政府形象的维护。

其次,法律本应保护公民对政府行为的善意批评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不受到非法的追究。通告的施行却使得通过网络的举报无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在《我告程维高》这本书中,就记载有程利用公权力之便,搜索石家庄每一个网吧电脑上的原始记录,打击举报人郭光允的案例。鞍山的李文娟案更提醒人们,现实中对公民举报权的限制不乏其例。公安部门应从这一类案例中如何汲取教训呢?

最后,这样一个严重关涉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通告,其审查与批准已超出了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的权限,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应由全国人大进行审议,至少应事先经过广大市民和网民参与的广泛的听政,这才是对宪法和法律严肃负责的态度。公民权利即是公共权力的有效边界。重庆市警方相关人士不会连这一点也不清楚吧!

余世存:那些感恩的类人孩

   土改运动在现代革命史上占有重要的一章。它的意义至今没有被完全揭示出来。要农民接受运动的逻辑是非常困难的工作。土地是人家的,自己只有租种别人的份儿,怎么能够把地主的地抢来分了呢?地主、农民一类的社会结构是天经地义的,怎么能把这种结构打掉建立新制度呢?“‘人生有命,富贵在天’,有福没福是命里注定的。”“‘人凭良心,虎凭山’,‘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假如不报,时辰不到’,地主的土地是‘祖辈传统’,动地主土地是丧‘良心’。”“‘女人凭汉’,‘擀杖凭案’,‘农民凭的是地主吃饭’,地主是上等人,农民是下等人。”农民对地主是嫉羡又感恩的。

  这些知足、惜福的朴素的农民思维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奥威尔写作动物庄园时,也涉及到这种思维对革命正义的消解。奥威尔如此写道——这些动物中,有一些还大谈什么对琼斯先生的忠诚的义务,把他视为“主人”,提出很多浅薄的看法,比如“琼斯先生喂养我们,如果他走了,我们会饿死的”。等等。还有的问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干嘛要关心我们死后才能发生的事情?”或者问:“如果造反注定要发生,我们干不干又有什么关系?”因而,为了教他们懂得这些说法都是与动物主义相悖离的,猪就下了很大的功夫。

  如此艰难困苦的工作,共产党人却是那样出色地完成了。像猪一样,他们“下了很大的功夫”。对此事有相当研究的张鸣先生说,要想发动群众,实现动员,必须建构一种新型的运动伦理,以替代或者部分替代农村中的“老理”。给农民讲一种新的道理,无疑是建构运动伦理的第一步,用土改干部们的话来说,老理是“地主的横理”,而新道理则是“真理”,必须教农民用真理说倒横理。于是,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在土改运动中通俗地变成了“谁养活谁”的道理,从地里不耕种锄耪就不打庄稼的常理,告诉农民只有下地劳动才能换来财富。如此,农民跟地主的相互依存,就一变而为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斗争。

  张鸣先生考证出来,土改干部们跟猪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们除了讲阶级道理,还实施了阶级恐怖和阶级专政。那种恐怖非人间笔墨所能写出。张鸣揭示出来,土改理论有着真善美的光环,其中最活跃的人却无不沦为“非人”。不幸,农民如此以非人的代价参与了土改,今天的他们依然拥有不了土地,地主是被消灭了,但土地又一来二弄弄成了公家的。他们是靠公家吃饭,他们是被公家养活的。他们因此是要感恩的。

  土改的实际效果如何是一回事,重要的是,共产党人确实如此“真理性”地把颠倒的逻辑颠倒了过来。这个颠倒的逻辑,在心智不成熟的人那里,是如此强固,西方人都头疼,拿他们没办法,称他们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1973年的某一天,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一宗抢劫案,劫匪劫持了一男三女,仅仅六天过后,警察包围他们,但人质却将劫匪们围了起来以免受警方的伤害,一个女人还说他已经爱上了劫持者。人质认同绑架者的现象使得许多社会心理学家大跌眼镜,大概是因为他们扬弃了马克思主义,所以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解释得夹缠不清。

  凡是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人,因为长期跟绑架他们的流氓一起生活,受流氓的管制,受流氓的喂养……久而久之,无不爱上了流氓,感恩于流氓,并从驯服流氓的生活中,发现了新的伦理,新的知识,新的幸福,新的美好……要让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人性、生活,那真是要“下很大的功夫”。

  前现代国家的专制生活也造就了如此心智无能成熟的类人孩。生活其中的国民多把创造力用于感恩领域,战前的伊拉克对萨达姆如此,我们的邻居们对他们的金二如此,他们的知识、艺术、歌咏比赛等等无不感恩于时代。我们也如此。听说王蒙都会用英语感恩,他对朋友说,对他来说,今天中国的一切都是better than the worst.

