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海: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真地不会受到干预吗?

近日,国务院有关部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引起广泛争议,概因《草案》第57条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这一规定,舆论普遍认为,它意味着新闻自由的倒退,体现出政府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同时也将从根本上限制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

7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就此做出公开回应,大致有三点:其一,称“草案”中有关对媒体的处罚规定只有在违反规定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适用,这不会影响新闻媒体正常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其二,政府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往往最多、最全面。因此,增强突发事件信息的透明度,主要责任在政府;其三,如果媒体在采访中确实发现政府有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问题,媒体可以揭发。

国务院法制办能公开回应舆论的质疑,这真地是一种进步,因为无论如何它都意味着政府不再视舆论监督为无物。然而坦率地说,汪先生的这个“回应”又真的非常不能令人满意。

很明显,将“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仅仅解释为是对“违反规定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规定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它无疑是在有意回避“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这个问题。而公共舆论有关“草案”的质疑,从来都不是针对“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而来的,从这个角度说,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回应媒体质疑的态度便很令人怀疑!

何况,“违反规定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本身就不是一个能够说得通的句子,难道我们还有根据规定可以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吗?

而说到增强突发事件信息透明度的主要责任在政府,这当然无可非议。然而,也不能就此便说政府有权垄断突发事件的发布权吧?如此,要媒体还有何用?何况,正象有些批评所指出的,2001年的南丹矿难、2004年的邯郸矿难和今年的左云矿难等着名的例子都说明着这样一些步骤: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查处,司法起诉。在这样的步骤中,媒体明显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而政府的反应则明显滞后。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垄断了突发事件发布权,会发生什么!

最后我们要说一下所谓的“如果媒体在采访中确实发现政府有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问题,媒体可以揭发”。对此我很疑惑,汪先生所谓的揭发是向谁揭发?难道象媒体以往对南丹矿难、邯郸矿难和左云矿难等事件的报道不是一种揭发?难道那不是最有效的揭发?而除了这种揭发的方式,真不知媒体还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揭发政府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的问题。是揭发给上级政府吗?如果上级政府还要谎报、瞒报怎么办?到哪一级政府才是个尽头?

总之,汪先生就媒体对“草案”第57条之质疑的回应,无法解开公众对新闻自由倒退及舆论监督受限的担心。所以,我们有理由期待着有关部门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并希望全国人大慎重对待相关“草案”!

(7月3日《新华网》《国务院法制办:媒体正常报道突发事件不受干预》http://news.sina.com.cn/c/l/2006-07-03/213110321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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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议报》

余杰:香港是华人世界的灯台——七一游行观感

作为一名来自内地的同胞,我第一次参加了香港的七一游行,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参加游行——中国大陆公民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只是写在纸面上而已,是一种“存在的虚无”。因此,这次我在香港参加七一游行,乃是难得的人生经验,也使我对香港的认识有了巨大的飞跃。

我对中国公民自发的游行活动的记忆,定格在十七年前的天安门广场,十六岁的我在一夜之间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近年来,北京虽然也有过若干次大型的游行活动,如申奥、反日等,则均由中共当局煽动、组织和操纵,堪称“黄色游行”。七一这天的上午,我在轩尼诗道再次目睹了这样的“黄色游行”:数万人如木偶似幽灵,或敲锣打鼓,或载歌载舞,或挥动血腥的红色旗帜,或表演暴戾的中华武术,他们的身体虽然在参加游行,他们的灵魂却仍然处于奴隶状态。

与之形成显明对比的,是下午从维园出发的、真正由市民自发举行的游行活动。我行走在这熙熙攘攘的队伍当中,感动自己像蝴蝶一样在自由地飞翔。大家步伐轻盈,甚至有些漫不经心,并无大陆和台湾民众运动中常见的那种悲情的质素。人们在对民主自由的追求过程当中,固然时常有逆水行舟的艰辛,甚至“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牺牲,但更多的还是水滴石穿式的积累和渐入佳境式的甘甜。换言之,追求民主自由的路上,我们理应充满喜乐和幸福。香港的七一游行,幽默多于愤怒,微笑多于眼泪,在那些抱着孩子的母亲的汗水中,在那些老人苍苍的白发中,我发现了一种扎根于香港社会深处的、生生不息动力。这就是香港人对香港的一种“掏心窝式”的爱。

让我最感动的地方是,在游行队伍中,除了诸多德高望重的泛民主派名流之外,更多的是一群又一群生气勃勃的年轻人。谁说香港的年轻人是物质主义的一代?谁说香港的年轻人对普选不感兴趣?在游行队伍中,我看到了五花八门的标语,也听到了声情并茂的言说。香港市民对民主的理解朴实而具体,卑之无甚高论。可以说每一个社团和每一位个体,都各有各的诉求和意愿,如工人权益、环境保护、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不一而足。但在这一切的背后,都有赖于一个民主自由的公民社会的建立。同时,这一切的实现,也绝对不是香港自身就事论事就能解决,它离不开中国大陆政治制度根本性的变化。当我身穿印有大陆维权活动人士、盲人陈光诚头像的衣服,与站在街边为丈夫呼吁的程翔夫人握手的时候,我不禁想到:陈光诚的自由与程翔的自由是不可分割的,正如香港的民主与大陆的民主是不可分割的。

这段游行的路程很短,仅仅从维园到中环;这段游行的路程又很长,一直从香港贯穿到天安门。在七一大游行之前,我先后会见了几位数十年如一日为香港的民主和自由奋斗的人士,如司徒华、黄毓民和朱耀明等前辈。凑巧的是,他们都是基督徒,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引用了圣经中保罗的名言“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作为自己人生的注脚。至于这场仗是否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保罗并没有明确言说之,但让保罗引以为自豪的是,他参与了整个战斗的过程。那么,对于参加七一游行的、每一位让我肃然起敬的香港人而言,什么时候真正能够实现普选、什么时候能够拥有民主和自由,没有人能够给出最终的答案、也没有人会天真地认为通过一次游行便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他们参与了历史的进程、他们的脚步在在这片他们所深爱的土地上延伸,这就是香港的荣耀、骄傲和希望所在。在我看来,香港当之无愧的是华人世界的灯台,是自由中国的先声。

──《观察》首发  

余杰:光与盐——思想札记之二

二十一

  生长在盲人的世界,我的眼睛却是明亮的。

  必须对黑暗敏感:一种痛彻心肺的敏感。 

二十二

  自由与面包。

  沙皇对大臣们说,老百姓只需要面包,不需要自由。谁要自由,谁就是想造反。

  然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没有了自由,面包的供应随时可能中断。 

二十三

  我的幸运——在我幼小的时候便爱上了书籍,这种感情的诞生远远早于爱情。我还清晰地记得童年时代承担了卖废品的使命,然后被允许用获得的零钱去换几本小人书。为此,我对父母深怀感激。

  茨威格说过:“任何地方,不仅在我们这时代,书籍正是一切知识的泉源,各种科学的开端。一个人和书籍的接触愈亲密,他便愈加深刻地感到生活的统一,因为他的人格复化了:他不仅用自己的眼睛观察,而且运用着无数心灵的眼睛,由于他们这种崇高的帮助,他将怀着挚爱的同情踏遍世界。”热爱书籍的人自觉地扩展着自己生命的长度与密度,他将无数伟人的生命浓缩在自己的生命之中。 

二十四

  朋友从远方寄给我两句诗:“以失败者的名义,我要求光荣的死亡。”

  这不是中国式的逻辑。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这是一种不可能的结局。在我们这里,失败就是耻辱,胜利就是光荣。在我们这里,失败者就是流寇,胜利者就是帝王。没有人善待失败者,也没有人置疑胜利者。这一铁律在两千年里一直不容质疑。 

二十五

  被抽空的“人民”。

  在斯大林体制下的苏联社会,“人民”获得了空前的地位——各级选举庄严而频繁地进行着,“人民”似乎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权利。几乎所有的机构和所有的职业都以“人民”的名义来命名:人民政府、人民军队、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团体以及人民铁道、人民邮电、人民出版社、人民电台,乃至于人民作家、人民演员、人民教师、人民医生……就连高级官员们也谦虚地自称“人民公仆”、“人民的勤务员”。

  然而,索尔仁尼琴等先知却发现:恰恰正是在这个把“人民”的地位抬得最高的国度里,所有冠着“人民”的旗号的权力机构,所干的都是些压迫人民、剥削人民、蔑视人民、监视人民、主宰人民和蹂躏人民的事情。在这样的国家里,除了领袖之外,所有的“人民”都享受不到最基本的人权。

  这一荒唐的现象,好像不仅仅发生在苏联的土地上。在纳粹帝国里,“人民”同样是一种沉默的存在、一种缺席的命名。自封的“人民”的“代表者”们,如希特勒和戈培尔,却在各种各样的集会上滔滔不绝。希特勒不就声称自己是“德意志精神”的代表吗?戈培尔不就说过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为真理吗?

  其实,民主也就意味着,每个人都不需要其他人来“代表”,每个人都能够自己“代表”自己。哪个地方的民众需要其他人来“代表”,这个地方就必定是一个民主匮乏的地方。 

二十六

  在粗糙和卑琐的情调泛滥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让坏的文字污染我们的眼睛,不让坏的音乐污染我们的耳朵。

  保持敏锐而健康的感觉是极其重要的。 

二十七

  大学合并。

  大学的“大”体现在什么地方呢?当今全国各地都在匆匆忙忙地搞大学合并,打造所谓的“航空母舰”——似乎大学的“大”在于规模、在于人数、在于面积等等。有的城市将所有的学校都合并成一所,再这样下去是否可以将全国的学校都合并成一所,创造一个最大的大学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呢?

  其实,蔡元培先生早在七十多年以前就说过:“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如果没有学术的独立、没有思想的自由、没有对真理和学问的求索和坚守,合并再多的学校也不可能让大学真正成其为“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越“大”,学术水准越低。

  如火如荼的“大学合并”充分说明:中国人很难改变好大喜功的毛病——三个和尚凑成的庙宇,所造成的结果便是大家都没有水吃。 

二十八

  不幸的人们,幸福起来吧,幸福能够让你更长久的强大,更宽容的善良,更慈悲的睿智。

  从不幸到幸福,有时候往往是一步之遥。 

二十九

  俄国作家索洛乌欣说过:“纸张只能容忍一定程度的坦率。”

  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永远欺骗他的读者。 

三十

  鲁迅的命运。

  一九四九年以后,密密麻麻的苍蝇和蚊子黑压压地扑向鲁迅的坟墓。对于它们来说,这是一处财宝。

  在血腥的“文化大革命”当中,鲁迅的文集与“红宝书”一起广泛流传,并被当作“红宝书”的附庸。

  这一现象的悲剧性大大超过了鲁迅先生的估计。这是比挖掘先生的坟墓还要恶毒无数倍的行径。

  现在,有的学者名流还在说,鲁迅的心与伟大领袖相通。 

三十一

  《中国新闻报》曾经发表过一篇署名“祝明”的文章。这篇题为《足协,收起你的架子来》的文章,对中国足协对奥运会预选赛上海赛区假新闻事件的处理进行了批评,同时对足协是否有权处罚媒体和记者、记者的采访权如何体现和保障等问题提出疑问。

  当时,中国足协新闻办公室主任冯剑明看到这篇文章后,傲慢地表示:记者采访比赛,要向中国足协申请办证,这是联赛开始以来一直沿袭的规矩,也是每个新闻单位一直在遵守的规定,中国足协对足球比赛的管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这种说法,它的理论支持显然来自于老黑格尔的“存在就是合理”。当然,在一个没有新闻法的国家里,他怎么说都不算错——他的话就是法律。他和他所代表的足协,是一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雄关。只要他们维持一天的垄断地位,你们就只能老老实实接受他们的“规定”。

  其实,足协的潜台词是:如果我们诚惶诚恐地接受你们的批评,那么我们还算是“特权”吗?如果我们老老实实地接受你们的监督,那么我们那些没有边际的、幕后的红利从何而来?

  近年来的若干事实表明:该机构的腐败令人发指,该机构的专横令人愤怒,该机构的愚昧让人感到好笑,该机构的低能让人叹息。老实说,体育官员们是我最不喜欢的一群官员,中外皆是如此。与他们相比,中国男足的球员们虽然也很无能,但至少还能够装模作样地踢几个臭球。

  在目前这样的管理体制下,产生中国足协这样的“怪胎”中的“怪胎”,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与邮电、铁路等行业一样,这也是一个垄断程度几乎为百分之百的行业。

  对于可怜的老百姓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全都不看球赛。我们不看球赛,他们没钱可赚了,自然就无法腐败、无法专横了,他们的愚昧和低能也就会有所改观了。

  可惜没有几个人会同意我的这个妙计。

  于是,足协依然腐败、依然专横、依然愚昧和依然低能。 

三十二

  没有多少人观看中国足球了。中国足球的“悲惨”命运是它自找的,它配不上中国人民对它“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同时,这又是一种全球的病症:人们不敢直面生活的悲苦,便把足球当着精神的鸦片。为了足球而笑,为了足球而哭。

  世界杯从来都与我没有关系。 

三十三

  我在小区里散步,那么多人牵着小狗散步。

  许多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人们对狗的爱远远超过了他们对其他人的爱。 

三十四

  我们为什么必须相信?相信是活着的前提。正如匈牙利作家凯尔泰姆·伊姆莱所说:“不管你相信什么,你都会死掉;但是,假如你什么都不相信的话,那么对活人来说,你已经死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完全全的虚无主义者。其实,虚无主义也是他们自己制造出来的一根救命稻草。 

三十五

  秦始皇与长城。

  秦始皇不曾为长城增添过一块砖头,长城却成为秦始皇的私有财产。

  成千上万修建长城的人以及他们当中数量巨大的、为修建长城付出生命代价的人,在秦始皇心中完全无足轻重。

  所以,拒绝为长城的“伟大”——也就是秦始皇的“伟大”——添砖加瓦吧。

  不能拒绝,至少也要消极怠工。 

三十六

  长城是秦始皇的骄傲,而不是中国人民的骄傲。

  兵马俑也是如此,紫禁城更是如此。今天我们洋洋得意引以为傲的大部分“文化遗产”都是如此。 

三十七

  圆明园与百姓无关。

  圆明园被烧掉,并不是全体中国人的耻辱,而仅仅是统治者自身的耻辱。统治者没有能力战胜敌人,却善于把自身的耻辱转嫁到全体百姓身上。

  即使圆明园没有被烧掉,它也决非老百姓的天堂——哪个老百姓一不小心走进去了,他的脑袋立刻就落地了。

  这样,老百姓为了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园子的毁灭难受得不得了,而统治者却让自己依然保持百分之百的尊严。 

三十八

  历代为君王流血流汗的“积极分子”们,最后都成了陵墓中陪葬的白骨——有哪个陵墓的设计师,最后不是被杀掉灭口的呢?

  听听他们受骗后在地狱中无穷无尽的忏悔吧。 

三十九

  我如此热爱自由,因此不惜以失去自由为代价去捍卫自由。

  这是一个多大的悖论啊。 

四十

  在任何时代,诗都是应当被禁锢的,如“深水鱼”一般。

  所以,诗人理应是寂寞的,如一棵旷野中“孤独的枞树”。

  今天的诗人却与争先恐后地明星们争宠,像是贵妇怀里的巴儿狗——诗人们的诗歌朗诵会选择在房地产商的豪华会所里举行。

 首发民主中国

力虹:溪山无语,难舍难分──溪口岩头纪行(之5)

1936年底,蒋介石派邵力子出任苏联大使,经向苏联政府交涉,再加上由于西安事变后国际局势和国共关系发生了变数,使当年曾被流放西伯利亚的蒋经国命运终于有了转机。1937年春,蒋经国带着苏联妻子芬娜和儿子安然回国。到达溪口那天,正值蒋经国28岁生日。

 

据村中耆老回忆介绍,起先毛福梅因儿子音讯久绝,不无悲观之想。如今突然归来,不免心起猜疑,竟以为是诡计多端的丈夫介石动出来的歪脑筋:物色一个年龄相貌与经国相似的人冒充经国归来,作为对她的交代和安慰。毛福梅在与家中几位女眷商议之后,想出一个鉴别真假儿子的妙招。