綦彦臣:论宗教启蒙与宗教的政治化

引言:被异化的“启蒙”

“启蒙”一词最初不是反宗教的,在汉语语境中指的是儿童脱离蒙昧状态的识字教育,故又称为“蒙学”。其教材包括《三字经》、《千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等,其《增广贤文》作为一个子系统以道德教育为宗旨,如云:“静坐常思已过,闲谈莫论人非”[清代周希陶《昔时增广》,今人喻岳衡(1988)《重订增广》,岳麓书社1994年版]之诫。这个道德教育子系统相当于儒家《论语》的通俗化,而从《论语》相当于孔门的准福音看[E.Bruce Brooks and Taeko Brooks, The original Analects: Sayings of Confucius and His Successor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8],《增广系列》是《论语》的诠释文本。

西学东渐以来,针对西方十八世纪一场由十七纪后期工业革命带来的人类理性的张扬——那样一场文化运动(或现象),中国人便捷地使用了“启蒙”一词来形象化地说明之。而若干年后特别是1949年之后,启蒙运动又被政治化地理解为是反宗教的,这是一种新的蒙昧即本身就是反启蒙的。因此,之于今天的中国,宗教启蒙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其次才是拯救个体的信仰问题。

一、无神论:一种理性的无知

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哲学分析,我们没必要对无神论与唯物主义的内在关系作超乎常识之上的考察,只看无神论专横的政治态度,就不难发现这种借唯物主义哲学而行的“神学(否定)观念”是反对理性的。它的反理性之核心就是人为地将人类的共同意识及可能的梯度影响割裂开来,比如以强烈的意识形态为“无形手术刀”将世界割裂为“东方与西方”。结果,二十世的人类人道主义灾难大多发生在“东方阵营”,前苏联的“民族迁徙”,中国的大饥荒、红色高棉的阶级灭绝,凡此等等。

以上巨大的人道主义灾难的意识形态基础是:人类一些集团(即国家形态)中的领袖人物可以凭借理性来设计出比之于既存(西方)制度更优的制度。因此,政治理性被夸张为“人定胜天”或“三斗观点”——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都成为理性的乐趣。这种完全否定社会众数理性的领袖狂妄实质上将公共权力的代表人神秘化,导致了新的神秘主义,彻底摧毁了启蒙的宗旨。作为理性的无知,无神论基于文化分割,拒不进行知识改进与理性比较。狂妄的拒绝行为完全导致了闭门造车式的政治想象,比如说,他们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自然神论者们只是对“上帝系统”进行了微调,并没抛弃上帝存在的观念。拉尔夫等人在《世界文明史》确认了这一点,称曰:“这并不是说启蒙运动使人们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恰恰相反,只有极少数启蒙思想家是无神论者,公开宣称自己是不可知论者的人更是极为稀少。反过来,大多数人信守被称为自然神论的宗教观,认定上帝是存在的,但上帝创造一个完美的宇宙后就不再插手世事。”[汉译本(赵丰等译,下)P124,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二、理性的无知导致文化反动

无神论作为人类文化中的一个极端现象,不但拒绝西方文明,更不想进行文化的比较与文明的改造。其一端是,推进意识形态的最大化覆盖,声称代表一切而不是包容一切,从毛泽东的“95%的好人”论到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均在其中;其二是,文位本位的价值高估(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本币高估”),为意识形态的整体堕落提供借口。