那天,蒋经国来到丰镐房,毛福梅先命人将他们接到东厢房楼上,然后,让经国大姑母(瑞春)等姑嫂走在前,毛氏自己在后,如此上楼去与经国相见,试验一下分离13年之久的儿子是否还能认识亲娘,以此来鉴别真伪。

当时,经国见到诸位亲戚进来,只站在一边笑迎招呼,当一见到走在最后的母亲,再也按捺不住,抢步上前口喊姆妈。母子重逢,悲喜交集,忍不住相抱痛哭……然后经国叫过抱着儿子爱伦的苏联媳妇也来拜见婆婆。毛福梅接过孙子,这才破涕为笑。

经国归来,是蒋家继西安事变蒋介石被扣归来后的又一桩大喜事,毛氏兴高采烈,当即决定按家乡习俗,择日为儿子和媳妇补办婚事。举行婚礼那天,丰镐房中一片喜气洋洋,在举行了拜堂、献茶等仪式后,还按当地风俗命新娘扎上围身布,入厨房“炒谷花胖”,亲友们则在旁边拍手欢笑……蒋介石已为这俄籍媳妇取名为蒋方娘。后来,毛福梅说:这一名字,岂不是我们做长辈的都要喊她娘了,还是把字去掉女旁,叫方良吧。

经国久住国外,原本对参拜神佛一类的事不感兴趣。但毛氏要他到庙里烧香还愿,他还是遵命而行。不久,蒋经国奉命到江西任职。到任后,他即命司机把母亲接去江西享福,住在原南昌市警察局长的高级公馆里。不久,因毛福梅留恋家乡,执意要回溪口。蒋经国难拗母意只得送她回去。谁能料到就此一别,竟成了蒋经国与他慈母的诀别!

1948年12月底,蒋介石在南京总统府中焦头烂额,心烦意乱。前线,战败的消息一个一个接踵而至。短短几个月,共产党连续发动三大战役,他的军队惨败于辽沈、平津和淮海。如今,长江北岸半壁江山已丧失殆尽。翌年1月21日,蒋介石宣布下野。第二天蒋介石就携妻带子回到了溪口老家。这已经是蒋介石第三次下野了。第一次是由于“4.12”清共后引起国民党内部分裂,被迫下野。第二次是由于极富远见地制定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竟得不到国人理解,加上东北沦陷而再次下了台。对权力的追逐,使蒋介石的前二次下野以退为进,以屈求伸,旋即击败对手重掌国柄。然而这第三次下野却大势已去……

蒋介石此次回溪口,表面上是隐居,实际上更多的带有与家乡决别的意味。他选择的住处是亡妻毛福梅墓旁一幢中西合壁的小型建筑“慈庵”。也许此时此地,蒋介石心中对他苦命的结发妻子充满了怀念。

1949421日,中共野战军横渡长江;23日首都南京陷落。 蒋介石得悉消息后,半天说不出话来……遂令准备离开大陆。就在那天蒋经国将妻儿提前送往台湾,“以免后顾之虑”,自己留下来,是为“处理有关溪口事物,作永别准备。”

事实上经国心中还是放不下他的外婆家,在20天之前的清明节,他曾悄悄地去过一次岩头村,祭扫外公外婆墓,并带来了许多礼品,包括一对大白鹅送给娘舅家。据他舅母张定根后来回忆,那天经国到岩头,先去外公坟前祭扫,祭品是丰镐房长工苗劳茂挑来的,祭好后在家吃中饭。经国说:“舅舅、舅母,我们可能要到外面去了,你们是不是一起去?”舅母问:“到哪里去呀?”经国说:“我们到哪里,你们也到哪里。”舅母为难地说:“我们家里有一大堆人,怎么走得了呀!”经国也只能默然作罢。

424日上午,蒋介石偕经国到蒋母王采玉墓前辞别。蒋介石是个出了名的孝子,肃立在母亲墓前的蒋介石心情无比沉重。他母亲是看着儿子春风得意时去世的,如果母亲在天有灵,看到儿子如今这番丧魂落魄的样子会多么伤心! 两行热泪从蒋介石脸上流下,渗入家乡的土地。

谒完母亲陵墓,蒋氏父子二人又登上飞凤山。站在山岭最高处,故乡景色一览无余,这是对故土最后的凝望了。他对蒋经国说:“把船只准备好,明天我们就要走了。”蒋经国含泪点点头。虽然父亲没有明说,但他心里明白,大势已去,来日殊难预料,此去不知何日能归?出乎意外的是,蒋经国这回却没有再到丰镐房向母亲故居作别。他怕的是触物生情,倍添感伤!

蒋经国425日的日记写下了他远行时的无尽忧痛:

“上午,随父亲辞别先祖母墓,再走上飞凤山顶,极目四望,溪山无语,虽未流泪,但悲痛之情,难以言宣。本想再到丰镐房探视一次,而心又有所不忍;又想向乡间父老辞行,心更有所不忍,盖看了他们,又无法携其同走,徒增依依之恋耳。终于不告而别。天气阴沉,益增伤痛。大好河山,几至无立锥之地!且溪口为祖宗墓庐所在,今一旦抛别,其沉痛之心情,更非笔墨所能形容于万一。谁为为之,孰令致之?一息尚存,誓必重归故士”。

那天下午2时光景,蒋经国陪同其父辞别蒋氏族长,仓惶间离开老家溪口,转往宁海团堧海滩。这天晚潮时,在蒋经国、俞济时及二个侍卫陪同下,蒋介石坐上竹排,再上汽艇,然后由汽艇驳转到了“太康号”兵舰。一声凄厉的汽笛声中,蒋氏父子随着汹涌的晚潮消失在苍茫的东海洋面……

到达台湾的第一天晚上,经国先生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刚到台湾,淫雨初晴,精神为之一振。但很快地又感觉到愁苦。连夜多梦,睡眠不安。”第二天,他又写道:“昨夜月色澄明,在住宅前净坐观萤。海天无际,白云苍狗,变幻无常,遥念故乡,深感流亡之苦……”

海峡之间风急浪高,台岛四月花草萋萋。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此时的经国先生,必定体验到了中国人千百年來似曾相识的亡国之恨与离乡之痛……

那种海峡永隔,故园难回的痛与恨,伴随着蒋经国子承父位成了台湾的独裁者。期间,施明德被投入监狱25年,洪哲胜被迫滞留海外从事30年的民主运动……蒋经国竭力镇压、阻挠岛内追求民主的党外人士,终于在风起云涌的台湾民主运动面前,被逼到了一个历史的关口──不得不决定听取民意,从1987年始宣布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台湾从此开始了民主化的进程,而他本人也摆脱了一个独裁者至死与民为敌的宿命。依我看来,这也许是蒋经国对于当年收留、接纳他的台湾同胞最后的回报。

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溪口岩头的父老乡亲道一声:安息吧,经国先生!

作者注:《溪口岩头纪行》系列完毕。根据洪哲胜先生的意见,转发此文时,对结尾段落作了重要修改,感谢洪先生的批评与指教!

2006.7.10.修订

—–首发民主论坛

黄钟:俄罗斯挑战中国模式

剧变后的俄罗斯的命运,一直为中国所关注。由于历史的因缘,无论俄罗斯的转型是成功还是失败,中国对俄罗斯的认识将影响中国的命运。俄罗斯是中国的镜子。看不清俄罗斯也就看不清中国自己。可以说,俄罗斯的过去和未来都是对中国模式的挑战。

在俄罗斯转型问题上,我们应该擦亮眼睛,端正心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对苏联和俄罗斯的反思是不充分的。许多人乐于见到,也乐于相信,俄罗斯糟得很,热衷于报道俄罗斯的困境,渲染俄罗斯的痛苦,实则是想教训人们:看吧,这便是俄罗斯的下场!简单地把俄罗斯的历史进程贴上反面教材的标签是危险而有害的。这就可能使我们从苏联和俄罗斯的经验中吸取了错误的教训,从而妨碍了我们本应该进行的变革,或者延缓了变革的步伐,甚至是直接遏制某些必要改革的进行。

在有些人看来,俄罗斯改革采取的是激进战略,并且认为这种战略震荡大,风险高,社会难以承受。其实答案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

也许在中国人的眼里,仅仅1991年后民众生活水平的急剧下滑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俄罗斯的冬天开始了。虽然两个国家的国民都长期受过这种观念的灌输: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但是,有的中国学者却宣称俄罗斯陷入了醒不过来的噩梦之中。在一本纪念苏联解体10周年的书中,我们只看到剧变后的苦不堪言:90年代末俄罗斯的国内生产总值只相当于苏联时期的25%,每4个俄罗斯人就有1个生活在官方规定的贫困线以下……单看这些数据,似乎俄罗斯已经民不聊生。不少中国学者一直在为俄罗斯人民忆甜思苦。对于俄罗斯一度出现的经济衰退,有些中国人表现得比俄罗斯选民还要愤怒和不满。

照这样的视角来看,俄罗斯经济已经连续5年持续增长,岂不就意味着俄罗斯的春天来临,噩梦已醒吗?要知道,1999年,俄罗斯GDP增长32.%,2000年增长8.3%,2001年增长5.0%,2002年增长4.2%.2003年GDP总值达到13.3万多亿卢布,同比增长7.3%,人均3200美元。2003年,普京总统在国情咨文中首次提出,2010年GDP比2000年增加一倍。

由此可见,如果只会以物欲的心态判断俄罗斯的转型,就会走眼,看不清俄罗斯转型的真相。单从俄罗斯对苏联制度的否定程度和速度来看,是根本性的,也可以说是激进的。但是,俄罗斯社会是否能够承受这种激进变革所带来的震荡,俄罗斯国民用自己的选票做出了回答。俄罗斯自1991年以来,无论是经济处于什么状态,哪怕是1991?1998年连续7年的经济衰退,国民也没有用选票选择回头路。1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俄罗斯人民在坚定地用选票宣布自己抛弃什么,需要什么。或许,这让只会以经济眼光看问题的人难以理解。

俄罗斯的制度剧变不是暴力强制,而是俄罗斯民意的反映。1990年10月16日,俄罗斯公布的《全民公决法》规定:“全民公决是就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大问题进行的全民投票。全民公决的决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不需要进行任何批准,而且全国均须遵照执行。”全民公决解决了国家重大变革的合法性问题。先是在1991年3月17日,俄罗斯就是否实行总统制举行全民公决,75.31%的选民参加了投票,其中69.85%的选民投赞成票。1991年6月12日,俄罗斯总统选举中,74.7%的选民参加投票,其中57.3%的选票投了叶利钦的票,只有16.8%的选民支持雷日科夫。1993年4月25日,64.5%的选民参加了全民公决,其中58.76%的选民对叶利钦表示信任,53.04%的选民对叶利钦总统和联邦政府自1992年以来实施的社会政策表示赞成。1993年12月12日,俄联邦举行全民公决,参加投票选民的58.4%赞成通过了俄独立后的第一部新宪法。迄今,俄罗斯已于1991年、1996年、2000年和2004年举行了四次总统选举。1996年大选时,与1991年相比,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下降近50%,然而,是叶利钦,而不是久加诺夫获胜。1999年12月,普京代行总统职务,并于2000年3月26日当选为俄罗斯第三届总统。2004年俄罗斯第四届总统选举中,登记选民共1.09亿,选民投票率超过61.18%,普京在这次总统选举中获得71.31%的选票,远远超过2000年当选时的52.94%.俄共推举的候选人哈里托诺夫只获得14.7%的选票。

这四次总统大选的结果,实际上是俄罗斯人民对选择方向的再确认。如此看来,转型就不仅仅是渐进还是激进,是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导致经济衰退那样简单的问题。当我们看到, 1997年与改革前的1991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下降了50%,幅度超过苏联卫国战争时期的25%、美国1929?1933年大萧条时期的30%,我们就不能因此简单得出结论:俄罗斯倒退了。

俄罗斯向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已经不可逆转。宪法的权威得到尊重。自新宪法通过之后,没有发生过严重的政治对抗。各派政治力量能够在宪法框架下参与政治。比如,在2004年总统大选中,哈里托诺夫在初步选举结果公布后承认自己在大选中失败。选举失败的政党和政治家都承认选举结果。权力分配和运行进入了法治轨道。在宪法框架下,俄罗斯政治日益成熟。在未来的时间里,已经不会出现巨大的政治和社会震荡。政治斗争将继续在宪法的框架下,朝着文明、和平与合法的方向发展。这是比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更重要的财富,为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这也表明,俄罗斯没有把苏联制度的瓦解看成是改革失败的象征或标志,而是相反。国家权力乃公器。不能简单地以权力的得与失评价变革的成与败,以为得即成,失即败,而要看是否有利于完成向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

可以说,从俄罗斯的几次全民公决和总统大选来看,没有出现过社会难以承受的问题,倒是反对根本变革的激进思想和行动没有赢得国民的支持。比如,1991年的8?19事件就是例子。判断变革的步伐是慢了还是激了,准确的民意表达是最好的裁判。换句话说,俄罗斯转型是首先从变革的合法性入手,而不是简单的激进或者渐进的问题。一旦宪政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的框架建立起来,并获得了权威,那么国家的目标就明确了,变革也有章可循,而不是摸着石头过河,走到哪里是哪里,甚至是到底会走到哪里,到底想走到那里,都不清楚。如果是慢慢地往火坑里走,这样的渐进无论是怎么个渐法,都形同慢性自杀。只要民意认可,壮士断腕有什么不可以呢?

后来有俄罗斯学者对一为中国经济学家说:“俄罗斯有很多骗子,包括政治骗子和理论骗子。这些骗子在改革过程中从来不把最终目标告诉俄罗斯人民。”这本身就是谎言。俄罗斯选民从来不是对一张白纸进行全民公决,然后政治家拿着这张白纸任意填写。这一点如果不提,俄罗斯变革非但不能给我们提供积极的教训,而是可能被简单地当成反面教材,甚至变成吓唬变革的工具。

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制度作为俄罗斯的立国之基,已经不可动摇。因为这个基础是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获得认可的,其权威性和合法性,任何政治家和政党都难以否定。任何政党想谋求政治席位,就必须在这个前提下从事政治参与。在此基础上,俄罗斯未来的改革就一定是渐进的了。这不是对苏联制度的修补,不是在苏联制度的基础上走一步看一步,最后走到哪里都不知道的改革,而是在全新的地基上对宪政民主制度的修补和完善。

在立国的基础奠定和稳固之后,俄罗斯的转型就会一种方向明确的渐进变革。在这样的框架下,政治家会争相寻找符合实际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换句话说,宪政民主制度约束了政治家必须符合“国情”,否则他就难以赢得选民的支持。比如,普京就说,“每个国家,包括俄罗斯,都必须寻找自己的改革之路”。尽管人们对俄罗斯总统的权力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清楚的:总统由有普遍、平等和直接的选举权的公民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不能连任两届的规定,使得总统不可能成为彼得大帝,也不可能成为斯大林。在新制度下,任何意识形态都不得被规定为国家的或必须遵循的意识形态,保障每个人思想和言论自由,任何人都不受强制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信念,而且宪法明确规定,禁止书刊检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里,集权只能是有限的,因为没有绝对权力聚敛的基础。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而且社会团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等,都表明,政府不能不是有限政府。这是一个不会再出现克格勃半夜敲门和大清洗的国家。即使总统拥有君王般的权力,他也是宪政民主制度约束下的君王,他的铁腕只能是法律认可的铁腕,是受到在野党和社会制约的铁腕。

毋庸讳言,转型不是给国民免费发放的纯净水。玫瑰色的、纯净的变革是没有的。在思考俄罗斯转型时,我们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腐败和两种不同的稳定。否则,我们就难以看清俄罗斯的现实和未来。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和政治改革使得俄罗斯的变革走上了不归路。私有化一方面造成生米做成熟饭的事实,从而形成维护权利和市场经济的基础。比如,谁想把一块属于公民个人的土地要弄到手,就得遵照平等自愿的市场法则,否则,就会遭到强烈反抗。反过来,经济自由化政策也保证了政治变革的民众基础,谁想退回计划经济制度的老路已经没有可能性。虽然公开私有化,不免出现了寡头或者腐败,这也和关起门来化公为私的政治含义不同。选票和民意意味着鞭策。任何政党和政治家想立足都只能在民意的基础上进,而不能退。如果寡头利益跟选民利益不一致,那么,政治家里就会分化出制约力量,而不是整个政坛如酱缸,径直变成了权贵资本主义。而且清晰的产权界定使得发现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更加容易,在这个基础上再来解决问题,比如解决竞争不足、垄断价格等等问题,就不会觉得是一团乱麻,不会觉得不全盘推倒整个制度就没有希望。