中国式的文化反动不仅具备以上两项特征,而且还使本位文化被肢解甚至碎片化,“何新现象”便是这一运动的表征。因为这种现象本身就是以颠覆传统人格的基本观念为手段,来按自己的想象重塑所谓传统的:“他一会儿表现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一会儿又像个精明的民族主义者;一会儿信奉改革,一会儿显得象个顽固的保守派。何新完全不掩饰自己的功利目的,其身段的种种变幻都是从个人利益出发,毫无辱耻之心。”[陈彦《民族主义的诱惑和认同危机》,载于《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春季号]在民族主义整体陷于为主流意识形态设计“软着陆”模式的同时,文化比较充其量只是“艺术点缀”而已。几乎中国所有宗教研究专家(包括官方与民间的)都不曾对基督教中的苏美尔与巴比伦文化的遗传做出相应研究,比如巴比伦着名史诗《吉尔伽什美》对旧约圣经中《传道书》“万事皆空”的影响。[见綦彦臣《一个上帝,各自表述》,载于《动向》杂志2006年5月号]因为一旦打开宗教之后的神学研究之门,那必然等于:(一),有可能在本位文化中为“西方文化”找到合法性;(二),很自然,“是否需要西方宗教”就成了不必讨论的前提,进而宗教启蒙就成为必然。

之于第一个问题,《圣经》大量的喻体实际上作为东方的智慧(虽经希腊化,逻辑更严谨),必然地与中国儒家经典《论语》的“取物比兴” 之创作方法高度一致,如孔丘之“为政之德,譬如北辰”的比喻[见《论语。为政》]方法,与旧约圣经中最早成书的《约伯记》40:15-24河马的比喻,是道理相通的。其相似的例子,在新约中有耶稣称选彼得之事,与孔丘之高尚弟子颜回可相类比,凡此等等

对于此类问题的精细化研究在西方已经成为一派学术取向,如两白氏(Brooks, Bruce & Taeko)的《论语辨》(前已引,“论语”二字被译为“孔子和他的继承人的对话”)。姑且不论两白氏《论语》是孔门福音的学术成果是否仍需讨论,仅就其文化比较与宗教互参的方法来论,足让素以复兴传统文化的何新们汗颜。因为,两白氏那种学问家绝不会简单到“只求发言,不为学术”的地步。当然,之于福音与论语的最终精神指向还是有区别的:福音进而基督教的劝诫性是根本指向彼岸的,论语进而儒“教”的劝诫性力求此岸的生存之完整;且,儒教的“天”的概念一直是欠人格化的,即“三代模式”欠缺纯粹精神化。

之于第二个问题,借助传统文化中的宗教启蒙,类例如《论语》及《尔雅》等作为汉代童蒙读物的事实,中国自有宗教启蒙传统。当然,这个“宗教启蒙”并不等同于我在本文描述的特定的宗教启蒙。后者是指,在中国人整体上处于宗教蒙昧的状态下,以民间力量推动宗教复兴及多元化,用于抵销无神论所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学后果。

传统中的“宗教启蒙”并没因意识形态向民族主义的退守而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而是很“术化”地存在。这也决定了它政治被抛弃的命运。比“术化”的意识形态操作更“先验”性存在的无神论,实际上早已剔除了“术化”所依赖的核心即天人感应系统中的天警、天罚的宗教含义。

三、宗教启蒙需要宗教政治化

这个论题旨在表明在一个宗教已经高度政治化的社会里,民间宗教的应该采取的“世俗立场”。

中国无神论新教育背景下的所谓合法宗教毫无例外地纳入了“体用之辨”的近代文化系统即洋务运动以来的政治与文化、传统与现代的整合话语体系,1949年以后的所有针对西方的文化战略及其调整,也不过洋务运动的一个弱波延续而已。简单而论:不触及文化根本,乃至不进行根本的制度重置,试图找一条“中国例外”的现代化之路。

在“中国例外”的武断下,政权对宗教的管制也就出现十分可笑的状况:其一,宗教聚会的许可证制度,没有这种许可证的教会哪怕是沙龙(家庭)式的都被定为“非法”,最好的状况也只是“合理而不合法”地存在;其二,宗教资源的交流受到苛刻的限制,除了对所谓合法传道人员的颁证措施外,更将“跨区域传道”定性为非法。另外,自行印刷传道书籍也成了违法行为。

在本质上讲,以“三自教会”为例的宗教管制,就是“政教合一”的一种变种,或者说是“政大于教”的一种模式。无论“变种”之谓还是“模式”之喻,都表明国家的宗教政治化是先于民间的!如此,民间的宗教政治化也就有了政治伦理依据。因为,所谓政治不惟国家一方的社会治理事务,乃为社会中人人参与之事;且,这个“人人参与”包括了不同的人群组成的不同组织,通常所云NGO是也。

在“一般细节”讨论上,宗教方面的NGO如家庭教会需要政治化的问题,至少涉及三个方面:

其一,针对不合理管制的,如反对许可证政策与反对“禁止跨区传道”政策,等。

其二,作为信众之间交通的一部分,应当也必然讨论如法制环境、社会公平程度等的社会问题。

其三,宪法信仰自由条款下的权益扩展,如与国外宗教机构就世界重大政治问题的观点交流。

之于民间教会,宗教政治化的社会学结果是基于个人拯救(获救)之上的社会责任,它不可能由于技术性的回避(如声称顺服世上的王权之圣训)而摆脱了它对公共事务的责任。纵观宗教的历史,从西普里安大主教在罗马帝国时期的抗争到马丁。路德对教内出售赎罪符的反对进而对教皇权威的挑战,都是很重要的“政治问题”。再近一点的情况则是,法西斯德国对犹太人大屠杀时各教派的怯懦表现,这成了一个遗留至今的仍未有丝毫之解的宗教道德问题。因此,面对约纳斯《奥斯威辛之后的上帝》那篇演讲[汉译单行本,张荣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每一个上帝系统里的宗教领袖几乎毫无例外地哑口无言。

不用宗教精神去对抗暴政是让宗教背负辱耻,是让信仰虚化为自言自语的“说话”。当然,我所说的反抗并不是暴力对抗,甚至不是街头政治,而是一种深刻的道德反抗,包括本文基于社会学、政治学、神学的学术研究。

结束语:宗教启蒙必然导致宗教政治化

宗教启蒙必然带来一种深刻的对现世的道德抵抗,也就说,宗教启蒙必然导致宗教政治化。

之于中国的上帝系统的宗教,作为国家实施宗教政治化的“三自”教会不可避免地与家庭教会发生在政治问题上的尖锐分歧。虽然此中不排除“三自”子系统从家庭教会获得宗教资源的理性交流,而的确地,宗教政治化的第一个肇始点首先是由“三自”子系统政治上正确引起的。在上帝系统内的争执则全然依上帝在谁哪一边为说词,如不少家庭教会的领袖宣称“神没在三自教会”。这相当于马丁。路德与教皇争执的“现代版”。

在宗教启蒙与宗教政治化的道路上,必然导致一个明显品质标志的出现:以救人为己任而回避社会问题的宗教(及其支派)都是“小道”,之于个人也就是“宽门”;而只有由救人上升到救世的,才称得上是大道,之于个人也就是“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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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8日构思于小城运河畔
2006年7月1日定稿于绵逸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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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议报》

刘晓波:掉书袋子和以文载道——狱中读书随想

读陈寅恪的《柳如是别传》、《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一感受是学问真大;第二感觉是太罗嗦,堆积了那么多史料,并非全部必不可少。有人曾评论陈先生的两本中国中古政制史著作说:“言简意赅且微言大义”,但在我的偏见中,还是觉得引文过繁而论述过简,掉书袋子有余而独创性发现不足。

这样的感觉,也许是源于我对中国的注经式学问的偏见,并将注经式传统视为中国文化的一大病灶:由注、疏、释及其考据学共同构成的注经传统,太重书本之间的相互解释而太轻面对现实的经验实证。古人把太多的精力用在故纸堆里,几乎是无限制地堆积史料或引文,而罕见真正的思想性创建。

中国读书人的注经和掉书袋子传统,可谓源远流长。自百家争鸣的先秦诸子时代结束后,中国思想史上罕有真正的思想家,先秦之后没有“子”,此之谓也。汉代以来,由孔孟而马列,一路注下来、掉下来,已经把国人的精神创造力逼入“穷途当哭”的绝境。否则的话,先秦之后的所谓思想大家的代表作,怎么可能都是对先秦诸子的注释?