在私有化不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国企的公司化改造就会存在更多腐败的可能。和公开私有化导致的腐败相比,这是两种不同的腐败。一种是关起门来的腐败,一种是可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腐败。在前者,媒体只是权力的看门狗,后者是自由和权利的表现。我们应该理解宪政民主制度下腐败治理的前景和专制下腐败的治理前景的区别。如果俄罗斯还是斯大林时代的制度,书刊必须审查,这也不能批评,那也不能公开表达不同意见,不但不能消除腐败,相反,倒是腐败和特权的温床,如果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改革,不受制约的权力和市场激发的物欲结合起来,就不能不导致黑社会资本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了。这时再来自我赦免,就缺乏道义基础和合法性,会引起社会严重不满,甚至是政治危机。

在一个不干净的国家,“哪个是干净的?”这个疑问将是毁灭性的质疑。要知道,这种渐进改革并不是没有牺牲品,而是牺牲品不能发出声音。渐进改革不是没有代价,而是代价由弱者付出。一旦他们有机会释放自己的能量,将会有什么后果呢?基于这一忧虑,既得利益集团就可能奉行顽固抵制宪政民主改革的策略。一旦错过了时机,面临投鼠忌器的困境就更大。因为宪政民主的转型必然意味着社会对腐败的遏制,由于既得利益集团控制了社会的主要经济命脉和资源,形成了恶棍绑架国家的局面,必定会产生经济社会震荡。另一方面,经济成就往往意味着跟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而对于本国资本和外国资本来说,它首先看中的是否能够赚钱,需要一个稳定的政局和社会环境,没有这样的环境,资本就会开溜,但国家却不能开溜。由于担心政治改革可能带来的震荡,切实向宪政民主制度转型就会更加艰难。

因此,应该正视转轨对经济发展可能具有显著的短期负面影响,不应该在社会精英中培育和强化期待完美转型的幻想。否则拖延宪政民主制度的转型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代价更加高昂。宪政转型必定会有或大或小的风险和震荡。变革不是免费的午餐,也不是天上掉馅饼。风险也不能单从一年二年甚至10年、20年的经济效果来看。如果地基打歪了,虽然拆掉会有损失,但是将就着下去,盖得越来越高,住起来就更危险,再要拆掉,那就损失更大了危险更大。可以说,从俄罗斯变革历史中得出要求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同步是十分危险的结论,本身就是危险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学者对中国模式的解释几乎成了一种宿命论:中国走过改革道路是只能如此。改革在变成另一种僵化,一种不断变动的僵化。

中国除了走过的线路外就别无选择吗?或者说,走过了的,就是最好的?中国的制度、体制、社会发展是可以持续的吗?这样的问题也许异类,但是这样的问题却可以使我们警惕。

我们应该有反思的自由和勇气。

刘逸明:中共八十五年 依然旧性不改

○惧怕意识形态破产 疑神疑鬼草木皆兵

二十世纪末的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巨变让仍然坚持着一党专制社会主义的中共胆战心惊,意识形态的空前危机让中共喊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口号。名为“社会主义”,实际上却是彻头彻尾的权贵资本主义。六四之后中国社会的肃杀气氛使得日益感受到社会不公的人们无奈地选择了沉默。官场的腐败在制度的怂恿下逐渐进入了历史的最高境界,贪污、受贿、包二奶等等不良现象已经成为中共官场的时尚,不懂得同流合污和溜须拍马的人想要在中共的官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可谓是难于上青天。一种逆淘汰的潜规则在六四后的中共官场上悄然形成。如今的中共党员再也不具备当年中共揭竿而起时的那种所谓的共产主义理想,更不必说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共对维护专制的迫切性已经使得它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治组织向所有拥护其专制制度和集团利益的人敞开了胸怀。一切能够纳入麾下的群体几乎都被中共拉拢,就连资本家和黑社会,以及和中共意识形态格格不入的宗教领袖都能有足够的机会参与中共的日常事务。

不受制约的官权已经造就了一个贫富悬殊和等级森严的中国社会,有权有钱的人可以无拘无束地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纵横捭阖,为非作歹,而无权无钱的老百姓却只能在有限的生存空间里面任劳任怨地充当着权贵们忠实的奴隶。网络时代的来临使得中共惟我独尊的意识形态风雨飘摇,民主与自由的呼声日益强烈,随着中共在历史上所做的一些见不得光的恶行的曝光,它的执政合法性再一次遭到民众的置疑。维权运动的此起彼伏、异议人士的前赴后继、敢言媒体的层出不穷已经让做贼心虚的中共当局草木皆兵。

○全面封堵敏感信息 大量抓捕异议人士

中共对传统媒体的彻底垄断使得不计其数的渴望自由言论的人涌向了网络,面对浩浩荡荡的网络自由大军,当局一时间不知所措,自从耗费巨资启动了金盾工程,国内的网站才如同传统媒体一样被牢牢掌控。而被中共当局视为洪水猛兽的海外网络媒体也在中国人的网络视野中被人为堵截,一些想要获得自由资讯的网民在没有掌握突破封锁的方法时,只能望“网”兴叹。一些良知知识分子因为有了网络,所以才找到了不可多得的发言空间,发出了他们心底的声音。然而,文字狱的历史悲剧又随着网络的发展重新回到了中国的现实社会之中,众多的网络异议人士被当局以各式各样的罪名拘捕、判刑或者是劳教,因为发表批评当局的言论而遭遇骚扰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言论自由作为《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之一,在中共当局不遗余力的控制之下,几乎被完全剥夺。一些大胆敢言的人因为突破封锁后的自由言说而身陷囹圄。这些人发表他们对制度、对中共,以及对社会的看法本来并不以颠覆或者是煽动颠覆为初衷,然而,不幸和可悲的是,他们偏偏被冠以这样或那样的罪名,他们以自己的言行见证了自己的灵魂和良心,同时也见证了一个黑暗的时代和颠倒黑白的制度。民主的潮流不可阻挡,历史会给这些人一个公正的评价,同时也会对那些主张和实施迫害他们的人进行清算。

○无视历史空喊口号 疯狂镇压维权民众

今年是文革爆发四十周年,也是中共建党八十五周年,当局虽然对文革几近遗忘,但对中共的周年却关注有加,据说全国各地都举行了庆祝活动。6月30日,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中共建党85周年大会上向全国人民做了罕见的电视实况转播讲话,其讲话内容重点强调“反贪”。贪污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已经成为中共当局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反腐败的口号也一直没有停过,但现实却是,贪官污吏早已经是有恃无恐、前赴后继。江泽民最大的创举便是让中共在其任内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腐败团体,在如今的中共官场几乎无官不贪的状况下,胡锦涛强调“反贪”仅仅只能是做做样子,而绝对不会有实际的社会效果。一些巨贪被轻判和一些巨贪逍遥法外的情况说明,中共的反腐败只能作为为权力斗争服务的角色出现,胡锦涛的“反贪”讲话正说明他对加强他在中共党内的核心地位有着强烈的需要。

中共新一代领导班子一面在公开场合表现亲民形象,一面又在暗地里做一些与人民为敌的事情,文革与六四的悲剧虽然已经过去,但中共对民众的暴力威慑却始终没有停步,冤假错案和疯狂杀戮依然在中华大地上盛行。去年的汕尾东洲血案再一次撕破了中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面皮。对民众合理合法的维权运动的残暴镇压和歪曲定性使得幻想中的人们再一次认识到了中共的嗜血本性。

民主已经成为世界的主流,就连和中国毗邻的越南,其执政党越共也在向民主靠近,实行差额选举,唯有中共的官员总舍不得放弃权力,搞了大几十年的独裁,现在还在继续搞独裁,号称“最先进”的党竟然连党内的民主都不敢实行,这是不是在告诉人们这个党的绝大多数成员素质存在问题?也难怪很多官员会用武力的粗暴手段去解决社会矛盾。

○结语

中共的八十五年是充满谎言和暴力的八十五年,是中国民众饱受愚弄和压迫的八十五年,自称“红太阳”的一代暴君毛泽东把中国人引进了阶级斗争的死胡同;被誉为“社会主义总设计师”的邓小平虽然用改革开放的政策让饥饿的中国人填饱了肚子,但民众被镇压的厄运仍然不能结束;江泽民的继任又将中国社会带进了一个弱肉强食、贫富悬殊的新时代,法轮功群体的悲惨遭遇再一次让人对中共的暴力统治不寒而栗;胡锦涛的上任虽说取消了让农民不堪重负的农业税,但农民们的生存条件依然不尽人意,很多人都得忍受失去土地的痛苦,忍受官员的压迫甚至是屠杀。中共的八十五年历史是一个杀人的历史,虽然中共自己也有过承认错误的时候,但现实表明,它依然是旧性不改。明年就要召开十七大,到时候会有一些中央大员隐退已成定局,但愿新一届领导班子能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推动政治改革,真正的“还政于民”。

200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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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议报》

沉冤难白高莺莺,亡党亡国杞人忧

这几天,大陆媒体的眼球,聚焦在我的家乡湖北省西北角上襄樊市的一位18岁的平民少女高莺莺身上,四年前她的沉冤,至今难白,媒体发出亡党亡国的杞人之忧。

据2006年7月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文章《 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报道:湖北省襄樊市西北部有个老河口市,老河口市区十公里之外有个宝石宾馆。2002年3月15日晚,一位名叫高莺莺的服务员被强奸后,从九楼被摔下而死。在她离奇死亡后,公安人员一不保护现场,二不查看现场,第二天就定性为 “自杀”,但所谓自杀的高莺莺身体却多处被抓伤,一个乳头被咬坏,喉部有被掐的手印,手腕有黑紫色勒痕……而后又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通过抓人、软禁、连坐等手段威逼家属签字火化,火化时将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高莺莺的冤案之所以重重叠叠被严密保护无法揭开,都指向一个当地的最高掌权人、市委书记孙楚寅。

《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一文提出了”九问”,其第九问谓:”在襄樊、老河口及周边的丹江口、谷城等地,从平常百姓到有识之士普遍认为,制造高莺莺命案的元凶一定同孙楚寅关系密切,因为调动驻襄樊的武警,没有市委书记的命令是不可能做到的;阻止襄樊报刊登载这个事件,除了他,在整个襄樊,没有第二个人有如此大的能量。而种种反常现象,更说明执掌重权之手在背后操纵。”

可是,过了不太久,孙楚寅从官场栽倒。从2002年12月开始,随着湖北省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陆陆续续牵出领导干部七十余人,其中市属相关单位、县市 “一把手”三十余人,厅级干部11人,襄樊最严重的吏治腐败如山洪暴发。这时,照理说,高莺莺的冤案可以”乘胜追击”,一举揭开,昭示天下了。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孙楚寅倒台已经三年多,可是高莺莺的冤案至今仍然不能揭开。在当地还有一股强大的势力,阻扰揭开这个冤案。《民主与法制时报》派记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采访高莺莺事件时,曾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和车辆跟踪盯梢;在检察机关护送记者采访时依旧被跟踪;直到记者到达武汉,在省公安厅门口,还被未挂牌照轿车的驾驶者拍照。”记者采访了当地的官民人等,谁都噤口不言,害怕报复,想不到孙楚寅的官魂竟然还在作祟。

远在1月 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发表湖北襄樊”官场地震 “调查《官腐并发症》时,最后作了如下的议论:”比襄樊’官场地震’更可怕的,是它引发的’余震’使当地一些干部思想混乱、媒体噤若寒蝉、百姓麻木冷淡……其强烈的’冲击波’没有使更多的干部引以为戒,却使更多的群众丧失了对腐败真相的知情权、对反腐败斗争的参与权,进而丧失了对’反腐败能否取得根本性胜利’的信心。腐败,’最终会导致亡党亡国’的极大危害性,举国深知,耳熟能详。那么,从腐败到亡党亡国之间的道路与途径是什么? “哀莫大于心死。”如果从党和国家的角度理解这句箴言,那么,什么时候,我们的民众,对待腐败的态度,到了麻木冷漠,见怪不怪的地步,那时,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距离被腐败吞没,应该不远……水,载舟;亦可覆舟。失信于民,亡党亡国。古今中外,无一例外。”

这里提出了几个问题:

共产党的反腐败能否取得根本性胜利?这是一个困扰大陆广大人民的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反腐败能否取得根本性胜利?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历史。1949年 3月,毛泽东在西柏坡村向他的党员敲响警钟:在拿枪的敌人消灭之后,还有不拿枪的敌人,会用糖衣裹着的的炮弹进攻。有许多人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结果,不幸被他言中,枪毙了两个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以杀立威,并且发动了一场遍及全国的”反腐风暴”三反运动,打了数以千计的”大老虎”。从那以后,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了,现在连资本家也入党了。不拿枪的敌人在中国一个个不是打倒就是消灭了,但是共产党的腐败问题却愈演愈烈,如影随形,按下葫芦浮起瓢,黑了南方有北方。因此,现在人们越来越要质问:反腐败能否取得根本性胜利?

胡锦涛在建党85周年的大会上,奢言共产党”本质上具有非马克思主义政党无可比拟的先进性。”可是他无法回答 “本质上具有非马克思主义政党无可比拟的先进性”的共产党却陷在无法自拔的腐败顽症之中。谁都无法否认这样一个无情的事实:中国共产党的腐败已经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非马克思政党”和他们执政的国家。胡锦涛不得不承认”一些党员先进性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不牢固;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地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案件仍时有发生。 “站在拥有七千几百万党员的总书记地位往下俯视莽莽众生,像湖北省襄樊市那样一锅端的情况,当然也只是”一些党员”、”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小问题。这就是毛泽东经常说的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

但是现在就是像高莺莺这样的一个平民女子的冤案无法揭开,使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这是什么原因呢?”社会主义民主”不是一味良药吗?为什么遇到疑难杂症就是不管用?一个市委书记为什么能够在他的一亩二分地的地盘里势力如此之大,大得连下台之后谁也无可奈何?于是人们不得不问: 反腐败能否取得根本性胜利?

从襄樊市的情况我们可以推理:如果这个市的市委书记孙楚寅,无权管司法——公检法,无权管媒体,他能够做到这样一手遮天,一手遮地吗?如果孙楚寅和没有了孙楚寅的孙楚寅不能决定干部的任免升降,决定老百姓的生杀予夺,襄樊市的官民人等面对记者会那么麻木冷漠不敢说话吗?被中共自诩的社会主义民主为什么不能做到这些呢?现在,由于孙楚寅已经落马,阻挡媒体积极介入的主要绊脚石被搬开,所以,我充分相信,襄樊市的上级湖北省,或者湖北省的上级中央,总会出来几位青天大老爷主持公道,查明孙楚寅的不白之冤,但是,如果襄樊市以后再出现高莺莺式的冤案,或者其它地方也出现高莺莺式冤案,是不是也是要等到孙楚寅王楚寅落马之后才有可能清查呢?