汉代大儒董仲舒之名,靠的是注释性著作《春秋繁露》,他堪称中国经学家之鼻祖;魏晋时期最有成就的知名学者,郭象以注《庄子》而留名,王弼以注《老子》而不朽;唐代大儒韩愈,以辟佛兴儒、倡导复古运动和儒家道统而垂世;宋代大儒朱熹,通过一系列注释性著作来阐发“义理”,靠《四书集注》而传世。

只是到了明朝,才有李贽这样的叛逆者出现,他对儒家传统的反叛和对世俗人性的尊重,使他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罕见的异数;故而,皇权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将他下狱,“尽搜烧毁”他的已刊未刊书籍。而李贽“坚其志无忧群魔,强其骨无惧患害”,以76岁高龄自刎于狱中。李贽的思想反叛无愧于中国古代的性灵文学和平民文学的旗帜。

进入清朝之后,严酷的文字狱使文人失语,也使以考据为主的“乾嘉学派”再次成为主流,那种“以繁为贵”的琐碎,考证一个字的古义、一个字的音训或偏旁,居然动辄千言,已经把中国式注经式学问作死了。

正如提倡用新方法来“整理国故”的胡适所言:“现在一班少年人跟着我们向故纸堆里钻,这是最可悲叹的现状。我们希望他们及早回头,多学一点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技术:那条路是活路,这条故纸的路是死路。”(《治学的方法与材料》;1928年)

当代中国最大的掉书袋子学者,非钱钟书莫属。他的四大本《管錐篇》,大都是东拉西扯的引文。我承认,钱钟书做的这种掉书袋子学问,也殊为不易,起码要博览群书、掌握多种外语,甚至可以誉之为“难能可贵”或“堪称一绝”。然而,资料丰富固然重要,可以避免空洞的长篇大论,但史料过于堆积而论述又嫌过于简约,很有些掉书袋子的卖弄之嫌。如果没有真知卓见,其博学也必然随之贬值。

真不知道这种“注经”式的作学问传统,何时了结?六四后,大陆知识界有所谓“思想淡出而学术凸现”之说,也很有人提倡回到“乾嘉的考据时代”。

与做学问的注经传统密切相关的另一传统,是在作诗为文上讲究“用典”,故有宋代名家黄庭坚的“点石成金”之诗论。宋人偏爱杜甫而贬低李白,一是因为杜甫杜诗多为“载道”之作,而白诗多为“性灵”之作;二是因为杜诗喜欢用典且用的巧妙,而白诗大都不假典故、直抒胸臆。

比如,宋人论到杜诗,便赞其为集历代优秀诗人之大成:“苏武、李陵之诗长于高妙,曹植、刘公幹之诗长于豪逸,陶潜、阮籍之诗长于冲澹,谢灵运、鲍照之诗长于峻洁,徐陵、庾信之诗长于藻丽。子美者,穷高妙之格,极豪逸之气,包冲澹之趣,兼峻洁之姿,备藻丽之态,而诸家之作,所不及焉。”而论及白诗则贬其为轻浮俗气:“荆公次第四家诗,以李白最下,俗人多疑之。公曰:‘白诗近俗,人易悦故也。白识见污下,十首九说妇人与酒,然其才豪俊,亦可取也。’”“李白诗类其为人,俊发豪放,华而不实,好事喜名,不知义理之所在也。”

读大学时,老师讲到杜甫诗歌的用典问题时,常引杜甫本人的经验之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宋代名家黄庭坚在《答洪驹父书》对杜诗的评价:“老杜作诗,退之(韩愈)作文,无一字无来处。”

当时,我曾举手老师提问:“文学创作水平的高低与读书多少没有必然联系。许多没读多少书的作家照样写出伟大的作品。而如果‘无一字无来处’可以成为作诗为文的高标准,那么这样的创作很有点抄袭之嫌。”时至今日,我仍然不明白,“老杜之诗,无一字无来处”的诗评,怎么可能变成大诗评家的审美标准?“点石成金”的用典,怎么可能演化为大诗人推荐的作诗法则?

早年读大学时,对古典诗文,我很反感汉唐诗里的微言大义而特别偏爱陶渊明的洁净性灵。故而,我不喜欢屈原的病态自恋而欣赏太史公司马迁的清醒自省;不喜欢汉大赋的铺排华丽而喜欢《古诗十九首》的质扑;不喜欢诗圣杜甫的载道济世和大儒韩愈的道貌岸然而喜欢诗仙李白的放浪不羁和诗鬼李贺的诡异超常,也由此偏爱宋词婉约派的人性化抒情。我犹爱柳永那“执手相看泪眼”的缠绵悱恻,为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等奇女子所感动,能够背诵汤显祖为《牡丹亭》所作题词:“天下女子有情宁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书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相对于文以载道、豪放恢弘的汉唐文学的而言,以“吟咏性灵”为特征的宋明清三代之文学,按照古典标准,固然显得有些委婉小气,但如果按照现代审美标准,那种贴近真实人性的吟唱,恰为国人之审美视野开出别一样斩新天地,其精髓乃为“离堂庙而入闺房”,创造出一系列悲剧性的爱情传奇。如果说,文以载道的文学是皇权制度的墓志铭,那么,吟咏性灵的文学则是人性欲求的传奇,在文以载道的正统之外开出另一番人性大天地。