我们不期望中国的民主政治一蹴而就,一步到位,那么能不能先建立独立于党委的司法体系,建立独立于党委的新闻体系,使他们可以不受党委书记的挟制。其实,也就是大体达到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的水平。如果,这叫做社会主义民主,那么,我想一定会受到大多数人民的欢迎的。

大陆媒体已经毫不掩饰地认为,腐败,最终会导致亡党亡国。这未免有点杞人之忧。这样专制腐败的党,这样拒绝改革的党,如果亡了那是命数。至于”亡国”,其实是不用担心的。在今天的世界形势下,中国不会亡于美国,更不会亡于日本。要亡,是共产党的中国亡于中国人民,亡于一个真正民主的中国。

高莺莺的沉冤不难水落石出,亡党亡国的杞人之忧也未免过虑。我们只希望高莺莺们的沉冤和孙楚寅们的落马能够促使中共往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民主政治的路上迈出步伐。这与其说是
为了人民,不如说是为了中共自己。确如《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所言: 水能载舟,亦可覆舟。失信于民,亡党亡国。古今中外,无一例外。

(2006-7-7于山东大学附中)
── 原载 新世纪

不买帐记者联合发炮 中宣部哪敢接招

不买帐记者联合发炮 中宣部哪敢接招

黄琦

 

【2006年7月10日狱委讯】近日,华夏时报9省市记者站签名了一份联合呼吁书,并上书中纪委、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据介绍,呼吁书已经送达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方面目前面临非常尴尬的境地,正在磋商如何处理此事。

记者们的联合呼吁书还在起草期间,六四天网便获得了第一手资料。昨日,天网记者应约采访了知情人,记者们介绍详细情况:

据了解,该报负责人为了创收,长期以来,玩的就是皮包,每年都给各地记者站下达广告创收任务,而从不拨一分钱办公经费,各地记者站聘用的人员工资却靠广告提成来维持,让各地记者站勉为其难。

去年以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有关禁止记者站以及新闻记者开展广告、发行经营活动的严厉规定。但是,2005年8月1日,华夏时报给驻各地方记者站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华夏品牌”专栏的通知》,该通知称,所谓“华夏品牌”专栏,是指报社将辟出半个普通彩版的版面,供各地方站刊出经营性稿件,内容以三个方面为主:

1、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宣传:

2、地方政府的形象宣传、地方旅游景点的宣传;

3、地方企业的形象宣传。

华夏时报通知还颇具创意地提醒下属:

“要抓住中央大报不得刊登此类稿件的时机,对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此类需求,一定要让上述单位知道,本报发行对北京636座高档商务写字楼和中央各大部委渗透,蕴藏着无限商机和高层政治影响。”,“地方政府必须是知名乡镇及以上级别的政府;企业必须是知名企业。具体执行价格为每个彩版人民币3万元,报社出具 3万元的广告费或传费发票,地方记者留税后40%。”

该通知最后规定:“全站自8月份起,每月最低必须完成半个版。此项工作纳入对站长的业绩考核,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的站,报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更换站长人选、撤销记者站等相应决定,各地记者站组织的其他工商类硬广告,目前执行价格是新广告刊例的8折,在考核中,工商类硬广告可充抵[华夏品牌]专栏的任务量。”

众地方记者站负责人当然联合抵制,以“遵从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的有关禁止记者站以及新闻记者开展广告、发行经营活动的严厉规定”为由,集体拒绝了华夏时报社下达的广告创收任务。

报社有关负责人看到各地记者集体不买帐,在今年三月份将所有驻站记者的记者证注销,至使大量不知情的驻站记者持着已被注销的记者证进行新闻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该联合呼吁书最后质问中纪委、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领导:

“不遵守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听命于报社而从事经营活动,我们违规违法;而不完成报社下达的广告创收任务,我们又惨遭下岗,请问我们又该怎么办?”

目前,此事已经闹到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面临两难的境地,六四天网将继续关注最新进展。


附件:

华夏时报驻各地记者通讯录

天津 万千 13312110200

河北 张山岭 13303118816

广西 黄尚明 13307711381

四川 杨键 13980882136

大连 张楠 13704287409

江西 江常问 13307098848

深圳 王劲松 13924617890

福建 钟文伟 13705050050

山东 胡劲东

河南 赵振立 13603795210

陕西 温俊强 13096962064

山西 郭来 13994657301

湖南 谢建军 13975896788

黑龙江 万金峰 13704807675

 

来源:六四天网 

 

国际社会欢迎欧议会网络决议案


 

【2006年7月10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 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发表声明,对于欧洲议会周四通过一项有关线上自由发表言论的决议案表示欢迎,该决议案点名批评一些网络公司,包括美国的雅虎、微软及思科,意大利最大的电信商Telecom Italian及法国电信,与专制政权合作。议案促请欧洲委员会设立一套自愿性的行为准则,限制这些公司在专制国家的活动。

记者无国界声明指出,决议案显示欧洲日渐醒觉网上自由发表言论的重要性,及有需要规管这些公司在第三国进行的活动。这些公司要尊重道德的原则,不能只考虑增加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声明表示,此决议案与美国国会今年二月草拟的“全球线上自由法案”相呼应。

张耀杰:官办协会“指导”律师执业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群体性事件愈演愈烈,这其中不乏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身影,广为人知的有深圳的周立太,上海的郑恩宠,北京的张星水、滕彪、莫少平、浦志强、周泽、李和平、魏汝久、郭建梅、高智晟、朱久虎、李苏滨、许志永、李柏光、陈永苗、范亚峰、郭飞雄等等。正是针对这种情况,2006年3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试行。这是该协会第一次就律师执业问题正式出台相关意见,此举在律师界引起很大反响。6月14日下午,由中国律师观察网主办、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嘉言论坛”,专门就此事进行研讨,100多名律师和学者到场参与。

律师的执业自由与法律边界

作为中国律师观察网的创办人,赵国君在开场白中提出了一连串疑问:“律师的执业自由是什么?它的法律边界在哪里?律师受理案件需不需要组织决定、批准、指导?律师辩护是否应该享有言论豁免权?律师的资格需要每年都进行审查吗?反过来说,如果说管理是必要的,该怎样管理?在行业自治与政府管制之间如何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与呼吸空间?”

曾经直接介入群体性案件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针对“指导意见”提出了尖锐批评:这份指导意见是律师和官僚结合的产物,是假指导之名行强制之实。当律师被法官打骂的时候,从来没有听到过律协的声音。

习惯于站着讲话的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是顶着压力到场的:“我老婆不让我到人多的地方去。在家里也不放心我,因为我总要上网。……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说过,一个社会周期的局部的动荡是正常的,就像自然界的暴风雨一样,全体一致的和谐就是危机的前兆。我们这个国家从来不喜欢民众的抗议,中国的乐器从来没有形成交响乐。最好的二胡曲《二泉映乐》最适合一个人静静地听。我们的领导人出访时听到有人喊一句口号转身就走,被对方国家的领导人一把给拉住了。律师一般是出身于平民,因为职业爱好形成了一种群体,他们在当事双方之间充当仲裁人,从而把民众的情绪引导到理性的范畴,以保证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律师应该采用有理有节的方式表达我们的声音。有一些律师从事让政府恐惧的事情,譬如为FLG功说话。我是很尊重这样的律师的。我自己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策略一些,采用更加温和的方式,而不是经常去惹毛了他们。”

《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是“指导意见”的制订者之一,他在介绍“指导意见”的同时,特别说明张思之是《中国律师》的创办人,他自己是“第四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是“指导意见”最为强烈的支持者和辩护者。他说:“指导意见”的许多内容是从美国抄来的,在美国,律师协会的规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协的成长虽然不令人满意,现在就要求律协独立,是对于整个社会不负责任。

王进喜的发言被律师们的哄笑所打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志铭站起来劝解说:针对“指导意见”的批判要理性。律师协会的于宁是我的老同学,刘桂明也参与了一点。虽然“指导意见”变成了强制性意见,在技术上也有许多毛病;但是本来没有实质性权力的律师协会现在可以制定什么了,这件事本身就有建设性。

贺卫方也解嘲说:我们把这样的指导意见太当回事了。它本来就是蒙事的,把它当真了很不策略。

张思之:律师是一个事业!

作为中国律师界最具有标帜性意义的老前辈,张思之大律师的发言,一下子把气氛推向了最高潮:“第一次看到这个文件时,坦率地讲,我被激怒了。因为我觉得,十三万之众,而且这十三万可不是一般的人,应当说是社会的精英,他们的领导集团居然制定了这样一个文件,我觉得这有失我格,可以说有失我们‘律格’吧,所以我愤怒了。……但是紧接着就听到一个消息,说了这个文件产生的过程,特别是文件最后的定稿人是我的一位年轻朋友。在诸位面前我坦率地讲,大家应该体谅我,在律师队伍里面我的身份比较复杂,有人会说您这么大年纪了和我们年轻人生什么气呢?我们写的东西你指点一下也好,怎么能跳出来批我们?说实话,我真的是有些于心不忍,觉得我做这个事情有些不大合适,因此,我住手了。……面对这么多的老师和朋友,我还是想说说心里话。我想说,今天看到全国律师协会——我们律师行业的领导集团终于开始发言了,这是好事。我希望我们的协会经常不断的就我们律师的事务公开地发表一些意见,哪怕是错误的也没关系,错了改正就好,只要是光明磊落的,这是我非常直截了当的一个想法。”

接下来,自称是“第四代”的刘桂明,充当了遭受批判的活靶子:“首先我要对桂明主编讲,你们的初衷是什么?你说是为了保护我们律师,是这样吗?何以见得?哪一条哪一点哪一句能够证明这一点?一个字也没有!所以你的初衷只是口头上的,我领情,但我不信服。第二点,既然这是一个指导意见,你就要给我们点什么。现在应该给我们些什么呢?办理这类群体性案件,首先我们需要智慧,怎么把这类案件办得大一点,这需要智慧。第二需要勇气。……这里让我特别不安的是什么呢?你们说:‘正确处理这类案件对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请刘主编告诉我,你们的和谐社会是什么?你们和谐社会的蓝图是什么?什么叫和谐社会?如果是共产党人的话,就应该按照党章的规定,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没有让你为和谐社会而奋斗。其次我们现在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只要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可能有和谐社会,因为你要专政,四项基本原则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要专政。要专政就不可能有和谐社会,所谓和谐社会只不过是口号而已,听听也就是了,不应该把它放到一个重要的文件中,还要让我们如何如何,这绝对是大煞风景,我们律师不应该这么愚蠢,怎么能上这个当呢?所以从引言开始,我就持否定态度。”

落实到“指导意见”的具体规定,张思之批评说:“通过对这类案件的总结,我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就是根据这类案件的特点,律师必须介入。很凑巧,今天的人民法院报就登了这么一版消息,题目就叫‘为了546个养殖专业户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广东的一个群体性案件,搞了几年终于有了结果。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我们律师的身影,律师哪里去了?被你们给吓回去了。所以,我认为今后对于这类案件,如果有可能,律师千万不要回避,一定要介入。第二,根据这类案件的特点,我们的律师要多难有多难,……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们的人就被收进去了,没准就被送到菜市口了,这都有可能。所有这些问题,我们的文件制定者统统未予考虑。所以从总体上讲,你们的指导意见是很让我们大煞风景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错误,关键在于你们的立足点错了,指导思想错了。从文件来看,我归纳了一下你们的指导思想:第一条,你们只是给了我们轨道,而不告诉我们怎么运行。这个轨道很有意思,就是‘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如何如何’,废话!你后面又让我们上访﹑汇报,这些是什么途径?是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吗?这根本是前言不搭后语。第二点,你们只给我们任务,手段﹑方法统统没有。……第三点就是你们的指导思想只考虑怎样限制我们,不考虑我们律师业的发展,不考虑律师事业的发展。告诉你主编,律师是一个事业!我们是要发展要壮大的,你们是限制不了的!”

关于“指导意见”中存在的最根本性的问题,张思之指出:“我想讲的是你们这个所谓的指导意见就一个字,就是‘管’。我们不是不服管,关键在于这是个指导意见,应该讲治理而不是管理。说到治理,我无论如何要讲两句,我对你们的治理才能有些毛骨悚然。为什么呢?当时我为了写文章,因为我不认识于宁,现在也不认识。全部情况我一无所知,我想这不是无的放矢吗?我就尽可能地找资料,我发现一篇叫‘于宁对话’的文章。里面有一段对话非常经典,我想用到这里。对话人问于会长:‘你这一生最崇拜谁呢?’于宁沉思良久,回答说:‘我崇拜毛泽东。’于宁崇拜谁是他的权力,他崇拜谁都没问题,这个我绝对没有意见。关键在于下面,对话人又问他:‘你为什么崇拜毛泽东呢?’他回答说:‘因为毛泽东是一个治理国家的天才。’哎呀,我的妈呀!几千万人的脑袋都被治理没了,还是个天才!要是我们的于会长用这种方法治理律师的话,那太可怕了!……讲到管理,我想我不是冒充高明,这个文件是我们所谓‘两结合管理方式’的最佳产品。什么叫两结合?看到了吗?就是这玩意!这是两结合的产物。桂明,前台是你们,后台是谁我清清楚楚,我也坚信,在我们目前这个体制下,不管你什么样的两结合,必然的结论是大吃小,必然的结果是大压小,你谁也逃脱不掉,你甭想!什么叫两结合,没那回事!哦!全国律协的会长是你选的,是这样吗?是吗?千万不要忘记:全国律协有一个党组,党组书记是谁啊?是司法部的副部长,你司法部的副部长有什么资格做我的党委书记啊?!你是律师吗?你是我律师协会的人吗?你什么都不是你跑到我这里做我的党委书记,于是乎全国仿效,各省也是这样的,司法部的某位厅长或副厅长是省的书记,你选的会长啊!你可怜去吧!在大事面前有你屁事,都得听老子的。所以如果说你们的立足点不找对,你们的指导思想不端正,你们就不可能产生出保护我律师很好的职业的正当权利。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我想讲通篇我看你们所提出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都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还勉勉强强可以用的,与时俱进的只有一条,那就是……办理群体性案件应注意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只有这一条你们与时俱进了,你们是明目张胆的告诉全世界:我的律师办案子是在打关系的。你们这是的的确确,你们这一条宣告得清清楚楚:你们不搞关系,不搞好关系,你办什么案子啊?”

在发言的最后部分,张思之郑重劝告在场的律师同行:“第一、我们一定要善于自我保护,我们不要依赖谁来保护我们,我说句难听的话,全国律协保护不了我们什么,诸位千万不要信他们的那个,它绝对保护不了我们;我们有了事情之后肯定是我们担的,与他们绝对没有关系的,他们大不了在旁边‘吭’一声,这就了不起的了,说保护我们、没那事!例子太多了,不举了。……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因为自我保护而该干的事情不干,……那么我补充一下我们贺老师的意见:有一些事情是我们律师绝对不应该做的,千千万万不要做,我在这里第一次公开的讲这样一句话:例如所谓的绝食。我不具体分析这个事件了,我跟个别的同志,比如李和平律师,我曾经很坦诚的讲过我的意见我的看法:那些事情我借用一个词是‘只能自毁我长城’,只能是我们自己毁灭我们自己、是不是?现在桂明你也是第四代对不对,现在第四代要动杀戒了、对不对!……所以这类问题诸位千千万万不要感情用事,我们要动感情看在什么问题上,什么事件上?这类问题一定要从我们的事业出发从自我保护出发,我们不该做的就一定不要去做,这就对了。”

有法从之,无法不禁

由于还有别的事情,笔者没有等研讨会开完就提前离开,作为结论,只好引用赵国君说过的一句话:“在法之下,我们相信:律师的自由有法从之,无法不禁,律师的执业自由理应得到保护,一如律师的作用和价值理应得到认同和尊重。”

需要补充的,其一是被张思之称之为“政治局﹑最高法院或者最高好检察院绝对可以用”的“指导意见”的引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正确处理群体性案件对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群体性案件较多发生在土地征用征收、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环境污染以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群体性案件通常有着较为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等原因,对国家、社会有着不容忽视和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进行规范和指导。”

其二,张思之提到的《于宁对话》,其实是正式发表在《法律与生活》2006年第3期的《对话于宁》,作者是孔志国。网上搜索于宁简历,得知他现年51岁,硕士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之前是中纪委的一名处长。此前,他作为民间对日索赔小组组长,曾一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2005年6月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职会长。

崇拜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无法无天地祸国殃民的毛泽东的于宁,竟然能够当上官方一手操办的律师协会会长,当下中国社会的法制环境和十三万律师的执业现状,也就可想而知了。律师业是现代文明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事业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下,也许只能依靠每一位拥有良知的执业律师像张思之大律师那样,在每一例案件特别是具有标帜性的群体性案件中严谨自律、理性执业,从而为自己也为整个律师事业经营和积累最大限度的道义资源和健康力量。

载《开放》杂志2006年7月号