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中,周作人率先提倡《人的文学》和《平民文学》,他认为,几千年来,中国人只知道如何“做人”却“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人”。他提出“人的文学”所依据的中国古代文学资源,主要就是宋以后的“抒发性灵”之文学,而唐以前的中国古典文学,主角是“帝王将相”,主题是“社稷江山”。中国古典文学的人性化平民化的传统,萌芽于宋代的词曲和笔记,兴盛于元曲和明清的戏剧小说。所以,五四文学革命的主将胡适对周作人的文学理论评价很高,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里,把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作为五四新文学革命的纲领之一。

读中国古典诗文,与女人的真情和高洁相对比的,正是男人的霸道、虚伪、猥琐和龌龊。在巍峨的皇宫和豪华的庭院的背后,在后宫万千佳丽的雍容华贵和深宅三妻四妾的家规祖训之中,我读不出一丝女人之为女人的性情和滋养。她们要么成为传宗接代的生殖工具,要么空守毫无生命的富贵荣华而耗尽大好青春,所谓“寥落古行宫,寂寞宫花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是也。她们之中的成功者,也决非“真爱”的获得者和奉献者,而仅仅是由生殖工具上升为弄权工具,即在男权社会中却能让男人们俯首帖耳的佼佼者。这类成功的女人,皆是尽脱人性的女人,甚至变得比男人还六亲不认、还心狠手辣、还为我独尊、还贪图淫逸。

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之地,绝非妻妾成群的深宅大院和佳丽三千的金壁皇宫,而是轻飘浪荡的街边陋巷。不仅是官场上失意的士大夫们,还有宫禁深处的天子,虽然拥有三宫六院的无数佳丽,亦喜欢装成平民去青楼寻找男欢女爱,以摆脱宫廷的繁琐而森严的主奴礼仪。如果有一天我能再次走上讲台,一定以此为题,讲讲中国文学中的妓女,沦落风尘的别名就是自由恋爱,青楼才是女人真性情可以舒展的天地。

宋词之审美风格,有文以载道的豪放和抒发性灵的婉约之分,在传统文学史家的眼中,往往是褒豪放而贬婉约。但在我看来,婉约派的出现,实为中国古代审美趣味的一大转折,即由注重宏大的载道转向微观的性灵,由对君王社稷之呕心沥血转向对人情人欲、男欢女爱之沉湎享受,由对抽象使命之抒发转向具体人性之发现,是不可多得的“人的文学”,其审美价值远远超过非人的“堂庙文章”。

晓风残月之中的“执手相看泪眼”,那种竟无语哽咽的世俗画面和人性深情,实在胜过“大江东去浪淘尽”的空洞抒发。晚明时期,袁宏道的小品文,汤显祖的戏剧,冯梦龙和凌蒙初的小说,特别是长篇市井小说《金瓶梅》,突破了载道文学的禁锢,开出一片人性、世俗、平民的新天地。正是宋词之婉约和《金瓶梅》之俚俗,为曹雪芹的创作提供了两大美学资源,创作出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人性化峰巅的《红楼梦》。曹雪芹对女人的欣赏和对男人的鄙夷,就蕴含在宋词婉约派的价值观和审美态度的转折之中。

也许,只是我个人对传统的注经式和考据式的作学问方式成见太深,所以,我佩服诸如陈寅恪先生、钱钟书先生的博学,但对他们那些过于掉书袋子的学术著作却缺少敬意。也许,自己天生就不是做中国式学问的材料,没有那种“头悬梁,锥刺骨”地扎古纸堆的毅力,故而对古人那种过于注重古纸堆而轻视经验调查之考据方法抱有偏见。

如果我将来还有机会讲述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会重新解读“载道派”和“性灵派”, 特别是宋词之中的“婉约派”,也会重新评价所谓的“盛唐之音”和宋词元曲、明清戏剧小说。

1999年4月30日于大连教养院

2006年7月8日整理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